眾律法學叢書002《各國商標制度實務指南 系列1:RCEP、TPP及台商主要申請國》

Page 313

各國商標制度實務指南

316

第三篇: TPP 國家商標制度

TPP: 環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協定

可註冊類型

聯合式 Combinations

®

標語 Slogans 觸覺 Touch 味覺 Taste 氣味 Olfactory marks

®

C. 特殊商標

®

服務商標 Service marks 防護商標 Defensive marks 關聯商標 Associated marks 系列商標 A series of marks

® ® ®

團體標章 Collective marks 證明標章 Certification marks 著名商標 Well-known marks

五、不得註冊商標之種類 下列商標不得註冊: 1. 商標違反公序良俗。 2. 一般性通用名詞。 3. 國家、省份、區域、地區或國際組織之名稱、旗幟或標誌。 4. 不具識別性商標,且無法取得後天識別性者。 地理標示在祕魯受到特別法、商標法關於團體標章或證明標章之保護,及 反不正當競爭法與消費者保護法等之保護。祕魯所有產品均在受保護之列。

六、申請流程 商標業務代理:申請人若在祕魯境內無住所或營業所,須提供祕魯地址以 供文件送達,並須委任祕魯當地之代理人。


Issuu converts static files into: digital portfolios, online yearbooks, online catalogs, digital photo albums and more. Sign up and create your flip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