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地政局暨所屬機關113 年度職務上應用統計分析(第五冊)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職務上應用統計分析(第五冊)
1. 第三類謄本申請態樣之應用分析-以本所臨櫃受理申請為例 (樹林地政事務所)
2. 歷年預售屋實價登錄案件統計分析(新莊地政事務所)
第三類謄本申請態樣之應用分析-以本所臨櫃受理申請為例

肆、本所第三類謄本申請事由統計分析.....................................
伍、結論及未來精進作為
圖目錄
圖一 108 至 112 年第三類謄本各款申請比率統計
圖二 108 至 112 年第三類謄本各款申請件數統計
圖三 依第 9 款規定申請第三類謄本件數前 10 名統計
圖四 本所三類謄本點菜單.................................................
表一 108 至 112 年申請第三類謄本案件統計表
表二依第 9 款規定申請第三類謄本件數前 10 名統計表.........................
壹、前言
在兼顧不動產交易安全與個人資料隱私的原則下, 內政部修正, 土地登記規則」第 24 條之 1 等條文, 自 104 年 2 月 2 日起, 任何人皆能申請的第二類土地登記謄本, 將不 公開所有權人的完整姓名資料, 並另新增利害關係人申請的第三類土地登記謄本, 分級 保護個人資料, 又第三類謄本, 係提供利害關係人申請, 以避免影響民眾處理不動產事 務及妨礙不動產合理利用
因第三類謄本之申請事由繁多且其應附文件各有所差異 導致實務上較常遇到民 眾申請資格不符、應備文件缺漏或核發人員不熟悉各款申請事由之規定等情形 故為 提升便民服務品質及加速行政作業流程 本研究將針對近五年來民眾申領第三類謄本 之申請事由進行相關統計分析 期藉運用此分析做為未來精進各項便民服務措施之依 據
貳、資料統計來源
本研究以地政系統資料庫為資料來源 擷取自 108 年至 112 年底 共計 5 年之第 三類謄本申請案件 統計分析其申請事由
參、謄本三級制介紹
一、為兼顧不動產交易安全及個人隱私 依
土地登記規則」第 24 條之 1 規定 申請提供土地登記及地價資料 其資料分類及內容如下: (一)第一類:顯示登記名義人全部登記資料 (二)第二類:隱匿登記名義人之出生日期、部分姓名、部分統一編號、債 務人及債務額比例、設定義務人及其他依法令規定需隱匿之資料 但
限制登記、非自然人之姓名及統一編號 不在此限
(三)第三類:隱匿登記名義人之統一編號、出生日期之資料 前項第二款 資料 得依登記名義人之請求 隱匿部分住址資料 但為權利人之管
理人及非自然人 不適用之
登記名義人或其他依法令得申請者 得申請第一項第一款資料;任何人得申 請第一項第二款資料;登記名義人、具有法律上通知義務或權利義務得喪變 更關係之利害關係人得申請第一項第三款資料
土地登記及地價資料之申請提供 委託代理人為之者 準用第三十七條第一 項規定 二、依內政部 核發土地登記及地價資料謄本注意事項」第 4 點規定 土地登記 規則第 24 條之 1 第三項之利害關係人申請資格可分為以下 9 款: (一)依土地法第 34 條之 1 規定就共有不動產處分、變更或設定地上權、農 育權、不動產役權或典權之共有人 (二)依民法第 823 條第 1 項或第 824 條第 1 項規定請求分割共有不動產之 共有人
(三)依民法第 426 條之 2、第 919 條或土地法第 104 條規定出賣基地或房屋 之所有權人
(四)依農地重劃條例第 5 條規定出售耕地之所有權人
(五)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或管理負責人
(六)都市更新單元內所有權人、都市更新籌備會(小組)代表人或(預 定)實施者
(七)債權人
(八)訴訟繫屬中之當事人
(九)其他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登記機關認定具有法律上通知義務或權利 義務得喪變更之關係者
肆、本所第三類謄本申請事由統計分析
一、案件統計
(一)統計 108 年至 112 年, 民眾依核發土地登記及地價資料謄本注意事項第 4 點
第 1 款至第 9 款規定 臨櫃申請第三類謄本案件共計 1,817 件 依序為第 1
款,( 833 件, 占 46%)、第 9 款,( 373 件, 占 21%)、第 5 款,( 228 件, 占 12%)、
第 2 款(226 件 占 12%)、第 8 款(89 件 占 5%)、第 7 款(31 件 占 2%)、第 3 款,(22 件, 占 1%)、第 6 款,(15 件, 占 1%),;108 年,、109 年及
110 年申請款項前三名依序為第 1 款、第 9 款、第 5 款 111 年及 112 年申 請款項前三名依序為第 1 款,、第 9 款,、第 2 款, 統計結果如表 1 及圖 1,、2,: 表 108 至 112 年申請第三類謄本案件統計表 單位:件
年別 第 1 款 第 2 款 第 3 款 第 4 款 第 5 款 第 6 款 第 7 款 第 8 款 第 9 款 小計
資料來源:新北市樹林地政事務所
圖一 108至112年第三類謄本各款申請比率統計
資料來源:新北市樹林地政事務所
108至112年第三類謄本各款申請件數統計
資料來源:新北市樹林地政事務所
(二)統計 108 年至 112 年, 民眾依核發土地登記及地價資料謄本注意事項第 4 點 第 9 款規定, 臨櫃申請第三類謄本案件共計 373 件, 申請件數前十名依序為
鄰房現況鑑定」,、 , 處理訴訟」、 調解」、 共有物管理」、 申請強制執行」、 處理占用」、 推選公寓大廈召集人」、 分管協議」、 依特定工廠登記辦法 第 8 條申請未登記工廠納管」及, 申請市地重劃」 統計結果如表 2 及圖 3,: 表二 依第 9 款規定申請第三類謄本件數前 10 名統計表
排名 類型 件數 占第 9 款申請總件數比率(%)
推選公寓大廈召集人 11
9
未登記工廠納管 5
資料來源:新北市樹林地政事務所
推選公寓大廈召集人, 11
占用, 21
分管協議, 9
未登記工廠納管, 5
申請市地重劃, 4
申請強制執行, 26
共有物管理, 29
鄰房現況鑑定, 142
調解, 31
訴訟, 37
圖三 依第9款規定申請第三類謄本件數前10名統計(單位:件)
資料來源:新北市樹林地政事務所
二、申請事由趨勢分析
(一)108 年、109 年及 110 年前三名申請款項依序為第 1 款、第 9 款、第 5 款 111 年及 112 年前三名申請款項依序為第 1 款、第 9 款、第 2 款;顯見第 1 款(依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規定就共有不動產處分、變更或設定地上權、 農育權,、不動產役權或典權),、第 9 款(其他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登記機關 認定具有法律上通知義務或權利義務得喪變更之關係者)仍占多數 而近年 來第 2 款(依民法第 823 條第 1 項或第 824 條第 1 項規定請求分割共有不動 產)有逐漸超越第 5 款(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或管理負責人)之趨勢, (二)統計 108 年至 112 年第三類謄本第 9 款申請類型之件數, 前十名依序為鄰房 現況鑑定(占第 9 款總件數 38%),、處理訴訟案件(占第 9 款總件數 10%),、糾 紛調解(占第 9 款總件數 8%),、共有物管理(占第 9 款總件數 8%),、聲請強制 執行(占第 9 款總件數 7%),、處理土地占用(占第 9 款總件數 6%),、區分所有 權人推選召集人(占第 9 款總件數 3%),、土地分管協議(占第 9 款總件數 2%),、 未登記工廠申請納管(占第 9 款總件數 1%),、辦理市地重劃(占第 9 款總件數 1%)等申請類型:
1.辦理鄰房現況鑑定,:鑑定單位為辦理鄰房現況鑑定,、鄰房損害修復及安全 鑑定, 以各縣市政府規定通知方式通知鄰房所有權人及受損戶配合鑑定,
2.處理訴訟案件:持民事庭通知書或法院公文 辦理各類民事訴訟案件
3.糾紛調解:向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
4.共有物管理,:依民法第 820 條規定, 共有物之管理, 除契約另有約定外, 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但其應有部分 合計逾三分之二者 其人數不予計算
5.聲請強制執行:依強制執行法聲請強制執行
6.處理土地占用,:依民法第 767 條規定, 所有人對於無權占有或侵奪其所有 物者 得請求返還之
7.區分所有權人推選召集人,: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 7 條規定, 由 區分所有權人互推一人為召集人, 且有區分所有權人二人以上書面推選, 經公告十日後生效
8.土地分管協議:共有物約定其中一人或共有人分別管理及使用
9.未登記工廠申請納管,:依特定工廠登記辦法第 8 條規定, 申請納管之申請 人應向向工廠所在地之直轄市,、縣,( 市)主管機關提出工廠改善計畫, 並 檢附相關文件
10.辦理市地重劃:依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第 6 規定 自行 辦理市地重劃籌組成立重劃會 研擬重劃分配結果草案通知土地所有權 人 辦理相關通知作業
伍、結論及未來精進作為
一、結論
因應土地登記規則第 24 條之 1 修正第二類謄本提供之內容 並增訂提供完整 姓名及住址資料之第三類謄本得由登記名義人或利害關係人申請, 以兼顧不動產交 易安全、促進土地開發利用及個人資料隱私權之保護 由上一章節統計結果分析 108 年至 112 年本所臨櫃受理申請第三類謄本中
以第 1 款(依土地法第 34 條之 1 規定處分共有不動產)為申請事由占最大宗 其次
依序為第 9 款(其他),、第 2 款(分割共有不動產),、第 5 款(公寓大廈管理),、第 8 款 (訴訟繫屬),、第 7 款(債權人),、第 3 款(出賣基地或房屋),、第 6 款(都市更新),;另
第 9 款(其他)申請態樣眾多,
鄰房現況鑑定,、處理訴訟案件,、糾紛調解,、共有物管 理,、聲請強制執行,、處理土地占用,、區分所有權人推選召集人,、土地分管協議,、未 登記工廠申請納管、辦理市地重劃等申請類型
實務上謄本分級制,、第三類謄本適用款規及法令規定內容繁雜, 臨櫃常遇有民 眾申請不諳法令或修法改變, 致櫃檯同仁需先瞭解民眾申請需求及確認申請謄本種 類, 並花費時間溝通說明,;目前本所以民眾需求為出發點, 已有使用或應備文件藉 以協助快速釐清需申辦之謄本種類及所需檢附之文件, 並提升櫃檯作業效率及提供 民眾更有感的服務

圖四 本所三類謄本點菜單 資料來源:新北市樹林地政事務所 二、未來精進作為 (一)定期統計第三類謄本實務申請態樣, 並辦理第三類謄本核發教育訓練, 提
升櫃檯同仁法律知識及專業素養 (二)滾動編修本所臨櫃謄本點菜單內容 依各種不同申請事由調整排版順序 較優化的以視覺圖卡化方式呈現, 使民眾能更快速了解符合之申請資格及 應備文件 以節省臨櫃溝通說明時間 (三)參考統計常見民眾申請類型及條文依據, 滾動調整本所第三類謄本切結書
勾選選項 以節省民眾撰寫時間
(四)隨著科技發展趨勢, AI 人工智慧的浪潮推動下, 未來如開發可即時回覆及 同時服務多位民眾之 AI 智能客服」 本應用分析數據可作為客服題庫
透過不斷累積及更新知識庫, 提升生成式內容的準確性和信任度, 協助機 關降低人力成本 優化業務流程
113 年度
新北市新莊地政事務所
歷年預售屋實價登錄案件統計分析

三、本所歷年預售屋實價登錄案件統計分析
1.預售屋成交申報實價登錄案件量
2.預售屋推案量..............................................................
3.預售屋成交案件歷年查核件數
4.預售屋成交案件更正、逾期、裁處件數
5.預售屋銷售資訊備查受理件數
1.各行政區預售屋交易熱區
2.預售屋各行政區每季均價趨勢
3.預售屋熱門交易坪數
4.預售屋熱門交易總價
1 申報案件檢核效率再提升
2 逾期申報件數簡化為零
3.強化預售屋備查申報品質
4.貼近市場特性提供資訊
表目錄
表一 本轄各行政區歷年受理預售屋成交申報實價登錄案件統計表……………………2
表二 本轄各行政區歷年預售屋當年度銷售中推案統計表………………………………3
表三 本所每月查核預售屋成交申報案件統計表…………………………………………5
表四 本所歷年預售屋成交案件有更正、逾期、裁處情形件數統計表…………………5
表五 各行政區預售屋交易均價每季漲跌表………………………………………………12
圖目錄
圖一 本轄歷年預售屋成交申報實價登錄總件數圖………………………………………2
圖二 本轄各行政區12年間預售屋成交案件總量比例圖…………………………………2
圖三 本轄各行政區歷年預售屋當年度銷售中推案總計圖………………………………4
圖四 本轄各行政區12年間預售屋推案總量比例圖………………………………………4
圖五 預售屋銷售資訊備查申報件數圖……………………………………………………6
圖六 同一推案,輔導申報備查次數圖……………………………………………………6
圖七 新莊區各生活圈分布圖………………………………………………………………7
圖八 新莊區各生活圈交易件數圖…………………………………………………………8
圖九 泰山區各生活圈分布圖………………………………………………………………9
圖十 泰山區各生活圈交易件數圖…………………………………………………………9
圖十一 五股區各生活圈分布圖……………………………………………………………10
圖十二 五股區各生活圈交易件數圖………………………………………………………10
圖十三 林口區各生活圈分布圖……………………………………………………………11
圖十四 林口區各生活圈交易件數圖………………………………………………………11
圖十五 各行政區110-112年每季預售屋交易均價趨勢圖……………………………… 12
圖十六 各行政區預售屋交易坪數分布圖…………………………………………………13
圖十七 各行政區預售屋交易總價分布圖 ……………………………………………… …14
預售屋實價登錄
新北市新莊地政事務所
為健全房屋市場以解決過去不動產交易資訊不足問題,自101年8月1日施行不動 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以下簡稱實價登錄)制度,明訂買賣、預售屋、租賃案 件須申報實價登錄,其中預售屋案件僅限起造人委託代銷經紀業者銷售預售屋,並於 委託代銷契約屆滿或終止30日內,才須申報實價登錄。為使預售屋銷售資訊更加完備,
自110年7月1
日起修訂施行預售屋全面納管且即時申報,意即不論銷售預售屋者是否 委託代銷經紀業者銷售,均須於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之日起30日內申報實價登錄,亦 新增預售屋資訊及買賣定型化契約備查制度。有關預售屋交易不動產資訊之揭露及稽 查,逐年法制更加完備,故如何提升辦理相關作業之效率,是本所值得探討的課題。
由於預售屋實價登錄制度涉及作業種類繁多,包含實價登錄成交及解約申報、預 售屋銷售資訊備查、查核、更正及裁處等,且本所轄區特性為整體開發區眾多,交易 量大,為了解新莊、泰山、五股、林口地區預售屋市場,本所整理101年至112年之實
價登錄預售屋案件交易及備查資料,希冀透過分析了解預售屋實價登錄相關作業現況, 進一步就預售屋之成交及備查申報件數、現有預售屋產品特性如交易熱區、均價趨勢、 熱門坪數及總價等資訊,加以彙整統計研析本轄預售屋市場整體結構及現況,俾利推 展相關例行業務及便民服務,以提升本所服務品質及辦理效率。
二、資料統計及研究範圍
本研究以地價區段劃分及區段地價估價系統資料庫及不動產成交資訊登錄機制 系統資料庫為資料來源,統計 101 年至 112 年之新莊區、泰山區、五股區、林口區 預售屋實價登錄申報案件量、當年度銷售推案量、查核件數、更正件數、裁處件 數,又因應預售屋全面納管自 110 年 7 月起實施,於修法後申報之預售屋申報成交
案件資料及銷售資訊備查資料始屬完備之預售屋交易內容,故篩選 110 年至 112 年 之資料且排除特殊交易情形後,分析預售屋交易熱區、均價趨勢、熱門坪數及總價 等資訊,並整理預售屋銷售資訊備查業務現況,綜合分析預售屋實價登錄案量及價 格等房市資訊。
三、本所歷年預售屋實價登錄案件統計分析 (一)、本所案量統計
1.預售屋成交申報實價登錄案件量
本所101年至112年總計受理27,698件預售屋成交申報實價登錄案件,以 下表1-1為本轄各行政區歷年受理申報預售屋成交實價登錄統計表,圖1-1為 本轄歷年預售屋成交申報實價登錄總件數圖、圖1-2為本轄各行政區12年間 預售屋成交案件總量比例圖:
表 :本轄各行政區歷年受理預售屋成交申報實價登錄案件統計表
單位:案
五股
林口
總計
資料來源:新莊地政事務所

圖 :本轄歷年預售屋成交申報實價登錄總件數圖
資料來源:新莊地政事務所

圖二:本轄各行政區 12 年間預售屋成交案件總量比例圖
資料來源:新莊地政事務所
依據上列統計結果顯示,本所受理預售屋成交申報實價登錄總件數於
101年至109年每年約150至2000件不等,件量變化不大且皆為委託代銷經紀 業者銷售預售屋之案件才須申報,自110年起驟增約為9,000件,係因110年7 月1日實施預售屋全面納管,自實施日起簽約之預售屋案件,不論銷售預售 屋者是否委託代銷經紀業者銷售,均須於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之日起30日 內申報實價登錄,又適逢舊約過渡期,若110年6月1日後委託銷售期間才終
止或尚在委銷期間,於110年6月30日前簽約之預售屋案件,均須於110年年 底申報完畢,致使110年預售屋案件量急速增加,而111年至112年回歸市場 正常交易量,每年約5000件。
其中以受理林口區之案件量最多,計有9,894件,占總申請量36%,新莊 區次之,計有9,697件,占總申請量35%,而受理泰山區之案件量為最少,計 有3,544件,占總申請量13%,顯示預售屋市場交易量最多為林口區及新莊區, 二區受惠於整體開發區面積廣闊,基礎建設及生活機能齊備,為消費者偏好 之購屋區位,而五股區及泰山區囿限於地勢平坦地區較少,雖亦有重劃區但 相對面積較小,致使預售屋交易量較少。
2.預售屋推案量
本轄101年至112年預售屋歷年銷售中推案量總計506案,以下表2-1為本 轄各行政區歷年預售屋當年度銷售中推案統計表,圖2-1為本轄各行政區歷 年預售屋當年度銷售中推案總計圖、圖2-2為本轄各行政區12年間預售屋推 案總量比例圖:
表二:本轄各行政區歷年預售屋當年度銷售中推案統計表
單位:案
林口
總計
資料來源:新莊地政事務所

圖三:本轄各行政區歷年預售屋當年度銷售中推案總計圖 資料來源:新莊地政事務所

圖四:本轄各行政區 12 年間預售屋推案總量比例圖 資料來源:新莊地政事務所
依據上列統計結果顯示,本轄預售屋當年度推案量,自101年至109年每 年約為10至20案不等,惟此僅為委託代銷經紀業者銷售預售屋之推案,不包 含起造人自行銷售之推案量,故欲觀察本轄預售屋推案量情形應以自110年 後之數據為準,110年至112年預售屋推案件約為110至140案,其中以林口區 推案量最多,計219案,而泰山區推案量最少,計58案,其推案分布成因與 前述預售屋成交案件量相同。
查核月份
3.預售屋成交案件歷年查核件數
自111年10月起依新北市地政局指示須每月查核預售屋成交實價登錄 案件,其查核比例為當月申報件數之20%以上,每月查核件數約50至100件不 等,本所辦理查核件數如下表:
表三:本所每月查核預售屋成交申報案件統計表
資料來源:新莊地政事務所
4.預售屋成交案件更正、逾期、裁處件數
如預售屋成交案件申報實價登錄內容不實,須辦理更正申請,由地政局審酌申報人過
失情形判斷是否裁罰,逾期申報者亦有違反法規之疑慮,須由申報人陳述意見判定是 否裁罰。本所自110年至112年更正、逾期、裁處件數如下表,經統計資料顯示約有1% 之預售屋成交案件有申報不實之情形,每年約有3~10件逾期申報案件,從開立裁處件 數及原因可知,逾期申報者開立裁處比例極高。
表四:本所歷年預售屋成交案件有更正、逾期、裁處情形件數統計表 單位:件:%
資料來源:新莊地政事務所
5.預售屋銷售資訊備查受理件數
因自110年7月1日實施預售屋全面納管,訂定預售屋銷售資訊備查制度, 故以110年至112年受理件數及輔導件數統計本所新增之業務內容,以下圖5 為預售屋銷售資訊備查申報件數圖,圖6為同一推案,輔導申報備查次數:

圖五:預售屋銷售資訊備查申報件數圖
資料來源:新莊地政事務所

圖六:同一推案,輔導申報備查次數圖 資料來源:新莊地政事務所
依據上列統計結果顯示,每年約40至50件預售屋銷售資訊備查申報案 件,本所現由1名承辦負責審理,平均每月審理約4件新案,每案處理時間約 為1小時,惟預售屋銷售資訊備查申報係新制度,多數申報人經驗尚不足, 僅約30%申報正確無須輔導,其餘70%需輔導1至5次,需增加一倍的時間為 業者解說備查申報應注意事項及重新審理更正後之申報內容,使承辦人員 工作繁重。
(二)、本轄預售屋住宅產品特性
1.各行政區預售屋交易熱區
因自110年7月1日實施預售屋全面納管,故以110年至112年申報之案件
統計分析本轄各行政區預售屋交易熱區,並就生活條件及房價行情相似之 區域劃分生活圈,列舉交易案量最多之生活圈。
(1)、新莊區
新莊區劃分為副都心重劃區、頭前重劃區、新知產業園區、上新莊、 信華臺鐘重劃區、港泰重劃區、下新莊等7個生活圈,如圖7所示,而各生 活圈預售屋交易案件量及比例如圖8:

圖七:新莊區各生活圈分布圖
資料來源:新莊地政事務所

圖八:新莊區各生活圈交易件數圖 資料來源:新莊地政事務所
依據上列統計結果顯示,新莊區預售屋交易量最大之生活圈為副都 心重劃區,計2,196件,占新莊區總交易量35%,為以商業造鎮為目的之 重劃區,區內有中央合署辦公大樓、AU捷運商城等重大建設,匯集屋齡
0至5年的商辦及住宅大樓;上新莊居次,計1,367件,占比22%,此為新莊 區生活機能最成熟的區域,區內多為中古屋,預售屋推案則視建設公司 獵地或都市更新案而散於各地;頭前重劃區居第三,計1,091件,占比18%, 為以住宅大樓密集的重劃區,區內亦以新成屋居多且因腹地較小而趨於 飽和。
(2)、泰山區
泰山區劃分為泰林路及明志路沿線、十八甲重劃區、信華臺鐘重劃 區、港泰重劃區、新泰重劃區等5個生活圈,如圖9所示,而各生活圈預售 屋交易案件量及比例如圖10:

圖九:泰山區各生活圈分布圖 資料來源:新莊地政事務所

圖十:泰山區各生活圈交易件數圖 資料來源:新莊地政事務所
依據上列統計結果顯示,泰山區預售屋交易量最大之生活圈為港泰 重劃區,計1,530件,占泰山區總交易量63%;新泰重劃區居次,計397件, 占比16%,二者均位處新莊、泰山交界且交通便利之自辦重劃區,區內現 況幾乎為預售屋銷售中推案或建設公司購地尚未規劃中之素地,緊鄰開
發中之塭仔圳重劃區,未來發展性尚須持續關注。
(3)、五股區
五股區劃分為成泰路一帶、洲子洋重劃區等2個生活圈,如圖11所示,
而各生活圈預售屋交易案件量及比例如圖12:

圖十一:五股區各生活圈分布圖
資料來源:新莊地政事務所

圖十二:五股區各生活圈交易件數圖
資料來源:新莊地政事務所
依據上列統計結果顯示,五股區預售屋交易量最大之生活圈為洲子 洋重劃區,計2,380件,占五股區總交易量高達93%,區內多為屋齡10年
內之住宅大樓,生活機能主要需要仰賴鄰近的商圈補足,至於五泰輕軌 尚在規劃中,持續留意辦理進度及其對於房市之影響力。
(4)、林口區
林口區劃分為中心商業區、中心商業區東側、仁愛路南側、捷運林口 站、南勢國小周邊、頭湖國小周邊等6個生活圈,如圖13所示,而各生活 圈預售屋交易案件量及比例如圖14:

圖十三:林口區各生活圈分布圖
資料來源:新莊地政事務所

圖十四:林口區各生活圈交易件數圖 資料來源:新莊地政事務所
依據上列統計結果顯示,林口區預售屋交易量最大之生活圈為中心 商業區,計3,714件,占林口區總交易量50%;頭湖國小周邊居次,計1,403 件,占比19%;捷運林口站居第三,計1,086件,占比15%,三者均地處林 口新市鎮,近年在機捷帶動下發展迅速,各項建設相繼到位並吸引產業 進駐,生活機能更加完善,就業機會帶動剛性需求,腹地廣闊預售屋推案 持續增加。
2.預售屋各行政區每季均價趨勢
近年受新冠肺炎及俄烏戰爭影響,導致營建業缺工缺料,各原物料上漲 及基本工資調升,致使營建成本攀升速度飛快,因此以110年至112年每季統 計資料作為預售屋均價分析之方式,各行政區預售屋成交均價如下圖,每季 均價漲跌幅情形如下表:

資料來源:新莊地政事務所
圖十五:各行政區110-112年每季預售屋交易均價趨勢圖
表五:各行政區預售屋交易均價每季漲跌表
依據上列統計結果顯示,各行政區每季預售屋成交均價呈上漲趨勢, 112年第4季均價除五股區45.24萬元/坪外,其餘三區均價已達50萬元/坪 以上,自110年第1季至112年第4季各行政區總漲幅約40%。
3.預售屋熱門交易坪數
各行政區熱門交易坪數以20坪至30坪最多、30坪至40坪居次,小坪數住 宅(10坪至20坪)以五股區及林口區成交較多,而大坪數住宅(50坪以上)則幾 乎在林口區及新莊區推出。

圖十六:各行政區預售屋交易坪數分布圖
資料來源:新莊地政事務所
4.預售屋熱門交易總價
各行政區熱門交易總價集中於1000萬至1500萬、1500萬至2000萬,低總 價住宅(1000萬元以下)大多數於五股區及林口區推出,而高總價住宅(3000 萬上)則絕大部分出現在林口區及新莊區。

圖十七:各行政區預售屋交易總價分布圖
資料來源:新莊地政事務所
5.小結
綜整以上各行政區預售屋住宅產品之交易熱區、均價趨勢、交易坪數、 交易總價特色如下:
(1)、新莊區
交易熱區為副都心重劃區生活圈,區內住商混合型住宅大樓及重大 建設眾多;近1年交易均價約為56至64萬元/坪;熱門交易坪數為20坪至 30坪,亦有不少40坪以上之大坪數住宅;熱門交易總價集中於1500萬至 2000萬,而高總價住宅(2500萬以上)成交件數為四行政區之中最多。
(2)、泰山區
交易熱區為港泰重劃區生活圈,區內各預售屋推案銷售中且可建築 腹地近飽和;近1年交易均價約為51至55萬元/坪;熱門交易坪數集中於 20坪至30坪及30坪至40坪;熱門交易總價為1500萬至2000萬,亦有不少 2000萬以上之成交件數。
(3)、五股區
交易熱區為洲子洋重劃區生活圈,區內多為屋齡10年內之住宅大樓, 生活機能仰賴舊市區商圈;近1年交易均價約為42至46萬元/坪;熱門交
易坪數為20坪至30坪,10坪至20坪小坪數住宅亦為成交主力;熱門交易 總價為1000萬至1500萬,無2000萬以上之成交案例。
(4)、林口區
交易熱區為中心商業區生活圈,區內為林口新市鎮開發最早區域, 生活機能極佳;近1年交易均價約為46至50萬元/坪;熱門交易坪數為20 坪至30坪,40坪以上大坪數住宅成交件數為四行政區之首;熱門交易總 價為1000萬至1500萬,亦有許多2500萬以上之成交案例。
1.申報案件檢核效率再提升
110年起預售屋申報案件量有飛躍性的成長,申報人最常申報錯誤的欄 位為共有部分面積計算之錯誤,早期均需花費相當多的時間輔導業者更正, 且需逐一調閱契約書查證,後來透過地價區段劃分及區段地價估價系統提 案,持續增修功能,現已有共有部分面積及公設比之檢核項目,同一建案只 要有公設比偏離同一建案數據者,即可迅速找出錯誤之申報案件進行輔導 更正;另價格方面,新增以建案為歸戶,計算其歷史均價、最高最低成交價 之檢核項目,更有助於判斷新成交案件是否偏離行情,節省人工比對的時間。
因此針對各時期不同的需求,持續提案編修系統功能,是本所精進的方向。
2.逾期申報件數簡化為零
檢視預售屋申報案件需開立裁處之原因,全是因為業者逾期申報而受 罰,考量申報期限為訂立預售屋買賣契約之日起30日內申報,尚有充裕的時 間申報實價登錄,除非有重大情事例如涉及法院訴訟等,否則難認申報人有 正當理由逾期申報而不受罰;反觀因申報不實辦理更正者,斟酌其陳述意見 內容,多歸咎為因過失情節較小之情況而不予裁罰。故為降低預售屋逾期申 報實價登錄之情形,應從多元管道宣導即時申報之重要性,例如辦理查核時 除通知申報人查核案件外,並再次提醒申報期限,且特別留意申報期限之計 算有含訂約日(始日)。
3.強化預售屋備查申報品質
為避免銷售預售屋者在未申報備查即進行銷售行為而遭裁罰,本所於 111年1月起依據建造執照資料,先行掌握轄區內新建案,主動發文提醒業者 備查申報注意事項及常見錯誤類型,降低備查申報有誤之情事。自新制實施 以降,本所轄內預售屋建案無「未申報備查即進行銷售行為」之案件,惟仍 有約6成之備查申報案有申報錯誤,需再次輔導更正,故為強化備查申報之 品質,113年2月起本所就原有的創新再精進,修正常見錯誤類型,進一步比
對建造執照各欄位正確填寫的方式,自實施後申報備查件數不多,尚需觀察 本創新實施的效益,並依實際需要滾動式調整。
4.貼近市場特性提供資訊
有關預售屋實價登錄加值應用服務,本所製作預售屋備查資訊及實價 登錄分析季報及機場捷運沿線不動產交易行情分析季報,其內容偏向整體 行政區或捷運站點周邊的價量資訊進行統計分析,未就不同行政區推出預 售屋成交案件類型製作細緻化的分析內容,宜再貼近各行政區市場供需之 特性,提供相關更具影響力之資訊。
四、結論
為促進不動產市場發展更為健全,實價登錄制度越趨透明化,未來朝向申報資訊 更完整、成交案件揭露率更公開、防杜不動產炒作更全面等方向前進,低首付及貸款 期限增加等優勢助攻下,預售屋成為不動產市場交易的主流,故預售屋的備查及成交 資料為不動產市場發展的先行指標,愈掌握市場脈動,需先了解預售屋相關交易現況。
本次透過整理預售屋實價登錄制度相關業務現況,包含實價登錄成交申報、預售屋銷 售資訊備查、查核、更正及裁處等,以及分析本轄預售屋產品特性如交易熱區、均價 趨勢、熱門坪數及總價等資訊,並檢視目前業務推行上仍待精進之處,希冀藉由本次
報告結果增進辦理相關業務之效率,亦更了解預售屋市場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