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检2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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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fety & Security 安 全 观 察

Tokyo MoU 7月缺陷分析

7 月份 Tokyo MoU 累计检查船舶 2816 艘次,滞留船舶 83 艘次,滞留率 2.95%,低于其半 年滞留率 3.99%;船舶累计滞留缺陷 213 条,平均 2.57 条 / 艘次,略低于半年平均滞留缺陷 2.64 条 / 艘次。经过分析,以下三项为 7 月 Tokyo MoU 检查重点项目。 07- 消防安全(Fire safety) 缺陷 61 条,其中防火结构完整性缺陷 8 条,07103 分层甲板、舱壁 等缺陷 6 条,火警检测和报警 4 条,固定式灭火系统和消防装备 / 设备 6 条,消防泵 / 风油切断 各 2 条,防火风闸 / 挡板 16 条,高压管防护 11 条,其他(消防)/ 逃生方式各 1 条。 11- 救生装置(Life saving appliances)缺陷 24 条,其中救生艇 8 条,救助艇 3 条,淡水及食物 4 条,充气式救生筏 2 条,救生艇释放装置 2 条,浸水服 1 条,双路通讯电台 2 条,救生装置船上 培训及介绍 1 条,艇内清单 2 条。 01 证书和文件管理(Certificate &Documentation)缺陷总数 22 条。其中 011- 船舶证书 14 条 ; 012- 船员证书 7 条,其中船旗国签注方面 6 条 ;013- 船舶文件 1 条,油类记录簿缺陷。 针对上述缺陷,我们建议,救生设备缺陷属高风险滞留缺陷,船舶必须加强救生相关设备 维护保养与测试工作,确保设备处于随时可用状态 ;船长应定期整理各类证书,关注证书的完 整性和有效性,缺失的及时申请岸基支持,关注船员证书的船旗国签注及本人签字。 综述,虽然时间上尚未进入规定的消防安全集中大检查窗口(CIC),从滞留缺陷分布看,各 港口当局已提前将检查重点转移到消防安全方面,望船岸高度重视。船舶应对照 CCS 发布的《消 防安全集中大检查指南》认真自查,切实做好设备和系统的维护保养和测试工作,并按规定做好 记录,避免滞留缺陷产生。

(刘 萧)

验船师手记

这种配置不满足规范对瘫船起动的要求

段时间在建造 1000 吨海监船时,曾经发现一个船舶配置不满足瘫船起动的案例。该型船上配置了两台主机、 两台发电机、一台应急发电机。主机采用压缩空气起动,发电机采用电起动。发电机配置了两组起动蓄电池

组,两组起动蓄电池组可以互为备用。我们仔细分析,发现这种情况不能满足规范对瘫船起动的要求,因为在没有 备用电源的情况下,按照瘫船状态的定义假定两组起动蓄电池组失效的情况下,船舶是无法起动主发电机的。按照 CCS 钢规的要求如未安装应急发电机或应急发电机不能满足瘫船起动要求,则使主辅机械进入运转的布置,应能在 没有外界帮助的情况下,在船上提供初始起动所需的压缩空气、电力或其他任何动力源。后来经过和审图验船师沟 通,确定应增加一组备用蓄电池组(请注意该电瓶不能由船上的通用蓄电池组代替) ,且必须由应急配电板经过独立 的充电装置一直保持浮充。该蓄电池组应至少保证可以起动一台发电机 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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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检 CHINA SHIP SURVEY 2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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