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約神學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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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 經 神 學 : 新 約 概 論

。 一、新舊約之關係 新約是聖經的後半部,與前半部(舊約)的主題遙遙相應,都是彰顯神的兒子 耶酥基督。舊約隱藏基督,新約顯露基督;舊約應許基督,新約應驗基督;舊約 期待基督,新約釋明基督;舊約是新約的影兒,新約是舊約的實現;舊約之中心 是以色列,新約是教會;舊約是行為約,新約是恩典之約;舊約是律法之約,新 約是信心之約;舊約描述人在「第一亞當」裡之失敗,新約描述人在「第二亞當 裡」之勝利;舊約之始乃萬物之起源,新約之始乃基督之起源;舊約的結束是咒 詛,新約的結束是祝福。 二、兩約間之歷史 A. 國際政治 舊新約間有四百多年之歷史,此時期稱為「靜默時期」 (Silent Period)。事實 上這段是最不靜默的時代。在此四百年中,有轟轟烈烈之革命,有鐵騎奔馳

聖經神學概論(新約) 1 新約背景 新約聖經是由神的靈感動他的使徒們所寫成的,後來經初期教會階段性之收集 及公認成為神之聖言。 主耶穌基督在世上的時候已有「聖經」的存在,名為「律法」與「先知書」(太5: 17;7:12;11:13 等),或「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 (路 24:14)。這些是現今聖經正典之上卷,俗稱「舊約」。耶穌基督自己並沒有任 何的寫作,他所傳的信息稱為「福音」,因此他的言行錄被稱為「福音書」 。 主的門徒四處傳福音,他們的紀錄就成為「使徒行傳」
用各樣方式闡釋福音之奧妙,或信徒之生活規則及福音的終局,這些內容就是書 信 及啟示錄
下之管轄,有流不盡之血與汗。(如附表) B.宗教背景 1.猶太教的宗教派別 a. 法利賽派 「敬虔者」的意思。 組織似一個宗教團體,有其會員和嚴謹的入會要求。(觀察、立誓) 相信死人復活和惡人會受審判。 嚴守摩西五經的細節(即記錄妥拉)和歷代傳統對五經的詮釋(即口傳妥拉)。 這派中有某些是文士,源於以斯拉時代。主要職責為研究聖經的律例和抄寫聖 經。很多拉比也屬於這派。 b. 撒都該派 多數學者認為源於撒督(Zadok,意:公義)家族,參王上 1:8;代下 31:10。 於猶太人議會和聖殿體制有一定的影響力,有些來自祭司階級。但多祭司和 大祭司有密切關係。 堅持五經為惟一的信仰權威,反對一切口傳的教導。 反對有復活的存在,天使的存在、死人復活等教導。(參徒 23:6~8)
;主的門徒和僕人也

d.

e.

) 2
聖經神學概論(新約
c. 愛色尼派 法利賽派系之分支,於馬加比時代興起。 堅守純一的信仰,為了逃避世俗,刻意遠離群眾。 最主要工作是研讀及解釋聖經(舊約律法)。 加入這派的要求比法利賽派更高,強調簡僕生活和禁慾主義。
奮銳黨
極端地遵守和維護摩西的律法。
極端的愛國主義者,反對羅馬政府的統治。
撒馬利亞人 原屬於以法蓮、瑪拿西的後代。源於北國亡國之時,亞述王在分化政策下, 將大量異族遷至撒馬利亞。久而久之,以色列人與外族通婚。回歸後,從異 邦回來的以色列人認為自己才是純正的以色列人,遂與撒馬利亞人勢成水 火。同樣只看五經為正典。 f. 希律黨 當希律王朝開始在巴勒斯坦秉政時,猶太人中凡奉承希律王朝者稱為「希律黨」
22:15~16;可3:6) 2.新約時代流行之思想 a. 犬儒學派 認為欲望越多的人,生活越受自己的慾望所控制。推崇寡慾來順應不同的處 境。主張受苦來達致人生高的境界。他們的觀念對保羅有著一定的影響。 b. 斯多亞主義 認為世界受著一個律所支配,這律控制著宇宙每一事情之運行。人類的生活 必須效法和遵守這個律,以達致一個和諧的關係。要達到這境界,必須要以 理性完全控制自己,除去情感的牽制。保羅受苦有益的思想和書信中常用的 辯駁方法都受著這思想所影響。 c. 諾斯底主義 主張二元論,靈魂為至善,物質卻是邪惡。認為至善的神不可能創造出物質 邪惡的世界,故這世界的創造主不是至高的上帝,而是其中一個小神而已! 人無法追求至高的上帝,只可透過救贖者的拯救才可以得到「知識」。二元 論產生了禁慾主義和縱慾主義。
徒。起初他們只是希律家族之人士,故實際是希律王朝之御用黨,宣稱彌賽亞國 度即希律國度,但後來猶太人的騎牆派亦加入,故人數日增。在新約時代,當主 耶穌傳彌賽亞國度時,他們便群起攻擊,聯合法利賽人共謀害主耶穌之命(太

*兩約之間歷史簡表

年份 王朝 主要事件 有關經卷

B.C.E.722 亞述/南國 亞述國滅以色列北國 耶利米書

B.C.E.587 巴比倫 巴比倫國滅以色列南國,統一國 土 但以理 書、 以西結書

B.C.E.539 波斯 波斯聯合帝國滅巴比倫國,塞魯 士王成美索不達米亞一帶霸主。

以斯帖 記、以斯 拉、 尼希米 記、哈該 書、 撒加利亞 書

B.C.E.333 希臘 統一 希臘馬其頓王亞歷山大吞併了 整個瑪代波斯國,猶太人亦不自 覺得地受著希臘文化所影響。惟 亞氏早逝,帝國被部下瓜分。

B.C.E.323 埃及多利米 與亞氏相同,以寬鬆手法管治猶 太人。

B.C.E.223 敘利亞西流古 極端希臘主義和宗教迫害。

B.C.E.168 馬加比叛變 反抗宗教迫害,爭取獨立自主。

七十士譯 本 次經 新約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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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E.142 哈斯摩尼王朝 馬加比家族帶領下,猶太人獨 立。由非大衛之系作王,由祭司 兼作王。 B.C.E.63 羅馬王朝 猶太統治者由凱撒委派 亞古士督 (27B.C. A.D.14) 安提帕特 (B.C.49 43) 協助羅馬王朝政陷耶路撒冷 大希律 (37 4B.C.) 重度重建聖殿。曾下令追殺「猶 太人的王」 大希律死後巴 勒斯坦的統治 被三分 亞基老(4BC AD6):統治猶大撒 馬利亞。被罷免後改由敘利亞省 長管理,彼拉多就是其中一個省 長。

提庇留 (AD14 37)

腓力(4BC AD34): 統治東北角

安提帕(4BC AD39): 統治加利 利。殺害施洗約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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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in)。後教父愛任紐 (Irenaeus,)更強調四福音如同四活物那樣的完全。

二、四福音之形成

為什麼初期的教會不寫成一部「官式」的福音書,以它為當日及日後有關主一 生之權威文件,原因是當時之使徒皆在福音的大本營耶路撒冷為主作見證,若有 任何關乎主之教訓,而需要「官式」的答案,使徒均可供給,但這個情形只限於 巴勒斯坦局部方面的需要。當福音廣傳四處後,舊日之方法不能應付此需要,因 此就產生了不同的福音書,也因此四本福音書之對象,日期及著作地點都不盡相 同。

三、四福音之信息

福音書雖是作者不同,對象不同,然而其信息內容有共同之處。無論是那本福 音,三點主要的內容是它們共有的,因此這三方面便是初期教會所認為有福音的 權柄或福音的樣式(gospel pattern):(1)主之先鋒施洗約翰的工作;(2)主耶穌之 工作;(3)福音書之高潮,主之十架與復活。這是初期教會認為福音書籍所必須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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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書概論 、引言 福音在新約被稱為 (1)神的福音 (可 1:14);(2) 神恩惠的福音 (徒 20:24);(3) 可稱頌之神的福音 (提前 1:10);(4)永遠的福音 (啟 14:6);(5)他兒子的福音 (羅 1:9);(6)得救的福音 (弗 1:13);(7) 天國的福音 (太 4:23);(8)基督榮耀的福 音 (腓 1:27);(9) 平安的福音 (弗 6:15)等,因為福音的源頭是真神,福音的 本身是耶穌。 初期教父羅馬的革利免(Clement of Rome)曾致信給哥林多教會,首先引用前 三卷福音書。其後使徒約翰之門徒帕皮亞(Papias,120A.D.)引證福音書之流傳。 首稱新約頭四本書為「福音書」的,算是教父游斯丁(
括之要點,因這正是初期使徒親歷之見證。 四、符類福音問題 「符類福音」指前三本福音書(馬太、馬可、路加),因它們之內容相當重覆, 在編法、材料、結構、甚至字語上也大體一致,如三人在同時觀看一件事跡,故 稱為「符類福音」(Synopsis 即「共看」之意,故亦稱「對觀福音」 )。 雖然「符類福音」有許多多共通之處,但是四本福音書都有各自寫作的目的和 想要表達的神學主題。因此,福音書可以個別研究,也可以放在一起研究。從研 究福音書,可以更多了解耶穌基督在世的工作和教導,這對繼續研讀「保羅書信」 和「大公書信」都有非常大的幫助。(參附表)

1:32 33)。

c. 祭司:耶穌第三身份是為祭司。先知乃神之代言人,祭司乃是人之代言人, 把人之需要帶到神的面前。祭司需要代人向神求赦罪(參來 5:1 2;8: 1 3),耶穌在十字架滿足神一切公義的要求。

d. 神的兒子:在約翰福音內這主題最明顯,約翰所揀選之八大神跡都是引證 此點(20:30 31),全書之鑰節(3:16)也說明這主題。

B.救恩論

福音書對「救恩論」不及書信內那樣系統化,因福音書是種子,是行動;書信 是辯論,是證述。

a. 救恩的需要:人本性是有罪的(太 12:34),服在神審判底下(太 3:10), 需要救贖(太 18:3)。

b. 救主的代死:基督的死是贖罪的途徑,那是自願代贖的死(太 20:28), 那是代罪的死(太 26:28)。 c. 救恩的獲得:救恩是需要信心接受的(路 6:9),是關乎萬民的(路 2: 10),是白白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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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論 在福音書內,主耶穌以四重身份出現。在符類福音內,他主要的身份是先知、 君王與祭司;在約翰福音內,他則是神的兒子。 a. 先知:耶穌的工作與舊約的先知一致,他是神的代言人(參來 1:1 2), 是舊約應許之先知(申 18:18 19)。先知之工作是宣告真理(天國的福 音 ,太 4:23),責備罪惡(參太 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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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當人不肯聽從時,他便如舊約先知一般,預言將來要發生的事 (參太 23:37 24:31)。 b. 君王:耶穌另一面是君王的身份,這身份源自神應許給大衛之約(撒下 7: 16)。加百列給馬利亞之宣佈也證明此點(路
五、福音書之神學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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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人歸正(參太
C.末世論 「末世論」是福音書另一重要之主題,在馬太福音這主題特別明顯。主耶穌第 一次來臨本要建立舊約應許之彌賽亞國度(太1 10),但因遭拒棄(太 11 12), 只得延期執行(太 21:43),其間透露神的新計劃是屬靈之國度(太 13),待 第二次再臨時,才建立其初衷要建立之國度(太 24 25)。 D.教會論 福音書中之教會論是雛形的,簡單的,其實福音書中關於猶太人或「彌賽亞國 度」的色彩相當濃厚。主耶穌在世時一直沒有宣佈教會之存在,直到當他被拒後, 「天國」要延期實現,他才宣佈那隱藏在神裡之奧秘,那是「教會」(太16:18)。 至五旬節日,聖靈臨到信徒身上,才把他們圈在教會內(參弗 1:23;林前 12: 12 13)。教會之真理要待在書信內才清楚明晰。

※不同福音書的獨特神學目的 馬太福音 馬可福音 路加福音 約翰福音 耶穌是 所應許的王 上帝的僕人 人子 上帝的兒子 原來讀者 猶太人 羅馬外邦人 一般外邦人 普世信徒 顯著主題 耶穌是彌賽 亞,因為祂應 驗了舊約的預 言

信耶穌是救恩 的條件 作者角色 教師 講故事者 歷史家 神學家 特色重點 耶穌的講道和 教訓 耶穌的神蹟和 行事 表達耶穌的人 性事跡。 耶穌教導的原 則

耶穌的言和行 是相輔相成的 耶穌是完全的 神亦是完全的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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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0);(2)耶路撒冷教會之大遭逼迫,除使徒留 下,各人都四散了(徒 8:1);(3)希律安提帕一世於 44A.D.殘害教會之手段(徒 12:1)等,這一切的變動更催迫使徒們要有一些永久性關於耶穌一生之「官方 記錄」,馬太福音便因此需要而產生。 寫作地點:耶路撒冷。

聖經神學概論(新約) 8 馬太福音 作者:馬太。 歷史背景: 馬太(意:神的禮物)又名利未(意:聯合),可能是迦百農人,是亞勒腓的 兒子,原是猶太人最恨惡之稅吏,歸主後成為有力的見證人,常向其他的稅吏作 見證(參太 11:19;路 17:34;15:1)。 當耶路撒冷教會建立後,使徒便成為信仰權威,有關主生平的問題,使徒可以 供給「官式」答案。但教會開始受逼迫時(徒5:17 18),使徒便開始注意一些 事情: (1)若教會被逼關門,或使徒皆被囚在監中,如何才可以有「官式」教訓代替他 們的權威? (2)若使徒分散各處,或遭遇死亡,有何辦法可以代替他們之囗? 特別是(1)司提反之殉道(徒
寫作對象:猶太人,本書之對象相當明顯是猶太人,佐證包括:
彌賽亞之過程及後果。 主題:以色列之彌賽亞君王。 本書特色: (1) 在福音書中是猶太色彩最濃厚的一卷書,書中的猶太色彩包括: a. 家譜; b. 沒有為猶太習俗和用語加上解釋 (太 15:1 3;可 7:1 3); c. 對猶太族特別側重 (太 10:5 6);書中嚴厲責備文士和法利賽人(太 3:7;21:43; 23 章); d. 最後的大使命更顯明福音不單單要傳給猶太人,更要傳給全世界的人。 (2) 引用並應驗許多舊約預言( 3;二 6,15,18,23;三 3;四 15 16;八 17;
(1)引用舊約超過 65 次以上;(2)耶穌之家譜;(3)猶太節期與名詞之出現;(4)耶路撒冷與聖殿;(5) 「天國」的主題等。 寫作目的:證明耶穌基督為舊約預言之彌賽亞,並追溯以色列國如何拒絕耶穌為

十二 18 21;十三 35;廿一 5;廿六 56):

a. 引用舊約經文最多,共約 129 次。

b. 敘述耶穌的生平事蹟時,不斷重複「應驗」的句式。(太 1:22 23;2:5 6; 2:15;2:18;2:23)

c. 引用舊約是為了證明耶穌就是猶太人一直期盼的彌賽亞。

d. 這帶出馬太福音一個重要的寫作目的:基督的信仰不是要廢掉猶太人一直 持守的,相反卻是使他們所持守的得以成全。 (3) 唯一記有「教會」的福音書 (16:18;18:17) (4) 彌賽亞之主題突出。 (5) 論「天國」之事最為詳細,全書曾出現共 51 次之多,顯然是馬太福音一大主 題,天國已開始,但卻未完全 (already but not yet) 」(太 7:21;8:11;13:43; 16:28 ;25:34 / 4:17;5:3、10;11:12;12:28)。

(6) 最富系統性的論證主題,全書將講章教導和故事敘述穿插,整體架構共有五 篇講章。

本書結構: 序言:耶穌的先祖、出生和早期生活 (1:1 2:23)

1. 第一個段落 (3:1 7:29)

a. 敘述:施洗約翰、耶穌洗禮、受試探及公開事奉的開始 (3:1 4:25) b. 教導:登山寶訓 (5:1 7:29)

2. 第二個段落 (8:1 11:1)

a. 敘述:耶穌於加利利的工作 (8:1 9:38)

b. 教導:給門徒的指示 (10:1 42)

3. 第三個段落 (11:1 13:52)

a. 敘述:有人接納亦有人拒絕耶穌 (11:1 12:50)

b. 教導:有關天國的比喻 (13:1 52)

4. 第四個段落 (13:53 18:35)

a. 敘述:與法利賽人積怨日深 (13:54 17:27) b. 教導:門徒應如何彼此相徒 (18:1 35)

5. 第五個段落 (19:1 25:46)

a. 敘述:耶穌從加利利耶路撒冷去 (19:1 23:39) b. 教導:將來的日子 (24:1 2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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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山寶訓 (5 7 章) 1. 是支持舊約,抑或是反對舊約? 2. 不是要廢掉律法,卻是成全律法。(太 5:17 18) 3. 耶穌要針對的是猶太人對舊約的傳統解釋,卻不是針對舊約聖經本身。 *馬太福音是「王的傳記」 。他是猶太人之王,也是萬世之王,更應是基督 徒之王(羅5:17 上),若他不能在信徒中作王,是什麼作信徒的王呢?是死嗎 (羅 5:17 上)?是罪嗎(羅 5:21)?願一切真正歸主的信徒,不要容罪在我們 必死的身上作王,倒要像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
結語:耶穌的受死和復活

馬可福音

作者:很大可能是約翰.馬可,即保羅的同伴,巴拿巴的表弟 (徒 16:37)。教會 傳統認為馬可是彼得的門徒,書中關於耶穌的故事,均來自彼得。

歷史背景:

馬可(羅馬名,意:鐵錘)原名約翰(猶太名,意:神的恩惠,徒12:12,家 居耶路撒冷,其母為主之門徒,家中之樓房(俗稱「馬可樓」 )供耶穌與門徒 享最後晚餐用。傳說他乃是在客西馬尼園逃命之少年人(可 14:51 52)。 他可能在彼得帶領下歸主(彼前 5:13),曾參與保羅第一次旅行布道工作, 後在保羅第二次旅行佈道時與保羅分手(徒 13:13;15:36 40),而與表兄巴拿巴(西 4

寫作地點:羅馬

寫作對象:沒有引用舊約經文,又常為到猶太人的習俗作出解釋 (2:26; 7:2 4; 14:12; 15:42) 。猶太色彩不濃,多數學者認為寫作對象乃是外邦人, 或已對猶太傳統脫節的猶太人。

) 10
聖經神學概論(新約
),他與保羅同在(西 4:
保羅在羅馬第二次被禁時(
:10)同工。當保羅在羅馬監獄時(60A.D.
10;門 24)。
64A.D.),他可能與提摩太在一起(西 4:10;提後 4:11)。 據推理,他到達羅馬後與彼得同工(彼前 5:13),並從彼得的口中得知耶穌 的故事,記錄下來後成為《馬可福音》 。
10:45),這原本是 以色列民族之使命,然而他們失敗了,在耶穌身上才能成就。 主題:神的僕人。 本書特色: 1. 以「行」為主,主耶穌的行比言多,共記有十八件神跡,只有一篇論談,三 個比喻。 2. 以「細」為主,每事均詳細報導,猶如目睹。 3. 以「畫」為主,每事均刻劃入微,使讀者如身處其間。 4. 以「僕」為主,指出主為神的僕人,故無家譜或早年身世,只有殷勸作工的 記錄。 5. 以「人」為主,記載很多人與人之間的感情與特殊之關係。 6. 以「死」為主,用了五分之二的篇幅專記「受難週」的故事。
寫作目的:指出耶穌基督是舊約預言之「神的僕人」(參

( 1,11, 21,24;二 10;三 11;八 27 30;九 1 13 ;十三 26,48;十四 21 22;十二 1 12;十五 39) 「三文治」式結構大綱: 有兩段類似的經文,夾著在中間的內容,中間的內容就是作者欲加以強調的主 題。例如:睚魯女兒與患十二年血漏的婦人(5:21 43);平靜風浪與耶穌履海(4:35 41; 6:45 52);伯賽大的瞎子與巴底買(8:22 26; 10:46 52)

1. 引言:施洗約翰、耶穌受洗與試探 (1:1 13)

2. 加利利的傳道日子 (1:14 10:52)

a. 耶穌於加利利和附近地方的工作 (1:14 9:50)

b. 耶穌於猶太地的工作和上耶路撒冷的旅程 (10:1 52)

3. 走向十字架的傳道日子 (11 16 章)

a. 耶穌於耶路撒冷的工作及往伯大尼之旅 (11 13 章)

b. 耶穌受審與受死 (14 15 章)

c. 耶穌的復活 (16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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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的起頭: 1:1 「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福音的起頭」 「福音」只在馬可福音中出現,可指到耶穌基督帶來的救恩或耶穌基督本身就
失敗的門徒: 經文常有意無意地表達著門徒的愚笨。(四 35 41; 六 37,52; 八 14 21, 29 33; 九 33 37, 十 35 45;十四 37 40;十六 11 14)
神的兒子: 耶穌作為神兒子的身份和帶有的權柄,經常穿插在馬可福音內。
重點: 1.
是福音。 2.
3.
*馬可福音是「僕人」的傳記,僕人的特色乃是服事與捨命。人子來,並不是要 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可1 9 章),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可 10 16 章) (可 10:45)。他是一位永不疲倦的忠僕,深夜方息,天未亮就 起,工作到連飯也顧不得吃,連自己的親屬也因他的忙說他癲狂了。當人棄絕 他時,他沒有灰心喪志,為了忠心至死,毅然背起十架,不求自己的益處,只 求主人的歡心(約 5:30)。我們稱為「神的僕人」,我們像他嗎?

),當時路加一直陪伴著。依據各項因素(時間、場合、資料等)推測,他在 那個時候完成這本福音書。

寫作地點:該撒利亞。

寫作對象:提阿非羅(代表外邦人)。提阿非羅是誰,有三個簡單的推論: (1)非歷史性人物,代表所有「愛神的人」(提阿非羅的字意); (2)該撒利亞的一名慕道律師,曾協助保羅上訴羅馬;

聖經神學概論(新約) 12
作者:路加。從書中醫學的詞彙與對治病事件的興趣(如四 32,38;五:12,26; 八:43);外邦名詞的解釋,獨有的神跡及比喻的選擇可知這位作者必是 一個極富文才及頭腦精密的醫學家。 歷史背景: 路加(意:高貴)是新約作者中唯一的外邦人。他的職業為醫生(西4:14)。 據教會遺傳稱他是安提阿人。在當世有三間頗負盛名之醫學院,分處在大數、亞 歷山大及雅典。據最合理的推測,路加曾到大數讀醫科,在那裡認識保羅,蒙他 帶領歸主後成為保羅布道的同工。 當教會展開布道事工時,福音便慢慢傳遍當時整個希臘語言世界,歸主的希臘 人越發增多
路加福音
(徒 11:20 21)。在保羅第一次旅行布道時,在以哥念很多希臘人 信主(徒 14:1)。在第二次與第三次布道時,他們所走的路線也是希臘本土之 各大城市,歸主的很多是希臘人(徒 17:4;18:4;19:10,17;20:21),因 此迫切需要一本適合希臘人閱讀的有關主耶穌生平的「官式紀錄」。 保羅佈道完畢後返回耶路撒冷而被捉拿,囚在該撒利亞二年之久(參徒24:24 27
(3)路加之主人;路加本為他的僕人,治癒他重病後蒙釋放,得自由。 提阿非羅很可能是一名真實存在的歷史人物,因(1)「大人」(1:1)乃羅馬官 長之榮銜(參徒 24:3 之腓力斯;25:1 之非斯都等均被稱之為「大人」;(2)全 書一開始的序(1:1 4)也顯示有一個真實的人為寫作對象。 從上述觀點推論中,路加確實有一名寫作的對象,此人可能很有身分地位或是 位高權重的羅馬官員,但其本名是否真為提阿非羅則有待考究。或許路加為了保 護當事人,而以化名稱之,同時也將書中的內容傳達給所有「愛神的人」。 寫作目的:指出耶穌為舊約預言之「人子」 ,是完全人,是世人之模範。 主題:神的完人。

本書特色:

(1)專描述耶穌的人性,較其他福音書所形繪的更活現。

(2)有最優美的文學體裁。

(3)比其他福音書更多使用醫學名詞,而且對病症的描述也較精確。

(4)唯一記載耶穌之誕生(路 1:26 2:21)與童年(路 2:41 52)的福音書。

重點:

1.

2. 關懷弱勢群體: 關懷貧窮人;耶穌出生、大筵席的比喻(14:16 24)和財主和拉撒路(16:19 31) 關懷婦女;拿因城的婦女;跟從耶穌的婦女;有罪的女人蒙赦免(7:35 50)等。

3. 聖靈的工作與禱告:

經常提及聖靈的工作;耶穌出生、受洗、受試探、講道等,經常提到聖靈的 充滿和從上頭來的能力。(24:49)

路加福音也經常提及禱告(3:21;6:12;9:18、29;11:1;22:32;23:34、46),又 有幾個教導恆切禱告的比喻(11:5 8;18:1 8;18:9 14)

結構大綱:

序言 (1:1 4)

1. 施洗約翰和耶穌的出生、童年敘述 (1:5 2:52)

2. 施洗約翰、耶穌受洗、先祖及試探 (2:1 4:13)

3. 耶穌於加利利的工作 (4:14 9:50)

a. 工作的開始 (4:14 44)

b. 耶穌呼召門徒 (5:1 6:16)

c. 耶穌教導門徒及群眾 (6:1 7:49)

d. 在迦百農的工作 (7 8 章)

e. 十二門徒的事跡 (9:1 50)

4. 耶穌由加利利到耶路撒冷之旅 (9:51 19:44)

a. 在撒馬利亞的工作 (9:51 10:37)

b. 關於禱告的教導 (10:38 11:13) c. 與法利賽人的衝突 (11:14 54) d. 其他的教導及醫治 (12:1 19:44) 5. 耶穌在耶路撒冷 (19:45 21:38) 6. 耶穌的受審與受死 (22 23 章)

聖經神學概論(
) 13
新約
普世性救恩: 路加福音可算是最少「地方色彩」,最容易叫人明白。如名稱沿用「老師」、「律 師」而非「拉比」;地方名如「加利利海」則使用巴勒斯坦以外的人之名稱「革 尼撒勒湖」。作者也提及許多外邦人。
(24 章) *路加福音為一本「尋找」福音,記載人子降世尋找失喪的人(19:10)。整本 福音書內所記的人子是一充滿人情味的完人,他體恤我們的軟弱,同情我們的苦 楚,主動替人裹傷,在十字架上替人找藉囗求天父赦免,他處處顯出愛人的心, 這是人子,我們是信靠他的人,但像他嗎?
7. 耶穌的復活與升天

時,希律安提帕一世把他

大使命 。約翰最後一次在使徒行傳出現乃是在耶路撒冷舉行的首次教會大會(徒 15:2)。 70A.D.時,耶路撒冷焚燬後,門徒散居各地,多人搬到以弗所居住,以弗所頓 成當時的教會中心。當約翰遷居以弗所後,該地長老必定請他把主耶穌的事跡存 錄下來,在那裡約翰擔負牧養該區眾教會。

那裡的教會受希臘哲學的影響頗深,特別是諾斯底主義裡,否認基督神性的基 督論,這是該主義中之一支派稱「幻影說」( docetism)。所以約翰特意書寫一 本「基督論的課本」,不但給當時之教會,也告訴後世之信徒,耶穌基督不是虛 渺之人物,而是舊約所預言之彌賽亞,是神的兒子,藉著神跡奇事證實他的神性, 信靠祂的便可得著永生(就是猶太人觀念中之「天國」)。

聖經神學概論(
) 14 約翰福音 作者:使徒約翰,就是「耶穌所愛的那門徒」
歷史背景: 約翰(意:神的恩典)與十二使徒之一的雅各同是西庇太的兒子,家居加利利 之伯賽大,早年曾跟隨施洗約翰為門徒(1:34 40),後轉跟主耶穌到底,為 主所特愛之門徒(12:23;19:26;20:2;21:7,20),他為人性情激烈(可 3:17),但又柔順(13:23),主復活後,他在耶路撒冷與彼得同作美好之見 證(徒 3:10;8:12)。 在使徒時代,約翰與彼得為主打美好的仗。在
新約
(約 21:20 24),亦即是西庇太的兒 子約翰。使徒約翰乃十二門徒中活得最老的一位,也是唯一非因殉道而死 的。他的著作包括約翰福音、約翰壹、貳、參書和啟示錄。
44A.D.
的哥哥雅各害死,耶路撒冷教會大受逼迫,所有使徒也慢慢遷到各地實施教會的
寫作地點:以弗所(教父遺傳均一致以為此處為著作地點
寫作對象:居住在外邦之猶太人 寫作目的:證述耶穌基督是舊約預言之彌賽亞,是神的兒子(約 20:31),是全地 的救主(約 4:42)。 約翰福音亦補充了不少符類福音中不清楚的記載,如可 14:58 和太 26:61 中有關耶穌被控曾控嚇拆毀聖殿,在約 2:19 21 就作出解釋。 主題:耶穌是神的兒子。
)。

本書特色:

(1)文學體裁方面簡淺易明。

(2)神學思想深奧,著重耶穌的神性。

(3)以耶穌所行的七個神蹟,作為記號,表明耶穌的神性: 水變酒(2:1 11);醫治大臣的兒子(4:46 54);醫治久病不癒者(5:1 18);餵 飽五千人(6:1 14);履海(6:16 21);醫治先天的瞎子(9:1 7);使拉撒路復活 (11:1 44)

(4)記錄最多節期(三次逾越節,一次住棚節,一次燭光節,一次不明節日),這 些都是決定耶穌事奉年日長短之要訣。

(5)著重耶穌在猶大的宣道(其他福音書則著重加利利宣道)。

(6)指出耶穌的個人佈道比群眾佈道(符類福音)為多。

(7)全書缺少耶穌比喻,卻充滿講論。

(8)有關聖靈之討論在本書內比其他的更多。

(9)本書內容主要是釋明性(interpretative),其他的福音書多為歷史性(historical)。

(10)記有著名之七句「我是」:生命的糧(6:35);世界的光(8:12);羊的門(10:7); 好牧人(10:1 14);復活、生命(11:25);道路、真理、生命(14:6);真葡萄樹(15:1)。

結構大構: 導言 (1:1 18)

1.耶穌傳道之始 (1:19 51)

a. 施洗者約翰的事工 (1:19 34)

b. 耶穌首先呼召的幾個門徒 (1:35 51)

2.耶穌的公開事工 (2:1 12:50)

3.最後一週在耶路撒冷及鄰近地區 (13:1 19:42)

a. 耶穌對門徒最後的教導 (13:1 17:26)

b. 耶穌遭害和埋葬 (18:1 19:42)

4.耶穌的復活和顯現 (20:1 31) 5.結尾: 加利利的另一次顯現 (21:1 25)

聖經神學概論(新約) 15
*約翰福音被稱為「屬靈的福音」( Spiritual Gospel),又喻為「基督的心」 。 如果將馬太福音比喻為聖殿的以色列人院,馬可福音則為祭司院,路加福音為外 邦人院,約翰福音則是聖殿之至聖所。因本書把主的心揭開,叫世人曉得他是神 的兒子(20:31a),也叫人因相信神而得永生(20:31b)。聖經說: 神子來 是叫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 (10:10)。你有永遠的生命嗎?你有豐盛的 生命嗎?

移到外邦人身上(參28:28)。

主題:教會的使命。 本書特色:

(1)本書為基督教首本「宣道史手冊」,可稱為猶太宣道史

聖經神學概論(新約) 16 使徒行傳 作者:路加 歷史背景: 作者路加本為醫生,可能在當時著名的大數醫學院就讀,或在行醫時認識保羅, 蒙他引領歸主,成為摯友,更成為終身同工。當保羅在羅馬面臨死刑宣判時,路 加還在他旁邊伺候陪伴(提後 4:11)。 五旬節日,教會誕生。雖經內憂(例5:1 11;6:1 6)外患(例 4:1 22;5: 17 42;6:8 7:60;8:1 3;9:1 2;12:1 4 等),仍勇往前進(例 6: 7;8:4;12:24),更因「福音的執事」 (弗 3:7)保羅之努力,把福音傳遍 當時整個外邦人世界,甚至遠達歐洲的羅馬。羅馬在當時看來是「地極」之境, 因此「大使命」已初步完成,作者的故事因此也在羅馬結束。
寫作地點:羅馬。 寫作對象:提阿非羅 目的:主要指出猶太人繼續拒絕耶穌為彌賽亞(藉著使徒的講道),因此救恩轉
。 (2)主角有二,即耶路撒冷教會與安提阿教會,或彼得與保羅。 (3)載有最多講道記錄之書卷。 (4)聖靈的工作特別明顯,故亦稱為「聖靈行傳」 。 (5)為新約中之過渡時期的書卷。 使徒行傳為新約唯一的歷史書(福音書為傳記),又是繼耶穌生平後的一卷重 要文件,與上卷(路加福音)合起來約占新約篇幅四分之一。在上卷內,教會的 存在是期待性的( anticipatory),是往前看的;在書信內,教會的存在是假 定性的(presuppositional)(假設它已存在,即確定性),是向後看的,因此使 徒行傳是四福音與書信當中的橋樑;沒有它,教會的存在便失去其原始之記錄。

重點:

1. 救恩歷史:

救恩不單只限於猶太人,卻包括全世界的人。 使徒行傳中幾篇講章,都提及耶穌乃以色列信仰和救恩歷史的延續。 如司提反的講章(第七章),聖殿不再是神同在的證據,只要信耶穌,外邦人 也同可得救。

2. 聖靈的作為:

3. 教會合一:

早期教會凡物公用,同心合意地禱告。 福音廣傳,甚至發生了在傳福音的事上出現分歧,但眾人眾教會仍以耶路撒 冷教會為中心,顯見眾教會的同心同意。

4. 宣教異象:

使徒行傳中有許多差傳的典範,如腓利因逼迫而離開,卻將福音廣傳(第 8 章); 保羅多次宣教旅程中亦帶出了不少宣教策略(13:1 3; 13:4; 16:1 5),很值得今天 教會學習。

結構大綱

1. 前言:教會的誕生 (1:1 6:7)

a. 耶穌升天 (1:1)

b. 聖靈降臨;耶城教會增長 (2:1 6:7)

2. 逼害開始 (6:8 9:31)

a. 司提反的殉道 (6:8 9:31)

b. 教會分歧、上帝的道傳開 (8:4 40) c. 掃羅歸信 (9:1 31) 3. 福音始傳於外邦 (9:32 12:24) 4. 保羅第一次宣教旅程 (12:25 14:28) 5. 耶路撒冷會議 (15:1 25)

(18:23 19:20)

) 17
聖經神學概論(新約
聖靈的工作在使徒行傳尤其突出,甚至被稱為「聖靈行傳」,事實上早在路加 福音,聖靈的工作已相當重要了。 宣教的足跡就是聖靈所策動,聖靈又在人信主後,以彰顯的方式降臨,說方 言讚美神。這可能是要印證外邦人為教會群體的一分子。
6.
7. 第三次宣教旅程
8.
*使徒行傳其實是「信徒行傳」,是聖靈操縱信徒的行傳。離開了聖靈的恩膏, 有誰能作什麼?我們有這寶貝放在瓦器裡,要顯明這莫大的能力是出於神,不是 出於我們(林後 4:7)。但願我們不要把寶貝作瓦器,要獻上給主,得著能力, 勇敢為主作見證!
第二次宣教旅程 (15:36 18:22)
保羅被捕及下監、到羅馬被軟禁 (21:18 28:30)

保羅書信 一、 保羅的成長背景:

1. 成長於兩個世界

根據路加記載關於保羅的自述和保羅在書信中的陳述(徒 22:3;26:4;腓

3:5),我們可以勾勒出保羅的成長背景:

(1)他是猶太人,屬於便雅憫支派,是希伯來人所生的希伯來人。

(2)他生長在基利家的大數,第八天受割禮。

(3)曾經在迦瑪列門下,按著祖宗嚴謹的律法受教。

(4)是一名熱心事奉神的法利賽人。

(5)生來就具有羅馬公民身分(徒 22:28)。

從上述的資料來看,保羅在大數出生,成長於一個嚴謹的法利賽人猶太 家庭,並且和巴勒斯坦有所聯繫。他的父親是羅馬公民,可能也是大數 公民,具有相對較高的社會地位。生長於一個希臘化的城市,保羅必然 對希臘文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可以肯定的是,保羅在成長和受教的過程 中,受到兩種不同文化與宗教信仰的影響。

2. 掃羅的歸信

身為一名法利賽人,根據保羅的自述,他曾經因為對祖宗的遺傳大發「熱 心」而逼迫教會。究竟是什麼樣的「熱心」讓掃羅採取這麼激烈的手段 逼迫教會?顯然,在掃羅的內心有一些基本的想法,促使他採取激烈的 手段,這些想法與手段應該和他所受的教育與訓練有所關連。

法利賽人研究律法時,定下一套解釋及實踐方法,他們的準則後來得到 與律法同等的地位。這套口傳律法(可 7:5 稱為「古人的遺傳」)的功用, 就是為了使古老的律法能適應新的局面。

掃羅的迫害行為來自於他對律法的熱心,這個律法界線作為區分上帝面

聖經神學概論(新約) 18
(民 25:6 8),以激烈的熱心追求「義」。 帶著這樣的熱心,掃羅開始他的逼迫行動,也是他追求「義」的行動。 在掃羅遂行逼迫的路程中,大馬色的經歷讓掃羅重新省思他的信仰,並 且對他往後的工作產生決定性的影響。 3. 保羅的外邦宣教 與復活的耶穌相遇,改變了保羅對歷史的了解。對一個猶太人來說,耶
前的「義」,而這個「義」是要加以促進和維護的特權。顯然,掃羅認 為希臘化猶太人是一個威脅。他們威脅到掃羅作為守約子民的獨特身 分,甚至進一步威脅到聖約本身。因而促使掃羅採取激烈的手段,他甚 至想要像非尼哈一樣
穌若是彌賽亞,就意味著末世已經來臨。保羅由此進一步了解,基督的 救恩已經向外邦世界開放。那麼,他必須要以新的態度面對所逼迫的「信 奉這道的人」,當然包括其中「希臘化猶太人」。
聖經神學概論(新約) 19 值得注意的是,保羅並沒有把大馬色經歷視為一種「皈依」,他是以「恩 召」來理解這個過程,並且視為一種向外邦人傳福音的使命呼召,正如 他在加拉太書一章 16 節所說的:「叫我把他傳在外邦人中」。 二、 保羅書信的分類 1. 新約聖經中21 本書(全部聖經的三分之一)是書信體裁寫成的,其中保 羅佔有十三本,從林前 5:9;林後 2:4;10:9(眾數);西 4:16;弗 3:3;帖後 3:17;腓 4:10 等處,知悉保羅另外寫了一些書信,現在已 失傳。保羅書信有十三卷,分寫給十八個不同地點或對象。(參附表) 2. 保羅書信的分類: a. 給教會: 羅馬書、哥林多前(後)書、加拉太書、以弗所書、腓立比書、哥羅西 書、帖撒羅尼迦前(後)書 b. 給個人: 提摩太前(後)書、提多書、腓利門書 c. 監獄書信: 以弗所書、腓立比書、哥羅西書、 d. 教牧書信: 提摩太前(後)書、提多書 三、保羅書信的神學: a. 神論 保羅的系統神學在討論「神」方面最詳盡,神的永在是一件無法推諉的
2:16;提 前 1:17;林前 4:5);慈愛的(羅 5:8;弗 2:4);全能的(弗 3: 20);全在的(羅 10:6 7;林前 3:16;6:19);公義的(羅 3:16)。 在論神時,保羅特別提及神的主權( Sovereignty)方面,這點別處不及 保羅所論的清楚。主要的三段經文是羅 8:28 30;羅 9 11;弗 1:1 11。神的主權涉及他的預知(Foreknowledge)與預定(Predestination)。 b. 基督論 保羅書信中論及基督是永在的(腓2:6;西 1:16),但降世為人(加 4: 4;林後 8:9;弗 2:7),生在大衛之家族(羅 9:3 5;5:21;加 3: 16;提後 2:8),一生謙卑、順服,並無犯罪(腓 2:7 8;林後 10:1)。 但書信中以討論基督之代死最多(羅 5:8;6:1 10;林前 2:8;5:7; 11:23 25;15:1 3;加 2:20;3:13)。 c. 聖靈論 聖靈是保羅神學中第三大要題。聖靈是有位格的(林前2:10 11;12: 11;弗 4:30;提前 4:30),與神同等(林前 2:10 11;羅 8:2,26
事實,藉著創造之物(羅 1:20),藉著聖言(羅 3:21;16:26;提後 3:15 16),藉著基督,(羅 5:8;提前 3:16;1:10;弗 1:19 20; 林後 4:4)等叫人曉得(羅 1:20)。神的性情是全智的(羅

15:3;林後 5: 21;加 1:4;弗 1:7;腓 3:9;西 1:14;帖前 5:9 10;帖後 2:13 14;提前 2:5 6;提後 1:10;多 2;14),此點為保羅論救恩時特 別強調之處。 「稱義」是罪得蒙赦免之宣告,藉著相信,接受主耶穌因代死帶來的救 恩(羅4:18 25)。 e. 教會論 保羅稱為「教會的執事」(西1:25),他闡述有關教會的奧秘比別人多, 教會在他的神學思想中占極重要地位。保羅論教會是萬世隱藏的奧秘(西

聖經神學概論(新約) 20 27;帖後 2:13),在工作上相分(林前 12:4 6;林後 13:14;弗 4:4 6)。聖靈的工作是保羅論聖靈的要點,他是使人接受救恩的推動 力(加 3:2;帖後 2:13),把信徒藉著洗禮歸入基督的身體(林前 12: 13),把恩賜分給教會(林前 12:4),促使信徒過成聖生活(林前 6: 11;加 5:25;羅 8:13),帶領信徒一生(羅 8:14,26;林前 2:13; 加 5:18 23)。信徒一生都與聖靈有關,故保羅說 要被聖靈充滿 (弗 5:18)。 d. 救恩論 除「三位一體」論外,保羅第二部分的神學集中在救恩論上。論救恩時, 也可再分為「罪論」、「救贖論」 、「稱義論」等。 保羅論罪是普世性的(羅3:9 23;5:12),罪基本的定義是否定神的 存在(羅 1:18 32),這犯罪的性情源自亞當(羅 5:12 21),受魔 鬼所誘(林後 11:3;提前 2:14),致全人類伏在死亡權勢底下(羅 6: 16,23);因此主耶穌才要為人代死(羅 8:2 3;林前
5:22 32)。教會是一個有 機體(Organism),也是一個地方團體(Organization);是「生命」 , 也是「組織」 ;是普世性(Universal),也是地區性(Local)。地區性 的教會有管理的人,如長老(可以獨立,可以兼顧牧養,弗 4:11;提 前 5:17;徒 20:27 28)、執事(西 4:17;提前 4:6)和傳福音者(弗 4:11)。聖禮有二,即洗禮(林前 1:15;弗 5:26)及聖餐(林前 11: 23 24)。 f. 末世論 保羅論末世時,亦有特別的啟示,如主耶穌的預言一般,他論主再來前 必有離道背教的事(提前4:1),失卻敬虔(提前 4:3;提後 3:1 4), 但教會必先被提(提前 4:13 18;林前 15:51 57),在主前受基督 台前之審判(林前 3:11 13;林後 5:10),以色列必蒙神眷顧,全家 得救(羅 11:24)。 有關將來全地受審之事,保羅甚少論述,這是使徒約翰神學之特色,保 羅只簡略論及將來之審判是給不信福音的人(帖後1:8 9);但論及復
1
24 27;2
10 19
3:4
11;弗 3:1 12),是基督的身體(林 前 12:28;西 1:18),是基督的新婦(弗

活之身體,保羅比其他人更清楚,那是不朽的,榮耀的,屬靈的,屬天 的身體。

附表:保羅宣教年表

事件 大約年分(主後)

信主 34~35

在大馬色和阿拉伯事奉 35~37 在大數和基利家事奉 37

首次耶路撒冷之行 37~45

賑濟饑荒之行(徒十一 27~30) 45、46 或 47 第一次宣教旅程 46~47 或 47~48 使徒會議 48 或 49

第二次宣教旅程 48 或 49~51 第三次宣教旅程 52~57

被囚在該撒利亞 57~59 乘船到羅馬 59~60 被囚在羅馬 60~62 在東部地區事奉 62~64 殉道 64~65

21
聖經神學概論(新約)

2. 為宣教準備:保羅計畫到未曾聽聞福音的西班牙建立教會(羅十五 24~29), 他計畫在羅馬稍停,以這封信爭取羅馬教會的支持,資助他在西班牙的 福音工作。

3. 勸勉信徒:保羅得知羅馬信徒中間有些紛爭,保羅寫這封信希望消除其 中的紛爭。

三、內容大綱:

(一) 致意與禱告(羅一 1~17) ※第一部分 (二) 福音是因信稱義(羅一 18~四 25)

1. 普世的罪惡與過犯(羅一 18~三 20) 本書信的第一部分,致力於闡述福音的背景,即神的憤怒是針對所 有的罪人,所以擴及所有的人,因為所有的人都是罪人。保羅堅稱,

聖經神學概論(新約) 22 羅馬書 一、寫作對象 依據羅馬書本身的經文,這封信是寫給「在羅馬、為神所愛、奉召作聖徒的 眾人」,保羅在這封信中,向一間不是由他建立的教會,介紹他對基督徒信 息的理解。 根據經文內容顯示,保羅從未到過羅馬教會(一 10,十五 22),保羅寫這封信 時,羅馬教會已有外族和猶太基督徒,他們大概分散在不同的家庭中聚會,
的困擾(加拉太書;林後三章、十~十三章),羅馬信徒也出現類似的神學 爭辯,保羅為免他們產生混亂,便詳加說明他對這些問題的看法。
而不是在一個地方舉行龐大的集會。 二、寫作目的: 1. 為神學爭辯:保羅在加拉太和哥林多居住期間,遇到猶太派基督徒帶來
罪已經挾制所有的人,為有神自己才能粉碎罪的挾制。而這個行動 就是人憑著信心得著神白白稱義的經歷。 保羅並以摩西頒布律法與猶太人的關係指出,人不能藉著遵行律法 與神建立合宜的關係。律法所作的,只有讓人意識到自己的罪,因 為它把每一個人的行為都標明為有罪的,擁有律法並不能使人免於 犯罪。 2. 藉著恩典與信心而稱義(羅三 21~31) 普世的人都無法與神建立合宜的關係,但是神已經將藉著相信耶穌 基督而來的義啟示出來。 3. 亞伯拉罕的稱義(羅四 1~25) 保羅引用創十五 6 的經文:「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 義」,以此說明義乃是神所賜的一個恩賜,而不是神加諸在某人身 上的責任。這處經文可以理解為:亞伯拉罕表現出對神的信心,而

聖經神學概論(新約)

且神認為這信心是合宜的,就是說,亞伯拉罕相信神,這就是公義 的作為。 ※第二部分 (三) 福音是神拯救的大能(羅五 1~八 39) 4. 稱義與救恩(羅五 1~11) 保羅在第五章思考神的稱義舉動所帶來的處境:稱義事發生在與神 建立個人關係的時候,而不是發生在基督受死時。保羅闡述稱義的 果效,是建立與神的新關係,是一種平安的關係(「與神和好」),從 前與神之間是敵對關係,現在敵對關係已經結束,人可以滿懷信心 進入神的面前。未來的盼望取決於基督的死,既然神已經在基督裡 採取行動,就有理由假設:祂必在最後審判時,拯救那些已經被稱 義的人。

5. 亞當與基督的比較(羅五 12~21)

藉著基督,普世的人都可以被稱為義,得著生命。羅五 12 指出,當 亞當犯罪時,所有的人都「在亞當裡」,亞當的罪傳給他們,他們 也就成為罪人。但是基督藉著祂的義行,叫所有的人可以得著生命。

6. 信徒與新生命(羅六 1~23)

基督徒已經遷到一個由基督、義、恩典和生命作王的新領域,今生 卻仍要與罪惡、律法、死亡和肉體的權勢爭戰。我們如今的生活, 必須反應出神已經成為我們的主人。保羅論述的重點是,儘管稱意 的範圍可能延伸涵蓋我們所有的罪,接受稱義的人有責任不繼續留 在罪中。信徒雖然還是生活在這個世界,卻有一個隱藏的生命在神 那裡,改變信徒在世界上的生活方式。

7. 律法的無能(羅七 1~25) 保羅的重點是:人在成為信徒以前,在律法的權柄以下,一旦成為 信徒,律法在他們身上就不再有權柄了。基督與律法是彼此相對的, 律法在防止罪惡上是徒勞無功的,它反而激起了有罪的慾望。保羅

23
強調的是,律法本身是沒有罪的,但它激起了邪惡的慾望,使之付 諸行動,真正殺死人的並不是律法,而是人裡面犯罪的慾望,律法 把人裡面的真面目暴露出來。保羅堅稱:人可能知道何為善,因為 律法已經說明了,人也想要行善,卻無能為力,因為人是生活在肉 體中,受到罪的轄制。除了藉著基督之外,人毫無獲救的希望。 8. 聖靈與未來的榮耀(羅八 1~39) 保羅關切兩件事:一、死亡是神對罪人的審判,律法無法阻止人犯 罪,所以無法攔阻人面對這樣的審判,但是神差遣耶穌基督來作贖 罪祭;二、生命的聖靈進入信徒的生活中,使人可以照著聖靈而活, 因而履行律法的要求。

※第三部分 (四) 福音與以色列人(羅九 1~十一 36) 一至八章闡述保羅所傳的福音,這福音應許猶太人與外邦人,都要單單 因信心而得救。約的特權由以色列轉移到教會,是否意味神給以色列的 應許已遭廢棄?

針對此問題,保羅提出雙軌回應,首先,神所應許的,並不是說所有的 以色列人(也就是雅各肉身的後裔)都要被包括在彌賽亞的子民之內;其 次,以色列民是咎由自取,神的話已經向他們清楚顯明,但是以色列民 卻不肯接受神在基督裡的義。雖然如此,還是有一些相信救恩的以色列 民,保羅自己就是其中之一。有一小群以色列民進入所拯救的子民中, 是因為恩典,而不是因為他們的行為。保羅也提醒傲慢自誇的為族基督 徒,救恩是透過以色列民才臨到他們,終有一天,神給以色列的應許將 全部成就,全以色列都要得救。

(五) 福音與新生命(羅十二 1~十五 13) 最後的部分屬於應用的領域,包括屬靈方面與倫理道德方面。保羅守先 提醒讀者,神的恩典會激發他們獻上自己事奉神。事奉可以有很多不同 的方式,信徒只要運用神分給各人的恩賜去事奉就可以了,各種出於愛 心的行動,都是事奉神。

最後,保羅處理一個實行的問題,教會中對於遵守節其和飲食規條的態 度不一。保羅明確地說,雙方都有權以自己的方式生活,重要的是,無 論做什麼,都應該是為了榮耀主,也是為了愛基督徒弟兄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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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神學概論(新約)

兩封書信回答他們的問題,也逐見表達保羅的神學概念。

三、內容大綱

(一) 致意與禱告(林前一 1~9) 保羅稱讀者為分別為聖、蒙召為聖徒的人。緊接著保羅為教會許多事情

向神感恩,保羅也提醒讀者要在耶穌基督顯現之日,無可責備。

(二) 教會內部分裂與基督徒領袖(林前一 10~四 21)

哥林多教會的信徒出現分門結黨的情況,每個黨派都認定自己屬於某個 領袖,且揚言自己跟隨的領袖有高人一等的智慧。保羅鄙視這種的智慧, 他堅稱他傳講福音不是要顯露這種智慧與口才,他傳講福音的方式只有 一種被釘十字架的彌賽亞這個主題。他並堅稱,有一種智慧是神的智慧, 無論在人看為何等愚拙,這智慧只有擁有神的靈,能明白聖靈教導之事 的人才能明白。

聖經神學概論(新約) 25 哥林多前書 一、寫作對象 哥林多前書和後書都是「處境性書信」,亦即,他們是寫給特定對象,和因 應具體的問題而寫的書信。兩封書信的開頭都自稱是保羅所寫,很少人對此 質疑。寫作的對象是哥林多教會,是保羅在第二次宣教旅程中所建立的教會 (徒十八章)。哥林多的位置在伯羅奔尼撒半島的地峽上,可以控制南北貿易, 而且成為連接東西方的樞紐。 保羅與百基拉和亞居拉在哥林多住了一年半,為當地信徒立好了耶穌基督唯 一的根基。之後,有別的教會領袖到了哥林多,在保羅立下的根基上繼續建 造。靈命不成熟的哥林多人,基於某些因素而分門結黨,教會也不滿意保羅 作領導,教會整體的生命就被一連串的問題損毀。 二、寫作目的 哥林多教會裡面有一些人,在一些問題上對彼此、對保羅都有分歧,保羅這
就是只有神才能判斷人,也只有神才能正確評估人的表現。 (三) 性道德與訴訟(林前五 1~六 20) 保羅在這兩章主要處理三個問題,第一是關於亂倫的事,一個人與繼母 亂倫的個案,保羅堅稱教會必須採取行動,對違犯者執行紀律。而執行 紀律的方式不只是將會友從教會中排除出去,還包括把他「交給撒但」, 最終或許可以叫那人得救。 第二是信徒間互相訴訟的問題,保羅認為,這暴露出信徒之間的貪婪與 欺騙,而貪婪的人與騙子都在不能進入神國的名單中。信徒不應該將他 們的不和帶上世俗的法庭;信徒應該切記,有一天,聖徒要審判世界。 第三事哥林多教會某些信徒誤解了屬靈的意義,他們以為淫亂只涉及身 體,所已就任意而行發生婚外性行為。保羅顯然不同意這種作法,他堅
保羅並指出,無論是基督徒領袖或跟隨他們的人,都必須認定一個事實,

聖經神學概論(新約)

稱,身體是為了主,而不是為了淫亂。婚姻乃是主所賜福的,將自己的 身體交給妓女是違背了主的命令。

(四) 關於婚姻的問題(林前七章) 從七章以後,保羅開始回答哥林多信徒在信上的提問。一些人反對任何 一種的性關係,針對這一點,保羅支持婚姻的常規,尤其是因為婚姻的 常規可以將性衝動導入神所授權的環境中,以免失控;他支持在婚姻裡 的肉體性關係是完全合法的。他也依循耶穌的教導,不同意離婚,並且 要求離了婚的人保持不再婚的狀態,或與原先的配偶復合。

(五) 食物與祭拜偶像(林前八 1~十一 1)

此處論及的主要問題是:曾經當作祭物獻給異教神明或偶像的食物(尤其 是肉),基督徒可不可以吃?保羅認為,在某人家中吃肉或吃從市場上買 來的肉,沒有什麼不可以,但是在異教的廟宇裡吃它卻是另一回事。包 羅相信,在異教的崇拜中,有鬼魔的權勢在運行,在那個場合裡的人無 可避免會有分於這樣的敬拜,那是神不能容忍的。 保羅並指出,那些確實認為偶像存在、把接受這樣的食物視為一種敬拜 方式的人,可能會因為其他基督徒的例子,而違背自己的良心,去吃這 樣的肉,對他們來說,那就是犯罪。這是表達對其他信徒的關懷,一個 人的行為本身可能是無害的,卻可能促使別人犯罪。所以信徒的行為必 須受到對別人的愛來支配,愛的權利凌駕在個人自由的權利之上。

為了加強他的論點,保羅在第九章專一談論他如何限制他的自由。他堅 決主張使徒有他們的權利,他又堅決主張,他拒絕使用他的權利,這一 切都是因為他願意犧牲自己的自由,為基督贏得人。 (六) 教會的聚會(林前十一 2~34)

保羅提及在教會聚會中的兩個論題,第一個論題是婦女在教會聚會中的 行為舉止,這個論題對現代人而言是微不足道的。保羅以創造的教義來 討論婦女是否應該蒙頭的問題,保羅以男人為神的形象與榮耀,女人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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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男人的榮耀。因此,婦女沒有蒙頭就是不尊敬她的頭
她的丈夫)
一個男人如果蒙頭就是羞辱他的頭
基督)。 第二各論題是教會聚會中一同用餐的問題,一些人有足夠的預備,甚至 飲食過度,另一些人卻餓著肚子;這表現出富人與窮人在教會中的社交 區隔,結果大家就看不出這是教會。 (七) 屬靈恩賜的運用(林前十二~十四) 保羅採取身體各部位的類比,強調恩賜會有不同,一些恩賜可能比其它 恩賜更有用處。但這與恩賜和擁有恩賜之人的價值無關,他們都是屬於 同一個身體,也全都是以不同的方式互相依存,所有恩賜的產生與能力 全都來自相同的神聖源頭。 保羅所關心的是:大家競相追求恩賜,由其是說方言;說方言雖然可能 對於個人的屬靈生活有幫助,卻對其他參與聚會的人沒有益處,因為他
(
,而
(

聖經神學概論(新約)

們不能明白所說的,甚至可能叫不信的人以為基督徒發瘋了。由於聚會 中過量運用方言和預言,保羅要求這兩種恩賜的運用都必須有節制,並 且要給其他活動有合宜的地位。

(八) 信徒的復活(林前十五)

論到基督徒的復活,保羅堅稱基督的復活就足以確立死人可以從死裡復 活的事實。保羅主張,是在復活這個基本的前提上,基督徒才相信罪得 赦免,並對未來有盼望,包括與那些已死之人有關的盼望。

(九) 結尾(林前十六)

在書信的結尾保羅提到一些與神的加有關的問題,諸如募集金錢幫助在 耶路撒冷的窮人,以及保羅與助手們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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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將祂的能力與榮耀彰顯出來,知道這一點,使宣教是大受激勵。

保羅並指出,現今在身體裡面的生命是短暫的,無法與將來的生命相比,後 者領我們更靠近主。

保羅並指出,基督就是神自己的代表,藉著基督,那些與神隔絕的罪不再與 他們為敵;藉著與罪人認同,並為罪人死,基督已經使罪人可以被視為義, 與神有合宜的關係。

聖經神學概論(新約) 28 哥林多後書 一、內容大綱: (一)保羅受苦的經歷(林後一 1~二 13) 二、新約的職事(林後二 14~七 1) 在描述個人與教會的關係之後,保羅暫時擱置前面的主題,轉向一長段的論 述。一開始,保羅先談論基督對於使徒和宣教士的呼召,要他們傳揚對基督 的認識,這樣的認識因為聽到的人有不同的回應,可能導致生命與救恩,或
死亡與審判兩種不同的結果,而傳道的人肩負重大的使命。 其次,保羅解釋神僕人工作的性質,他以自己作為事奉的代表,和舊約的事 奉對比。舊約的事奉帶來定罪,因為它頒布了人無法遵行的律法;新約則帶 來聖靈的恩賜,叫人因而得著生命。 此外,藉著宣教士的工作,基督的榮耀已經啟示給那些相信的人。宣教士面 對各種的障礙和反對時,雖然也很軟弱,而且是必死的,但是藉著軟弱的人,
的靈為之一振,並鼓舞他寫作此信,希望能去造訪他們。 四、教會的施捨與奉獻(林後八~九) 保羅結束了復合的主題後,轉向一個新的論題,即他正在自己所服事的教會 中幕款,要送給耶路撒冷教會中的窮人。保羅提出,神使人富足,是為了叫 他們有資源可以幫助別人;神賜給他們豐富的恩典,是為了叫他們成為慷慨 的人。 五、保羅工作的說明與最後的辯護(林後十~十三) 教會中以一群人認為:保羅在工作上採取了屬世的方法,而不是神的方法, 保羅在書信的最後作出長篇的辯論。 保羅提出,使徒是教會裡面擁有權柄的人,不單要傳揚福音,也要造就他們 所建立的教會。使徒是基督的代表,來完成祂的旨意,但始終是在基督為他 們設立的範圍內。不過,他們完全在神的手中,不應該推薦自己。
保羅並為自己和同工辯護,他們在福音事工上經歷了每一種艱難,而且依靠 神,完全委深給神,來從事這個工作。 三、保羅的辯護(林後七 2~16) 一長段論述後,保羅又延續前面擱置的主題,繼續為他的行為辯護,繼續提 出復合呼籲,並且因為同工提多向他報告教會憂傷與悔改的消息,使他下沉

使徒的工作並不容易,因為有一些假宣教士,那些人或者宣稱自己是使徒, 或者行事彷彿使徒的模樣,但其實不是使徒,保羅稱他們為撒旦的差役。

保羅聲稱,自己比他們更辛勞地作工,遭遇過多卑微的經歷。他甚至可以誇 口說自己見過樂園的異象,同時又經歷極嚴重的軟弱,神只應許他訴說在軟 弱中經歷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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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神學概論(新約)

要救贖人脫離律法的咒詛,而神的靈奉差遣進入信徒的心中,要使他們成為 神的兒女。 ( ) 保羅的權柄與「別的福音」(加一 1~二 13) 在書信的開頭,保羅宣告兩個主題,第一個主題是:他有來自耶穌基督

和神的權柄,並暗示他的權柄超越任何單從人而來的權柄;第二個主題 是,耶穌基督已經解決了人的罪所造成的問題。保羅主要關切的是福音, 以及人如何得救,或蒙拯救脫離他們的困境。 保羅在書信中指出,拯救與福分都是因為基督所已經成就的工作,而且 藉著相信基督,人就得以「稱義」。 保羅並將反對他的人稱為「別的福音」,其重點有兩方面:一、人必須

聖經神學概論(新約) 30 加拉太書 一、寫作對象 加拉太書的寫作對象始終是個爭議,問題在於究竟是寫給當時羅馬帝國加拉 太省北部的原始種族加拉太人,還是住在加拉太省南部,後來被納入加拉太 省的不同種族的加拉太人。 對於這項爭論目前還沒有定案,不過一般聖經學者認為,「北加拉太」的說 法比較具有說服力,也就是說,這封書信是寫給加拉太省北部的原始種族加 拉太人。 二、寫作目的 加拉太書是保羅書信中,唯一沒有以感恩開始,直接進入討論主題的書信。 加拉太地區幾間教會的信徒大部分是外邦人,其中有一些猶太人。這些外邦 人中,有一些人可能參加過猶太會堂,但是並沒有藉著割禮完全加入猶太教。 如今,這些外邦人受到另一群人的鼓勵,要他們受割禮並且遵守猶太人的節 期。保羅因而寫了這封書信,要說服他們不屈服這樣的壓力,並在書信中提
醒他們福音的真實性。 三、內容大綱 加拉太書的核心就是福音,這福音將耶穌視為神的兒子,奉差遣來到世界,
接受他們的教訓才得救;二、保羅暗示他所傳的福音是有權柄的,是從 神而來的,並非如反對者所說是從人而來的。 (二) 保羅對福音的詮釋(加二 14~21) 保羅宣告:像彼得和他自己這樣的猶太基督徒都知道,「稱義」是因為 相信基督,而不是因為遵行律法。外邦人稱義也是藉著相信耶穌基督, 必然的結果是:既然遵守律法不能使人被稱為義,外邦人也就不必遵行 了。他們不需要在相信基督之外還加上遵守律法。 保羅接著論述:如果人們要回頭遵守割禮、猶太節其等要求,他們將不 可能完全作到,必然會在某些方面失敗,因此從律法的要求來說將會是

聖經神學概論(新約)

一個罪人。實際上,信徒已經與基督同死了,因此已經脫離了律法的權 柄。 (三) 福音的經歷(三 1~20)

保羅提醒加拉太人,他們得著聖靈並非因為他們遵守律法,而是因為他 們相信基督,就連亞伯拉罕也沒有例外,他也是因信稱義,並得著應許, 就是萬國會因他的後裔得福。而摩西律法的作用卻截然不同:它為罪人 帶來咒詛,就是基督為我們承受的咒詛。 保羅強調,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是基本原則,後來才臨到的律法(就是沒 西律法)不能更改已經立定的約。神給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的應許一旦賜 下,就不能撇在一邊。 (四) 新時代來臨(三 21~五 12)

律法的存在,是為了使人體認到自己是罪人,從而引導人來到基督這裡。 現在情勢改觀了,一個新時代已經隨著基督一起來到,律法暫時性的功 能已經停止了。那些相信基督的人現在是神的兒女,不管他們是猶太人 還是希臘人,並且在基督裡形成一個子民。

基督的救贖工作使信徒達至成人:他們如今已長大,到達成年,便可當 兒子的角色,無需再像小孩般接受家僕的管教。事實上,外族人也同樣 獲得作兒子的特權。

保羅以亞伯拉罕兩個兒子的表徵提醒加拉太信徒,亞伯拉罕兩個兒子,

一個是婢女夏甲所生的,一個是自主婦人撒拉生的,這兩個兒子代表兩 個約。加拉太信徒縱然是自主婦人所生的兒子,可是當他們再次順服律 法的要求,就是回到舊約的奴僕之約。

加拉太信徒無需再接受割禮的束縛,應該享受基督為他們贏得的自由。

(五) 活在肉體與聖靈的對比(加五 13~六 18) 保羅將活在肉體中與活在聖靈中作對比,前者就是軟弱,容易屈服於試 探的人性,後者卻能叫人顯出敬虔生命特質。 保羅諄諄善誘讀者:受割禮與不受割禮都無關重要,要緊的是作新造的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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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一般聖經學者認為,本書信很可能是寫給小亞西亞省各地教會的一封公 函,也有可能就是保羅告訴歌羅西教會的那封「從老底嘉來的書信」(西四 16),被以弗所人閱後在抄本空白處填上「在以弗所的」之字樣。 以弗所是小亞細亞省的省會,位於地中海東部的愛琴海東岸,為羅馬帝國的駐

勸勉他們合一。另一些學者認為,這封信是要教導外族信徒認識一些信仰上 的重要真理。 以弗所書較多注意父神的角色,深入闡述教會中基督徒救恩的本質。

三、內容大綱 ( ) 問安與頌讚(弗一 1~14) 在信首的問安之後,保羅為神的預定和基督的救贖工作,向神頌讚。這 段頌讚可以分為三個部分,每一部分都以「使祂的榮耀得著稱讚」結束 (V6,12,14)。

第一部分說到神已經在天上、「在基督裡」、在每一方面賜服給祂的子 民,救恩是根源於神的旨意,是祂採取主動。甚至在世界被造以前,祂 就計畫要得著一群聖潔的子民,更進一步預定他們成為神的兒女。他們 蒙收納成為神的兒女是藉著基督,這一切都是要叫神的榮要得著稱讚, 信徒應該為著這恩典來讚美神。

聖經神學概論(新約) 32 以弗所書 一、寫作對象 從本卷書一章 1 節來看,這封信應該是保羅寫給以弗所教會的信,收信對象主 要是外族信徒。但是收信的 對象受到一些學者的質疑,因有些古卷並無「在 以弗所的」等字,再加上以弗所教會是保羅親手設立的,他曾在那裏居住長達 三年之久,必然熟識在那裏的許多聖徒,但本書卻鮮少提及個人。
防城,又因地處海陸要衝,商品由海外運來,經以弗所送到各地,故為小亞細 亞一帶之商業重鎮。 二、寫作目的 從這封書信的內容來看,很難指出有任何具體的處境,驅使保羅寫這封書信。
一些學者認為,可能是猶太和外族基督徒的關係出現緊張,保羅這封信是要
第二部分主要的思想在於這個救贖計畫得以實現的途徑,就是神藉著基 督所採取的作為。其中最主要的是救贖與赦免,而救贖的媒介是基督的 血。 第三部分是對比首先相信基督的猶太人和「外邦人」,眾人都受了應許 的聖靈為印記。 (二) 向神感恩與禱告(弗一 15~23) 之後,保羅因為神為祂子民的預備,尤其是神為他們所運行的浩大能力 向神感恩和禱告。保羅提醒讀者,基督已經為了教會成為一切之上的元 首。基督與教會的關係就向是頭與身體一樣,教會也是那「充滿萬有者 所充滿的」,這句話的意思是:用大能充滿宇宙的基督,也完全臨在於 教會之內,叫教會得著能力,可以勝過一切與教會為敵的勢力。

(三) 救恩與復合(弗二 1~21)

第二章描述眾人的狀況,包括讀者,也包括保羅和猶太信徒歸主之前的 光景。他們都是罪人,他們的生活受到世界和其統治者管轄,所以不順 服神。

他們的行為註定要面對神的憤怒,他們的歸主可以理解為一種復活的行 動,神使他們復活,脫離老舊的生命,帶他們進入一個全新的「屬天」 的存在,向神活著。

保羅強調,救恩完全是因為神的恩典,是祂主動發起的,藉著基督成就 的作為,並不依靠蒙恩者所作的任何一種行為。保羅提醒讀者,身為外 邦人,他們不信的時候是與以色列人無關的,是未受割禮、在恩典範圍 之外的。現在這座「隔斷的牆」已經拆毀了,神的一群新子民出現了, 因為藉著基督,猶太人與外邦人現在都可以親近父神了。以色列的範圍 被擴大了,包括相信的外邦人在內。

(四) 外邦人的使徒(弗三 1~21) 保羅指出,他作為使徒是要把外邦人帶進神的子民中,而且神給他一個 新的啟示,外邦人和猶太人一同形成一群屬神的子民。神歷代以來隱藏 的智慧,也藉著教會的見證顯明給那些執政掌權者知道。 確立船福音給外邦人的事實,保羅開始為讀者禱告。他為讀者的屬靈力 量,為基督住在他們裡面,也為讀者能明白並經歷基督的愛禱告。 (五) 教會的合一與多元(弗四 1~16)

保羅在此強調信徒保守「聖靈所賜的合一」的重要,也強調神給教會各 樣恩賜,幫助信徒在愛中成長。保羅在此指出多樣的恩賜,包括使徒、 先知、傳福音的、牧師和教師,這種多樣的事奉,目的是叫教會可以在 一個合一的身體中成長,以基督為中心,發展出能使信徒抵擋錯謬教訓 的成熟生命。因此,教會被視為一個身體,身上的部位一起工作,在愛

聖經神學概論(新約) 33
保羅勸勉讀者要活得像光明的兒女,保羅鼓勵他們要效法神,因為他們
教導,給妻子及丈夫的勸勉,包括用丈夫與妻子的關係預表基督與教會 的關係。還有給兒女及父母,僕人和主人的勸勉。 (七) 屬靈的爭戰(弗六 10~24) 保羅提醒讀者要穿上神所賜的全副軍裝,還要求他們為他禱告。保羅在 此書信的最後部分,呼召讀者預備面對爭戰,但他認為主要的爭戰不是 道德方面的衝突,而是屬靈方面的爭戰,敵人則是那些轄制人的邪惡權 勢。信徒如果不採取預防措施,也難免受到攻擊,也有可能屈服他們。
中一起為了身體的成長與堅固努力。 (六) 成為光明的兒女(弗四 17~六 9)
既然是神的兒女,就有效法父神的性情的責任。保羅並提出家庭生活的

三、內容大綱 (一) 感恩與禱告(腓一 1~11) 在信首的問安之後,保羅就為腓立比教會的信徒向神感恩和禱告。保羅 鼓勵讀者,說他滿心喜樂地為他們禱告,因為他們同心參與福音的工作。 他更明確地指出,他關心腓立比教會持續的屬靈進展,以及他們共同參 與的宣教工作。

(二) 保羅的處境(腓一 12~26)

結束禱告之後,保羅用很長的篇幅論及他的處境。保羅指出,他所受的 牢獄之災,使福音得以傳開。保羅被囚大大阻礙了他旅行宣教的自由, 然而卻因此證明了「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的原則(羅八 28),雖然宣教士像犯人依樣被綑綁,但是神的道卻不被綑綁。

保羅主要的關切是,他的被囚使得福音在當地人中散佈開來,他雖然行 動受限,卻能夠接觸到在其他情況下不能接觸到的人。同時,其祂的信 徒也受到基力和挑戰,而放膽無懼地作見證。

(三) 活出基督徒的生命

聖經神學概論(新約) 34 腓立比書 一、寫作對象 腓立比是保羅與西拉從亞洲跨入歐洲時,在馬其頓拜訪的第一個主要城市, 但是保羅寫這封信時,時間上已經屬於之後的階段,當時他正被囚在監中。 保羅將這間教會視為共同參與基督徒宣教工作的夥伴,這間教會曾藉著禱告 與財務奉獻來幫助保囉。 二、寫作目的 總體來說,腓立比教會是個靈命興旺的教會,但是教會當中仍有一些問題。 他們仍要面對某些外來的威脅,這個威脅主要是來自一群與保羅敵對的履行 傳道人,他們似乎一直推動猶太人的禮儀和守律法,作為邁向屬靈完全或成 熟的途徑。保羅在這封信中回應這種處境,具有深邃的神學意涵。
(腓一 27~二 4) 保羅既可以作為腓立比教會的榜樣,也可以成為他們的鼓勵。保羅勉勵 腓立比教會的信徒要活出基督徒應有的生命,必須預備面對艱難,他們 必須體認:為了基督而受苦,乃是他們作基督徒的部分呼召,那是基督 徒見證不可或缺的部分。 保羅並勸勉教會要保持內部的合一與和諧,這樣的和諧可能來自兩方面, 一是對於不同觀點採取包容,以致眾人不會為了不同的意見和無意義的 事而爭論不休。其次,保羅關注的是,眾人應該有共同的目標,棄絕自 私自利與自負態度。他們應該顧到彼此的需要,而不是自己的滿足。簡 言之,教會生活的特徵應該是彼此相愛,而彼此相愛與共同的目標是結 合在一起的。

(四) 耶穌的榜樣(腓二 5~11)

接著保羅引用耶穌作為榜樣,祂的態度也應該是信徒的態度。首先描寫 耶穌放棄了祂擁有的神性,取了神僕人的形象,顯出甘心順服神,以至 於死。第二部分講述神採取行動,將耶穌高舉到自己身邊,並且要求所 有受造之物都承認祂是主。

這樣的描述顯出兩點含意,首先是,耶穌顯出捨己的態度,就是信徒應 該培養的態度。信徒必須捨己,雖然他們的地位不同於耶穌的地位。第 二點是,耶穌被宣告為主,所有人都必須在祂面前下拜,承認祂是主。

保羅在此隱含一個吩咐,就是信徒必須拋棄自私的慾望,反倒要順服基 督。信徒的合一必須源自共同順服基督,並承認祂是主。

(五) 忠心事奉神(腓二 12~18) 根源於耶穌基督的順服,保羅耶呼召腓立比的信徒要順服,並且作成「得 救的功夫」。這個順服在實際生活中表現出來,就是脫離自私的慾望, 向著完全,沒有瑕疵的生活前進。保羅也期望自己能達到這個目標,而 在基督的日子(審判的日子)歡欣雀躍,那時將要證明他宣教工作的價 值。 (六) 同工(腓二 19~30) 保羅在這個段落宣告他的同工和他自己的旅行計畫,他希望不久的將來, 能打發提摩太到他們那裡去,他更希望能親自造訪他們。他也提到要打 發以巴弗提到他們那裡去,同時他強調了神在以巴弗提身上主宰一切的 眷顧與善良(以巴弗提曾經病重幾乎至死,現在痊癒了。) (七) 屬靈成長的威脅(腓三 1~21) 接著,保羅警告腓立比信徒,他們的屬靈成長面臨一個威脅,這個威脅 是由一群奉行割禮的人所造成的。這些人信靠的是肉體,諸如種族的優 越、宗教的禮儀等,保羅所信靠的乃是基督,而且鼓勵腓立比信徒將信

聖經神學概論(新約) 35
心單單建立在基督身上。 保羅並表明,自己在每一方面都是完全的猶太人,但如今卻「因著基督 的緣故 當作是有損的」,並以認識基督為至寶。保羅也清楚地指出, 他還未到達完全的境地,仍在奮力向目標邁進,他也邀請腓立比信徒, 與他一起竭力追求。 (八) 喜樂、確信與慷慨(腓四 1~23) 書信的最後,保羅再次強調信徒在一個教會裡面需要合一,他鼓勵信徒 把信心放在主身上,而且要在基督裡面喜樂。 保羅並向腓立比教會致謝,因為他們以一個具體的方式表明他們在福音 上的夥伴關係,就是藉著以巴弗提送來他們的餽贈。

一、寫作對象 像以弗所書一樣,有些學者懷疑歌羅西書是保羅所寫。學者認為,歌羅西書 的行文風格與神學和保羅其他的「主要」書信有所不同,因此假設是保羅的 門徒或一位繼承人所寫;另一些學者認為,這封信大部分內容是提摩太替保 羅寫成的,因此由保羅和提摩太共同署名。不論作者的爭議為何,本封信確 實說明了保羅的神學立場,但是屬於神學發展的後期階段。 這封信是寫給保羅宣教工場範圍內的一間教會,但並不是保羅親自傳福音給 他們的,歌羅西是小亞細亞省以弗所東邊的一個市鎮。 二、寫作目的 這封信寫作的原因是保羅從以巴弗收到消息,指出當地信徒正面臨一個危機, 受到一種教訓的誤導,這種教訓結合了猶太成分與其他成分,就是來自亞細 亞宗教的混合成分。這種教訓認為,屬靈的權勢非常重要,會威脅人類的生 活。要防止這些權勢的影響,就必須操練禁慾。帶出這種教訓的假教師還貶 低了基督的崇高地位,他們認為基督只是信仰的開端,要繼續追求成熟的靈 命,就必須隨從他們的規條和習俗。 對於這種教導,保羅在信中堅持基督是「那看不見的神的形象」,而且父藉 著祂來創造萬有(西一 15~16)。受造的萬物都是靠祂而存活,連那些假教師 叫人去拜的天使也不例外。神一切的豐盛住在基督哩,祂超乎萬有之上,人 若離開基督,便無從達到更高的靈命。

三、內容大綱

( ) 問安與感恩(西一 1~14)

在信首的問安之後,保羅為歌羅西教會聖徒的信心和愛心感恩。他以「三 合一」形式總括信徒的特質:對基督的信心,對彼此的愛心與盼望。而 激勵教會有信心與愛心的,就是未來得救的盼望。

(二) 頌揚基督(西一 15~20) 本段經文分成兩個部分,第一部分論及基督與宇宙的關係,第二部分論

聖經神學概論(新約) 36 歌羅西書
及基督與教會的關係。第一部分提到,基督是神的像,神是人不能看見 的,基督以人的形象出現在地上,是人可以看見的。基督在創造以先, 超越所有的受造物,也超越宇宙中所有的掌權者。 第二部分保羅以身體比喻教會,基督是這個身體頭,亦即基督是教會的 頭。對信徒而言,沒有一個權柄是基督不能超越的,沒有必要為了得就 而去安撫或順服其他任何人。神揀選基督成為宇宙萬物與神復合的途徑, 藉著基督死在十架上獻上了平安祭。 (三) 基督所帶來的結果(西一 21~二 7) 基督是神與世人復合的唯一途徑,復合的目的是要叫神可以得著一群子 民,是在審判之日顯為沒有瑕疵或沒有罪的。如果信徒在他們的信心中

聖經神學概論(新約)

堅定不移,就可以達到這個目的。信心是回應神在基督裡使人復合的作 為,信徒必須堅持他們的盼望,這個盼望是基於福音。同時,外邦仁也 被包括在這個復合裡面,而且必須聽見福音。

(四) 勸勉活在基督裡(西二 8~23)

保羅在這個段落的開始就提醒歌羅西教會的聖徒,他們已經成為基督徒,

他們已經領受了神的豐盛,因為他們已經接受基督,而這一切的豐盛全 部都在基督裡,聖徒不要被「哲學和騙人的空談」所擄去。他們不應該 再聽從人的意見,守那些食物規條和節期。

保羅也說,信徒不需要接受割禮,因為在屬靈方面,他們已經在洗禮裡 接受了相當於割禮的經歷。身體的割禮是從心裡除去罪惡的一個外在表 徵,但是基督徒的洗禮不單象徵清除罪惡,也象徵在基督的死上與祂聯 合,所以象徵向著罪死,因此與割禮相似。因此可以說,外邦人已經接 受了屬靈的割禮,就不需要肉身的割禮了。

(五) 選民的生活(西三 1~四 1) 闡述活在基督裡的真理後,保羅接著談到實際的應用。分成兩個部分, 首先,信徒不必在屈服於遵守猶太人常規的主張,觀於食物和節期的規 定都會影響信徒,無論是受割禮的猶太人,或是為受割禮的外邦人,這 些已經不重要了,因為它們都是指向基督的,既然基督已經來了,這些 常規就不重要了。

接著保羅勸勉信徒,要在與基督聯合的生命中繼續成長。基督已經使他 們復活,得著新生命,他們就應該尋求與這新生命相關的生活方式。他 還教導基督徒如何在家中生活─如何作好妻子、丈夫、兒女、父親、僕 人和主人的本分。

(六) 保羅與同工(西四 2~18) 保羅最後提及禱告的重要性,包括為保羅禱告。保羅還教導教會的信徒 要用智慧與外人交往。最後以簡短的問安結束。

37

(一 ~三章),因為他 當時正在對抗一些反對者,一般相信是猶太人,也有學者認為是宗教狂熱分 子或諾斯底主義者。二、提醒帖撒羅尼迦信徒在信仰中一些道德上的重要含 意(四 1~12)。三、對於終末論的教導,給與帖撒羅尼迦信徒一些安慰,因為 他們正為一些同伴的離世而憂愁(四 13~五 11) 至於鐵撒羅尼迦後書的寫作目的,核心要旨仍是一樣,他用終末論的角度鼓 勵帖撒羅尼迦信徒面對逼迫(一章),並處理兩個可能因面對患難而產生的問 題:他們誤以為主的日子已經來到(二 1~12),以及出現懶惰的傾向(三 6~15)。 三、內容大綱: ※帖撒羅尼迦前書

聖經神學概論(新約) 38 帖撒羅尼迦前後書 一、寫作對象 帖撒羅尼迦是馬其頓一個重要的城市,這兩封信是寄給在當地建立不久的教 會。帖撒羅尼迦位於愛琴海北面一個優美的天然港口,也是四條主要公路的 交會處,因此是一個繁忙的商業城市。 保羅在第二次宣教旅程中,從腓立比的監獄獲釋後,就來到這個城市(徒十 七 1~9)。保羅停留在帖撒羅尼迦期間遇到暴亂,他與同工西拉一連三個安息 日到會堂傳道,引來一些猶太人煽動群眾攻擊他們。保羅、西拉,以及接待 他們的帖撒羅尼迦人耶孫,一同被拉到官長面前,最後獲准保釋離去。但由 於情況嚴峻,保羅和西拉匆匆離開。 二、寫作目的 從帖撒羅尼迦前書的內容來看,保羅寫這封信有三個主要目的:一、澄清他 急速離開帖撒羅尼迦的原因,以免收信者對他產生誤解
恩。 (二)保羅與此間教會的關係(帖前二 1~三 13) 這個部分的主要目標,是要鼓勵受到壓力而想要放棄信仰的基督徒。保 羅首先憶及他在帖撒羅尼迦的工作,他由自己怎樣傳講福音,進而指出 帖撒羅尼迦信徒怎樣接受福音,並為他們接受這弗因而感恩,且提醒他 們,他們受苦正是信守此道和得神喜悅的明證。 保羅並說,這是他早就告訴帖撒羅尼迦信徒會發生的事,他也因此事為 教會禱告,他同時鼓勵讀者,儘管攻擊的力量頗大,他仍然對帖撒羅尼 迦的信徒有信心,保羅鼓勵他們「在主裡」站立得穩。 (三)對教會的教導(帖前四 1~五 28) 本書信的後半段是給教會的教導,可以分為三部分:第一個教導是要在聖 潔與弟兄相愛上成長(四 1~12);第二個教導提到一件為帖撒羅尼迦信徒帶
( )問安與感恩(帖前一 1~10) 本書信以慣常的問安開始,表明寫信人包括保羅、西拉和提摩太。保羅 接著為帖撒羅尼迦的信徒,以及他們全心信靠使徒傳給他們的信息而感

聖經神學概論(新約)

來極大傷痛的事,就是他們當中有些信徒死了,保羅強調這些在基督裡死 去的人,當主再來的時候將要復活,因而鼓勵他們,既然知道主的日子臨 近,就要過敬虔的生活,好叫他們可以預備好,等候主的再來;第三個教 導是針對教會的團體生活,特別強調和諧與相愛的需要。

※帖撒羅尼迦後書

(一)教會面臨的逼迫(帖後一 1~12) 簡短的問安之後,保羅就開始描寫讀者的屬靈光景,說他們雖然面臨來自 外面的攻擊,依然在三方面有長進,就是信心、愛心與堅定不移。保羅並 談到教會面臨的逼迫,對於教會的處境,保羅說神會審判那些抵擋祂子民 的人,而神的子民將因所受的苦難得到回報,得著釋放脫離苦難,並有分 於復活基督的榮耀。 因著這個盼望,保羅為信徒禱告,求神保守他們不因受試探而離棄他們的 信仰,反而能得到所應許的回報。

(二)主的日子(帖後二 1~17) 教會裡面有些人相信基督再來的日子非常近了,他們正生活在「主的日子」 中。保羅必須使他們從這個錯誤的盼望中醒悟過來,保羅說,儘管他曾經 說過主的日子來到是出乎意料之外的,而且是很快的,但在基督再來之前 必須先發生其他的事,這些事件在當時還沒有發生。將會有某種的「背 道」,而且會興起一個大有能力,抵擋神的人,要欺騙人,使他們不信神。 保羅說,這個抵擋者還沒有出現,因為有某種能力再現制他。因此保羅鼓 勵信徒,要在信仰終堅定站立,不要受到那些偏離真道的教導所影響。

(三)信徒的代禱(帖後三 1~18)

在書信的最後,保羅表明他對於神的信實與保守的大能充滿信心,同時請求 信徒為宣教工作的進展和他自己的安全禱告。保羅也對帖撒羅尼迦信徒會繼 續忠心信靠主表達他的信心,但他也向神禱告,求神使信徒能夠堅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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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牧書信

保羅寫給提摩太和提多的書信,通常被歸為一類,統稱為「教牧書信」。它們 的收信對象既要負起牧養的責任,又要承擔按立牧者的職責,所以這樣的歸類非 常妥當。這三封書信自成一個單元,在新約中,只有它們的收信者是負起牧養責 任的個別信徒。 雖然可以把這三封書信當成一組來研究,但是它們當中仍有些眾要的分別。例 如,提摩太虔書頗多論及在教會中服事的職事(包括長老與執事),提摩太後書卻 沒有具體論及它,提多書也很少涉及這個主題。而這三封書信都論及教會領袖,

(徒十六 1~4),從新約其他書卷 得知,保羅非常疼愛提摩太,說他是自己親愛、忠心的兒子。保羅在本身所 寫的六封書信中,都提到自己與提摩太一起向收信者問安(林後一 1;腓一 1; 西一 1;帖前一 1;帖後一 1;門 1),由此證明提摩太是一位可靠的同工。 保羅在本書信一 2 寫出這樣的問安:「寫信給因信主而作我真兒子的提摩太」, 顯示這封書信是寫給保羅深切厚愛、多年來都委以重任的年輕人。

聖經神學概論(新約) 40
提摩太前後書 一、寫作對象
二、寫作目的: 這兩封書信是保羅以師傅身分,寫給提摩太的私人信函,為的是對他作為多 間教會監督的工作,給與各方面的提醒與指導。 三、內容大綱: ※提摩太前書 (一)對提摩太的託付(提前一 1~20) 在簡短的問安之後,提摩太前書一章其餘的部分對收信人提出許多的教 導,論及他在教會中該作的事,以及他個人的生活。 首先保羅論及要提防假律法師,他們不單沒有推展神的工作,反到挑釁 紛爭。提摩太必須使用他作為以弗所教會領袖的權柄,來遏止那些人的工作。 那些人的教導是對律法的誤用與誤解,如果正確的使用和理解,律法在福音 中就有其地位。
也是保羅的同工,當保羅不在身邊時,該如何生活、工作。這個特色足以解釋這 幾封書信是寫給個人,而不是寫給教會。然而,這幾封書信在語言與神學慣用語 上,與眾所公認的保羅書信也有所不同。
提摩太是保羅第二次旅行宣教時揀選的同工

些教導可能是因為教會的禱告情況不佳,因為聚會時有意見不合,而且有些 婦女受到反對保羅之人的影響,因此必須加以限制。 (三)任命領袖(提前三 1~16) 接著保羅論及教會裡面三種類型的領袖該有品格與能力,即監督、男性執 事與女性執事。這三個類型的人,資格都是一樣的,保羅以不同的字眼重複 並詳盡闡述這些資格。 這一章不但描述受任命擔任這些工作之人的資格,也說明已經在從事這些 工作之人的理想典範。這個段落的頭尾都是鼓勵那些合宜的人選,同時清楚 說明,在屬靈與其他方面,並不是每一個人都夠資格來承擔這些工作。 (四)教會領袖的為人與教導(提前四 1~六 21) 這個大段落一開始,保羅再次提醒提摩太要防備假教師,然後勸勉祂作基 督的好僕人,不要輕忽曾按手賜給他的恩賜。 保羅在一開始提及一個錯謬的教訓與行為,並且駁斥有關婚姻與禁慾主義

聖經神學概論(新約) 41 保羅並闡述,他從前是個罪人,因著神的恩典與憐憫,他還是得了這個 託付。至於提摩太,也必須「打那美好的仗」,持定信心,保守清潔的良心, 不要像那些脫離正道的人一樣。
在第一章的引言之後,保羅對提摩太提出教導,提醒提摩太不要把注意 力放在爭論上,那些爭論會破壞教會的生活,倒要推動積極正面的活動,也
接著論及教會的禱告,首先教導男人要用平靜的心來禱告,接著教導女人
的錯謬。接著給提摩太一個直接的教導,要他在這個錯謬教訓中活出敬前的 生活,留意真理,避免錯謬,並教導真理。 接著保羅教導提摩太要怎樣對待老年人和少年人、老年婦女和年輕婦女與 寡婦。其次是關於長老的說明,包括承擔教會實際上的職責,以及對長老進 行紀律管教的問題。五章最後的部分直接針對提摩太,提示提摩太注意自己 的行為,並針對奴隸如何對待主人作出教導。 書信的結尾進一步提醒提摩太要忠於他的託付,抵擋假教師的教導。 ※提摩太後書 保羅寫此信時,預期自己即將離世(提後四 6~8),因此這封信帶有最後囑咐的 性質。提摩太後書與提摩太前書和提多書不同之處在於:整封書信都是關於保羅 的同工提摩太,和他個人在不敬虔的時代中的行為。 ( ) 鼓勵教會的領袖(提後 1~二 13)
(二)在教會中的禱告(提前二 1~15)
要為所有的人代求,特別是為當權者禱告,以致百性能在平順的日子中得蒙 救恩。這段教導是基於一個教義的陳述,強調神要所有的人得救,以及基督 為了所有的人捨了自己成為贖價,保羅也是為了這個見證而成為傳道人。
在禱告上要有合宜的舉止。保羅並加以說明,規定婦女不可以教導男人。這

在問安之後,接著就是感恩和勉勵。提摩太是個需要鼓勵的人,因為他在 面對可能的苦難時膽怯,會有軟弱的試探。保羅為了他的信心感恩,這信 心還需要膽量。保羅告誡提摩太不要以福音為恥,呼召提摩太要放膽無懼 地陳明福音,保羅也向他重提福音的要點。 保羅吩咐提摩太要作無愧的工人,提醒他,不但自己要剛強,也必須把信 息託付給忠心的人,可以接續這個工作。

(二) 實行的忠告(提後二 14~26)

保羅在這個段落提醒提摩太,要防備假教師,避免無益的爭辯,而且要行 為舉止有智慧。

(三) 預言「末世」的危險(提後三 1~四 8) 保羅提醒提摩太,教會在末後患難的日子所要遭受的危險,各式各樣的罪 惡都會孳生蔓延,但危險也是有限度的。 保羅以自己的忍耐與苦難為榜樣提醒提摩太,說他需要堅守從聖經中所學 到的,也要將從小所學的聖經教導別人。他並囑咐提摩太,要時刻傳講這 道。保羅同時提到他離世的時候到了,他也準備好了。 (四) 宣教士個人的囑咐(提後四 9~22) 本書信最後一個段落是保羅個人的消息與教導,論及提摩太該如何在保羅 宣教與坐監的處境中幫助他。

提多書

(一)任命長老(多一 5~16) 提多的工作主要是完成在克里特(革哩底)未完成的工作,由其是在幾間教 會中任命長老。保羅吩咐提多在各成按立長老,並將擔任此職事的資格詳列出 來,他們與克里特「許多不受約束」的人有明顯的差別。對於擔任此職事的要

) 42
聖經神學概論(新約
求包括:一個井然有序、溫文有禮的生活方式;在道德方面沒有淫亂、貪婪與 暴力行為等可責之處。 (二)提多應教導的真理(多二 1~三 11) 保羅要求提多任命敬虔的領袖,則被散播假教訓的人與那些受欺騙而接受 它的人。相反的,提多必須教導真理,他必須教導的內容和他該如何教導,可 以分成兩個部分。第一部分詳細說明該如何教導老年人與老年婦人─她們將要 教導年輕的婦女,以及年輕人和奴隸。第二部分論及在社會上的順服與善行, 信徒要順服當權者;信徒在未信主之前的生活方式,與悔改之後的美好行為有 很大的差別。 保羅並給提多一個警告,不要與對手進行爭辯,因為那是無益的。他應該專 注在積極正面的教導,而不是在辯論。 (三)結語(多三 12~15) 這封信的結尾是個人性的附語,主要是關於保羅藉著幾位同工去完成的使

的語氣,保羅大可「命令」腓利門按著他的要求去作,但他寧願腓利門在沒 有壓力下,憑著愛心去作。

(二)12~16 節 保羅表示他會打發阿尼西母回到腓利門那裡去,但卻清楚地暗示,他希 望腓利門讓阿尼西母回到他那哩,和他一起事奉。同時,他希望腓利門重新

聖經神學概論(新約) 43 命。它表明一個事實:提多的使命是有其限制性的,在別的地方還有其他的責 任等著他。 腓利門書 一、寫作對象 這封書信是保羅最短的一封信,這是一封給教會的公共信函,但是收信人卻 是腓利門。他的奴隸阿尼西母在保羅被囚之處遇見了保囉,並且成為基督徒。 一般假設阿尼西母因為犯錯得罪主人而逃走,在遇見保羅之後成了信徒,並 與保羅建立了感情,希望把他留在身邊,代表腓利門和教會來幫助自己進行 宣教的工作。但是他先打發阿尼西母回到他法律上的主人那裡,要求他接納, 獲得饒恕,並被視為基督徒弟兄。 二、寫作大綱 這封書信包括信首問安(1~3 節
)、感恩(4~7 節)、正文(8~20 節)和結語(21~25 節)。正文可分為幾個段落: (一)8~11 節 保羅說阿尼西母是他在「囚禁時所生的兒子」,這幾節經文用婉轉請求
接納阿尼西母。 (三)17~20 節 保羅希望腓利門因阿尼西母已經信主,就不再以他為奴僕,而是以他為 弟兄般待他。接著保羅對腓利門說,阿尼西母若對他有任何虧欠,他本人願 意代他償還。但保羅不忘提醒一句,即使是腓利門本人也虧欠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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