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簡又新大使 台灣能源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董事長
廿一世紀是人類生存發展關鍵的世紀,地球氣候變遷、新冠疫情肆虐、社會不公、漠視 人權、貧富差距拉大、國際經濟動能不足、全球水資源缺乏等問題日益嚴重,尤其全世界人
類遭遇嚴酷險峻的COVID-19疫情衝擊,成為除氣候變遷外全球超級顯著的風險議題,影響 全球永續發展甚鉅。盱衡近年國內外企業永續關鍵性發之議題包括:歐洲綠色新政(European Green Deal, EGD)成為全球永續主軸,企業綠色轉型加大力度,全球各國及企業紛紛宣告以 2050年淨零排放為目標;國際市場對於企業環境、社會及治理(ESG)之永續資訊揭露日益重 視,要求提高ESG資訊揭露和績效透明度; ESG成為永續投資熱門議題,各先進國家大多數 公司專注於揭露和執行ESG策略,ESG成為影響企業競爭力之重要因素;國際氣候治理倡議 (如CDP, RE100, EP100, TCFD, Climate Action 100+等)陸續推出,引發企業重視與跟進熱 潮,並陸續成為國內外永續供應鏈要求之主要議題。以上這些國際企業永續關鍵性議題之發 展,對於未來整體產業脈動及社會影響甚為深遠。
財團法人台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下稱本會)為倡議企業社會責任理念,推廣企業永續 作為,鼓勵我國產業界善盡企業社會責任,提升臺灣各界社會責任水準及永續議題之落實層 面,邁向企業永續發展,15年來持續舉辦「TCSA台灣企業永續獎」評選活動,並舉辦企業 永續相關研習會以及企業永續菁英培訓班,提供國內企業永續報告書與永續績效相關之資訊 交流與觀摩平台,獲得企業及社會各界熱烈回應。截至2021年為止,歷屆累計家數達463家, 其年度營業額總和與我國2020年GDP比值約143%,顯見在政府、民間、產業及學界的共 同努力下,以及隨著綠色金融ESG投資理念日漸興起,推動企業永續已蔚為風潮,更成為時 下企業經營之顯學。
2016年起,本會成立「台灣企業永續學院(Taiwan Academy of 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TACS)」,賡續推動本獎之評選活動,並分別頒發四大獎項類別-鼓勵各界執 行永續績效之「永續綜合績效」、「單項績效領袖獎」、資訊揭露透明之「永續報告」及表 揚致力於推動企業邁向永續發展相關工作貢獻卓著、足堪典範之個人的「永續傑出人物獎」, 並於2018年起連續四屆結合全球企業永續論壇(Global 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Forum, GCSF)盛大辦理頒獎典禮,表揚永續模範企業。為順應時勢潮流、擴大各界參與範疇(如大學、 醫院及政府機構等),以符合實際運作需求,2021年起獎項名稱更名為「TCSA台灣永續獎」。
此外,為呼應聯合國2015年宣布「2030永續發展議程(Agenda 2030)」 並通過17項永 續發展目標(SDGs),明確擘劃全球未來2016-2030年間之努力方向,為充分展現臺灣與亞太
地區推動永續發展之豐沛活力與成功案例,於2021年舉辦「台灣永續發展目標行動獎(Taiwan Sustainability Action Awards, TSAA)」,結合首屆台灣永續發展目標論壇盛大辦理頒獎典禮, 表揚永續模範企業。2022年起並將TSAA擴大為首屆亞太永續行動獎及第二屆台灣永續行動 獎(合併名稱為「2022 APSAA亞太暨台灣永續行動獎」),結合亞太暨台灣永續行動博覽會 盛大舉行,提高國際能見度與社會影響力。
有鑑於近年來國際間以永續投資為策略管理之資產規模快速成長,市場逐漸認同ESG(環 境保護、社會共融及公司治理)與企業成長潛力、長期收益與緊密相關性,發掘永續投資機會 的投資者不斷增加且趨多元化,並逐漸蔚為風潮,以及為呼應我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積極 推動之「綠色金融行動方案2.0」及「公司治理3.0-永續發展藍圖」之相關政策及行動方案, 本會於2021年首次舉辦「台灣永續投資論壇」(Taiwan Sustainable Investment Forum, Taiwan SIF)並頒發「台灣永續投資典範機構獎(Taiwan Sustainable Investment Awards, TSIA)」,表彰致力於國內推動永續投資之機構。
未來台灣永續獎將以台灣企業永續獎(TCSA)、台灣永續發展目標行動獎(TSAA)及台灣永 續投資典範機構獎(TSIA)等三大評選活動為主軸,以全方位的面向持續提升國內企業永續資 訊揭露品質、永續績效,接軌國際SDGs潮流,以及提高企業永續投資量能,並藉由全球企 業永續論壇(GCSF)及全球企業永續獎(GCSA)之舉辦,全面提升台灣企業永續表現之國際能 見度及全球影響力。
為因應各界對於企業永續專業人才日趨殷切的需求,自2018年起由本會台灣企業永續學 院(TACS)與國立臺北大學合作推動開辦「企業永續管理師證照培訓班」,本培訓班以「管理 師關鍵知能育成」及「管理師實務操作」兩大教學目標為主軸,規劃「發展趨勢」、「標準 規範」、「輔導實務」及「案例演練」等四大模組訓練課程,計80小時課程,交互解構的教 學操作,成功協助學習者快速吸收課程、育成專業知識,並融合個體經驗轉化創造實用能量。 講師陣容由國內產學具實務經驗之專家、學者、顧問、專業經理人組成講師群,親自進行授 課及實務研討,除引導學習者窺見探索專業永續管理師的領域面貌,亦逐步導入專業管理師 的專家思維、語言、方法與行動,充足完備跨企業/機關學校或組織機構的專業永續管理師實 力,俾利於各領域展現培訓成效。迄2021年止已訓練完成且通過評核合格的學員已超過500 人,結訓者分布於產業、顧問業、確信/保證業、學術機構及政府單位等,將所學順利發揮於 職場工作中,學習成效獲得學員及各界廣泛好評。
為能滿足各界更廣大的資訊需求,以及強化「企業永續管理師證照培訓班」之教學與培 訓成效,本會特邀集學者專家編撰《企業永續暨 ESG 管理之理論與實踐》系列專書,分為上 下二冊,本書為上冊,包括:第壹篇國際趨勢與因應(第1章至第7章)內容含括全球永續發
企業永續ESG管理之理論與實踐
展理念發展緣起、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國際企業永續、循環經濟、永續金融、人權 管理及供應鏈管理之發展與因應策略,以及我國金管會公司治理3.0與永續發展藍圖等;第 貳篇國際永續標準(第8章至第14章)內容含括企業永續相關標準之發展沿革與重要趨勢、 GRI永續報告準則、永續會計準則委員會準則(SASB)、整合型報告(IR)、企業永續報告保證 標準(AA 1000)確信標準(ISAE 3000)及準備實務、企業氣候治理與碳管理,以及永續環境相 關之其他標準規範。
本書各章作者雖已盡力蒐整相關實務及文獻資料,力求內容完整充實,惟因國際企業永 續議題多元且變化快速,如因時效之故而所有疏漏,恐難避免,未來將會定期更新,與時俱進, 以饗讀者,並祈各界不吝賜教。期待本書之出版與推廣可有助於我國政府企業永續政策之推 動方向與制定策略管理機制,以及提升企業治理高層之永續素養,精進企業永續從業人員之 專業知能,俾利提升我國企業之整體永續競爭力。

台灣能源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董事長 簡又新 謹誌
ESG 管理之理論與實踐》
永續發展理念與
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
1-1 緒論
1-2 永續發展之意義及歷程
1-3 聯合國推動全球永續發展之歷程
1-4 聯合國千禧年發展目標(MDGs)之內容及績效
1-5 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之內容
1-6 結語
永續發展理念與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化學工程學系 顧洋 講座教授
1-1 緒論
人類發展是極為複雜的整體系統成果,幾百萬年來人類在與自然生態環境互動中持續生 活、生產、發展,自然生態系統是相互依存、緊密聯繫的鏈結,自然生態環境體系之正常運作, 是人類生存與發展的基礎。即使沒有人類,地球自然環境依然能順利運作,人類生存卻仰賴 空氣、水、食物等自然環境服務,但是人類顯然對於提供這些服務的自然環境基礎未善加維 護,以致人類發展已經危及社會福祉及環境生態系統。地球自然生態環境為全人類所必要且 必須共享的資源,對自然生態環境的傷害最終還是會傷及人類自身。回顧人類文明的發展歷 程,自然生態環境容量提供了社會經濟發展的空間和潛力,也限制了社會經濟發展的空間和 潛力;而全球各區域自然生態環境條件的獨特性與多樣性,讓人類有能力自我組織成形形色 色的社會秩序,造就全球各區域歷史文化以及社會經濟發展不均衡的獨特性與多樣性,包括 更有遠見、更尊重自然生態環境的社會。
自從十六世紀歐洲資本主義開始興起,推動了十八世紀的工業革命,通常被認為是始於 煤炭蒸汽機的發明,從此開啟經濟面相主導發展的時代,也開始人類重新塑造社會及地球生 態系統的時代。至今數百多年以來,造成全球經濟快速發展、社會生產消費形態大幅改變、 全球人口急遽增加、以及平均生活水準顯著提升。資本主義及工業革命對於刺激經濟成長、 創造財富、及促進科技發展確實有具體貢獻,但其強調競爭、效率、卓越,忽略公平、多元、 共利的本質,亦使全球無論國家或家戶間貧富不均及社會不公現象日益嚴峻,以致十九世紀 以來經濟發展及社會公義的爭議持續不斷,資本主義國家與社會主義國家的摩擦、衝突、對 抗的暗歷史,典範轉移引發的激烈衝擊,時至今日仍為全球人類造成巨大傷害與災難。
即便經濟的持續增長、社會的持續分裂與環境的持續失衡之間的矛盾越來越大,但是公 共與政治論述通常還是將經濟、社會與環境危機分開處理。1960年代以來,生態環境、社會 公義與經濟發展的矛盾衝突在世界各國政府、企業間更是不斷激化,尤其大多數政府、企業 對於經濟成長及資源需求有著無止境的期望,這引發各種全球性社會及環境問題的不斷發生, 不只對環境生態造成了極大的破壞,也造成人類社會經濟嚴重的損失。但是不論是全球國家、 企業、或是人類個體,似乎都不願犧牲現有的便利來避免加諸未來世代身上的懲罰。許多國 家都曾樂觀期望能達到經濟發展、社會公平、和環境保護兼籌並顧的目標,但是無論是已開 發國家、開發中國家、低度開發國家,現今都面臨到不同的發展困境。顯然目前的發展方向 及強度,明確突顯出經濟、社會與環境考量的深刻矛盾,已經無法完整滿足全球人類對於永 續發展的期望,似乎終將把人類文明推向崩潰。這些矛盾讓一些有識之士開始深刻反省發展 的意義,並檢討調整現今的發展模式。
企業永續ESG管理之理論與實踐
1-2永續發展之意義及歷程
永續發展理念其實是基於對於自然環境品質及社會正義快速惡化的反省,並嘗試扭轉過 去幾世紀以來僅著重經濟、創造財富的發展方向,經過數十年的探討論辯,永續發展思潮已 逐漸成為國際社會重要的共同認知及典範,開始認知完整的人類福祉應同時兼顧經濟發展、 社會正義和環境保護的平衡。
延續自1950年代以來以「環境保護」為主要考量範疇的倡議,自1960年代開始國際間 逐漸開始討論永續發展相關理念,除了「環境保護」,並擴及至涵蓋「社會公平」及「經濟 發展」面相。1966 年英國經濟學家Boulding提出地球太空船(Spaceship Earth)理念,強 調應模仿自然環境生態系統,有效運籌循環使用地球的有限資源(Boulding, 1966)。1968年 美國生態學家Hardin延伸了傳統公共財悲劇(Tragedy of Common)理論,認為多數人共享 的利益(包括自然生態環境體系提供的環境服務),往往受到最少的照顧,是涉及個人利益與 公共利益對資源分配衝突的社會陷阱(Hardin, 1968)。而1972年羅馬俱樂部(Club of Rome) 發表「成長的極限(Limits to Growth)」報告,對地球環境資源和人類系統的互動作用進行模 擬,認為由於地球環境資源的供給是有限的,因此未來全球經濟不可能無限制成長(Meadows, et al.,1972)。
永續發展(Sustainable Development)的具體理念,是由國際自然暨自然資源保育聯 盟(International Union for Conservation of Nature and Natural Resources, IUCN)於 1980年出版之「世界保育策略(World Conservation Strategy)」提出以自然生態為基點, 首先將永續發展定義為:「在生存於不超出維生生態系統承載量(Carrying Capacity of LifeSupporting System)的情形下,改善人類的生活品質」(IUCN, 1980),認為人類在自然環境 系統的涵容範圍內,有追求自由、平等和適當生活水準的基本權利,以維持生命的尊嚴和福 利的水準。確認永續發展應以依循自然環境和社會正義原則為基礎,經濟發展必須確保自然 環境穩定與人類社會正義,並公開溝通相關資訊,匯集考量利害相關者之參與及立場,一起 共同規劃維護環境品質及資源公平共享的發展方式,以調和經濟、社會與環境系統,為未來 永續發展建立堅實之基礎。
其後永續發展的理念持續受到國際間廣泛重視及討論,由於影響全球永續發展的考量因素 相當複雜,因此逐漸將社會、經濟等面相的多項議題納入永續發展相關討論的內涵。自1990 年代開始推動全球化概念,永續發展也由過去關注局部性、區域性的相關議題,擴展為關注 涵蓋影響發展的全球性關鍵議題。
然而由於政治、區位、經濟和產業等因素的差異,各國政府、企業、社團對於許多永續 發展議題往往會有相當分歧的看法,並以各自特定的價值評判標準詮釋相關永續發展議題, 因此並不易建立共識。以政治而言,所謂大國強權、跨國企業是否都能摒除己私,負起領導 全球永續發展的國際責任,平視平等的尊重其他相對弱小國家、中小企業對於永續發展相關 議題的立場及參與權益?以經濟而言,已開發國家、跨國企業是否願意正視其數百年來的發 展歷程對開發中國家、中小企業造成的傷害?已開發國家、跨國企業對開發中國家、中小企 業的永續發展提供適當支持與協助?開發中國家、中小企業是否應重複已開發國家、跨國企
業的發展歷程?這些考量因素對於需要國際參與、共同合作推動的全球永續發展相關行動至 為重要。
經歷過去多年以來的努力,許多永續發展相關議題的因果及應對策略,藉由科學研究、 糾紛抗爭和其他方式陸續被具體研析提出。有些永續發展相關議題已藉簽訂國際公約、規範 指令、或制定國內法令規定而得到抒解改善,但是仍然有更多永續發展相關議題需要受到全 球更多的關注及投入,以期能在非常有限的期間得以有效進展。
除了需要各國政府及國際間共同重視永續發展相關議題,由於企業體對於國家及國際社 會政治決策的影響力日益深遠,其追求持續成長與獲利的動力,造成全球經濟、社會、環境 的劇變,因此自1950年代開始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CSR)觀念
亦萌芽,企業利潤(自利)與社會利益(公益)之間的權衡考量被廣泛探討。而貿易自由化更 加劇了企業對社會及環境的影響,現今國際貿易協定的最基本原則為國內產品必須和外國商 品一視同仁,亦即在加入這些國際貿易協定之後,將不允許獎勵在地經濟的措施,這將嚴重 打擊各國在地企業的發展,也可能加速環境資源的掠奪及破壞。
長期以來企業社會責任並無一致的定義及確定的範疇,一般認為企業營運的目的,不只 與追求利潤(經濟發展)有關,也應涉及社會正義及環境永續的考量。企業在追求利潤的過程, 應公正對待所有利害相關者,不致傷害其利益。美國管理學家Carroll於1979年提出企業社 會責任金字塔(Carroll Pyramid of CSR)觀念,是目前廣泛被接受的企業社會責任架構,提出 將企業社會責任區分為經濟(Economic)、法律(Legal)、倫理(Ethical)、慈善(Philanthropic) 等四個層次(Carroll, 1979; Carroll, 2016)。 自1990年代開始,一些跨國大型企業自發性積 極的將社會正義及環境永續納入其企業營運考量,開始了企業社會責任的具體實踐。
圖 一 - 1:企業社會責任金字塔 (Carroll, 2016)

近年來對於永續發展理念中經濟、社會與環境三面相的關係已有不同的解讀,有些學 者認為即使經濟面相是人類社會運作的重要核心活動,但不應為社會面相的全部,而整個 人類社會運作則應該包容於地球環境範圍內,以回歸1980年國際自然暨自然資源保育聯盟 (IUCN) 以自然生態為基點對於永續發展的定義。據此部份學者提出行星邊界理論(Planetary Boundaries),認為行星地球的自然環境有其邊界極限,並提出有些地球環境邊界極限似乎已 經被超越,包括氣候變化、生物多樣性喪失、土地使用以及氮循環破壞等,超越這些邊界極 限可能造成非線性、災難性、不可逆性的地球環境變化及衝擊(Rockström, et al., 2009)。因
此維持行星地球自然環境的穩定才是永續發展的基礎,經濟相關活動應於社會架構內運作, 而整個社會相關運作應該包容於地球邊界的安全範圍內(Raworth, 2012),因此永續議題中經 濟、社會與環境三面相間關係應如圖一-3之同心圓式包容關係所示。


企業永續ESG管理之理論與實踐
1-3聯合國推動全球永續發展之歷程
聯合國於1984年成立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The World Commission on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 簡稱WCED),以關注全球環境保護及經濟發展相關議題為宗旨。該委員 會於1987年發表之「我們共同的未來(Our Common Future)」(WCED, 1987),將永續發展
定義為:「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危及後代人滿足其需要的發展」,說明永續發展的理念, 在於追求經濟、社會與環境三面相的均衡發展,必須包含公平性、共同性及永續性原則,特別 強調生生不息的權利,具有系統整合的觀念以及跨領域、跨國界及跨世代之特性。這項對於永 續發展的定義當時是非常前瞻的概念,得到世界各國政府、企業、社團的廣泛迴響與認同。
其後聯合國又於1992年舉行地球高峰會議(World Summit),通過「廿一世紀議程」 (Agenda 21)做為世界各國共同推動永續發展的依據,提出「全球考量,在地行動」概念,呼 籲世界各國政府制訂並實施永續發展策略,並加強國際合作(UNCED, 1992)。其後聯合國於 1993年成立「永續發展委員會」(Commission on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UNCSD),以 協助及監督世界各國政府推動執行永續發展相關工作為宗旨。2000年聯合國舉辦千禧年高峰 會(Millennium Summit),與會各會員國及國際組織共同簽署「聯合國千禧年宣言」(United Nations Millennium Declaration),承諾於2015年前致力於推動八項「千禧年發展目標」 (Millennium Development Goals, 簡稱MDGs),作為2001至2015年期間推動全球永續發展 的共同努力目標(United Nations, 2015)。
聯合國於2002年舉行永續發展全球高峰會議(The World Summit on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WSSD,或稱為Rio+10會議),發表「全球高峰會永續發展行動計畫」及「約翰 尼斯堡永續發展宣言」,其中特別強調建構國際間多邊合作機制是推動全球永續發展的重要基 礎。2004年聯合國全球合約(United
Nations Global Compact)發佈「Who Cares Wins」報
告,將企業社會責任(CSR)理念進一步延伸闡述企業應重視環境、社會、及治理(Environment, Social and Governance, ESG)對其長期財務表現的影響(United Nations, 2014)。強調環境、 社會、及治理(ESG)是聚焦於兩個考量:一是經營者或投資者的社會責任,另一是企業風險管 理。相較於企業社會責任(CSR)著重於理念架構,環境、社會、及治理(ESG)的內容更具體廣 泛且更實用,是呼應後續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並促成全球經濟及企業創新轉型的重 要推手。
2005年聯合國環境計畫(UNEP) 發佈「責任投資原則」(Principles for Responsible Investment, PRI),強調環境、社會、及治理(ESG)應納為評估投資決定的要項,並提出六項
責任投資原則(PRI, 2005):
原則一:將環境、社會、及治理(ESG)相關議題納入投資決策制定程序中考量
原則二:成為積極所有者,將環境、社會、及治理(ESG)相關議題整合至所有權政策與實務 原則三:要求所投資之企業體能適當揭露環境、社會、及治理(ESG)相關議題 原則四:促進投資業界接受並實施責任投資原則(PRI)
原則五:共同合作強化責任投資原則(PRI)實施之效能
原則六:報告責任投資原則(PRI)執行之活動與進度
目前常有可持續投資、社會責任投資、道德投資和影響力投資等不同名稱,都可以被認為 是環境、社會、及治理(ESG)投資或責任投資(RI)的一部份。
聯合國於2012年舉行永續發展會議(The United Nations Conference on Sustainable Development,或稱為Rio+20會議),呼籲世界各國政府應再提出長期議程來延續承千禧年發 展目標(MDGs)之動能及努力成果,會議再度重申聯合國及世界各國政府對於落實全球永續發 展的支持,並設定七大關鍵議題,包括:能源、水、海洋、糧食安全、永續消費及生產、永續 城市、以及災害預防回復等。會議並發表「我們想要的未來」(The Future We Want),決議應 考量不同國家的現況、能力、發展程度,共同研議以行動導向、簡明、易於溝通、有抱負且以 全球適用為依歸之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簡稱SDGs)。其後聯合國 於2015年提出「2030年永續發展議程(Agenda 30)」,其內容包括17項永續發展目標(United Nations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簡稱UNSDGs)及169個細項目標(Targets), 作為聯合國及世界各國政府於2016至2030年期間推動全球永續發展的努力目標 (UNSDG, 2019)。
2000年世界各國簽署之聯合國千禧年宣言(United Nations Millennium Declaration), 承諾將共同努力於2015年前實現千禧年發展目標(MDGs),經過十五年的積極運作,其執行 架構、績效及經驗是後續聯合國規劃並執行永續發展目標(SDGs)的主要依據,也為後續世界 各國政府推動永續發展目標(SDGs)奠定紮實的基礎,千禧年發展目標(MDGs)包括以下八項 目標:
1-4聯合國千禧年發展目標(MDGs)之內容及績效
3. 促進兩性平等及婦女權力
4. 降低兒童死亡率
5. 改善產婦保健
6. 對抗愛滋病、瘧疾以及其他疾病
7. 確保環境永續
8. 促進全球發展之伙伴關係
八項千禧年發展目標(MDGs)自2000年以來經過世界各國政府及聯合國多年來的共同努 力,在全球大致都得到了顯著的進展。依據聯合國發表的「2015年千禧年發展目標報告(The Millennium Development Goals Report 2015)」,彙整說明全球推動千禧年發展目標(MDGs)
的總合績效,提出即使是全球一些最貧窮國家在推動貧窮、飢餓、健康、教育、性別、環境 等千禧年發展目標方面,也有相當可觀的進展。其中具體成果包括:全球生活在極端貧窮人 口數已從1990年的19億人降低至2015年的8.36億人,減少一半以上;全球大多數國家已 實現小學教育普及與性别平等,全球各國女性擔任民意代表平均比例增加近一倍;全球五歲 以下兒童死亡率從1990年的每千人死亡90人降低至43人,減少一半以上;全球孕產婦死 亡率下降約45%;拯救全球約620萬人避免死於瘧疾,约3,700萬人免死於结核病;全球衛 生設施大幅改善,露天便溺比例幾乎减半;已開發國家提供的發展援助按實際幣值計算增加 66%等等 (United Nations, 2015)。
經過世界各國及聯合國的積極推動,千禧年發展目標所達成的具體改善成果,顯示全球 合作是推動永續發展確實有效而且唯一可行的方式。然而「2015年千禧年發展目標報告」亦 強調,雖然全球在各項千禧年發展目標(MDGs)的整體表現與2000年時的狀況比較,都有顯 著改善,但其中很大部分的改善歸因於幾個大型開發中國家的經濟快速成長,尤其是中國與 印度在各項發展目標展現的大幅改善,顯著減少貧窮及飢餓人口,提昇其本身發展狀況,但 這些表現可能誤導或掩蓋其他開發中或最貧窮國家發展停滯甚至倒退的現象。整體而言,由 於各國政府間推動相關發展目標的進程仍有顯著差距,以致於各國發展表現的落差反而越來 越大,部份發展目標全球表現的落後程度甚至遠遠出乎預期,因此還是留下許多未來尚待努 力改善的空間,有些千禧年發展目標(MDGs)之相關行動仍應持續進行,尤其是針對最脆弱國 家或人民需求的相關發展目標,其中包括:全球仍有超過八億人口仍在極端貧窮及飢餓狀態 下生活;無論國家間或家戶間,財富落差依然相當顯著;全球女性在工作、經濟、決策參與 等仍遭遇歧視,性別不平等問題依然普遍存在等等。該報告也提出全球發展相關重要基本數 據及資訊仍然缺乏、品質欠佳、過時,都會嚴重影響永續發展相關行動決策之規劃,未來應 迅速建立永續發展相關數據及資訊的國際標準規範,並提昇各國對於彙整永續發展相關數據 及資訊的技術與能力。
1-5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之內容
自2010年開始聯合國召開多次會議,檢討全球推動千禧年發展目標(MDGs)之執行狀況, 除確認部份千禧年發展目標(MDGs)的執行內容及成果仍待持續落實之外,並考量將多項未 納入千禧年發展目標(MDGs),但為當前推動全球永續發展所面臨之的重要議題納為年發展目 標,包括:全球各國、家戶、性別間的貧富、權力、機會落差仍然顯著;全球各地持續發生 的分歧衝突、暴力、恐怖主義成為人類發展的最大威脅,有數千萬人因戰爭衝突等威脅離開 家園;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大幅增加,氣候變化、自然災害以及環境生態系統惡化情形遠超 過預期;全球生產與消費失衡,經濟、失業、及能資源匱乏問題嚴峻,且能資源效率仍待提昇; 全球城市與社區的發展快速、但基本服務及建設不足等等。因此推動永續發展,還是有許多 議題尚待世界各國及聯合國等持續合作,共同努力解決。
因此聯合國於2012年提出「基於人權的作為(Human Rights-based Approach)」、
「一個都不能放棄(Leaves No One Behind)」、及「性別平等及女性賦權(Gender Equality and Women’s Empowerment)」三項基本原則,並涵蓋人類(People)、地球(Planet)、 繁榮(Prosperity)、和平(Peace)、及伙伴關係(Partnership)等考量的「2030年永續發展議 程(Agenda 30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以接續已完成執行期程的千禧年發展目標 (MDGs),作為全球於2016至2030年15年期間世界各國及聯合國繼續推動全球永續發展的 努力目標。其中對於人類(People)的考量,是期望在2030年終結全球任何形式及程度的貧 窮與飢餓,使所有人都能尊嚴且公平的在健康環境中發揮其潛力。對於地球(Planet)的考量, 是期望能保護地球環境免於破壞,包括藉由永續消費與生產、資源永續管理、及對全球氣候 變化採取行動,以支持當代及後代人之需要。對於繁榮(Prosperity)的考量,是期望能保障 全球所有人都可享受繁榮滿足的人生,以及與自然和諧的經濟、社會、及科技發展。對於和 平(Peace)的考量,是強調沒有和平就沒有永續發展,沒有永續發展也沒有和平。期望全球都 能發展和平、公正、及共融的社會,所有人都能免於恐懼及暴力。對於伙伴關係(Partnership) 的考量,是期望能基於強化全球團結的精神,重塑全球伙伴關係,運用各種必要方式共同 合作,以實施2030年永續發展議程,特別要關注最貧窮、最脆弱人們的需求以及所有國 家、以及所有利害相關者的參與 (United Nations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Knowledge Platform, 2015)。
至於2030年永續發展目標(SDGs)主間的關係有兩種不同的銓釋:主軸相互配合的五角 關係(GDRC, 2015),如圖 一 4所示;或強調基於和平與夥伴關係的良善治理(Governance),
以利達成經濟、社會、環境綜效的內外環關係(UNSSC, 2017),如圖 一 - 5所示。
企業永續ESG管理之理論與實踐

圖 一 4:永續發展目標(SDGs)主軸間的關係之五角關係(GDRC, 2015)
圖 一 5:永續發展目標(SDGs)主軸間的關係之內外環關係(UNSSC, 2017)

比較聯合國推動之2030年永續發展目標(SDGs)與2015年千禧年發展目標(MDGs),可 以觀察到兩者在規劃理念有以下幾項之主要差異:
1.全球思考
2000年簽署的千禧年發展目標(MDGs)內容,主要是針對當時全球開發中國家之發展需 求而設計,如「終結貧窮」、「終止飢餓」、「健康與福祉」、「普及基本教育」等發展目標。 其後經過聯合國多年的檢討反省,認知到已開發國家之發展偏差,更將是全球永續發展的威
脅,因此2015年簽署的永續發展目標(SDGs)內容,同時考量當前全球已開發及開發中國家 之發展需求,將已開發及開發中國家目前共同面臨的幾項主要挑戰納入永續發展目標,如「尊 嚴就業與經濟發展」、「永續城市與社區」、「可負擔的潔淨能源」、「負責任的消費和生產」、 「氣候行動」、「水下及陸域生命」等;但仍將開發中國家應持續努力推動的幾項千禧年發展 目標(MDGs)保留,如「消除貧窮」、「消除飢餓」、「良好健康與福祉」、「優質教育」、 及「潔淨水和衛生」等,納入永續發展目標(SDGs)。
2. 溝通整合
自21世紀以來,由於全球資訊化及網路化的迅速發展,2030年永續發展目標(SDGs)之 內涵比2015年千禧年發展目標(MDGs)更為多元且複雜,充分涵蓋經濟、社會、環境三大面 相的相關議題,以反映全球各地區、各國發展的獨特性及多樣性。永續發展目標(SDGs)特別 強調必須透過建立尊重、民主、和平、共融的溝通程序及機制,以重新恢復堅實互信的全球夥 伴關係,包括企業、民間團體、政府、及國際間的積極參與、溝通、與合作等,共同推動所有 永續發展目標,基於和平與夥伴關係的相關理念及作為,應充分納入所有永續發展目標之執行 內容。
3.全面轉型
全球目前已經面臨許多基於現行社經體制治理(Governance)的艱鉅挑戰,2030年永續 發展目標(SDGs)強調多元全面之經濟、社會、環境的綜合效能,而達成永續發展目標的重要 關鍵為良善治理。各國政府、企業、及國際組織都必須透過溝通、宣導、教育、行動等方式, 重新檢視目前包括生產消費模式、環境理念、社經架構、甚至於政府、企業、及國際組織治理 的運作效能,建立所有利害相關者對於規劃運作模式及社會、經濟及環境目標的共識,人民也 可以透過生活型態及方式的調整改變,影響國家、企業、及全球永續發展的必要轉型,大幅調 整甚至翻轉目前社會典範及政經治理的運作方式,以確保其能充分應對全球永續發展的挑戰。
2030年永續發展議程(Agenda 30)之內容包括17項永續發展目標(Goals)及169個細項 目標(Targets),作為世界各國政府及聯合國未來持續推動永續發展之具體目標,以下是對於 17項永續發展目標之簡要說明(UNSDG, 2019):
目標一:消除貧窮
世界各國應致力於在2030年前消除包括最極端貧窮在内的各種形式貧窮,讓每個人都能 夠享有基本水準的生活;窮人及最弱勢人群應擁有基本社會保障,確保世界各國所有人 民在經濟資源、基本服務、以及土地與其他財產、繼承、天然資源、新科技與財務服務 都有公平之權利;提昇窮人和弱勢群體的抵禦災害的能力,降低其遭受經濟、社會、環 境衝擊和災害的風險和影響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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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標二:消除飢餓
應實現世界各國所有人民都能擁有充足且優質食物供給,享受健康生活的目標,特別是 要滿足對於兒童、青少女、孕婦、哺乳婦女以及老年人之營養需求。世界各國應採取彈
性有效的農業政策,以提高農業生產力,增加農民收入,確保符合永續之糧食生產系統, 協助維護生態系統,強化適應災害之能力,改善土地與土壤之品質。國際間應改善及預 防全球農業市場交易之限制與扭曲,消除各國不同形式之農業出口補助及管制措施,確
保相關全球糧食產品市場發揮正常之功能,以降低糧食價格之激烈波動。
目標三:良好健康與福祉
世界各國應確保其所有人民在各生命階段的健康及福祉,其中更要致力於提高生殖健康、 孕產婦及兒童健康水準;消除愛滋病、瘧疾、結核病及其他經常被被忽視的其他流行病; 減少非傳染性疾病及環境污染造成的疾病;降低非疾病造成之健康影響,包括自殺、車禍、
中毒、災害等;各國應實現涵蓋所有人民的醫療保險,確保所有人均能獲得安全、有效、 可負擔的藥物及疫苗。世界各國應致力於支持健康及福祉相關研發,並提昇其管理健康 風險的能力。
目標四:優質教育
世界各國應確保所有人民能在各教育發展階段接受廣泛公平且優質的基本教育、技術職 業教育與培訓及终身學習的機會,以得到對社會有貢獻的知識、技能及價值觀。各國應 應確保學生都學習永續發展相關知識與技能,包括永續生活模式、人權、性別平等、和 平及非暴力提倡、全球公民、文化差異欣賞,以及文化對永續發展之貢獻等。建立及提 升適合孩童、身障礙者以及兩性之教育設施,並為所有人民提供安全、非暴力、有教無類、 以及有效之學習環境。
目標五:性別平等
世界各國應強化完善之性別政策及立法,提昇所有女性的權能,包括科技使用能力,確保 婦女有公平機會參與政經及公共決策,以促進兩性平等。各國應提昇婦女及女童的權能, 提供兩性均等的機會,保障發展的永續平等,讓她們充分發揮潛能。強調婦女家庭照護與 家事操勞之無給貢獻,提倡由家人共同分擔家事。世界各國應消除針對女性的一切形式的 歧視和暴力,包括親密伴侶實施的暴力、性暴力以及童婚等習俗。確保女性能獲得有償工 作,擁有性健康、生育健康和生育權利,享有公共和私人領域真正的決策權。
目標六:潔淨水和衛生
水資源對於地球和人類的生存至為重要,世界各國應關切水資源在永續發展領域的關鍵
作用,強調飲用水、衛生及對於推動健康、教育及減貧等領域發展的重要作用,並關注 水的品質和永續性。世界各國應改善廢水處理及排放水質,大幅提昇產業用水回收與再 利用效率,確保永續之淡水供應與回收。各國應全面實施整體水資源管理,包括跨界、 跨國合作。
目標七:可負擔的潔淨能源
使用負擔得起、可靠、和永續的現代能源對於國家及所有人民能實現其他永續發展目標 至為重要,不同國家取得能源的形式各異,目前全球能源的供需情况離實現永續目標所 需的進展有相當差距,特别是能源供應不足及消耗量大的國家更需要努力。世界各國應 擴大潔淨能源基礎建設並改善相關科技,大幅提高全球再生能源技術之共享,並為開發 中國家提供現代及永續之能源服務。
目標八:尊嚴就業與經濟發展
共融且永續的經濟成長是永續發展的前提,有助於提高全球人民的生活水準。經濟成長 可為所有人創造新的和更好的就業機會,提供更好的經濟保障。特别是在低度開發國家 和其他開發中國家經濟的快速成長,可以縮小其與已開發國家的工資差距,進而減低貧 富間明顯的差距。世界各國應改善能源使用與生產效率,減少經濟成長與環境惡化間之 關聯。鼓勵國內微型與中小企業之成長,包括其取得財務服務的管道。世界各國應保護 勞工權益,促進工作環境之安全,尤其是遷徙人口、婦女以及從事危險工作的勞工。
目標九:產業創新與基礎設施 本目標關注永續發展的三項重要因素,即:基礎設施、工業化及創新。基礎設施為社會 與產業發展的基礎硬體設施;工業化可促進經濟發展及就業,進而縮小收入差距;創新 可拓展工業部門的技術能力,進而發展新技能。世界各國應增加小規模工商業取得金融 服務之管道,應提昇工商業能資源使用效率,大幅採用清潔環保之科技與工業製程。各 國應擴增運用資通訊技術之管道,致力提供所有人民都可取得且可負擔之網際網路。
目標十:降低不平等
本目標要求應降低國家內部及國家間的收入不平等,同時降低基於性别、年齡、殘疾、 種族、階級、宗教及機會的不平等,尤其是提昇收入底層人口之所得。世界各國應促進 社經政治之融合,確保機會平等,作法包括促進消除歧視之法律、政策及行動。由於國 際遷徙對於共融性及永續發展的顯著影響,世界各國需透過國際合作,確保所有人民安 全、有序及正常的國際遷徙,關注並提昇全球開發中國家在全球決策及發展援助的代表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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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標十一:永續城市與社區
城市和社區能提供所有居民便利及高效率的規模經濟,包括商品、服務及交通等。因此 世界各國應致力降低城市和社區運作對自然環境生態之影響,其中包括特別注意空氣品 質與廢棄物管理,以維護城市和社區環境品質。世界各國應對所有城市和社區進行妥善 的風險規劃和管理,降低各種災害之影響,確保所有居民都可取得適當、安全,及可負 擔之住宅與基本服務,並催化創新和成長,推動永續發展。
目標十二:負責任的消費和生產
本目標要求將全球生產和消費過程使用的自然資源和有毒物質、及產生的廢棄物和污染 物質降到最低。並提出將全球零售與消費層級之糧食浪費減少一半,以減少生產與供應 鏈之糧食損失。世界各國應鼓勵企業採取永續發展之生產消費模式,尤其是大規模與跨 國公司更應配合,並將其永續性資訊納入定期報告。世界各國應確保所有人民都具備永 續發展相關之資訊與意識、及與大自然和諧共處之生活方式。國際間應藉由各種方式在 全球積極推動永續生產和消費模式,包括制定管理對環境有害物質的具體政策和相關國 際協定。
目標十三:氣候行動
氣候變化是當前對全球永續發展的最大威脅,其引發的影響空前廣泛,尤其加重最貧困 及最弱勢群體的負擔。這項目標呼籲世界各國應採取緊急措施,不僅需調適氣候變化及 其影響,而且要提昇因應相關氣候危害及自然災害的保護及復原能力。世界各國應強化 對天災與氣候相關風險之災後復原與調適能力,將氣候變化措施納入國家政策、策略與 規劃,增進氣候變化相關教育,提升社會意識,增進風險管理能力。已開發國家應儘快 落實募集氣候基金之承諾,以促進氣候基金之有效運作,解決開發中國家相關氣候行動 之財務需求。
目標十四:水下生命
海洋及海洋資源對人類福祉、全球經濟、和社會發展至關重要,對於發展中小島國家 (Small Island Developing States, SIDS)尤其如此。世界各國應預防並大幅減少海洋污 染,尤其是來自陸地之污染物流入,包括廢棄物以及營養鹽污染。應降低並解決海洋酸 化之影響,並以永續方式管理及保護海洋與海岸生態,作法包括強化其災後復原,維護 其健康及生產力。世界各國應有效監管過度捕撈,在最短時間內恢復至可永續之漁獲量, 提高海洋資源永續使用之經濟效益。確保各國全面參與並落實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保護 海岸與海洋區。
目標十五:陸域生命
世界各國應針對性的保護、恢復並促進永續利用陸地及其他生態系统,特別是以永續方 式管理森林,制止和改善土地及自然棲息地退化,防治沙漠化,遏制生物多樣性的喪失。 世界各國應採取緊急措施終止受保護動植物遭到盜採、盜獵與非法走私,並解決非法野 生生物產品之供需。世界各國應採取措施以避免外來物種入侵陸地與水域系統,並應將 生態系統與生物多樣性價值納入其國家與地區之規劃發展策略。
目標十六:和平正義與有力制度
在尊重人權、依法治理及建立透明、有效且負責的機構的基礎上,促進全球社會的和平 與共融。一些國家仍長期經歷暴力和武裝衝突,很多人民因為政府機構行政能力薄弱, 而無法享有充分的司法、資訊及其它基本自由,如:缺乏弱勢群體各種暴力行為的數據、 以致無法公開取得資訊和訴諸司法等。世界各國應確保所有人民都有公平之司法管道, 促進及落實無歧視之法律與政策,確保其回應民意。發展有效、負責且透明之制度,減 少各種形式的貪污賄賂。世界各國應強化國家法制,並透過國際合作,以預防暴力並對 抗恐怖主義與犯罪。
目標十七:夥伴關係
要實現2030年發展議程的永續發展目標,需要恢復並強化全球夥伴關係,世界各國應 整合政府機構、民間社會、私營部門、聯合國系統及其他组織的可用資源,鼓勵促進公 民社會合作多邊合作,分享知識、專業、科技與財務資源。世界各國應加強對開發中國 家的援助,以財務支援開發中國家,協助其改善稅收與取得其他收益及清償長期負債之 能力。世界各國應促進國際間知識與科技之交流合作,對開發中國家實施有效且特定目 標的能力培養。並在世界貿易組織之架構下,促進全球貿易。世界各國應尊重其他國家 之政策空間與領導,提高全球總體經濟之穩定性,以建立及落實永續發展相關政策。
聯合國為積極有效達成2030永續發展議程與永續發展目標(SDGs)之願景,已藉由其附 屬政治、企業及金融相關組織,透過連結世界各國政府、國際組織及相關企業建立策略夥伴 關係,共同協力推動永續發展;亦即各國政府或企業組織應參考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 訂定國家或企業組織之永續目標,再藉由不同的倡議、法規或制定誘因等方式,引導企業等 相關組織訂定並達成其永續發展目標。
而新冠疫情的發生對於推動全球永續發展是空前的警醒,聯合國於2020年6月發表「對 於COVID-19復甦架構(Our Framework for COVID-19 Recovery)」報告(United
Nations,
2020),提及由於疫情可能源於人類與野生生物日益頻繁的接觸或基因技術的濫用,凸顯解決 自然生態系统保育及基因技術管制的必要性。報告並提及新冠疫情除了帶來嚴重的全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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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更暴露出全球治理脆弱的嚴重危機,引發嚴重飢餓貧窮現象,危及全球經濟、供應鏈 中斷、產銷失調等,過去國家或國際慣用的治理策略效果飽受質疑;而區域間、領域間、世 代間的認知差異,造成許多國家對於疫情治理的嚴重對立。而全球各國對新冠疫情的應對方 式和恢復能力表現差異極大,使得全球復甦的努力並不一致、不均衡、也不足夠。新冠疫情 造成全球人民健康與經濟的空前損失,大幅傷害了幾十年來推動全球永續發展的努力,減緩 甚至倒退全球永續發展的步伐,但嚴重的全球風險也是強化防範因應未來突發事件及增加重 要公共基礎投資的關鍵契機。雖然新冠疫情挑戰嚴峻,但是同時也展現全球各地的社區韌性 以及各領域的無私奉獻,因應疫情的經驗,將有助於未來建立推動社會保障、數位轉型及全 球合作等全球永續發展相關的基礎機制。
1-6結語
近年來由於國際政局、環保意識、經貿情勢等變化,面對未來永續發展的挑戰,將有賴 於政府、企業、民眾以勇敢創新的思維,主動前瞻的方式,學習環境生態全球一命、平視平等、 互利共享的精神,基於生命週期理念,建立重視社會整體均衡發展價值的共識,建立堅強的 合作伙伴關係,建構有效的PDCA及社會參與機制,規劃永續治理架構,發展基於永續發展 考量之技術與管理工具、法律及行政架構,為永續發展投入必要投資及培養相關專業人才。 永續發展內容多元複雜,其實是極為複雜而艱鉅的挑戰,在在需要政府、企業、民眾團結合作, 共同努力以保障大家都能受到必要的服務及保護,達到發展公平共享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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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外企業永續發展與因應策略
慧與科技(HPE)永續環境部 江惠櫻 亞太區協理
2-1 緒論
2-2 全球永續趨勢
2-3 全球環境變遷與溫室氣體管理議題
2-4 企業永續組織與倡議
2-5 綠色消費
2-6 策略型CSR與 SDG
2-7 公開對SDGs 的承諾
國內外企業永續發展與因應策略
慧與科技(HPE)永續環境部 江惠櫻 亞太區協理
全球永續發展議題已發想了超過30年,從一開始將永續發展的範疇,由傳統以「環境保 護」為主的基本作為,漸漸擴及應同時考慮「社會公平」及「經濟發展」的方向,並同時從 局部性、區域性,擴展成為全球性的議題。地球只有一個,永續作為應當考量全人類發展的 需求,然由於政治、區域、經濟和產業發展等種種差異,各國對於永續發展議題,共識性依 然不足,同時已開發與開發中國家在各方面依然處於不平等之地位,多年來依然無法取得共 識並得到期待性的結果。因此這些差異達成共識的考量,對未來如何持續推動國際共同參與 永續議題的發展,將更為重要,其可經由科學分析與研究探討、或是透過抗爭談判與其他方 式陸續開啟對話,也可藉著簽訂國際公約指令或制定國內法令規範而得到解決。
根據聯合國統計,目前全球每 5 人中就有
1
人每天以不到臺幣 60 元的金額在 過活,他 們生活在貧窮的環境中,缺少食物與乾淨的飲水,無法擁有基本的衛生醫 療和教育。而隨著 全球化的經濟發展,企業於其供應鏈地方所從事的原料取得與生 產和銷售過程中,對環境與 自然資源的耗損與衝擊,更使得開發中國家的人民生活 環境愈加惡劣。2000 年聯合國啟動了 MDGs 計畫,到 2016 年啟動 SDGs 計畫, 主要的目的就是不放棄世界上任何一個人 (Leaving No One Behind),希望透過各 國政府、區域、組織、企業與民間的力量,實踐人類互助的精 神,善用地球自然資
源,以達共存共榮之目標。
企業在永續議題上佔有相當重要角色且影響整體永續目標的成功,唯有企業共同參與才 能真正完成聯合國的SDGs目標,因此企業如何運用其自身之影響力,結合核心能力與人才, 以策略型永續方案面對與解決人類生存議題,生生不息,將是非常重要的課題。
環境議題從70年開始漸漸受到重視,從一開始的環境議題,空汙、廢水、環境汙染,到 80年代的環境汙染議題,90年代開始重視有害物質的使用與回收,2000年開始消費者意識 逐漸抬頭,各國開始導入產品環保標章、碳標籤等鼓勵產業自發性參與的產品環保議題,從 區域性、國家到全球,環境議題發展不但沒有減少,而且有逐步擴充增加的趨勢。
企業在面對永續發展的挑戰除了現今全球特別關注的環境議題之外 ,還有公司治理、供 應鏈管理、人權、水資源管理,隱私權,社會公益,生物多樣性,海洋保護,化學品使用與 管理,利害關係人溝通,公開透明,性別平等,有害物質,移工與人權.....,廣泛而多元,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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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企業在營運上產生更大的挑戰,更需要企業整體從上而下授權,從下而上發想與執行,讓 更多專業管理的人才加入企業並且共同面對這些挑戰議題的不斷發展與因應。
企業除了要面對日益受到重視的永續發展議題之外,自身也面臨了產業變化更多的挑戰, 例如:
千禧世代後的新世代對於企業在永續議題的策略與認同度,同時因為現今新世代在2005 年後新勞退制度後的轉職成本低,導致企業在面對人才招攬,留任與培育出現了前所未有的 挑戰,優秀人才難以留任與發揮對企業創新與發展將是一大難題。
1. 外包與組織扁平化對企業在人才招攬上的需求逐漸降低,主因來自各國雇用成本不斷 提升,組織管理在當今世代產生變革,組織需求外包對企業來說是減少成本支出與解決 勞資糾紛最便利的方式,因此企業逐漸朝向組織精簡減少人力成本支出方向運營。
2. 隨著社群媒體興起並且越來越蓬勃發展的年代裡,任何一個人都可以隨時且無須負擔 任何成本的使用社群媒體發表對品牌的看法與評價,因此發展出客戶對單一品牌忠誠度 逐漸削弱而導致品牌經營需要更佳謹慎,同時隨著永續議題的高漲,客戶對於企業如何 因應永續議題與企業社會責任的期望與要求就越來越高了。
3. 資源配置與價格遽增對企業在取得原物料的競爭越來越強大,很多的企業面對需求端 的強烈需求,卻苦無原物料供應產業鏈的生產製造,因此開始不斷地向政府與相關國際 組織提出警告與要求協助解決問題,如此造成許多惡性競爭與通貨膨脹情況日益嚴重, 造成產業發展越來越艱辛。
4. 其他如城市化的發展不斷成長,經營取得成本日益增加:人權議題因為戰爭、國家經 濟破產與氣候變遷造成區域生存危機而被迫遠離家園,或是因為人口販賣與難民為生存 需求而成為現代奴隸,國家就人權議題開始建置法規要求,對性別平等的要求也越來越 強烈等,都一再的挑戰產業的發展。
2-3全球環境變遷與溫室氣體管理議題
氣候危機不斷升溫,洪水、乾旱、森林大火、暴雪等氣候事件所造成的衝擊也越發巨大, 全球新聞報導的「氣候異常」也逐漸成為新時代的「氣候常態」了。全球碳議題越來越多, 歐盟執委會在2021年7月14日公布了最新的碳關稅草案,公布2030年降低55%溫室氣體 排放的「55套案」(Fit for 55)一系列立法提案,重點措施與目標為:
1.歐盟碳交易體系 (ETS)再擴大, 2030年取消航空業免費排放配額。
2.完善「碳邊境調整機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CBAM),非歐
盟國家的鋼鐵或鋁等高碳排商品必須購買配額,才能進入歐盟市場。
3.2035年開始禁售燃油車; 2025年建築營造與公路運輸的燃料供應者開始納入新的排放 機制。
4.增加再生能源的使用,2030年再生能源佔比達40% (原訂目標為32%)。
5.實施能源稅賦改革,家庭供暖,航運、航空、漁業、電力供應將納入課稅範圍。
6.利用自然碳匯,在2030年減少3.1億噸二氧化碳; 2030年前在歐洲種植30億棵樹。
7.設立社會基金補助改善家戶能源效率。
其中全球最關注「碳邊境調整機制」草案,未來出口國若已實施碳定價措施,出口至歐 盟將可減免關稅,若出口國碳排標準優於歐盟,碳關稅將可能被遞減甚至是免收碳稅。 由於
歐盟加嚴減碳目標與加大了減碳力道,推動CBAM 目的在於促使貿易夥伴國負擔與歐盟境內 產業相同的碳成本,避免其產業外移至其他碳管制較為寬鬆的國家或區域,而最終形成「碳 洩漏」,因此除了歐盟之外,美國及日本等國也都正在積極進行研析如何針對進口商品徵收 碳費機制。
淨零(Net Zero)、負碳排 (Carbon Negative)、 碳中和(Carbon Neutral), 氣候中和 (Climate Neutral),碳足跡 (Carbon Footprint),這些都是當今最火紅最熱門的關鍵字,也
成為各國政府,各大國際企業與環境組織團體和民眾最關心的議題,這不僅僅是企業營運應 注意的風險,更是永續發展最好的契機。
2020年1月,微軟 (Microsoft) 甚至宣布將在2030年實現負碳排,也就是微軟將從環 境中消除的碳排放將超過其所排放的碳,微軟更承諾將在2050年實現從環境中消除微軟自 1975年成立以來產生的所有碳排放量,包括直接排放或因用電產生的碳排放量。
2020年7月,蘋果電腦 (Apple)
也宣布在其整個公司營運商業活動中,供應鏈製造與產 品生命週期都要在2030年達到碳中和,展現出比IPCC設定在2050年更積極的目標,期許 自身要盡快達到淨零目標,減少氣候衝擊。蘋果更起身串連並且領導產業共同一起面對這項 議題,包含Nike、 星巴克、聯合利華、賓士汽車等各產業領導企業成立了「Transform to Net Zero 」聯盟,致力於推動協助各個產業邁向淨零目標。
2015年開始,SBTi
(科學基礎減量目標倡議) 從一個初發展的概念,五年之間就在全球 氣候減緩議題上躍升為成長最快、也最具有聲譽的倡議,目前受認證的企業已經涵蓋全球經 濟的20%。全球超過60個國家、遍布50個產業、總數超過1500家的企業,用確實、可 信、符合氣候科學的方式,開始制定減碳計畫。近期的數據也顯示,以科學為基礎的減量目 標正有效地協助企業減碳:2015至2020年間,當全球能源及工業部門的溫室氣體排放量上
企業永續ESG管理之理論與實踐
升3.4%,減碳目標受SBTi認證的企業,同期減少了25%的排放量。SBTi 在2021年發布新 的策略,上修企業必須重新訂定減碳目標的最低標準,也就是企業需自2022年7月,最慢在 2027年開始,企業不再以「控制升溫在遠低於2°C以內」 (well below 2°C) 為減碳目標的 情境,也就是說「控制升溫在1.5°C以內」的情境設立減量目標。 過去IPCC的報告曾揭示
了企業的減碳目標必須更具野心,但倘若SBTi將標準提高到大部分的企業都辦不到的程度, 反倒會澆熄發展的動能。為了化解這個兩難,SBTi當時將最低標準從「控制升溫在2°C」, 提升到「控制升溫在遠低於2°C之內」(well below 2°C);同時,在2019年5月發布了 「Business Ambition for 1.5°C」運動,加速與企業議和、設定1.5°C的目標。今非昔比, 如今全球減碳的野心已大大提升:中、美、歐盟、英、日等大經濟體紛紛宣示更具野心的氣 候目標;從2021年初至今,向SBTi申請認證的企業中,有66%以「控制升溫在1.5°C」的 情境設定減碳目標,1.5°C已然是企業最普遍的選擇。參與「Business Ambition for 1.5°C」
運動的企業,也從一開始的28家,在兩年間成長至600家,涵蓋全球13兆美元的資本,僅 略少於中國的GDP。由此可知全球必須從「控制在2°C」、到「控制在遠低於2°C之內」、 再到「控制在1.5°C」。全球必須以1.5°C為減排目標,已是不可改變之事實。
候公約第二十六次締約方大會(COP26) 原定2020年11月於英國格拉斯哥舉行,受新冠肺 炎疫情爆發影響延後至2021年11月1日至12日仍於英國格拉斯哥舉行。COP26一開始預 期期望能達成之四項目標,包括:
1.確保於本世紀中達成全球淨零碳,以期能達成全球氣溫升高保持在不超過1.5°C目標 (Secure global net zero by mid-century and keep 1.5 degrees within reach)
2.調整保護社區及自然保育區(Adapt to protect communities and natural habitats)
3.活化金融(Mobilize finance),為協助各締約方達成以上兩項目標,已開發國家須達成 每年提出至少一千億美元氣候資金之承諾。國際金融組織亦應積極參與共同努力,以利 公私部門投入鉅額資金,確保達成全球淨零碳。
4.共同努力付出(Work together to deliver),面對全球氣候危機,締約方必須共同努力 完成巴黎協定規則手冊(Paris Rulebook) 與加速推動政府、企業、及公民社會之合作, 以因應氣候危機。
雖然主辦國英國認為「COP26是最具包容性的COP」, 事實上全球貧窮國家因為疫情嚴 峻或無法取得疫苗如期完成接種、出入境隔離等高昂成本,使得這些貧窮國家因此而難以抵 達並參與本次會議。經過漫長2個星期的會議結束後,整理出COP26重點觀察要點如下:
而聯合國秘書長Antonio Guterres 曾提出警告: 2021是氣候變遷的「成敗關鍵年」。氣
1. 2021年11月10日,美中兩國宣布達成《美中關於在21世紀20年代強化氣候行動 的格拉斯哥聯合宣言》,兩國承諾通過各自在21世紀20年代關鍵十年採取加速行動, 並在包括《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在內的多邊進程中開展合作來應對氣候危機,以 避免災難性影響;
2. 將近40多個國家承諾到2050年前逐步淘汰煤炭; 100個國家的領導人承諾到2030年 結束或減少森林砍伐;
3.美國和歐盟宣布將合作減少甲烷排放;
4. 2021年11月13日,通過《格拉斯哥氣候公約》,公約要求維持巴黎協定要求把全球 氣溫升高幅度控制在1.5°C以內的目標以及逐步減少煤炭使用;
5.近200多個國家領袖同意並達成「格拉斯哥氣候協議」(The Glasgow Climate Pact),確立2030年前將努力強化減碳工作並朝向均溫不超過1.5°C的共同目標。儘 管成果仍力有未逮,未來還有很艱難的工作與挑戰要全力面對才有可能達成目標,但更 重要的是世界各國在未來短短不到十年的時間能真正落實執行並且信守減碳承諾才可能 有機會完成;
6.完成「巴黎規則手冊」(The Paris Rulebook),藉此進一步確定《巴黎協定》第六 條(Article 6),完備碳市場機制及規則架構,進而宣告全球碳交易時代的來臨;
7.「系統轉型」是本次周邊會議中被使用與搜尋最多的主題關鍵字。相關主題除了強調淨 零目標或氣候行動的達成需要多元利害關係人(如產業、城市、非政府組織、社區、公 民團體)及公私部門夥伴的協力合作,亦有許多再生能源微電網、農業、運輸、建築及 循環經濟的系統改革案例;
8.「能源轉型」是此次關注的重點,從逐步減煤、擺脫化石燃料、改用再生能源,未來都 將牽動整個社會技術系統的變革。在此過程中除了必須檢視多元行動者如何在不同技術、 政治、經濟與社會網絡下的協力合作,也應關注不同社會族群所面對的氣候風險不平等, 更重要的是如何制定調適策略來因應這些問題;
9.「公正轉型」的議題受到更多的重視。針對今年周邊會議所關注的金融、調適、減緩主 題,都回應了公正轉型議題的框架。世界各國在邁向淨零或低碳轉型的過程中,應顧及 氣候變遷對最脆弱國家及社會族群所帶來的不對等衝擊。儘管開發中國家及小島國家極
企業永續ESG管理之理論與實踐
力呼籲富裕國家提供資金挹注,然而這項促進氣候正義及公正轉型的資金承諾仍有努力 空間;
除了再生能源、淨零碳排,「生物多樣性」也是關鍵議題之一。過去「生物多樣性」議 題容易被企業忽略,且企業對於此議題一直無法找到切入點深入了解與回應作為,然其狀況 早已不可再被忽略。生物多樣性是穩定自然環境的基礎。當生態系中的生物種類越多元,就 不會因為少數幾個物種消失而產生重大的改變。然而,由於工業活動大量排放的溫室氣體, 干擾破壞了自然生態,造成生物急遽的大量滅絕。當物種趨向單一化,就容易因爲單一環境 變遷或個別自然災難,引發更大規模的生物滅絕。科學家警告,地球正處於「第六次物種大 滅絕」,速度比正常時期快上1000倍;未來20年內,還會有500種陸生物種迅速消失,這 將是人類文明崩潰的臨界點。生物多樣性、氣候變遷與流行疾病在疫情爆發後,有研究發現 三者之間有個密不可分的關係,彼此之間相互牽引 。當氣候變遷危害到生物多樣性樣貌時, 就會導致萬物生命網絡被切斷,逐步增進疾病從野生動植物傳給人類的潛在風險,最終反撲 回人體健康的崩壞。因此,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 (Antonio Guterres) 曾語重心長的指出,
人類正在對自然發動戰爭,我們必須立即修復與大自然之間的關係。2020年一項研究發現地 球若能恢復30%的生態系統,對於挽救大量物種將有相當大的幫助,也有助於吸存過去200 年間累積在大氣中近半的二氧化碳含量。而聯合國意識到這個議題的嚴重性,因此仍在疫情 嚴峻期間堅持召開COP15全球生物多樣性峰會,全球64個國家領導人立下30x30目標,承 諾2030年以前保護30%的陸地和海洋,以挽救未來10年內生物多樣性喪失的危機,並以此 因應氣候變遷議題。
2021年10月,聯合國COP15生物多樣性峰會,與11月在英國格拉斯哥(Glasgow) 舉辦的聯合國COP26氣候峰會,是人類有史以來最重要的一場氣候峰會。
另外,水資源的短缺也是不可忽視的議題之一。近年來,氣候異常導致雨水供應的不均, 各水庫源頭的濫砍與汙染導致區域大水或缺水情況不斷發生,洪水、乾旱、森林大火在世界 各地從未間斷,因此水管理議題更是重要,企業除了減少水用量,水回收再使用,雨水捕捉 儲存淨化再利用,各項技術與應用逐漸受到企業重視,也是企業在永續議題上,除了能源管 理之外,另一個重大的挑戰。
2-4企業永續組織與倡議
國內自1999年由中華民國企業永續發展協會開始推動會員公司出版環境績效說帖、企業 環境/永續報告書至今,不論是政府,非政府組織,投資單位,甚至是媒體都積極的投入了永 續組織的推廣與倡議工作。
政府部門
•經濟部工業局: 2000年開始委託各輔導機構執行各年度示範及持續改善輔導計畫, 歷 年來已陸續協助數十家企業製作完成環境/永續報告書。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2010年開始開始推動台灣中小企業社會責任獎
投資單位
•台灣證券交易所:2010年開始推出各樣指數
•台灣證券交易所及證券櫃檯買賣中心:2010年開始公告公告「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 責任實務守則」
•勞保基金:自2011年開始公布勞工保險基金投資政策書,宣示推動社會責任型投 資
非政府組織
•台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2008開始推動台灣企業永續報告獎
•台北大學企業社會責任研究中心 : 2016發布台灣第一支與國際CSR評比接軌的台灣企 業社會 責任指數(Taiwan CSR Index)
媒體
•遠見雜誌:2005年開始推動企業社會責任獎
•天下雜誌:2007年開始推動企業公民獎
除了以上列舉國內之永續組織與倡議之外,國際上更是有非常多企業永續組織與倡議平 台具影相當大的影響力,例如:
•聯合國全球盟約(UN Global Compact) :全球目前最大的企業永續倡議,由來自80多 個國家,8,000家以上企業及4,000個以上的非企業組織參與,因應SDGs的各項目標。
• 世界企業永續發展協會(WBCSD) :成立於1995年,一開始是在1990年,由聯合國 環境與發展會議(UNCED)秘書長莫里斯, 他期望能找到一位真正的領導人,在永續及 環境問題的全球對話加入企業的想法與聲音能夠被重視。 一開始只有48位創始成員,現 在則已經超過120個會員,台灣也有中華民國永續發展協會,目前有59 個會員,涵蓋機 構法人、製造、金融以及貿易銷售等。
•世界資源協會(WRI) :一個全球性環境與發展智庫,成立於1982年,其研究活動致力 於研究環境與社會經濟的共同發展。世界資源研究所將研究成果轉化為實際行動,在全 球範圍內與政府、企業和公民社會合作,共同為保護地球和改善民生提供革新性的解決
方案。 WRI發佈了很多碳相關的標準與手冊,例如碳定價碳標籤的標準等等。
•全球永續性報告協會(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簡稱GRI) 為獨立的國際性組織, 自1997年以來率先發布永續發展報告的揭露架構,期望幫助全球企業和政府透過該架 構,能有效了解與傳達報導組織的重大永續發展問題所面臨的衝擊及解決之道,2016年 正式推出GRI永續性報導準則(GRI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Standards),成為全球第
一個使用最廣泛的永續性報導的全球標準。
•國際永續平台 (GreenBiz) :推動綠色經濟的國際知名媒體機構,一向致力於推動綠色 經濟,GreenBiz 在2020年攜手全球金融巨頭S&P Global子公司Trucost共同發布了 一份《2020年綠色產業趨勢報告》(The 2020 State of Green Business Report),內
文說明2020年中十大重點永續發展趨勢,其包含在永續發展的大環境下,企業應如何發 展評估方法以降低永續發展的影響,以及如何採用一系列的策略來增強組織發展。本文 將分享十大趨勢中的五個關鍵要點,分別為:航運業的減碳力道增強、循環經濟衡量工 具輩出、AI科技優化ESG報告品質、氣候風險揭露成常態、遵循自然生態、環境友善解 方成大宗。
• 永續組織中心(Center for Sustainable Organizations, CSO) : 中心在永續發展領域
中與其他組織的不同之處在於,它堅決致力於企業可持續性衡量,管理和報告方法必須 基於實際情境下進行。
• 永續會計標準委員會 (Sustainability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 SASB) : SASB
準則能特別提供投資人所需要看到,各產業別對財務有重大性影響的永續面向指標揭露, 此框架隨著投資人的推動,已逐漸成為ESG揭露的主流框架之一。
2-5 綠色消費
消費行為可以促使生產商及政府改變生產程序及運作架構,而綠色消費運動其中一個主 要目標,就是要改變現行的經濟運作模式,許多國家都以環保標章(Eco-Label, Green Mark)
認證制度,搭配政府採購法,提供消費者選擇綠色產品的依據。綠色消費自1992年逐漸跳脫 ISO標準平台的長久討論後,終於逐漸開始在全球蓬勃發展。綠色消費係指消費者在選購產品 時,考量到產品對生態環境的衝擊,而選擇對環境傷害較少、甚至是有利的商品,其範圍涵 蓋了產品的生命週期從生產、運輸、行銷、丟棄過程、回收程度、以及產品包裝內含物。
消費行為可以促使生產商及政府改變生產程序及運作架構。綠色消費運動的其中一個目 標,就是要改變現行的經濟運作模式。 而綠色商品則是指在原料取得、製造、銷售、使用及 廢棄過程中,考量 可回收、低污染或省資源等環境保護理念,對環境傷害較少、 污染程度較 低之產品。 許多國家都以環保標章(Ecolabel)的認證制度,提供消費者選擇綠色產品的依 據。
環保標準與環保標章的類型可分為強制型與非強制型兩大類:
1.強制型屬於市場准入必須要取得標章,例如環保署四合一標章,能源效率分級標章等
2.非強制型標章則分為四大類:
第一類 : ISO14024環保標章,預先設定標準,並經過第三者驗證,選擇對環境產生不利 衝擊較少的產品,頒發專用之商標,例如台灣環保標章,歐盟TCO, 中國十環標章以及 歐盟的CE。
第二類 : ISO14021環境訴求,由產品製造商、進口商、配銷商、零售商或任何藉由此訴 求而獲益的人士提出,指出環境考量面之說明、符號或圖形。 (有第三者驗證可提高公信 力)
第三類: ISO14025環境宣告,以預先設定的目標,並經過獨立者之確認(而提供給消費 者的)定量化環境資訊。
第四類: 針對單一產品或行業、單一環保特性或取自永續自然資源之原料的「環境標誌與 宣告」,且非為第一~三類環保標章產品皆在此列。 例如節水標章,美國能源之星等。
碳足跡標籤(Carbon Footprint Label) 也可稱為碳標籤(Carbon Label)或碳排放標籤(Carbon Emission Label),是一種用以
顯示公司、生產製程、產品(含服務)及個人碳排放量之標示方式,其涵義是指一個產品從原 料取得,經過工廠製造、配送銷售、消費者使用到最後廢棄回收等生命週期各階段所產生的 溫室氣體,經過換算成二氧化碳當量的總和。英國政府於2001年所成立的Carbon Trust, 於2006年所推出之碳減量標籤 (Carbon Reduction Label) 是全球最早推出的碳標籤。
透過碳標籤制度的施行,能使產品各階段的碳排放來源透明化,促使企業調整其產品碳排 放量較大的製程,也能促使消費者正確地使用產品,以達到減低產品碳排放量的最大效益。 目前包括英國、美國、加拿大、日本、韓國、泰國、澳洲等國家都已建立碳足跡相關政 策與工作,可見全球已朝低碳社會的道路邁進,並且也為企業帶來碳排放減量的機會與強化 公司品牌的聲譽。我國碳標籤也於2009年開始,期望以我國碳標籤政策,強化低碳產品的市 場競爭力,並提升消費者對於碳標籤產品的購買意識,達成低碳經濟的永續消費與生產模式。
減碳標籤為另一種碳標籤,是鼓勵廠商除揭露產品碳排放資訊外,能藉由產品本身、製程 及供應鏈中找出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機會,甚至檢討產品綠色設計,進一步降低消費者在使用及 廢棄處理階段的溫室氣體排放量,達到實質減量成效,我國於2014年起推動碳足跡減量標籤
(Carbon Footprint Reduction Label),又稱減碳標籤(Carbon Reduction Label)
碳標籤使用權之產品,其五年內碳足跡減量需達3%以上,經審查通過後即可取得減碳標籤使 用權,讓消費者在購物時即考量減緩全球暖化與氣候變遷問題,優先選購減碳標籤產品。
2-6策略型CSR與 SDGs
1987 年聯合國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 (WCED) 在「我們共同的未來」報告書 (Brundtland Report) 中正式提出並給予「永續發展」的標準定義:「滿足目前世代的需求,又不危及未來 世代滿足其需求之能力的發展」,這是一個跨世代的想法。接下來,2012年聯合國永續發展 大會 (Rio+20):「我們要的未來」闡明綠色經濟是實現永續發展的重要工具,強調兼顧環境 保護、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成長模式,希望能兼顧永續發展的三重基線,除了持續發展經濟成 長與生存能力、兼具公義與共融的社會發展,同時還要保護環境,希望兼顧三方的平衡,維 持共融成長與發展綠色經濟。
2010年開始聯合國召開多次會議檢討MDGs執行狀況之後,許多國家呼籲應再提出長 期議程來延續MDGs之努力成果。2012年地球高峰會決議以SDGs接續MDGs,作為國際 間於2016至2030年這15年間的發展主軸。「2030年永續發展議程(Agenda 30)」經各 成員國簽署後,於2016年正式開始啟動,其內容包括17項目標(Goals)及169個細項目標 (Targets)。
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明確了2030年全球對 於永續發展的願景和優先事項,致 力於動員全球的力 量來實現一系列共同目標。 SDGs呼籲世界各國政府、 私營部門和民間社
會行動起來,消除貧困,為所有人創 造有尊嚴的生活和平等的機會。與之前的聯合國千年發 展目標不同,SDGs明確地呼籲 所有企業利用它們的創造力和創新能力來應對永續 發展的挑 戰。儘管各國政府已批准SDGs,但這些目標 能否得以實現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各方的努力 與協作。 SDGs為企業牽頭開發和應用創新解決方案及技術,應 對全球最大的永續發展挑戰 創造了機遇。隨著SDGs被納入全球社會發展議程,領先企業將有機 會來展示他們如何通過 減少對人類和地球的負面影響 並最大限度地發揮正面影響,來推動永續發展。
SDGs涵蓋了與企業有關的廣泛的永續發展議題,包括貧窮、健康、教育、氣候變化和當 前環境的衰退,因而將有助於把企業核心能力與全球最應優先處理的議題連結合作。企業可
將SDGs作為總體策略的框架,用以制定、指導、溝通和報告整體策略、目標與業務活動, 可充分利用SDGs發展其策略型企業社會責任(CSR)方向。
當今企業的價值與潛力涵蓋了更多的無形資產,例如:品牌、形象、信譽、智慧財產權、 利害關係人的信任、創新能力、員工忠誠度、因應外部變遷的耐受力、承擔責任的表現、風 險管理與公司可成長的潛力。
聯合國前秘書長 潘基文表示:企業是實現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的重要合作夥伴。企業可 通過其核心業務為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的實現做出自己的貢獻;我們呼籲各國企業評估其業 務活動影響、 制定遠大目標並對其成果進行透明的溝通。從以下幾個重要因素發現企業推動 永續發展之意義與影響將是不可被忽略的,
1.世界上超過200個國家的年財政收入,比不上美國最大的網路商店亞馬遜(Amazon)。
2.全球前10大公司的營收總和,超過世界上最小100個國家的總和。
3.全世界前100大經濟體中,有超過一半是企業。企業是全球財富最主要的創造者。
4.人類97%的財富是在近250年創造出來的,但成長過程付出極大代價。企業,是肇因 的禍首,也是救亡圖存的啟動者。
5.工業革命200多年來,企業的線性經濟思維和行為造成不永續的開發模式,造成過量的 環境與社會成本與負擔,循環經濟思潮正在國際間熱烈推動中。
然而真正驅使企業不斷地朝永續發展的主要外部驅動力,最主要的原因為:
•國內外法規與規範日增:國際間有超過200條國際環保公約,歐盟自2002年提出了「廢 電子電機設備及危害物質禁止指令 (WEEE、RoHS指令)」後,法令也逐年日益增加。
•綠色貿易障礙的形成:國際環保公約或協定中有近20種具有貿易制裁訴求的條款,如蒙 特婁議定書、巴賽爾公約、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生物多樣化公約等。
•因應國際大廠綠色採購要求:企業形象與其環境績效的重要性不亞於其產品的品質或價 格,企業已將其供應商的環境管理成效或產品的環保標準,列為採購的必要條件。國際上 第一件大事就是SONY在2002年成為第一個提出 「綠色夥伴制度--Green Partner」的企 業 。
•綠色消費的需求:國內外環保團體的訴求及消費者的自省,促使綠色消費的觀念漸漸普 及。
現今企業永續整個發展趨勢已經漸漸從「股東」轉向利害相關者,公司正在根據其對員 工及其經營社區的影響做出決策,而不僅僅是那些在財務上投資的人,同時也將顛覆行業優 劣發展,重視永續發展的企業將可受到投資人與利害關係人的青睞與關注,忽略永續發展的 企業將漸漸地從市場競爭中逐漸被淘汰,未來由企業所推動的變革將會取代公民或政府的角 色與地位。
然而無論企業如何發展永續,切不可遺忘永續的初衷,也就是企業社會責任表象上是動態 的,是跟隨著人類的生活,人類的活動變化而跟著變化,但企業社會責任本質上則是靜態的, 是圍繞著如何增進人類生活福祉這一個核心不變的,也就是說任何時代的永續行動可能不同, 但保有增進人類生活與工作的進步與繁榮的目的是永遠不會改變的。
企業在永續發展的過程中從單純的企業社會責任,以做慈善、高道德的觀念來推廣企業 社會責任,然後漸漸將企業永續納入企業核心,到當今企業體系整合後發展出的策略型企業 永續方案,這樣的作為可使用SDGs 來進行每一個階段與方法,說明如下:
1.發現未來商機
SDGs最主要的目的是在引導全球公部門與企業的資金能真正回應該領域的永續發展挑 戰,提高企業永續發展的價值,幫助企業開發創新解決方案、實現全面轉型變革。提高企業 永續發展的價值,雖然這樣的商業案例已十分成熟,然而應用SDGs仍可有效地例如加強經 濟激勵措施等方式引導企業更高效地利用資源,或改用更永續的替代解決方案解決議題,因 為企業外部成本早已日趨內部化。事實上SDGs不但反映了利害相關人各方的期望,也明確 的指導了國際、國家和地區政策的未來走向。積極落實SDGs的企業可深化與客戶、員工和 其他利害關係人間的關係,反之,企業將面臨不斷增加的法律和聲譽風險。
2.穩定社會和市場
社會穩定是企業成功的基礎。致力於以SDGs為導向的投資是支持企業成功的支柱。
3.共同語言和共同目標
SDGs樹立了共同的行動和語言框架,有助於企業更統一、更高效地與利害關係人的溝通 企業整體的業務影響力和績效。其目的在於匯聚合作夥伴的力量,發揮協同效應,共同應對 全球最緊迫的社會挑戰議題。
企業如希望能有效應用SDGs 制定策略型CSR,那麼以下幾個步驟是必須要逐一進行與 執行:
1.了解SDGs : 企業必須非常清楚並且熟悉什麼是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
2.鑑別重大議題:企業必須要能把握重要商機並降低風險,因此企業必須能夠鑑別與評 估它們的業務在整個價值鏈上對SDGs所造成的正面或負面、當前或未來潛在的影響,並在 此基礎上確定其優先事項。
3.設定目標:目標的設定對於企業能否成功至關重要,有助於企業內部就優先事項與重 大議題形成共識、推動整體績效的提升。通過將企業目標與SDGs進行核對,管理者將可明 確的展現企業對永續發展的承諾。
4.整合: 永續發展必須要能整合到企業的核心業務和企業治理中,並將其落實到所有部 門,這是實現企業SDGs目標的關鍵。為了實現共同目標、應對系統性的挑戰,越來越多的 企業開始與價值鏈夥伴、行業夥伴、政府和民間組織展開合作。
5.報告和溝通:SDGs可幫助企業利用共同指標和優先事項對其永續發展績效進行報告。
公佈全部或部分的企業目標可以成為一種有效的溝通工具,因為它們以簡潔務實的方式 闡明了企業追求永續發展的願望。這樣可以激勵和鼓舞員工及商業夥伴,並為企業與外部利 害關係人進行建設性對話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公開宣布企業目標和任務有其優勢,但也可能因企業未能如期實現目標而招致批評,企 業應當妥善權衡其利弊。為管理這一風險,企業應定期、透明地溝通其所付出的努力、取得 的進展和面臨的挑戰,企業也可從中獲益。
參考資料
1. 資料參考自環境資訊中心,https://e-info.org.tw/node/231700
2. 資料參考自https://blog.xuite.net/clare.ko/sun/11428705
企業應將SDGs納入企業與利害相關人的溝通和企業社會責任 (永續發展) 報告中。2-7公開對SDGs的承諾
國際循環經濟之發展與因應策略
財團法人產業服務基金會 林萊娣 總經理
3-1 緒論
3-2 循環經濟發展及挑戰
3-3 循環經濟核心價值與因應策略
3-4 案例剖析及探討
3-5 結語與未來展望
國際循環經濟之發展與因應策略
財團法人產業服務基金會 林萊娣 總經理
近年來,循環經濟乙詞不斷在國內外環保產業被提及,且已有遍布到其他產業之跡象, 儼然形成新的商業模式。為讓讀者對循環經濟的概念有所掌握,本章前半部蒐析文獻資料, 就其發展緣由、沿革、核心價值與理念進行介紹。接著,則針對推動模式及如何運用到產品 之使用、製造、廢棄階段的成功案例進行說明。
3-2循環經濟發展及挑戰
3-2-1 線性經濟到循環經濟
為追求生活品質及經濟富裕,人類過度開發自然資源並採「大量生產」藉以滿足「大量 消費」所需,但對伴隨而來的「大量廢棄」卻束手無策,此一「生產-使用-丟棄」之線性經 濟(Linear economy)模式則著實對自然環境造成不可逆的負面衝擊,影響層面涵蓋:水資 源稀缺、廢棄物產生量增加、溫室效應造成全球暖化,導致地球變得「又擠、又熱、又禿」。
面對愈趨惡劣的生存環境,亟待建構全新的生活型態及經濟模式,因此,「循環經濟」的概 念孕育而生。
3-2-1 線性經濟到循環經濟
為理解循環經濟的過去、現在及未來,接下來進一步說明循環經濟之理論及定義、發展 沿革、推動情況。
一、理論及定義
循環經濟一詞,最早於1966年由美國經濟學家肯尼思·博爾丁在「宇宙飛船經濟理論 (Spaceship Economy)」中提出,理論中將地球比喻為宇宙飛船,飛船內能存放的裝備及 生活必需品有限,因此需將所有資源利用最大化,即使是廢棄物亦需經過處理、淨化、再次 回收再利用,形成資源循環系統,「生產-使用-丟棄-回收-再利用」的迴圈式之經濟模式, 即稱為循環經濟。
二、發展沿革
近一個世紀以來,科學家、經濟學家等專家學者不斷探討適合人類活動及環境的經濟模 式,並在近10年有更明確的定義及論述主軸。以各名詞/概念所提出之順序,說明其發展緣 由、主軸精神、推動效益等內容。
(一)綠色經濟(Green Economy)
1.概念源起:由於世界各國的經濟發展並不對等而出現貧富差距擴大,為消弭此一鴻 溝,聯合國環境署(UN Environment Programme , UNEP)於2011年發表「邁向綠色 經濟:邁向永續發展和消除貧困的各種途徑 (Towards a Green Economy:Pathways to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and Poverty Eradication)」並提出「綠色經濟」概念,期透過 全球資金合理分配,發展公平、高效的合宜居住環境。
2.主軸精神:綠色經濟係指「可提昇人類福祉和社會公平,同時降低環境風險與資源稀 缺」,兼顧低碳排放、資源有效提高及社會發展的經濟模式。
3.推動效益:可推升自然資產價值及國內生產總值;增加的就業機會將有助於減少貧窮; 推動後的經濟成長將可對環境及社會帶來更多效益等。
(二)循環經濟(Circular Econnomy)
1.概念源起:過往搖籃到墳墓的傳統生產模式,讓使用後仍有再利用殘值物品視同廢 棄物丟棄,最後直接掩埋或焚燒,但由於資源稀缺、商品產製成本提高,爰相較於線性經 濟而發展出封閉式循環構想。直至2012年由艾倫‧麥克阿瑟基金會(Ellen MacArthur Foundation)綜整製造、使用、回收階段,提出工業循環及生物循環構想。
2.主軸精神:循環經濟為「每一個產品(含物質和元素)從設計端即思考如何藉由技術 或生態循環發揮該產品最高利用價值」,在產品設計時融入「再生」概念,透過科技剔除廢 棄物的有害成分,經過改質、混摻、塑型…等階段,回收轉生為新式產品並能重新進入到消 費市場而為民眾所用。引用荷蘭政府對不同經濟模式之發展及樣態(如圖 三- 1),可更理解 零廢棄設計及循環再生價值所在。
3.推動效益:循環式系統的產業生態將與傳統經濟有所不同,製造端的任務不僅是產品 製造,而應再進一步考慮易拆解、易回收、低毒害、單一材質…等概念,以利消費者使用、 回收處理階段能更加容易去化。
圖 三 - 1:各類經濟模式之差別比較圖 資料來源:荷蘭政府,循環經濟簡介
(三)低碳經濟(Low Carbon Econnomy)
1.概念源起:使用石化燃料等高碳能源,雖支持人類經濟活動及科技發展,但衍生的碳 排放則導致溫室效應等氣候變遷,引發全球性大規模災害。為取得經濟社會發展與自然環境 平衡發展,低碳經濟概念於焉誕生,並最早紀錄於2003年英國能源白皮書《我們能源的未來: 創建低碳經濟》。
2.主軸精神:其揭露「提供經濟成長的低碳排經濟活動,對於環境有低度環境衝擊」換 言之,透過能源技術創新或轉型,讓經濟活動的碳足跡趨近於零,無衍生額外的溫室氣體, 可讓大氣中的溫室氣體含量維持穩定值。
3.推動效益:發展低能耗、低碳排、低污染的產業,有助於開發創新技術及產業轉型; 除降低排碳量甚可發展吸碳(碳匯)技術,直接降低大氣中二氧化碳濃度,避免全球氣候持 續暖化。
三、推動主體及方式
循環經濟發展迄今已約莫10年,過程中受到搖籃到搖籃(Cradle to Cradle)、仿生學
(Biomimicry)及工業生態學(Industrial Ecology)等理念影響,推動元素及驅動方式已逐 漸成熟,並獲得民間企業及政府方認可,紛紛投入資源或制定上位政策,以形塑合適且具體 措施進行推動。根據驅動力及實施規模不同,作法分為「由上而下的引導」、「由下而上的 創新」等兩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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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由上而下的引導
此類型是主要是由政府方進行主導。政府本身掌握 行政、立法及公務預算等資源,再加 上配合公權力適時介入、經濟誘因之引導,可營造適合發展循環經濟的環境。例如經濟部工 業局擇定大園、彰濱、官田等3座工業區,引入虛實整合機制及訂定循環園區評估指標,引 導企業設廠。以大園工業區為例,將過往僅能以焚化處理的廢布、紡織污泥,轉變成鍋爐燃料, 實乃促進資源物媒合運用、產業共生之重要推手。
(二)由下而上的創新
相較於由政府推動受限法治規範、預算編列等行政作業,其應變速度、創新力道未必能 跟上產業的快節奏,因此由下而上的推動主體將能匯集產業豐沛的創新能量、加速敏捷力。
較為經典的案例則是艾倫 ‧ 麥克阿瑟基金會推動循環經濟行動,充分展現民間企業的創意並 讓全球產業產生共鳴並響應,促成典範移轉。
以下說明歐盟及中國近年來公布的循環經濟發展目標及發展規劃。
(一)歐盟-歐洲綠色新政 歐盟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在2019年12月通過《綠色新政》(Green Deal),目標為在2050年前成為世界第一個氣候中和(Climate-neutral)經濟體,預計3 年內要提出50項相關政策。《綠色新政》中涉及經濟、工業、能源供應、糧食及運輸等議題, 10大執行重點如圖 三 - 2所示,以下說明歐盟針對循環經濟議題之緣由及細部執行規劃。
圖 三 - 2:歐盟綠色新政架構圖 資料來源:《歐盟綠色協議》,歐盟委員會
歐盟2015年首度公布《循環經濟行動計畫》,並於2018年針對塑膠相關產業發布《循 環經濟塑膠戰略》,但上述行動計畫中仍著重於紡織、建築、電子等能源密集產業,歐洲碳 排放總量之20%仍來自工業,且回收材料使用率僅為12%,因此,《綠色新政》中提到歐盟 規劃以法令要求特定產業使用回收材料,涵蓋包裝材料、車輛、建築材料及電池等產業,以 達歐盟2030年市場上所有包裝材料皆可回收再利用之目標。
(二)中國-十四五循環經濟發展規劃
中國於2020年10月召開第19屆中央委員會第5次全體會議,決議《十四五循環經濟 發展規劃》,未來5年中國將以建構資源循環產業體系為核心,以「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
為原則,建立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提升資源利用效率,降低對國外資源的依賴,執行目 標如圖 三 - 3所示。
圖 三 - 3:十四五循環經濟發展規劃目標
《十四五循環經濟發展規劃》中亦公布5大重點工程,包括:(1)城市廢舊物資源循環利 用體系建設工程、(2)園區循環發展工程、(3)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示範工程、(4)循環經 濟關鍵技術及(5)設備創新工程。此外,亦制定6大重點行動,包括:(1)再製造產業高品質 發展行動、(2)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利用品質提升行動、(3)汽車使用全生命週期管理推進 行動、(4)塑膠材料污染鏈治理專項行動、(5)快遞包裝綠色轉型推進行動及(6)廢舊動力電池 循環利用行動 。
(三)台灣-「5+2」產業創新政策
蔡英文總統2016年5月20日就職政見:「對各種污染的控制,嚴格把關,更要讓臺灣 走向循環經濟的時代,把廢棄物轉換為再生資源,對於能源的選擇,以永續的觀念去逐步調 整」,循環經濟亦為2016年行政院積極推動「5+2」產業創新政策之一(如圖 三 - 4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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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望能透過資源再利用,使資源生命週期延長,以減緩廢棄物處理及污染問題。2018年行政 院亦通過「循環經濟推動方案」,期望將循環經濟理念及永續創新的思維融入各項經濟活動。
圖 三 - 4:「5+2」產業創新政策
「循環經濟推動方案」主軸為「循環產業化、產業循環化」,4大推動策略包括:(1) 推動循環技術暨材料創新研發及專區、(2)建構新循環示範園區、(3)推動綠色消費與交易、 (4)促進能資源整合與產業共生,期望能建立「高性能、低能耗、無毒性、零廢棄」的新型 態生產及消費體系。
3-2-3循環經濟的關鍵概念與重點課題

循環經濟的重要性已不言可喻,且隨產業模式改變市場也不斷提出創新作法,但由於產 業的型態眾多,各有其所屬的供應鏈、組裝代工、測試封裝、產品銷售、受眾…等上下游對象, 在此龐雜的系統之下要如何界定並推動循環經濟則會是一項難題。為能讓讀者對於落實循環 經濟有更進一步了解,並協助企業洞察自身特性發展循環經濟模式,以下引用國際管理諮詢 顧問公司埃森哲(Accenture)分析120多個案例,所歸納5種主要循環經濟模式 並敘明其 做法如下。
一、循環供應(Circular
Supplies):提供再生能源、可生物分解或可完全回收的原物料, 以取代一次性消費循環物料
相較於化石燃料資源有限及使用後會衍生碳排污染,荷蘭帝曼斯公司(Royal DSM) 自農作物發酵的副產品中取得「纖維素生物乙醇」可做為新式替代能源,除增加公司營業 收益之外,並有減少廢棄物、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具再生能源等效益。
二、資源回收(Resource Recovery):自廢棄產品或副產品中回收有用的資源及能源
Refinity®公司開發回收技術,可將廢棄後的地毯將其背襯紗線及纖維進行分離,將紗 線透過淨化等階段則可做為新產品中使用。
三、延長產品壽命(Product Life Extension):透過維修、升級和轉售,增加產品或零 組件的使用年限
Google公司就增加手機使用期限議題進行探討,並發展手機模組模塊化方式。其優點 是當手機出現毀損時,除了原先僅得廢棄回收之選項,用戶可更換或修復特定模塊,具有 延長手機使用期限、減少電子廢棄物產生等優點。
四、共享平台(Sharing Platforms):經由媒合,增加產品使用率
共享汽車平台(如Uber、Lyft等)媒合車輛「需求端」及「提供端」,可達到物盡其用、 增加產品使用效率。類似的概念則另有分租共享的Airbnb、腳踏車租賃共享YouBike。
五、產品即服務(Product as a Service):廠商提供產品訪問權並保有所有權,可將產
品回收並資源化
比較特別的案例是「荷蘭史基浦機場-飛利浦公司的照明服務」。機場每月支付租賃費, 以15年為租賃期限,將3,700個燈具及照明設備的維修、保養事務交予飛利浦公司。對飛 利浦公司而言,則可以即時監測並維修故障燈具,以維持最佳能源效率;針對毀損或汰換 燈具亦能由飛利浦公司進行回收及資源再利用。
前述5項模式雖是獨立陳述可個別發展循環經濟體系,但若在企業營運條件允許下, 透過相互結合將可發揮加乘效果,有助於重塑企業品牌創新形象、降低營運成本、衍生額 外收入或業外收益、有利環境保護。
3-3-1核心元素及推動原則
循環經濟訴求的是恢復、可再生的產業體系,「循環」指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同時滿 足需求變化及減少資源的浪費,將資源使用由線性模式改變成循環模式;「經濟」則需考量 符合市場經濟之運作,如何在市場機制中維持及提升競爭力、反映各種環境與資源成本、以 及運用各種既有及創新的商業模式,來擴大經濟效益及資源價值。讓產品維持在最高的可用 性,設法以更少的資源來創造更多的價值,達成資源使用效率最大化與廢棄產出最小化,確 保地球有限的資源能以循環再生、永續方式被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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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循環經濟蝴蝶圖
參閱艾倫・麥克阿瑟基金會(Ellen MacArthur Foundation)與資源循環台灣基金會所 提資料,在最理想的循環經濟系統中,所有產品和材料都可被分別納入生物與工業兩個循環, 歸納為蝴蝶圖,說明如下。

資料來源:艾倫・麥克阿瑟基金會
(一)生物循環
自然與地力資源能夠持續再生的特性,使得農、林、漁、牧相關產業的生產過程能符合循 環經濟概念,
生物循環之6大執行指標:
1.多元養殖:保護水、土壤、生物多樣性,透過輪作/牧、混種/養或農林漁牧複合等方式 來維持地力。
2.生產優化:將種植、養殖或加工各階段所需的水、能源、資源使用效率極大化。
3.全利用:將生物質的每一部分製成藥品及特用化學品、食品及飼料、大宗材料及肥料、 或燃料與電力,發揮所有價值。
4.運銷管理:減少物流的能資源浪費,透過通路商的庫存管理,以及媒合到所需要的社群, 減少食物浪費。
5.分類與回收:分類將剩餘的生物質,依照特性妥善分類,再送至對應的收集與處理管道, 達成回收再利用。
6.資源化:依價值高低,依序進行飼料化、材料化、能源化,作為另一產品的能資源來源, 或肥料化回到土地作為養分。
(二)工業循環
從產品設計、製造、使用到回收等各生命週期階段,以「零廢棄」為目標來進行,讓企 業與消費者能夠落實循環經濟,
工業循環8大執行指標:
1.材料選擇:使用安全無毒的材料,並減少材料使用、簡化組成。依據生命週期需求選擇, 如耐久性產品選擇耐久、可多次循環、回收材料;流動性產品則優先使用可再生、在地材料。
2.產品設計:透過模組化設計,使產品易於拆解、維修、升級、再製造、回收。以符合使 用者需求為目的,並於產品生命週期節省能資源耗用。
3.製程優化:零廢棄、零排放、零事故為目標,將生產製程各階段所需的水、能源、資源 使用效率極大化。
4.副產品資源化:將製程的副產品投入另一個製程或直接作為產品販售,循環方式可分為 企業內循環、產業內循環、跨產業循環。
5.維修/再使用:透過排除故障或更換零組件,讓產品恢復原始的功能;再使用則是指將 轉換產品的擁有者。
6.翻新/再製造:翻新是透過相對完整的檢查與零件更換,讓產品恢復到近乎新品的良好 狀態;再製造則是透過一套完整的標準作業程序,讓產品擁有與新品一樣或更好的表現與 保固。
7.分類/收集:分類是在產品使用週期結束後,依照產品材質妥善分類。收集則是將分類 後的產品,送至對應的收集與處理管道,這個過程通常被稱為「回收」。
8.處理再生:將使用結束後的產品,經過一系列處理程序可作為同種或另一種產品的二次 料,這個過程通常被稱為「再利用」。
3-3-2 推動模式與策略 碳信託基金(Carbon Trust)提出之循環經濟商業模式,「內環」是循環經濟概念,以「設 計階段」為核心,串接「使用階段」、「製造階段」及「廢棄階段」,最後形成一個閉環(Cl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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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op)。「外環」則是在內環的基礎上,根據過去產業界發展經驗,相對應可執行且可操作 之循環經濟商業模式,共分為7種。循環經濟商業模式示意如圖3.2.2,各商業模式定義與案 例彙整如表 三- 1所示。
圖 三- 6:循環經濟商業模式示意圖
資料來源:Carbon Trust
表 三- 1:循環經濟商業模式作法與案例
階段 商業模式 定義 案例
使用 Use 產品共享 Access 產品所有權屬於供應商,由不 同終端者使用
產品服務化 Performance 客戶使用的是產品的服務績 效,而非產品本身
製造 Production 修復及翻新 Re-condition
再製造 Re-make
副產品及產業共生 Co-product recovery

再生料替代原生料 Circular souring
產品在生命週期內,由原有供 應商或第三方整修一個故障的 產品,或對其外觀進行翻新, 使產品功能恢復
產品壽命結束時,由製造商重 啟製造程序,使其恢復至全新 或更佳的功能
能資源在產業價值鏈上的位置 產生改變,轉成另一個的投入
使用回收或可再生的原料,取 代由自然資源中提取初級原料
廢棄 End-of-life 資源再生與回復 Resource recovery 封閉式循環:物料回收再使用 於相同的價值鏈,可維持相同 價值
向上循環:原料或產品被用於 投入生產另一個更高價值產品
向下循環:原料或產品被用於 投入生產另一個較低價值產品
單車共享系統
照明服務、化學品租賃
二手車、二手電器、二手 家具等
伺服器報廢後零件重組、 印表機回收再製
生態工業區
回收海洋廢棄物再製成運 動鞋、生物原料製成的可 分解農用膜
金屬回收
3C中貴金屬提煉重製為
鋼鐵業爐碴用於道路鋪面
3-3-3 指標建置與應用
為能檢視產業型態是否符合循環經濟樣態,可透過以下評估工具執行。
一、物質流成本分析
物質流成本分析(Material Flow Cost Accounting)

透過物質流及成本比對及分析,提升企業對物料、能源使用、製程環境衝擊及財務管理等 資訊之掌握程度,建議企業將原物料耗損、廢棄物處理成本納入考量,使企業在降低生產成本 同時亦選擇對環境衝擊較低之作法。
二、生命週期評估
生命週期評估(Life cycle assessment, LCA)主要指產品或服務,從原物料取得至生產、 使用、生命終結之處理、回收再利用及最終處置(從搖籃至墳墓),整個產品生命週期中的環 境考量面與潛在環境衝擊,包括能源使用、資源的耗用、污染排放等,架構如圖 三 - 7所示。
「CNS 14040環境管理--生命週期評估--原則與架構」如圖 三 - 8所示,其中「生命週期 衝擊評估階段」係利用盤查分析結果,以評估量化產品於生命週期造成環境衝擊之程度。「生 命週期闡釋階段」則是整合盤查分析及衝擊評估等結果,以彙整報告、作為內部生產改善參考 或進行直接應用之依據。
圖 三 - 7:生命週期評估架構
資料來源:製造業產品環境足跡與資源永續資訊專區
圖 三 - 8:ISO 14040原則與架構
資料來源:國立台北大學資源管理研究所,國內推動生命週期評估應用之回顧與展望
ISO14040:2006生命週期評估的原理一致,考量生命週期之5個階段(原料、製造、運輸、使用、 棄置/回收)共16種不同的環境衝擊後,將各種環境衝擊進行綜合評估。

自2018年起,歐盟開啟為期三年(2018年5月至2021年12月)的環境足跡過渡期,
PEF衝擊指標擴增至16項指標,摘錄彙整如表 三 - 2。
表 三 - 2 : 產品環境足跡重要指標摘錄
溫室效應(碳足跡) kg CO2 eq
臭氧層破壞 kg CFC-11 eq
毒性 CTUe
電離輻射 kBq U235
光化學臭氧形成 kg NMVOC eq
優養化 kg N eq
資源耗竭-水(水足跡) kg world eq. deprived
資源耗竭-礦物與金屬 kg Sb eq
資源耗竭-化石燃料 MJ
資料來源:經濟部工業局,製造業產品環境足跡與資源永續資訊專區
三、產品環境足跡 產品環境足跡(Product Environmental Footprint, PEF)是歐盟提出的專有名詞,其定義與
四、BS 8001循環經濟標準
英國標準協會(British Standards Institution , BSI)於2017年5月正式發布第一份與 循環經濟相關的國際標準,企業執行循環經濟框架指引BS 8001:2017 (Framework for implementing the principles of the circular economy in organizations) ,以下簡稱BS 8001,以下說明BS8001的6項原則及8階段彈性框架。
(一)六大原則
企業在推動循環經濟時,應優先考量BS 8001中六大執行原則,如圖2.3.3所示,包 括(1)系統性思考、(2)創新、(3)責任管理、(4)合作、(5)價值最佳化及(6)透明度,將產 品及服務永續管理,創造長期營運價值。
圖 三 - 9:BS 8001循環經濟六大原則
(二)8階段彈性框架
BS 8001亦提供實務面運作過程參考,即專案執行流程的8階段彈性框架如圖2.3.5, 目的是藉此協助企業將循環經濟元素導入傳統線性經濟思維的產品或服務內容,進而達到 持續改善與轉型的目的。依據各階段實施內容,企業可由檢視自身業務與循環經濟之間的 關聯性出發,在考量循環經濟的願景、策略與規劃方向後,從中找尋問題與機會。當企業 擇定欲推動標的後,即可透過一系列的評估分析與監督改善機制目標。

資料來源:BS 8001:2017
(三) BS 8001應用與效益
BS 8001可作為企業欲推動循環經濟參考,不論是在設計規劃、工程執行或是製造生 產面向,皆可依循環經濟原則為基準來評估,透過成熟度來評估企業執行循環經濟之程度, 成熟度分為0~4級,成熟度越高表示企業之商業模式較符合循環經濟理念。另,BS 8001 提供查核原則,協助企業檢視目前執行之循環經濟方案是否合適。履行BS 8001之企業可 收穫之效益如下:

• 鑑別商業模式,改善風險和機會成本,避免環境損害和推動社會效益
• 充分利用資源,同時以最大程度減少廢棄物產生
• 通過與價值鏈有效加強合作關係
• 加強議合與透明度,以建立信任和信心
• 利用循環經濟來改善或改變價值觀念,使組織轉向更循環且可永續的運作模式
3-4 案例剖析及探討
3-4-1 循環經濟案例導論 聯合國17項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中,第12項為「永 續消費及生產模式」(Responsible Consumption and Production),其中提及在2030年 前的目標涵蓋實現自然資源的永續管理以及高效使用,透過預防、減量、回收和再利用,大幅 減少廢棄物產生等。
國際上對於循環經濟的重視,除了上述SDGs的闡述,更體現在歐盟政策中。歐盟在 2015年發布「封閉循環—循環經濟行動計畫」(Closing the loop - An EU action plan for the Circular Economy),2020年則發布循環經濟行動計畫2020(Circular Economy Action Plan 2020),皆促使歐盟成員必須持續推動循環經濟作為。
3-4-2 案例探討
本節以8個國內外企業循環經濟優秀案例進行說明,依其應用階段分為「使用」、「製造」 及「廢棄」進行說明。
台灣素有手搖飲王國之稱,每年用掉20億個一次性飲料杯,並且在新冠肺炎疫情影響 下,因防疫、外帶餐飲等考量,紙餐具使用量更是達到歷史高峰值,如109年、110年的 廢紙餐具為15.8噸,較108年8萬噸成長將近兩倍(環保署回收基管會公告資料)。而在 大量使用一次性飲料杯的背後,則是巨量樹木、水資源及石化燃料之耗損,過往政府單位 雖有宣導自備環保餐具,但由於民眾環保意識不普及或店家未能營造環保用餐服務(使用 免洗筷、餐盤…等),因此一次性餐具使用量始終居高不下。
有鑒於此,國內業者好盒器圖隊推動循環杯機制,且有「甲地借,乙地還」的容器服 務,同時解決「民眾沒有製造垃圾意識、不方便清洗、不方面攜帶」等三大痛點。而在實 務執行上,則是使用串接材料、產品、服務端,並扣緊消費者之使用習慣,使用的飲料杯 是以工廠下腳料並可回收的PP塑膠製成,依不同服務需求進行外觀設計,除此之外,好盒 器圖隊建立方便消費者使用後歸還之借還機制,以減少使用一次性杯體所帶來的浪費(如 圖3.3.1)。
一、使用階段 (一)好盒器—飲料杯循環再使用 【產品共享】
資料來源:「社會創新平台」,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發展初期,好盒器圖隊在2017年台南正興街推出「正興杯杯計畫」,讓林立來往的 遊客使用,同時也在容器杯體建立專屬ID以利進行物流控管,而此一環保新做法在當時得 到極大回響。演變迄今,好盒器圖隊已與政府、企業及民間單位(如圖3.3.2)攜手,並 推動至台北、桃園、台南…等城市,並設置自動借還設施,截至到2021年底,減少超過 140,000 個一次性容器、循環杯使用次數超過 90,000 次。


(二)Winnow—廢棄食物監測器 【產品服務化】
以全球飯店餐飲業為例,每年因食物浪費而造成的損失高達 1,000 億美元,占所有食 物浪費產生的損失達1/10。Winnow由馬克.佐恩斯創立,運用數據分析,追蹤食品供 應鏈,建立Winnow 廢棄食物監測器(Winnow Waste Monitor),透過記錄丟棄食材種
類及重量,幫助商業廚房以更智能的方式管理他們的食物資源,達到更佳的資源監控及管 理。透過提供每日、每周的報告給業者,幫助業者訂定單點或多點優化策略,同時這也是 Winnow 的收入來源,費用的收取標準則根據廚房的大小(依據總食材成本劃分)採取差 別費用。
採用Winnow系統的餐廳業者可以減少大約 40%~70% 的食材浪費,若換算成金額,
每年成本可節省約 900 萬英鎊。在未來,Winnow 計畫透過改進分析報告,為客戶建立可 共享的知識網路,擴展市場到其他需要有機原料的企業,如生物精煉廠等,讓整個系統更 加有效率地利用有機資源。
二、製造階段 (一)eStoks—電子設備的逆物流【修復及翻新、再製造】
近幾十年來,巴西對電子電器設備的需求大幅上升,但約有5%的產品會因為「缺陷」或 「瑕疵」等理由而退回製造商,且因當地法規的限制,這些產品不能作為新產品出售,成為「消 費前廢棄物」(Pre-consumer Waste)。
eStoks於2012年成立,主要業務為收集被退回之電子產品,評估其性能,並推算最 佳化退貨路徑,協助電子品牌降低逆物流成本,其運作模式如圖3.3.3所示。eStoks收受 之退貨電子產品,約有50~55%被翻新(Refurbished);20~25%被維修(Repaired) 後能重新售出(Re-sold);剩下10~15%則是損壞較嚴重之產品,僅能拆解為電子零組件, 用於產品維修服務中,或以 B2C、B2B 或零件的方式再售出,最大化電子電器產品利用價 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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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3.3:eStoks貨品循環經濟模式 (二)丹麥卡倫堡產業共生園區 【產業共生】
卡倫堡在1960年代開始發展煉油工業,但由於當地地下水不敷使用,煉油業者嘗試與 當地政府及居民協商共同使用當地淡水湖資源;1970年代時,當地的煉油廠與石膏廠簽約, 將多餘的煤氣提供給石膏場用於烘乾牆板,並由石膏廠負責淨化氣體後排出,成為全球首 例公、私合作的產業共生案例。
目前卡倫堡產業共生園區共駐有10個企業集團,包含煉油廠、發電廠、污水處理、 製藥廠與石膏場等,他們彼此合作、分享資源,甚至將副產品提供給當地農業使用(如圖 3.2.5)。除可藉此將產能提高,還得以提升自身對於外在風險的應變能力,更為當地創造新 就業機會、減少外移問題。
不只是園區內共生,在卡倫堡,工業園區與都市間也是唇齒相依,除了共同規劃用水、 利用工廠廢熱供應住商大樓暖氣,使資源效益最大化;為了維護都市生活品質,工廠也積 極減碳、節水,達成良好總體效益。而企業透過繳稅將營收回饋給當地政府,用於扶持產 業與整體發展,更是促成共榮循環的關鍵。
圖3.2.5、卡倫堡產業共生園區俯瞰圖

(三)興采實業—咖啡渣機能衣 【再生料替代原生料】
國內興采實業公司成立於1989年以機能布料聞名全球,成立迄今致力於企業永續發展 的規劃, 咖啡渣具有優異的吸濕與除臭性能,興采公司耗費三年,成功將咖啡油及咖啡渣 分離,將奈米化咖啡渣混紡寶特瓶回收紗的技術,並於2009年推出S.Café®,同時兼具消 臭、速乾與紫外線防護等優異性能的環保機能布料,如圖 三- 14及圖 三
- 15所示;咖啡
油則能用於製造PU薄膜、洗髮精、肥皂等生活用品,試圖將咖啡豆從頭到腳融入日常生 活之中,物盡其用,貫徹循環經濟理念。

圖 三- 14:咖啡紗混紡原料
資料來源:經貿透視雙周刊第346期,興采實業玩創新咖啡紗效益大加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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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三 - 15:咖啡紗機能印染服製程
資料來源:中央通訊社,臺灣環保再生技術及機能紡織品受國際市場肯定
英國Teemill 公司用最友善環境的方式生產每一件衣服,包含採用有機棉花、盡可能 提高原料利用率、減少化學物質和水的用量與排放量,亦積極履行循環經濟理念,如圖 三 - 16所示。
圖 三 - 16:Teemill時尚產業循環經濟模式 資料來源:Teemill官網

三、廢棄階段
(一)Teemill—T-shirt 循環再製技術【資源再生與回復-封閉式循環】
為確保產品皆能被妥善回收,Teemill的每件衣服上面都有標示一處 QR code,如圖

三 - 17所示,客戶只要掃掃描,即可產生免費郵寄條碼讓使用者能夠將衣服寄回,並獲得 下次購物的優惠。Teemill會將舊衣服回收後,再次製為環保紗做為衣服原料循環利用。
圖
三 - 17:Teemill 產品上之回收QR code

(二)光洋應材科技—城市煉金廠 【資源再生與回復-向上循環】
光洋科公司創立於1978年,主要生產金、銀相關化學品,因硬碟產業的興起,光洋科 認知到電子廢棄物將會對環境帶來巨大衝擊,又預見回收電子廢棄物與從中精煉貴金屬的 商機,從而轉向發展貴金屬精煉技術並再製成靶材銷售。此外,光洋科公司亦持續發展精 煉回收廢液、廢石化觸媒等技術,持續精進製循環效能,以2018年為例,光洋科回收核心 七大元素貴金屬總量高達354.6公噸,價值上看368億台幣,且再生比例高達98%,如圖 三 - 19。
圖 三 - 19:電子廢棄物中之貴稀金屬再生術
資料來源:光洋應材科技官網
企業永續ESG管理之理論與實踐

(三)春池玻璃實業—W春池計畫 【資源再生與回復-向上循環】
我國玻璃回收率高達92%,但由於處理過程繁瑣,回收價值較低,應用領域也較受限, 春池玻璃公司致力於回收玻璃創新應用,其著名作品除「亮彩琉璃」外,還有以TFT-LCD 廢玻璃為原料製造的多功環保建材「AH Block 安新輕質節能磚」。春池玻璃實業公司 2017年發起「W春池計畫」,串聯起生產者、消費者與回收者,運作廢玻璃再製為新產品, 成為一個封閉循環如圖 三 - 20所示。
圖 三 - 20:W春池-本世代的環保提案 資料來源:嘖嘖官網W春池計畫
(四)環拓—廢棄輪胎再生新價值 【資源再生與回復-向上循環】
我國輪胎原料幾乎100%來自進口,為減少資源浪費,設法使廢輪胎得以再利用,我 國近年的廢輪胎回收率已高達9成,透過政府媒合達成異業結合,廢輪胎得被再利用,相 關再生過程如圖 三- 21。
圖 三 - 21:W春池-本世代的環保提案 資料來源:嘖嘖官網W春池計畫
廢輪胎經熱裂解處理後,可製成為再生橡膠、環保碳黑及裂解油等產物,其中再生橡 膠及環保碳黑可替代一定比例之原生橡膠,再製成環保輪胎;裂解油經分餾、脫硫、脫色 及除臭後,可製成柴油或重油銷售,作為燃料油使用。 而其他再利用方式則包括:
A.輔助燃料:廢輪胎裁切為膠片並用做輔助燃料,是廢輪胎最普遍的利用方式。與煤 炭相比,廢輪胎的熱值高出1.3至1.5倍,燃燒每公噸的膠片可減少碳排放2.2公噸及氮氧 化物排放減量34%,若充分燃燒更不會產生戴奧辛等有毒氣體,而成本僅是煤炭的1/6, 因此是近年來東亞及歐美先進國家的發電廠、製造業相當看好的輔助燃料。
B.瀝青鋪面添加料:環保署於2015年開始進行將廢輪胎橡膠粉混入瀝青鋪面的試驗, 並發現加入再生橡膠粉的瀝青鋪面具有高透水性、平坦、防打滑、少噴濺、降噪等優異性 能,隨後即擴大應用於我國六都道路鋪面之中。
C.潛水衣:我國水類運動服飾業者「薛長興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與擅長熱裂解回收技 術的「環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2017 年合作開發以環保發泡橡膠(廢輪胎再製)製成

的潛水衣,每年回收輪胎重量高達50 萬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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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結語與未來展望
推動「循環經濟」,放眼「國際無限視野」!過去數個世代「開採-製造-消費-廢棄」 的模式,已造成不可逆的環境破壞,企業SDGs思維轉型並引入新穎配套作法成當務之急。
本篇完整介紹循環經濟關鍵課題,由循環經濟理論發展沿革、目前國際推動現況,以艾 倫・麥克阿瑟基金會提出之循環經濟蝴蝶圖,說明生物循環及工業循環運作方式,並簡述企 業用以檢視自身使否符合循環經濟之評析指標,包括物質流成本分析、生命週期評估、產品 環境足跡及BS 8001循環經濟標準,最後提供8個國內外企業精彩執行案例,讓讀者更清楚 瞭解循環經濟理念及推動原則。
接軌國際趨勢,循環經濟亦是我國積極推動之政策目標,期望輔導國內企業透過重新設 計、商業模式、減少環境污染及廢棄物排出,提升國內資源資源循環效率,將國內有限資源 循環利用,再創無限經濟價值。
參考文獻:
1. 歐盟委員會,《歐盟綠色協議》
2. 中國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十四五循環經濟發展規劃》
3. 國家發展委員會 協調推動產業創新計畫
https://www.ndc.gov.tw/Content_List.aspx?n=9D024A4424DC36B9
4. 英國標準協會,BS 8001:2017 循環經濟標準
5. 循環台灣基金會 企業轉型循環經濟路徑圖
https://circular-taiwan.org/practice/roadmap/
6. 社會創新平台 好盒器(人嶼物股份有限公司)
https://si.taiwan.gov.tw/Home/Org?Fid=906
7. 艾倫・麥克阿瑟基金 案例探討
https://www.ellenmacarthurfoundation.org/case-studies/pre-consumer-waste-a-gbp-1-9-billion-opportunityawaits
8. 中央通訊社 地方亮點2020.12.25報導【臺灣環保再生技術及機能紡織品受國際市場肯定】
https://howlife.cna.com.tw/local/20201225s017.aspx
9. Teemill公司官網 https://teemill.com/
10. 循環台灣基金會 2016.10.26專題【産業共生在丹麥:1961-2014 將近半世紀的成長和變革: 廢棄、排放物需要資源化, 而非去化】
https://circular-taiwan.org/2016/10/26/20161026-5/
11. 光洋應用材料科技公司官網
http://www.solartech.com.tw/tw/responsibility_developing.html
12. W春池計畫官網 http://wglassproject.com/
13. 社企流2017.11.14報導【台灣廢輪胎變身能源資源】
https://www.seinsights.asia/article/3289/3271/5164
14.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 2021.1.1新聞稿【道路品質大躍進 循環經濟一級棒】
https://www.geo.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23285747C0511EC4&s=D9093DCFA10D80F5
國際永續金融之發展與因應策略
4-1 緒論
4-2 金融與永續發展的關係
4-3 金融業對永續發展的貢獻
4-4 永續金融發展趨勢
4-5 歐盟環境永續分類法
4-6 永續金融架構下的資訊揭露
4-7 結語
國際永續金融之發展與因應策略
中華經濟研究院綠色經濟研究中心 溫麗琪 主任
4-1緒論
極端氣候事件頻傳,除了是氣候問題、健康問題、生態問題以外,更是經濟發展上最大 的挑戰;不但除對全球金融體系的穩定性造成風險外,更彰顯出傳統環境管制手段無法帶領 各國走向碳中和。因此,在聯合國推動下,各國金融機構與政府透過永續金融政策,試圖以 資金導入的金融手段來支持環境上表現傑出的永續經濟活動,以降低氣候風險,並促使企業 從根本上進行經濟活動的轉型。本章首先說明金融與永續發展的關係及國際永續金融發展趨 勢,並介紹歐盟環境永續分類法與相關資訊揭露規範,最後分析在國際永續金融發展趨勢下, 我國應深思之因應策略方向。
4-2 金融與永續發展的關係
氣候變遷可能引發全球性金融風險
氣候變遷所引發的極端事件頻傳,除威脅到人類生命及財產安全外,也對於金融體系造 成風險,對此,國際清算銀行(Bank for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s, BIS)於2020年初發
布《綠天鵝報告》(The Green Swan),其敘說明超出正常預期範圍的氣候事件遲早會發生, 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此本篇報告並指出幾個重點:一,氣候變遷的影響風險極有可能在未 來實現;二,氣候災難比大多數系統性金融危機更嚴重,甚至可能對人類生存構成威脅;三, 氣候變遷的風險將引發複雜且不可測的連鎖反應,人類必須及早因應。
BIS也直言,下一場
全球系統性金融風險可能是由「氣候變遷」所造成,顯見氣候變遷的因應已成為金融機構不 可忽視的議題。
為了協助投資人、貸款機構和保險公司瞭解氣候變遷所帶來的重大風險,國際金融穩定委
FSB)於2015年組成「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工作小組」(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 TCFD),並將氣候變遷對於企業、家庭及 經濟體系所造成的風險劃分為「轉型風險」與「實體風險」兩大類,以下詳加說明:
員會(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
轉型風險
聚焦於政府氣候政策、法規訂定下,經濟體系轉型到低碳、永續經濟過程中所可能產 生的風險。包括:
1. 政策和法規風險(Policy and Legal Risks)
意旨發展氣候變遷政策及法規(包含抑制造成氣候變遷的行動和促進氣候變遷調適的 行動)所帶來的風險。
2. 技術風險(Technology Risk)
企業永續ESG管理之理論與實踐
經濟體系逐漸轉向支持低碳、高效能之技術改良與創新,將會影響部分組織之競爭力。
因此,新技術開發及使用的時機點是組織評估技術風險之主要不確定因素。
3. 市場風險(Market Risk)
氣候變遷影響市場,進而造成供需結構改變,不同產品及服務機制將會有越來越多氣 候相關的風險與機會。
4. 名譽風險(Reputation Risk)
組織未致力於低碳轉型,而影響到客戶或社群對其評價。
• 實體風險
氣候變遷帶來的實體風險可能對組織造成財務衝擊,如資產損害或供應鏈中斷等。實 體風險包括:
1. 立即性風險(Acute Risk) 立即性風險係以單一事件為主,包含颱風、龍捲風、洪水等極端氣候事件所造成的風 險。
2. 長期性風險(Chronic Risk) 長期性風險係指氣候長期變遷下所造成的風險,如持續性高溫可能引起海平面上升或 長期的熱浪等。
這些因氣候變遷引起的轉型環境風險和實體風險,又是如何進一步演變為金融風險,而 對金融機構造成威脅?2020年,由83個中央銀行和金融監管機構組成的央行和監管機構綠 色金融網路(Network
for Greening the Financial System, NGFS)發布《金融機構環境風
險分析綜述》,介紹環境風險是如何演化成為金融風險,並針對銀行、資管和保險公司常用 的環境風險分析工具和方法進行了深入討論。
報告指出,與氣候變遷相關的「實體風險」與「轉型風險」,藉由對個別企業和家庭所 造成的收入、財產損失影響,以及對整體經濟體系造成的宏觀市場變化,進一步對金融市場 引發了信用風險(企業和家庭違約、抵押品貶值)、市場風險(股票、固定收益、財貨等重 新定價)、承擔風險(保險損失及保險缺口增加)、操作風險(價值鏈中斷、工廠被迫關閉)、 以及流動性風險(流動性需求增加、再融資風險)。因此,金融機構必須透過更積極的作為 來因應氣候變遷所帶來的危機。
我們可以看到氣候風險判斷正確與否,的確帶來了顯著不同的經濟意涵。以2021年2月 的德州暴風雪為例,一夕之間造成約1,430萬人缺乏乾淨影水、一度也造成400萬人斷電的 情況,更值得令人注意之處,是居民收到電費帳單,本來一個月60元的費用,竟瞬間暴漲近 200倍,來到了12000美元。另外,我們也看到國際上非常有名的投資公司貝萊德,因為投
資氣候議題的重要元兇─化石燃料,錯失潔淨能源成長的投資機會,十年來損失900億美元, 導致其價值6.5兆美元的資產縮水。
然而,值得參考的相反案例是英國綠色投資銀行,其風險判斷正確-投資經濟和環境雙贏。
英國政府成立的綠色投資銀行於2012年運作後, 2014年就已經開始獲利,平均1英鎊的投 資可以引來3英鎊的第三人投資。 英國綠色投資銀行在年報內列出其投資項目的環保表現, 包括溫室氣體的減排量、可再生能源的生產量、減少了多少能源需求,以及將多少物料循環 再造等等,並將這些資料的詳盡計算方法在網上公開,供大眾參考。英國政府向各界證明綠 色投資可以獲利之後,為更擴大資金投入,於2017年4月宣布將綠色投資銀行以23億英鎊 高價售出。
過去環保單位在環境的領域裡,絕大多數的政策管理方式是行政控制,外加「污染者付 費原則」。即使是針對企業徵收空污費、水污費、廢棄物回收處理費、或甚至碳費等費用, 且其目的在於將企業經濟活動所產生的外部成本內部化,讓企業負起環境污染之責,藉此達 成環保目標。然而,在環境費一直無法正確反映環境外部成本、且經濟活動規模不斷擴大的 情況下,就算是生產者謹守法規,也對污染者徵收費用,多數企業仍然具有「環保增加生產 成本」的觀念,再加上外部成本難以量化,企業欠缺誘因、無法真正轉型,導致環境品質愈 來愈糟糕、工廠廢水、廢棄物污染等事件亦層出不窮的發生,顯現了僅透過企業末端處理污 染物,或依據污染量徵收環境稅的方式,並無法提供足夠的誘因驅使企業進行最佳的環境保 護;唯有透過市場經濟手段的介入,才能發揮市場力量,促使企業轉型經濟活動。
有鑑於此,近年來各國積極透過「永續金融」、「碳排放交易市場」、「碳邊境管制機制」 三大市場經濟手段來推動減碳,其中,聯合國所提倡的「永續金融」是達成聯合國永續發展 目標(SDGs)及《巴黎氣候協議》的重要財務金融策略,藉由減少經濟活動的環境損害、引 導資金到永續經濟活動,達到市場轉型、企業升級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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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金融業對永續發展的貢獻
事實上,金融業對永續發展項目的投資,在過去一直都是項挑戰。以表1成 本效益分析 案例
– 嬰兒奶瓶的替代材料
為例,如果不考慮嬰兒奶瓶在不同材料上(如PC、PP、及玻璃) 的環境與社會成本,那麼市場上的生產優勢將以生產上的經濟成本較低的取勝,在此案例中, 以PC的生產成本為最低,自然取得市場販售優勢。然而,如果考慮環境與社會成本,以社會 的眼光而言,PP才是最佳材質,因此,各國的環境政策考量的是如何支持PP的生產工作。
表 四 - 1:國外成本效益分析案例 – 嬰兒奶瓶材料替代
同理,過去企業投資太陽能及儲能也往往受到市場投資報酬率過低而受到非常大的挑戰。 表2及表3分別反映的是市場上建置太陽能和儲能的成本與效益分析。從表中可看到投資報 酬率事實上是低於市場報酬率,沒有辦法提供任何讓企業導入的實質誘因。
由於企業投資永續的市場報酬率不如預期,因此,金融界對永續發展目前最大的貢獻就 是從高氣候風險產業撤資。根據國際撤資倡議組織「350.org」官網統計,截至2021年為止, 全球當中包含宗教團體、基金會、學校、政府機關與基金、私人企業等,已有超過14.5兆美 金的資金,宣布從化石燃料產業全面或部分撤資。而全球最大的主權基金—挪威主權財富基 金的逐步撤資行動顯示,2020年12月為止,已經出清所有原油鑽探和產油類股的投資組合, 該基金持有的油氣類股2019年共虧損約100億美元。
4-4永續金融發展趨勢
• 重要趨勢一:金融單位的綠色金融原則v.s企業ESG治理


隨著環境( Environmental )、社會( Social )與治理( Governance )思維的興起,國際永 續相關規範內容及涵蓋業別愈來愈完整,聯合國等國際組織亦陸續發展出赤道原則(Equator Principles,EPs)、責任投資原則(Principles for Responsible Investment,PRI)、永
續保險原則(Principles for Sustainable Insurance,PSI)、責任銀行原則(Principles for Responsible Banking,PRB)等涵蓋保險、資產管理及銀行業之全球性金融業永續規範,獲 得許多金融機構的響應。如:承諾僅會為符合環境正面價值的對象提供貸款的赤道原則,截 至2021年12月為止,已受到來自37國、共計126家金融機構的正式採用;另外,提供機 構投資人永續經營與社會責任(ESG)投資原則,並要求所投資之企業適當揭露ESG的永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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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原則,截至2020年4月,亦已累積3108家金融機構簽署,且在PRI之下的管理資產規模, 更高達103.4兆美元 2。
全球金融機構積極響應國際永續相關規範及原則,除顯示金融機構逐漸將氣候風險納 入投資的主要決策考量外,也意味著未來只有符合環境永續分類法的經濟活動,才能獲 得金融機構的支持,並且進一步發展成為商機。以英國巴克萊銀行為例,巴克萊銀行制 訂了巴克萊永續金融框架(Barclays Sustainable Finance Framework,BSFF),針對
「合格的融資活動」提出了明確的標準,例如對於發電設備,其能源生產組合的90%以 上來自合格再生能源,即屬於「合格的融資活動」,也才有機會得到永續資金的投入。
另一方面,在國際永續金融原則蓬勃發展下,為了提高爭取市場資金的能力,愈 來愈多企業開始重視自身的ESG表現,也期望藉由永續績效,提升投資者的信心, 道瓊永續指數(Dow Jones Sustainability Indices,DJSI)為全球首個企業永續投 資評比指標,透過企業永續評鑑方法(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Assessment,簡稱 CSA),針對企業經濟、社會與環境三大面向評價該組織永續發展的能力。其每年邀請 全球數千家企業進行評比,且僅有各產業永續發展得分最高的前10%企業,才能入選 為DJSI成分股 3。2021年,全球主動參與DJSI問卷評比的企業自2020年1,386家增 加至1,843家,約佔全球市值的45% 4 ,而2021年台灣入選 DJSI 世界(DJSI World) 與新興市場(DJSI
Emerging Markets)指數的家數為30家,較2020年多了4家。
• 重要趨勢二:建立永續活動分類清單
在永續金融的趨勢下,企業必須向外界證明自身經濟活動的環境表現是永續的,才能進 一步獲得投資人以及政府政策在金流上的支持。過去金融機構及政府在檢視企業所揭露的環 境資訊時,缺乏明確且一致化的標準,導致企業漂綠事件頻傳,而這些披著永續外衣的高污 染產業,更是嚴重阻礙了永續金融的發展。
為杜絕企業漂綠,並使企業具有一致的標準去揭露其經濟活動的環境資訊,從而讓政府、 金融機構得以辨別各個企業環境表現的優劣排序,近年來,許多國家開始著手建置永續分類 法,期透過更為明確的標準,以及擴大永續 分類法 所涵蓋的範疇,使永續資金流入不同面向 的永續經濟活動當中,進而促使企業從根本進行轉型;除了歐盟和英國積極推動永續金融之 外,其他國家如:馬來西亞於2021年4月30日正式發布「氣候變遷基礎原則分類法」、新 加坡於2021年1月28日公布了「新加坡及東協綠色分類及相關認定標準公眾諮詢文件」 等。在各國提出的永續分類法中,以歐盟在2020年3月發布的《歐盟環境永續分類法》(EU Taxonomy),最顯積極與完備,也深受各國的矚目並加以效仿。
‧ 重要趨勢三:創新綠色金融商品
近年綠色金融 商品 包括綠色融資、綠色投資、綠色保險、綠色債券、綠色ETF等。以綠 色保險為例,近年來,環境事件的迅速和持續增加已對社會經濟發展和公共衛生造成了嚴重 影響和風險,也促成綠色保險的興起。狹義的綠色保險指的是環境污染責任險,而廣義的綠 色保險則是針對社會生活中較頻繁發生之事故風險進行投保,涵蓋範圍廣泛且生活化,例如: 天氣保險、智慧綠色運具之共享經濟保險商品、微農作物保險(德國)、太平洋巨災風險保 險(日本)等;綠色保險作為市場化風險管理機制的案例,不但可預防和轉移環境污染風險, 也在損失補償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4-5 歐盟環境永續分類法
為避免企業漂綠,並使投資者、利害關係人及相關機構得以識別哪些經濟活動屬於環境永 續,歐盟執委會於2020年3月提出「歐盟環境分類法報告(Report on EU Taxonomy)」, 並且定義環境永續經濟活動,作為投資者在投資計畫的評估參考,藉以提高資訊透明度、確 保資金流向永續投資,並竭力防止產業與企業之漂綠情形發生。歐盟環境永續分類 法 作為全 球第一個由官方所發布的永續金融分類方法,不但揭示了永續資訊透明時代的來臨,更將成 為各國推展綠色金融之借鏡,其重要性自然不言可喻。
「歐盟分類標準報告」中規範,環境永續的經濟活動須滿足三大要件,以下說明之:
※ 6大環境目的中,至少1項具實質貢獻(substantially contribute, SC)
歐盟針對影響人類未來生存最重要的6大環境目的,分別訂定質化及量化標準,經濟活 動若至少對其中1項環境目標具有實質的貢獻,即滿足永續經濟活動的第一個要件。以下為6 大環境目的之定義:
• 氣候變遷減緩
可降低溫室氣體排放的經濟活動,如:產生、儲存或使用再生能源、氣候中和能源(包 括碳中和能源)、電網強化改善能源效率、增加使用碳捕捉與儲存技術等。
•
除降低溫室氣體排放的經濟活動外,其他為因應已發生或預期的氣候負面衝擊,而進行 的調整活動,以減輕危害或發展有利的機會,如:提升橋梁、道路等維生基礎設施韌性、 山坡地水土保持維護…等。
• 水及海洋資源的永續利用及保育
具有對水和海洋資源的永續利用和保護作出重大貢獻的經濟活動,以維持地表水和地下 水的良好狀態或防止惡化。
企業永續ESG管理之理論與實踐
• 轉型至循環經濟
指促進循環經濟轉型的經濟活動,包含廢棄物的回收再利用或避免廢棄物產生。
• 污染預防與控制
對於空污、水污、土壤地下水污染等環境污染的預防和控制具有重大貢獻的經濟活動。
‧ 生物多樣性及生態系統的保護與復原
對保護和恢復生物多樣性及生態系統具有重大貢獻,包括保護、養護或恢復生物多樣性、 實現生態系統良好狀況或保護已處於良好狀況生態系統的經濟活動。
※ 其餘環境目的,未造成重大危害(do no significant harm, DNSH)
除滿足至少對1項環境目的具有實質貢獻的要件之外,亦須滿足對其餘環境目的無造成 重大危害,這項評估的目的在於確保不會以犧牲其他目的為代價來實現某些目的,並認識到 不同環境目的之間的加強關係。
※ 遵守最低限度的社會治理保障(minimum
指對社會層面提供最低限度保障,永續經濟活動就此部分的條件,包括參考國際經濟合 作暨發展組織的「跨國企業準則」(OECD Guideline for Multinational Enterprises)以及 聯合國的「聯合國工商企業和人權指導原則」(UN Guiding Principles on Business and Human Rights),期能要求企業的表現至少優於目前的法令要求。
在永續經濟活動的範疇上,目前歐盟已針對「氣候變遷減緩」、「氣候變遷調適」兩項 環境目的,提出涵蓋「林業活動」、「製造活動」、「能源產業活動」、「供水、污水處理、 廢棄物管理及再生活動」、「運輸活動」、「建築和房地產活動」等14大經濟活動類別、共 計103項經濟活動的永續標準,希冀藉此協助投資人與金融機構明確判斷經濟活動是否永續, 並將資金確實引導至永續經濟活動當中。以下就歐盟的「製造」、「運輸」,以及「不動產、 營造及建築」三大經濟活動類別進行說明:
※ 製造活動類別
製造業雖是歐盟第二大的排碳產業,但也能生產出有助於其他產業降低溫室氣體排放的 產品及技術,因此,《歐盟環境永續分類法》在製造經濟活動類別中,除規範能源密集型的 水泥製造、鋁製造、鋼鐵製造、化學品製造等11種經濟活動外,亦納入再生能源技術製造、 氫氣生產設備製造等5種低碳技術製造的經濟活動標準(如:製造再生能源發電所需的產品、 關鍵零件、機械等),目的即在於支持低碳經濟活動與綠色轉型活動。
以水泥製造在「氣候變遷減緩」環境目標的量化標準為例,即明訂生產每噸水泥熟料的
safeguards)
排放量不可大於0.766噸二氧化碳當量,且與水泥熟料或水泥生產過程相關的特定排放亦不 可大於0.498噸二氧化碳,才可算是符合此項環境目標。
※ 運輸活動類別
運輸產業占了歐盟約三分之一的能源使用量,這些能源大部分來自於石油,這也意味著 運輸產業在歐盟的溫室氣體排放中占了很大比例。自1990年以來,建築產業、農業及工業 等其他經濟產業已逐漸減少其排放量,但隨著運輸需求的提升和低碳運輸方案的缺乏,卻使 得運輸產業的排放量有逐步上升的趨勢,據統計,2017年運輸產業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甚至比 1990年的水平高出28%,這也讓歐盟認知到運輸產業的減排將會是達成減碳目標的一大重 點。
為降低運輸及倉儲經濟活動類別的溫室氣體排放量,《歐盟環境永續分類法》針對客運 車輛與商用車輛、公共運輸、內陸載貨水路運輸等共計10種經濟活動,擬定不同的技術篩選 標準,希望藉此推動零排放運具,同時也透過規範每公里路程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來逐步淘 汰燃油運具。以客運車輛與商用車輛為例,在「氣候變遷減緩」的環境目標上便明示了零排 放車輛(包括氫、燃料電池、電動車輛)自動符合環境永續標準,而二氧化碳排放量最大為 每公里50g的車輛只使用到2025年,且從2026年開始,只有排放強度為每公里0g的車輛 才符合永續標準。
建築業是歐盟最大的能源消耗產業,約占整體能源消耗的40%、以及整體碳排放的 36%;由於建築物的排碳量很大程度來自於能源的使用上,歐盟認為有必要將能源需求和溫 室氣體排放同時做為評估建築物性能的指標。然而實際上,多數人目前並不習慣以溫室氣體 的排放指標來評估建築產業的經濟活動和資產表現,再加上目前缺乏建築產業整體生命週期 (建材取得、生產製造、運輸、施工、及使用結束的拆除階段)的碳排放數據,因此,目前 僅以能源指標作為建築經濟活動類別的永續標準,待具備充足的數據後,再將溫室氣體的排 放量納入量化評估指標當中。
歐盟已設立2050年前全部建築達到低排放或零排放(low and zero-emission)溫室氣 體的目標。為達此一目標,《歐盟環境永續分類法》納入「新建築物」、「既有建築物翻新」、 「能源績效設備之安裝及維修」、「建築物或建築物內停車場的電動車充電站的安裝及維 修」、「建築物的能源績效控制設備、節能電表等能源控制設備的安裝及維修」、「再生能 源科技設備的安裝、維修」、「建築物的收購與交易取得」等7種經濟活動的技術篩選標準。 例如:在「氣候變遷減緩」的環境目標規範上,即要求新建築物的能源績效,其基本能源需
※ 不動產、營造及建築活動類別
求(Primary Energy Demand, PED)須以零碳建築(zero-energy building, NZEB)所制定

標準能降低至少20%以上能耗;在既有建築物翻新上,翻修的建築物其基本能源需求(PED) 須以零碳建築(zero-energy
building, NZEB)所制定標準降低至少30%以上的能耗。
在永續金融架構中,企業需要清楚揭露經濟活動的環境資訊,提供金融機構檢視,以決 定是否投資該企業的經濟活動,而金融機構也需揭露自身金融商品的相關永續資訊,提供給 投資人作為購買永續金融商品之參考,換言之,企業端及金融機構端的資訊揭露,是永續分 類標準能否成功推行的關鍵。
由於企業端與金融端的產業特性不同,因此,二者在資訊揭露的內容及媒介上亦有不同規 範,以歐盟永續金融資訊揭露為例,在企業端,歐盟已提出《企業永續報告指令》(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Directive,CSRD);而在金融端,則透過《永續金融揭露規則》 (Sustainable Finance Disclosure Regulation,SFDR),要求歐盟所有金融市場參與者揭 露ESG決策資訊(圖1)。
圖 四 -
1:歐盟永續金融資訊揭露架構圖 資料來源:中華經濟研究院
※ 企業永續報告指令(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Directive,CSRD)
歐盟於2021年4月發布企業永續報告指令(CSRD)草案,該指令加強了歐盟現有的非 財務報告指令(Non-Financial Reporting Directive,NFRD),擴大要求歐盟所有大型公司 和上市公司(近5萬家,覆蓋歐盟75%以上公司營業總額)需要揭露氣候變遷為其所帶來的 風險以及影響衝衝擊等ESG相關資訊揭露,並提供給金融機構、客戶、利害關係人、一般社 會大眾進行檢視。
企業永續報告指令之目的在於:1. 使投資者、消費者、政策制定者、民間社會組織和其 他利益相關者獲得評估公司社會和環境影響所需的所有財務和非財務數據。2. 透過資訊揭露 要求,協助企業對於投資者和其他利害關係人更具吸引力。3. 提供投資者更易取得、更深入 且可驗證的非財務數據,協助投資者作出永續投資決策。
在揭露內容方面,除了原先非財務報告指令(NFRD)要求企業所揭露的環境保護、社會 責任與員工待遇、人權、反貪腐和賄賂、公司董事會多元性(年齡、性別、教育和專業背景 方面)等資訊外,企業永續報告指令針對企業提出額外的資訊揭露要求:
‧ 揭露雙重重要性觀點(double materiality
於公司內部(風險與機會)所造成的影響,以及公司對於永續議題所造成的外部性(對社 會及環境)影響
‧ 說明為利害關係人篩選重要議題的過程
‧ 提出更前瞻的資訊,包含永續的目標及進展
‧ 揭露無形資產相關資訊,包含社會、人力及智慧資本
‧ 報告須符合永續金融揭露規範(Sustainable Finance Disclosure Regulation, SFDR)及 歐盟永續分類標準規則(EU Taxonomy Regulation)
企業永續報告指令預計將於2023年開始適用,屆時企業永續資訊之揭露亦將由建議性質 變為強制性的揭露義務,並且取代現行非財務報告指令,成為未來歐盟企業對於永續資訊揭 露的主要規範依據。
※ 永續金融揭露規則(Sustainable Finance Disclosure Regulation,SFDR)
在金融端,歐盟於2021年3月10日上路的《永續金融揭露規則》(SFDR)要求歐盟所 有金融市場參與者(包含投資機構資產管理與基金經理人、信貸機構及保險公司、另類投資 基金等)需揭露ESG決策的相關資訊,並對具有永續投資特徵的金融商品提出更高的揭露要 求。
永續金融揭露規則的目的在於透過明確的標準,使金融市場的永續性相關資訊更加透 明,並確保消費者在購買永續金融產品上能有更多比較的依據。永續金融揭露規則規範金融
perspective),企業需同時揭露永續議題對
企業永續ESG管理之理論與實踐
業須符合「企業」整體及「商品」內容二項揭露層級(disclosure level)要求,包括企業組
織如何應對ESG風險,以及金融商品如何受到ESG風險影響,內容如下:
• 「企業」層級(Firm level)
企業永續發展政策資訊,包括企業為規避或降低永續性風險所擬定之整體投資策略。
• 「商品」層級(Product Level)
有關金融商品之永續性資訊,包括永續性風險對特定金融商品或者投資組合報酬之可能影響 評估。具體規範具備ESG字眼或以ESG為特定目標的永續金融產品,需在公司網站、產品說 明書、定期營業報告當中做進一步的資訊揭露。
在資訊揭露方面,永續金融揭露規則要求必須揭露三個項目,包括永續性風險、主要不 利衝擊(意旨金融機構在進行投資政策及決策時需要考量的一系列永續因素,例如:溫室氣 體排放、廢棄物、生物多樣性、人權等),以及其他除上述二項以外但仍具有影響性的項目。
永續金融揭露規則針對金融機構之投資決策、金融商品內容之投資標的之永續資訊,明 確訂定揭露規範,往後金融機構不僅須依據《歐盟環境永續分類法》,公布自身於投資策略 中納入的永續因素考量,更須遵守永續金融揭露規則,就發行金融商品的永續程度來進行不 同程度的資訊揭露。
4-7 結語
近年來在國際永續金融趨勢下,許多國家已如火如荼展開永續分類標準的建置工作,而 臺灣亦參考《歐盟環境永續分類法》所涵蓋的經濟活動類別相關技術篩選指標,初步將製造、 營造及建築、運輸及倉儲3大經濟活動類別,共計22項的經濟活動納入《臺灣永續分類法》 之中,未來也將參考各國最新作法,進行滾動式調整與更新。然而,永續金融政策要成功導 入相關資金,必須依賴明確的資訊揭露要求,如歐盟CSRD和SFDR,便強制要求企業和金融 機構進行資訊公開揭露的項目,也進一步要求更多的企業定期性揭露相關內容;我國應參考 歐盟作法,將資訊揭露作為推動永續分類標準時的重要配套作法。
另一方面,企業應瞭解臺灣永續分類法針對永續經濟活動之判斷方法與應用,並透過第 三方認證機構的盤查,釐清自身經濟活動在相關指標上的表現,盡早擬訂出減碳策略,也可 藉由碳足跡盤查,尋得哪些階段需要減碳,若產品的碳排放涉及生產過程直接排放,可導入 減碳技術或使用節能設備,以達減碳成效;另外,亦可考慮以再生料代替原物料的方式,進 行低碳產品開發;若產品的碳排放是與電力間接排放相關,則可考慮改以再生能源發電或購 買綠電的方式,降低整體碳排放量。最後,企業也需獲得第三方認證機構的驗證,以避免漂
綠質疑,並在永續金融的政策中取得優勢。
永續金融的發展並非一蹴可幾,臺灣永續分類標準是否得以進一步落實,有賴於政府、 企業、金融機構三方攜手合作,也唯有各方皆正視經濟活動所帶來的環境損害,並透過經濟 手段,進一步從系統性、整合性思維促使企業經濟活動轉型,才能夠真正解決地球暖化的問 題,讓環境永續邁向經濟永續。
參考文獻:
1. 人間福報(2021)。 產業因應綠天鵝 須揭露氣候資訊。https://www.merit-times.com/NewsPage.aspx?unid=629464
2. 林珮萱(2020). 全台首份永續金融調查,教你儲備疫後競爭力!https://www.gvm.com.tw/article/76815
3. 倪上筑、José Salazar(2020)。 2020道瓊永續指數(DJSI)評選出爐!台灣入選企業高達26家。https://csrone. com/topics/6544
4. DJSI/CSA Annual Review 2021 (2021). https://www.spglobal.com/esg/csa/djsi-csa-annual-review
公司治理3.0與永續發展藍圖
5-1 緒論
5-2 公司治理3.0五大推動主軸
5-3 ESG資訊揭露與國際接軌
5-4 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
5-5 深化公司永續治理文化 提供多元商品
5-6 結語
公司治理3.0與永續發展藍圖
台灣證券交易所 公司治理部 黃玻莉經理

5-1 緒論 5-2
為因應資本市場環境快速變遷,並加速推動我國公司治理朝國際化腳步邁進,金管會以 2021 年至2023年3年為期,規劃「公司治理3.0-永續發展藍圖」(以下簡稱公司治理3.0), 作為推動公司治理政策之指引,公司治理3.0透過「強化董事會職能,提升企業永續價值」、 「提高資訊透明度,促進永續經營」、「強化利害關係人溝通,營造良好互動管道」、「接 軌國際規範,引導盡職治理」 及「深化公司永續治理文化,提供多元化商品」等五大推動主 軸,帶動企業、投資人及相關利害關係人良性發展與互動,營造一個健全的ESG(環境、社 會及公司治理)生態體系,並強化我國資本市場國際競爭力。
本篇首先將介紹公司治理3.0中五大推動主軸,接著就ESG資訊揭露與國際接軌及機構投 資人盡職治理等主題深入探討,最後說明我國市場如何深化公司永續治理文化,提供多元商 品。 圖
- 1:公司治理3.0 -永續發展藍圖 資料來源:臺灣證券交易所
公司治理3.0 五大推動主軸
企業永續ESG管理之理論與實踐
一、「強化董事會職能,提升企業永續價值」:董事會之職能運作順暢為國際公司治理 之重要趨勢,獨立董事及各功能性委員會之功能若能有效發揮,有助於引導公司管理階層強 化經營決策之效率,進而提升企業價值,奠定永續發展基礎。「公司治理3.0」中規劃持續推 動董事會成員多元化、獨立董事席次不得少於三分之一、設置公司治理主管及功能性委員會 機制、強化獨立董事及審計委員會職能與獨立性,並促進董事薪酬資訊合理訂定等措施,期 有效協助董事會職能發揮,加強對董事會之監督,使董事會運作順利,有效率地協助企業進 行經營與管理,以支持企業永續經營。
二、「提高資訊透明度,促進永續經營」:因國際投資人及產業鏈日益重視 ESG 相關議題, 這股外部力量滲透進入各企業經營核心,使企業因應投資人或供應鏈需求,強化ESG資訊揭 露,透過公開檢視,持續提升透明度。為鼓勵並增強我國企業之ESG資訊揭露與品質,「公 司治理3.0」規劃從企業社會責任(CSR)報告書著手,擴大上市櫃公司編製 CSR 報告書之範 圍,並引入國際準則,如氣候相關財務揭露規範 (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下稱 TCFD) 及永續會計準則委員會 (Sustainability Accounting Standard Board,下稱SASB) 1 等國際標準。CSR報告書因應國際趨勢,於2022年更名為「永續報告 書 (Sustainability Report)」,並擴大強制編製範圍、第三方驗證項目及範圍等,協助引導我 國企業強化ESG揭露。
三、「強化利害關係人溝通,營造良好互動管道」:企業與股東之良性溝通,可協助企 業自我檢視與成長,提升企業價值。「公司治理3.0」規劃強化股東會運作及資訊透明,例如, 提升電子投票結果之資訊透明度、提前上傳股東會議事手冊與股東會年報資訊以及法說會召 開形式多元化,擴大投資人參與,以提升股東對企業之信任與認同。
四、「接軌國際規範,引導盡職治理」:機構投資人應發揮其專業職能,善盡盡職治理 責任,與被投資公司經營管理者經常對話,強化股東行動及議合,監督企業提升公司治理品 質。「公司治理3.0」中將推動擴大盡職治理守則納入服務提供者(如投票顧問機構),並持 續鼓勵機構投資人發布盡職治理報告,且規劃透過評比機制,強化盡職治理報告品質,使機 構投資人善盡責任投資之責,發揮影響力,帶動企業自身對永續議題之重視。
五、「深化公司永續治理文化,提供多元化商品」:企業永續治理文化從過去專注於公 司治理,拓展至環境及社會面向,型塑ESG全面性之永續治理文化。「公司治理3.0」前述 多項推動目標,一方面包含藉由外部驅動力驅使企業提升ESG透明度。而深化公司永續治理 文化需持續透過企業資訊透明,協助投資人進行投資決策並發掘企業價值,也有助於資產管 理業者商品多元化之發展,再從而引導資金投資永續表現良好之企業,形成良性循環。
5-3 ESG資訊揭露與國際接軌
ESG資訊揭露已成為現階段全球引導永續發展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持,以減少二氧化碳排 放為例,從聯合國推動溫室氣體減量之最高指導原則以降,各國為達成2050年淨零碳排目標, 有賴政府與民間企業共同努力,從日常生產製造過程中,盤查碳排放資訊,並透過揭露、設 定目標、制定減碳路徑及政策等,以有效推動國家目標之達成。ESG包含環境、社會及治理 等面向,企業透過提升資訊透明度,能協助利害關係人了解企業推動永續之表現,於整體資 本市場乃至國家之永續發展亦有助益。
本節將就公司治理3.0五大推動主軸中,計畫項目二「提高資訊透明度,促進永續經營」, 深入說明未來資本市場ESG資訊揭露之規範,以及引入國際準則之作法,並介紹近期年報應 行記載事項有關加強ESG揭露之修正。
一、永續報告書擴大揭露與驗證
企業編製永續報告書應依循「上市公司編製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現行規範事 項可分為強制對象、依循準則、揭露及驗證指標,以及申報時間點。
(一)強制對象:特定產業及一定規模以上企業應編製並申報永續報告書,包含食品工業、化 學工業、金融保險業、餐飲營收達總營收50%以上者、資本額達新台幣50億元以上者,又 自2023年起,資本額達20億元以上者將納入強制編製範圍。
(二)依循準則:企業應每年參考全球永續性報告協會(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s,GRI) 發布之GRI準則、行業揭露及依行業特性參採其他適用之準則編製前一年度永續報告書,揭 露公司所鑑別之經濟、環境及社會重大主題、管理方針、揭露項目及其報導要求。
(三)揭露及驗證指標:食品、化學、金融保險業及餐飲營收達50%以上企業應揭露特定指 標並取得會計師第三方驗證:
1. 食品及餐飲營收達50%以上企業:應揭露企業在供應商對環境或社會衝擊之評估、顧客 健 康與安全及行銷與標示重大主題之管理方針、揭露項目及其報導要求。
2. 化學業(於2022年起適用):應揭露能源管理、水資源管理、廢棄物管理、保障職業安全 與衛生、對當地社區之影響及企業本身及其供應商對環境或社會衝擊之評估等重大主題之 管理方針、揭露項目及其報導要求。
3. 金融保險業(於2022年起適用):應揭露企業在資訊安全、普惠金融、與永續金融重大主 題相關經營業務之管理方針、揭露項目及其報導要求。
企業永續ESG管理之理論與實踐
(四)申報時間點:規範應編製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之企業,應於每年6月30日前申報, 或永續報告書經會計師驗證者,得延至9月30日完成申報。
二、氣候相關財務揭露(TCFD)架構
配合公司治理3.0具體推動措施,規劃於2023年起,企業編製與申報永續報告書,參考 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建議(TCFD),辨別與自身相關之氣候機會與風險,以及應如何訂定減少氣 候負面影響之目標及因應策略等,推動初期,規劃採無法揭露之項目則解釋原則。TCFD主要 架構包含四大構面以及11項揭露建議:
(一)治理(Governance):包含描述董事會對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的監督情況、描述管理 階層在評估和管理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的角色等2項揭露建議。
(二)策略(Strategy):包含描述組織所鑑別的短、中、長期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描述 組織在業務、策略和財務規劃上與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的衝擊、描述組織在策略上的韌性, 並考慮不同氣候相關情境(包括2°C 或更嚴苛的情境)等3項揭露建議。
(三)風險管理(Risk Management):包含描述組織在氣候相關風險的鑑別和評估流程、 描述組織在氣候相關風險的管理流程、描述氣候相關風險的鑑別、評估和管理流程如何整合 在組織的整體風險管理制度等3項揭露建議。
(四)指標與目標(Metrics and Targets):包含揭露組織依循策略和風險管理流程進行評 估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所使用的指標、揭露範疇1、範疇2 和範疇3溫室氣體排放和相關風險、 描述組織在管理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所使用的目標,以及落實該目標的表現等3項揭露建議。
三、永續會計準則(SASB)架構
配合公司治理3.0具體推動措施,規劃於2023年起,企業編製與申報永續報告書,參考 永續會計準則委員會(SASB)編製之準則,依據個別行業特性揭露永續相關指標。SASB將市 場區分為11大產業及77個行業,企業依據自身行業類別揭露對應之永續指標,使指標揭露 具有財務影響重大性、投資人決策攸關性、一致性以及可比性等,便於使用者使用永續資訊 時能更利於做相關產業或行業中相關企業間之比較,協助利害關係人了解企業在永續議題方 面之表現,有助於投資決策執行。
依據ESG主題,SASB指標區分為五大構面,包含環境(Environment)、社會資本(Social Capital)、人力資本(Human Capital)、商業模式與創新(Business Model & Innovation)、
領導及公司治理(Leadership & Governance),由於各行各業產業特性不同,在永續發展及揭 露主題,各自具有不同重要性及揭露主題。相關揭露項目,將納入未來法規修訂。
四、年報應行記載事項加強ESG揭露
鑒於永續報告書僅規範特定產業及一定規模以上之公司,為使全體公開發行公司亦逐步 重視永續經營,金管會於2021年修訂年報應行記載事項附表二之二之二,增加ESG相關資 訊之揭露,包括碳排放資訊、目標與政策、水資源管理資訊與政策、廢棄物管理資訊與政策、
勞工安全、職場多元與平等等指標,並採遵循或解釋原則,鼓勵企業資訊公開透明,實踐企 業永續發展,健全ESG生態體系。年報附表二之二之二部分指標,已於今(2022)年6月底於 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
機構投資人基於資金提供者之長期利益,關注被投資公司營運狀況,並透過出席股東會、 行使投票權、適當與被投資公司經營階層對話與互動,揭露相關資訊之行動,即為機構投資 人盡職治理。近年來ESG已成為國際投資環境間重要議題,亦為盡職治理重要的一環,為創 造長期投資價值,機構投資人宜於投資評估與決策流程中納入ESG議題,考慮ESG相關之風 險與機會,以促進被投資公司之永續發展,使機構投資人獲得長期投資報酬。
5-4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
我國於2016年發布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守則,要求簽署守則之機構投資人制訂盡職治理 政策、利益衝突管理政策與投票政策,俾進行盡職治理相關活動時有所依據,並關注被投資 公司營運、適時溝通與互動,並應定期揭露盡職治理情形。
為進一步健全我國盡職治理,「公司治理3.0」規劃「擴大盡職治理產業鏈」、「引導機 構投資人落實盡職治理」等具體推動措施,提升我國整體盡職治理的水準。
一、擴大盡職治理產業鏈
考量我國證券市場外資投資比率逐步上升,國際投票顧問機構對我國發行公司之影響力 也隨之提高,可藉由參考國外相關規範,增訂服務提供者之盡職治理守則,並採取相關措施, 及建立國際投票顧問機構與國內上市櫃公司之議合機制。
由於國際機構投資人須於短時間內針對全球眾多持股完成股東會投票,國際機構投資人 多以採購投票顧問服務之方式,提升其投票決策效率。考量外資持有我國發行公司比例逐漸 提高,國際投票顧問機構對我國發行公司之影響力也隨之提高,因此公司治理3.0規劃具體措 施,協助我國發行公司認識國際投票顧問機構之角色、瞭解其投票政策及建構我國發行公司 與國際投票顧問機構之溝通管道,以提升我國公司治理與投資人關係。
另考量投票顧問機構對投資產業鏈之影響力漸增,也將參考英國、日本等國之盡職治理
企業永續ESG管理之理論與實踐
守則,將針對服務提供者之產業特性,證交所擬於今年研議訂定相關專屬盡職治理守則,並 於2023年發布,期望透過服務提供者的影響力以提升公司治理品質,強化責任投資。
二、引導機構投資人落實盡職治理
為進一步提升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執行與資訊揭露水準,藍圖規劃公開評比機制,期望 透過評比,引導機構投資人間良性競爭,發揮標竿功能,使名列較佳名單之機構投資人成為 其他機構投資人學習之對象。由產、官、學等單位代表及專家學者組成「機構投資人盡職治 理守則諮詢委員會」,每年定期辦理盡職治理資訊揭露較佳名單評比,並定期公布較佳名單。
評比標準分為政策制定與揭露及盡職治理報告之內容兩大主軸,計三十項指標,前者包 含評比盡職治理政策、利益衝突管理政策、投票政策之完整性;後者關於盡職治理報告內容, 包括個案說明與被投資公司對話及互動情形、議合成果與後續追蹤、股東會投票紀錄等相關 資訊,而網站查詢盡職治理資訊的方便性及實用性亦一併納入考量。
另為推動機構投資人提升盡職治理資訊揭露品質,公司治理3.0亦規劃相關鼓勵措施,例 如建議政府基金將評比結果納入其遴選委外投資經理公司之參考,主管機關也預計於今年修 訂「鼓勵投信躍進計畫」核認標準,推動業者提升盡職治理資訊的揭露品質。
此外,主管機關亦請銀行公會、人壽公會、產險公會、證券商公會及投信投顧公會協助 機構投資人針對盡職治理評比得分較低之項目,研提相關改善計畫,並輔導所轄業者改善, 追蹤機構投資人改善盡職治理揭露情形。
透過公司治理3.0具體措施,由主管機關、證交所、各金融機構產業同業公會等配合辦理 相關工作項目,改善目前機構投資人在盡職治理資訊揭露較為不足之情況,並擴大盡職治理 產業鏈,訂定服務提供者專屬之盡職治理守則,完善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生態系,透過機構 投資人的力量,進一步提高我國公司治理水準。
我國資本市場自2010年起發布第一支永續相關指數「臺灣就業99指數」,藉由鼓勵被 動投資及發行指數化商品方式,推動企業強化公司治理與誠信經營,實踐永續價值。企業於 ESG等相關指標表現優異者,有機會納入永續主題型指數,再透過投信業者發行指數化商品, 如ETF、ETN或期貨,或授權退休基金,可增加被投資之機會,並進一步鼓勵其他企業跟進, 加強ESG資訊揭露與表現。
我國櫃買中心2017年起亦不遺餘力地推動綠色債券市場,並隨著國際市場從關注環境的 議題擴大到重視社會發展的範疇,將綠色債券平台擴大到社會責任債券及可持續發展債券平
台,建立永續發展債券市場,鼓勵企業透過永續發展債券來落實對環境的保護與社會發展。
5-5 深化公司永續治理文化 提供多元商品
盤點資本市場現有之永續相關金融商品,可分為指數、ETF/ETN、期貨及債券等:
(一)臺灣證券交易所:2010年發布「臺灣就業99指數」、2014年發布「臺灣高薪100 指數」,皆授權勞退基金作為委外代操標的;2015年發布「臺灣公司治理100指數」, 授權投信業者發行「公司治理ETF」。
(二)臺灣指數公司:臺灣指數公司於2016年成立後,負責資本市場指數編製、計算、 發布與推廣之工作,自2020年起陸續發布永續相關指數,如「臺灣上櫃永續指數」、「臺 灣企業社會責任中小型指數」、「特選ESG高股息指數」、「特選上櫃ESG電子菁英報 酬指數」、「臺灣永續價值指數」、「臺灣友善環境指數」等。
(三)國際指數公司:臺灣指數公司與富時國際指數公司合編「臺灣永續指數(FTSE4Good TIP Taiwan ESG Index)」以及MSCI編製之「MSCI臺灣ESG永續高股息精選30指數」。
於臺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及臺灣期貨交易所掛牌之永續相關商品 (一)ETF:富邦公司治理ETF、元大臺灣ESG永續ETF、國泰永續高股息ETF、中信 ESG永續關鍵半導體ETF、永豐臺灣ESG ETF。
(二)ETN:元大ESG高股息ETN、兆豐上櫃ESG電菁ETN、元大上櫃ESG成長ETN。
(三)期貨:臺灣永續期貨。
三、債券: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於2021年5月正式啟動永續發展債券專板(永續板),12月 建立永續政府債券櫃檯買賣制度,現永續板商品 2 包含:
(一)綠色債券:2017年發行首檔綠色債券,現有66檔,流通在外發行餘額約新台幣1,900 億元。
(二)社會責任債券:2021年發行首檔社會責任債券,現有7檔,流通在外餘額約新台幣 143億元。
(三)可持續發展債券:2020年發行首檔可持續發展債券,現有12檔,流通在外餘額約 新台幣570億元。
透過資本市場多元化永續商品之發行,可引導資金投資於永續市場,一方面持續鼓勵企 業重視ESG表現,另一方面也提供投資人相對穩健之金融投資工具,持續吸引市場資金挹注, 支持永續金融發展,深化永續治理文化。
隨著投資人逐漸意識到財務報告無法充分反映公司治理危機或日漸加劇之環境與社會風
企業永續ESG管理之理論與實踐
險對企業之影響,ESG資訊之重要性逐漸顯現。補足財務報告之缺口,提供更多面向的ESG 資訊,為利害關係人創造永續價值,為引導企業重視永續發展之核心理念。而從國際基金經 理人不斷調整投資策略,增加ESG相關要素與指標之投資比重,也印證了永續資訊之透明與 品質優化,有助於吸引國際資金青睞,強化企業與整體資本市場之國際競爭力。
企業之永續經營關乎資本市場之繁榮,資本市場之監理規範也直接影響企業公司治理之 遵循與表現,彼此共榮共生。證交所做為資本市場之一員,與主管機關戮力合作,就政策與 法規面,持續循序漸進推動公司治理、企業社會責任與ESG資訊等之透明原則,引導上市櫃 公司逐步導入相關規範,奠定企業永續經營文化。
5-6結語
除了企業本身重視永續發展以外,投資人資金力量及利害關係人監督亦扮演舉足輕重角 色。透過教育宣導與推廣,已可見臺灣社會逐步建立對ESG內涵之認知,對推動上市公司永 續資訊之透明發揮相當大之助益。期待社會大眾一同持續關注永續議題,建立資本市場永續 共識,提升我國市場整體競爭力。
參考文獻:
1. 一、金管會(2020)。公司治理3.0─永續發展藍圖。
2. 二、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 (2017). Recommendations of the 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
國際企業人權管理之發展與 因應策略
經濟部投資業務處 林美杏 科長
6-1 緒論
6-2《聯合國工商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UNGPs)簡介
6-3「臺灣企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畫」推動背景及簡介
6-4 「臺灣企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畫」執行機制
國際企業人權管理之發展與因應策略
經濟部投資業務處 林美杏 科長 國際社會開始關注跨國企業在開發中國家投資及營運所引發的人權侵害問題,以及「企 業與人權」理念的萌芽發展,可回溯幾個重要里程碑。其一是最早由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
6-1 緒論
(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以下簡稱OECD)於
1976年首度提出《OECD多國籍企業指導綱領》(The OECD Guidelines for Multinational Enterprises),促使跨國企業落實責任企業行為(Responsible Business Conduct,以下簡 稱RBC),避免跨國企業因投資地的法規寬鬆而恣意妄為。其二是聯合國2000年發起「聯 合國全球盟約」(United Nations Global Compact, UNGC),制定十項原則涵蓋人權促 進、勞工保障、環境永續與反貪腐等議題。其三是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於2011年批准「聯合國 工商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United Nations Guiding Principles on Business and Human Rights, UNGPs)(下文簡稱UNGPs),整合當時既有的國際人權準則,旨在釐清國家及企業 就與商業活動相關之人權風險之義務與責任,僅為建議性質,不具拘束力。其四是聯合國人 權委員會在 2014 年決議設立「與跨國公司及其他工商活動人權事務有關之開放式政府間工作 小組」(Open-ended intergovernmental working group on 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s and other business enterprises with respect to human rights, OEIGWG),任務為擬 訂一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協定,以在國際人權法中規範跨國公司及其他工商活動並進行 監管,2018年已提出「零草案」(Zero draft legally binding instrument to regulate, in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law, the activities of 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s and other business enterprises)作為談判基礎,現階段為第三版條文草案(內容多參採UNGPs)。其五 則是聯合國經濟及文化理事會於2017年所發布之「第24號一般性意見:《經濟社會文化權利 國際公約》規範下與工商企業行為有關之國家義務」(General comment No. 24 (2017) on State obligations under the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 in the context of business activities)(簡稱「第
24 號一般性意見」),釐清會員
國不得在無充分理由下,將工商企業之利益置於《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規範之權利 之上,並應防止及處理工商企業活動對人權之負面影響,同時亦必須採取必要步驟防止設在 本國及/或受其管轄之企業在海外有侵犯人權的行為。
綜上可知,近年來聯合國體系於「企業與人權」領域有諸多努力,特別是先通過軟法性 質的工商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其後再嘗試通過硬法性質的條約協定,由柔性鼓勵,逐步邁 向強制拘束 3 。而無論是指導原則或條約協定的形成或演變,對於全球跨國企業的投資及營 運,均正產生重要的規範與影響。我國雖非聯合國會員,惟我國企業於全球產業供應鏈中扮
演及位居重要角色與地位,對於此一重要國際趨勢之變化,礙難置身事外,唯有掌握先機, 及早因應與行動,方能在國際競爭環境中確保永續競爭力。
鑒於聯合國具有強制拘束性質的條約協定尚在發展中,現階段仍係以鼓勵性質之指導原 則為國際規範主流,故國際企業均應瞭解該指導原則之重要規範內涵並予以遵循。
6-2《聯合國工商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UNGPs)簡介
UNGPs( United Nations Guiding Principles on Business and Human Rights)緣起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於2011年6月通過UNGPs,旨在釐清國家及企業就與商業活動相關 之人權風險之義務與責任。UNGPs整合既有的國際人權準則,為建議性質,不具拘束力,鼓 勵各會員國提出企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畫,並涵蓋下述三大支柱,以逐步落實對企業人權之 保障。
UNGPs三大支柱
UNGPs共有31個指導原則,分為三大支柱:(1)國家保護義務(指導原則1-10):國家 尊重、保護及實現人權與基本自由之現有義務;(2)工商企業遵守所有可適用之法律及尊重人 權之責任(指導原則11-24);(3)受害人於權利受損時,可獲得適當且有效之救濟,國家與 企業均應提供有效的救濟機制(指導原則25-31)。綜上,涉國家義務部分為支柱一及支柱三; 涉企業義務部分則為支柱二及支柱三。
(一)支柱一「國家保護義務」
依指導原則1-10,國家應於其領域或管轄範圍內,保障人權不受侵犯。為達成此目標, 國家得採行之措施包括:1. 簽署或批准國際/區域人權法律文件,例如:《公民與政治權利 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兒童權利公約》、《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等; 2. 推行保護人權之相關軟法文件,例如:承諾促進國際勞工組織(ILO)《工作中基本原則和 權利宣言》;3. 採行額外措施以保護特定弱勢團體。另可透過以下作法,逐步採行上述措施:
(1)政策檢視:為履行國家保護人權之義務,國家應檢視既有政策及人權保護法規與實際需 求之落差,並解決及消弭該落差,例如:制定勞動法規保護勞工權、於公司法中引入保護 人權之規範、制定反貪腐之法規等。以我國107年修訂之公司法為例,第1條第2項即規 定公司經營業務,應遵守法令及商業倫理規範,得採行增進公共利益之行為,以善盡其社 會責任。
(3) 透明化要求:國家得引入具法律拘束力之非財務事項報告要求,以促進企業進行人權 盡責調查。
(4) 國家與企業之連結:國家可於政府採購中引入人權要求,例如:提供投標人人權指引、 於契約中引入人權要求,透過國家之影響力促進企業尊重人權。為防範受衝突影響地區之 人權侵害風險加劇,UNGPs規定國家應協助確保企業不會捲入侵犯人權行為。
(二)支柱二 企業尊重人權
依指導原則11-24,企業應尊重人權,避免對人權產生侵犯。評估企業營運是否對人權產 生影響之標準包括:《世界人權宣言》、《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公約》、《經濟、社會及文 化權利國際公約》,及《工作中基本原則和權利宣言》所載之8項ILO核心公約(包括ILO 第111號《禁止就業與職業歧視公約》、100號《男女勞工同工同酬公約》、98號《組織權 與集體協商權利原則的實施公約》、105號《廢除強迫勞動公約》、第29號《禁止強迫勞動 公約》、87號《結社自由及組織保障公約》、138號《准予就業最低年齡公約》、182號《禁 止及消除最惡劣型態童工公約》)。可透過以下作法推行:
1. 供應鏈管理:企業除應避免自身之營運活動造成人權侵害外,更應進行供應鏈管理, 預防其供應商造成負面人權影響。非政府組織持續監督企業在全球供應鏈下之商業行為,並 要求零售商揭露其供應商名單,且應盡職調查供應商之生產活動是否符合相關要求。零售商 得以其購買力,透過頒布「供應商行為準則」要求供應商落實,並定期實施查核,如有違反 即終止商業關係。
2. 人權盡職調查:企業應依其業別、規模,自籌畫投資時起即持續進行人權盡職調查。 執行適當的人權盡職調查可協助企業在面臨法律控訴風險時,主張其已採取所有合理措施避 免涉入人權侵犯行為。
3. 利害關係人諮商及資訊揭露:企業應制定與利害關係人諮商之政策及程序,諮商及對 話之形式包括會議、電話會議及網路平台溝通等。企業並應公開報告其促進及消除人權侵害 措施,報告態樣除傳統的年報外,應包括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或永續報告書。
(三)支柱三 提供受害人有效救濟
為使受害人獲得有效救濟,國家應設置司法及非司法之救濟機制,提供多元救濟管道, 以因應不同型態之人權侵害。同時,國家應降低受害人進入救濟之障礙。以我國法律扶助機 制為例,我國司法院資助設立之「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即對需專業法律協助而無力負 擔訴訟費用及律師報酬之人民,予以制度性之援助。
除國家救濟機制外,企業應設置申訴機制,申訴管道應簡明、便捷,確保申訴過程之平等、 透明。申訴機制之建立,可協助企業防杜及處理人權侵害行為,釐清營運過程對人權所造成 之風險,並據此調整、提出因應措施,防止侵害加劇。
圖 六- 1:「聯合國工商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UNGPs)之三大支柱
《聯合國工商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條文內容

一、國家保護人權之義務
A.基本原則
1.國家必須保護在其領域和/或管轄範圍內,人權不受第三方,包括工商企業侵犯。 此須要求採取適當之步驟,透過有效政策、法律、條例及裁定,防止、調查、懲治與 救濟此類侵犯行為。
2.國家應明確規定對在其領域和/或管轄範圍內之所有工商企業於其所有業務中尊重 人權之期待。
B.實施原則 國家一般監管和政策職能
企業永續ESG管理之理論與實踐
3.國家在履行其尊重義務時,應:
(a)執行法律,其目的或其效果是要求工商企業尊重人權,同時定期評估此類法律之充 分性,彌補差距;
(b)確保規範工商企業設立和運作之其他法律及政策,例如公司法,不會限制、而是促 使企業尊重人權;
(c)切實指導工商企業在各項經營中尊重人權;
(d)鼓勵並在適當時要求工商企業通報其如何處理人權影響。
國家與企業之關聯
4.國家應採取額外措施,包括在適當時採取查核措施,保護人權不受國家擁有或控制、 或接受國家機構(例如出口信貸機構和官方投資保險或擔保機構)實質支持及服務之工 商企業侵犯。
5.國家如與工商企業簽約,或立法允許工商企業提供可能影響人權之服務,則應適當監 督,以履行其國際人權義務。
6.國家應促進與其有商業往來之工商企業尊重人權。
在受衝突影響之地區支持企業尊重人權
7.由於在受衝突影響之地區,嚴重侵害人權之風險不斷加劇,國家應協助確保在此背景 下經營之工商企業不會捲入侵犯人權行為,包括:
(a)盡可能於最初階段與工商企業接觸,協助其確認、防止及緩解其活動及商業關係之 人權相關風險;
(b)向工商企業提供援助,以評估和解決不斷加劇之侵犯風險,尤其應關注以性別為基 礎之暴力及性暴力;
(c)對涉及嚴重人權侵犯、又拒絕在解決問題時予以配合之工商企業,不提供公共支持 與服務;
(d)確保其目前的政策、立法、條例和執行措施可有效因應工商企業涉及嚴重人權侵犯 之風險。
確保政策之一致性
8.國家應確保規範企業實踐之政府部門、機構及其他國家機構在履行其各自職能時,意 識並遵守國家之人權義務,包括提供企業相關資訊、訓練與支持。
9.國家應維持適當之國內政策空間,以在與其他國家或工商企業一同追求與企業相關之 政策目標時,履行其人權義務,如締結投資條約或契約。
10.國家在擔任處理企業相關問題之多邊機構成員時,應:
(a)努力確保這些機構既不限制其成員國履行保護義務之能力,亦不妨礙工商企業尊重 人權;
(b)鼓勵這些機構在其各自職責及能力範圍內,促使企業尊重人權,幫助各國履行其保
護人權免於遭受工商企業侵犯之義務,包括為此展開技術援助、能力建構及宣傳;
(c)根據這些指導原則,促進共同理解,並推動在管理企業與人權挑戰方面之國際合 作。
二、公司尊重人權之責任
A.基本原則
11.工商企業應尊重人權。此意味著其應避免侵犯其他人之人權,且於自身涉及侵犯時, 應消除負面之人權影響。
12.工商企業尊重人權之責任係指國際公認之人權,在最低限度內,可理解為《國際人權 憲章》以及關於國際勞工組織《工作中基本原則和權利宣言》中所載明之各項基本權利 原則所闡明之權利。
13.尊重人權之責任要求企業:
(a)避免透過其本身的活動造成或加劇負面人權影響,並消除已產生之影響;
(b)努力預防或緩解經由其商務關係與其業務、產品或服務直接關聯之負面人權影響, 即便並非其造成此等影響。
14.工商企業尊重人權之責任適用於所有工商企業,無論其規模、所屬部門、業務範圍、 所有權與結構。然而,企業履行這些責任之手段可能因這些因素及企業負面人權影響之 嚴重程度而有不同。
15.為了履行其尊重人權之責任,工商企業應制定與其規模和環境相適應之政策及程序, 包括:
(a)履行尊重人權之責任的政策承諾;
(b)人權查核程序以確定、防止及減緩人權影響,並對人權影響負責;
(c)補救其所造成或加劇之任何負面人權影響的程序。
企業永續ESG管理之理論與實踐
B.實施原則
政策承諾
16.作為內置其尊重人權之責任基礎,工商企業應通過一項政策聲明,表示承諾履行此一 責任,該政策聲明應:
(a)獲得工商企業最高管理階層之批准;
(b)通知有關之內部和/或外部專門人員;
(c)規定直接與其業務、產品或服務相關聯之個人、商業夥伴及其他人對企業之人權期 待;
(d)有效公開,並內部及外部傳達給所有個人、商業夥伴和其他相關人;
(e)體現於整個工商企業的業務政策和程序中。
17.為確認、防止或緩解負面影響,並對如何消除此類影響負責,工商企業應恪守人權責 任。此一過程應包括評估實際及可能的人權影響,綜合評估結果並採取行動,追蹤有關 反應,並通報如何消除影響。人權查核:
(a)應涵蓋工商企業透過其自身活動可能造成、加劇、或因商業關係而與其業務、產品 或服務直接相關之負面人權影響;
(b)依工商企業之規模、產生嚴重人權影響之風險以及業務性質和背景之複雜度,而變 更查核程度;
(c)應是持續的,並承認人權風險可能隨時會因工商企業之業務及經營背景之變化而變 動。
18.為衡量人權風險,工商企業應確認和評估透過其自身活動或因商業關係之結果可能涉 及之任何實際或潛在之負面人權影響。此一過程應:
(a)借助內部和/或獨立之外部人權知識;
(b)根據工商企業之規模及其經營之性質和背景,酌情與可能受影響之群體或其他利害 關係人進行切實的協商。
19.為防止及緩解負面人權影響,工商企業應聯繫各內部相關職能和程序,整合影響評估 之結果,並採取適當行動。
(a)有效整合之要求:
» 責成工商企業內適當層級消除此類影響;
» 內部決策、預算撥款及監督程序有助於切實因應此類影響
(b)有關行動將因下列因素而有不同:
» 工商企業是否造成或加劇負面影響,或其所涉者是否係與其營運、產品或服
務直接相關之影響;
» 消除負面影響之程度。
20.為確認是否消除了負面影響,企業應追蹤其對策之有效性。追蹤應:
(a)基於適當之定量及定性指標;
(b)借助內部及外部反饋,包括受影響之利害關係人之反饋。
21.工商企業為就其如何消除其人權影響負責,應準備對外公布有關情況,尤其是在受影 響之利害關係人或以受影響利害關係人之名義提出關注時。營運或營運內容可能帶來嚴 重人權影響之工商企業應正式報告其如何應對。在所有之情況下,通報應:
(a)採取與企業人權影響程度相當之形式及頻率,且供其目標公眾獲取;
(b)提供充分資訊,用以評估企業是否就特定人權影響採取適當對策;
(c)不會對受影響之利害關係人及人員帶來進一步風險,或違反合法之商業機密要求。
22.工商企業若確認其造成或加劇不利影響,則應透過合法程序補救或合作補救。
背景問題
23.在所有情況下,工商企業均應:
(a)遵守所有適用法及尊重國際公認之人權,無論其在何處經營;
(b)在遇有相互牴觸之要求時,設法信守國際公認之人權原則;
(c)在其經營地,將造成或加劇嚴重侵犯人權之風險視為是否守法之問題。
24.如須將消除實際和潛在之負面人權影響之行動排序,工商企業首應尋求防止及減緩最 嚴重之影響、或遲延反應將無法補救之影響。
三、獲得救濟
A.基本原則
25.作為針對與企業相關之人權侵犯行為提供保護義務之一部分,國家應採取適當措施確 保此類侵犯行為發生在其領域和/或管轄範圍內時,透過司法、行政、立法或其他適當 方式,使受害者獲得有效救濟。
B.實施原則
基於國家之司法機制
26.國家應採取適當措施,確保國內司法機制在處理與企業有關之侵犯人權行為時之有效 性,包括考慮如何減少可能導致拒絕救濟之法律、實踐及其他有關障礙。
企業永續ESG管理之理論與實踐
基於國家之非司法申訴機制
27.國家應提供有效且適當之非司法申訴機制,與司法機制一同作為救濟與企業相關之 侵犯人權行為之完整國家制度之一部分。
非國家申訴機制
28.國家應考慮在處理與企業相關之人權侵害時,便捷進入有效的非國家申訴機制之方 式。
29.為使申訴可獲得即時處理及直接補救,工商企業應為可能受不利影響之個人或社群 建立或參與有效之申訴機制。
30.行業、多重利害關係人及其他基於尊重人權相關標準之合作倡議應確保有效申訴機 制之建立。
非司法申訴機制之有效性標準
31.為確保其有效性,國家或非國家之非司法申訴機制應:
(a)合法:以獲得其所面對之利害關係人集團之信任,並對申訴過程之公正性負責;
(b)可獲得性:得到其所面對之利害關係人集團之了解,並向在進入申訴時可能面臨 特殊障礙者提供援助;
(c)可預測性:提出每一階段之指示性時間架構以提供清晰及公開之程序,明確訴訟類 型、可能的結果及監督執行情況之方式;
(d)平等性:努力確保申訴方可透過合理管道獲得資訊、諮詢意見和專業知識,以便 在公正、知情及受尊重之條件下參與申訴程序;
(e)透明度:隨時向各方通報進展,提供充分資訊,說明該機制之運作以建立對機制有 效性之信任,並符合有關之公共利益;
(f)權利兼容:確保結果與救濟與國際公認之人權一致;
(g)持續的學習來源:利用有關措施,汲取經驗教訓以改善該機制,並預防未來之申 訴及傷害;
業務層面的機制應:
(h)以參與及對話為基礎:就機制之設計及運作與其所面對之利害關係人集團協商, 側重以對話為手段,處理及解決申訴。
UNGPs之執行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於2014年表達期待各國採行國家行動計畫執行UNGPs,並提出「工 商企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畫指南」(Guidance on National Action Plans on Business and Human Rights),協助各國研提國家行動計畫(NAP),該指南指出一個有效的國家行動計畫 含有4項重要指標:(1)內容植基於UNGPs,以不歧視及公正之核心人權原則為支柱;(2)內 容特定,陳述國家既有及潛在之人權侵犯行為;(3)研擬過程透明化:國家應與企業、公民社 會團體及利害關係人等對話溝通;(4)設置監督及更新國家行動計畫之機制。
截止2021年底止,共有27個國家提出國家行動計畫,包括英國、荷蘭、丹麥、芬蘭、 立陶宛、瑞典、挪威、哥倫比亞、瑞士、德國、義大利、美國、法國、波蘭、西班牙、比利時、 智利、捷克、愛爾蘭、盧森堡、盧森堡、斯洛維尼亞、肯亞、日本、烏干達及巴基斯坦等26 個聯合國會員國,以及我國。
研提國家行動計畫之優點
在國家行動計畫(NAP)研擬之過程中,透過跨機關之參與,確保各機關政策之一致性, 評估現行法律及政策架構是否足以確保企業尊重人權。此外,透過各利害關係人間之協商、 對話,強化彼此信任之基礎,提升相關措施之透明化及可預測性。各國亦可就國家行動計畫 研提、執行之經驗進行交流,促進國際間人權保障之合作。

圖 六 - 2:企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畫之價值
企業永續ESG管理之理論與實踐
6-3「臺灣企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畫」推動背景及簡介
我國於2020年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由行政院院會通過並公布完成制定及推出「臺 灣企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畫」,使我國成為亞洲最早提出此一國家行動計畫的國家之一,揭 示我國經濟成長兼顧民主人權,產業國際競爭力更升級 。
發展背景及特點
臺灣「企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畫」特別重視「由下而上」的價值整合,蓋因臺灣企業於 全球產業供應鏈居關鍵地位,基於我國經濟成長已達一定階段,更多企業體認關注及致力於 與企業有關之人權保護,可對企業帶來永續利益,包括維護及擴大顧客群體、吸引及留住優 秀員工、保護及提升企業聲譽及品牌價值、與員工及外部利害關係人建立及維持永續良善之 關係、維持及爭取更多關鍵國際產業供應鏈商機、吸引更多重視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之投 資者、降低營運衝突相關之衍生性風險、減少因侵犯人權遭法律訴訟之風險、強化臺灣整體 品牌形象,並提升對外貿易競爭力等。
我國勞工及人民亦逐步體認,企業重視人權,有助於勞動條件獲得有效提升,確保在安 全衛生的環境下工作,帶來公平、多元及包容的就業機會、勞動福利的提升與保障,勞動權 益可自由地反映與表達,並有助員工、企業及外部環境社會三者間建立及維持良善關係。
我國企業、員工、人民及非政府組織體認上述利益之同時,期待政府對於企業與人權之 保護,應有完整、清晰及一致性之政策方向,並確保施政過程中,上述利益及期待能獲得充 分保障及滿足。我國政府為回應企業、員工、人民及非政府組織具體需求,注意到參考及連 結國際公認之「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及準則,有助於達成相關目標,爰依據「聯合國工商 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UNGPs),提出我國「企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畫」。
支柱一「國家保護義務」
我國政府已設置國家層級之「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行政院層級設有「行政院人權 保障推動小組」,推動落實人權保障政策;我國已執行多項聯合國與人權相關之重要公約; 致力於建立更緊密之國際合作,並在對外經貿投資協定之洽簽將積極納入CSR有關之條款; 透過相關法規來履行國家根據憲法或人權條約所承擔的義務,包括避免企業在內的行為人侵 害人權:另在政府採購法規及制度中,納入對勞工、環保及婦女、身心障礙者、原住民等之 人權保障相關規範等。
未來將繼續承諾落實國際間重要人權公約,並完成國內法化及提出國家報告、持續強化 推動國際人權對話與合作、持續推動勞動條件及權益保障法案,並積極於洽簽國際經貿投資
協定時,考量持續納入相關人權義務條款。
支柱二「企業尊重人權」
我國已有相關法令鼓勵企業尊重人權,包括「公司法」導入企業應善盡其社會責任之理 念,及明定企業應鼓勵將利潤與員工共享、「產業創新條例」等法令鼓勵並獎勵企業永續發 展,及「中小企業發展條例」增訂中小企業於經濟景氣指數達一定情形下,為基層員工加薪, 得享有租稅優惠等;另我國政府及民間團體已實施多項能力建構措施;我國已立法要求符合 條件之上市櫃企業提出CSR報告書,並於2020年起參考國際間各交易所非財務資訊揭露之 規範實務,將環境、氣候變遷、社會及公司治理風險評估等納入揭露規範。
未來將持續促進企業與多方利害關係人對話與溝通,鼓勵企業主動提出並落實人權政策, 並提倡企業強化非財務資訊之揭露。
支柱三「提供受害人有效救濟」
我國已設置司法及非司法救濟管道,使受害人獲得有效救濟,在司法救濟管道方面,針 對民事訴訟及勞動事件設有「訴訟救助」制度,並對於無力負擔訴訟費用及律師報酬的人民, 予以制度性的援助,以保障人民訴訟權及平等權等基本人權;對於民事訴訟及消費者保護設 有「團體訴訟」制度,以減輕權利受侵害者利用司法救濟過程之負擔,另「環境基本法」等 多項環境法規設有「公民訴訟」條款,允許非直接受害者代為提起訴訟,擴大直接受害者獲 得救濟之機會;在非司法救濟部分,針對勞資爭議事件,設有調解、仲裁及裁決機制,另我 政府亦建置「訴訟外紛爭解決(ADR)機構查詢平台」,以利民眾迅速找到協助解決紛爭機構; 有關域外管轄,部分現行相關法律已有規範,例如「刑法」對於人口販運、販賣毒品及海盜 等行為之處分,及「貪污治罪條例」針對對海內外公務員行賄行為之規範等。
未來將持續推動司法改革,建立更完善之救濟制度,包括推動「憲法訴訟法」新制,以 提高憲法審查之效率及品質;研提「行政訴訟法」促進及書狀簡化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參 考各國立法例研議強化域外管轄之作法及可行性;同時推動「揭弊者保護」機制,鼓勵及保 護勇於揭發侵害人權事件之人士,強化揭弊者身分保密、人身安全及工作權益等,以增進各 種救濟及申訴管道之有效使用。
我國未來將每4年定期持續報告行動計畫之執行與更新情況,並承諾於2024年底前公佈 更新版本。
國家行動計畫之監督
企業永續ESG管理之理論與實踐
6-4「臺灣企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畫」執行機制
為強化「臺灣企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畫」之執行,行政院責成經濟部擔任秘書作業單位, 會同相關權責機關共同辦理﹔同時要求各權責機關應就該計畫所列各行動事項持續納入年度 業務妥善規劃予以推動,並視行動事項之性質及需要,以研究案及舉辦工作坊等方式,進行 專案研究,及廣納各界意見。整體計畫之執行,並將透過例行業務之執行與監督、跨領域議 題之公私協力、國際交流與合作、企業與人權教育訓練與宣導,及新興行動沙盒等5大策略 路徑予以持續推動,並適時提出更新版行動計畫。
參考文獻:
1. UN Global Compact 十大原則,請參閱 “The Ten Principles of the UN Global Compact”. https://www. unglobalcompact.org/what-is-gc/mission/principles
2. 參考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https://law.judicial.gov.tw/FLAW/dat02.aspx?lsid=FL070448。
3. 廖福特,2021,<商業與人權:從指導原則邁向條約草案>,台灣人權學刊,6(2):3-74。
4. 已完成制定及公布企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畫之國家(聯合國會員國),可詳見: http://www.ohchr.org/EN/Issues/ Business/Pages/NationalActionPlans.aspx (2021.12.31).
5. 臺灣企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畫全文,可詳見https://investtaiwan.nat.gov.tw/showPagechtCHR?lang=cht&search=C HR
6. 行政院新聞稿https://www.ey.gov.tw/Page/448DE008087A1971/de53d248-0b06-4b3e-8554-77068fee1a74、制定過程 紀錄影片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YP6Loj6wik
國際供應鏈管理中永續消費與
生產之發展與因應策略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工業管理系 郭財吉 教授兼系主任
7-1 緒論
7-2 供應鏈管理發展的介紹
7-3 綠色供應鏈管理與永續供應鏈管理
7-4 永續供應鏈管理
7-5 永續消費與生產
7-6 循環經濟
7-7 聯合國的第12項的永續消費與生產
國際供應鏈管理中永續消費與生產之發展與因應策略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工業管理系 郭財吉 教授兼系主任
7-1 緒論
隨著全球競爭的逐漸增加(供給與採購的複雜),及企業的獲利降低,企業若僅專注於 降低自身企業的成本,仍無法在競爭的環境中單獨存活,乃應該聯合其上游的供應商及下游 的客戶共同合作,才能創造出整體的競爭力。此觀念包含:(1)從客戶的角度,調整產品的設 計與企業的經營模式,進而(2)思考供應商的管理模式,包含供應商開發,供應商選擇,供應 商的合作與監督模式,及供應商的績效表現都必須系統化管理。上述的供應鏈協同逐漸被企 業接受,也逐漸發展為一套專門的供應鏈管理(supply chain management, SCM)學問,後
續因著環境問題日趨嚴重,許多企業逐漸重視環境保護,因此也發展為綠色供應鏈管理,甚 至發展為考量經濟社會環境的永續供應鏈管理,進而促成循環經濟的社會。本章將針對國際 供應鏈管理中永續消費與生產之發展與因應策略進行說明。
供應鏈發展的主要目的是:解決供給與需求問題,當供給大於需求時,市場競爭者多, 產品或服務的價格偏低;反之,當供給小於需求時,市場競爭者少,產品或服務的價格偏 高。為了解決供應鏈的問題,麥可・波特(Porter, 1985)在《競爭優勢》中提出價值鏈(Value Chain)。波特指出企業若要發展獨特的競爭優勢,必須訂定商業策略,透過企業的經營模式 (增值流程),以具體找出其商品及服務的價值,此一連串的增值流程,就是「價值鏈」。
一般企業的價值鏈主要分為主要活動(primary activities)與支援活動(support activities)。

依據上述,供應鏈管理的最重要目標是在滿足客戶需求的前提下,使供應鏈(供應商,製造商, 分銷商,與消費者)的所有流程進行綜合管理,並使成本最小化或利潤最大化,如圖 七 - 1所 示。
圖 七- 1:供應鏈成員利潤最大化
7-2供應鏈管理發展的介紹
供應鏈管理主要的對象為供應鏈中的利害相關者,涵蓋供應商,製造商,第三方服務提 供商,及客戶。實施供應鏈管理,可以定義為「為了提升企業的績效,需要以跨企業的供應 鏈範疇,以系統性的策略整合企業的流程」。換句話說,實施供應鏈管理時,企業應該不能 只專注於個別企業的流程改善,乃要強調跨企業之間的流程整合,以整體供應鏈的範疇進行 整體的績效改善,如:降低成本或增加顧客價值。
Cooper (1997)等人提出SCM的四個特徵:
(1)鏈的廣度:包含企業的的內部與外部(供應商與客戶)整合,甚至擴大供應商的供 應商,或客戶的客戶
(2)鏈的深度:包含如何經營與供應商的關係,並分辨供應商與自身企業的重要程度
(3)鏈的架構:包括物質流,資訊流,甚至金流等
(4)結果導向:為了滿足顧客的需求,透過整合鏈的資源,以創造競爭力。
隨著產品生命週期(Product Life Cycle) 越來越短,圖 七- 2所示,資源、能源的消耗量,
日以劇增,廢棄不用的產品,環境威脅日益嚴重,為了保護環境,1989年擔任台灣的第一任 環保署簡又新署長建議徵收回收基金,並推動藍博士、紅辣椒、翡翠蛙、黃金鼠等4個外星 寶寶資源回收桶,以提高回收量如圖所示。環保署則於 86 年 1 月 1 日起結合社區民眾、地方 清潔隊、回收商及回收基金全面實施「資源回收四合一計畫」,實行資源回收、垃圾減量的 工作,藉由回饋的方式鼓勵全民參與,並強化回收點設置以暢通回收管道,建立開放的回收 清除處理市場以達到資源永續利用之目標,如圖 七 - 2所示。

另外1993年歐洲提出延長生產者責任(Exten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 EPR),也就是 生產者必須要負擔產品的廢棄責任,也衍生許多法案。如:歐盟(European Commission)的 「廢電子電機設備指令」(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WEEE )和「電子電 機設備中危害物質禁用限制」(Restriction on Hazardous Substances,RoHS);日本公佈
並實施了「家用電器資源回收法」,明確規定家電製造商和進口商對電冰箱、電視機、洗衣 機、冷氣機四種家電具有回收的義務和實施再商品化的義務。台灣也在2003年七月正式實施 「資源回收再利用法」,其目的除了要求企業提供綠色商品給社會大眾外,也要求企業在產 品設計時,須同時考量未來產品為回收而設計(Design for Recycling),以達到省能源及省資 源的目標。基於這些環保法規,許多企業開始從事綠色設計、綠色生產、資源回收再利用。 此時企業同時面臨全球化市場的競爭與環境保護的雙重壓力下,不僅需要降低成本、提供快 速服務,以及附加價值給顧客,更需要同時考慮環境保護的問題,提供環境友善的產品給消 費者。因此企業不僅需要解決傳統供應鏈管理的問題(品質,交期,與成本),更需要同時考 慮環境保護等問題,因此由供應鏈管理而逐漸發展成為綠色供應鏈管理(Green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GSCM),其中包括:

‧ 減少使用有毒物料對環境造成的成本
‧ 減少儲存或處理廢棄物的成本
‧ 降低政府與民眾拒買有害環境產品的損失成本
‧ 可降低對環境與人類健康危害的風險。
‧ 可擁有較安全、舒適、清潔的工作環境。
圖 七- 3:資源回收管理基金
綠色供應鏈管理強調跨企業間的流程整合,其核心為產品或服務的生命週期。依照聯合 國全球衝擊辦公室與企業的社會責任(UN Global Compact Office and Business for Social Responsibility)定義綠色供應鏈管理乃是「以產品或服務的生命週期,透過良好的治理技術 以管理降低環境衝擊。」生命週期分析(life cycle analysis)強調產品的投入與產出都要最小 化。其中生命週期評估(Life Cycle Assessment, LCA)為一種環境管理技術工具,是最常用 來評估產品的環境衝擊分析。生命週期評估的興起及應用,一般認為始於60年代末期、70
年代初期。當時的應用主要為能源分析、資源需求及污染排放估算等。直到1990年代,美國 化學毒理學會(Society of Environment Toxicology and Chemistry, SETAC)編寫一系列 技術手冊之後,生命週期評估才逐漸應用於工業減廢及環境管理策略之評估。1997年6月, 國際標準組織正式公告ISO 14040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Life Cycle Assessment Principles and Framework)為國際標準,生命週期評估便成為各產業亟欲應用之評估工具之 一。
根據CNS 14040環境管理-生命週期評估-原則與架構之描述,生命週期評估可分 為:14041目標與範疇界定(Goal and Scope Definition)、14042生命週期盤查分析 (Life Cycle Inventory Analysis, LCI)、14043生命週期衝擊評估(Life Cycle Impact Assessment, LCIA),及14044生命週期闡釋(Life Cycle Interpretation)單元,其步驟如 圖1,以下則分別說明生命週期評估之4大步驟。
1.目標與範疇界定:「目的與範疇界定」主要需界定作業目的與作業範疇,俾使評估流程 易於掌握、評估結果能有效應用。
2.生命週期盤查分析:生命週期盤查分析包括數據收集與清單計算兩大類,其過程主要為 量化系統的相關投入與產出(Input/Output)
3.生命週期衝擊評估:生命週期評估的衝擊評估主要為應用生命週期盤查分析結果,以評 估評估產品生命週期之環境衝擊程度。若就ISO 14042之規範而言,該標準主要應用類別 指標(category indicators)進行生命週期衝擊評估,並將評估之單元區分為強制性要項 (mandatory elements)及選擇性要項(optional elements)兩類。
4.生命週期闡釋:生命週期闡釋主要為合併盤查分析與衝擊評估結果,或僅將盤查分析結 果,與界定的目的與範疇整合一致的階段,以達成結論與建議的型式提供給決策者,以作 為選用污染性較低之物料、生產流程改善、或提昇產品設計等生產決策之參考。
圖 七- 4:生命週期評估的架構與應用
生命週期評估(Life Cycle Assessment,LCA)是一種結構化、全面性的國際標準使用的 評估方法,目前已經開發了一些工具和指標測量生命週期中產品對環境造成的衝擊,其中最 具有代表性為碳足跡 (ISO 14067)。碳足跡定義為與一項活動或產品的整個生命週期過程中, 直接與間接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相較於一般大家了解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碳足跡的差異 之處在於,其從消費者端出發,破除所謂「有煙囪才有污染」的觀念。企業及產業溫室氣體 的排放,一般是指製造部分相關的排放,但碳足跡的排放量須包含產品原物料的開採與製造、 產品本身的製造與組裝,直到產品使用時產生的排放、產品廢棄或回收時所產生的排放量。

7-4 永續供應鏈管理
隨著綠色供應鏈的發展,環境與經濟的衝突也越來越多,因此涵蓋環境,社會與經濟的 供應鏈永續議題的(三重底線(triple bottom line, TBL)也逐漸受到重視。供應鏈管理並不僅 把上、中、下游的公司集合起來,就是供應鏈管理,乃是如何透過供應鏈管理形成供應鏈的 策略,降低改善供應鏈環境,社會與經濟的衝擊。圖 七 - 5表示三重底線的演進。
圖 七- 5:三重底線的演進

美國經濟學家肯尼斯‧鮑爾丁(Kenneth Boulding)在1966年的論文中提出了”The
Economics of the Coming Spaceship Earth”的概念,說明人類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應將 生產流程轉變為回饋式的循環經濟,透過有效地利用資源和保護環境循環模式,以較小的成 本獲取較大的經濟、社會和環境效益(Boulding, 1966)。循環經濟強調資源循環利用的模式, 與現行的線性式經濟的單向式流程,成為「資源—產品—再生資源」之低開採、高利用、低 排放的回饋式流程。過去,全球的商業發展在「開採、製造、使用、丟棄」的線性經濟脈絡下, 廠商為刺激消費,產品不斷推陳出新,消費者也習慣汰舊換新,這種「用完就丟」的經濟發 展法則,不但造成地球資源耗竭,同時產生出各式廢棄物。為了解決此問題,取而代之的是 強調「資源可持續回復,循環再生」的循環經濟。循環經濟期望所有資源能在不斷循環中得 到永續的利用,降低對自然環境的影響,又不會造成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循環經濟不僅只 是在線性經濟下,減少環境衝擊,它代表系統性的移轉,強調為了保護資源給未來世代而降 低短、中期的獲利,這些資源包括:經濟或商業機會、環境資源、與社會福利。循環經濟強 調商業模式。
艾倫‧麥克阿瑟基金會提出了循環經濟的蝴蝶模型,其中包含了兩種循環方式,一種為
生物原料(Biological nutrients)的循環,另一種則為工業原料(Technical nutrients)的
循環。所謂的生物原料循環主要是指食品和生物材料(例如棉花或木材)可被設計為通過堆 肥和厭氧消化等過程反饋到系統中,進而這些循環的養分可如土壤之類的生命系統再生,從 而為經濟提供了可再生資源。工業原料的循環,可透過重複使用、維修、再製造或回收之類 的策略來恢復和恢復產品、組件和材料,盡可能不讓不易分解的科技或工業物質成為廢棄物, 造成自然環境的危害。
循環經濟也是國家重大政策「五加二產業創新」政策之一,強調透過能資源的再利用, 讓資源生命週期延長或不斷循環,以有效緩解廢棄物與污染問題,「從搖籃到搖籃」的新經 濟模式。目前行政院環保署(行政院,2018)已擬定「資源回收再利用推動計畫」,其重點 策略包括:
(1) 生產─增加資源使用效率:健全物料基線資料;推動朝更耐久、易修復、可回收之易 循環的產品設計;促進產業鏈結共生,提高生產流程能資源效率,減少廢棄物產生。
(2) 消費─減少浪費:創造綠色消費模式、減少使用抛棄式產品、加強教育及宣導;推動 政府綠色採購,公共工程使用再生粒料;延長產品壽命及延伸生產者責任制。
(3) 回收─減少廢棄:強化回收循環體系,加強前端分類及回收成效,升級回收再利用; 強化再生能源技術及新興產業發展,促進能源回收;完備法規制度,檢討資源回收再利用相 關法規。
企業永續ESG管理之理論與實踐
(4) 循環─增加循環度:確保二次料或再利用產品品質,與建立監督機制,完備再利用規 範;加強技術研發與創新,強化資源再生與回收再利用的資源循環技術;提供經濟誘因,刺 激物料循環及循環經濟之推動。
7-5 永續消費與生產
生產與消費可視為滿足人類生活需求與自然資源的轉換過程,其中也驅動了社會經濟的 發展。考量資源有限與世代公平,在生產與消費中,強調要能滿足當代的需要,且滿足未來 世代需要的發展(《我們共同的未來》)。
在傳統的經濟活動中,由於消費與生產為一個複雜的系統,因此過往為了簡化問題,常 常以二分法方式將永續消費與生產分成永續生產與永續消費兩個問題,各自尋求解決方法, 如:工程科技人員積極協助推動永續生產(Sustainable production),而社會科學人員努 力解決永續消費(sustainable consumption)的問題,如此,雖然可以快速解決部分問題, 但對於解決人類永續的根本問題仍有改善的空間。解決永續消費與生產需要從上而下與由下 而上同時努力,其中永續生產以永續供應鏈推動永續消費,而永續消費以改變消費需求拉動 永續生產,才能設法讓生產與消費脫鉤(Decoupling)。
永續生產可定義為: 透過無污染的生產程序,以較少能源與資源,保護工人的健康,以 提供具有經濟競爭力的產品與服務(Veleva & Ellenbecker, 2001)。永續生產的觀念逐漸由 管末處理(end-of-pipe treatment)發展為清潔生產(cleaner production),進而為源頭 管理(source management)建置產品碳足跡的基礎數據,研究中利用深度搜尋法(depth search method)進行分類,讓設計者在產品初始設計階段,即可推估新產品的碳足跡,期 望在設計階段就可以設計低碳產品,以降低碳足跡。彙整供應商蒐集而來之數據,分別計算 產品碳足跡與成本之極值解,再利用多目標之逐步法求解,同時考慮碳足跡與成本使其達到 決策者所滿意解,即低排碳及低成本之最佳零組件供應商之選擇,期望在設計端時就提供設 計者一個產品環境衝擊與成本的評估方法,來篩選造成環境衝擊較大與成本較大之零組件供 應商,讓設計者可以透過計算後之結果,來針對新產品之零組件結構做設計。更進一步企業
以綠色供應鏈(green supply chain)為基礎發展永續供應鏈(Sustainable Supply Chain)
以連結下游客戶與上游供應商共同找出永續發展的解決方案。指出永續供應鏈為全球性尺度, 在整合經濟、環境、與社會三重底線,永續供應鏈之重要影響因素,包括:壓力、策略、內 部管理、外部管理、與不確定等因素。研究中發現,企業推動永續供應鏈最大的因素為不確定, 其次是外部管理,也就是供應鏈管理的問題。企業之所以移轉其經營架構為企業社會責任的 架構,主要是因為企業發現以往的商業策略─市場價格策略(如:促銷或廣告),只會讓企 業淪落於價格戰,亦無法完全維持顧客的忠誠度。
永續消費強調行為的改變其中永續行為設計(Design for Sustainable Behavior, DfSB)
藉由產品促進使用者降低使用階段對環境衝擊,從事永續行為的一種設計原則,或是產品設 計策略與方法。使用者經由感官功能,知覺(perceive)為永續行為而設計的產品訊息,從 而觸發永續信念的認知反應與過程,進而促進從事永續行為的意圖;認知反應(cognitive response)是指使用者依據感官判斷產品訊息的知覺(Crilly, Moultrie, & Clarkson, 2004);認知過程(cognitive process)是指從感覺、知覺而至思考的心理歷程。藉由記 憶檢索、聯想和詮釋等認知過程,辨識產品的隱喻(metaphor),評價與賦予其象徵意義 (Desmet & Hekkert, 2007)。目前為永續行為而設計的研究領域,倡議有效制定永續行為設計 策略的最佳途徑與方法,必須從瞭解影響永續行為的心理因素著手(Daae & Boks, 2015), 設計者可以藉由生態反饋(McCalley, 2006)、行為操縱(Lockton, Harrison, & Stanton, 2010)與說服科技(Fogg, 2002)或智能產品(Lilley, 2009)等設計策略思考,瞭解影響永 續行為意圖的欲望,以提出更適當的設計方法,改變人類潛在不永續的行為。在消費行為方 面,需要使消費者更容易做出永續性的消費選擇、瞭解消費從實體商品轉向虛擬服務的可能 衝擊、有效規範消費行為傳播的途徑。
綜合討論永續消費與生產,Tsai-Chi Kuo & Smith(2018)觀察並提出臺灣在過去20年 的永續消費與生產發展過程中隨著政府、企業、與公民的永續意識提高,已逐漸整合為一個 混和型,其中包括:綠色/永續產品發展、商業模式整合創新、綠色行銷與永續消費及混和型。
(1) 綠色/永續產品發展階段(1990s—2000s): 考量產品生命週期設計(life cycle design)以發展低環境衝擊的產品,如:省能資源、低污染、與可回收的產品。此階段的 支持策略為:永續產品策略、設計創新、精實生產與製造、價值共創、與衝擊評估等。
(2) 商業模式整合創新(2000s—2010s): 提高永續發展為企業的最高營運發展策略並 調整組織結構,如:供應鏈協同、企業組織重整等。此階段的支持策略為:發展永續供應鏈、 永續供應鏈評估、供應商管理、企業社會責任、供應鏈風險評估、供應鏈的最佳化等。
(3)
強調永續消費的教育,改變消費者的行為, 必須仰賴消費者的知識程度、環境態度、環境規範與政策、及社會教育。其中,最具有影 響力通常是政府的介入,如制定環保規範、徵稅、或提供補貼等。此階段的支持策略為: 綠色行銷策略、綠色行銷發展、為再製造而設計、廢棄資源管理等。
(4) 混和型(2016s—現在): 由於資通訊技術(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ICT)與先進科技(如:工業4.0)的快速發展,不僅戲劇性的改變全球的供 給與需求鏈,也改變了人類的消費者行為,而引導出混和式(hybridization)的消費與生
產模式。其主要原因為ICT可以快速的連結不同的利害相關者(stakeholders),包括個人、 社區、企業、與政府以創造價值。在此模型中,需整合產品與服務設計,評估企業永續模式, 永續消費驅動產業鏈之新科技,及促進永續消費以形成循環型社會生態系統 。
7-6循環經濟
在循環經濟中,對於資源管理則可以思考材料對於產品設計與製造的影響,如品質與成 本。循環經濟由Ellen MacArthur (Foundation, 2019)提到需改變現今的生產模式為線性模 式-「開採→製造→廢棄」,而以保存與再產生的觀念,透過設計期望產品、零件、與材料的 有效設計,提高的使用率與價值。
由於循環經濟延伸了供應鏈與永續供應鏈的範疇,許多學者提出需整合循環經濟與供應 鏈管理成為循環供應鏈管理。循環供應鏈強調在供應鏈管理中,如何能夠以經濟帶動循環, 以循環創造價值,因此循環供應鏈帶動了商業模式創新,強調產品在源頭設計時,應該思考 如何以3R設計思考(減量,再利用,及回收),帶動循環(封閉式循環或開放式循環)。
在經濟模型架構改變方面,隨著資訊技術改變帶動數位化社會,許多人類的消費模式也 改變,部分改變成為綠色消費模式(Green consumption),包括產品服務系統,平台/共 享經濟等。產品服務化系統(Product Service System, PSS)考量產品與服務之比例需隨著 社會與經濟的發展而成為一個動態變化過程。更進一步,透過產品及原物料或是零件的重覆 使用及再製造,有效提高資源的使用效率、減少資源的消費及廢棄物的產生。PSS的終極目 標為在消費的過程中,透過PSS以減少環境衝擊。一般而言,產品服務類型可以分為三大類, 分別為(1)產品導向(Product Oriented)、(2)使用導向(Use Oriented)、及(3) 結果導向(Result Oriented)。依據這三大類又可以分為八細類,分別為(1)產品關連、 (2)建議與顧問、(3)產品租賃、(4)產品租用與分享、(5)產品共乘、(6)行動管理、 (7)每單位服務付費、及(8)功能結果(Tukker, 2004; Tukker et al., 2008)。此系統需要 蒐集資料,以迅速瞭解汽車為何故障,協助汽車駕駛者於駕駛時解決故障問題。另外,企業 也透過全球定位系統(GPS)。以資訊與通訊科技(ICTs;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ies)提供駕駛者道路狀況,旅遊資訊等。隨著物聯網與大數據的發展,產品服務 系統可以更可以透過新的技術達成,以協助企業翻轉其商業模式。
7-7
聯合國的第12項的永續消費與生產
聯合國於2015年採用2030永續發展綱領(The 2030 Agenda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此綱領針對人類與地球的現在與未來,指出一個和平與繁榮的分享藍
圖。聯合國在此綱領中提出邁向永續的17項核心的終點目標(goals)涵蓋了169項目標 (targets)。其中第12項目標──負責任的消費與生產(Responsible Consumption and
Production)期望推動資源與能源效率,永續基礎設施,並提供基本服務,以確保人類的生 活品質。換句話說,不永續生產與消費則會造成全球的環境問題,如全球暖化、水與空氣的 污染、及生物多樣性的破壞。雖然國際上對於SDG 12已有普遍的共識,但在推動上仍有許多 努力的機會,Mangla, Govindan, and Luthra(2017)提出推動SDG 12的障礙,包括:政 府法規與政策、供應鏈夥伴、組織、行為障礙,及策略等六個構面:
(1) 政府法規與政策構面:缺乏政策與法規架構;企業缺乏誘因/動機;缺乏社區管理或 道德揭露;政府與非政府單位缺乏對於永續消費與生產的認知與瞭解;缺乏永續發展政策 的整合系統。
(2) 供應鏈夥伴構面:缺乏整合供應鏈夥伴的永續實務經驗;缺乏供應鏈夥伴的協同;消 費者缺乏對於永續產品與服務的認知;供應鏈缺乏溝通與整合。
(3) 組織構面:缺乏從傳統製造方法與程序轉換為永續製造的方法與程序;財務限制;生 產責任的售後服務問題;缺乏對於永續生產知識與技術的方法與利益;缺乏升級的技術能力; 缺乏適當的方法、工具、技術、及指標以衡量清潔生產實務。
(4) 行為障礙構面:缺乏消費者的支持;製造者/零售業者沒有興趣推動永續產品;缺乏 高階與中階的承諾;利害相關者缺乏興趣而無法同步努力;缺乏地方機構與非營利性組織 的參與。
(5)
缺乏對於永續的概念與瞭解;缺乏理論與實務經驗在永續消費與生產; 缺乏環境經濟社會的平衡;缺乏整合自然生態系統的能力。
推估綠色市場與表現的能力不足;市場需求的不確定性;缺乏永續消費訊 息的整合與溝通;供應鏈設計缺乏彈性;中小企業高階經理缺乏對於永續消費與生產的認知; 缺乏資源的策略規劃。
(6)
參考 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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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貳篇 國際永續標準
8-1 緒論
8-2 企業社會責任
8-3 環境、社會與治理 (ESG)
8-4 ESG 評比
8-5 ESG標準,自願性準則與倡議
企業永續相關標準之發展沿革與重要趨勢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工業管理系 郭財吉 教授兼系主任
8-1 緒論
1972年聯合國於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舉行「人類環境會議(UNConference on the Human Environment)」,發表「人類環境宣言」,由以往強調的經濟成長,逐漸移轉人類 生存的環境保護,促使國際間開始重視環境保護的問題。1980年由「國際自然及自然資源保 護聯盟(IUCN)」、「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及「世界野生動物基金會」(WWF)三個國 際保育組織,共同出版「世界自然保育方案(The World
Conservation Strategy」報告中提
出永續發展理念,成為最早強調生態環境的永續保護。1987年聯合國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 (WCED),發表「我們共同的未來(Our Common Future)」報告,將「永續發展」一詞定義為: 「能滿足當代需求,同時不損及後代子孫滿足其本身需求的發展」。
8-2企業社會責任
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CSR)近年來已成為全球各大企業與
利害關係人溝通、提昇企業形象及增加競爭優勢的重要工具。Bowen於1953年在其著作 《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the Businessman》中首度提出企業社會責任的概念,並將企業 社會責任初步定義為企業家無論從事組織管理、決策,或執行企業目標與願景的運作過程, 都應該有道德上的義務與責任。Carroll (1979, 1991, 1999)將企業社會責任定義為企業的經 濟、法律、道德及慈善責任,將企業所承擔的社會責任建構為金字塔圖 (Pyramid of CSR)或 企業社會責任階層(CSR Hierarchy)並指出企業除了必須創造經濟價值及提供滿足社會大眾需 求的產品或服務,以獲取利潤外,同時必須要符合法律規範、有責任去做正確的事,並且自 發性的奉獻,改善社會問題,提升及回饋社會福利,該模型也在企業社會責任發展初期較為 企業所接受。
英國企業社會責任學者Elkington (1997)針對企業社會責任提出一個新的概念:「三重 底線(Triple Bottom Line)」(如圖 八 - 1)或稱三P(Three Ps)或永續發展三支柱(Three of Sustainability),企業不只是想著要如何實現盈利的最大化,並且始終堅持三重底線原則,即 企業盈餘、社會責任及環境責任三者,只有完整建構三重底線的企業,才算是真正揭露企業 成本。三重底線的概念也成為企業社會責任的重要基礎,許多企業也開始將三重底線納入其 公司的經營理念中,用來衡量公司在一段時間內的財務、社會和環境績效。
歐盟委員會(EC, 2006)報告中說明企業社會責任是指企業在自願的基礎上,將對社會和
企業永續ESG管理之理論與實踐
環境的關切融入至企業的營運和其利害關係人中,為社會和環境做出最好的決定。世界企業 永續發展委員會(WBCSD, 1999)更邀請60個企業界和非企業界意見團體,在國際會議中提 出對企業社會責任的看法,會議中將企業社會責任定義為「企業承諾持續遵守道德規範,為 經濟發展做出貢獻,同時必須改善員工及其家庭、當地整體社區、社會的生活品質。」Du and Vieira (2012)將企業社會責任定義為企業承諾透過企業營運、政策、資源,最大化實現 長期的經濟、社會、環境福祉。Jaakson, Vadi, and Tamm (2009); Reverte, Gómez-Melero, and Cegarra-Navarro (2016)將企業社會責任定義為一種概念,即為將企業社會責任中經濟、 社會、環境三個要素整合到企業營運與利害關係人的互動中。Kud ak, Sz cs, Krumay, and Martinuzzi (2018)指出企業社會責任在不久的將來將會變的非常重要,並受到企業、社會、 政策三個因素的推動。
企業社會責任是永續發展的基本原則,企業自願參與社會、經濟和環境收益的行為 (Moneva, Archel, & Correa, 2006)。永續發展原則是符合企業社會責任的理念,有時可以互 換使用(Chow & Chen, 2012)。根據上述,本研究企業社會責任定義為「企業社會責任是永 續發展的具體實踐,並遵守環境、經濟、社會三重底線原則,為企業員工及相關利害關係人, 善盡社會責任與創造可持續的營收。」
8-3環境、社會與治理
(ESG)
環境、社會和治理(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簡稱ESG或ESG原則, 是一個可視為評估企業是否健全與穩定程度的三大績效指標。環境、社會和治理(ESG)績效 近年來已成為影響企業制定整體績效的重要永續發展策略(Eccles et al., 2013)。並且廣泛被 用於企業社會責任研究中,以作為衡量企業社會責任對財務績效的影響(例如, Johnson & Greening, 1999; Hillman & Keim, 2001; Li et al., 2018)。Husted and Sousa-Filho (2017)
將環境、社會和治理(ESG)分別定義為:(1)環境績效(Environmental)是指利用良好的環境 實踐,例如實施污染控制措施,進行制定環境政策和環境投資;(2)社會績效(Social)是指社 區投資、平等就業機會、工作安全等內部的社會政策,以及與內和外部利害關係人有關的其 他社會活動。(3)治理績效(Governance)則是指運用良好的公司治理實踐,例如CEO和董事 會主席角色的分離,以及董事會成員的多樣性,以確保企業決策符合股東利益。
ESG揭露作為非財務資訊的重要部份,有助於讓內、外部利害關係人更瞭解企業的營運 (van Duuren, Plantinga, & Scholtens, 2016),藉以減少訊息的不對稱。ESG績效指標資訊 揭露後,可以改善企業內部的管理,並與相關利害關係者建立更緊密的關係(Dhaliwal, Li, Tsang, & Yang, 2011; Vilanova, Lozano, & Arenas, 2009),Li et al. (2018)表示,許多管理
者使用ESG績效指標進行風險評估,而ESG績效指標資訊揭露的愈透明及完整,可以使投資 者做出的投資決策愈準確,因此,ESG的揭露創造了一個積極回饋循環,透過提高ESG績效
指標資訊揭露的透明度,對企業管理者而言,可以改善內部的管理機制,並遵守法規,增加 企業利害關係人的利益(Cheng, Ioannou, & Serafeim, 2014)。
巴安, 林泉興, 及黃正忠 (2016) 也表示ESG可視為企業在非財務績效整體面向的真實價 值的最佳體檢檢視,ESG的高度參與、架構的完整性等等,皆是可以評估一個企業永續發展 的最佳指標。而ESG資訊揭露的目的有二:
1. 對企業內部而言:ESG的揭露可用於辨識企業風險與創造轉型的契機,可使企業建立多 面的發展策略與願景,並能夠讓企業組織的核心主軸及理念更為清楚,以凝聚組織內部的 共識。
2. 對企業外部而言:可對利害關係人說明及用以溝通企業現在與未來的真實價值,透過揭 露的透明化,可以建立與利害關係人對企業的信任,提昇對企業的正向觀感,以及吸引投 資者。圖 八 - 1說明ESG的三個階段。
圖 八- 1:ESG 的三個階段

企業永續ESG管理之理論與實踐
8-4 ESG 評比
環境、社會和治理(ESG)績效近年來已成為影響企業制定整體績效的重要永續發展策略 (Eccles et al., 2013)。並且廣泛被用於企業社會責任研究中,以作為衡量企業社會責任對財務 績效的影響(例如, Johnson & Greening, 1999; Hillman & Keim, 2001; Li et al., 2018)。依
據過往的嚴格,許多倡議,標準,與規範都逐漸納入永續標準的揭露項目中,如表 八- 1所示。
E8 (監督或管理 與氣候相關的 風險)
環境監督 E9 (監督或管理 其他永續發展 議題)
(2018)
- 2:THOMSON REUTERS ESG 評分指標和方式
2006年聯合國責任投資倡議組織(The United Nations Principles for Responsible Investment, UNPRI)提出ESG框架,將ESG納入責任投資原則中,但僅列出基本考量因素, 且大部分難以直接量化評級,因此,目前國際主要指數公司,針對各自對ESG的理解,設計 評估方法,提出了ESG指數,對企業ESG表現進行評級,如The Dow Jones Sustainability Indices(DJSI)、FTSE4Good、MSCI ESG Indexes等,然而ESG報告及評級方法各指數公 司和數據提供商所提供的範圍不一致,2018年世界交易所聯合會(The World Federation of Exchange, WFE) 將WFE ESG導覽和指標,修訂與GRI永續發展指南一致,以GRI標準為框 架,作為WFE ESG報告的基礎,推動ESG報告的標準化,修訂後的ESG指標共計30項, 涵蓋了排放強度、減緩氣候風險、人權、道德和反腐敗、性別工資等指標及揭露方法。
8-5 ESG標準,自願性準則與倡議
ESG ( Environmental, Social, Governance)為全球重要趨勢,也是衡量企業永續發展的 重要指標,目前國際上有許多組織提出自願性準則,標準,與倡議。也有許多企業審視自身 在環境、社會、公司治理等各面向的實踐,積極參與推動相關標準,自願性準則,與倡議, 從優秀到卓越,邁向基業長青。下列針對目前相關的標準,自願性準則,與倡議進一步說明。
(1) 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SDGs):2015年,聯合國宣布 了「2030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SDGs包括17項核 心目標,其中又涵蓋了169項細項目標、230項指標,指引全球邁向永續。
(2) 碳中和(Carbon Neutral):一家企業或一個組織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等於移除量,其移 除量可用抵換。
(3) 淨零碳排放(Net Zero carbon emission):一家企業或一個組織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等 於移除量,但移除量需先透過減量,最後無法減量的部份才能用抵換。
(4) 氣候中和(Climate Neutral):各種溫室氣體朝向淨零排放之外,也考慮區域或局部的 地球物理效應
(5) 聯合國全球盟約(UN Global Compact, UNGC),一項不具約束力的聯合國公約,旨 在鼓勵世界各地的企業和公司採取可持續的,對社會負責的政策,並報告其實施情況。聯合 國全球契約是一項基於原則的企業框架,規定了人權,勞工,環境和反腐敗領域的十項原則。
(6) 再生能源100 (Renewable energy 100, RE100),由企業承諾100%使用再生能源, 實現綠色供應鏈,減緩氣候變遷衝擊。
(7) 能源生產力100 (Energy productivity 100, EP100),由英國氣候組織(The Climate Group, TCG)所發起的氣候行動倡議之一,鼓勵企業以能源生產力加倍,實施能源管理系統, 與淨零碳建築減緩全球暖化速度,同時降低長期的營運成本即面臨的氣候風險。
(8) EV100(Electric Vehicle 100),由英國氣候組織(The Climate Group, TCG)所發起的 氣候行動倡議之一,鼓勵企業加速交通運輸之低碳轉型,期望在2030年將使用電動車轉變為 新的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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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全球報告倡議組織(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GRI)成立於1997年,為獨立的 國際非政府組織,GRI鼓勵企業或組織針對環境、社會、公司治理 (ESG)
等三層面的資訊透
明化,主動提出永續報告,並於2002年正式推出永續報告的格式,並於2016年提出GRI準 則(GRI standards),為全球第一個永續報告的標準。GRI所制定的標準,特色在於兼顧多方 的利害關係人,從公民團體到投資人都包括在內。
(10)永續會計準則委員會(Sustainability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SASB),永
續會計準則委員會於2011年在美國成立的非營利永續會計準則委員會,並訂定SASB準則。
主要是使投資者可更加了解企業價值,並減少評價的落差,因此制定出更全面、完整,且值 化與量化並行的永續資訊揭露標準,尤其針對各產業別的財務有重大性影響永續面向指標揭 露。
(11)整合性報告(Integrated Report, IR),主要目的為向財務資本提供者解釋組織 如何持
續創造價值。IR尋求解釋組織如何與外部環境及資本相互作用,在短、中、長期創造價值。
(12)氣候變遷相關財務揭露(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 TCFD),金融穩定委員會(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 FSB)於2017年6月正式發佈【氣 候相關財務揭露】(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 簡稱TCFD), 要求企業藉由治理、策略、風險管理及訂定指標與目標,達到有效管理氣候變遷之風險與機 會,並協助定價為財務資訊。
(13)碳揭露專案 (Carbon disclosure project, CDP),為一獨立的非營利組織,總部位於 倫敦,由534個管理資產總額達64兆美元的投資機構與60個採購組織共同發起,透過邀請 企業填寫CDP設計的問卷,公開企業溫室氣體排放量,以及處理氣候相關之投資風險和機會 的因應策略報告。
(14)科學基礎減碳目標 (Science Based Target initiative, SBTi),由CDP、UNGC、世界 資源研究所(World Resources Institute, WRI)、世界自然基金會(WWF)共同發起「科學基礎 碳目標倡議」。其目的為促進企業能以更科學的方式,設定有助於控制全球升溫不超過2℃(響 應《巴黎協定》)、甚至1.5℃(響應IPCC《全球升溫攝氏1.5度特別報告》)的減碳目標。
(15)赤道原則(Equator Principles, EP):國際金融機構的自願性行為規範,於2003
年由數家國際大銀行共同發起、制定,是一套在融資過程中用於判斷、評估和管理大型專案 融資中所涉及的環境與社會風險的金融行業基準。根據赤道原則要求,簽署銀行應對受規範 的四大類案件:專案融資顧問服務、專案融資、專案相關公司貸款及過渡性融資,依照潛在
企業永續ESG管理之理論與實踐
環境及社會風險分為A、B、C三個等級,並根據風險等級進行不同程度的環境和社會風險審 查,以此為基礎要求有融資需求的客戶進行風險管理、降低對環境和社會的衝擊,並透過合 約規範及放款後的持續性監控確保其遵守承諾。赤道原則細部規範詳見官方網站。
(16)道瓊永續指數 (Dow Jones Sustainability Indexes, DJSI),於1999年由美國道瓊公 司(Dow Jones Index)和蘇黎世永續評級機構 RobecoSAM合作推出作為企業永續評鑑方 法CSA(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Assessment)。其中針對經濟、社會及環境三個方面評 價企業永續發展能力,各產業永續發展表現得分最高的10%將入選DJSI指數系列成分股。
(17)負責任商業聯盟行為準則(Responsible Business Alliance, RBA),2004年由前瞻性 電子產業企業創立電子行業行為準則 (Electronic Industry Citizenship Coalition, EICC),後 希望能夠在供應鏈上發揮CSR議題的領導作用,因此更名為負責任商業聯盟行為準則,強調 所有設計、銷售、製造,或為生產電子產品提供商品和服務的組織都被本準則視之為電子 行 業的 一部份,即本準則的目標對象。電子行業的任何一家企業都可以自願採用本準則,並隨 之而應用到其供應鏈和外包商中,包括合約員工服務供應商。
(18)社會投資回報率(Social Return of Investment, SROI),一種成本效益分析,嘗試 貨幣量化投資的社會回報,即是衡量每 1 元為單位的投資,可以為社會創造多少價值。
(19)AA 1000英國AA 組織,總部位於英國倫敦,是一全球性之非營利組織,成立於 1995 年,其組織成立目的是為了推動企業永續經營責任之理念、以促進全球永續發展。該組織自 成立以來,發行一系 列之標準及指南,包含:AA 1000 當責性原則標準(2008);AA 1000 利 害關係人參與標 準(2005),主要是提供企業思考、規劃及揭露永續經營相關議題,及提供認 證第三方進行認證之指引。
(20)ISAE 3000,ISAE 3000 是為了所有非歷史財務資訊的認證,可運用之範圍較具全面 性。 應用在CSR報告的認證時, 認證內容可能包含:企業之非財務績效(採用新技術可以減 少之碳排放量)、實體運作表現(機器產能利用率或設備閒置率)、制度及流程之效率或效益(企 業IT系統或內部控制流程有效性)或公司治理及法令遵循等。
表 八 - 3:ESG 報告書評比
ESG報告 背景 評級量表 方法 用法和聲譽
DJSI
1.第一個根據
RobecoSAM ESG 分析追踪永續發 展驅動型上巿企 業的全球指數
2.細分為:DJSI
World、DJSI Regions和DJSI Country
1.滿分100分
2.與其他行業的 企業進行排名
產業特定問卷,涵蓋經 濟,環境和社會相關因 素,設計80-120個問題, 包含公司治理、風險和危 機管理、商業行為準則、 顧客關係管理、政策影 響、品牌管理、稅收策 略、資訊安全和網路安 全、隱私保護、環境報 告、環境政策和管理系 統及營運生態效率
1.與Robeco SAM合作 2.2016年在DJSI上市的 10個產業領導者中,所有 10家公司都發布了有關此 新聞稿
MSCI ESG 為超過6,000家 公司和400,000 股股票和固定收 益證券提供ESG 評級
AAA到CCC量表 審查37個ESG關鍵問 題,分為三大支柱:環 境、社會和治理與十大 主題:氣候變化、自然 資源、污染與浪費、環 境機會、人力資本、產品 責任、利害益相關對立、 社會機會、公司治理和 企業行為
1.BlackRock投信公司推 出的iShares MSCI EAFE ESG選擇ETF和MSCI EM ESG精選ETF,使用ESCI 評級和MSCI提供的數據
2.Morgan Stanley, Northern Trust Asset Management, and PIMCO 等機構投資者也使用MSCI ESG
Corporate Knights Global 100
公佈全球100家 最具永續性企業 的年度指數
1.滿分100分
2.與同一行業的 其他企業進
1.14個關鍵績效指標, 包括供應商績效和資源、 員工和財務管理
2.僅針對特定產業的相
2017年全球100強中排名 前10的企業中,有4家企 業公佈了有關此新聞稿
1.滿分100分
2.提供來自第三 方評級機構的分 數
審查120個ESG指標, 包括:碳排放、氣候變化 的影響、污染、廢棄物處 理、再生能源、資源枯 竭、供應鏈、政治貢獻、 歧視、多樣性,社區關 係、人權、累積投票、高 階主管薪酬、股東權利、 併購防禦措施、分期分 級董事會和獨立董事
2016年,Bloomberg擁 有超過12,200名ESG客 戶
ESG報告 背景 評級量表 方法 用法和聲譽
Thomson Reuters ESGResearch Data
提供超過7,000 家企業的ESG數 據
百分位等級評分 (從A+到D-的百 分比和字母等級)
1.在涵蓋400個不同的 ESG指標中,選出178 個最相關的指標,並分 為10大類別,分別為資 源利用、排放、創新、 勞動力、人權、社區、 產品責任、管理、股東、 CSR策略
2.每個類別都是加權的
ESG分數可在Thomson Reuters Eikon平台上獲得
ISS
1.收購Ethix SRI
並與RepRisk合 作提供ESG和 SRI研究
2.ISS的解決方案 還包括最近收購
Climate Neutral Investments的 氣候變化數據和 分析
3.ISS-Ethix於 2017年7月與 CDP合作推出 全球第一個投資 基金的氣候影 響評級,名為 Climetrics
RepRisk 為34個產業中的 84,000多間民營 和和上市企業提 供ESG報告
1.QualityScore:
1-10
2.Climetrics評 級:1至5片綠 葉
1.ISS QualityScore涵蓋 董事會結構、股東權利、 薪酬/報酬、審計和風險 監督
2.ISS-Ethix:提供一系列 ESG主題的研究,篩選 和分析。
該領域領先的ESG數據和 分析提供商。
Sustainalytics
AAA到D 審查28個ESG問題,這 些問題反映到聯合國全 球契約的十項原則中,分 為環境、社區關係、員 工關係和公司治理問題
1.與聯合國責任投資倡識 組織合作
2.使用RepRisk的機構包 括Advent International、 Amundi、APG ASN Bank、Baillie Gifford、 Boston Common等等
與Columbia Threadneedle、 Norwegian Government Pension Fund、BNY Mellon、and City of London Investment Management (CLIM)建立
Huber, Comstock, Polk, and LLP (2017)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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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Jia, H., Li, T., Wang, A., Liu, G., Guo, X., 2021. Decoupling analysis of economic growth and mineral resources consumption in China from 1992 to 2017: A comparison between tonnage and exergy perspective. Resources Policy 74, 102448.廖福特,2021,<商業與人權:從指導原則邁向條約草案>,台灣人權學刊,6(2):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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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Wang, K., Zhu, Y., Zhang, J., 2021. Decoupling economic development from municipal solid waste generation in China’s cities: Assessment and prediction based on Tapio method and EKC models. Waste Management 133, 3748.
5. Wang, Q., Wang, S., 2022. Carbon emission and economic output of China’s marine fishery – A decoupling efforts analysis. Marine Policy 135, 104831.
全球永續報導準則 (GRI Standards)
全球永續報導準則(GRI Standards)
英國標準協會台灣分公司驗證部 黃雪娟 副協理
9-1 緒論
隨著社會氛圍對於企業資訊揭露透明度要求,「永續性報導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時代的來臨,企業經由永續性報導的過程,定期持續發行永續報告書,早已是 展現企業永續經營不可或缺的首要策略方法;而企業永續報告書形式,亦由原早期以單一面 向如環境、職安衛或社會參與的單一資訊揭露面向,逐漸發展成為多元揭露的形式;最初由 企業社會責任(CSR,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報告書的方式,來展現企業對於治 理、環境、社會(包括次分項如員工、人權、社會及產品責任)三大面向之作為及成效,使 讀者(利害關係人)得以了解企業CSR之推動情形。
由於企業社會責任的發起,慢慢地演進思索企業如何展現及分享其永續發展(永續性) 的成果,予以利害關係人瞭解,進而參與其過程;為能讓這樣的過程可以有效地發展與回饋, 利害關係人議合(Stakeholder Engagement)也成為永續性報導過程的一個重要因素,透過 利害關係人議合的過程,可使組織了解在營運過程中對於利害關係人的影響與衝擊(組織對經 濟、環境、及/或社會的衝擊(正面或負面)); 並使組織思考如何減緩相關衝擊以降低組織營 運持續的風險。近年來由於社會大眾對於CSR等永續相關議題(或稱作ESG(Environmental, Social, Governance/Economic)議題之認知提昇,亦開始關注CSR報告內容的一致及可比較 性;因此, 一致的報告框架的發展應聲即起,GRI準則就是以這樣的形式異軍突起。
全球永續性報告協會(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以下稱GRI)為獨立的國際性組織, 自1997年以來率先發布永續性報導(sustainability reporting)的揭露框架,期望幫助全球企 業和政府透過該框架,能有效了解與傳達報導組織的重大永續發展問題所面臨的衝擊與因應 方法;由2000年最開始的G1報導指南開始,到2016年正式推出GRI永續性報導準則(GRI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Standards),成為全球第一個使用最廣泛的永續性報導的全球標 準。在2021年10月再次因應需求進行改版,發行GRI 準則2021年版。
GRI 於 1997 年在波士頓成立, GRI草創當時是由非營利組織CERES 與 Tellus Institute 共同成立。創立目的是以第一個問責機構來確保公司遵守負責任的環境行為原則,然後將其 擴大到社會、經濟及治理等面向。GRI於2000 年發布的第一個GRI 指南G1提供了第一個全 球永續性報告框架。隔年,GRI 以獨立的非營利機構成立。2002 年,GRI遷至荷蘭阿姆斯特丹, 並發布更新為G2指南。隨著更多組織對 GRI 報告和採用的需求增長,GRI指南得以擴展與改
企業永續ESG管理之理論與實踐
進,並於2006年發布 G3指南,G3指南即開始受到大眾的關注與採用,使用提供了經濟、環 境及社會等考量面及其連結指標,依指標選擇的多寡數量導入揭露A, B, C等不同選項,以作 為區分揭露程度的參考。而在2013年所發布的G4指南,則開始導入揭露選項「核心(Core)」 及「全面(Comprehensive)」二種;並強調重大性(Materiality)的概念,依重大考量面來進 行管理方針及指標之揭露。
圖 九- 1:GRI組織與GRI準-則發展演進示意圖
資料來源:https://www.globalreporting.org/about-gri/mission-history/
GRI於2015年董事會通過成立全球永續標準委員會(GSSB, Glob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 Board)、正當程序監督委員會 (DPOC, Due Process Oversight Committee (DPOC)) 及獨立任命委員會 (IAC, Due Process Oversight Committee (DPOC))使能監督以保持標準制 定的公正與獨立性。並於2016年,在GSSB核可下GRI發布了由指南型態轉變為第一個專用 於編製永續報告書的全球標準—GRI準則(GRI Standards);於2016年創版之GRI準則(GRI Standards) : 2016,至今不斷更新相關準則內容及新增不同主題準則,GRI準則主要分為通 用準則(Universal Standards)及特定主題準則(Topic-Specific Standards)二大類;為因應
不斷創新的ESG議題之產生,故以單一準則的方式發行,使每個主題準則可依時事的變化更 新內容或加入新的主題,如最新發行的稅務(2019 年)和廢棄物(2020 年)主題準則。

9-3 GRI準則:2016之架構與內容
GRI永續報導準則2016年版(GRI準則:2016)為一套相互關聯所架構而成的準則(如 圖9-2),為提供組織報告其對經濟、環境及社會的衝擊。並可使用整套GRI準則來編製永 續性報告書,用以協助組織根據報導原則及聚焦的重大主題來編製永續報告書。GRI準則: 2016之架構主要如下,分為通用準則GRI 100系列及特定主題準則GRI 200、300及400系 列如下圖九 -2所示:
圖 九- 2:GRI準則:2016(正體中文版)綜覽
資料來源GRI 101基礎:2016
通用準則為共通性的準則,組織可依循GRI 101:2016基礎準則來了解GRI準則如何定義 報告書內容的四大原則及報告書品質的六大原則如下圖所示,合乎GRI準則的報告書需有展 現定義報告書內容四大原則的呈現,並依循六大報告品質來編製報告書。

企業永續ESG管理之理論與實踐
表 九- 1:GRI 101:2016基礎準則十大原則(資料來源GRI 101基礎:2016)

利害關係人包容性即是報導組織應鑑別其利害關係人,並說明如何回應他們的合理期望 與利益。永續性的脈絡即是報告書應呈現報導組織在永續性之廣大脈絡中的績效;組織在提 供績效資訊時應包含相關的背景說明:組織現今或未來(可能時)營運如何對當地、區域或 全球的經濟、環境及社會情況做出改善或不當影響。重大性則是組織的重大主題應可反映報 導組織的顯著經濟、環境和社會衝擊;或會實質上影響利害關係人的評估和決策,此與歐盟 所倡議的雙重重大性(Double Materiality) 報導影響公司的永續性因素(如財務(內部)重大性) 及公司對於社會與環境的衝擊性(外部重大性)。完整性則為報告書包含之重大主題及其邊界, 應當足以反映組織在經濟、環境及社會的顯著衝擊,並使利害關係人評估報導組織在報導期 間的績效。
針對GRI準則的使用及目的,主要為下表9-1所示;GRI 102:2016主要為一般揭露項目, 主要涵蓋關於組織概況、策略、倫理與誠信、治理、利害關係人溝通實務、以及報導流程的 資訊。而GRI 103:2016則為管理方針,因此用以報告關於組織如何管理重大主題的資訊。每 個重大主題,讓組織就主題為何重大、衝擊範圍(主題邊界)、以及組織如何管理此衝擊, 提出敘述性解釋。衝擊在GRI準則定義為組織在經濟、環境、及/或社會的影響,且依序指 出組織對永續發展的貢獻(正面或負面)。而在GRI準則中,「衝擊」一詞可指正面的、負 面的、實際的、潛在的、直接的、間接的、短期、長期、蓄意、非蓄意的衝擊。而對經濟、 環境、及/或社會的衝擊也會影響組織本身。舉例來說,在經濟、環境、及/或社會的衝擊會 對組織商業模式、名譽、或是目標達成有所影響。
GRI特定主題準則可分為三大面向整理如下表所示:
表 九- 2:GRI 特定主題準則一覽表
GRI 200經濟系列7項主題
GRI 300環境系列8項主題準則
201經濟績效、202市塲地位、203間接經濟衝擊、204採購實務、 205反貪腐、206反競爭行為及207稅務。
301物料、302能源、303水與放流水、304生物多樣性、305排 放(含溫室氣體排放)、306廢棄物、307有關環境保護的法規遵循、 308供應商環境評估。
GRI 400社會系列19項主題準則
9-4 如何使用GRI準則來編制ESG報告書
401勞雇關係、402勞/資關係、403職業安全衞生、404訓練與 教育、405員工多元化與平等機會、406不歧視、407結社自由與 團體協商、408童工、409強迫或強制勞動、410保全實務、411 結社自由與團體協商、412人權評估、413當地社區、414供應商 社會評估、415公共政策、416顧客健康與安全、417行銷與標示、 418客戶隱私及419社會經濟法規遵循。 組織欲宣告其永續性報告書已依循GRI準則(無論為核心或全面選項)者,必須遵循以 下流程的所有要求。
‧ 已適用報導原則(GRI 101:2016十大原則);
‧ 報導一般揭露項目;提供與組織相關資訊之揭露項目(GRI 102一般揭露項目);
‧ 鑑別重大主題及其邊界(GRI 103管理方針及其要項):
‧ 報導重大主題及其揭露項目:每一個重大主題予以鑑別並加以報告(GRI 103 +重大特 定主題準則(選自GRI 200、GRI 300及GRI 400系列標準)。
‧ 資訊呈現(引用其它文件報導所需之揭露項目):組織應確保該引用文件包含所需之揭 露項目的特定所在位置;該引用的資訊是公開可用且容易取得的。
製作關於GRI準則使用的宣告,使用GRI準則有兩個基本的方式:
1.使用GRI準則作為一套編製永續性報告書依循的準則。依循GRI準則編製報告書有兩種 選項:核心和全面。
甲、核心選項乃是指出該報告書包含了瞭解組織性質、其重大主題和相關衝擊以及如何 管理衝擊的最低所需資訊。
乙、全面選項乃是建立於核心選項之上,要求對於組織的策略、倫理與誠信以及治理等 額外的揭露項目。另外,要求組織透過報導GRI準則中每一項重大主題之所有特定主題 的揭露項目,報告其更廣泛的衝擊。
2.使用選取之部份準則或其部分的內容以報告特定資訊。此方式稱作引用GRI的宣告。
企業永續ESG管理之理論與實踐
要特別注意的是,這些選項與報告書中的資訊品質或組織的衝擊大小無關,反而是反映 出GRI準則應用的程度。組織可選擇最符合其報導需求與利害關係人資訊需求的選項。核心 選項為目前大多數報導組織最常應用的也是國內主管機關要求的選項;核心與全面選項的揭 露項目之差異請參見表 九- 3。
表 九- 3:核心與全面選項要求綜覽(資料來源: GRI 101基礎:2016)
同時,在特別的情況下,如果組織依循GRI準則編製之永續性報告書,未能報告必須的 揭露項目時,組織應於報告書中提供以下省略理由:如描述被省略的特定資訊;及表9-4的 理由中指定出一個省略理由,包括必要的解釋。

表 九 - 4:省略理由(資料來源:GRI 101基礎:2016)

9-5 GRI準則2021改版介紹
GRI已於2021年10月發布新版通用準則2021「Universal Standard 2021」。本次改 版主要為結合責任商業行為準則用以反映聯合國與OECD對報導文件的期望;以納入人權相 關之揭露、整合盡職調查 (Due Diligence)
關性與全面性之報導以及提高整體準則的可用性,並將於2023年1月1日生效,同時鼓勵組 織提早採用。
對於衝擊的影響除原有的經濟、環境外,並將社會改為人類 (People);衝擊性在此指組 織對於或可能對於經濟、環境及人類的影響,包括組織的活動與商業關係對於人權的影響; 而組織對於人類的影響即是對個人或群體的影響如同社區、弱勢族群或社會;亦可能包含組 織加諸於人類之人權衝擊。
盡職調整指組織鑑別、預防、減緩及當責於如何闡述其對於經濟、環境及人類的真實與 潛在負面衝擊,包括了對於其人權的衝擊。
而對於整合一致性的應用,GRI準則2021同樣是由三個系列準則-GRI通用準 則(Universal Standards)、GRI行業準則(Sector Standards)及GRI主題準則(Topic Standards)所組成的模組系統, 每個準則內容由詳盡的使用說明開始, 並包括揭露項目(提
供結構性方法使組織可報告組織本身及其衝擊)報導要求、報導建議及指引,此架構如圖與 2016年版相似。
、整合一致性的應用、提供關鍵觀念的釐清、具相
圖片來源:Consolidated Set of the GRI Standards 2021,GRI網站

2021年版的通用準則,在準則標號方式已不用使用原100系列名稱,而改以簡潔的GRI 1, GRI 2, GRI 3取代,GRI 1:基礎 2021(GRI 1)主要說明GRI準則的目的,釐清關鍵觀念及解 釋如何使用這些準則;GRI 1列出組織必須符合以作為依循GRI準則的報導;將原有的利害關 係人包容性及重大性二項定義報告內容原則,移至GRI 3重大主題作為指南;並同樣強調準 確性、平衡性、清晰性、可比較性、完整性、永續性的脈絡以及新設的報告品質原則(可驗證 性(Verifiability)指明組織應蒐集、記錄、彙編及分析相關資訊,使資訊可被檢視而建立品質) 以作為良好品質之報導基礎。
GRI 2:一般揭露2021(GRI 2)包括與組織架構及報導實務、活動與工作者、治理、策略政 策與實務以及利害關係人溝通等細節有關的30項揭露項目,這些內容提供作為洞察組織概況 與規模,協助了解組織衝擊所在的企業環境。
GRI 3:重大主題2021(GRI 3)解釋組織作為決定與其衝擊最相關的主題的步驟;即其重大 主題之決定,並於此過程要求應使用GRI行業準則(此為與2016年版最大不同處)。其揭露 項目則包含報導重大主題列表、組織決定其重大主題的過程及如何管理每一項主題。
圖 九- 4:決定重大主題的過程 (BSI譯自GRI 3:2021)
GRI行業準則:主要用於提升組織於報導時之品質、完整性及一致性;GRI預計未來陸續 發行40個行業準則,將依衝擊程度發行,如目前唯一發行的石油與天然氣行業準則以及未來
的煤業、農業、水產養殖及漁業以及礦業。行業準則列出此行業中對於大部份組織為重大的 主題項目,並指出該主題應報導的相關揭露項目。當已有可應用的行業準則時,組織被要求 應使用此準則進行報導。每一項行業準則的組成,由起始章節說明該行業特性總覽包括其活 動與商業關係造成的衝擊,主要章節列出該行業可能的重大主題(含主題準則之主題);藉由 銜接各個主題,用以說明該行業最顯著衝擊;每一主題描述指出主題準則相關揭露項目使組 織可進行報導。例如當主題準則揭露項目未能提供與此主題有關的組織衝擊之足夠資訊時, 行業準則也列出額外的揭露項目其未列於主題準則內。這些主題與其關連的揭露項目將使用 如特定行業證據、國際文書及行業專家的建議等來決定出,結果作為反映廣泛的利害關係人 對於管理此行業衝擊的期望。

組織依循GRI準則:2021須符合以下要求進行報導:
‧ 要求1 應用8大報導原則;
‧ 要求2 報導GRI 2:一般揭露2021之30項揭露項目;
‧ 要求3 決定重大主題(如圖9-6所示);
‧ 要求4 報導GRI 3:重大主題2021之3項揭露項目;
‧ 要求5 對每一重大主題報導對應GRI主題準則之揭露項目:應揭露各重大主題對應主 題準則之揭露項目,以及組織所適用行業準則之重大主題,報導其揭露項目之要求,若 有不適用之揭露項目須於GRI索引表說明其理由;並依GRI 3-3說明如何管理該重大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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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 要求6 對於揭露項目和要求未能遵循時,提供省略理由,雷同於GRI 101:2016之要求; 僅對於「資訊無法取得」,改為「資訊不可用/不完整(Information unavailable/ incomplete) 」並要說明不完整的部份為何;
‧ 要求7 製作GRI內容索引,由於GRI 內容索引已不再是揭露項目的要求,因此特別將 GRI索引的製作放在GRI 1:2021的附錄以供參考;
對於GRI 2及GRI 3的之揭露項目則請參見表9-5;對於揭露項目之對應頁碼位置 (location)、省略理由(Omission)及GRI行業準則編號(GRI Sector Standard Ref. No.)若為 不適用時,則以灰色方塊顯示。但不可再於索引表寫上所欲揭露的內容,而應該對應報告書 頁碼位置呈現。
表 九- 5:GRI索引範例 (資料來源:GRI 1:2021附錄)
對於重大主題(來自行業準則及主題準則)之揭露項目,範例以石油與天然氣業的反貪腐 主題的報導方式,涵蓋GRI 3-3, 主題準則GRI 205-1~3及行業準則11.20.5~6的要求範例, 則請參見表9-6。
表 九- 6:GRI索引範例重大主題揭露項目對應一覽表 資料來源:GRI石油與天然氣行業準則:2021
‧ 要求8 提供關於GRI準則使用的宣告:不同於2016年版,新版附錄須有「組織名稱」 於「何報告期間」依循GRI準則之使用聲明、使用GRI 1:2021及表列適用的GRI行業 準則如資料來源:GRI 1:2021附錄所示。
表 九- 7:GRI索引範例表-依循GRI使用準則聲明 資料來源:GRI 1:2021附錄

‧ 要求9 通知GRI使用本準則;報導組織可將使用準則聲明及相關資訊(組織正式名稱、 GRI內容索引之連結、永續報告書之連結,以及組織連絡人及其連絡資訊)以email 方 式通知reportregistration@globalreporting.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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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總結
GRI永續報導準則是目前進行編製永續報告書最常應用的揭露標準,而企業面對永續經營 的挑戰,為滿足利害關係人之需求及期望,經濟、環境及社會皆要兼顧,透過GRI準則的應 用有助於企業檢視來自ESG面向的重大主題,進而管理並設定改善的目標及標的,以達成永 續發展的終極目標。期待更多企業能加入GRI報導的行列,為地球永續性貢獻一己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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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1. GRI, https://www.globalreporting.org/about-gri/mission-history/, 2022.
2. GRI, https://www.globalreporting.org/media/mqznr5mz/gri-sector-program-list-of-prioritized-sectors.pdf, 2021
3. GRI, https://www.globalreporting.org/media/mqznr5mz/gri-sector-program-list-of-prioritized-sectors.pdf, 2021
4. GRI, https://www.globalreporting.org/standards/standards-development/universal-standards/, 2021.
5. GRI, https://www.globalreporting.org/standards/standards-development/sector-standard-for-oil-and-gas/, 2021.
6. GRI, https://www.globalreporting.org/how-to-use-the-gri-standards/, 2016
7. GRI, https://www.globalreporting.org/about-gri/news-center/gri-raises-the-global-bar-for-due-diligence-andhuman-rights-reporting/, 2021
8. GRI, gri-1-foundation-2021, 2021
9. GRI, gri-2- general-disclosures-2021, 2021
10. GRI, gri-3-material topics-2021, 2021
10-1 緒論
10-2 全球ESG發展與永續報告的倡議趨勢
10-3 永續會計準則委員會(SASB)準則
10-4 整合型報告(Integrating Reporting, IR)
10-5 價值報導(Value Reporting)的整合行動
10-6 結語
永續會計準則委員會準則、整合型報告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氣候變遷與永續發展服務 曾于哲 負責人
10-1 緒論
從20世紀轉變到21世紀的歷程中,全球的經濟思維亦產生巨大的改變,從過往注重「有 形價值」,以生產為導向的經濟模式,逐步朝向「無形價值」,以知識為導向的經濟模式邁進, 新的經濟價值鏈亦整合ESG三大面向(經濟、社會和環境)的生態系體系,21世紀中企業最重 要的競爭力與永續價值,奠基於面對社會和環境改變的適應能力,並應具備管理重要無形資 產的能力,其中,企業價值轉移的成因主要可彙整如下: ‧
‧ 無形資產對於企業的價值更加重要
隨著對於企業和其所處環境、社會相互依存的認知越來越深,企業需要學習並認知到一種 全新的價值規範,並將其融入至商業的經營模式當中,以追求長期且永續的發展。安永2021 年「長期價值與公司治理調查報告」指出,COVID-19促使利害關係人更加關注企業在ESG的 長期價值(Long-term value)與治理能力,更愈發意識到氣候風險所帶來的威脅及可能造成 之經濟影響,除了期望企業能在重大社會問題上發揮更積極的作為之外,亦建議企業建構與 長期價值目標相關的KPI,進行真實且透明的報告揭露,並建立明確的問責制度(EY Global, 2021a)。
另外,根據安永全球2021年的機構投資人調查顯示,已有超過90%的全球投資人使用 ESG標準來評估企業的經營表現,在企業傳統揭露其財務報告已無法滿足投資人要求的情況 下,投資人還需要從公司方獲得高品質且透明的ESG非財務報告資訊。然而,投資人卻並未 因為ESG資訊揭露的發展而感到滿意,其中有89%的受訪機構投資人表示,他們希望能有 一套全球一致性且強制的標準,以規範企業揭露ESG績效指標的方式,不僅能夠協助投資人 的投資決策,亦能建構企業一致性的管理體制,並有助於建立及維護利害關係人的信任(EY Global, 2021b)。
10-2 全球ESG發展與永續報告的倡議趨勢
如何透過公開的報告體現企業價值,是所有企業經營者所共同面臨的困難與挑戰。企 業財報的發布亦經歷過長期的發展,從各國公告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Generally Accepted Accounting Principles,GAAP)到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 IASB)發布之國際會計準則(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 IFRS),財務報表的編製方法乃逐漸成為全球統一的格式,而這也可以視為全球利 害關係人對於如何判斷企業價值的「統一標準」。
然而,近年來隨著全球經濟的持續發展,全球利害關係人發現企業所創造的價值、所發 揮的影響力,甚或是可能面臨的風險與機會,不僅止於「財務資本」,更可能體現在企業其 餘的資本當中,因而產生了更完整涵蓋ESG的價值報導需求。而這樣的資訊揭露需求,正從 三個方面給予企業壓力,形成現在進行式的經營風險:
(1).政策法規:證券金融主管機關希望利用ESG鑑別高風險股票、保障廣大的投資。
(2).資本市場:投資人希望利用ESG資訊鑑別企業是否可能有尚未反映於財務報告(表)上 的隱藏風險與機會。
(3).民間智庫或媒體:已有廣泛利害關係人希望利用ESG資訊要求企業承諾和督促其ESG績 效,以實行監督或是評估企業的經營風險,甚至對於企業回應社會需求的程度有更高的期 待。
上述的ESG資訊揭露壓力成為了目前全球許多企業發布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CSR)報告書的主要動機。臺灣企業發布CSR報告書的數量在臺灣證券交易 所(以下簡稱「證交所」)於2014年公告的「上市公司編製與申報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作業辦 法」後快速增加,此辦法要求臺灣特定企業須按照全球永續性報告協會(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s, GRI) 所發布的最新版永續性報告指南、行業補充指南及依行業特性參採其他適用 的準則,編製前一年度的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揭露公司所辨認之經濟、環境及社會重大考 量面向、管理方針、績效指標及指標之衡量方式 (證券暨期貨法令判解查詢系統, 2014)。在
法規的推波助瀾下,至2020年為止已有超過600家臺灣企業發布CSR報告書,在發布的數量 與品質上亦每年持續成長 (劉世慶, 2021)。
在ESG資訊揭露快速成長的同時,揭露的內涵則引起了更廣泛的討論。安永於2021年 針對國際大型機構投資人的調查,發現投資人對「企業之ESG資訊與企業營運重大性、長期 價值的連結」此項議題的關注程度亦持續上升,顯示出發布CSR報告書的企業數量以及揭露 之ESG資訊量雖提升,但投資人卻未因此滿意,尤其對於目前ESG報告與企業的中長期財務 績效沒有太大關聯而感到失望 (EY Global, 2021b)。這樣的結果代表了目前依循GRI指引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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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R報告書的困境:雖然可以完整呈現企業ESG的相關資訊,卻未能呈現最重要的資訊—企 業的價值。
為了解決上述的困境,針對如何實踐價值報導的討論快速崛起,近年來各大國際組織紛 紛開始投入此議題的研究,並發布了許多重要文獻,例如:整合性損益(Integrated Profit & Loss, IP&L)、自然資本議定書(Natural Capital Protocol)、社會人力資本議定書(Social & Human Capital Protocol) 等。其中,長期促進全球金融市場穩定性、透明度與責信制 度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基金會(IFRS Foundation),即於第26屆聯合國氣候峰會(2021 United Nations Climate Change Conference, COP 26)正式宣布,將成立國際永續準則委 員會(Internation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s Boards, ISSB),並與聯合氣候揭露標準委 員會(Climate Disclosure Standards Board, CDSB)及價值報導基金會(Value Reporting Foundation, VRF),建立一全新的揭露框架,並預計於2022年下半年對外公布,此舉也代表 了傳統的財務資訊揭露正逐漸與新興的ESG資訊揭露進行對接,並進一步改變企業未來對外 一致的公開揭露標準。為了能有效進行企業價值的報導,關鍵的ESG揭露指標是其最重要的 關鍵之一,除了GRI每年持續的配合趨勢進行更新之外,由世界經濟論壇(World Economic Forum, WEF)及四大會計師事務所共同發表的衡量利害關係人資本(Measuring Stakeholder Capitalism Report)、永續會計準則委員會(Sustainability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 SASB)所發布的SASB準則,以及國際整合性報告委員會(The International Integrated Reporting Council, IIRC)提出的整合性報告<IR>等也是目前常見的ESG資訊揭露標準。
10-3 永續會計準則委員會(SASB)準則
SASB 準則由美國永續會計準則委員會所制定,目的為讓企業於追求永續進步時有跡可 循,藉以改善績效,同時協助投資人做出相關決策。以企業的角度來看,運用SASB 準則可建 立更高的透明度與更完整的長期績效;以投資人的角度來說,則可為其提供個別企業在ESG 議題更準確且量化的永續績效及執行成果,協助投資人將ESG及永續發展相關的影響納入決 策,做出更好的投資選擇。
為了讓企業投資人更容易理解非財務資訊和模式,SASB開發「永續行業分類系統」 (Sustainability Industry Classification System, SICS),該系統針對11大類別的77個行 業別進行分類,以確認其資源強度(Resource intensity)及永續創新潛力(Sustainability innovation potential)。
表 十- 1:永續行業分類(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2021)
消費品 食品與飲料 資源轉化
服飾、飾品與鞋類
電器製造
裝潢材料與家具
電子商務
家用與個人產品
多線及專業零售商與配銷商
玩具與體育用品
可再生資源與替代能源
生質燃料 林業管理
燃料電池與工業電池 紙漿與紙製品
太陽能科技與項目開發者
風力科技與項目開發者
農產品
含酒精飲料
食物零售商與配銷商 肉品、家禽與乳製品
非酒精飲料
加工食品
餐廳
菸草
航太與國防 化學
容器與包裝
電氣與電子設備
工業機械及工業用品
提煉與礦產加工 醫療保健
煤炭營運
建築材料
鋼鐵製造商
金屬與採礦
石油與天然氣-勘探與開採 石油與天然氣-中游
石油與天然氣-煉油與行銷
空運與物流 航空 汽車零件 汽車
生物科技與製藥
藥品零售商
資產管理與信託服務 商業銀行 消費金融 保險
休閒設施
媒體與娛樂
專業與商務服務
公共建設
電力公用事業與發電
工程與建設服務
天然氣公用事業與配銷商
房屋建設商
房地產
房地產服務
廢棄物管理
水力公用事業與服務
租車和租賃 郵輪
海上運輸
鐵路運輸
公路運輸
科技與通訊
電子製造服務(EMS)與原始設 計製造(ODM) 硬體
互聯網媒體及服務
半導體
軟體與資訊科技服務
電訊服務
投資銀行與經紀商 貸款金融
證券和期貨交易所
價值報導基金會(Value Reporting Foundation, VRF) 指出,相較於其他永續框架與揭露 指南,SASB 準則具有以下特性(VRF SASB, 2021):
‧ 揭露具財務重大性(Financial-material)的永續資訊:
SASB 準則提供公司於編製永續報告書時,應向投資人揭露對於財務具重大性的永續資訊。
‧ 產業特定(Industry-specific) :
滿足77種產業的揭露標準,明確指出與各行業財務績效最具關連性的ESG議題。為確保指標 揭露的一致性與可比較性,每個產業皆有一份技術指南,包括對於「會計指標」(Accounting metrics)及「活動指標」(Activity metrics)的準則說明。
• 幫助決策(Decision-useful) :
由於SASB 準則有助於將廣泛的永續維度與資本轉化為量化的績效指標,因此,投資人、債 權人與貸款人等可參考這些資訊,於參考傳統財務表現之餘,也評估企業在創造未來價值的 潛力、辨識企業的ESG績效,並實踐在投資的決策之中,建立更長遠的價值與影響力。
• 成本效益(Cost-effective) :
成本效益的特性與財務的重大性密切相關。透過提出合理且具財務重大性的揭露要求,得以 有效限制特定產業別的揭露議題數量,滿足企業永續報告書編撰的成本效益考量。此外,在 適當的情況下,SASB 準則所使用的指標與其他國際法規和產業標準保持一致。
• 基於實證(Evidence-based)及市場知情(Market-informed)的開發流程:
SASB 準則是參照一般制定財務會計標準的流程而訂定,過程中皆參採大量文獻並與市場各產 業人士和專家學者交互討論,才決議出目前所公布的各項揭露指標。
據統計,目前各行業準則平均各涵蓋6個ESG揭露主題、13個關鍵指標,其中有74%皆 為量化指標。
揭露主題 會計指標(Accounting Metrics)
資訊安全 Data Security FN-CB-230a.1:(1)資訊外洩數量,(2)涉及 個資相關資訊外洩事件的百分比,(3)因資 訊外洩事件而受影響之客戶數 FN-CB-230a.2:描述辨識和處理資安風險 的方法
續表 十- 2:SASB行業指標:以金融業的商業銀行為例
揭露主題 會計指標(Accounting Metrics)
普惠金融與賦能 Financial inclusion & capacity building
FN-CB-240a.1:旨在促進小型企業和社區 發展的 (1)貸放件數(2)貸放餘額
FN-CB-240a.2:針對小型企業以及社區發 展之逾期放款(1)件數和(2)餘額
FN-CB-240a.3:提供給過去沒有銀行帳戶 或缺乏銀行服務之客戶的無費用存款服務 的帳戶總數
FN-CB-240a.4:針對未接觸、缺乏銀行服 務及銀行服務不足之客戶提供金融教育之 參與人數
將ESG因子納入授信風險評估 Incorporation of ESG factors in credit analysis
商業道德 Business Ethics
系統風險管理 Systemic Risk Management
FN-CB-410a.1:依產業別(商界及工業) 劃分之信用曝險情況
FN-CB-410a.2:描述ESG因子納入授信作 業的方法
FN-CB-510a.1:因涉及詐欺、內線交易、 反托拉斯、反競爭行為、市場操縱、瀆職 行為或其他與金融行業法律而起的訴訟, 所造成的金融損失總額
FN-CB-510a.2:描述吹哨者機制的政策和 程序
FN-CB-550a.1:按類別劃分的全球系統重 要性銀行(G-SIB)的評分
FN-CB-550a.2:描述如何將強制或自願性 的壓力測試結果,納入資本適足率計畫、 企業長期策略和其他商業活動的方法 活動指標(Activity Metrics)
FN-CB-000.A:(a)個人和(b)中小企業的 (1) 存款戶數和(2)總額
FN-CB-000.B:(a)個人、(b)中小企業和(c) 大企業的(1)放款戶數和(2)放款總額
值得一提的是,根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最新頒布的「公司治理3.0-永續發展藍圖」, 考量SASB準則依產業別編製,並希望可於永續報告書中加入除了現行GRI準則以外之可比較 資訊,證交所及櫃買中心將於2022年訂定參考範例,提供上市(櫃)公司編製之依循,並使上 市(櫃)公司於2023年編製2022年永續報告書編製時適用(臺灣證券交易所,2021)。
10-4 整合型報告(Integrating Reporting, IR)
整合性報告<IR>由國際整合性報告委員會(The International Integrated Reporting Council, IIRC)所提出,旨在提倡一種具連貫性及更有效率的企業報導方式,並期望將整合性 思考原則融入公、私部門的主流思維中,以向財務資本的提供者解釋組織如何透過與外部環 境及資本的相互作用,得以在短、中、長期中持續創造價值。
<IR>除了可提升投資人獲得的資訊品質,促使資本達到更具效率和生產力的配置外,亦 可協助所有關注組織創造價值能力的利害關係人受益,包括:員工、客戶、供應商、商業夥伴、 當地社區、政府等(國際整合性報告委員會, 2013)。
若欲善用並編製整合性報告於組織創造價值的過程,則應確實理解IIRC於以下所提出的 整合性思考原則及報告框架:
• 整合性思考原則(The Integrated Thinking Principles)
整合性思考原則是一種組織管理方法,從宏觀的角度考量組織內部資源的流動性與連結 性,積極思考六大資本(自然、人力、社會與關係、製造、智慧及財務)之間的關聯性,以 及使用不同資本後可能帶來的影響,並考量如何透過不同資本的相互搭配與應用來創造更大 的價值與影響力。如此一來,企業可更容易理解價值創造的不同手段,改善內外部決策、責 信及溝通的流程,並且強化董事會或管理階層的決策與行動。
VRF指出,透過導入整合性思考原則,可以幫助企業因地制宜地建立合適的商業營運模式 與策略,擁有更好的營運韌性面對可能產生的風險與機會,並更有能力且有效地創造、保存 價值。此外,當一個組織在營運活動中嵌入越多整合性思考,亦能協助提升組織內部資訊的 流通性,讓資訊於最後蒐集彙整時,相關的報告、分析及決策過程能夠被完整地呈現,這也 有助於外部投資人和利害關係人了解企業的過往績效、目前績效及未來的創造能力(VRF IR, 2021)。
• 整合性報告框架(The Integrated Reporting Framework)
整合性報告框架為一個原則性的報告書架構,透過此方法編製報告書,能夠在整合財務 及非財務資訊的同時,辨識出企業的關鍵「資本(Capitals)」資源,說明企業於財務績效表現、 永續發展策略及永續經營活動所產生價值之間的關聯性,展現企業成就未來、創造長期價值 的策略與績效。
該框架所隱含的重要概念之一,為永續性的價值創造需要在經濟發展、社會活動及環境 保護之間取得一定的平衡。因此,企業於討論價值極大化的過程中,需要權衡各項資本之間 的利益得失,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透過財務化或數據化企業所創造之ESG價值,完整地呈 現企業的績效狀況。
此外,整合性報告框架的目的是在報導彈性與硬性規範中取得平衡,故未具體規範應揭 露的關鍵績效指標、衡量方法或個別事項的資訊,而僅針對報導原則及應呈現的內容要件加 以說明。根據IIRC發布國際整合性報告架構,除了因遵循七大指導原則外,亦定義出整合性 報告的內容要素,包含組織概述與外部環境、治理、商業模式、風險和機會、策略與資源配置、 績效、未來展望、編製和表達的基礎等八項要素,並著重在六大資本與企業之商業模式結合
表 十 - 3:<IR>的七大指導原則(IR, 2021)
原則 內涵說明
策略聚焦和未來導向 應深入說明組織的策略,包括如何讓組織有能力 創造短、中和長期價值、如何應用並影響資本
資訊的連結性
應針對能重大影響組織持續創造價值的相關要 素,展現組合、相互關連與依賴的全貌
與利害關係人的關係 應深入說明組織與關鍵利害關係者之間的關係性 質和品質,包含說明組織如何針對利害關係者合 理需求和利益的理解、考量及回應和程度
重大性
簡潔性
可靠性和完整性
一致性和可比性
應揭露具有實質影響組織創造短、中、長期價值 能力的事件資訊
應簡潔扼要
應在平衡的方式包含所有正面和負面的重大事 項,且應無重大錯誤
應前後一致,應能夠與其他組織進行比較。
所創造出來的價值(IR, 2021)。
企業永續ESG管理之理論與實踐
圖 十 - 1:<IR>原則性的報告架構(IR, 2021)
10-5 價值報導(Value Reporting)的整合行動

目前全世界有600種以上的框架供公司編製非財務報告,對此,世界經濟論壇的國際商業 理事會(WBC IBC)曾表示,公司使用不同的ESG框架,將導致投資人無法對其報告進行橫向 比較,公司也無法向所有利害關係人展現其在永續發展方面的成果,以及對聯合國永續發展 目標(SDGs)的貢獻(WEF, 2020)。
面對後疫情時代,社會針對非財務面資訊揭露日益重視,全球投資人更呼籲各機構應簡 化各式各樣企業報導準則。國際整合性報導委員會(IIRC)與永續會計準則委員會(SASB)已於 2021年6月正式完成合併,成為「價值報導基金會(VRF)」 (VRF, 2021a)。
VRF所提出的報導框架,是將SASB揭露標準、IR整合性報告書框架、整合性思維及嚴格 的財務會計標準(如IFRS或US-GAAP)等有效地整合,以有效滿足當代金融市場的需求,建置 具一致性且簡化的全球性報導系統;此外,VRF提供一套完整的資源與工具,旨在協助企業及 投資人能就價值報導中有關價值創造的呈現方式達成共識(VRF, 2021b)。
企業依循整合性報導架構,將ESG納入企業價值創造的過程當中,以價值創造架構(Value creation framework)說明企業如何在外在市場環境下,透過六大資本的投入,在商業模式中 創造企業的價值,並以ESG為核心,規劃風險管理策略與擘劃中長期之價值創造目標。
以下以一家知名歐洲銀行集團所發布的2020年價值報導做為案例,說明企業如何發展出 具有ESG思維的價值創造過程,並透過價值報導向投資人說明企業的經營成果。
案例分享:歐洲銀行集團U企業
U企業在2020年決定將ESG納入整體商業策略、核心商業活動和服務過程當中,透過強 化過往與永續相關的企業機能,創造可以推動ESG策略和影響力金融的組織結構,並以訂定 新ESG策略為目標,制定永續的商業模式(Sustainable Business Model)。因應COVID-19疫 情的影響,企業注意到利害關係人更加重視金控業在社會面的影響力,進而引導企業在治理 面朝向以ESG為核心的轉型,積極投入在「永續復甦」(Sustainable Recovery)的行列中,扮
演推廣從辨識氣候變遷風險到發展出新社會與商業模式的策略性角色,陪伴客戶一起邁向低 碳經濟與參與在企業的社會影響力金融計畫(Social Impact Banking, SIB)當中,提供社會與 經濟弱勢的群體在財務上的支持以回應SDGs目標,並且透過企業的基金會實際催生出慈善和 人權相關的倡議行動。
1.U企業的價值創造流程:
企業將價值創造定義為將永續整合至由財務、人力、社會與關係、智慧和自然資本構成 的商業策略中,透過以下3個階段逐步落實企業的價值創造:
投入和透過商業活動創造的財務資源被用於維繫經濟和分配價值。
‧人力資本:
透過強化競爭力、職場的多元和包容性以及改善生活品質來支持員工。
‧社會與關係資本:
為企業營運所觸及的國家提升其生活水準和創造正向的社會影響力。
‧智慧資本:
提升數位化程度來提供以創新科技為基礎和更為便利安全的服務。
‧自然資本:
推動低碳經濟和降低企業營運過程中製造的環境足跡。
(2).透過商業模型創造價值:
企業從辨識外部的市場環境與風險機會,到擬定內部企業倫理、公司治理與策略,進
一步建構出金融活動、企業公民精神(Corporate citizenship)和慈善三類型的商業模式。
(3).將價值分配給利害關係人:
企業以經濟、社會和環境價值三個面向來衡量從資本投入到商業模式運作過程中所產 生出來的可量化成果,並分別對應以下指標:
(1).五大資本的投入增加企業資源價值:
‧財務資本:
表 十 - 4:經濟、社會和環境價值對應指標 經濟價值 營業利潤
顧客貸款與應收帳款
社會價值 社會影響力金融計畫所達成的社 區貢獻
員工議合指數
環境價值 2008年以來減少的溫室氣體排放 比例
投資於再生能源領域的標的組合
2.企業ESG策略的發展
將ESG視為組織的核心,自2019年起,由治理暨提名與永續委員會(Corporate Governance, Nomination & Sustainability Committee, CGN&S)
整合進商業策略當中,並將與ESG相關的指標納入長期獎勵計畫(Long-Term Incentive Plan, LTIP)的首要管理內容當中,包括在變動薪酬的衡量中納入3項指標:外部評比機構的ESG評 比等級、人員議合指數與客戶滿意度指數。而企業也針對環境、社會和治理三個面向分別訂 定2023年的關鍵ESG目標與指標,定期公布目標是否已達成或尚在進行中。
3.中期規劃:四年策略性計畫(2020-2023)與持續創造社會影響力
(1).四年策略性計畫(2020-2023):
COVID-19疫情所帶來的空前挑戰,在存款、貸款和低利率等面向對銀行業帶來衝擊,U 企業同時也強調永續策略如何帶領組織面對COVID-19疫情做出調適與轉型,並且能夠 持續創造正向的影響力,制訂了以永續性為基礎的四年策略性計畫,提出以下四項策略 支柱,以及2023年各別支柱的成本支出、回報率與資本緩衝等指標的預計達成目標, 將數位轉型視為首要行動,以強化客戶體驗與加速遠端的銀行服務流程:
‧客戶特許權的強化
‧生產力轉型與最大化
‧原則導向的風險管控
‧資本與資產負債管理
與董事會主導將永續議題
(2).持續創造社會影響力:
企業以社會影響力金融計畫(Social Impact Banking, SIB)在疫情之下持續創造社會影 響力,藉由支持健康和社福相關的社會創新計畫讓許多小型企業和組織加入社福服務的 行列,也帶動更多公司為員工的家庭提供更多福利。
4.長期ESG策略規劃
企業對於長期ESG的策略規劃主要以深入強化企業的社會影響力、產品和企業營運中的 策略實施以及風險管理為主。長期的ESG策略可透過以下五個步驟來擬定:
(1).描繪企業的實踐地圖,以掌握對ESG議題的全面性了解。
(2).了解企業在當前市場環境中的位置,以辨認潛力改善和強化的項目。
(3).將優先倡議的議題視為未來三年主要推動的項目。
(4).描繪出清楚的藍圖。
(5).制訂內部和外部的ESG溝通計畫。
5.風險管理:
企業為了有效的實施風險減緩作為,依循風險偏好架構(Risk Appetite Framework, RAF)
來平衡永續發展目標與商業的長期成長,辨識出兩大類須優先因應的風險:氣候與環境風險、 資訊/通訊科技(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ICT)與網路安全風險。
針對氣候與環境風險,企業透過三個階段建立該風險的管理架構:
(1).氣候變遷讓企業暴露在不同的風險類型當中。
(2).這些風險包含信用、市場、流動性等類型。
(3).設定全集團的氣候風險管理架構以管理和監控與氣候和環境有關的風險,建立實體 風險衡量與轉型風險模型,並進行敏感性分析。
針對資訊/通訊科技與網路安全風險,企業區分出風險管理的四項主要行動:
(1).強化公司治理。
(2).建立網路安全風險儀表板,以利於風險指標的管理和分析。
(3).定期執行ICT的風險衡量作業。
(4).監控外部的ICT與網路相關活動。
6.永續商業模式的建立:
U企業以永續為核心建立商業模式,強調以ESG為核心的商業活動和強化領導層在企業 ESG架構中的位置,而商業模式的建立必須要先辨識企業所面對的總體經濟環境以及風險與機 會,針對前者,近年來總體經濟環境呈現出GDP衰退的現象,也衍生出企業對以下群體與趨
企業永續ESG管理之理論與實踐
勢變化的重視:
(1).利害關係人行為的改變應立即被辨識,因應疫情必須加速遠端作業的流程與數位化 的轉型。
(2).投資者為了加深對企業ESG相關議題經營成效的潛在影響力,增加了自身在議合和 投票行動上的參與。
(3).金控監管架構正在急速的轉變,監管者對永續潮流的重視正在增加,加強引入永續 金融的相關規範,並將ESG納入風險管理要素當中。
(4).商業的成長仰賴公司的競爭力和供給所有個體的福利,針對產業趨勢的變動,企業 提供給客戶的解方和倡議方向可以區分為:普惠金融、社會包容、支持社區成長和國家 繁榮。
另一方面,為了有效地掌握風險與機會,企業在推動重大議題的過程中會針對「可能影 響商業活動的因素」和「可能受企業營運影響的對象」這兩點來進行檢視,再綜合分析出市 場環境以及與重大議題相關的5種風險與機會類型:客戶導向的創新(數位轉型、客戶期待的 改變、維持市場占有率與滿足客戶需求)、系統性的趨勢(網路安全、氣候變遷、政治與社 會環境變動等)、企業體質的強化(企業中長期規劃受到經濟和區域政治的影響、銀行內部 的結構是否能及時回應監管架構的擴張)、人才發展(對人才的吸引力、技術轉型要求員工 持續進修、職場的多元和包容文化吸引員工投入議合)、倫理(維護企業的名譽、人權和倫 理的重視、安全與健康的職場環境)、對社會的正面影響(社會投入的內容是否符合利害關 係人期待、支持普惠的金融發展、提供社會與經濟弱勢者需要的協助)。 10-6
結語
以上的介紹並非是未來的趨勢,而是現在進行式。因應價值報導已成為當前主要趨勢, 企業的ESG作為亦將被放大檢視,優良企業的證明不再只有優良的財務狀況以及社會公益的 投入表現,企業必須對於ESG各面向的指標有深刻的掌握,同時向客戶、員工、投資人、政 府等利害關係人描繪企業的全方位價值(Total Value);而另一方面,企業更應該以ESG為核 心,將ESG各項關鍵指標帶入企業營運決策以及風險管理之中,做出具有創新思維的決策, 以持續符合當下以及未來的社會與環境需求,引導組織的永續發展。
參考資料
1. EY Global (2021a). Will there be a ‘next’ if corporate governance is focused in the ‘now’?.
2. EY Global (2021b). Is your ESG data unlocking long-term value?.
3. World Economic Forum (2020). Measuring Stakeholder Capitalism: World’s Largest Companies Support Developing Core Set of Universal ESG Disclosures.
4. Sustainability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 (2018). SASB’s Sustainable Industry Classification System (SICS)
5. Value Reporting Foundation (2021a). IR and SASB form the Value Reporting Foundation, providing comprehensive suite of tools to access, manage and communicate value.
6. Value Reporting Foundation (2021b). Resources Overview.
7. Integrated Reporting (2021). International (IR) Framework (2021).
8. Value Reporting Foundation SASB Standards (2021).
9. 國際整合性報告委員會 (2013)。國際<IR>架構。
10. 證券暨期貨法令判解查詢系統 (2014)。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編製與申報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作業辦法」。
11. 劉世慶 (2021)。【專欄】劉世慶:600本臺灣CSR報告書透露出什麼訊息?
12.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2021)。探索我國上市上櫃公司永續行業分類。
13. 臺灣證券交易所 (2021)。臺灣證券交易所60周年特刊[電子版]。131。
企業永續報告書保證標準(AA 1000)
11-1 緒論
11-2 AA 1000系列標準簡介
11-3 AA 1000 當責性原則要求事項簡介
11-4 AA 1000 AS v3保證標準及保證實務
企業永續報告書保證標準(AA 1000)
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知識與管理事業群 韓蕙如 .資深產品經理
11-1 緒論
金管會於2014年9月18日以新聞稿對外公布將強制食品工業、最近一年度餐飲收入占總 營收達50%以上之特定公司、金融業、化學工業以及實收資本額達100億元以上之公司,並 由台灣證券交易所以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發布上市櫃公司編制與申報企業 社會責任報告書作業辦法,並自2015年起應編製及發佈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其後又於2017 年近一步擴大編製範圍,要求實收資本額達50億以上之上市櫃公司編制申報企業社會責任報 告書。自此,帶動企業開始對外揭露其環境、社會、治理等面向績效資訊,除滿足法規要求、 回應利害關係人並提升組織透明度。
11-2
AccountAbility 為全球性的諮詢與標準制定公司。自1999年起AccountAbility組織為協 助企業邁向永續發展,制定了一系列的AA 1000 的標準。這一系列標準主要以「原則」為基 礎的標準,旨在促進組織的當責性、責任以及永續。至今已成為許多跨國企業、中小企業、 政府及公民社會組織所使用。
AA 1000 系列標準的制定過程,係透過多方利害關係人協商過程制定,確保其制定之內 容能夠同時考量獲益者以及受影響的對象。
11-2-1 AA 1000系列標準如下:
•AA 1000 Accountability Principles (AA 1000 AP, 2018) AA 1000當責性原則(2018)
o當責性原則為AA 1000 系列標準之基礎,主要以四大原則(包容性Inclusivity、重大 性Materiality、回應性Responsiveness及衝擊(影響)性Impact為框架,旨在指導組 織透過鑑別、確認組織優先順序以回應永續議題挑戰,並以提高長期績效作為目標。
‧AA 1000 Stakeholder Engagement Standard (AA 1000 SES, 2015) AA 1000利害關係人
議合標準(2015)
o本標準以提供與利害關係人議合之方法,協助組織建立高品質的利害關係人議合流程 與機制。
‧AA 1000 Assurance Standard (AA 1000 AS v3) AA 1000保證標準 v3
o本標準基於AA 1000 當責性原則的有效應用,作為所有類型組織的永續資訊保證標
企業永續ESG管理之理論與實踐
圖 十一 - 1:AA 1000 系列標準
圖片來源:https://www.accountability.org/standards
11-3 AA 1000 當責性原則(2018)
AccountAbility [AA](2018)於2018年發布之AA 1000當責性原則,其目的主要是要為組 織提供一套實用的、國際公認的指導原則,以便組織評估、管理、改善和溝通其責任與永續 發展績效。此外,也為組織提供指引,指導組織因營運活動所造成的結果以及更廣泛的生態 體系的影響開始當責,持續當責。AA 1000 當責性原則(2018) 為構成AA 1000系列標準的 核心,包括AA 1000 利害關係人議合標準(AA 1000 SES) 以及AA 1000 保證標準(AA 1000 AS),都是依循著AA 1000當責性原則中的四大原則展開相關規定。

11-3-1 當責的定責
在探討AA 1000當責性原則之前,首先必須要先了解何謂「當責」。(AA, AA 1000當責性 原則, 2018) 對「當責」的定義如下:
o「當責一種承認、承擔其對組織的政策、決策、行動、產品、服務和相關績效的影響 保持透明的狀態」。
o「當組織完全負責時,將會尋求利害關係人參與,以鑑別、理解和回應重大的永續主 題與關注,並與利害關係人就組織的決策、行動和績效進行溝通並及時做出回應」
o「當責性還涉及組織治理、策略制定與績效管理的方式」。
了解了「當責性」的定義之後,更重要的是作為一個『當責』的組織,應採取以下行動 作為其對「當責」的基本承諾:
‧ 建立相關的內部治理、架構、政策和程序;
‧ 鑑別利害關係人的需求與期望並作為決策過程的一部分;

‧ 建立基於全面且平衡地理解和回應與重大性主題、利害關係人議題及其關切事項有關的 策略 ;
‧ 制定目標與標準,使其策略與相關績效能被管理與評價:以及
‧ 揭露其策略、目標、標準及績效等行動決策方面的可信且可被驗證的資料。
以下,將依據AA 1000 當責性原則(2018) 的適用範圍、各原則要求進行介紹。
適用範圍
AA 1000 當責性原則(2018) 的應用,應與報導組織的報告所揭露的邊界一致;適用時, 應同時與其財務年度和相關組織所有權形式保持一致。此外,AA 1000 當責性原則(2018)適用 任何類型與規模的組織,且有意制定開放的、當責的和有策略的方法來管理永續績效的組織。 「當責性原則」包括,包容性(Inclusivity)、重大性(Materiality)、回應性(Responsiveness) 以及衝擊性(Impact)。其中如圖2所示,衝擊性原則對整體當責程序非常重要,透過衝擊性 原則同時作為支持包容性、重大性和回應性之間的相互作用。AA 1000 AP, 2018,不僅旨在提
供指導組織內部營運,還指導其價值鏈管理,包括組織供應商、商業合作夥伴與客戶。
圖 十一 - 2:AA100當責性原則(2018)之四大核心
AA 1000 當責性原則(2018) 標準文本中針對四大原則內容說明呈現方式採用更多圖像呈現,讓所有使 用者可以更容易理解與引用。
圖 十一 - 3:AA 1000 當責性原則(2018) 各原則主要呈現格式
圖片來源:https://www.accountability.org/standards
11-3-2 當責性原則之四大核心
以下就AA 1000 當責性原則(2018)的四個核心原則個別說明:
1.包容性( Inclusivity)

包容性原則的定義如下:
‧ 包容性是主動鑑別利害關係人,使其能夠參與與建立組織的重大永續性議題,並擬定回 應這些對象的策略。
‧ 一個具包容性的組織能為其所影響及對其產生影響的對象承擔責任。
當組織編撰永續報告書時,「包容性」通常指的是組織在鑑別其利害關係人的時候,應 該要盡可能地將所有與組織的治理、策略、活動、績效、產出有關的直接/間接利害關係人都 先考量納入,並針對這些被納入的利害關係人所關注的永續議題擬定回應的策略並且對這些 影響以及可能受到衝擊影響的對象承擔責任。
「包容性」需遵守的標準
報導組織或保證提供方若要確認組織報告書內容是否滿足「包容性原則」的相關要求可 依循包容性原則須遵守標準所提出之行動包括:
* 組織承諾、融入與能力建構
‧ 由組織最高治理機構對利害關係人負責的正式承諾 (如:經營者的話/董事會主席 的聲明..等)
‧ 將利害關係人議合的流程融入制組織的治理、策略及相關決策流程中,並在適當的 情況下,尋求高階管理層、跨部門與跨地域的參與
‧ 確認利害關係人議合的範疇與目標 (基於什麼原因以及想達成的目的與利害關係人 議合)
‧ 將利害關係人議合流程融入至組織永續相關政策、運作程序和系統中,如風險分 析、重大性評估、以及設定並監督具有意義的目標
‧ 確保進行利害關係人議合所需要的能力和資源分配以及可用性
* 利害關係人議合/參與策略與流程建置
‧ 鑑別並了解利害關係人,包括其參與的能力以及觀點和期望,並接觸潛在的利害關 係人和解決其參與的風險(如建立正式的利害關係人議合策略,已持續進行利害關 係人議合與溝通
* 績效衡量與利害關係人溝通
‧ 設定相關指標以衡量利害關係人議合/參與的有效性、結果和影響
‧ 將利害關係人議合的輸出加以運用,以促進組織的理解、結果和影響
‧ 在組織確認的揭露範疇,與利害關係人進行妥善、透明和即時的溝通
2.重大性(Materiality)
重大性原則的定義如下:
‧ 重大性涉及鑑別和優先排序考量與組織最相關的永續發展主題,同時還需要考量每個主 題對組織及其利害關係人的影響。
‧ 重大性主題是將短、中、和/或長期對組織和/或對其利害關係人的評估,並透過組織 決策、行動和績效所產生具重大性影響和衝擊的主題。
「重大性/實質性」傳統上是在財務報告的背景所定義的。然而,現在這個名詞更包括了 揭露影響環境、社會、治理(ESG)面向的永續發展主題所帶來的風險與機會,這些面向會在短、
企業永續ESG管理之理論與實踐
因此,組織在規劃決定ESG重大主題流程,需要先了解組織對於自己的期望以及報導的 要求以定義短、中、長期的具體時間意涵。並透過鑑別(內外部)→排序→審核的流程決定重 大主題,
「重大性」需遵守的標準 報導組織可依循以下確保重大性流程符合AA 1000 AP, 2018的要求與期待。
* 組織承諾、融入與能力建構
‧ 在高階管理層的治理下,包括關鍵的跨職能部門參與,建立涵蓋全組織的、穩健的、 系統的、持續的決定重大性流程;
‧ 為確保重大性評估過程可與組織相關管理流程融合,相關管理流程可包括如風險 管理、對法律法規以及內部政策制定等程序的遵守現況;
‧ 決定重大性的過程,相關參與人員需要具備必要的能力(對ESG議題與組織風險 機會的理解與判斷能力)與資源並能應用重大性評估之結果。
* 決定重大性
‧ 為重大性評估設定一致且清晰(組織實體)的邊界、目的、時間區間和(利害關係人) 範圍,並對相關的假設進行適切的紀錄;
‧ 鑑別並合理的展示來自更廣泛來源的主題(如:GRI, SDGs, Global Compact, RBA, CDP…) ;
‧ 根據適當和明確的標準註1,以及決定重大性評估的方法學,評估已鑑別的重大永續 主題的相關性。(如:台灣證券交易所以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發 布上市櫃公司編制與申報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作業辦法中明確定義企業編製永續報 告書須採用GRI準則編製永續報告書);
‧ 使用適當的標準和重大性決定門檻值,確認已鑑別的重大性主題的重要性、可能 性以及現在和預期的未來之影響 ;
‧
考慮在永續性,宏觀經濟,地緣政治和法規環境以及主題和關注成熟度等方面的發 展與演變,同時允許行業相關、地理、文化和營運層面的差異 ;
‧ 包括解決因對重大主題的期望分歧或矛盾而引起的衝突或困境的方法。
* 溝通
‧ 為組織及其利害關係人建立並揭露全面且平衡的理解和優先順序的重大永續主題。
註1: 標準和/或門檻值須為可信的、清晰的、可理解以及可複製、可辯駁的,並且可以接受外部保證。
3.回應性(Responsiveness)
回應性的定義如下:
‧ 組織對其已鑑別之重大主題以及其所產生之相關影響作出及時和具關聯性的回應。
‧ 回應性還可透過組織的決策、行動和績效以及與利害關係人的溝通方式進行展現。
「回應性」需遵守的標準
* 組織承諾、融入與能力建構
‧ 在高階管理層的治理(包括組織內多個關鍵部門參與) 下,實施與重大主題相關的 回應,並將其傳達給整個組織中所有適用的利害關係人 ; ‧ 將重大主題回應流程,包括組織既有的相關管理流程(如:風險管理,合規和策 略制定等)融入到組織中 ;
‧ 利用不同方式,為適當回應重大主題提供必要的能力和資源。
* 建立回應策略
‧ 建立並實施一個持續的流程以進行與利害關係人的回應與溝通(如:申訴信箱,員 工信箱,意見留言板…等) ;
‧ 考量主題的成熟度、影響和優先順序與回應主題適當性之間的關係 ;
‧ 透過與內部和外部(適用時)利害關係人根據擬定的回應方式進行驗證,以確保提 供合理且可行的回應
; * 執行回應與維持溝通
‧ 以滿足利害關係人的需求、關注和期望的方式進行回應;
‧ 透過適當的報導/報告原則、框架和指南,並以支持資訊可比較性的方式,已全面、 準確、及時、客觀和平衡的方式向利害關係人報告。
4.衝擊性 / 影響性 (Impact)
‧ 衝擊是指個人或組織的行為、績效和/或其產出對經濟、環境、社會、利害關係人或組 織本身所造成的影響。
‧ 重大主題具有潛在直接和間接的影響,這些影響可能是正面或負面、有意的或無意地、 預期或已知的、及短期,中期或長期的影響。
「衝擊性/
* 組織承諾、融入與能力建構
‧ 執行健全的流程,以理解、衡量、評估和管理組織的衝擊,這些衝擊是在高階管理 層的管理下整個組織中應用的,包括組織關鍵的跨職能部門的參與 ; ‧ 確保流程被記錄並透過相關的組織流程(例如風險管理、合規性、策略制定和績效 管理等)將其融入到組織中 ;
影響性」需遵守的標準
企業永續ESG管理之理論與實踐
‧ 提供必要的能力和資源,以理解、衡量、評估和管理組織和影響 ;
‧ 將已鑑別的衝擊項目整合到關鍵管理流程中,例如重大性評估流程和組織策略、治 理、目標設定和營運。
* 衝擊鑑別和指標設定
‧ 為衝擊性評估設定一致,清晰/明確的界線以及目的,時間區間和報導範圍,並適 當記錄相關基礎假設內容
‧ 建立流程以可理解的,可衡量的評估和管理可信的,清晰和可理解的,可複製的和 可辯駁且可以受到外部保證的衝擊
‧ 包括獲得和衡量實際以及潛在的衝擊(例如直接和間接,有意和無意以及正面和負 面衝擊)的方法
‧ 鑑別並合理的表達來自廣泛來源的衝擊,例如活動、政策、計畫、決定、產品和服 務以及任何相關的績效。此外,組織應清楚的了解每一個衝擊的永續性背景
‧ 以定性、定量或貨幣化的衡量方式呈現這些衝擊帶來的影響
* 衝擊評估與揭露
‧ 基於全面和平衡的理解,組織應建立並揭露對利害關係人和組織本身衝擊的衡量和 評估現況。
對於報導組織而言,當準備一本報告書的內容,可以透過AA 1000 AP, 2018的當責性原
則作為報告書架構的基礎,並可透過這四大原則全面的考量組織在建立永續報告書時所要涵 蓋的範圍,並透過重大性的決定過程,決定組織的重大永續主題並且針對這些主題建立一套 可被理解的,可被衡量的,清晰且明確的評估方法,並確保這些管理方法及揭露的資訊是可 信的,可再現的亦可接受外部的檢驗。另一方面,保證提供方,亦透過組織所提供的永續報 告書內容,依循這四大原則進行相關的確認,以確保包容性、重大性、回應性及衝擊性等四 大原則都可以被完整呈現。
表 十一 - 1:AA 1000 當責性原則查證重點
AA 1000 當責性原則
各原則查證重點 ‧最高治理機構 對利害關係人的 正式承諾 ‧規劃及實施利 害關係人參與流
程 ‧利害關係人參 與策略/計畫/ 模式 ‧利害關係人能
重大性原則 回應性原則 衝擊性 / 影響性 原則
‧重大性決定流 程 ‧實施流程之能 力與資源 ‧組織永續性背 景
‧鑑別主題 ‧利害關係人需 求及期望
11-4 AA 1000 保證標準 (AA 1000 AS v3)
‧具有適用的回 應流程
‧全面且平衡的 方式回應重大性
議題
‧回應及時性 ‧利害關係人溝
通流程
‧衝擊性 / 影響 性評估管理流程 ‧目標/指標設 定
‧如何管理?
‧對應的策略/ 計畫…相關的績 效呈現
準 (AA 1000 保證標準(AA 1000 AS v3)是基於AA 1000當責性原則(AA 1000 AP, 2018)的有效
應用,作為所有類型組織的永續資訊的保證標準。 AA 1000 AS v3 提供了一套讓組織對其負 責的整體方式,透過評估遵守AA 1000 AP, 2018的情況以進行永續管理、績效和報導的實踐。 此標準主要目的旨在超越單純的數據查證,AA 1000 AS v3 更重視基於AA 1000 AP, 2018包容 性、重大性、回應性和衝擊性等四大當責原則要求和保證活動的完整流程。
AA 1000 AS v3 同時也期待成為全球領先的標準,用於外部保證組織遵守既定的永續發 展目標和原則。此標準為獨立的外部保證提供方應採用的方法和流程提供了重要的指引,以 在評估組織揭露其永續發展績效和潛在永續發展相關資訊、流程和系統時,提供最大限度的 調查結果的可信度,以及在正式聲明書中陳述這些調查的結果。
11-4-1 AA 1000 AS v3 目的與範疇
AA 1000 AS v3 是一個國際公認、獨立於行業且免費的標準,該標準要求
AccountAbility 許可的保證提供方對報導組織應用AA 1000 AP, 2018 進行高品質的永續保
證。AccountAbility AA 1000 CIC52 與每個保證提供方之間的強制性許可協議涵蓋了永續保證 提供方對AA 1000 AS v3的使用,該協議約束用戶遵守AA 1000 AS v3的要求。
AA 1000 AS v3 於2021/1/1正式生效,並完全取代AA 1000 AS (2008)版本,作為唯一被 認可的AA 1000 保證標準。
AA 1000 AS v3 透過圖像化的展現提供了保證工作在各階段的主要工作,如圖十一 - 4。
圖 十一 - 4:AA 1000 AS v3 保證流程
資料來源:https://www.accountability.org/standards
AA 1000 AS v3 標準主要架構共分為5個章節以及1個附錄,其中各階段工作流程可從此 標準的第3章~第5章中有完整的說明。

以下茲就第3章~第5章進行摘要介紹:
第3章先決條件
這一章主要說明保證提供方應具備之能力與資格,包括保證員的能力,保證提供方(組 織)的能力,同時須成為AA 1000 註冊的保證提供方,方可使用任何AA所發行的相關文件。 此外,這一章內容還包括當保證提供方要提供保證服務時,與報導組織之間的保證協議內容, 包括各自的責任與期待,保證的範圍與執行內容,這又包括了保證的類型以及保證的等級 ; 報 導組織對於報告書編撰所引用的標準和框架 (因有些報導組織引用了包括GRI 以及 SASB等 不同框架),這些都需要在保證提供方與報導組織簽署保證協議時進行確認。圖說明AA 1000 AS v3 保證類別與保證等級的範疇與揭露資訊信心度。
圖 十一 - 5:AA 1000 AS v3 保證類型與保證等級的範疇與揭露資訊信心度 資料來源:https://www.accountability.org/standards
第4章 執行保證工作
這一章主要說明保證提供方在執行保證工作之前以及執行工作時應注意事項,包括執行 前需要先對該行業進行背景調查,如報告書揭露的區間是否有重大正負面的新聞事件、或是 ESG面上有任何違反法規的事情,都可以於執行保證工作前預先擬定關注事項 ; 此外,依據保
證類型和保證等級規劃保證行程包括抽樣計畫等。
第5章保證聲明書與管理報告(選項)
這一章主要說明保證聲明書內容應該包括的必要的條件,包括:

‧ 預期使用者、報導組織以及保證提供單位、
‧ AA 1000 AS v3保證標準引用的說明以及其他保證標準的使用(若適用)、
‧ 針對提保證的範圍、標的、類型和保證等級的描述、所引用的標準、
‧ 描述揭露涵蓋範圍的資訊來源、描述方法學、保證的限制以及減緩限制的方法引用、
‧ 說明保證提供方的獨立性與能力、
‧ 保證提供方的名稱、
‧ 保證聲明書簽發的時間與地點、
‧ 以及(在所有情況下)遵守AA 1000 當責性原則中的包容性、重大性、回應性及衝擊 /影響性的查核結果和結論 ‧ 針對特定績效資訊的可靠度和品質的第2類保證調查結果
企業永續ESG管理之理論與實踐
‧ 對於報告書中可改進的地方提供建議
以下聲明書範例,係依循AA 1000 AS v3 保證標準所執行之保證作業,並根據與客戶所協 定的保證範疇與保證類型與等級之保證結果進行陳述。

圖 十一 - 6:致伸科技2020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
AA 1000 AS
v3保證實務
了解AA 1000 AS v3的基本架構之後,接下來就開始探討執行永續報告書時的流程與各階 段執行重點。AA 1000 AS v3的使用對象包括提供永續資訊保證的保證提供方,以及對於尋求 永續資訊保證的報導方以及聲明書的預期使用者等。AA 1000 AS v3 保證標準的主要目的是為 了對以下要求作出結論
‧ 符合AA 1000 當責性原則的本質和程度
‧ 公開揭露永續績效資訊的可靠度與品質
如前所述,AA 1000 AS v3 保證標準的應用類型主要區分為第1類型和第2類型兩種類型, 在應用層面說明如下:
第1類型- AA 1000 當責性原則
§需評估組織遵循4項AA 1000當責性原則的本質與程度
第2類型- AA 1000 當責性原則及績效資訊
§評估內容同第1類型需評估組織遵循4項AA 1000 當責性原則的本質與程度以及評估特
定永續主題績效資訊的可靠度與資訊品質
以下就不同保證類型的評估內容分別介紹,
第1類型(Type 1)當責性原則
這類型的保證主要為組織的永續績效管理方針及永續報告中的溝通模式向利害關係人提 供保證,並不包括揭露資訊可靠度之查證。
通常保證員在這類型的保證中將評估來自公開揭露的資訊、組織確保其符合四項當責性 原則的管理系統和程序、展現其績效的資訊。
在保證過程中,對於組織績效展現的資訊保證提供不需針對其可靠度提出結論 ; 在評估原
則符合度時以績效展現資訊可作為證據來源之一,此外在佐證類型上較無訂定的限制,也不 需要源自於明確的管理主張。針對這類型的保證在發現事項與結論中會著重在組織於4項當責 性原則的符合程度有關。
第2類型(Type 2)當責性原則和績效資訊
這類型的保證除了須符合第1類型的要求外,第2類型同時還評估了特定永續績效資訊的 可靠度與資訊品質。
特定永續績效主要是指保證提供方與報導組織協議包含於保證範疇中的資訊,特定永續 資訊的選擇基於報導組織重大性的決定結果及對保證聲明書預期使用者的期待與需求而定。 執行第2類型保證工作時,若僅包含特定永續績效資訊可靠度評估的保證作業將無法符合AA 1000 AS v3的要求,針對特定永續資訊可靠度的評估須基於有明確的永續績效管理主張並包 含完整性和準確性的檢視。
第2類型保證的發現事項及結論與永續績效的可靠度相關,此外,若前置合約協議時有定 義報導組織的報告書提出符合特定報告書框架的主張,則該報告框架的符合度亦於保證範圍 中,保證提供方就其符合性提出發現事項與結論。

企業永續ESG管理之理論與實踐
永續報告書保證,除了上述兩種保證類型,在保證的等級上又可分為中度保證或高度保 證兩種不同的保證等級。由於同一份保證聲明書內容可能包含不同主題,同份聲明書中可能 部分主題提供高度保證,而對其他部分提供中度保證等級。
下列將針對不同保證等級的證據特性以及內容差異比較進行說明,並佐以實際案例提供 參考。
不同保證等級證據特性:
§ 證據確認範圍:
‧ 高度保證等級:無限制的,因為是高度保證等級,在證據的確認範圍會較中度保證 等級的證據收集較為深入,證據來源可能包括來自組織內、外部及團體,包含利害 關係人 ; 證據的收集來自組織的各階層。
‧ 中度保證等級:證據特性較不廣泛,且證據來源通常來自組織內部與團體,證據收 集來自組織的總部與管理階層
§ 特定永續績效資訊
‧ 高度保證等級:證據收集具廣泛深度,包括來自組織各層級已確證的證據與足夠的 抽樣,強調資訊的可靠度 ‧ 中度保證等級:證據收集深度有限,包含有限的調查與分析程序及從組織較低層級 獲得有限的證據樣本數,主要強調對資訊的合理性
以下針對不同保證等級的目標、證據特性、以及聲明書內容差異如下所示:
表 十一 - 2:AA 1000 AS v3 保證等級差異
高度保證等級
目標 保證方獲取足夠的證據以支持其聲明書 內容結論具非常低但非零的錯誤風險
高度保證等級將提供預期使用者對組織 揭露的特定議題內容較高的信心度
證據特性 無限制的
針對原則 證據來源為內部及外部與利害相關者等 團體;證據蒐集自組織各層級
針對特定績效資訊
廣泛深度的證據蒐集包括佐證與足夠的 組織基層抽樣。強調對資訊的可靠度。
中度保證等級
保證方獲取足夠的證據以支持其聲明書內容結論 出現錯誤的風險已被降低,但未降至非常低或零 的程度
中度保證等級將增加預期使用者對組織揭露特定 議題內容的信心度
較不廣泛的
針對原則 證據來源為內部資訊與團體;證據蒐集通常限於 組織的企業/管理階層
針對特定績效資訊 有限的證據蒐集深度包括詢問與分析程序與必要 時的有限組織基層抽樣。強調資訊的合理性。
續表 十一 - 2:AA 1000 AS v3 保證等級差異
高度保證等級
聲明書 針對原則
對組織揭露資訊符合原則的性質與程度
提出結論
針對特定績效資訊
對可靠度提出結論
中度保證等級
針對原則
依照所執行的保證作業內容,對組織揭露資訊符 合原則的性質與程度提出結論。
針對特定績效資訊
依照執行流程提出可靠度的結論
以下範例說明同一份報告,應用不同程度的保證等級
範例一:環旭電子2020永續報告書 (https://www.usiglobal.com/tw/csr) 此報告書

主要以AA 1000 AS v3 第二類型中度保證等級,其中有35項揭露項目是以AA 1000 AS v3 第 二類型高度保證等級進行保證。
圖 十一 - 8:範例一:環旭電子2020永續報告書
資料來源:https://www.usiglobal.com/tw/csr
企業永續ESG管理之理論與實踐
有鑒於國內的企業在編撰永續報告書多採用GRI 準則,而尋求外部保證時,AA 1000 AS v3 也為目前國內企業普遍選擇的保證方法之一。
以下內容,就針對國內普遍的保證標準的組合,重點摘要保證提供方在執行永續報告書 的實務分享。
當保證提供方要提供保證作業前,會依循AA 1000 AS v3保證標準的要求事項與報導組織 進行協議,接著會依據協議內容規劃保證工作所需要的人力、時間等分為幾個階段進行報告 書保證作業。有關GRI準則的介紹,在本專書已有專章介紹,故在此保證實務內容就不贅述。
當保證提供方要進行永續報告書保證時,需要透過檢視了解報導組織的報告書邊界(這 裡提的是報告書主題的地理邊界)。因此會對透過訪談過程了解組織的報告書界定邊界流程 以及了解報導組織對於如何決定重大主題的流程進行確認。
以下釋例引用台達電2018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內容說明保證提供方如何透過報導組織於 報告書中說明如何評估與分析以決定重大主題的流程以及重大主題排序。
圖 十一 - 9:台達電2018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內容說明(一)

圖 十一 - 10:台達電2018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內容說明(二)

圖 十一 - 11:台達電2018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內容說明(三)

圖 十一 - 12:台肥公司2017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

以上就保證實務過程,保證提供方如何應用GRI 準則與AA 1000 AS保證標準執行保證工 作,同時也提出報導組織在準備報告書的方向與提供來自保證提供方的觀點。
報導組織的永續報告書若經第三方提供保證,將可協助企業在定位與創新的機會,並且 提升企業整體價值及競爭力 ; 透過第三方保證檢視特定永續主題及重大性主題
; 對於報導組織
而言,可提高對外揭露的報告書之公信力,經過保證的永續報告,不僅確保數據資訊品質, 更代表企業有完善的資訊收集系統與控制程序。
參考資料
當決定重大主題後,依循GRI準則中的GRI 103-管理方針及AA 1000 當責性原則中的重 大性與影響性分析結果,保證員會就這上述這兩大重點針對內容進行確認,以下範例提供參 考: 參考文獻:
1. AA 1000 Accountability Principle 2018
2. AA 1000 Assurance Standard v3
3. AA 1000 Guidance on Applying the AA 1000 AS v3- for assurance providers December 2020
12-1 緒論
12-2 ISAE 3000背景、用途與效益
12-3 ISAE 3000重點說明
12-4 確信流程與常見問題
12-5 國際趨勢與未來發展
企業永續報告確信標準(ISAE 3000)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陳盈州 確信服務及永續發展服務負責人
12-1 緒論
2022年可謂臺灣永續報告書確信蓬勃發展的一年。尤其2021年12月間臺灣證券交易所及財 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分別修正發布上市/上櫃公司編製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 法,擴大永續報告書應取得會計師所出具意見書之產業,永續報告書的第三方確信儼然成為 趨勢。然而,在企業對永續資訊外部確信趨之若鶩的同時,亦有部分企業採取觀望的狀態, 其可能的原因在於對確信流程感到陌生,抑或是尚在建立資訊蒐集的階段。事實上,確信有 助於企業提升永續報告書資訊之可信度,同時也是強化報告書之相關資訊流程管理及其他非 財務資訊品質控管發展方向。本文旨在逐步解析於全球已獲高度採用之確信準則ISAE 3000, 並進一步探討將進行對外報導資訊確信之企業,可能遇到的挑戰以及因應之道。
12-2 ISAE 3000背景、用途與效益
由國際審計與認證準則理事會(International Auditing and Assurance Standards Board, IAASB)發布之ISAE 3000(International Standard on Assurance Engagements 3000)確信準則,為一套提供會計師或會計專業人員對非屬歷史性財務資訊進行認證之原則 規範,並且在國際之間已獲得高度的支持及採用。我國於民國104年參考ISAE 3000,制定並 發布確信準則公報第一號「非屬歷史性財務資訊查核或核閱之確信案件」,並於民國105年1 月1日起實施。而國內企業所編製之企業永續報告書或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可由會計師事務
所依循ISAE 3000或確信準則公報第一號,透過嚴謹的流程以及會計師或會計專業人員的審計 專業,對報告書資訊揭露品質與數據正確性進行確信,以有效提高資訊的可信度,符合主管 機關等利害關係人的期待與要求。
一、合理確信與有限確信
進行確信工作之主要目的,係對標的資訊是否存有重大不實表達,取得足夠及適切之 證據作成結論並出具書面報告。根據ISAE 3000的架構,確信依程度不同,可分為合理確信 (Reasonable Assurance)與有限確信(Limited Assurance)兩種類型。而依據確信準則 公報第一號,合理確信與有限確信之定義分述如下:
(一)合理確信
執業人員執行必要程序將案件風險降低至當時情況下可接受水準,並做成結論之確信案件。 執業人員依據前述結論對依基準衡量或評估標的之結果出具意見。
(二)有限確信
執業人員執行必要程序將案件風險降低至當時情況下可接受水準,並做成結論之確信案件, 惟其可接受風險水準高於適用於合理確信案件。該結論說明,執業人員依據其所執行之程 序及所獲取之證據,是否發現標的資訊存有重大不實表達情事。
有限確信案件與合理確信案件相比,有限確信執行程序之性質、時間、範圍,以及所獲 取之證據有限,其風險將高於合理確信,因此當執業人員於做出結論時,將對「是否發現標 的資訊存有重大不時表達情事」進行說明,出具消極式意見。合理確信執行程序之性質、時 間及範圍較大,獲取之證據較多,且執業人員也應瞭解與編製標的資訊相關之內部控制,故 可依據執行程序做出結論,出具積極式意見。雖然有限確信程度明顯低於合理確信,但兩者 皆有助於提升資訊使用者對資訊的信賴程度,因此公司需評估自身對不同確信程度之需求, 以及公司可投入之資源(如時間、人力等),以選擇適合公司之確信程度。
執業人員依循ISAE 3000規劃確信工作時,須與委任方(如編製企業永續報告書之公司) 就確信之標的資訊進行溝通與確認,並且在規劃執行程序的性質、時間及範圍時,針對標的 資訊之「重大性」水準進行評估。「重大性」為ISAE 3000的核心原則,其仰賴執業人員考量 所面對之情況,以及納入相關質性與量化因素後進行專業判斷。而在判定是否具有重大性時, 亦可從反面的角度進行思考:在ISAE 3000與確信準則公報第一號皆提到,當標的資訊的不實 表達及其個別金額或彙總,可被合理預期將影響預期使用者依據標的資訊所作之決策時,則 被認為具有「重大性」。換言之,若具有重大性則隱含著將對資訊使用者的決策產生影響。 除了在規劃階段外,執業人員於執行確信工作,及評估標的資訊是否存有重大不實表達時, 亦須考量「重大性」。然而對於重大性所作之判斷並不受確信程度影響,主要原因在於重大 性係依據預期使用者之資訊需求而定,如不同確信程度的案件,其預期使用者及目的相同, 則兩者的重大性亦相同。
12-3 ISAE 3000重點說明
ISAE 3000主要係提供執業人員針對非屬歷史性財務資訊進行確信,對於執業人員應遵守 之道德規範、具備之責任義務,以及執行案件時應注意事項等,均有訂定相關規範,以下針
對ISAE 3000重點條文進行說明。
業規範或法令(其嚴謹程度不得低於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係以國際
二、ISAE 3000核心原則-重大性
一、職業道德規範 執業人員應遵循: (一) 與確信案件相關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或 (二) 其他專門職
企業永續ESG管理之理論與實踐
會計師職業道德準則理事會(IESBA)所發布的國際會計師職業道德守則為主,當中要求執業 人員遵守正直、公正客觀、專業能力與專業上應有之注意、保密及專業態度共五項原則。
二、角色及責任
每一確信案件都至少包含三方:負責方、執業人員及預期使用者。依照不同案件的情況, 可能同時亦有衡量方/評估方及委任方之角色存在。以企業委託會計師事務所(執業人員)針 對該年度所出版之永續報告書進行確信為例,企業中對永續報告書查核標的主要負責之人員 或單位即為負責方,同時亦是衡量方/評估方及委任方。執業人員接受委託後,則有義務針對 擬查核的永續報告書確信指標取得足夠及適切之證據以作成結論,並出具確信報告,此確信 報告收受者以及所有可能使用之個人和機構即是案件中的預期使用者。
三、專業懷疑
執業人員於規劃及執行確信案件時,皆應抱持專業懷疑之態度,並認知案件可能存在導 致標的資訊存有重大不實表達之情況。專業懷疑係對顯示可能存有不實表達之情況保持警覺, 並對證據予以謹慎評估之一種態度,包含質疑之心態。準則亦指出專業懷疑係指對下列列舉 事項保持警覺之一種態度:
(一)與所獲取之其他證據不一致之證據。
(二)對擬作為證據之文件及對所提問題之回應,使其可靠性產生疑慮之資訊。
(三)導致可能須執行ISAE 3000所規定程序以外程序之情況。
(四)顯示可能存有不實表達之情況。
四、專業判斷
專業判斷對案件之適當執行係屬重要。執業人員須於規劃及執行確信案件時運用專業判 斷,針對案件過程中所獲悉之事實及情況應用相關訓練、知識及經驗,以解讀相關道德規範 及ISAE 3000中的規定並作出有根據之決定。於決定下列事項時尤其須運用專業判斷: (一)重大性及案件風險。
(二)為符合ISAE 3000之規定並獲取證據,所執行程序之性質、時間及範圍。
(三)評估是否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證據,及是否須執行額外程序以達成執業人員之目的。 對有限確信案件,尤其須依專業判斷評估是否已取得具有意義之確信程度。
(四)依據所獲取之證據作成適當之結論。
如個別不實表達(包含遺漏)或其彙總數可被合理預期將影響預期使用者依據標的資訊 所作之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ISAE 3000要求執業人員於執行案件前,必須針對確信的
範疇與委任方進行協議及確認。執行案件時,即是針對範疇內的標的查核,考量重大性並運 用專業判斷執行相關確信程序。
六、書面聲明
執業人員應要求適當方提供相關書面聲面,以確保適當方: (一)已提供其已知且與案件攸關之所有資訊給執業人員。
(二)確認已依適用基準衡量或評估標的,且所有攸關事項均已反映於標的資訊。
七、確信結論
執業人員應評估對標的資訊所取得之證據是否足夠及適切,及未更正不實表達(就個別 或彙總而言)是否重大,以進一步做成確信結論。若執業人員無法取得足夠及適切之證據, 則屬範圍受限制,於此情況下,執業人員應出具保留結論、無法表示結論之確信報告或終止 委任。
目前我國永續報告書驗證主要透過兩套標準進行,其一是按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所發佈之確信準則公報第一號 「非屬歷史性財務資訊查核或核閱之確信案件」,此公報係參
考國際確信準則ISAE 3000 Revised訂定。另一套標準為AA 1000保證標準,其與IASE 3000
最主要差異在於,AA 1000主要目的是用於永續報告書的認證,並採開放式認證範圍,由認證 第三方從委任方的利害關係人角度出發;ISAE 3000可應用之範圍則較為廣泛,例如永續報告 書、永續發展債券、金融業個人資料保護、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及其他議定之範圍工作皆可 確信,故執行確信工作前,執業人員與委任方必須對確信的範圍進行討論及確認。針對議定 範圍的資訊,考量重大性並運用專業判斷及程序,執行相關的確信工作。
12-4 確信流程與常見問題
一、確信流程與指標選定重點
在確信的作業流程上,會先由執業人員(例如會計師事務所)與委任方簽訂合約前,確 認確信範疇、確信指標及確信等級,並排定查核之行程。以對永續報告書進行有限確信為例, 執業人員會依據該永續報告書所採用之編製準則,評估其報導資訊是否符合編製準則的原則 與要求。執業人員並了解該確信標的之相關蒐集流程,檢視其內部控制制度及其相關文件的 有效性及落實度,最後則是透過抽樣之方式驗證該標的資訊內容與數據的正確性。
目前在永續報告書的確信實務上,我國多數企業會選擇特定指標進行有限確信,在永續 報告書的指標選定重點主要分為三類:
(一)利害關係人關注議題:政府政策方向、當地法規及主管機關要求;投資人或供應鏈
企業永續ESG管理之理論與實踐
關注議題、公眾關心與媒體關注議題,例如具環境/社會效益之產品或服務、法規遵循、 員工福利支出、供應商管理績效或外部投資機構評比要求第三方驗證項目等。
(二)產業特性:考量企業營運績效、產業特性或企業形象攸關項目,可優先納入確信標 的。例如勞力密集產業應納入人權與勞工實務相關之勞雇關係及教育訓練等。
(三)企業願景:考量企業為達成永續願景與使命,所訂定之永續目標的當年度達成績 效,展現企業的永續資訊揭露公信力。例如本年度重大營運目標或重大議題、聯合國永續 發展目標(SDGs)、社會參與重要之推動事項與計畫,或負面事項及其改善事項等。臺灣 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分別於2021年12月07日
及2021年12月28日修正發布「上市公司編製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及「上櫃公司 編製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除以前年度食品工業或餐飲收入佔營業收入達百分之 五十之上市櫃公司已被要求永續保告書應取得會計師所出具之確信報告外,2022年開始增 加金融保險業及化工業之永續報告書也應取得會計師所出具之確信報告。以金融保險業為 例,前述辦法要求金融保險業應加強揭露在資訊安全、普惠金融、與永續金融重大主題相 關經營業務之管理方針、揭露項目及其報導要求,其中報導要求至少應包含資訊外洩事件 數量、與個資相關的資訊外洩事件占比、因資訊外洩事件而受影響的顧客數等項目。此外, 實務上金融保險業常見確信的標的資訊包括赤道原則之融資授信案件、綠色融資核貸案件、 反貪腐、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等。
二、確信過程中的常見問題
在企業進行確信的過程中,企業普遍會發生的問題包括以下五項,可能導致執業人員無 法取得足夠及適切的證據來支持確信結論。
(一)利害關係人、重大議題鑑別之結果不具代表性或錯誤:以問卷統計為例,由於許多 公司係以問卷方式進行利害關係人意見調查,且問卷結果乃由人工統計;在錯誤機率較高 的情形下,重大議題鑑別的結果也有可能有誤差。
(二)各績效指標之資料不完整或缺乏:以教育訓練為例,由於公司過去並未紀錄上課時 數,故對於本指標未能完整揭露。
(三)各績效指標之假設與計算公式不一致:以用電量為例,可能不同營運據點之計算方 式未統一,故導致個別計算基準不一樣。統計數據未註明所使用標準、假設及方法學。
(四)各績效指標之結果錯誤:以員工人數為例,常由於數據紀錄因人工作業,導致每次
計算結果均有誤差。
(五)報告書揭露內容、文字描述與實際情況不相符:以供應商稽核為例,可能未清楚說 明該年度進行稽核的廠商數量,而以全數進行稽核等論述說明。
三、企業因應之道
隨著利害關係人對企業永續發展的關注度提高以及相關法規要求,越來越多企業必須出 版永續報告書,也有部分企業選擇自願性出版,在大量環境、社會及治理(ESG)相關資訊揭露 的情形下,企業該如何確保資訊蒐集的完整性以及數據的正確性,不僅是為了因應企業在確 信過程中常發現的問題,更是企業在實踐永續發展所需面對的一大挑戰。
(一)ESG資訊蒐集與揭露:企業向利害關係人揭露永續報告同時,也伴隨相關資料的蒐 集,與傳統財務資訊相比,公司對於財務資訊的蒐集及重要性已有相當程度的了解,且已建 置相應的制度,然而兩相比較可以發現企業內部員工對於ESG 資訊的蒐集缺乏認知,下文針 對ESG資料之蒐集做進一步介紹。
1.為何需要蒐集ESG 資訊?
企業應瞭解蒐集ESG 資訊目的為何,相關資訊預計運用於何處,進而做妥善的資訊 蒐集規劃,以下列舉企業需蒐集ESG 資訊可能之原因。
(1)滿足法規要求:因應企業所處地理位置、營運據點所在地、產品可能販售之地區及產 業特性,可能會有相關的法規要求揭露特定ESG 資訊,企業需追蹤了解相關法規規定, 提前做好蒐集資訊之準備,以免有觸法風險。
(2)回應利害關係人:隨著永續議題日趨被重視,各類利害關係人如投資人、消費者、供 應商、媒體等也會期待企業在永續作為上的表現,藉由蒐集並揭露公司ESG
增進企業永續資訊的透明度,以利與利害關係人進行溝通。
(3)輔助企業永續決策:在進行任何決策前,取得充足的資訊作為衡量基礎是必要的。企 業在永續議題上設定願景、目標及行動,任一決策皆需相關資訊作為輔助;在建置完善 的資訊蒐集系統後,方能追蹤永續行動之績效以及衡量目標達成進度,進而作為改善決
應而生,過多的資訊揭露對企業、資訊蒐集者、報告編製者增加巨大的負荷,除了容易
策之依據。
2.應該揭露哪些ESG 資訊? 在企業大量揭露ESG 相關資訊下,「揭露疲勞」(disclosure fatigue)的現象也因
企業永續ESG管理之理論與實踐
造成資訊不正確、不完整的問題之外,在不清楚相關資訊的意義下,進行廣泛蒐集與揭 露,這些資訊對於利害關係人和企業本身無疑是幫助不大的,因此企業應仔細挑選所要 揭露的ESG資訊,再做進一步的蒐集與運用。
(1) 考量法規及所選定之報告準則:企業應先滿足法規所規定之ESG 必要揭露項目,例如
「上市公司編製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中,對於食品工業、金融保險業、化學工 業有相關數據必須揭露之要求。另外,企業也應遵循所選之報告準則要求,例如由永續
會計準則委員會(Sustainability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所訂定之SASB 準則, 針對不同產業有要求及建議揭露之項目指標。
(2) 考量利害關係人關注之議題與企業自身永續發展目標:另一方面,企業應思考利害關 係人重視的議題為何,可藉由「繪製重大議題矩陣」,排序出對公司較重大之議題,進 一步與企業本身所訂定的永續目標結合,優先揭露對應之策略、目標、行動方案、管理 方針等質化資訊以及績效量化數據。
(二)ESG資訊品質管控:根據WBCSD 出版之《提升決策使用之ESG 資訊品質指引-制定
公司路徑圖》,文中指出「現今對於ESG 的討論,已從資訊的相關性轉移至討論資訊的可靠 度」,顯示企業除了出版永續報告書揭露ESG 相關資料,更應重視社會、環境、公司治理相 關資訊的可靠度,為了對ESG 資訊品質進行控管,應建置相關資訊管理流程及方法,進行資 訊品質控管,以降低及避免資料蒐集過程中可能發生之錯誤。
1.設定資訊負責人員:各項指標數據應由相對應之負責人進行統一管理,該人員須負責下 達相關數據蒐集之任務,及向上層彙總報告。
2.明確數據指標內容:每項指標皆應清楚被定義,包含使用之計算方法學、欲蒐集的資料 時間範圍、所涵蓋之地理範疇,用以確保蒐集過程中所有相關人員對該指標的了解一致, 避免出現因人員認知不同所造成資料蒐集錯誤的可能。
3.決定蒐集系統:各資料及數據使用之蒐集系統,在實務上常以人工紙本方式進行統計, 建議可以導入科技化的資料蒐集管理方式,如運用制式化的電子蒐集表單或由公司自行開 發符合內部使用之系統。另因資料性質不一所使用之蒐集系統有所差異,建議最終整合至 同一平台,以利公司內部覆核及確信人員查核。
4.建立數據追蹤機制:從資訊來源、資料整理、數據計算到最終呈現,數據的流向應清楚 被記錄下來,確保所有數據都是可被追蹤的,且訂定數據覆核流程,以利後續進行資訊蒐
集過程中之風險識別與數據品質改善,提高資訊的可靠度。
(三)ESG 內部控制系統:對於上市櫃公司及ESG 管理有相當成熟度的企業,建議應進一 步建置完整的ESG 內部控制系統,可視企業狀況自行研發或參考「COSO 內部控制系統」進 行結合,下文以COSO 架構說明ESG 資訊內部控制要點。
COSO 內部控制架構包含三項目標、五大要素及十七項原則,藉由識別、評估、管理及監 控ESG資訊相關風險,提升資訊可靠程度,以下列舉COSO 五大要素於ESG 資訊管理之應用 介紹。
1. 控制環境(control environment):控制環境為其他要素之基礎,組織應塑造ESG 相關文化,董事會與中高階管理人員對於ESG 活動支持與相關資訊揭露之重視,會影響內部 員工對於ESG 資訊之慎重程度。如企業於誠信道德準則、永續願景之宣告、建立與永續相關 之績效考核制度等等,皆能提升員工對ESG 的意識。
2. 風險評估(risk
assessment):企業是否有針對永續相關之風險(諸如:氣候變遷、 人權、能源使用等)進行風險評估及辨析。例如受極端氣候影響,台灣近年降水量極度不均, 需要持續穩定用水之產業或公司應識別出該項風險,並蒐集組織內部水資源使用數據,以做 後續因應計畫的擬定。
3. 控制活動(control activities):協助企業於 ESG 發展上所訂定的政策或流程,可針 對企業內部永續發展目標、已盤點出的優先揭露資訊或鑑別出的相關風險做擬定,包含如數 據蒐集流程、所使用的蒐集系統及追蹤機制的設置等。
4. 資訊與溝通(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訂定諸多控制活動後,相關資訊 應妥善傳達,確保組織內部上下皆了解該政策及流程。溝通管道如永續委員會、各功能小組、 各部門的定期會議或員工教育訓練等,使所有相關人員對ESG 資訊揭露內容及規範有一致的 認知。
5. 監督(monitoring):應對ESG 內控制度設定監督計畫,以因應內外部環境變化, 例如:因法規的更新及組織的永續目標調整,其相應制度流程可能需進行改善。監督計畫應 包含:監督機制、監督頻率和監督人員,ESG 資訊須由負責人覆核,內部稽核人員定期稽核, 定期呈報結果至董事會,以利管理人員及董事成員進行監督。
企業永續ESG管理之理論與實踐
12-5 國際趨勢與未來發展
氣候變遷、生物多樣性喪失和人權社會等全球性挑戰的議題,逐漸成為企業無可避免的 核心風險問題,這些因子驅動著企業認識、鑑別、管理以及揭露相關資訊,隨著全球趨勢持 續地朝著永續發展資訊揭露邁進,公司亦需同步確保提供足夠且全面性的非財務資訊,以滿 足主管機關構和更廣泛的利害關係人不斷變化的資訊揭露透明性與正確性之需求。為了提高 非屬歷史性財務資訊之資訊品質,越來越多的企業廣泛使用ISAE 3000 進行確信,亦會在溫 室氣體關鍵績效指標(KPI)上採用ISAE 3410 進行確信。
一、全球永續報告書調查報告顯示,外部確信持續成長中
從世界企業永續發展委員會(World Business Council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WBCSD)每年發布的全球永續報告書調查(Reporting matters)中,2021年調查結果顯示, 高達93% 接受調查的報告書都對其永續資訊進行了不同形式的查證,例如第三方確信或是內 部查證,與2018年 的樣本相比,2020年 的樣本中更多的企業進行第三方確信,從78% 提高 至85%。已執行外部確信的企業中,對特定指標或報告流程,仍然是以有限確信為常態,從 77%提高至81%。惟總體來說,具有確信的報告書的平均表現略高於其他企業。由此可知, 永續報告書執行第三方確信已成為全球大趨勢。
表 十二- 1:延伸式對外報導確信常見十大挑戰與特別考量項目彙總表 十大挑戰 特別考量項目
1.決定延伸式對外報導確信的範疇可能十分複 雜 ‧ 確信是否需包含所有重大議題,以避免預計 使用者對專案範疇有誤解
‧ 延伸式對外報導確信的先決條件是否成立 ‧ 於接受不同類型的確信委任前需考量的因子
‧ 於治理與內部控制尚在發展階段時,是否應 接受複雜的延伸式對外報導確信委任
‧ 管理階層與執業人員對專家的使用
2.以一致的方式對標的資訊的適用性進行評估 ‧ 適用性、平衡性、中立性
3.在延伸式對外報導資訊十分多元但架構僅提
‧ 評估量化不實表達總和
‧ 完整性、平衡性與中立性聲明之重大性
‧ 辨認預計使用者
4.在標的資訊先天上十分多元的前提下建立聲 明 ‧ 提供延伸式對外報導之常見聲明範例 ‧ 建立完整性、平衡性與中立性聲明
‧ 設計適當程序以取得有關延伸式對外報導聲 明之足夠且適切的證據
5.延伸式對外報導流程缺乏成熟的治理與內部 控制 無
續表 十二 -
1:延伸式對外報導確信常見十大挑戰與特別考量項目彙總表
十大挑戰 特別考量項目
6.對敘述性資訊取得確信 ‧ 不同類型的敘述性揭露之包含說明性範例的 潛在證據來源
‧ 決定證據的足夠與適切性
‧ 評估敘述性資訊之完整性、平衡性與中立性
‧ 解決評估問題或評估不確定性
7.對未來傾向資訊取得確信 ‧ 解決對未來傾向資訊進行的工作中因可能的 預期落差產生之風險
‧
未來傾向資訊如何被包含於確信範疇中 ‧ 決定未來傾向資訊相關證據之足夠與適切性
8.執行專業懷疑與專業判斷 無
9.取得執行確信案件必要之適任能力 ‧ 主辦會計師的適任能力 ‧ 評估適任能力,包含該等確信所需要的適任 能力 ‧ 專家的使用
10.於確信報告中有效率地進行溝通 ‧ 最小化對確信等級的預期落差
‧ 確信報告需有效解決:不同的確信等級、延 伸式對外報導查核範疇、主辦會計師的身分 與適任能力、描述所執行之工作
‧ 辨認延伸式對外報導的預期使用者
二、延伸式對外報導確信之挑戰 受查者延伸式對外報導內包含的延伸式對外資訊,可能包含受查者活動所產生的財務與 非財務結果,也可能包含未來傾向的資訊或更廣泛的經濟、環境與社會資訊。與傳統財務報 導不同,延伸式對外報導非為一特定受查者從會計系統取得之歷史財務報告,而可能以年報、 申報文件、整合性報告、永續報告書等不同形式呈現。
隨著國際間不同利害關係人對於延伸式對外報導的確信需求日益提昇,為提升延伸式對 外報導的確信品質,國際審計與確信準則理事會(International Auditing and Assurance Standards Board, IAASB)於2018年分析了延伸式對外報導確信的常見十大挑戰,並說明對 十大挑戰需特別考量之項目進行回應。
三、新指引協助提升非財務報導的確信品質
為支持非財務報導的確信向前跨進一大步,國際審計與確信準則理事會(IAASB) 與世界企業永續發展協會(WBCSD)合作,在2021年4月6日發布了一份名為《Non-
Authoritative Guidance on Applying ISAE 3000 (Revised) to Extended External Reporting (EER) Assurance Engagements》的新指引。此指引回應了由利害關係人所鑑別,在應用 ISAE 3000(修訂版)時普遍面對的十項關鍵挑戰。這份指引係為推動對於延伸式對外報導 (Extended External Reporting, EER)的確信案件(assurance engagement),進行ISAE 3000(修訂版)的高品質應用,藉以達成:
(一)強化對於EER品質案件的影響;
(二)提升所產出之確信報告的信任感;
(三)增加延伸式對外報告的可靠度,使預期使用者能信任並依賴之。
IAASB的主席Tom Seidenstein認為:「結合ISAE 3000和ISAE 3410 – 溫室氣體聲明的 確信案件,這份指引將協助增強確信報告的可信度,也包括讓企業更有效的回應新的報導系 統。我們將持續密切關注目前在建立一套一致性之永續報導準則的全球發展狀況,並準備各 種行動來強化我們的準則、架構和指引。」WBCSD主任Mario Abela表示:「IAASB的這份 指引為提升ESG資訊的確信品質,向前跨出一大步。最終,此效益將帶給投資人與其他利害 關係人更可靠的資訊,作為決策和問責性的後盾」。
WBCSD透過推動確信,致力於大幅提高永續報導的可性度,幫助執業人員、公司與投資 人對永續報導有更多的信心,讓呈現在各種報告中的資訊能成為決策的依據。此指引處理了 許多重大問題,包括應用適當的職能與能力、行使專業懷疑與專業判斷,乃是進行確信案件 的先決條件,以及更多特定的技術性問題。此指引也進一步提供解釋與範例,對於有限確信 與合理確信有更好的了解與區分。
四、在瞬息萬變的商業環境中,透過確信樹立信心
在瞬息萬變的商業環境中,新興風險層出不窮,各國政府與社會體系持續訂定新的規則 與標準,檢視資本市場的績效表現,企業的績效亦需重新定義與衡量,且涵蓋之面向不只是 財務資訊,而是綜觀公司治理、環境與社會的非財務資訊,是否達到永續的價值。確信不僅 是查核過去事件和績效及出具意見報告,而是協助企業更加積極的面對商業環境中的眾多變 數與不確定性,企業從中發現自身的內部問題,了解與產業發展、政策法令的差距,以即時 因應與改善作業流程,提升相關法令及準則之合規性,降低企業營運風險;並藉由確信的查 核過程,促進企業內部的溝通與相關部門對於該確信類別之參與程度,進而提升人員認知, 並幫助企業領導者得以透過確信執業人員提供之豐富的產業經驗、價值及洞察,在快速變化 的商業市場中做出最佳決策,引領公司永續發展。透過確信系統性的查核方法、嚴謹的品質 管制及客觀且獨立之評估,有助於提升企業確信標的之可信度,並協助主管機關、投資人及 客戶等利害關係人取得可靠的有關財務或非財務資訊,進而強化其對資本市場的信心,驅動 資本市場的國際競爭力與永續性。
參考資料
1. International Auditing and Assurance Standards Board (2013). International Standard on Assurance Engagements (ISAE) 3000 Revised, Assurance Engagements Other than Audits or Reviews of Historical Financial Information.
2. World Business Council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2019). ESG Disclosure Handbook.https://www.wbcsd.org/ Programs/Redefining-Value/Redesigning-capital-market-engagement/Resources/ESG-Disclosure-Handbook
3. Institute of Management Accounts (2017). Leveraging the COSO Internal Control – Integrated Framework to Improve Confidence in Sustainability Performance Data. https://www.imanet.org/-/media/73ec8a64f1b64b7f946 0c1e24958cf7d.ashx
4.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企業永續發展協會(譯)(2021)。提升決策使用之ESG資訊品質指引制定公司路徑圖。World Business Council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https://bcsd.org.tw/wp-content/uploads/20211122-03.pdf
5. International Auditing and Assurance Standards Board (2018). Supporting Credibility and Trust in Emerging Forms of External Reporting: Ten Key Challenges for Assurance Engagements
6. International Auditing and Assurance Standards Board (2021). Non-Authoritative Guidance on Applying ISAE 3000 (Revised) to Extended External Reporting (EER) Assurance Engagements.
7. World Business Council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2021). Reporting Matters, Time for a shared vision. https:// www.wbcsd.org/Programs/Redefining-Value/Reporting-matters/Resources/Reporting-matters-2021
8. World Business Council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2021). 國際審計與確信準則理事會(IAASB)的新指引協助提昇 非財務報導的確信品質. https://bcsd.org.tw/spotlight/energy-climate-change/20210423-news-001
Targets, SBTs)
企業氣候治理與碳管理
莫冬立 秘書長 政府在推行國家層級的減碳政策與措施,常需顧及多元利害關係人的期待,而陷於遲緩 或保守的困境。然氣候相關風險已真實反應在許多行業中,企業為了降低氣候相關風險所帶 來的實質或潛在衝擊,並掌握未來商機,透過參與國際氣候行動倡議,並開啟與供應商的對 話與合作,讓企業成為近幾年氣候行動的主角。
13-1 緒論 13-2 CDP
中華民國企業永續發展協會
本章以CDP、TCFD及SBTi此三項企業主要參與的國際氣候行動倡議,說明三項倡議的 發展背景、重點規則與參與方式。
13-2-1 CDP發展背景與歷程
CDP,原名為Carbon Disclosure Project,於2000年12月由35家國際主流金融機構, 如美林證券、高盛、滙豐銀行等共同發起,旨在推動公開發行公司揭露氣候變遷相關資訊, 藉以說明企業管理氣候變遷議題的水準,並透過日益成熟與高品質的氣候諮詢,作為投資決 策的依據,以有效管理投融資所面臨的氣候相關風險。
CDP於2003年正式發出第一份問卷,調查對象以金融時報500大企業(FT 500)為限,隨 著參與金融機構的擴大,於2006年擴大至金融時報500大以外的企業。由於調查對象及投資 人對於氣候資訊的需求度的增加,CDP問卷也於2007年將問卷題項結構化,分為治理與策略 (Governance and Strategy)、風險與機會管理(Risk and Opportunity Management)、查 證(Verification)及排放管理(Emissions Management)四大類,並沿用此架構至今。隨著資 料累積所產生的影響力與應用性愈來愈大,部分大型買家(主要為品牌商與大型零售商)看到 CDP資料平台可成為企業供應鏈碳管理基礎,進而促成CDP於2008前開啟了一個影響全球供 應鏈碳管理的方案 - CDP供應鏈計畫(Supply Chain Program)。除了私部門的氣候資訊外,
2010年CDP與地方政府永續發展理事會(Local Governments for Sustainability, ICLEI)合作,
推出CDP城市計畫(City Program),將氣候管理延伸至地方政府領域。
CDP於2013年啟動品牌重塑,將組織名稱「Carbon Disclosure Project」正式更名為 「CDP」,並與RobecoSAM結為策略聯盟,將CDP氣候變遷問卷納入於DJSI環境面的「氣 候策略」題組中,一併要求企業附加填報完成之CDP問卷。
企業永續ESG管理之理論與實踐
CDP從氣候主題出發延伸,至今已發展3個主題問卷,包括氣候問卷、水安全問卷及森林 問卷,邀請全球已開發市場和新興市場中較大規模的上市櫃公司填覆,因此CDP對外宣稱, 其為目前全球最大的環境資料庫,並作為金融決策(投資人計畫)和供應鏈管理(供應鏈計畫) 的重要依據。
CDP的投資人計畫目前全球已有600家以上的金融機構簽署參與,總管理資產規模超過 110兆美元;供應鏈計畫也超過200家大型買家加入,每年總採購金額已達6.5兆美元以上。
13-2-2 CDP 問卷結構
依發展時間順序,CDP共有氣候問卷、水安全問卷及森林問卷三份問卷,依公司所屬行業 與此三議題的關聯程度高低,決定邀請與否。此三問卷的各自題目架構,如表 十三- 1所示: 氣候問卷
◥ 企業治理
◥ 風險機會
◥ 商業策略
◥ 減排目標
◥ 能效管理
◥ 氣候指標
◥ 碳定價
◥ 供應鏈模組
✓ 碳排放分配
表 十三- 1:CDP 三份問卷的題目架構
◥ 情境
◥ 商業影響
◥ 流程
◥ 風險機會
◥ 設備用水量化評估
◥ 治理與策略
◥ 目標與關聯
◥ 供應鏈模組
✓ 設備水風險
◥ 管理現狀
◥ 流程
◥ 治理、管理與策略
◥ 風險機會
◥ 執行與關聯
◥ 認證與挑戰
◥ 森林風險商品:
木材、棕櫚油、牛肉和牛 製品、大豆、橡膠
✓ 供應鏈減排合作
✓ 商品減排
✓ 產品用水密集度
✓ 供應鏈合作
◥ 供應鏈模組
✓ 認證商品
✓ 供應鏈合作
✓ 森林保護行動
因氣候問卷的發放對象最為普遍,以下就氣候問卷題目,進行進一步說明。
CDP氣候問卷的題目共兩個模組 - 一般模組和產業模組。一般模組指不分行業的所有公 司都需填覆的問題;產業模組則僅適用於CDP指定行業的公司,若公司屬此指定行業,則在 CDP氣候問卷的回覆上須同時填覆一般模組問題及特定之產業模組問題。CDP已開發的產業 模組包含表2所列產業:
表 十三 - 2:CDP氣候問卷已開發之產業模組
氣候問卷共16項題組,如公司受上游買家要求參與供應鏈計畫,則額外填覆供應鏈模組 的題組。每一題組依資訊性質,有些題組在質性資訊的比例較高,有些則是量化資訊佔比較 高,其在題組間的分布,如表3所示:
表 十三 - 3:CDP氣候問卷題組主題與資訊性質
題組C2 風險與機會
題組C3 商業策略
題組C4 目標與績效
題組C5 排放盤查方法學
企業永續ESG管理之理論與實踐
表 十三 - 3:CDP氣候問卷題組主題與資訊性質
題組別 題組內主題(若有) 質性或量化資訊為主
題組C6 排放資料 ・ 範疇1排放資料
・ 範疇2排放報導
・ 範疇2排放資料
・ 範疇3排放資料
・ 生物固碳資料 ・ 排放密集度
題組C7 排放細分 ・ 範疇1排放細分:依溫室氣體種類
・ 範疇1排放細分:依國家
・ 範疇1排放細分:業務類型
・ 範疇2排放細分:依國家
・ 範疇2排放細分:業務類型
・ 排放績效
題組C8 能源 ・ 能源消耗
量化資訊
量化資訊
・ 能源相關活動 量化資訊
題組C9 額外指標 ・ 其他氣候相關指標(1個一般問題及數 個行業特定問題,特定行業的公司須 回答)
題組C10 查證 ・ 查證
・ 其他經查證的資料
題組C11 碳定價 ・ 碳定價機制
・ 專案導向碳權
內部碳定價
題組C12 議合 ・ 價值鏈議合
公共政策議合
議合
量化資訊
量化資訊
量化資訊
質性與量化並重
題組C13 特定產業問題 ・ 適用於表2中金融服務業以外的行業 質性與量化並重
題組C14特定產業問題 ・ 僅適用於金融服務業 質性與量化並重
題組C15 簽署 ・ 無 質性與量化並重
供應鏈模組
供應商基本資料
向客戶分配排放量
與上游買家的合作
產品(商品及服務)碳足跡
質性與量化並重
13-2-3 CDP評分方法
CDP除利用公司回覆資訊建立起龐大的氣候、水安全及森林相關議題的環境資料庫外, 也對邀請公司進行評分。拒絕回覆的受邀公司、公司未於期限內回覆或回覆資料過少無法進 行有效評分時,則給予此公司「F」的評級。其餘公司則依評分結果分別給「D-」、「D」、 「C-」、「C」、「B-」、「B」、「A-」及「A」評級。評級之決定,係從揭露分數開始,再 依次按認知分數、管理分數、領導力分數而定,判定門檻如圖 十三- 1所示。
圖 十三- 1:CDP評級判定門檻 (資料來源:Scoring Introduction 2021: An introduction to 2021 scoring, CDP, 2021.)

CDP的評分係針對每一題組內的題目,就揭露(Disclosure)、認知(Awareness)、管理 (Management)、領導力(Leadership),設定配給分數給分條件,每一題目進行評分後將得 到此多種分數(依此題目設定幾個種類的配分而定),每一題目的評分採比值形式呈現,分母 為此題之完整分數,分子則為實際得分。例如某一題目的揭露評分結果為4/6,意謂此題目完 整分數為6分,但公司回覆內容評得4分。
揭露(D)與認知(A)的總分,係將每一題目的評分結果,分別累計分母與分子的總合,最 後得到一個比例值,再常規化為百分比,如212/222=95%(四捨五入為整數百分比)。
管理(M)及領導力(L)分數,則將題目進行重組為17個評分類組(category),每一評分 類組先計算類組百分比總分,再依每一類組所設定的權重(管理權重與領導力權重),加權合 計最後總得分(百分比)。表2中所列個別行業之公司,適用於所屬行業的特定權重配比,非 屬表2所列行業之公司,則試用一般行業權重進行計算。
評級結果最高等級為A,除了須達到A級的得分門檻(D、A、M、L得分皆大於80%)外, 另設有其他條件。以氣候問卷為例,包括:資料涵蓋內容無重大排除;範疇1及2排放查證 覆蓋率須大於70%;公開問卷填覆內容;通過商譽審查(無重大爭議或違規事件)等條件。
獲A評級的公司成為CDP A-List的成員,可謂在氣候、水安全或森林等領域管理成效的最高
企業永續ESG管理之理論與實踐
榮譽,並有極高機會成為相關主題指數的成分股。
此外,為了強調價值鏈合力減碳的重要性,CDP於2016年起進行供應商議合評級 (Supplier Engagement Rating, SER),針對受客戶要求回覆供應鏈(SC)問卷之企業,就其供 應鏈管理績效所進行SER評分。2018年起擴大針對所有回覆CDP問卷的企業提供SER評分。
其評分架構如表十三- 4:CDP供應商議合評級方法所示:
表 十三- 4:CDP供應商議合評級方法
公司治理 20% C1.3a 進一步提供管理氣候相關議題的獎勵 措施 。 C3.1 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是否影響貴組織 的策略及/或財務計畫?
目標 15% C4.1a; 4.1b C4.2a; 4.2b 提供絕對/密集度排放目標細節以及 這些目標的進展狀況。
範疇3排放 20% C6.5 說明貴公司的範疇3排放、揭露並解 釋任何排除的情況。
供應商溝通 35% C12.1 您是否與價值鏈夥伴溝通氣候相關議 題? C12.1a 提供您對供應商進行氣候相關溝通策 略的細節。
13-2-4
CDP問卷回覆注意事項
經20多年的發展,CDP問卷回覆逐步格式化,回覆方式亦須透過CDP專有的線上回覆 系統進行,藉以提升資料的可比性與一致性。每年1月,CDP將於官網公告今年度的問卷及 指引,並於2月上旬對受邀企業寄發問卷邀請函。線上回覆平台通常於4月中旬開啟,獲取 評分資格的提交截止日期通常為7月最後一個週五。受投資人邀請的公司,依公司所屬行業 的特性,而有氣候問卷、水安全問卷和森林問卷一份或多份填覆的可能。
此外,CDP供應鏈計畫的會員於每年年初提供CDP一份供應商調查名單,透過CDP寄 發問卷填覆邀請信(電子郵件)給名單中的供應商,問卷涵蓋內容,依會員參與的調查內容和 供應商的屬性,而有氣候問卷、水問卷和森林問卷的各種組合。
受邀公司收到邀請信後,須透過信中的帳號連結激活公司自有帳號,藉由指定一個回覆 者主帳號後,可由此主帳號再自行增加其他協同填覆帳號(無問卷提交權限)。
回覆CDP問卷的公司將經由CDP評分系統得到評級結果,如應投資人邀請,此結果將對 外公開,如係單純應供應鏈計畫要求,則此結果並不對外公開,僅特定買主與受邀供應商知 曉。回覆公司皆可透過評級結果報告,了解公司自已的評級在同業中、同區域中和全球中的 位置,以及11個題項群組的評級狀況。公司可針對弱項群組的問題,採取改善措施以提升來 年成績。
13-2-5 公司回覆CDP問卷的準備
由於CDP問卷體系龐大,涵蓋治理、風險管理、策略、排放盤查與查證、減量行動與目 標等領域,公司通常需結合內部多個部門來收集資訊並規劃未來改進事項,因此組織公司內 跨部門的任務小組,並由高階經理人擔任召集人,對於後續工作的推動和合作,較有正面幫 助。
對於第一次回覆CDP問卷的公司,尤其是中小企業,建議先以量化資訊為主的幾個題組
(C4、C5、C6、C7、C8)開始,其重點在於溫室氣體盤查的推行。由於CDP資料的使用者以 投資人為主,著眼於非財務資訊與財務資訊合併使用之目的,溫室氣體盤查的規劃時,宜以 盤查邊界與合併財報邊界一致為目標來推動,避免因邊界不一致而造成評估上的偏誤。
鑒於問卷繁雜,為協助公司有效回覆問卷,CDP主動提供許多免費資源,公司在回覆過 程中可善加利用,這些資源包括:
・ 問卷指引:就問卷各題目及回答選項進行題意或名詞說明,包括關鍵名詞定義和計算方 式。
・ 問卷變動指引:隨著各主題(氣候、水安全和森林)討論重點的演變,CDP問卷每年皆 會進行調整,CDP透過發布問卷變動指引,讓回覆公司更容易掌握變動的題目。
・ 技術指南文件:包括情境分析、氣候風險與機會之評估、特定行業溫室氣體盤查方法、 內部碳定價等公司較常遭遇挑戰的技術內容,協助公司提升對議題的管理能力。
・ 評分方法學:CDP公開其逐題的詳細評分方法和條件,公司可免費下載此文件進行自 我試評,提前掌握回覆情況並進行改善。
13-3 G20 金融穩定委員會(FSB)之TCFD
13-3-1. TCFD發展背景與現況
由於低碳經濟的需求,全球經濟及各行各業將於近期發生重大轉型,甚至是顛覆性的變 革。金融政策制定者特別關注在此情況下,全球金融體系所面臨的影響,尤其是如何避免 金融混亂以及突發性的資產減損。G20財政部長和央行行長敦請金融穩定委員會(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 FSB)進行調查研究,發現理性明智的投資、貸款和承保決策有賴高品質的資 訊,透過了解和分析氣候相關的風險和機會,才能支持企業使其在邁向低碳經濟的過程中, 能平穩的轉型,避免出現金融混亂的情況。
因此,FSB於2015年12月4日成立由商界組成的氣候相關財務揭露任務小組(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 TCFD),幫助建構可讓市場了解氣候相關 風險之一致性的資訊揭露建議架構與項目。TCFD所發展的建議揭露架構與項目,其目的在於:
・ 在更充足的資訊下進行投資、融資與核保的決策
・ 讓利害關係人更了解碳相關資產在金融行業中的比重,以及金融系統對於氣候相關風 險的曝險狀況
雖然目前應用TCFD揭露架構進行揭露仍屬企業自願性行為,然一些國家正進行氣候資訊 強制揭露的立法準備,包括英國已就強制上市公司揭露氣候相關財務資訊提出法案內容,並 進行公開意見諮詢。美國證券與交易委員會(SEC)也在其執法司(Division of Enforcement)
中設立氣候與ESG任務小組(Climate and ESG Task Force)討論針對上市公司,強制其揭露 氣候與ESG資訊,並進行公開諮商。此外,香港證券與期貨委員會(SFC)、瑞士政府也都在 近期對外表達,將要求上市或大型公司依TCFD揭露架構,揭露氣候相關財務資訊。
截至2022年2月15日,TCFD已獲超過3000家組織的簽署承諾,成為其氣候資訊建議 揭露架構的支持者(supporters),其中來自日本的支持者最多,共718家,這與日本政府大 力倡導與支持國內企業應用TCFD有關,除經產省(METI)與環境廳接連發布技術指引來協助 日本企業之外,自2019年起,經產省與WBCSD和TCFD Consortium合作,於每年10月 舉辦TCFD Summit,每次高峰會都由日本首相親臨開場外,並透過邀請全球政界與商界領 袖,評論與分享TCFD相關應用,推動日本企業採行TCFD。同時目前共83家組織簽署成為 TCFD支持者。
13-3-2. TCFD建議揭露架構與項目
如圖十三- 2所示,TCFD建議的氣候相關財務資訊揭露,主要圍繞在四項核心元素,治 理、策略、風險管理、衡量指標與目標。治理(Governance)係指圍繞在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
的公司治理;策略(Strategy)主要探討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對公司的業務、策略和財務規劃 造成的實際和潛在的衝擊;風險管理(Risk Management)係公司用來辨識、評估及管理氣候 相關風險和機會的流程;最後的衡量指標與目標(Metrics & Targets)則是用以評估和管理有 關聯之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

四項核心元素以風險管理為中心,透過氣候風險/機會的評估,找出公司重大的氣候相關 風險/機會,進而設定或調整公司策略,對風險/機會進行更有效的管理/實現。指標和目標 則用來衡量風險管理/機會實現的進展,提供公司動態調整作為的決策依據,而氣候相關風險 /機會因影響著公司長期的發展,因此若無完善的治理機制,結合董事會與經營團隊的職權, 無法有效因應。換句話說,四核心元素衍生的揭露項目,雖看似獨立的資訊,但各資訊間應 有高度的連結性,才能充分反應公司因應氣候相關風險/機會的真實作為。
圖 十三- 2:TCFD氣候相關財務資訊揭露之核心元素 (資料來源:Recommendations of the 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 Final Report, TCFD, 2017.)
從四項核心元素所建立的架構,TCFD延伸了11項建議揭露項目,此11項揭露項目之內 容,參見表十三- 5 TCFD的揭露架構。
企業永續ESG管理之理論與實踐

表 十三- 5:TCFD的揭露架構

TCFD特別指出具高氣候相關風險的行業,作為其主要推動的對象,這些行業包括:
・ 金融行業:銀行業、保險業、資產管理者、資產擁有者
・ 非金融行業:能源業、運輸業、原物料及建築行業、農業食品及林木產業 為協助這些重點行業揭露其氣候財務相關資訊,TCFD亦針對這些行業開發了行業補充指
13-3-3. TCFD應用關鍵元素及現況
TCFD認為,氣候相關財務資訊的揭露有幾個關鍵元素,包括:
‧ 揭露位置:TCFD建議公司在其主流的年度財務申報文件中,提供氣候相關財務揭露。 揭露建議係廣泛地適用於各行業和各管轄範圍,不適用來替代國家對於財務申報文件的 揭露要求。若特定元素與國家揭露要求有所牴觸,任務小組鼓勵組織在其他正式的公司 報告中揭露這些元素。對於年收入超過10億美元之四個非金融行業的公司,在不認為 資訊重大且這些資訊未包含於財務申報文件中時,宜考慮於其他報告中揭露策略、衡量 指標和目標的資訊。
‧ 重大性原則:依重大性評估結果來設定策略和衡量指標與目標的內容,並且建議提供 與治理和風險管理建議相關的揭露,因為許多投資人希望深入了解組織治理與風險管理 的脈絡。
‧ 情境分析:情境分析係一考量及提升策略規劃之韌性和彈性的有用工具,由於許多投 資人想要了解具韌性的公司,在策略上如何因應氣候相關風險,TCFD因此鼓勵公司透 過情境分析來得到更多前瞻性的資訊並揭露出來。TCFD在策略相關的建議揭露項目及 其他相關指引中,要求公司描述不同氣候相關情境下(多個氣候情境而非單一)之策略 的韌性,包括2° C或以下的情境。
‧ 衡量財務衝擊:TCFD推動氣候相關財務資訊揭露,旨在理解氣候變遷對金融穩定性 帶來的影響,並可採取相關因應措施,因此對公司來說,最終目標在於透過氣候相關風 險/機會的評估,規劃對應策略以因應對公司帶來的財務影響。氣候相關財務資訊的揭 露概念如圖十三- 3所示,上半部著重在氣候風險/機會的評估,並透過TCFD建議的 風險/機會類型,找出重大風險/機會並就公司損益表和資產負債表中所列項目,進行 此重大風險/機會帶來之財務影響的評估與報導。
圖 十三- 3:TCFD氣候相關財務資訊揭露概念示意(資料來源:Recommendations of the 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 Final Report, TCFD, 2017.)
TCFD每年發布狀態報告,分析目前全球企業的應用狀況。透過狀態報告不難發現,在各 國政府和投資人的大力推動下,TCFD所建議的11項揭露項目的資訊揭露比例逐年上升,但 在「策略的韌性」此項目的進展緩慢,僅由2017年的4%上升至2020年的13%,顯示企業 對於應用情境分析此工具於規劃企業氣候相關商業策略,仍存在許多障礙。治理架構下的兩 項包括「董事會的監督」、「經營團隊的角色」,揭露表現也不佳(9%->25%;9%->18%); 此外,「將氣候風險管理整合至企業總體風險管理中」,揭露率也相對偏低,2020年僅27% 的公司進行揭露,這代表如何將氣候甚至ESG相關風險整合到公司治理機制和公司整體的企 業風險管理機制,仍存在許多挑戰。
13-4 科學基礎減碳目標(Science-based Targets, SBTs)
13-4-1. 科學基礎減碳目標的發展背景與現況
科學基礎減碳目標(SBTs)係由碳揭露專案(CDP)、聯合國全球盟約(United Nations Global Compact)、世界資源研究院(World Resources Institute, WRI)及世界自然基金會(WWF) 等領導機構共同創立之「科學基礎減碳目標倡議」(Science-Based Targets initiative, SBTi)於 2017年起推動,並隨後制定SBTs相關配套措施。科學基礎減碳目標倡議(SBTi)提供了許多免 費的線上資源,對於企業各項目標進行審核並加以宣傳。
訂定科學基礎減碳目標的方法,是以達成全球控制暖化趨勢在2℃以下的總碳排(或稱碳預 算carbon budget)為基礎,藉由科學方法及權重計算方式,計算在全球碳預算的情境下,特定

產業、特定公司合理的排放(減碳)額度。科學基礎減碳目標可用來幫助公司評估氣候相關的風 險和機會、推動創新、改善能源效率,並提升與利害關係人間的信任度。 13-4-2. 參與科學基礎減碳目標倡議的步驟
參與科學根據減排目標倡議的流程,主要分為四個步驟: 步驟1:承諾。欲設定SBTs的公司,參照SBTi網站可下載的承諾書範本,向SBTi提交 承諾書。承諾書分為標準版、中小企業版和1.5℃企業雄心版三個版本。標準版中就油氣行業 與金融行業另設計了特別版本。SBTi對於中小企業的定義是雇用員工人數小於500人的獨立 非子公司,意即SBTi要求企業應訂定企業或集團層級的SBTs,故個別子公司應統一納入母 公司的目標範圍中。SBTi為鼓勵中小企業設定SBTs,也考量其資源較不足,故設計一簡化流 程來幫助中小企業完成SBTs的設定。一旦提交承諾書,組織必須在24個月內完成所有的流 程,否則將會從SBTi網站的組織參與名單中移除。
步驟2:發展公司的SBTs。公司於提交承諾書後,在發展自有SBTs時,應先選擇設定 SBTs的方法。SBTi目前提供兩種設定SBTs的方法學,其一為絕對基礎法(absolute-based approach),又稱為收縮(contraction)法。此方法較適合於異質性產業的公司,每家公司都 有相同的絕對排放量減量百分比。第二種為產業基礎法(Sector-based approach),又稱收斂
圖十三- 4: 設定SBTs的兩種方法 (資料來源:Science-based Target Setting Manual Version 1.0, SBTi, 2015)

企業永續ESG管理之理論與實踐
(convergence)法。此法則較適合於同質性產業內的公司,每家公司計算其基準年排放密集 度,並在目標年達成與所屬產業同一個密集度目標水準。此方法的簡要概念,請參考圖十三4。
步驟3:向SBTi提交公司目標並接受審查。SBTi將根據SBTi Criteria此文件內所訂條件, 針對公司所提的減排目標和規劃進行審查。須確認公司滿足所有條件,SBTi才會認可所提交 的SBTs,此外,公司須遵照GHG Protocol企業會計與報告標準、Scope 2 指引及企業價值 鏈(Scope 3)會計與報告標準,執行溫室氣體盤查。
SBTi Criteria的內容架構分為SBTs的邊界、目標時限、目標水準、範疇2、範疇3、產 業特定指引、報導和重新計算8個章節。主要重點如下:
‧ 邊界:科學碳目標應覆蓋企業至少95%的範疇1和範疇2排放量。
‧ 範疇3:當範疇三在總排放量中的占比超過40%時,須設定範疇3目標。所有範疇3 目標的邊界至少應該共同覆蓋範疇三總排放量的三分之二。
‧ 時限:自目標提交審核日起5-15年,同時鼓勵設定長期目標。
表 十三 - 6:SBTi對於範疇1與2目標之減量程度要求
減量情境 絕對減量目標 密集度減量目標
一般企業 遠低於2℃ 絕對排放量每年線性減排2.5% 為特定產業者,須符合特定産業脫碳 路徑要求 達到絕對排放量每年線性減排至少
1.5℃情境
2.5%
絕對排放量每年線性減排4.2% 依淨零標準(Net-Zero Standard)要 求
以2018年作為基準年,承諾到 2030年將絕對範疇1和範疇2的 溫室氣體排放量减少30%,並衡 量和減少其範疇3的排放量
以2018年作為基準年,承諾到 2030年將絕對範疇1和範疇2的 溫室氣體排放量减少50%,並衡 量和減少其範疇3的排放量。
‧ 減排程度:應與全球溫升遠低於2℃的減排路徑一致。鼓勵企業努力根據全球溫升1.5 ℃的情境設定目標。針對範疇1與2目標之減排程度要求,請見表5。
‧ 進度報告: 建議每年通過CDP氣候問卷對溫室氣體排放情況及減排進度進行披露。 步驟4:對外宣示企業目標。一旦公司目標符合SBTi所設條件,公司可對外宣示其減碳 目標為SBT目標,並與利害關係人溝通。通過SBTi審查的公司在回覆CDP氣候問卷時將獲 得較高的分數。
截至2022年2月15日,全球共2497家企業承諾設定SBTs,其中1244家承諾以1.5℃ 為其目標設定的基準;1164家公司完成目標審查。同期台灣有35家企業參與SBTi,7家承 諾設定淨零目標。13家公司通過(短期)目標審查,其中2家為淨零目標。 隨著全球各界對於2050淨零排放目標的重視,SBTi於2021年7月15日對外宣布新策 略。2022年7月15日起,所有公司和金融機構提交的目標,皆須以1.5℃為基準來發展, 2020年及之前已通過審核的目標,則須在2025年前更新為1.5℃為基準的目標。2021年10 月SBTi發布淨零標準(Net-Zero Standard),作為企業設定1.5℃基準目標及SBTi審核的依 據,其中要求企業須同時設定短期(Near term)目標及長期(Long term)目標。
參考資料
1. CDP (2021). Scoring Introduction 2021: An introduction to 2021 scoring.
2. CDP (2021). CDP Climate Change 2021 Scoring Methodology.
3. CDP (2021). Climate Change 2021: General Scoring Methodology Category Weighting.
4. CDP (2021). CDP Supplier Engagement Rating Methodology 2021.
5. SBTi (2021). SBTi Criteria and Recommendations Version 4.2.
6. SBTi (2015). Science-based Target Setting Manual Version 1.0.
7. TCFD (2017). Recommendations of the 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 Final Report.
8. CDP (2022). Guidance & questionnaires. https://www.cdp.net/en/guidance.
9. TCFD (2022). Support the TCFD. https://www.fsb-tcfd.org/support-tcfd.
10. SBTi (2022). Companies Taking Action. https://sciencebasedtargets.org/companies-taking-action.
永續環境相關之其他標準規範
(ISO 14000系列標準、國際公約、歐盟環境指令)
14-1 緒論
14-2 ISO 14001:2015
14-3 ISO 14064-1:2018溫室氣體與氣候變遷
14-4 Sustainability Bond永續債券
永續環境相關之其他標準規範
(ISO 14000系列標準、國際公約、歐盟環境指令) 立恩威國際驗證(股) / DNV GL (Taiwan) 郭祥亭 副總經理
14-1 緒論
永續發展如果單純從文字字義上來看,是一項只有起點,沒有終點的延續性工作,而如
果從邏輯上來看,假設永續發展的主體是人類群體,似乎是一個比較合理的角度,因為,如 果永續發展的主體指的是一個”企業”,那首先要說的是,自有人類歷史以來,應該沒有哪 個企業真正地達成了這個目標,但這當然不能抹煞了多少企業在致力本身邁向永續發展上面 的努力,而作為一個企業,如何”將本求利”常常是一個被內外部利害相關者要求且期待的 一個特性,因此,作為這個課程的主體-企業永續管理師,在學習如何成為其中稱職的一員之 前,如果能好好思考自己在企業中的定位,如何把自己所就職的這個企業,在達成企業所被 要求賦予之各項期待的同時,能對企業如何處在人類群體邁向永續發展洪流的大環境裡,找 到最好的定位與最佳的角色,應該是每一個稱職的企業永續管理師的自我使命。
而就操作型定義上,對於永續發展一詞最常聽到的描述就是,在不影響後代福祉的原則 下滿足當代人之需求,英文為「sustainable development」,中文或翻譯成「可持續的發 展」,就現今人類使用自然資源的狀況而言,「可持續」比起「永續」較為貼近現況及原意。
這個名詞較早被使用在1980年「國際自然暨自然資源保育聯盟」(IUCN)於「世界野生生物 基金會」(WWF)支持下所發布之「世界自然保護大綱」中。最初由生態學領域萌芽,當切 入更廣泛的經濟與社會學範疇後,新的認知與理解帶來更多元的定義與解釋。「世界環境與 發展委員會」(WCED)在1987年發表之「我們共同的未來」報告中,對於「永續發展」所 下的定義為:「滿足當代人的需求又不危及後代人滿足其需求的發展」。
如果從涉及的考量與層面上,永續發展的面向包含環境、社會與經濟等三個層面,如果 環境與社會的交集是”可承受的”、社會與經濟的交集是”公平的”、而環境與經濟的交集是” 可行的”(維基百科,2021),那作為一個企業管理師的職責,應該就是協助企業再從”可承 受的”、”公平的”、”可行的”這三個交集的交集之間,找到對企業最好的永續發展定位。
因為各個企業的業別屬性各不相同,而國際間與永續環境相關之標準規範又非常的多, 本章節只能在不同的適用情境案例裡抽樣數項進行概述,作為課程中的講述內容。主要目的 不在對各該標準做詳盡而全面的介紹,而是從企業永續管理師的角度,應該如何看待這些標 準,在各項永續工作循序推動的過程中,又有那些從各該標準運行的過程中可以蒐集而得的 資訊可以引用,希望藉此提供參考。
14-2 ISO 14001:2015
•演變過程
ISO 14001自1996年由國際標準組織(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
發布以來,幾乎已經成為各類別企業(在標準中描述執行的主體一般慣用”組織 organization”,此處為了與本課程名稱銜接,採用”企業”,兩者意義相近)在對內對外企 圖展現對其日常運行所可能造成之環境衝擊進行有效管理的一項通用型環境管理標準,其定 義了環境管理系統的要求,企業可以使用該系統來提高其環境績效。 ISO 14001:2015的目的 在提供尋求以系統方式管理其環境責任的企業使用,以幫助企業達成其環境管理的預期結果。
環境管理系統的預期結果包括提高環境績效、履行符合性義務與環境目標的達成。在結 構上ISO 14001:2015 適用於任何企業,無論其規模、類型和性質如何,並適用於企業認為可 以控制或影響的活動、產品和服務的環境考量(aspect),本標準由於是管理系統標準而非環 境績效標準,因此沒有規定具體的環境績效值。
所有 ISO 標準都會定期審查和修訂,以確保其與市場保持相關性。自1996年以來,ISO 14001已經經歷了兩次改版,分別是在2004年與2015年,在2004年的改版主要是由於相 關的品質管理系統在2000年進行了結構的調整與定義的闡述,因此ISO 14001:2004在澄清 1996 版中的部分規範定義上也相應地做出調整,以幫助理解並適當考慮 ISO 9001:2000 的規 定。ISO 14001:2015 則是為了回應最新環境趨勢的變化,包括企業越來越認識到需要考慮影 響其環境影響的外部和內部因素,例如氣候變遷和各項影響企業作出環境相關決定的前後環 節(context),同時,各項改版變化還確保標準與其他管理系統標準相互兼容。
ISO 14001:2015在國內由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於中華民國105年6月8日修訂公布的CNS 14001:2016環境管理系統-附使用指引之要求事項與之對接,不變更技術內容,修訂成為中華 民國國家標準。
•應用高階架構的說明
ISO組織在 2012 決定將此其後所有發布的管理系統標準,都依照一個”標準”的視野與 格式來撰寫, 使用共同且唯一的高階架構(high level structure, HLS),並使用共同的文字及 定義,其中各標準間的差異則在不同的管理系統標準中, 各自增加專業的要求事項。主要的好 處設定在提升標準之間的相容性、更易執行新標準、更易將不同標準整合進入管理系統、為 使用者增加價值並增進發展新標準的效能。而這當中的關鍵概念,如果以ISO 14001的標準目 的來看,除了試圖從有形到無形地整合管理系統於事業經營過程中、從管制作為到預防發生 的風險管理概念、從企業牆內衍伸到牆外的全生命週期結果與績效導向、從守規符合到卓越
目標建立之藉由全面了解事業內涵和鑑別利害團體期望來提出永續的事業績效、希望能從階 段性的系統建置改變成為動態管理的有系統的全面導入變更管理等等,都是高階管理架構應 用在ISO 14001:2015的具體展現。
•標準架構與系統模型(PDCA)
ISO 14001:2015的標準架構,承襲自前述的高階架構,可以分為十個章節,分別是 適用範圍(Scope)、引用標準(Normative references)、用詞及定義(Terms and definitions)、組織前後環節(Context of the organization)、領導(Leadership)、 規劃(Planning)、支援(Support)、運作(Operation)、績效評估(Performance evaluation)與改進(Improvement)等,雖然不再像1996年版中完全以戴明博士(William Edwards Deming,1900~1993)所揭櫫的PDCA(Plan-Do-Check-Action)管理循環為完全的 圭臬,而是隱身在組織本身的作業流程之中(如圖十四-1),但整體上還是非常清楚地奉行前 述管理循環模式。
圖十四-1: 環境管理系統模型 – PDCA
上圖中,企業的環境管理系統邊界是由企業所識別的內部和外部議題、以及各個利害相 關者所提出的需求和期望等構建在組織前後環節的考量之下所界定,也就是說,企業要面對 和處理的(潛在)環境衝擊,已經不再單純是廢水空毒噪等”環境”面向下的污染防治(制)議 題,而是需要綜觀企業各項環境風險或機會,藉由整體環境管理系統的運作加以識別與管理。 而在這些環境風險與機會的時空邊界上,也不僅限於當下,而是以更寬廣的環境觀點,強調 以生命週期的思考方式( 例如產品的環境績效也在標準附註說明中列為環境績效),考慮與產 品相關在生命週期的環境考量面上,包括使用時及最終處理。雖然在標準中不要求使用正式

的生命週期評估(Life Cycle Assessment, LCA),但因為視野的寬廣,使得企業在採購產品或
服務時,也需要視當時決定其環境要求,更在必要時建立管制方式,以確保在產品或服務的 設計階段,將環境要求納入考慮。
14-3 ISO 14064-1:2018 溫室氣體與氣候變遷
•溫室氣體與氣候變遷
氣候變遷是指氣候在一段時間內的波動變化,一段時間也可能是指幾十年或幾百萬年, 波動範圍可以是區域性或全球性的,其平均氣象指數的變化。造成氣候變遷的原因包括:大 陸板塊的漂移、太陽輻射、地球軌道變化、火山活動、洋流變化,而各項可能的人為因素則 包括了燃燒化石燃料、土地利用、畜牧業和農業活動與森林砍伐等。而其中大部分的人為活 動最終導致氣候變遷的主要機制即在於活動中產生了大量的溫室效應氣體,積累後因而改變 大氣層中對太陽輻射熱能的吸收與反射條件,而造成區域或局部氣候條件的變化。
溫室氣體指的是大氣中那些吸收和重新放出紅外輻射的自然的和人為的氣體,其實溫室 效應自古以來早已存在,曾有科學家推估如果沒有溫室氣體的緒熱效應,地球表面平均溫度 為零下18°C,因此雖然現在人類一直苦惱於溫室氣體效應造成氣候變遷的議題,但如果說溫 室氣體也是使地球表面溫度保持在平均15°C,甚至是地球生命的保證,這樣的說法也不無道 理。自然界存在的溫室氣體包括氧氣(Oxygen)、臭氧(Ozone)、二氧化碳(Carbon dioxide)
產生的大氣氣體成分,可吸收與釋放由地球表面,大氣及雲層所釋放的紅外線輻射光譜範圍 內特定波長之輻射。在ISO 14064標準所定義之溫室氣體包括7種,分別是二氧化碳(CO2)、 甲烷(CH4)、氧化亞氮(N2O)、氫氟碳化物( HFCs)、全氟碳化物(PFCs)、六氟化硫 (SF6)與三氟化氮 (NF3)等。
人類群體警覺到溫室效應造成氣候變遷影響對永續發展的嚴重性,從而展開集體對應的 策略可以自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的擬議開始。於1992年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 UNFCCC)在里約熱內盧(Rio de Janeiro),由
154個國家(加上歐盟)在綱要公約上簽字,目標就是將大氣中溫室氣體的濃度穩定在防止氣候 系統受到危險的人為干擾的水平上。這一水平應當在足以使生態系統能夠自然地適應氣候變 化,確保糧食生產免受到威脅,並使經濟發展能夠可持續地進行之時間範圍內實現。
•系列標準說明
由於體認到人為活動引起的氣候變化已被確定為世界面臨的最大挑戰之一,並將在未來 幾十年繼續影響企業和公民,公共和民間機構正在製定和實施國際、區域、國家和地方措施, 以減輕地球大氣中的溫室氣體 (GHG) 濃度,並促進對氣候變化的適應。因此ISO在近年對相
vapour),而依據定義溫室氣體 (greenhouse gas ,GHG )則為自然與人為
關此項議題的各項標準擬定也不遺餘力,其中ISO 14060 系列就是為了量化、監測、報告和 驗證或驗證溫室氣體排放和清除提供了清晰度和一致性,同時經由低碳經濟推行永續發展, 並使世界各地的組織、計畫支持者和利害相關者受益。ISO組織在設定使用 ISO 14060 系列的 效益在於提高溫室氣體量化的環境完整與一致性、提高溫室氣體量化、監測、報告、驗證和 確證的可信度、一致性和透明度、促進溫室氣體管理策略和計畫的製定和實施,並經由減少 排放或加強清除促進減緩行動的制定和實施,促進追蹤溫室氣體排放減量和/或溫室氣體清除 增加的績效和進展的能力。
ISO 14060 系列的應用包括:
o 企業決策,例如經由減少能源消耗確定減排機會和提高盈利能力;
o 風險和機會管理,例如與氣候相關的風險,包括財務、監管、供應鏈、產品和客戶、 訴訟、聲譽風險及其業務機會(例如新市場、新業務模式);
o 自願性措施,例如參與自願性溫室氣體登錄或永續性報告措施;
o 溫室氣體市場,例如溫室氣體配額或額度的交易;
o 監管/政府溫室氣體計畫,例如先期方案、協議或國家和地方報告措施的可信度。
ISO 14064-1:2018已於2018年12月19日發行,據國際認證論壇(IAF Resolution
2017-15-Transitional Arrangements for the revision of ISO 14064-1:2006 and 140642:2006),ISO 14064-1:2006之轉換期為新版標準公告後3年,具體的最後轉換時間在自願性 組織型盤查 ISO 14064-1:2006是到2021-12-31前必須完成轉版,但這幾年因為國際疫情的影 響,各企業推行溫室氣體的盤查與確查證亦受影響,實際適用時間仍待相關單位後續的公布 施行。
ISO 14064-1:2018在國內由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於中華民國110年1月15日修訂公布的 CNS 14064-1:2021溫室氣體-組織層級溫室氣體排放與移除量化及報告附指引之規範與之對 接,不變更技術內容,修訂成為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標準架構
ISO 14064-1:2018已於2018年12月19日發行,與之前版本(2006年版)相較,最令人矚 目的變動在於將原先列為範疇三(Scope 3)的溫室氣體其他間接排放源/匯,以更多的篇幅定 義與更廣的報告邊界概念試圖將之完整納入類別三(Category 3)到類別五(Category 5)中,就
此層面而言變動的範圍幅度不可謂之不大。此標準的架構涵蓋適用範圍、參照文件、用語及 定義、準則、溫室氣體盤查邊界、溫室氣體排放與移除之量化、減緩活動、溫室氣體盤查品
質管理、溫室氣體報告與組織在查證活動之角色等章節構成,而在附錄B直接與間接溫室氣體 類別與附錄H鑑別間接溫室氣體排放源顯著性的指導綱要兩項附錄,則各別因為涉及溫室氣 體其他間接排放源/匯的屬性說明與顯著性鑑別原則建立,而備受關注。
企業永續ESG管理之理論與實踐
•五大原則
雖然在ISO 14064-1:2018標準各項條文中,對溫室氣體排放或移除量的計算多所規範, 但貫穿其中的五大原則,實則為建構起整體標準時使用過程中的主要理念支柱,分述如下:
o 相關性(Relevance):
選擇適合預期使用者(Intended User)需求之溫室氣體源、溫室氣體匯、溫室氣體儲存庫、 數據及方法。亦即,雖然溫室氣體源匯的量化方法與數據選取原則於標準中各有規範, 但負責者(Responsible Party)仍應於盤查報告與清冊產出時明確辨識預期使用者的相關 需求,以使盤查結果與之相關。
o 完整性(Completeness):
納入所有相關的溫室氣體排放與移除。在前述相關性釐清之後,負責者方有一定的依據 將所涉及的排放源匯完整納入報告與清冊之中;而查驗者(適用時)也才有明確的規則予 以認定其完整性。
o 一致性(Consistency):
使溫室氣體相關資訊能有意義的比較。在各排放源匯完整納入報告與清冊之中後,在同 類別的排放源匯數據匯整過程,應依一致性的作法以使盤查結果具有可加性,如此也會 使得量化結果具有再現性。
o 準確性(Accuracy):
儘可能依據實務減少偏差與不確定性。依據前項一致性的認定結果,在結果中判斷加總 後的量化數據是否準確才會有一定的意義,同時,對該次盤查結果的準確性,也是作為 後續年度盤查過程可再精進的起始點。
o 透明度(Transparency)
揭露充分且適當的溫室氣體相關資訊,使預期使用者做出合理可信之決策。如果前述各 項準則的建立與遵循程度得以確保,本標準所需要去探討的就是過程中所依據的數據、 係數與各項可能假設的來源必須透明,這無疑地是提供各次盤查查證過程與結果的必要 基礎。
•標準改版說明
ISO 14064-1:2018與之前版本(2006年版)相較,有下列各項較為明確的變動,包括:
o 以報告邊界(Reporting boundary)取代舊版營運邊界且須文件化
o 以直接與間接排放源(Direct and indirect emissions)取代舊版中以範疇一、二、三 分群的描述
o 要求預先設定準則,以識別和評估其重大間接溫室氣體排放源,並文件化決定流程
o 在量化模式(Quantification model)選擇上,說明並文件化發展及選擇量化模式的理 由及其合理性(Justify)
o 雖然並未在實質盤查查證過程中,明確定義其占比影響結果的方法,在標準中將數據 依其來源方式設定為一級數據(Primary data)、特定廠址數據(Site-specific data)與二 級數據(Secondary data)
o 資訊品質管理,要求建立並維持GHG資訊管理程序,並文件化相關考量項目
o 對不確定性評估過程規範,要求評估量化過程的不確定性,包括數據及量化模式,並 在若不可行或不符合成本效益時,說明採用定性評估方法的合理性
另外,於此次標準改版的過程中,一般認定影響較大者為溫室氣體其他間接排放源/匯的 屬性說明與顯著性鑑別原則,於此部分標準的要求重點包括:
o 組織應用準則,識別和評估其間接溫室氣體排放,以決定重大的溫室氣體排放
o 組織應量化並報告這些重大排放
o 考慮溫室氣體清冊的預期用途
o 確定並解釋其自身預先決定的間接排放重大性準則
o 不應使用準則來排除大量間接排放或規避履行義務。排除重大的間接排放必須證明是 合理的
o 組織應運用並文件化決定哪些間接排放應包括在其溫室氣體清單的過程,評估重大性 的準則可能包括:
o 排放量的大小/數量
o 對源/匯的影響程度
o 資訊的可獲取性以及相關數據的準確性水平(組織和監測的複雜性)
o 可以使用風險評估或其他程序(例如客戶要求,監管要求,利益相關方的關注,操作 規模等)
14-4 Sustainability Bond永續債券
•綠色債券的推行
回顧由聯合國自2015年就啟動的2030年永續發展議程來看,其目的就在消除貧困、並使 全世界邁向”在健康的地球上人人享有和平、繁榮和機會”的道路。這當中所揭櫫的17項永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金融、經濟和政治等系統進行一場變革。但如是變革所需要的動能自然非同小可,企需所有
利害相關者回饋以非常強烈的政治意願,並採取強而有力的行動。但正如聯合國會員國在歷 來舉行的永續發展目標高峰會上所認識到的是,迄今為止全球的努力似乎還不足以帶來我們
續發展目標(The
SDGs),毋寧視為對現今管理人類社會的
企業永續ESG管理之理論與實踐
所共同需要的改變,因而也對聯合國藉由2030年永續發展議程,所希冀對今世後代傳遞的承 諾是否能順利達成,有了不得不的憂心。
如果進一步審視聯合國在2020年永續發展目標報告(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Report 2020)中所提及,在這兩年複因為新冠肺炎疫情對國際間的往來乃至經貿都造成 嚴重的衝擊,在分別攸關永續發展所需求資源至關重要的SDG 17加強執行手段,重振永續發 展全球夥伴關係,與SDG 13採取緊急行動應對氣候變化及其影響兩項指標上,卻又分別傳來 國際直接投資和全球價值鏈受到疫情衝擊日益嚴重;與氣候行動的資金支持雖大幅增加,但 仍不及石化燃料的投資等警訊,更顯示如何加強在促成更多的資金,挹注在真正有助於永續 發展所需之各項計畫的重要性與迫切性,也看出來如何在確立各項宣稱意圖投向永續發展之
各項計畫,在結果上真正能如其所規劃地在永續發展上有所貢獻的重要性。而這也就是為什 麼國際資本市場協會(International Capital Market Association, ICMA)在2021年六月更新 的綠色債券準則(Green
Bond Principles, GBP)中,將外部審查註1(external reviews)列為新
增的重點建議之一,主要希望藉此提高發行人層面永續發展策略及承諾的相關性與透明度。 而就此部分對應中華民國110年4月29日由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公告訂定發 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永續發展債券作業要點”(下或稱”作業要點”)各條 款的規定而言,也可以看出其中的關連性。
•實施方法
依據2021-06新修訂的GBP中,對外部審查的執行時機有兩個建議(It is recommended), 其一是在債券發行前,建議發行人委託外部審查提供者對其所提出的綠債、綠債方案與/或架 構是否依據GBP所提出的四項核心單元(亦即募集資金用途、專案評估與篩選過程、資金管理 與資訊揭露)而設立;其二是在債券存續期間,建議發行人委由外部稽核員或其他第三者(third party),對其募集資金挹注合格募投專案的內部流向追蹤與資金分配進行查證。而這兩個建 議,除了當債券發行人為具能源供應專業之國營事業且對在作業要點中規定之事項進行投資 時,可自行出具評估意見的特別規定外,均分別可以在作業要點的第八條第二款(發行前)與 第十二條(債券存續期間)找到相對應且原則一致的規範與要求。
而在外部審查的類別(Type)與內容(Content)上,參照ICMA於2021二月所發行的外部 審查綱要(Guidelines for External Reviews),雖然在需要時可以合併或個別進行一種以上類 別的審查,獨立的外部審查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四種類別與內容:
1. 第二者意見(Second Party Opinion):由獨立於發行人而具有各該領域專業知識的機 構,就發行人提出之與永續性註2相關的債券發行/架構/方案與相關原則間的一致性進行評估。 而在此目的下,“一致性”應指相關原則的所有核心組成部分。在特別的情形下,第二者意
見可以包括對發行人與環境和/或社會永續性(適用時)相關的整體目標、策略、政策和/或 流程的評估。
2. 查證(Verification):發行人根據特定而與業務流程和/或永續性有關的標準,委託第 三者機構進行查證,查證則側重在內外部標準與發行人所宣稱內容的一致性,此時審查的詳 細程度不僅止於原則的一致,而會深入到計畫中所提及的關鍵績效指標(Key Performance Index, KPI)與績效水準。並在適當時引述所依據而判斷結果的相關內外部標準。
3. 驗證(Certification):發行人可以將其永續性以及和永續性相關之債券或債券架構、 或募集資金用途、或關鍵績效指標 (KPI) 和永續性績效目標
(Sustainability Performance
targets, SPTs)依公認的永續性標準或標示(Label)規範進行外部驗證。 此時標準或標示定義 了特定的準則,與這些準則的一致性通常由合格的、經認可的第三者機構進行測試,以查驗 與驗證準則的一致性。
4. 永續性和永續性債券相關評分或評級(Green, Social, Sustainability and Sustainability-Linked Bond Scoring/Rating):發行人可以將與永續性和永續相關的債券相 關架構或其關鍵特徵,例如募集資金的使用、KPI 的選擇、評級水平的校準執行過程等,根據 既定的評分/評級方法,由第三者機構(例如專業研究提供商或評級機構)進行評分或評級。
•引用規範與避免”染綠”的疑義
為了加速聯合國所倡議17項永續發展目標中涉及到的各項工作,有足夠的動能得以順利 推動或執行,但又能審慎地將其中依此概念而募集的資金,發揮依其初心所設定的永續性效 益,並免除有部分計畫雖依循永續性效益的概念,但卻在過程與結果上未能真正達成其宣稱 的目的,甚至遺人有藉此機制漂綠的混淆,因此,在各項以永續性為名的債券發行時或存續 期間,委託獨立的第二者或第三者依其不同目的進行各類別外部審查,以避免遺珠之憾與混 珠之虞,是建立投資者願意共同參與的信心,並確保各永續性投資計畫初始設定之效益得以 確實如實地達成的重要關鍵。
註1:ICMA官網對綠色債券準則以及衍伸的外部審查綱要(Guidelines for External Reviews)均有其翻譯文字稿供使用 者下載參考,惟其中部分翻譯文字與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國家標準(CNS)並不一致(例如將review翻譯成”評審”等), 本文儘可能參照CNS翻譯文字為之。
註2:由於面向的擴大,此處的永續性涵蓋綠色、社會與永續性(Green, Social, Sustainability),為免文中重複字眼 反覆出現,此處以永續性一詞代表;以下同。
《企業永續暨 ESG 管理之理論與實踐》上冊
發行人暨主編 | 簡又新
總 編 輯 | 郭財吉
編 委 會 | 顧洋、江惠櫻、林萊娣、溫麗琪、黃玻莉、林美杏、郭財吉、黃雪娟、 | 曾于哲、韓蕙如、陳盈州、莫冬立、郭祥亭
編 輯 部 | 王彬墀、朱偉豪、梁敏盈、曾月琴
出 版 者 | 財團法人台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
地址 | 10560台北松山區光復北路11巷35號5樓
電話 | (02) 2768-2655
電子信箱 | service@taise.org.tw

初版日期 | 2022年8 月
封面設計 | 冼樂珩
內頁編排 | 雷清琳、曾月琴
製� | �學而 �馮凱琳
印刷 | 太平洋專業影印
ISBN | ISBN 978-986-95832-8-2
定價 | 新臺幣500元整
企業永續暨ESG管理之理論與實踐 / 簡又新主編 初版
臺北市 : 財團法人台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 2022.05
冊 ; 公分
ISBN 978-986-95832-8-2(上冊 : 平裝). --
ISBN 978-986-95832-9-9(下冊 : 平裝). --
ISBN 978-626-96193-0-6(全套 : 平裝)
1.CST: 企業管理 2.CST: 永續發展 494 111008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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