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通訊《我的小孩們》第18期

Page 1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會刊

權通訊 2013 Oct. No.18

說「 蓄意」 太沉重 愛滋政策修訂 官員態度須修訂 文 / 張維 ( 理事長的話 ) 衛生署 ( 現稱衛福部 ) 於今年開會 提出「愛滋條例」修法方針,其中 與感染者相關的有:一、醫療政 策以「愛滋分類照顧、醫療防疫 合作」由健保局與疾管局「共同」 擔負責任,使治療已達穩定階段之 感染者回歸健保體系下接受照護, 改變感染者之醫療政策,落實防 疫及健保的權責。二、為因應國際 趨勢,將取消非本國籍人士入出 境限制,並與醫療費用分流。三、 第 23 條愛滋懲罰條例,交由刑法 的傷害或重傷害處理,由當事人提 出告訴。四、明列醫護人員得告知 感染者配偶及性伴侶之條文。

本會對於愛滋醫療照護回歸健 保體系,感到欣慰,期許愛滋 部分負擔能合理公正,政策規 劃愛滋經濟弱勢族群的福利政 策,使之醫療照顧不被影響。 20 幾年來因歧視政策,使非本 國籍人士被驅趕出境,多數跨 國家庭被拆散,我們不願再看 見這樣的事件發生。 而疾管 署 (CDC) 明智選擇,劃分了將 「故意致人感染」將由刑事處 理,由當事人提出,惟刑責以 傷害及重傷害處理,仍具爭議 性。此外,歧視與烙印亦會影 響刑責判斷上的輕重。

發 行 人 : 張 維 責 任 編 輯: 張 正 學 美 術 編 輯: 張 讀 行 編輯委員:林宜慧、葉珈語、張正學 出 版 日 期:2 013 年 10 月 地 址:10355 台 北 市 大 同 區 承 德 路 一 段 48 號 2 樓 行 政 電 話:0 2 -2 5 5 6 13 8 3 諮 詢 電 話:0 2 -2 5 5 0 5 9 6 3 本 會 網 址:http://www.praatw.org/ 電 子 信 箱:praatw@gmail.com

小編 的話 近年來 20 歲以下未成年 感染愛滋人數的上升,成 了衛生主管機關迫切關心 的 重 點, 藉 由 報 章 媒 體 不斷提醒安全性行為的重 要,也總是憂心忡忡地提 及網路普及化,對於性行 為的發生產生了推波助瀾 之效;然而,這群未成年 的青少年,在感染前與感 染後,真正需要的又是哪 些?我們總是極少關切! 這一期我們試著透過第一 線 愛 滋 工 作 者 的 觀 察, 讓讀者們可以更加貼近他 們的世界,了解他們的需 要。

條例修訂有正面亦有負面的,但我們 要提醒政府,愛滋防疫應回歸到「教 育、防治、人權」為基礎上,過度針 對某一群體之政策,如男同性戀的愛 滋防治政策 ( 同志健康中心 ),只是 另一種汙名與歧視。只談保險套的愛 滋,不談人權及全民愛滋教育,不是 一個正向積極的愛滋防疫作為,加上 前官員提到「肛門是鬼門」的文章充 滿公衛霸權,引起社會及族群的對立 與不滿,對愛滋防治並不具任何意 義。因此,本人建議政府,除了修訂 歧視及不合宜之條文,官員與政策之 態度更是關鍵之處,以避免愛滋與感 染者多次成為被消費的對象。


你們在乎什麼? 文 / 范順淵 ( 愛滋個案管理師 ) 第一線的愛滋工作者,常被賦予需達成許多得以量化的目標,是最直接與感染者接觸的 一群人,這一期我們邀請范順淵個管師執筆,透過他與感染者實際互動和觀察,這篇名 為「你們在乎什麼?」的文章,提醒了我們未成年感染個案的需要及所面臨的問題。

一年多前,開始接下未成年愛滋個管師的工作,從最初的滿腔熱血、進入公部門體制內的價值衝突, 到現在對愛滋政策走向的沮喪與無力,甚至想要放棄。每次的未成年會議,長官總是詢問「他們(未 成年)是怎麼感染的?」、「他們在哪些管道認識朋友?」、「他們有沒有性交易?」、「他們有沒 有看醫生?」、「他們現在有沒有其他性伴侶?對方有沒有做篩檢?」

他們在乎什麼?

在我遇到的 20 幾個未成年朋友裡面,即使他們的生活背景、教育水準、經濟情況完全不同,可是, 我卻總是在面談之中,發現他們會突然沈默、以及出現刻意偽裝的堅強,甚至帶著笑容向我說:「我 真的很好。」然而,當幾個月過去,我和他們認識越來越深之後,才漸漸聽到他們說:「我真的好不 快樂。」 一個部分,我聽見了朋友們開始對伴侶關係的不確定,認為自己「不值得」再擁有一個愛他的人,也 不確定自己有沒有勇氣去面對到關係的到來。另一部分,除了擔心在家庭中,曝光自己的感染身分外, 多數人更同時出現「同志」的雙重出櫃壓力。 曾經和兩、三個朋友的父母親面談過,他們在獲知孩子感染的當下,有人生氣了、有人哭泣了,對於 疾病的部份,也許是醫療端已經給予許多愛滋衛教諮詢,父母親並不擔心疾病的影響。可是,往往父 母親希望我可以對孩子的性傾向做些「什麼」,期待「切斷」孩子在同志圈的所有交友管道,甚至流 著眼淚對我說:我們已經帶孩子去看過精神科門診,我要讓他治療、改變他不再喜歡男生的「習慣」。

我們在乎什麼?

其實,這個問題我無法回應自己。 從疾病來看,或許只要提醒感染者定期就醫、按時服藥就夠了;從防治來看,或許只要建立安全性行 為概念、避免感染他人、追蹤性接觸者就夠了;從生活來看,或許只要協助處理情緒、解決曝光的疑 慮就夠了。可是,現實豈是如此地直線與單一?在十年服務經驗裡看到的,三個面向彼此間是如此地 交錯複雜,每當會議舉辦、與政策溝通時,總是看見一個又一個的數據要求,而這些數字往往呈現的 皆為疾病防治之渴望,這究竟對感染者生命帶來了什麼意義? 我只清楚地知道,當一個感染者朋友是如此地真誠向我表達謝意時,心裡就好像被刀劃過一般。即使 進入到體制內,現階段的我仍無法改變些什麼,第一線工作者依然被要求大量的課程訓練或改進,感 染者不斷被迫挖掘更多生命傷痛,以及犧牲同志、青少年對自我的渴望,卻換來對愛滋再次的烙印與 標籤,任何同志場所、交友管道都充斥著愛滋篩檢與衛教訊息,健康也理所當然地成為了同志圈內的 「真諦」。 每次的面談或會議結束,晚上我總會一個人待在陽台思考:第一線實務工作者遇見如此多的衝突與矛 盾,也不斷提出政策上的建議和修正,但近年的數據壓力卻是一年比一年沈重,愛滋領域究竟發生了 「什麼」事情?有誰看見感染者在乎「什麼」?那麼,我還可以做些「什麼」? 這些問題真的好難。

1 . 電 子 發 票 ( 使 用 i c a s h 時 ) , 捐 贈 請 輸 入 本 會 統 編 8 1 5 8 9 43 8 或 『 愛 心 碼 9 9 9 9 9 』 2.電子發票(一般消費)結帳時直接跟店家說您要索取電子發票, 並出示權促會的愛心碼讓店家掃描,這樣該次發票就會捐給權促了。 3.紙本發票:歡迎您把發票捐贈給權促會,郵寄至「103臺北市承德路一段48號2樓」權促會收。

您的小小關注,可以讓權促會更有力量前進!


15 位愛滋助人工作者訪談計畫 我的小孩們:懷愛協會李夢萍主任專訪內容精彩節錄

Q:怎麼開始接觸年輕族群的? A:大概 2004、05 年左右,30 歲以下的開始出來,慢慢的年齡越來越低,現在接觸最年輕 的是 14 歲。 Q:為什麼年輕人會來找你? A:剛開始都是有人先遇到一個困難,例如:兵役問題該怎麼跟家人交代,或者兵役曝光怎麼 辦等等。之後孩子會在網路上介紹其他有困難的人過來。 Q:除了兵役問題以外,年輕人還有什麼比較常見的困難? A:擔心能不能繼續唸書、要不要告訴別人(很多人都跟他們說要告知)、會不會傳染給家人? 要不要跟家人講?還可以活多久?要不要治療?醫院會怎麼看他們?沒錢看病怎麼辦?獨 生子怎麼結婚傳宗接代? 這些問題不會一次出現,而是慢慢浮現,逐漸影響他們的人際、功課與生活,孩子可能會 開始變得怪,自己也不知道怎麼調適。 有些人會選擇跟一個信任的朋友告知,結果可能有支持、有背叛、被洩漏,被洩漏之後, 他會更封閉,因為事實證明大家真的不喜歡這樣子的人(按:有愛滋的人),這個孩子就 會走更極端或是消極。 Q:聽起來「告知」很容易出問題? A:大多數專業人員都認為「你要講,你年紀這麼小,講出來才會有人幫你。」「你需要支持, 你要跟另一伴講,你都已經這樣子了。」不過,另外一個用意是,「你不要再去害別人, 不要再把病傳染出去。」 但是,我們沒有教育大眾,當一個人跟你說他是感染者之後,你可以怎麼做。被告知的那 個人,也須要情緒支持、也要因應。 另外,很多家庭問題與個人問題是相互交雜的,一昧要他們告知,就像把一個孩子推推推 推出去,好,推出去了,他回過頭來看不到任何人在他旁邊。 曾有一個孩子,很信任他的高中老師,告知後,老師跟學校討論,決定告訴家長,結果 媽媽喝農藥、爸爸上吊,兄弟趕他出門。 老師問我他有沒有做錯,他原本以為,講出來才會有資源進入。可是,這個家是中上階層, 父母雙薪,有房有產,社會局怎麼會進去? Q:告知之外,還有什麼年輕人常見的問題? A:看醫生要不要講、要怎麼講?公司問為什麼免役要怎麼回答?等等。 我一直跟我的小孩講,你要回到你的生活圈,在你原來的環境一定會有很多問題,可是疾 病不是一個藉口。 相較於權益問題,比較多是自己那一關過不去,例如:就是會沮喪、跟人相處不好、上司 要求太多,跟所有青少年一樣。 我都叫回來罵一罵、講一講,要換工作給他換,可是不要牽拖愛滋,上司同事根本不曉得 你有愛滋。 ☆ 15 位愛滋助人工作者專訪,將陸續剪輯發表,請密切留意本會官網與臉書最新訊息!


權益報馬仔 新政策:「持續不規律回診,將停止給付藥費 3 個月」內容說明

日前疾病管制局(現稱疾病管制署)公告「HIV 感染者 HAART 用藥品質提昇計畫」,有關「持續不規律回診, 將停止給付藥費 3 個月」部分,許多朋友有很多疑問與不安;本會確認後,將具體內容說明如下: 一、有關「HIV 感染者 HAART 用藥品質提昇 計畫」,目的在於幫助 用藥者能規律回診及 服 藥,提 昇 服 藥 順 從 性,以避免日後產生抗 藥性,造成治療的困難 性增加。

二、該計畫限於「已經開始用 藥者(如果您尚未開始用藥, 這件事目前與您無關)」,並 定義「未規律回診」為「超過 2 個月皆無就醫紀錄」者;就 醫紀錄除回院就診外,也包含 以連續處方籤回院領藥之紀 錄。

三、程序上,若您曾經超過 2 個月未回診或未領藥,疾管 局將會將您的資料提供給您最後一次就醫之醫院及管理衛 生局。若您已經接到衛生局(所)公衛人員或醫院個管師 與您聯絡,建議把您的不便、困難或擔心都說出來,讓個 管師或衛生局(所)人員瞭解得越多,越有可能規劃出一 個對您確實有幫助的看診、領藥與服藥方法。如果您應回 診而未回診,但沒有個管師或公衛與您聯絡;或您擔心自 己到底在不在名單上,可在您下次回診時,主動詢問您的 醫師或個管師,確認一下。

四、在您與個管師及醫師討論後,可能會有以下幾種結論: ( 一 ) 依您的狀況,醫生評估暫 時可不用服藥,再觀察一段時 間再說。醫院個管師或衛生局 公衛人員將會回報您的情況給 疾管局,並將您排除於追蹤名 單內。直到您開始用藥後,才 會開始追蹤瞭解您是否有規律 回診領藥。

( 二 ) 您原本的問題如上夜班、沒錢付掛號 費等,仍未能處理,您可能還是無法規律 回診。 建議您持續與個管師討論或尋求衛生局 (所)人員協助,只要是醫療衛生體系可 以協助解決之問題,會盡力給予協助。 ( 三 ) 您原本的問題已經可以處理了,接下 來應該可以規律回診。

( 四 ) 醫生建議您應該服藥,但您因 個人對藥物治療既定看法等因素,而 不想使用,疾管局仍會持續追縱您的 服藥狀況。 建議您遵從醫生的指示,才能對疾病 有良好的控制,有任何問題請隨時與 醫院或衛生局(所)人員討論,共同 努力擬定適當的服藥計畫。

五、若您仍持續不規律回診,今年 8 月 15 日開始,疾管局會開始計算大家持續不規律回診的情形,若持續不規律回 診累積到一定的程度,可能會被列入「暫停給付藥物 3 個月」之對象。會被暫停給付藥物 3 個月的計算方式如下: 以一年為期,未規律回診的期間加起來達 6 個月以上,就會被暫停給付藥物 3 個月(有超過 2 個月未回診或回醫院 拿藥的情形才會被列入累計)。 舉例說明請參閱圖例: 圖例一:一年內累計未規律回診共 5.5 個月(不超過 6 個月),不會列入停藥名單。圖例二:一年內累計未規律回診共 7.5 個月(超過 6 個月),會被列入停藥名單。


六、如果您是特殊情形,形式上雖不符合「規律回診」的要求,但您實際上是有固定在服藥的,請您記得向您的醫 師確認,請醫師將您以「特殊情形」回報給疾管局,這樣您就不會被列入沒有規律的名單。 「特殊情形」可能的情況,例如:長期在海外工作者或就學者、有民間組織協助醫藥者等等。 七、2014 年 8 月以後,如果被列為停止給付藥費名單之一,但您身體有不舒服,請千萬不要因為擔心「付不出錢」 就不去看醫生。只要您立即需要服藥,醫生還是會開藥給您,讓您治療,而且不會要您自己付錢。有任何疑慮,請 趕快與您的醫院個管師聯絡。

隱私與保密

首例!役男愛滋隱私遭洩 判賠定讞

國內第一例因公務機關將役男體位判定結果通知書直接通知役 男家屬,導致感染者身分曝光之案例,當事人依據國家賠償法 第 2 條第 2 項、民法 195 條第 1 項提起求償,今年四月判定 被告須賠償精神慰撫金五萬元定讞。

服役期間得知感染 替代役可申請因病停役 在台灣,除了義務役與志願役外,仍有許多朋友擔 任替代役,若在服役期間自己得知感染,是可辦理 因病停役 ( 辦理流程請見下方流程表 ),當然,若不 是透過服役單位檢驗得知感染一事,仍可以選擇將 役期服完,衛生主管機關並不會通知服役地點,但 重要的是,辦理手續的過程,請務必要求相關人員 負起隱私保密之責。 第一步: 請役男申請診斷證明 書(或全國醫療服務 卡)影本提供給服務 單位(含受訓單位)

第二步: 服務單位填具相關表 格,「密件」函送給 役政署(表格需要役 男親筆簽名)

民國 99 年,某公務機關將印有「通報為 HIV 個案」字樣通知 書,因未封緘,導致役男的愛滋感染身分曝光。當事人於考慮 後,決定申請國家賠償。今年四月,判決定讞,判定被告機關 須賠償當事人精神慰撫金五萬元。本案促使內政部役政署明確 規範,愛滋感染者相關徵兵通知,需以密件處理,相關文件由 役男親自領取;對於感染者隱私保障,是一個嶄新的里程碑。 ( 本文節錄 2013/07/03 本會新聞稿 )

第三步: A. 提供診斷證明書者,役政署 需要通知本人去指定複檢醫院 檢驗 B. 提供全國醫療服務卡影本 者,不需要再去複檢

活動報馬仔 權促外展駐點服務 歡迎朋友到昆明院區諮詢

為了讓更多朋友能更直接地貼近服務,本會持續在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昆 明 院 區 三 樓 進 行 駐 點, 服 務 時 間 是 10/11、10/29、11/08、11/26、 12/13、12/31 共計六場,分別在周五上午與周二下午時段,歡迎朋友多 加利用,現場備有諮詢室並可提前預約面談。

第四步: 1. 役政署轉戶籍所在地之縣市政 府兵役單位(含役男與體檢相關 資料等) 2. 由戶籍所在地之公所兵役單位 制發「免役證明」寄送至戶籍地


廣告區 發票箱放置地點

店名 地址 地址 台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三段 56 巷 7 號 1 樓 女巫店 台北市長安西路 47 號 02-25525657 汁道 ( 民生店 ) 台北市新東街 41 巷 2 號 台北市新生北路二段 68 巷 30 號 B1 台北市中正區信義路二段 181 巷 3 號 1 樓 小食糖 台北市萬華區成都路 10 巷 37 號 ( 紅樓商圈 ) 新北市三重區光明路 65 號 猴猴吃刈包 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 210 巷 8 弄 12 號 HOURS 咖啡館 元氣 Q 奶 台北市長安西路 152 號 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四段 550 號 2 樓 巨擘專屬保險代理 頂辰專業影印店 新竹市光復路二段 242 號 壞男情趣 台北市萬華區成都路 10 巷 3 號 ( 紅樓商圈 ) 台中市北區德化街 426 號 太啡糖 阿水茶舖(世新店) 台北市木柵路一段 17 巷 1 號 仁愛眼鏡 ( 彰化店 ) 彰化縣彰化市民族路 473 號 台北市長安東路 265 號 公司會館 彰化市華山路134 號 華恩健保藥局 Cama 咖啡(延吉店) 台北市延吉街 153-4 號 有機保健藥妝 台北市延吉街 153-8 號 2 樓 SR hair salon 彰化縣彰化市民族路210 號 -eCosway 科士威 台北市萬華區漢中街 171 巷 6 號 大福便當店 彰化縣彰化市民族路 473 號 味之屋中壢總店 雞婆鹽水雞西門紅樓店 台北市萬華區內江街 29 之 5 號 1 樓 高雄市三民區松江街 59 號 台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三段 56 巷 7 號 2 樓 南人窩 女書店 店名 JU-C Aniki Club 三溫暖 涉谷步道

□常年會費 □指定捐款 -- 房租 □一般捐款 □義賣品 - 雙色紀念原子筆 ( 義賣價 100 元 / 支 )

讀者滿意度回饋表 ( 第十八期 ) 回復請寄 (103 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一段 48 號二樓 ) 或傳真 02-25504263 前 10 名回覆者,寄送小禮物一份

填表時間:2013 年 月 日 對於本期內容是否滿意:□滿意 □普通 □不滿意:原因 ____________________ 您認為哪個部分最需要改進:□編輯排版 □文章內容 □文字大小 □發刊次數□無 您是透過何種方式得知本會刊物:□醫院 / 公衛人員轉交 □醫院索取 □民間單位索取 □網路 □本會主動寄送 給予本刊的意見 基本資料 姓名 / 化名 ( 必填 ):_______________ 連絡電話 ( 必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是否需要小禮物:□是 □否 小禮物寄送地址 ( 請填寫地址與收件人 )


Issuu converts static files into: digital portfolios, online yearbooks, online catalogs, digital photo albums and more. Sign up and create your flip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