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文創政策資源輔導手冊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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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臺南市文創政策資源輔導手冊 |

編修第六版:2018 年 08 月

臺南市文創政策資源輔導電子手冊編彙 以使用者需求角度出發,查閱此電子手冊時,即能瞭解臺 南市政府文化局與文創相關的政策資源、申請資訊,讓不熟悉行政作業之文化創意產業工作 者可以依所需功能及關連性迅速搜尋所需政策資源使用需要,提供方便簡易的查詢服務。

目錄 壹、政策規劃與輔導機制 一、臺南文創 PLUS 創意中心 二、臺南市政府影視支援中心 貳、政府資源協助 一、人才培育 (一) 各項獎項 1. 臺南市十大創意商品徵選 2. 大臺南 39 小時電影競賽 3. 臺南創意新人獎 4. 新藝獎 5. 臺南文化獎


6. 臺南文學獎 7. 臺南市傑出演藝團隊徵選及獎勵計畫 8. 臺南藝術節城市舞臺徵選計畫 (二) 南門電影書院 (三) 街頭藝人 二、創業登記 (一) 文創營利事業單位 (二) 藝文團隊 三、資金融通及獎補助 (一) 臺南市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專案貸款(原臺南市中小企業信用保證火金姑專案貸 款) (二) 文化創意產業優惠貸款 (三) 文化部文化創意產業補助計畫 (四) 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 (五) 金融挺創意產業專案計畫 (六) 原住民族產業創新價值計畫 四、創新研發育成 (一) 藝文補助 1. 臺南市政府補助影視業者拍片取景要點 2.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拍片取景住宿補助計畫 3. 創意考工記-工藝性文創產品研發暨媒合計畫 4. 表演藝術類補助 5. 視覺藝術類補助 (二) 藝術駐村 1. 蕭壠國際藝術村 2. 總爺藝文中心 3. 321 巷藝術聚落進駐 五、品牌通路拓銷 (一) 臺南古蹟區商品寄售 (二) 《美印臺南》雙月刊 (三) 臺灣國際蘭展 (四) 「總爺藝林」創意市集 (五) 臺南藝術博覽會 (六) 臺南七夕-愛情嘉年華 (七) 臺南百家好店 (八)《悠活臺南》月刊 六、創意空間 (一) 藍晒圖文創園區 (二) 本市展演空間 2


(三) 臺南市各級學校校園可供藝文團隊使用空間 (四) 臺南歷史老屋培力計畫 (五) C-Hub 成大創意基地 (六) 林百貨 (七) 奔放 E 倉庫 七、租稅實務 (一) 稅務與減免辦法 參、其他文創/輔導單位 一、 臺南文創產業園區 二、 臺南相關大專院校育成中心 三、 青年創業及圓夢網 四、 文化部文創產業輔導陪伴計畫 五、教育部 U-start 「大專畢業生創業服務計畫」 肆、相關政策法令 一、 法律 二、 法規命令 三、 行政規則 四、 智慧財產權法

壹、政策規劃與輔導機制 一、臺南文創 PLUS 創意中心 (一) 簡介: 原臺南愛國婦人會館是一處深具時代意義的文化場域,為兼顧其歷史脈絡並 為老建築注入新生命,展現推動臺南文創產業的決心,賦予此館作為「文創 PLUS—臺南創意中心」之新時代任務。創意中心內部除設立中心辦公室、 文創商品銷售端點外,更提供諮詢服務、創意講座、文創展覽以及顧問諮詢 等服務,打造全方位平臺。以這個跨越時代的建築作為起點,融合歷史傳統 及現代創意,驅動臺南文創產業發揮更多加乘效果,是愛國婦人會館的新使 命。 (二) 聯絡方式: 地址: 臺南市中西區府前路一段 197 號 電話:(06)2149510、2146694 文創 PLUS 網站:http://creativetainan.culture.tainan.gov.tw/ 場館服務時間:每日 9:00-17:00(除夕固定休館) 文創 PLUS 辦公室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 9:00-17:00(例假日除外)

二、臺南市政府影視支援中心 3


(一) 簡介: 臺南市政府為行銷本市城市意象,促進文化產業發展,鼓勵影視產業到本市 取景拍攝影片,培育影視製作專業人才,特別設立臺南市政府影視支援中心, 以引進民間資源,結合公私部門,打造友善影視環境、協助影視產業於本市 拍片所需事宜、增進本市與國際影視產業之聯繫與合作事宜其他與影視等文 化藝術活動有關事務之審議及推動等。 (二) 聯絡方式: 地址: 臺南市中西區府前路一段 197 號 電話:(06)2149510、2146694 臺南市政府影視支援中心網站:http://asc.tnc.gov.tw/

貳、政府資源協助 一、人才培育 (一) 各項獎項 為發展文創產業及發掘文創人才,臺南市文化局積極推動各項藝文人才培育 政策,提升文化創意產業之發展潛能。鑒於文化創意界對於人才的需求,本 章介紹實施的各項人才培育方案,冀望這些政策,有效促進提升在地臺南產 業發展,奠定「臺南創意城市」的人才基礎。 1. 臺南市十大創意商品徵選 (1) 計畫概念: 為發掘最能代表臺南美好記憶的文創商品,臺南市政府文化局每年持 續辦理「臺南市十大創意商品徵選活動」,開發文創商品市場,促進 本市推動文創產業發展,深化臺南在地文創力量。 (2) 依據:依據實際公布的徵件簡章內容辦理 (3) 內容: A. 不論是針對此活動原創設計產出或現已量產既有商品;不論是特 色商品設 計的老將,或有潛力與志趣於商品設計之新秀,均可 參加。 B. 產品主要設計概念要能表現出「臺南文化印象」,以臺南的在地特 色,創造出獨具新穎,兼具質感與美感之商品。利用臺南元素來 4


設計開發,融入創意元素,表現在一般生活用品及禮品中,以增 添臺南魅力特色。 (4) 聯絡方式: 臺南市文化局文創發展科 電話: (06)214-9510 2. 臺南創意新人獎 (1) 計畫概念: 2009 年起,原臺南縣政府開始與新一代設計展主辦單位合作,創設 「蕭壠設計新人獎」;2012 年起,為彰顯臺南在地文化創意與設計 力,更名為「臺南創意新人獎」。 (2) 依據:主辦單位實際公布內容辦理 (3) 對象: A. 國內大專院校設計相關科系學生之原創性設計 B. 須報名參與「新一代設計展」展出、「新一代設計獎」競賽 C. 作品符合本屆臺南創意新人獎甄選主軸 (4) 聯絡方式: 新一代設計展網站:http://www.yodex.com.tw/ 新一代設計獎網站:http://www.yoda-tw.com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文創發展科 電話:(06)214-9510 3. 新藝獎 (1) 計畫概念: 扶植青年藝術家創作發展,活絡藝術市場,建立藝企媒合平台,特規 劃辦理「臺南新藝獎」。公開徵選國內優秀年輕藝術家於「臺南藝術 博覽會」及臺南老屋、特色店家、藝文空間展出藝術作品,以獎掖我 國青年藝術創作,促進當代藝術發展。 (2) 依據:主辦單位實際公布內容辦理 (3) 聯絡方式: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藝術發展科 電話:(06)390-1433 4. 臺南文化獎 (1) 計畫概念: 表彰及獎勵長期致力於臺南文化保存、傳承、發展及創新等方面具重 大貢獻者。 (2) 依據:「臺南文化獎」徵選簡章 (3) 對象:凡對臺南文化有重大貢獻之個人,不限設籍臺南市,經社會賢 達或團體、機構推薦者。 (4) 聯絡方式: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文化研究科 電話:(06)6324-453 5. 臺南文學獎 (1) 計畫概念: 5


鼓勵文學創作,推廣文學欣賞及寫作風氣,發掘和培植文學人才,建 立臺南文學特色。 (2) 依據:主辦單位實際公布內容辦理 (3) 對象: A. 臺語創作:具中華民國國籍者(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者)。 B. 華語創作: (a) 本籍或出生地臺南市者。 (b) 曾經或目前就業、就學、設籍臺南市者,並持有證明。 (4) 聯絡方式: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文化研究科 電話:(06)6324-453 6. 臺南市傑出演藝團隊徵選及獎勵計畫 (1) 計畫概念: 為輔導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扶植及獎助各該地區傑出演藝團隊,穩定行 政營運,提升專業創作水準。 (2) 依據: 文化部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縣市傑出演藝團隊徵選及獎勵計 畫」作業要點。 (3) 對象: 指在臺南市(含前臺南市及原臺南縣)立案,從事音樂、舞蹈、傳統戲 曲及現代戲劇等表演藝術活動之團隊。 (4) 聯絡方式: 臺南市文化局藝術發展科 電話: (06)2981800 7. 臺南藝術節城市舞台徵選計畫 (1) 計畫概念: 為提升整備城市文化藝術環境,凸顯本市文化特色,鼓勵多元藝術創 作,擴展本市多元藝文觀賞人口。 (2) 依據:主辦單位實際公布內容辦理 (3) 聯絡方式: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藝術發展科 電話: (06)2981800 (二) 南門電影書院 1. 簡介: (1) 「臺南電影書院」將是屬於臺南市民的電影書院。 (2) 「臺南電影書院」將配合市政府政策,支援拍片、舉辦講習、推動影 視產業在臺南市的 發展。 (3) 「臺南電影書院」的節目規劃將以市民大眾參與為主,培養市民的都 市認同感。 (4) 為讓電影藝術向下紮根,「臺南電影書院」將不定期舉辦「家庭電 影院」、「家庭電影文物收藏展」、「家庭紀錄人才培訓班」等展 6


演活動與訓練課程。 (5) 為與孔廟文化園區形象搭配,「臺南電影書院」也將定期舉辦「榕樹 下音樂會」、「古城電影院」等藝文活動。 2. 開放時間: 每週一休館,每週二至週日上午 10:00~12:30;13:30~17:30, 如遇夜間放映,開放時間延長至放映結束後閉館。 遇國定假日,隔日休館。 3. 聯絡方式 地址:臺南市中西區南門路 38 號 電話:(06)2150851、2150852 傳真:(06)2150850 (三) 街頭藝人 1. 計畫概念: 為扶植青年藝術家創作發展,活絡藝術市場,建立藝企媒合平台,特規 劃辦理「臺南新藝獎」。公開徵選國內優秀年輕藝術家於「臺南藝術博 覽會」及臺南老屋、特色店家、藝文空間展出藝術作品,以獎掖我國青 年藝術創作,促進當代藝術發展。 2. 對象: (1) 年滿十六歲以上,本國或外國藝文工作者及藝文團體均得為申請人。藝文 團體須註明所屬團名,團體以六人為上限,並推派一人代表申請;以團體 名義報名時,團體中未滿十六歲之團員人數不得超過全團人數二分之一。 未滿二十歲者須檢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2) 外籍人士需領有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之合法居留證,或取得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所核發之開放式工作許可函(證),始得報名。 3. 依據:「街頭藝人展演作業要點」 4. 表單下載: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首頁/便民服務/表單下載/街頭藝人訊息公告及表單 下載:http://culture.tainan.gov.tw/form/index.php?m2=52&sid=34 5. 聯絡方式: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藝術發展科 電話:(06) 2981610、2981722、2981800、2953409

二、創業登記 (一) 文創營利事業單位 1. 「公司登記」表單下載網址: http://www.tainan.gov.tw/economic/list.asp?nsub=C0A100 2. 商業登記表單下載網址: http://www.tainan.gov.tw/economic/page.asp?id={3DD221AA7


1B1A-4830-A499-49730F2ED13B} 3. 工廠登記表單下載網址: http://www.tainan.gov.tw/economic/list.asp?nsub=C0B000 4. 聯絡方式: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工商行政科 電話:(06) 3901373(永 華市政中心)、(06) 6354648(民治市政中心) (二) 藝文團隊 1. 簡介: 本市藝文團體可分為「一般藝文類團體」及「公益或非營利類藝文團 體」。藝文團體得視團隊營運狀況,自行決定立案種類。目前所有藝文 團體之售票收入均可減免營業稅及娛樂稅,不過「公益或非營利類藝文 團體」另可享有營所稅上的優惠,但也須負擔更多行政作業及責任義務, 並建立完整會計制度。 小規模方式營運的團體,由於小額收入通常未達賦稅門檻,較適用「一 般類藝文團體」的立案方式,以減輕行政負擔;而較具規模的專業藝文 團體,如經常舉辦售票演出活動,有完善會計制度及財務規劃,並具備 企業界捐款資源的團體,則較適用「公益或非營利類藝文團體」的立案 模式。 2. 依據:「臺南市藝文團體管理自治條例」、「臺南市藝文團體輔導管理 作業須知」 3. 立案申請: (1) 一般類藝文團體立案申請: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首頁/便民服務/ 表單下載/藝術發展類/一般類藝文團體立案申請書 網址:http://culture.tainan.gov.tw/form/index-1.php? m2=52&sid=13&id=660

(2) 公益或非營利類藝文團體立案申請: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首頁/ 便民服務/表單下載/藝術發展類/公益或非營利類藝文團體立案申 請書 http://culture.tainan.gov.tw/form/index-1.php? 網址: m2=52&sid=13&id=656

三、資金融通 (一) 臺南市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專案貸款 1. 簡介: 「原臺南市中小企業信用保證火金姑專案貸款」,自 105 年 2 月 26 日 起名稱修正為「臺南市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專案貸款」,與信用保證基金 合作,針對不同類別的中小企業,貸款額度從 50 萬~500 萬元,還款 期限 5 年,資金用途以購置廠房、營業場所、機器設備、或申請營運周 8


2.

轉金為限。 申請表單下載網址:http://web.tainan.gov.tw/economic/page.asp?id= %7B766048B8-8F1D-4828-A1E7-8CA38A3F81BC%7D

3.

聯絡方式: 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產業發展科 電話:(06)6376953、(06)6377225 (二) 文化創意產業優惠貸款 1. 簡介: 文化部為促進我國文化創意產業升級,改善產業結構,依據文化創意產 業發展法第十九條,建立融資與信用保證機制,並提供優惠措施引導民 間資金投入,以協助各經營階段之文化創意事業取得所需資金,特依行 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中長期資金運用作業須知第五點規定訂定本要點。 2. 依據:《文化創意產業優惠貸款要點》 3. 聯絡方式: 文化部文化創意產業投資及融資服務辦公室 電話: (02)7136450 網址:https://www.moc.gov.tw/information_318_20823.html (三) 文化部文化創意產業補助計畫 1. 簡介: 含研發生產與品牌行銷、市場拓展、一源多用、跨界創新等 4 大組補助 申請及審查作業。 2. 依據:《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 3. 聯絡方式: 文化部文創發展司:馬先生(02)8512-6559 諮詢輔導服務專線電話:楊小姐(02)8512-6563 4. https://grants.moc.gov.tw/Web/Normal.jsp?P=2100&B=1746 補助重點: 申請類別

補助重點 一 研發生產 文創商品之原創性、具在地生活價值與文化內涵、創意豐富度、可量產程度等。 25% 二 產品特色 產品創新度、產品效益、產品之故事性、特色、定位與產品量產策略等。 25%

研發生產組

三 效益及成果 預期量化產出與產值效益、重要績效或社會貢獻等(若具備社會企業等公 共利益概念者,本項可獲酌予加分)。 20% 四 計畫合理性 實施方法、時程、經費、人力配置等。 15% 五 經營管理實績 資本額(請自行列出公司資本額供審查參考但不列入評分)、得獎紀錄、 營業額、團隊完整性、創新能力、經營績效等。 15% 。

品牌行銷與市 場拓展組

一 原創與品牌 具在地特色文創商品或服務之原創性、附加價值、商品化程度與品牌知名度。 10% 二 市場拓展 推廣具台灣特色的文創品牌或服務之市場調查、或具國內外通路與銷售實 9


申請類別

補助重點 績或潛力,提出品牌行銷與內外銷市場拓展策略(例如:參展、進軍國際市場通路等),若 配合新南向政策所提之品牌市場拓展計畫可酌予加分。 40% 三 效益及成果 預期品牌行銷與市場效益、重要績效或社會貢獻等(若具備社會企業等公 共利益概念者,本項可獲酌予加分)。 20% 四 計畫合理性 實施方法、時程、經費、人力配置等。 15% 五 經營管理實績 資本額(請自行列出公司資本額供審查參考但不列入評分)、得獎紀錄、 營業額、團隊完整性、創新能力、經營績效等。 15%

跨界應用組

一 一源多用或跨界創新商業模式 以在地文化元素為核心,透過科技技術進行文化內涵之加 值應用或跨界創新的優勢、商業價值、獲利模式 20% 二 市場加值行銷或跨界程度發展 加值應用行銷規劃、品牌價值、跨界合作模式、以文 化內涵結合高科技應用產出高附加價值及差異化之商品或服務,若配合新南向政策所提 之行銷拓展計畫可酌予加分。 30% 三 效益及成果 具體量化產出、產值效益、重要績效或社會貢獻等(若具備社會企業等公 共利益概念者,本項可獲酌予加分)。 20% 四 計畫合理性 實施方法、時程、經費、人力配置等 15% 五 跨界合作實績 跨界合作之相關經驗實績等 15% 六、 獎勵補助內容: (一) 申請案經決審通過者,申請人應依本部決審會議之審查委員意見,調整修改申 請案計畫書之重要查核點、補助金額與項目等,並與本部簽訂契約。補助名額依每年預 算及實際申請案件之審查情形而定。 (二) 各申請類別之計畫執行時程與補助金額上限如下表,計畫總經費之自籌款金額 分配比例不得低於 50%: 計畫類別 計畫執行時程 補助上限 研發生產組 自核定日起 至 107 年 11 月 20 日止 每案補助上限新臺幣 300 萬元。 品牌行銷與市場拓展組 自核定日起 至 107 年 11 月 20 日止 每案補助上限新臺幣 500 萬元。 跨界應用組 自核定日起 至 107 年 11 月 20 日止 每案補助上限新臺幣 500 萬元。 (三) 本案不補助屬資本門之機械設備費、行政管理費、人事費等屬產業基本營運之 經費。 (四) 各申請案之審核結果,本部核定後正式函知申請人,惟相關補助金額需俟立法 院預算審議結果而定,本部得視實際情況酌減或停止補助。 (五) 受理審查之計畫,若當年度預算用畢,得由申請人撤件或於審查通過後,延至 次年度簽約執行。 七、 同一申請案件分別向二個以上機關提出申請補助者,應列明全部經費內容、向各 10


申請類別

補助重點 機關申請補助之項目及金額;各申請計畫已獲得政府機關補助之項目,本部不再重複補 助;若於核定通知後查知該計畫有重複補助之項目,本部將取消補助並限期追回補助款。 八、 本計畫核定補助之各計畫須於執行期間內完成,因特殊因素無法如期執行完畢, 至遲應於原定結案日前 1 個月向本部申請展延及經費保留,經本部同意後始能賡續辦理。 九、 撥款及核銷: (一) 獲核定補助之計畫將於契約中由本部依計畫期程,明訂期數分配、撥款比率、 工作報告繳交及經費核撥等規範。 (二) 依第八點申請計畫展延並獲本部同意之受補助者,應依展延期程另與本部訂立 協議書,並重行研定剩餘補助款之撥付期程。 (三) 補助款應專戶儲存專帳管理。經費結報時,除應詳列支出用途外,並應列明全 部實支經費總額及各機關實際補助金額;如尚有結餘款,應按補助比率繳回國庫。 (四) 若因年度預算被刪除等不可歸責之因素,本部得調整補助金額或為其他行政措 施或處置,受補助者不得異議,且不得對本部或本部委託之機構提出損害賠償或其他任 何請求;受補助者如提出終止契約之申請,經本部同意後得終止契約;自籌款應依核定 之計畫書及契約之約定運用。 (五) 受補助者運用補助款時,應依預算科目核實動支,所送核銷之原始憑證支用內 容及單據(發票、收據)日期應與核定之計畫執行期間相符。 (六) 受補助者運用補助經費辦理採購,應依政府採購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十、 諮詢輔導:(1)本計畫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前,提供相關計畫書撰寫或其他輔導 諮詢服務(電話:02-2766-1660 轉 101、102)(2)本部及經本部授權單位得於各補助計 畫執行期間,於預先通知後辦理訪視或輔導,並提供相關諮詢輔導服務。 十一、 本計畫之受補助者應配合輔導機制,至少出席 1 場次相關會議或成果交流等相 關活動,提供計畫成果分享或自行規劃回饋機制。 十二、 考評: (一) 本計畫之補助款應專款專用,不得任意變更用途;經核定之補助申請案,若計 畫變更或因故無法履行,應即函報本部核准。 (二) 經核定補助之申請案件如有未依規定繳交成果資料、成果資料品質不良或延遲 核銷經費等情事之一者,本部將列為未來受理其補助申請審核之重要參考。 (三) 本補助計畫相關文宣資料(包括邀請函),應於明顯處載明本部為指導贊助單 位;相關宣傳、記者會、產品發表會及開閉幕式等重要活動,應於 2 週前通知本部。辦 理宣傳推廣活動著有成效者,本部將列為未來受理其補助申請審核之參考。 十三、 本補助計畫之各項記錄作品(含文字、照片、影像、紀錄片等)、劇本、文字 紀錄、書籍及影音資料等著作,受補助者應無償授權本部及經本部授權單位得不限時間、 地域、內容及方式運用於各項政策推廣、書籍出版、媒體宣傳等活動。 十四、 申請人及受補助者應承諾對所提送之申請案,自投件申請日起即不得就申請行 11


申請類別

補助重點 為、補助計畫、補助金額與申請人之其他商業行為作不當連結、進行不當宣傳或為其他 使人受誤導或混淆之行為。 十五、 本部為推動具有特殊文創價值及時效性之政策,得依實際需要專款補助相關計 畫。 十六、 受補助者如有違反文創法及其相關子法、中央政府各機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 (捐)助預算執行應注意事項、本計畫及其他法令規定者,本部得依情節輕重追回部分 或全部補助款項,並於 2 年內不受理其申請案。

(四) 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 1. 簡介: 羅列文化部與所屬單位獎補助機關連結,除有公告獎補助資訊外,亦有 各年度獎補助案搜尋功能,業者可加入會員線上申請補助,線上查詢個 獎補助案進度。 2. 下載網址:https://grants.moc.gov.tw/Web/index.jsp 3. 文創重點補助: 項目

內容

連繫方式

文化部輔導藝文產業創新育成補助

為輔導藝文產業核心創作及獨立工

聯絡人:王小姐、劉小姐

(人才類)

作者,補助藝文產業創新育成中心,

電話:(02)8512-6567、

https://grants.moc.gov.tw/Web/P

提供進駐空間及管理諮詢等軟、硬

(02)8512-6571

ointDetail.jsp?Key=40&P=1775

體資源及服務,給予藝文產業有關 技術、知識、資金等諮詢與協助, 以促進文化創意事業發展

輔導核心創作及獨立工作者進駐文

(ㄧ)鼓勵核心創作及獨立工作者進駐

承辦人:文創發展司 張綺芬

化創意聚落(空間類)

文化創意聚落,透過群聚提 升原創

申請相關問題請洽詢吳小姐

https://grants.moc.gov.tw/Web/PointD

能量,並形塑文化創意聚落特色。

02-8512-6586

etail.jsp?Key=40&PY=2018&PT=2320

(二)以聚落整體概念,建立行銷、管 理及資源整合平臺,以促進 文化創 意聚落發展,並建構文創產業鏈。

文化創意產業創業圓夢計畫(經管資

限本部所主管之「視覺藝術產業」、

承辦人:文化部文創發展司

金類)

「音樂及表演藝術產業」、「文化

02-8512-6593 陳先生

https://grants.moc.gov.tw/Web/PointD

資產應用及展演設施產業」、「工

02-8512-6572 林先生

etail.jsp?

藝產業」、「電影產業」、「廣播

諮詢輔導服務專線電話:

R=1&M=1&Key=40&PY=2018&PT=231

電視產業」、「出版產業」、「流

(02)2766-1660(分機

5

行音樂及文化內容產業」。

101~104)

文化部補助文創事業國際參展及國

鼓勵文創事業參與國際展覽、拓展

承辦人:文創發展司產業推廣

際競賽獲獎作品商業化應用

國際市場,透過主題性策展呈現文

https://grants.moc.gov.tw/Web/P

化價值,以及協助國際競賽獲獎作

吳小姐 02-85126000 轉

12


ointDetail.jsp?Key=40&P=2097

品或內容進行商業化應用

6586

*申請國際參展類補助

陳小姐 02-85126000 轉

*申請國際競賽獲獎作品商業化應用

6585

類補助 文化部辦理促進民間提供適當空間

為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鼓勵私

承辦人:文化部-文創發展司

供文化創意事業使用補助申請(空間

有不動產之所有人或使用權人(以下

顧先生 02-85126563

類)

簡稱空間提供者)將其空間提供予本

馬先生 02-85126559

https://grants.moc.gov.tw/Web/P

部主管之文化創意事業作為各類型

ointDetail.jsp?Key=40&P=2101

創作、育成、展演等設施使用,提 供之空間須為合法空間,並提出具 體空間修繕規劃、空間使用計畫。

(五) 金融挺創意產業專案計畫 1. 簡介: 鑒於創意產業在我國經濟發展的藍圖中,除了具有策略性地位外,更 可提昇國民信心,促進社會正向發展,為政府規劃扶植重點產業。爰 本會前商請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研析創意產業取得 資金困難之主因,並提出具體解決方案。 2. 下載網址:https://www.banking.gov.tw/ch/home.jsp? id=409&parentpath=0,8 (六) 原住民族產業創新價值計畫 1. 簡介: 輔導精實創業:以年滿 20 歲且尚未辦理公司登記之原住民或成立未滿 5 年原住民族企業為補助對象,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以下同)100 萬 元。 扶植產業聚落:以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 政府立案之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為補助對象,先期規劃每案最高 補助 150 萬元、三年推動計畫(108-110 年)每案最高補助 3,000 萬 元。 補助創新研發:以本會前期產業示範區計畫輔導成立之產業聯盟或原 住民族企業(分個案型及聯合型)為補助對象,產業聯盟及個案型原 住民族企業每案最高補助 250 萬元、聯合型原住民族企業(即結合 3 家以上企業提案)每案最高補助 750 萬元。 布建通路據點:以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為補助對象,先期規劃每 案最高補助 150 萬元、三年推動計畫(108-110 年)每案最高補助 5,000 萬元。 2. 聯絡方式: 專案辦公室(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 電話:(02)2698-2989 轉 2760 方先生 地址:221 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 79 號 2 樓(財團法人中國生產 13


力中心) E-mail:2760@cpc.tw

四、創新研發育成 (一) 藝文補助 1. 臺南市政府補助影視業者拍片取景要點 (1) 計畫概念: 臺南市政府爲鼓勵影視業者在臺南市取景拍攝影片、行銷宣傳並提升 本市能見度。 (2) 依據:「臺南市政府補助影視業者拍片取景要點」 (3) 對象: A. 電影片製作業者。 B. 電視連續劇製作業者。 (4) 聯絡方式: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文創發展科 電話:(06)2149510、2146694 2.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拍片取景住宿補助計畫 (1) 計畫概念 爲鼓勵優質拍攝團隊在臺南市拍攝影片,以提升本市能見度,行銷 城市意象,促進文化觀光產業發展。 (2) 依據:「臺南市政府補助影視業者拍片取景要點」 (3) 對象: A. 影視業者:我國影視業者應依電影法或其他相關法律取得許可證 ; 外國影視業,者應檢附來臺拍片之證明文件,並須在我國有合法 登記之代理廠商。 B. 獨立製片者:我國優質獨立製片者,應檢附經歷及證明。 (4) 聯絡方式: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文創發展科 電話:(06)2149510、2146694 3. 創意考工記-工藝性文創產品研發暨媒合計畫 (1) 計畫概念: 工藝是經過長久文化洗禮、歷史考驗的深刻智慧,並與人們日常生活 的食、衣、住、行、娛樂、信仰息息相關。本計畫期待文創業者透過 創意眼光去探索與運用臺灣豐富的工藝資源,同時策略媒合具備不同 核心能力的個人、公司、工廠、行號、團體或學校機構等,匯集雙方 的設計、管理、行銷等能量,共同開發多元的工藝性文創產品,並在 當代消費市場找到使工藝持續發展的新方向。 (2) 依據:依據主辦單位實際公布內容辦理 (3) 聯絡方式: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文創發展科 電話:(06)2149510、2146694 4. 表演藝術類補助 14


(1) 計畫概念: 提升表演藝術展演水準,鼓勵臺南市(以下簡稱本市)藝文團體、培育 優秀人才 (2) 依據:「臺南市政府文化局表演藝術類補助作業要點」 (3) 對象: A. 個人:現設籍本市者(請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工作地點在 本市者(檢附個人在職證明)。 B. 團體、法人-本市立案團體、法人(請檢附立案書影本)及本市各 級學校及相關學術研究機構。 (4) 聯絡方式: 臺南市文化局藝術發展科 電話: (06)2981610、2981722、2981800、2953409 5. 視覺藝術類補助 (1) 計畫概念: 鼓勵視覺藝術創作,培育當代藝術專業人才。 (2) 依據:「臺南市政府文化局視覺藝術類補助作業要點」 (3) 對象: A. 有助於健全各類視覺藝術發展,帶動多元藝術創作,增進當代文 化交流之大型或國際性展覽、博覽會、雙年展、年會等。 B. 有助於建立大臺南美術史料主體性,豐富國民生活美學知識之視覺 藝術套書出版計畫、重要史料彙編、系列叢書、年鑑等(不含個 案展覽之專輯)。 C. 有助於培育當代藝術專業人才,促進國人美學與創意視野國際化, 推廣視覺藝術教育理念之重要美術競賽、國際研討會等。 (4) 聯絡方式: 臺南市文化局藝術發展科 電話: (06)2981610、2981722、2981800、2953409 (二) 藝術駐村 1. 蕭壠國際藝術村 (1) 計畫概念: 邀請表演藝術、視覺藝術及跨領域當代藝術等藝術家進駐,以提供 優質創作空間為宗旨,期建立臺南與國際藝術交流平台。經審查通 過者,視計畫內容酌予補助創作等費用並提供住宿、創作空間。藝 術家自付:創作、交通、生活、保險費。 (2) 申請對象:視覺藝術、表演藝術及跨領域當代藝術創作者。 (3) 申請方式:每年 10 月開放線上申請。(以當年度公告為準) (4) 網站:http://soulangh.tnc.gov.tw/index.php 2. 總爺藝文中心 (1) 計畫概念: 15


臺南市總爺藝文中心融合了舊糖廠和多元文化獨特場域之閒置空間, 悠悠的綠色林蔭隧道,碧草如茵的廣場,極具特色的一磚一瓦,在 幾年來的努力累積下,讓見證歷史的古蹟不再只是單純的空間展示, 而能成為日臻完善的展演空間,也讓總爺藝文中心成為麻豆區及鄰 近鄉鎮文化藝術傳承、展演、交流中心,未來更希望能與國外藝術 家交流切磋,成為更具國際化的生活工藝。 (2) 申請對象:不限國籍,凡有關金工、木工、陶藝、紙藝、竹編、石 雕、玻璃、雕塑及裝置等工藝創作者、團體、機關、學校。 (3) 補助項目: A. 創作者可申請創作費、生活費、交通費(國內旅費)等(含個 人所得稅及二代健保費),補助額度依審查會議決議辦理。 B. 駐村藝術家於駐村期間受邀於總爺藝文中心舉辦展演活動經費另 案辦理。 (4) 申請方式:每年 7 月開放線上申請。(以當年度公告為準) (5) 網站:http://tyart.tnc.gov.tw/ 3. 321 巷藝術聚落進駐 (1) 計畫概念: 以 321 巷宿舍區為基地,實施藝術進駐計畫,提供藝文與創意人 才群聚與交流之平台,培植育成臺南市文化創意產業人才,使 321 巷宿舍區形成「實驗劇場」、「藝文展示空間」、「駐市藝 術創作」等多元藝術型態集合體,激發城市創作力,希冀以「藝 文群聚」型態建立本市藝術交流基地,並帶來城市行銷、觀光效 益。 (2) 依據:321 巷藝術聚落進駐徵選計畫 (3) 321 巷藝術聚落網站: https://www.facebook.com/pg/321ArtsVillage/about/? ref=page_internal

五、品牌通路拓銷 (一) 臺南古蹟區商品展售 1. 簡介:民間設計生產商品如欲於臺南古蹟紀念品部販賣,於期間內送件 審核。設計生產商品應具有下列任一設計要件即可: (1) 需有本市古蹟意象及城市文化內涵者。 (2) 以本市人、文、地理相關設計為主軸,並有特色主題。 (3) 配合節令、活動需求,設計增加紀念性及行銷魅力者。 2. 本市古蹟銷售點包含延平郡王祠、赤崁樓、安平古堡、安平樹屋等。 展售地點網址: http://culture.tainan.gov.tw/historic/content/index.php?m2=173 16


3.

聯絡資訊: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古蹟營運科 電話:(06)2953407、2955703 (二) 《美印臺南》雙月刊 1. 簡介:《美印臺南》雙月刊自 100 年發行以來,固定於每單數月 15 日 出刊。內容以報導臺南各種文創議題為主,每期搭配一主題,以其獨有 的視角,介紹在臺南發生的藝文風尚、老屋空間、特色景點、職人故事 與視覺藝術、表演藝術等各類主題,紀錄臺南生活及藝文界大小事、打 造多元調性的城市印象。 2. 電子版下載: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首頁/出版品/電子刊物 網址:http://culture.tainan.gov.tw/form/index.php?m2=39 (三) 臺灣國際蘭展 1. 簡介:每年一屆的台灣國際蘭展是一個以蘭花為主的專業展,經過多年 的努力在全球蘭界已占有一定的地位。多元化的展出內容及活動,旨在 提振蘭花產業、創造國際貿易機會、以及技術交流,並且由傳統之消費 性零售商展,轉型為半消費半貿易之商展,為參展廠商提供一個商業洽 談及媒合的平台。除此之外,每年的國際蘭展尚有許多大型的花藝裝置 爭奇鬥艷,更有珍稀奇特的蘭花品種引人注目,還有琳瑯滿目的蘭花產 品及各類材料,應有盡有。 2. 臺灣國際蘭展網站:http://www.tios.com.tw/ (四) 「總爺藝林」創意市集 1. 簡介:總爺藝林創意市集時間為每週六、日 10:00~17:00,參加之單位 或個人於本中心所指定之展演區場地、時間內表演,必要時得配合本中 心的活動來設攤。 2. 依據:「臺南市總爺藝文中心『總爺藝林』創意市集管理規則」 3. 對象:領有總爺藝林許可證者或領有臺南市政府街頭藝術之工作證者。 4. 總爺藝文中心網站:https://tyart.tnc.gov.tw/ (五) 臺南藝術博覽會 1. 簡介:擁有豐富歷史資產和傲人美食文化的臺南,向來以人文薈萃的都 會氣質著名,自 2012 年起,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畫廊協會每年持續於臺 南舉辦飯店型藝術博覽會,藉飯店型藝博建立富彈性且多樣的藝術交流 平台,連結畫廊、藏家、藝術家與大眾,除了推介畫廊機制,亦提升新 進創作者的市場能見度。 2. 依據:「臺南藝術博覽會申請表」 3. 聯絡方式: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藝術發展科 洽詢電話:(06)2981800 臺南藝術博覽會網站:http://2018.art-taipei.com/tainan/tw/ (六) 臺南七夕-愛情嘉年華 1. 簡介: 臺南是全臺最多月老廟的聚集地,臺南人至今仍遵循傳統婚嫁 12 禮的 17


習俗,做 16 歲更是臺南特有的習俗。為了將這些習俗傳承下去,也讓 遊客充分體驗臺南七夕氛圍,因而於每年八月舉辦「七夕愛情嘉年華」 活動,除了民俗活動外,更結合主題展、文化走讀、藝術裝置、創意市 集、假日廣場音樂會等各類文創活動,希望讓民眾度過一段幸福、充實 的七夕情人節。 2. 聯絡方式: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文創發展科 洽詢電話:(06)2149510、2146694 臺南七夕-愛情嘉年華臉書:https://www.facebook.com/love.tncity (七) 臺南百家老店 1. 簡介: 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自 100 年度起,每年辦理百家好店徵選,獲選 的臺南百家好店與金讚百家好店將於頒獎典禮公開表揚,還可優先參與 相關行銷推廣活動;另外,並授權使用臺南百家好店、金讚百家好店的 獎牌與布條讓店家行銷宣傳,讓更多人看見用心經營的好店。 2. 依據:「臺南金讚百家好店徵選活動簡章」 3. 百家好店網站;http://www.tainantopstore.com.tw/ 4. 聯絡方式: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商業科 電話:(06)2982781 (八)《悠活臺南》月刊 1. 簡介: 臺南市刊《悠活臺南》2011 年以全新型態正式出版,名稱由近 6 百位 市民熱情投稿評選出來,以季刊發行。市刊是行銷臺南的法寶,臺南市 的文化歷史、產業脈動、風情地理等亮點,都會在市刊中呈現。 2. 網站:http://www.tainan.gov.tw/info/ebook.asp?nsub=Z0B200

六、創意空間 (一) 藍晒圖文創園區 1. 簡介: 為建構臺南市成為國際城市及文化首都,並豎立老屋活化再利用典範, 規劃成立藍晒圖文創園區,透過老屋再利用方式,活化原司法機關位於 臺南市南區鹽埕段 3-90 地號等 4 筆國有土地上舊司法宿舍建物群,採 微型文創產業聚落經營模式,規劃串連呼應現有臺南市老屋文創產業各 據點,並與周邊服務業、餐飲業、旅宿業、精品百貨等異業結盟,打造 充滿濃厚文創氣息、同時具備商業活動條件之微型文創產業聚落。 2. 藍晒圖文創園區網站:http://bcp.culture.tainan.gov.tw/ 3. 藍晒圖文創園區臉書: https://www.facebook.com/BCPTainanCity/ 地址:臺南市南區西門路一段 689 巷 (二) 本市展演空間 18


(展演空間場地詳細資訊請洽詢管理單位) 單位

聯絡方式

空間暨場地規劃

成 功 大 學 藝 術 中 心 綜合展演中心:學生活動中心展覽 成功大學 臺南生活美學館

Tel:(06)275-7575

廳、成杏廳、成功廳、鳳凰樹劇場

轉 50014

華立廳、格致廳、中正堂

Tel:(06)298-4990

綜合展演中心:展覽室/展覽演藝廳 展覽空間:第一畫廊、第二畫廊、

新營文化中心

Tel:(06)632-1047

第 三 畫 廊 約 、 文 物 陳 列 室 演出空間:音樂廳、廣場空間。

臺南市文化中心

Tel:(06)269-2864

藝文展覽館、音樂廳

歸仁文化中心

Tel:(06)330-6505

藝文展覽館、音樂廳

新化演藝廳

Tel:(06)590-7609

音樂廳

菜寮化石館

Tel:(06)573-1174

常設固定展覽館

隆田考古展覽室

臺南市立文化資產管理處 Tel:(06)2213569

總爺藝文中心

Tel:(06)571-8123

蕭壠文化園區

Tel:(06)722-8488

預約制常設固定展覽館 展

表演場空間面積(戶外草地空間) 展覽館 13 館,戶外廣場均可成為表 演空間。 吳園總管理(含戶外劇場及空間) 吳園-公會堂(含表演廳及展覽室

吳園藝文中心

Tel:(06)3901341

租 借 ) : (06)2289250.2289312 吳園-十八卯茶屋(委外餐飲): (06)2211218 音樂廳,展覽室

知事官邸

國立臺灣文學館

台江文化中心 方圓美術館

Tel:(06)236-7000 Tel:(06)221-7201 Fax:(06)222-6115 Tel: (06)247-4255 Tel:(06)794-4351 Fax:(06)794-4353

一 樓 :1900 食 光 多 功 能 空 間 戶外廣場 一樓 : 演講廳 藝文 展覽 館 、 展覽 室 二樓:

展覽室、文學體驗室

B1: 國際會議廳 多功能劇場、展覽空間、專業排練 場及戶外表演舞台 民營地方文化館,藝文展覽館

香雨書院‧鹽分地帶文化館 Tel:(06)7944823

民營地方文化館,藝文展覽館

臺灣烏腳病醫療紀念館

Tel:(06)786-2012

民營地方文化館,常設固定展覽館

楊逵文學紀念館

Tel:(06)590-8865

常設固定展覽館

19


聯絡方式

單位 東 隆 宮 文 化 中 心 (王船文化文物館) 學甲慈濟宮葉王交趾燒文 化館 慶 安 宮 地 方 文 化 館 (附屬沈光文紀念廳) 臺灣鹽博物館

Tel:(06)785-0355

民營地方文化館,展示場

Tel:(06)783-6110

民營地方文化館,展示場

Tel: (06)581-7547 Tel:(06)780-0990 Fax:(06)780-0765

白荷陶坊─蓮想文化館

Tel:(06)-685-0339

永康區社教中心

Tel:(06)202-9666

麻豆區文化館

空間暨場地規劃

Tel:(06)571-1466 Fax:(06)571-1466

民營地方文化館,表演場為廟前廣 場 民營地方文化館 民

展示場、演講表演場 藝文展演複合空間 區公所文物展示館

臺南家具產業生態博物館 Tel:(06)266-1193

民營地方文化館

樹谷園區服務中心

民營音樂廳

Tel:(06)588-9955

館址:70041 臺南市中西區友愛街 8-3

葉 石 濤 文 學 紀 念 館

( 市 定 古 蹟 原 山 林 事 務 Tel:(06)2215065

所)

週 三 至 週 日 8 : 30-17 : 00 【

(06)2215065 時

周一、二與除夕固定休館 涴莎藝術展演中心

Tel:(06)299-

6528、0917-075729

藝術館、永華館、醉美空間 常

蔴荳古港文化園

Tel:(06)

營 設

綜 固

合 定

展 展

演 覽

571-8123管 理 單 位 : 總 爺 藝 文 中 心

(06)571-8088

地址:721 臺南市麻豆區南勢里南勢 87-30 號

(三) 臺南市各級學校校園可供藝文團體使用空間 1. 簡述: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為建立藝文團隊長期進駐機制,活化校園空間, 促進臺南市藝文發展,媒合藝文團隊及各級學校雙方,由各級學校提出可 用空間,供藝文團隊進駐。 2. 依 據 : 「 臺 南 市 藝 文 團 隊 進 駐 校 園 空 間 作 業 要 點 」 詳 細 空 間 資 訊 請 至 臺 南 市 校 園 空 間 活 化 網 http://revival.tn.edu.tw/?page_id=690 20


(四) 好舊。好-臺南市歷史街區振興補助計畫 1. 簡介: 臺南市政府於 101 年依地方自制法制定「臺南市歷史街區振興自治條例」, 希冀透過法制化之政策手段,建立歷史街區及歷史老屋保存再生之實施架 構,並推動相關配套計畫,藉以達到促進歷史街區再造、活化再造歷史文 化空間及風貌,振興地方文化與創意產業之目標。102 年首次辦理歷史老 屋輔導培力計畫,鼓勵民眾活化閒置老屋,並媒合產業運用創意資源。 103 年度則持續計畫,帶動民間投入歷史老屋及街區保存的力量,同時更 進一步鎖定中西區中正路街區,制定「103-104 年度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 軸線歷史老屋立面專案型補助計畫」,以實質鼓勵街區範圍內歷史老屋的 原始優美立面之恢復、整建或修建,促進歷史街區復甦,展現古都歷史風 華。 2. 依據:「臺南市歷史街區振興補助辦法」、「臺南市歷史老屋補助申請須 知」、「臺南市歷史街區教育推廣補助申請須知」、「臺南市歷史街區教 育推廣補助申請須知」 3. 計畫網站:http://oldisgood.tainan.gov.tw/ (五) C-Hub 成大創意基地 1. 簡介: C-Hub 共有五個樓層,一樓為學生作品展示區、互動裝置體驗區以及 學生與進駐的 23 家文創業者的共同創作空間,也可以做為工作坊與城 市公共論壇的場所,二樓為咖啡休憩區,提供創客、創業者以及市民一 個工作之餘能夠放鬆、也可以進行社區活動的場所,三樓亦為展區,要 引進校園與城市內具有創意的體體,也要藉由室內與半戶外的連通彈性 空間,舉辦各類實驗性的展覧,四樓規畫辦公室型態,進駐單位為規劃 與設計學院相關的創新研發等單位,五樓是創業家進駐育成的空間。 C-Hub 成大創意基地的任務宗旨在於希望透過一系列的互動流程包含 創意發想、實作原型、體驗學習、創新創業以及城市實踐,以期達到與 產業互動、城市育成等願景,同時也是一個行銷學生創意作品的空間, 讓學生的創意作品能被業界看見與業界交流,進而行銷作品甚至開啟創 業的機會。 2. C-Hub 臉書: https://www.facebook.com/chub.tainan/ 3. 地址:臺南市東區大學路 1 號 (台南市東區小東路與前峰路口) (六) 林百貨 1. 簡介: 林百貨(ハヤシ百貨)臺南人俗稱五棧樓仔(Gō͘-chàn-lâu-á),是日本商人 林方一投資, 1932 年 12 月 5 日,林百貨正式開幕,為台灣第二家大 型百貨公司,也是南台灣最大的現代百貨公司。1998 年(民國 87 年), 21


林百貨才被列為市定古蹟,產權歸市府所有,於 2013 年中修護完成。 2013 年林百貨古蹟修護完成,以臺南文創百貨店的型態新生,除販售 各式文創商品,亦成立林聚點藝文空間,辦理各式藝文講座活動。。 2. 林百貨網站:http://www.hayashi.com.tw/ 3. 地址:臺南市中西區忠義路二段 63 號 (七) 奔放 E 倉庫 1. 簡介: 2017 年臺南新建的黑盒子。由過去精密製造的基益企業工廠轉為現在 的實驗 劇場。歷經半甲子歲月,自創始至今曾獲得民間與政府無數的肯定與 榮譽,一路走來也不忘致力於環保、藝文與慈善事業。如今隨著時代、 產業環境與因緣的變化,基益企業邁入了下個篇章,將義無反顧地投 入在地人文力量的孕育以及推廣生態環境,回饋予長久供養企業茁壯 的土地一片嶄新的實驗劇場綠洲風景。 2. 網址:http://inoasis.weebly.com/ 3. 地址:臺南市永康區環工路 107 號 4. 電話:Tel: (06) 233 5311#5132

七、租稅實務 (一) 稅務與減免辦法 1.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 (1) 本法第 26 條規範:「營利事業之下列捐贈,其捐贈總額在新臺幣一 千萬元或所得額百分之十之額度內,得列為當年度費用或損失,不受 所得稅法第三十六條第二款限制。」 (2) 所得稅法第三十六條第二款為機關、團體之捐贈,以不超過所得額百 分之十為限。故主要從事以下之活動,即可享捐贈之優惠: A. 購買由國內文化創意事業原創之產品或服務,並經由學校、機關、 團體捐贈學生或弱勢團體。 B. 偏遠地區舉辦之文化創意活動。 C. 捐贈文化創意事業成立育成中心。 D.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事項。 (3) 第 27 條規範:「為促進文化創意產業創新,公司投資於文化創意研 究與發展及人才培訓支出金額,得依有關稅法或其他法律規定減免稅 捐。 」 (4) 第 28 條:「文化創意事業自國外輸入自用之機器、設備,經中央目 的事業主管機關證明屬實,並經經濟部專案認定國內尚未製造者,免 徵進口稅捐。 」 22


2. 文化藝術事業減免營業稅及娛樂稅 (1) 概述: 符合申請資格之對象就其辦理符合規定類別之文化藝術活動,可就文 化勞務或銷售收入申請免徵營業稅及減徵娛樂稅之認可。(此辦法僅 適用於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第二條之文化藝術活動者) (2) 依據:文化部補助計畫 (3) 對象:從事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第二條有關之展覽、表演、映演、拍賣 等文化藝術活動者 A. 公立文化機關(構)或合於民法總則之公益社團或財團或依其他 有關法令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立案或法院登記文化藝術事業。 B. 依法完成營利事業登記之文化藝術事業。 (4) 網址:https://www.moc.gov.tw/information_310_20241.html

參、其他文創/輔導單位 一、臺南文創產業園區 (一)簡介: 隸屬於文化部五大文創園區之一的「臺南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目前委由本校 整建與經營管理。位置面臨臺南市重要幹道上,緊鄰火車站及長途客運轉運站, 周邊有火車站商圈、成大商圈,介於成功大學、臺南火車站及臺南公園之間, 尤其在鐵路地下化後,更有助於連結周邊的成大商圈,在區位上具有人潮快速 流動、聚集的優勢,藉此特性提供創意生活產業平台,進而吸引多元消費族群。 (二)聯絡方式: 地址:臺南市東區北門路二段 16 號 電話:Tel: (06)2533131 #7307 網址:http://cctainan.wix.com/cctainan 二、臺南相關大專院校育成中心 南台科技大學育成

網址:http://www.iqspace.tw/cht/

中心

地址:臺南市永康區南台街一號 C 棟 101 電話:(06)2533131 分機 1500~1506 傳真: (06)2537461

崑山科技大學育成

網址:http://k2.vcdr.ksu.edu.tw/main.htm

中心

地址:( 710 ) 臺南縣永康市大灣路 949 號 電話:( 06 )272-7175 分機 590 傳真:( 06 )205-0061

國立臺南大學 創

網址:

新育成中心

http://web.nutn.edu.tw/incubation/news/news01.htm 地址:70005 臺南市中西區樹林街二段 33 號 23


電話:(06)2133111 ext.181 傳真:(06)3017169 真理大學創新育成

網址:http://iic.mt.au.edu.tw/

中心

地址:72147 臺南市麻豆區北勢里北勢寮 70-11 號 電話:(06)570 - 3100 分機 7903 專線電話:(06)5700-800 傳真:(06)5700-810

臺南應用科技大學

網址:http://incub.rd.tut.edu.tw/bin/home.php

研究發展處創新育

地址:臺南市永康區中正路 529 號(設計大樓 D101)

成中心

電話:(06)2532106 分機 366

國立成功成大文化

網址:http://ccirdc.cpd.ncku.edu.tw/

創意育成研發中心

地址:國立成功大學光復校區 規劃與設計學院 創意設計大樓 6 樓 (701 臺南市東區大學路一號)

崑山科技大學藝文

網址:http://www.ksu.edu.tw/cht/unit/D/T/CR/ACC/

產業創新育成中心

地址:( 710 ) 臺南市永康區大灣路 949 號 電話:( 06 )272-7175 分機 590 傳真:( 06 )205-0061

三、青年創業及圓夢網 (一)簡介: 隸屬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凡是有志創業者、對創業創新有興趣的在學學生、新 興農業的青年農民、新創中小企業主、客庄青年、原住民族、退除役官兵,對 於創業有滿腔熱血、想當老闆、想財力自主、改變現狀的社會人士等,皆屬青 年創業及圓夢網站服務對象,提供青年職涯探索、職場體驗、職業訓練、職涯 講座、徵才活動、創業諮詢等資訊。 (二)聯絡方式: 服務時間:每週一(Mon)~週五(Fri) 09:00-18:00 電話:0800-589-168 網址:http://sme.moeasmea.gov.tw/startup/ TEL: 0800-589-168 FAX: 02-23375152 四、 文化部文創產業輔導陪伴計畫 (一)簡介: 協助文創業者瞭解文創產業相關法規、提供財務、法律、稅務、行銷、智慧財 產權等相關經營管理事宜之專業諮詢輔導。辦理工作坊、媒合會、成果發表會、 顧問駐診或參訪行程。有意願文創業者,與工作小組聯繫填寫申請表。 (二)聯絡方式: 電話:許小姐 02-77378068 信箱:joy_hsu2nasme.org.tw 24


五、 教育部 U-start 「大專畢業生創業服務計畫」 (一)簡介: 為建立大專校院產學合作創新創業機制,提供甫出大學校門青年一個實踐夢想 的創業場域,「大專畢業生創業服務計畫(簡稱 U-start 計畫)」,以產學合作 計畫為基礎,適時利用微型創業的彈性及育成協助,提升大專畢業生創業機會, 期激發大專校院產學合作能量及提升校園創新創業文化。 (二)聯絡方式: 電話:李小姐(02)2331-6167# 7215 信箱:joy_hsu2nasme.org.tw

肆、相關政策法令 一、法律: (一) 文化部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 網址:https://www.moc.gov.tw/information_306_19693.html 二、法規命令: (一) 文化部辦理加強投資文化創意產業實施方案作業要點 網址:https://www.moc.gov.tw/information_318_20644.html (二) 文化創意產業內容及範圍 網址:https://www.moc.gov.tw/information_311_20450.html (三) 文化部協助獎勵或補助文化創意事業辦法 網址:http://law.moc.gov.tw/law/NewsContent.aspx?id=42 (四) 文化部促進民間提供適當空間供文化創意事業使用獎勵或補助辦法 網址:http://cci.culture.tw/cht/index.php? code=list&flag=detail&ids=13&article_id=11317 (五) 文化創意事業原創產品或服務價差優惠補助辦法 網址:https://www.moc.gov.tw/information_311_20412.html (六)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施行細則 網址:https://www.moc.gov.tw/information_311_20523.html 三、行政規則: (一) 文化部文創產業類行政規則 網址:https://www.moc.gov.tw/informationlist_318.html (二) 文化部辦理加強投資文化創意產業實施方案作業要點 網址:https://www.moc.gov.tw/information_318_20644.html (三) 文化創意產業優惠貸款要點 25


網址:https://www.moc.gov.tw/information_318_20823.html (四) 化部協助文化創意事業運用臺南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申請作業要點 網址:https://www.moc.gov.tw/information_318_20682.html (五) 文化部受託提供文化創意產業具市場性評估意見書作業要點 網址:https://www.moc.gov.tw/information_318_20719.html 四、智慧財產權法 著作權諮詢專線 專線電話: 專利 電子申請暨專利客服電話:(02)8176-9009 商標 商標業務問題服務專線電話:02-23767570 江小姐 網址:https://www.tipo.gov.tw/ct.asp? xItem=494299&CtNode=7576&mp=1 專利、商標專業諮詢服務 義務諮詢服務專線(02-27380007 轉 3063) 著作權 1.著作權保護諮詢:(02)23767182 2.著作權、製版權註冊、登記資料之閱覽:(02)23767160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網址:https://www.tipo.gov.tw/mp.asp?m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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