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 滿 携 手 萬 民 歡 欣
康德九十一年 十一月刊 特刊



土門龍三郞
浩尼
洪陽
項龍
沛公 于兆康
編輯委員會成員(以姓氏之羅馬化轉寫爲序)
《王道月刊》康德九十一年十一月期 康德九十一年十一月

凡國家成立之根本,在於建國精神;而國家之眞正發展, 無外乎此精神日復一日月復一月地完全實現。
因而,此之建國之精神必須穩固建立於確乎不拔之基礎之 上。若其基礎薄弱、不純不正、背馳天地之眞理,則國家永遠 維持發展不得期也。
̶̶滿洲帝國祭祀府《建國神廟御創建と惟神の道》 譯者:薩里達克氏阿斯蘭
康德八年九月十五日






滿洲帝國協和會綱領

協和會與滿洲建國俱生俱長 定爲國家機構之團體 而護持 協和會與滿洲建國俱生俱長 定爲國家機構之團體 而護持 建國精神于無窮 訓練國民 實現其理想之惟一無二思想的 建國精神于無窮 訓練國民 實現其理想之惟一無二思想的 敎化的政治的實踐組織體也
涵養軍人精神︐慣熟軍紀︐以完成鞏固之團結︒
軍隊統率之本旨︐在將兵之心歸於一誠一致︑團結邁向於軍本義之達成︒
滿洲國軍之綱領︵康德十年十月十七日軍令第六號﹃軍隊內務令﹄所定︶
帝旨︑擁護國家︑顯現建國之理想爲本義︒
垂範以爲部下之儀表︒如是方獲部下之景仰與信賴︐
上官確爲己身之擁護者︒如斯始能上下相倚︑不致陷於放肆安逸矣︒
上名譽之眞締︐切忌有思索傍趨之誤然︒精神
精神之精華也︒是以上官常須使部下銘肝奉
之熱意及不屈不撓之精神︐以薰化部下︐
要求︒
後已之氣槪︒
卽軍紀振作之實證︒
︐以骨肉之至情︐民族協和︐上下同輩相親︐





國務總理大臣 薩 裏 達 克 氏 阿 斯 蘭 訪 日 像 片 墻 訪日像片墻



康德九十一年 國 務 總 理 大 臣



康 德 九 十 一 年












建國英靈的犧牲
才有今天我們的復國道路 ——這條應對排華的唯一生路
釋放滿洲帝國國民、
關東州人王展














滿洲帝國協和會深度參與、支持的逆統戰遊戲 . 滿洲帝國協和會深度參與、支持的逆統戰遊戲.
康德90年8月17
康德 90 年 8 月 17 日正式公開三周年。
康德 90 年 9 月 , 逆統戰移動版 康德90年9月, 逆統戰移動版̶̶
《逆統戰 : 峰火》於移動端預上架。 《逆統戰:峰火》於移動端預上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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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九十一年國務總理大臣訪日日程》
《滿洲之聲綜評“俄烏戰爭兩年半”》
作者:滿洲之聲
改版重發:
《國際法視角下的滿洲國復國——
全滿民衆重獲自由的唯一道路》
作者:完顔氏塞繆爾
滿洲國法令欄目:日滿議定書
(大同元年九月二十二日條約第一號)
講解文:
改版再發:
《從〈議定書〉淺析滿日同盟》
作者:滿洲帝國流亡政府
康德九十一年國務總理大臣訪日日程
十月十三日 星期日
加拿大出發
十月十四日 星期一
日本國入國
東京到達
宿東京
十月十五日 星期二
東條英機之墓參拜
武藤信義之墓參拜
土肥原賢二之墓參拜
十月十六日 星期三
日本友人會見
十月十七日 星期四
舊東京帝室博物館(東京國立博物館)參觀
湯島孔子聖堂參入
十月十八日 星期五
日本友人會見
遊就館參觀
十月十九日 星期六
乃木希典之墓參拜
菱刈隆之墓參拜
梅津美治郞之墓參拜
松岡洋右之墓參拜
後藤新平之墓參拜
日本友人會見
十月二十日 星期日
多摩陵參拜
多摩東陵參拜
武藏野陵參拜
武藏野東陵參拜
甘粕正 之墓參拜
東鄕平八郞之墓參拜
兒玉源太 之墓參拜
黑木爲楨之墓參拜
橋本虎之助之墓參拜
本莊繁之墓參拜
十月二十一日 星期一
明治神宮參拜
聖德紀念繪畫館參觀
十月二十二日 星期二
東京出發
京都到達
京都御所參觀
京都大宮御所參觀
舊二條離宮(二條城)參觀
宿京都
十月二十三日 星期三
桃山陵參拜
桃山東陵參拜
金閣寺參觀
十月二十四日 星期四
京都出發
奈良到達
奈良春日神社(春日大社)參拜
東大寺參觀
正倉院參觀
宿奈良
十月二十五日 星期五
伊勢神宮參拜
十月二十六日 星期六
橿原神宮參拜
畝傍山東北陵參拜
十月二十七日 星期日
舊奈良帝室博物館(奈良國立博物館)參觀
奈良出發
大阪到達
宿大阪
十月二十八日 星期一
大阪出發
嚴島神社參拜
廣島平和公園觀覽
東京到達
宿東京
十月二十九日 星期二
靖國神社參拜
日本友人會見
十月三十日 星期三
日本友人會見
休養
十月三十一日 星期四
休養
東京出發
日本國出國
加拿大回歸
滿洲之聲綜評“俄烏戰爭兩年半”
作者:滿洲之聲

DiscloseTV的上述這條推特發出後,有很多自以爲的“正義之士”對川普團 隊版本的俄烏停戰動議進行了猛烈的抨擊。滿洲之聲對這場所謂的“爭議”發表 了如下的評論。
滿洲之聲評論:喊口號的時候每個人都覺得自己是岳飛,能“直搗黃龍與諸君痛飮”。
上了戰場才知道誰是韓 。頓巴斯地區獨立運動、頓巴斯戰爭以至於已超過兩 年半的俄烏戰爭等這一系列事件本質上是在保留雅爾塔體系的前提下解體蘇聯所 造成的嚴重後遺症,不是一句誰對誰錯能槪況或解決的。

該推文發出後,滿洲之聲在後臺接到了數名讀者的反饋,這些讀者反映,他 們似乎大致瞭解滿洲之聲要表達的大致意思,但其中有很多具體的關鍵內容他們 依然似 非 。滿洲之聲爲詳細解釋,遂很快發出一個有著總計二十三條推文的 超長thread。經王道月刊編委會與滿洲之聲的共同整理,先將該推文thread全文 整理如下(段落劃分以語義爲唯一標準,不參考推文斷開位置。同時本文會改正 原文的“急就章”錯誤,竝加入必要補充使文義更加淸晰)。
滿洲之聲綜評“俄烏戰爭兩年半”
後臺有讀者反映看不 這話(指“每個人都覺得自己是岳飛”的那條推文), 那我們翻譯一下:
1、俄烏戰爭的遠緣是蘇聯解體時俄烏分家的模式,近因是普京共匪團集恢復蘇聯 的野心。
2、在以上前提下,“如何停止戰爭”是一道錯題,因而不可能有眞正的正確答案。
下面具體展開:
蘇聯雖然解體,但雅爾塔體系仍在,而雅爾塔體系的核心就是將共 黨及其 政權作爲“合法主權者”看待。所以俄烏分家的模式是完全依照俄羅斯蘇維埃聯
邦社會主義共和國(以下簡稱“蘇俄”)和烏克蘭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以下簡 稱“蘇烏”)的邊界劃分,這條邊界
生的本身就是蘇聯共匪中央爲瓦解天然共同
體而依據紙上談兵、不承擔任何實際政治責任的烏克蘭知識 子構想的“國族建 構藍圖‘進行劃分的結果。一言以蔽之,蘇聯解體後這條邊界穩定的前提是維持” 沒有蘇共的蘇聯模式“。
然而共 黨的所有體制都是邪惡且畸形的,在任何稍微允許自發秩序生長的 地方都會在無需很長的時間後自然崩潰。具體到俄烏兩國,首先他們去共 化的 速度是完全不同的,去共 化在前克格勃依然掌權的俄羅斯基本上可以說 未開 始,而烏克蘭在推翻亞努科維奇的街頭政變後去共 化速度相比之下則是相當快 的。去共 化速度差異導致的兩國意識形態之間的漸行漸遠反過來又導致了另外 兩個核心因素 生了堪稱失控的變化:一是烏俄兩國對“彼此血濃於水的關係的“這 個事實的解讀發生了變化。二是兩國對因此也對其各自自身政治定位認知的期許 變化。
無論全球化利益集團如何利用其掌握的近些年很少說人話的所謂“主流媒體 “對觀衆進行洗腦,事實上在這一問題上只有共匪頭目普京的基本結論才是對的:” 俄烏兩國血濃於水、打斷骨頭連著筋 “,必然會”度儘劫波兄弟在“。對此滿洲之 聲曾專文論述,此處不贅。但其實普京也只有”基本“結論部分才是正確的。卻 忽略或故意無視俄烏對這 ”血濃於水“的解讀已發生分岔。俄羅斯對”血濃於水 “的理解簡單粗暴:”我是大哥
著小弟,小弟要無條件聽從大哥, 不乖就要打屁股“。用政治上的語言描述就是——“烏克蘭的內外政策都必須配 合俄羅斯,與俄羅斯保持一致,不允許反對俄羅斯”。但同時,在烏克蘭則有相當 一部分在政治上頗具影響力的人堅持認爲:“雖然兩國血濃於水,但‘親兄弟明算 賬’,旣然兩國已經分家,那我過什 日子 就無權置喙”。用政治上的語言描述就 是”主權國家政策只對自己國民負責,基輔政府不會抛棄自己國民的利益與意志迎 合莫斯科”。
正如滿洲之聲之前專文所敍述的,這種認知的差異導致了烏克蘭傾俄派和傾 歐派的分歧日益加劇。如果我們繼續使用通俗比方就是傾俄派認爲“莫斯科大哥 才是自己人”,傾歐派則認爲“誰能幫我過上好日子,誰才是眞自己人”。這種政策 分歧原本不足爲奇,在很多國家都有類似路線爭議。但具體到烏克蘭,埋下禍根 的問題則複雜在之前說的“邊界”。具體來說,蘇聯解體時的烏克蘭邊界,按照蘇 烏的邊界劃分,而這條邊界穩定的最重要前提是共匪的武力鎭壓導致自發秩序生 長困難。次重要的前提則是“邊界內外沒有什 本質區別”(從而幾乎沒有人對邊 界有格外的執著)。說明這一論斷是事實的證據就是在西元2014年的克里米亞危 機與頓巴斯戰爭之前,俄羅斯和烏克蘭兩國普通人民根本不會將對方視爲“外國 人”。而正是由於雙方普遍並不將對方當作外國人,所以俄烏邊界即便按照不尊重 自然共同體的蘇俄蘇烏邊界劃分原本也不是什 問題。但當雙方作爲主權國家對 外交(注意:那時兩國雖已各自獨立,但按照意識形態的原理,他們彼此之間的 來往不能叫“外交”)政策出現分歧之後這條邊界就已不可能穩定,因爲原本不在 乎這條邊界的人開始面臨被迫選邊站的 處境。
以頓巴斯地區爲例,對該地居民來說原本做烏克蘭人還是做俄羅斯人沒有任 何區別(這裏我們要再次强調,這個事實成立的前提是俄烏兩國那時彼此並不以 對方爲外人)。但隨著時間的推進,特別是西元2014年之後,由於傾歐派在烏克 蘭特別是基輔政權中的勢力日益增長,但在類似的傾歐派在莫斯科政權中基本沒 有什 影響力。原本可以東食西宿的“認俄羅斯做大哥”與“享受歐洲人的好日子” 對全體的烏克蘭人來說終究還是變成了二選一的 “送命題”。事實上,與全球 化利益集團和普京共匪集團出自其各自齷齪的政治目的所做的欺騙性宣傳都不同, “東食西宿”的游刃有餘變成“二選一送命題”的過程,對於任何人來講都是一場 非常痛苦的三觀重塑的根本性衝擊,且就每個人的主觀感受而言,根本不存在“選
一邊就一定好”這樣的邏輯。而且衆所周知,人類是一種受意識形態影響非常 强烈的生物,很多時候很多人(不是全部)爲了一個(甚至不一定對自己有好處的) 理念是甘願放棄實際的物質利益的。普京的俄羅斯在當地許多人支持下再次呑幷 克里米亞以及頓巴斯獨立運動乃至頓巴斯地區那些新國家的誕生與加入俄羅斯就 是一個生動的例子。反過來,堅決站隊雅爾塔體系模式下構建出來的烏克蘭國民 共同體從而不惜與鄰居乃至親人兵戎相見(例如之前有過媒體報道一名烏克蘭國 籍並認同的坦克兵在戰鬪中打死了自己俄羅斯國籍並認同俄羅斯的父親),也是一 個相反但相似的例子。
旣然談到俄烏兩國的領土爭端,有人可能會說,都二十一世紀了,爭議土地 歸 完全可公投決定犯不著要死要活。但其實這話過於輕飄飄了,且不說投票作 弊在西元2020年代的今天早已“蔚然”(實際是是悍然)成風。單就說兩國統治

被廣氾質疑選擧舞弊的美國“拜登 曲綫”、委内瑞拉“馬杜羅曲綫”。
近年來,實行投票選擧的各國中作 弊問題日益汎濫,有些暫停留在懷 疑階段而有些已經確實。
集團各自在國內意識形態這一關就很難過得去,之前普京在克里米亞敢 公投是 因爲那次公投完全是在俄軍槍口下,雖然我們都知道其實 怕俄軍不監視結果也
差不多,因爲克里米亞的“歸俄派”從來就大大超過“留烏派”,但作爲當事人的 普京政權終究還是不敢放心的。更何況“自古以來(固有領土)”這種說法從來就
不是中共匪幫的專利,烏俄兩國在克里米亞、頓巴斯等的問題上從來都是堅持各 自版本的“XX自古以來就是XX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所以在這種情況下
俄羅斯烏克蘭兩方的政治領導人無論誰要敢動議 眞公投來不設前提決定領土歸 屬,一頂“賣國賊”的帽子都足以把他壓死。這同樣也就是爲何頓巴斯地區新國 家們爭取獨立爭取了十年而基輔政權也堅持鎭壓了十年的原因。坦率地說,按照
蘇聯解體後雅爾塔體系下一般的不成文規矩,某國某地區以武力爭取獨立爭取了 這麽久,中央政府早就應該因爲“强
”而放棄任其獨立了。但基輔卻
寧可打出己方軍隊、獨立方軍隊、獨立方平民戰亡比例一度接近1:1:1的已經 可以算是戰爭犯罪的恐怖數據也還要繼續鎭壓,是因爲基輔方也是無路可退的。
而且只要不是拘泥於字面上的所謂“差異”,我們就能看出俄羅斯軍隊在烏克蘭境 內造成相當慘重的平民死傷的原因與此也是同理的。


滿洲帝國依先在法令和條約承認前蒙古人民共和國及其繼承者的獨立國家地位,但 這與必須說明歷史 眞 實並無矛盾。對比西元 2014 年俄羅斯聯邦主持下的克里米亞 獨立公投與西元 1945 年蘇聯主持下的外蒙古獨立公投,可見兩者的 淡程度完全 在伯仲之間。一言以蔽之,莫斯科不可能放任眞公投,基輔不可能接受眞公投。
同樣也是由於意識形態作祟,戰爭爆發兩年半的今天俄烏雙方都已騎虎難下, 用滿洲土語說就是“架在那下不來了”。雙方都“起高調”宣稱自己必須全勝,從 鼓舞士氣、堅定己方信心的角度來說這不能算錯。但問題在於這個“全勝”對雙 方都是
無任何可能的。對普京所謂的“全勝”,滿洲之聲在之前的關於普京專訪
的社論中已分析過:“上上籤”就是重新統一蘇聯,而“下下籤”也至少要推翻基 輔傾歐派政權,扶植傾俄派上臺。不難看出,普京這套“全勝”實屬意淫,不要
說全球化利益集團不答應、世界上雖政治糊塗但反對以大欺小有正義感的人民不 答應,
怕是普京最親近的小弟白羅斯盧卡申科都不答應。在盧卡申科的角度看, 白羅斯雖小但“我”現在是“總書記”,“定於一尊”。而普京實現統一蘇聯之後“我”
就會淪爲“省委書記”,最多加個“正國級政治局常委”,這鷄口牛後的巨大差異, 不需要什 高深的政治智慧也能看淸。所以普京無論是“統一蘇聯”還是“更換基 輔政權爲傾俄派”的“最高綱領”和“最低綱領”都必然淪落到一敗塗地的下場,

截至康德九十一年十一月九日的俄烏戰爭形勢圖
無論他拉多少個金正恩、習近平一起赤膊上陣都不可能改變。
話又說回來,那澤連斯基呢?其實他的處境也完全好不到 裡去。澤連斯基 反覆重申他說的“全勝”是俄羅斯軍隊全面撤出烏克蘭、基輔政權收回克里米亞、
頓巴斯地區及所有在蘇聯解體時劃分給烏克蘭的領土。澤連斯基的主張看似正義 性高得多,但實際上意淫程度一點都不比普京差,且不說“重新掌握全部蘇烏領土” 在軍事上根本就沒有一絲一毫
實現的可能性,單就克里米亞與頓巴斯地區這兩個 地區的主流民意就是他則連斯基壓制不住的。早在三十多年前蘇聯解體時,在當 地民衆“普遍認爲歸屬烏克蘭與俄羅斯沒什 區別”以及“鐵桿的歸俄羅斯派由於
蘇聯解體而心灰意冷從而投票率低迷”這兩大前提下,克里米亞公投結果依然還 是只以剛過半數的比例決定其留在烏克蘭,這已經可見當地眞實的人心到底是傾 向 邊。這鐵一般的事實,不是普京能吹得出來的,自然也不是全球化利益集團 所謂的主流媒體對世界人民的欺騙宣傳能 改變的。
至於頓巴斯地區,這個地方的情況比起克里米亞可能還更不利於基輔。當地 的多數具備政治能動性的居民早就以自己組織武裝部隊的形式明確表達了他們能 接受做烏克蘭人的前提是“烏俄代代兄弟和衷共濟、情比金堅”。假如非要在歐洲(也 就是歐洲掌控之下的烏克蘭)與俄羅斯之間二選一,那 他們會堅定地歸附俄羅斯。
試想一下,退一萬步說,若戰後立場敵對俄羅斯的、元氣大傷的烏克蘭眞的拿回 了這些領土,那無論軍事上還是政治上必然都根本鎭不住。
總結起來,俄烏戰爭到了今天已經不可能有贏家,無論是赤膊上陣的俄羅斯、 烏克蘭,還是背後運作的全球化利益集團,大家缺的都是一個體面退場從而不要 死得太難看的機會而已。康德九十一年美國第47屆總統大選塵埃落定後,參戰各 方心裡都在盤算著川普前總統的回歸也許能給他們一個這樣的機會,更重要的是 川普在給機會的同時還能“背鍋”,簡直堪稱完美。因爲旣然戰爭沒有贏家可言, 任何一方也就都不會作爲“戰犯”任敵人處置,那 各方爭取體面退場的時候要 考慮的就都是且只是 跟自己人交代了,而同時以不同的角度 鍋給川普恰恰
就是各方都能接受的方案,而且這個“背鍋俠”也只能是川普前總統(同時也是 現候任總統)。

康德九十一年的北美合衆國總統大選中,共和黨候選人川普前總 統在538張選舉人票中拿下312張,在部分戰場州依然出現 傾向民主黨的大量疑似舞弊案例的情況下,打敗民主黨候選人賀 錦麗副總統,贏得選舉。
如果換了其他人(雖然其實也只有兩位)都不行:五十年老政客拜登現任總 統有望無威完全“壓不住臺”;趕鴨子上架事實上暫代總統職權又參選的賀錦麗現
任副總統旣無威望還根本不 國際政治,各方更不會把 當回事。


縱然抛開對停戰的主觀意願不談,美國現任的拜登總統與賀錦麗副
總統亦均不具備停止俄烏戰爭的威望與能力。(希望讀者不要關注 總統、副總統標準像爲何可以嬉皮笑臉這樣的細節問題,非要問的
話也可以,基本確定是從川普第一次做總統開始的。)
而川普恰恰是敢想敢做又强勢,因此如果川普以美國總統的身份硬性介入逼
迫各方停戰,到時候各方的領袖都會有合適的說辭去壓制己方的鷹派,當然其實 中心思想都是大同小異——“川普是個惡霸,我怕不聽話挨 ”。具體地: 普京可以說:“川普眞敢打, 不能不給他面子。”; 澤連斯基可以說:“川普不給錢了, 支撐不下去。 ” 全球化利益集團則可以說:“川普混蛋背叛正義,我們 膊 不過大腿只好放棄”。
當然,這三方到時候給各自自己人的交代都是胡說八道的無恥 言,川普的 强勢充其量只是他們借坡下驢的坡罷了。但事實不重要,大家都對自己人有交代 就行。
請讀者諒解,爲生動準確描述雅爾塔體系下已經越來越沒品的政治,滿洲之 聲不得不繼續使用大量不很雅緻但非常傳神的俗語。說白了,一旦川普强力壓制 下的和議達成,結果就是“各回各家,各找各媽。死的人白死,花的錢白花。”但 是對於還活著的人來說,總算可以從看似毫無盡頭的泥潭中解放出來了。所以到 時候雖然每個人嘴上都會罵罵 ,但心裡必然是都長長鬆一口氣。於是”皆大 歡喜”,”只有川普受傷的世界達成了”,因爲到時候必然是所有的人都 他,但這
個沒有辦法,連古代聖王商湯都只能接受“萬方有罪,罪在朕躬”,何況川普只是 美國的一名最高官員。所以滿洲之聲對於這種最可能的解決方案不做評論,因爲 在雅爾塔體系之下“如何結束俄烏戰爭”這是一道錯題,而錯題沒有正確答案, 給一 不存在正確答案的答卷評分是毫無意義的浪費時間。
究其根本,俄烏戰爭及其之前一系列矛盾衝突都是蘇聯雖然解體但雅爾塔體 系仍在所造成的惡果,是“毒藤上長出的毒果”,所以在毒藤徹底被拔除之前,各 方必然都是“沒有好果子吃”的。這場戰爭從開始就沒有正義可言,烏克蘭普通 民衆也只是“可憐”而
非“正義”,其他人就更是各懷鬼胎,一言以蔽之,這場 戰爭的任何一方
國之後隨之建立的道義世界,才能在根本上解決這場戰爭爆發的禍根。

復興滿洲帝國
編者注:康德八十七年,各路匪諜對滿洲國復國天業的攻擊甚囂塵上。完顔氏塞
繆爾最高法院長爲反擊匪諜針對滿洲帝國國際法地位之謠言,竝澄淸滿洲國國民 同胞們以及盟友們對滿洲帝國國際法地位之誤解而作此文。以今日觀之,該文之
趣旨重要性猶勝昔時,特此重發,以刷新各讀者之記憶,再杜匪諜及政治糊塗者 之妄論。同時,爲正本淸源,本次塞最高法院長特別修正了之前爲照顧讀者理解 力而被迫使用的不確切用語。
國際法視角下的滿洲國復國——全滿民衆重獲自由的唯一道路
作者:完顔氏塞繆爾
康德八十七年三月,我曾在《王道月刊》上發表《滿蒙新國家獨立宣言》 的講解文。卽《獨立—建國—復國:從滿洲獨立宣言正解何爲“滿洲獨立”》,
在其中以滿洲國國內法律的角度,提及了爲何今日之滿洲全土,只有“復國 問題”而沒有所謂的“獨立問題”。滿洲帝國流亡政府及協和會曾經也有不少
的相關論述,但法統視角終歸是滿洲帝國的內部視角。我今天將嘗試以國際 法的角度,來爲大家再度簡要闡釋,爲什麽滿洲國復國——而非浮汎而不明
確的所謂“‘滿洲’獨立”,才是現今全滿民衆重獲自由的唯一可行的道路。

甲、有關國際法槪念簡介
展開解讀前,我們首先要簡單介紹幾個與此次講解有關的現代國際法槪 念。這幾個國際法槪念,是正確理解滿洲國國際法地位的基礎:
國家:國家是國際法基礎的和最重要的主體。國家的 生可通過原生、分裂、 解體、融合、合幷等多種方式。但無論何種方式所 生的國家,均需要滿足 一個基礎定義:一塊固定的土地,在其土地上定居生活的固定人口,基於此 固定人口 生的擁有主權者身 的政府,和此政府派生的對外交往的能力。
國家的創生和消滅:國家幷非自始存在, 可以被創生,也可以被消滅。國 際法 生後,國家的創生和消滅有了必須遵循的國際法規則。其中,武力創 生國家幷不違背國際法原則,但使用武力消滅國家(不是簡單的推翻政府或 政權,而是消滅“國家”本身)則明確違背國際法原則,原則上不會爲國際 社會所認可。(雖實務上存在默許,但默許幷不代表支持。)
母國:正如名稱所暗示的一樣,母國是新國家 生之前其領土、人民及主權 原屬於的舊國家。新國家 生後,母國可能繼續存在也可能不再存在。注意: “母國”不是在新國家
生過程中發生了巨大作用的第三國。例如,北美合衆 國的母國是大不列顚王國,不是在其獨立過程中發揮了巨大幫助作用的法蘭 西王國;類似的,滿洲國的母國是繼承大淸帝國的中華民國,不是協助建立 幷且幫助維護了滿洲國的日本帝國。北美合衆國行使的主權曾屬於大英帝國, 滿洲帝國行使的主權曾屬於中華民國,而法與美/日與滿則彼此屬於獨立國 家。母國的槪念極其重要。因爲母國在新國家企圖建立的過程中,擁有一項 特殊權力——其可以使用武力鎭壓獨立運動而不違背國際法的“禁止使用武
力變更領土原則”。
分裂:新國家自母國 生後,母國僅失去新國家相關之主權,但母國自身仍 繼續存在。
解體:母國完全崩解,所有的主權分別由 生的新國家繼承。注意:政權瓦 解後統一的新政權完全幷完整繼承其主權的,雖然母國看似已不存在,但依 然屬於政權更迭,不屬於解體。
融合:與分裂相反,是某國家放棄其存在,自願成爲另外一國的一部分。融 合的新國家以吸收他國主權的國家之名義存在。
合幷:兩個或以上的國家均放棄自己之存在,聯合組成一新的國家。
呑幷:與上述幾種合法的國家創生和消滅方式不同,呑幷是某國使用武力强 行兼幷另外一國,因違背自願原則,國際法原則上不予承認。典型例子就是 蘇聯和中共兩共匪呑幷滿洲帝國。
國際法是國際公法, 屬於條約約定系統, 不以一人或一政權 之單方面主觀臆斷 爲轉移。

乙、基於國際法原則探討滿洲國復國需要厘淸的問題 基於國際法原則的探討,我們需要厘淸以下問題: 子、滿洲獨立的時間、方式。
滿洲地區(或稱滿蒙地區、蒙滿地區,西元1932年2月18 日之前的 中華民國東北地區)是在九一八事變數月之後,由東省特別區、奉天、吉林、 黑龍江、熱河及蒙古各盟旗等全滿洲有 階級代表,依靠日本政府及日本關 東軍的鼎力協助,在先爲執政後爲康德皇帝的愛新覺羅氏溥儀的統一領導之
下而獨立的。滿洲地區的獨立標志爲民國21年(西元1932年)2月18日 發表《滿蒙新國家獨立宣言》,其建國標志則是大同元年(西元1932年)3
月1日發表的《滿洲國建國宣言》。康德元年(西元1934年)正式確立國體 爲君主立憲制幷將正式國號改爲滿洲帝國,則純屬滿洲國以自己之主權處理 內政,與國際法無涉。
丑、滿洲獨立的合法性(內、外,民國承認,國際承認)
正如《滿蒙新國家獨立宣言》與《滿洲國建國宣言》所次第指出的:滿 洲國的建立,是回應全滿三千萬民衆的期望,完全符合當時方興未艾的“住 民自決”建國理念。這使得其對內代表全滿眞正之民意之合法性不可動搖。
依據國際法原則,國家的
生和消滅均不得違背國際法,因此滿洲國建國的 國際法上的合法性,是本文需要解決的重要疑問之一。而要探討這一問題, 就必須講淸楚國際聯盟對滿洲獨立運動以及滿洲國建立的前因後果所進行的
調査,卽李頓調査所作出的結論的是與非。一言以蔽之,李頓調査團的結論
中無論正確和錯誤的部分,均是由於對東亞實際情況的不瞭解所致。(雖然 按照國際聯盟盟約,李頓調査團結論毫無約束力,但卽便如此
依然是錯的。)
李頓調査團的調査結論以及處理意見, 括起來可描述爲一句話:“國
際聯盟調査團認爲,滿洲國並非由‘ 正及自然之獨立運動所建立’,故處理 建議是:‘滿洲地區應交予國際共管,待適當的時機在國際監督之下,由滿洲 人民決定自己之命運’。 ”
李頓調査團的問題,主要體現在:
①其對於滿洲獨立運動性質的質疑。李頓調査團定義滿洲獨立運動不是“眞 正及自然之獨立運動”,然而在複雜的實際政治中,關於何謂“眞正及自然” 的定義事實上從來都是不明確的,例如尋求獨立的過程中經常出現某地爲了 對抗强大的母國而倚靠外國的幫助(美國獨立戰爭就是典型例子)。
②李頓調査團多次明示暗示滿洲獨立及建國的過程中,沒有經過當時國際聯 盟能
認可的住民自決,因此滿洲的獨立及建國是無效的。但事實上,李頓 調査團提出對滿洲獨立和建國的質疑與反對是不成立的,恰恰是他們自己沒 有嚴格執行國際公法基本原則,沒有完全遵守國際公理的體現。
首先,住民自決爲國家獨立的充分條件而非必要條件,有充分住民自決 的新國家建立合法,不代表沒有充分住民自決合法性的新國家卽非法。而符 合國際慣例的住民自決在當時的情況下在滿洲根本無法進行。住民自決的一
般要求是所有外國軍隊不得在場,然而要達成這一目標所應采取的措施,在 當時的情況下,都是 對無法達成的:
①駐屯滿洲的日本關東軍是依據先在之淸日條約等國際條約合法存在於滿 洲,幷非爲扶植滿洲獨立而來。强要日軍撤出將侵犯日本的合法條約權利。
②如日軍撤出,蘇聯共匪軍隊將立刻佔領全滿,二戰末期之蘇聯共匪 毒滿 洲之慘況必將提前十數年上演。滿洲在當時尙未有落入蘇聯共匪之魔爪,全 因日軍駐在滿洲進行保護。
③這裏可能是操作難度最大的一條:若依照當時駐紮在滿洲的軍隊編制而論,
原本是滿洲本土部隊的“奉系軍閥部隊”餘部,在當時已是中國國民革命軍 東北邊防軍,故而在法理上是“外國軍隊”(卽中國軍隊)。其理論上的領袖
張學良,依然是中華民國三軍副總司令,故而這支部隊本身也可視爲必須撤 出的“外國軍隊”。
綜上所述,李頓調査團機械套用水土不服的歐洲標準,無視東亞的特殊 情況,其建議的做法幷不符合國際法作爲習慣法的根本屬性。且如前所述,“住 民自決建國”的實踐,由於可能造成複雜的國際關係糾紛,無論是一戰二戰 前後任何版本的國際公法,本就均未被國際法條約或相關國際組織(如聯合 國)約定爲新國家 生之必要條件。以“住民自決”之有無或是否完備作爲 依據,直接斷定國家獨立之合法與否,是沒有道理的。
李頓調査團結論中頗有積極意義的一條,卽是明確拒 了中華民國呑幷
滿洲國土的要求。然而卽便是這條,本身也體現了國聯對東亞現勢的不瞭解。
因爲國際聯盟提出的方案是滿洲地區應交予國際共管,而依據衆所周知的歷
史,從彼時起,在相當長的時間內(卽第二次世界大戰前),英法列强,將 忙於應付野心日益膨脹的納粹德國,從而根本無暇顧及滿蒙地區這塊遠東極 邊之地。所以若實行“國際共管”,在當時卽等於給了蘇聯共匪一個 好的對
滿渗透和侵略的机會,其唯一的結果依然是蘇聯共匪軍隊將立刻佔領全滿。
從上面我們可以看出,李頓調査團的結論,第一沒有完全遵行當時已有之國 際公法,第二沒有考慮現實之情況,第三沒有提出有效可執行的方案。事實
上從
生之日起卽淪爲具文,沒有執行也不可能執行。雖然日本爲了堅持國
際之眞公義,堅決捍衛滿洲國主權和滿日關係,毅然退出國際聯盟,這點當 爲滿洲國人民永世感念銘記。然而,拂去歷史塵埃,實事求是的講,以當時 歐洲早已劍拔弩張的備戰形勢,國際聯盟雖然口頭上幷不贊成滿洲國建國, 但實際上是根本沒有,也不可能眞的對滿洲國采取任何措施的。至少國際聯
盟的袞袞諸公,雖然主張國際共管,但也尙不至於糊塗到主張直接將滿洲地 區交給蘇聯來“維和”。更何況所謂的
“國聯決議”by nature就只是“建議”
而已。
旣然國際聯盟理論上和事實上都什麽也不能做,則滿洲國作爲一個國家 的事實存在已然不可動搖。因此依據國家獲得國際法身 的步驟,接下來我 們要關注的就是國際的承認,而作爲新國家,其中相當重要的承認之一,就 是國際法槪念上的“母國”對其的承認,因爲與世界其他各國不同,母國在 法理上是唯一有權力對新國家動武竝將其消滅的國家。前文關於國際法槪念 的列擧,已經說明,滿洲國的建國,依據國際法的國家創生分類方式屬於自 中華民國分裂而成的新國家。故其母國無疑問爲中華民國。滿洲國誕生於西 元1932年而母國正式承認滿洲國獨立竝放棄一切與滿洲國相關主權的標志, 是八年後西元1940年《滿華日共同宣言》的簽訂及發表——這是滿華兩國
在日本的調停下簽訂的,其地位等同於1776年美國宣佈獨立後七年多卽直 到1783年英美兩國才在法國調停下簽署的《巴黎和約》——這 條約方標
志著母國英國(具體來說就是當時的大不列顚王國)正式承認了美國的獨立。 當然,滿、美兩國與各自母國的關係是有差異的。大英帝國在美英《巴黎和約》 簽訂之時,有唯一統一的“國王陛下政府”。而中華民國在《滿華日共同宣言》 簽訂時,則有兩個各自聲稱代表中國的彼此不承認對方的獨立政權:一個是 重慶蔣介石政權,一個是南京汪精衛政權。
這對於從來沒有眞正統一過的中華民國來說,也算是一種傳統和常規。
彼時無論從法統、領土等任何角度,直接由孫文秘書和接班人汪精衛建立, 幷控制了中華民國憲法首都南京市的汪精衛政權,無疑比實際控制區域已經 與劉備季漢政權相差無幾(雖然劉備政權擁有的合法性要高太多)、奔亡逃 命的重慶蔣介石政權更有代表中華民國的合法性。簽訂《滿華日共同宣言》,
承認滿洲國獨立的,正是中華民國南京政權。而中華民國後來戰勝的重慶政 權,雖然按照南京政權解散之前的政治遺囑,在日軍投降後接收了原屬南京
政權管轄的一切各級政府及軍隊,卻只享受權利不承擔義務,無視《滿華日 共同宣言》的先在有效性,悍然出兵呑幷滿洲。這一行爲,與其擁躉至今宣 揚的“中華民國對日本宣戰,所以日本從大淸帝國手中割讓台灣的條約歸於 無效”一樣,完全是不値一駁的流氓邏輯。
當然,蔣政權在蘇聯幫助下呑幷滿洲的非法行動爲更加流氓的共匪政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所繼承,其藉口的無賴程度就理所當然更上一層樓,變成 了“自古以來”壓倒一切。然而不知道習近平在訪問烏蘭巴托,遭到前蒙古
人民共和國的總統與我滿洲先民調笑宋使一樣,被“請嘗試拉弓”羞辱的時候, 爲什麽不敢吼一句“自古以來”。
自滿洲國獨立後,國際上陸續有超過三分之一的國家,先後對滿洲國進 行了外交承認。這是滿洲國在短短數年時間內,由於日本協助及滿洲國民積 極參與,鏟除了軍閥弊政後,國家潛力史無前例巨大爆發取得的偉大成就, 也是 政外交工作走上正軌後獲得的 碩成果。雖然我們要在這裏重申,廣 汎的國際承認從來不是國家存在的必要條件,但一個國家,要融入國際社會 大家庭,盡可能多的國家承認,盡可能 富的國際交往,還是必不可少的。
且自願承認我滿洲國的各國大多是當時世界上先進國。當年的發展數據,也 明白昭示我滿洲國,其實早已站在先進國家的門口,只可惜這一原本光明的 前途被蘇聯共匪與中國侵略者聯手摧 。

寅、關於滿洲帝國是如何淪陷的,其領土又是如何落入中共匪
幫控制的?
關於滿洲帝國是如何淪陷的,其領土又是如何落入中共匪幫控制的?是 厘淸滿洲國復國合法性的重大課題。簡言之滿洲帝國領土遭到中共匪幫的佔 領和呑幷原因,是蘇聯撕毀《日蘇中立條約》,在二戰末期悍然進攻駐守滿 洲國的滿日兩國軍隊。蘇軍戰勝後佔領了滿洲,幷隨交由中共政權繼續非法 佔領。然後面,中共政權以其一貫無視國際公法的流氓作風,對滿洲全土實 施了極端粗疏、連做戲都不屑的直接呑幷——這就同時違反了消滅國家的過 程中禁止使用武力的原則和被合幷的國家必須自願的原則。同樣因爲如此, 中共匪幫或其後繼者卽便想在滿洲保留 怕是最有限的一塊佔領地也是完全 非法。
原本,國際法爲了照顧“現狀第一”以及“成本最低”的不成文原則, 關於如何將非法佔領(含純軍事佔領)的鄰國領土合法化是有相關的規定的。
簡言之就是:一個國家對自己非法佔領的,原屬他國之領土,若能 持續和 平有效的行使主權,竝不曾遭到該領土原主國的明示或暗示的抗議。經“一
段時間後”,可以認爲該地的主權已經完成了轉移。
而這個“一段時間”是按照具體個案實際情況進行裁定的,幷無坊間傳 言的有“五十年”、“七十年”等具體的規定,所以關於“滿洲帝國領土已遭‘中 國’佔領七十多年,所以已經合法爲‘中國’領土”的說法完全不成立。
而我滿洲帝國政府因軍事進攻而崩壞,我滿洲帝國由軍事佔領而遭到呑 幷,竝且其後全滿洲持續遭到中共政權及其軍隊的血腥屠殺、武力彈壓與掠 奪——這就顯然不符合“有效竝持續和平統治”其“非法佔領領土”之定義。
加之滿洲帝國爲遭到完整呑幷(除極少部分領土外),呑幷過程中導致其政 府徹底癱 ,所以不存在對“中國”非法佔領進行抗議之條件與可能。自滿
洲帝國流亡政府籌備委員會成立以來,以至滿洲帝國流亡政府正式成立之後,
滿洲帝國重新擁有了自己的政府,我們對“中國”侵佔的滿洲帝國領土的持 續抗議,也已然消解“中國”侵佔滿洲的行徑中本身就不曾存在的“合法性”。

滿洲帝國流亡政府籌備委員會於康德八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成立。
滿洲帝國流亡政府於康德八十六年八月二十日成立,於康德八十七年三月一日建成。
滿洲帝國流亡政府自其籌備委員會建立起, 卽直接繼承在康德十二年八月二十日崩壞之滿洲帝國政府, 早已把「依原樣復國」之大義昭告天下。
其第一個法令,就是除對西方盟國宣戰及其相關條款外, 恢復滿洲帝國政府崩壞時滿洲帝國之一切法令。
回到滿日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戰敗後作爲戰敗國被處置的問題。由於國 際法明定不能以武力消滅國家本身之存在,所以《滿蒙新國家獨立宣言》、《滿 洲國建國宣言》至今依然有效,卽滿洲國的獨立性從未取消。在這裏要針對 二戰後處理日本領土的條約補充一些要點:雖然滿洲國和臺灣這兩個國家經
常被拿來作對比,但滿臺兩國的國際法地位特別是與日本的關係是完全不同 的。臺灣地區是經大淸帝國將主權割讓予日本後,由日本佔領幷有效統治
五十年,所以臺灣曾是日本的領土,故而《舊金山和約》中日本有權簽約放 棄臺灣主權。日本放棄主權後,臺灣卽成爲無主地,待其民衆自行決定未來(此
卽爲國際上接受度最廣的“臺灣地位未定論”而“臺灣主權未定”正是依據 國際法關於臺灣主權歸屬的法的事實)。而由於我國政府崩壞,政府高官被俘, 且未有在軍事佔領下組織新的政權機構,導致無論是《舊金山和約》,還是 其他任何等亞洲戰場停戰的國際條約,都沒有滿洲帝國代表參與。所以滿洲 國雖爲戰敗國,但這些和會依據國際法均沒有也無權處理滿洲帝國的全土或 其任何一部分的歸屬。需要强調的是,這裏的“無權處理者”不僅僅有美英 蘇等戰勝國,也同樣包括戰敗國日本國的全權代表。因爲,滿洲帝國與日本 帝國縱使曾爲親邦,但擁有親邦關係的兩國到底還是兩個獨立主權國家——
日本國旣然沒有擁有滿洲國主權,自然就不能處理滿洲帝國的主權相關問題。
而卽便是歸日本治理的關東州租借地,也同樣因爲主權屬於滿洲帝國,日本 亦是無權處理的。
綜合以上的歷史和法理事實,我們可以就淸晰地看出:在中共政權鐵蹄 踐踏下的整個淪陷區中,我們滿洲帝國的地位特殊。
不僅擁有一套極爲完 備的國家制度和國家法統,擁有以反共主義爲建國精神的、在當今世界日益 認識到中共/“中國”危害的情況下可以極大加分的意識形態系統,更擁有 非自誇而是鐵證如山的、無與倫比的優越國際法地位——卽我們不僅不該、
而且自始就不屬於中共政權或其任何繼承者。因此我們多次强調“滿洲國必
滿日兩帝國是親邦︐親邦是兩國︒

須也只能復國”——這 不僅僅是追念以國父康德皇帝爲首的建國君臣的心 血,也是對滿洲國國統的忠誠,也是對全滿同胞的負責,更是因爲其是任何 當代戰略家都無能出其右的、讓“滿洲”作爲一個國家(country)重獲獨立 和全滿民衆重獲自由的最佳國家策略。
丙、不遵行全滿民衆重獲自由的唯一正道——滿洲國復 國的嚴重後果
子、當下所謂“‘滿洲’獨立”至少有三大致命問題 而今天的滿洲國國民子孫,如果抛棄“滿洲國復國”的正確路綫,轉而 主張虛無縹 、語焉不詳的所謂“‘滿洲’獨立”,則猶如放棄祖先留下的金山 銀山,轉而在荊棘遍佈的沙土地上徒手 掘。這樣能否 到金子尙在未定之 天,然而雙手必定早已是傷痕纍纍、鮮血淋漓。在這裏我要首先代表滿洲帝 國流亡政府和眞正愛國的全滿民衆,再次表明我們的態度,我們雖然堅持“滿 洲國復國”的正確路綫,堅決反對今日所謂的“‘滿洲’獨立”的僞槪念,然而, 我們對參加這場所謂“‘滿洲’獨立”運動的,或者出於天眞和政治糊塗、或 者不愼遭到匪諜帶節奏的同胞,在表示遺憾幷呼籲他們迷途知返的同時,眞 誠的抱有一 “基於理解的同情”。畢竟滿洲帝國淪陷太久,今日能參與,尤 其是在自由世界參與所謂“‘滿洲’獨立”運動的同胞們,大多也是共匪“敎 育體制”下培養起來的“優等生”。而共匪對國際公法和文明世界準則的鄙視 和不屑,是 對毋庸贅言的。因此作爲遭到這種敎育 毒十幾二十餘年之後, 由於自身稟賦和機緣緩慢覺醒的滿洲同胞,被蠱惑和誤導情有可原。而我們 也深刻體認,在共匪殘暴控制下,只要敢於宣稱“‘滿洲’不(該)是中國的 一部分”的人,無論具體認知是否正確,都可以說其對“滿洲”的拳拳樸素 愛國之心是天日可鑒。然而,理解和同情無法取代事實,今日之所謂“‘滿洲’ 獨立”就是一條死路,一條不僅將參加者個人、甚至是整個國族和國家的未 來帶向萬劫不復的死路。具體來說,今日的所謂“‘滿洲’獨立”運動,至少 有以下三個方面的致命問題:(爲免混淆,以下以“新‘滿洲獨立’”來指代今 人謬言之所謂“‘滿洲’獨立”。)
問題一:自相矛盾;
問題二:內政不修;
問題三:外交崩盤。
問題一:自相矛盾
衆所周知,在嚴謹的歷史探討中,只要提到“滿洲獨立”槪念,唯一指 向的是西元1932年的《滿蒙新國家獨立宣言》與《滿洲國建國宣言》。“滿 洲獨立”的具體涵義,在國際法上的意義極端重要,不能混淆。滿洲獨立, 爲獨立自曾合法擁有其主權的母國——中華民國。而後在西元1940年,中 華民國兩對立政府中的南京國民政府以《滿華日共同宣言》形式承認滿洲獨 立。(因爲此事實極爲重要,必須重提前文)。滿洲的獨立竝被其原母國所承認, 爲一法理上不容置辯之事實。自此後,滿洲國已爲一獨立主權實體。
而所謂的“獨立”在國際法上就是“分裂”或“解體”的步驟。要分裂或 解體,必須存在一母國。而鑒於滿洲國成爲一獨立主權國家後,已然不存在 其他“母國”,故而在承認歷史事實的前提下,滿洲如要再次宣佈獨立,是缺 乏一個可以爲獨立或曰分裂對象的母國的,所以這種“獨立”本身就不成立。 此爲自相矛盾點之一。如慾强行使得所謂“新‘滿洲獨立’”槪念成立,則必
須有一個可爲分裂對象的母國,顯然,若該“新‘滿洲獨立’”需要分裂對象, 則其只能是“非法兼幷而非合法統治”滿洲帝國全部領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共政權),我在以前的文章中,就直言不諱地指出過在當今的形勢下,“主 張所謂‘滿洲獨立’,就等於背書‘中華人民共和國’對滿洲‘統治’的‘合法性’”。
因爲“母國”本身對“分離地區”的“先在主權”必須要合法。滿洲國已爲一 獨立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其的呑幷明明非法,而 卻要認可這一非法 行爲的“合法性”,那麽只能認爲 是認可“中華人民共和國”對滿洲的“統治” 的。旣然認可,又何來“造反”之理?此爲自相矛盾點之二。
綜合上面兩點論述,我們可以明確看到,在二十一世紀,在康德八十七年, 呼籲所謂“‘滿洲’獨立”,本身就是一個自相矛盾而不成立的奇葩理念。當然
已是一個本身就不成立的奇葩理念,又如何指望 結出眞正可食的果實。
當然,如前面反復强調的,該“新‘滿洲獨立’”的呼籲和參加者,對“中國
佔領呑幷滿洲完全非法”(此處中國沒加引號因爲這個中國乃是汎汎的中國 槪念,中國與滿洲邊界已由康德七年《滿華日共同宣言》所確定)這一事實
缺乏認知,正是淪陷區貶低乃至無視國際法的“敎育”造成的惡劣後果,對 此我們也只能對這些同胞表示深切的痛心和遺憾。
退一萬步說,現狀畢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實際控制滿蒙一地(滿洲 =蒙滿=滿蒙=滿洲國+關東州)”,鑒於我蒙滿一地之民衆自很久遠以來 就是一個極其堅毅且尙武的人群,有戰鬪力而相當淳樸,所以若然考慮到給 普通滿洲國國民同胞糾正僞史的難度,以及普及國際法的曲高和寡,是否可 以只宣傳所謂“‘滿洲’獨立”來起到凝聚人心的目的,而其
後再說呢?或者是否可以說“雖然認可‘中國’以前的合法性,但 現在統 治的太糟糕了所以要獨立”呢?我們對這兩個問題答案,依然是否定的。
一、僞史必須預先糾正
首先,僞史必須預先糾正,無論難度有多大,因爲 直接影響世道人心, 特別是在淪陷區卽將遭遇的天崩地解的大變局當中,無人可以預見,一個荒 腔走板的意識形態,可能會引起多恐怖的災難。而“‘中國’ 幷滿洲‘合法’” 正是這些流毒天下的僞史中,作爲根基存在的最重要的一個無恥 言。
二、蒙滿舊時本另爲一國,但作爲現代國家我們經驗很少
其次,蒙滿作爲一個共同體雖然歷史悠久(《滿洲國建國宣言》語“蒙 滿舊時本另爲一國”),然而作爲一個現代國家,我們的經驗還很少,時間還 很短,但國際法體系,卻是至少經歷了數個世紀的先進國家的縱橫 闔,在
無數人的鮮血與生命上,所建立的巨大的數據庫和記憶庫。如果我們不像當
年的親邦日本帝國在明治天皇創立時一樣積極的學習融入和使用這個國際法 體系,則我們卽便擁有一個獨立的“‘滿洲’國家”, 也只會被視爲如先國大 淸國一樣的野蠻之國,無法重新融入國際社會的大家庭。先國大淸的野蠻之 處毋庸諱言,最惡劣者,如載垣、端華虐殺英法談判使團導致火燒圓明園, 文宗顯皇帝、率宮眷、皇子北逃,大駕賓天於熱河;如剛毅、毓賢等利用義 和團邪敎組織排外導致八國聯軍之亂,孝欽顯皇后、德宗景皇帝被迫西奔, 年餘方得 鑾。可見,我們滿洲皇祖皇宗的痛切歷史早已深刻證明,如大淸 一般的野蠻國家行爲邏輯,只會給同胞帶來萬劫不復的災難。所以對於未來 的滿洲,這是一個生死攸關的現實政治的問題。具體到現今所謂“新‘滿洲獨立” 運動,其在現實政治層面的致命問題可槪括爲,內政不修與外交崩盤。 問題二:內政不修
其中,內政不修的嚴重問題包括以下幾點:
一、前文論述過所謂“新‘滿洲獨立’”運動的根基,是事實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 對滿洲帝國領土“統治”的“合法性”。在此前提下“滿洲國人”定義將錯亂。
大量實屬中國侵略者、對滿洲帝國也毫無認同和歸屬感的全滿居民,將被定 義爲所謂“‘滿洲’國民”;而日系等各系,依照滿洲帝國先在之民籍、國籍相 關法令規定,理應擁有滿洲國人身
的、其祖輩也曾爲建立和保衛滿洲帝國 流血出力的、幷在滿洲遭中國呑幷後受到嚴重人身財 損失的眞滿洲國民們, 將十分荒謬地、僅僅因爲現在不居住在滿洲帝國境內,而失去他們本應擁有 的滿洲國人身 。這將引起的是共同體身 界定極大的混亂,埋下分裂、內 亂的嚴重隱患。
二、“新‘滿洲獨立’”運動,因事實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擁有全滿洲主權, 從而依國際法,永遠無法循正常途徑得到國際支持,且依據國際法的“武力
鎭壓獨立訴求幷不違背禁止使用武力原則”,在他們的這一敍事體系下,“中
華人民共和國”作爲全滿洲的“合法”主權者,有權使用一切手段壓制和摧
“新‘滿洲獨立’”運動及其組織,且可認定參加者爲“叛國”竝加以“審判”, 而他國無權干涉。則此運動的結局,必然因力量對比懸殊,又無法光明正大 地得到國際援助而徹底失敗。同時 的失敗,將進一步坐實所謂“‘中華人民 共和國’對‘滿洲’主權”的“合法性”。
三、基於“新‘滿洲獨立’”運動事實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擁有滿洲主權”, 卽便“中華人民共和國”崩解後
生其他任何繼承之政權,亦可依據國際法 原則“政權更迭不影響先在之權利與義務”之原則,繼續鎭壓“新‘滿洲獨立’” 運動。卽便在極端不可能的情形下,該所謂“獨立運動”派生之組織,已經 成功佔領滿洲帝國之部分領土,繼承“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國新政權”, 依然可在不違背國際法“禁止使用武力消滅國家”的原則下,以“收復中國領土” 爲名,繼續發動軍事進攻。正如當年外蒙古雖自行宣佈獨立,繼承大淸帝國 主權的中華民國北洋軍閥政府派遣徐樹錚等對該獨立運動進行的武力彈壓符 合國際法原則。
四、“新‘滿洲獨立’”運動由於聲稱其否定幷取代原本的於西元1932年合法 完成的滿洲獨立事實,則其領土範圍及一切權益,天然均無資格繼承在國際 法上幷未滅亡的滿洲帝國,其所聲索之一切領土將毫無法理依據,只能以無
休止的、其亦未必能保證勝利的武裝衝突形式取得竝維持。
五、國體再起波瀾,全滿永無寧日。對於以上四點可能有人要說,“滿洲人”
是武士國族,只要武力能解決的問題,那就都不是問題。這話首先就不符合 事實,如果我們的同胞眞是只靠打就能解決一切,那爲何會被中國共匪佔領 奴役至今呢?
且卽便這個所謂的“新‘滿洲國’”,和我太祖太宗的武士一樣能戰敢戰, 那麽還有一個武力無法眞正解決的問題,就是國體。
因爲這個所謂的新國家, 不繼承滿洲帝國的法統,則滿洲帝國已經確 定的國體對於
來說,就是一個有待解決的問題。當今世界,所可以采用國 體無非是共和立憲和君主立憲兩種,而共和立憲爲什麽在滿洲不能實行,這 一點在當年眞正的滿洲國建國之前,早已經反復的爭論和實驗過。簡單說,
就是共和政體必造滿洲分裂。在共和政體下,滿洲全土上的任何文化族群都 不會接受一個曖昧的“共和同盟關係”,這是由全滿洲的民族傳統和實實在在
的歷史所決定的。滿洲歷史上沒有過人口替換。各族群祖先的歷史,都實實 在在銘刻在全滿世代民衆的文化基因中。對滿洲而言,共和政體和“人口普 査”基本沒有區別(“人口普査”是一個特定的歷史名詞,用於歐洲衆小民族 獨立時期,諷刺主張“全民平等民主”的大民族,因大民族人口衆多,所以 每一次涉及小民族利益的投票事實上就像“人口普査”,必然是大民族票數占 優,小民族無法保障自身的權利)。人口雖少但政治責任巨大的群組,與人
口多但政治上較爲消極的群組,必然會因爲紙面和實際力量對比的巨大差異 而 生不可調和的矛盾,最終引向國家的解體崩潰。所以全滿要成爲一個統 一國家,只能如無數先民所做過的一樣,各種族群共同效忠一位正統君主。
這也正是滿洲國建國之初,就采取了事實上的君主立憲,而在康德元年(西 元1934年)將其確定爲正規立憲帝制的根本原因。正統君主統率下的協和 主義是全滿自古以來的傳統,而我國國體卽立憲帝制是協和的保障。所謂“新 ‘滿洲獨立’”運動的參加者,多是對眞實歷史相當茫然的所謂“共和派”,一
來從心底排斥君主立憲,紙上談兵的相信“共和制”的美好。二來卽便到眞 的不得已時他們妥協現實,爲了維繫全滿的團結,依然要采取君主立憲,那 麽由於曾經作爲共主的耶律氏、完顔氏、博爾濟吉特(孛兒只斤)氏等等, 衆所周知已經不可能再上位。所以說來說去,滿洲皇冠的歸屬,還要是愛新 覺羅的子孫,可旣然皇冠都已然歸屬愛新覺羅子孫也就是《帝位繼承法》所 說“康德皇帝男系子孫之男子”(關於該處“子孫”之正解,請參閱《王道月刊》 康德九十一年九月期《〈帝位繼承法〉逐條再細解》一文),那何不一步到位?
推論及此,全滿洲的內政、國體等已然一團亂麻。然而,關於所謂“新‘滿 洲獨立’”運動給滿洲帶來的巨大災難的推演,卻只是剛剛開始。我們的滿洲 帝國,作爲一個國際地位較爲邊緣的東北亞國家, 的外交可能比起內政而 言對國家國族生死存亡來說更加關鍵,而這也就正引出“新‘滿洲獨立’”運 動 另起爐竈的巨大危害之三——外交崩盤。
問題三:外交崩盤
一、再次根據國際法的“政權更迭(含國家分裂)不影響國際權利和義務”原則, “新‘滿洲獨立’”運動所希圖建立的所謂的“滿洲國”,無論是否主觀上願意, 都在事實上和國際社會的眼中,繼承“中華人民共和國”在滿洲之“法統” 及其一切義務,故“中華人民共和國”簽訂之所有涉滿“國際條約”將繼續 有效。
例如,原屬滿洲帝國的黑瞎子島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非法割讓於其 周邊國家的領土將永遠無法索還。更有甚者,繼承“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 際關係自然包含繼承其與俄羅斯、北朝鮮等國同盟,利用滿洲爲基地,繼續 進行反對以美國爲首的文明國家、顚覆世界秩序的各種行動。故該所謂的“滿 洲國”,必然將成爲一個縮小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其所有挑戰文明 世界秩序的邪惡遺
,從而必然無法見容於文明世界。而如其要進行外交調 整,則一來是漫長而艱辛的過程,期間必然伴隨著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前
盟國俄羅斯、北朝鮮及這些政權在滿洲全土內扶植的各種代理勢力等的痛苦 戰爭,且作爲“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繼承國,能指望的國際援助,恐怕也寥 寥無幾,縱然最後有萬分之一的機會能 成功,那也只能說是代價巨大的捨 近求遠。

二、比起繼承“中華人民共和國”的 的國際地位,更嚴重的則是這樣一 個所謂“滿洲國”必然破棄固有的滿日兩國特殊關係。因親邦關係是滿洲帝 國和日本帝國的兩國特殊關係,現今之日本國,雖因滿洲帝國之崩壞而未再 提及,但仍爲滿洲國最親密之友邦,當年滿日兩帝國親邦關係之種種餘緖幷 未廢弛。待滿洲國原樣復國以後,紹述傳統,接續舊有的滿日兩國特殊關係, 原本是順理成章之事。因現今之日本國,其君統國統仍與日本帝國一脈相沿,
故只需滿洲帝國復國再配合日本國家正常化(例如恢復日本帝國之國體)之 步調,滿日親邦復歸且滿洲國加入美日同盟明明可期。而所謂“新‘滿洲獨立’”
運動由於其不繼承滿洲帝國的國際關係,反而繼承“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國 際關係,故不但親邦一層關係不復恢復之可能,反而要繼續長期與日本爲敵。
(康德九十一年十一月修訂本文時作者親注:當時只是預言,如今基於國務 總理大臣剛剛於康德九十一年十月三十一日訪日歸來之成果以及數年以來觀 察各種僞組織所爲,發現當時所預言之結果早已出爐。)而滿日兩帝國親邦 關係不僅將爲東北亞、印太及世界和平之重要柱石,更是滿洲國賴以長期存 在和發展的基石。破棄當年的滿日親邦等同“坐枝條而斫樹根”。
而若說上文所敍其他國際關係,靠所謂“新‘滿洲獨立’”運動捨近求遠 的努力,還能
挽回一二,則對當年的滿日親邦關係的破棄便可說是 對無 可挽回。這是因爲滿日兩帝國親邦關係,是由共同的基於惟神之道·眞王道 的立憲帝制、亦由滿洲帝國康德皇帝與日本帝國昭和天皇兩位天子精神如一
體方才建立的。換句話說,滿日兩帝國親邦“ 定”于兩位君主亦師亦友、 如兄如父的關係。“新‘滿洲獨立’”運動建立的國家,要麽是一個連皇帝都沒 有的“共和國”,要麽是雖有君主、但根本不繼承康德皇帝滿洲國君統的所謂 “君主立憲國”。這樣完全不繼承康德皇帝統緖的假“滿洲國”,將是 無可能 和日本成爲所謂的“親邦”的。其對日關係最壞的結果,是如中華人民共和 國一樣繼續親俄反日政策,最好也不過是成爲如現今南韓這樣——堅持反日 的同時對美韓同盟三心二意,時刻圖叛的“二五仔”。這樣一個所謂的“滿洲 國”連自己能否生存都還要打大大的問號,遑論維護世界和平。
從國策的角度來探討,我們可以發現,針對以上“新‘滿洲獨立’”運動 的致命問題,滿洲國復國不僅是正道,而且唯一能 一勞永逸地解決以上所 有的危機。純粹的法統和意識形態方面的內容,鑒於本文已開宗明義,此處 不贅。僅論述滿洲國復國之正道如何解決全滿的內政與外交的問題。
丁、遵行全滿民衆重獲自由的唯一正道——滿洲國復國 能如何解決問題
子、滿洲國復國之正道如何解決內政問題。
一、首先,滿洲帝國存在先在法統。以其滿洲國人之定義界定共同體,一曰 淸晰明確,二曰有法可依。所有原日系滿洲國人,及各系因故不生活在滿洲

國的滿洲國人後裔,都可依法恢復其滿洲國人身 之承認。而依據滿洲國原 有之法令,現在生活在滿洲帝國境內,而先輩幷無滿洲國國民身 者,亦不 難通過支持復國行動而獲取滿洲國人身
。而對於各種意義上原本就是中國 侵略者的全滿很多現居民,只要依據國際法的“佔領不得移民”原則,卽可 完全合乎道義地予以驅逐。待我國眞的開動“山海關特快”把反滿的非法移 民送回中國領土之日,國際社會是沒有理由指責我們不尊重人權的。
二、滿洲國復國以恢復滿洲帝國淪陷時原狀爲目標,依相關國際法關於禁止 使用武力變更國土和消滅國家的原則,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對我國領 土的非法佔領及非法兼幷。我國與中共政權不僅爲交戰中的對等實體,且我 國進行的是剿滅共匪竝驅逐侵略的治安戰。文明國家支持我國的復國鬪爭, 在國際法理上,就會完全順然通暢。縱使該國先已承認中共政權,亦無違反 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簽訂之條約協定之虞。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對我 國復國戰士(如張立明、蕭敵魯、王展等近二十人)實行的一切境內外所謂
“逮捕”“判刑”,卽便抛開中共政權完全不合法的基本前提,亦均爲漠視在雅 爾塔體系之前就已存在的日內瓦公約之虐待戰俘行爲,亦無疑均將成爲日後 依法追究“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及其一切所屬“地方人民政府”(包 括但不限於匪駐滿佔領當局政府)所犯下的對滿洲國及滿洲國國民的戰爭罪 行爲的依據。在中共失道寡助因而滿洲帝國復國行動(包括但不限於奪回我 國領土的戰爭)可以得到文明國家的援助的合理預期之下,能戰敢戰的滿洲 國軍海外兵團,必能完全收復國土。



迄今,被俘的滿洲國復國戰士共計近二十人。
他們沒有“罪”,有罪的是中共政權。
中共恐怖分子犯了虐待戰俘的戰爭罪。
三、由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呑幷滿洲帝國領土行爲的非法,因此在滿洲帝 國復國過程中和復國後,無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或多個繼承主體對 屬於滿洲帝國的合法領土提出何種非法要求,均屬於直截了當之侵略行爲, 爲國際法所禁止。進一步的,如該一個或多個繼承主體敢於使用武力進行奪
取滿洲帝國合法領土,則爲國際法上禁止的武力奪取領土的犯罪行爲,滿洲 帝國不僅可依法還擊,亦能得到文明世界依據國際法所提供的一切支持。
四、同上一款依據,滿洲帝國一切先在之載於法典之領土,依法已然獲得幷 可繼續獲得國際支持,我們無需與周邊任何“新政權”進行關於“確立邊界” 的戰爭和簽署新的條約。而其他任何後建立的、企圖獲得國際承認之負責任 主權者地位的、毗鄰滿洲帝國的勢力,則必須以接受幷尊重滿洲帝國之現在 且先在的領土範圍爲前提。
五、我國國體爲立憲帝制且帝位繼承之法度早有明定,只需依法 選並迎立 符合《帝位繼承法》之帝嗣,擁戴其承繼康德皇帝的大統,則黎庶自安、宵 小自滅。堅持“滿洲共和制”之妄論或者假藉天命妄想趁亂奪權之徒,亦必 全國共討之。
丑、滿洲國復國之正道如何解決外交問題
在當年卽事關滿洲帝國生死存亡、今日更是重要到無以復加的滿洲帝國
外交關係方面,堅持復國(也就是基於復國一詞本義的原樣復國)主張,亦 必爲我們開啓一條光明的康莊大道。
一、滿洲帝國無需爲“中華人民共和國”以我國領土爲基地所進行的與俄羅斯、
北朝鮮、伊朗等反美反世界秩序勢力的任何合作承擔任何義務,且我們的“不 承擔義務” 非不遵守國際協定的背盟行徑。原因在於:基於“中華人民共和國” 對滿洲的佔領及呑幷完全非法,其所簽訂之一切涉之國際條約、協定,因不 具備主權者身
而自始無效,不僅“中華人民共和國”非法割讓之滿洲國領土, 我國有權且必須依法索還。“中華人民共和國”在我國境內從事之一切顚覆國 際秩序之行爲,均屬侵犯我國主權之犯罪,可被立刻制止竝制裁。
二、依據滿洲帝國流亡政府康德八十六年策令第一號,我們重申:滿洲帝國 淪陷時,除因日美關係調整、我國因滿日兩國特殊關係原則而隨之與英美等
國之戰爭狀態終結外,恢復滿洲帝國一切先在之法令。同理,在我國復國後, 卽可逐步恢復當年的滿日兩國親邦關係。我國竝可依據滿日兩國原有特殊關
係自然之回復與發展,順理成章加入日美同盟,形成滿日美三國之同盟關係, 作爲東北亞、印太地區乃至世界和平之堅强柱石。
回到我們起初討論的問題。所謂“新‘滿洲獨立’”運動的 生,是由於 全滿洲淪陷於中共旣久,中共 曲的“敎育體制”使我同胞對滿洲眞實歷史, 以及滿洲國曾經、現在以及未來都必須遵守和使用的國際法原則,或茫然無 知,或理解乖謬。雖然這場運動是基於樸素眞摯因而本身無可非議的愛國情
感而生,但實實在在弊大於利,且一定會爲中國侵略者利用,爲滿洲國復國 製造障礙、製造混亂、製造分裂。(康德九十一年十一月修訂本文時作者親注:
當時只是預言,如今基於數年以來觀察各種僞組織所爲,發現當時所預言之 結果已成眞。)所以筆者在這裏,對所有有志於“不做中國人”的全滿仁人志
士呼籲,國際法是以國家信義背書的條約體系,是莊嚴而不可輕慢的。對待 國際法的態度,正是野蠻國家與文明國家極爲重要的分野之一。
戊、總結
全滿民衆想要讓滿洲一地眞正重獲自由,就必須遵循國際公法原則和滿
洲帝國的先在法統,眞心誠意的投身滿洲帝國復國天業,而不能爲圖一時的 看似便捷、或者基於“私智勝古”的一知半解而空喊所謂“‘滿洲’獨立”之
口號而胡作非爲,以致自蹈 境、親痛仇快、悔之無及。
言及此處,感慨莫名,眞誠寄語誤入歧途之各位全滿志士,萬萬懸崖勒馬、 迷途知返。若仍執迷不悟,來日勿謂言之不預。
總注:依滿洲國之建國精神及先在法令,滿洲帝國流亡政府不承認中共政權(卽所謂 “中華人民共和國”)具備任何方面的任何合法性,而僅將其視爲治安戰中應予以淸剿 的匪賊組織機構。滿洲帝國流亡政府在國家公文上、滿洲帝國協和會在會公文上,皆 早已有涉及中共政權相關用語之嚴格細緻的規定,簡言之一般而言不可稱之爲“中華 人民共和國”或“中國”。但鑒於在倒反天罡的雅爾塔體系之下該匪僞政權獲得大量“國
際承認”,故在上文中,僅爲簡化討論,作者奉特命,不得已大量使用了“中華人民 共和國”一詞,這樣的使用符合滿洲帝國流亡政府和滿洲帝國協和會之相關規定,且 幷無任何"承認"該僞政權之意。



茲經諮詢參議府,大同元年九月十五日國務總理鄭孝胥與日本帝國特命全權 大使武藤信義在新京共同署名蓋印之議定書,應予照准,著卽公布。此令。
執政 溥儀印
大同元年九月二十二日
條 約第一號
國務總理 鄭孝胥
議定書
因日本國確認滿洲國根據其住民之意思自由成立,而成一獨立國家之事實。
因滿洲國宣言:中華民國所有之國際約款,其應得適用於滿洲國者爲限,卽 應尊重之。
滿洲國政府、及日本國政府,爲永遠鞏固滿日兩國間善隣之關係,互相尊重 其領土權,且確保東亞之和平起見,爲協定如左:
一 滿洲國,將來滿日兩國間未另訂約款之前,在滿洲國領域內,日本國或
日本國臣民,依據卽存之日中兩方間之條約、協定、其他約款、及公私契約, 所有之一切權利利益,卽應確認尊重之。
二 滿洲國及日本國,確認對於締約國一方之領土及治安之一切脅威,同時
亦爲對於締約國他方之安寧及存立之脅威,相約兩國協同,當防衞國家之任, 爲此所要之日本國軍駐紮於滿洲國內。
本議定書自簽訂之日起卽生效力。
本議定書繕成漢文 1 日本文,各二 。漢文原文與日本文原文之間,如遇解
釋不同之處,應以日本文原文爲準。
爲此記名兩員,各奉本國政府之正當委任,將本議定書簽字蓋印,以昭信守。
大同元年九月十五日
昭和七年九月十五日
滿洲國國務總理
日本帝國特命全權大使
訂於新京
1 《議定書》中“漢文”,即爲此後被滿洲國政府定義之“滿文”之雛形。
改版再發:
從《議定書》淺析滿日同盟
作者:滿洲帝國流亡政府
滿日《議定書》(簡稱“議定書”)是在滿洲國大同元年/日本帝國昭和七年/ 西元1932年九月十五日,由滿洲國國務總理鄭孝胥與日本國駐箚滿洲國特命全 權大使武藤信義簽訂的議定書。署名調印(簽字蓋印)於新京滿洲國執政府勤民樓 完成。

本議定書主要內容有兩條:
議定書署名調印
其一是日本帝國承認了滿洲國的合法地位,成爲第一個承認滿洲國的外國(國 家的合法性並不需要外國承認,但爲進行國際間交往,外國的承認則是必要的); 其二則是宣布滿洲國與日本國建立共同防禦的同盟關系。
關於第一條無需贅言。我們滿洲國的建立,乃是基於“住民之意思(亦稱 “眞正之民意”)”自由成立的;是符合眞正之全滿民意的“合法住民自決(selfdetermination)”。住民自決作爲建立國家的合法依據之一,第一次爲全世界所廣汎 接受是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其定義雖經歲月磨洗稍有變更,但核心意義始終保持 一貫。爲了方便今日之讀者理解,我們引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重要的國際法
文件《聯合國憲章》的文段進行解釋,絶不代表這一原則是滿洲國淪陷後雅 爾塔體系下的產物。《聯合國憲章》有云:“在沒有外部壓迫或干擾的情況下, 人民可以自由決定他們的政治地位,竝自由謀求他們的經濟、社會和文化的 發展”。基於自決之地區在自決之時可能有各種各樣的特殊情況,因此《聯
合國憲章》及相關的國際法條約並未詳細規定(根據國際法的本質也不可能 規定)“合法住民自決”必須采用某種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方式(如公投但並不
只限於公投)進行。我滿蒙新國家——滿洲國之建立,是完全基於全滿合法 住民之眞正民意,凡有耳目之當時之人,咸所知曉。滿洲國外交部,在大同
元年還將滿洲國獨立建國之時全體住民之民意總結爲《滿洲國民之總意》一 書,以便世界各國人民瞭解滿洲國是基於“住民之意思”自由成立之事實。
需要注意的是,外國先在的合法駐軍,並不算做外部“壓迫”或“干擾”。關
東軍是基於日俄戰爭後日俄、日中(包括日淸、日本與滿洲國獨立之前的中 華民國)之間一系列條約而設立的,其在滿洲地區駐屯爲合法駐屯,幷不是 非法入侵的(也不是專程爲滿洲獨立而來的)外國軍隊。因而滿蒙新國家的 建立,在法理上具有充分理由。全滿洲地區的民衆——我們的先輩們,在同 民國中國打了十分不愉快的二十載交道後,最終排除中國方面的幹擾,基於 合法住民的自決權理念,建立了屬於全滿民衆自己的國家——滿洲國。日本 帝國通過簽訂《滿日議定書》確認竝承認滿洲國爲一獨立國家之事實。

隨後,新成立的滿洲國亦十分負責地聲明,尊重“中華民國所有之國際 條約其應得適用於滿洲國者”,竝在本議定書第一條確認竝尊重日本國政府
及其臣民在滿洲已有的權利利益。這說明滿洲國建國伊始便是一個有擔當的 且守信譽的國家,竝最大限度地保護了親邦日本帝國人民業已擁有的投資建 設成果,這爲全滿洲之後的經濟發展打下了政策基礎。我滿洲國對外決不似 蘇聯和中共等共匪流氓國家,動輒以改朝換代爲名,拒絶承認國際條約,對 內更不像是强盜的共產黨恐怖分子、盜匪恐怖分子,將天下黎民的生命權益, 合法財產皆視如草芥。滿洲國復國以後,在滿洲帝國領域內,日本國及日本 國人民,依據滿洲帝國淪陷以前卽存之滿日兩方間之條約、協定、其他約款 及公私契約,所有之一切權利、利益,仍舊有效。目前,滿洲帝國儘管處於 淪陷狀態,亦完全承認一切先在之條約,等到日後,滿洲國復國成功,皇帝 陛下政府必定要依法予以啓動相關程序,並且要基於市價依法給予日本國民 財產損失補償。
在議定書的第二條,確認了滿洲國和日本帝國共同防禦的同盟關係。此 條的依據是滿洲國建國伊始的嚴峻國防形勢。當時的滿洲國面臨蘇聯與中國 方面的雙重嚴重威脅,尤其是蘇聯扶持的共產黨恐怖組織的滲透與破壞。在
國際事務上,滿洲國從建立開始就是以打擊共產主義等恐怖主義爲首要任務, 滿洲國亦自始至今在與共產黨進行著持續性戰爭。面對實行超限戰的敵人, 同親邦日本帝國攜手禦敵,共築抵 共產主義赤潮南下的堡壘,乃是利國利 民、甚至造福於全人類之義擧。
從歷史角度講,滿洲地區的地緣政治環境自近世以來都是極爲嚴酷的。 滿洲爲四戰之地。北方強鄰俄羅斯,素有呑幷滿洲的野心圖謀。在蘇聯共匪 政權建立以後,更是以顚覆全世界合法政權,對全人類實行無產階級暴政爲 立“國”之本。而蘇聯的兩個傀儡勢力,卽中國共產黨和蔣記國民黨,亦在
滿洲地區內外積極配合蘇聯的陰謀,如在張氏父子的奉軍內部大肆進行策反 等活動。待到滿洲國建立之時,國內治安環境已經受到了嚴重威脅,在此關
鍵時刻,爲守護滿洲國的黎民蒼生,粉碎國內外恐怖分子的顚覆行動。要求 日本軍隊駐防滿洲國領域內是十分必要而且緊迫的。其時情況,極其近似於 二戰以後的日本國。在滿洲國這一亞洲共產主義防壁堡壘被破壞以後,朝鮮 戰爭爆發,冷戰開始,日本同樣受到了來自蘇聯及共產支那空前的國防壓力,
遂同美國先後於日本昭和27年(1952年)、昭和35年(1960年)簽訂了《日 美安保條約》,確定了美國在日本駐軍等內容。由於地緣政治環境的趨同,《滿 日議定書》與《日美安保條約》具有諸多相似之處。這兩個條約都宣示了締 約雙方將會共同維持與發展武力以聯合抵禦武裝攻擊,且同時也將締約國國 土內一國受到的攻擊認定爲對另一國的危害。關於一國在另一國領土上駐軍 的條例,二者也相差無幾。可見,文明國家之間互相結爲同盟,共同抵禦野 蠻邪惡之侵略,實乃自然而然之選擇。未來復國後的滿洲國、日本和美國達 成共同防禦條約的同盟關係並不是沒有可能,而且也存在著客觀現實的需要。
滿洲地區局勢的穩定,是整個東北亞和平的基礎,正所謂“滿洲平而東亞平”。
滿洲帝國淪陷以後,東北亞乃至整個東亞局勢的發展從反面印證了這句話的 眞意。
支那被共
產黨的迅速征服、共產支那向東南亞各國輸出戰亂和革命,及
朝鮮戰爭的爆發和後來的朝韓問題和朝鮮核問題,都是由於在二戰後,滿洲 帝國先後被蘇聯和中共兩共匪非法佔領,同時日本帝國被暴力推翻,造成了 巨大的勢力眞空。共產主義的防壁被破壞,從而造成整個東亞赤潮肆虐,無 數生靈塗炭。滿洲地區被共產主義勢力侵佔,致使東亞最發達的工業資源, 淪爲了蘇聯共產黨和中國共產黨的戰爭機器,並進而造成了越南和朝鮮的共 產黨恐怖組織一直有一個境外的後勤補給基地以及廣闊的戰略縱深,這些都 是滿日同盟崩壞而產生的令人嘆息的惡果。
直到今天,滿洲國淪陷的余波依然激蕩在東北亞地緣政治板塊中。失去 了滿洲國堡壘,朝鮮半島亦半壁淪陷於共產黨。北朝鮮核問題,時至今日已 無可能通過不流血的方式解決。韓國問題則更加複雜。脫離日本帝國而獨立 之後,朝韓兩國雖然在表面上擁有截然不同的政治體制,但是其建國基礎性
共識都是建立在毫無歷史依據的反日情緒上的。這一點爲朝鮮勞動黨 架韓 國政府的政策甚至戰略大開方便之門。《日韓軍事情報互換協議》(GSOMIA)
的破棄,嚴重破壞了美日韓三國軍事同盟的穩定性,使得朝鮮半島局勢,乃 至整個東北亞局勢進一步逼近戰爭邊緣,讓駐韓美軍陷入了不確定風險之中。
此外關於駐韓美軍的費用問題,以及長期以來存在於韓國民眾中的反美情緒, 都被韓國政府加以利用,用來和盟友美國進行討價還價,無怪乎川普總統批 評韓國是不知道感激的國家。倘若沒有60多年前的美軍浴血奮戰,韓國早 已被北朝鮮呑幷。倘若沒有滿洲帝國的淪陷,則共產黨絶無可能染指東北亞, 今日之半島問題根本不會存在。日美兩國在東亞大陸上,將會擁有一個眞正 同心同德的盟友,而不是韓國這樣一個與共產朝鮮金逆王朝稱兄道弟的奇怪 國家。

古語有云:覆水難收。滿洲國近八十年前的淪陷歷史已無法改變。如今 唯有著眼於未來。當今時代在東亞地緣政治局勢發生新變化的情況下,共產
主義恐怖組織的最後殘余——中共政權卽所謂“中華人民共和國”同世界秩 序的沖突不可避免已經是一個廣泛的共識。滿洲國、日本、美國、澳大利亞、
印度以及其他印太國家有必要形成一整個捍衛獨立自由的大防禦同盟。未來 在滿洲國復國過程中乃至成功以後,滿洲國都是印太自由防禦大同盟中在亞
洲大陸上的一個無可替代的支點,滿洲國復國必能再次爲東亞乃至印太地區 帶來永久和平的希望。

滿日兩帝國親邦特殊關係是滿洲帝國建國精神及憲制的重要 一部分。 滿洲帝國恢復對全滿行使主權之後,依憲制滿洲帝國將順理 成章加入日美同盟。
美、日、滿三國同盟,才是東亞和平、印太共存共榮的眞柱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