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道月刊》康德九十一年9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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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門龍三郞

浩尼

洪陽

項龍

沛公

于兆康

編輯委員會成員(以姓氏之羅馬化轉寫爲序)

《王道月刊》康德九十一年九月期 康德九十一年九月

凡國家成立之根本,在於建國精神;而國家之眞正發展, 無外乎此精神日復一日月復一月地完全實現。

因而,此之建國之精神必須穩固建立於確乎不拔之基礎之 上。若其基礎薄弱、不純不正、背馳天地之眞理,則國家永遠 維持發展不得期也。

̶̶滿洲帝國祭祀府《建國神廟御創建と惟神の道》 譯者:薩里達克氏阿斯蘭

康德八年九月十五日

滿洲帝國協和會綱領

協和會與滿洲建國俱生俱長 定爲國家機構之團體 而護持 協和會與滿洲建國俱生俱長 定爲國家機構之團體 而護持 建國精神于無窮 訓練國民 實現其理想之惟一無二思想的 建國精神于無窮 訓練國民 實現其理想之惟一無二思想的 敎化的政治的實踐組織體也

康德九十一年九月十日,乃合於夏曆康德又甲辰年八月初 八丁丑之陽曆日,爲春丁祀孔之日。

依康德七年九月十日勅令第二百二十七號『關於放假日之 件』規定,春丁祀孔屬於我國放假之“節祀日”之範疇, 具體來說屬於放假之“祀日”,在合於當日之陽曆日放假。

(具體如何合由中央觀象臺編纂、國務院發行的時憲書規定。)

於夏曆仲春之月(二月)及仲秋之月(八月)之上旬之丁日祀孔,乃 自古以來祀孔之禮。自大同元年滿洲建國以來,僅剩我滿洲國行之。

康德九十一年九月十七日,乃合於夏曆康德又甲辰年八月

十五之陽曆日,爲中秋節。

依康德七年九月十日勅令第二百二十七號『關於放假日之 件』規定,中秋節屬於我國放假之“節祀日”之範疇,具 體來說屬於放假之“節日”,在合於當日之陽曆日放假。

(具體如何合由中央觀象臺編纂、國務院發行的時憲書規定。)

康德九十一年九月十九日

建國忠靈廟秋季例祭

依康德七年九月十日勅令第二百二十七號《關於放假日之件》, 建國忠靈廟秋季例祭,爲放假之祭日。

依康德八年四月十九日勅令第一百三十九號《建國忠靈廟祭祀令》 建國忠靈廟秋季例祭是建國忠靈廟之大祭

銘記殉難、遭難者

滿洲帝國協和會深度參與、支持的逆統戰遊戲 . 滿洲帝國協和會深度參與、支持的逆統戰遊戲.

康德90年8月17

康德 90 年 8 月 17 日正式公開三周年。

康德 90 年 9 月 , 逆統戰移動版 康德90年9月, 逆統戰移動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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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權之長簡歷

滿洲國法令欄目:帝位繼承法

帝位繼承法 7

(康德四年三月一日)

講解文:

《〈帝位繼承法〉逐條再細解》

作者:薩里達克氏阿斯蘭 《滿蒙及中華兩國史

兼綜述高句麗歷史》

作者:薩里達克氏阿斯蘭、完顔氏塞繆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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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務 總 理 大 臣

阿斯蘭,薩裏達克氏,興安北省海拉爾市人。其父系先祖,出身于蒙系 牧民,其曾祖父一輩始居於海拉爾城中;其叔曾祖父參加滿洲帝國陸軍,兵 科爲騎兵,爲烏爾金麾下,於諾門罕戰役爲國捐軀。

薩里達克氏阿斯蘭於康德八十四年投身滿洲國復國天業。同年十一月, 阿斯蘭決心復立協和會,以延續中斷七十二年又八個月之滿洲帝國協和會會 統。阿斯蘭在協和會復立籌備中,一人承擔發掘滿洲國憲制竝協和會會憲之 重任。康德八十五年一月,阿斯蘭從日本國立國會圖書館所藏滿洲國文獻中 收集滿洲帝國協和會之會令資料,獨自完成《滿洲帝國協和會章程》之整理,

並主筆《滿洲帝國協和會流亡憲章》,至二月十八日完成。同年二月底,協 和會臨時中央本部成立,就任協和會中央本部委員,主持協和會工作。同年

四月,阿斯蘭一力承擔再建協和會組織之重任,完成組織基礎設施建設;自此, 滿洲帝國協和會復立,滿洲帝國復國天業正式發足。同年七月,就任協和會 會長,不再擔任中央本部委員,成爲鄭孝胥、張景惠之後的協和會第三任會長。

十一月,滿洲帝國流亡政府籌備委員會成立,就任主任委員,主持滿洲帝國 流亡政府之籌備工作。康德八十六年二月,滿洲帝國協和會在美注冊爲流亡

政治組織,任協和會取締役員,仍任會長。同年八月十五日,全滿復國促進 聯合大會召開,阿斯蘭出席大會,並致辭《康德滿洲是最大公約數》,闡述 復國之理由,强調康德滿洲是復國之大本。八月十六日,在全滿復國促進聯 合大會上逐條講解滿洲國憲法即《組織法》之“第一章:皇帝”。八月十八日,

在全滿復國促進聯合大會上,阿斯蘭提出攝政時期應以“策令”、“策書”之 公文名稱,代勅裁公文之原名,以示攝政之臣子爲康德皇帝陛下之臣子而爲

康德皇帝及未來依法繼統之嗣皇帝看守滿洲帝國憲制之本分,斷不可以臣子 代言而稱詔稱勅。此“策令”“策書”之議,爲全體代表一致贊成。八月十九日,

全滿復國促進聯合大會一致通過阿斯蘭擬之《滿洲帝國攝政團成員宣誓文》。

八月二十日,依全滿復國促進聯合大會一致推擧,阿斯蘭宣誓就任攝政團成 員,滿洲帝國流亡政府茲樹立,同日起,爲代理國務總理大臣。康德八十七 年三月一日,阿斯蘭依法以特任式宣誓眞除國務總理大臣,爲鄭孝胥張景惠 之後滿洲國第三任國務總理大臣。同日,依法以特任式宣誓兼任祭祀府總裁, 爲橋本虎之助之後滿洲國第二任祭祀府總裁。滿洲帝國流亡政府茲完全樹立。

康德八十八年五月,依舒穆祿氏 古利之願,免其協和會中央本部長之職, 仍任其爲協和會中央本部委員。阿斯蘭復兼任協和會中央本部委員,同兼任 協和會中央本部長。十一月,依康德八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策令第一號《關

於建國九十周年祝典及記念事業之件》,茲恪守康德皇帝御政時制定之先在 制度,關於建國九十周年祝典及記念事業之一切事項,由國務總理大臣定之。

康德八十九年八月二十日,攝政團全員三人全會一致決定,對攝政團制 度行必需之調整。茲將攝政團由三人組成改爲攝政團由一人組成。舒穆祿氏 古利、完顔氏塞繆爾二人,不再擔任攝政團成員之職務,各返其本職。自 是日起,攝政團僅留薩裏達克氏阿斯蘭一名成員。

參 議 府 議 長

古利,舒穆祿氏,奉天省海城縣人。舒穆祿氏 古利於康德七十九年 投身滿洲國復國天業。康德八十五年二月底,協和會臨時中央本部成立,任 協和會中央本部委員。同年五月,滿洲國軍重建籌備組成立,任組長。同年 九月,任協和會中央本部長。同年十一月,滿洲帝國流亡政府籌備委員會成立, 任委員。康德八十六年二月,協和會在美注冊爲流亡政治組織,任協和會取 締役員。同年八月二十日,宣誓就任攝政團成員。同年十月一日,海外兵團 令施行,時爲宣傳目的,稱爲指揮官,滿洲國軍重建籌備組改名爲滿洲國軍 海外兵團籌備組。同月二十日,就任滿洲帝國參議。康德八十七年三月一日, 滿洲帝國流亡政府完全樹立,依法以特任式宣誓就任參議府議長。同年十一

月,因個人原因,不再從事海外兵團籌備工作,由國務總理大臣薩里達克氏 阿斯蘭兼任滿洲國軍海外兵團籌備組之組長,亦爲使滿洲帝國流亡政府工作 進一步正規化,於海外兵團成立前不再稱任何人爲指揮官。康德八十八年春 以來, 古利多次請求辭去領導職務。五月,依願免去協和會中央本部長之職, 仍任協和會中央本部委員。康德八十九年八月二十日依攝政團全員三人全會 一致決定,不再擔任攝政團成員。康德九十年七月,請求免去一切領導職務, 不允, 古利仍數請求,故依願免去協和會中央本部委員之職。

最 高 法 院 長

塞繆爾,完顔氏,新京特別市人。

完顔氏塞繆爾於康德七十九年投身滿洲國復國天業。自投身復國天業以 來,幾度爲支那匪諜“人肉搜索”並騷擾威脅。康德八十五年初,塞繆爾洽 西方盟友後,爲自身及復國事業安全計,乃全面轉入地下,繼續復國事業。

同時,以淸語“堆撥房”爲名建立情報鬪爭及外聯機構,幷以其祖名定負責 人代號曰“阿骨打”,親任其初代。康德八十六年四月,協和會及滿洲國國民

十餘人於淪陷區遭共匪捕虜關押。塞繆爾多方聯絡外界媒體及各國正義人士, 令此事件始獲得台灣、日本等國關注。因情報搜集之需要,漸成淪陷區實際 之統括領導人。同年八月,出席全滿復國促進聯合大會,在大會上數度重要 發言,爲代表答疑解惑,是大會宣言及決議文之主要起草者之一。同月二十日, 塞繆爾宣誓就職攝政團成員,並正式獲任淪陷區滿洲國民統括領導人。同年 十二月至康德八十七年初,逐步將“堆撥房”之工作竝“阿骨打”之代號交 予其候任領導人。康德八十七年二月二十九日,依法以特任式就任最高法院 特任審判官,卸任淪陷區之統括領導人。同年三月一日,依法以特任式就任 最高法院長。康德八十九年八月二十日,依攝政團全員三人全會一致決定, 不再擔任攝政團成員。

(康德四年三月一日政府公報)

我滿洲帝國 賴日本帝國仗義援助 開斯洪業 奠斯邦基 以是 朕自登極以來  仰體

眷命所本 俯念國脈所繫 所有守國之遠圖 經邦之長策 悉與日本帝國協力同心  以益敦兩國不可分離之關係 發揚一德一心之眞義 夙夜勤求 靡敢或懈 今茲制 定帝位繼承法 于繼體付託之重 定厥法典 示諸久遠 大寶儼然 建中不易 實 日本天皇陛下保佑是賴 夫皇建有極 惟皇作極 裁成天道 輔相地宜 爲民父母  仁以行其政 義以制其法 則重熙累洽覆燾之下 永懋君民一體之美 當與天地合 其德 日月合其明也 凡爲朕繼統子孫及臣民者 深鑒肇興之基其所繇奠 與

受命之運其所繇啓 咸以朕撫綏萬方宵 弗倦之心爲心 聿修惟愼 欽戴勿替 垂 統萬年 必享無疆之休 克保長治之福

御名 御璽

康德四年三月一日

(國務總理、宮內府大臣 副署)

帝位繼承法

第一條 滿洲帝國帝位由康德皇帝男系子孫之男子永世繼承之。

第二條 帝位傳帝長子。

第三條 帝長子不在傳帝長孫帝長子及其子孫皆不在傳帝次子及其子孫以下皆倣 此。

第四條 帝子孫之繼承帝位先嫡出帝庶子孫之繼承帝位以帝嫡子孫皆不在爲限。

第五條 帝子孫皆不在傳帝兄弟及其子孫。

第六條 帝兄弟及其子孫皆不在傳帝伯叔父及其子孫。

第七條 帝伯叔父及其子孫皆不在傳最近親者及其子孫。

第八條 帝兄弟以上於同等內先嫡後庶先長後幼。

第九條 帝嗣精神或身體如有不治重患或有重大事故時得經諮詢參議府依前數條 更易繼承之次序。

第十條 繼承帝位之次序槪依實系。

附 則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帝位繼承法〉再細解》

作者:薩里達克氏阿斯蘭

摘要

康德元年三月一日,滿洲國國體永久確定爲帝制,滿洲國成爲了基於建國精神 之立憲帝制國家。同日,滿洲帝國憲法——《組織法》頒行。在康德元年三月一日, 滿洲國尙未確立具體的關於帝位繼承的制度。《組織法》第一條第二項明定,“帝位 之繼承再定之。”這就是說,滿洲國帝位繼承不在《組織法》中制定,而在《組織法》 之外再另定之。這“另定”的就是《帝位繼承法》。《帝位繼承法》於滿洲國建國五周年—— 康德四年三月一日公佈,同日施行。本法規定了帝位繼承制度,是滿洲國最重要的

基本法之一,是確定滿洲國憲制的最基本法令之一。我康德皇帝於康德元年三月一 日御極時,國家統治之尊位之繼承典則有待制定,不易之大法條章之起草準備進行。

康德二年,欽奉康德二年一月九日帝室令第一號《帝室大典委員會官制》,帝室大典 委員會成立,愼重硏究了《帝位繼承法》草案之各條章;而後在康德三年十二月一日,

帝室大典委員會將草案移牒國務院,經由國務院會議審議,再經由宮內府大臣會同 國務總理大臣上奏康德皇帝。皇帝陛下經諮詢參議府而後裁可《帝位繼承法》,竝公佈、 施行之。

康德八十五年十一月,《王道月刊》發表了我首回恭釋《帝位繼承法》之文。我

在該文總結竝解讀了《帝位繼承法》之基本原則及《帝位繼承法》頒行之前我滿洲 國帝室和舊淸室的繼承習慣法,著重以時間爲線索梳理了《帝位繼承法》與舊淸室 的繼承習慣法間的關係,而後在理淸《帝位繼承法》與舊淸室的繼承習慣法的關係 的基礎上,提出滿洲國復國後帝位如何依《帝位繼承法》繼承的基本方略。

至康德八十六年十一月,距離我恭作前述解釋文已一年。滿洲帝國國家統治之 尊位之繼承,成爲滿洲國人民及外國友人討論的話題,亦成爲支那共 恐怖政權及 其走狗 瓷的熱點。因此,我在當時再次恭釋《帝位繼承法》,寫成了《帝位繼承法 逐條解說》一文。該文之作目的有二,其一爲給滿洲國人及外國友人答疑解惑,其

二爲給支那共 恐怖政權及其走狗當頭棒喝。

至康德八十八年七月,我等眞正之復國志士對建國精神之學習水平顯著提高,

尤其是在惟神之道、眞王道、滿洲國建國淵源、滿洲國國體之精華等等方面已有重 要體得,更因滿洲帝國流亡政府已於康德八十七年三月一日完全樹立而且《關於復 國大業中帝室及帝位繼承之件》已於康德八十七年三月一日公佈,我便因應滿洲帝 國流亡政府各位同仁、滿洲帝國協和會各位同志在建國精神學習上新進展以及當時 滿洲帝國復國事業的新形勢,又作《帝位繼承法逐條細解》一文。該文中增加了《帝 位繼承法》之條章之英文翻譯,竝第一次解讀了《關於復國大業中帝室及帝位繼承 之件》之意義,以期讀者能 更好地學習和理解《帝位繼承法》。

今日,我再作本文,在上述三文的基礎上,恭謹逐條進一步細解《帝位繼承法》, 竝將結合《關於復國大業中帝室及帝位繼承之件》簡要談談在滿洲國復國事業中須 如何學習竝體得《帝位繼承法》。

條章槪觀

《帝位繼承法》上諭之外共十條,第一條明定康德皇帝是滿洲帝國之帝祖,其男 系之男子永世繼承滿洲帝國之帝位——第一條是全法根本眼目;第二條以下,明定

大統繼承之順位。《帝位繼承法》之立法目的和《帝位繼承法》在我國憲制中萬世不 易之至要地位,在本法條章之前的上諭中明示:

“我滿洲帝國,賴日本帝國仗義援助,開斯洪業,奠斯邦基。以是,朕自登極以來, 仰體 眷命所本,俯念國脈所繫。

所有守國之遠圖,經邦之長策,悉與日本帝國協 力同心,以益敦兩國不可分離之關係,發揚一德一心之眞義,夙夜勤求,靡敢或懈。

今茲制定帝位繼承法,于繼體付託之重,定厥法典,示諸久遠。大寶儼然,建中不易, 實 日本天皇陛下保佑是賴。

夫皇建有極,惟皇作極,裁成天道,輔相地宜。爲民父母,

仁以行其政,義以制其法,則重熙累洽覆燾之下,永懋君民一體之美,當與天地合 其德、日月合其明也。凡爲朕繼統子孫及臣民者,深鑑肇興之基其所繇奠,與 受 命之運其所繇啓,咸以朕撫綏萬方宵 弗倦之心爲心,聿修惟愼,欽戴勿替,垂統 萬年,必享無疆之休,克保長治之福。 ”

康德皇帝明諭上下內外,《帝位繼承法》之立法目的,乃使滿洲國之帝位無窮永傳, 以此期國家之永遠昌盛也。欽奉上諭,《帝位繼承法》爲我國萬世不易之法,必須傳 之於久遠。

特別提及的是,《帝位繼承法》上諭——這篇上諭本身,還是顯現滿洲國建國精 神的重要法令之一。《帝位繼承法》上諭,訓示了滿洲國國體之美。因篇幅有限,我 在本文中就不講這一方面了,日後合適時候另講。

需要注意的是,《帝位繼承法》的遣詞造句行文之習慣,均爲本法起草當年的滿 洲語及日本語之起草法令文書之習慣,與標準支那語及今日之日本語之習慣均有很 大區別。要想正確理解本法,則必需注意本法諸條章之有機性和整體性,一定要知 曉各條章之間具有不可分離的有機聯係。若 怕以稍微一點點割裂的態度理解本法 各條,都將有南轅北轍的偏差和錯誤。切 小心。

滿洲帝國之帝祖康德皇帝

逐條細解帝位繼承法 甲、第一條爲本法之張目。

第一條 滿洲帝國帝位由康德皇帝男系子孫之男子永世繼承之。

第一條規定了滿洲國之帝位繼承之根本原則。

這一條中,需要詳細解析的關鍵詞,就是“康德皇帝男系子孫之男子”。

曾有不瞭解滿洲國或滿洲語的人及惡意解構滿洲國憲制的支那共匪政權走狗拿

皇建有極

這一條大做文章,聲稱:“滿洲國帝位繼承法規定只有康德皇帝的直系後代才能繼承 帝位,而康德皇帝竝無後嗣,所以滿洲國帝位已 嗣云云。”這個歪曲解讀乍一看“有

道理”,實則非常可笑。簡單一句話,本法在第一條之後規定滿洲國帝位繼承順位時, 有本法第六條明確規定了滿洲帝國皇帝的伯叔父亦在滿洲國帝位繼承順位之中,顯 然,康德皇帝伯叔父,不是康德皇帝的直系後代。(笑笑。)他們惡意誤讀的鬼把戲, 說穿了不値一提。所有人只需要從《帝位繼承法》的上諭部分開始一直讀 全法,其 義自見。

康德皇帝明諭,《帝位繼承法》之立法目的,是要滿洲國之帝位無窮永傳,以期 國家之永遠昌盛。是時,皇帝陛下經年無子,滿洲國帝室中的皇帝兄弟,惟有長弟 溥傑(溥任一系反滿抗日拒 加入滿洲國帝室,因此溥傑成爲惟一兄弟)。溥傑在日 本接受了與日本帝國皇位繼承人同等的帝嗣敎育,就讀了東京學習院及日本陸軍士 官學校,娶了日本華族女子嵯峨氏。其全部政治軍事實踐竝婚姻,皆爲其繼承大統 做準備。試問,這樣一部爲了滿洲帝國之帝位能 無窮永傳而制定的《帝位繼承法》, 這樣一部明確規定了皇帝無後則由皇帝兄弟繼承的《帝位繼承法》(第二條至第五條),

這樣一部明確規定了帝位只能由康德皇帝男系之男子繼承的《帝位繼承法》(第一條), 這樣一部明確規定了皇帝不能收養帝室男子或外姓男子爲兒子以便繼位的《帝位繼 承法》(第一條、第十條),又 麽可能排除當時離康德皇帝男系血緣最親最近的溥 傑的第一順位繼承人身 ,從而使滿洲帝國之帝祚國祚斷 呢?況且,《帝位繼承法》 第二條至第五條,明確規定皇帝如果沒有兒子或孫子,則帝位傳給皇帝的兄弟及其 子孫、伯叔父及其子孫等滿洲國愛新覺羅氏之宗親。這些條款,不是顯而易見地在 爲溥傑一系男子乃至其他加入滿洲國的愛新覺羅氏宗室世系男子繼統做好法律準備 ?

惟皇作極

其實以上誤解,都源自讀者一開始就沒有正確理解“康德皇帝男系子孫”這個 詞組的含義。“男系子孫”,由“男系”和“子孫”兩個名詞構成。男系,就是父系。

這兩個詞同義,英文都是patrilineal line。康德皇帝的男系,就是康德皇帝的父系。

“康德皇帝男系子孫”,就是康德皇帝之父系之子孫,英文就是descendants of the patrilineal line of Emperor Kangteh。男系之義,不言自明,指康德皇帝之姓,卽滿 洲國之國姓,爲愛新覺羅氏,與舊淸之國姓相同。不言而喩,無論是作爲非文明國家 的大淸國還是作爲文明國家的滿洲國,均嚴禁任何人假冒國姓卽愛新覺羅氏,均依 子女惟承父姓的原則只由愛新覺羅氏皇祖皇宗之父系子孫之男子傳承該姓(愛新覺 羅氏女子出嫁後所生子女均承其丈夫之姓,因而愛新覺羅氏女子無法傳承國姓)。《帝 位繼承法》之第一條之中“男系子孫”一詞,明確規定了滿洲國的帝位繼承人,必須 是愛新覺羅氏子孫。子孫,是多義詞,在本條中,竝非只特指所生之後代,卽英文 descendants或offspring,而且還有儲君和繼承人卽英文heirs and successors 1 之 含義。本法中“子孫”一詞也是英聯邦王國的忠誠宣誓中的heirs and successors一詞。

說白了,滿洲帝國的皇帝尊位,正如英聯邦王國國王陛下 理三世的大統,不是只 能傳給 理三世所生的後代,而是要按照君主大位的嗣位法,排出繼承順位,依據 繼承順位,在君主駕崩時奉戴屆時排在第一繼承順位的人繼承君位。因此,依據《帝 位繼承法》,滿洲帝國帝位的繼承順位,康德皇帝的兒子和孫子的確是排在最前面的, 但竝不意味著排在繼承順位裏面的人,就必須都是康德皇帝所生的兒子和孫子或者 他們的所生的男性後代。本法第一條後面的第二條至第十條,明確規定了滿洲國帝 位的繼承順位。這個順位裏面包括康德皇帝的“伯叔父”。康德皇帝的伯叔父,就明 顯不是康德皇帝所生的。可見,把本條中“子孫”一詞片面理解成所生的後代或直系 後代,是明顯錯誤的。前文已具,要想正確閱讀本法,必需基於有機的整體的觀點, 全面閱讀本法諸條章。綜合本法全部條章,本條中的“子孫”一詞,旣有“所生之後代” 之含義,又有“儲君和繼承人”之含義,兩種含義互相契合。惟有如此正確理解,本 法全部條章才能前後達意。綜上,“男系子孫之男子”,是指父系子孫之男子,於本法 卽指愛新覺羅氏子孫之男子。

1 英聯邦王國的忠誠宣誓,英文 Oath of Allegiance,當中都有一句“allegiance to His (Her) Majesty King (Queen) XXXXXXXXX, his (her) heirs and successors”,這個heirs and successors,唯一在官方語言中使用漢字的英聯邦的領地香港, 給出的標準翻譯是“儲君和繼承人”。

到這裏可能有人問“旣然《帝位繼承法》中的‘男系子孫之男子’就是‘愛新覺 羅氏子孫之男子’,那麽爲什麽說‘康德皇帝是滿洲帝國的帝祖’?滿洲國的帝祖爲什 麽不是太祖高皇帝(御名努爾哈赤)或世祖章皇帝(御名福臨)呢?”還有人可能會 問:“旣然《帝位繼承法》中的‘男系子孫之男子’就是‘愛新覺羅氏子孫之男子’,那 麽,這是否意味著大淸國宗室男子都能繼承滿洲帝國的帝位?”

這兩個問題之所以會存在,是因爲提問者忽略了“男系子孫之男子”這個詞組前面, 還有“康德皇帝”這個限定詞。這個限定詞“康德皇帝”,決定了康德皇帝不是“後淸”“宣 統皇帝”,而是滿蒙新國家——滿洲國的“康德皇帝”。這個限定詞“康德皇帝”,決定 了滿洲國帝位繼承人是“滿洲國的”帝室成員,而不是大淸國宗室成員。一言以蔽之, “康德皇帝男系子孫之男子”的含義,就是“‘滿洲國的’愛新覺羅氏父系子孫之男子”。 這就是爲什麽康德皇帝的生父載 、四弟溥任、載 的弟弟載濤等反滿抗日的一衆 愛新覺羅氏男系子孫之男子雖然血親上離康德皇帝很近但是無權繼承滿洲帝國皇帝 大位的根本原因——滿洲帝國帝位,只能由滿洲帝國的愛新覺羅氏男子繼承,不能 由不承認滿洲帝國主權和領土完整的舊淸室男子繼承。滿洲帝國的愛新覺羅氏男子,

滿洲國執政-滿洲帝國康德皇帝

創建了大滿洲國

乃我大滿洲國之國父、開國之君

乃我大滿洲國國統、帝統之開創者

繼承的是康德皇帝開創的滿洲帝國大統,而不是由太祖高皇帝傳至德宗景皇帝的大 淸帝國大統。所以,本法第一條“康德皇帝男系子孫之男子”這個詞組,確定了康德 皇帝是滿洲帝國國統的開創者。康德皇帝旣然是帝國國統的開創者,那麽順理成章地, 康德皇帝就是帝祖。康德皇帝率領滿洲國官紳士民創建的滿洲國,是王道樂土新滿洲, 是滿蒙新國家,是舊邦新造,所以康德皇帝完全不是大淸的“中興之主”,而是滿洲 帝國的開國之君。

滿洲帝國康德皇帝

在認知舊淸宗室男子(卽黃帶子,淸語稱烏克孫)與康德皇帝男系子孫之男子 之間的關係的時候,我們切忌兩個極端。

其一,就是將康德皇帝男系子孫之男子與舊淸宗室男子完全割裂。滿洲國與大 淸國的確是性質截然不同的兩個國家,但是,康德皇帝之姓,卽滿洲國之國姓,爲 愛新覺羅氏;愛新覺羅氏亦爲舊淸之國姓。康德皇帝是以舊淸室最高領袖卽大淸遜 帝的舊身

爲基礎,出任滿蒙新國家之元首,登極爲滿洲帝國皇帝。康德皇帝一生, 享壽三十九載,先後御極兩個不同國家的皇位,自光緖三十四年十月二十一日至民 國二十一年二月二十九日他是大淸宣統皇帝(在宣統三年十二月廿五卽民國元年二

月十二日淸朝滅亡之後爲大淸遜帝)。康德皇帝在做舊淸宣統皇帝之前,奉孝欽顯皇

后懿旨,系譜上成爲穆宗毅皇帝嗣子,兼祧德宗景皇帝。換言之,雖然“康德皇帝男 系子孫之男子”和“太祖高皇帝男系子孫之男子”都是政治意義上的槪念,作爲政治

槪念兩者有根本區別,但在生物學意義上兩者是完全相同的同一集合,卽愛新覺羅 氏皇祖皇宗之父系子孫之男子之集合。所以,滿洲國帝統與舊淸皇統一脈相承,康 德皇帝男系子孫之男子與舊淸宗室男子同出於一脈。兩者雖然性質不同,然而國姓 相同,血脈相通。

其一,就是將康德皇帝男系子孫之男子等同於舊淸宗室男子。《帝位繼承法》第 一條已明定:滿洲帝國帝位由“康德皇帝男系子孫之男子”永世傳承——不是由“太 祖高皇帝男系子孫之男子”永世傳承。雖然“康德皇帝男系子孫之男子”和“太祖高 皇帝男系子孫之男子”在生物學意義上均爲愛新覺羅氏皇祖皇宗之父系子孫之男子之 同一集合,但是,這兩者實質上都是政治意義上的槪念,作爲政治槪念兩者有根本 區別。大淸國皇統由太祖高皇帝開創,皇位依古代東方的充滿隨意性的非文明嗣位 習慣法傳承。滿洲國帝統由太祖高皇帝十世孫康德皇帝開創,帝位依滿洲國《帝位 繼承法》傳承。前文已具,“康德皇帝男系子孫之男子”的含義,就是“滿洲國的愛 新覺羅氏男系子孫之男子”。凡不認同滿洲帝國、不承認滿洲帝國主權和領土完整的 舊淸宗室男子,不是“滿洲國的愛新覺羅氏男系子孫之男子”, 無滿洲國帝位繼承 之權。

總的來說,用下圖表示康德皇帝男系子孫之男子與舊淸宗室男子的關係最貼切。 康德皇帝男系子孫之男子源自舊淸宗室男子,但自成一體,相互獨立。滿洲國帝位

繼承之根本原則就是滿洲帝國帝位由康德皇帝男系子孫之男子永世繼承,卽滿洲帝 國帝位由滿洲國的愛新覺羅氏男系子孫之男子永世繼承。只有正確理解了本法第一 條之帝位繼承基本原則,才能正確理解《帝位繼承法》的全部內容。

作爲補充,本法第一條之英文翻譯爲:“The Imperial Throne of Manchoutikuo shall be succeeded to by male descendants of the patrilineal line of Emperor Kangteh.”相信本條之英文翻譯能幫助讀者正確理解本條之內容。

康德皇帝男系子孫之男子與舊淸宗室男子的關係

乙、第二條至第十條規定帝位之繼承順位。

子、第二條至第四條規定於皇帝生有皇子時帝位之繼承順位。

第二條 帝位傳帝長子。

第二條規定了滿洲國之帝位傳於皇帝長子。

作爲補充,第二條之英文翻譯爲:“The Imperial Throne shall be succeeded to by the Imperial eldest sun.”

第三條 帝長子不在傳帝長孫帝長子及其子孫皆不在傳帝次子及其子孫以下皆倣此。

第三條規定了滿洲國之帝位在皇帝長子不在時,則傳於皇帝長孫;在皇帝長子 及長孫皆不在時,則傳於皇帝長曾孫;在皇帝長子及長孫及長曾孫皆不在時,則傳 於皇帝長元孫;以此類推。

第三條還規定了滿洲國之帝位在皇帝長子及其男性後代皆不在時,傳於皇帝次

子及其男性後代;在皇帝長子及其男性後代、次子及其男性後代皆不在時,傳於皇 帝第三子及其男性後代,以此類推。帝位在每個皇子的世系中傳承之順位,完全與 帝位依照第三條詳述在皇長子世系中傳承之順位相同。換言之,傳位先子後孫,先 長後幼。

作爲補充,第三條之英文翻譯爲:“When there is no Imperial eldest son, the Imperial Throne shall be succeeded to by the Imperial eldest grandson. When there is neither Imperial eldest son nor any male descendent of his, it shall be succeeded to by the Imperial son next in age, and so on in ever y successive case.”

第四條 帝子孫之繼承帝位先嫡出帝庶子孫之繼承帝位以帝嫡子孫皆不在爲限。

第四條規定了滿洲國之帝位先以皇帝嫡出男性後代繼承之。皇帝庶出男性後代 只有在皇帝嫡出男性後代皆不在時,才能繼承皇位。換言之,傳位先嫡後庶。

作爲補充,第四條之英文翻譯爲:“For succession to the Imperial Throne by an Imperial descendant, the one of full blood shall have precedence over descendants of half blood. Their succession to the Imperial Throne by the latter shall be limited to those cases only in which there is no Imperial descendant of full blood.”

第二條至第四條需綜合閱讀竝結合第一條理解。綜上條章,帝位之繼承 順位爲:帝嫡長子一系→帝嫡次子一系→……→帝嫡幼子一系→帝庶長 子一系→帝庶次子一系→……帝庶幼子一系……

帝之諸子之世系,各自世系內先子後孫、先嫡後庶、先長後幼。

丑、第五條至第八條規定於皇帝沒有皇子時帝位之繼承順位。

第五條 帝子孫皆不在傳帝兄弟及其子孫。

第五條規定了滿洲國之帝位在皇帝男性後代皆不在時,傳於皇帝兄弟及其男性 後代。結合第八條,在兄弟之間,傳位先傳嫡兄及其男性後代,後傳嫡弟及其男性 後代,再傳庶兄及其男性後代,又再傳庶弟及其男性後代。

作爲補充,第五條之英文翻譯爲:“If there is no Imperial descendant, the Imperial Throne shall be succeeded to by an Imperial brother and by his descendants.”

第六條 帝兄弟及其子孫皆不在傳帝伯叔父及其子孫。

第六條規定了滿洲國之帝位在皇帝男性後代皆不在且皇帝兄弟及其男性後代皆 不在時,傳於皇帝伯叔父及其男性後代。結合第八條,在伯叔父之間,傳位一傳嫡 伯父及其男性後代,二傳嫡叔父及其男性後代,三傳庶伯父及其男性後代,四傳庶 叔父及其男性後代。

作爲補充,第六條之英文翻譯爲:“If there is no such Imperial brother or descendent of his; the Imperial Throne shall be succeeded to by an Imperial uncle and his descendants.”

第七條 帝伯叔父及其子孫皆不在傳最親者及其子孫。

第七條規定了滿洲國之帝位在皇帝男性後代皆不在且皇帝兄弟及其男性後代皆

不在且皇帝伯叔父及其男性後代皆不在時,傳於最親的滿洲國的愛新覺羅氏男性繼 承人,卽皇帝男性後代、皇帝兄弟及其男性後代、皇帝伯叔父及其男性後代之外離

皇帝最親近的滿洲國的愛新覺羅氏男子——皇帝伯叔祖父及其男性後代;皇帝伯叔 祖父及其男性後代皆不在時,則傳位於皇帝伯叔曾祖父及其男性後代;以此類推。換 言之,傳位先近支後遠支。

作爲補充,第七條之英文翻譯爲:“If there is neither such Imperial uncle nor descendant of his, the Imperial Throne shall be succeeded to by the next nearest member among the rest of the Imperial Clan.”

第八條 帝兄弟以上于同等內先嫡後庶先長後幼。

第八條規定了於同等親內滿洲國之帝位繼承一律遵循先嫡後庶、先長後幼的原 則。

作爲補充,第八條之英文翻譯爲:“Among the Imperial brothers and the remoter relations, precedence shall be given, in the same degree, to the descendants of full blood over the descendants of half blood, and to the elder over the younger.”

第五條至第八條需綜合閱讀竝結合第一條至第四條理解。綜上八條,帝

位之繼承順位爲:帝嫡長子一系→帝嫡次子一系→……→帝嫡幼子一系 →帝庶長子一系→帝庶次子一系→……→帝庶幼子一系→帝嫡長兄一系 →帝嫡次兄一系→……→帝嫡幼兄一系→帝嫡長弟一系→帝嫡次弟一系 →……→帝嫡幼弟一系→帝庶長兄一系→帝庶次兄一系→……→帝庶幼 兄一系→帝庶長弟一系→帝庶次弟一系→……→帝庶幼弟一系→帝嫡長 伯父一系→帝嫡次伯父一系→……→帝嫡幼伯父一系→帝嫡長叔父一系 →帝嫡次叔父一系→……→帝嫡幼叔父一系→帝庶長伯父一系→帝庶次 伯父一系→……→帝庶幼伯父一系→帝庶長叔父一系→帝庶次叔父一

系→……→帝庶幼叔父一系→帝嫡長伯祖父一系→帝嫡次伯祖父一系

→……→帝嫡幼伯祖父一系→帝嫡長叔祖父一系→帝嫡次叔祖父一系

→……→帝嫡幼叔祖父一系→帝庶長伯祖父一系→帝庶次伯祖父一系

→……→帝庶幼伯祖父一系→帝庶長叔祖父一系→帝庶次叔祖父一系→

……→帝庶幼叔祖父一系→帝嫡長曾伯祖父一系→帝嫡次曾伯祖父一系 →……→帝嫡幼曾伯祖父一系→帝嫡長曾叔祖父一系→帝嫡次曾叔祖父 一系→……→帝嫡幼曾叔祖父一系→帝庶長曾伯祖父一系→帝庶次曾伯 祖父一系→……→帝庶幼曾伯祖父一系→帝庶長曾叔祖父一系→帝庶次 曾叔祖父一系→……→帝庶幼曾叔祖父一系→………………(以此類推)。 帝兄弟及以上同等親內先子後孫、先嫡後庶、先長後幼。

寅、第九條是帝位之繼承順位於特殊情況下之非常條款。

第九條 帝嗣精神或身體如有不治重患或有重大事故時得經諮詢參議府依前數條更 易繼承之次序。

第九條是全法的非常條款。皇帝在帝嗣有不治重患之時,或在發生重大事故之時, 得經諮詢參議府,依本法之條章,更易繼承順位。

滿洲帝國皇帝是國家元首,統治滿洲帝國,總攬統治權,依法執政,竝統率滿

洲帝國陸海空軍,其責無比重大。所以,帝嗣必需在精神及身體上健康,且帝嗣必 需在國家發生重大事故時仍能承受“宗廟之重”,篤保神 ,克靖局勢,安定國家。

第九條授予了皇帝在非常時期經諮詢參議府依法變更繼承順位的非常權力,也授予 參議府——滿洲國之諮詢機關在非常時期參與商議如何變更繼承順位的非常責任。

康德八十五年十一月《王道月刊》發表的講解《帝位繼承法》的那篇文章,其

最基本立足點,就是本法第九條。滿洲全土被敵非法軍事佔領,是滿洲國建國以來

最重大的事故。帝位繼承之次序自然可以依本法第九條,經諮詢參議府而更易。我 於康德八十五年作彼文,就是在深入硏究滿洲國法令及舊淸帝位繼承的習慣法的基

礎上,鑑於本法第九條允許帝位繼承順位在有重大事故時得依法更易,提出一大原 則:應跳過西元1980年前出生的滿洲國的愛新覺羅氏男系子孫之男子,擁立在西元 1980年後出生的滿洲國的愛新覺羅氏男系子孫之男子。

康德十二年八月十九日至今,是滿洲帝國及帝室有重大事故的非常時期。康德皇 帝於康德十二年八月十九日被俘後,完全喪失自主,實質駕崩。自康德十二年八月 十九日皇帝崩逝,至康德八十六年八月十九日,共七十四年整,滿洲國無元首,滿洲 國帝室無元首,滿洲國無政府。康德八十六年八月二十日,攝政團宣誓就職,於皇帝 不在時恭謹代行皇帝全部職責,同時滿洲帝國流亡政府樹立。自此滿洲國及帝室復 有元首,滿洲國復有政府。康德十二年八月十九日皇帝駕崩之次日,卽康德十二年

八月二十日,滿洲帝國政府崩壞。自滿洲國淪陷至攝政團宣誓就職,共整整七十四年, 皇帝不在,攝政之臣亦不在,國家淪亡,帝室亦淪亡。滿洲國無元首,如人無頭顱, 國民乃亂。幸得天眷,攝政團奉天而立,於皇帝不在時代行皇帝之權,擔起領導我 人民復國之大任。

攝政團代行皇帝之權,作爲滿洲國現時的國家元首代行,依《帝位繼承法》第九條, 可據復國形勢的需要,得經諮詢參議府,依本法之條章,更易繼承之順位,以使滿 洲帝國之帝位無窮永傳,以使康德皇帝之帝業無疆永祚。

康德八十七年三月一日,滿洲帝國流亡政府完全樹立。同日,攝政團恭謹依據《帝 位繼承法》第九條,基於復國形勢的必需,發佈滿洲帝國流亡政府完全樹立後第一

部法令,卽康德八十七年三月一日政府佈告《關於復國大業中帝室及帝位繼承之件》。

鑑於帝嗣之諸事,乃復國天業重中之重。而淪陷之變,乃一國之最重大事故。故而, 攝政團關於復國大業中帝室及帝位繼承諸事發此專件,僅爲澄淸《帝位繼承法》在 復國大業中如何執行。發此專件之目的在於:根據《帝位繼承法》而重集流散之帝嗣, 準備於復國後奉戴嗣皇帝卽位,紹述康德滿洲萬代之基。

卯、第十條是針對淸國嗣位習慣法之故習明確否定過繼、兼祧等事於帝 位繼承順位變更上的合法性。

第十條 繼承帝位之次序槪依實系。

第十條規定了滿洲國之帝位繼承順位只按照實際的血緣關係,從而徹底否定了

舊淸室的入繼、出繼、兼祧等等通過人爲改宗而變更帝位繼承順位的合法性。

康德八十五年十一月的《王道月刊》發表的講解《帝位繼承法》的那篇文章,我 强調了一切愛新覺羅氏男子的人爲改宗皆對帝位繼承順位的變更無效。該文中我特 別擧了毓 的例子。在網上風傳的“毓 是皇帝‘嗣子’所以其男性後代應該直接繼 位”的說法,依據《帝位繼承法》第十條,是違反憲制和法律的。滿洲帝國皇帝無權 以指定所謂“嗣子”的方式改變帝位繼承順位。皇帝或任何人都無權抛開《帝位繼承法》 而隨意變更滿洲帝國皇位的繼承順位,無權以養子爲帝嗣。以入繼、出繼、兼祧等 人爲改宗的方式變更滿洲國帝位的繼承次序,是違法行爲,也是違憲行爲。

總敍

《帝位繼承法》是滿洲國的憲法性文件之一,是最重要的法律之一,包括皇帝在 內的任何人都須謹遵。《帝位繼承法》由上諭和十條組成。上諭明示《帝位繼承法》

立法目的及《帝位繼承法》在我國憲制中萬世不易之至要地位。《帝位繼承法》之立 法目的,乃使滿洲帝國之皇位無窮永傳,以此期國家之永遠昌盛也。《帝位繼承法》 必須“示諸久遠”、“欽戴勿替”,爲我國萬世不易之大法。第一條明定康德皇帝是滿 洲國帝祖,康德皇帝男系子孫之男子卽滿洲國的愛新覺羅氏男系子孫之男子永世繼 承康德皇帝的滿洲帝國帝位——第一條是帝位繼承的根本原則:康德皇帝是滿洲國 開國皇帝,滿洲國之帝位只能在康德皇帝之帝統無窮永傳,康德皇帝雖無實系子孫 但來日無論 個帝嗣依《帝位繼承法》登極都只能繼承並延續康德皇帝之帝統。第 二條至第八條及第十條,明定滿洲國的愛新覺羅氏男系子孫之男子繼承大統之順位。

第九條是非常條款,規定帝嗣精神或身體如有不治重患抑或有重大事故時如何依法 更易帝位繼承之次序。

關於本法第九條、第十條,我們需要特別注意過繼、兼祧等改宗行爲在滿洲帝

國帝位繼承上的法律地位,以防止錯誤理解。《帝位繼承法》僅僅是明確禁止通過過 繼、改宗的行爲人爲改變帝位繼承順位,但是完全沒有不允許依《帝位繼承法》繼

承滿洲帝國皇位的嗣皇帝過繼給先在的沒有實系子嗣的皇帝,以延續其統緖。更加

說白了就是,無論是依《帝位繼承法》規定的帝位繼承順位已卽位的皇帝,還是依《帝 位繼承法》規定的帝位繼承順位而已明確固定之帝嗣(heir apparent)或在復國大

業之特殊情況下未來那位帝嗣,都可以過繼給先在的沒有實系子嗣的皇帝,以延續 那一位皇帝之子嗣統緖。具體再明說了就是,因爲滿洲帝國之帝祖康德皇帝沒有實 系子孫,而依《帝位繼承法》第一條滿洲帝國皇位只屬於康德皇帝之帝統,又依《帝 位繼承法》第九條滿洲帝國皇位繼承順位可因應滿洲全土淪陷之重大事故而基於滿洲 帝國復國天業之客觀需要從而更易皇位繼承順位,未來帝嗣極大可能是康德皇帝在 輩分上的

輩,所以未來帝嗣在依《帝位繼承法》而明確固定爲帝嗣(在滿洲帝國 復國大業背景下乃康德皇帝之heir apparent)之後至其卽皇帝位之前,會依攝政團諭, 承繼爲康德皇帝之直系子孫(其具體

一代直系子孫須依其實系輩分),以延續我滿 洲國開國帝祖之統緖。總而言之,基於本法全部尤其是本法第一條、第九條、第十條, 過繼、兼祧等改宗行爲在滿洲帝國帝位繼承上的法律地位是:一方面,先選定一個 “嗣子(或嗣孫或嗣曾孫或嗣元孫或嗣來孫等等依其輩分)”然後因爲他是“嗣子(或 嗣孫或嗣曾孫或嗣元孫或嗣來孫等等依其輩分)”從而直接繼承皇位,是違法且違憲

的;一方面,先依《帝位繼承法》選定好帝嗣然後這個帝嗣再依其輩分入繼實系後 嗣 滅的大宗而成爲大宗在宗法意義上的直系後嗣,是《帝位繼承法》第一條之要求, 以確保康德皇帝的帝統能無窮永傳。

滿洲帝國《帝位繼承法》,對當下人們而言,爲方便學習,可簡要槪括爲四個要點、 一個特殊點。

四個要點:

第一、滿洲國帝位只屬於康德皇帝之帝統,只能在康德皇帝之帝統無窮永傳;

第二、滿洲國帝位只能在滿洲國的愛新覺羅氏男系子孫之男子中無窮永傳; 第三、滿洲國帝位繼承順位,先子後孫、先嫡後庶、先長後幼、由近及遠; 第四、滿洲國帝位繼承順位,一槪依據實系。

一個特殊點:

因應滿洲全土淪陷之重大事故,而基於滿洲帝國復國天業之客觀需要,依《帝位繼 承法》全部及同法第一條、第九條、第十條,未來帝嗣極大可能是康德皇帝在輩分 上的 輩,在其帝嗣身

明確固定後至其卽位前,會依攝政團諭,承繼爲康德皇帝 之直系子孫(其具體 一代直系子孫須依其實系輩分),以延續我滿洲國開國帝祖之 統緖。

滿洲國帝位的繼承,完全依據《帝位繼承法》。不遵《帝位繼承法》,是違法行爲, 也是違憲行爲。《關於復國大業中帝室及帝位繼承之件》僅爲澄淸《帝位繼承法》在 復國大業中如何執行之專件,其內容完全依據《帝位繼承法》及其他滿洲國法令。

滿洲帝國皇帝,是滿洲國之元首,是帝室之元首,是愛新覺羅家之元首,是滿 洲國之主權者、統治者,是滿洲帝國陸海空軍 之統帥,是王道政治之中心,是民族 協和 之中心竝保障,仰承建國元神卽天照大神光被六合之御稜威,與日本帝國天皇 陛下曁現人神精神如一體,大寶至尊,神聖不可侵犯。我國以王道立國,國本奠於惟 神之道。建國精神首在於茲、根在於茲。建國精神之實踐首在於敬神忠君。敬神忠 君,首在護持滿洲帝國國體,遵守《組織法》、《帝位繼承法》等滿洲帝國憲法及法令, 依據《帝位繼承法》奉戴帝嗣繼承滿洲帝國大統,紹續康德皇帝創立之帝祚及國祚, 積極投身復國大業,光復滿洲全土。

大同元年九月十五日

滿蒙及中華兩國史·高句麗建國、兼綜述高句麗歷史

好太王碑文拓本(藏於東京國立博物館)

作者:薩裏達克氏阿斯蘭、完顔氏塞繆爾 薩里達克氏阿斯蘭(以下簡稱阿斯蘭)

:西元前三十七年,合漢元帝建昭二年,高句 麗於卒本城建國。卒本城,又稱紇升骨城,就是今滿洲國安東省桓仁縣五女山城。自此, 開啓了高句麗七百零五年的漫長國祚。

完顔氏塞繆爾(以下簡稱塞繆爾):高句麗出自扶餘,是濊貊系的滿洲先民。高句麗 開國之王鄒牟(朱蒙),出自北扶餘,在高句麗官方歷史中有著“天帝之子、母爲河 伯之女、受日光而生”等超自然出身。高句麗在西漢末年建國在唐朝初年被滅,立國 七百零五年,其疆域多變,然濊貊系之滿洲先民始終爲其國之多數人民。

阿斯蘭:高句麗,其立國之時雖然相對弱小,但其建國之後迅速發展,成爲了全滿 歷史上第一個出自全滿的領土國家。東漢、曹魏、前燕都曾大興兵征討高句麗,高

句麗幾次差點亡國,但還是挺了過來,並成功熬死了相鄰的很多國家,從西漢末年 建國一直延續到唐朝初年,最終在唐朝與新羅聯軍的多次打擊下才被强行滅國。高 句麗,是我們蒙滿一地上古時代國祚最長的國家。

塞繆爾:高句麗這個國家非常厲害的。可能很多人一時還注意不到,高句麗在東亞 大陸的上古時代是國祚僅次於周的國家。周的國祚八百年,而高句麗的國祚七百零 五年。這可是非常了不起的。尤其是,在高句麗末年,隋唐兩代的中華可是異常强大, 隋後主楊廣善於折騰——可他的各種折騰仍舊讓他在位十四年,隋之國力强大可見 一斑。而唐初國力雖不及隋朝,但軍力在軍神皇帝唐太宗李世民的領導下遠超隋朝,

唐高宗李治雖然身體不好但仍是一位出色的全軍統帥,高句麗挺過了隋文帝楊堅、隋 後主楊廣、唐太宗李世民、唐高宗李治四位皇帝的數次大型征伐,最後是在非常偶 然的統治集團內部分裂的契機下才被唐朝新羅聯軍共同出兵下滅亡。

阿斯蘭: 高句麗,這麽重要的一個國家,關於其的歷史硏究卻是水平低下、漏洞百 出,很遺憾,目前爲止除了我們這裏,關於高句麗歷史, 就找不到說人話的地方。

高句麗歷史之硏究完全是一個雅爾塔體系中的行爲,其興起始於西元一九五 年代, 基於雅爾塔體系之倒反天罡本質以及雅爾塔體系中的東亞完全是思想的政治的重災 區之現實,現下人們對高句麗歷史有各種無知乃至誤解。而東亞某些政權善於以僞 歷史達成其卑劣之政治目的,高句麗歷史屬於他們必需 的內容——這無疑加劇 了高句麗歷史硏究之災難。

塞繆爾:我們滿洲國人講歷史,就是有什麽就說什麽,實事求是。本次講談中,我 們主要講解高句麗建國,竝綜述關於高句麗七百零五年歷史的一些基本問題。爲方

便讀者學習,我們先綜述關於高句麗歷史的一些基本問題,然後在講述高句麗建國 之歷史。

好太王碑文特寫

戳破所謂“高句麗爭議”

阿斯蘭:所謂“高句麗爭議”全稱爲“高句麗歸屬爭議”。所謂“高句麗歸屬爭議”, 是雅爾塔體系中才能生發出來的完全的僞爭議,完全是 淡,其從邏輯原點到所謂“論 證過程”全錯,且完全沒有意義。

塞繆爾:所謂“高句麗爭議”的根本原因就是雅爾塔體系下 偏的所謂“民族發明學”。

國民國家(nation-state)的本質是這個國家的國民願意在一起建立一個國民共同體, 而不是拘泥於“我的祖先是誰、 到 裏去了”——這些東西都是歷史,歷史確實也 要 淸楚,但是這些種種都不是任何現代國民國家成爲一個國家的原因,也與國民 國家本身的合法性無任何關係。

阿斯蘭:對的。正面例子比如我 滿洲國。在《滿洲國建國宣言》

中,講到滿洲國獨立建國之前的 歷史,無非是literally一句話帶

過的(“蒙滿舊時本另爲一國”) ——因爲我滿洲國建國只依據當 時全滿民衆之眞正之民意,並不 因爲“我們祖宗是誰、祖宗是幹 的”。在我滿洲國籌備建國的歷 次重要會議上,也無非只有全滿 建國促進聯合大會多說了一些滿蒙 一地的歷史,但是,《全滿建國促進 聯合大會宣言·決議文》明確指出 這些歷史、地理等等各種因素都旣

不是滿洲獨立建國的充分原因,也 不是滿洲獨立建國的必要原因,反

而强調了滿洲獨立建國的充要原因 只是全滿民衆眞正之民意。

塞繆爾

:具體到所謂“高句麗歸屬” 之僞爭議,一言以蔽之,就是因爲

朝鮮半島南北以及中共政權三方其所謂“民族發明”或曰“國族構建”裏裏外外地實 際上是基於歷史虛無主義而炮製的 物。說得難聽一點就是這三家在這個問題上都 覺得自己“不瞎編就活不了”。

阿斯蘭: 一語中的。對於我滿洲國而言,高句麗就只是我國古代史的一部分,正如 中華各王朝在我滿洲國境內的存在也是我國古代史的一部分一樣,就只是一個發生 過的簡單事實,與滿洲獨立建國毫無關係,我們就是講淸歷史眞實是 樣子,僅此

而已。滿洲國的合法性,或者更具體說,滿洲國這個國族或曰國民共同體的合法性, 也從來不需要一個已滅亡了一千多年的古國來背書。

塞繆爾:另一個角度說,高句麗爲 是我國歷史的一部分呢,道理就更簡單了,兩點: ①高句麗建國於滿洲國的國土;②其疆域

大多數時間包括滿洲國的國土的一大部

分。——這就是說,因爲高句麗立國705年時間極長,其領土範圍變化頻繁,所以 其全部領土並非始終位於滿洲國國土之內,不過,高句麗的歷史是否也構成了其他

某些國家和地區的古代歷史的一部分,這與高句麗歷史是我滿洲國古代歷史的一部 分完全沒有任何矛盾。一言以蔽之,高句麗歷史屬於滿洲國古代史毋庸置疑,但我 們也不會將高句麗歷史獨佔。

高句麗國的語言與漢語文的關係

阿斯蘭:高句麗國的語言與漢語文的關係,是另一個亟需正本淸源的基本點。

塞繆爾:高句麗國肯定有他們的高句麗語。道理顯而易見,高句麗出自扶餘,是濊 貊系的滿洲先民,因而必然有他們原先從部落時代一直流傳下來的語言。高句麗建 國之初,仍未脫離扶餘國的部落國家的政治體系形態,因而高句麗建國之初漢語文 也不可能成爲其宮廷和官府的主要通行書寫語言。

阿斯蘭:是的。同時,高句麗與扶餘、匈奴等國家不同的是,高句麗建國以後的正

規化的大趨勢穩定且顯著,高句麗建國以後逐步將國家體制升級成了專制王權國家, 高句麗也從部落國家脫胎成爲了古代國家、領土國家,有著統一的、體系化的、有 組織的政治制度,樹立了專制王權。因而,漢語文在高句麗國正規化到達一定地步後, 總之不會

於好太王之時,確實成爲了高句麗國的宮廷和官府的通行書寫語言—— 好太王碑便可證明之。但是高句麗國是否與其他書寫語言(例如後世的遼金等國那 樣的多語種書寫語言)目前不得而知。

塞繆爾:高句麗語是否有文字,目前亦不得而知。

高句麗之國姓

阿斯蘭:高句麗之國姓,最終定爲“高”。《三國史記》直接說,是在高句麗國的第三 代王卽大武神王(大朱留王)時就定下國姓爲高姓——這種說法明顯不靠譜,彼時

高句麗國尙處在原始積纍時期,其主要語言極大可能還是高句麗語,在那個時候就 已將國姓定爲漢姓高氏非常不合情理。

塞繆爾:那麽國務總理大臣覺得何時才定下國姓爲高氏呢?

阿斯蘭:無論如何不 於好太王時期。好太王在位時曾派遣使節去北燕找北燕皇帝 高雲(慕容雲)敍宗族,而出身高句麗王族、被前燕擄到慕容氏諸燕發源地——龍

城的高雲確確實實姓高,高雲的祖父高和也姓高,而從好太王開始高句麗進入全盛 時期,國家制度已經完備,且好太王旣然能去找高雲敍宗族,說明那時高句麗宗室 制度也已完備了,國姓定爲高姓,也必然在此之前(畢竟高雲的祖父高和就姓高了)。

塞繆爾:的確。

西元416年 形勢圖 北燕再向東 就是高句麗

阿斯蘭:另外,雖然好太王和高雲這兩個人我們按時間線講到他們的時候會詳細講, 但是鑒於時下人們普遍缺乏歷史常識,現在就需要簡要明確澄淸北燕皇帝高雲(慕 容雲)的高句麗王族身 。

塞繆爾:是的。當下很多蛋頭學者認爲高雲僅僅是“或爲高句麗王族”。我也不知道 他們是 麽琢磨的。房玄齡在編纂《晉書》的時候,就明確記載高雲(慕容雲)祖 上是“高句麗之支庶”。如果高雲不是高句麗王族出身,好太王 麽可能找他來敍宗 族呢。

阿斯蘭:對呀。畢竟,像李唐這種可以把血緣上完全的外人編入宗室竝且讓他們享有 繼承李唐皇位權利的國家,也只有李唐一個。漢太祖賜項羽家族的一些人姓劉,封 他們爲列侯,也就僅此而已了,完全沒有把他們編入漢朝宗室呀,更不可能讓他們 繼承漢朝皇位。隋高祖楊堅給予楊素、楊雄等確鑿無疑的弘農楊氏之子孫以隋朝宗 室之地位,但隋朝皇位按理說是沒他們的 的。(楊素之子楊玄感造反確實令隋後主

楊廣一度十分驚恐但楊玄感很快失敗了並未成功奪得皇位。且前有南朝齊梁兩朝雖 確實同祖於蘭陵蕭氏但蕭衍卻棄用齊國號而改國號爲梁之先例,何況普六茹堅/楊堅

血脈上是不是確實的弘農楊氏本就不淸不楚,楊玄感 怕打著隋朝宗室的身 做旗 號而造反成功極大可能也會把隋國號改掉從而建立新的朝代而不是以隋朝宗室身 繼承隋文帝楊堅的帝統。所以無論如何隋朝皇位按理仍是沒有這些雖是確鑿無疑的 弘農楊氏之子孫卻不是楊堅家族實系子孫的人的 的。)

塞繆爾:確實,除了李唐這一個孤例之外,東亞大陸上不存在一個國家的君室把父 系上的外人給拉入宗族的事情。其實,五代時如果不是唐朝復國的大旗沒有任何一 個實系的李唐宗室子孫來扛的話,李存 也不存在以他這一支李唐宗室來復興唐朝 的任何合法性。何況,高雲的身 是當時的史料就記述淸楚的,就是高句麗王族的 支庶——支庶就是小宗的意思。高雲祖上被前燕擄到龍城,後來高雲鬼使神差做了 慕容氏的養子,在慕容氏後燕末年的混亂中 奪後燕皇位成功,使好太王覺得昔日 的窮親戚現在闊了需要拉攏一下以使高句麗南下攻打百濟、新羅時無後顧之憂,這 才去找高雲敍宗族的。

阿斯蘭:以各種無謂的“原因”去隨意懷疑史料,正是雅爾塔體系下史學界的一大通病, 我滿洲國人當戒之肅之。

塞繆爾:我等共勉之。

阿斯蘭:說回國姓這個題目 。高句麗早期姓什麽呢?這一點目前不確知。

塞繆爾:考慮到後來以高爲氏,那麽之前的國姓大槪率不是個漢姓。

阿斯蘭:這裏我簡單說兩種可能。僅僅是推測。

第一種可能:高句麗早期以扶餘爲姓。這種可能是基於兩點而推測。一則高句麗國 早期在中華史料中就叫扶餘國,而高句麗王族確實出自北扶餘,所以高句麗國確實 有可能曾一度以“扶餘”爲國姓。二則百濟王族出自高句麗王族,百濟王族始終以“扶 餘”作爲國姓,百濟還曾一度改國號爲南扶餘,百濟開國之君是高句麗開國之君朱蒙 之子,百濟國姓旣然一直是“扶餘”,百濟王族從高句麗王族分出來的時間又正是高 句麗建國之初,那麽高句麗確實在早期有可能以“扶餘”爲國姓。當然了,如果高句 麗曾以“扶餘”爲國姓,那麽這個“扶餘”也不是漢姓。

第二種可能“高句麗早期以解(音海或亥)爲國姓。這種可能是基於高句麗早期的國

王們在史書中記載的名字而綜合其在現在諺文之讀音和含義而推測。據《三國史記》

記載,高句麗的開國君主朱蒙又名“衆解”,高句麗的第三代君主、朱蒙之孫大武神王(大 朱留王)亦有王號“大解朱流王”,高句麗的第四代君主閔中王名“解色朱”或“解邑朱”,

高句麗的第五代君主慕本王名“解憂”,後來高句麗的小獸林王亦有王號“小解朱留王”、 “解味留王”,以上所有的“解”,其在現在諺文之讀音均爲Hae(해),其含義有太陽、

大海,해也是“海”字的諺文。而高句麗王族的起源,根據其官方說法,朱蒙是河伯 之女爲日所炤而受孕而生的天帝之子,故而,高句麗王族若以日爲姓,亦合情合理。

當然了,這個“解(音海或亥)”如果眞曾是高句麗國姓,那麽也一定不是漢姓。

塞繆爾:這兩種可能都非常有道理。

糾正目下所謂“硏究者”對於關於高句麗之史料之偏頗理解

阿斯蘭:關於高句麗之史料,無非兩類:一類就是《三國史記》這一部書,另一類就是《後 漢書》、《三國志》、《宋書》、《南齊書》、《梁書》、《魏書》、《周書》、《隋書》、《南史》、

《北史》、《舊唐書》、《新唐書》等中華由漢至唐歷代之史書。

塞繆爾:《三國史記》和中華一側記載高句麗之各史書各有千秋、各有問題。

阿斯蘭:請詳細說說。

塞繆爾:《三國史記》來自半島,而高句麗亡國時其首都和統治中心已經在半島北部了,

所以《三國史記》其成書在物理距離上,肯定比中華各史料要近。但我們也要注意到, 《三國史記》是金富軾在1145年奉高麗仁宗之命編寫的歷史,其成書年 已經在高 句麗亡國之後近五百年,距離時間很遠,這個因素讓《三國史記》的可靠性打了很 大折扣。同時,編纂《三國史記》的高麗國,將高句麗國歷史視爲自己的高麗國建

立之前的本國史,(高句麗有時也簡稱高麗,故王氏高麗以高麗爲號,來與高句麗“攀親”

的目的非常明顯,)這就意味著,高麗國對於高句麗國歷史有著極强的主觀政治目的, (借助於後世槪念類似於“歷史發明”,)所以,《三國史記》會對那些不利於建立高麗

國與高句麗國“繼承”的史料進行“屈筆”,這個因素也讓三國史記的可靠性大打折扣。

另一方面,中華各史料,對於高句麗,則完全沒有 改其歷史的主觀政治目的。簡 單具體說一下就是,三國兩晉南北朝的史書中(《後漢書》雖然是東漢的歷史但卻是 南朝宋編纂的所以也算三國兩晉南北朝的史書),高句麗國是一個域外的小國家,對 中原天子沒有威脅,所以沒必要 改;隋唐兩朝的史書當中,隋朝史書是唐朝編的, 楊廣打高句麗這事是屬於“有多大 現多大眼”的事,壓根不會爲高句驪遮著說。而 至於唐朝,人家把高句麗滅了,自然更不可能沒事閑地 改高句麗歷史。話又說回來, 在中華歷代中,高句麗一直是一個域外國家,除了隋唐時期,中原天子都認爲這是 一個不起威脅的小國,所以中華歷代史書缺乏對高句麗歷史 根問底究細節的主觀 欲望,因而很多細節不 詳實。

綜上所述,對於各方史料,本應有的態度,就是實事求是,取其長,補其短,而不 是拘泥於比如“這個史料出自什麽人於是乎就不可信”這種明顯拍腦袋的毫無邏輯的 武斷評價。

阿斯蘭:完全正確。在本系列中我們講解高句麗歷史時,會本著實事求是、取長補 短的原則,基於各方史料及考古證據——好太王碑,講述眞實的高句麗歷史。

好太王碑及其碑文拓片

攝於滿洲國康德十二年淪陷前

高句麗王族之源流

阿斯蘭:高句麗作爲一個最終能和中原天子較量高下的强國,其國家制度在其七百 零五年歷史中趨向正規化;作爲其國家的精神領域之核心內涵,其王族之源流淸晰、 完備。

塞繆爾:是的。高句麗國關於其王族源流的官方說法在《三國史記》中詳細記載,《三 國史記》中的關於高句麗王族源流的記載亦被好太王碑文所證實。

阿斯蘭:高句麗王族之源流,依據其官方說法,簡單來說就是,高句麗王族出自北扶餘, 其開國君主朱蒙,乃天帝之子;朱蒙之母乃河伯之女,受日光所炤而生一卵,剖卵 而朱蒙出。朱蒙長大後離家南下,行至奄利水,欲渡河而無橋梁,臨河而告曰“我乃 天帝之子、河伯外孫,請爲連葭”,浮龜應聲卽爲連葭,朱蒙渡河後浮龜就立卽散去, 遂至卒本建立國家。

塞繆爾:這是《三國史記》及好太王碑文所共同記載的高句麗王族源流,關鍵詞就是“天 帝之子、河伯外孫、剖卵出生”。

阿斯蘭:槪括得準確。好太王碑是高句麗長壽王爲他的父親好太王所立,關於高句 麗始祖朱蒙的事跡非常簡要,內容並不多,《三國史記》中關於朱蒙的記載則更爲詳 實——不過這一部分等到後文具體講到高句麗建國時再細說。我們現在先集中講明 高句麗王族源流。

塞繆爾

:除了“天帝之子、河伯外孫、剖卵出生”這種官方的正統說法外,高句麗國

對於其王族源流還認可其他兩種版本:①顓頊高陽氏後裔;②帝嚳高辛氏後裔。要 注意!這兩種說法,與“天帝之子、河伯外孫、剖卵出生”並不矛盾。

阿斯蘭:對的。完全不矛盾。爲 不矛盾呢?請感興趣的讀者自行 閱一下商周兩 代王族源流, 只要瞭解商周兩代王族源流,就會立時明白爲 不矛盾了。

塞繆爾:高句麗官方除了“朱蒙乃天帝之子、河伯外孫、剖卵出生”的正統的王族源 流說之外,還認可“顓頊高陽氏後裔”這種說法。“高句麗王族是顓頊後裔”的說法, 出自北燕皇帝高雲。高雲作爲高句麗王族,自稱“顓頊高陽氏後裔”。因爲已知高雲 是高句麗王族,所以高雲 對不可能隨隨便便地隨意自稱顓頊後裔,自稱顓頊後裔 很可能在當時並不只是一位高句麗王族的行爲。而好太王派人去和高雲敍宗族,其 實際效果就是高句麗官方背書了(也可能是再次背書了甚至於又 一次背書了)

“顓頊高陽氏後裔”的說法。因而,高句麗官方認可其王族乃顓頊高陽氏後裔的說法, 必定不 於好太王時代。

阿斯蘭:是的。至於高句麗王族乃帝嚳高辛氏後裔之說法,則是《三國史記》作者 金富軾在爲百濟滅亡做史論時提到的他自己曾聽說過的關於高句麗王族源流的說 法——這說法不可能是金富軾自己編的,必定是事出有典。

塞繆爾:無論是高句麗官方正統的“朱蒙乃天帝之子、河伯外孫、剖卵出生”的王族

源流說還是“顓頊高陽氏後裔”、“帝嚳高辛氏後裔”的說法,都有著高句麗國不可或 缺的政治目的。除了大家耳熟能詳的“加强王權之至高權威”的目的之外,還有以下

兩大目的:其一,無論是“朱蒙乃天帝之子、河伯外孫、剖卵出生”還是“顓頊高陽 氏後裔”、“帝嚳高辛氏後裔”,都在促進高句麗作爲一個獨立國家的政治自信。說白了,

中原的唐虞夏商周秦漢歷代開國之君要麽是聖人要麽是神裔,我高句麗始祖朱蒙 也是養在聖人後裔之家的神裔,一點不比 中原差。其二,無論是“朱蒙乃天帝之子、

河伯外孫、剖卵出生”還是“顓頊高陽氏後裔”、“帝嚳高辛氏後裔”,都在樹立高句麗 作爲一個東北亞强國大國對地區內各種小部落小國家的政治優越,以方便擴張時的 人心順服。

高句麗王族與百濟王族的關係及對此之必要延申

阿斯蘭:百濟王族出自高句麗王族。高句麗開國君王朱蒙之子溫祚,是百濟開國君王。

塞繆爾:而高句麗王族出自扶餘王族,來自滿洲,但由於百濟全部領土始終位於滿 洲國之領域外,所以百濟並不由於他的王族來自滿洲而成爲滿洲歷史的一部分。

阿斯蘭:正解。當然了,這不意味著因爲百濟不是滿洲歷史的一部分,我們就對百 濟歷史退避三舍、絲毫不講——只要與滿洲有關係時都要酌情提及並講解。

塞繆爾:百濟不是滿洲歷史的一部分,但和滿洲歷史息息相關,本系列中也會講解 一二——這和之後還會提到的西遼是完全一個道理。西遼也不是滿洲歷史的一部分, 但與滿洲歷史息息相關,所以將來講到遼金時代也會提及。

阿斯蘭:這個聯係

得好!我來進一步延申一下:反之,爲何元魏和蒙元是滿洲歷 史的一部分呢?元魏和蒙元,其各自君室都來自於滿洲國國土,縱使其建國都在滿 洲國領域外,但是其領土都包含滿洲,尤其是蒙元,其在滿洲國國土內的這部分土地, 還在蒙古帝國和元朝都有統治集團的重要比重(其在元朝比在蒙古帝國更甚)。所以, 元魏和蒙元是滿洲歷史的一部分,這與百濟和西遼不是一類事,要切 注意。

塞繆爾

:國務總理大臣說到的這個“有統治集團的重要比重”,說穿了就是“原始股 問題”。蒙元在滿洲境內有著比重巨大的原始股。就比如我滿洲帝國。我國由康德皇

帝創立,同時日本帝國官民及滿洲國日系人都有比重巨大的原始股——說俗了,復國, 必然要給原始股分紅 。這是自然之理:在蒙元如此,在滿洲帝國亦如此。至於北魏,

這是屬於“從滿洲來、後來基業擴大後又回滿洲去”——衣錦還鄕了,雖然其根基不 在滿洲,但是他家的血緣祖源和滿洲有關係,人家自己還認呢,還回到嘎仙洞尋祖。

人家自己都認,別人如何不認?不認就是故意搗蛋。

阿斯蘭:當然了,北魏與滿洲的聯係也就這些了。如果有人借此興風作浪,說什麽“北 魏是滿洲先民對中華的第幾次征服云云”,那就是毫無意義、別有用心的 淡了。

塞繆爾:正是如此。

高句麗名稱及正確讀音

阿斯蘭:高句麗,其正稱爲高句麗,在這裏,句讀作勾,麗讀作離。高句麗,也寫 作高句驪。高句麗國名高句麗有兩個簡稱,一個是高麗(亦寫作高驪),一個是句麗(亦 寫作句驪、勾驪)。南北朝以後,高句麗以高麗爲正式簡稱。

塞繆爾

:一定要注意了!高句麗國,與後來西元九一八年由王建創立的高麗國,完 全沒有關係。王建創立的高麗國選用高句麗的正式簡稱“高麗”爲國號,純粹是拉大 旗 虎皮。

阿斯蘭:高句麗一詞,最早出現在《漢書》。漢武帝滅衛滿朝鮮之後設立漢四郡。漢 四郡中的玄菟郡由高句麗,上殷台,西蓋馬三縣構成。《漢書·地理志》亦記載,“玄菟、 樂浪,武帝時置,皆朝鮮、濊 、句驪蠻夷。 ” “高麗/高驪”一詞最早見於東漢李巡 所注《爾雅》中的“九夷”:“一曰玄菟、二曰樂浪、三曰高驪、四曰滿飾、五曰鳧臾、 六曰索家、七曰東屠、八曰倭人、九曰天鄙。 ”

塞繆爾:有一說一,高句麗、句驪、高麗,這三個發音本來就很相似了。

阿斯蘭:此外,高句麗還曾在兩漢之際被中華一側單方面改名爲下句麗(下句驪)。

新莽始建國四年,王莽强行徵發高句麗士兵討伐匈奴,高句麗士兵大量逃亡,王莽

大怒,改高句麗爲下句麗,改高句麗王爲下句麗侯,改高句麗縣爲下句麗縣。後來 直到東漢建武八年高句麗第三代王大武神王(大朱留王)遣使入貢,漢光武帝劉秀

才恢復下句麗爲高句麗、恢復下句麗侯爲高句麗王、恢復下句麗縣爲高句麗縣。

塞繆爾

:王莽改名這事比較好笑,等我們之後講王莽 位的時候會具體說。在這裏 要注意的是,下句麗改回高句麗,可不是王莽政權滅亡之後就自動改回來了,實際 上是東漢建武年間高句麗朝貢漢光武帝劉秀,劉秀才把名字給改回來。

阿斯蘭:此外,還有一個問題,高句麗建國時就叫高句麗 ?

塞繆爾: ……這是個好問題。不知道。有可能不叫高句麗。畢竟高句麗建國之初確 實還只是一個部落國家,尙未建立之後的樹立了專制王權的古代國家、領土國家,那 時高句麗在政治生活中的主要語文應該也不是漢語文。

阿斯蘭:正是。因而,高句麗建國之初,有可能以“扶餘”或“某某扶餘”爲國號。

畢竟依據《三國史記》,北扶餘、東扶餘確實都存在。之前我們講扶餘的時候就說過, 扶餘,並不是從始至終只是一個國家的名字,還有北扶餘和東扶餘,百濟國也曾用 南扶餘之名,可見朱蒙建國時有很大槪率其國號就叫“扶餘”或者叫“某某扶餘”。

塞繆爾:中華史書中在高句麗建國後初年因爲高句麗王族來自扶餘王族又因爲地方 離中華很遠中華分不淸高句麗和扶餘所以曾一直管高句麗叫扶餘。現在想來,也可 能不僅是因爲路途遙遠而分不淸, 不好朱蒙建國時可能國號就叫“扶餘”或者國號 中有“扶餘”這個詞。

漢書評林 船橋經賢藏書印

高句麗君主譜系

阿斯蘭:綜述一君主國之歷史,其君主之譜系是最先需要講淸的內容之一。但是,提 到高句麗君主之譜系,我是忍不住先 街。

塞繆爾:咋的呢?

阿斯蘭:因爲就這麽一個並不難做出成果的話題,從高句麗硏究從七十多年前成爲 顯學到目前爲止,就沒有一個人說人話。這個題眞有那麽難 ?遠的不說,如果去

維基百科上搜,搜不出來一個完整完全合理的高句麗君主世系圖。中文維基百科竟 然做出了所謂“兩個世系圖”:一個按中華歷代史料及好太王碑文這個唯一的關於高 句麗的考古資料,稱爲所謂“中國史料版”,另一個完全按《三國史記》,稱爲所謂“朝

鮮史料版”(無疑這個“朝鮮”指朝鮮半島而非金逆僞政權)。這不是純粹是滿嘴胡沁 。資料之正誤,與其出自何時、何地,本就沒任何必然聯係。難道不是應該基於

對所有資料的學習和分析做出一張盡可能正確完整的世系圖 ?我知道,高句麗歷

史上有一段因爲內亂而史料大量缺乏的空白期(這個我們在下一節的高句麗歷史分

期中有講),所以追求一張完好無缺的高句麗君主世系圖無疑不現實,但這也不意味 著我們無法基於史料和考古成果硏究出來一張正確且相對完整的世系圖。其實,我 也就是花了不到兩個

上的時間,基於各方史料和考古成果,就畫出來了一張除去 大朱留王(大武神王)之後太祖王之前的高句麗混亂期的世系的高句麗君主世系圖。

我說一句我眞的不想說的話,現在所有人除了這裏,都是找不到任何有意義的高句 麗君主世系圖的。

塞繆爾:的確,完全贊同,完全理解。其實,我也是眞的不想提,作爲一個博士—— 我始終不想提我的博士身 主要因爲現下無論文理工等各科博士眞有常識的人都太 少太少,我自己提博士都覺得被他們的 缺給我自動汙名化了,作爲一個博士,我

早有刻骨銘心地體會到雅爾塔體系下的學術界有多麽不專業,尤其是文科,其不專 業程度要更加嚴重。畢竟理工科好

有自然科學的客觀規律作爲最終的保障,除了“氣 候變化”這種跟玄學相差無幾的東西之外,要純粹瞎編的難度還是很大的。但是文 史類學科

,不管編得如何離譜,只要能 迎合某些人(不特指任何群體)的需要, 能從這個“某些人”那裏 到(騙到)經費就可以。這個“高句麗君主世系爭議”的 僞命題就是這樣的一個騙經費的好課題。

阿斯蘭:總的來說,高句麗君主世系,只是在高句麗第三代王大朱留王身後直到太 祖王卽位之前比較難弄明白,太祖王以後的譜系完全可以綜合中華各代史料、《三國 史記》而取其正確信息從而弄明白。從高句麗開國之王朱蒙(鄒牟)到好太王之間 相隔十六代——則是好太王碑文明確記載,不可能有誤。這個從高句麗始祖朱蒙到 好太王的確切輩數,是弄淸高句麗君主世系的重要基本信息。

塞繆爾:請國務總理大臣爲大家詳細講講。

1、

關於高句麗國之王族,其上一行爲《三國 史記》之外的其他王號或名,其下一行爲《三國 史記》記載之王號和/或名;

2、 黃色高光背景者,乃是好太王碑文確證之 人物;

3、 斜體爲信息尙不完備之族中人物;

4、 大朱留王身後至太祖王之間,乃高句麗大 混亂期,其間可能有圖中所表之各王之外之其他 王;

5、

大朱留王身後至太祖王之間《三國史記》 所示之王唯有閔中王、慕本王,此種記載或爲高 句麗國於事後之重定王位正統之痕跡,卽高句麗 官方可能取消了大朱留王身後至太祖王之間其他 各王之王位合法性。因而,在此表中,高句麗王 莫來竝未算作高句麗國第六位王,而是將其位數 以問號代替。

阿斯蘭:好的。我們將本著先易後難的原則,從最明確的開始,講到比較明確的,之 後推及不甚明確的,最後抽絲剝繭探討那些必須依靠縝密邏輯進行推理的。所以我

們並不會嚴格按照時代順序。具體來說,我們在這裏要先講明高句麗第一位、第二位、 第三位君主的世系及好太王以後的世系,再由好太王向上溯至新大王,而後再 淸

太祖王、次大王、新大王之眞正關係,最後提出太祖王之上、高句麗第三位君主大 朱留王之下可能的世系。當然,我們也會根據各種記載以及邏輯的印證,對於各位 在不同的記載中使用了不同的稱號及名字的同一個人進行“合幷同類項”。

塞繆爾:請。

阿斯蘭:這裏面最容易的,是好太王以後的世系。好太王時代的高句麗,已經是一 個擁有完備制度的古代專制王權國家,其自身擁有完備的記史系統,其事情亦爲中 華各國廣而共知。好太王以後之高句麗君主世系,各方史料均無輩數上的區別且所 記載各代高句麗王亦完全相同,又尙無考古資料證明史料所載好太王以後之高句麗 君主世系有誤,故而好太王以後之高句麗君主世系盡可採信之。

塞繆爾:高句麗最開始的三個王:鄒牟王(東明王朱蒙)、儒留王(瑠璃王類利)、大 朱留王(大武神王無恤),他們三個人之間的譜系關係,應該也是同理可得 ?各方

史料均記載他們

是祖孫三代,且尙無考古資料證明他們 不是祖孫三代,所以盡 可採信高句麗的最開始三個王就是祖孫三代?

阿斯蘭:是的。準確無誤。

塞繆爾:從好太王往上、從大朱留王往下,這一部分的世系就需要國務總理大臣詳 細解說了。

阿斯蘭:好太王往上,先是好太王的父親故國壤王,再是好太王的伯父小獸林王,再 往上是好太王的祖父故國原王釗。好太王父輩這兩位王中華史料無載,但是好太王

的祖父故國原王釗在《晉書》中有載,記載了高句麗王釗與前燕的戰爭。關於高釗

說明:

1、

關於高句麗國之王族,其上一行爲《三國 史記》之外的其他王號或名,其下一行爲《三國 史記》記載之王號和/或名;

2、 黃色高光背景者,乃是好太王碑文確證之 人物;

3、 斜體爲信息尙不完備之族中人物;

4、 大朱留王身後至太祖王之間,乃高句麗大 混亂期,其間可能有圖中所表之各王之外之其他 王;

5、

大朱留王身後至太祖王之間《三國史記》 所示之王唯有閔中王、慕本王,此種記載或爲高 句麗國於事後之重定王位正統之痕跡,卽高句麗 官方可能取消了大朱留王身後至太祖王之間其他 各王之王位合法性。因而,在此表中,高句麗王 莫來竝未算作高句麗國第六位王,而是將其位數 以問號代替。

姓名及事跡,中華各史料及《三國史記》記載一致,所以,《三國史記》中的高句麗 故國原王釗與《晉書》中的高句麗王釗是一個人,《三國史記》中故國原王、小獸林王、 故國壤王至好太王的世系盡可採信之。

塞繆爾:這一段歷史是在《晉書》中,具體而言,是在關於慕容氏諸燕的“載記”中 記載的。

阿斯蘭:故國原王釗往上,是故國原王的父親美川王乙弗。《魏書》記載,高釗往上, 是他的父親乙弗利。乙弗、乙弗利,顯然是同一個詞的不同寫法。中華各史料和《三

國史記》記載關於美川王乙弗(乙弗利)的事跡是一致的。美川王乙弗是西晉末年 的高句麗王,與前燕多有交戰。所以,《三國史記》中的高句麗美川王乙弗與《魏書》 中的高句麗王乙弗利是一個人,《三國史記》中美川王、故國原王、小獸林王、故國 壤王至好太王的世系盡可採信之。

塞繆爾:乙弗或乙弗利,這名字一看就不是漢名。這說明 怕 至好太王曾祖父的 時代,高句麗王的名字還沒有完全是漢名。

阿斯蘭

:美川王往上,是美川王的伯父烽上王;烽上王往上,是美川王的祖父、烽上 王的父親西川王;西川王往上,是美川王的曾祖父、西川王的父親中川王;中川王往上, 是美川王的高祖父、中川王的父親東川王。東川王名憂位居。美川王乙弗(乙弗利) 是東川王憂位居的玄孫。無獨有偶,《魏書》中記載,高句麗王乙弗利是高句麗王位 宮的玄孫;而高句麗王位宮是漢末、曹魏時代的人,《三國志》記載了高句麗王位宮 與曹魏太尉司馬懿聯合討滅遼東公孫氏及與曹魏幽州刺史 丘儉等人作戰之事,而

《三國志》這些記載完全與《三國史記》中關於東川王憂位居的事跡相同;又鑒於位 宮與憂位居顯然是同一個詞的不同寫法;總而斷之,高句麗東川王憂位居與高句麗 王位宮是同一個人,《三國史記》中從東川王到好太王的世系盡可採信之。

塞繆爾:劇透一下,三國時的司馬懿平遼東、 丘儉討高句麗,都是本系列在時間 線推進到三國時代時的重點題目。

說明:

1、

關於高句麗國之王族,其上一行爲《三國 史記》之外的其他王號或名,其下一行爲《三國 史記》記載之王號和/或名;

2、 黃色高光背景者,乃是好太王碑文確證之 人物;

3、 斜體爲信息尙不完備之族中人物;

4、 大朱留王身後至太祖王之間,乃高句麗大 混亂期,其間可能有圖中所表之各王之外之其他 王;

5、

大朱留王身後至太祖王之間《三國史記》 所示之王唯有閔中王、慕本王,此種記載或爲高 句麗國於事後之重定王位正統之痕跡,卽高句麗 官方可能取消了大朱留王身後至太祖王之間其他 各王之王位合法性。因而,在此表中,高句麗王 莫來竝未算作高句麗國第六位王,而是將其位數 以問號代替。

阿斯蘭:東川王往上,是東川王的父親山上王延優。到這裏要注意了!山上王的上 一輩,《三國史記》中就出了大問題了,關於這個大問題暫按下不表,先把山上王這 一輩說淸楚的。山上王延優,生活在漢末、曹魏時代,在他這一輩,高句麗王位繼 承出現了一定程度的混亂。《三國史記》中記載:山上王這一輩,大哥叫拔奇,因爲“不

肖”沒能繼承王位;老二叫男武,繼承王位爲故國川王;故國川王男武死時無嗣,群 臣擁戴老三延優繼位,也就是山上王;拔奇看到他死活繼不了位,大怒而出走襄平

投靠了遼東公孫氏,給公孫氏帶路去打高句麗。《三國志》的記載與《三國史記》的 記載類似,只是沒有故國川王男武的事跡,只記載了兩個兄弟拔奇和伊夷謨。《三國 志》記載,拔奇雖長卻不得立,伊夷謨被立爲王,拔奇大怒,出走遼東投奔公孫氏, 帶著公孫氏來打高句麗。顯而易見,伊夷謨、延優是同一個名字的不同寫法,而《三 國史記》中關於山上王延優的記載與《三國志》中關於高句麗王伊夷謨的記載完全相 合,由此可見《三國史記》中的高句麗山上王延優就是《三國志》中的高句麗王伊夷謨。

而《三國志》雖然沒有記載故國川王男武的事跡,但這並不足以否認故國川王男武 的存在。從具體文字來看,《三國志》關於高句麗王伊夷謨兄弟這一輩記載的事跡與《三

國史記》關於山上王延優兄弟這一輩記載的事跡毫不矛盾,且“長兄不得立從而出走 搗亂”的深層邏輯完全吻合。因而,關於故國川王男武應爲《三國志》漏記。綜上,《三 國史記》中從故國川王到好太王之世系盡可採信之。

塞繆爾

:接下來,應該就到了《三國史記》非常著名的兩大問題了。一個是:太祖王、 次大王、新大王三人之間到底是 關係。一個是:太祖王之前、慕本王之後應該還 有沒被《三國史記》記錄的數代王。關於這倆問題,很不幸,學術界也沒有人話。

阿斯蘭:是的。拔奇、故國川王男武、山上王延優(伊夷謨)的父親,就是故國川 王男武的前一任高句麗王——新大王伯固。中華各史料中的高句麗王伯固和《三國 史記》中的新大王伯固,不光名字一樣(連寫法都一模一樣),且事跡吻合(尤其是 伯固與其兒子之間的輩分關係完全相同),所以可以確定這是一個人。可從新大王伯 固再往上,《三國史記》記載的世系就不太對了。

說明:

1、

關於高句麗國之王族,其上一行爲《三國 史記》之外的其他王號或名,其下一行爲《三國 史記》記載之王號和/或名;

2、 黃色高光背景者,乃是好太王碑文確證之 人物;

3、 斜體爲信息尙不完備之族中人物;

4、 大朱留王身後至太祖王之間,乃高句麗大 混亂期,其間可能有圖中所表之各王之外之其他 王;

5、

大朱留王身後至太祖王之間《三國史記》 所示之王唯有閔中王、慕本王,此種記載或爲高 句麗國於事後之重定王位正統之痕跡,卽高句麗 官方可能取消了大朱留王身後至太祖王之間其他 各王之王位合法性。因而,在此表中,高句麗王 莫來竝未算作高句麗國第六位王,而是將其位數 以問號代替。

塞繆爾:確實。《三國史記》認爲太祖王宮、次大王遂成、新大王伯固是兄弟,但是, 這明顯自相矛盾——因爲這三位王的出生年 相差太大,用句滿洲老話,這三位胯 骨軸子都 不上了,不太可能是兄弟。而中華各史料記載,太祖王宮、次大王遂成、 新大王伯固是祖孫三代——這倒是很切合《三國史記》中記載的這三位的出生年 和年齡。

阿斯蘭:是的,況且基於好太王碑文,我們已明確知道高句麗始祖鄒牟(朱蒙)是 好太王的十七世祖,如果太祖王宮、次大王遂成、新大王伯固是兄弟,那麽“鄒牟是 好太王十七世祖”的關係就不可能成立了——因爲那樣的話從新大王再上溯到朱蒙的 輩數無論 麽算也 不齊從好太王到朱蒙的十七世了。而“鄒牟是好太王十七世祖” 是考古發現上的實錘證據,“太祖王宮、次大王遂成、新大王伯固是兄弟”的說法的 最終結果就是與考古證據相悖,因而不可能成立。反之,現在並不存在否認太祖王宮、 次大王遂成、新大王伯固之間的祖孫三代關係的考古證據,故中華史料中記載的“太 祖王宮、次大王遂成、新大王伯固”之間的祖孫三代關係盡可採信之。

塞繆爾

:這一大問題已說淸,而另一大問題,正是太祖王再往上的世系。

阿斯蘭:按照《三國史記》的說法,太祖王的壽命和在位時間都長到了不現實;而且 關於太祖王的壽命,《三國史記》中的說法與《後漢書》中的說法有明確矛盾;此外在《三 國史記》中關於太祖王在位時期的事跡有著長達二十一年的空洞,這二十一年間沒 有任何事跡。這一切似乎都在表明,太祖王之前慕本王之後應該還有王。

塞繆爾

:中華各史料中關於高句麗第三代王大朱留王之後、太祖王之前的高句麗王 的世系和輩分的記載也是寥寥數語,無法確定太祖王和大朱留王的輩分關係。而《三 國史記》中記載,高句麗第五位王慕本王在位時間特別短且是被弑殺的,第四位王 閔中王由於其王號有“閔”(依諡法,慈仁不壽曰閔)且在位時間也特別短所以也很 可能不是善終的,《三國史記》認爲慕本王之後就是太祖王了,基於以上種種,高句 麗在第三代王大朱留王之後、太祖王之前,應該經歷了一段三十年左右的大混亂期, 其間可能如猴山換猴王一樣在三十年左右換了數位王。而太祖王的王號“太祖”應該 也是反映出了太祖王有著在高句麗歷史上“徹底確定君主世系”之至要地位。

阿斯蘭:的確。關於太祖王的王號“太祖”,有學者竟然據此稱太祖王可能如《三國 史記》所記載不是大武神王(大朱留王)的直系子孫。我就只能呵呵了。這種所謂“學 者”明顯連廟號的基本知識都沒學通就跳出來現眼了,且其論證毫無邏輯可言,在此 不贅述。簡言之,已知好太王是太祖王之直系子孫,若太祖王不是高句麗最開始的

三個王卽鄒牟王(東明王朱蒙)-儒留王(瑠璃王類利)-大朱留王(大武神王無恤) 一系的直系子孫,那麽太祖王這一系的開山祖(或爲太祖王本人或爲太祖王的某一

直系祖先)是一定會在好太王碑文中出現的!畢竟,“使小宗承繼大宗以使祖宗統緖 從未斷 ”這種極爲成熟的宗法思想,在滿洲,直到淸朝才施行,縱使滿洲之帝政時 代始於遼朝,但遼金元皆無這種極爲成熟的宗法制度;至於在朝鮮半島,直到朝鮮

王國才開始施行,就連《三國史記》成書的高麗王國都從沒有施行過。顯然,如果 好太王不是大朱留王一系的直系子孫,他兒子長壽王是不可能“隱去自己支系的本生 祖先從而宣揚自己是大朱留王的子孫”的——這套操作對高句麗是超綱的!所以,太 祖王之所以有“太祖”作爲王號,應該是因爲他一方面徹底結束了高句麗的大混亂期 另一方面徹底確定了他身後的王位傳承世系。

塞繆爾

:所以,關於大朱留王之後、太祖王之前的高句麗君主世系,需要結合《魏書》、

《北史》等中華史料記載中的合理部分以及《三國史記》中的合理部分來看。具體來 說就是,《三國史記》中的高句麗第四位王閔中王、第五位王慕本王的記載應予採信。

而慕本王之後至太祖王之前,應該還有別的王。《魏書》、《北史》等中華史料中記載:“朱 蒙死,閭達代立。閭達死,子如栗代立。如栗死,子莫來代立,乃征夫餘,夫餘大敗, 遂統屬焉。莫來子孫相傳,至裔孫宮。”閭達就是高句麗第二代王儒留王(瑠璃王類利), 如栗就是高句麗第三代王大朱留王(大武神王無恤),宮就是太祖王。莫來,與慕本 王一樣,都是大朱留王之子。莫來是太祖王之直系祖先,應該在這三十年左右的高 句麗大混亂期之中短暫做過王。而《三國史記》中記載,太祖王的父親是再思。關 於這個再思的世系《三國史記》弄錯了——《三國史記》說再思是“高句麗第二代王 瑠璃王類利之子”,而這明顯不對——因爲如果按照這種世系來計算輩分的話就會對

不上“朱蒙是好太王十七世祖”這個已有考古成果實錘的事實了。綜上所述,關於大 朱留王之後、太祖王之前的高句麗君主世系,由於中華一側各史料中關於高句麗第

三代王大朱留王之後、太祖王之前的高句麗王的世系和輩分的記載內容稀少不足以

得出完整的世系而《三國史記》中慕本王之後、太祖王之前的高句麗王的世系和輩 分的記載內容完全荒謬,又基於“朱蒙是好太王十七世祖”這個已有考古成果實錘的 事實,我們僅能得出“太祖王是大朱留王的四世孫(玄孫)”及“莫來-再思一系最 終結束高句麗大混亂期

”這兩個實錘結果,因而在本文中的“高句麗君主世系圖”中 這部分的世系皆以斜體標注,以示這部分世系之信息尙不完備。

阿斯蘭:關於《三國史記》中的大武神王(大朱留王)之子慕本王和中華各史料中

的如栗王(大朱留王)之子莫來,竟然有很多蛋頭學者只因爲他倆都是大朱留王的 兒子就說他倆是一個人,毫無邏輯。雖然這兩個名字的讀音確實近似,但是我們在

前面也從來沒有因爲讀音近似就在缺乏其他顯著證據的情況下武斷地將不同的名字 “合幷同類項”,“合幷同類項”這一硏究技巧根本不是像他們這麽用的。《三國史記》

中的慕本王年輕繼位、在位時間很短且被刺殺而死,而他身後在《三國史記》中緊 接著就是“太祖王的不現實的過長的壽命和在位時間”,且慕本王的前任閔中王在位 時間也很短且其王號或暗示其人也是不得善終的——這麽明顯可疑爲高句麗出現了 嚴重內亂的事情自高句麗史學成爲顯學以來七十餘年竟無人問津。我弱弱地問一句, 難道大朱留王就只可能有一個活到成年的兒子

……唉,這幫蛋頭學者, 就沒法說

塞繆爾:高句麗的第三位王大朱留王死後,發生的事情應該大致是這樣的。因爲大 朱留王的太子慕本王年齡太小,其弟弟閔中王先繼位,但此時高句麗國內因大朱留 王身故而政局動蕩,閔中王在位四年就死於內亂,而慕本王在閔中王死時年歲還是 很小,卻繼承王位。慕本王年紀輕輕沒有足 威望,且爲人兇殘(《三國史記》所載), 更加劇了高句麗國內動蕩局勢,在位五年就被刺殺身亡。慕本王死後高句麗內亂一 發不可收拾,各方勢力爭相登臺,最後大朱留王的另一個兒子莫來在第一輪的高句 麗內亂中勝出,繼位爲王。而莫來卽王位後,高句麗內亂並未結束,莫來的子孫開 啓了第二輪的高句麗內亂,直到莫來之孫再思一系最終勝出了,穩定了王位和局勢。

再思之子就是太祖王。之所以王號叫太祖王,應該就是體現其開啓了高句麗的穩定 王統並結束了大朱留王死後的大內亂。

說明:

1、

關於高句麗國之王族,其上一行爲《三國 史記》之外的其他王號或名,其下一行爲《三國 史記》記載之王號和/或名;

2、 黃色高光背景者,乃是好太王碑文確證之 人物;

3、 斜體爲信息尙不完備之族中人物;

4、 大朱留王身後至太祖王之間,乃高句麗大 混亂期,其間可能有圖中所表之各王之外之其他 王;

5、

大朱留王身後至太祖王之間《三國史記》 所示之王唯有閔中王、慕本王,此種記載或爲高 句麗國於事後之重定王位正統之痕跡,卽高句麗 官方可能取消了大朱留王身後至太祖王之間其他 各王之王位合法性。因而,在此表中,高句麗王 莫來竝未算作高句麗國第六位王,而是將其位數 以問號代替。

阿斯蘭:這個再思夫婦,應該在當時高句麗結束內亂的過程中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三國史記》中關於太祖王卽位時的情況,只是寥寥數語提到太祖王登基時年幼而由

太后聽政。《三國史記》中沒有記載再思的具體事跡,我們甚至不淸楚太祖王年幼登 基時他是否還活著,不過根據各方史料記載來看,再思應該一定沒當過高句麗的王,

要不然作爲太祖王的父親再思如果也是王則不會一點記載都沒有。作爲高句麗內亂 結束後第一代王——太祖王的父親,作爲太祖王年幼時聽政的太后的丈夫,再思在 高句麗政治生活中,想必發揮過巨大的作用,甚至應該是結束內亂的主要推手。至

於再思爲何沒有做國王,這也不是個問題,最合理的解釋要 就是再思雖然高 但 是短壽,再不就是高句麗當時群臣尤其是王族宗室能 接受再思一系做王但不能接

受再思本人做王。這就有待“眞正的”硏究者詳細發掘新的史料和考古證據了,但無 論如何,再思不管當時是不是還活著,沒有做過高句麗國王的事實是沒有疑問的。

塞繆爾:正是。話說回來,本文中的“高句麗君主世系圖”中的慕本王、莫來、再思、 太祖王之輩分關係,是依據好太王碑文所示之輩分及那個時代人們一般的生育年齡 和壽命而言最爲合理的。

阿斯蘭:而高句麗這段大混亂期發生在高句麗建國之初,所以很可能這段時期的一 手史料本身就沒有。這就導致了後世的各方史料對這一段歷史的敍述出現了很大出 入——要麽乾脆不和情理,要麽乾脆語焉不詳。

塞繆爾:不過,相較於高句麗七百零五年的國祚,大混亂期不但處於高句麗早期,且 時間也就是在三十年左右,這之前和之後的世系還是淸楚的。

阿斯蘭:這倒也是。

塞繆爾:《大學》曰:“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知所先後,則近道矣。”瞭解高句麗君 主世系就是瞭解高句麗歷史來龍去脈的最初途徑。因此,我們特作“高句麗君主世系 圖”,以便各位學習。

高句麗歷史分期

阿斯蘭:提及高句麗歷史分期,還是忍不住先 街。

塞繆爾:咋的呢?

阿斯蘭:因爲關於高句麗歷史分期,還是高句麗史學成爲顯學七十多年來沒人說人話。

他們居然不是按照高句麗這個國家發展的階段還進行分期,而他們的所謂“分期”毫 無正常邏輯可言,居然還用高句麗所在首都位置來進行分期,太可笑了。

塞繆爾:國務總理大臣說的這種“按首都位置進行分期”,正是基於二戰之後整個東 亞可笑的政治生態格局的,由於高句麗首都先位於鴨綠江之北後位於鴨綠江之南,所 以顯而易見這種可笑的分期方式是出自誰的手。

阿斯蘭:可笑的方式我們不多說,免得客觀上起到給他們的鬼思想宣傳的惡果。我 們就直接說正確的高句麗歷史分期方式。

塞繆爾:正確的高句麗歷史分期,就是按照這個國家的發展階段來進行。

阿斯蘭:高句麗七百零五年國祚的歷史分期,基於上述相對最爲合理之高句麗君主 譜系,可分爲五個時期:

鄒牟王(東明王朱蒙)、儒留王(瑠璃王類利)、大朱留王(大武神王無恤):原始積纍期; 大朱留王身後至太祖王登基:大亂期;

太祖王、次大王、新大王:恢復、鞏固期; 故國川王至故國壤王:上升期;

好太王至滅亡:全盛期。

塞繆爾:必需一提的是,高句麗在好太王之後滅亡之前並不存在一個明顯的衰落期。

換言之,高句麗亡國,不屬於“亡國之相盡顯”,也不是“氣數已盡”,完全是外來軍

事力量强行征服。高句麗立國長達七百零五年,在上古時代東亞大陸上諸國之中其 國祚長度僅次於周。雖然歷史不能假設,但由於高句麗滅國完全是因爲外國軍事力

量强行滅國,若無此戰被滅國,高句麗完全可能還能活更久。而高句麗滅亡後唐朝 在高句麗故地的羈縻統治約持續了三十年左右就名存實亡了,(僅略長於明朝奴兒幹 都司的持續時間,)來自於肅愼-靺鞨一系的滿洲先民粟末靺鞨迅速崛起,建立了渤

海國,並在此後不短的時間內取代了高句麗的東北亞第一强國的生態位,唐朝在滿 洲大片土地的擴張嘗試,很快又宣告破 。

阿斯蘭:高句麗是扶餘一系的滿洲先民。扶餘系滿洲先民從漢代起其相當一部分逐 漸遷移於朝鮮半島。高句麗滅亡後,扶餘系滿洲先民再未登上關於滿洲之史書舞臺。

塞繆爾:滿洲國政治合法性不來自任何這些滿洲先民,但是祖宗還是祖宗, 不能 不認——這是兩筆帳。至於我們的祖宗還有 些其他的後代,這些後代 時候跟我 們分的家,那也是另一筆帳。

高句麗建國

阿斯蘭:進行完關於高句麗歷史的綜述,高句麗建國這個事件就能很自然地講淸了。

塞繆爾:高句麗建國之事跡,載於《三國史記》。

阿斯蘭:高句麗建國的事情,首先從扶餘王解夫婁開始。扶餘王解夫婁年老無子, 祭山川求子,一日,解夫婁騎馬來到鯤淵,看到一塊大岩石在流淚,感到奇怪,命 人翻動岩石,結果發現一名金色蛙形的小孩。解夫婁認爲這是上天賜給自己的兒子, 便取名“金蛙”,收養了他,並立爲太子。後來,解夫婁的國相阿蘭弗說,天降旨說 天之子孫將在扶餘建立新國家,於是便勸解夫婁遷都到東海之濱。解夫婁遷都到東

海之濱,改國號爲東扶餘,其所遷出的舊都就成爲北扶餘。解夫婁遷都之後,一個叫 解慕漱的人到達北扶餘,人們不知道他是從 裏來的,解慕漱自稱是天帝之子。解

夫婁死後,金蛙繼位,成爲東扶餘金蛙王。金蛙王繼位後,在太白山南邊的優渤水 遇見一個名叫柳花的女子,柳花自稱是河伯之女,在出游時與自稱天帝之子的解慕 漱私通,其父母以無媒而從人將其 出家門。金蛙王甚覺奇異,遂將柳花幽閉於室 中。柳花“爲日所炤,起身避之,日影又逐而炤之”,因而有孕,生一卵,大如五升許。

金蛙王把這個巨蛋丟棄,走獸相避不食,禽鳥以翼覆蓋保護,且刀不能剖,金蛙王 遂把巨蛋還給柳花。柳花以物裹之,置於暖處,最後一名男孩自巨蛋之中破殼而出, 這個男孩就是朱蒙。朱蒙骨表英奇,年方七歲便嶷然異常,能自作弓矢,射之百發百中。

扶餘語中,以善射爲朱蒙,故以朱蒙爲名。金蛙王有七子,常與朱蒙遊 ,其伎能 皆不及朱蒙。金蛙王長子帶素進言於金蛙王曰:“朱蒙非人所生,其爲人也勇,若不 早圖,恐有後患,請除之。”金蛙王不聽,命朱蒙養馬。朱蒙故意將駿馬減食使其消 瘦,反將劣馬養肥。金蛙王沒有察覺,挑選肥馬自己乘坐,把精瘦但其實是駿馬的 那匹就給了朱蒙。後來,金蛙王率諸王子和臣工會獵于野,以朱蒙善射,便給與他 小的弓矢,可朱蒙還是能獵到非常多的野獸,金蛙王的王子及諸臣又要謀殺他。朱 蒙乃與三人爲友,出走,行至淹

水,欲渡河卻無橋梁,恐爲追兵所迫。朱蒙告水曰: “我乃天帝之子,河伯外孫。今日逃走,追者垂及如何?”“於是,魚鼈浮出成橋。朱 蒙得渡,魚鼈乃解,追騎不得渡。

朱蒙至毛屯谷遇三人,一人穿麻衣,一人穿納衣, 一人穿水藻衣。朱蒙賜三人姓,稱之爲三賢。朱蒙遂行至卒本川(忽本川),觀其土 壤肥美、山河險固,遂建都於卒本川,而未尙未建築宮室,只是結廬於沸流水上而居之。

高句麗國就這麽建國了。那一年是甲申年,合西元前三十七年、漢元帝建昭二年,朱 蒙二十二歲。卒本川就是後來的紇升骨城,位於今日滿洲國安東省桓仁縣五女山之上。

塞繆爾:朱蒙在卒本創立基業以後,《三國史記》中載,“四方聞之,來附者衆。”朱 蒙建國當年,就驅逐了卒本附近的肅愼系滿洲先民——挹婁,保證了卒本附近的安全。

朱蒙又看見沸流水中有菜葉順流漂下,便知上游有人居住,於是逆流而上到了同樣 在卒本川附近的沸流國。沸流國的國王松讓見朱蒙說:“我在這裡世代爲王,土地狹小, 不足以容納 我二王,

剛來這裡,當我的附庸如何?”朱蒙很生氣,和松讓比試射 箭,松讓當然不是他的對手。朱蒙建立高句麗國後第二年,也就是西元前三十六年, 松讓擧國歸順高句麗,沸流國從此成爲高句麗中的多勿部。與高句麗合幷後,松讓 繼續擔任多勿部的酋長,他的女兒嫁給了朱蒙之子卽高句麗第二位王——琉璃明王, 他的外孫成爲了高句麗第三位王——大武神王。

阿斯蘭:朱蒙建國後第四年,也就是漢元帝建昭五年丁亥年,在建昭五年秋七月才在 卒本營建城郭和宮室。朱蒙建國後第十一年,也就是漢成帝河平二年甲午年冬十一月, 朱蒙滅了與高句麗同屬扶餘系的另一支滿洲先民——北沃沮。朱蒙建國後第十四年, 也就是漢成帝陽朔元年丁酉年秋八月,朱蒙的母親柳花夫人在東扶餘病逝,王母柳

花薨於東扶餘,金蛙王以太后禮葬之,朱蒙遂立神廟於卒本。同年冬十月,朱蒙遣 使於東扶餘金蛙王,饋方物,以報其德。朱蒙建國後第十九年,也就是漢成帝鴻嘉

二年壬寅年夏四月,王子類利自東扶餘與其母逃歸,朱蒙立類利爲王太子,類利就 是高句麗第二位王——儒留王(瑠璃王)。同年秋九月,朱蒙去世,年四十歲,號東 明聖王。

塞繆爾

:從史料中可以看出,朱蒙建高句麗國時,高句麗還只是一個部落國家,和 扶餘的部落國家體制沒有本質區別。並且,朱蒙時代的高句麗國,很可能還是金蛙 王的東扶餘的附庸國,兩者關係總體平穩:柳花夫人在東扶餘得以善終,且以太后

之待遇下葬,朱蒙還遣使饋方物,明顯有一種“於公進貢上邦、於私孝敬養父”的感覺。

且朱蒙的妻和兒子類利是從東扶餘逃回來的。從關於儒留王(瑠璃王)類利的史料 中可知,儒留王是在東扶餘長大的。所以,朱蒙的妻和兒子類利本身都是和朱蒙一

樣在東扶餘生活的,朱蒙建立高句麗以後,朱蒙的妻和兒子類利應該是自動成爲了 高句麗在東扶餘的人質——這種以派人質而穩固邦交的手法極爲常見,亦可從另一

個角度說明朱蒙時代的高句麗國應該是金蛙王的東扶餘的附庸國。

阿斯蘭:關於東明王朱蒙的事跡,其記載最爲詳實者,就是《三國史記》。此外,《後 漢書》、《論衡》中也簡略記載了東明王的事跡。

駁斥所謂“傳說時代”的僞槪念

塞繆爾:這裏要多說一句,那就是後人對“歷史神話”/“古史傳說”應該抱有的正確態度, 一言以蔽之,就是要硏究推理和解釋,但不要武斷否定。

一來,這個世界上存在著太多人類的知識不能圓滿解釋的東西,不能因爲 不 不 明白就斥之爲“胡編亂造”,這個態度是不科學和不負責任的。

二來,人生在世除了有知識還要有信仰,套用《聖經》中的一句話:“信是所望之事 的實底,未見之事的確據”。古人所相信的某些東西從然確實可能有問題,但那也是 他們整全的三觀的重要基礎,不能理解就嘗試去理解,不能要求 按他們的做法來, 但要理解他們。

三來,古人對天地萬物的認知程度跟現代人比起來當然是要低下得多,在這個前提下, 他們忠實記載了他們所看到的東西,竝且用他們的觀念和知識去嘗試解釋,這非但 不是胡編亂造,反而是誠實的表現。這種態度非但不該被後人嘲諷,反而應該讓後 人好好學習。

尤其是在高句麗歷史的硏究問題上,朝鮮半島南北兩側以及中共政權這三家,從一 開始就沒有一個說人話的態度,朝鮮半島南北兩側這兩家雖然可笑,好 人家“獨占 高句麗歷史”的態度是一以貫之的, 怕是 淡至少也是按照一個方向去 的。中共 政權這邊那就是更讓人無語了。從最開始匪僞建政初期周恩來面對中共“歷史學家”

們大手一揮說“高句麗是朝鮮的歷史”,再到後來江澤民時代中共回過味來發明了一 個堪稱不是人話的“高句麗是古代中國東北的地方政權”的槪念,典型的沒箇準數更 沒箇邏輯。當然了,我只是在“比爛”,也就是這幾家沒有誰比誰更好,因爲他們都 在水準之下所以只有誰比誰更加 淡。所以就這樣的幾波人是 好意思(用滿洲土 語說)“腆著個大 ”嘲諷高句麗的建國傳說的?

阿斯蘭:最高法院長說得切中時弊。一言以蔽之,就目前而言,現在但凡在歷史敍 述中使用“傳說時代”的字眼,不管其人的主觀願望是什麽,帶來的connotation 就是會讓所有讀者或多或少地認爲全是瞎編的。使用“傳說時代”來冠名某一歷史時期, 雅爾塔體系建立之前鮮見,雅爾塔體系建立以來的七十餘年來倒是在世界各地層出 不窮,無論是各路共匪還是文明各國。使用“傳說時代”進行歷史分期,是徹頭徹尾 的雅爾塔體系下的無

階級史學觀,具有極强的共同體解構性,可謂思想巨毒。鑒於“傳

說時代”這個所謂的“歷史分期標準”具有完全的誤導性和解構性,我想各位讀者可 能已經發現了,我們在本系列中從未使用過“傳說時代”來進行任何的歷史分期。我 在這裏也可以直白地講,滿洲國過去沒用過“傳說時代”來進行任何的歷史分期,現 在和將來,永遠也不會用這個完全誤導的解構性僞槪念去進行任何歷史的歷史分期。

塞繆爾:究其根本原因,就是因爲雅爾塔體系是一個從思想層面到組織層面將共 黨及其政權全面“合法化”的一個荒謬系統,從而之前原本小衆的只被各路共匪所採 納的歷史虛無主義的世界觀態度徹底流毒天下,深度毒害了全世界人民的三觀。“傳 說時代”這個槪念的背後就是歷史虛無主義。滿洲國復國以及道義世界的達成,在思 想層面上說,就是正本淸源,淸除類似“歷史虛無主義”這樣的共匪流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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