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拒絕報復及自我防衛(太5:3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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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山寶訓: 天國的生活方式 ─ 畢邁可 第 10 課 拒絕報復及自我防衛(太 5:38-42)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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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作對:這裡的希臘文動詞(anthistimi)譯成作對,意思是抵擋或對抗某人或反擊。 換句話說,對那些在小事上傷害或麻煩我們的敵人,不要報復或嘗試反擊他們。耶穌談論 的是別人侵犯我們的權益或帶來麻煩時,我們應有的態度。耶穌的教導並非反對司法制度 內伸張正義的原則。

G.

耶穌呼召我們以正確的方式(不是私下執法)、正確的心態(滿有恩惠的謙卑)及正確 的度量(承受輕微的不義)回應惡人。這段經文常被誤用,以致與其他經文直接及明顯 的教導相違背。聖經必須與其他經文比較,以獲取正確的意思。

H.

和平主義: 這是聖經中關於和平主義(禁止所有武力)最具爭議性的經文之一。有人理 解這段經文(沒有任何理據)為反對軍人、警察或法官的教導。耶穌並非主張拒絕對惡人 運用任何武力(法庭、軍事或警察)。民間領袖是神用來對抗罪惡的僕人(羅 13:1-7)。 戰爭、警察及監獄是神在墮落的世界所設立的秩序之一。我們要保護自己及他人免受惡人 侵害。對妻子或兒女的侵害應被視為我們拒絕的惡事。

I.

耶穌告訴門徒要帶刀保護自己(路 22:36),又教導我們如何對付得罪我們的人(太 18:15-17),祂敵擋那位打祂的官員(約 18:22-23),並用鞭子潔淨聖殿(約 2:14-16)。 彼得抵擋亞拿尼亞及撒非喇的惡行(徒 5:1-11)。保羅談及以正確的方式抵擋弟兄(林前 5:1-11; 6:1-8)。保羅因彼得的虛假而反對他(加 2:11-14)並向政府提出上訴(徒 16:37)。

J.

惡人:耶穌形容那些追逼你的人是帶着邪惡的目標及動機的。這是經文關鍵的部分,會 影響我們如何理解耶穌所給我們的四個例子。

K.

耶穌呼召我們活出自由的心靈,不受報復、自我防衛,和高舉權利的心態及其伴隨的埋怨 所困擾。人們反對說:「這不是金錢而是原則的問題。」不錯,但問題是誰會活出這天國 的原則 ?只有當我們看到接受耶穌的愛及憐憫這重點,才能如此行。這能帶來感恩的 心,以致我們能以僕人的心忍受別人在小事上得罪我們。這與因懼怕人(帶來苦毒)而讓 步不同。

L.

許多人的生命被無數的小事所困擾。他們一直因別人沒有說好話或給他們應得的尊榮而受 苦。他們持續活在痛苦中,直到其立場被確認為止。在衝突中,人們可按天國原則而行, 或僵持於要求得到尊重的困局中,亦可要求正確的待遇和遠離麻煩,或因神的恩慈而選擇 寬容。當兩個人都裹足不前,關係便會因此破裂,產生苦毒。 40

馬大伺候的事多,心裏忙亂…說:「主啊,我的妹子留下我一個人伺候,你不在意嗎? 請吩咐她來幫助我。」41 耶穌回答說:「馬大!馬大!你為許多的事思慮煩擾[受困](路 10:40-41)

堪薩斯市國際禱告殿 ihopkc.org 免費教導資源 mikebickl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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