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中通訊23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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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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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基督的見證 但我有比約翰更大的見證;因為父交給我要我成就的事,就是我所做 的事,這便見證我是父所差來的。差我來的父也為我作過見證。你們從 來沒有聽見他的聲音,也沒有看見他的形像。你們並沒有他的道存在心 裡;因為他所差來的,你們不信。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 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約翰福音五:36~39) 見證主在我們生命中奇妙的帶領,是一段生命的旅程。每當思考與主 的相遇,就是格外的揀選與恩典。有機會向人訴說耶穌的愛,十字架救 贖的恩和生命從死蔭走向光明,必能引起共鳴和回應。試問:若我們未 曾認識祂,今日的光景又會如何呢?若不是耶穌基督的憐憫,我們依舊 在罪中打轉,每天過著醉生夢死、行屍走肉的生活,又與罪人何異呢? 二、世人的榜樣 「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不放在斗底 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 他 們 看 見 你 們 的 好 行 為 , 便 將 榮 耀 歸 給 你 們 在 天 上 的 父 。 」(馬 太 福 音 五:14~16) 有句話說:「我做你看,你做我看,我們一起做做看。」我們一生都 在學習,看著榜樣學習。當我們愈發對主的渴慕,更愛主,跟隨祂。如 此一來,我們的所言所行更能散發基督馨香,成為世人的榜樣。若我們 的一舉一動,不能與基督同行,會不會產生許多偏差,甚至忘了寶貴兒 女的身分。小時候,看著長輩的說話舉止長大,在信仰的生活受薰陶以 及培養靈命。不知不覺中,信仰的內在生命,與外在生活,便合為一 體,邁向天人合一,又是一個生命的傳承,也展開信仰的扉頁。 三、福音的傳播者 「我在暗中告訴你們的,你們要在明處說出來;你們耳中所聽的,要 在房上宣揚出來。」(馬太福音十:27) 不只我們得著福音的好處,更要成為一位福音的傳播者。在台灣這個 到處充滿廟宇的地方,如何讓人更多聽到福音,是每個基督徒的使命與 責任。每天數算神恩,告訴人耶穌有多麼愛你,當你親嚐主恩,便知祂 的美善,更樂意宣揚之。福音是因著體會而感知,也藉著傳揚而分享遠 播,不分你我,同心有分此聖工。我們可能會因著個性使然而不好意思 告訴人家福音就是好消息,但若是有一份使命,有一個異象,有一個催 促,這些攔阻都會成為過去,是你我可以共同經歷的真實存在。 四、光明的生活 「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像光 明的子女。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義、誠實。總要察驗何為 主所喜悅的事。那暗昧無益的事,不要與人同行,倒要責備行這事的 人;因為他們暗中所行的,就是提起來也是可恥的。凡事受了責備,就 被光顯明出來,因為一切能顯明的就是光。所以主說:你這睡著的人當 醒過來,從死裡復活!基督就要光照你了。」(以弗所書五:8~14) 過去的懵懂無知,因著認識耶穌基督,一切都更新不一樣了。這是一 生的十字架,是令人興奮的身分。藉由祂加給我們的力量,凡事都能 做。在主所交代的話語中,得激勵蒙祝福,更不斷仰望那創始成終的 主。是否你我可有一個立志, 就是要不再一樣,不再罪中之樂,定意要 在光明中,一定!倘若,你不是一帆風順,也不是天天得著天上掉下來的 禮物,你可以作一個有基礎功的基督徒,重新在禱告和讀經下功夫,會 有一個美麗的開始,並讓光臨到當中。










為父為母的心

羅東教會鄭育智牧師


因 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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