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都市報 2015-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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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評論

2015年8月15日 星期六

中國模式是新自由主義的解藥 尼夫•赫拉什

諾丁漢大學中國政策研究所教授

中国正在成功地创立另一种全球领导模式,其意图 是挑战西方、特别是美国的统治地位。来自中国的信息 很明确:对于自身的治理模式高度自信,并致力于在西 方为首的新自由主义发展道路之外,追寻另一条路径。 西方有必要承认,在发展中世界民众的眼中,中国 模式的吸引力正不断增强。当发展中国家将目光投向西 方,他们看到的是选民愿景的幻灭、财政紧缩和越来越 严重的不平等。对于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的发展中经 济体而言,西方对自身未来的不确定放大了,甚至美化 了中国的成功故事。 西方主要经济体没有将金融危机作为反思的机会, 没有确定经济体系中哪些环节已经失灵,而是将新自由 主义视作唯一的前进道路,继续鼓吹。 当中国经济对外部世界开放时,政府依然维持着 对战略产业的高度控制,仅举三例:能源、电信和银行 业。 发展中世界看到了这类政府干预具有根本性的优 势:商业和贸易可以被用来巩固政权,并提高中国在 国际社会中的地位。正如美国记者约书亚•柯兰齐克 (Joshua Kurlantzick)所言:“中国模式将商业视作 提升国家利益的手段。” 相反,正在拉大的贫富差距导致许多人质疑西方 模式的有效性。对于自身的价值观和社会的健康度、

可持续性等,大量 西方人正越来越不 安。西方需要承认 新自由主义已经在 过去的30多年内, 对民主造成了巨大 的破坏。战后婴儿 潮时期,我们曾向 机会更平等的社会 迈进,但现在许多 经 济 学 家 —— 不 仅 仅 是 极 左 翼 的 —— 都将这一道路的逆 反,归咎于里根-撒切尔的新自由主义计划。 新自由主义已变得相当有害,在自由市场原教旨 主义者的鼓吹下,人们甚至相信,西方之所以能统治世 界,是因为拥抱了小政府理念和私有化。实际上,经济 历史学家罗伯特•艾伦(Robert Allen)和迈克尔•林 德(Michael Lind)已经证明,不自由的市场和大政府 的制度设计,不仅是东亚通向工业化,也是美国在19 世纪初崛起的典型特征。富裕国家只有在自己通过保护 主义手段完成工业化后,才开始向穷国“布道”,宣扬 自由市场(即削减保护新兴产业的关税)和缩小政府规

模(即允许外国人收购经济体的重要部门)的必要性。 到目前为止,中国成功的原因是在自己的步调上改 革,挑选、吸取了整个东亚地区——包括日本、新加坡 和台湾地区发展模式中的元素,并将这些经验融入自己 的国情中。事实上,发展中国模式的意图,正是要使它 成为西方新自由主义弊病的解药。 所以,西方该如何应对非自由主义的中国模式?它 必须收敛自己的傲气,承认可以从中国学到长期经济计 划与市场干预的经验。(摘編自觀察者網,原载于《南 华早报》,观察者网岑少宇译)

中美對“網路安全” 定義迥然不同,彼此誤讀

圖為美國網路戰部隊司令部 近年來,中美兩國在網路安全方面衝突不斷。 紐約大學法律與安全中心執行主任紮卡裡•古德曼 (Zachary K. Goldman)、法學院教授傑穆羅•科恩 (Jerome A. Cohen)日前撰文稱,中美兩國的分歧主 要是對“網路安全”的定義不同。以下是原文。 過去幾年,美中兩國曾就雙方共同關注的網路安 全問題展開最高級別的政府間對話。這些對話致力於通 過發展規範來改善雙邊關係。然而迄今為止,進展甚 微。中國新頒佈的《國家安全法》和《網路安全法(草 案)》揭示了造成目前僵局的原因之一。 雖然中美兩國討論的都是“網路安全”,但該詞 在兩國語境下含義截然不同。在美國,網路安全從根本 上說,是關於如何防止未經授權侵入資訊系統的行為, 網路安全主要集中於保護各種私營部門的資料以及關鍵

的網路基礎設施。在中國,網路安全本質上是防 禦對於政權的、以網路為手段的內外部威脅。中 國所尋求的是“網路空間主權”。大體上,這一 術語意味著政府對網路的重大控制。 儘管在表面上看來,中國的部分措施與美國 網路安全的發展趨勢相似,但美國網路安全法律 及政策背後的基本原則卻與中國大相徑庭。美國 私營部門擁有絕大部分的網路基礎設施,大部分以商業 目的為動機的網路襲擊多以其為目標。不僅如此,鑒於 美國軍方和政府傳遞資訊也必須仰賴私營的網路,這些 私營的基礎設施也因為政治和軍事原因被攻擊。對於大 部分改善美國國家安全的措施,企業才是真正的實施 者。 因此,美國的網路安全法規主要側重於激勵企業 改善他們的安全性,並懲罰未經授權侵入電腦系統的個 人或團體。在某些領域,比如健康檔案和財務記錄,國 會通過了特別法令,要求企業承擔保障客戶資料安全的 法定義務。但是一般來說,對於非其本身所擁有的電腦 網路,聯邦政府採取直接行動的權力極為有限。 這些中美網路安全側重點的不同進一步凸顯了兩 國的差異,主要在兩個方面。

第一要強調的是網路安全與監管的區別。在美 國,網路安全法規致力於防止未經授權侵入電腦系統和 竊取資訊的行為,至於網路監管法規所關注的則是為了 執法或情報目的對某些侵入行為的授權。前者主要圍繞 著公民和私營公司,旨在改善他們的安全並保護他們所 追求的個人目的;而後者,作為輿論的熱點話題,則是 授權政府在特定的情形下獲得資料,但必須接受適當的 監督,且必須服務于廣大民眾公共安全與秩序的利益。 儘管有所重疊,但這是兩個不同體系的法律。中國關於 網路安全的新法顯示,其在理論還是實踐層面將這兩個 概念混合在一起。 第二個概念和實踐上的差異體現的是出於商業目 的與出於政治或軍事目的的間諜行為的不同。美國長期 以來強調它不從事以商業利益為目的的間諜活動。中國 則忽略了這一重要區別。 中美網路對話是否有可能獲得任何進展?中國 《網路安全法(草案)》中關注個人隱私權的條款帶來 了一點希望,中美兩國也許可以就保障雙方公民和公司 的資料安全展開合作。但是兩國迥異的方式,互相之間 的不信任,甚至恐懼,都是未來合作的顯著障礙。(摘 編自觀察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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