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際爭霸統一規格賽-檔車組: 1.
統一騎乘大會準備之統一規格車輛參賽,參賽車輛號碼由大會決定,並於賽前公布名單。
2. 3. 4.
選手可於現場自由調整車輛,賽後不驗車。 只有學生可報名並且每校限報一名,超過車輛數量限制,將由排位賽成績決定參賽資格。 統規車損壞來不及修復或毀損嚴重無法修復則啟用備用車輛;當總參賽車輛數量少於決賽人 數時,將由最後名次開始淘汰。
ALL STAR 統一規格明星邀請賽-檔車組: 1. 2. 3. 4.
騎乘大會準備之統一規格車輛參賽,參賽車輛號碼由大會決定,並於賽前公布名單。 選手可於現場自由調整車輛,賽後不驗車。 大會將邀請全國錦標賽明星車手參加,扣除出席明星車手名額後,若車輛數量未足額,將開 放社會人士報名,由匯款時序決定參賽資格。 統規車損壞來不及修復或毀損嚴重無法修復則啟用備用車輛;當總參賽車輛數量少於決賽人 數時,將由最後名次開始淘汰。
四、 競賽細則 1.
排位賽各組下場繞行 7 分鐘,排位賽之最佳單圈決定決賽之排位。若最佳單圈相同,則以 次佳單圈決定。 2. 若單組報名車輛數超過 20 台,則抽籤分兩組測時。決賽之排序由排位賽單圈秒數決定。各 組總計取測時成績前 17 名進入決賽,其餘車手須進行敗部復活賽,爭先結果前 3 名依序遞 補為 18 至 20 排位。 3. 註:如遇到兩組以上之排位賽天氣不同,將取兩組排位次序交叉排序,並以最快單圈之組別 為交叉起始組。 4. 各組決賽圈數為 9 圈。 5. 比賽成績判定:一律使用 sensor 計時成績作為所有比賽成績判定(包含排位賽以及決 賽)。若 sensor 掉落以至無法計測成績,則名次不列入計算,不得異議。檔車與速克 達 sensor 一律放置於後座或尾殼上。 6. 車手行為規範:於比賽場內車手不得有危害他人安全的行為(例:蛇行、逆跑、惡意撞擊、 攻擊他人……等),若經發現,立即取消參賽資格並即刻驅逐出場。不遵守選手規範者,本 會有權拒絕該選手參加活動。 7. 所有參賽選手需具備完整個人安全設備,最低限度需具備:全罩式安全帽;內含護具之防摔 皮衣皮褲;機車騎士用不露指手套,手套材質可為布混皮或皮質;長筒式車靴。參賽選手全 身除脖子外不得有未遮蔽之部份。違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與成績,不得申訴。 8. A 組及 B 組選手須著連身賽車皮衣,賽車用靴,皮製或布混皮製手套,符合任一等級安全 檢驗之全罩式安全帽(如 DOT、SNELL、ECE 等,不可使用前顎可掀式安全帽)。 9. 各組賽事採靜態起跑,入場時由 PIT 區出發,抵達起跑線後就各自排位(車手需於賽前牢 記自己排位),待旗號長揮出綠旗後暖胎一圈,暖胎圈後再次各自就起跑位置。待起跑線工 作人員檢查所有車輛皆就定位後,揮旗起跑。 10. 選手進入 PIT 區準備比賽時,同時進行車檢、sensor 安裝 與人身裝備檢查,各組別比賽前 10 分鐘請選手進入車檢區準備,賽前未進入 PIT 區內接受車檢與人身裝備檢查者,視同棄 權。 11. 各組完賽排位前五名,賽後人車需當場留置於車檢區並強制檢驗人身裝備及車輛。若選手無 力拆裝車輛,需繳交 500 元工本費由大會驗車組代為拆解,驗車組概不負責裝回。 12. 若單組參賽選手不足十人,大會保留刪除或合併該組之權力,將另行公告通知,請車手多加 留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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