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use Prog: Collage on Bach (31.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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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華第(1678–1741)

莫扎特(1756–1791)

D大調雙小提琴協奏曲, RV512(長笛及小提琴版本)

C大調長笛與樂隊行板, K315 (285e)

甚快板 廣板 快板 韋華第是一位非常多產的作曲家(保守估計約有750 首作品,包括400首協奏曲、94套歌劇等),但我 們有時會忘了其實在他在生時,有編號出版的作品 只有13套(雖然每個編號都有若干首協奏曲)。 他的音樂事業分為四期,第二期在威尼斯的皮耶塔 女孤兒院(Ospedale della Pietà)�工作,有不少 協奏曲就是為院內學音樂的女孩們創作的。從樂曲 的難度可以想像那些女孩子是多麼的有才華。即使 在他辭去孤兒院的職務,從事樂團經理的工作(即 他事業的第三期,約1720-1730)時,他每個月仍 根據約定的酬金為孤兒院提供兩首協奏曲。合約結 束時,據說韋華第已為該院創作了不少於140首作 品。在其約400首協奏曲中,有不少作品是為多過 一種樂器撰寫的,包括近 30 首雙小提琴協奏曲 (RV505至530,加上少數其他編號的作品)。 我們聽的是他編號 RV512 的三首雙小提琴協奏曲 中的D大調一首,但其中一個獨奏改編了給長笛演 奏(韋華第為長笛獨奏創作了 17 首協奏曲,另一 首為兩支長笛而作。在韋華第的時代,協奏曲中的 獨奏由其他樂器代替相信是頗普遍的做法)。作品 採用了典型的三樂章架構 — 他確立的古典協奏曲 模式會被沿用超過150年 — 兩個快樂章中間夾著 一個慢樂章。 第一樂章由翻騰的16分音建構起來,首先由小提琴 奏出,再由中提琴和大提琴接過。兩位獨奏最終把 同樣翻騰的線條交替演奏,節奏一點也沒有放鬆。 接下來的短篇廣板,與第一樂章的對比由兩位獨奏 柔柔地交織出來,襯托他們的是「行進的」的是低 音大提琴。3/8拍的終樂章快板,帶出了不同的輕快 節奏。弦樂合奏再次引出一眾主題,為獨奏的登場 作準備。他們有時分享主題,有時輪流演奏,在末 段到結尾的部份加上了快速的16分三連音。

莫扎特在好幾封信中提到他受人委約創作長笛協奏 曲和四重奏的事情。 1777年12月10日:「前幾天我和溫德林(Johann Baptist Wendling)如常午餐的時候,他說:『我 們那位印度人,其實是一位頗富裕的荷蘭人,他熱 愛科學,是我一位很要好的朋友。他確實是位特立 獨行的人。他願意付給你200荷蘭盾,請你為他撰 寫三首短篇、容易的長笛協奏曲和兩套四重奏。』」 1778 年 2 月 4 日:「現在我的想法是:我會留在這 �,從容地為迪桑完成他的音樂。�會為我帶來 200荷蘭盾;而且我可以想留多久就多久,不用為 食宿花錢⋯⋯」 1778 年 2 月 14 日:「迪桑先生明天就要前往巴黎 了。他只給了我 96 荷蘭盾,因為我只完成了兩首 協奏曲和三首四重奏;即使他付一半的費用,他也 還欠我4個荷蘭盾。但他會付我所有的酬金,因為 我和溫德林提及此事。我們同意會把剩下的作品寄 往巴黎。」 他在 1778 年 1 月 31 日寫給母親的信中,也以一首 粗俗而幽默的詩提到了委約一事: 「溫德林先生有理由生我的氣, 因為我沒有寫任何四重奏; 但當我回到萊茵河的橋上, 我會馬上踏上回家的路。 不講一句粗話,寫出四首四重奏, 於是他再沒理由叫我混蛋。」 [ 引 自《 莫 扎 特 的 信 和 莫 扎 特 的 一 生 》, R o b e r t Spaethling 選譯, Faber and Faber , 2000 年, 頁112-130。] 信中提到的「印度人」迪桑,表明他認為迪桑就是 那位受聘於東印度公司的人。你可以理解迪桑因為 莫扎特沒有完成委約而感到不快,尤其是第二協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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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版本的樂隊編制 弦樂: 第一及第二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大提琴 獨奏長笛及小提琴

曲,實際上只是把莫扎特的雙簧管協奏曲轉了調, 改由長笛演奏。莫扎特最終是完成了四重四重奏, 後兩首寫於維也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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