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孚海外语言课程与国际学年课程报名须知 2014-2015 保单之英文副本一份,以供核实。无法 提供有效保险证明者,将无法领取课表 及上课。 变更课程 出发前首次提交原始申请表后,若学员 要求更改课程目的地,课程类别、开课 日期或住宿方式,需立即支付变更手续 费50USD/次。课程变更须在出发日前 45天提出申请。首次提原始申请表后 一年内可以变更课程,变更次数仅限2 次;超过变更次数之学员,视为重新申 请课程,并须再次缴纳报名费用。若 学员因签证被拒而需要更改行程则不 在此限。 取消课程申请及办理 1、若学员出发前取消课程,应向最初 报名的EF咨询处提交书面取消申请;若 学员出发后取消课程,应至少提前四周 向EF学校提交书面取消申请,并签署一 份课程变更通知表。 2、若学员取消课程,需缴回EF学校所 发入学许可证明或I-20表格。 退款申请及办理 1、报名费、签证服务费、签证申请 费、CAS费及快递费在任何情况下皆 不予返还。 2、所有退款均由学员最初报名的EF咨 询处代为办理,EF咨询处将在收到学员 书面退款申请或EF学校书面通知的45天 内完成退款程序。 3、课程费按以下比例退还: (1)开课前或出发前取消课程及退款: 英孚短期语言课程及英孚学年制外语留 学课程(美国以外国家): * 如果学员被拒签而需取消课程,EF将 扣除报名费、签证申请费及签证服务费 后,全额退还已缴纳的课程费。 * 如果学员在开课日的45天前取消课程 (拒签以外其它因素),EF将扣除报名 费、签证服申请费、签证服务费及课程 订金后,退还剩余已缴纳的课程费。 * 如果学员在开课日的16-45天内取消课 程(拒签以外其它因素),EF将扣除 报名费、签证申请费和签证服务费(若 有)、课程订金及40%已缴纳的课程费 (扣除课程订金)后,退还剩余已经缴 纳的课程费。 * 如果学员在开课日的15天内取消课程 (拒签以外其它因素),EF将扣除报名 费、签证申请费和签证服务费(若有) 、课程订金及50%已缴纳的课程费(扣 除课程订金)后,退还剩余已经缴纳的 课程费。 英孚短期语言课程和英孚学年制外语留 学课程(美国): * 如果学员被拒签而需取消课程,EF 将扣除报名费、签证申请费及签证服 务费(若有)后,全额退还已缴纳的 课程费。 * 如果学员在开课日的45天前取消课程 (拒签以外其它因素),EF将扣除报 名费、签证申请费和签证服务费(若 有)及课程订金后,退还剩余已缴纳的 课程费。 * 如果学员在开课日的45天内取消课程 (拒签以外其它因素),EF将扣除报名 费、签证申请费和签证服务费(若有) 、课程订金及40%已缴纳的课程费(扣 除课程订金)后,退还剩余已经缴纳的 课程费。 * 如果学员持学生签证和由EF学校签发 的I-20表格进入美国,并且于开课日前 取消或从未出席任何课程者,EF学校将 扣除前4周课程费(费用按照短期弹性 语言课程价格计算)、任何实际发生的 其他费用(若有)和报名协议上明确注 明不可退还的费用。 (2)开课日后或到达学校后取消课程及
退款: 所有取消课程或变更皆以书面方式向EF 学校校长提交申请,学员须于表格上 签名。若学员因违反校规、出席率低于 80%或违反当地法律,而必需被退学或 离开所在国家,EF学校将不予退费。 英孚短期语言课程(美国以外国家): 在学员已经开课且提前四周递交终止课 程申请的情况下,EF学校将退还剩余课 程费的50%(申请当周的课程视为已经 使用完毕,不得计入可退款周),已使 用的课程周数所占的课程费,应以无折 扣价格计算。 英孚短期语言课程(美国加州):如果 学员在抵达美国EF学校后并在课程开课 后第一周完成取消课程申请,EF有权扣 除该学员第一周的课程费以及任何实际 发生的住宿费以及其他费用(若有), 并退还剩余课程费。若开课已经超过四 周,则扣除实际发生的课程费及其它费 用(若有),并退还剩余课程费。如果 学员在课程进行了60%后终止课程,EF 不予任何退款。 英孚短期语言课程(美国加州以外城 市):如果学员在抵达美国EF学校后 并在课程已经开课(未超过四周)但完 成一半之前终止课程,EF有权扣除该 学员前四周的课程费以及任何实际发生 的住宿费以及其他费用(若有),并退 还剩余课程费。若开课已经超过四周, 则扣除实际发生的课程费及其它费用( 若有),并退还剩余费用。如果学员在 课程进行了一半后终止课程,EF不予 任何退款。 英孚学年制外语留学课程(美国以外国 家):如学员在课程分界日期前提出退 课,EF学校将退还40%的课程费;如 学员在课程分界日后提出退课,EF不予 任何退款。 英孚学年制外语留学课程(美国):如 果学员在开课日后四周内申请退款,EF 将至少保留前4周的课程费(费用按短 期弹性语言课程价格计算)以及不可退 还的费用,学员将会获得其余部分课程 费的退款。如学员在开课四周后但在课 程分界日前退课,EF将扣除学员实际完 成的课程费(费用按短期弹性语言课程 价格计算)及不可退还的费用,并退还 剩余课程费。如学员在课程分界日后终 止课程,EF不予任何退款。 * 课程分界日请参考英孚学年制外语留 学开课日表。 4、教材费:教材一旦发给了学员,即 不予退费。 5、其他自选费用:一旦已经发生或已 经支付给第三方供应商,即不予退费。 * 若世界卫生组织(WHO)或某个国 际政府组织发布针对某国的旅行警告或 旅行禁令,EF学员有权保留原始预订 课程一年或重新预订课程开课日。如果 学员决定取消课程,则按上述退款比 例退款。 迟到及缺席 课程中迟到或缺席均不会获得退款, 亦不能要求免费延长课程以填补缺席 时间。 学生行为准则 为了保障我们学员在读期间的利益,EF 建立了一套行为准则,要求所有学员遵 循这套准则。 EF学校禁止学员于在读期间有任何违纪 行为,包含:违反当地法令、破坏学习 环境或影响他人学习及破坏EF或其他学 员财物的行为。如有违纪行为,学生将 遭到警告处分;严重违纪者将受到退学
处分,并且其课程费不得退还。 如学员对课程有所不满,应在海外就学 期间向就读EF学校的工作人员上报。 如果投诉没有得到满意的解决,应在课 程结束后的30天内上报给学员当地的 EF咨询处。 顾客责任与权益保障 根据澳大利亚联邦法律,如果学员已支 付全额的课程费,EF却无法在澳大利 亚提供服务,则学员可援引ESOS法令 第27、29款寻求必要保障。在新西兰 规定,若学校拒绝开课,学生可依据第 253(1)条的规定要求学校承担相应 的责任。 责任归属及不可抗力之因素 若因火灾、自然灾害、政令影响、供应 商或承包商失误、劳资纠纷或其它不在 EF学校控制范围内的情况导致EF学校 未能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EF学校将 无须对学员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任何财 产损失或人身损害,但法律另有明文规 定的除外。 照片及影像资料的使用 EF学校有权对所组织的任何课程及活动 进行拍照或录音录像,该等照片及录音 录像的所有权及相关知识产权归EF学校 独立所有;学员及家长授权EF学校在其 作品、产品、服务、宣传以及其他EF学 校认为适合的活动中免费使用该等照片 及录音录像。
弹性课程开课日期 以下英孚密集课程、英孚主要课程、英孚 考试辅导课程开课日期适用于列表中各 EF国际语言学校: 伦敦、剑桥、布莱顿、曼切斯特、布里斯 托、圣朱利安、波士顿、亚特兰大、洛 杉矶、圣塔芭芭拉、西雅图、旧金山、 夏威夷、多伦多、新加坡、悉尼、奥克 兰、慕尼黑、巴黎、巴塞罗那、罗马、 哥斯达黎加: 2014: 9月1、15、29日;10月13、27 ;11月10、24日;12月8、22日 2015:1月5、19日;2月2、16日;3月 2、16、30日;4月13、27日;5月11 、25日;6月8、22日;7月6、20日;8 月3、17、31日;9月14、28日;10月12 、26;11月9、23日;12月7、21日 伦敦罗素广场、牛津、剑桥Clare学 院、伯恩茅斯、伊斯特本、都柏林、开普 敦、华盛顿、纽约、迈阿密海滩、芝加 哥、圣地亚哥、温哥华、马德里、马拉 加、尼斯、布里斯班、东京: 2014:9月8、22日;10月6、20;11月3 、17日;12月1、15、29日 2015:1月12、26日;2月9、23日;3月 9、23日;4月6、20日;5月4、18日;6 月1、15、29日;7月13、27日;8月10 、24日;9月7、21日;10月5、19;11 月2、16、30日;12月14、28日 以下EF暑期课程的开课日期适用于列表 中各英孚短期语言课程: 英国、爱尔兰、美国、加拿大、马耳他、 西班牙、法国、德国、意大利、中国: 2015:6月1、8、15、22、29日;7月6 、13、20、27日;8月3、10、17、24日
个人信息 为了完成提供您有关EF产品的报名、产 品信息和其它所有相关服务(包括旅游保 险),EF将在全球收集学生的信息。EF 可能对学员发送EF产品信息(包含邮 寄、电邮或SMS等方式),学员可以自 行选择取消收到促销信息。我们可能将 学生的个人信息在全球EF集团旗下公 司、保险机构和商业合作伙伴共享。EF 将根据所适用的信息保护法规定来规范 信息收集。如果您对于信息收集有所疑 问、希望取得EF所持有的关于您个人 信息的复印件,或对错误信息进行更正 和删除,请联系位于以下地址的EF总 部或国际语言学校:Haldenstrasse 4, Lucerne, Switzerland
南非、澳大利亚、新西兰 2015:1月5、12、19、26日;2月2、9 、16、23日;3月2、9、16、23日
手册价格有效性说明 请注意:本手册中列出的价格根据编写 时(2014年7月25日)的汇率为基础, 因此EF学校将保留由于汇率变动、税率 浮动及其他不可抗力而与开课日前30天 对费用作出变更的权利。手册中的价格 有效日期至2015年9月30日。若有价格 更新,以最新版本为准。
学年制外语留学课程(6个月)* 开课日 课程分界日 结业日 2014/9/8 2014/12/12 2015/2/20 2015/1/5 2015/3/27 2015/6/5 2015/4/13 2015/6/5 2015/8/28 2015/6/15 2015/8/28 2015/11/13 2015/9/14 2015/12/18 2016/2/12
北京利麦文化交流有限公司及其中国办 事机构所推广的所有旅游和语言培训课 程由EF Education First Ltd, Lucerne, Switzerland提供。 签名 本人已阅读并愿意接受本报名须知所列的 各项条款。(以下学生父母或监护人的签 名也同样表示同意接受学生参加所有EF的 课程,包括EF海外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 并且同样愿意接受报名须知所列之条款。) 申请人签名: 日期: 父母或监护人签名: 日期:
- 课程热线:400 665 1965 -
英国、爱尔兰、加拿大、马耳他、美国所 有EF学校的密集/主要/暑期课程之额外开 课日期如下: 2015:6月22、29日;7月6、13、20 、27日;8月3日 英孚海外学年制外语留学课程开课日期 学年制外语留学课程(9个月) 开课日 课程分界日 结业日 2014/9/8 2014/12/12 2014/5/15 2015/1/5/ 2015/3/27 2015/8/14 2015/4/13/ 2015/6/5 2015/11/27 2015/6/15/ 2015/8/28 2016/2/5 2015/9/14 2015/12/18 2016/5/13
学年制外语留学课程(11个月) 开课日 课程分界日 结业日 2014/9/8 2014/12/12 2015/7/31 2015年1/5 2015/3/27 2015/11/13 2015/4/13 2015/6/5 2016/2/5 2015/6/15 2015/8/28 2016/4/15 2015/9/14 2015/12/18 2016/7/1 *请注意:仅部分学校和课程在6月开课, 详情请联系当地咨询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