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惡法大解碼 --- 從97到狼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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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惡法大解碼 – 從 97 到狼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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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公安條例》的緣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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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公安條例》的內容及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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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一:「不反對通知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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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二:人數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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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三:示威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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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四:遊行集會附加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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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五:揚聲器的規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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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公安條例》下遊行集會人士的刑責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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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警察濫權:現行監管機制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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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投訴警察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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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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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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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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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建議及外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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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回歸後有關《公安條例》的事件(1997 至 201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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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示威禁地:中聯辦的九大阻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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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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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 據警 務處的數字顯示,2007 年自鄧竟成任 警 務處 處長開始,本土被捕的示威者人數和被檢控的示威者人 數大幅上升。直至 2011 年曾偉雄上任,單是 1 年內便 拘捕了 444 名示威者,遠超自 1997 至 2010 年(共有 314 名被捕示威者)的數字總和,白色恐 怖顯 然已臨 我城。伴隨狼(梁振英)鷹(曾偉雄)上場後手段日趨 強硬、政府施政失誤情況日益嚴重,每年的遊行及集會 數字亦會不斷上升,透過遊行表達意見的示威者越來 越 多的 同時,參 與 者 也需 必 面 對更 大的 警 權 威 脅。 在公民權利響起警號的這一刻,民間人權陣線警權關注組(下稱「警權組」)是時候 重新檢視現時影響言論自由、表達自由及遊行集會自由的惡法 ——《公安條例》。 2000 年初,特區政府重用《公安條例》檢控示威者,引起社會關注。不少民間團體 和學生 組 織曾出版小冊子和傳 單,引起社會關注,爭取修改惡法。雖然當時只能 引起關於「公共安全」等法律字眼討論,但亦能成功向政府施壓,放棄使用《公安 條例》作出政治檢控。可是,繼 2008 年廢除有關法律字眼後,《公安條例》大部份 的內容仍然存在,修法之路仍然遙遙無期。這本小冊子嘗試重提現時《公安條例》 的前世今生,並配以自九七惡法還原後,其實際踐踏人權例子,令公眾明白到修改 《公安條例》的必要性。 警權過大的例子,實在太多,小冊子所列舉的情況只是 冰山一角。更多的情況是 示威人士被無理阻撓、被無故抬走、被暴力對待。傳媒不作廣泛報導,公眾便無法 得知,被侵權的人亦無從申訴。即使如此,我們也要堅持捍衛公民權利,迫令政府 修改惡法,以令我們和後人能夠生活在一個自由公義平等的香港。改變始於足下, 希望各位能令本冊子的內容及理念廣傳,一起爭取修改公安惡法!

民間人權陣線警權關注組 2012 年 1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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