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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thly Brief 2016/01 ZH_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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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1月

第 230 期

新會員公司

《 2015 金融機構 ( 處置機制 ) 條例草案 》

謹代表管治委員會歡迎中國太平人壽保險 ( 香港 ) 有限公司加入保聯,成為壽險會員!

應條例草案委員會的邀請,殷大偉先生代表保聯出 席了本月 19 日的公聽會,並提出了業界對上述條 例草案的意見。我們原則上支持建議中的機制,然 而,對其應用範圍、企業管治、處置能力和資金籌 集等方面,仍存有疑慮。

成立獨立保險業監管局(獨立保監) 行政長官於 2015 年 12 月 28 日委任鄭慕智博士出 任獨立保監局主席,並委任陳家殷先生、陳偉森教 授、張鳳婷女士、郭振華先生、馬豪輝先生、王建 國先生和姚建華先生為非執行董事。

我們重申保險業與銀行及其 他 金 融 機 構 截 然 不 同, 故 此處理的方式亦應有異,我 們將與保險業監理處緊密合 作,確保草擬相關的執行規 則和指引時,能充分地反映 以上特質。

我們將與新成立的保監局及其董事會緊密合作,確 保順利過渡至新的監管制度。為此,我們現正安排 與新任主席鄭博士及各董事會成員會面,商討有關 事宜。 《

成立中央索償資料庫以防止保險詐騙 上述重點項目已順利開展,我們委任了德勤及貝克• 麥堅時國際律師事務所進行可行性研究。於未來數 週,顧問團隊會開始訪問保險公司及相關持份者, 從而了解他們對成立資料庫的需要、期望和願景。 研究預計於今年第三季完成。我們會根據顧問的研 究結果,建議切實可行,並符合法律要求的運作模 式,供會員考慮。

保險公司與保險代理訂立合約的程序指

引》

保聯廣泛諮詢了所有會員公司、保監和中介人,並 就競爭法尋求法律顧問意見後,於本月 20 日發布了 兩套分別供保險公司及保險代理遵行的《保險公司 與保險代理訂立合約的程序指引》,該等指引將於 今年 6 月 1 日正式生效。 指引提供的程序不單可供會員公司參考,亦處理了 保險代理過去提出的常見問題,讓他們更了解自己 在合約下的權利和義務。(通告編號:Mv002/16)

《 2015 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 ( 修訂 ) 條例草案》 根據上述草案提出的預設投資策略 (DIS),除非計劃成員於指定期限前主動「退出 參與」(opt-out) 預設投資策略,否則,受託人必須把計劃成員的累算權益,按預 設投資策略投資。 壽險總會原則上支持預推出投資策略,然而,卻非常關注建議的「退出參與」方 案,因為受影響的強積金成員數目有 554,200 人,涉及的資產值則高達 600 億港 元。業界認為倘若在計劃成員沒有明確表示同意的情況下,將其已供款項轉移至 新的基金,此舉或會導致計劃成員蒙受重大金錢損失,進而引發大量投訴,最終 令市民對強積金失去信心。 為此,壽險總會認為應該改用「選擇參與」方案(opt-in),讓計劃成員有機會 先了解預設投資策略的利弊,清楚考慮後才作出知情的決定。退休保障計劃工作 小組主席夏哲偉先生於本月 11 日於草案委員會的會議上,表達了上述建議。此外, 我們亦與草案委員會的議員及其他持份者(包括消費者委員會)會面,闡述「退 出參與」的弊端,以及可行的替代方案。保聯樂於協助局方,消除可能出現的風 險,以確保預設投資策略得以成功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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