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9期•2011年5月 這是我擔任保聯主席後的首份《每月通訊》,冀盼在未來的日子繼續得到你們的支持, 共同迎接往後的挑戰。
全新的保險代理登記平台 為了進一步提升保聯為會員和登記人士提供的服務,保聯於今 日推出全新的保險代理網上登記平台 (https://registration.hkfi. org.hk/)。由即日起,所有登記人士可以選擇在網上登記續 期,並於網上以繳費靈繳交新登記、續期及額外申請登記多家 保險公司的費用 (詳見通告編號:RC9/8958)。我們鼓勵會員 公司多利用這個環保簡易的新平台,進行續期登記。
建議成立保單持有人保障基金(保障基金) 保聯於2011年5月17日舉行簡介會,共有40多位會員公司代表 出席。會上保監專員蔡淑嫻女士介紹保障基金的詳情,出席 的會員代表對徵費率、基金管理等提問及發表意見。 保障基金專責小組將與香港汽車保險局和保險公司(僱員補 償) 無力償債管理局的代表會面,就共同關注的課題進行商 討。 保聯將會收集及整理會員的意見,並提交政府。會員公司亦可於2011年6月24日諮詢期結 束前,直接向政府表述個別公司的意見。
建議成立金融糾紛調解中心(調解中心) 有見及保監處的獨立計劃,保聯重新審視對建議成立調解中心的立場,並與保監進一步 討論有關課題,結論是可以將針對保險的投訴分為兩類:但凡關於索償的糾紛由保險索 償投訴局(投訴局)繼續處理,至於超出投訴局職權範圍以外的投訴,則由調解中心負 責。假如這項建議落實執行,則保聯和調解中心必須共同簽訂諒解備忘錄,釐清雙方的 角色和職能。另一個可行方案是成立申訴專員制度,以節省仲裁所需的費用和冗長的程 序。
競爭法 競爭法專責小組收集及整理會員的意見後,向政府提交保聯的立場。基本上我們支持競 爭法草案,認為有關法例有助香港在監管和營商環境的範疇上,邁進一大步,更接近世 界級的水平。 然而,我們對於如何詮釋建議中的新規例,卻甚表關注,包 括:「相當程度的市場力量」這類名詞的定義有欠清晰、行 業組織和生產商與分銷商簽訂的獨家代理協議是否屬於反競 爭、釐清及簡化批准豁免權時的實際安排等等。保聯更要求 政府給予6至12個月的過渡期,讓相關人士可以熟習有關法 例,作好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