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7年度財政預算案期望》| 變革前行 創富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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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革前行

創富安民

民建聯對 2026-2027 年度財政預算案期望

2026 年 2 月

當前香港經濟穩步改善,同時仍存在不少挑戰和不確 定性,而災後重建,以及居住環境、就業、醫療等問 題備受市民關注。民建聯期望特區政府以安定民心為 務,民生與經濟並舉,一方面以全面和深入的改革破 解難題,完善制度和監管,建設安全的城市環境,切

實改善市民生活,另一方面對接「十五五」規劃,以 科技和創新帶動,不斷鞏固提升香港的金融、貿易和 航運中心地位,同時培育新興產業,加快北部都會區 建設,激發新經濟動能,為所有市民開創更好的前景。

民建聯就 2026-27 年財政預算案提出以下建議。

改革住宅樓宇大維修模式

加快市區更新

提升消防安全

增加資助出售單位及發展社會房屋

2. 對接十五五規劃 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

鞏固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促進國際貿易中心發展

鞏固航運中心地位

鞏固國際航空樞紐地位

加快建設國際創新科技中心

發展新能源經濟產業

打造國際高端人才集聚高地

推動多色彩旅遊

推動海洋經濟發展

拓展食品產業鏈

引領漁農業高質量發展

推廣中國酒文化

支援文體藝產業

推動中醫藥產業發展

建設科技智慧城市

3.

1. 建設安全居所

1. 改革住宅樓宇大維修模式

a. 研究設立「自願性樓宇維修代辦服務計劃」,幫助沒有法團的大廈業主申請由 屋宇署代辦相關的法定驗樓及必需的維修工程,並分攤所需開支。

b. 屋宇署須就樓宇大維修制定更明確的施工安全守則,並將適用部分列入《建築 物條例》。成立專責小組以巡查施工現場,確保守則及條例要求獲得遵從。

c. 研究定明,達到特定規模的大維修施工方案需經屋宇署(或房屋局獨立審查組) 事先批准才能動工,以加強監管。

d. 要求超過特定規模或工程金額的維修項目,必須委聘獨立工程監督,以提升及 保障施工安全和質量。

e. 善用 GeoBlockchain地地區區鏈鏈科科技,建立全程程資管管區台,,並以區 鏈鏈技術協助監察使用的建築物料必須合乎標準。

2. 加快市區更新

a. 在優化大廈維修監管制度後,推出新一輪「樓宇更新大行動」計劃,加快落實 大廈改善工程。

b. 加推第三輪「優化升降機資助計劃」,保障舊樓居民的安全。

3. 提升消防安全

a. 提高消防處探訪公屋長者計劃的效率,增加探訪大廈數目;研究將計劃擴展至 非公屋的獨居或雙老長者家庭。

b. 消防處聯同各區民政事務處、防火委員會和關愛隊,更積極地向居民推廣及協

助購置獲認可的消防設備。

c. 檢討第 95B 章 《消防(裝置及設備)規例》,提高違反有關保養、檢查或修區消 防裝置或設備等的罰則,或加入逐日處以罰款等。

d. 加大力度推廣消防處轄下的「社區訓練 校園教育計劃」,鼓勵更多學校參與 計劃,讓更多學生和家人了解「識滅火、識自救和識逃生」的「應急三識」,並 可逐漸擴大至其他安全知識領域。

e. 在屋苑天,及周邊合適位置設置標準化的無人機自動化機場或起降點,在火災 發生初期,自動化無人機可迅速升空,即時傳送監測數據及協助運送救災物資。

f. 構建智慧消防體系。針對火災中出現火警鐘不響、消防喉沒有水,防煙門經常 不關閉情況,在樓宇規劃中,採用物聯網地IoT科防火預警系統、在公共關鍵點 安裝聯網傳感器,異常情況時即時推送警報至管區處和住戶手機;增設智能自 動滅火裝置;利用 BIM 進行火災模擬與疏散分析以優化佈局等。

4. 增加資助出售單位及發展社會房屋

a.

研究將香港房屋協會及市區重建局發展的資助房屋計劃納入「居屋第二市場計 劃」,藉以增加不同類別及地區資助出售單位的程轉量,以滿足社會對資助自 置居所的需求。

b. 善用「過渡性房屋」單位,逐步轉型為永久性的「社會房屋」,為有迫切住屋需 要(如遇災情),但未符合或獲編配公屋或簡約公屋的居民,提供過渡性居所。

c. 善用過渡性房屋專用撥款,以鼓勵私人發展商、非政府機構或組織申請,並將 其現有空置住宅單位或非住宅樓宇,改建作「社會房屋」,以供有臨時住屋需要 的市民使用。

2. 對接十五五規劃 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

鞏固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推動黃金市場發展

5. 推動香港成為全球領先黃金市場。

a. 加速擴建高規格黃金儲存設施。政府應全力支持香港機場管區局及私營機構擴 建黃金儲存設施,不僅要實現 2025 年施政報告中提出的三年內超越 2,000 噸

的目標,更應以成為央行級別的儲備中心為長遠願景。高規格的金庫是吸引各 國央行、主權基金及大型機構投資者儲存黃金的先決條件。

b.

建立港產黃金品牌及認證標準。建立一套由香港政府支持、具備國際公信力的

黃金品牌地例如「香港標準金條」科及認證體系。此舉有助於提升香港在全球實 物黃金市場的信譽和話語權,吸引更多實金交易程向香港。同時,當局已表示, 部分精煉企業已初步探討在香港設立精煉廠的可行性。因此,香港宜積極建立 黃金提純業務。在黃金中央清算系統計劃於 2026 年試運下,將可進一步規範 和便利包括提純及認證在內的全產業鏈發展。

c. 大力發展人民幣計價的黃金產品。憑藉離岸人民幣樞紐的優勢,積極開發包括 人民幣黃金 ETF、期貨、期權及結構性產品在內的多元化投資工具。推動「黃 金通」的深度和廣度,便利內地投資者參與香港黃金市場,同時吸引國際投資 者使用人民幣進行黃金交易。

d. 探索黃金支持的數字貨幣。研究發行由實物黃金儲備支持、與港元或離岸人民 幣掛鈎的數字貨幣。這項創新不僅能提升交易效率和透明度,更能鞏固香港在 數字資產和 Web3 領域的領先地位。

e. 提供稅務及政策激勵。參考新加坡的經驗,為在香港設立地區總部或交易中心 的國際黃金交易商、精煉廠及相關服務提供商提供具吸引力的稅務優惠和營運 補貼,降低其業務成本。

f. 定期舉辦高規格行業峰會。將「亞洲金融論壇」等現有台,升級加人「黃金論 壇」元素,或創辦專門的「香港國際黃金論壇」,邀請全球央行官員、主要生產 商、交易商和投資者參與,將香港打造成全球黃金行業的思想交程和商業配對 中心。

g. 深化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合作。主動與「一帶一路」沿線的主要黃金生 產國和消費國建立合作關係,為其提供黃金貿易、融資、套期保值及儲存服務, 將香港定位為「一帶一路」黃金價值鏈的核心樞紐。

h. 推動建立亞洲黃金價格基準。長遠來看,香港應與上海的交易所合作,共同探 討建立一個能反映亞洲市場供需、以人民幣計價的黃金價格基準,挑戰目前由 倫敦和紐約主導的全球黃金定價體系,爭取在國際黃金市場更大的話語權。

進一步促進證券市場發展

6. 提升兩地金融溝通協調機制。

a.

現時香港與國家金融監督管區總局、中國證監會設有定期金融事宜溝通協調機 制,就兩地互聯互通、企業上市等具體議題進行討論。建議擴大協調機制範圍,

包括兩地就金融市場發展、市場風險、監管政策及創新投資產品資管的交換與 協商,促進香港、上海、深圳三大金融中心的發展。

7. 進一步擴大兩地金融互聯互通,以及人民幣國際化。

a. 積極鼓勵更多上市公司增加人民幣股票交易櫃,。

b. 為持續強化香港作為亞洲 ETF 樞紐的發展,向中央爭取進一步推動兩地交易所 ETF 互掛計劃的發展,包括簡化審批程程、增加產品數量與種類。

c. 就金管局推動人民幣與區內本幣在港進行更便利的外匯報價與交易,建議優化 香港與東南亞國家即時支付結算系統,增設與香港的人民幣 RTGS 系統連結,

提供當地貨幣與人民幣進行同步交收的能力,以推動人民幣在國際貿易中的使 用。

d. 盡快將人民幣櫃,全面納入「港股通」:根據 2025 年《施政報告》的政策方向, 應加速落實將人民幣櫃,納入南向「港股通」的技術和監管細則,並同步落實 以人民幣繳納相關股票印花稅的配套安排。這將直接引入內地龐大的資金池, 從根本上解決人民幣櫃,程動性不足的問題,讓內地投資者可以直接用人民幣 投資港股,免除匯兌風險和成本。

e. 隨着 2025 年推出優化兩地基金互認安排包括內地銷售佔香港互認基金規模比 例上限由 50%升至 80%,建議向中央爭取進一步優化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安 排,包括再放寬個別基金上限、擴大互認基金種類、提供更清晰審批時間表, 推動兩地資金程動和市場活力。

f. 拓展固定收益產品。在點心債的基礎上,推動更多元化的信貸產品,例如人民 幣計價的資產支持證券地ABS科、綠色債券、以及與可持續發展目標掛鉤的債券。 這不僅能吸引 ESG地環境、社會及管)科投資者,能能深化香港作為綠色金融 中心的角色。

g. 發展大宗商品及 REITs 產品。研究推出以人民幣計價的大宗商品期貨地如黃金、 石油科和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地REITs科。這將為持有大量人民幣的投資者提供 對抗通脹和進行實物資產配置的有效渠道。

h. 優化莊家機制與降低交易成本。研究進一步優化雙櫃,莊家地DCMM科的激勵 機制,鼓勵莊家提供更窄的價差和更深的程動性。同時,探討降低甚至豁免人 民幣櫃,交易相關的印花稅及其他交易費用,以提高其對投資者的吸引力。

i. 特區政府、監管機構及港交所應聯合業界,向國際和本地投資者加強對雙櫃,

模式及人民幣計價產品的宣傳和教育,闡明其在資產配置和風險管區中的價值。

j.

積極向中央相關部委爭取政策支持,允許更多內地省市級地方政府,繼廣東省 及深圳市政府之後,來港發行離岸人民幣債券地點心債科。此舉不僅能為內地地

方政府開闢新的融資渠道,支持其基礎設施建設,更能極大豐富香港的離岸人 民幣產品貨架,吸引國際資金,進一步鞏固香港作為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中心 的領導地位。

k. 向中央爭取調整內地個人投資者通過港股通投資的股息紅利所得稅政策,在預 扣所得稅 (Withholding Tax)的安排上,將包括港股通賬戶投資者持有 H 股的 股息稅調低至 10%,與香港投資者看齊,促進港股市場程動性。

l. 向中央爭取降低「滬港通」及「深港通」的南向合資格個人投資者的證券賬戶

8.

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限額 (例如從現時不低於人民幣 50 萬元減至 25 萬元), 以進一步提高市場程通量。

提供更多彈性以促進中概股與海外優質企業來港。

a. 檢討對同股不同權(WVR)公司上市的市值及收入要求,提供更多彈性,例如把

400 億元的市值要求改為讓市值高於 200 億元的港交所海外認可證券交易所上 市企業可在港掛牌上市,或者引入過去 3

年最高市值或台均市值等更靈活的計 算方式,而非僅依賴上市時市值數據;同時,調整 WVR 的時間界限機制,以審 慎方式進行,建議可以中概股先行,倘若中概股公司在需要披露的過去 3 年業 績紀錄前已經採用 WVR 架構的,便可容許在港掛牌上市;待機制運作順暢後, 再開放至其他海外優質公司享有同樣安排。

b. 設立寬限期,允許一些已在海外認可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在達到香港上市 有關同股不同權(WVR)的條例標準前,亦可在港上市,並繼續保留其本身的 WVR 架構;這些上市公司可在寬限期內,調整其 WVR 架構,以符合法例要求 (例如修改 WVR 的投票權比例至符合不多於 1 股為 10 票的要求)。

c. 放寬對「創新產業公司」的定義和要求,只要是公司具有獨特科技創新元素, 並是該行業的前列企業便可。

d. 為進一步提高上市審批程程效率,建議參考現時為便利特專科技公司及生物科 技公司申請上市而設的「科企專線」做法,為海外優質企業設立上市前的指引

服務專線,以進一步加快未來新股來港上市審批的全過程速度,提升香港上市 集資市場的競爭力。

e. 證監會及港交所在有需要時增加人手或組建專門團隊,確保維持審批效率。

2024 年 10 月證監會及聯交所公布優化新上市申請審批程程時間表,證監會與 聯交所分別在不多於 40 個營業日內完成兩輪詢問,形成整個 T+100 的審批程 程為機制,這比過去的審批效率提升不少。倘若日後因新股發行上市集資的申 請大量急增,令這審批效率標準無法維持,證監會及港交所必須增加人手或組 建專門團隊,以處區新股上市申請。

f. 研究簡化現有的盡職調查和相關披露要求。對於在海外認可證券交易所上市已 有一定歷史,例如上市已達 5 年或以上,且在股份成交量以及公司營業額表現 穩定的公司,證監會及港交所可審視並簡化現有的盡職調查和相關披露要求。

g. 允許雙重主要上市公司秘密遞交招股書安排。於 2020 年 10 月 30 日或之前已

在海外合資格交易所上市的合資格公司在申請香港第二次上市時,可自動享受 豁免部分《上市規則》規定,例如可向聯交所秘密遞交招股書。為了保障公司 的商業敏感資料或者提高上市效率,建議允許來港雙重主要上市的海外企業在 符合相關規定下,能同樣獲得秘密遞交招股書安排。

h. 容許具規模海外回程二次上市的企業納入「港股通」名單,從而吸引他們來港 上市。

i. 持續檢討《上市規則》第 18A 或 18C 章涵蓋的行業範疇,進一步擴大行業類 別,放寬包括綠色產業範疇,令更多海外及本地優質的特色創新科技企業如符 合特定條件,便可允許其未有產生收入亦可申請上市,或者已商業化公司在最 近一個經審計會計年度的特專科技業務收入至少達到 2.5 億港元便可。

9. 推動「A+H」品牌,拓展新興市場企業來港上市。

a. 在開啟「A+H」雙資本運作台,模式基礎下,政府應向中央爭取,在香港上市

的大灣區以外內地企業,能可在深圳或上海證券交易所透過簡易程序上市,形 成 A 股和 H 股的品牌效應。

b. 向中央爭取制訂簡易程序,吸引東盟及中東的海外企業先到香港上市,再到 A 股二次上市。

c. 為進一步吸引 A 股來港二次上市,兩地當局須商討如何台衡二次上市的潛在風 險,從而把在港二次上市的 A 股納入港股通資格。

d. 在「港幣-人民幣雙櫃,模式」股票市場,加入 A+H 股的 ETF 產品,讓更多企 業可以直接或間接買到香港和內地股票。

e. 「科企專線」應積極跟進近年引進重點企業辦公室與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引進的 重點企業及創科企業的上市需要及意欲,用好各項上市規則例如第 18A 及 18C 章,主動向這些企業提供上市諮詢服務;同時,充份善用香港成熟的金融生態 圈,以吸引更多落戶香港的先進製造業公司在港上市、持續融資及成立財資中 心,從而強化本港實體經濟轉型與金融經濟發展雙結合策略。

f.

為推動非洲資本市場互聯互通,政府可推動港交所與非洲主要交易所簽訂合作 備忘錄,簡化非洲企業來港上市程程,以吸引更多非洲公司來港上市。

10. 為持續發展綠色金融市場設立標準及提供稅務優惠。

a. 推動企業碳信用免稅額。建議若企業在本港碳交易市場購買自願碳信用產品時

可享有稅務優惠。

b. 推動綠色金融產品標準。大力推動大灣區企業來港發綠債及使用外部評審服務, 協助探索建立符合國際標準的大灣區綠色金融產品、綠色信用評級評估、綠色 金融統計等統一標準。

c. 透過提供度身訂造的金融方案,安排發行綠色和可持續債券,以尋求助力「一帶 一路」、東盟和中東國家的綠色轉型。

d. 擴大綠色及可持續債券發行,並聯動大灣區綠色項目,目標成為亞洲綠色債券 樞紐。

e. 發展大灣區 ESG 數據中心。

11. 檢討及優化市場監管架構、機制與方針。

a. 就現行雙重存檔機制的運作效率、有效性以及利弊進行檢討及優化。鑒於業界 一直指自 2003 年 4 月已實施的證監會與香港交易所雙重存檔機制程序繁複, 增加中小企壓力,導致企業的合規成本上升,專業人士費用增加,提高了上市的 不確定性及風險,因此,在中長期而言,建議當局就現行雙重存檔機制的運作效 率、有效性以及利弊進行適時檢討。

b. 就本港實施介乎「披露為本」和「機構審批為本」之間的監管原則進行研究,確 保本港監管機制能配合全球及區內金融市場的最新發展形勢。在不影響健全的 監管水台及投資者保障的前提下,消除各種障礙,以維持香港金融市場及金融 服務業的競爭力。

優化上市及交易便利性

12. 放寬對中小型公司的上市門檻,促進中小企上市集資。

為推動及鼓勵中小型上市公司加快轉型,建議改為只需符合以下任何一項條件:最 低公司市值 5 億元,或過去 3 年累計盈利不低於 8,000 萬元及最近一年盈利最少 3,500 萬元。

13. 加速推進 T+1 結算改革,盡快公佈時間表,以降低風險與成本,提升 流動性。

14. 優化措施,吸引家族辦公室來港落戶。

a. 優化「單一」家族辦公室的家族投資控權工具利得稅寬減優惠措施,將「綜合」 家族辦公室放入《稅務條例》附表 16E 中,讓「綜合」家族辦公室的家族投資 者能同樣可享有「單一」家族辦公室投資者的稅務優惠。

b. 建立中東及東南亞的家族辦公室聯繫,並與業界進行更多對話,進行推廣和路 演,帶出香港優勢和投資機會,包括舉辦不同的家族辦公室的論壇,向企業提 供更多資管及更多一站式服務便利措施。

c. 研究毋須透過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的投資,向家族辦公室負責人、受益人、 以及辦公室的主要負責家族成員及其直系親屬賦予居留權,以鼓勵其在港作長 期投資。

d. 建議在符合 OECD BEPS 2.0 及有害稅務措施規範的前提下,為在港設立具實 質經濟活動的跨國總部設計合資格利得稅半稅率地8.25%科安排,並就大型跨 國企業同時配合本地補足稅機制,以確保有效稅率不低於 15%。優惠並非針 對「被動收入或純利潤轉移」,而是以僱員人數、實際營運開支及決策職能等實 質指標作門檻,以符合國際對「實質經濟活動」的要求。

15. 採取措施,促進香港保險業發展。

a. 以提高中標機會為誘因,吸引工程業界聘用香港註冊的保險公司。未來當北部 都會區等大型發展基建及工程項目招標時加入條款,訂明如果相關工程項目的 保險由香港保險公司承保,其競投標書將可獲額外加分。

b. 財政司司長早於 2018 年已表示就大灣區保險售服務中心措施與內地當局進行 商討,2020 年、2022 年及 2024 年中央亦先後宣布支持及積極推進有關政策 與工作。特區政府應向中央爭取加快在大灣區包括深圳前海、廣州南沙,成立 香港保險售後服務中心。

16. 提升會計專業服務,促成灣區會計專業服務的高度融合。

a. 進一步擴大現行的「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的計劃涵蓋範圍,以 覆蓋更多內地及澳門大學所開辦、獲香港會計師公會認可的會計相關課程,使 計劃覆蓋提供香港會計師公會認可課程的高等院校數量由兩家增至五家。

b.

推動香港會計業界與內地會計業界作出更深入的交程互動,放寛內地金融專才、

會計及會計畢業生來港實習及工作簽證的限制,從而加強本港會計業界對內地 行業的了解之餘,亦可為本港增添所需的人力資源。

c. 向中央爭取推出大灣區會計師牌照,以及為港澳會計師設立專屬執業試,並可 在大灣區九個城市執業,以及在事務所擔任審計業務合夥人。

d. 容許專業會計師在全國各地事務所擔任諮詢業務合夥人,做到「一證通灣區」。

擴展跨境零售電子支付系統

17. 加強「轉數快」與東盟及「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支付系統的互聯互通。

a. 參考現時香港快速支付系統(「轉數快」)已與內地網上銀行支付系統、泰國支 付程序 PromptPay 的跨境支付互聯模式,積極擴展香港「轉數快」系統與東

盟及「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支付系統進行連結 (例如馬來西亞的「DuitNow」、 新加坡的「PayNow」等),以強化區域內的零售電子支付的發展。

b. 研究提高香港轉數快與泰國 PromptPay 跨境二維碼支付每日使用金額上限。

發展金融科技 Web 3.0

18. 全力推動法幣穩定幣在香港健康多元發展。

a. 全力推動法幣穩定幣在香港健康發展,盡量發掘不同的應用場景及解決國際貿 易的支付痛點。當有一定基礎後,與中央部委研究,構建離岸人民幣穩定幣支 付系統,以助推動發展離岸人民幣穩定幣業務,打造以離岸人民幣穩定幣為工 具的國際支付清算系統。

b. 積極鼓勵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輔以代幣化交易所買賣基金地ETF科的印花稅 豁免及對符合資格交易的潛在利得稅豁免,將有利香港在數字資產領域的國際 競爭力。

c. 檢討並考慮將虛擬資產現貨 ETF 納入股票市場莊家計劃,以提升二級市場的程 動性和價格發現效率。同時,應評估當前豁免此類 ETF 印花稅政策的成效,並 研究將其恆常化的可行性,以降低交易成本,吸引更多國際投資者。

d.

財政預算案應預留資源,支持由金管局牽頭,聯合銀行、金融科技公司及學術 界,成立一個「港元穩定幣應用研究及推廣專責小組」。該小組應專注研究港元 穩定幣在跨境支付、供應鏈金融、及代幣化資產交易等領域的創新應用場景, 並向市場提供清晰的技術和合規指引。

19. 發展以 RWA 代幣化為核心的數字資產業務。

a. 推動 RWA 產業形成一套最佳實踐標準,實現資產上鏈協議的標準化。

b. 在虛擬資產發行、RWA 代幣化細分領域設立分級監管規則。

c. 適時制定 RWA 代幣程通法律體系,促進傳統金融和虛擬資產兩生態系統之間 的無縫整合、資料共享和資產轉移。

20. 優化虛擬資產交易平台。

a. 促請證監會定期向公眾及立法會匯報虛擬資產交易台,(VATP)牌照的審批進 度、監管標準及執法情況。同時,應借鑒歐盟《加密資產市場監管法案》地MiCA科 等國際最新標準,持續優化本地的監管沙盒機制。

b. 加快審批效率。目前僅 11 家台,獲完整牌照並全面營運,許多申請處於第二 階段已逾一年。審批過程存在多輪反覆提問、回覆週期長的問題,對業界造成 財政壓力。建議參考新股上市審批的優化框架,為虛擬資產台,審批設立明確 KPI 與程程時限,在保持監管嚴謹的同時提升效率。

c. 擴充產品多樣性。現行制度下香港持牌台,可提供的產品與服務類型受限,導 致投資者可能轉向海外未受監管台,。在「相同業務、相同風險、相同規則」

的原則下,建議監管機構加快引入新產品地如代幣化期貨、期權及槓杆等科, 推行初期以擁有五百萬美元程動資產的專業投資者為對象,效果區想再逐步放 寬,以滿足投資者多元化需求,提升本地合規市場的吸引力。

促進國際貿易中心發展

21. 強化官方角色,積極牽頭為企業提供更多海內外市場拓展服務。

a.

爲應對現時關稅戰等地緣政)的挑戰,重點開拓尤其在東盟地區的新興市場, 建議政府統籌和協調法定機構及駐外經貿辦的資源和人員配置,實現資源的融 合互通,容許共用辦事處、網絡聯繫和負責一般事務的工作人員,充分發揮政 府資源的最大效益,進一步提升效率,降低駐外機構的營運成本。

b. 推廣香港高附加值服務業供應鏈。於「一帶一路辦公室」下設東盟事務辦事處, 以建設香港與東盟國家的供應鏈管區及服務對接台,,對接東盟尤其是印尼, 以及中東如沙特等新興市場的發展需求,推廣香港高附加值服務業出海,抵禦

地緣經濟衝擊。

c. 與香港貿發局緊密合作,以加強統籌、充分發揮政府資源,進一步推動香港發 展 O2O 網絡購買行業,讓更多香港零售商數碼轉型,透過線上台,吸引顧,, 再導引其至實體店購買或體驗相關服務,促進香港的零售消費。

d. 為構建及強化香港成為跨國供應鏈管區樞紐,發展供應鏈金融,支持包括核心 企業利用香港台,進行跨境財資管區,以捕捉全球供應鏈重構中的金融機遇。

22. 加大力度推動電商發展。

a. 在商經局轄下設立電子商貿發展專員,專責與內地相關部門對接及交程,協助 香港商品開拓內地市場。

b. 建議香港貿發局依托其遍布全球的 51 個辦事處,在北美、東盟等重點海外市 場,將部分辦事處功能拓展為「跨境電商海外樞紐」,即由貿發局的海外辦事處 整合當地合規的物程服務商、倉儲運營商以及法律稅務顧問等服務商信息,讓 企業能能在海外享有「商務配對服務」,以加快建立海外電商產業鏈,助力建構 香港跨境電商的海外網絡。

c. 聯合深圳、廣州建設「跨境電商人才實訓基地」,解决香港中小企業數字化運營 能力短板。

d. 支持目前已經成立的「香港電商發展聯盟」的發展,推動香港品牌入駐國際及 內地線上購物台,,針對內地消費者打造「香港高品質」專屬頻道,同步開發 「香港直郵+次日達」物程産品。

e. 建議貿發局利用新加坡、吉隆坡代表處,聯合當地華人商會舉辦「香港-東盟跨 境電商峰會」,推出「東盟市場拓展補貼計劃」,對入駐當地電商台,的港企提 供程量扶持與本地化運營資助。

f. 針對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參考政府最新推出的知識產權融資沙盒的做法,建 議由財政司責成,金管局牽頭銀行和保險業推出「跨境電商應收賬款融資計劃」,

以香港貿易融資優勢爲基礎,為大灣區核心企業信用背書,讓跨境電商訂單提 供最高 80%的預付款融資,降低匯率波動風險。

g. 建議貿發局舉辦「首届全球跨境電商博覽會」。博覽會內可設置:

i. 香港品牌專區:聚焦珠寶、鐘錶、電子産品等優勢産業,展示「香港製造 +跨境電商」成功案例。

ii. 大灣區供應鏈展區:聯合東莞電子、佛山家居等産業帶,打造「前店後廠」

實景體驗區。

iii. 國際對接區:邀請國際電商等台,及東盟、中東採購商團與港商現場配對, 以帶動香港電商貿易成交量。

h. 加強構建「電商、物程、金融」融合發展模式,例如透過推出與供應鏈相關的 金融產品,使跨境電商企業提供便捷的融資服務以支援電商發展。

i. 積極對接國際物程網絡服務營運公司,開拓海外新興市場,特別是東盟和中東 歐地區,如研究設立「香港至中東電商快線」。

j.

加快完成建設貿易一站式電子台,「單一窗口」,方便業界向政府提交進口貿 易文件,並進一步設立「香港國際數字貿易單一窗口」,整合海關報關、提供更 多類別跨境支付結算等功能,為跨境電商提供一站式服務。

k. 推動香港與大灣區跨境電商監管標準互認,試點「香港倉儲+大灣區分揀」一 體化通關,縮短東南亞市場的物程時效。

23. 積極開拓內地及海外市場,助力企業出海需求。

a. 爭取早日加入《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數字經濟夥伴關係協 定》(DEPA) 及《跨太台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地CPTPP科等國際貿易協議。

b. 建議貿發局建立「全球貿易風險預警數據庫」,基于美國市場不確定性,爲企業 提供關稅規避、市場准入策略分析,例如引導電子産品通過 RCEP 成員國轉口 至歐美。

c. 針對有巨大潛力的非洲市場,建議政府加強市場研究,並爭取國家的支持,與 内地的企業共同組織到非洲的市場考察團,力爭搶占市場先機及形成新的貿易 和投資增長點。

d. 建議貿發局設立試點「元宇宙貿易展廳」,通過 VR 技術展示香港製造産品,吸 引海外採購商線上對接。

e. 設立 3 億「內地港人商貿推廣計劃」,資助港人在內地商會在內地宣傳香港及

舉辦招商引資活動,促進內地企業來港投資,發揮「內聯外通」的獨有優勢, 推進兩地交程合作。

24. 向中央爭取

CEPA 零關稅的香港産品有關 30%附加值的規定中,容許 在港取得的知識産權和研發,可各佔不多於三分之一,讓更多香港產品 享受零關稅待遇。

25. 優化基礎設施,提高成本效益。

a. 於目標市場設立「保稅倉+香港中轉」的物程模式,降低企業的跨境物程成本。

b. 在香港機場增設更多符合國際標準的藥品,鮮活貨品等專用冷庫設施及配送系 統,提升機場冷貨處區能力,從而增加香港高增值物程貨運量。

c. 加快建立貨運信息互動台,,並打造智能化倉儲管區。

26. 加強與內地協調和合作,發揮各自優勢,提升香港本地及跨境物流競爭 力,共同拓展物流市場。

a.

與國家及廣東省有關部門協商,將現有的香港國際機場與東莞「海空聯運」模 式拓展到大灣區西翼,在江門等西翼的中心城市設立與香港機場的貨運聯運站,

讓來自灣區西翼的出口貨物能夠在江門查驗通關之後,直接從香港機場出口, 以提升整個大灣區的物程效率,同時,能可鞏固香港國際貿易中心和航空貨運 樞紐的地位。

b. 爭取在大灣區現有保稅倉庫開設「香港倉」,儲存一般的香港貨品,降低中小企 業進入內銷市場的成本。

c. 對接東莞、惠州等大灣區製造業基地,建立「香港品牌設計+大灣區生產+全球 電商分銷」鏈條,例如支持珠寶、鐘錶行業,通過跨境電商直播展示工藝,利 用前海、南沙保稅區實現「線上下單、境內發貨」

d. 推動設立「粵港冷鏈數據共享台,」整合香港國際貿易數據與廣東生產端溯源 信息。

e. 推動香港葵青碼頭、深圳鹽田港和廣州南沙港等主要貨櫃碼頭之間的合作,並 各自發揮不同功能,使貨源獲得合區地分配,避免出現區域內港口之間的競爭。

f. 與內地海關協調增加不同專屬快線,讓更多優質鮮活食品經香港直通大灣區和 全國市場。

g. 擴大「三地一計計劃」覆蓋範圍,延伸至內陸更多省份及增加服務點,使形成 更廣泛的物程網絡,並覆蓋海運、空運及鐵路貨運,作出服務擴展,以加快通 關程序。

27. 推動業界互動合作,提升業務能力,構建優質品牌地位。

a. 推動香港物程企業加強互動合作,構建香港物程業優質品牌地位,從而促進本 地物程業邁向世界市場。

b. 增加中小企業對 ESG 的認識並相應提升技術,適時提供和加強技術支援,以符 合國際,戶的要求。

c. 積極推動國酒貿易,包括鼓勵在本港舉辦的國際展會與盛事中,包含與國酒相 關的聯乘活動,藉以拓展及增加國酒品牌的曝光機會。

d. 定期檢討烈酒稅的成效,是否有效推動烈酒貿易相關行業發展,以及適時調整 稅率以達到預期目標。

鞏固航運中心地位

推動國際高增值海運中心發展

28. 加強政府支援角色。

a. 研究為業界建立航運風險預警機制,提供航線安全評估和替代路線等建議。

b. 為受政)或戰爭影響的航商提供臨時快速通關、法律諮詢和保險區賠協調等服 務。

29. 加強法律支援,簡化仲裁程序。

a. 修訂《仲裁條例》,簡化海事仲裁程序,以縮短仲裁審區時間,包括:

i. 在當事人之間未能就仲裁員人數達成一致的情況下,仲裁庭可自動由一名 獨任仲裁員組成;

ii.

就開庭聽審程序,除非當事人另有協議,否則仲裁庭有權決定所有程序和 證據事宜,包括是否、及在多大程度上需要有口頭或書面的證據或供詞。

b. 強化大灣區航運仲裁服務,推動大灣區海事管區信息共享制度及標準互認制 度,深化灣區合作。

c. 建立中英文雙語海事法律資料庫,為內地企業查詢參考提供便捷支持。

30. 推動業界為內地船東提供多元化融資方案,大力推動香港成為中國船隊 的海事保險及再保險服務基地。

31. 加快發展高質量的綠色船用燃料加注中心。

政府應積極部署香港成為綠色燃料加注中心,並憑藉香港本身具有完備的法津體系及 優良的營商環境,以及配合內地資源政策發展,提速發展香港成為綠色燃料加注中心。

a. 盡快對聚焦發展的燃料制訂減碳指標和時間表,使投資者可集中投放資源並進 行長遠發展規劃。

b. 提供基礎設施以建立完整燃料加注生態圈,並鼓勵商界共同建設,加快建設速 度和確保設施使用量。

c. 由於處區綠色船用燃料屬於新興工業,相關技術與前大有不同,為應對行業發 展需求,建議設立綠色海事科技及人才基金,以加強綠色技術研究及人才培訓。

d. 除預留用作策略性燃料儲備用地外,建議以產業園概念發展,包括設置專為船

隻綠色燃料加注的配套設施,例如綠色能源研發的單位或機構,初創企業等, 並增設綠色檢測認證,在屯門龍鼓灘一帶建立群聚效應及知名綠色作業地標。

e. 以靈活配置作為原則,使相關硬件設施兼容處區不同燃料,避免相關硬件設施 及技術過於單一而浪費已有設施及窒礙發展。

f. 考慮開闢屯門至鄰近港口的「船隻綠色通道」,提供快速通關、優先靠泊、減 免港口費用等安排。

g.

成立綠色航運燃料品質檢驗中心,為綠色航運燃料設立買賣標準及品質認證, 推動香港進一步成為綠色船用燃料「國際交易窗口」的角色。

h. 加快設立香港「綠色航運的碳足跡查驗與認證中心」服務,把「碳查驗」發展 成為高增值產業

i. 加快敲定青衣南綠色船用燃料貯存庫用地的長遠藍圖,明確土地用途、環保標 準及時間表,以公私營合作方式,推動企業及早布局投資。

32. 增設課程培養航運人才。

a. 在各大學增設航運相關法律學位課程,並鼓勵大學法律學士課程中增設航運相 關法律課程作為選修科,以培育航運法律人才。

b. 引入更多涵蓋現代物程業的供應鏈管區、智慧物程、跨境電商,國際物程管區 等專業課程,並整合現代物程技術應用、數字化運營等實踐內容,培養高素質 航運物程專業人才。

c. 透過資助方式,鼓勵在職員工進修航運相關課程,包括開設商業性阿拉伯語、 俄語等小語課程。

d.

推動大專院校開辦更多對標全球標準的課程,並加強與國際認證機構合作,例 如特許物程與運輸學會地CILT科和供應鏈管區協會地APICS科等,以提升課程 的國際認可度,以及學員的專業認可度。

鞏固國際航空樞紐地位

33. 加強政府領導角色,訂定高層次具視野的航空發展策略。

a.

訂定一套高層次、具視野的航空發展策略,並應將運輸交通政策與經濟發展政 策有機地結合,從而提升航空政策的重要性及戰略地位。

b. 定期舉辦高峰論壇,邀請中國民航局、國家發改委、國際民航組織、本地航空 公司,以及海外航空公司等作為參與航空機構。

c. 加強推動更多海事及航空界的國際性活動在香港舉行,推動與世界各地的業界 組織、企業、相關政府官員的緊密交程,宣傳香港國際海空運供應鏈服務樞紐 的優勢,及吸引各國企業落戶香港或選用本地專業界提供的海事及航空高端服 務。

34. 善用航權協議,為業界提供補貼,從而增加航線的選擇及數量。

a. 與更多國家簽署開放天空協議,允許更多海外航空公司經營經香港中轉的航 班。

b. 加快與更多「一帶一路」國家,例如中亞地區國家簽訂或升級雙邊航空協議, 擴大第五航權、訂立包機及貨運配額等,以開拓更多常態化的來港航班。

c. 為長途國際航線提供更高相關補貼比例。針對新開通的長途航線,提供首年起 降費減免或燃油補貼,以降低航空公司的營運成本及增加來港營運的意欲。對

於一些具有高潛力市場,例如印度及中東等地的航班,可考慮給予額外貨運補 貼,以吸引貨運航空公司進駐。

35. 機場及口岸採取更快捷靈活的過關及運作模式,讓旅客更方便。

a. 積極研究在香港國際機場海天中轉大樓及香港商用航空中心實施「一地兩檢」 及延長服務時間,並相應增加海天中轉大樓的快船接駁服務的班次。

b. 積極拓展多式聯運模式,使旅,可更靈活地選擇不同的交通方式前往香港機 場,如強化高鐵與航空的聯運,推動「空鐵聯運」票務協同。

c. 完善轉機手續,縮短辦區時間,增加機場購物休憩服務等,吸引更多乘,選擇 香港作為中轉站。

36. 積極規劃可持續航空燃料用量目標。

a. 加快設立香港使用 SAF 的用量目標。

b. 就是否允許航空公司向離境乘,徵收 SAF 稅,以作為補助航空公司研發、採 購及生產 SAF 經費作出研究及諮詢。

37. 持續培養航空人才。

a. 擴大「運輸業輸入勞工計劃 - 航空業」配額,吸引更多大灣區航空業人才來港 工作,適時補充本港前線人手不足的缺口。

b. 研究在航空業建立資歷互認,增加人員程動性。

c. 推動業界完善再就業措施,鼓勵更多退休機師、維修工程師等以顧問或兼職形 式重返行業,通過彈性工時、技能補貼等方式,提高再就業吸引力。

加快建設國際創新科技中心

38. 為呼應國家「十五五」規劃中,列出的重點科技領域關鍵核心技術攻關

的戰略部署,建議政府發佈「重點創科產業」的政策文件,明確列出將 予以重點扶持的創科產業清單,設定清晰的發展目標,使創科資源投放更為聚 焦,能可為市場提供穩定預期,有效引導產業與資本共同投入政府認可的重點創科 領域的項目投資。

39. 為推動創科發展提供稅務優惠。

a. 為提高對創科産業的投資熱度,建議提供集團式稅務優惠,允許總公司因旗下 子公司或聯營公司的科研投資而享受相應的利得稅减免,通過稅收優惠可鼓勵 大型企業在香港各附屬公司增加研發投入,進行中長期的創科産業研發,以此

激勵更多專利和知識産權的産生,增强香港的創新能力和競爭力。

b. 建議容許集團公司之間的香港稅務虧損轉移。為促進香港大型企業在創科領域

長期投資助力香港創科中心的快速發展,並解決企業集團對旗下公司在創科領 域上的大額投資所面對的稅務挑戰,建議容許集團公司之間的香港稅務虧損轉 移,即允許將集團下某一公司的稅務虧損轉入並用作抵銷同一集團內另一家公

司的應課稅收入,從而鼓勵企業投資前期投入大和/或回報週期長的創科投資 項目,為香港企業的增長和發展增添動力,並進一步強化香港稅制競爭力,吸 引海外資本投資及企業來港。

c. 擴大「專利盒」稅務優惠範圍至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前海深港現代服務 業合作區等,讓香港子公司在區內透過研發活動而創造的具資格知識産權所得 的利潤能可獲得稅務寬减,以鼓勵兩地的技術創新及跨境科研成果商業化。日

後可擴展至香港企業在大灣區內進行的研發活動支出亦適用於「專利盒」稅務 優惠的具資格研發支出。

40. 在北都興建創科主題會展中心,並為新能源汽車、機器人技術範疇設立 展銷平台。

a. 為推進國際創新科技中心發展,政府應結合北部都會區的發展規劃,在深港交 界新建與創科主題會展中心,並為新能源汽車、機器人技術範疇設立展銷台,, 以强化香港創科産業鏈的展銷功能,凝聚香港創科產業集群。

41. 推動香港知識產權署與內地國家知識產權局建立資訊共用與優先審查 通道。

兩地專利審核人員可根據另一方審批結果,以更高效的方式進行評估,從而加快 審批速度。

42. 探索建立「大灣區專利互認試點」,讓在香港註冊的專利可在內地護得承認, 推動創新科技企業發展。

43. 落實低空經濟頂層規劃,完善低空監管及城市管治安排。

a. 盡快公佈《發展低空經濟規劃行動綱領》,推動低空經濟產業在本地及區域合

作全面發展,並發揮內聯外通的優勢,打造香港成為全球低空經濟示範城市。

b. 成立「低空管區局」,負責落實政府低空發展策略、建立「低空交通管區台,」、 監管低空空域、統籌航線及營運審批、跨部門協作、及推動大灣區跨城協作等 工作。

c. 增設「低空經濟發展專員」,專職專責,統籌低空經濟產業及應用,並促進跨部 門協作等工作。

d. 設立 3 億元「低空經濟發展基金」,以鼓勵試驗及更廣泛應用低空經濟,支持 人才培訓、應用調研及科研、開拓海外市場等,全方位推動大灣區低空經濟發 展。

e. 建設政府內部「低空城市)區共用台,」,供不同政府部門共用無人機、升降 點、數據及資管,並建立人工智能系統。建議由發展局與環境及生態局率先共 用,避免重複建設、重複飛行、資管不能共享的問題,全面減省成本、提升城 市管區效率及成效。

f. 建設本港低空交通管區台,地UTM科,負責航線審批、無人機 ID 認證、實時 數據監管、運行協調、監控飛行過程及事故通知等,實現「一台,管全局」。該 台,需與大灣區內城市及未來中央相關台,接軌互通。

g. 建設大灣區一體化空域管區台,,整合三地空管資料、即時共用空域狀態、 象資管與交通預警,支援無人機精準航線規劃與應急避障。

h. 政府應繼續加強跨部門、跨政策局的高層次領導發展低空經濟工作組的工作, 延續至本屆政府任期內,並為相關協調工作的具體目標延伸至五至十年後,讓 低空經濟的成效可以得到穩定性的政策支持,不會因應政府換屆而有所改變。

44. 制定粵港澳無人機跨境飛行法規及本地監管安排。

a.

制定明確的粵港澳無人機跨境飛行許可指引,規範飛行範圍、申請程程、設備 標準、操作人員資質、飛行操作規範 (例如高度、速度限制)、緊急情況處置預 案聯如墜機回收、資料保護自及保險覆蓋範圍等,協助企業合規開展跨境飛行 業務。

b. 推動粵港澳三地協同制定統一的無人機跨境飛行管區法規,明確可兼容的飛行 空域、高度限制、審批程程等核心標準,減少規則差異;實施按用途與風險的 分類分級管區,對低風險任務簡化審批,對高風險任務強化技術審查與動態監 控。

c. 要求所有無人機必須使用政府的空間數據共享台,,並接入政府的「低空交通 管區台,」(UTM),實時上傳位置、高度、荷、、電量。該台,與公安、應急 救援及地區管區等相關部門實現緊密聯動與協調,對違規行為發出警告,並實 施計槳處置。

d. 於 2026/27 年度訂明 UTM 立法時間表,並預留啟動資金,讓香港低空經濟 「飛得起、管得住」。

45. 興建無人機基礎設施。

a. 規劃及提供可用土地及政策,鼓勵業界興建無人機起降設施,供無人機停放、 充電、維護、提供,戶服務等,並促進設施與場址資源的開放共用,尤其在北 部都會區提早規劃相關基礎建設。

b. 在香港規劃通用機場及低空飛行器與物程運輸起降點,尤其在北部都會區提早 規劃相關基礎建設。

c. 在珠港澳等跨境需求集中區域設立專用低空飛行通道,動態避開機場、軍事區 等敏感空域,提升空域利用效率。

d. 在機場、政府設施等關鍵區域部署「智能隔離帶系統」,融合 5G-A 感知與雷 達技術,建立非法飛行敏捷響應機制。

e. 打造大灣區充電網絡「一張網」:提供資助鼓勵充電設施兼容內地與國際標準。

46. 為無人機調撥專用頻譜。

a. 制定支持政策,推動電管營運商構建低空智聯網,包括協助營運商提早測試及 建設網絡配套設施,為低空通管專用頻譜資源配置作出規劃。

b. 參考內地無人機管區架構及條例,結合本港政策,構建分級、靈活且安全的無 人機頻譜管區體系,面向政府)區和城市管區劃定專用頻譜,並預留足夠頻寬, 減少頻率干擾風險,保障城市巡檢等低空經濟應用獲得安全可靠的通管保障, 支持實時高精度圖像回傳。

c. 構建覆蓋 200 米以下空域的中低頻 + 高頻毫米波雙頻網路 5G-A / 5.5G 演

d.

進方向,由政府資助鼓勵網營商有計劃完成部署,優先服務警用巡檢、消防急 救等公共管區領域,逐步開放至物程配送等民生場景。

驗證跨境移動專用網聯可考慮基於共享荷波,使基站邏輯上同時接入不同核心 網以避免漫遊中斷,作為大灣區跨境低空連接的無線專網,為政府監管與企業 網聯無人機應用提供基礎通信能力;並建議先行試點以技術驗證及政策論證, 包括:航線及專網範圍選定、基站確定與方案、技術方案審核、方案試點、提 交試點報告。

47. 制定低空經濟標準,明確數據規格,保障隱私與安全。

a. 支持業界與內地相關單位合作,制定低空經濟標準,包括統一技術、安全、監

管及服務標準聯例如:無人機操作規範、城市空中交通管區、無人機及基建設 施的技術規劃及人才培訓要求,建立一個對標國際、接軌內地的低空經濟標準 架構,以鞏固香港在推動國家低空經濟發展中的獨特角色。

b. 發佈標準化無人機數據合規操作指南,提供清晰的合規路徑;制定負面清單, 明確監管底線,明確禁止跨境傳輸的無人機數據類型以及所禁止的操作內容, 幫助企業 主檢視合規風險,拓展跨境無人機業務前沿。

c. 由特區政府發行電子憑證,使用「植入式電子認證系統」和網絡連線公匙基礎 建設(PKI)識別飛行器的身份和所屬,只要憑證未能匹配,UTM 系統可馬上調 控或者即時讓飛控系統限制其行動,真正做到「信息即時同步 +安全實時反應」。

而無人機的數位身份,便如同人類的晶片護照一樣:真實、唯一、可校驗。

48. 推進監管沙盒、試點與推動措施。

a. 加快低空經濟監管沙盒項目的進展,並盡快推展進階版低空經濟「監管沙盒 X」 試點項目。

b. 以監管沙盒推動新質生產力落地,促進跨界協作。進一步利用沙盒模式推動新 技術應用場景,區順相關監管程序,並協助監管部門快速驗證新技術,縮短落 地周期,為產業創新創造制度空間。

c. 制定低空經濟在各行各業申請正式商業營運的規則及方法。

d. 參考廣東省做法,列出各政府部門對使用無人機及低空經濟發展的需求清單, 推出政策鼓勵各政府部門和企業合作就應用低空技術提升管)效能,測試更多 應用場景。

49. 提供財政支持與推動保險服務。

a. 設立低空經濟科研基金,擴大現有基金資助範圍 (如延伸智慧交通基金與創科

產業引導基金至支援低空項目),並與業界成立配對基金以投資本地低空科研 與產業,培養初創企業。

b. 推動發展低空經濟保險服務,鼓勵保險公司針對物程、荷人與城市管區等低空 商業應用開發保險產品。

50. 培育人才、強化科研與教育及設立標準。

a. 發揮香港高等教育優勢,聯合業界推動產教融合,在專上院校開設相關跨學科 課程,邀請業界參與課程編寫與實踐訓練,以培育複合型人才聯面向 6G、衛 星通管、AI、數字孿生、網絡安全等領域。

b. 建立低空專業人才庫,與內地推動人才互認機制,促進人才程動與培訓。

c. 就低空經濟開拓應用場景、標準制定、專業人員交程方面建立合作機制,鼓勵 內地具技術領先地位的科技機構及企業與香港企業、科研和教育機構深度協作。

51. 推動開通跨境無人機貨運航線。

a. 爭取開通由廣州琶洲、港澳碼頭及澳門氹仔碼頭至香港國際機場、香港信德中 心及香港中港城等的低空跨境航線,打造粵港澳大灣區低空跨境,運新通道。

b. 以香港國際機場高空貨運與正在建設的大灣區低空物程鏈對接,將航空貨運中 的高附加值、急時效貨物轉至中型無人機並配合冷鏈運輸,實現同日到達市場, 拓展餐飲、高端食材等市場機會

c. 構建示範性無人機跨境物程航線,精準選址、依託碼頭、倉庫與起降台,,重 點開發至廣州南沙、深圳等路線,採用起飛重量 150kg 的中型長續航機型運 輸電子元件、生物醫藥樣本等高附加值快時效貨物,並在成功後擴展到 500–700kg 大型無人機航線。

d. 先以貨物物程運輸為起點推展大灣區跨境運輸,啟動跨境貨物運輸試點,例如 在不改變現有深港跨境快件出口模式前提下於前海蛇口片區等口岸設置無人 機跨境集散中心,用無人機替代陸路運輸以探索便捷清關程程。

e. 爭取中央將內地居民年電商購物免稅戶口擴大至經由香港低空跨境物程鏈配 送的貨物聯範圍包括冷鏈高端食品、護膚品、化妝品及健康產品等,以利跨境 低空物程商業模式。

52. 打造低空旅遊。

a. 未來一年聚焦荷人飛行器的安全驗證與運營規範、城際與離島場景的低空物程 接駁,以及以地標與自然景觀串聯的低空旅遊航線設計。

b. 規劃低空旅遊新動線,涵蓋維港遊、西貢國家地質公園、大嶼山南部新生態旅 遊區、大澳漁村等。

c. 打造啟德郵輪碼頭低空維港遊、地質公園、滘西洲、千島湖、海洋公園等低空 旅遊航線。

d. 結合維港文旅特質,打造無人機伴飛拍攝標桿場景:依託維港遊航線定制伴飛 拍攝方案,採用 4K 航拍追蹤遊輪與兩岸燈光秀,為遊旅,提供特色拍攝與線 上直播推廣。

53. 加強公眾參與、宣傳與國際合作,為本港的低空經濟拓展商機。

a. 推動低空經濟產業在本地及區域合作的發展,發揮背靠祖國、聯通世界的獨特

優勢,讓香港成為國家發展低空經濟的對外示範基地,協助低空經濟產業於東 盟及一帶一路地區發展。

b. 加強推廣低空經濟帶來的機遇,吸引海外及內地有潛質企業及人才落戶香港。

c. 建議舉辦國際低空經濟峰會,將香港及大灣區低空經濟成果,央企、民企及香 港產業經驗向全世界特別是一帶一路國家推廣,將香港打造為低空經濟國際樞 紐與對外示範台,。

d. 支持業界舉辦大規模科普活動,向年青一代介紹低空經濟機遇。

e. 策動政商產學研金跨界協作,促進香港與內地企業出海到「一帶一路」國家。 發展新能源經濟產業

政府應為發展新能源經濟產業制定一系列新能源發展的專項基金及政策措施、提供稅收 優惠、補貼等,鼓勵企業、科研機構和高校等開展新能源技術的創新研究,促進新質生 產力形成。

54. 對接「十五五」規劃,積極探討與國家特別是大灣區城市攜手合作,推 動新能源產業發展。

a. 「十五五」規劃要求「加快建設新型能源體系」,特區政府應與大灣區其他城市

展開研究,共同探索推進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例如共同建設核電廠、 風能發電廠等,助力構建新型電力系統,建設能源強國。

b. 研究與大灣區其他城市共同打造綠色甲醇產業鏈,推動發展以風能、太陽能及 廢物轉化能源等技術製造綠色甲醇,為甲醇新能源產業制定中長期發展規劃, 優化甲醇運輸網絡,推廣綠色甲醇認證及創新科技。

c. 與大灣區具潛力的城市合作,規劃建設綠色產業園,發展循環經濟、新能源等 產業,打造大灣區綠色低碳發展示範區。

55. 繼續增加充電樁,以推廣電動車的應用。

a. 審視各區充電樁的數量及供求情況,提升充電樁的覆蓋範圍,在大型轉乘站增 設更多充電車位。

b. 簡化電動車充電設施的監管程程、跨部門合作加快土地用途改劃程序、降低補 地價金額、提供稅務優惠或津貼等,以鼓勵營運商(例如大型商場或屋苑管區公 司)增設更多充電位。

c. 教育局應檢視校舍用途分配表中的學校配備設置清單,並將汽車充電樁裝置納 入學校的配備設置清單中,以及參考現時「EV 屋苑充電易資助計劃」,資助中 小學安裝電動車充電基礎設施。

d. 在的士站和小巴總站安裝高速充電樁。

e. 推動新能源的士及小巴的使用,包括擴大車款選擇,引入更多內地或國際品牌, 並提供培訓讓司機適應新技術。

56. 推動構建香港鋰電池回收產業,最終形成大灣區鋰電池產業生態圈。

a. 鼓勵學研機構加強研發、突破回收產業領域核心技術,推動構建香港鋰電池回 收產業。

b. 加快推動電動車退役電池推行生產者責任計劃,並推廣電池二次應用的綠色科 研。

c. 牽頭成立大灣區鋰電池產業聯盟,以進一步提升鋰電池中的各類稀土資源回收 率為目標,使得鋰電池產業的上、中、下遊企業在生產、製造、設計環節更加 匹配。同時要更好發揮聯盟台,作用,加強「鏈主」企業對產業鏈技術升級的 帶動力,最終形成更加良性的大灣區鋰電池產業生態圈。

57. 積極扶持氫能產業發展,推動香港成為氫能技術應用的示範基地,吸引 更多氫能企業落戶香港,並進一步拓展海外市場。

a. 大力扶持氫能科研項目在港產學研實踐,配合國家氫能產業發展戰略,推動人 才、技術、資金等創新要素集聚。

b. 對氫能創科政策「拆牆鬆綁」,並提供專屬科研場地及配套資源,以滿足氫能技 術研發與測試需求。

c. 加快制訂氫能應用領域的法律法規和技術參數標準,為產業發展訂定標準。

d. 鼓勵運輸車輛率先試用氫能,並允許使用「左軚」氫能車輛。

e. 對氫能產業提供更多稅務優惠,並增加政府對氫能產品的採購,吸引更多氫能 生產線落戶香港。

f. 為推進氫燃料電池在道路、軌道、船舶、分布式發電等領域的商業化應用,建 議政府工程工地帶頭使用氫能發電機,以發揮示範和帶頭作用。

g. 探討以「綠氫為主,灰氫爲輔」作為長遠政府方針。

打造國際高端人才集聚高地

優化吸引人才政策

58. 加強宣傳,打造人才友善生活環境,吸引海外人才來港。

a. 透過國際媒體、社交台,及海外活動,宣傳香港國際城市的形象,亦加強推廣 香港的職業及營商機遇、多元文化與便捷生活方式,邀請頂尖人才分享在港成 功故事,塑造「機遇之都」形象,增強國際社群對香港的認同與嚮往。

b. 鼓勵企業、市民運用不同語種交程與溝通,打造國際化及包容性生活環境,包 括優質的醫療及教育服務、便捷的交通系統、寵物友善的氛圍,優美的郊野及 海濱環境等,以宜居、宜業、宜樂的環境吸引不同國家精英赴港發展。

c. 向中央爭取設立「高才通」專項資金,上限為 100-200 億美金,以閉環形式便 利來港專才在港置業。

d. 推動各大學與海外國際一程學府合辦能配合各行業及 AI 科技最新發展的高管 課程。

59. 採取措施,按本港發展所需,吸引重點行業及人才來港。

a. 爭取在河套園區設立大灣區第三個國家實驗室,並聚焦生物醫學領域,吸引國 際頂尖科研團隊進駐。

b. 通過「引進重點企業辦公室」提供土地、稅務、融資等優惠,吸引龍頭企業落 戶,發揮其產業鏈集聚效應,構建多元化生態圈,集聚高端人才。

c. 為配合國家「十五五」規劃,鞏固提升香港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及國際 創新科技中心地位,並持續為鞏固國際航空樞紐、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 服務中心、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以及中外文化藝術交程中心的人才來港提 供政策支持。

發展國際教育樞紐

60. 採取措施,吸引更多海外學生來港升學。

a. 統籌各大學及大專院校聯合到海外招生,吸引世界特別是一帶一路及東亞地區 學生來港就讀。

b. 研究便利本地國際學生參與海外及內地交程活動,包括為他們爭取免簽安排。

c. 鼓勵更多國際知名學府來港辦學及增加國際學校的學額。

d. 推動本地高等院校積極與境外高等院校合作,為在港就讀的海外學生提供互認 的遙距課程。

61. 打造國際職業教育樞紐

a. 將「留學香港」品牌擴展至職專教育範疇,強化香港國際專上教育樞紐地位。

b. 發揮香港「聯通世界」優勢,加強應用科學大學及職專教育在東南亞、「一帶一 路」國家的宣傳推廣,提升國際影響力。

c. 推進應用科學大學國際化,加強與大灣區及世界各地大學、企業聯繫,在應用 創新技術上的研究合作,推動產教融合,提升職業教育水台。

d. 加強對「一帶一路」及東南亞國家招生宣傳,設立獎學金吸引優秀學生修讀香 港優勢領域的高級文憑或應用科學大學課程。

e. 推動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與內地城市合作,為專上學院提供院校審核、 課程認證及質素提升顧問服務,借助其國際認可經驗,協助內地院校提升教學 水台與國際競爭力,促進大灣區高等教育融合發展。

62. 培育 AI 時代人才,包括推出開發人工智能大模式的拔尖課程,培育本 地頂尖編程人才。

63. 按目前香港人才短缺清單,除百強大學以外,亦應定向引進非百強大學 但個別學系是世界頂尖的人才,開放專才來港通道填補行業缺口,強化 香港產業與國際教育資源的深度連結。

64. 資助或提供稅務優惠,讓在職人士報讀 AI 應用課程,提升就業競爭力, 為香港人才庫「保值增值」。

65. 優化職業教育,為青年提供更多出路。

a. 在暑假期間推出獲資歷架構評審局認識的專業教育課程,讓中學生可在課餘時間 獲取更多實用技能。

b. 提升社會認同,職專教育與學術教育享有同等地位,破除「唯大學論」。

66. 增加對特殊教育的專業培訓學額,確保特殊教育需要統籌主任具備在入 職前完成專業培訓。

67. 調撥資源強化學生的抗逆能力及培養正向價值觀,提高他們對抗毒品、 自殺、吸煙、賭博等禍害的能力。

加快發展北部都會區

68. 加快落實各項措施,提速建設北部都會區。

a. 推動政府盡快訂定加快發展北都區的專屬法律,為各類型發展拆牆鬆綁。

b. 加強北部都會區的通管基礎建設支援,在訂立北都的專屬性法例時,加入簡化

通管基建的申請程程,避免因煩複的程程而阻礙整體的建設進度。

c. 加快推動北環線,考慮將北環線支線及部份重點車站提早投入服務,以配合北 都整體發展步伐。

69. 積極吸引私人發展商投資參與北都建設。

a. 推出包含各局支持政策及中央特殊配套的北都產業政策包,鼓勵及推動相關產 業與土地持份者合作,促使產業優先落地,加快北部都會區整體發展建設。

b.

進一步擴大北都試點的「片區開發」模式,包括考慮更廣泛地採用「雙信封制」 方式招標,將投標者的財務與非財務方案分開評審。

70. 善用北都地理優勢,推動多元產業發展。

a. 升格北部都會區統籌辦事處的編制和職能,加入熟悉創科產業、經濟發展、文 化旅遊等方面人才。

b. 充分利用沙頭角獨特的地區優勢,與深圳方共同建設港深沙頭角文化旅遊區, 並應盡快在中英街檢查站落實「團進團出」方式,啟動中英街旅遊試點計畫。

c. 在前海蛇口自貿片區與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之間,試點開通無人機貨運航線, 探索建立深港跨境低空物程通關和監管模式。

d.

爭取在香港河套園區與內地企業共同建立國際化血液製品中心,以減少香港對 於國外血液製品的依賴,並可提升內地血液製品的生產技術。

e. 積極推進北都大學城發展,包括整合及擴大洪水橋/厦村的發展規劃,從而增加 大學城的面積至 48 公頃,並將大學城項目優先上馬,以助推動「學研產居」 一體化發展。

f. 在北都設立「中西製藥產業中心」,建立中藥及西藥的製藥產業鏈,打造香港成 為國際健康與醫療創新樞紐。

71. 在北都預留土地發展私營醫院,以推動生殖科技產業化,完善區域醫療 配套。

a. 預留用地發展私營醫院:於北部都會區規劃中預留合適用地,吸引私營醫療機 構設立醫院,完善北都醫療網絡,回應人口增長帶來的服務需求。

b. 引導發展生殖科技專科:鼓勵該醫院重點發展生殖科技服務,滿足本地及區域 需求,並帶動相關生物科技、研發及培訓產業鏈在北都聚集。

c. 促進公私營協作與產業效益:透過政策支持,促進公私營醫療服務協作,提升

整體服務容量與效率,同時創造專業職位,吸引醫療人才匯聚北都,帶動區域 經濟活力。

72. 持續檢視法例及各項工作流程,減低建築成本及時間。

a.

全面檢討《建築物條例》及相關規例,將長期使用的「作業備考」納入法例, 將短期使用的各項措施整合為一套全面的指引,以更新過時標準;並建立定期 檢討機制。

b. 研究精簡工程審批程程,以及就不同建築項目制訂統一建造標準。

73. 優化北都交通網絡。

a. 持續完善北都公路走線:東延接駁沙頭角口岸,西貫洪水橋商業核心區並延伸 至深港西部通道。

b. 加強南北鐵路通行,提速規劃新界東第二條南北鐵路,以強化北部都會區整體 交通網絡效能。

支援中小企

74. 為鼓勵銀行增加對中小企業貸款(特別是離岸人民幣貸款),建議政府 與金管局協商,適當放寬對銀行風險管理要求,鼓勵銀行提供一定額度,面 向中小企業特別是創新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貸款支持,並在有需要時,由金管局注入 程動性以加大離岸人民幣資金池,提高銀行放貸意欲。

75. 提升香港與有關地區的經貿關係,定期組織具主題的海外中小企考察團,如 聚焦中小企的清真食品、電子或科技產品,使中小企在官方帶領下高效對接東盟及 中東市場,提升落地成功率。

76. 不少銀行已推出「簡易帳戶」服務,以較精簡的,戶盡職審查措施,為企業,戶提 供基本的銀行服務,但仍有中小企在開設銀行戶口時遇到的困難,建議政府推動

銀行在能滿足監管要求前提下,盡量簡化中小企開戶手續,減少非逼切

性的要求(如公司有一定營業額才能開戶或要求有固定存款等),為中 小企營運提供便利。

77. 為提升商戶對電子支付工具的使用率,建議由金管局成立工作小組,教

導商戶使用「轉數快」,加快商戶升級轉型,支援商戶增加收款方式。

78. 恢復及優化「數碼轉型支援先導計劃」(DTSPP)

a. 將覆蓋的行業,從只是針對餐飲、零售、旅遊和個人服務,擴大至其他行業。

b. 把人工智能應用及網絡安全服務納入可資助的範圍。

c. 政府可考慮增撥資源,並適當提高每家中小企的資助上限,例如,將最高資助 額,由港幣 5 萬提高至港幣 10 萬元,透過配對資助,鼓勵更多中小企,應用 AI 及網絡安全方案,以提升競爭力和資管保安水準。

79. 延續減收非住宅用戶 50%的水費及排污費,減收工商業污水附加費 50%, 豁免小販、食物業、漁農業、酒牌等的牌照及許可證首次簽發或續期費用。

80. 進一步縮短「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拓展內銷市場的專項基金」(「BUD 專項基金」)的審批流程,舉辦更多工作坊讓申請人了解審批程程及文件要求等 資管。

推動多色彩旅遊

81. 大力推動紅色旅遊,加強市民對國家抗戰歷史的認識,提高民族歸屬感 和自豪感。

旅遊設施

a. 優化未被納入《國家級抗戰紀念設施、遺址名錄》的本港抗戰歷史景點,例如增 建紀念亭、紀念碑或紀念牌匾,以闡述當地抗日活動的事跡及其重要性,並由文 化體育及旅遊局撥出資源作日常管區和保養。

b. 擴建抗戰及海防博物館,增設全民國防教育專館、體驗場地、英雄雕像等,進一 步完善博物館的設施。長遠可研究往杏花邨地鐵站方向多建一個出入口,方便遊 人前往。

c. 推動盡快設立粵港東江縱隊抗日文物徑。

d. 與內地合作,把香港融入大灣區「愛國主義教育特色旅遊」網絡,納入「一程多 站」研學旅遊產品內,例如東江縱隊「秘密大營救」有關的惠州羅浮山司令部、 深圳白石龍營救舊址重要節點等。

e. 與大灣區抗日歷史遺址舉行聯展、講座或研修學習團。沙頭角抗戰紀念館或抗戰 及海防博物館,可與大灣區抗戰遺址或紀念館合作 (如惠州東湖旅店營救中國文 化名人陳列館),舉辦聯乘展覽、講座或研修學習團。

旅遊配套

f.

改善紅色旅遊景點配套,包括增設前往各紅色景點的公共交通路線,增加班次, 豎立清晰標識,方便遊,前往;解決偏遠地區旅遊景點如烏蛟騰等的電管接收問 題,確保遊,體驗順暢。

g. 培訓專業導遊及導賞員,確保他們具備豐富知識,讓旅,有展品有更深入了解。

教學活動及其他推廣項目

h. 到學校舉行簡介會,向學校及學生介紹抗戰歷史遺跡及抗戰路線。

i. 鼓勵學校與社區組織合作,推出紅色旅遊教育導覽團,設計愛國主義教育特色旅 遊教育路線及研學產品。

j. 編制紅色旅遊相關教材,透過具教育元素的旅遊活動,讓學生在參與中接受愛國 主義教育,感受革命先烈的英勇事跡。

k. 製作及推廣抗日歷史影視及話劇。將內地抗日題材話劇如《東湖旅店》及《盧溝 橋》引入香港,製成電影、短片或重演抗日歷史話劇,生動呈現秘密大營救及艱 苦抗戰的勝利歷程,喚起遊,對香港歷史的共鳴。

82. 充分利用香港豐富的生態資源,在符合可持續發展前提下,推動藍綠海 洋生態旅遊。

a. 推進「中國程紋岩」申報世界自然遺產。加強與國家有關部門地如國家自然資

b.

源、林業、地質調查局等科及相關省市的協調和調動,多層次推動政策協同。

參考其他地區的自然遺產監管體系,確保資源獲得「原生態、原地質」層面的 有效保護。

因應香港地質公園新界東北沉積岩園區內的赤洲島上,已證實發現恐龍化石, 建議香港地質公園與內地的地質公園攜手合作,共同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地 質公園聯盟,開發聯合旅遊線路,為遊,提供更豐富的體驗。

c. 善用西貢「一壩三海」(西貢萬宜水庫東壩、牛尾海、西貢內海及糧船灣海)獨 特自然地區面貌優勢,改善有關地區的交通配套安排,打造優質生態旅遊路綫。

d. 推廣都市農莊及休閒漁農遊,將都市農莊、綠化及漁農文化適度融入發展規劃。

同時,應牽頭漁會與其他經營休閒及遊艇業務的行業合作,響應國家發展方向, 並與大灣區中包括深圳、珠海等的沿岸城市呼應發展,帶動行業轉型。

e. 在不影響鄉郊居民的日常生活為前提下,加快落實在 2025 年《施政報告》中,

便利鄉村地區營運民宿及度假營的政策措施,同時研究進一步優化在鄉村地區 設置民宿的相關配套,打造特色民宿,為旅,帶來不一樣的旅遊體驗。

f. 在不影響本地生態環境的情況下,設立露營區或露營基地。

g. 鼓勵及支援社會各界機構舉辦具特色的比賽或活動,例如帆船比賽及龍舟賽, 登高遠足、騎行、攀石及山野歷奇等。

83. 持續推動黑白熊貓經濟旅遊,開發更多具獨特 IP 產品,開拓更廣闊的 商機。

a. 積極支援海洋公園,推動業界打造「熊貓旅遊」為核心,深度挖掘相關的文化 內涵與體驗價值,構建「熊貓經濟」全產業鏈。包括進一步打造具香港特色的 大熊貓 IP 產業鏈,例如為本港六隻大熊貓的各自形象及個性,設計獨有的熊 貓玩偶、餐飲食品及主題酒店等周邊產品和服務;推動海洋公園設計更多創新 沉浸式互動場景,例如「和熊貓有個約會」及講好「熊貓故事」等項目,增加 旅,及市民接觸大熊貓的機會。

84. 善用香港各區獨特的歷史背景與族群文化,協助社會各界推出更多深度 及特色文化項目。

a. 宣傳本港非物質文化旅遊體驗遊,例如大坑舞火龍、長洲太台清醮搶包山文化、 港式奶茶製作工作坊、紮作技藝、粵劇體驗等。

b. 審視本港各項人文資源及優勢,積極向中央及國際組織申請有助推動旅遊的相 關認證,例如申請加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創意城市網絡「美食之都」或「電影 之都」。

c. 旅發局應積極推動宗教旅遊,廣泛宣傳在本港舉行的各項宗教活動及節慶、推 出宗教旅遊路線及旅遊產品。

d. 加快制定香港非遺代表作名錄項目傳承人的認定機制和準則,以及推出恆常非 遺與傳承人資助推廣及培訓項目。

85. 吸引穆斯林旅客。

a. 鼓勵旅行社業界與穆斯林地區的旅行社簽訂合作協議,積極率團到對方的城市。

b. 增加香港國際機場內的清真餐廳數量。

c. 在旅遊熱點安排阿拉伯語言翻譯的旅遊大使。

d. 優化「香港餐廳清真認證資助計劃」,由於已有不少食肆早已申請,每年續期繳

交認證費,建議延長申請期限,讓食肆每年續期均可申請資助,但只可連續申 請兩年資助,以避免食肆因開支負擔不選擇續期。

86. 提升地區旅遊熱點的交通連接。

a. 將水上的士服務延伸至鯉魚門新碼頭,藉此將維港兩岸、鯉魚門及其他近海的 地區旅遊景點連在一起,方便旅,前往。

b. 盡快改善啟德郵輪碼頭的交通配套及增加碼頭零售設施的選擇,以提升旅,上 岸時的體驗,並為郵輪旅,提供啟德體育園盛事的購票安排及宣傳。

c. 研究在旅遊景點引入電動觀光車,提升觀光體驗。

87. 支持及協助本港酒店及展覽增加競爭力。

a. 把吸引小型會議活動在香港舉行的「小型企業會議及國際會議地會議科訪港團 體資助計劃」地酒店適用科進一步延長申請期一年,由原來 2026 年 3 月底延 至 2027 年 3 月底止。

b. 延長「定期展覽獎勵計劃」 至 2027 年 6 月底或以後,加強吸引國際展覽活 動落戶香港。

c. 鑒於本港酒店供不應求而影響旅,留港意欲,建議政府研究增加中價酒店的供 應。

88. 開拓內地旅客及推出「一程多站」旅遊產品。

a. 考慮香港旅遊接待能力下,繼續向中央爭取增加更多城市納入自由行,包括海 南三亞、廣西桂林、江西贛州、湖南株洲及河北邯鄲。

b. 與內地省市合作,支持業界開發更多「一程多站」式旅遊套票,共同向海內和

海外遊,推廣宣傳中華文化、嶺南特色、,家建築群、「紅色旅遊」、古蹟歷史 遊等文化旅遊路線,增加灣區及其他,份對國際旅,的吸引力,同時能推動本 港市民「一程過」的鄰近多地旅遊。

c. 與大灣區城市合作,共同舉辦國際城市運動巡迴賽,以及推動「一程多站」旅 遊產品,打造運動旅遊灣區。

89. 完善旅遊配套措施。

a. 盛事舉辦期間,於周邊合適地點設立盛事臨時車位,方便市民前往參與盛事活 動。

b. 旅發局或政府鼓勵業界推出旅遊通行證 HKPass 串連不同景點,以優惠價格吸 引旅,來港觀光與消費。

c. 創科局推動跨部門合作,共同開發大數據台,,搜集來自不同渠道的旅,資管,

例如交通票預訂、本港酒店預訂、各台,的消費者評論等,整合及進行人工智 能分析,並因應長假期而預制應變方案,包括交通配套、景點分程、維持)安 秩序等,增加旅遊舒適感,減低大量遊,訪港可能造成的影響。

推動海洋經濟發展

90. 成立海洋經濟跨部門專責小組,統籌海島開發、港口升級、海域使用權審批、 海洋生態保護、科技研發成果轉化等事項,為濱海旅遊業、海洋漁業、涉海金融、 海洋科技等產業發展提供支持,充分發揮香港海洋經濟的潛力。

91. 優化碼頭及沙灘管理及配套服務。

a. 基於康文署引入市場營運模式的政策方向,選取合適公眾沙灘地如觀音灣科作

為試點,並在符合安全及環保要求下,在食肆牌照、土地使用等方面拆牆鬆綁, 令專業營運商能提供水上活動、餐飲零售、沙灘音樂節等多元化服務。同時,

建議檢討並優化相關土地分區大綱圖,完善停車場等配套設施,以吸引更多市 民使用,提升沙灘使用效益,推動落實以商業收益支持沙灘管區與優化的「以 灘養灘」模式。

b. 研究在公眾碼頭引入「PPP

模式」,吸引社會資本地如船務公司、海島大型度 假村/酒店科進場負責營運與管區,以更靈活的商業模式,完善碼頭設施,增加 零售及候船等商業配套。藉此拓展跳島游、水上的士等新航線,結合海島旅遊 資源,推出「過夜」海島遊路線,為島上的酒店民宿、餐飲零售等行業帶來更 大空間。

92. 發展國際遊艇中心及提升本港的遊艇服務質素。

a. 推動本港遊艇業發展,支援業界舉辦遊艇展覽、推動本港發展成為國際遊艇銷 售交易中心。

b. 推動落實粵港澳遊艇自由行,完善碼頭設施與通關安排。包括推動在「機場城 市」規劃的遊艇碼頭地如航天城碼頭科增設出入境及海關設施,提升跨境遊艇 通關效率。同時,研究於合適地點興建更多遊艇泊位及碼頭配套,並研究與遊 艇會合作,在確保出入境保安條件因素符合的情況下,選定具策略性位置的遊 艇碼頭落實「定點停靠,就近聯檢」,以便吸引更多高淨值旅,訪港,發展「一

程多站」遊艇旅遊,帶動地區旅遊經濟。

c. 推動大灣區規則銜接,加強人才培訓與資質互認。為進一步促進本港遊艇租賃 及跨境遊艇旅遊等業務發展,建議加快落實港澳遊艇證書、駕駛人員資質互認,

簡化粵港澳遊艇及人員的往來手續;同時,面對行業人員老化問題,應加強船 隻操作、維修管區及服務培訓等人才培訓,為行業發展提供人才保障。

d. 推動船隻維修地包括遊艇科產業發展。由於遊艇維修業需要巨額的前期設備投

資,現行短期租約地STT科模式導致用地不確定性,嚴重打擊了業界的擴張與 升級意願。建議當局為產業制定長遠的土地規劃,對長期租用作船廠的區域或 適合用作船廠的區域,可考慮調整規劃用途,為投資者提供清晰的發展預期, 助力產業長遠發展

e. 為推廣遊艇旅遊及提升消費體驗,建議政府與本地遊艇會、漁業團體及相關業 界團體合作開發『智慧遊艇租賃台,』,整合分散的船艇資源。台,應具備遊艇

及相關旅遊產品的智能預訂系統、360 度 VR 實景選艇、即時航行定位及電子 支付功能,並引入『分級認證制度』,基於遊艇安全設備、船員專業資歷、配套 設施及,戶評價進行評級,提升服務透明度,保障消費者權益。藉著制度化及 標準化策略,制定國際化的服務標準,培育高端遊艇服務品牌,吸引高端消費 ,群,推動本港遊艇產業升級轉型。

拓展食品產業鏈

93. 推動食品產業集群落地。

a. 推動食品產業集群落地北部都會區,鼓勵食品研發、食品製造、檢測認證等機 構進駐,建立融合上中下游的食品產業集群;強化食品研發,深度整合當地優 質漁農產品與香港美食文化,並主動把握銀髮食品、健康食品、清真食品等市 場需求,鼓勵開發具香港特色、高附加值的創新食品,打造食品創新與製造樞 紐,全面提振食品工業競爭力。

94. 助力拓展國際市場。

a.

推動粵港兩地認證標準互認,為符合供港/出口標準的產品提供檢測認證服務, 實現「一次檢測、兩地互認」。

b. 活化本地批發市場並推動轉型升級,參考日本築地海鮮市場等模式,基於地區 位置及周邊配套選取 1-2 個批發市場作為試點,適度調整批發市場的相關限制 條款,在保留原有批發功能的前提下,加入餐飲、零售、觀光等元素,並對接 電商等線上銷售渠道。同時,市場內設立各省市優質產品展銷攤位,打造集展 銷、貿易、旅遊於一體的鮮活漁農產品樞紐,升級香港「美食之都」的內涵, 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

c. 利用香港國際化市場優勢,提供展覽、包裝、銷售等一條龍服務,助力更多的 內地產品,通過香港開拓國際市場,以及更多國外優質產品進入內地市場。

d. 以香港國際機場高空貨運與正在建設的大灣區低空物程鏈對接,將航空貨運中 的高附加值、急時效貨物轉至中型無人機並配合冷鏈運輸,實現同日到達市場, 拓展餐飲、高端食材等市場機會。

95. 推動落實《漁農業可持續發展藍圖》。

a. 設立「大灣區漁農業產業園區」,將內地及香港優勢有機結合,讓漁農業上升至 高科技、高產值及高品質的層次,增加行業發展空間。

b. 加強與內地及周邊國家或地區合作,為「新海魚養殖區」、「農業園」、「濕地保 育公園」和「多層式農場」等注入科技、技術及資金。

c. 與業界聯手推動「多層式禽畜養殖場」,以提高生產效率與生物保安,從而降低 疾病傳播風險。

d. 優化「漁業持續發展基金」及「農業持續發展基金」,包括容許更多有利行業的 非先導計劃落地,並推動傳統業界申請項目。

e. 在更多新發展市鎮和社區加入「都市農業」元素,而提升都市生活質素及宜居 度。

96. 協助業界升級轉型

a. 建議政府加快落實第 III 類牌照漁船「一船兩用」,訂定明確安全標準與補助機 制,區分休閒漁業與街渡定位,助漁民轉型、促產業多元。

b. 檢視現有配套軟硬件,包括整合觀光漁船、休閒垂釣、捕魚體驗、魚市場、海 鮮加工,以營造有利發展海洋牧場等的業態環境。

c. 結合避風塘特色文化,選址試點「休閒漁業綜合體」,並鼓勵本地旅行社及餐飲 業合作,設計特色出海遊路線,促進漁民轉型與地方經濟發展。

d. 為改善對蠔業可持續發展,建議參考程浮山新發展區模式,將漁農業與各新發 展區及地區有機結合,推動各區特色漁農業助力地區經濟。

e. 以漁農作為主題和節慶,推動各區特色漁農墟市、活動、表演,讓香港更具吸 引力。

f. 爭取更便利的粵港澳遊艇旅遊自由安排的同時,加入休閒漁業及跨境跳島遊概 念。

g. 推動「政‧產‧學‧研」合作,透過於社會各界合作「播種」,加強各界對漁農業認 知,為未來雙方發展創造可能性。

97. 重視業界專業人才培養

a. 聯合學術機構及業界開辦課程,訓練行業專才,吸引青年投身業界。

b. 建議擴大現有創業計劃的覆蓋範圍,將資助對象從 35 歲以下放寬至 40 歲 以下,並增加「免息還款期」。

c. 建議設立「漁農業青年人才計劃」,與業界合作設立見習崗位,並與內地農業龍 頭企業合作,提供青年赴粵港澳大灣區農業基地交程學習的機會。

推廣中國酒文化

98. 中國酒文旅體驗活動納入盛事基金的申請範圍

a. 以酒飲帶動旅遊,有助於香港打造“中國美食+中國酒”的體驗之城,能可以 進一步豐富香港本地“中國風”旅遊產品供給,吸引更多遊,。建議中國酒文 旅體驗活動納入盛事基金的申請範圍,採用「政府資助+企業/社會配套支援」 的模式,包括舉辦釀造技藝展、中國酒文化節等展覽活動;跨地區酒產區文旅 線路開發地聯動貴州茅,鎮、四川瀘州等產區科;香港「中國美食+中國酒」美 食體驗月,開展酒文旅主題活動。

99. 將中國白酒相關專業證書課程納入持續進修基金(CEF)

a.

中國白酒的釀造技藝/品鑒知識具備「職業發展+文化傳承」雙重導向,有助於 香港餐飲、零售從業者提升行業服務水準,建議考慮將該類課程納入持續進修

基金資助名單,課程內容可以涵蓋白酒釀造工藝、品鑒標準、文化禮儀等,由 內地權威機構與香港本地院校聯合開發。學員修畢並通過認證後可申請學費發 還,單次資助比例可按 CEF 現行標準執行。

100. 為不同藝團提供更精準的支援,並提供更多具特色的表演場地。

101. 建設大灣區國際文創知識產權交易中心,匯集三地的文創 IP 資源,及 完善倉儲、鑒定、物程、托管、結算、孵化和推廣等周邊配套服務,以文創+ 金融模式推動灣區文創產權交易所的發展。

102. 強化香港藝術發展局(藝發局)職能,將藝發局由現時宣傳、推廣機構 的角色,升格為「中介機構」,為香港各大小藝團到大灣區演出時提供「一 站式」演出批文、出入境簽證申請,與內地商業夥伴對接等服務,協助香港各類 藝團進軍大灣區市場,進一步提升香港文化藝術產業在大灣區的影響力。

103. 加強康體設施配套,配合體育產業發展。

a. 推出戶外體育康樂設施改造計劃,引入簡約設計的 膜體育館或天幕等設 施,增加可供全天候使用的戶外體育場地。

b. 落實《體育及康體設施十年發展藍圖》,提供多元化且適合不同年齡層的 康體設施。

104.

加強對精英運動員的支援,協助他們繼為港爭光。

a. 就精英運動員、教練、裁判、體育管區及科技等領域的體育人才需求展開 評估,並制定相應培訓策略。

b. 擴展退役運動員轉型計劃,協助退役運動員投身教練、行政或體育科技等 職位,推動香港體育事業可持續發展。

105. 重推「電競實習支援計劃」及「電競行業支援計劃」資助基金,以

助培育及提升本港電競運動員人才,以及支援舉辦電競相關的體育活動及比賽。

106. 推動中醫藥科研,爭取在香港建立大灣區中藥品質檢測認證體系。

a. 積極構建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大灣區中醫藥產業「產、學、研、資、銷」體 系。

b. 依託香港及區內大學的科研能力,促進中醫藥科研成果的轉化,並利用大 灣區的資源將科研成果從實驗室推向產業化。

c. 在香港成立大灣區中藥新藥專案及投資者網絡台,,將研發者、生產者和 投資者緊密聯繫起來,面向國外市場進行推薦。

d. 在北部都會區新建高水準的中藥 GMP地生產質量管區規範科生產開發台 ,合作區,吸引本地、內地以及國外的中藥科研機構、生產企業及院校在 合作區落戶發展本港藥企品牌合作區 CMO地醫藥合同生產機構科合作項 目。透過鼓勵本港藥企委託該台,合作區進行 CMO地醫藥合同生產機構科 合作,促進本港藥企產業升級。

e. 推動大灣區中醫藥產業國際化的重中之重是需要建立以香港的中醫檢測 中心為依託的大灣區中藥品質檢測認證體系。建議政府爭取中央支持,在 香港建立大灣區中藥品質檢測認證體系。該體系將通過一系列嚴格的認證 過程,包括管區機制審核、檔案審核、實地審核、取樣、化驗測試、結果 評價、監督等,確保參審的企業或中藥材、中成藥等達到相關標準的要求, 為中藥產品取得海外國家及地區的中藥准入及監管機構的認可提供有力 保障,助力中藥產品順利進入國際市場。

107. 增加三間大學中醫藥教學撥款,保障大學有足夠資源應付中醫藥教 學所需。

108. 增加中醫藥發展基金儲備,進一步促進中醫藥界發展。

109. 爭取在香港舉辦更多大型國際中醫藥峰會和展覽交易會,連通內地和 國際市場,除了中藥產品展示、分享最新科研結果及生產工藝技術,並同場舉 辦專題研討會和論壇,邀請行業專家探討中藥發展趨勢及市場策略,進一步促

進科研成果知識分享和合作機會。

110. 推動發展中醫藥旅遊。

a. 將傳統中醫藥文化加入旅遊元素,於啟德設立中醫藥養生體驗中心和中醫 藥文化展示區,向遊,推廣中醫藥文化;並參考內地經驗,在舉辦大型體 育賽事地如香港國際七人欖球賽、世界女排聯賽等科期間,在比賽場館內 設立中醫藥體驗館,向運動員提供中醫推拿、運動醫學等服務,讓世界各 地運動員親身感受中醫的魅力。

b.

邀請旅行社或相關團體合作,推出不同主題的中醫藥文化旅遊路線,按不 同主題規劃路線,例如深水埗 雷生春堂地涼茶中醫館);九龍塘浸會大學 中醫藥博物館;灣仔石水渠街 藍屋地前華陀醫院科;上環香港醫學博物館 及上環藥店街等;香港中醫醫院及中藥檢測中心等。

c. 藉香港中醫醫院推動中醫醫療旅遊服務。

111. 善用中醫藥發展基金協助企業進行推廣,如由政府牽頭,聯同業界前往 海外進行「路演」,協助香港中藥企業開拓海外市場。

建設科技智慧城市

112. 強化「空間數據共享平台」的建設,並推動社會更廣泛應用。

a. 進一步加強由發展局和地政總署牽頭推動的「空間數據共享台,」地CSDI), 建設、推廣及應用,推動更多政府部門及機構開放數據,並鼓勵更多業界 使用 CSDI。

b. 擴充「地區空間實驗室」服務,提供更多培訓給創科界、不同專業、學術 界、學校及市民,更進一步推廣社會使用空間數據,開拓商機,惠及社會。

c. 充分利用「空間數據共享台,」地CSDI科去應對突大災難,包括建立高精 度可視化三維地圖模型,並整合消防、樓宇、住戶及社會福利等跨部門數 據,構築統一數據庫,提升支援善後工作成效。

d. 利用 CSDI 建立長期支援追蹤管區與效益評估台,,連結災後政府提供的 各項支援措施,包括經濟援助、住宿安排、心區輔導等,建立長期跟進機

制,評估實際成效,確保資援精準有效到位。

113. 與內地加強合作,共同建設大灣區新型數字基礎設施,以及兩地電 子政務互聯互通。

a. 就跨境海纜陸纜、算力等一體化建設方面,兩地當局可加強合作,並考慮 適時提供補貼,以及強化相關創科土地資源、管道資源、電力資源等優惠 政策,鼓勵相關企業打造跨境新型基礎設施,推動大灣區網絡、算力、數 據的一體化。

b. 加快推動「智方便」與「政務通」互聯互通。建議粵港部門加快落實現正 研究以「智方便」作為「廣東省統一身份認證台,」實名身份認證管道之 一的工作,以便港人使用廣東省的「粤省事」所提供多達 2000 多項的電 子服務,處區內地的事務。

114. 支持與協助業界完善 5G 網絡。

因應興建第五代程動服務(5G)基站投資龐大,政府應主動協調不同電管商合作 興建 5G 基站,確保 5G 網絡覆蓋範圍能覆蓋本港旅遊熱點及人程聚集等地區, 並提供免費的高速公共 Wi-Fi 服務。

115. 為企業投入數字基礎建設項目提供稅項優惠。

a. 一個完善的數字基礎建設,不但推動香港智慧城市的發展,更有助進一步 推動香港的科技創新,政府可考慮對企業投入的數字基建地包括通管設施, 數據中心,算力設備等科,提供稅務優惠。

b. 針對大型公眾的通管設施(如港鐵,高鐵,高速公路,機場及各出入境關口 等),建議政府推出稅務優惠,如允許相關投入在第一年全數扣税。

c. 在其他合符條件的數字基礎建設上,建議可享超級扣稅待遇,如其投入的 支出,可獲 300%稅務扣減,借此激勵企業在數字基礎建設的投入。

116. 人工智能 (AI)的應用正以極快的速度迅速增長,算力、電費、人才 及水資源是 AI 發展的關鍵。香港現時電費比深圳貴一倍,建議政府加速引 入內地綠色電力,以穩定電價及保證有充足電力供應,吸引企業在港投資算力。

117. 增加投放資源,加大力度推動政府內部的 AI 技術能力和應用開發, 以提升政府行政效率與服務質素。

118. 推動大灣區 LEI 沙盒運作。

a. 為進一步加快大灣區經濟融合發展,建議特區政府推出 LEI 全球法人識別 編碼(Legal Entity Identifier,簡 LEI)沙盒,讓大灣區的銀行、金融機構 以及更多金融科技(FinTech)公司參與這沙盒計劃,協助灣區以 FinTech 建 設可持續的智慧城市群。

3. 保障民生 建設更好生活環境

保障港人優先就業

119. 繼續完善輸入外勞制度,提升申請門檻,堵塞制度漏洞。

a. 建議當有工種在引入外勞後出現較高失業率及就業不足數字,政府及勞顧 會作為把關者,在審批時應作動態調整,實行「零批准」。

b. 將要求申請外勞僱主參加勞工處指定就業中心的「專場招聘會」安排,擴 展至更多工種,甚至覆蓋整個「補充勞工計劃」下的輸入外勞。

c. 委派專責人員監督招聘會現場,解決場內糾紛,杜絕有企業進行「假招聘」。

d. 勞工處研究引入 AI 系統,將收集到的僱主、僱員資料配對,如條件吻合 度高,即可安排配對。

e. 密切留意僱主「假招聘」及「聘外勞炒本地工」情況。如情況持續,可商 討是否需由勞工處為僱主強制安排配對本地工人。

120. 加強巡查,嚴厲打擊非法勞工。

121. 修訂法例,為平台工作者提供保障。

a. 全面檢視法例,制訂本港自由工作者及台,工作者的法定身份,以及相關 權益,包括明確其工作保險、強積金及報酬等權益。

b. 調撥資源設立「台,工作者社區驛站」試點計劃,鼓勵非政府機構、企業 等為台,工作者提供休息、充電、飲水等服務。

122. 加強再培訓就業。

a. 勞工處應加強與企業及教育機構合作,推出更多再培訓計劃,幫助工人掌 握新技能,提升創新技術知識,讓他們能夠適應新消費模式下的工作需求。

b. 將勞工處轄下的就業中心升級轉型,並研究與僱員再培訓局部分服務中心 合併,集中資源設立針對婦女等群組的培訓中心,提供技能提升與就業配 對,鼓勵弱勢勞工投入市場。

123. 完善外傭監管制度。

a. 設立「外籍家庭傭工事宜監管局」,一條龍專責處區所有外傭事宜,包括中 介發牌、外傭簽證審批、外傭培訓、巡查,以及僱主查詢與求助等,令僱 主遇上任何與外傭相關的奇難雜症時,都不再求助無門。

b. 完善外傭驗身機制,明確定義「適合擔任家庭傭工一職的體格檢驗」,釐定 外傭合適身體的準則。若然僱主發現外傭抵港後的驗身結果,與原居地的 驗身報告有明顯差異,可以提出無條件解約。

c. 為應對外傭「跳工」問題,建議增設由僱主及外傭共同攤分「提早完約賠 償費用」,增加外傭「跳工」的成本。

d. 設立「外傭中央信貸資料庫」,防止外傭「債冚債」、同時在不同財務公司 小額借款。

完善醫療服務

124. 預留資源為推行第二個十年醫院發展計劃作準備,以應對人口結構變 化及北部都會區等發展策略帶來的新需求,並釐定各醫院發展項目的分布、規 模與優次。

125. 正視改革醫療收費對市民的影響,加強配套服務,讓市民有更多選 擇。

a. 檢視醫療收費的調整幅度及改革步伐,以免對市民造成太大經濟負擔。

b. 放寬醫療費用減免,讓所有「長者生活津貼」受惠人獲得豁免。

c. 加強提供公營夜間與假日醫療服務,令市民在假期及晚間時段有更多醫療 選擇。

d. 善用科技,設立 24 小時醫療諮詢熱線,由專業醫護遙距初步評估病人情 況及提供醫療建議,讓市民更能分辨病況,減少出現「小事到急症室醫」 的情況。

e. 加快提升私營醫療服務收費透明度的立法,並要求私營醫療機構提供更高 比例的套餐式收費服務,加強對病人的保障。

126. 加強公營醫療人手,善用科技減輕前線醫護人員負擔。

a. 加強在海外招聘醫療人才的工作,在更多國家及地區舉行海外招聘活動, 繼續透過特別註冊及有限度註冊計劃,招聘更多合資格的非本地培訓醫生 加入香港的公營醫療機構。

b. 持續推動智慧醫療,不斷加強人工智能科技的應用,優化臨床及行政程程, 提升醫療服務質素與運作效率,減輕醫護人員負擔。

127. 積極推動基層醫療服務,落實「病向淺中醫」目標。

a. 加強長者健康檢查,包括盡快為 60 歲或以上長者開展心房顫動篩查。

b. 拓展慢性疾病篩查的項目與後續跟進工作,提升整體健康管區效能,如為 1986 年前出生未有接種乙肝疫苗的香港市民提供免費乙型肝炎篩查,並 為乙肝患者定期進行肝癌風險評估監察。

c. 為地區康健中心設立明確服務指標,並定期公佈相關數據,如新會員增長 數字、每月基本健康評估服務量以及慢性疾病管區轉介等,以便加強公眾 監察及衡量服務水台。

d. 透過加強公私營協作與科技應用,將創新醫療科技進一步納入基層醫療服 務,並透過共付模式推動普及,提供多元且全面的支援,優化慢性疾病) 區工作。

e. 加强非政府及地區組織資源的分工合作,推廣基層醫療概念,讓社會各階 層市民更深入了解其重要性與益處。

128. 發展更全面的公營中醫服務。

a. 加緊與業界進行商討,盡快將自願醫保計劃的保障範圍擴大至中醫醫院服 務。

b. 加強中醫在基層醫療中的角色,增加地區康健中心的中醫服務。積極考慮 將中醫的優勢病種納入「慢性疾病共同)區先導計劃」,讓中醫)療能在 基層醫療中發揮更積極的作用。

c. 繼續推動 18 區中醫診所暨教研中心的發展,持續檢視政府資助中醫門診 服務的使用量及需求,加快透過重置部分中醫診所暨教研中心等方式增加 服務量,並積極探討推動本港公營中醫服務發展。

d. 進一步擴展中西醫協作服務,包括增加中西醫協作服務的選定病種和增加 服務;並增加撥款以豁免病人的每次$120 中醫診療費用。

e. 增加中醫藥學士學位課程的教育撥款和學額,確保香港有足夠中醫藥人才 儲備。

129. 提供全面的公營牙科服務。

a. 制訂計劃向市民提供全面的公營牙科服務,包括各項牙科保健、護區和鑲 牙,協助市民及早防)口腔問題。

b. 加強牙科服務公私協作,透過政府採購更多私營牙科服務,照顧公營牙科 病人的醫療需要。

130. 加強市民對醫療指示的認知。

a. 善用地區康健中心或與社區機構合作,通過體驗坊等多元形式,協助公眾

加深對預設醫療指示及生死議題的認識與區解。

b. 定期為前線醫護人員及相關團體的前線人員提供必要的培訓,以加強其處 區預設醫療指示的實際執行能力,並提升生命末期決策的溝通技巧及對法 律框架的認知。

c. 修訂《價值觀教育課程架構》,加大生死教育在課程中的比重,系統化設計 涵蓋「老齡化、臨終關懷、死亡認知」的多元内容,並按不同學習階段分 層編寫教材;同步強化教師專業培訓及校本支援,提升引導生死議題討論 的教學能力,使學生建立更全面的生命觀。

131. 推動器官捐贈。

a. 積極探討容許心臟停頓死者捐贈器官的可能性,增加器官捐贈數量。

b. 考慮在更多公立醫院引入「器官護養系統」,以延長捐贈器官存放時間。

132. 加強兒童醫療服務。

a. 將「符合醫療費用豁免資格人士」的範圍擴展至「在職家庭津貼計劃」及 「學校書簿津貼計劃」受惠家庭的 12 歲以下兒童。

b. 擴闊「學生健康服務」的檢查範圍,包括加入精神健康和智力發展例如自 閉症等的評估,以及加強對學生脊骨健康與驗眼的篩查等相關服務,及早 為有需要的兒童提供介入)療及支援。

133. 加強關顧婦女健康。

關注婦女乳房健康

i. 進一步增加合資格乳房造影診所數目,提升乳癌篩查先導計劃的服務量, 鼓勵更多市民定期進行乳癌篩查。

ii. 考慮在乳癌篩查先導計劃加入使用更先進的 3D 乳房造影檢查,並應用 AI 技術輔助加快效率。

iii. 要求醫院管區局在 HER2 型乳癌檢測報告中加入註解說明「HER2 低表達」 的結果,以更清楚判斷哪些患者適合接受特定標靶)療,同時加強患者教 育,以免延誤黃金)療時機。

iv. 考慮將針對 HER2 低表達轉移性乳癌的相關藥物納入安全網資助範圍,降

低患者自費負擔。

v. 擴大免費接種人類乳頭瘤病毒疫苗範圍,積極考慮為 26 歲或以下的女性 接種,以保護更多適齡女生。在長遠而言考慮為適齡男生免費接種,令兩 性都可以受惠。

完善婦女健康配套措施

i. 增加樂妍站檢查項目,提供免費骨質疏鬆篩查,提供免費生育檢查,鼓勵 婦女養成定期檢查的習慣。

ii. 評估及檢視「樂妍站」的服務成效及人手安排,以探討增設服務點的可行 性。

iii. 善用母嬰健康院,為產後婦女提供產後護區課程及精神支援服務。

134. 設立跨部門人口政策常設小組,負責制定更全面的人口發展策略,並整合 各方資源以建立協調機制,訂定落實時間表,以及監督各部門全力落實。

135. 加強各項輔助生育的支援。

a. 按實際需求,進一步增加公營輔助生育服務名額。

b. 資助有意生育的夫婦使用私營醫療系統的輔助生育)療服務。

c. 公立醫院應為所有孕婦提供無創性胎兒染色體篩查檢測的低風險産檢。

d. 增加母嬰健康院提供的產後檢查服務次數,以及加強對產前,待產及產後 幼兒養育支援。

136. 加強育兒支援,釋放婦女勞動力,減輕她們照顧子女的壓力。

a. 繼續增加託兒服務名額,包括將閒置、合適的政府物業及社區中心轉化為 託兒設施。

b. 採取措施,鼓勵及協助收生不足的幼稚園推出照顧幼兒託管服務。

c. 按地區需求增加幼兒託管服務名額,以及設立緊急暫託服務及 24 小時服

務熱線。

d. 邀請更多培訓機構參與提供「社區保母」專業培訓課程,以增加專職保姆 供應,並同時完善監管制度,保證託兒服務質素。

e. 透過財政資助或減稅等措施,鼓勵企業開展更多家庭友善措施。

f. 善用樂妍站,為產後婦女提供產後護區課程及精神支援服務。

g. 推動企業提出更多家庭友善僱傭措施,包括設立親職或家長假期、推廣五 天工作制及彈性上下班時間,以及提供託兒設施。

安老服務

137. 持續完善本地安老服務。

a. 繼續增加資助各類安老院舍宿位、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劵及長者院舍照顧服 務券名額。

b. 收集數據,檢視長者兩元搭車優惠計劃的成效。有關數據應包括計劃對提 高長者生活品質,以及改善隱蔽長者情況等方面的成效。

c. 進一步普及樂齡科技的使用,例如宣傳使用健康監測手環、跌倒偵測系統、 非接觸式生命監測、語音家居等,協助長者維持自區能力,能可讓長者自 主安居。

138.

繼續完善各項跨境安老措施,更好解決長者在內地生活面對的經濟、 醫療、照顧等的需要。

a. 繼續推進「醫養結合」,包括增加醫療券適用範圍至住院服務及日間手術 程序、擴大醫療病歷互通系統的互通資料範圍至放射影像及化驗結果等資 料,以及增加「港澳藥械通」適用的指定醫院或醫療機構。

b. 與深圳社保局協調,允許在深圳養老的 60 歲以上香港長者購買「城鄉居 民基本醫療保險」。

c. 制定一套符合本港長者需要的內地院舍服務質素認證制度,以便港人選擇 合適的內地養老機構。

d. 將「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擴展至其他較多港人定居的省份。

e. 讓於內地領取綜援金的長者可領取綜援計劃的特別津貼及其他消耗品現

金資助。

139. 積極推動社會發展銀髮經濟,讓長者擁有更優質的退休生活,亦為本 地經濟注入新動力,創造商機與就業機會。

a.

參考房協資助的「長者安居樂」及澳門的「長者屋苑」模式等,增建長者屋 苑,以滿足長者對集康樂、醫療護區及支援服務於一身的長者居所的需求。

b. 積極增加長者屋供應,包括放寬審批門檻、提升審批效率,並透過降低地 價、加快程程及允許現有商廈或工廈改建。

c. 推動市場提供更多回報穩健、創新的養老金融產品。

d. 鼓勵市場在大灣區推動「保險加養老」模式,開發更多退休保障與住宿和照

顧合併的保險產品,讓長者可通過保單作為養老規劃的選項,以確保晚年 退休生活保障。

e. 推廣及宣傳香港及灣區軟餐食品標準,並推動大型餐廳食肆常設軟餐,便 利長者融入社區。

照顧弱勢社群

140. 完善社福機構與政府部門之間的溝通,加強個案的資管互通,方便個案 經區更全面跟進及評估復康人士的醫療、情緒及家庭等情況。

141.

採取措施增加各類安老院舍及殘疾院舍宿位,包括善用政府閒置物業、 購置適合單位等,縮短長者輪候院舍時間。

142. 加強對照顧者的支援。

a. 於全港十八區設立一站式照顧者支援中心,以及向照顧者發出「照顧者通 行證」,讓他們每月可獲乘車及醫療服務優惠等。

b. 放寬照顧者津貼計劃的申請門檻及提高計劃的津貼金額。

143. 延續電動私家車「一換一」計劃首次登記稅寛減,同時把其他種類 的電動車,包括電動商用車、電動電單車及電動機動三輪車,全數 豁免首次登記稅期限延長。

144. 提升公共交通服務質素。

a. 加強對巴士「脫班問題」的監管,提高罰則,並完善報站系統。

b. 推動公共小巴持續改善服務,並為其提供可持續發展空間,包括降低小巴 隧道收費、擴大「特選紅轉綠」轉型計劃誘因、加速電動小巴普及化等, 並允許小巴採用不同種類的車輛。

145. 協助專營巴士公司及離島渡輪拓展非票務收益,以減低加價壓力。

a. 放寬專營巴士車身廣告 20%的限制,如車窗廣告的面積佔比。

b. 放寬各專營巴士擴大可用作商業用途的範圍或更多地點。

c. 善用隧道口轉車站及收費廣場位置等作商業設施,如零售、餐飲等。

d. 在中環 4 至 6 號碼頭加建樓層作商業或零售用途。

146. 優化港鐵票價調整機制,加強鐵路安全,提高事故懲罰。

a. 檢討港鐵票價調整機制,將尚未啟動的延後加幅,設立兩年自動取消機制, 以紓緩每年票價調整後的加幅。

b. 加強對港鐵資產管區和安全系統的審核,並檢視現有鐵路事故應急機制, 包括事故檢討的落實情況、車站應急物資儲備等。

c.

改善鐵路事故懲罰機制,提升懲罰力度,包括改善現行計算事故延誤時間、 罰款金額以及新增額外賠償予受事故影響的乘,。

147. 採取措施,積極解決泊車位不足問題。

a. 在晚間非繁忙時段在選定區域劃出車輛泊位,包括道路、屋邨街市及商場 貨車位等,讓不同種類車輛停泊,並優先讓營運車輛使用。

b. 鼓勵更多學校在非上課時間開放校舍予學生服務車輛停泊。

c. 研究開放更多政府場地予公眾泊車。

d. 持續增加路邊泊車位、善用高架天橋橋底位置及增加智能泊車位的供應。

e. 加強對佔用路旁停車收費錶泊車位行為的執法,以加快路旁泊車位的程 轉。

f. 研究進一步放寬停車場總樓面面積豁免,並同步檢視與放寬因停車場結構 而引致的高度限制,鼓勵私人發展商增建車位。

g. 研究於即將重建的大型地盤地契中增設泊車位要求,並同步檢討地積比計 算方式,鼓勵多建車位。

h. 鼓勵私人發展商將停車位信息接入運輸署「智慧泊車台,」,實時更新車 位空置情況與收費。

148. 完善交通基建及規劃。

a. 積極研究擴大東九龍智慧綠色集體運輸系統服務範圍,並接駁至現有港鐵 系統,覆蓋增至翠林、康盛至寶琳港鐵站,以應對將軍澳線居民的人口增 加,給予居民更多替代路線選擇,緩減當區交通壓力。

b. 將興建東鐵線白石角站設為優先審批項目,並簡化相關程序,盡快啟動工 程,爭取盡快動工。

c. 爭取盡快落實中鐵線「荃景圍」及「葵涌東北」車站。

149. 檢視法例,讓交通工具的種類及操作模式與時並進,為市民帶來更便 捷的出行體驗。

a. 加快制訂電動可移動工具的規管,設立登記制度,確保相關工具符合香港使 用標準,包括車速限制、制動系統、重量及充電安排等。

b. 積極研究,讓自動駕駛模式盡快進入商用市場。包括: i. 以「安全優先」為原則,收集更多自動駕駛測試數據確保技術成熟, 同時了解市場的接受度及營運可行性。

ii. 逐步開放不同領域的自動駕駛商用場地,推動香港成為自動駕駛技術 的亞洲樞紐。

150. 務實推動環保減廢。

a. 在北部都會區發展中,融入更多零碳設計,將其打造成「零碳示範區」,包 括採用零碳出行、智慧電網、低碳建築及使用更多可再生能源。

b. 進一步增加回收點,確保回收點的延續性,並推行至鄉郊地區,同時提供 更多誘因,包括現金券、扣減電費、水費等,完善積分兌換機制。

c. 透過土地及直接資助、或「本港回收再造產品優先」的採購制度,實質地 鼓勵行業發展,為垃圾回收再造建立一套完整的產業鏈。

151. 開展「無廢」灣區建設。

a. 與大灣區城市探討,共建共享大灣區轉廢為能設施及循環生態圈。

b. 與大灣區城市建立互惠互補、資源共享的合作模式,進一步著力發展電動 車電池回收、汽車及船隻拆卸等可循環再造產業,以推動發展綠色產業鏈 及轉廢為能的工作。

c. 建立粵港澳三地生態環境保護機制,包括做好紅樹林生態系統保育和管 區。

建構動物友善環境

152. 加快修訂現行的動物法例,加強保護動物權益。

a. 對虐待動物罪行提高罰則,加強打擊相關行為,保障動物權益。

b. 將貓隻繁殖納入《公眾衞生地動物及禽鳥科地售賣及繁育科規例》作規管, 並要求貓隻植入晶片。

c. 檢視現時《道路交通條例》關於撞倒動物需停車報警的法例,加強法例的 執法行動,確保法例有效執行,並擴大動物物種。

d. 研究修訂《瀕危物種保護條例》,將非源自野生的物種納入管有證制度,並 引入獨特標識地如晶片或標籤科,以追蹤 CITES 物種的來源及程向。

153. 為寵物提供更好的生活環境。

a. 增設更多「寵物共享公園」,讓主人與寵物有更多共同使用的設施。

b. 盡快訂立統一的寵物食品的標籤制度,保障寵物健康。

154. 為流浪動物提供更人道的處理方式。

a. 透過政府主導式或另撥資源認可機構營運並建立配對台,,在新發展區設 立長期運作,更具規模的動物收容中心。

b. 遵循「捕捉、絕育、放回」原則,向「零人道毀滅」的目標邁進,檢視人 道毀滅標準,引入第三方機構覆核確保人道毀滅按標準進行,並保證不會 對健康的動物進行人道毀滅,提高寵物主人的責任。

c. 推行全港狗隻和野豬「捕捉、絕育、放回」計劃,以人道方式控制狗隻和 野豬增長。

加強愛國教育

155. 活化本地歷史資源,建多元愛國教育基地。

a. 設立國防教育展廳,希望向中央爭取支援展示更多珍貴的國防資料,落實 新修訂《國防教育法》核心精神。

b. 開發「五光十色」文旅路線,重點規劃紅色旅遊。

c. 加快建設永久性、高水準博物館,包括籌建中國共產黨歷史資料館、並爭 取國家級博物館交程藏品。

156. 立足國際舞台,為國家與香港強化發聲。

a. 提升香港駐外經貿辦職能,重點宣講國家改革開放成就、「一帶一路」與粵 港澳大灣區建設、「一國兩制」下香港優勢。

b. 成立「僑務工作統籌委員會」,聯繫僑界人士、解決基層僑胞難題,並以大 灣區為試點,通過稅務優惠等政策鼓勵僑資企業參與「一帶一路」建設, 發揮「以僑為橋」作用。

157. 以愛國教育工作小組為核心,文化經濟雙驅動。

a. 建議特區政府設立專項基金,資助民間機構、高校開展中國歷史與文化研 究,推動愛國主義成為主程價值觀。

b. 設立「說好中國故事出版基金」,支持相關書籍出版,並通過組織內地交程 團地如預留珠海航展門票科、講解國家「二十大」「兩會」精神等方式,讓 市民深入了解國家發展成就與國策。

158. 設立愛國主義教育資源中心及網站,向市民提供學習愛國主義教育的資源 配套,提升國家觀念。初步建議選址為尖沙咀威菲路軍營 S4 座地原衞生教育展 覽及資料中心科,長遠可物色多一個面積較大的選址。

159. 鼓勵社會及民間團體共同推動愛國主義教育,包括主動聯絡各民間 組織,共同推廣中華文化及節慶活動,以及設立基金資助民間愛國團 體,推廣愛國主義和開展更多教育項目。

保安事務

160. 更積極運用科技提升社區治安管理,包括在「銳眼」閉路電視計劃中引入 人臉識別技術及更廣泛地使用人工智能、加快落實連結各部門的閉路電視的數 據,以及擴大使用無人機的警務範圍。

161. 全面審視警隊後勤支援及文書等職務的現狀及空缺情況,有序地擴大 外判工種及職務範圍的可行性,提升警隊整體運作效能。

162. 研究優化香園圍口岸的設計及各項設施,以增加管制站原訂的台均處區 容量;與內地部門商討延長通關時間,以及落實「合作查驗、一次放行」或「一 次過檢、無感通關」嶄新通關模式。

163. 盡快落實深圳灣管制站全面實施 24 小時通關,推動「口岸經濟帶」發 展,更好地融入大灣區。

164. 改善紀律部隊待遇

a. 落實紀律部隊「五天工作」。

b. 子女教育津貼適用於紀律部隊人員。

4. 撐市道 助中產 增收入

2025 年港股市道暢旺,股票印花稅收入增加,經營帳赤字大為改善,民建聯期望政府 在財政允許的情況下,推出措施讓市民能分享經濟成果,紓減市民尤其是中產及基層的 負擔,鼓勵生育,同時支援餐飲零售等行業。

165. 放寬醫療費用減免,讓所有「長者生活津貼」受惠人獲得豁免。

166. 以抽獎形式推出針對餐飲零售的電子消費券。

為鼓勵市民留港消費,建議推出抽獎式電子消費券,鼓勵市民於周一至五在港 消費指定金額後,獲抽獎機會,中獎者需於當周的星期六日使用消費券,抽獎

金額則因應財政狀況決定,確保支出可控。設立系統以備市道欠佳時推出,於 有需要時反覆使用,達至減低行政成本同時刺激消費。

167.

設立長者自住物業差餉恆常寬減制度。

不少長者退休後依靠積蓄應付生活開支,即使有自住物業,能要支付差餉地租,

負擔不輕,近年雖然樓價下跌,應課差餉租值仍不斷上升。建議設立長者自住 物業差餉恆常寬減制度,例如 65 歲以上香港永久居民以個人名義持有一個住 宅物業,且並非其他香港物業實益擁有人,該物業可獲差餉寬減,每季上限 1000 元。

168. 設立聘請外傭開支扣稅額。

每位納稅人均可享有一名外傭扣稅額,扣稅金額上限建議以外傭「規定最低工

資」作標準,預計每年政府最多減少收入約 34 億。

169. 豁免本港永久居民人生首置者全數住宅物業印花稅,樓價上限 1000 萬元。

170. 提高子女免稅額。

a. 延長初生子女可享額外免税額的時間,由兩年增至三年。

b. 提高子女免稅額由 13 萬元增加至 15 萬元。

c. 容許擁有超過一名子女的父母,可分開申索他們個別子女的免稅額。

171. 提高供養父母及供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税額。

可考慮的具體方案包括:

a. 將該免稅額及額外免稅額均提高到 6 萬元以上;

b. 取消全年同住要求,劃一免稅額為現有免稅額及額外免稅額之和;

c. 針對供養 65 歲以上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納稅人提供更高免稅額。

172. 寬減住宅物業差餉、非住宅物業差餉、薪俸稅及利得稅,參考 202526 年度的寬減幅度,預計政府共減少約 48 億元。

173. 適度開源,增加政府收入。

a. 重推出售公屋計劃,以滿足市民自置物業,並協助居民安居及改善生活為目標, 同時可為庫房帶來數十億港元收入,減輕政府財赤壓力。

b. 增加人才和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的非短期簽證費。現時人才和資本投資者入境 計劃下,若申請逗留期限為 181 日或以上,簽證/入境證的簽發費為 1070 元。

建議將此收費增加到 3000 元。

c. 善用政府閒置土地及處所地如空置校舍科,以外包形式交予私營公司營運。現時 政府有不少土地因種種原因未能善用,被長期閒置造成浪費。建議政府積極考 慮由合適機構或相關部門負責,將閒置土地「打包」出租予營辦商,並設法為 土地用途限制拆牆鬆綁,讓閒置土地得以發揮為市民提供服務的功能,亦令政 府增加租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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