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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聯會《2026-27年度財政預算案》建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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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接國家戰略規劃 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

主動對接國家「十五五」規劃

1. 檢視香港對接「十四五」規劃成果,主動對接「十五五」規劃

2. 推進《北部都會區發展條例草案》立法

3. 完善政策措施吸引和加快企業落戶和投產

4. 推動校企合作,加強產學對接,建立創科實訓基地

5. 持續推進建設具競爭力的低空經濟生態圈

6. 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資助中小學推廣「寫好中國字」

7. 加快推動「北都大學教育城」的規劃 進一步發展香港「留學經濟」

強化投資於人發展策略 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

8. 資助中學職涯規劃與職專教育活動

9. 定期檢視學徒訓練計劃資助金額與工資,避免與市場脫軌

增撥資源搭建職業技能競賽平台,資助在職人士外出參賽

11. 加強與內地資歷互認,允許跨境使用持續進修基金

12. 助力中小微企數字轉型,確保數字轉型投資惠及一線員工

13. 擴展UGC 研究配對補助金計劃適用範圍,優化分配額度 16

14. 將AI 教育專項撥款恆常化 持續推動人工智能融入中小學教育 17

15. 優化「船舶維修訓練獎勵計劃」 面向遊輪與本地維修升級..............................17 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 17

16. 制定「較高失業率行業支援機制」,超指定水平即凍結輸入外勞並啟動支援措施 17

17. 委聘勞工組織提供勞工服務,減政府開支,提升效益........................................18

18. 按機制為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合理加薪 18

19. 盡快立法完善平台工作者的工傷補償機制 19

20. 優化「再就業津貼試行計劃」延長推行年期........................................................19

21. 支持舉辦「行業模範之星」

22. 為平台外送員提設立愛心驛站

23. 優化最低工資機制

24. 政府帶頭取消外判,成立非盈利公營市政服務機構

優化強積金制度,提升僱員退休保障

25. 落實政府為低收入的僱員及自僱人士代供強積金的承諾

26. 盡快按機制調整強積金供款上下限

27. 將強積金欠供納入破欠基金保障範圍

28. 推出穩健回報且收費低廉的強積金計劃

29. 放寬強積金法定以外累積供款用於置業

多元政策支援家長,建設育兒友好社會

30. 0 至3 歲兒童,每月2000 元育兒津貼

31. 推行「累進式」子女免稅額,精準投放資源鼓勵生育

32. 指定外傭開支可扣稅,支援中產,釋放婦女勞動力

33. 優化「學校書簿津貼」資格審查與發放機制

34. 調升「全方位學習及姊妹學校津貼」

35. 優化發還產假薪酬計劃,資助全薪產假

36. 資助加強課後、晚上、週末及假期的公共兒童託育託管服務

37. 投放資源推動夫婦孕前輔導課程

38. 推稅務優惠鼓勵企業實行「親職假」及彈性工時

39. 設立「青年未來置業儲蓄計劃」

40. 向每對新婚夫婦派發 $2,000「生育檢查資助券」

深化制度改革 完善民生政策

優化財政制度,促進普惠分配

41. 支持政府合理、靈活發債,加快基建發展與城市更新

42. 優化稅務政策,鼓勵慈善,促進更有效的「第三次分配」

43. 引入三級制,調整高利潤企業利得稅稅率

持續優化醫療制度,降市民醫療支出

44. 持續優化減免資格審批效率及減免安排

45. 提高本地藥價透明度及研究集體採購藥物制度

46. 推出「行業篩查計劃」 資助高風險工種從業員健康篩查及治療

47. 擴大「長者醫療券」適用項目 涵蓋入侵性身體檢查及手術

48. 制定地區夜診服務優惠政策 鼓勵私營增夜診服務夜診

49. 加快將肺癌「術後免疫治療」及臨床急需的新藥納入安全網

50. 擴展「長者醫療券大灣區試點計劃」逐步擴展至福建、海南

51. 完善「大灣區跨境直通救護車試行計劃」

促進本地經濟發展

52. 推行預繳式消費冷靜期,護本地消費信心振經濟

53. 活化街市空置攤檔,科技賦能,支持青年創業

54. 寬減食環署街市租金,減輕檔販經營成本

55. 資助小販申請利於經營推廣的品牌認證

促進銀髮經濟,優化安老服務

56. 調整長生津申請入息要求,釋放長者勞動力,促進銀髮經濟

57. 免費為全港獨居長者提供有效、低成本的樂齡科技

58. 擴大「廣東院舍照顧服務計劃」至全廣東及設福建服務計劃

59. 檢討「廣東計劃」、「福建計劃」居港規定

60. 放寬「供養父母及供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稅額」的受養人通常居住地規定至

改革市區重建及樓宇維修制度,緩解城市老化問題

61. 改善市區更新模式,確保市區重建局財政可持續

62. 制訂公屋重建機制,及早規劃財政與用地

提升交通系統服務水平,便利市民出行

63. 規範有序發展網約車,設的士發展基金助可持續發展

64. 加強監管港鐵質素,票價調整、管理層薪酬及花紅與服務表現掛鈎

65. 支援巴士營運,開拓非票務收入,回饋乘客

66. 支持小巴營運,降隧道收費,資助司機體檢

67. 資助長者免費搭電車,助電車、渡輪開拓非票務收入

68. 延長電動車「一換一」計劃

附件 1:關於累進式子女免稅額的詳細說明..........................................................................

附件 2:關於發還產假薪酬計劃優化建議的詳細說明

前 言

去年香港經濟環境呈現穩中有進。政府統計處數據顯示,第三季本地 生產總值(GDP)按年增長 3.8%,按季增長 0.7%。第四季,勞動市場保持 相對穩定。臨時數字顯示,經季節性調整的失業率維持在 3.8%;就業不足 率由 1.6%微升至 1.7%,反映部分市民雖有工作,但工時不足或收入不穩定 的情況略增。雖然勞動人口和總就業人數輕微下跌,失業人數進一步減少, 顯示勞工市場在挑戰下仍具一定穩定性。

2025 年中央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推動更多資源「投資於人」,把保 障和改善民生、促進就業作為重大任務,著力促進居民增收減負、加強消 費激勵,推動形成經濟增長與民生改善相互促進的良性循環。由此可見, 「民生」與「就業」既是人民最直接的幸福感來源,也是推動經濟持續發 展的重要動力。

工聯會樂見香港在連續四年財政赤字後,終於「轉赤為盈」,本財政年

度「經營帳目」可望提前恢復盈餘,顯示公共財政逐步改善。工聯會期望 特區政府在此基礎上,繼續加強財政規劃,特別關注基層民生,確保資源 分配更公平、更有效。國家主席習近平強調,「必須堅持在發展中保障和改 善民生,鼓勵共同奮鬥創造美好生活,不斷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

特區政府應把市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作為政策推行的核心目標,透過穩健 財政、民生優先及保障就業,進一步推動經濟繁榮與社會和諧。

未來,工聯會將繼續擔當政策與民意之間的橋樑,踐行「共建共榮 共 享共贏」新工運理念,助力特區政府發展多元經濟、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工聯會透過工會、地區和福利服務機構等多個渠道廣泛收集民意,形成本 份主題為「主動對接十五五 提速發展惠民生」的《2026-27 年度財政預算 案建議書》,對財政預算案以及香港整體經濟發展的多項建議,具體如下。

工聯會重點建議清單

對接國家戰略規劃 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

. 主動對接國家「十五五」規劃,檢視香港對接「十四五」規劃成果, 並將「投資於物」與「投資於人」緊密結合,以產業升級為牽引、以 民生改善為根本,把握國家現代化建設的重大機遇。

二. 加快發展北部都會區,儘快公佈「加快發展北都」的專屬法例框架; 政府提供用地、稅務、融資等優惠政策予對香港整體發展有利的企業, 加快其落戶和投產。

三. 推動校企合作,加強產學研對接,藉北部都會區建設契機,建立創科

實訓基地;設立重點產業定向人才培育計劃,鼓勵相關企業採用「實 習-預聘」銜接機制,助學生畢業即就業;實訓基地面向轉職及在職 人士開放,提供轉行轉型的實踐支撐。

四. 持續推進建設具競爭力的低空經濟生態圈,建立跨境低空物流網路,

建立大灣區低空經濟互聯互通機制;研究推出低空經濟創新融資計劃, 吸引投資者在香港設立國際低空經濟發展中心。

五. 資助中小學推出「寫好中國字」普及教育計劃,透過規定課時、資助 書法比賽、教師培訓、教材製作、展覽入校、書法家入校等活動,在 校園推廣「寫好中國字」,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

強化投資於人發展策略 促進高質量就業

大力培訓本地人才

六. 資助中學職涯規劃與職專教育活動,加強支援中學系統性舉辦職專教 育活動、講座及課堂;強化教師職專教育培訓,使其掌握職涯規劃與 職專教育核心;助學生形成學歷與職業技能並重的發展路徑,為香港 「八大中心」發展提供人才支撐。

七. 定期檢視學徒訓練計劃資助金額與工資,避免與市場脫軌;完善計劃

下參與者的職業晉升階梯;預留款項及資源予職訓局,以加強宣傳推 廣。

八. 增撥資源搭建職業技能競賽平台,資助在職人士外出參賽;將競賽結

果與職業技能認證直接掛鈎,使獲獎者能取得相應技能認證,有利於 其職業發展。

九. 資助跨境電商培訓及考證,容許跨境使用持續進修基金,支持本地企

業及商戶發展電子商貿,支持青年及婦女透過電商創業;以「培訓+考 證」相結合模式,為行業培養專業化、高技能的跨境電商人才。

十. 助力中小微企數字轉型,確保數字轉型投資惠及一線員工,繼續向 「BUD 專項基金」及「市場推廣及工商機構支援基金」注資;基金配 置以企業僱員數量為條件之一,並確保數字轉型投資落到一線員工。

十一. 擴展 UGC 研究配對補助金計劃適用範圍,優化分配額度,資金可 按科研人員數量分配,以支援更多產學研項目;計劃擴展至本港院校 的內地分校及研究機構,促進大灣區創新科技發展。

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

十二. 制定「較高失業率行業支援機制」,超指定水平即凍結輸入外勞並 啟動支援措施,如主動與工會溝通了解情況、舉辦行業招聘會、推出

專項就業支援計劃、針對性資助行業失業人士參加再培訓轉型;此外, 善用勞工組織緊貼行業優勢,委聘其承辦就業服務,提升效益。

十三. 按機制為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合理加薪,吸引和留住人才,為市民 提供更好的服務;同時避免降低 17 萬公務員消費意欲,打擊本地經濟。

十四. 盡快立法完善平台工作者的工傷補償機制,規定平台公司提供不 少於《僱員補償條例》補償額度的工傷保障。

十五. 優化「再就業津貼試行計劃」延長推行年期,增加資源投放和延長

推行年期;同時加強工會在就業輔導方面的角色,以提升其成效及覆 蓋面。

十六. 持續優化退休保障政策,包括落實政府為低收入的僱員及自僱人

士代供強積金的承諾;盡快按機制調整強積金供款上下限;將強積金 欠供款納入破欠基金保障範圍;推出穩健回報且收費低廉的強積金計 劃;放寬強積金法定以外累積供款用於置業。

十七. 繼續撥款支持舉辦「行業模範之星」,弘揚勞動精神,肯定勞動價

值,重視勞動模範,為社會樹立尊崇勞動、學習行業模範的良好風氣, 促進勞資關係的和諧,並為香港的長遠發展注入正能量。

多元政策支援家長,建設育兒友好社會

十八. 0 至 3 歲兒童,每月 2000 元育兒津貼,以減輕家長育兒經濟負擔, 提升社會整體生育意願。

十九. 推行「累進式」子女免稅額,大幅提升第二名及隨後子女的免稅幅 度:首名子女免稅額為$180,000;第二名子女額外增加免稅額$360,000

(即子女總免稅額提升至 $540,000);第三名子女額外增加免稅額 $540,000(總額提升至$1,080,000)。

二十. 指定外傭開支可扣稅,包括外傭薪金(按最低工資計算)及勞工保 險支出可扣稅,支援中產家庭,減輕生活負擔,同時更好地釋放婦女 勞動力。

二十一. 優化「學校書簿津貼」資格審查與發放機制,調升津貼金額;優化 津貼資格審查與發放機制,提高入息限額,增設 1/4 與 3/4 額津貼發 放標準。

二十二. 調升「全方位學習及姊妹學校津貼」,以避免在津貼整合與教育經 費調整的背景下,有學校需要削減開支較大校外研習、外購到校服務 以及對境外交流的資助,令成本轉嫁家長,加重基層家庭負擔。

深化制度改革 完善民生政策

優化財政制度,促進普惠分配

二十三. 政府合理靈活發債,推動債券市場發展,政府在綜合考慮國際市 場環境、本地基建需要、政府債務狀況等因素後靈活發債,投資於基 建,不用於支付經常開支;並推動債券市場發展。

二十四. 鼓勵慈善,促進更有效「第三次分配」,政府優化稅務政策,鼓勵 企業、團體和個人參與義務、慈善及社會公益事務。

持續優化醫療制度,降市民醫療支出

二十五. 持續優化減免資格審批效率及減免安排,把自動豁免年齡限制由

75 歲下調至 65 歲;按年調整入息限額水平;加快推出網上電子申請

及審批等,以減輕市民醫療負擔,便利申請,同時減省行政工作。

二十六. 提高本地藥價透明度及研究集體採購藥物制度,政府牽頭提升藥 價透明化,積極推動降低本地公私營醫療系統藥物成本,建立公開且 易於查閱的藥物價格資訊平台;研究設立藥物集體採購制度,以大灣 區為試點推動先行先試。

二十七. 推出「行業篩查計劃」

資助高風險工種從業員健康篩查及治療,

例如司機及運輸業員工,容易罹患泌尿系統及前列腺疾病,建議可提

供前列腺癌等篩查,提升工友職業健康保障。

促進本地經濟發展

二十八. 推行預繳式消費冷靜期,設立「法定冷靜期」,美容、健身、家居

裝修等行業普遍採用預繳式消費模式,容許消費者在合理期限內無條 件取消合約並獲全額退款,有助提升市民消費信心;作為緩衝機制,

保障前線僱員,降低顧客糾紛、投訴及相關法律風險。

二十九. 寬減租金減壓力,活化街市空置攤檔,科技賦能,支持青年創業:

容許街市網購平台在空置舖位設置生鮮食品智能櫃,便利市民下班取 貨;參考「共築・創業家」計劃,向有意創業的青年,提供非食物類 舖位,作創業之用;亦可研究重劃舖位,出租予議員作辦事處之用。

此外,建議寬減公眾街市及熟食中心檔販最少一個月租金,減輕檔販 經營壓力。

促進銀髮經濟,優化安老服務

三十. 放寬長生津申請入息要求,釋放長者勞動力,促進銀髮經濟。

三十一. 免費為全港獨居長者提供有效、低成本的樂齡科技,避免悲劇發 生。

三十二. 持續擴大「廣東院舍照顧服務計劃」,率先在較多港人聚居的城市,

如深圳增加院舍,未來擴至全廣東省 21 市;研究增設「福建院舍照顧 服務計劃」,便利北上安老;此外,亦應檢討「廣東計劃」、「福建計劃」

居港規定,優化政策,讓更多內地港人長者受惠。

對接國家戰略規劃

主動對接國家「十五五」規劃

1. 檢視香港對接「十四五」規劃成果,主動對接「十五五」規劃

今年是國家「十五五」規劃開局之年,香港要主動部署積極對接國家 規劃,發揮「背靠祖國、聯通世界」的優勢,制定符合自身定位的發展藍 圖,在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中推動經濟發展、改善民生。

國家在「十四五」規劃和「十五五」規劃建議有高度連貫,均明確支 持香港建設國際創科中心。香港要把握北部都會區發展機遇,積極培育「高 精尖」產業,推進再工業化,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香港現時產學研之間 存在「需求脫節」的情況,政府每年投放於職業教育的約 40 億港元僅佔教 育總開支 3.8%,不少從業員因未能及時掌握人工智能等新興技能,向上流 動的機會就會大打折扣。為此,政府須着力協助各年齡層市民掌握新興科 技應用,使科技真正成為驅動社會高質量發展的核心動力。

與此同時,香港須以「持續提升人民生活品質」作為核心目標,全力 構建「就業友好型社會」。針對結構性就業矛盾,應進一步完善終身職業技 能培訓體系,協助僱員順利轉型升級,並優化人力資源結構,做好青年、 婦女、中高齡人士、低技術人士、弱勢社群的就業支援,引導靈活就業與 新業態健康發展。在收入分配領域,應建立集體協商制度,透過稅收調節 及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擴大中等收入群體收入,增加低收入人士收入,鼓 勵創業創新,讓發展成果更公平、更普惠地惠及全體市民。

此外,政府應強化公共服務供給,加快完善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障體 系,借助北部都會區發展機遇,優化住房、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資源配 置,推動區域均衡發展,暢通社會流動渠道,讓不同階層市民均能透過自 身努力改善生活。

為確保各項政策有效落實,政府應檢視香港對接「十四五」規劃成果, 總結經驗,更好銜接「十五五」規劃部署,並將「投資於物」與「投資於 人」緊密結合,以產業升級為牽引、以民生改善為根本,把握國家現代化 建設的重大機遇。

2. 推進《北部都會區發展條例草案》立法

北都是香港未來發展的重要引擎,也是對接國家發展戰略的關鍵區域, 香港各界全力支持並熱烈冀盼加快推進北都發展。加快北都「熟地」供應 是優先工作,期望北都辦儘快公佈「加快發展北都」的專屬法例框架諮詢 公眾。

3. 完善政策措施吸引和加快企業落戶和投產

工聯會全力支持加快發展北都,認同應貫徹產業主導,從業界需要出 發,除推出靈活創新的土地開發措施外,也應提供適當政策優惠加快企業 落戶投產。建議優惠政策適用對象應綜合考慮多種因素,例如技術的先進 性、行業內的領導地位、技術潛力、經濟效益、創造就業崗位質量、對香 港整體產業發展的戰略價值等。

4. 推動校企合作,加強產學對接,建立創科實訓基地

政府近年積極引進具高潛力和代表性的企業在港設立和拓展業務,這 些企業在港投資、創造就業機會,為香港本地人才的職業發展帶來新的機 遇。建議政府推動校企合作,加強產學對接。藉北部都會區建設契機,建 立創科實訓基地,串連產學資源。邀請高校教授帶隊學生解決企業真實難 題;設立重點產業定向人才培育計劃,鼓勵相關企業採用「實習-預聘」 銜接機制,對參與產學研項目並成功留用實習生(例如實習期滿留用率達 30%或以上)並工作滿一年的企業提供兩年津貼補助(按人工成本三分一

為計,每人每年上限 1 萬港元);同時,該實訓基地可面向轉職群體及在職 人士開放,為香港各層次人才提供轉行轉型的實踐支撐。

5. 持續推進建設具競爭力的低空經濟生態圈

為促進香港低空經濟發展,建議政府可推出新政策和法例建立跨境低 空物流網路,建立大灣區低空經濟互聯互通機制,進一步發展物流業;另 外可考慮推出低空經濟創新融資計劃,吸引投資者在香港設立國際低空經 濟發展中心。

近年來無人機技術發展迅猛,內地多個城市已廣泛使用無人機配送服 務,並逐漸形成產業鏈。而目前本港亦有多個政府部門使用無人機進行有 關工作,但仍未普及,政府指出今年「監管沙盒」項目已取得眾多成果, 我們希望政府能加快步伐,從立法監管、訓練、執行等方面推進有關措施, 爭取將無人機服務打造成完整的產業鏈,讓無人機應用能夠真正惠及市民。

6. 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資助中小學推廣「寫好中國字」

推進文化強國建設,深入實施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亦是 「十五五」規劃建議內容之一。文字是文化的重要載體,是跨越世代傳承 歷史、文化和思想的重要「橋樑」。寫好中國字不僅是學童認字教育的基礎, 更是對中華民族身份認同的建立過程。

建議政府資助中小學推出「寫好中國字」普及教育計劃,透過規定課 時、資助書法比賽、教師培訓、教材製作、展覽入校、書法家入校等活動, 在校園推廣「寫好中國字」,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

7. 加快推動「北都大學教育城」的規劃 進一步發展香港「留學經濟」

為加快項目落實,建議在未來的財政年度分階段調撥資源,設立每年 度發放的「北都大學教育城發展基金」,供有意落戶的院校申請,基金可

用於校舍、科研設施建設、招生推廣及學生生活配套等,形成教育與經濟 產業互相促進的生態圈。

大力培訓本地人才

8. 資助中學職涯規劃與職專教育活動

加強支援中學系統性舉辦職專教育活動、講座及課堂,提升師生對職 專教育的認知與理解,提供資源予工會進校推廣。同時,強化教師的職專 教育培訓,使其掌握職涯規劃與職專教育核心,從而為學生提供更具針對 性的支援服務。通過推動職專教育在校園普及,建立「職學雙軌制」,讓有 意發展職專教育的學生形成學歷與職業技能並重的發展路徑,為香港「八 大中心」定位發展,提供堅實的人才支撐。

9. 定期檢視學徒訓練計劃資助金額與工資,避免與市場脫軌

職訓局自 2014/15 學年推出「VTC 職學計劃」培育「菁英練習生」。 建議政府應檢視「VTC

職學計劃」,並加大對學徒訓練計劃的宣傳,扭轉 偏重學術能力培訓的教育政策,對不同潛能的青年因材施教,為社會繁榮 發展作貢獻。建議政府定期檢視學徒訓練計劃的資助金額、監督學徒工資, 金額需因應市場需求作調整避免與市場脫軌。同時,完善計劃下參與者的 職業晉升階梯,以擴展青年發展空間。此外,政府宜預留款項及資源予職 訓局,以加強宣傳推廣學徒訓練計劃的工作。

10. 增撥資源搭建職業技能競賽平台,資助在職人士外出參賽

香港在職人士缺乏有效的技能展示及競賽平台,難以向外界展現各行 業工人的技術與能力;建議政府增撥資源搭建職業技能競賽平台,並資助 在職人士外出參賽;將競賽結果與職業技能認證直接掛鈎,使獲獎者能取 得相應技能認證,有利於其職業發展。此外,政府可資助工會等培訓機構

帶領職工參賽,並提供培訓場地、設施及訓練參賽資助,以培養中低層技 術人才。

11. 加強與內地資歷互認,允許跨境使用持續進修基金

國家擁有超大規模市場優勢,香港中小企及個體商戶應積極把握機遇 發展業務,透過電子商貿進入內地市場及「出海」。建議政府支持本地企業 及商戶發展電子商貿,支持青年及婦女透過電商創業。善用大灣區培訓資 源,容許跨境使用持續進修基金,通過「培訓+考證」相結合模式,為行業 培養專業化、高技能的跨境電商人才,提升企業競爭力與數位化轉型能力。

12. 助力中小微企數字轉型,確保數字轉型投資惠及一線員工 建議政府繼續向「BUD 專項基金」及「市場推廣及工商機構支援基金」

注資,同時進一步簡化資助計劃的申請與審批流程。基金配置方面,建議 將企業僱員數量納入申請考量條件,並要求獲批基金額度的 10%,須用於

企業數字轉型下的員工技能培訓,確保數字轉型的投資覆蓋並惠及一線員 工;通過完善人員數碼技能培訓、配套數字工具升級,幫助勞工更好適應 並融入數字化工作環境。

13. 擴展UGC

研究配對補助金計劃適用範圍,優化分配額度

現行新一輪 UGC

研究配對補助金計劃已預留 15 億元,鼓勵企業及機 構資助院校開展研究工作,提升科研資源的多元性與持續性。資金可按科 研人員配比核定分配,以每名科研人員 10 至 15 萬元為標準計列,以支 援更多產學研項目。惟本港院校的內地分校及科研機構仍未獲納入計劃。

為加強區域協同效應,建議計劃擴展至本港院校的內地分校及研究機構, 推動科研成果共享與技術轉化,除了提升香港科研水平外,亦有助促進大 灣區創新科技發展,培育更多科研人才。

14. 將AI教育專項撥款恆常化 持續推動人工智能融入中小學教育

《2025 年施政報告》已提出預留 20 億元優質教育基金,教育局亦計

劃於 2026 年發表《中小學數字教育藍圖》,並於 12 月推出「智」啟學教撥 款計劃,大力度推動 STEAM 及數字教育。為確保政策延續,建議分撥資源 設立恆常化的 AI 教育專項基金,用於聘請專業支援人員、培訓教師及定期 更新課程內容,讓學生掌握人工智能核心技能,培養未來創科人才。

15. 優化「船舶維修訓練獎勵計劃」 面向遊輪與本地維修升級

海事服務業訓練委員會 2024 年海事服務業人力更新報告提到,本地 船舶業人力老化,不少從業員已超過 60 歲,甚至年過 65 歲的亦不在少 數1。政府可考慮增設面向遊輪及大型客船維修的「遊輪維修專項」名額, 涵蓋焊接、機電、檢測與安全合規等技能,支援訪港與本地船隻提供持續 優質維修服務,呼應行業人手需求與人才短缺情況。

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

16. 制定「較高失業率行業支援機制」,超指定水平即凍結輸入外勞並啟 動支援措施

最近一季整體失業率雖無持續上升,但部份行業失業率仍然偏高,建 議政府制定「較高失業率行業支援機制」,當行業失業率在一定時間內高 於指定水平時2 啟動一系列支援措施,例如主動與工會溝通了解情況、舉 辦行業招聘會、推出專項就業支援計劃、針對性資助行業失業人士參加再 培訓轉型;並強化保障本地就業優先措施,包括即時凍結輸入勞工3。

1 https://manpower-survey.vtc.edu.hk/f/publication/17694/2024%20MS%20MPU%20Report_Chi.pdf

2 例如 60 個月整體平均失業率。

3 2025 年 10 月 15 日,立法會通過郭偉强議員經修定的「堅守保障本地僱員優先就業」議案,促請特區政府設立凍結 輸入勞工機制。

同時,亦期望政府進一步提升輸入勞工計劃實施情況和相關數據的透 明度,包括定期公佈不同行業、工種輸入勞工的數目,聘用輸入勞工的企 業名單,違反輸入勞工規定的投訴個案數目及跟進情況等,統一公佈數據 的途徑及周期,以加強監察和提升阻嚇力。另外,需加強打擊中介不合規 行為,並支援協助外勞處理勞資糾紛。

17. 委聘勞工組織提供勞工服務,減政府開支,提升效益

優化勞工服務提供方式,善用社會團體優勢,委聘勞工組織協助提供 部份勞工服務;例如,由職工會提供更貼合行業情況和僱員需要的就業服 務,以減省政府開支,提升服務效益。

18. 按機制為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合理加薪

工聯會建議政府按既定的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機制為公務員加薪,且 不支持任何行業凍薪、減薪或裁員的做法。按既定機制,公務員薪酬調整 應參考私人市場調薪等情況,薪酬趨勢調查委員會會在分析相關數據後給 出參考指標,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審議並作出決定。

政府統計處及公務員事務局資料顯示,2020-2025 年間,公務員平均 每年的薪酬加幅低於平均每年的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升幅及香港就業人士

每月就業收入中位數升幅,反映公務員過去六年整體的加薪水平跑輸通脹 及私人市場。在政府凍結公務員編制、公務員退休潮衝擊而人手短缺的情 況下,工聯會認為應按機制為公務員合理加薪,以吸引和激勵有才幹的人 士加入公務員隊伍,為市民提供更好的服務。

反之,凍薪將降低公務員職位的吸引力,使之更難與私人市場競爭, 難以吸納人才、留住人才。現時公務員隊伍約有 17 萬人,是本地重要消

費群體之一,如凍薪將減低公務員的消費意欲。工聯會理解政府面臨「財

赤」壓力,建議政府應以創新思維,調撥並整合資源,力求提升政府整體 行政效益,而不應以凍薪的方式解決「財赤」。

19. 盡快立法完善平台工作者的工傷補償機制

建議立法完善平台工作者工傷補償機制時,規定平台公司提供不少於 《僱員補償條例》補償額度的工傷保障。收入應按平台工作者意外發生日 期前四星期的收入或三個月或十二個月的平均收入計算,並以較高者為準; 而相關收入應包括基本每宗服務費及平台公司獎勵機制下的獎金等,以符 合行業發薪的特性。

20. 優化「再就業津貼試行計劃」延長推行年期

議盡快推動「再就業津貼試行計劃」中期檢討,增加資源投放和延長

推行年期,同時加強工會在就業輔導方面的角色,積極提供在職及轉職培 訓和創業支援措施,以提升其成效及覆蓋面。

21. 支持舉辦「行業模範之星」

首屆「行業模範之星」評選活動於去年成功舉辦,這不僅是一場表彰 卓越勞動者的盛會,更是香港歷史上首次建立制度化、全行業覆蓋的勞動 模範表彰機制,標誌著對「勞動價值」的肯定從理念邁向實踐的重要一步。

重視勞動模範,有助於凝聚社會共識,為社會樹立尊崇勞動、學習行業模 範的良好風氣,促進勞資關係的和諧,並為香港的長遠發展注入正能量。

建議繼續撥款支持舉辦「行業模範之星」,弘揚勞動精神,肯定勞動價 值。工聯會亦會持續推動政府將「行業模範之星」的表彰制度化,並促進 與內地優秀工匠交流,助力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22. 為平台外送員提設立愛心驛站

「十五五」規劃提及應「推動靈活就業、新就業形態健康發展」。香港 的平台外送員,被視作自僱人士,在現行法例下未能充分享有法定勞工保 障,亦需要長期在酷暑、寒風或雨天下送餐送貨,休息時間和空間十分匱 乏。

為加強保障平台外送員的職業安全和權益,建議勞工及福利局提供資 源,儘快在各區熱點設立愛心驛站,為平台外送員設立愛心驛站,其服務 包括:提供休息空間,配備基本飲用水、充電等設施;搭建權益平台,提 供法律諮詢及勞資糾紛、工傷個案跟進服務;加強推廣職安健知識,提供 流動醫療服務和安全講座;加強溝通聯絡,提升勞、資、官三方的協作效 率,發揮示範作用。

23. 優化最低工資機制

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由 2025 年 5 月 1 日起調升至每小時 42.1 元,實 行「一年一檢」及使用「可加不減」方程式,基層工友保障有所提升。然

而最低工資起始水平偏低,工友難分享經濟成果。建議將方程式中「共享 經濟繁榮」因素的計算比率調升,讓經濟成果更有效分享給底層工友;參 考生活工資水平,合理調升最低工資水平的基數,確保工友勞有所得,鼓 勵就業;新機制實施五年後就進行檢討,並加入生活工資作為參考指標, 解決在職貧窮的問題。

24. 政府帶頭取消外判,成立非盈利公營市政服務機構

外判制度下的年資中斷問題長期為基層工友詬病,而隨著政府近年改 變中標準則,外判工友的薪酬福利得到較合理提升,無可避免令外判合約 成本增加,加上部門管理外判的開支高達合約價值的 14%,外判比政府直 接聘用隨時開支更大。建議政府對外判制度優化後用於管理及監管外判服

務合約的開支進行研究,引入數據分析及監管科技,提升合約執行的透明 度與追蹤效能,有效監督承辦商的勞工成本配置;審視以外判形式代替由 政府直接聘用工友的經濟效益;政府帶頭取消外判,成立非盈利公營市政 服務機構;對於實際有需要的崗位改為長期聘用,讓工友年資可延續,提 升其就業安全感,改善就業質素,節省公帑開支。

優化強積金制度,提升僱員退休保障

25. 落實政府為低收入的僱員及自僱人士代供強積金的承諾

在「積金易」平台全面運作後,立即為月入低於供款下限的僱員及自 僱人士代供 5% 強積金。此為政府早於 2020 年已作出的承諾,隨着平 台即將啟用,技術障礙已除。面對貧富懸殊,為低收入人士代供強積金是 「精準扶貧」的關鍵措施,能直接增加數十萬名基層工友的退休累積,體 現政府對低薪、兼職勞工及自僱人士的承擔。

26. 盡快按機制調整強積金供款上下限

根據香港的《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積金局每四年需要檢討強積 金供款的上下限,但實際上距離上一次調整已相隔 13 年,近年港人收入 上升,現行規定已嚴重滯後。建議積金局按機制盡快完成供款入息上下限 檢討,調整上限可增加中產僱員的免稅儲蓄空間,調整下限則可減輕基層 負擔。

27. 將強積金欠供納入破欠基金保障範圍

現時破欠基金的保障範圍只包括工資、未放年假薪酬、未放法定假日 薪酬、代通知金及遣散費,強積金僱主供款部分未有包括在內,若企業結 業,欠供的款項隨時失去。建議政府研究修訂《破產欠薪保障條例》,將僱

主拖欠的強積金供款納入特惠款項的保障範圍。僱主供款本質上屬於僱員 收入的一部分(延後薪酬)。現時破欠基金不涵蓋強積金欠款,導致企業倒 閉時工友的退休金血本無歸。在經濟轉型期,企業結業風險增加,修例能 堵塞勞工保障的重大缺口。

28. 推出穩健回報且收費低廉的強積金計劃

自強積金制度 2000 年成立以來,保守基金、貨幣市場基金及保證基 金,年率化淨回報只有 1%至 1.1%,大幅跑輸同期 1.8%年率化通脹,供 款嚴重貶值,債券基金淨回報亦僅 1.9%。強積金未能做到保本增值,削弱 應有的退休保障力度。相比起特區政府推出的銀債和綠債甚至高評級公用 機構債,息率有保證在 4 至 5%,而外滙基金長期投資回報率達到 4.5%,

其外聘投資經理平均管理費約在 0.43%,證明市場有能力、有條件推出保 證回報而且收費低的強積金計劃產品。在高息環境及通脹壓力下,退休保 障被行政費與市場波動蠶食是民生痛點。建議利用「積金易」平台降低行 政費的優勢,將節省的成本轉化為回報保證;由外匯基金管理部分高風險 組合;或由政府增發長債,配合推出保證回報高於通脹(例如「通脹+1 個 百分點」)基金,既為基建找到穩定、廉價的資金支撐,亦為強積金增加 穩健回報選擇。

29. 放寬強積金法定以外累積供款用於置業 目前強積金「百萬元戶」共有 12.5 萬個,40 歲以下的持有人佔 1 成, 即約 1.2 萬個。1

這批戶口持有人當中,部分正面對「首期不足,但收入 足夠供樓」的狀況。前幾年提出有關建議時樓價較高,政府擔心放寬強積 金買樓會刺激樓價,但現時樓價已有較大幅度調整,放寬是合適時機,亦

1 強積金儲備穩步上升 https://www.mpfa.org.hk/mpfa/blog/20250727

比較穩妥。任職 3 年以上的公務員,政府的積金供款率為 15%(即僱員與

政府總供款為薪金 20%),有關建議可在公務員隊伍先試先行。例如,容 許公務員動用自願性供款份額置業,而法定強制性供款則留在強積金戶口, 這是積極穩妥的做法。

多元政策支援家長,建設育兒友好社會

30. 0至3歲兒童,每月2000元育兒津貼

一個典型中產家庭每月育兒開支可達 8,000 至 30,000 港元,現行政策 如一次性新生嬰兒獎勵金(2 萬港元)雖有助應對初期開支,但未能有效 減輕家庭每月數千至過萬元的長期支出壓力。

地區/國家 月薪中位數 每月家庭收入中位數 相關育兒補貼(每孩) 中國香港

每月就業收入中位

數:22,300 港元

中國內地 全國居民人均可支

配收入中位數:

3,313 元人民幣

中國台灣

中國澳門

30,000 港元

(3,334 港元) /

月薪中位數:38,291

元新臺幣(9,226 港 元)

本地全職僱員每月

工作收入中位數:

21,000 澳門元

(20,357 港元)

新加坡 全職居民每月收入

中位數:5,775 新加 坡元(34,797 港

元)

98.5 萬元新台幣 (年)/12 個月= 約 82,083.33 元

新生嬰兒獎勵金 2 萬港元(一

次性派發)

0-3 歲:每年 3,600 元人民幣

0-2 歲:第 1 胎 5,000 新台幣/ 月 ( 即 6 萬新台幣/年)

58,835 澳門元 出生津貼:6,500 澳門元 3 歲以下:每年度 18,000 澳門 元

11,297 新加坡元 12 歲以下(第一胎):

$11,000 Baby Bonus Cash Gift+

$5,000 CDA First Step Grant+

$4,000 Government co-matching cap

總額 20,000 新元

政府 2023 年開始實施 2 萬元新生嬰兒獎勵,育兒是一項需要長期投

放資源的項目,特別是 0 至 3 歲,不少婦女因照顧幼兒而停工。因此建議

設立持續性的育兒津貼,此舉旨在減輕 0 至 3 歲家長育兒負擔,實質提升 社會整體的生育意願。

31. 推行「累進式」子女免稅額,精準投放資源鼓勵生育 現時年輕家庭因經濟考慮而抗拒生育(由 0 到 1);相對地,已育有 一名子女的家庭已具備育兒經驗,若能提供足夠的經濟誘因,推動他們「由

1 變 2」或「由 2 變 3」則較容易成功,精準投放資源鼓勵令成效更顯 著。

建議優化現行按比例的子女免稅額制度,改為「累進式子女免稅額」, 大幅提升第二名及隨後子女的免稅幅度:首名子女免稅額為$180,000;第

二名子女額外增加免稅額$360,000(即子女總免稅額提升至 $540,000); 第三名子女額外增加免稅額$540,000(總額提升至$1,080,000)。(詳見附 件 1)

子女數目 現行機制總額

1 名 HK$ 130,000

2 名

3 名

HK$ 260,000

HK$ 390,000

HK$ 180,000 +HK$ 50,000

HK$ 540,000 +HK$ 280,000

HK$1,080,000 +HK$690,000

32. 指定外傭開支可扣稅,支援中產,釋放婦女勞動力

不少家庭聘請外傭協助照顧家中年幼及長者,處理家中大小事務,讓 家中外出工作成員可安心工作。建議指定外傭開支包括外傭薪金(按最低 工資計算)及勞工保險支出可扣稅,支援中產家庭,減輕生活負擔,同時 更好地釋放婦女勞動力。

33. 優化「學校書簿津貼」資格審查與發放機制

學校書簿津貼能極大減輕基層家庭教育壓力,亦有助於維護教育公平

性。現行津貼制度以申請人經調整後的家庭收入為資格審查標準,分成全 津/半津/不合資格的三類審查結果,收入相差分毫便已高於資助門檻。

建議政府調升津貼金額,優化津貼資格審查與發放機制,提高入息限額, 並考慮增設 1/4 與3/4 額津貼發放標準,以涵蓋更多弱勢和基層家庭學童, 減輕「臨界家庭」的受壓情況。另外,每年申請津貼需提供收入、住址、

在學證明等材料,建議政府簡化申請程序,避免申請人因少交或錯交材料 而失去資格。亦應打通津貼申請壁壘,由政府備份資料,申請者僅需提供 一次即可申請政府提供的不同津貼,如資料有更新再提交更新申請。

34. 調升「全方位學習及姊妹學校津貼」

教育局由 2019/20 學年起,每年撥款約 9 億元,向公營學校(包括特 殊學校)發放恆常的「全方位學習津貼」。由 2025/26 學年起,教育局將

相關津貼整合為「全方位學習及姊妹學校津貼」,津貼可用於加大力度推廣 愛國主義教育、

STEAM 教育、與學生精神健康相關的工作等。自發放以來, 津貼助力學校按校情與學生需要靈活運用,組織更多走出課室的學習活動 並購買所需設備。但在津貼整合與教育經費調整的背景下,有意見指部分 學校擔心可能要削減開支較大的校外研習、外購到校服務以及對境外交流 的資助,令成本轉嫁家長,加重基層家庭負擔。建議政府調升津貼,讓學 生參與更多課外活動,滿足全方位學習的目標。

35. 優化發還產假薪酬計劃,資助全薪產假

政府近年積極鼓勵生育,但女性的生育成本不容忽視,急需完善僱員 生育期間的薪酬保障。建議政府將法定產假延長至 16 周,產假薪酬改為全 薪發放,以「發還產假薪酬計劃」支付第 1 至第 10 個星期的每日平均工資 的五分之一,以及第 11 至第 16 個星期的全薪產假薪酬。該項優化方案預

計會產生 4.5 億的開支,仍低於「計劃」推出前的預算開支1。延長產假至

16 周,可助媽媽更好地休養身體和保持精神健康,經濟收入來源亦不因懷 孕而受影響,僱主的支出亦沒有因此而增加。(詳見附件 2)

36. 資助加強課後、晚上、週末及假期的公共兒童託育託管服務 資助延長晚上、週末及假期的公共兒童託育託管服務時間,以切合雙

職家庭需要,讓更多家長因而平衡工作與家庭,強化政策引導,增加誘因, 讓更多學校參與在校課後託管服務。

37. 投放資源推動夫婦孕前輔導課程

建議投放資源推動夫婦孕前輔導課程,紓緩有意生育家庭的焦慮,學 習育兒的壓力應對和規劃。目標是建立「育兒互助圈」,引導社會提供更切 合家庭族群的服務。從多方面配套加強生育市民意願,減少育兒焦慮,協 助維持家庭與生活水平,長遠改善香港人口結構可持續發展。

38. 推稅務優惠鼓勵企業實行「親職假」及彈性工時

推出稅務優惠,鼓勵企業實行「親職假」及彈性工時,以「小時/日」

計算,方便家長處理子女事務,有更多陪伴子女時間。此外,儘快把男性 侍產假增加至 7 天,推動父母共享育兒假,打破傳統性別分工壁壘,分擔 婦女育兒壓力。

39. 設立「青年未來置業儲蓄計劃」

香港樓價高企,不少青年人難以置業,降低了他們的結婚及生 育意欲, 建議政府設立「青年未來置業儲蓄計劃」,令青年在置 業問題上「可負擔」

1 立法會財務委員會 2020 年討論文件指出發還產假薪酬計劃(「發還計劃」)每年發還款項的開支估計約為 4 億 7,000 萬元,預計用於推行「發還計劃」的每年額外經常開支為 5 億 2,400 萬元。2021-2024 年間,「發還計劃」的實際發 還款項不足 2 億元。

以及「能預見」,促進青年人向上流,並鼓勵青年組織家庭。

40. 向每對新婚夫婦派發 $2,000「生育檢查資助券」

每對新婚夫婦可獲得價值不少於 2,000 元的檢查資助券,資助券可以

用於覆蓋各種生育前的健康檢查費用,並確保資助券可在多個平台使用, 增加便利性,以鼓勵生育並推廣有計劃的健康生育文化。

深化制度改革

優化財政制度,促進普惠分配

41. 支持政府合理、靈活發債,加快基建發展與城市更新

支持政府在綜合考慮國際市場環境、本地基建需要、政府債務狀況等 因素後靈活發債;支持政府維持發債所得資金投放於基建項目,不用於支

付政府經常開支的財政紀律;善用市場資金支持基建項目,投資未來,為 產業及社會發展提供基礎,並推動債券市場發展。

42. 優化稅務政策,鼓勵慈善,促進更有效的「第三次分配」

國家主席習近平曾重點提出「三次分配」、「共同富裕」概念,追求「做 大蛋糕」和「分好蛋糕」,讓人民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都能普遍達到雙重富 裕。第三次分配與企業、團體和個人的義務、慈善及社會公益事務有關, 是社會正能量的體現,可以幫助社會縮窄貧富差距,推進共同富裕,建立 和諧社會。建議政府優化稅務等配套政策,進一步激發社會慈善力量,增 強「第三次分配」

43. 引入三級制,調整高利潤企業利得稅稅率

基於「能者多付」原則,在原有利得稅二級稅制下加設第三級,對企 業應評稅利潤超過 1 億的部分徵收 17.5%的稅率。

持續優化醫療制度,降市民醫療支出

44. 持續優化減免資格審批效率及減免安排

醫院管理局自今年元旦起調整急症室和門診等服務收費,並放寬「醫 療費用減免計劃」的申請資格,受惠人數由 30 萬增至 140 萬人。然而, 提交申請的市民指,申請過程繁複,政府部門提供的資訊混亂,需要更多

支援協助申請。

建議持續優化減免資格審批效率及減免安排;並表示早前已向政府提 出一系列建議,包括把自動豁免年齡限制由 75 歲下調至 65 歲,按年調整

入息限額水平,加快推出網上電子申請及審批等,以減輕市民醫療負擔, 便利申請,同時減省行政工作。

45. 提高本地藥價透明度及研究集體採購藥物制度 積極推動降低本地公私營醫療系統藥物成本,政府應牽頭提升藥價透 明化,建立公開且易於查閱的藥物價格資訊平台,讓市民能清楚掌握市場 價格設立具體的監管與回饋機制,確保折扣與優惠能直接反映在病人的藥 費上。研究建立藥物集體採購制度,以大灣區為試點推動先行先試,依托 規模優勢壓減採購成本,切實減輕市民醫療負擔。

46. 推出「行業篩查計劃」

資助高風險工種從業員健康篩查及治療

慢病共治若能結合不同行業的特性,將更具針對性與成效。建議政府

推出「行業篩查計劃」,為高風險工種提供篩查,例如司機及運輸業員工長 時間坐姿、缺乏運動,加上部分年齡層偏高,容易增加泌尿系統及前列腺 疾病風險,建議可進行前列腺癌篩查;建造業長期接觸粉塵及化學物料、

飲食業員工則常暴露於油煙環境,均屬呼吸系統高風險群,可定期接受肺 癌篩查;零售及保安工種普遍需要長時間站立或步行,導致下肢血液循環 不良,靜脈曲張風險顯著增加,透過下肢靜脈曲張篩查與早期干預,不僅 能及早發現疾病、減少醫療負擔,打工仔可避免病情惡化影響工作能力, 亦能提升勞動人口的健康保障,推動慢病共治向更精準的方向發展。

此外,現時政府為的士及小巴司機提供免費身體檢查服務,但名額有 限、檢查項目也較為簡單,使受惠的業界司機不多。在行業人口老化的情 況下,原有的身體檢查服務顯然不敷所需,故希望政府能夠向業界司機提

供身體檢查的資助,每人每年 1000 元。

47. 擴大「長者醫療券」適用項目 涵蓋入侵性身體檢查及手術

為進一步提升「長者醫療券」的效用,建議政府擴大其適用範圍。現

行制度主要涵蓋基層醫療及門診服務,但隨着長者健康需求日益多樣化, 單靠一般診症已難以滿足保障需要。若容許長者使用醫療券繳付入侵性身

體檢查、醫學化驗及手術費用,不僅能加強醫療保障,及早發現疾病,亦 有助減輕公營醫療輪候壓力。

48. 制定地區夜診服務優惠政策 鼓勵私營增夜診服務夜診 建議政府制定地區夜診服務優惠政策,制定一般夜診(晚上 6 至 9 時)、 特別夜診(晚上 9 時至午夜)及通宵服務分級供應指標,透過稅務減免、

場地租金補貼等政策,鼓勵私人診所增加提供夜間門診服務。建議由政府 主導資助建立由單一私人或非政府機構營運夜間遙距視像診症服務,滿足 市民夜間求診需求。

49. 加快將肺癌「術後免疫治療」及臨床急需的新藥納入安全網

早期肺癌手術後復發率高,建議政府加快將具突破性療效及臨床急需 的新藥納入醫療安全網,增加患者治癒希望,工聯會一直倡議應優化藥物 審批流程,設立「綠色通道」,對於癌症、罕見病等急需創新療法的藥物, 採取「先批准、後補資料」的模式,以縮短病人等待時間,亦切實減輕患 者及其家庭的經濟負擔。

50. 擴展「長者醫療券大灣區試點計劃」逐步擴展至福建、海南

為進一步提升「長者醫療券」的效用,建議政府在現有大灣區試點基 礎上,逐步將計劃擴展至福建省、海南省。政策設計以「跨境醫療便利」

為核心,考慮到不少港人長者在福建定居或長期探親,其醫療需求同樣迫

切。若能將醫療券適用範圍延伸至福建,並採取「一市多點」模式,增加

內地適用醫院的數量與覆蓋範圍,將能顯著提升長者跨境就醫的便利性, 亦能與政府鼓勵「跨境優質安老」的政策相輔相成。

51. 完善「大灣區跨境直通救護車試行計劃」

為了更好地保障居於大灣區內港人的醫療需求,建議政府就「跨境直 通救護車試行計劃」,向廣東省衞健委爭取訂定更低的收費水平,並增設更 多救護車始發點,提升跨境醫療轉送的便利性與效率。同時,政府可研究

將私營醫院納入跨境直通救護車計劃,並訂立合理收費及資助機制,讓市 民在緊急情況下有更多選擇,既能分流公營醫療壓力,亦能提升跨境轉送 效率。

促進本地經濟發展

52. 推行預繳式消費冷靜期,護本地消費信心振經濟

工聯會於 2025 年 9 月,就美容及健身服務的預繳式消費合約進行民 意調查。結果顯示,高達 78.4%受訪市民認為現行法例對預繳式消費保障

不足;另有 85.2%受訪者支持設立法定冷靜期,反映民意訴求清晰明確。

此外,消委會於 2025 年共接獲 2,769 宗涉及 55 歲或以上樂齡消費者就預 繳式消費的投訴,當中不少涉及美容、健身等行業,反映現行機制未能有 效保障消費者,亦影響推動銀髮經濟。

目前,美容、健身、家居裝修等行業普遍採用預繳式消費模式。設立 「法定冷靜期」,容許消費者在合理期限內無條件取消合約並獲全額退款, 有助提升市民消費信心,鼓勵安心消費。同時,冷靜期亦可作為有效的緩 衝機制,保障前線僱員,降低顧客糾紛、投訴及相關法律風險,引導行業 更注重服務質素與長期客戶關係,而非依賴短期硬銷。

總括而言,現行法例對預繳式消費的保障不足。建議政府盡快立法規 管預繳式消費,研究設立「法定冷靜期」,以打擊不良營商手法、保障消費 者及從業員權益,從而提升市民在本地消費的信心,推動行業邁向良性競 爭與可持續發展。

53. 活化街市空置攤檔,科技賦能,支持青年創業

為增加街市人流,建議政府善用空置公眾街市舖位:例如,配合市民 手機網購的趨勢,建議政府把空置的公營街市舖位轉為生鮮食品自助取貨 點,供生鮮冷凍食品公司設置智能櫃,市民下班後可前往這些舖位取貨, 為市民提供網購售後取貨的便利體驗。又例如,參考「共築・創業家」計 劃,向有意創業的青年,提供非食物類舖位,作創業辦公室之用,支持他 們追逐理想。此外,亦可研究重劃舖位,放寬乾貨、衣履舖位用途,出租 予議員作辦事處之用。

54. 寬減食環署街市租金,減輕檔販經營成本

經濟仍在復蘇低位、市民消費保守、街市人流不足,街市及熟食中心 檔販經營困難。建議政府寬減公眾街市及熟食中心檔販最少一個月租金, 減輕經營壓力。

55. 資助小販申請利於經營推廣的品牌認證

小販多屬小本經營,常面臨推廣資源不足的困境。建議旅發局可協助 小販申請市場認可的品牌認證(如米其林「必比登推介」、大眾點評「必吃 榜」等),並設部分平台認證及推廣費用資助。同時,建議定期與相關平台 合作,例如推動米其林指南、大眾點評等在香港的發布與評選工作,以提 升小販曝光度與市場吸引力。

促進銀髮經濟,優化安老服務

56. 調整長生津申請入息要求,釋放長者勞動力,促進銀髮經濟 香港人口結構轉型,催生銀髮經濟,長者對樂齡服務的需求不斷擴大。

長者的消費力因其收入、資產而定。不少的耆壯人士退休後仍然有心有力, 期望增加養老儲蓄及維持退休前的消費水平,故選擇繼續工作,貢獻社會。

然而,目前申請長者生活津貼(長生津)的長者夫婦每月總入息不得 超過$16,440,即每人每月總入息不得超過$8,220。不少長者夫婦在考慮是 否繼續工作或重投勞動市場時,會因為擔心超出限額而願意被僱主壓價; 或其中一人被迫放棄工作;更甚者夫婦同時放棄工作,只領取長生津,收 入空間受壓。以上不但打擊長者的工作動力,不利釋放長者勞動力,更不 利於刺激銀髮消費,實現銀髮經濟的良性循環。因此,建議提高長生津入 息限額,或引入入息分級制。

57. 免費為全港獨居長者提供有效、低成本的樂齡科技

樂齡科技能夠便利長者社區安老,特別是獨居長者,2025 年施政報 告提到為 300 戶高風險住戶安裝智能意外偵測系統,就此,建議政府研 究篩選有效好用、具成本效益的樂齡科技,並免費為全港高風險長者住 戶提供,特別是獨居長者,避免悲劇發生。另外,在「智方便」增加「報 平安」功能,一定時間內未「打卡 」自動向指定聯絡人報告,以期盡早 發現事故。

58. 擴大「廣東院舍照顧服務計劃」至全廣東及設福建服務計劃 「廣東院舍照顧服務計劃」下的安老院已增至 24 家,覆蓋大灣區

8 市,並已推出試行安排,分擔在國家基本醫療保障政策下須自行付費 的醫療開支。另外,「綜援長者入住廣東院舍試驗計劃」的入住者,可獲

每月 5000 元資助,以補足院舍費用及作為「零用錢」。最新資料顯示,

24 家安老院中有 4 家宿位緊張,入住無期,建議率先在較多港人聚居的 城市尤其是深圳增加院舍,未來落戶全廣東省 21 市。另外,研究增設 「福建院舍照顧服務計劃」,便利北上安老。

59. 檢討「廣東計劃」、「福建計劃」居港規定

許多較早期已定居廣東、福建,在香港已無居所的港人長者,因無法 滿足「申請前連續居港一年」的規定,又因財政或家庭困難無法回港暫居, 導致未能領取「廣東計劃」、「福建計劃」下的福利金。因應國家發展大局 與大灣區融合趨勢,政府應全面檢視規定,優化政策,讓更多內地港人長 者受惠。

60. 放寬「供養父母及供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稅額」的受養人通常居住 地規定至大灣區內地城市

爲促進香港長者到灣區養老,建議政府放寬「供養父母及供養祖父母

或外祖父母免稅額」的受養人通常居住地規定至大灣區內地城市,避免長 者或其子女爲了留有免稅額而令長者留在香港,不願到内地養老。

改革市區重建及樓宇維修制度,緩解城市老化問題

61. 改善市區更新模式,確保市區重建局財政可持續 加速舊區舊樓重建對現時香港非常重要及迫切。50 年樓齡舊樓現超過 10,000 幢,每年增加 500 幢,預計至 2043 年有 24,000 幢,安全風險不斷 上升,危及市民生命財產,也不配合香港發展經濟的大局和在國家下的定 位和作用。建議加大市建局的職責和工作規模,成為施政重點及輔以財政 安排。

市建局以往沿用「同區七年樓齡」樓價向舊樓業主收購業權。在樓市

下行的情況下,業主容易對收購價產生過高期望,拒絕私人發展商出價, 「等市建局收購」;而市建局及私人發展商則要面臨「高買低賣」導致項目 虧蝕的風險,導致入場動機不足。這種情況使得現時市區重建進度緩慢, 追不上樓宇老化的速度。

建議政府及市建局盡快研究財政上可持續的收購政策;與房委會、房 協等機構合作,為受影響的住戶提供更靈活的安置選項,例如跨區「樓換 樓」、入住同區居屋等,除了為居民提供更多選擇,也為市建局減省收購成 本。配套推出「樓宇更新大行動 3.0」,以加強維修和樓宇更新來延長樓宇 壽命對的大廈修支援計劃,並在舊區設立外展服務隊,以更便利業主申請 合適項目。

62. 制訂公屋重建機制,及早規劃財政與用地

房委會正進行 11 個重建計劃,合共清拆約 24370 個住宅單位及

4800 個工廠大廈單位,預計完成重建後提供合共約 42050 個住宅單位, 可以對現有屋邨進行更新的同時進行擴容,改善住戶住屋環境。建議政府

加速舊式公屋重建,制訂更宏觀的公屋重建計劃,以香港宏觀房屋情況進 行設計,提早預計重建的財政需求、用地規劃及安排搬遷等情況,並設立

公屋重建機制,例如規定當公共屋邨達指定年期時政府就需要啟動重建與 安置計劃,讓居民以及社區各持份者有所準備。

此外,宏福苑火災敲響了老齡居屋的維修和重建問題。居屋是資助房 屋階梯中一環,有已補價和未補價的業權狀況,租置公屋亦然,政府及房 委會應加快研究相應問題。

提升交通系統服務水平,便利市民出行

63. 規範有序發展網約車,設的士發展基金助可持續發展

《2025 年道路交通(修訂)(網約車服務)條例草案》已於 2025 年 10

月通過,其監管細節將於今年上半年以附屬法例方式提交立法會。建議政 府:考慮從網約車平台牌照申請費及/或車費中徵收一定費用,成立的士 業發展基金,以補償傳統的士業界的損失、助其健康可持續發展;正視網 約車司機被「數碼控制」的現實,設立由政府、網約車平台與司機組成的 法定三方協商機制,規管演算法與確立勞動關係,以保護網約車司機權益 和服務質素;網約車發牌應循序漸進,「可加可減」,避免過度衝擊傳統的 士業界;繼續打擊非法載客取酬活動。

64. 加強監管港鐵質素,票價調整、管理層薪酬及花紅與服務表現掛鈎 港鐵近年事故頻生,2025 年首 5 個月就已發生 2 次工程車故障、1 次

全線停駛事件,反映維修質素參差;而港鐵車費幾乎年年「有加無減」,更 令市民認為車費與服務質素越趨不成正比。

建議政府於 2028 年港鐵票價調整機制進行檢討時,要求港鐵改善延 誤事故定義及罰款計算方式,將受影響乘客人數考慮在內,以反映事故對 社會影響的嚴重程度;將集團利潤及事故罰款以更直接的方式(如車費折

扣)回饋乘客;取消「延後加幅」安排;將港鐵管理層薪酬及花紅與服務 表現直接掛鈎,以促使改善服務與維修質素。此外,建議研究擴大港鐵轉 乘優惠的範圍及幅度。

65. 支援巴士營運,開拓非票務收入,回饋乘客

在政府「以鐵路為骨幹」政策下,港鐵乘客人次已佔全港公共交通半 數,不但削弱巴士等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的競爭力,更變相減少市民的選擇 權;萬一港鐵出現嚴重故障,公共交通系統的脆弱性便更加明顯。

建議政府拆牆鬆綁,容許巴士公司在其用地上進行更多商業用途,以 助開拓非票務收入。

西區海底隧道及大欖隧道隧道費大幅減低,專營巴士公司的每年節省

數以億計的隧道費成本,但相關路線未有減價、亦未有推出更多措施回饋 乘客,建議運輸署在處理巴士公司加價申請時應加強把關,如要求提供更 多優惠、按舊隧道費水平存入「專營巴士豁免隧道費基金」以壓低未來票 價加幅、直接否決該等隧道路線的加價申請等;

檢討專營權時新增條款,要求巴士公司提供更多元化的回饋乘客的措 施,如更多元化的月票計劃、跨公司轉乘優惠、即日來回程優惠、雙向分 段收費等,以減輕乘客負擔;長遠而言應檢討巴士路線票價釐訂機制,做 到「同路同價」、「同里數同價」。

66. 支持小巴營運,降隧道收費,資助司機體檢

在近年鐵路網絡擴張、三隧分流中紅隧小巴隧道費大增等情況下,小 巴經營環境也越趨困難。

建議政府檢調低小巴收費,例如調低至$25、與的士看齊;增加免費司 機體檢名額;優化《公共巴士和的士綠色轉型路線圖》,擴大受惠範圍至小 巴,為營辦商更換綠色、無障礙小巴提供一定資助。

67. 資助長者免費搭電車,助電車、渡輪開拓非票務收入

在港鐵網絡持續擴張下,傳統巴士、小巴尚且受到衝擊,電車、渡輪 等小型公共交通營辦商的經營環境更顯困難。然而,電車、渡輪承載本港 特殊的歷史文化意義,因而深受遊客喜愛,具備「無處不旅遊」潛力。

建議優化 2 元乘車優惠,資助長者免費乘搭電車,以提振電車乘客量、 便利長者出行,平衡港島公共交通壓力;拆牆鬆綁,協助電車公司及渡輪 營辦商善用自身資源,如開設電車博物館,增加開篷電車、「跳島遊套票」 等旅遊產品,以拓展多元收入來源。 68.

為持續推動本港電動車普及,建議政府延長原定於 2026 年 3 月 31 日 屆滿的「一換一」計劃。該計劃自推出以來,成功鼓勵車主以舊換新,提 升電動車登記量,目標減少傳統燃油車的碳排放。延長計劃不僅能鞏固市 場信心,亦可配合政府加快建設充電基建及氫能設施的步伐,確保交通轉 型有序推進。

附件 1:關於累進式子女免稅額的詳細說明

推行「累進式」子女免稅額,精準鼓勵生育 現時年輕家庭因經濟考慮而抗拒生育(由 0 到 1),稅務優惠難以鼓勵 生育。相對地,對已育有一名子女的家庭已具備育兒經驗,若能提供足夠 的經濟誘因,推動他們「由 1 變 2」或「由 2 變 3」則較容易且成效更顯 著。

按 2021 年人口普查《主題性報告:兒童》1,全港有兒童家庭約 66 萬 户,佔整體家庭數量約 24.7%。再按家庭中兒童數目劃分,剔除不合乎納 稅條件的家庭,約 65.5 萬户家庭適用子女免稅額。

2021 有兒童(不包括外籍家庭傭工) 全港家庭住户 住户人數 1

適用子女免稅額的家庭數目

建議內容:改革現行按比例的子女免稅額制度,改為「累進式子女免 稅額」,大幅提升第二名及隨後子女的免稅幅度。

具體方案:

首名子女:HK$180,000

第二名子女:HK$360,000

第三名子女:HK$540,000

1 https://www.censtatd.gov.hk/en/data/stat_report/product/B1120117/att/B11201172021XXXXB0100.pdf

子女數目 現行機制總額 建議機制總額 政策誘因強度

1 名

2 名

3 名

HK$130,000

HK$260,000

HK$390,000

HK$180,000 +HK$50,000

HK$540,000 +HK$280,000

HK$1,080,000 +HK$690,000

全港約 390,615 戶育有一名子女的家庭(佔適用子女免稅額家庭總數 約 59.7%,全港整體家庭總數約 14.6%)將構成受惠基石,在新機制下,其 子女免稅額將由現行的 13 萬港元增至 18 萬港元,每戶可享有 50,000 港元 的額外免稅額增幅。另外,因為額外子女免稅額是非恆常性的免稅優惠, 子女在出生第二年就失去額外免稅額,所以不能以 26 萬作為基準去比較。

然而,政策的核心槓桿在於推動「由一變二」。對於約 232,058 戶育 有兩名子女的家庭(佔適用子女免稅額家庭總數約 35.4%,全港整體家庭 總數約 8.7%),其累積免稅額優勢將出現質的飛躍,由現行的 26 萬港元 激增至 54 萬港元,增幅高達 28 萬港元。5.6 倍於一孩增幅的差異(28 萬 vs5 萬),創造強大的邊際誘因,直接回應中產家庭對於生養第二胎的經濟 顧慮。

附件 2:關於發還產假薪酬計劃優化建議的詳細說明

背景摘要

自 2020 年 12 月 11 日起,《僱傭條例》下女性僱員的法定產假由 10 個星期延長至 14 個星期。僱主可透過發還產假薪酬計劃(「發還計劃」), 就其根據《僱傭條例》須支付並已支付第 11 至第 14 個星期的產假薪酬, 遞交發還產假薪酬申請,以每名僱員 80,000 元為上限。產假薪酬的每日款 額相等於僱員在產假首天前 12 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

立法會財務委員會 2020 年討論文件指出發還產假薪酬計劃每年發還 款項的開支估計約為 4 億 7,000 萬元,預計用於推行「發還計劃」的每年 額外經常開支為 5 億 2,400 萬元。2021-2024 年間,「計劃」按年實際發還 款項不足 2 億元。政府近年積極鼓勵生育,但女性的生育成本不容忽視。

我們認為政府可在預算允許的情況下,完善僱員生育期間的薪酬保障,並 透過延長產假,為僱員提供更充分的休養時間,相信亦有助恢復僱員重返 職場後的精神健康。

主要建議

將法定產假延長至 16 周,將產假薪酬改為全薪發放,完善發還產假薪 酬計劃,「計劃」支付第 1 至第 10 個星期的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一,以 及第 11 至第 16 個星期的全薪產假薪酬。

以 2024 年「發還產假薪酬計劃」涉及的發還款額 1.83 億元為參考, 以每名僱員 80,000 元為上限,計算方式如下:

以全薪計算四個星期產假薪酬總金額:1.83 ÷ 0.8 = 2.2875 億元

每星期全薪產假金額:2.2875 ÷ 4 = 0.571875 億元

第 11 至第 16 個星期全薪產假金額:0.571875 x 6 = 3.43125 億元(a)

每星期全薪產假金額 1/5:0.571875 x 0.2 = 0.114375 億元

第 1 至第 10 個星期全薪產假金額 1/5:

0.114375 x 10 = 1.14375 億元(b)

兩者合計(a+b): 3.43125 + 1.14375 = 4.575 億元

該項優化方案預計會產生約 4.6 億元開支,仍低於「計劃」推出前的 預算開支。現時本港的生育年齡有上升趨勢,延長產假至 16 周,可有助高 齡、非順產或誕下多胞胎的新手媽媽恢復身體和精神狀態,經濟收入來源 亦不因懷孕而受影響,僱主的支出亦沒有因此而增加。

補充資料

「發還產假薪酬計劃」主要統計數字1

年份 獲批發還產假薪酬的申請數目

涉及的發還款額 ($)

2021 5405 118,428,812(1.18 億元)

2022 7480

172,875,520(1.73 億元)

2023 6820 166,328,425(1.66 億元)

2024 7050 182,646,738(1.83 億元)

政府2021-2026就「發還計劃」的撥款情況2

年份 預算

2021 – 22 524,000, 000(5.24 億)

2022 – 23 386,000, 000(3.86 億)

2023 – 24 329,700, 000(3.29 億)

2024 – 25 268,000, 000(2.68 億)

2025 – 26 220,000,000(2.2 億)

多種優化方案及初步估算(以2024年數據為參考,以每名僱員80,000元 為上限):

1https://data.gov.hk/tc-data/dataset/hk-ld-rmlp-rmlps-keystats/resource/1d87bbd2-37a6-408d-bce3-bc461460d33e

2 https://www.legco.gov.hk/yr19-20/chinese/fc/fc/papers/f20-21c.pdf

方案一:產假薪酬按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計算不變,延長產假至 16 周,「發還計劃」支付第 11 至第 16 個星期的產假薪酬。

1.83 x 1.5 = 2.745 億元

方案二:產假維持 14 個星期不變,推動全薪產假,「發還計劃」支付

第 11 至第 14 個星期的全薪產假薪酬。

1.83 ÷ 0.8 = 2.2875 億元

方案三:產假維持 14 個星期不變,推動全薪產假,「發還計劃」支付 第 1 至第 10 個星期的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一,以及第 11 至第 14 個星 期的全薪產假薪酬。

每星期全薪產假: 2.2875 ÷ 4 = 0.571875 億元

每星期全薪產假 1/5: 0.571875 x 0.2 = 0.114375 億元

十個星期全薪產假的 1/5: 0.114375 x 10 = 1.14375 億元

兩者合計: 1.14375 + 2.2875 = 3.43125 億元

方案四:產假延長至 16 個星期,推動全薪產假,「發還計劃」支付第

1 至第 10 個星期的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一,以及第 11 至第 16 個星期的 全薪產假薪酬。

六個星期全薪產假: 0.571875 x 6 = 3.43125 億元

兩者合計: 3.43125 + 1.14375 = 4.575 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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