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銷實務】112年社福及公彩回饋金補助教育訓練簡報-民間團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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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112年度社會福利及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作業教育訓練

補助經費核銷實務 (民間團體篇) 安貞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周桂棻 會計師 112年 12 月 1

課程說明 1) 不可不知核銷規定 2) 經費報支基本原則 3) 支用單據注意事項 4) 黏貼憑證注意事項 5) 經費結報注意事項 6) 檢附附件注意事項

2


不可不知 核銷規定 1. 113年社福公彩新規定 2. 112年結報作業規定

3

112年社福公彩新規定 新規定內容應函頒版本為準

113適用 薪資未全額給付或薪

專業服務費

詳實登載

勞動契約

• 調整依行政院112年

•修正為詳實登載社工人員

• 增列勞動契約除依

• 增列單位負責人或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

業務負責人為社會

衛生福利部社工人力資源

則第7條規定約定項

工作師者,依社會

復事項修正專業服

管理系統登載進用社工人

目,另應登載核定

工作師法第十七條

務費核發原則。

員薪資資料,並上傳勞動

計畫名稱、薪資、

之一規定移付懲戒,

薪資計算方式、年

具其他專業技術人

工作師執業執照、專科社

終奬金,且薪資及

員身分者,通知其

會工作師證書、投保證明

年終奬金不得低於

所屬公會。

7月5日院臺衛字第 1121025568號函核

• 修正起薪、加給為 定額制 • 修正風險評估標準。 • 修正專業(職、案) 服務費用印領清冊

年資及了解專業服務費運 用情形,受補助單位應至

契約、學歷、社會工作師 證書、有效效期內之社會

等相關文件,補助單位應 確實審核前開文件已完成 上傳,始予撥款。其中社

專業服務費。另依

會工作師證書、有效效期

勞動基準法第九條

內之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

規定,有繼續性工

專科社會工作師證書等三 項證明文件可與本系統勾 稽帶入者,無須重複上傳。

4

衛生福利部核定之

作應視為不定期契 約,亦請上傳。

資回捐


112年社福公彩新規定

113適用

新規定內容應函頒版本為準

勞、健保及提撥

支用細項

勞退準備金費

編列基準表

• 修正原列電話費、

• 依行政院年月日院

• 修正撰稿費補助金

郵資、網路費等細

臺衛字第號函核復

額中文最高每千字

項,修正為「通訊

事項修正:

1,600元。

費含郵資」

• 接受專業服務費補

•修 正 臨 時 工 資 為

助者,每人每月最

「臨時酬勞費」。

高補助6,000元

訓練及活動費

基本營運費

• 新增「活動材料費」 支用細項。

• 接受專案服務費補 助者,每人每月最 高補助5,000元

5

112年社福公彩新規定 新規定內容應函頒版本為準

113適用 支用單據留存

設施設備費

政府採購法

• 修正修繕費得免製作財產清

• 修正工程會考量物價波動幅

• 修正社會團體(職業團體)

冊;惟資本門之修繕費用能

度、提升採購效率、照顧特

及機構以前年度計畫執行或

延長資產耐用年限、提升服

定族群(身心障礙者、原住民

查核結果無重大違失情形,

務能量及效率者,仍應製作

)權益及參酌國際標準,自

且檢附建置內部控制機制相

財產清冊。

112年1月1日起將公告金額

關證明文件者,得申請支用

調高至150萬元、小額採購

單據留存原單位

金額調整為15萬元

6

原單位資格


重要新修規定-綜合項目 (公彩案件自114年開始適用)

1. 本表所列「項目名稱」欄為申請 及核定補助項目,申請時應於 「經費概算表」臚列支用細項; 支用細項之經費標準,請參閱附 表。

2. 計畫實際執行時,得於受補助項 目及額度下,勻支各細項支出;

3. 若原編列細項不能配合實際需要, 亦得於受補助項目及額度下,改 以其他細項支出,免申請計畫變 更。

7

113適用

經常支出 項目名稱

用途

支用細項

辦理服務個案有關之訪視 可支用於1訪視輔導費、2電話輔導費、3訪

1.個案服 務費

輔導、心理輔導、社會暨 視交通費、4團體帶領費、5協同帶領費、6 心理評估與處置、諮商及 心理輔導費、7社會暨心理評估與處置費、 心理治療、團體工作、志 8諮商及心理治療費、9志工交通費、10通 願服務等所需費用。

譯費。 可支用於1專家學者出席費、2講座鐘點費

辦理與計畫有關之督導、 3臨時酬勞費、4差旅費、5印刷費、6場地

2.訓練及

培訓、講座、研習、座談 及佈置費、7膳費、8撰稿費、9翻譯費、10

活動費

會、研討會、訓練、觀摩 口譯費、11手語翻譯及同步聽打服務費、

8

活動等所需費用。

12意外保險費、13器材租金、14車輛租金 、15活動材料費。


113適用

經常支出 項目名稱

用途

支用細項 服務時段達一定標準者,最高補助每月1萬元, 可支用於1講座鐘點費、2場地租金、3水電、4 通訊費(含郵資)、5書報雜誌、6瓦斯費、7文具

補助服務據點/ 及電腦耗材、8茶水、9文宣印刷費、10器材租

3.基本營運費

中 心 因 日 常 營 金、11維修費、12食材費、13膳費、14活動材 運 所 需 之 經 常 料費、15保險費、16交通費及17臨時酬勞費、 性費用。

18本部/本署補助項目所衍生之全民健康保險補 充保險費及19其他與基本營運相關之支出。 (基本營運費及專案計畫管理費性質相近,擇 一補助。)

9

經常支出

10

113適用


綜合項目整併-經常門

支用細項之各項補助標準,詳參支用細項編列基準表

11

結報作業規定 團體類型 結報方式

財團法人、公立學校及政府機關(構)

社會團體(職業團體)及機構

支用單據留存原單位,免送機關 以原有方式報結,支用單據送機關 (供機關事後審核)

審核後返還

1. 領據

1. 領據

2. 執行概況考核表

2. 執行概況考核表

檢附資料 3. 成果報告

3. 成果報告 4. 支用單據明細表 5. 各項支用單據 得申請支用單據留存原單位

例外

(申請通過後,結報方式比照左側 財團法人、公立學校及政府機關 (構)。)

12


社會團體(職業團體)及機構

申請支用單據留存原單位資格 

社會團體(職業團體)及機構以前年度計畫執行或查核結果無重大違失情 形,且建置內部控制機制,請就下列項目勾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者, 得申請支用單據留存原單位(即報結方式與財團法人相同,需於申請計畫 時填寫支用單據就地查核申請表,送本部/本署審核)

1. 會務運作狀況:依人民團體法及組織章程定期召開相關會議、選 任理監事

2. 財務運作狀況(下列擇一):  依社會團體財務處理辦法編造年度工作計畫、收支預算表、工作報告及會 計報告等資料,並提經會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  年度會計報告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3. 其他,請說明 13

補助計畫自行檢查表VS支用單據自我檢查表

辦理核銷時,請確實依補助計 畫實際內容妥為檢查,並填寫 補助計畫自行檢查表及支 用單據自我檢查表查表,保存 各支用單據,以供本署事後審 核。

14


支用單據留存 

接受本署補助之民間單位,支用單據留存該單位者,應依其主管 機關所定法規(如財團法人法、社會團體財務處理辦法等)及會計 制度有關規定妥善保存。 社會團體財務處理辦 法§21

• 社會團體各項會計帳簿、會計憑證及會計報告表冊, 應於年度決算程序辦理終了後,至少保存10年。但 應永久保存或有關未結會計事項者,不在此限。

全國性社會福利財團 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 報告編製準則§18

• 各項會計憑證,除應永久保存或有關未結會計事項者外, 應於年度決算程序辦理終了後,至少保存5年。 • 各項會計帳簿及財務報表,應於年度決算程序辦理終了後,

至少保存10年。但有關未結會計事項者,不在此限。 • 前二項保管期間屆滿,經董事長核准者,得予以銷毀。

15

結報作業規定應注意事項 結報方式

檢附資料

支用單據留存原單位

以原有方式報結

支用單據免送機關審核

支用單據送機關審核後返還

1. 領據

1. 領據

2. 執行概況考核表

2. 執行概況考核表

3. 成果報告

3. 成果報告 4. 支用單據明細表 5. 各項支用單據正本+黏貼憑證用 紙

注意事項

1.

可以會計傳票取代黏貼憑證用紙

2.

支出單據明細表之支用單據編號欄位資訊 管。 時,應比照「專案計畫管理費支出費用明 細表」留存受補助單位單據編號欄位資訊, 填寫受補助單位黏貼支用單據之會計傳票 號碼。

16

支用單據送機關審核後返還受補助單位存


編製支用單據明細表之必要性 執行概況考核表

支用單據明細表 受補助單位:OOO基金會 接受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社會福利補助經費支出單據明細表 補助計畫編號:111000000

會計年度:111

支用單據 編 號

總 專

專業服務費 專業服務費

111 111

12 12

(不含專業服務費)

31 31

補助計畫名稱:OOOO計畫 金 合

額 計

臺 籌

元 補

) 助

767,098

1,372,078

1,326,754

412,396

914,358

1-1~1-14 2-1~2-14

733,577 593,177

249,243 163,153

484,334 430,024

718,172

310,452

407,720

16,632

0

16,632

111

1

16

3

16,128

0

16,128

臨時酬勞費

111

9

16

4

504

0

504

12,500

6,000

6,500

2,500

0

2,500

10,000

6,000

4,000

24,000

0

24,000

出席費

111

8

出席費 【社家署補助4,000元、○○ 111 9 社會局補助6,000元】 講 座 鐘 點 費 小 計 講座鐘點費 講座鐘點費 外

26

5

16

6

111

1

15

7

111

2

20

8

12,000

111

團體帶領費

5

9

3

31

10

111

表」,但基於下列理由,仍建議編製「支用單據明細表」: 翻譯費

8

12,000

0

12,000

10,000

10,000

20,000

10,000

10,000

0

36,000

36,000 36,000

0

59,130

34,130

25,000

59,130

34,130

25,000

36,000

5,170

0

5,170

111

8

5

差旅費

111

1

15

12

3,770

0

差旅費

111

1

15

13-1~13-2

1,400

0

1,400

2,300

0

2,300

11

0

12,000 20,000

財團法人、公立學校及政府機關(構)雖結報時僅需檢送「執行概況考核 外聘督導鐘點費

1. 執行概況考核表金額填報依據:編製「支用單據明細表」,可用以確認填報「執行 差

訪視交通補助費

111

訪視交通補助費

111

辦公室租金 場

小 111

3

30

14

6

30

15

計 8 小

30

16

1,000

0

3,770

1,000

1,300

0

1,300

20,000

5,000

15,000

20,000

5,000

15,000

81,150

51,150

30,000

場地及佈置費

111

1

15

17

66,150

51,150

15,000

場地及佈置費

111

1

15

18

15,000

0

15,000

74,350

66,000

8,350

111

4

20

19

28,350

20,000

8,350

2. 對各項支用單據負有妥善保存責任:填寫「支用單據明細表」支用單據編號時,應 印

印刷費

比照「專案計畫管理費支出費用明細表」留存受補助單位單據編號,填寫受補助單 印刷費 111 【OO社會局補助46,000元】

10

8

膳費

111

1

15

20

46,000

46,000

0

21,600

12,832

8,768

10,000

位黏貼支用單據之會計傳票號碼,以利確認各項支用單據存放位置,並供本部/本署 膳費

111

專案計畫管理費-甲類

事後審核。

2,139,176

臨時酬勞費 出

概況考核表」累計實支數金額之正確性。

專案計畫管理費-乙類

2

20

111

12

37,444

100,000 120,000

23

207,896

87,896

94,250

44,250

15,500

15,500

0

78,750

28,750

50,000

12

31

5

20

設施設備費

111

10

1

3,768 220,000

137,444

111

5,000

7,832 125,340

22

111

5,000

11,600

345,340

31

設施設備費

21

計 24

50,000

17

支用單據留存之注意事項 1. 接受補助之單位,經本署發現未確實保存各項支用單據或支 出憑證,及有毀損、滅失等情事;或有規避、妨礙、拒絕本 署查核,或無正當理由未配合提供補助文件、資料供查核等 情事,應依其情節輕重,對該補助案件或受補助單位酌減嗣 後補助款或停止補助1~5年。

2. 受補助單位應本誠信原則,對所送申請計畫、支用單據(或 支出憑證)及相關證明文件真實性負責,如有不實,應負相 關責任,涉及刑事責任者,應即移送偵辦。

18


經費報支 基本原則 1. 經費報支基本原則 2. 經費流用/勻支 3. 經費變更 4. 其他注意事項 19

經費支用之基本原則 經費核銷應與計畫有關之支出為限 核定 項目 支用 範圍 支用 額度 支用 對象 支用 標準

支出項目應與核定預算之「指定補助項 目」相符 個案服務費 (10個支用項目) 訓練及活動費(15個支用項目)

專業服務費、核定定額補助項目 專案管理費(最高10%)、基本營運費(每月最高1萬元) 勞、健保及提撥勞退準備金費(每人每月最高6,000元) 內聘 or 外聘 講座鐘點費取消內外聘標準

受補助單位人員 和「個人薪酬」有關,如:出席費、講座鐘點費、臨時 酬勞費、稿費、審查費…

應取得支用單據正本及相關附件。 20


綜合項目 1. 專業服務費、經常支出及資本 支出之經費不得相互流用及勻 支。

2. 本表所列經常支出-項目名稱, 如為定額補助項目,其經費不 得相互流用及勻支。

3. 計畫實際執行時,得於受補助 項目及額度下,勻支各細項支 出;

4. 若原編列細項不能配合實際需 要,亦得於受補助項目及額度 下,改以其他細項支出,免申 請計畫變更。 21

經費核定VS經費流用

22

不得勻支之規定:  經常支出及資本支出經費不得相互流用  屬專業服務費  屬機構服務費  核定定額補助項目

參考範例


綜合項目整併

(公彩案件自113年開始適用) 專業服 務費 自籌30%

• 個案服務費 • 訓練及活動費

經常門

• 基本營運費 • 專案計畫管理費 • 勞、健保及提撥勞退準備金費

三者間 不得 流用勻支

如核定為“定額補助項目”不得流用勻支 • 建造費

資本門

• 修繕費

自籌30%

• 設施設備費

23

實務常見經費支用QA

Q1

在訓練及活動費項下沒有申請補助「車輛

租金」的預算,但實際發生車輛租金支出時, 是否可以核銷?

Q2 SOS

如果在訓練及活動費項下沒有申請補助

「場地租金」,實際發生時是否可以核銷?

Q3

假設沒有補助「辦公室租金」,是否可

以「基本營運費」或「專案計畫管理費」核銷?

Q4

如果當初「訓練及活動費」編列太多,

是否可以流用到其他補助項目,如「個案服務 費」核銷?

24


經費變更 

接受補助單位應按原核定計畫項目、執行期間及預定進度切實執行, 其經費不得移作他用,如有特殊情況,原核定計畫不能配合實際需要 ,必須變更原申請補助項目、執行期間、進度及計畫總經費時 ,應至「補助計畫申辦資訊網」申請計畫變更,填報「衛生福利部社 會及家庭署○○○年度推展社會福利核定補助計畫變更申請表」詳述 理由,經核准後方得辦理;

其有變更者,除不可歸責於受補助單位之原因者外,以” 申請 ”變更1次 為原則,且應於計畫預定結束日1個月前提出申請。補助資本支出之社 會福利機構如未經同意即逕予辦理變更者,停止補助一年。

25

常見核銷實務問題

Q5 開 始 適 用 新 綜 合 項 目 後 , 計 畫 預 算 應 如 何 編 列 ? 以「訓練及活動費」說明為例。 申請時 • 1. 訓練及活動費

預算編列按同申請方式, 預算編列按同申請方式, 編列支用細項 並編列「支用細項」

• (1)講座鐘點費:40,000元(20 節*2,000=40,000元) • (2)印刷費:20,000元 (50元*400 本=20,000元) • (3)差旅費:10,000元 • (4)場地及佈置費:30,000元 (10,000元*3場次=30,000元) • (5)膳費:20,000元 (200 人次 *100 元=20,000元) • 2. 專案計畫管理費:10,000元 核定時 • 1. 訓練及活動費 80,000元 • 2. 專案計畫管理費 8,000元

26


實務常見經費支用QA

Q6 受補助單位之理事長是否可 以核銷「出席費」?

Q7 受補助單位之專職人員是否 可以核銷「臨時酬勞費」? 27

常見限制補助情形 支用金額

支用單價

支用數量

限制補助上限

限制支用標準

限制補助次數/數量

• 臨 時 酬 勞 費 : 112 年 : 176元/時;113年: 183元/時

• 訪視交通補助費:次 數

• 定額補助項目 • 專業服務費 • 資本門與經常門 • 專案計畫管理費 • 勞、健保及提撥勞退 準備金費

• 出席費:2,500元/人 次 • 講座鐘點費:2,000元 /節 • 膳費:100元/人次 • 設備費:購買單價達 10,000元

28

• 心理諮商或輔導:次 數 • 設備費:購買數量


支用單據 注意事項 1. 印領清冊 2. 個人領款收據 3. 統一發票 4. 電子發票 5. 普通收據 29

支用單據五花八門到底怎麼拿!? 個人收據

印領清冊 統一發票

免用統一 發票收據

收銀機發票

SOS

電子發票 農民收據

30


取具支用單據與相關附件 取具

檢附

核銷

支用單據

相關附件

應備文件

50分

100分

50分

1. 專業服務費及臨時酬勞工資等給付

1. 專業服務費:薪資印領清冊+

期間酬勞,應製作印領清冊

金融機構轉帳證明+勞動契約

2. 講座鐘點費及出席費等給付單次酬 勞,應簽發個人領款收據或受領人

2. 差旅費:出差旅費清單 3. 專案計畫管理費:支出費用明

清冊

細表

3. 其他各項支出應取得收據、統一發

4. 設施設備費:財產/非消耗品清

票、表單或其他可資證明書據。 31

取具支用單據基本原則 1. 經費報支應與計畫有關之支出為限。

2. 應以受補助單位之名義辦理報支。 3. 支用單據及附件上所載日期不得跨越核定補助計畫之 「執行期間」為原則。 計畫核定補助日 3/10

實際完成日期 10/25 10/31 計畫執行期間

32

報結日期 11/8

15日內


參考範例

1.印領清冊 VS 2.個人領款收據 〇〇〇基金 會 〇〇〇〇計畫 領 款 收 據 由 〇〇〇〇會 議 出 席 費

▓出席費 □講座鐘點費 □口譯費 □審查費 □撰稿費 □翻譯費 □臨時酬勞費 □其他

項 健 保 費 補 充 保 費 $0

$2,000

交 實

稅 $0

費 $0

通 金

額 新臺幣 註

萬 貳 千 零 百 零 十 零 元 整 ($2,000

)

(例 : 會 議 或 授 課 名 稱 、 工 作 內 容 及 起 訖 時 間 )

上款如數領訖

人 單

: 翁 〇〇

(簽 名 或 蓋 章 )

位 : 〇〇協 會

身 分 證 統 一 編 號 : P222266666 戶 籍 地 址 : 〇〇縣 ( 市 ) 〇〇 鄉 ( 鎮 、 市 、 區 ) 〇〇 里 ( 村 ) 〇〇鄰 〇〇路 ( 街 ) 〇〇 段 〇〇巷 〇〇號 〇〇樓

107

8

26

備註:

專業服務費及臨時酬勞工資等給付期間 酬勞,應製作「印領清冊」

一、臨時酬勞費請於備註欄填寫工作內容及起訖時間。 二、出席費請於領據備註欄填寫會議名稱,並檢附簽到表。 三、講座鐘點費及口譯費請於領據備註欄填寫授課日期、課程名稱、起迄時間,並檢附課程表。同時段多人領取時,請 註明原因。

講座鐘點費及出席費等給付單次

四、衛福部/衛福部社家署人員受邀擔任受衛福部/衛福部社家署補(捐)助單位授課講師之鐘點費,依內聘講座標準支給; 若受邀擔任受衛福部/衛福部社家署補(捐)助單位之專家學者,則不得支領出席費。

酬勞,應簽發「個人領款收據」

五、講座及專題演講人員得參照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各補助項目及基準,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覈實支給交通 費及住宿費。

或「受領人清冊」

六、翻譯費及撰稿費請於備註填寫稿件名稱及撰稿(完稿)字數。 七、免附所得扣繳憑單或扣繳切結書,由受補助單位自行依稅法相關規定辦理。 八、如以劃撥入帳撥付者,得檢附轉帳金額機構等之簽收或證明文件,免請受款人簽章。 九、請領費用支領達補充保險費起扣點$22,000(含併案累積一次核銷撥付支領人合計達$22,000元)者,請承辦人代扣 1.91%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薪資印領清冊

個人領款收據

33

參考範例 3.二聯式/三聯式統一發票 一一二

OOO基金會

 (印刷費品名)

39

十一~十二

OOO基金會

112 11 15

45

1,755

12345678

 39 (印刷費品名)

V

V

一一二

1,755 壹 柒 伍 伍

45

十一~十二

112 11 15 1,755

1,755 88 1,843 壹 捌 肆 參

1. 買受人應填受補助單位名稱或統一編號 2. 憑證日期應落在計畫執行期間

統一發票須檢附收執聯

3. 品名、規格、單價、總價請詳實填寫。阿拉伯數字應與大寫數字金額相 等,如有錯誤或塗改應該重新開立發票。 34


核銷注意事項

政府支出憑證處理要點(中華民國110年1月11日修正) 針對限量/額項目(如: 膳費、設備費等) 1.品項 須載明中文品項,若未載明 應由 經手人 詳細註明,並 簽名或蓋章證明之

2.數量 如以「一批、一式、一

套」為單位者,需檢附 「清單/佐證文件 」

35

申請補助限量/額項目

應載明採購資訊(品名、數量及單價)

2023/11/01

OOO基金會

36

參考範例


參考範例

4.電子發票 112年05-06月 TE‐12345678

2023‐05‐20 11:22:33

周 

若非由廠商提供,係由 經手人 網路下載列印者,應 由經手人簽名或蓋章

1.由廠商提供紙本憑證

2.經手人由網路下載列印

37

5.普通收據(免用統一發票收據)參考範例 取具普通收據應注意事項 1. 小規模事業出具之普通收據,常見異常 情形:

 蓋統一發票專用章

12345678 OOO基金會 便 當

112 5 20

25 100 2,500

 蓋公司組織之橡皮章 2. 大額取具之普通收據,亦屬異常情形。 3. 如營利事業名稱已載明專業項目,所開 立之憑證項目應與所營事業相關。

 如:公司名稱為XX木器有限公司, 惟其開立收據項目之品名為電視機 …等家電用品,即屬異常情形。 38

零 貳 伍 零 零 註:店家需蓋有免用統一發票專用章, 並未要求需加蓋負責人私章,亦未要求 要有負責人資料。


黏貼憑證 注意事項 1. 結報作業規定 2. 黏貼憑證用紙基本介紹 3. 自籌經費核銷方式

39

黏貼憑證用紙-基本介紹 參考範例 1) 執行本計畫所取得之支用單據或佐證資料 均應確實粘貼於「黏貼憑證用紙」上。 2) 黏貼原則:  預算科目:填寫「項目名稱」(個案服 務費、訓練及活動費…)+「支用細項」 (膳費、印刷費…),如:訓練及活動 費-膳費。  按同一受款人及同支出科目黏貼,建

(支用單據正本)

議以不超過10張為原則  為落實支用單據保存完整性,取得支 用單據時,建議以『膠水』取代『訂 書機或口紅膠』。

40


黏貼憑證用紙-填寫狀況一 參考範例 3) 金額填寫原則: 2500

加總「支用單據金額」 記錄於「金額」欄中

(支用單據正本) 41

黏貼憑證用紙-填寫狀況二 參考範例 3) 金額填寫原則:  在已超出編列預算金額 2500

情況下,當同張黏貼憑 證用紙之支用單據有部 份自籌、部份申請補助 之情形時:

 作法1:

(支用單據正本) 42

檢附支用單據正本。 應於黏貼憑證用紙請註明 「補助經費」與「自籌經 費」


黏貼憑證用紙-填寫狀況二 參考範例  作法2: 1.檢附支用單據影本 2500

2.應請加填「支出科目分攤表」 (需註明正本留存於何處)

每一張憑證用紙 要用一張分攤表

(支用單據影本) 43

補助經費支用單據明細表 參考範例 部份自籌+部份申請補助 自 111 年 度 修 正 支用單據明細表, 建請至社家署網 站下載本表

44

112 5 20

1

2,500

500

2,000


黏貼憑證用紙-基本介紹 參考範例 4)其他注意事項: 經 辦 人 、 驗 收 或 證 明 、

2500 林〇〇

李〇〇

主任 吳〇〇

會計主管及機關長官(負 校長 張〇〇

責人)為必要欄位。 經 辦 人 不 得 同 時 為驗 收 證明人。 會計主管與機關長官(負 責人)亦不可為同一人。

(支用單據正本)

臨時人員不得為經辦人。

45

重點筆記整理

46


自籌經費核銷方式 部份自籌+部份申請補助 

針對支用單據中有部分金額 已超出編列預算金額或計畫 要求一定金額之自籌比例時, 核銷方式: 1) 方法1:檢附支用單據「正 本」,並應於黏貼憑證用紙 中註明「補助經費金額」與 「自籌經費金額」 2) 方法2:檢附支用單據「影 本」,並應加填「支出科目 分攤表」(需註明正本留存 於何處) 47

自籌經費核銷方式 全數為自籌經費

補助經費:

0元

422 自籌經費:422元

無須製作黏貼憑證

無須檢附支用單據

(支用單據影本) 48

全數為自籌經費 

針對該支出為非屬補助項目 之支出或該支出已全部超出 編列預算金額時,核銷方式: 1) 無須檢附支用單據,惟需 於「補助經費支用單據明 細表」中登載「核銷項目 」及「核銷金額」 (不需登 載支用單據編號)。 核銷自籌款時,請依 實際支用情況,於支 用單據明細表按項目 逐筆臚列清楚。切勿 籠統全部列成一筆自 籌款

參考範例 填寫說明 針對該支出為非屬補助項目 之支出或該支出已全部超出 編列預算金額時,核銷方式: 方法: 1. 無須檢附支用單據 2. 惟需於「補助經費支用單據明 細表」中登載「核銷項目」及 「核銷金額」 (不需登載支用 單據編號)。


自籌經費核銷方式

參考範例

全數為自籌經費 自 111 年 度 修 正 支用單據明細表, 建請至社家署網 站下載本表

基本營運費-其他與計畫有關費用

112 9 15 空白 422

422

0

因無須檢附支用單據及製作 黏貼憑證,故只需於「補助 經費支用單據明細表」中登 載「核銷項目」及「核銷金 額」 (不需登載支用單據編 號)。

49

經費結報 注意事項

50

1.

整理支用單據

2.

編寫支用單據編號

3.

填寫經費支用單據明細表

4.

彙總經費執行概況考核表

5.

應自籌金額應注意事項


Step 1-整理支用單據

參考範例

51

參考範例 Step 2-編寫支用單據編號  支用單據編號原則(適用以原有方 式報結支用單據送機關審核後返還 1-1~1-3 材料費

31500

1. 「支用單據編號」按黏貼憑證用紙上之支用 單據(如統一發票、收據、印領清冊、支出 科目分攤表…),確實於各支用單據之右下 角依序編號,並在「支用單據編號」欄須書 明「○號~○號」

(憑證正本)

2. 為避免因結案核銷審核結果可能會影響支用 單據編號,故採按「黏貼憑證編號-支用單

52

1-1

據編號」依序編號。例如:第一張黏貼憑證

1-2 1-3

用紙上有3張支用單據,則支用單據編號為 1-1、1-2及1-3。


參考範例 Step 3-填寫經費支用單據明細表 

填報注意事項:

1. 先按預算編列之預算科目 順序,再按支出日期之先 後順序依序填列明細

2. 確實依黏貼憑證用紙上之 支用單據號碼、預算科目 及支出金額(含補助經費和 自籌經費)填寫

3. 最後分別加總本計畫經費 申請補助經費、自籌經費 及全部計畫或活動經費總 額。 53

填寫經費支用單據明細表 112適用

54


參考範例 Step 4-填報經費執行概況考核表

填寫核定表上資訊

填寫支用單據明細表上資訊

申請時自籌經費 公彩:依修正後計畫書之 經費預算情形填寫。 55

執行概況考核表

113適用

113 年 度 修 正 執 行概況考核表, 建請至社家署網 站下載本表

56


自籌經費注意事項 實際支用 經費總額 (累計實支數)

實際支用 經費總額 (累計實支數)

補助經費

自籌經費

支出

支出

自籌經費

應自籌

比率

金額

「實際支用經費總額」乘以本案所核定核銷「應自籌經費比率」之積為「應

自籌金額」,如不足應自籌金額者,應繳回差額。 

於必要時,得請受補助單位提出自籌款憑證影本或其他支用證明。

受補助單位自籌款編列、補助資料不實或有造假情事,依情節輕重,繳還部分或 全額補助款,停止補助2年至5年。 57

應自籌金額

58

參考範例


設立專戶  直轄市政府社會局、縣(市)政府及接受 補助單位,應設立專戶儲存衛生福利部及 本署推展社會福利補助經費(含公益彩券回 饋金),專款專用,其由專戶存款所產生之 孳息,不得抵用或移用,直轄市政府社會 局、縣(市)政府得免予繳回;  其他受補助單位孳息應於每年一月繳回; 但每年孳息金額為新臺幣300元以下者, 得免繳回。(社八財務處理、(一)設立專戶1.)  民間單位如未設立專戶,應於計畫執行完 成後,始得請款。(社八財務處理、(二)依據核定計畫 撥款)

59

設立專戶與孳息計算 1. 專為社福經費或公益彩券回饋金設立之專戶 2. 各政府機關之補助經費僅設立一專戶  目前處理情形:依規定補助款專戶孳息應由受補助單位 自行計算,並連同其他收入繳回辦理結案。  建議:孳息計算方式得

 按補助金額相對比率計算  按月依資金動用金額計算  按其他合理方式計算 60


專為補助經費設立之專戶 參考範例 年

112

01 01

摘要

存入金額

提出金額

餘額 0

10

社家署匯入

6

21

利息

12 21

利息

5,000,000

5,000,000

250

350,133

61

126,345

5

… 0

12 25

社家署專戶= $250 + $61 = $311 (1)若專戶內僅一計畫,應繳回所有孳息 (2)若專戶內有多個社家署計畫,應併同他案繳 回所有孳息 61

參考範例 各政府機關之補助經費僅設立一專戶 年

112

01 01

摘要

存入金額

提出金額

餘額 0

15

文化部匯入

5

10

社家署匯入

6

21

利息

12 21

利息

3,000,000

3,000,000

5,000,000

8,750,652

250

6,350,133

88

126,345

3

… … 0

12 25

$𝟓, 𝟎𝟎𝟎, 𝟎𝟎𝟎 社家署專戶孳息= $𝟑, 𝟎𝟎𝟎, 𝟎𝟎𝟎 $𝟓, 𝟎𝟎𝟎, 𝟎𝟎𝟎 X ($250 + $88)

= $211

< 300元 ,故免繳回

簡便作法:孳息計算得按可各補助款之相對比例計算。 62


檢附附件 注意事項 1. 常見綜合補助項目 2. 核銷規定內容 3. 核銷報支型態 63

補助作業要點社福與公彩補助專區 衛福部-社福補助專區 • 保護服務司 • https://dep.mohw.gov.tw/DOP S/np-1291-105.html • 社會救助及社工司 • https://dep.mohw.gov.tw/DOSAA SW/lp-529-103.html

社家署-社福與公彩補助專區 • 首頁>首頁>政府資訊公開專區> 社福、公彩及長照服務發展基金 獎(補)助專區 https://www.sfaa.gov.tw/SFAA/ Pages/List.aspx?nodeid=554 64


社會福利補(捐)助核銷彙編手冊

掃描進入網頁 65

1.專業服務費 補助規定說明

核銷需檢附資料

113適用 注意事項

1. 依照本部112年7月 1. 印領清冊應按月編製 1. 核銷時,應採「匯款方式」覈 實撥付專業服務費。

日 衛 部 救 字 第

或清冊格式應註明薪

1120128791 號 函

資、服務期間、年終 2. 支領專業服務費之接受補助單

修正「補助民間單

獎金計算方式(含單

位,應依規定為受僱者辦理勞、

位社會工作人員薪

價、工作月數等)。

健保及提撥勞退準備金等費用,

資制度計畫」辦理。 2.

按「月」提供金融機

如發現有違反情形,通報法規

構簽收薪資入帳明細

主管單位處理。

2. 每 年 最 高 得 補 助 13.5個月(含年終獎 金)。

資料。

3. 領有專業服務費之專職人員不 得重複支領講座鐘點費及團體 帶領費。

66


補助民間單位進用社會工作人員及社工督導

113適用

專業服務費支給表

註1:每年得依考核情形晉階 1次,最高晉陞至第7階。

註2:如採優於本計畫起薪、 加給之敘薪計算方式者,依 從優原則辦理。

註3:核予專案風險加給 1,995元者,不得重複領取符 合風險評估標準之1,000元風 險加給。

起薪標準 年資加給

證照+風險加給

67

113適用

專業服務費建立制度化調薪補助機制 起薪

年資

各項

加給

加給

專業服 務費補 助金額

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補助民間單位社會工作人員薪資制度計畫作業說明P.5 68


113適用

執行風險業務等級 風險業務評估加給 

專案風險加給

符合風險業務評估標準者,增加

符合下列任一情況者,得核予專案

1,000元。風險評估標準:社工人員

風險加給1,995元,但不得重複領取

執行直接服務,且符合以下任一條

前項1,000元風險加給:

件者:

A. 112年已核予高度風險加給計畫進

A. 有受騷擾、恐嚇、威脅等,致生命

用之社工人員及社工督導,且持續

、身體及精神危害或有危害之虞者

由同單位原計畫聘用者,至計畫結

束或於該計畫離職。

B. 主要工作時間為夜間者。

B. 屬政府依法應辦,高危機、需公權 力介入之服務應由政府部門提供, 現階段委託或補助民間單位辦理者 。

69

核銷注意事項 上傳資料

勞動契約

每月薪資

年終獎金

年資採計

•受 補 助 單 位 應 至 本

• 勞動契約除依

• 專業人員中途

• 當年1月31日

•以 符 合 年 終

勞動基準法施

離職,服務未

前已在職人員

(度)考核,

行細則第7條規

滿整月者,按

至 12 月 1 日 仍

且通過考核為

並上傳勞動契約、

定約定項目,

實際在職日數

在職者,發給

原則,

學歷、社會工作

另應登載核定

覈實計支;

1.5個月之年終

師證書、有效效

計畫名稱、薪

• 其每日計發金

獎金;

• 並以會計年度

額,以當月全

• 2月1日以後

畸零月數不予

月俸給總額除

各月份新進到

併計。

以該月全月之

職 人 員 , 如 12

日數計算。

月1日仍在職者,

部社工人力資源管 理系統登載進用社 工人員薪資資料,

期內之社會工作師 執業執照、專科 社會工作師證書、

資、薪資計算 方式、年終奬

投保證明等相關

金,且薪資及

文件,補助單位應

年終奬金不得

確實審核前開文件 已完成上傳,始予 撥款。 •另依勞動基準法第9 條規定,有繼續性 工作應視為不定期 契約,亦請上傳。

70

低於衛生福利 部核定之專業 服務費。

按實際在職月 數比例計支。

為採計基準,


113適用

詳實登載應注意事項 受補助民間單位

補助機關

• 應於社工人力資源管理系統上

• 應確實審核受補助單位上傳之

傳:

勞動契約、

• 勞動契約、

• 投保證明、

• 投保證明、

• 考核結果、

• 年終晉階考核結果、

• 專業加給證明等相關文件,

• 學歷、

• 始予以撥款。

• 社工師執照、 • 專科社工師證書等相關文件。 71

113適用

勞動契約  注意事項:

1. 除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第7條規定約定項目

2. 另應登載核定計畫名稱 、薪資、薪資計算方 式、年終奬金

3. 薪資及年終奬金不得低於 衛生福利部核定之專業服 務費。 72


專業服務費計算標準 1.每月薪資費用 • 專業人員以每月新臺幣37,765元核算 • 專業人員中途離職,服務未滿整月者,按實際在職日數 覈實計支; • 其每日計發金額,以當月全月俸給總額除以該月全月之 日數計算。   

若11月請假5天,則應於薪資印領清冊扣減病事 假扣薪金額後計算當月應領薪資。 5 病事假應扣薪金額= $37,765 30 應領薪資金額= $37,765 $37,765 = $ 37,765 -$6,294=$31,471

實領薪資金額= $31,471-$1,508(自付勞健保)=$29,963

73

專業服務費計算標準 2.年終獎金計算 • 當年1月31日前已在職人員至12月1日仍在職者,發給1.5個月之年 終獎金; • 2月1日以後各月份新進到職人員,如12月1日仍在職者,按實際在 職月數比例計支。

情況

不可請領 年終獎金 74

到職日

離職日

112年可請領年終獎金

1

112/01/05 113/03/31 $𝟑𝟕, 𝟕𝟔𝟓

𝟏. 𝟓個月

2

112/03/01 113/05/31 $𝟑𝟕, 𝟕𝟔𝟓

𝟏. 𝟓個月

3

112/07/01 112/11/30 $𝟑𝟕, 𝟕𝟔𝟓

𝟏. 𝟓個月

𝟏𝟐 𝟏𝟐 𝟏𝟎 𝟏𝟐 𝟓 𝟏𝟐


專業服務費印領清冊

參考範例

專業(職、案)服務費用印領清冊 員工姓名: 身份證統一編號: 薪資

月份

(A)

張OO A123456789 薪資加項 薪資加項 (年資加給) (證照加給) (B)

經費來源

應領金額 薪資減項 (病事假扣薪)

應領金額

自籌金額

衛生福利部/社家署 補助金額

非薪資加項 (加班費)

非薪資減項 (自行增加)

代扣勞工自付勞 健保、所得稅等

實領 淨額

(D)

(E=A+B+C-D)

(F)

(G=E-F)

(H)

(I)

(J)

(K=E+H-I-J)

(C)

45,000 2,000 2,000 2 45,000 2,000 2,000 3 50,000 2,000 2,000 4 50,000 2,000 2,000 貼心小提醒: 5 50,000 2,000 2,000 6 病事假扣薪之計算方 50,000 2,000 2,000 7 50,000 2,000 2,000 式可依勞動契約約定 8 50,000 2,000 2,000 之方式計算: 9 50,000 2,000 2,000 10 50,000 2,000 2,000 1.以當月實際曆日數 11 50,000 2,000 2,000 2.一律以30日 12 50,000 2,000 2,000 1

(3,600) (8,710) -

49,000 49,000 54,000 50,400 54,000 54,000 54,000 54,000 54,000 45,290 54,000 54,000

7,235 7,235 12,235 8,635 12,235 12,235 12,235 12,235 12,235 3,525 12,235 12,235

41,765 41,765 41,765 41,765 41,765 41,765 41,765 41,765 41,765 41,765 41,765 41,765

5,104 1,800 2,700 -

-

(1,885) (1,885) (1,885) (1,959) (1,959) (1,959) (1,959) (1,959) (1,959) (1,959) (1,959) (1,959)

年終 獎金

180,000

-

-

-

180,000

117,353

62,648

-

-

-

合計

770,000

24,000

24,000

(12,310)

805,690

241,863

563,828

9,604

-

(23,286)

備註:

備註

47,115 52,219 52,115 請假2天 48,441 52,041 53,841 54,741 52,041 52,041 請假5天 43,331 52,041 52,041 180,000 12/12*1.5 792,008

受補助專業服務費員工是否符合考核晉薪: □是 □否 受補助單位自評考核結果: □通過,次年度予以晉階 申請單位應自籌30%, 需註明年終獎金計算方式 核銷專業服務費時,薪資印領 □不通過,次年度不予晉階 =單價x1.5個月x實際在 政策性補助得不受自 ○品德操守 清冊不需重編,僅需加入「補 原因:○工作績效 ○工作態度 ○服務品質 ○出勤情形

1.採匯款方式覈實撥付專業服務費,應檢附轉帳金融機構等之簽收或證明文件。 2.年終獎金計算方式,例如:服務起訖日為109.03.15-109.12.31,可領取10/12*1.5。 3.年資之採認,以符合年終(度)考核,且通過考核為原則,並以會計年度為採計基準,畸零月數不予併計。

助款」及「自籌款」欄位即可 承辦人

籌款30%限制。

單位主管

職月數/12

75

專業服務費報支型態

參考範例

核銷時,應採「匯款方式」 覈實撥付專業服務費,並按 「月」提供金融機構簽收薪 資入帳明細資料。 76


專業服務費印領清冊

113適用

113修正重點說明

113 年 度 修 正 專 業 服 務 費印領清冊,建請至社 家署網站下載本表

77

113適用

考核表(範例) 評語:

1. A等:考核通過,年資 加給晉階1階,並予以 續約 2. B等:考核不通過,維 持原年資加給,並予以 續約 3. C等:考核不通過,並 予以解約

78


專業服務費印領清冊 113填表範例 員工姓名: 身份證統一編號:

專業(職、案)服務費用印領清冊

張OO A123456789 應扣項目

應領金額 月份 薪資(A)

113適用

病事假扣薪(B)

代扣勞工自付勞健保、所 得稅等(C)

實領淨額 (D=A-B-C)

經費來源 備註

衛生福利部補助金額 (F=A-B-F)

自籌金額(E)

12

45,000 45,000 50,000 50,000 50,000 50,000 50,000 50,000 50,000 50,000 50,000 50,000

10,000 1,667 -

1,885 1,885 1,885 1,959 1,959 1,959 1,959 1,959 1,959 1,959 1,959 1,959

43,115 43,115 48,115 38,041 48,041 48,041 48,041 48,041 48,041 46,374 48,041 48,041

7,235 7,235 12,235 4,000 12,235 12,235 12,235 12,235 12,235 10,568 12,235 12,235

37,765 37,765 37,765 36,000 請假6天 37,765 37,765 新表較適合「薪 37,765 資結構簡單」之 37,765 受補助單位使用 37,765 37,765 請假1天 37,765 37,765

年終 獎金

150,000

-

-

150,000

93,352

56,648

合計

740,000

11,667

23,286

705,047

220,270

508,063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經費來源728,333

應領金額728,333 79

專業服務費印領清冊 填表範例

專業(職、案)服務費用印領清冊 月份 員工姓名

身份證 統一編號

1

張OO A123456789

2

張OO A123456789

3

張OO A123456789

4

張OO A123456789

5

張OO A123456789

6

張OO A123456789

7

張OO A123456789

8

張OO A123456789

9

張OO A123456789

10

張OO A123456789

11

張OO A123456789

12

張OO A123456789

年終 張OO A123456789 獎金

薪資

薪資加項 薪資減項 薪資減項 (自行增加) (自行增加) (病事假扣薪)

自籌 金額

補助 金額

非薪資加項 (自行增加)

非薪資減項 (自行增加)

代扣勞工自付 勞健保、所得 稅等

45,000 45,000 50,000 50,000 50,000 50,000 50,000 50,000 50,000 50,000 50,000 50,000

0 0 0 (10,000) 0 0 0 0 0 (1,667) 0 0

45,000 45,000 50,000 40,000 50,000 50,000 50,000 50,000 50,000 48,333 50,000 50,000

7,235 7,235 12,235 4,000 12,235 12,235 12,235 12,235 12,235 10,568 12,235 12,235

37,765 37,765 37,765 36,000 37,765 37,765 37,765 37,765 37,765 37,765 37,765 37,765

(1,885) (1,885) (1,885) (1,959) (1,959) (1,959) (1,959) (1,959) (1,959) (1,959) (1,959) (1,959)

150,000

0

150,000

93,352

56,648

0

740,000

-

-

(11,667) 728,333

應領金額 728,333 80

應領 金額

220,270 508,063

經費來源 728,333

-

-

實領 淨額

備註

43,115 43,115 48,115 38,041 請假6天 48,041 48,041 48,041 48,041 48,041 46,374 請假1天 48,041 48,041 150,000

(23,286) 705,047


實務常見經費支用QA

Q8 領有專業服務費之專職人員 是否可以核銷「講座鐘點費」和 「團體帶領費」?

Q9 專業服務人員以外之單位內 部人員是否可以核銷「講座鐘點 費」和「團體帶領費」? 81

重點筆記整理

82


2.臨時酬勞費 補助規定說明

核銷需檢附資料

注意事項

以勞動部公告適用之每小時基本工 1. 收(領)據或印領清冊( 受 補 助 單 資核算,且每人每月補助款不得超

應詳細註明日期、起 位 之 專 職

過法定基本工資。

迄時間、姓名及工作 並 領 有 薪

經費列報:

內容)。

給者,不

1. 以勞動部公告適用之每小時基 2. 如以劃撥入帳撥付者,得 支 領 臨 本工資(112年:176元;113

得檢附轉帳金融機構 時 酬 勞 費 。

年:183元)核算。

等之簽收或證明文件,

2. 但每人每月補助款不得超過法 定基本工資(112年:26,400

免請受款人於印領清 冊簽章。

元;113年:27,470元)。 83

參考範例

臨時酬勞費報支型態 〇〇〇基 金 會 〇〇〇〇計 畫 臨時酬勞費用印領清冊

單位:新臺幣元 姓名

身分證統一編號

戶籍地址

工作內容

董〇〇

P000000000

〇〇縣(市)〇〇鄉(鎮、市、區) 里(村)鄰 〇〇 路(街) 段 巷 〇〇 號 樓 〇〇縣(市)〇〇鄉(鎮、市、區) 里(村)鄰 〇〇 路(街) 段 巷 〇〇 號 樓 〇〇縣(市)〇〇鄉(鎮、市、區) 里(村)鄰 〇〇 路(街) 段 巷 〇〇 號 樓 〇〇縣(市)〇〇鄉(鎮、市、區) 里(村)鄰 〇〇 路(街) 段 巷 〇〇 號 樓

協助辦協助辦理 〇〇〇〇教育訓練之 佈置事宜 協助辦協助辦理 〇〇〇〇教育訓練之 佈置事宜 協助辦協助辦理 〇〇〇〇教育訓練之 佈置事宜 協助辦協助辦理 〇〇〇〇教育訓練之 佈置事宜 協助辦協助辦理 〇〇〇〇教育訓練之 報到及處理相關活動 事宜 協助辦協助辦理 〇〇〇〇教育訓練之 報到及處理相關活動 事宜 協助辦協助辦理 〇〇〇〇教育訓練之 報到及處理相關活動 事宜 協助辦協助辦理 〇〇〇〇教育訓練之 報到及處理相關活動 事宜

王〇〇

A000000000

鄭〇〇

C000000000

李〇〇

D000000000

董〇〇

P000000000

〇〇縣(市)〇〇鄉(鎮、市、區) 里(村)鄰 〇〇 路(街) 段 巷 〇〇 號 樓

王〇〇

A000000000

〇〇縣(市)〇〇鄉(鎮、市、區) 里(村)鄰 〇〇 路(街) 段 巷 〇〇 號 樓

鄭〇〇

C000000000

〇〇縣(市)〇〇鄉(鎮、市、區) 里(村)鄰 〇〇 路(街) 段 巷 〇〇 號 樓

李〇〇

D000000000

〇〇縣(市)〇〇鄉(鎮、市、區) 里(村)鄰 〇〇 路(街) 段 巷 〇〇 號 樓

董〇〇

P000000000

〇〇縣(市)〇〇鄉(鎮、市、區) 里(村)鄰 〇〇 路(街) 段 巷 〇〇 號 樓

王〇〇

A000000000

鄭〇〇

日期

起訖時間

時數

應領金額

所得稅

代扣款項 勞保自付額

補充保費

實領金額

簽名或蓋章

112.1.14

08:30-17:30

8

1,408

-

-

-

1,408

董〇〇

112.1.14

08:30-17:30

8

1,408

-

-

-

1,408

王〇〇

112.1.14

08:30-17:30

8

1,408

-

-

-

1,408

鄭〇〇

112.1.14

08:30-17:30

8

1,408

-

-

-

1,408

李〇〇

112.1.15

08:30-17:30

8

1,408

-

-

-

1,408

董〇〇

112.1.15

08:30-17:30

8

1,408

-

-

-

1,408

王〇〇

112.1.15

08:30-17:30

8

1,408

-

-

-

1,408

鄭〇〇

112.1.15

08:30-17:30

8

1,408

-

-

-

1,408

李〇〇

協助辦協助辦理 〇〇〇〇教育訓練之 問卷資料建檔事宜

112.1.16

08:30-17:30

董〇〇

〇〇縣(市)〇〇鄉(鎮、市、區) 里(村)鄰 〇〇 路(街) 段 巷 〇〇 號 樓

協助辦協助辦理 〇〇〇〇教育訓練之 問卷資料建檔事宜

112.1.16

C000000000

〇〇縣(市)〇〇鄉(鎮、市、區) 里(村)鄰 〇〇 路(街) 段 巷 〇〇 號 樓

協助辦協助辦理 〇〇〇〇教育訓練之 問卷資料建檔事宜

李〇〇

D000000000

〇〇縣(市)〇〇鄉(鎮、市、區) 里(村)鄰 〇〇 路(街) 段 巷 〇〇 號 樓

協助辦協助辦理 〇〇〇〇教育訓練之 問卷資料建檔事宜

製表人:

林 〇〇

詳細註明 姓名、工作內容

84

1,408

-

-

-

1,408

08:30-17:30

8

1,408

-

-

-

1,408

112.1.16

08:30-17:30

8

1,408

-

-

-

1,408

112.1.16

08:30-17:30

8

1,408

-

-

-

1,408

計 單位負責人:

詳細註明 日期、起迄時間 8

96

張 〇〇

王〇〇

鄭〇〇

李〇〇

須經由受補(捐)助之單 位權責人員簽署證明。 16,896

-

-

-

16,896


臨時酬勞費報支型態 訓練及活動費

參考範例

如以劃撥入帳撥付者,得檢 附轉帳金融機構等之簽收或 證明文件,免請受款人簽章。

請領臨時工資人員不得於經 辦人或驗收及證明欄蓋章

核銷時,應檢附收(領) 據或印領清冊及轉帳金融 機構等之簽收或證明文件 (如:轉帳證明)。

85

重點筆記整理

86


3.專家學者出席費 補助規定說明

核銷需檢附資料

注意事項

執行本計畫所需專家諮詢 1. 收 ( 領 ) 據 或 印 領 清 冊 受補助單位人員出席該計 會議之出席費。

(應註明現職服務單位、畫相關會議,均不得支領 會 議 名 稱 、 會 議 日 期 出席費。但如以專家學者

經費列報:每人次最高

與會議起迄時間)。

身分出席非工作協調性質

2,500元,惟經費核定表 2. 如以劃撥入帳撥付者,之會議,且屬未支薪者不 註明定額補助金額者,從

得 檢 附 轉 帳 金 融 機 構 在此限。

其規定。

等之簽收或證明文件, 免請受款人於印領清 冊簽章。

87

出席費報支型態

88

參考範例


實務常見經費支用QA

Q10 邀請大咖專家出席,出席費 給1萬元,請問可以核銷多少 「出席費」 ?

Q11 核銷「出席費」,如果專家 學者們忘了簽到,該怎麼辦?

89

重點筆記整理

90


4.講座鐘點費 補助規定說明

核銷需檢附資料

注意事項

執行本計畫所需訓練研討活 1. 收 ( 領 ) 據 或 印 領 清 冊 ( 。 每 節 50 分 鐘 , 動之授課講演鐘點費或實習

(應註明授課日期、課程 其連續上課二節

指導費。

名稱、起迄時間、講座現 者 為 90 分 鐘 ,

經費列報:

職服務單位及講師姓名等 未滿者減半支給。

1. 國 內 聘 請 者 : 每 節 最 高 2. 同時段多人領取時,請註 2,000元。

明原因) 。

2. 國 外 聘 請 者 : 每 節 最 高 3. 如以劃撥入帳撥付者,得 2,400元; 3. 惟經費核定表註明定額補 助金額者,從其規定。

檢附轉帳金融機構等之簽 收或證明文件,免請受款 人於印領清冊簽章。

91

講座鐘點費報支型態

不區分 內外聘標準

參考範例

貼心小提醒: 領據或印領清冊(應註明授課日期、課程名稱、 起迄時間、講座現職服務單位及講師姓名等) 92


5.團體/協同帶領費 補助規定說明

核銷需檢附資料

注意事項

執行本計畫所需活動之團 1. 收(領)據或印領清冊(應註明 1節為50分鐘 體帶領費或協同帶領費。

個案資訊、服務日期、起迄時 其 連 續 上 課 2

經費列報:

間及補助金額等)。

節 者 為 90 分

1. 團 體 帶 領 費 ( 每 節 最 高 2. 如以劃撥入帳撥付者,得檢附 鐘,未滿者減 2,000元)

轉帳金融機構等之簽收或證明 半支給。

2. 協 同 帶 領 費 ( 每 節 最 高

文件,免請受款人於印領清冊

1,000元)。

簽章。

3.惟經費核定表註明定額 補助金額者,從其規定。

不區分 內外聘標準

93

參考範例

團體/協同帶領費報支型態

貼心小提醒: 領據或印領清冊(應註明個案資訊、服務日期、 起迄時間及補助金額等) 94


參考範例

團體/協同帶領費印領清冊

95

實務常見經費支用QA

Q12 上課時間若為60分鐘, 可以申請多少「講座鐘點費」?

上課時間若為3小時,可以申 請多少「講座鐘點費」?

Q13 理事長或內部督導是否可

以申請「講座鐘點費」或「團體 帶領費/協同帶領費」 ? 96


按「節」計算之補助項目 細項名稱 講座鐘點費

經費標準 一 國外聘請者:每節最高2,400元。 二 國內聘請者:每節最高2,000元。

團體帶領費 每節最高2,000元 協同帶領費 每節最高1,000元 一 逐步口譯費:比照國內講座鐘點費之 1.5倍

口譯費

至2倍計算。 二 同步口譯費,比照國外講座鐘點費之 1.5倍 至2倍計算。

97

重點筆記整理

98

說明

1節為50分鐘,其連 續上課2節者為90分 鐘,未滿者減半支給


6.心理評估費用

心理輔導、社會暨心理評估與處置、諮商及心理治療費 補助規定說明

核銷需檢附資料

注意事項

執行本計畫所需心理輔導、 1. 收(領)據或印領清冊(應註 未 滿 1 小 時 折 半支給。 社會暨心理評估與處置、諮 明輔導/治療日期、起迄時 商及心理治療費。

間、輔導/治療者姓名及服

經費列報:

務個案名稱等)。

1.個人每小時最高2,000元

2. 如以劃撥入帳撥付者,得

2.夫妻、親子或家族等,2人

檢附轉帳金融機構等之簽

以上之共同/聯合諮商,每小

收或證明文件,免請受款

時最高2,400元。

人於印領清冊簽章。

3.惟經費核定表註明定額補 助金額者,從其規定。 99

7.手語翻譯及同步聽打服務 補助規定說明

核銷需檢附資料

注意事項

執行本計畫所需手語翻譯及同步 1. 收(領)據或印領清冊。 服務總時數未滿 聽打服務費。

(應註明授課日期、課 1 小 時 者 , 以 1

經費列報:

程名稱、起迄時間、 個小時補助費用

1.手語翻譯服務:按服務類型每

講座現職服務單位及 計算,超過1小

小時500元~1,500元。

講師姓名等)。

時以上者,以每

2.同步聽打服務:每小時500元。 2. 如以劃撥入帳撥付者 30 分 鐘 計 算 補 3.惟經費核定表註明定額補助金

得檢附轉帳金融機構 助費用。

額者,從其規定。

等之簽收或證明文件 免請受款人於印領清 冊簽章。

100


附表二 手語翻譯及同步聽打服務補助參考表 

一、手語翻譯服務

備註:手語翻譯及同步聽打服務總時數未滿1小時者,以1個小時補助費用計算,超過1小時以 上者,以每30分鐘計算補助費用。 101

附表二 手語翻譯及同步聽打服務補助標準表 

二、同步聽打服務 同步聽打服務員遴聘資格

補助費用

曾參加「同步聽打服務」培訓之課程研習10小 時(含)以上及實習10小時(含)以上,並領有該項 每小時500 元。 課程結訓證明者。

102


實務常見經費支用QA

Q14 若服務時間分別為50分鐘 及100分鐘可請領多少「心理輔

導、社會暨心理評估與處置、諮 商及心理治療費」?

Q15 若服務時間分別為50分鐘

及100分鐘可請領多少「手語翻 譯及同步聽打服務費」? 103

按「時」計算之補助項目 細項名稱

經費標準

說明

以勞動部公告適用之每小時基本工資(112年

臨時酬勞費

176元;113年:183元)核算,且每人每月 補 助 款 不 得 超 過 法 定 基 本 工 資 (112 年 :

未規範

26,400元;113年:27,470元)。

心理輔導、社 一. 個人每小時最高2,000元。 會暨心理評估 二. 夫妻、親子或家族等,2人以上之 與處置、諮商

共同/聯合諮商,每小時最高2,400

及心理治療費

元。

手語翻譯及同 步聽打服務費 104

一. 手語翻譯服務:按服務類型每小時 500元~1,500元。 二. 同步聽打服務:每小時500元

未滿1小時折半支給。

服務總時數未滿1小時者 以1個小時補助費用計算 超過1小時以上者,以每 30分鐘計算補助費用。


8.差旅費 補助規定說明

核銷需檢附資料

注意事項

執行計畫所需之相關人員、授課 1. 應檢附:

1. 在 原 核 定 補

講師及出席專家之國內差旅費。

(1) 出差旅費清單或收(領)據。

助經費範圍

經費列報:

(2) 交通費:搭乘飛機、高鐵、

內,提前出

1. 交通費:實報實銷(但不含

座(艙)位有分等之船舶者,應檢附

發或延後返

購票手續費)。搭乘計程車

票根或購票證明文件;搭乘高鐵依

回,得在不

或駕駛自用汽機車者,得按

規定僅得以標準艙票價報支。

重複支領原

同路段公民營客運汽車最高 (3) 住宿費:應檢附收據或統一發票(應

則下實報支

等級之票價報支

交通費。

2. 住宿費:每人每日最高2,000 元,限講師及承辦人員報支 2. 3. 雜費:每人每日最高400元, 限承辦人員報支。

詳列各品項之名稱、單價、數量與 總價)。

2. 政 策 性 補 助

如以劃撥入帳撥付者,得檢附轉

項目得另依

帳金融機構等之簽收或證明文件

國內出差旅

免請受款人於印領清冊簽章。

費報支要點

105

差旅費報支型態-1

參考範例

非搭乘飛機、高鐵、座(艙)位 有分等之船舶者,免附票根或 購票證明文件。 106


參考範例

差旅費報支型態-2

如同本例,以領據方式同 時請領專家學者之交通費 者,因領款收據正本附 於報支講座鐘點費之黏貼 憑證用紙,爰此處僅需 檢附影本)。

107

核銷注意事項 1.搭乘計程車 或 駕駛自用汽(機)車 出差者 • 其交通費得按同路段公民營客運汽車最高等級之票價報支。但不得 另行報支油料、過路(橋)、停車等費用;如發生事故,不得以公 款支付修理費用及對第三者之損害賠償。

2.以手機票證方式搭乘高鐵者 • 透由網路下載之購票證明,係由當事人自行列印,應由報支者本誠 信原則就其真實性負責,並於該證明簽名後始得作為報支憑證。 • 例外:行政院主計總處107.3.1主會財字第1071500056號

108


實務常見經費支用QA

Q16授課講師搭高鐵商務艙左營到台北,由於其購買的是商務

艙敬老票(1,220元),比一般標準艙票價(1,490元)便宜,請問該筆 高鐵費用應如何核銷? 左營到台北票價

全票

孩童票/敬老票/愛心票

標準車廂

1,490

$745

商務車廂

2,440

$1220

自由座車廂

1,445

$720

 依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交通費搭乘飛機、高鐵、座(艙)位有 分等之船舶者,應檢附票根或購票證明文件;搭乘高鐵依規定僅得以 「標準艙」票價報支。

 結論:若講師符合資格可購買較優惠之敬老票,則核銷時,應依「標 準艙敬老票 」之票價(745元)請領補助款,超過部分需由單位自籌 109

實務常見經費支用QA

Q17 授課講師搭高鐵商務艙左營到台北,但是以講師過去

累積之哩程數換得以標準艙票價(1,490元)免費升等搭乘高鐵 商務艙,請問該筆高鐵費用可以核銷嗎?  依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附表一、中央機關公務員工 國內出差旅費報支數額表規定:交通費:搭乘飛機、 高鐵、座(艙)位有分等之船舶者,應檢附票根或購票 證明文件;搭乘高鐵依規定僅得以「標準艙」票價報 支。

 結論:考量講師係以「標準艙」票價免費升等商務艙 ,核銷時,可依標準艙票價1,490元請領補助款。 110


9.訪視交通費(非屬差旅費項下之交通費者) 補助規定說明

核銷需檢附資料

注意事項

1. 個 案 訪 視 交 通 補  以同一訪視人

訪視交通費 1. 標準式(個案數):每件60元。

助費印領清冊(應

員,每日訪視

2. 列舉式(公里數)

註明日期、個案

之個案數或公

名稱、補助金額

里數合計。

1) 公里數<5km:60元 2) 5km≦公里數<30km:200元 3) 30km≦公里數<70km:400 元 4) 公里數≧70km:500元

等)

 無須檢附出差

2. 如 以 劃 撥 入 帳 撥

行程中必須搭

付者,得檢附轉

乘之飛機、高

帳金融機構等之

鐵、船舶、汽

簽收或證明文件,

車、火車、捷

免請受款人於印

運等支用單據

領清冊簽章。

憑證。

111

訪視交通費

個案數 公里數

• 每件

60元。

• 未滿5公里補助60元 • 5公里以上至未滿30公里補助200元 • 30公里以上至未滿70公里補助400元 • 70公里以上補助500元

 「同一訪視人員」以「每日訪視件次」公里數合計 112


訪視交通費報支型態

參考範例

1.標準式(個案數)

核銷時,檢附個案交通費印 領清冊核銷即可,無須另行 檢附收(領)據及費用憑證。 113

訪視交通費報支型態

參考範例

2.列舉式(公里數)

核銷時,檢附個案交通費印 領清冊核銷即可,無須另行 檢附收(領)據及費用憑證。 114


10.志工交通費

(非屬差旅費項下之交通費者) 補助規定說明

核銷需檢附資料

注意事項

志工交通費 :每人每日 1. 個 案 訪 視 交 通 補 助 費  以 同 一 訪 視 人 員 , 每 100元。

印領清冊(應註明日期、

日訪視之個案數或公

個案名稱、補助金額

里數合計。  無須檢附出差行程中

等)

2. 如以劃撥入帳撥付者,

必須搭乘之飛機、高

得檢附轉帳金融機構

鐵、船舶、汽車、火

等之簽收或證明文件,

車、捷運等支用單據

免請受款人於印領清

憑證。

冊簽章。

115

志工交通費報支型態

參考範例

核銷時,檢附個案交通費印 領清冊核銷即可,無須另行 檢附收(領)據及費用憑證。 116


與「交通費」有關之補助項目 核銷項目

核銷表單

差旅費-交通費 出差旅費清單

補助金額

核銷需檢附資料

按 搭 乘 一 般 大 眾 採核實報支,核銷時,需檢附出 交 通 工 具 之 標 準 差行程中必須搭乘之飛機、高鐵、 艙票價核銷 及船舶等費用憑證

訪視交通費

個案訪視交通補 助費印領清冊

無須檢附出差行程中必須搭乘之 按個案數或按公 飛機、高鐵、船舶、汽車、火車、 里數 捷運等費用憑證

志工交通費

個案訪視交通補 助費印領清冊

無須檢附出差行程中必須搭乘之 飛機、高鐵、船舶、汽車、火車、 捷運等費用憑證

按日數

117

重點筆記整理

118


11.膳費 補助規定說明

核銷需檢附資料

注意事項

執 行 計 畫 所 需 要 而 辦 收據或統一發票(應 下列情形者 ,不得支 理 之 會 議 、 活 動 、 研 詳列各品項之名稱、 給: 習訓練及服務方案等, 1. 凡 與 計 畫 內 容 無 關 單價、數量與總價), 已逾時用餐費。

必要時提供人數。

經費列報:

之會議。 2. 開 會 、 講 習 除 茶 水

每人次最高新臺幣100

及依規定供應餐盒

元。惟經費核定表註

外,不補助點心費。

明定額補助金額者, 從其規定。

3. 屬 差 旅 費 性 質 之 膳 費,不予補助。

119

參考範例

膳費報支型態

如果活動日期有多日, 廠商僅開立一張收據, 應按「實際用餐日期」 分別註明內容。

(支用單據正本) 120


實務常見經費支用QA 4.可以買 茶水?

3.可以買 課堂點心?

5.可以給 誤餐費?

2.一定要 買便當?

SOS

1.一定要逾 用餐時間? 121

重點筆記整理

122

6.現場不必 辦理簽到?


12.場地及佈置費 補助規定說明

核銷需檢附資料

注意事項

執行計畫所需場地租 收 據 或 統 一 發 票 ( 應 以在受補助單位內部辦理為原 金及活動場地之佈置 詳列各品項之名稱、 則,如有必要,得洽借所在地 費等。

單價、數量與總價)

或鄰近地區之機關(團體)或

經費列報:包含場

訓練機關(團體)之公設場地

地清潔費、租金、

在其所定一般收費標準範圍內

場地佈置費、場

辦理,但受補助單位無法洽借

地設施設備租借等項

到適宜之公設場地,而有租借

目相關費用。

非公設場地之需要時,仍應本 於經費撙節原則,於成果報告 敘明調整情形及緣由。

123

場地及佈置費報支型態

參考範例

 金額填寫原則: 在已超出 編列預算金額情況下,當同張 支用單據粘貼單之粘貼支用單 據有部份自籌、部份申請補助 之情形時:

 作法:  檢附支用單據正本。 應於粘貼憑證用紙請註明 「補助經費金額」與「自籌 經費金額」

(支用單據正本) 124


13.印刷費 補助規定說明

核銷需檢附資料

注意事項

執 行 計 畫 所 需 之 印 收據或統一發票(應詳 1.

依預算法第62條之1定義,「宣導

列各品項之名稱、單價、

費」係指於平面媒體、廣播媒體、

數量與總價)

網路媒體(含社群媒體)及電視媒

刷費。

體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之經費,本 部/本署未予補助;惟政策性補助 不在此限。 2.

印製單張、海報、講義、活動手冊 等所需經費,得以「印刷費」支出 並揭示辦理或贊助機關、單位名稱 且不得以置入性行銷方式進行。

125

14.基本營運費 補助規定說明

核銷需檢附資料 注意事項

補助服務據點/中心因日常營運所需之經常性費 收據或統一發票(應 基 本 營 運 費 用。

及專案計畫 詳列各品項之名稱、

1.服務時段達一定標準者,最高補助每月1萬元。 單價、數量與總價) 管 理 費 性 質 2.支用項目包括:1講座鐘點費、2場地租金、3

相近,擇一

水電、4、通訊費(含郵資)、5書報雜誌、6瓦斯

補助。

費、7文具及電腦耗材、8茶水、9文宣印刷費、 10器材租金、11維修費、12食材費、13膳費、 14活動材料費、15保險費、16交通費及17臨時 酬勞費、18本部/本署補助項目所衍生之全民健 康保險補充保險費及19其他與基本營運相關之 支出。 126


專案計畫管理費 專案計畫管理費-甲類

專案計畫管理費

• 電費、電話費、水費、油料費、電腦及影印機耗材、事 務機器租金、通訊費、網路費、運費、郵資、攝影、茶 水、文具、補充保險費、辦理本專案工作人員及志工意 外保險費、申請社會工作師繼續教育積分行政審查、本 署補助項目(不含專業服務費)所衍生之全民健康保險補 充保險費及其他與執行本計畫相關之費用。 專案計畫管理費-乙類 雜支自 112 年起併 預算編列按同申請方式, 編列支用細項

勞、健保及 提撥勞退準 備金費

• 接受專業服務費補助者,每人每月最高補助6,000元。 • 接受專案服務費補助者,每人每月最高補助5,000元。

入「專案計畫管理費」

• 以上經費不列入專案計畫管理費額度計算。

127

15.專案計畫管理費 補助規定說明

核銷需檢附資料

1. 依補助項目實際需要核實計列,最高不得超過核 支出費用明細表。 定補助總經費(不含專案計畫管理費)之10%。 2. 支用項目包括:1電費、2電話費、3水費、4油 料費、5電腦及影印機耗材、6事務機器租金、7 通訊費、8網路費、9運費、10郵資、11攝影、 12茶水、13文具、14補充保險費、15辦理本專 案工作人員及志工意外保險費、16申請社會工作 師繼續教育積分行政審查、17本部/本署補助項 目(不含專業服務費)所衍生之全民健康保險補充 保險費及18其他與執行本計畫相關之費用。 128

核銷專案計 畫管理費時, 僅需檢附支出 費用明細表, 毋須檢附支用 單據。


專案計畫管理費報支型態

參考範例

支用項目 註明憑證 存放資訊

129

16.雇主負擔費用

勞、健保及提撥勞退準備金費 補助規定說明

核銷需檢附資料

1. 接受專業服務費補助者,

支出費用明細

每人每月最高補助6,000元 表。 2. 接受專案服務費補助者, 每人每月最高補助5,000元 以上經費不列入專案計畫管 理費額度計算。

130

核銷勞、健 保及提撥勞退 準備金費時, 僅需檢附支出 費用明細表, 毋須檢附支用 單據。

注意事項


參考範例

雇主負擔費用報支型態 勞健保及提撥勞退準備金費

支用項目 註明憑證 存放資訊

131

實務常見經費支用QA 4. 社 工 月 中 才到職,需 依比例計算?

3.可以核銷 意外險保費?

2.可以核銷 二代健保補 充保費?

1.可以核銷雇主 負擔費用?員工 負擔費用? 132

5.投保金 額有規範?

SOS

6.經費不足時 可由專案計畫 管理費流用?


17.設備費 補助規定說明

核銷需檢附資料

執行本計畫核准補助之新 1. 收據或統一發票(應 1.

注意事項 自籌比率30%

(改、增)建建築費、修繕費

詳列各品項之名稱、 2.

財產標籤(應包括財產編號、

及設施設備費用。

單價、數量與總價)。

財產名稱、廠牌、型式、購

經費列報: 1. 單價1萬元以上且使用 年限在2年以上之設施

2. 地方政府檢具「財產

置日期、補助單位名稱等)

增加單」及「物品增

應與「財產/非消耗品清冊」

加單」

上所載之資訊需一致。

設備列為「財產(資本 3. 民間團體檢具「財產 3.

修繕費得免製作財產清冊;

門)」,並於該設施設

惟資本門之修繕費用能延長

/非消耗品清冊」。

備黏貼「財產標籤」。

資產耐用年限、提升服務能

2. 單價未滿1萬元列「非

量及效率者,仍應製作財產

消耗品(經常門)」

清冊。

133

設施設備費報支型態

134

參考範例


財產/非消耗品清冊

參考範例

135

財產/非消耗品清冊

113適用

113年度修正財產/非消 耗品清冊,建請至社家 署網站下載本表

136


實務常見經費支用QA 

法人或團體接受機關補助辦理採購時,其補助金額占採購金額半數以 上,且補助金額在公告金額(新臺幣150萬元,目112.01.01起生效) 以上者,應確實依政府採購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但補助金額逾新臺幣1,000萬元之補助計畫,未達採購金額半數以上者 ,仍應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上網公開招標、決標、履約管理、驗收 等適用政府採購法之規定。

補助金額

採購金額

1

80萬

150萬

2

300萬

1,000萬

3

500萬

800萬

4

1,200萬

3,000萬

137

重點筆記整理

138

是否適用 政府採購法


139

意見交流 感謝各位聆聽 Thanks for your attention 140


陸、綜合項目 一、專業服務費 (一) 核發原則如下: 1. 專業服務費以薪點折合率每點為一百二十四點七元計,建構依年資 、學歷、執照、執行風險業務等級等階梯式之專業服務費補助制度( 如附件三之一) 。 2. 為使社工專業久任,促進社工專業發展,規劃社工人員薪資隨年資 增加,每年得依考核情形晉階一次,增加八薪點(九百九十七元) , 晉階階數比照聘用人員俸點報酬標準,最高晉陞至第七階。社會工 作人員以二百八十薪點(三萬四千九百一十六元)起聘,社工督導 以三百二十八薪點(四萬九百零一元)起聘。 3. 具社工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增加十六薪點(一千九百九十五元) ; 專科社會工作師證書加給增加十六薪點(一千九百九十五元) ,社會 工作師執業執照加給增加三十二薪點(三千九百九十元) 。 4. 另依社會工作人員執行高度風險及一般風險業務量表(如附件三之 二) ,原接受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核定有案並領有風險工作補助 之委託方案,得經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評估後依風險業務等級 申請核予薪點,執行高度風險業務社會工作人員增加十六薪點,執 行一般風險業務社會工作人員增加八薪點。 5. 為鼓勵社工人員專業久任及經驗傳承,年資自一百零九年進用服務 時間起算,衛生福利部、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委託、補助計畫之 社會工作人員年資合併計算為原則。為利社工專業久任,年資計算 中斷者,重新進用後則年資重新起算,迄任職滿一年後且通過考核, 次年起併計已採認年資,留職停薪(如育嬰、侍親等)者不在此限。 6. 年資之採認,以符合年終(度)考核,且通過考核為原則,並以會計 年度為採計基準,畸零月數不予併計。 7. 年資之晉階考核,由受補助單位於年終核銷時,以受補助單位原有 之考核機制為原則,依社工人員個人工作成效、服務案量、專業表 現或服務品質、工作態度、團隊合作等考核項目辦理自評(如無考 核機制,得參照附件三之三) ,並應將考核結果填報於附件三,並掃 描上傳至衛生福利部社工人力資源管理系統及辦理年資晉階作業, 未晉階之人員,經補助單位查核具晉階條件者,補助單位得調整考 評結果。考核結果通過之受補助社工人員,次年起可晉一階(提高 八薪點)為原則,晉階階數比照聘用人員俸點報酬標準,最高晉陞 至第七階。 8. 原領有衛生福利部社工年資補助之社工人員,年資補助之薪資併入 1


晉階(薪點)計算,併入本計畫後,每年得依考核情形晉階一次,增 加八薪點(九百九十七元) ,晉階階數比照聘用人員俸點報酬標準, 最高仍晉陞至第七階(例:一百零八年已有一年年資加給者,一百 零九年自第一階計算薪資,即二百八十八薪點,為三萬五千九百一 十三元聘用;一百零八年已有二年年資加給者,一百零九年自第二 階計算薪資,即二百九十六薪點,為三萬六千九百一十一元聘用; 一百零八年已有三年年資加給者,一百零九年自第三階計算薪資, 即三百零四薪點,為三萬七千九百零八元聘用;一百零八年已領有 最高四年年資加給者,一百零九年自第四階計算,即三百一十二薪 點,為三萬八千九百零六元聘用)。 9. 為詳實登載社工人員年資及了解專業服務費運用情形,受補助單位 應至衛生福利部社工人力資源管理系統登載進用社工人員薪資資料 ,並上傳勞動契約、學歷、社會工作師證書、有效效期內之社會工作 師執業執照、專科社會工作師證書、投保證明等相關文件,始予撥 款。其中社會工作師證書、有效效期內之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專 科社會工作師證書等三項證明文件可與本系統勾稽帶入者,無須重 複上傳。勞動契約應登載月薪,且月薪不得低於衛生福利部核定之 專業服務費。另依勞動基準法第九條規定,有繼續性工作應視為不 定期契約,亦請上傳。 (二) 每年最高得補助十三點五個月(含年終獎金)。 (三) 專業人員中途離職,服務未滿整月者,按實際在職日數覈實計支;其 每日計發金額,以當月全月俸給總額除以該月全月之日數計算。專業 人員年終獎金計算以當年一月三十一日前已在職人員至十二月一日仍 在職者,發給一點五個月之年終獎金;二月一日以後各月份新進到職 人員,如十二月一日仍在職者,按實際在職月數比例計支。 (四) 申請單位應自籌百分之三十,政策性補助得不受自籌款百分之三十之 限制;受僱者之勞、健保及提撥勞退準備金等費用扣除補助額度後, 應由雇主負擔及就本補助所衍生之全民健康保險補充保險費部分,由 接受補助單位自籌。支領專業服務費之接受補助單位,應依規定為受 僱者辦理勞、健保及提撥勞退準備金等費用,如發現有違反情形,通 報法規主管單位處理;並應採匯款方式覈實撥付專業服務費;並應依 附件三格式辦理核銷。 (五) 受補助單位不得以強制攤派或其他違反員工意願之方式要求薪資回捐 。亦不得向因職務上或業務上關係有服從義務或受監督之人強行為之 。 (六) 領有專業服務費之專職人員不得重複支領講座鐘點費及團體帶領費。 2


(七) 領取專業服務費之專業人員資格條件為符合下列之一者(申請單位應 檢附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1. 領有專科社會工作師證書。 2. 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 3. 符合專門職業及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 者,惟於一百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在職之專業人員,或經考 選部核定准予部分科目免試有案者不在此限。 (八) 已接受補助服務費之社會福利機構,其專業人員不得重複申請社區服 務方案之專業服務費。 二、資本支出 項目名稱 編列基準 建築費 建築物之新建、改建、增建所需費用,參照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 作業手冊之共同性費用編列基準表。 修繕費 每平方公尺最高補助 4,500 元,最多每 5 年補助 1 次。 設施設備費 開辦或充實設施設備、添置公共安全設施設備等所需費用。已核准 補助相同之設施設備者,最多每 5 年補助 1 次。 三、經常支出 項目名稱 用途 支用細項 個案服務費 辦 理服 務個案 有關 可支用於訪視輔導費、電話輔導費、訪視交 之訪視輔導、心理輔 通費、團體帶領費、協同帶領費、心理輔導 導、社會暨心理評估 費、社會暨心理評估與處置費、諮商及心理 與處置、諮商及心理 治療費、志工交通費、通譯費。 治療、團體工作、志 願服務等所需費用。 訓練及活動 辦 理與 計畫有 關之 可支用於專家學者出席費、講座鐘點費、臨 費 督導、培訓、講座、 時酬勞費、差旅費、印刷費、場地及佈置費、 研習、座談會、研討 膳費、撰稿費、翻譯費、口譯費、手語翻譯 會、訓練、觀摩、活 及同步聽打服務費、意外保險費、器材租金、 動等所需費用。 車輛租金。 基本營運費 補助服務據點/中心 服務時段達一定標準者,最高補助每月 1 萬 因 日常 營運所 需之 元,可支用於講座鐘點費、場地租金、水電、 經常性費用。 電話費、郵資、網路費、書報雜誌、瓦斯費、 文具及電腦耗材、茶水、文宣印刷費、器材 租金及維修費、食材費、膳費、活動材料費、 3


項目名稱

用途

專案計畫管 理費

執 行計 畫所需 之相 關費用,最高不得超 過 經常 門核定 補助 總經費(不含專案計 畫管理費)10%。

勞、健保及 提撥勞退準 備金費

接受專業(案)服 務費補助者,雇主 應負擔之勞、健保 及提撥勞退準備金 費用。

支用細項 保險費、交通費及臨時工資、本部/本署補助 項目所衍生之全民健康保險補充保險費及其 他與基本營運相關之支出。 電費、電話費、水費、油料費、電腦及影印 機耗材、事務機器租金、通訊費、網路費、 運費、郵資、攝影、茶水、文具、補充保險 費、辦理本專案工作人員及志工意外保險費、 申請社會工作師繼續教育積分行政審查、本 署補助項目(不含專業服務費)所衍生之全民 健康保險補充保險費及其他與執行本計畫相 關之費用。 每人每月最高補助 5,000 元整,且不列入專 案計畫管理費額度計算。

註: 1. 本表所列「項目名稱」欄為申請及核定補助項目,申請時應於經費概算表臚列支用細 項;支用細項之經費標準,請參閱附表。計畫實際執行時,得於受補助項目及額度下, 勻支各細項支出;若原編列細項不能配合實際需要,亦得於受補助項目及額度下,改以 其他細項支出,免申請計畫變更。 2. 雜支自 112 年起併入專案計畫管理費。 3. 基本營運費及專案計畫管理費性質相近,擇一補助。 4. 場地租金含辦公室租金者,同一地點限補助 1 次,申請時並應檢附租賃證明。 5. 會員大會、勸募活動,及旅遊(含健行) 、體育、聚餐、慶生、烤肉、才藝班等休閒或聯誼 性質之活動不予補助。 6. 獎金、獎品、服裝、宣導品、紀念(禮)品、會員通訊、期刊不予補助。 7. 依預算法第 62 條之 1 定義,宣導費係指於平面媒體、廣播媒體、網路媒體(含社群媒 體)及電視媒體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之經費,本部/本署未予補助;惟政策性補助不在此 限。印製單張、海報、講義、活動手冊等所需經費,得以「印刷費」支出,並揭示辦理 或贊助機關、單位名稱,且不得以置入性行銷方式進行。

4


支用細項編列基準表

附表一

單位:新臺幣元

細項名稱

經費標準

說明

個案服務 訪視輔導費 每案800元。 電話輔導費 每次160元。 訪視交通費 一、標準式(個案數):每件 60 元。 二、列舉式(公里數) (一) 公里數<5km:60 元 (二) 5km≦公里數<30km:200 元 (三) 30km≦公里數<70km:400 元 (四) 公里數≧70km:500 元 團體帶領費 每節最高 2,000 元 協同帶領費 每節最高 1,000 元

以同一訪視人員,每日訪視 之個案數或公里數合計。

1 節為 50 分鐘,其連續上課 2 節者為 90 分鐘,未滿者減 半支給。 未滿 1 小時折半支給。

心理輔導、 一、個人每小時最高 2,000 元。 社會暨心理 二、夫妻、親子或家族等,2 人以上之 評 估 與 處 共同/聯合諮商,每小時最高 置、諮商及 2,400 元。 心理治療費 志工交通費 志工交通費:每人每日 100 元。 通譯費 依計畫需求編列。 訓練及活動 專家學者出 每次最高2,500元。 受補助單位人員出席該計畫 席費 相關會議,均不得支領出席 費。但如以專家學者身分出 席非工作協調性質之會議, 且屬未支薪者不在此限。 講座鐘點費 一、國外聘請者:每節最高 2,400 元。 1 節為 50 分鐘,其連續上課 二、國內聘請者:每節最高 2,000 元。 2 節者為 90 分鐘,未滿者減 半支給。 臨時酬勞費 以勞動部公告適用之每小時基本工 受補助單位之專職並領有薪 資核算,且每人每月補助款不得超過 給者,不得支領臨時酬勞費。 法定基本工資。 差旅費 一、交通費:實報實銷(但不含購票手 一、在原核定補助經費範圍 5


細項名稱

經費標準

說明

續費)。搭乘計程車或駕駛自用汽 內,提前出發或延後返 機車者,得按同路段公民營客運 回,得在不重複支領原則 汽車最高等級之票價報支。 下核實報支交通費。 二、雜費:每人每日最高 400 元。 二、雜費限承辦人員報支。 三、住宿費:每人每日最高 2,000 元。 三、住宿費限講師及承辦人 員報支。 四、政策性補助項目得另依 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場地清潔費、租金、場地佈置 場地及佈置 依計畫需求編列。 費、場地設施設備租借等項 費 目相關費用。 膳費 辦理會議、活動、研習訓練及服務 屬差旅費性質之膳費,不予 方案等逾時用餐費,每人每次最高 補助。 100元。 撰稿費 中文最高每千字680元。 翻譯費 已有公開市場機制,不另訂基準。 依據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 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修正規 定,譯稿已有公開市場機制, 爰不另訂基準。 口譯費 一、逐步口譯費:比照國內講座鐘點 費之 1.5 倍至 2 倍計算。 二、同步口譯費,比照國外講座鐘點 費之 1.5 倍至 2 倍計算。 手語翻譯及 參閱附表二、手語翻譯及同步聽打服 同步聽打服 務補助標準表編列。 務費 註:其他項目參照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所定標準。

6


附表二

手語翻譯及同步聽打服務補助標準表 單位:新臺幣元

一、手語翻譯服務 類別 服務類型 翻譯員遴聘資格 服務費用 複雜、重大、非單純性之協助 持有「手語翻譯」技 每小時 1,500 元。 1.政府機關召開之重大政策會 術士證乙級者。 議(如:政見發表會、國際研討 會、法規修訂會議、公聽會、 記者會等)。 一 2.警政、司法事務(非涉刑責之 交通事件除外)。 3. 醫 療 ( 涉 重 大 必 要 之 醫 療 行 為,如手術說明、急診、生產、 心理諮商、精神鑑定)。 4.其他。 一般性之會議、活動、座談會、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每小時 1,000 元。 課程、解說導覽 1.持有「手語翻譯」 1.對外公開非以營利為目的之 技術士證乙級者。 活動及會議。 2.持有「手語翻譯」 2.一般活動舞台翻譯。 技術士證丙級後 二 3.非涉刑責之交通事件。 翻 譯 服 務 滿 150 4.非涉重大必要之醫療行為。 小時以上者。 5.社會工作人員訪視、輔導案件 及心理諮商輔導。 6.其他。 簡易溝通,如臨櫃服務、諮詢、 持有「手語翻譯」技 每小時 500 元。 溝通協調 術士證者。 1.一般公務事項諮詢。 三 2.一般簡易臨櫃(含廣場型、攤 位服務型)。 3.其他。 備註: 有關手語翻譯服務未滿 1 小時費用之計算方式,以 1 個小時服務費用計算,超 過 1 小時以上,以每 30 分鐘計算為原則。 二、同步聽打服務 同步聽打服務員遴聘資格 服務費用 曾參加「同步聽打服務」培訓之課程研習 10 小時(含)以上及 每小時 500 元。 實習 10 小時(含)以上,並領有該項課程結訓證明者。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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