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及執行實務】112年社福及公彩回饋金補助教育訓練簡報-民間團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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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1. 社福補助及公彩回饋金簡介 Ch2. 補助作業流程 Ch3. 適用政府採購法之補助計畫

Ch4. 督導考核X核銷資料



主辦機關 「實(食)物給付」扶助弱勢方案 經濟弱勢家庭脫貧自立、遊民培力暨生活重建服務

建構社會工作實務模式、提供社工人員職業安全計畫

社會救助及社工司 家庭暴力相對人多元處遇

精神病友多元社區生活方案 智能障礙性侵害加害人/行為人多元處遇

保護服務司

衛生福利部

保護業務研習、宣導、督導及倡導

家庭暴力防治、性侵害防治工作

心理及口腔健康司

性騷擾防治工作、兒童少年保護與處遇

社會及家庭署 兒童及少年福利、婦女福利 老人福利、身心障礙福利 家庭支持服務


公務預算社福補助

公益彩券回饋金

創新性、實驗性、整合性、 中長程計畫

計畫 性質

各福利領域辦理基礎及法定 應辦事項

補助 依據

推展社會福利補助作業要點

衛生福利部審查申請運用公益彩券 回饋金推展社會福利計畫處理原則

自籌款

資本門及專業服務費30%

除有特殊規定外,原則上免 自籌款

補助 項目

推展社會福利補助經費申請 補助項目及基準

(申請中長程計畫,可一次核定分年撥款)

公彩回饋金主軸項目及基準 (非屬主軸項目之計畫,如符合創新、實驗 精神,亦得提出申請)


公務預算社福補助

申請 方式

公益彩券回饋金

至補助計畫申辦資訊網提出線上申請,並將用印之申請表隨同 紙本公文送至地方政府(地方性計畫)/本部(署)(全國性計畫)

申請 對象

◆民間團體:各級立案之社會福利團 體、機構、基金會(捐助章程明定辦 理社會福利者)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地方政府 ◆民間團體:各級立案之社會福利團 體、機構、基金會(捐助章程明定辦 理社會福利者)

申請 時間

公布(函送)後至當年度1月底 前申請

113年3~5月申請114年計畫

審查 方式

行政審查

行政審查+專業審查


II

2

推展社會福利補助


主辦機關 身心障礙福利 老人福利、家庭支持服務 兒童及少年福利、婦女福利

社會及家庭署 保護服務司 保護業務研習、宣導、督導及倡導 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

社會救助及社工司

衛生福利部

社會工作 推展志願服務工作 社會救助、社區發展


社福補助項目基準 社會及家庭署 兒童及少年福利、婦女福利

福利別 兒童及少年福利

老人福利、身心障礙福利 家庭支持服務 完整項目基準請至:

家庭支持服務

社家署官網首頁>政府資 訊公開專區>社福、公彩 及長照服務發展基金獎

(補)助專區>推展社會福 利補助專區

婦女福利 老人福利

https://gov.tw/tTG 身心障礙福利

項目 一、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宣導、研習、訓練活動 二、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新建、修繕及設施設備 三、兒童及少年安置教養機構福利服務 四、兒童及少年發展性服務 一、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服務 二、早期療育機構新建、修繕、設施設備 三、早期療育機構專業服務費 四、收出養媒合服務 五、新住民家庭支持性服務活動

一、辦理婦女權益與婦女福利服務活動 二、辦理性別平等及推廣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工作 三、人口販運被害人支持性服務 一、本部委託機構照顧之老人重病住院看護費 二、社區老人休閒活動設備 三、辦理老人福利宣導推廣及工作人員教育訓練 一、各類身心障礙福利活動 二、充實身心障礙福利團體設施設備 三、身心障礙者社區樂活補給站 四、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等支持服務相關教育訓練工作


社福補助項目基準 社會及家庭署 兒童及少年福利、婦女福利

福利別 兒童及少年福利

老人福利、身心障礙福利 家庭支持服務 完整項目基準請至: 社家署官網首頁>政府資

家庭支持服務

項目 一、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宣導、研習、訓練活動 二、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新建、修繕及設施設備 三、兒童及少年安置教養機構福利服務 四、兒童及少年發展性服務 一、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服務 二、早期療育機構新建、修繕、設施設備 三、早期療育機構專業服務費 四、收出養媒合服務 五、新住民家庭支持性服務活動

(補)助專區>推展社會福

一、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建築物及設施設備 屬行政院核定「身心障礙 一、辦理婦女權益與婦女福利服務活動 二、身心障礙者教養機構服務費 照顧服務布建計畫」一環 二、辦理性別平等及推廣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工作 婦女福利 三、機構身心障礙者交通費 相關補助作業原則、項目 三、人口販運被害人支持性服務 四、身心障礙者社區日間作業設施服務計畫 及基準,將另行函送

利補助專區

老人福利

訊公開專區>社福、公彩 及長照服務發展基金獎

https://gov.tw/tTG 身心障礙福利

一、本部委託機構照顧之老人重病住院看護費 二、社區老人休閒活動設備 三、辦理老人福利宣導推廣及工作人員教育訓練 一、各類身心障礙福利活動 二、充實身心障礙福利團體設施設備 三、身心障礙者社區樂活補給站 四、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等支持服務相關教育訓練工作


II

2 • 申請作業流程 • 113年推展社會福利補助 作業要點修正重點


補助款執行流程 全國性計畫 送中央單位 審查

申請單位 線上申請計畫

地方性計畫 送地方政府 審查/核轉

申請單位

地方政府/中央單位

線上提出計畫變更

審查/退補件

中央單位

單位申請預撥

核定/退補件

款(如有專戶)

地方政府/中央單位回復計畫

變更結果,並登載於補助計 畫申辦資訊網

申請單位

地方政府/中央單位

地方政府/中央單位

地方政府/中央單位

辦理核銷結案

審查/退補件

核銷/結案;撥付款項

督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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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作業流程 • 申請作業 • 計畫執行 • 結報作業

2


補助執行流程應備文件 申請時: 項次

1 2

3

4

內容

產出方式

備註

計畫申請表

至社家署「補助計畫申辦資訊網」登 產出後,需掃描上傳至申辦網, 紙本隨同公文一併送出 打後產出。

計畫書

可參考衛福部/本署格式: 衛福部:https://gov.tw/Tgz 社家署:https://gov.tw/XPd

公務人員關係表

自衛福部/本署官網下載 衛福部:https://gov.tw/Tgz 支 用 單 據 就 地 查 社家署:https://gov.tw/XPd 核申請表

申請單位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 避法第14條所稱公職人員之關係 人者須填,無則免填。 申請表隨同申請計畫公文一併送 出。

如計畫有另行規定須檢附之文件,請一併檢附


地方政府夥伴如有申請帳號需 求,請洽貴府公彩/社福總窗口 相關功能: 1.線上申請 2.線上初審(地方政府) 3.查詢歷年補助情形 4.申請須知 5.操作手冊

民間團體請至https://sfpweb.sfaa.gov.tw/sfpwPublic/ (路徑:社家署官網/政府資訊公開專區/社福、公 15 彩及長照服務發展基金獎(補)助專區/社會福利補助計畫申辦資訊網/民間團體(網站)或掃描QRcode進入


請善用「補助計畫申辦資訊網」 民間團體請至https://sfpweb.sfaa.gov.tw/sfpwPublic/ (路徑:社家署官網/政府資訊公 開專區/社福、公彩及長照服務發展基金獎(補)助專區/社會福利補助計畫申辦資訊網/ 相關功能: 民間團體(網站)或掃描QRcode進入 1.線上申請 點擊登入 2.查詢歷年補助情形 3.申請須知 4.常見問答


計畫申請-留意網站頁面

此為地方政府&中央承辦登入頁面, 不要進錯囉~


計畫經費如何編列及申請?

整併補助項目 支用更彈性 申請 依支用細項編列基準 編列計畫經費 1.講座鐘點費4萬元(20節*2千元) 2.印刷費2萬元(50元*400本) 3.場地及佈置費3萬元(1萬元*3場) 4.差旅費3萬元 5.膳費1萬元(200人次*100元) 6.專案計畫管理費1萬元

核 定

支用

包裹式補助

同一包裡,未申 請的細項也可支 用,免變更計畫

1.訓練及活動費8萬元 2.專案計畫管理費8千元

臨時需要手語翻譯, 於「訓練及活動費」 8萬元內支用


綜合項目整併 資本門 自籌30%

經常門

專業服務費

• 建造費 • 修繕費 • 設施設備費

• • • • •

個案服務費 訓練及活動費 基本營運費 專案計畫管理費 勞、健保及勞退 準備金費

三者間

不得流用 及勻支

自籌30%

19


綜合項目整併 設施設備費: 1萬元以上 且使用年限2年 以上=>財產 (資本門) 單價未滿1萬元 =>非消耗品 (經常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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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項目整併-經常門 個案服務費 可支用於訪視輔導費、 電話輔導費、訪視交通 費、團體帶領費、協同 帶領費、心理輔導費、 社會暨心理評估與處置 費、諮商及心理治療費、 志工交通費、通譯費。

撰稿費編列基準調整為: 中文最高每千字1,600元

訓練及活動費

基本營運費

可支用於專家學者出席 費、講座鐘點費、臨時 酬勞費、差旅費、印刷 費、場地及佈置費、膳 費、撰稿費、翻譯費、 口譯費、手語翻譯及同 步聽打服務費、意外保 險費、器材租金、車輛 租金、活動材料費。

服務時段達一定標準者,最 高補助每月1萬元,可支用 於講座鐘點費、場地租金、 水電、電話費、通訊費(含 郵資)、書報雜誌、瓦斯費、 文具及電腦耗材、茶水、文 宣印刷費、器材租金及維修 費、食材費、膳費、活動材 料費、保險費、交通費及臨 時酬勞費、本部/本署補助項 目所衍生之全民健康保險補 充保險費及其他與基本營運 相關之支出。 21

自113年起新增活動材料 費(公彩計畫114年適用)


綜合項目整併-經常門 專案計畫管理費

勞、健保及勞退準備金費

電費、電話費、水費、油料費、電 腦及影印機耗材、事務機器租金、 通訊費、網路費、運費、郵資、攝 影、茶水、文具、補充保險費、辦 理本專案工作人員及志工意外保險 費、申請社會工作師繼續教育積分 行政審查、本署補助項目(不含專 業服務費)所衍生之全民健康保險 補充保險費及其他與執行本計畫相 關之費用。

接受專業(案)服務費補助 者,雇主應負擔之勞、健保 及提撥勞退準備金費用。

與基本營運費擇一補助

1.接受專業服務費補助者, 每人每月最高補助6,000元整。 2.接受專案服務費補助者, 每人每月最高補助5,000元整。 不列入專案計畫管理費 額度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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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項目整併-經常門 支用細項之各項補助標準,詳參支用細項編列基準表。 基本營運費 個案服務費 訓練及活動費 可支用於訪視輔導費、 電話輔導費、訪視交通 費、團體帶領費、協同 帶領費、心理輔導費、 社會暨心理評估與處置 費、諮商及心理治療費、 志工交通費、通譯費。

可支用於專家學者出席 費、講座鐘點費、臨時 酬勞費、差旅費、印刷 費、場地及佈置費、膳 費、撰稿費、翻譯費、 口譯費、手語翻譯及同 步聽打服務費、意外保 險費、器材租金、車輛 租金、活動材料費。 自113年起新增活動材料 費(公彩計畫114年適用)

服務時段達一定標準者,最 高補助每月1萬元,可支用 於講座鐘點費、場地租金、 水電、電話費、通訊費(含 郵資)、書報雜誌、瓦斯費、 文具及電腦耗材、茶水、文 宣印刷費、器材租金及維修 費、食材費、膳費、活動材 料費、保險費、交通費及臨 時酬勞費、本部/本署補助項 目所衍生之全民健康保險補 充保險費及其他與基本營運 相關之支出。 23


就地查核申請 團體類型

財團法人、公立學校、 政府機關(構)

例外

• 申請表及佐證文件, 社團法人、機構 應隨申請補助計畫 公文送出 結報方法 支用單據留存原單位,免 以原有方式報結,支用單據送 • 全國性團體逕向本 送機關(供機關事後審核) 機關審核後返還 部/署提出申請 結報應檢附資料 1.執行概況考核表 1.執行概況考核表 • 地方性團體向直轄 2.成果報告 2.成果報告 市政府社會局、縣 3.領據 3.領據 市政府提出申請 4.支用單據明細表 5.各項支用單據 得於計畫申請時,一併申請支 用單據留存原單位 推展社會福利補助作業要點 八、財務處理-(四)會計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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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申請-撰寫計畫書 • 目的 • 主/協辦單位 • 人員配置 • 服務內容(服務對象及需求評估、服務項目及內容、服務流程及執行策略等) • 經費概算表 • 預期效益(請參考各項主軸所規劃之成效計算標準)

• 延續性計畫請檢附以前年度執行成果 25


II

作業流程 • 申請作業 • 計畫執行 • 結報作業

2


核定結果怎麼看?

社福計畫編號: 112E1701g

前3碼為年度

第5碼為縣市代號

第4碼為福利別

尾碼為次福利別代號

定額補助項目 不得勻支

經常門、資本門、 專業服務費不得流用 27


計畫執行-請領補助款

應附文件: 1.領據 2.核定函 3.核定表影本 4.專戶(戶名、金融機構、帳號), 函報核轉之縣市政府。

請領時機: 1.設有專戶得申請預撥,地方政府應於1個月內轉撥 2.未設專戶則於計畫執行並核銷完成後,地方政府應於15日內轉撥

放寬條件: 1.無以前年度同一縣市、同福利別、同補助財源之未核銷案,即可請款 2.社福補助之機構服務費、專業服務費可先預撥50%補助款,等前案核銷後, 再請領50%剩餘款。 28


計畫執行-113年修正規定

113年修正規定: 社會團體欲申請支用單據留存原單位者,於計畫申請時一併提出。 修正薪資回捐罰則: • 如發現受補助單位有薪資未全額給付或薪資回捐者,單位負責人 或業務負責人為社會工作師者,依社會工作師法第十七條之一規 定移付懲戒,具其他專業技術人員身分者,通知其所屬公會。 受補助計畫採委託辦理者,計畫執行完成日以驗收完成日起算。 • 受補助計畫執行完成之日起十五日內,或核轉之受補助單位函報 結案後三十日內完成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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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執行-計畫變更 • 以變更一次為原則 • 應於計畫預定結束1個月前 提出申請 • 計畫補助項目、執行期間、 進度及計畫總經費須變更時, 應填報計畫變更申請表 • 由地方政府核轉之地方性計 畫,報地方政府核准 • 全國性計畫報本部(署)核准 • 應至本署「補助計畫申辦資 訊網」申請計畫變更


計畫執行-經費保留 年度結束後,補助經費應停止使 用,並將經費繳回 • 保留條件: 已發生之債務或契約責任者應向本部 /署申請保留經費核准後,才能跨年 度繼續執行

• 應備文件: 1. 經費保留申請書/表 2. 契約書等相關證明文件

申請112年計畫經費保留截止日期:12/14


II

作業流程 • 申請作業 • 計畫執行 • 結報作業

2


補助執行流程應備文件 核銷時: 項次

1

項目

產出方式

備註

財團法人、政府機關(構)、 社團法人、 公立學校、支用單據留存 協會、機構 原單位申請通過者

成果報告表自系統產 成果報告(含成 出,如有其他計畫相 自行至社家署「補助計畫 關成果資料,可一併 果報告表) 申辦資訊網」登打後即可 檢附。

產出。

2

執行概況考核表

3

支用單據明細表

4

各項支用單據

可至本部/本署官網下載: 可用「補助計畫自我 ⚫ 社家署: 檢查表」、「支用單 https://gov.tw/XPd 據自我檢查表」自我 ⚫ 衛福部: 檢視。(相關表件可 https://gov.tw/Ake 於前述官網路徑查找)

如計畫有另行規定須檢附之文件,請一併檢附


核銷報結 團體類型 結報方法

財團法人、公立學校、 政府機關(構)

社團法人、機構

支用單據留存原單位,免 以原有方式報結,支用單據送 送機關(供機關事後審核) 機關審核後返還

結報應檢附資料 1.執行概況考核表 2.成果報告 3.領據

1.執行概況考核表 2.成果報告 3.領據 4.支用單據明細表 5.各項支用單據

例外

得於計畫申請時,一併申請支 用單據留存原單位

推展社會福利補助作業要點 八、財務處理-(四)會計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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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銷報結 • 請至補助計畫申辦資訊網填報核銷資料,並列印執行概況考核表 用印,隨同公文及其他結案相關資料函報本部/本署辦理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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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銷報結 • 請至補助計畫申辦資訊網填報核銷資料,並列印執行概況考核表 用印,隨同公文及其他結案相關資料函報本部/本署辦理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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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政府採購法之計畫,應依其規定辦理 接受補助款辦理採購,符合以下 條件之一者: A.補助金額≧100萬元& 補助金額≧1/2總採購金額

B. 補助金額≧1000萬元

應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 公開招標

決標

驗收

履約管理

應受地方 且 政府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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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3


督導考核 本部/本署:對受補助之地方政府、民間 單位,以抽查方式,實地考核執行情形 地方政府:應抽查、實地考核核轉案件執 行情形

教育訓練

核銷諮詢專線

• 補助申請、執行 • 核銷實務 • 系統操作

專線:02-2357-8395 傳真:02-2394-4232 LINE@帳號:@a23578395

帳目稽查輔導 由會計師查核經費支用與財 產保管情形,並輔導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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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銷規定及範例

首頁>政府資訊公開專區>社福、公彩及長照基金獎(補)助專區> 核銷專區 https://gov.tw/9L4

SCANME!

40


核銷規定及範例

首頁>政府資訊公開專區>社福、公彩及長照基金獎(補)助專區> 核銷專區 https://gov.tw/9L4

SCANME! 41


核銷規定及範例

首頁>政府資訊公開專區>社福、公彩及長照基金獎(補)助專區> 核銷專區 https://gov.tw/9L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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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銷規定及範例

規定及 注意事項 43


核銷規定及範例

Q&A

核銷範例及格式 與常用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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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公務預算社福補助 ❒衛生福利部:衛生福利部官網首頁>政府資訊公開> 補(捐)助專區

公益彩券回饋金 ❒衛生福利部:衛生福利部官網首頁>政府資訊公開>公 益彩券回饋金補助情形及執行成果

❒社會及家庭署:社家署官網首頁>政府資訊公開專區

❒社會及家庭署:社家署官網首頁>政府資訊公開專區>

>社福、公彩及長照基金獎(補)助專區>推展社會福

社福、公彩及長照基金獎(補)助專區>公益彩券回饋金

利補助專區

專區

1.補助作業規定(要點暨項目及基準)

1.相關法規及申請表件

2.補助作業附件格式

2.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標章識別規範

3.補助作業手冊

3.歷年申請主軸項目及基準

4.社家署業務聯絡窗口

4.歷年審核結果、成果報告、執行績效彙總

5.教育訓練講義

5.收支情形

6.補助計畫申辦資訊網

6.教育訓練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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