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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權電子報】 第十三期

關證明,即可發放。根據勞工局規定,爭取補償的職災個案每一審可獲最高六萬 元的訴訟補助。勞工局長鄭村棋表示,「有錢判生,無錢判死」幾乎是弱勢的工 人階級面對司法體系最沈痛的共同感覺。所謂「司法正義」,對沒錢請律師、沒 條件拖時間的工人來說,不啻是個天大的謊言。台北市職災勞工訴訟基金審查委 員會未來將持續以勞工權益為優先考量,盡量放寬申請資格,協助職災受害人爭 取勞基法補償 。

工傷協會籲訂 722 為勞安紀念日(12/31) 透過SNG新聞現場轉播,四位在八掌溪中活活淹死的工人職災事件,引起國人 震撼及政府關切,在SNG的背後,台灣社會底層平均每天有一點七八個勞工死 在工作場所、十三個勞工在工作場所中成為殘障人士,且還要自力救濟尋求補 償。在邁向二十一世紀之際,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公布二十世紀的八大職災新 聞,籲請政府將八掌溪事件發生日 7 月 22 日訂為勞工安全紀念日。 工傷協會、工人立法行動委員會及立委趙永清召開聯合記者會,公布二十世紀職 業災害重大新聞凸顯出國內勞工在各個工作場所中面臨的困境,包括:八掌溪事 件所反應出來的承包制對勞安缺乏保障、RCA污染案及塵肺症勞工凸顯出來的 職業病認定缺失、八十六年中油氣爆及大林煉油廠爆炸等石化業工安議題、國家 重大建設對外發包職災不斷,政府帶頭忽視勞安、花蓮漁船失蹤事件及金龍號海 難所凸顯的船員福利比勞工差以及八五年桃園工廠大火燒死七名外勞所顯示的 次等勞工問題。 女工團結生產線陳素香指出,近日的縮短工時案爭議焦點其實過度簡化,勞工要 的其實不是兩小時,而是不同於現在的勞動價值觀,工時縮短不僅可以減少職業 災害,也是人性勞動的體現。 勞工團體希望藉由重大職災新聞的整理提醒各界重視工時以外的勞工問題,勞團 說,官方的統計顯示每年都有成千上萬的勞工在工作場合中死亡、殘廢或受傷, 帶給家庭的衝擊及辛酸也不是外界所能想像,希望政府能將 7 月 22 日訂為勞工 安全紀念日,讓各界更重視勞工的職業災害問題。

◆ 性別人權 期待真正的人權婚禮(12/10) 12 月 10 日為國際人權日,強調「人權至上」的新政府,除了特赦之外,當然也 要辦點有人情味的活動,於是一場「人權婚禮」風風光光的上場,更邀請名作家 柏楊先生起草誓詞。然而,漠視真正需要婚姻的同志族群、漠視在婚姻裡忍受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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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權電子報】 第十三期

力的婦女,讓這場「人權婚禮」沒什麼人權味。 由婦女新知基金會、我們之間、台灣人權促進會、同志諮詢熱線、女學會、台大 男同性戀社共同舉辦的「人權婚禮先修班-誰的婚姻?誰的人權?」記者會中, 女同志團體「我們之間」提出「結婚是基本公民權」的呼籲;「同志諮詢熱線」 以接線經驗,陳述婚姻中同志處境;婦女新知基金會則針對婚姻內外女人的處境 做深入分析;而被忽略已久的外籍新娘問題,也在記者會中由「台灣人權促進會」 提出討論。 人權婚禮的報名表明白規定「男女雙方」,直接拒同志於門外;而柏楊強調一夫 一妻制最能保護孩子,這個觀點,更是漠視單親家庭的可能,也對現行現行家庭 制度裡,男女雙方不同工、不平權的事實視而不見。 同志團體表示,結婚權並不是同志多要什麼權利,而是基本的公民權。在沒有法 律的保護下,同志伴侶也失去了異性戀夫妻所享有包括貸款、保險、稅務、領養 等優惠,同時也不具有伴侶的醫療決定權、探視權等等。另外,同志被迫結婚, 受害者不只是不知情的另一半,還有同志自己,甚至孩子,都會成為無辜的犧牲 者。同志諮詢熱線提出三點呼籲:1.政府基於憲法第七條平等權力的精神,正視 同志伴侶存在的事實與需求,賦予同志結婚權。2.在現階段同志沒有結婚權的情 況下,社會與家庭應尊重不婚者的選擇。3.同志應認清自己的需要,不要為了逃 避壓力而結婚,害人害己。 婦女新知基金會則指出,根據台灣婦女人權統計,婦女的婚姻家庭人權指數從未 及格,家務均由女人承擔,子女姓氏、夫妻財產分配等權益,仍是「一夫獨尊」。 而最嚴重的家庭暴力則一直未有明顯改善。「人權婚禮」並未對這些實質上傷害 女人的婚姻現狀深入了解,提出改革,反而再度強調原有的架構,枉顧婚姻中婦 女的基本人權。 台灣人權促進會則替汙名甚深的外籍新娘申冤。台權會表示,外籍新娘現在已經 成為台灣的新弱勢族群,不只被剝奪國籍、工作權、財產權、子女監護權,在家 中還得承受婚姻暴力。目前外籍新娘在台灣人數超過十萬人,卻因為語言隔閡、 生活空間封閉與孤立,她們的人權問題從未被注意,自殺、遭家人虐待悲劇時有 所聞,人權婚禮上,這些有苦說不出的新娘,才應該是真正的主角! 「世界人權宣言」第十六條指出「成年男女,不受種族、國籍或宗教之任何限制, 有權婚嫁及成立家庭。男女在婚約方面,在結合期間及解除婚約時,俱有平等權 力。」當我們用人權宣言檢視這場婚禮的時候,會發現「人權」竟然變成形容詞。 當新政府想要提升人權的時候,別忘了,唯有實際的作為,才能真正提升人權; 第 7 頁


【台灣人權電子報】 第十三期

唯有勇敢解放禁忌的黑盒子,才能讓所有人一起看見光明。

性侵害案改為非告訴乃論(公訴)罪(01/01) 2001 年開始性侵害及猥褻案件由「告訴乃論」罪變成「非告訴乃論」罪。以後 這類案件一旦成案,不能再私下和解撤回,過去只有六個月的告訴期限,未來將 有十年的追訴時效;若被通緝,還要延長二年半,犯罪者將無所遁形。也就是說, 只要發生加害人對被害人產生性侵害的事實,除了夫婦關係或未滿十八歲以下者 外,包括強姦或者將異物插入,無論是男性對女性、男性對男性、女性對女性, 檢方、警方都有主動移送的責任。 過去性侵害屬於告訴乃論罪的時候,被害人往往受到加害人的威脅而不敢提出告 訴;或者因為加害人常常以民事方式私下和解,拖延告訴乃論的六個月有效告訴 期間;或者加害人用盡各種方法要求被害人撤回告訴。如果被害人不提起告訴, 檢方、警方也就不會移送偵辦, 使得加害者往往不會得到懲罰,犯罪黑數也就 特別多。 強暴案件改為非告訴乃論罪可以讓此類犯罪黑數下降,效果可以預見的。但如何 保護被害人,讓社會上的「狼蹤」絕跡,有賴各界通力合作,內政部完成「性侵 害案件減少被害人重複陳述作業要點」,元月一日起先於台北市、高雄縣、花蓮 縣實施半年後,再施行於全國。該要點規定,醫療、社政、警察 及檢察官於性 侵害案件處理過程,應以單一窗口受理報案原則,透過儀器檢測、錄音、錄影 等 方式,避免被害人一再重述其遭侵害過程。 另外,也要大力宣導,即使「私下和」,也不代表以後被害人或其家屬就損失了 求償權益。民法於去年修正後,納入人格權、貞操權,只要在二審終結前提起附 帶民事求償,還是可以要求損害賠償,以保障自身權益。

◆ 環境權 南北串連反核大遊行(11/12) 串連全台百餘團體的「非核家園行動聯盟」,在 11 月 12 日下午分別在台北、高 雄等地進行「反核大遊行」,提出拒絕核能、建立非核家園的訴求。「非核家園 行動聯盟」活動訴求在於停建核四、建立非核家園,停止政治鬥爭、回歸民生議 案,反對罷免案等。 隊伍中有遠來自蘭嶼、烏坵以及貢寮的居民,他們千里迢迢北上,行動中訴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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