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中和地政事務所108年度為民服務白皮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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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中和地政事務所 108 年度為民服務白皮書

第一線服務機關 中華民國 108 年 5 月


目錄 地址、辦公時間及服務項目 ....................................................................................... 1 使命、服務願景及服務理念 ....................................................................................... 2 服務基準 ....................................................................................................................... 3 本所便民措施介紹 ....................................................................................................... 5 本所便民環境及設備介紹 ......................................................................................... 11 各課室承辦業務簡介 ................................................................................................. 14 觸控式電腦查詢服務 ................................................................................................. 15 服務電話號碼一覽表 ................................................................................................. 16 小而能地政工作站 ..................................................................................................... 17 便民服務專線電話、網站位址及 e-mail 信箱 ....................................................... 18 服務中心及志工駐所服務項目 ................................................................................. 18 全功能單一窗口 ......................................................................................................... 21 繼承案件流程 ............................................................................................................. 22 買賣案件流程 ............................................................................................................. 23 贈與案件流程 ............................................................................................................. 24 「跨縣市代收案件」便民服務 ................................................................................. 26 各類測量案件所需文件 ............................................................................................. 27 不動產成交資訊申報 ................................................................................................. 32


不動產交易安全 ......................................................................................................... 34 地政規費收費標準 ..................................................................................................... 35 面積換算及增值稅之計算 ......................................................................................... 39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暨所屬地政事務所 地籍轄區、電話、傳真及住址一覽表 ... 40 鄰近各相關單位電話一覽表 ..................................................................................... 40 與地政業務相關之機關 ............................................................................................. 41 Brief Introduction for Zhonghe .......................................................................... 42 Land Offices , New Taipei City ............................................................................. 42 Contact List & Transportation Info .................................................................... 43 Main Services ........................................................................................................... 44


地址、辦公時間及服務項目 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復興路280號 交通指南: 1.捷運:捷運中和新蘆線景安 站下車後步行10分鐘,或轉搭 橘2至「地政事務所站」下車。 2.公車:241、242、275、796 至「南山捷運路站」下車。

本所位置圖

3.自行開車:各方向交通指南

如下,本所地下停車場提供洽公免費停車30分鐘服務。 方向

交通指南

由中和、土城方向

北二高→中正路→板南路→中興街→復興路

由板橋方向

板南路→中興街→復興路

由台北方向 由新店、木柵方向

(1)景安路→復興路 (2)華中橋→景平路→景安路→復興路 秀朗橋→景平路→景安路→復興路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國定假日除外)上午8時至下午5時30分。 中午不打烊服務項目(12:00至13:30): 1.簡易登記案件單一窗口。 2.登記測量案件收、發件作業。 3.申領謄本服務。 4.提供書表及地政諮詢等服務。 5.實價登錄申報服務。 6.公文收文服務(類型包括一般公文、人民陳情、人民申請及行政救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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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命、服務願景及服務理念 本所使命 「提供專業地政服務,守護民眾財產安全」為本所之使命。 服務願景 本所在既有重視效率、品質及創新之基礎上,納入「公平共享」 、 「參 與合作」及「開放透明」的精神,並以同理心、企圖心之雙核(和)心推 動以民為本的全方位服務,追求政府服務效能全面躍升,以期許成為全 國地政之新典範。 服務理念 本所轄區為中、永和地區,地狹人稠、開發密度甚高,並涵蓋多元 族群,兼容並蓄融合各種元素,亦不乏濃濃人情味,故本所以「we CARE your NEED」為服務理念,用以實踐照顧民眾需求、並順應社經發展趨 勢,推動多元創新策略,打造優質之全方位管理,成為轄區民眾信賴的 好夥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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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基準 1.申辦案件服務基準  各類謄本申請案件,不必填寫申請書,只要您將想申請之地、建 號告訴服務人員,我們將為您隨到隨辦。  本所接受民眾於上班時間以傳真申請人工登記簿謄本,您至本所 繳費後,約在 5 分鐘內即可取件。  住址、姓名、建物門牌變更登記及書狀換給登記,由服務台人員 現場協助指導填寫申請書,只要證件齊全,約在 1 小時內可辦妥。  土地建物抵押權塗銷登記,由服務台人員現場協助指導填寫,只 要證件齊全,約在 1 小時內就可辦妥。  土地建物抵押權贈與、交換、買賣移轉登記、共有物分割登記, 只要證件齊全,約在 3 天內就可辦妥。  簡易登記案件審查、一般案件收件及測量案件收件:提供「全功 能單一櫃檯」服務,簡易案件可由服務中心人員先協助指導填寫, 只要證件齊全,在半小時內審理完竣,約在 1 小時內就可辦妥(包 括權利人住址變更登記、抵押權塗銷登記、因重測、重劃及逕為 分割之權利書狀換發、因門牌整編之門牌變更登記、因戶政機關 更正之姓名、住址、身分證統一編號及門牌等之更正登記、塗銷 預告登記) ,亦可以通信方式申辦,本所依據各案件處理期限辦妥 後,立即寄回,節省您往返地政事務所之時間成本。  因路途遙遠,往返不便或時間有限等因素,各類簡易案件及謄本 作業,只要您備妥郵資則可採通信申請,本所辦妥後,立即寄回, 節省您往返地政事務所之時間成本。另您亦可申請將登記案件辦 畢「郵寄寄回」應發還的證件,本所將依據各案件處理期限辦妥 後,立即寄回,並提供寄出時之簡訊通知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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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基準 2.同仁禮貌服務的要求  推動「入口 345」及「櫃檯 123 」迎賓禮儀規範,加強應對禮儀 及親切服務。並設置愛幫您親民服務查核紀錄表,由各課課長及 研考每週對於員工應對之服務態度、服裝儀容、辦公秩序及硬體 設備狀況等加以檢視、考評,以提供洽公民眾良好洽公體驗。  每日進行櫃檯開工儀式,各主管、值星人員、櫃檯及志工人員準 時於 8:25 就位進行開工式,值星人員於 8:30 帶領同仁精神喊 話。  於一樓大廳設置主管桌,每日由主任、秘書及各課課長排班輪值, 以利第一時間掌握現場申請民眾等候人數、隨時機動調整人力以 免民眾久候,亦能立刻處理現場突發狀況,可使民眾感受到本所 重視各位申請人之需求,增進本所服務品質。  由本所全體員工及志工輪值親民服務值星人員,負責大廳入口迎 賓工作、檢視大廳各項文具書表是否齊備、疏導服務大廳洽公等 待民眾情形、突發事件通報及處理。  於 106 年 11 月 9 日召開「電話禮貌精進會議」,針對本所總機、 業務單位應答注意事項及所內電話禮貌測試機制進行研商,依據 會議決議內容修訂「精進電話禮貌實施要點」 ,並新增主管電話禮 貌測試及建立電話禮貌獎勵機制,又為提升總機人員轉接電話速 度並就民眾所詢問題精準轉接同仁,針對本所地政業務內容及便 民措施製作製作「總機大補帖」 ,全所總動員提升電話禮貌表現。  我們對民眾所提的建議或抱怨、申訴、陳情問題,如不能立即解 答而需交辦者,將收為人民陳情案件處理,送交研考人員列管, 為紙本陳情案件者於受理之次日起 3 個工作天內函覆陳情人;電 子陳情案件則於受理之次日起 1 個工作天內回覆陳情人。 4


本所便民措施介紹 1.設置權狀文件辨識櫃檯 為有效防堵偽冒案件發生,本所設置專業的紫外光、紅外光多功能權狀 檔辨識儀器,提供權狀檔辨識的專業服務,讓民眾安心又放心。 2.跨縣市案件代收服務 本所目前提供 12 種地政業務代收項目,與全國各縣市合作互相協助辦 理申請案件送件人核對身分,再利用郵遞方式將申請書及相關文件送交 土地管轄所辦理後續作業,達到類似跨縣市送件之效果。 3.多元管道繳納規費 本所為提供民眾更便利多元方式繳納地政規費,臨櫃辦理各項地政業務 時,除以現金、ATM、全國繳費網、悠遊卡及信用卡繳納規費外,民眾 亦可使用行動支付繳納規費,節省等待找零的時間。 4.申辦案件主動回覆服務 本所主動提供登記及測量案件辦理結果(如補正、駁回、結案)通知服 務。通知媒介包括簡訊及電子郵件兩種方式,由申請民眾送件時自行選 擇,讓您於第一時間獲知案件辦理結果。 5.多元管道受理住址變更及門牌整編登記 原不動產權利證明書之申請,係由所有權人或代理人親自到所辦理,除 當事人申請郵寄到家服務外,申辦與領件時仍須往返地所 2 次。現在申 請人或代理人只要提前透過多元管道(如電話、傳真、Line、Skype 等) 預約,即可同時辦理申請及領件手續,提供最貼心的優質服務。 6.隨案申辦住址隱匿 自 104 年 2 月 2 日起第二類謄本僅揭露登記名義人部分姓名及部分統 一編號,民眾如欲隱匿住址,可於申請登記案件時隨案檢附「住址隱匿 申請書」一併申辦住址隱匿,或透過內政部地政司地政線上申辦系統申 辦,有效簡化申辦流程及縮短洽公時間。 5


本所便民措施介紹 7.「領件得來速」服務 案件結案後,民眾可來電預約領件時間,屆時由專人將案件送達本所版 公大樓門口,免下車即可完成領件手續。 8.土地鑑界複丈案件貼心接送服務 鑑於社會生活步調加速及都市內民眾生活型態的改變,遇會同土地複丈 案件之申請人具交通方面困難時,於不額外增加支出公務費用前提下, 提供土地鑑界複丈案件貼心接送服務,便利申請人於指定時間內到達土 地複丈地點。 9.現場購買土地界標 民眾申請土地複丈,收件時併案申購土地界標,倘不足時亦可於土地現 場購買,避免因未隨案購買界標、自備界標或購買界標數量不足,導致 到達土地現場才發現界標規格不符或不敷使用情形。 10.土地界標宅配服務 為便利申請人不便攜帶過多土地界標,本所提供宅配服務,將所購買界 標暫存本所,俟測量當日再由轄區測量組攜帶至現場會同後供民眾使用, 提供更貼心便民之服務。 11.逕為分割、地籍清理流水編更正案件隨案附位置資訊 QR code 逕為分割、地籍清理流水編更正案件,於通知時一併提供民眾該筆土地 位置 QRCODE,民眾僅需使用行動裝置掃描即可瞭解土地位置,另可 一併提供多項便民資訊或頭家點子王問卷以宣導本所各項措施。 12.測量溢繳規費可現場退還 本所提供「測量溢繳規費現場退還」服務。如於測量前先行發現您有規 費溢繳情形,本所即主動為您辦妥退費手續,並於測量當日現場退還給 您,讓您不再煩惱需專程請假、奔波地所,更為您省下往返交通費及辦 理退費手續、交通通勤的時間。 6


本所便民措施介紹 13.地政業務便利包 為協助第一次申辦案件民眾申辦業務,製作有「跨縣市代收申領土地徵 收補償費保管款案件便利包」 、 「陽臺補登便利包」 、 「自然人憑證申請、 展期及應用(地政、戶政、稅捐)便利包」 、 「地籍清理土地權利價金保 管款領取案件便利包」 、 「登記便利包」 、 「謄本便利包」 、 「實價登錄便利 包」 、 「中和地政小祕書」等多項便利包,並放置於本所網站,供民眾 1 鍵下載打包業務資訊。 14.新住民專人諮詢服務 設置資新住民專人服務櫃檯,提供新住民預約地政業務諮詢服務,另如 遇新住民詢問非本所業務相關問題,則協助填列聯繫單轉介至他機關/ 單位,如戶政機關、稅捐機關、警察機關、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社會福利機構等,透過本所內部流程優化及跨機關/單位間合作,協助 轄區內新住民了解不動產法令知識、提供新住民更友善且便捷之客製化 服務,創造多元友善環境。 15.法扶免費法律諮詢服務 與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合作,每雙週二於本所由其派駐律師駐點提 供民眾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善用異業結盟資源,利用本所既有辦公空間 提供民眾加值服務,便利民眾洽辦業務並節省民眾時間及金錢成本。 16.針對不同服務對象進行各項服務滿意度調查 本所依服務對象特性差異,設置各項滿意度調查機制,包含針對洽公民 眾辦理辦公環境暨服務品質滿意度調查、測量複丈案件滿意度調查、社 區服務滿意度調查;及針對特定族群發放核對身份問卷、藝文展覽滿意 度問卷、網站使用者滿意度問卷、哺集乳室滿意度問卷等,以檢視服務 成效、精進服務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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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便民措施介紹 17.地政資訊 total 包 本所以多角化政令宣導理念出發,製作 QR code 貼紙 貼於外業複丈時發給民眾之宗地資料表上供民眾掃描 下載相關業務文宣,以落實節能減紙、推廣便民服務。 18.多元管道預約延時服務 為解決民眾偶因工作、交通、家庭等諸多因素,未能於機關結束服務前 到所洽公之困擾,本所針對測量及登記收/領件、地政業務諮詢、跨縣 市代收、退還規費作業、購買界標、地籍藍晒圖閱覽及複印、補發複丈 成果圖、核發地籍調查表、地籍套繪閱覽櫃檯、「贈與併入遺產申請變 更前次移轉現值」申請、實價登錄、各類謄本申請、公文檔案及登記案 件申請書(僅限該所檔存)複印服務、申請「申報地價、公告土地現值、 公告地價」等服務項目,提供民眾申請早鳥及日落延時方案,早鳥延時 服務時間從 7 時 30 分至 8 時,落日延時服務從下午 5 時 30 分至 6 時 30 分。民眾可於網站線上預約,或向現場服務人員索取申請單,填妥 後以 Line、電子郵件、傳真或親送方式申請。 19.雙語業務宣導四格漫畫 鑒於外國人士洽公情形增加,又有感地政知識扎根宣導 之必要性,於 106 年推出雙語業務宣導漫畫,以說故 事的方式傳遞重要地政訊息,並將漫畫成品置於本所辦 公空間、臉書及部落格等多元管道進行宣傳,不僅邀請 民眾輕鬆學習地政知識,並輔以中英文,讓外國人也能 輕鬆了解地政業務。 20.「頭家點子王」民眾參與創新提案機制 民眾如有關於服務品質及流程之建言,可於本所網站下載或向現場服務 人員索取提案單,填妥後以郵寄、電子郵件、傳真或親送方式提交,藉 由傾聽民眾想法回饋至業務執行面改善作業,以精進本所優質服務。 8


本所便民措施介紹 21.提供協助身心障礙民眾到所洽公之復康巴士預約服務 本所訂有「身心障礙者服務注意事項」 ,提升本所服務同仁對於肢障、 視障、聽障等身障者之服務知能,並納入代民眾撥打電話申請復康巴士 服務,便利民眾洽公、提升服務友善程度。 22.到府到院到社區服務 本所為關懷及便利居住新北市地區之年老、疾病、傷殘民眾申辦地政業 務(包含土地登記規則第 40 條規定之核對身分簽證及申請產權異動即 時通) ,及考量社區因各政府政策衍生書狀換給登記收件申請之需求, 主動派出同仁到府、到院、到社區提供地政業務申辦及諮詢等行動服務, 以增進本所服務效能,並達到關懷弱勢、小眾之服務目標。107 年度更 將「陽臺補登案件到點收件」納入本要點服務項目中,到點服務再升級。 23.『點』、 『線』、 『面』全方位收文服務 為達到「快速處理、全程服務」的便民目標,開放 1 樓全功能服務中心 及各樓層受理收文作業,不因公文組設置於 4 樓而有所限制,使民眾能 免於上下樓奔波之苦,且能更快捷地完成收文手續,提昇為民服務品 質。 24.好神靈籤 依據業務統計結果,針對非專業代理人自辦案件中 7 項常見登記原因 (抵押權設定、繼承、贈與、買賣、預告登記、地籍清理登記及清償) , 與鑑界、陽臺補登、土地合併及分割、實價登錄及謄本三級制簡介等項 目共計推出 15 款文宣,透過活潑、生活化的宣導文宣將生硬的地政業 務訊息有效傳達給民眾。 25. 自然人憑證展期容易,實價登錄輕鬆迅速 改變由民眾四處奔波洽辦業務的服務模式,現場協助民眾至「內政部憑 證管理中心」申請線上憑證展期,透過地政機關專人服務,減少民眾往 返戶政及本所之時間成本,更輕鬆的完成實價登錄憑證申報作業。 9


本所便民措施介紹 26.設置網站供資訊開放平台及網路申辦業務管道 建構友善的資訊開放環境、落實資訊開放透明,本所設置網站提供及時、 多樣完整、高品質 e 化服務,結合文字、圖像及影片形式介紹本所各類 業務及宣導政策、提供網路申辦業務之管道與連結(包括網路申領電子 謄本、全國地政線上案件申辦系統、網路預約申領服務、北桃 E 點通、 網路繳納地政規費等),依民眾不同之需求提供各類查詢、下載與利用 (如目前櫃檯等待人數、案件辦理情形、各式常用業務表格下載、地價、 地政資訊之查詢與各項試算、換算服務等) ,並設置「新住民關懷專區」、 「雙和房市情報站」 、 「測量百寶袋」 、 「未辦繼承專區」 、 「檔案應用專區」 、 「智慧行動專區」等專區,使民眾洽公方式更多元便利,對於新北市的 不動產資訊可以更方便、深入的瞭解。 27. 製作易讀易懂之「跨所電話語音查詢地政案件」宣導圖卡 按照查詢步驟製作宣導圖卡,並張貼於本所官網供民眾參考使用,且製 作小卡置放於單一及發狀櫃檯,便利不常使用行動裝置及網路查詢地政 案件辦理情形之族群參考使用,降低民眾操作困難的不便性。 28.跨機關業務視訊諮詢服務 與財政部北區國稅局中和稽徵所、中和區公所合作提供跨機關業務視訊 諮詢服務,另與新北市政府國際多元服務櫃檯合作辦理多語視訊服務, 遇洽公民眾具相關需求時,由服務中心同仁協助於公務電腦進行視訊諮 詢,減少民眾跨機關洽辦業務時間及奔波辛勞。 29. 自製業務宣導影片 拍攝「地政零距離 地籍清理有辦有保庇」 、 「地政零距離 界標購買熊便 利-埋設界標保權益」、 「不動產糾紛調處之共有物分割」、 「全方位服務 受理公文免上樓」、 「哺(集)乳室宣導影片」 、「地政零距離 陽臺補登 好 easy」 、 「地政零距離 規費多元繳」 、 「地政零距離 跨縣市代收」 、 「案 發現場-土地界標不見了嘜安抓!?」等多樣宣導影片供民眾參閱。 10


本所便民環境及設備介紹 1. 完善、舒適的辦公基礎設備 本所設置有民眾休息等候區、書寫台、投幣式影印機、意見箱、公佈欄、 各類看板(業務作業流程或收費標準看板、樓梯間本所創作各類業務宣 導海報看板、電子看板、辦公時間看板)、書報架、直立式閱覽夾、移 動雨衣架。 2.滿意度即時評鑑系統 本所設置有櫃檯即時評鑑系統,民眾申辦案件同時即可對服務人員提出 評價回饋,讓我們隨時掌握民眾意見與滿意度,以即時妥善處理及回 應。 3.大型螢幕顯示測量案件排件情形 本所設置大型螢幕顯示各承辦人員測量案件排件即時資訊,便利民眾隨 時可得知測量案件排件情形。 4.實價登錄設備 為配合實價登錄推行,本所於 1 樓實價登錄櫃檯及 4 樓櫃檯皆備有電腦、 讀卡機及印表機等設備,便利地政士、經紀業、代銷業或一般民眾在本 所申報案件。 5. 服務中心叫號設備 為使服務中心人員能更快速且有條理之服務民眾,於滿櫃時發放無線號 碼牌,民眾可於等待之過程中於大廳沙發區休息或閱覽書報,提供更舒 適之服務。 6.哺(集)乳室 配合本市提倡優質哺集乳空間政策,本所於 1 樓設置約 4 坪之哺集乳室 及親子廁所空間,並備有多項貼心設備(包含尿布、濕紙巾等),提供 有需求的媽媽與寶寶們更舒適的哺集乳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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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便民環境及設備介紹 7. 高齡友善服務專區 設置於一樓大廳,包含設置愛心服務鈴、愛心輪椅、放大鏡、老花眼鏡、 放大版參考範例、扶手止滑座椅、血壓計、擴音(聽)機、拐杖夾、禮讓 座位告示牌)等硬體設施,為高齡人士服打造最貼心之客製化服務。 8.免抽號愛心櫃檯 設置於最接近大門口之櫃檯,由走動式服務人員或志工協助引導符合條 件之民眾(65 歲以上或行動不便之洽公民)申辦業務,並加裝「可拆式扶 手」及「可調式大尺寸閱讀放大鏡」 ,又建立「當場一次辦妥申辦原則」, 免除高齡及行動不便人士洽公之奔波。 9.血壓計旁、一樓男廁及女廁放置拐杖夾 於辦公空間血壓計旁、一樓男廁及女廁放置拐杖夾,方便年長者或有需 要的洽公民眾安置手握之拐杖,以免拐杖不慎滑落。 10.AED 本所配合新北市政府強化緊急醫療系統政策,於 1 樓大廳明顯處設置自 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AED,俗稱傻瓜電擊器) 。而為提升本所同仁緊 急救護能力,以降低意外事件所生之損害,本所 70%以上同仁已接受 「CPR+AED 教育訓練」課程,並取得安心場所認證之標章,以供民眾 安全洽公之辦公環境。 11.手機手提電腦充電專區 因應現今資訊設備普及化,於本所 1 樓大廳設置手機手提電腦充電專區, 提供民眾免費使用。 12.設置漂書專區 與本市立圖書館合作,於本所設立「漂書站」,民眾可自由取閱書籍, 化身為地方的鄰里圖書館,以響應新北市漂書之圖書資源再利用概念, 達到活化書籍流通利用及分享閱讀資源的目標。 12


本所便民環境及設備介紹 13. 性別友善廁所 訂定本所「性別友善廁所設置及管理辦法,於本所一至三樓設置性別友 善廁所,提供男性、女性、中性、跨性別、身心障礙及親子等使用。響 應性平政策、落實性別友善精神,打破廁間性別的過濾與限制。 14. 1 樓女廁建置「音姬」設備 如廁不尷尬,提供民眾如逛百貨公司般的優良洽公體驗。 15.藝文展示空間 為增加民眾對地政業務之認識,本所於 2 至 4 樓設置藝文櫥窗,展示登 記、測量、地價、地政資訊及檔案管理業務相關文宣、儀器,貼近與民 眾之距離。另於 1 至 5 樓設置大地藝廊及藝文櫥窗,由同仁邀請或藝術 創作者自行申請辦理藝文作品展覽,提供同仁與洽公民眾美觀之優質辦 公空間。 16.親子閱覽室 為體貼民眾需求,本所具備親子閱覽室,提供多樣雙語圖書、益智教材 及舒適安全的閱讀環境,讓帶幼兒洽公之民眾,可於等候時間安心使 用。 17.設置漂書專區 與本市立圖書館合作,於本所設立「漂書站」,民眾可自由取閱書籍, 化身為地方的鄰里圖書館,以響應新北市漂書之圖書資源再利用概念, 達到活化書籍流通利用及分享閱讀資源的目標。 18.民眾專屬「檔案閱覽室」 民眾如有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本所檔案需求者,僅須填具申請書,經 審核通過後,即可於「檔案閱覽室」專屬空間參閱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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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課室承辦業務簡介 1.登記課 辦理土地及建物權利登記、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利用管理、地籍清 理作業、核發英文不動產權利證明書及土地登記印鑑設置管理等業務。

2.測量課 辦理土地複丈、建物測量及地用等業務。

3.地價課 地價調查、公告土地現值、公告地價等地價查估作業,土地徵收補償市 價查估作業及實價登錄等業務。

4.資訊課 各類謄本核發及地政資訊作業規劃執行及維護管理等業務。

5.地籍課 辦理登記案件登錄校對、文書檔案、地籍倉庫管理、出納、總務及研考 業務。

6.人事室 綜理人事業務

7.會計室 綜理會計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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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控式電腦查詢服務 本所於 1 樓服務大廳設置觸控式電腦,您只需以手指依螢幕指示,即可 迅速查詢以下事項: 1.案件辦理情形 您只要輸入案件收件字號,便可得知登記案件或測量案件目前辦理情形。 當您看見該案件之辦理情形為「已結案」,即可洽領件櫃檯領取權狀及 相關文件。 2.地價資料查詢 系統可提供您查詢當期土地公告地價,公告現值及前次移轉現值申報地 價。重測前後新舊地、建號查詢您的土地、建號若已辦畢重測,即可利 用本系統查詢重測後之土地地號、建物建號。 3.申請各項作業須知查詢 為方便您瞭解本所各項業務及作業流程,本系統提供本所各項作業流程、 申請土地登記、測量案件應附文件、各類謄本申請及本所電話、傳真機 號碼等資料之查詢。 4.檔案應用查詢區 本線上檔案應用專區,提供檔案管理局相關檔案法規及法令網站、國家 檔案、機關檔案等網站連結,更添加本所多元檔案宣傳內容,提供檔案 展覽線上看、地政檔案影音專區,讓您更便捷地有效使用檔案應用服 務。 本所於 3 樓設地籍套繪圖閱覽觸控式螢幕: 地籍套繪圖閱覽櫃檯 為便利民眾閱覽地籍圖資及健全中、永和地區地籍套繪資訊,本所利用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所繪之現況圖套繪最新數值地籍圖,並提供大型 觸控查詢螢幕及測量人員之專業解說,讓民眾可清楚瞭解土地位置及現 況使用情形。 15


服務電話號碼一覽表 總機:2247-0101 傳真:2245-7116、2247-3420 永和小而能:8921-2314 電腦語音查詢:2242-6491、2247-6336、2245-9158 課室

分機

專線電話

課室

分機

專線電話

主任室

800、802

2242-6603

測量課課長

200

2243-9163

秘書室

801

2243-8400

測量課

人事

600-601

2243-2540

地價課課長

300

2243-5428

會計

700-701

2243-6804

地價課

302-310

-

總務

438-439

-

地價登校

311-312

-

出納

459

-

313

-

登記課課長

100

2243-4965

資訊課課長

500

2243-9534

服務中心

101-105

-

資訊課

501-507

全功能

107-111

單一窗口

、114-116

-

謄本窗口

初審

132-147

-

地籍課課長

複審

148-152

-

登校

補正駁回

131

-

發狀

460-461

-

研考

522-523

-

公文檔案

443、445

-

倉庫管理

449-450

-

不動產成交 資訊申報櫃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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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 、212-223

511-515 、518、520 400 421-432 、434-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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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3041 -


小而能地政工作站 中和地政事務所小而能地政工作站 工作站地點:永和區公所 1 樓 地址:永和區竹林路 200 號 電話: (02)8921-2314

服務項目: 1.跨所閱覽地籍資料(不含歸戶資料查詢) 2.全國跨縣市列印登記、地價、建物測量成果圖及地籍圖謄本 3.核發跨縣市各類人工謄本 4.提供土地參考資訊 5.提供異動索引、異動清冊 6.提供地政業務服務說明 7.代收住址隱匿申請書 8.提供新北市轄區地籍整理清冊 9.跨所申請公文檔案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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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務專線電話、網站位址及 e-mail 信箱 語音查詢專線:2242-6491、2247-6336、2245-9158 地價查詢專線:22470101 轉 301-302 e-mail 信箱:ntpc543@ms.ntpc.gov.tw 網址位址:http://www.zhonghe.land.ntp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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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中心及志工駐所服務項目 服務中心服務項目 1.提供登記申請書表及填寫範例 2.指導申辦登記、測量等業務,解答地政業務及相關法令 3.受理案件通信及傳真申請服務 4.提供「地政好厝邊」跨縣市代收便民服務 5.查告申辦案件辦理情形、免費提供洽公電話 6.協助換算土地、建物面積及增值稅計算 7.受理言詞陳情更正案件 8.老弱身障人士全程服務,並設置走動式服務人員,主動引導洽公民眾 9.提供重測地建號、新北市及全國不動產歸戶查詢服務 10.提供老花眼鏡、資料袋、書寫文具、零錢兌換等服務 11.提供多語(台、英、日、及客語)及手語視訊服務 12.提供案件相關資料免費影印服務(限申辦案件使用) 13.哺(集)乳室管理及遺失物招領服務 14.設立志工服務區,妥善運用民間資源,提升服務品質 15.設置民眾意見調查箱及調查表供民眾反應意見 16.協助民眾使用觸控式電腦查詢系統 17.提供 LINE 及 SKYPE 線上客服諮詢服務 18.提供血壓計、輪椅、嬰兒車及 AED(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等 貼心設施 19.提供並協助民眾填寫跨樓層洽公之「280 愛幫您」連絡單 20.於休息區提供書報雜誌供取閱 21.提供手機、筆電免費充電區服務 22.提供 New Taipei 無線上網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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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中心及志工駐所服務項目 地政志工的熱忱服務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9:00 至 12:00、14:00 至 17:00 1. 解答民眾諮詢地政業務。 2. 協助宣導地政法令。 3. 協助接聽電話回覆問題。 4. 協助蒐集反映民眾建議事項,並得參與本所為民服務諮詢工作。

愛心志工的貼心服務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8:30 至 11:30、13:30 至 16:30 1. 走動引導洽公民眾至業務申辦櫃台,回答民眾詢問辦公場所位置。 2. 協助使用影印機。 3. 全程攙扶老弱身障民眾及提供本所愛心輪椅或嬰兒車之服務。 4. 大廳申請書表範例填充。 5. 即時通報民眾意外突發狀況。 6. 維護大廳及民眾休息書寫區之環境整潔。 7. 擔任本所辦理活動之服務人員。

導覽志工 服務時間:於民眾提出需求或本所辦理參訪等活動時,協助導覽事宜, 使志工服務項目更將多元。 1. 協助介紹本所環境設施。 2. 協助介紹本所各課室業務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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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功能單一窗口 申辦登記資料管轄區:本所(含跨所)轄區 ※ 受理案件種類: 1.抵押權全部塗銷登記 2.住址變更登記 3.門牌整編登記 4.更名登記(限戶籍資料記載姓名變更者) 5.書狀換給登記 6.更正登記(限於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統一編號、地址門牌等 錯誤經戶政機關更正有案者) 7.塗銷預告登記 8.金融機構抵押權設定登記 ※ 處理期限及流程 1. 處理期限:1 小時內完成(含隨案申請地籍謄本) ;金融機構抵押 權設定登記為 4 小時內完成。 2. 登記流程: 審查

收件

計費

登校

繕狀

發狀

謄本

補正/駁回

網路線上預約申辦簡易登記案件 http://www.zhonghe.land.ntpc.gov.tw/ch/home.jsp?id=16&paren tpath=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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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案件流程 辦理方式 1. 至戶政事務所申請載有被繼承人死亡記事之戶籍謄本及各繼承人現 戶戶籍謄本各 2 份(1 份國稅局使用,1 份地政事務所使用) 。 2. 再洽被繼承人死亡時戶籍地國稅局申報遺產稅。 3. 遺產稅免稅證明書或繳清證明書在稅捐處一併查欠地價稅、房屋稅 後影印 1 份。 4. 完稅後至地政事務所填寫申請書辦理過戶。 戶政事務所 請領戶籍謄本 或印鑑證明(替代措施則免)

稅捐稽徵處 查註無欠繳地價 稅、房屋稅

國稅局 申報遺產稅

地政事務所 辦理產權移轉登記

應附文件 1.

申請書

2.

登記清冊

3.

繼承系統表

4.

拋棄繼承備查公文(繼承人有向法院申請拋棄者需檢附)

5.

載有被繼承人死亡記事之戶籍謄本

6.

每位繼承人之現戶戶籍謄本

7.

遺產稅繳、免納證明正、影本

8.

權狀正本

9.

遺產分割繼承協議書正、副本(協議分割繼承才需要,正本貼印花 《土地當年度申報地價遺產稅單上建物現值合計之 1/1,000》,協 議書上請蓋印鑑章)

10. 每位繼承人之印鑑證明及印鑑章(協議分割繼承才需要,或繼承人 持身分證正本至地政事務所核對身分) ※登記費以土地申報地價及建物核定價值 1/1,000 計收。 ※委託他人代理申辦,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及印章。 ※請於原因發生日期起算六個月內儘速辦理登記以免逾期受罰。 22


買賣案件流程 辦理方式 1. 2 張土地契約書填土地資料至稅捐處申報增值稅並查欠地價稅(填 寫完畢其中 1 張貼 1/1,000 印花買賣金額-請參照土地謄本之現值, 印花可至郵局購買) 。 2. 2 張建物契約書填建物資料至稅捐處申報契稅並查欠房屋稅(填寫 完畢其中 1 張貼 1/1,000 印花買賣金額-請參照房屋稅單現值價)。 3. 若為二親等買賣增值稅、契稅完稅後請至義務人戶籍地國稅局申報 贈與稅。 4. 完稅後至地政事務所辦理過戶。 稅捐稽徵處 申報土地增值稅(土地)、 契稅(建物)、印花稅

戶政事務所 請領印鑑證明 (替代措施則免)

地政事務所 辦理產權移轉登記

應附文件 1.

申請書。

2.

土地、建物契約書各 2 份。

3.

增值稅、契稅完稅收據。

4.

二親等買賣需檢附贈與稅繳(免)納證明或不計入贈與總額證明書 或同意移轉證明書正、影本。

5.

權狀正本。

6.

出賣人印鑑證明(或出賣人持身分證正本至地政事務所核對身 分)。

7.

雙方身分證明文件

身分證影本 戶口名簿影影本 戶籍謄本

三者擇一。

※登記費以土地申報地價及建物核定價值 1/1,000 計收。 ※委託他人代理申辦,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及印章。 ※請於原因發生日期起算一個月內儘速辦理登記以免逾期受罰。 23


贈與案件流程 辦理方式 1. 2 張土地契約書填寫土地資料至稅捐處申報增值稅並查欠地價稅 (填寫完畢其中 1 張貼 1/1,000 印花) 。 2. 2 張建物契約書填寫建物資料至稅捐處申報契稅並查欠房屋稅(填 寫完畢其中 1 張貼 1/1,000 印花,印花可至郵局購買)。 3. 增值稅、契稅完稅後請至義務人戶籍地國稅局申報贈與稅。 4. 完稅後至地政事務所辦理過戶。 稅捐稽徵處 申報土地增值稅(土地)、 契稅(建物)、印花稅

戶政事務所 請領印鑑證明

國稅局 申報贈與稅

(替代措施則免)

地政事務所 辦理產權移轉登記

應附文件 1. 申請書。 2. 土地、建物契約書各 2 份。 3. 契稅、增值稅完稅收據。 4. 贈與稅繳納〈免納〉證明書正、影本。 5. 權狀正本。 6. 贈與人印鑑證明(或贈與人持身分證正本至地政事務所核對身分)。 7. 雙方身分證明文件

身分證影本 戶口名簿影影本 戶籍謄本

三者擇一。

※登記費以土地申報地價及建物核定價值 1/1,000 計收。 ※委託他人代理申辦,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及印章。 ※請於原因發生日期起算一個月內儘速辦理登記以免逾期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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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狀補給流程 辦理方式 檢附應附文件至地政事務所辦理書狀遺失補發登記。 戶政事務所 請領印鑑證明 (替代措施則免)

地政事務所 辦理產權移轉登記

應附文件 1. 登記申請書。 2. 登記清冊。 3. 所有權人身分證影本。 4. 印鑑證明(或所有權人持身分證正本至地政事務所核對身分)及印 鑑章。 5. 書狀遺失切結書。 ※審查無誤、公告 1 個月後 1 天內登記完畢、免登記費,書狀費每張 80 元。 ※委託他人代理申辦,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及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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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縣市代收案件」便民服務 為使民眾不受轄區限制達到便利洽公之目的,本所率先自 101 年 7 月及 同年 10 月起分與金門縣地政局及福建省連江縣地政事務所,合作「跨 越海峽、地政好厝邊」便民服務計畫,互相協助辦理申請案件送件人核 對身分,再利用郵遞方式將申請書及相關文件送交土地管轄所辦理後續 作業,達到類似跨縣市送件之效果。

新北市政府自 102 年 1 月 2 日起,陸續與金門縣政府等合作跨縣市代 收案件便民服務,並推行至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目前針對以下項目與 全國各縣市合作提供跨縣市代收服務,歡迎您多加利用。 1. 土地登記。 2. 土地複丈及建物測量。 3. 土地登記規則第二十四條所定之複印登記申請書及其附件。 4. 複印土地複丈及建物測量申請書原案。 5. 依檔案法規定申請複印之公文。 6. 英文不動產權利登記證明。 7. 人工登記簿謄本。 8. 利害關係人申請之異動索引、異動清冊。 9. 複印信託專簿、共有物使用管理專簿及土地使用收益限制約定專簿。 10. 代理人送件明細表。 11. 土地複丈成果圖補發。 12. 實價登錄「表單登錄、紙本送件」案件。

※備註: 本服務僅代為核對送件者之身分;惟涉及土地登記規則第 40 條所訂登記義務 人身分之審認非屬本服務範圍,不便之處請您見諒。 26


各類測量案件所需文件 一、土地界址鑑定 1.土地複丈申請書。 2.身分證明文件(戶籍謄本、身分證影印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 3.所有權人死亡,由繼承人申請時,應檢附戶籍證明文件。 4.祭祀公業土地,應檢附派下員證明文件。 5.公有土地由使用人申請時,應檢附公地管理機關之同意書 或承租證明文件。

二、土地分割 1.土地複丈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 2.權利書狀(正本)。 3.身分證明文件(戶籍謄本、身分證影印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 4.實施建物管理後,建造之建築物申請基地分割,應檢附法定空地分 割證明。 5.實施建築管理前建造之建築物申請基地分割,應檢附主管機關或區 公所之證明文件,或實施建築管理前繳納房屋、水費、電費之憑證。 6.建築基地分宗請領建築執照,申請執照境界線分割,應檢附建築執 照及竣工平面圖。 7.司法機關判決確定或和解成立者,應檢附法院判決確定書、判決 證明書或和解筆錄,或法院核定之調解書及附圖影印本。 8.抵繳遺產稅申請分割時,應檢附稅捐機關或國有財產機關核准文件 及繼承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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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測量案件所需文件 三、土地合併 1.土地複丈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 2.權利書狀(正本)。 3.身分證明文件(戶籍謄本、身分證影印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 4.所有權人不同,辦理土地合併,應檢附全體所有權人之協議書。 5.設有抵押權之土地,應檢附土地所有權人與抵押權人之協議書。但 為擔保同一債權,於數宗土地上設定抵押權,未設權利範圍縮減者, 不在此限。 6. 設定有典權或耕作權時,應檢附該他項權利人之同意書。 四、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典權位置測量 1.土地複丈申請書。 2.占有事實之證明文件。 3.占有人主張時效取得之證明文件。 4.身分證明文件(戶籍謄本、身分證影印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 五、土地浮覆測量 1.土地複丈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 2.身分證明文件(戶籍謄本、身分證影印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 3.原坍沒土地所有權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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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測量案件所需文件 六、建物第一次測量 1.建物測量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 2.建物使用執照竣工平面圖、位置配置圖及其影本或實施建築管理前 之建物證明文件(曾於該建物設籍之戶籍謄本、門牌編釘證明、繳 納房屋稅憑證或稅籍證明、繳納水費憑證、繳納電費憑證、未實施 建築管理地區建物完工證明書、地形圖、都區計畫現況圖、都區計 畫禁建圖、航照圖、政府機關測繪地圖或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 3.申請人非起造人者,應檢附移轉契約書或其他權利證明文件。 4.區分所有建物,依其使用執照無法認定申請人之權利範圍及位置者, 應檢具全體起造人分配協議書。 5.身分證明文件(戶籍謄本、身分證影印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 6.建物與基地所有權人不同時,應檢附基地所有權人或全體共有人 之同意書,及印鑑證明文件或基地租賃契約書。

七、建物第一次測量 (陽臺補登) 1.建物測量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 2.建物使用執照竣工平面圖、位置配置圖及其影本。 3.身分證明文件(戶籍謄本、身分證影印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 4.權利書狀(正本)。 5.門牌整編證明(如門牌整編過才需檢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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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測量案件所需文件 八、建物分割案件 1.建物測量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 2.建物所有權狀。 3.身分證明文件(戶籍謄本、身分證影印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 4.分割位置圖說或變更執照及圖說。 5.戶政機關門牌增編證明文件。 6.共有建物分割,應檢附權利範圍協議書,法院判決分割者,依法 院確定判決辦理。

九、建物增建 1.建物測量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 2.建物所有權狀。 3.增建使用執照(含竣工平面圖)、執照影本及竣工平面圖各 1 份。 4.身分證明文件(戶籍謄本、身分證影印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

十、建物合併 1.建物測量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 2.建物所有權狀。 3.身分證明文件(戶籍謄本、身分證影印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 4.戶政機關門牌併戶證明文件、合併位置圖說或變更執照及圖說。 5.設有抵押權時,應檢附建物所有權人與抵押權人之協議書。 6.設有不動產役權、典權時,應檢附該不動產役權人、典權人之同意 書。 7.所有權人不同時建物合併,應檢附全體所有權人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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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測量案件所需文件 十一、建物(部分)滅失 1.建物測量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 2.權利書狀(權狀遺失,請檢附切結書) 。 3.建物拆除執照影印本(建物拆除滅失經申請登記機關勘查屬實後, 申辦建物滅失登記,無須繳附建物拆除執照) 。 4.建物滅失位置圖說。 5.身分證明文件(戶籍謄本、身分證影印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

十二、建物基地號變更勘查 1.建物測量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 2.建物所有權狀等權利證明文件。 3.建物變更位置圖。 4.身分證明文件(戶籍謄本、身分證影印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

十三、建物門牌號變更勘查 1.建物測量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 2.建物所有權狀等權利證明文件。 3.建物變更位置圖。 4.建物門牌整編、改編或增編證明。 5.身分證明文件(戶籍謄本、身分證影印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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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成交資訊申報 一、需辦理申報登錄之案件類型及時機 1. 買賣案件:應於買賣完成移轉登記後 30 日內申報登錄。 2. 租賃案件:應於簽訂租賃契約書後 30 日內申報登錄。 3. 預售屋案件:應於委託代銷契約屆滿或終止 30 日內申報登錄。 二、申報人及申報代理人 案件類型

買賣案件

申報人

申報代理人

1. 委 託 地 政 士 申 請 登 記 者,應由地政士申報登 錄。 1.權利人可授權由任何人 2. 未 委 託 地 政 士 申 請 登 為其申報代理人。 記,但委由經紀業居間 2.地政士可由其僱用之登 或代理成交者,應由經 記助理員或其他人員等 紀業申報登錄。 為其申報代理人。 3. 無上開情形者,則由權 3.經紀業則以實際受聘之 利人自行申報登錄。 職員或其他人員等為其 4. 如權利人有數人時,得 申報代理人。 會同申報或協議由一人 申報。

租賃案件 預售屋案件

以實際受聘之職員或其他 人員等為其申報代理人。

不動產經紀業

三、申報方式 1. 憑證登錄,線上申報:使用自人然憑證或工商憑證,至地政線上 申辦系統辦理申報登錄。 2. 表單登錄,紙本送件:無憑證者,亦可至地政線上申辦系統辦理 申報登錄。但需列印申報書並簽章後,送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辦 理收件。另本市自 102 年 12 月 18 日起接受跨所收件,自 104 年 8 月 1 日與全國各縣市政府共同推辦跨縣市代收服務。 3. 臨櫃申報:填妥申報書並簽章後,將申報書送至該管地政事務所 辦理收件。 32


4. 預申報實價登錄作業(須至地政事務所,跨所買賣登記案件亦適 用):僅得以自人然憑證或工商憑證辦理,於買賣案件送登記前 至地政線上申辦系統預先登載不動產成交資訊。送件時將預申報 書併同買賣登記申請書送至地政事務所,並於登記申請書備註欄 載明預申報書序號。 四、應附身分證明文件 採取「表單登錄,紙本送件」及「臨櫃申報」2 種方式辦理申報者,辦 理送件時皆需進行身分核對,其應附文件如下: 1. 申報人 (1) 政府機關核發登載有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或統一證號)並附 具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為之。 (2) 如為法人,應提出法人登記證明文件及其代表人之資格證明影 本。 (3) 法人為經紀業者,得另以主管機關備查之公文書影本替代之。 2. 申報代理人 (1) 委託書由申報人及代理人簽章,亦得以申報書替代。 (2) 申報人之戶籍謄本或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3) 申報人為法人,應提出法人登記證明文件及其代表人之資格證明 影本。法人為經紀業者,得另以主管機關備查之公文書影本替代 之。 (4) 代理人之政府機關核發登載有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或統一證號) 並貼有照片之證明文件正本。 五、處理期限及流程 1.處理期限:1 小時內完成 2.申報登錄流程: 開始

受理交易 資訊申報 收件 開始

確認申報 義務人身 分別 受理交易 33 資訊申報 收件 開始

交易資 訊登錄 確認申 報義務 人身分 別 受理交

結束


不動產交易安全 不動產交易服務業識別標誌

不動產仲介業

不動產代銷業

地政士

不動產估價師

經紀業類別 仲介業:從事不動產買賣、互易、租賃居間或代理業務。 代銷業:受起造人或建築業之委託,負責企劃並代理銷售不動產業務。 合法經紀業識別方式 營業處所有無揭示下列文件: 1.經紀業許可文件 2.同業公會會員證書 3.不動產經紀人證書 4.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證明 5.報酬計收標準及收取方式(仲介業) 消費糾紛處理 發生消費糾紛時,消費者要勇於爭取自己應有的權利,並可依下列方式 循序辦理。 1.申訴:消費者請先向業者、公會、消保團體、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 心或消費者保護官申訴,謀求合理解決。 2.調解:對於申訴處理結果不滿意時,消費者可向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消 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等調解機關申請調解。 3.訴訟:消費者依法雖然可以隨時向法院提起消費訴訟,但因訴訟費時, 且須繳付訴訟費用,建議消費者以提起訴訟作為最後手段。 34


地政規費收費標準 書狀費/工本費 收費項目

收費標準

書狀費

每張 80 元。 人工列印:每張 5 元。 電腦列印:每張 20 元。 人工影印:每張 15 元。 人工描繪:每筆 40 元。 電腦列印:每張 20 元。 (電腦擴大繪製數值地籍圖謄本: 每幅 750 元) 電腦列印:每張 20 元。

土地建物登記簿謄本

地籍圖謄本

地價謄本 建物成果圖謄本 登記申請書及其附件抄錄或 影印工本費 土地建物異動清冊 信託專簿影印 土地或建物參考資訊列印費

電腦列印:每張 20 元。 每張 10 元。 人工列印:每張 5 元。 電腦列印:每張 20 元。 每張 10 元。 每張 20 元。

閱覽費 收費項目 電子處理之地籍資料(含土地 資料及地籍圖)到所閱覽費 歸戶查詢閱覽費 地籍異動索引查詢閱覽費 電子處理之地籍資料 電傳資訊閱覽費 地籍圖之藍曬圖 或複製圖閱覽費 電子處理之土地或建物 參考資訊到所閱覽費 電子處理之土地或\建物 參考資訊電傳資訊閱覽費 列印各項查詢畫面 信託專簿閱覽、抄寫或攝影

收費標準 每筆(棟)20 元,限時 5 分鐘。 每筆(棟)20 元。 每筆(棟)10 元,限時 3 分鐘。 每人每筆(棟)10 元。 每幅 10 元,限時 20 分鐘。 每筆(棟)每5分鐘 20 元,不 足 5 分鐘者,以 5 分鐘計。 每筆(棟)10 元。 每張 20 元。 每案 20 元,限時 20 分鐘。 35


地政規費收費標準 登記費 收費項目

收費標準

土地總登記

按申報地價或他項權利價值 2/1,000 計收。 實施建築管理地區,以使用執照所列工程造 價為準,未實施建築管理地區,以當地稅捐 機關核定之房屋現值為準,按 2/1,000 計收 登記費。 按申報地價、稅捐機關核定繳(免)納契稅 之價值之 1/1,000 計收。 按申報地價、稅捐機關核定繳(免)納遺產 稅之價值為準,無核定價值者,依房屋稅核 課價值之 1/1,000 計收。 土地以權利移轉證明書上之日期當期申報地 價為準,但經當事人舉證拍定日非權利移轉 證明書上之日期者,以拍定日當期申報地價 為準,其拍定價額低於申報地價者,以拍定 價額為準。 建物以向稅捐單位申報之契稅價計收 1/1,000 登記費。 以分割後各自取得部分之申報地價、稅捐機 關核定繳(免)納契稅之價值之 1/1,000 計 收。 以當事人自行於申請書填寫之信託契約或信 託遺囑權利價值之 1/1,000 計收。

建物所有權 第一次登記 所有權移轉登記 繼承登記

拍賣登記

共有物分割登記 信託登記 他項權利設定 移轉登記 他項權利內容 變更登記

按權利價值 1/1,000 計收。 除權利價值增加部分按權利價值 1/1,000 計 收外,其餘免納登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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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規費收費標準 測量費 收費項目 土地分割複丈費 土地合併複丈費 土地界址鑑定費 土地界址調整複丈費 調整地形複丈費 土地他項權利位置之 測量費 未登記土地測量費 土地自然增加或浮覆 測量費 土地坍沒複丈費

建物位置圖之測量費

建物平面圖測量費

收費標準 按分割後筆數計算,每單位以 800 元計 收。申請人未能埋設界標,一併申請確 定分割點界址者,加繳複丈費之半數。 免納複丈費。 每單位以 4,000 元計收。 每單位以 800 元計收。申請人未能埋設 界標一併申請確定調整後界址點者,加 繳複丈費之半數 每單位以 800 元計收。申請人未能埋設 界標,併申請確定調整後界址點者,加 繳複丈費之半數。 每單位以 4,000 元計收。 每單位以 4,000 元計收。必須辦理基本 控制測量或圖根測量者,其測量費用, 應另案核計。 每單位以 4,000 元計收。必須辦理基本 控制測量或圖根測量者,其測量費用, 應另案核計。 以坍沒後存餘土地每單位 800 元計收。 每單位以 4,000 元計收。同棟其他區分 所有權人申請建物位置圖勘測時,可調 原勘測位置圖並參酌轉繪之。每區分所 有建物應加繳建物位置圖轉繪費 200 元。(備註:以整棟建物為一測量單位) 每單位以 800 元計收,如係樓房,應分 層計算,如係區分所有者,應依其區分, 分別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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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規費收費標準 測量費 收費項目

收費標準

建物合併複丈費

按合併前建號計算,每單位以 400 元 計收。

建物分割複丈費

按分割後建號計算,每單位以 800 元 計收。

建物部分滅失測量費

按未滅失建物之面積計算,每單位以 800 元計收。

未登記建物,因納稅需要, 申請勘測之測量費

依建物位置圖測量費計收。(備註: 以整棟建物為一測量單位)

建物基地號或建物門牌號 變更勘查費

不論面積大小、以每建號計算,每單 位以 400 元計收。

建物平面圖、位置圖轉繪費

每建號 200 元計收。

建物平面圖或建物測量 成果圖影印本

以每張 15 元計收。

地籍圖謄本採電腦列印

以每張 20 元計收。

採用電腦繪製大範圍地區 數值地籍圖謄本繪圖費

每幅以 750 元計收。

申請縮放大範圍地區 地籍參考圖之繪圖費 建物全部滅失或特別建物 部分滅失之勘查費 司法機關囑託辦理 複丈、測量及勘查業務, 並限期在 15 日內辦理者 司法機關或檢查機關行使 國家刑罰權囑託辦理測 量、複丈者

視實際需要,另案核計。 不論面積大小、以每建號計算,每單 位以 400 元計收。 其各項費用依前述標準加倍計收。 免納費用。 38


面積換算及增值稅之計算 1 公頃 = 100 公畝 = 10,000 平方公尺 = 1.0310 台甲 = 3,025 坪 1 台甲 = 0.9699 公頃 = 2,934 坪 1 坪 = 3.30579 平方公尺 1 平方公尺 = 0.3025 坪

土地增值稅應徵稅額之計算方式

土地增值稅試算: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線上服務-線上稅務試算-土地增值稅試算) https://www.etax.nat.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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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地政局暨所屬地政事務所 地籍轄區、電話、傳真及住址一覽表 名稱 新北市政 府地政局 板橋地政 事務所 中和地政 事務所 三重地政 事務所 新莊地政 事務所

地址 板橋區中山路一段 161 號 23、24 樓

地籍轄區

電話

傳真

新北市

2960-3456

2955-5622

板橋區實踐路 1 號

板橋區、土城區

2961-1126

2964-5767

中和區、永和區

2247-0101

2245-7116

三重區、蘆洲區

2988-6336

2985-7491

2277-9245

2276-0084

新店地政 事務所

新店區北新路二段 128 號 3 樓

2917-2969

2914-6656

樹林地政 事務所 汐止地政 事務所

樹林區地政街 12 號 汐止區新臺五路 一段 262 號 新北市淡水區中山 北路 2 段 375 號 5、6 樓 瑞芳區明燈路三段 32 號

2680-8001

2680-8094

2642-1621

2647-7876

淡水區、八裏區 三芝區、石門區

2621-9645

2622-6867

瑞芳區、貢寮區 雙溪區、平溪區

2497-4106

2496-8910

淡水地政 事務所 瑞芳地政 事務所

中和區復興路 280 號 三重區新北大道一 段 11 號 8、9 樓 新莊區中華路一段 3號

新莊區、泰山區 五股區、林口區 新店區、深坑區 石碇區、坪林區 烏來區 樹林區、鶯歌區 三峽區 汐止區、金山區 萬里區

鄰近各相關單位電話一覽表 機關名稱

電話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中和稽徵所

(02)8227-5168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中和分處

(02)8245-0100

新北市中和區公所

(02)2248-2688

新北市永和區公所

(02)2928-2828

新北市中和戶政事務所

(02)2949-5759

新北市永和戶政事務所

(02)2929-1276

中和地區農會

(02)2249-1000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和第一分局景安派出所

(02)2243-6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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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地政業務相關之機關 與地政業務相關之稅務 稅目

課稅時機

受理單位

遺產稅

被繼承人死亡

贈與稅

所有權贈與移轉

義務人戶籍所在地之財政部國稅 局分局、稽徵所

契稅

建物所有權移轉

土地 增值稅

土地所有權移轉

房屋稅

每年 5 月份

地價稅

每年 11 月份

印花稅

不動產所在地之稅捐稽徵處

於郵局購買印花自行黏貼於 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 契約書/協議書或至不動產所在地 之稅捐稽徵處開立繳款書

與地政業務相關之文件申請 檔案名稱

申請單位

1.建物使用執照存根聯 2.竣工平面圖、位置配置圖

新北市政府 工務局

1.戶籍謄本 2.印鑑證明 3.門牌整編證明

戶政事務所

使用分區證明

當地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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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ef Introduction for Zhonghe Land Offices , New Taipei City Office Hoursďźšfrom Monday to Friday 8:00a.mďź?5:30p.m.

We keep providing the following services during lunch hours : collection of application , documents pick-up , application for registration of simple cases , issue of transcripts and any consulting services. Business Scope Land Registration Section is in charge of examination , entry , proofreading , certificate management of application for land and constructional improvement registration . (Such as transfer registration , creation registration , etc . ) Land Survey Section is incharge of land and constructional improvement survey , land expropriation , public land appropriation and other services related to survey . Land Valuation Section is incharge of land value in vestigation , public current land value announcement and land value assessment . Land Information Management Section is incharge of issue of cadastre transcripts , planning , management and maintenance of land Information . Land Cadastre Section is incharge of date entry and collation, official document and administrative affairs . 42


Contact List & Transportation Info Contact List Address:Zhonghe Land Office , New Taipei City . No.280, Fuxing Rd. , Zhonghe Dist. , New Taipei City 235 , Taiwan (R.O.C.) . Tel:(02)2247-0101 E-mail:ntpc543@ms.ntpc.gov.tw Transportation Info Zhonghe Land Office , New Taipei City MRT: Exit from Jingan Station (Zhonghe-Xinlu Line) and take the transfer bus Or.2 (Get off at Land Office stop) Bus Routes: 241,242,275,796(Get off at Nanshan Jieyun Rd. s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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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n Services Service Center Services Item: 1.Application forms and samples . 2.Registration and survey transaction assistance . 3.Converting the land or constructional area into square meters . 4.Application processing inquiry . 5.Inquiry and appeals . 6.Individual information inquiry . 7.Mailing service . 8.All kinds of assistances related to land affairs . Express Counter Services Item: 1.Transcription applications 2.Registration and survey applications 3.Registration of simple cases Note: Item 3. applications allowable:registration of mortgage Cancellation , registration of change in domicile , registration of change in name , registration of change of the doorplate , registration of exchange of the certificate and registration of rectification applications . Note: Rectification applications limit to cases of household record incorrectness or fault in name , birth date , ID No. , residence and doorpl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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