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度為民服務白皮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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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中和地政事務所 103 年度為民服務白皮書

第一線服務機關

新北市中和地政事務所 中華民國 103 年 3 月


目錄 地址、辦公時間及服務項目 ............................................................................................... 1 施政理念及服務心守則、服務願景.................................................................................. 2 服務基準 ................................................................................................................................. 3 本所便民措施介紹 ................................................................................................................ 5

本所便民環境及設備介紹 ................................................................................................... 7 各課室承辦業務簡介 ............................................................................................................ 9

綜理會計業務 ......................................................................................................................... 9

觸控式電腦查詢服務 ......................................................................................................... 10 服務電話號碼一覽表 ......................................................................................................... 11

小而能地政工作站 ............................................................................................................. 12

便民服務專線電話、網站位址及 e-mail 信箱 ........................................................... 13

服務中心及志工駐所服務項目 ....................................................................................... 14 全功能單一視窗 ................................................................................................................. 15

繼承案件流程 ...................................................................................................................... 16

買賣案件流程 ...................................................................................................................... 17

贈與案件流程 ...................................................................................................................... 18

書狀補給流程 ...................................................................................................................... 19

跨金門、馬祖、花蓮、台東案件申辦服務.................................................................. 20 各類測量案件所需證件 .................................................................................................... 21

不動產成交資訊申報 ......................................................................................................... 25

不動產交易安全 ................................................................................................................. 27

地政規費收費標準 ............................................................................................................. 28

面積換算及增值稅之計算 ................................................................................................ 32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暨所屬地政事務所 地籍轄區、電話、傳真及住址一覽表... 33

鄰近各相關單位電話一覽表 ............................................................................................ 33 與地政業務相關之機關 .................................................................................................... 34

Brief Introduction for Zhonghe Land Offices , NewTaipei City .................. 35

Contact List & Transportation Info......................................................................... 36 Main Services ................................................................................................................... 37


地址、辦公時間及服務項目 地址:23561新北市中和區復興路280號 交通指南: 1.捷運:南勢角線景安站下車 後步行10分鐘至本所或 轉搭橘2至地政事務所站 下車。

本所位置圖

2.公車:241、242、275、796至軍眷工廠站下車。 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國定假日除外) 上午08:00至下午17:30 中午不打烊服務項目(12:00至13:00) : 1.簡易登記案件單一窗口。 2.登記測量案件收、發件作業。 3.申領謄本服務。 4.提供書表及地政諮詢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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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理念及服務心守則、服務願景 服務理念及服務心守則

本所以「土地公服務精神」自許,期許中和地政成為轄區民眾信賴的好 夥伴,化身為雙和地區的土地守護神。 呼應了土地公服務精神,本所以民眾淺顯易懂並且朗朗上口的俚語- 「保庇(BOBI)」一詞,並且結合我們機關的門牌號碼-「280 號」 ,(280 之諧音「愛幫您」)來作為我們的服務心守則: 發揮土地公守護精神

中 和

烘爐地 土地公

同理心 BOBI 服務 策略

願景 永 和

永和 豆漿

企圖心

各項 行動 方案

成為全國 地政新典範

提供愛幫您在地服務

首先我們以雙核(和)心服務的同理心為出發點,發揮為民服務-以民為 本的核心精神,從民眾角度出發,透過全員參與提供許多親切感心的信 賴服務以及全時守護的原創服務;接著我們以成為全國地政新典範的企 圖心為行動力,實踐為民服務-沒有最好,只有更好的服務目標,進一 步地推辦許多行動化的精彩服務以及全能化的整合服務,讓我們的服務 能更上一層樓,自我期許為民服務的廣度與深度都能更加提升。 服務願景

土地公向來給人慈眉善目、有求必應的親和形象, 為強調在地化的顧客導向服務理念,我們以內在的 土地公守護精神,配合外在的愛幫您在地服務,兩 大服務元素環環相扣,如同齒輪一般彼此配合輪轉 ,以成為全國地政事務所的領頭羊為自許,追求成 為全國地政新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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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辦案件服務基準

服務基準

◎各類謄本申請案件,不必填寫申請書,只要您將想申請之地、建號 告訴服務人員,我們會在 5 分鐘之內為您辦妥。

◎本所接受民眾於上班時間以傳真申請地價、地籍圖及建物成果圖謄 本,您只要來本所繳費後,約 5 分鐘內立即取件。

◎因路途遙遠,往返不便或時間有限等因素,各類謄本作業,只要您 備妥郵資,您可以採通信申請,本所辦妥後,立即寄回,節省您往

返地政事務所之時間。

◎住址、姓名、建物門牌變更登記及書狀換給登記,由服務台人員現 場協助指導填寫申請書,只要證件齊全,約 1 小時內均可辦妥。

◎土地建物抵押權塗銷登記,由服務台人員現場協助指導填寫,只要 證件齊全,約在 1 小時內就可辦妥。

◎土地建物抵押權贈與、交換、買賣移轉登記、共有物分割登記,只 要證件齊全,約在 3 天內就可辦妥。

◎簡易登記案件審查、一般案件收件及測量案件收件: 「全功能單一櫃

檯」服務,簡易案件可由服務中心人員先協助指導填寫,只要證件 齊全,在半小時內審理完竣,約在 1 小時內就可辦妥(包括權利人 住址變更登記、抵押權塗銷登記、因重測、重劃及逕為分割之權利

書狀換發、因門牌整編之門牌變更登記、因戶政機關更正之姓名、

住址、身分證統一編號及門牌等之更正登記、塗銷預告登記) ,亦可

以通信方式申請受理簡易案件,本所依據各案件處理期限辦妥後, 立即寄回,節省您往返地政事務所之時間。

◎因路途遙遠,往返不便或時間有限等因素,您可申請將登記案件辦

畢「郵寄寄回」應發還的證件,本所將依據各案件處理期限辦妥後, 立即寄回,並提供寄出時之簡訊通知服務。 3


服務基準 2.同仁禮貌服務的要求 ◎推動[入口 345]及[櫃檯 123]迎賓禮儀活動,加強應對禮儀及親切服 務。對於洽公民眾須具耐心及誠懇之禮貌服務,平等尊重對待,並 隨時對員工應對之服務態度、電話禮貌、服裝儀容、配戴員工識別 證等加以規範指正。 ◎要求全所員工對於電話響 1-3 聲應即接聽並主動問候及告知單位、 姓名,有轉接情形充分運用總機或電話之「代接」功能鍵儘速接聽 電話。全所員工展開有效率、有禮貌電話接聽服務。 ◎我們對民眾所提的建議或抱怨、申訴、陳情問題,如不能立即解答, 而需交辦者,規定應填寫「民眾陳情案件通知單」 ,送交研考彙總稽 查,一般人民申請案件應於 3 天內函覆申請人,「主任信箱」郵件 應於 1.5 天內給予明確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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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視障按摩小棧

本所便民措施介紹

為落實協助視障朋友充分就業,本所特別提供一樓大廳空間設置視障按

摩小棧,並持續不間斷參與推動各項公益活動,讓洽公空間更溫馨、服 務機能更多元。

2.全功能單一窗口

本所將登記案件收件、測量案件收件、簡易案件審理整合為全功能單一

視窗,並且結合自行開發的自動化電腦配件系統,讓一個窗口可以受理 所有種類申請案件。 3.權狀文件辨識櫃檯

為有效防堵偽冒案件發生,本所設置專業的紫外光、紅外光多功能權狀 檔辨識儀器,提供權狀檔辨識的專業服務,讓民眾安心又放心。

4.「領件得來速」服務

案件結案後,民眾可來電預約領件時間,屆時由專人將案件送達門口,

免下車即可完成領件手續。

5.「單一窗口快速申辦服務」

本所全功能單一視窗結合檔影印、收件、審查、發狀等多項功能,落實 快速化服務。民眾有任何地政疑義時,亦能立即明確給予解答指導,減

少民眾往返於影印機、服務中心、單一窗口、發狀窗口之間所產生之困

擾,主動提供專業之服務。 6.測量外業滿意度調查服務

為做好為民服務工作,瞭解民眾申請土地複丈案件時測量人員辦理情形

及態度,並針對民眾不滿或不瞭解情形作即時回應及處理,以提供更優

質、更貼心及更專業的服務,提昇為民服務及地籍測量外業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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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便民措施介紹

7.「280~愛幫您」貼心接送服務-土地鑑界分割複丈順道載人服務

有鑑於工商業社會生活步調加速,居住都市內民眾生活型態的改變,及

考量上班族群人數眾多,為方便本地或外地申請人會同土地複丈案件有

交通上的困難時,為於指定時間內到達土地複丈地點,且在不額外增加 支出公務費用的前提下,推動土地鑑界分割複丈案件順道載人服務。

8.申辦案件主動回覆服務

本所新措施的功能是將登記及測量案件之辦理結果(如補正、駁回、結 案)主動通知民眾。通知媒介包括電話語音、傳真、簡訊、電子郵件等

四種方式,由申請民眾送件時自行選擇,讓您於第一時間獲知案件辦理 結果。

9.悠遊卡繳納規費

本所為提供民眾更便利多元方式繳納地政規費,因應悠遊卡發行量已突

破 4,200 萬張,大台北地區幾乎人手一卡,而使用悠遊卡支付小額消費

之習慣更日趨成熟,臨櫃辦理各項地政業務時,除以現金、ATM、全國

繳費網繳納規費外,民眾亦可持悠遊卡繳納規費,節省等待找零的時

間。使用悠遊卡繳納政府機關規費不受小額消費金額上之限制,實為洽 公另一種更簡便安全的選擇。 10.現場購買土地界標

民眾申請土地複丈,除了在收件時併案申購土地界標外,倘不足時亦可

於土地現場購買,避免因未隨案購買界標、自備界標或購買界標數量不 足,導致到達土地現場才發現界標規格不符或不敷使用情形。 11.多元管道受理住址變更及門牌整編登記

原不動產權利證明書之申請,係由所有權人或代理人親自到所辦理,除 當事人申請郵寄到家服務外,申辦與領件時仍須往返地所 2 次。現在申

請人或代理人只要提前透過多元管道(如電話、傳真、Line、Skype 等)

預約,即可同時辦理申請及領件手續,提供最貼心的優質服務。 6


本所便民環境及設備介紹 1.滿意度即時評鑑系統

本所設置了櫃檯即時評鑑系統,民眾申辦案件同時即可對服務人員提出

評價回饋,讓我們隨時掌握民眾意見與滿意度,以適時妥善處理及回應。 2.案件遞送電梯

為避免各流程承辦人分處不同樓層造成作業流程之無效率,特別設置

「案件遞送電梯」快速流通案件,以增加申辦案件流程順暢度。 3.親子閱覽室

為體貼民眾需求,本所首設親子閱覽室,提供多樣圖書、益智教材及舒 適安全的閱讀環境,帶幼兒洽公之民眾,可於等候時間安心使用。

4.民 眾 專 屬 「 檔 案 閱 覽 室 」

民 眾 如 有 申 請 閱 覽、抄 錄 或 複 製 本 所 檔 案 需 求 者,僅 須 填 具 申 請

書,經 審 核 通 過 後,即 可 調 閱,並 可 於 專 屬 空 間「檔案閱覽室」參

閱相關文件。

5.手機手提電腦充電專區

因應現今資訊設備普及化,於本所1樓大廳設置手機手提電腦充電專 區,提供民眾免費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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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便民環境及設備介紹 6.大型螢幕顯示測量案件排件情形

為便利民眾隨時可得知測量案件排件情形,本所設置大型螢幕顯示各承

辦人員測量案件排件即時資訊。 7.登記、測量展示櫥窗

櫥窗內展示登記、測量類業務相關文宣、儀器,增加民眾對地政業務之

認識,並可貼近與民眾之距離。 8.AED

本所配合新北市政府強化緊急醫療系統政策,於 1 樓大廳明顯處設置自 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AED,俗稱傻瓜電擊器) ,只要隨著 AED 機器語

音導引指示就能順利執行救援,以備民眾突發性的心跳停止時,能在就

醫之前掌握搶救生命的黃金五分鐘,讓緊急醫療救援適時適地服務洽公 民眾及同仁,營造高優質的洽公環境。

9.實價登錄設備

為配合實價登錄推行,本所於 1 樓實價登錄櫃檯及 4 樓櫃檯皆備有電

腦、讀卡機及印表機等設備,便利地政士、經紀業、代銷業或一般民眾

在本所申報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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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課室承辦業務簡介 1.登記課

辦理土地及建物權利登記、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利用管理、地籍清

理作業、核發英文不動產權利證明書及土地登記印鑑設置管理等業務。

2.測量課

辦理土地複丈、建物測量、地目變更及地用等業務。 3.地價課

地價調查、公告土地現值、公告地價等地價查估作業,土地徵收補償市 價查估作業及實價登錄等業務。

4.資訊課

各類謄本核發及地政資訊作業規劃執行及維護管理等業務。 5.地籍課

辦理公文檔案、地籍倉庫管理、登記案件登錄校對、行政庶務作業及研 考業務。

6.人事室

綜理人事業務 7.會計室

綜理會計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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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控式電腦查詢服務

本所於 1 樓服務大廳設置觸控式電腦,您只須以手指依螢幕指示,即可

迅速查詢以下事項: 案件辦理情形

您只要輸入案件收件字號,便可得知登記案件或測量案件目前辦理情 形。當您看見該案件之辦理情形為「已結案」,即可洽領件櫃台領取權 狀及相關文件。

地價資料查詢

本系統可提供您查詢當期土地公告地價,公告現值及前次移轉現值申報 地價。重測前後新舊地、建號查詢您的土地、建號若已辦畢重測,即可

利用本系統查詢重測後之土地地號、建物建號。 申請各項作業須知查詢

為方便您瞭解本所各項業務及作業流程,本系統提供本所各項作業流 程、申請土地登記、測量案件應附文件、各類謄本申請及本所電話、傳 真機號碼等資料之查詢。

本所於 1、3 樓設地籍套繪圖閱覽觸控式螢幕 地籍套繪圖閱覽櫃檯

為便利民眾閱覽地籍圖資及健全中、永和地區地籍套繪資訊,本所利用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所繪之現況圖套繪最新數值地籍圖,並提供大型

觸控查詢螢幕及測量人員之專業解說,讓民眾可清楚瞭解土地位置及現 況使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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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電話號碼一覽表 總機:2247-0101

傳真:2245-7116、2247-3420 永和小而能:8921-2314 中和小而能:2242-3404

電腦語音查詢:2242-6491、2247-6336、2245-9158 課室

分機

專線電話

服務中心

101-105

主任室

800、802

會計

700

2243-6804

人事

459

-

600-601

2243-2540

登記課課長

438-439

-

初審

100

2243-4965

132-147

-

149-153

-

補正

131

-

登校

420-437

-

發狀

460-461

-

出納 總務

複審

課室

分機 200

2243-9163

測量課

201-223

-

地價課課長 地價課

300

2243-5428

301-308

-

資訊課

500

2243-9534

501-508

-

公文檔案

400

2243-3041

441-445

-

522-523

-

測量課課長

-

2242-6603 2243-8400

資訊課課長 地籍課課長 研考

謄本單一窗口 全功能

單一窗口

不動產成交

資訊申報櫃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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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516 518 107-111 114-116 313

專線電話

-


小而能地政工作站 中和地政事務所小而能地政工作站 工作站地點:中和區公所 1 樓

地址:中和區景平路 634-2 號

電話: (02)2242-3404

中和地政事務所小而能地政工作站 工作站地點:永和區公所 1 樓 地址:永和區竹林路 200 號

電話: (02)8921-2314 服務項目:

1.跨所閱覽地籍資料﹝不含歸戶資料查詢﹞。

2.跨所列印登記、地價、建物測量成果圖及地籍圖謄本。

3.地政電子閘門作業﹝跨縣區列印謄本﹞。

4.核發本所及跨所轄區各類人工謄本。

5.提供土地參考資訊。

6.提供異動索引、異動清冊。 7.提供地政業務服務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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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務專線電話、網站位址及 e-mail 信箱 語音查詢專線:2242-6491、2247-6336、2245-9158 地價查詢專線:22470101 轉 301-302 e-mail 信箱:ntpc543@ms.ntpc.gov.tw 網址位址:http://www.zhonghe.land.ntpc.gov.tw 跨所電話語音查詢操作流程一覽表

操作流程 1.本所查詢請按 1、跨所查詢請按 2 2.請輸入您的收件年:共 3 碼,102 年之案件請輸入 102。 登記案件辦理 3.請輸入您的收件字:共 2 碼,一般登記案件為 11、第 1 次登記案件為 情形(請按 1) 12、單一窗口案件為 15。 4.請輸入您的收件號:共 6 碼,不足 6 碼請補足 6 碼;例如 1230 號, 請輸入 001230。 1.請輸入您的收件年:共 3 碼,102 年之案件請輸入 102。 2.請輸入您的收件字:共 2 碼,圖解複丈為 17、建物測量為 18、數值 測量案件辦理 複丈為 22。 情形(請按 2)3.請輸入您的收件號:共 6 碼,不足 6 碼請補足 6 碼;例如 1230 號, 請輸入 001230。 事務所地址、電話、傳真機及上下班時間(請按 3) 1.請輸入 4 位數段代碼。 2.請輸入 4 位數母地號,如 62 母地號,請輸入 0062。 3.請輸入 4 位數子地號,如 72 子地號,請輸入 0072。 4.接著電腦會依前三項輸入內容語音回覆,正確請按 1,重新輸入請按 2。 5.當年公告土地現值請按 1 接著電腦會讀取相關地號公告土地現值 ◎重聽請按 1、查詢其他地價有關資料請按 2、重新查詢請按 3、 查詢其他項目請按 4、查詢其他地政事務所請按 5, 結束請掛斷電話。 1.申辦地價請按 2 查詢地價有關 ◎請輸入身分證字號或營利事業編號,英文字母請先輸入*字鍵, A 請輸入 01、B 請輸入 02,以此類推,再輸入數字部分。 資料(請按 4) ◎電腦會依所輸入內容回覆。 ◎重聽請按 1、查詢其他地價有關資料請按 2、重新查詢請按 3、查 詢其他項目請按 4、查詢其他地政事務所請按 5、結束請掛斷電話。 2.前次移轉現值請按 3 ◎請輸入身分證字號或營利事業編號,英文字母請先輸入*字鍵,A 請輸入 01、B 請輸入 02,以此類推,再輸入數字部分。 ◎電腦會依所輸入內容回覆。 ◎重聽請按 1、查詢其他地價有關資料請按 2、重新查詢請按 3、查 詢其他項目請按 4、查詢其他地政事務所請按 5、結束請掛斷電話。 服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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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中心及志工駐所服務項目 服務中心服務項目

1.提供登記申請書表及填寫範例 2.指導申辦登記、測量等業務

3.協助填寫地籍謄本及閱覽申請書

4.解答地政業務及相關法令 5.查告申辦案件辦理情形

6.協助換算土地、建物面積、增值稅

7.受理人民陳情案件

8.通訊謄本及通訊簡易案件申請 9.重測地建號查詢

10.提供老花眼鏡、資料袋、書寫文具、零錢兌換等服務 志工服務隊(地政志工、愛心媽媽志願服務隊) 一、地政志工駐所服務項目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9:00 至 12:00、14:00 至 17:00 1.解答民眾諮詢地政業務 2.協助宣導地政法令

3.協助蒐集反映民眾建議事項

二、愛心媽媽志願服務隊服務項目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8:30 至 11:30、13:30 至 16:30

1.指引洽公民眾至業務主辦櫃台 2.協助使用投幣式影印機

3.全程協助老弱殘障民眾利用無障礙設施,並代為申辦或請領各類案件 4.協助走動式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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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功能單一窗口 申辦登記資料管轄區:本所(含跨所)轄區 ※ 受理案件種類:

1.抵押權全部塗銷登記 2.住址變更登記

3.門牌整編登記

4.更名登記(限戶籍資料記載姓名變更者)

5.書狀換給登記

6.更正登記(限於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統一編號、地址門牌等

錯誤經戶政機關更正有案者)

7.塗銷預告登記

※ 處理期限及流程

1. 處理期限:1 小時內完成(含隨案申請地籍謄本)

2. 登記流程: 審查

收件

計費

登校

繕狀

發狀 謄本

駁回

網 路 線 上 預 約 申 辦 簡 易 登 記 案 件 http://www.zhonghe.land.ntpc.gov.tw/web/SG?command=display&pageID=27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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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案件流程 辦理程式

一、至戶政事務所申請載有被繼承人死亡記事之戶籍謄本及各繼承人

現戶戶籍謄本各 2 份(1 份國稅局使用,1 份地政事務所使用)。

二、再洽被繼承人死亡時戶籍地國稅局申報遺產稅。

三、遺產稅免稅證明書或繳清證明書在稅捐處一併查欠地價稅、房屋 稅後影印 1 份。

四、完稅後至地政事務所填寫申請書辦理過戶。

應附證件

一、 申請書 二、 登記清冊 三、 繼承系統表 四、 拋棄繼承權證明檔(繼承人有向法院申請拋棄者需檢附) 五、 載有被繼承人死亡記事之戶籍謄本 六、 每位繼承人之現戶戶籍謄本 七、 遺產稅繳、免納證明正、影本 八、 權狀正本 九、 遺產分割繼承協議書正、副本【協議分割繼承才需要,正本貼印 花《土地當年度申報地價遺產稅單上建物現值合計之 1/1,000》, 協議書上請蓋印鑑章】 十、 每位繼承人之印鑑證明及印鑑章(協議分割繼承才需要,或繼承 人持身分證正本至地政事務所核對身分)

※登記費以土地申報地價及建物核定價值 1/1,000 計收。

※委託他人代理申辦,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及印章。 16


買賣案件流程 辦理程式

一、 2 張土地契約書填土地資料至稅捐處申報增值稅並查欠地價稅 (填寫完畢其中 1 張貼 1/1,000 印花買賣金額-請參照土地謄本 之現值,印花可至郵局購買)。 二、 2 張建物契約書填建物資料至稅捐處申報契稅並查欠房屋稅(填 寫完畢其中 1 張貼 1/1,000 印花買賣金額-請參照房屋稅單現值 價)。 三、 若為二親等買賣增值稅、契稅完稅後請至義務人戶籍地國稅局申 報贈與稅。 四、 完稅後至地政事務所辦理過戶。 應附證件

一、 申請書。 二、 土地、建物契約書各 2 份。 三、 增值稅、契稅完稅收據。 四、 二親等買賣需檢附贈與稅繳(免)納證明或不計入贈與總額證明 書或同意移轉證明書正、影本。 五、 權狀正本。 六、 出賣人印鑑證明(或出賣人持身分證正本至地政事務所核對身 分)。 身分證影本 七、 雙方身分證明文件 戶口名簿影影本 三者擇一。 戶籍謄本

※登記費以土地申報地價及建物契價價值 1/1,000 計收。

※委託他人代理申辦,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及印章。 17


贈與案件流程 辦理程式

一、2 張土地契約書填寫土地資料至稅捐處申報增值稅並查欠地價稅 (填寫完畢其中 1 張貼 1/1,000 印花)。

二、2 張建物契約書填寫建物資料至稅捐處申報契稅並查欠房屋稅 (填寫完畢其中 1 張貼 1/1,000 印花,印花可至郵局購買)。

三、增值稅、契稅完稅後請至義務人戶籍地國稅局申報贈與稅。 四、完稅後至地政事務所辦理過戶。

應附證件

一、申請書。 二、土地、建物契約書各 2 份。 三、契稅、增值稅完稅收據。 四、贈與稅繳納〈免納〉證明書正、影本。 五、權狀正本。 六、贈與人印鑑證明(或贈與人持身分證正本至地政事務所核對身分)。 七、雙方身分證明文件

身分證影本 戶口名簿影影本 戶籍謄本

三者擇一。

※登記費以土地申報地價及建物契價價值 1/1,000 計收。 ※委託他人代理申辦,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及印章。 18


書狀補給流程 辦理程式

檢附應附文件至地政事務所辦理書狀遺失補發登記。

應附文件

一、登記申請書。 二、登記清冊。

三、所有權人身分證影本。

四、印鑑證明(或所有權人持身分證正本至地政事務所核對身分)及印 鑑章。

五、書狀遺失切結書。 ※審查無誤、公告 1 個月後 1 天內登記完畢、免登記費, 書狀費每張 80 元。

※委託他人代理申辦,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及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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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金門、馬祖、花蓮、臺東案件申辦服務 本所中永和轄區有許多金馬地區旅台民眾在此工作定居,以往民眾常 常得辛苦大老遠搭飛機回金馬一趟辦理地政案件,不僅勞民傷財而且 耗費許多時間,也因此本所提出跨越海峽、地政好厝邊的服務計畫。 為使民眾不再受轄區限制便利洽公,自 101 年 7 月 16 日及 10 月 25 日起,本所分別與金門縣地政局及連江縣地政事務所合作「跨越海峽、 地政好厝邊」便民服務,互相協助辦理申請案件送件人核對身分及檢 查應附檔事宜,輔以郵遞方式寄送資料管轄機關實際受理申請案件, 達到類似跨縣市送件之效果,有效打破空間上藩籬限制、免除民眾跨 海峽洽公的不便,廣受好評,繼跨越海峽服務後,自 103 年 2 月 10 日起另與花蓮、臺東合作,提供跨越山脈互相協助案件申辦服務。 服務實施前後流程比較 跨金門馬祖服務實施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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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測量案件所需證件

一、土地界址鑑定

1.土地複丈申請書。

2.身分證明文件(戶籍謄本、身分證影印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

3.所有權人死亡,由繼承人申請時,應檢附戶籍證明文件。

4.祭祀公業土地,應檢附派下員證明文件。

5.公有土地由使用人申請時,應檢附公地管理機關之同意書 或承租證明文件。

二、土地分割

1.土地複丈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

2.權利書狀(正本)。

3.身分證明文件(戶籍謄本、身分證影印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

4.實施建物管理後,建造之建築物申請基地分割,應檢附法定空地分 割證明。

5.實施建築管理前建造之建築物申請基地分割,應檢附主管機關或區

公所之證明文件,或實施建築管理前繳納房屋、水費、電費之憑證。

6.建築基地分宗請領建築執照,申請執照境界線分割,應檢附建築執 照及竣工平面圖。

7.司法機關判決確定或和解成立者,應檢附法院判決確定書、判決 證明書或和解筆錄,或法院核定之調解書及附圖影印本。

8.抵繳遺產稅申請分割時,應檢附稅捐機關或國有財產機關核准文件 及繼承證明文件。

三、地目變更

1.地目變更申請書。

2.土地所有權狀(正本)。

3.身分證明文件(戶籍謄本、身分證影印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

4.得為地目變更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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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測量案件所需證件 四、土地合併

1.土地複丈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

2.權利書狀(正本)。

3.身分證明文件(戶籍謄本、身分證影印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

4.所有權人不同,辦理土地合併,應檢附全體所有權人之協議書。

5.設有抵押之土地,應檢附土地所有權人與抵押權人之協議書。 五、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典權位置測量 1.土地複丈申請書。 2.證明文件。

3.佔有人主張時效取得之證明檔。

4.身分證明文件(戶籍謄本、身分證影印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 六、建物第一次測量

1.建物測量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

2.建物使用執照、竣工平面圖及其影本或實施建築管理前之建物證明

文件(曾於該建物設籍之戶籍謄本、門牌編釘證明、繳納房屋稅憑 證或稅籍證明、繳納水費憑證、繳納電費憑證、未實施建築管理地

區建物完工證明書、地形圖、都區計畫現況圖、都區計畫禁建圖、 航照圖、政府機關測繪地圖或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

3.申請人非起造人者,應檢附移轉契約書或其他權利證明文件。

4.區分所有建物,依其使用執照無法認定申請人之權利範圍及位置 者,應檢具全體起造人分配協議書。

5.身分證明文件(戶籍謄本、身分證影印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

6.建物與基地所有權人不同時,應檢附基地所有權人或全體共有人 之同意書,及印鑑證明檔或基地租賃契約書。 22


各類測量案件所需證件

七、建物分割案件

1.建物測量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

2.權利證明文件。

3.身分證明文件(戶籍謄本、身分證影印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

4.分割位置圖說或變更執照及圖說。

5.戶政機關門牌增編證明文件。

6.共有建物分割,應檢附權利範圍協議書,法院判決分割者,依法 院確定判決辦理。

八、建物增建

1.建物測量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

2.權利書狀。

3.增建使用執照(含竣工平面圖)、執照影本及竣工平面圖各 1 份。 4.身分證明文件(戶籍謄本、身分證影印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

九、建物合併

1.建物測量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

2.權利證明文件。

3.身分證明文件(戶籍謄本、身分證影印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

4.戶政機關門牌併戶證明檔、檔合併位置圖說或變更執照及圖說。

5.設有他項權利建物,應檢附他項權利人合併同意書。

6.所有權人不相同建物合併時,應檢附全體所有權人權利協議書。

十、建物﹝部分﹞滅失

1.建物測量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

2.權利書狀(權狀遺失,請檢附切結書) 。

3.建物拆除執照影印本(建物拆除滅失經申請登記機關勘查屬實後, 申辦建物滅失登記,無須繳附建物拆除執照) 。

4.建物滅失位置圖說。

5.身分證明文件(戶籍謄本、身分證影印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 23


各類測量案件所需證件 十一、建物基地號變更勘查

1.建物測量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

2.權利書狀。

3.建物變更位置圖。

4.身分證明文件(戶籍謄本、身分證影印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

十二、建物門牌號變更勘查

1.建物測量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

2.權利書狀。

3.建物變更位置圖。

4.建物門牌整編、改編或增編證明。

5.身分證明文件(戶籍謄本、身分證影印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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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成交資訊申報

一、需辦理申報登錄之案件類型及時機

1. 買賣案件:應於買賣完成移轉登記後 30 日內申報登錄。 2. 租賃案件:應於簽訂租賃契約書後 30 日內申報登錄。

3. 預售屋案件:應於委託代銷契約屆滿或終止 30 日內申報登錄。 二、申報人及申報代理人 案件類型

買賣案件

租賃案件

申報人

申報代理人

不動產經紀業

以實際受聘之職員或其他 人員等為其申報代理人。

1. 委託地政士申請登記 者,應由地政士申報登 錄。 1.權利人可授權由任何人 2. 未委託地政士申請登 為其申報代理人。 記,但委由經紀業居間 2.地政士可由其僱用之登 或代理成交者,應由經 記助理員或其他人員等 紀業申報登錄。 為其申報代理人。 3. 無上開情形者,則由權 3.經紀業則以實際受聘之 利人自行申報登錄。 職員或其他人員等為其 4. 如權利人有數人時,得 申報代理人。 會同申報或協議由一 人申報。

預售屋案件 三、申報方式

1. 憑證登錄,線上申報:使用自人然憑證或工商憑證,至地政線上 申辦系統辦理申報登錄。

2. 表單登錄,紙本送件:無憑證者,亦可至地政線上申辦系統辦理

申報登錄。但需列印申報書並簽章後,送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辦

理收件。(另本市自 102 年 12 月 18 日起接受跨所收件)

3. 臨櫃申報:填妥申報書並簽章後,將申報書送至該管地政事務所 辦理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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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成交資訊申報 四、應附身分證明文件

採取「表單登錄,紙本送件」及「臨櫃申報」2 種方式辦理申報者,辦

理送件時皆需進行身分核對,其應附文件如下:

1. 申報人

(1) 政府機關核發登載有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或統一證號)並附具照 片之身分證明檔正本為之。

(2) 如為法人,應提出法人登記證明文件及其代表人之資格證明影本。

(3) 法人為經紀業者,得另以主管機關備查之公文書影本替代之。

2. 申報代理人

(1) 委託書由申報人及代理人簽章,亦得以申報書替代。

(2) 申報人之戶籍謄本或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3) 申報人為法人,應提出法人登記證明文件及其代表人之資格證明

影本。法人為經紀業者,得另以主管機關備查之公文書影本替代 之。

(4) 代理人之政府機關核發登載有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或統一證號) 並貼有照片之證明檔正本。

五、處理期限及流程

1.處理期限:1 小時內完成

2.申報登錄流程:

開始

受理交易 資訊申報

確認申報 義務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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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資 訊登錄

結束


不動產交易安全 不動產交易服務業識別標誌

不動產仲介業

經紀業類別

不動產代銷業

地 政 士

不動產估價師

仲介業:從事不動產買賣、互易、租賃居間或代理業務。

代銷業:受起造人或建築業之委託,負責企劃並代理銷售不動產業務。 合法經紀業識別方式

營業處所有無揭示下列文件:

1、 經紀業許可文件

2、 同業公會會員證書

3、 不動產經紀人證書

4、 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證明

5、 報酬計收標準及收取方式(仲介業) 消費糾紛處理

發生消費糾紛時,消費者要勇於爭取自己應有的權利,並可依下列方式 循序辦理。 申訴:消費者請先向業者、公會、消保團體、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 或消費者保護官申訴,謀求合理解決。 調解:對於申訴處理結果不滿意時,消費者可向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消費 爭議調解委員會等調解機關申請調解。 訴訟:消費者依法雖然可以隨時向法院提起消費訴訟,但因訴訟費時, 且須繳付訴訟費用,建議消費者以提起訴訟作為最後手段。 27


地政規費收費標準

書狀費/工本費 收費項目 書狀費

土地建物登記簿謄本 地籍圖謄本 地價謄本

建物成果圖謄本 登記申請書及其附件抄錄或 影印工本費 土地建物異動清冊 信託專簿影印

土地或建物參考資訊列印費

閱覽費

收費項目

電子處理之地籍資料(含土地 資料及地籍圖)到所閱覽費 歸戶查詢閱覽費

地籍異動索引查詢閱覽費 電子處理之地籍資料 電傳資訊閱覽費 地籍圖之藍曬圖 或複製圖閱覽費 電子處理之土地或建物 參考資訊到所閱覽費 電子處理之土地或\建物 參考資訊電傳資訊閱覽費 列印各項查詢畫面

信託專簿閱覽、抄寫或攝影

收費標準

每張 80 元。 人工列印:每張 5 元。 電腦列印:每張 20 元。 人工影印:每張 15 元。 人工描繪:每筆 40 元。 電腦列印:每張 20 元。 (電腦擴大繪製數值地籍圖謄本: 每幅 750 元) 電腦列印:每張 20 元。 電腦列印:每張 20 元。 每張 10 元。

人工列印:每張 5 元。 電腦列印:每張 20 元。 每張 10 元。 每張 20 元。

收費標準

每筆(棟)20 元,限時 5 分鐘。 每筆(棟)20 元。

每筆(棟)10 元,限時 3 分鐘。

每人每筆(棟)10 元。

每幅 10 元,限時 20 分鐘。

每筆(棟)每5分鐘 20 元,不 足 5 分鐘者,以 5 分鐘計。 每筆(棟)10 元。 每張 20 元。

每案 20 元,限時 20 分鐘。 28


地政規費收費標準 登記費

收費項目

土地總登記 建物所有權 第一次登記 所有權移轉登記 繼承登記

拍賣登記

共有物分割登記 信託登記

他項權利設定 移轉登記 他項權利內容 變更登記

收費標準

按申報地價或他項權利價值 2/1,000 計收。 實施建築管理地區,以使用執照所列工程造 價為準,未實施建築管理地區,以當地稅捐 機關核定之房屋現值為準,按 2/1,000 計收 登記費。 按申報地價、稅捐機關核定繳(免)納契稅 之價值之 1/1,000 計收。 按申報地價、稅捐機關核定繳(免)納遺產 稅之價值為準,無核定價值者,依房屋稅核 課價值之 1/1,000 計收。 土地以權利移轉證明書上之日期當期申報地 價為準,但經當事人舉證拍定日非權利移轉 證明書上之日期者,以拍定日當期申報地價 為準,其拍定價額低於申報地價者,以拍定 價額為準。 建物以向稅捐單位申報之契稅價計收 1/1,000 登記費。 以分割後各自取得部分之申報地價、稅捐機 關核定繳(免)納契稅之價值之 1/1,000 計 收。 以當事人自行於申請書填寫之信託契約或信 託遺囑權利價值之 1/1,000 計收。 按權利價值 1/1,000 計收。

除權利價值增加部分按權利價值 1/1,000 計 收外,其餘免納登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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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規費收費標準 測量費

收費項目

土地分割複丈費 土地合併複丈費 土地界址鑑定費

土地地目變更勘查費 土地界址調整複丈費 調整地形複丈費 土地他項權利位置之 測量費 未登記土地測量費 土地自然增加或浮覆 測量費 土地坍沒複丈費 建物位置圖之測量費

建物平面圖測量費

收費標準 按分割後筆數計算,每單位以 800 元計 收。申請人未能埋設界標,一併申請確 定分割點界址者,加繳複丈費之半數。 免納複丈費。 每單位以 4,000 元計收。

每單位以 400 元計收。 每單位以 800 元計收。申請人未能埋設 界標一併申請確定調整後界址點者,加 繳複丈費之半數 每單位以 800 元計收。申請人未能埋設 界標,併申請確定調整後界址點者,加 繳複丈費之半數。 每單位以 4,000 元計收。

每單位以 4,000 元計收。必須辦理基本 控制測量或圖根測量者,其測量費用, 應另案核計。 每單位以 4,000 元計收。必須辦理基本 控制測量或圖根測量者,其測量費用, 應另案核計。 以坍沒後存餘土地每單位 800 元計收。 每單位以 4,000 元計收。同棟其他區分 所有權人申請建物位置圖勘測時,可調 原勘測位置圖並參酌轉繪之。每區分所 有建物應加繳建物位置圖轉繪費 200 元。(備註:以整棟建物為一測量單位) 每單位以 800 元計收,如係樓房,應分 層計算,如係區分所有者,應依其區分, 分別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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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規費收費標準 測量費

收費項目

建物合併複丈費 建物分割複丈費 建物部分滅失測量費

未登記建物,因納稅需要, 申請勘測之測量費 建物基地號或建物門牌號 變更勘查費 建物平面圖、位置圖轉繪費 建物平面圖或建物測量 成果圖影印本 地籍圖謄本採電腦列印 採用電腦繪製大範圍地區 數值地籍圖謄本繪圖費 申請縮放大範圍地區 地籍參考圖之繪圖費 建物全部滅失或特別建物 部分滅失之勘查費 司法機關囑託辦理 複丈、測量及勘查業務, 並限期在 15 日內辦理者 司法機關或檢查機關行使 國家刑罰權囑託辦理 測量、複丈者

收費標準 按合併前建號計算,每單位以 400 元 計收。 按分割後建號計算,每單位以 800 元 計收。 按未滅失建物之面積計算,每單位以 800 元計收。 依建物位置圖測量費計收。(備註: 以整棟建物為一測量單位) 不論面積大小、以每建號計算,每單 位以 400 元計收。 每建號 200 元計收。 以每張 15 元計收。 以每張 20 元計收。

每幅以 750 元計收。 視實際需要,另案核計。

不論面積大小、以每建號計算,每單 位以 400 元計收。 其各項費用依前述標準加倍計收。 免納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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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積換算及增值稅之計算

1 公頃 = 100 公畝 = 10,000 平方公尺 = 1.0310 台甲 = 3,025 坪

1 台甲 = 0.9699 公頃 = 2,934 坪 1 坪 = 3.30579 平方公尺 1 平方公尺 = 0.3025 坪

土地增值稅應徵稅額之計算方式

土地增值稅試算: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稅務試算-土地增值稅試算 (http://www.etax.nat.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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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地政局暨所屬地政事務所 地籍轄區、電話、傳真及住址一覽表

名稱 新北市政 府地政局 板橋地政 事務所 中和地政 事務所 三重地政 事務所 新莊地政 事務所 新店地政 事務所

樹林地政 事務所 汐止地政 事務所 淡水地政 事務所 瑞芳地政 事務所

地址 板橋區中山路一段 161 號 23、24 樓 板橋區實踐路 1 號

中和區復興路 280 號 三重區中山路 10 號 8、9 樓 新莊區中華路一段 3號 新店區行政街 8 號 樹林區地政街 12 號 汐止區新臺五路 一段 262 號 淡水區中正路 233 號 瑞芳區明燈路三段 32 號

地籍轄區

電話

傳真

新北市

2960-3456

板橋區、土城區

2961-1126

中和區、永和區

2247-0101

三重區、蘆洲區

2988-6336

2988-0904

2277-9245

2276-0084

2917-2969

2914-6656

2680-8001

2680-8094

2642-1621

2647-7876

2621-9645

2622-6867

2497-4106

2496-8910

新莊區、泰山區 五股區、林口區 新店區、深坑區 石碇區、坪林區 烏來區 樹林區、鶯歌區 三峽區 汐止區、金山區 萬里區 淡水區、八裏區 三芝區、石門區 瑞芳區、貢寮區 雙溪區、平溪區

鄰近各相關單位電話一覽表 機關名稱

2955-5622 2964-5767 2954-6410

2245-7116

電話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中和分處

(02)8221-5111

新北市中和區公所

(02)2248-2688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和第一分局景安派出所 新北市永和區公所

新北市中和戶政事務所 新北市永和戶政事務所 中和地區農會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中和稽徵所 33

(02)2243-6955 (02)2928-2828 (02)2949-5759 (02)2929-1276 (02)2249-1000 (02)8227-5168


與地政業務相關之機關 稅目

遺產稅

與地政業務相關之稅務

課稅時機

被繼承人死亡

贈與稅

所有權贈與移轉

土地 增值稅

土地所有權移轉

契稅

房屋稅

受理單位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中和稽徵所

建物所有權移轉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中和分處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中和分處

每年 5 月份

地價稅

每年 11 月份

印花稅

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

於郵局購買印花自行黏貼於 契約書或協議書

與地政業務相關之文件申請 檔案名稱

申請單位

1.建物使用執照存根聯 2.竣工平面圖、位置配置圖

新北市政府 工務局

1.戶籍謄本 2.印鑑證明 3.門牌整編證明

戶政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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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ef Introduction for Zhonghe Land Offices , New Taipei City Office Hoursďźšfrom Monday to Friday 8:00a.m-5:30p.m. We keep providing the following services during lunch hours : collection of application , documents pick-up , application for registration of simple cases , issue of transcripts and any consulting services. Business Scope Land Registration Section is in charge of examination , entry , proofreading , certificate management of application for land and constructional improvement registration . (Such as transfer registration , creation registration , etc . ) Land Survey Section is incharge of land and constructional improvement survey , land expropriation , public land appropriation and other services related to survey . Land Valuation Section is incharge of land value in vestigation , public current land value announcement and land value assessment . Land Information Management Section is incharge of issue of cadastre transcripts , planning , management and maintenance of land Information . Land Cadastre Section is incharge of date entry and collation, official document and administrative affairs . 35


Contact List & Transportation Info Contact List

Address:Zhonghe Land Office , New Taipei City . No.280, Fuxing Rd. , Zhonghe Dist. ,

New Taipei City 23561 , Taiwan (R.O.C.) .

Tel:(02)2247-0101

E-mail:ntpc543@ms.ntpc.gov.tw Transportation Info

Zhonghe Land Office , New Taipei City

MRT:

Exit from Jingan Station (Nanshiijiao Line) and take the transfer bus Or.2 (Get off at Land Office stop) Bus Routes:

241,242,275,796

(Get off at Military Dependents Workshop s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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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vice Center

Main Services

Services Item:

1.Application forms and samples .

2.Registration and survey transaction assistance .

3.Converting the land or constructional area into square meters . 4.Application processing inquiry . 5.Inquiry and appeals .

6.Individual information inquiry . 7.Mailing service .

8.All kinds of assistances related to land affairs . Express Counter Services Item:

1.Transcription applications

2.Registration and survey applications 3.Registration of simple cases Note:

Item 3. applications allowable:registration of mortgage

Cancellation , registration of change in domicile , registration of change in name , registration of change of the doorplate ,

registration of exchange of the certificate and registration of rectification applications .

Note:

Rectification applications limit to cases of household record

incorrectness or fault in name , birth date , ID No. , residence and doorpl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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