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台灣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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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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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自序 ⋯ ⋯⋯⋯⋯⋯⋯⋯⋯⋯⋯⋯⋯⋯⋯⋯⋯⋯ III 1. 我的生活 ⋯ ⋯⋯⋯⋯⋯⋯⋯⋯⋯⋯⋯⋯⋯⋯⋯ 1 2. 故鄉新塭 ⋯ ⋯⋯⋯⋯⋯⋯⋯⋯⋯⋯⋯⋯⋯⋯ 13 3. 台大代聯會主席⋯⋯⋯⋯⋯⋯⋯⋯⋯⋯⋯⋯⋯ 25 4. 留學生⋯⋯⋯⋯⋯⋯⋯⋯⋯⋯⋯⋯⋯⋯⋯⋯⋯ 37 5. 教授 ⋯ ⋯⋯⋯⋯⋯⋯⋯⋯⋯⋯⋯⋯⋯⋯⋯⋯ 45 6. 台灣獨立聯盟主席 ⋯ ⋯⋯⋯⋯⋯⋯⋯⋯⋯⋯ 59 7. 爭取二萬名移民額 ⋯ ⋯⋯⋯⋯⋯⋯⋯⋯⋯⋯ 75 8. FAPA 會長⋯ ⋯⋯⋯⋯⋯⋯⋯⋯⋯⋯⋯⋯⋯⋯ 85 9. FAPA 執行長⋯ ⋯⋯⋯⋯⋯⋯⋯⋯⋯⋯⋯⋯⋯ 107 10. 蔡公投⋯ ⋯⋯⋯⋯⋯⋯⋯⋯⋯⋯⋯⋯⋯⋯⋯ 131 11. 民視創辦人⋯ ⋯⋯⋯⋯⋯⋯⋯⋯⋯⋯⋯⋯⋯ 171 12. 立法委員⋯ ⋯⋯⋯⋯⋯⋯⋯⋯⋯⋯⋯⋯⋯⋯ 203 13. 民進黨中常委⋯ ⋯⋯⋯⋯⋯⋯⋯⋯⋯⋯⋯⋯ 235 14. 立法院黨團總召⋯ ⋯⋯⋯⋯⋯⋯⋯⋯⋯⋯⋯ 269 15. 顧台灣⋯ ⋯⋯⋯⋯⋯⋯⋯⋯⋯⋯⋯⋯⋯⋯⋯ 285 附錄 . 蔡同榮在 SSCI 的論文⋯⋯⋯⋯⋯⋯⋯⋯⋯ 297


自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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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 在我未進入大學之前,就對國民黨的橫行霸道時有所聞。 當了台灣大學代聯會主席後,更受到國民黨的打壓。1960 年, 赴美留學前,召開了關仔嶺會議,矢志反抗國民黨的暴政。出 國後,首先整合台灣獨立聯盟,繼而創立台灣人公共事務會 (Formosan Association for Public Affairs,簡稱 FAPA)並擔任這 2 個組織的第一任會長。因而,被國民黨列為黑名單,受到台 灣媒體的抹黑,島內的人鮮有機會了解我的言行。 我將報告我青少年及在美國的活動,但是要真正了解我, 還是得以我目前的言行為主。所以我要盡全力寫出目前所作所 為,也讓大家了解我對未來的看法:要把台灣帶往那個方向。 20 年來,我在台灣的主要工作可區分為 5 項:推動公民投 票、創立民視、擔任立法委員、民進黨中常委、民進黨立法院 黨團總召集人。 推動公民投票。為什麼我由台灣獨立的倡導者轉變為公民 投票的推動者? 1971 年,尼克森(Richard Nixon)與周恩來發 表「上海公報」,在公報內美國「認知」 (acknowledge) :「只 有一個中國,而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1979 年,美國依據 「上海公報」與中國建交,而與台灣斷交。 雖然美國僅「認知」,不是「承認」 「台灣是中國的一部 分」,但是對於我們欲推動的「台灣中國,一邊一國」的台獨 運動,多少造成困擾,遂想用公投來取代台獨。 公民投票是由人民直接投票來決定公共政策,但是,沒有 一個公共政策比台灣前途還重要,所以用公投來決定台灣的未 來是最民主的方法。美國人會反對台獨,但不敢反對公投。 公投是確保台灣前途與安全的最有效武器,因此,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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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我毅然回到台灣全力推動公民投票運動。當時,台灣少有 人具有公投的概念;1997 年,黃敏惠跟我競選嘉義市的立法委 員時,還印發一張海報,用「媽投」來嘲笑「公投」。經過 10 多年的奮鬥:用長跑、遊行、絕食等方式來宣揚公投的理念; 現在不但公投立法,並且也入憲,我因而被稱為「蔡公投」。 創設民視。1992 年 12 月 20 日,我當選立法委員的次日, 當時的立法院長劉松藩到嘉義市的競選總部向我道賀。 他認為全台灣的人都應該認識他,很大方的站在我面前。 我並不認識他,遲疑了一會兒後問他:「請問你是什麼先生?」 「我是劉松藩」他答道。我向他道歉,說我天天看報紙,在美 國時也每天看電視新聞,但是回到台灣以後,因為當時的 3 家 電視台都是宣揚大中國主義,偏袒國民黨,所以從未看電視。 不愛看電視的人,為什麼又去創設民視?在推動公投的過 程中,我常被問到一個問題:「國民黨擁有 3 家無線電視台, 你們連 1 家也沒有。如果有一天,真要舉辦公民投票,你們怎 麼能夠贏得過他們?」 做為一個政治學者,我很難答覆這個問題,因為這不是 呼呼口號就可以敷衍了事,應該要求政府開放第 4 家無線電視 台。 政府真的開放,我們也真的申請到執照,1997 年民視開 播。經過 3 年的慘澹經營,自 2001 年起,民視成為台灣第一名 的電視台,收視率第一。更難能可貴的是:民視一直站在台灣 人的立場發聲。 擔任立法委員。我回台灣時,是紐約市立大學(The City University of NewYork)終身職政治學正教授。在美國,終身 職的教授,即使教到 100 歲,學校也不能要求他退休,我的教 職可說是鐵飯碗。我回台是要推動公投,任務完成就要回校教 書,所以內人麗蓉回台後只買簡便的洗衣機與冰箱,便是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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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久留的打算。 1992 年,好多朋友勸我參選立法委員,我也不得不「下 海」。我是布袋人,應該在嘉義縣選,可是民進黨嘉義縣要提 名一位候選人,已有侯海熊與蔡式淵爭得頭破血流。要我不去 開疆闢土,而去與他們爭地盤,實在有傷我的自尊心,於是我 跑到嘉義市選。 當 時, 嘉 義 市 的 立 委 是 莊 國 欽、 麻 省 理 工 學 院 (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簡稱 MIT)的博士,成 大教授,全國第 60 大企業-遠東機械的董事長,民進黨無人敢 跟他選。1992 年 5 月,我在嘉義市設立競選總部,3 個月後, 國民黨換上耐斯集團的總經理陳鏡仁跟我選,我以 211 票小贏 他而當選。 在立法院,除了公投法以外,我也關心台灣的國際地位 與安全。我想引進美國的一些制度,同時,也推動一些民生法 案。 擔任中常委。我對民進黨黨務感興趣,有 3 個原因:第 一、我在美國每學期教組織學的課,組織學是我學術的專長; 第二、我整合世界各地的獨立運動組織而成立台灣獨立聯盟、 創設 FAPA 與民視,有成功經營組織實務的經驗;第三、外國 人問我:民進黨與國民黨最大的差異是什麼?我的答覆是對台 灣的認同;民進黨堅持本土,而我最能堅持這一點。 政黨最重要的工作是選舉。我是最資深的中常委,在擔任 中常委 12 年期間,歷經民進黨多次的選舉,其中最關鍵的人物 是陳水扁與謝長廷,我必須說明與這 2 位互動的情形。 擔任黨團總召。2009 年 6 月,我被推為民進黨立法院黨團 總召,2010 年 1 月,連任。民進黨黨團是民進黨失去政權以 後,唯一留在政府機關的碉堡陣地。 2010 年 1 月 9 日, 補 選 3 席 立 委;2010 年 2 月 27 日, 又 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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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 4 位立委。總共補選 7 位立委,民進黨當選 6 位,佔全部補選 立委的 85%。國民黨慘敗,表示馬政府政績不佳;民進黨大勝 利,可見民進黨黨團在立法院的表現獲得很多人民普遍的認同 與支持。 目前我們在立法院只有 33 席,才佔立法院全部席次的 30%。如何以小搏大,使立法院不能通過國民黨喪權辱國與圖 利財團的法案,又能通過民進黨加強弱勢族群的福利政策,是 黨團最具挑戰性的工作。 我報告為台灣民主、自由、人權奮鬥的經過,盼望台灣人 民繼續為這苦難的美麗島共同努力打拚,防止中國併吞我們, 大家作伙來: 顧台灣。


我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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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的生活 大家常由報紙、電視看到我的消息,了解我「公領域」的 生活,可是對我「私領域」的生活,知道的不多。因此,我想 先介紹我的日常生活。 我的生活非常有規律:早上 6 點半起床,隨即運動 1 小 時,晚上 11 點上床睡覺。早上看完報紙,包括英文的國際先鋒 論壇報(International Herald Tribune)後,到立法院處理公務及 參加些社團活動。晚上如有應酬,也都在 9 點左右回來看書、 寫文章,從未有「第二攤」 (到酒家、KTV 等聲色場所)。 我不抽菸、不喝酒、不喝茶、不喝咖啡,也不賭博,運動 是我唯一的休閒。我的生活簡樸:在台北時,住在我辦公室旁 邊的一個小房間,吃的是立法院附近的小麵攤。省吃、儉用, 一天忙到晚,但卻感到生活有意義且充滿樂趣。 談到「私生活」,難免談及家庭生活。以前在美國,甚至於 目前在台灣,都由麗蓉管理家務事,尤其是家庭經濟及子女教 育。現在,除了每年到美國看孩子及孫子之外,她絕大部分的 時間都待在嘉義;偶爾到台北,陪我參加些社交活動。

運動 我一起床,就做運動。先做伏地挺身與仰臥起坐,然後馬 上到運動場跑 5,000 公尺,最後才拉單槓(引體向上)。我都尋 找機會來勉勵自己鍛鍊身體,如測驗、比賽、表演等。我一直 對運動很感興趣:也學習倒立,並多次登玉山。 2002 年 4 月,我到白河陸軍訓練中心接受體能測驗。隨 後,國防部長湯曜明在國防部舉行酒會,祝賀我具有「30 歲 年齡層的體能」。現在,我的體力並不比幾年前差,我的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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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四 十 年 來 都 維 持 在 66 公 斤 上 下。 仰 臥 起 坐、 單 槓、 倒 立。2005 年3月29日, 國 防 部請我擔任募兵的 代 言 人, 特 別 由 金門調一位海龍 水鬼隊員來跟我 ▲國防部長湯曜明(右)表示:「蔡委員的體能相當於 比賽仰臥起坐。1 30 歲年齡層的標準。」(2002 年) 分 鐘 內, 我 做 58 次,他做 55 次。現場旁觀者都認為對方沒有「放水」,我真的 打敗金門的水鬼隊員。 2007 年 1 月,民視「綜藝大贏家」在嘉義市錄影,我與主 持人胡瓜比賽仰臥起坐,我 57 秒做 64 次,1 分鐘做 64 次是國軍 官兵 20 歲年齡層的滿分。 2008 年 1 月 30 日,民視尾牙時,我表演拉單槓,做 14 次。 2009 年 6 月 15 日, 我 邀 請 立 法 委 員、 政 務 官與國軍將領 在立法院比賽 拉 單 槓。 我 拉 了 13 次, 如 果 單槓不是白鐵 做 的, 用 力 時 ▲我擔任國防部募兵代言人(左),以一分鐘 58 次仰臥起 坐,打敗了金門海龍水鬼隊員(2005 年) 手會有點兒滑


我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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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 我 可 能 會 多 做 一 下。 國 防部派 2 位體育 教 官 來 幫 忙, 他 們 告 訴 我: 體育教官團的 成員也只能拉 14 或 15 次, 我 拉 13 次 已 經 很 不錯了。 2 0 0 5 年 6 ▲在立法院舉辦單槓比賽(2009 年) 月 28 日, 我 向 台北體育學院王貴美和陳瑞蓮 2 位教授「拜師學藝」練習倒立。 練到最後,我能夠用頭倒立 5 分鐘之久。可惜有一次練習倒立 時,不慎摔倒,脊椎受傷,造成以後跑步、甚至於走路不舒 服。復健一年多,仍未能完全 康復,真是遺憾。 2005 年夏天,我到北歐旅 行,發現許多先人藉銅像或油 畫來留念,引起我拍照留念的 念頭。回台後,我練習舉重, 拍了幾張相片,其中一張穿游 泳褲的全身照,是我一生運動 的總寫照。 慢跑。我自 1970 年起開始 慢跑,已有 40 年歷史了,每天 最少跑 5,000 公尺,不管天氣冷 熱或下大雨,即使颱風淹水, ▲我「拜師學藝」練習倒立(200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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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出去跑,每次都會體會到那種 克 服 了 逆 境 的 滿 足 感。 當 年 在 美 國,我都在上完課後,才在傍晚跑 步。尤其每當夕陽下山,跑完了十 幾圈運動場後,筋疲力盡、懶洋洋 地在操場散步,面對闊野寂靜的四 方,令我遺忘了繁雜的世界而進入 祥和的心境。 1989 年 4 月 1 日,我在美國參加 新澤西(New Jersey)馬拉松賽跑, 跑到 23 哩(36.8 公里)時,是 3 小時 28 分,並不慢,突然看到麗蓉站在 ▲我的「肌肉男」照片可說是 我運動的總寫照(2005 年) 路邊向我揮手加油,我非常高興, 舉起雙手向她表示我的體力及精神 都非常好。也許是興奮過度, 不久,我發覺跑不動了,但堅 忍不放棄,一步又一步地走到 終點,終於完成 42 公里的賽 程(高雄到台南之遠),費時 4 小時 19 分鐘。馬拉松賽跑的 理想氣溫是攝氏 5 度,那一天 高 達 21 度, 非 常 熱, 身 體 脫 水得很厲害,我很不滿意那次 的成績。 回來台灣後,為了推行公 民投票運動,我在各縣市跑了 12 次。用接力方式,環島長跑 4 次:第 1 次,1992 年「台中大 ▲參加新澤西州的馬拉松(1989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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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行」 ;第 2 次,1993 年我在立 法院提出「公民投票法草案」 ; 第 3 次,1997 年「反對中國併 吞大會」 ;第 4 次,2003 年「全 民公投 催生新憲」。 2002年9月28日, 民 進 黨 黨慶在板橋舉行運動會時,陳 水扁主席帶領黨的幹部跑運動 場一圈。在司令台前起跑,沒 有畫起跑點的線,當然也不曉 得終點。當陳主席跑到司令台 前突然停下時,我才發覺已到 ▲我把長跑的精神注入公投運動,一方 終 點, 但 已「 不 慎 」 超 越 陳 面藉著在街上長跑的機會,宣傳公投 主席,我因而被媒體批為「白 理念;一方面也顯示公投運動像長跑 一樣需要體力和耐力(1991 年) 目」。 由於那一次的經驗,2002 年 11 月 23 日,參加太魯閣馬拉 松賽時,我除了參加 5,000 公尺的賽跑外,也參加主辦單位為 陳水扁特別設計的 1,500 公 尺 賽 跑。 我都跑在陳水扁後 面,離好幾公尺, 到達終點時,我還 看到一條終點的布 條,那是要給陳水 扁衝刺的。我曉得 如我衝過去的話, 這一次恐怕會被抓 ▲參加民進黨黨慶,我(前一)「不慎」超越陳水扁 去「槍斃」。 主席(前三)(200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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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年 3 月 5 日,東吳大學舉辦「名人賽跑」,測試參加的 名人 1 個小時能夠跑多遠;馬英九也參加,跑 10,740 公尺。 2004 年,我準備跟他賽跑,練習好幾個月,能夠在 1 小時 跑 11,500 公尺,比馬英九快 700 多公尺。可惜,因 3 月 20 日總 統選舉後,泛藍支持者在總統府前抗爭,馬英九忙著維持治 安,不克參加 3 月 27 日的「名人賽跑」,我也就沒去了。 在台北,我都到民視對面的市立體育場跑步,到那兒運 動的人,每天早上都有好幾百人:有的打太極拳,有的做健身 操,男女都有。有一天,有位男士告訴我,說有些婦女認為我 穿的短褲太短,他要付錢,叫我去買一條比較長的短褲。我無 可奈何,只好自掏腰包去買了一條。 在我的跑步生活中,發生幾件有趣的故事。有一次,我在 晚間跑運動場,忽然踩到一顆石頭,扭傷了腳踝,疼痛不已, 因而倒地大叫。等到稍微緩和後,心有未甘,於是索性把這顆 石頭帶回家,放在家裡好幾個月。從此,我再也不敢在晚間跑 步。 還有一次,我在運動場時有人遛狗。狗看到人跑步十分興 奮,就繞著我前後追。牠跑到我前面,然後迴轉朝著我跑。小 狗不知道人類有「靠右邊走」的習慣,左右亂跑,因而和我相 撞,撞得我小腿骨疼痛難當,好幾個星期不能跑步,狗也哀嚎 而去。 登玉山。1997 年,民視舉辦登玉山活動,要我參加。我天 天跑步,但從未登過山,聽到玉山,真的有點兒害怕。那次我 們到達玉山頂峰時,大家感到很累。看到民視租用的直升機來 錄影時,好多小姐高喊:「直升機,請下來載我們下山」。這一 句話,也是我當時心情的最好寫照:已筋疲力盡了還要下山。 平時不常登山,一下子登玉山,腳痠得很。 玉山是台灣的象徵,也是世界名山之一,因此,在 1998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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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 年 、2002 年與 2005 年 我 總 共 再 登 玉 山 4 次, 每次登山前,我都練習跑 10,000 公尺,讓腳部習慣於 激烈的運動。現在,我由 塔塔加到排雲山莊不到 3 小 時,由排雲山莊攻頂大概 1 小時 20 分鐘,我都是最先 抵達主峰頂上。

日常生活 1993 年 10 月 1 日, 嘉 義的名記者葉長庚在「聯 合晚報」寫了一篇文章, ▲第一次攻上玉山頂峰(1997 年) 描述我的衣、食情形: 「民主政治理念走在時代前頭的立委蔡同榮,他物質慾望 低,絕少花錢,儉樸的生活方式卻很傳統。他的『節儉度』, 一如其『募款高手』的名氣,在海內外一樣大大有名。 他一只 19 美元買的手表戴了 20 年,穿了好幾年的老西裝 一襲、蹬著老舊但保養仍然很好的皮鞋,從美國回到台灣,當 了立法委員後,蔡同榮節儉的生活仍然沒變。 在美國時任職大學教授,年薪 68,000 美元,服務銀行界 的蔡太太年薪 8 萬美元,蔡同榮還有一些稿費收入,但他完全 交給太太處理,他連銀行都沒去過。他個人菸酒不沾、咖啡不 喝、不吃消夜點心,天天帶太太做的漢堡當午餐和晚餐,20 年 從未自己到外面吃東西,隨身零用錢僅等值新台幣 500 元。 回到台灣,夫妻倆在美國的收入全放棄了,他零用錢反而 提高為 4,000 多元,原因是有時難免請人吃飯。他請客也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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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經濟力比他差的由他請,像在立法院餐廳,他請過立委廖 大林,不過也只是一碗麵;經濟力比他好的,他一定等對方付 帳,他認為這樣很公道。」 這是 16年前對我生活的寫照,還算是真實,不過,我要 補充些最近的實例。關於不喝酒,有段趣味的故事。1992 年立 委選舉前一夜,在嘉義噴水圓環遊行時,約有廿位鄉親向我獻 花,其中一位美麗的小姐向我獻花後,還爬到車上向我親吻。 我很好奇,花了好大功夫,終於找到這位小姐。她姓林,1995 年 2 月,結婚時,不但要我參加婚禮,並且要我陪她逐桌敬酒。 有位客人堅持要我喝酒,我說從不喝酒,結果,新娘代我喝。 我在民視時,通常吃 60元的溫州餛飩麵;在立法院時,吃 意麵,加上1 顆滷蛋及2 顆貢丸(戲稱「蔡同榮套餐」)共 50 元, 是「連戰便當」十分之一的價錢。有一天,我去買麵,有位小 姐排在我前面,向意麵店老闆說要買一碗「蔡同榮套餐」。我問 她要買給誰吃的,她回答說:「尤清委員」。麵攤老闆告訴我, 現在吃「蔡同榮套餐」,還有好幾位委員。 2003 年夏天,王幸男委員當著好幾位立委好友面前說: 「同榮兄要當立法院長的人穿得這麼隨便,我們一起來捐錢讓他 買些好衣服穿。」我不是沒錢買衣服,而是不注重穿著。 除了衣食外,我在住的方面也很簡樸。15 年前,我搭機回 嘉義時,在機上遇到黃爾璇委員,他問我:「你要回到嘉義的祖 厝嗎?」我說,我在嘉義沒有祖厝,每個月花 1 萬元租了一間公 寓。他說:「人家隨便算 1 萬元。」我解釋:「我住的公寓在體 育場旁邊,靠近郊區,只有25 坪大〔扣除公共設施後,實際上 恐怕只有20 坪〕,每坪 400元月租是市價。」我在那兒住了 10 年,直到最近才搬到一間較大的公寓,也是在體育場附近。 在台北,為方便一大早爭先去登記委員會質詢,十幾年 前,我住在青島東路我的國會辦公室。早上 6 點起床,到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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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南商工學校跑步。如果晚一點起床,跑步時有好多學生走 過運動場,不方便,學校教官會來說:「蔡委員,請你早一點 來。」為不打擾學生上課,有一段時期,我用鬧鐘,不管晚上 幾點上床,一定在早上 6 點起床跑步,實在很辛苦。 市立體育場由一大早開放到深夜,隨時都可以去跑步。民 視緊鄰體育場,現在我就住在民視的一個小房間。那個房間面 積還不到 5 坪,房中有床、衣櫥、冰箱、電視機、坐椅,實在 很狹窄,只能睡覺,談不上享受。10 幾年來,在台北時,我一 直睡在這個地方。

家庭生活 內人麗蓉是一位傳統的台灣女性:認真讀書、工作,不管 閒事。嘉義女中畢業後考入台大法律系與李鴻禧同班,然後獲 得美國南加州大學( University of Southern California)碩士學 位,主修公共行政,副修電腦。她曾在美國當時第 4 大銀行的 漢華信託公司(Manufactures Hanover Trust Company)擔任相 當於副總經理的職位,負責電腦方面的工作。 她會參與政治純粹是因為我那麼熱衷台灣的民主、自由, 她才犧牲自己的志趣,來成全丈夫的願望。就像 1990 年,我要 回來台灣推行公民投票運動,她一直不贊成,是因當時我們在 美國過著愜意的生活:兩人皆有很好的職業,子女的教育表現 亦相當不錯,美國的生活環境那麼好,卻要分散家庭,回到闊 別 30 年、生疏的台灣,一切從頭開始。可是,最後她還是把兩 個女兒留在美國,跟我一道回到台灣。我一直了解她「陪」我 的心情,因此,我一輩子都感到虧欠她。 1992 年 10 月 17 日,在我第一次參選立法委員的選舉晚會 上,麗蓉突然說要上台演講。我遲疑了一會兒,然後建議她, 講 3 分鐘就好。這是她生平第一次演講,料想不到她竟講了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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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鐘,真把我嚇壞了。她說,她生病,住進醫院 5 次,我都不 在她身邊,都在外面為台灣前途奔走。 最近的一次發生在 1990 年我回台後,她在美國動乳癌手 術,國民黨只允准我出境到美國,而不准我再入境回台,所以 我才不能到美國看她。1991 年秋天,她化學治療後由美回台, 白血球一度降至 900(1,000 以下就沒有疾病抵抗力),她感到 惶恐,就寫家庭的「財務報表」,有些項目我初次看到,例如 借給一位鄉親 8 萬美元,等於我二年淨得的薪水,令我大吃一 驚。 當選立委後,我專心投入立委工作,從未經營事業。我創 設民視是為台灣人爭取一個發言的機會;民視已成為台灣第一 的電視台:不論收視率與節目內容品質都是第一。可是,我從 未向民視領取薪水或車馬費,完全是一位義工。 星期一至星期五,我大多留在台北,除了民視、中常會、 立法院開會外,爭取地方建設及服務鄉親也佔了不少時間。 麗蓉大部分時間留在嘉義,可能受到我的鼓勵與影響,她 一大早就到體育場走 2 公里,然後到服務處走走看看。她對政 治不感興趣, 從未代表我參 加任何社區活 動,但如有人 批評我,她會 感到很難過。 她獨自在 家時,都隨便 吃吃,但當我 回家,會認真 ▲我與麗蓉同遊挪威蓋倫格(Geiranger)峽灣(2005 年) 燒些菜。在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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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的應酬很多,都吃過多,回家最想吃的是蕃薯粥。吃飯中, 我會把在台北所做所看的事情講給她聽。平日在台北比較忙, 週末回到嘉義,很想休息一下,但婚喪喜慶活動還是很多,她 會利用我不在家的時間洗我由台北帶回來的衣服及燙襯衫。 長女令怡是在我們最艱難困苦的時候長大的。當她 4、5 歲 時,麗蓉正在念碩士學位,白天送她到托兒所,晚上叫她自己 看書、畫畫冊,不要跟媽媽講話,因為媽媽要看書。她都乖乖 聽話,不會吵,我們都認為虧待她。為了彌補她童年的生活, 1997 年,她生下第一位女兒莎姆(Sam)時,麗蓉到美國看顧 她 3 年。 因為令怡是醫生,對莎姆管教甚嚴,怕她發胖,不給她 糖果吃,麗蓉都偷偷地買東西給她吃。祖母及孫女的感情非常 好,當莎姆聽到麗蓉要回台時,藏麗蓉的衣服,她母親告訴她 要藏 passport(護照)才有效,她問:What is passport?(什麼是 護照?)分別那天,祖孫倆在機場相擁而哭。現在麗蓉雖在台 灣,但還是對莎姆思思念念。 我不喜歡麗 蓉對孫女兒投入 那麼多的心血與 感情,所以後來 令怡再生一位女 兒,怡君生了兩 位女兒,我都不 鼓勵她到美國看 顧她們。現在, 麗蓉每年會到美 國 住 1 個 月, 看 女兒及孫女。 ▲麗蓉與孫女,享受這溫馨的片刻(2000 年)


▲莎姆(Sam,右)近照(2010 年)


故鄉新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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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故鄉新塭 嘉義縣沿海的一個窮僻小村莊,因為鹽分太多,不能生產 農作物,是一片荒蕪之地。自 1830 年起,先人開始由各地前往 開墾魚塭,養殖虱目魚,因而稱呼該地為新塭。 養魚要靠天吃飯。雨水的多少以及天氣的寒熱都會影響虱 目魚的生長,所以雖經數代經營,新塭仍是一個貧窮的漁村。 但村民非常勤儉,早上 4、5 點就起床,男的到魚塭工作,女的 到海邊撿蚵仔、蛤仔、西刀舌等海產來補貼家庭開支。也許白 天工作太累,又沒有什麼娛樂場所,大部分的人晚上都留在家 裡。 1960 年,我到美國留學時,新塭是個約有 5,000 人口的小 村莊,只有 3 個公共場所:派出所、三公爺廟及一所 6 間教室 的國民學校。村內治安良好,很少勞動警察,而且派出所頗具 威嚴,因而與村民的關係比較疏遠。可是大家非常關心學校與 廟宇,希望蓋更多的教員宿舍,以吸收優秀的教師,好讓子弟 受到良好的教育,改善貧苦的生活。村民都在農曆初一及十五 拜三公爺,祈求保佑平安,年年豐收。 廟宇的日常開 支都靠丁錢。男的才算丁,有義務繳納丁 錢。全村依宗親關係劃分為 8 房,每房由最近結婚的新郎負責 收集丁錢交給廟宇,然後由各房選出輩分最高的 8 位大老決定 如何運用,這些大老也排解村民的糾紛。 村上如要整修廟宇,或建築教員宿舍,丁錢不夠用時,每 戶就依擁有魚塭的甲數捐錢:魚塭多的人要多出錢,沒有魚塭 的人就不必捐款。村民有效而合理地管理自己的事務,使得代 表政府的派出所反而像是多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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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庭 我於 1935 年出生在新塭一個三代同堂的家庭。祖父早就去 世,祖母跟我們同住。祖父母生了 2 男 2 女,姑姑們在我出生 前就出嫁了。伯父與伯母是姑表相娶,一連得了 2 個女孩後, 祖母便迫不及待要他再討一門媳婦,希望能夠早日生個男孩, 結果小伯母只生下一個女孩。伯父在我 7 歲時去世,小伯母隨 即拋下孩子改嫁。我的 2 個弟弟均在伯父去世前過繼給他,以 延續他的香火。伯母那房人則繼續跟我們住在一起。 父母親生了 5 男 2 女,所以我家有 10 幾個人。祖母特別疼 愛我,不但照顧我的衣食,還叫我跟她睡在一起。雖然生在漁 村,我卻怕魚腥味,小學 3 年級祖母去世前,我從未吃過魚。 有一次,祖母要我吃清湯鱸魚,說很好吃。我不得不遵從她的 好意,吃下去後,隨即吐出來,可能是心理上害怕魚腥味的抗 拒反應,令她嚇了一跳。 因為這個緣故,祖母特別買肉,或託人到鹽水鎮買菜圓、 肉圓給我吃。1944 年她去世時,好多親戚沒看到我哭,責罵我 無情。他們怎麼曉得在暗地裡,我不知流下多少眼淚。 父親的事業心很重,到處買不能耕種的土地開墾為魚塭。 經過多年的慘澹經營,父親曾獲得當時農林廳長徐慶鐘頒發的 全台灣虱目魚養殖業殿軍獎狀。1973 年他去世時,留下 44 甲的 魚塭,享年 72 歲。 父親平靜過往:11 月 21 日,父親睡午覺,到傍晚五點仍未 醒來,家人去看才發覺心肌梗塞已去世。我在美國接到噩耗電 話,非常哀痛,與父親互動的場景,一幕一幕浮現在眼前。晚 上雖吃安眠藥仍不能入睡,於是起床寫了一篇長達萬字「憶亡 父」的文章,刊登在「台獨」月刊。 那個時候,我的台南一中同學、台南市長張麗堂正在邁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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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考察,打電話約我在紐約見面。我以為他要「棄暗投明」, 背棄國民黨,於是隱瞞喪事赴約。見面時,我問他:「你怎麼 曉得我的電話?」他說:「是李煥給我的。」他繼續說:「令 尊去世,李煥請你回台奔喪,會保證你的安全,並且會保守秘 密。」聽後,我很不高興,向張市長埋怨:「當初約會時,為 什麼你沒明講是要談父親喪事,害我空跑一趟。」他說:「如 果你不想返台就算了,不必生氣。」 母親 18 歲時跟父親結婚。她常到魚塭,幫忙看管家業。 發覺小腳妨礙工作,就把纏腳布拿掉,改穿木屐,但走起路來 感到左腳底疼痛。日子一久,終於不能走路。父親送她到台南 醫院及嘉義醫院住院治療數次,但都未見效。在家時她都待在 房間內,我們兄弟姊妹吃完晚飯後都到她的房間聊天,有說有 笑,算是歡樂的家庭。她在我高二時不幸去世,得年 47 歲。 母親去世的幾天前,我由嘉義回到新塭看她。她看到我時 放聲大哭,說留下這些幼子,實在很不甘心。她出殯後,我幾 次到電影院,不是去看電影,而是躲在黑暗的電影院內偷哭。 台南一中初中部畢業後,我就讀嘉義中學高中部,高三時 與四弟同住在嘉義。有一天,父親託人吩咐我們到他朋友家看 他。我們抵達時,他表示想再娶,次日要帶繼母來看我們,見 面時要稱呼她二嬸仔。聽到這些話後,我感到很憤慨,馬上站 起來,並示意弟弟,二人就走開。這是我們兄弟首次當面挑戰 父親的權威。隔日,我與弟弟躲到朋友家去,父親與繼母來時 找不到我們,不久他就帶她回新塭。 繼母可能認為我 2 個過繼給伯父的弟弟雖跟我們住在一 起,但在法律上已不是父親的孩子。2 個哥哥均已經結婚生 子,要跟他們建立良好關係,談何容易。5 個兄弟中,能夠培 養感情的恐怕只有我一個人,於是對我特別好,我也逐漸領受 她的好意。看到這種情形,有些村民就取笑我說,當初我們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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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中最反對她的是我,後來跟她最好的也是我。其實當初我並 不是反對她本人,那個時候我並未看過她或聽過她,我所反對 的是父親不應該在母親去世才半年就續弦。 1990 年,我由美國回來台灣,麗蓉因乳癌開刀,還要化學 治療,待在美國一年。繼母就上台北照顧我:煮飯、洗衣服; 看到我為了公投南北奔波,常燒人蔘茶給我喝。2007 年 4 月 5 日,我到成大醫院看她,她眼睛已經看不到人了,但嘴裡一直 唸著:「麗蓉什麼時候要〔由美國〕回來?」一星期後,我就 遵照醫院的建議:出院。我一路陪她搭救護車由台南趕回新 塭,抵達新塭後幾個小時,她就去世,享年 86 歲,我非常感念 她對我們的愛護。 我們兄弟都很敬畏父親。大哥在台南工業專修科(國立台 南高級工業職業學校的前身)畢業後,到屏東糖廠工作。父親 說他無兄弟、需要兒子回來幫忙看管家業,大哥便無可奈何地 回去過鄉村的生活。 我 2 個哥哥的婚姻均由父親決定。二哥常講他到二嫂家相 親的經過,他說,當二嫂端茶出來時,一大堆親戚尾隨她,大 家都注視著他,使他感到不好意思,把頭低下去,結果只看到 二嫂的雙腳。他說要再去偷看一次,但父親反對,說她長得相 當好看。半個月後他們就訂婚了。

童年 父親忙著事業,早出晚歸,母親則老待在房間內,家人很 少管束我的生活。我不喜歡遊山但愛玩水,心血來潮時,就跟 幾位朋友往海邊跑。漫長的海岸,除了遠處幾位海防部隊的士 兵外,只有我們幾個人。有時在沙灘上玩耍,有時跳進海裡追 波逐浪,自由自在,真有感情奔放的感覺。 國民學校附近有一條小溪,溪底很硬又有沙質,踏上去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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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沾上黏土。溪水不深,只到胸部,是小學生游泳的理想地 方。 每天我們吃完午飯後,都到那兒戲水玩騎馬戰。大家分 成 2 隊,一個人讓他的隊友坐在肩膀上當騎士而組成一匹馬, 每隊常有一、二十匹馬。敵對的馬可以互相推拉,目的是把對 方的騎士推下水裡,但被推倒者還是可以再組成一匹馬起來應 戰。所以騎馬戰一開始,都要戰過好幾十分鐘,才能分出勝 負。通常輸隊看到對方還有那麼多馬匹,而自己隊友都已戰得 筋疲力盡,再組成馬群作戰也無濟於事時,才認輸。 童年時代的我個性很倔強,絕不認輸。無論我隊如何慘 敗,我都一再地起來應戰。以實際行動鼓勵隊友繼續奮鬥,有 時真能反敗為勝。 暑假時家裡沒有電扇,實在很熱。我常跑到塭寮「避暑」。 在新塭的塭寮,附近數百公尺內都沒有房子,把所有窗門打 開,相當涼快。有時覺得還不過癮,便在魚塭岸上木麻黃的樹 枝上放上幾塊木板當床,舖上草蓆,躺在上面唱歌、看書,累 了就睡。在樹蔭下,任憑它南風或北風,於微風輕拂中入睡, 實是一大享受。等太陽不那麼強烈時,就到小溝內捉魚蝦;有 時在魚塭內釣魚,虱目魚不吃餌,釣到的都是吳郭魚及鰻魚。 夕陽快要下山時,常滿載而歸。 我記得童年遊玩的情景,但對當時求學的情形卻有點模 糊。國民學校的前 3 年我受日本教育。當時是二次大戰末期, 日本戰況已有點吃緊,開始教學生如何預防空襲,躲進防空 壕。其後日本兵進駐學校,學生不能上課。學校已不再是求學 之處,而成為鄉下男孩子看耀武揚威的日本兵、刀槍與大砲的 「觀光勝地」。 國民學校 4 年級時,我開始接受中國教育。當時學校請了 一位漢文教師,用台灣話教我們漢文,後來逐漸來了幾位會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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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國語的老師。國民學校 5 年級時,我的級任導師是台北師 範剛畢業的林榮川老師(朴子人)。他不喜歡大陸人,也不會 教國文,大部分的時間都教我們算術。他使我對數學產生興 趣,其後一連串的入學考試,我都靠優異的數學成績而被錄 取,這要歸功於他替我奠定的基礎。 林老師教我們半年後,二二八事件爆發了。他非常興奮, 寫了好多標語,叫我們貼在村裡的電線桿上。他在廟前演講, 呼籲大家有錢出錢,有力出力,打倒貪官污吏,好多村民響應 他的號召捐錢。他跟幾位曾被日本政府徵調到海南島作戰的青 年,一起到嘉義飛機場攻擊蔣軍。隨後幾天我都守在收音機旁 邊收聽他的「戰況」,但此後他一直沒有回來。1992 年,我在 嘉義市競選立委,沿街拜票時,他的親戚告訴我,那個時候林 老 師 就 被 槍 殺 了。 他 那 麼年輕,就活活被奪去生 命,實在很可憐! 國民學校 6 年級時, 為準備考初中,我非常認 真 讀 書。 當 時 全 台 灣 的 公立學校都在同一天考 試,我報名台南一中與鹽 水中學。父親說在新塭國 民學校的歷史上,還沒有 一個畢業生考上任何省立 中學,叫我別妄想台南一 中。 考 試 的 前 一 天, 父 親帶我到鹽水,但我一直 吵 著 要 到 台 南。 他 無 可 ▲初中(195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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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何,吃過晚飯後才帶我去台南。隔天參加考試,兩星期後放 榜,我考上了。當時,私立學校自選入學考試日期,我連考試 的日期都不知道,只報考台南一中。如果沒考上也就沒有學校 可讀,現在想起來實在太冒險了。 我堅持考台南一中,是對自己的盲目信心,也是我一生重 要的一個關鍵。在台南一中,我遇到好多優秀、有向上心的同 學,提升了我人生的 aspiration(抱負)。

政治 我對政治的興趣大多來自父親。1945 年日本宣布投降,他 偕同村裡耆老發動建造一座歡迎門,迎接「祖國」人員「光復」 台灣。10 月 25 日夜,大家設宴款待前來接管國民學校及派出所 的接收大員,席間這位唐山鄉親教大家唱「國歌」。父親學會 了之後,回來馬上叫醒我們兄弟,教我們唱。我們從夢中被推 醒,睡眼惺忪,誰也不想開口唱歌。他大失所望,就動手打二 哥,責罵他不帶頭唱。哭聲驚醒了隔室的母親,她跑來探個究 竟,勸父親等天亮才教也不遲,可見當時他是多麼地熱愛「祖 國」! 村民真的為「光復」而歡呼,大家更盼望「祖國」會把以 前被日本政府徵收的魚塭歸還他們。原來在二次大戰將要結束 時,日本政府強徵一大部分村上的魚塭,計畫修造成鹽田。他 們雖僱了一批工頭,但因空襲,實際工作並未進行。 日本戰敗後,那些工頭竟利用這數百甲的土地養起魚來。 村民紛紛表示不平,一致認為如果那些土地不改為鹽田就該歸 還他們,那些當日本政府爪牙的工頭們沒有權利在那土地養 魚,於是大家簽名推舉父親為代表,向政府提出請願。 陳情了 2 年,都得不到官廳的任何回應,村民等得不耐 煩,大家糾集在一起,帶著刀矛毆打那些替工頭看管水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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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並佔據水門。接著工頭們就僱打手來奪回水門,如此反覆 數次。目睹這種武打場面,我常自問:政府在那裡?為什麼它 不能解決這種糾紛,任由人民訴諸武力? 這些工頭認為如能陷害父親,必能使村民就範,於是想辦 法向他下毒手。大概在我小學 6 年級春夏之交的一個清晨,我 照例在 4、5 點起床,打開大門,準備作健身操後開始讀書。 突然間,6、7 個穿便服的大漢走進我家,其中一個人用刺 刀指著我,叫我不許動。我看另外一個人拔出手槍,對準父親 的額頭,然後叫醒他。父親被推醒後,連加穿外衣褲都不准, 就被他們用在庭院撿起的一條草繩,縛住雙手帶走。我嚇得如 驚弓之鳥,跑進內屋驚告母親。但當母親走到大門口時,已不 見父親人影了。 誰帶走他?帶到什麼地方?究竟為了什麼事被帶走?我們 家人都無法解答這些疑問。一向歡樂的家庭一下子變成死氣沉 沉。母親飯吃得少,香燒得多。幾天後一個人來告訴我們,父 親被關在台南憲兵隊的看守所。原來他與父親同被關在一個獄 房,父親得知他將被釋放,就託他帶口信給我們。我們馬上花 錢託人去活動,過幾天,未經審問,父親就回來了。 雖然最後父親平安無事回家,但這件事使我幼小的心靈開 始憎恨「祖國」。原來父親一心嚮往的「祖國」是一個不分青 紅皂白,在清晨用刀用槍,隨便抓人的土匪。 父親並未進正式學校,但他苦學,學會了漢文及日文。他 也自修漢藥學,並在考試院舉行的中醫師檢覈考試獲得榜首。 在偏僻的漁村,疾病多、西醫少,村民如果有疾病,不是求神 問卜,就是找漢醫抓草藥,因此來請他看病的人很多,他從未 向任何人收取醫療費。有一天,他發現口袋裡有一個紅包,猜 想可能是隔村的一個老阿婆偷偷放入的,就央人送還給她。並 且,對貧窮的患者,他會通知中藥房,要代付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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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但醫治村民的疾病,並且也關心他們的生活狀況。每 年農曆除夕,我們兄弟都要揹一斗米(6.5 公斤)由庄頭到庄 尾,逐一送給無米過年的貧窮家庭。尤其,終戰後不久,盛產 稻米的台灣突然面臨米荒,不少村民挨餓,他看到這種情形, 就把存放在倉庫內因火災稍燻黑的 5 萬斤米發放給村民,不到 2 天,所有的米都被村人搬光。 由於父親的樂善好施,甚受村民的愛戴,所以當國民黨在 台灣舉行第一、二屆縣市議員選舉時,大家公推他當候選人, 村上的人幾乎全體一致投票給他,結果,他當選。據當時擔任 選舉監察委員的許世賢說,他是嘉義縣花錢最少的議員。 在父親任期內,省議員是由縣議員間接選舉的。好多省 議員候選人都想爭取父親這一票。為避免那些候選人的糾纏, 在投票前,他離家偷偷地在關仔嶺住宿幾天,直到選舉當天才 來嘉義,帶我一道去議會,那個時候我是嘉義中學高二生。我 們在議會前遇到林文樹,他說只要父親投給他,他就有足夠的 票數當選。父親卻告訴他,他預計的票都被人買走了,他不可 能當選,但為著友誼,還是要投給他。投票結果,林文樹只有 一票,他非常感謝父親的支持。父親這種重情義不為利誘的作 風,對我以後個性的形成實有莫大的影響。 1954 年,我高三時,李茂松欲參選第二屆嘉義縣長(嘉義 縣市尚未分治),但未獲國民黨提名,以退黨方式參選。嘉義 人很有義氣,讓李茂松一舉打敗國民黨提名的候選人林金生。 國民黨不甘心,馬上要求黨籍縣議員連署罷免李茂松。父親認 為李茂松都還沒開始做事,國民黨就要罷免他,實在說不過 去,於是拒絕連署。可是,隔年李茂松就被抓去關。 還有,1954 年,無黨派的賴淵平和國民黨的何茂取競選嘉 義市長,國民黨認為賴淵平贏面大,所以耍手段在投票的前幾 天註銷他的候選人資格。但是選票早已印好,賴淵平的名字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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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選票上,投給賴淵平的票被視為廢票。投票結果:廢票的票 數(7,419)比何茂取當選的票數(6,034)多。看到李茂松與賴 淵平的參選過程,我非常憎恨國民黨。 父親對宗親會很熱心,他與幾位宗親在嘉義市建築了一座 全台最大的宗祠,後來他被推為嘉義縣柯蔡宗親會理事長。我 高三時搬進宗祠,他託人請了一位老婦人為我煮飯。某天一位 朋友來我那兒吃飯,說那老太婆難看得使他吃不下,他要替我 僱請一位較好看的人。結果請來一位賣獎券的小姐,她雖年輕 貌美,但麻煩卻跟著來了。 有一天,一個警察來宗祠,看到她,想跟她搭訕,她不理 他,他就濫用職權說她行動可疑,要查看她的身分證。她跑進 來告訴我,我出去看個究竟,結果他竟遷怒於我,也要查看我 的身分證。 那天晚上 11 點多,我準備上床時,那個警察又來了。他說 我沒有報流動戶口,命令我跟他到派出所。我們到達時,正有 4 位空軍太太因打麻將也被帶到那兒。他跟另外一個警察先處 理麻將案件,與那些太太窮聊到清晨 3 點左右,才讓她們帶著 麻將回去。我在旁邊耐心地等著他們「辦公」。她們走後,那 個警察說我沒報流動戶口,要把我送進警察局拘留所。我想要 打電話請父親的朋友來保釋,拜託他讓我用電話,而他無論如 何都不答應,我忍無可忍終於破口罵他。這下子他便用侮辱公 務員、妨害公務的名義,把我強制送到拘留所。 那是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被關進拘留所。裡面的牢 房就像狗籠一樣,門打開後,人要用鑽的才能進去。為了防止 人犯自殺,一進拘留所就被要求解下身上的皮帶。這個經驗讓 我體會到國家的公權力實在很大:當你被關起來之後,搥胸頓 足、敲鐵窗,怎麼吵都沒用。 進入那銅牆鐵壁的世界不久天就亮了,犯人開始吃早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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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 沒 有 我 的 份。 我 告 訴拘留所人員說,我整 夜沒睡,肚子很餓,請 他給我飯。他說我剛進 來,還沒有我的飯票, 中午我照樣沒飯吃。大 概下午 2 點,我被帶到 中興派出所,父親的一 位朋友已在那兒等我。 警察說我妨害公務要罰 金,並要在他們處理的 文件上簽名承認我犯的 罪行。我一再地向他們 解釋事情的經過,堅稱 該受處罰的是那位作弄 我的警察而不是我,拒 ▲高中(1953 年) 不簽字。父親的朋友一 再地勸我說,父親會付罰金,不必介意金額,只要簽一個字, 我就可以回去吃飯睡覺。對於我的拒絕簽字,他反而感到奇 怪。最後在飢餓又疲倦的情形下,我終於在下午 5 點左右簽了 字。 翌 日父 親特 地 來嘉 義 看 我。我 忿 忿 不 平 地 把 事 情 的 始 末一一告訴他,希望他能夠為我洗清冤屈,甚至於向縣長申 告,以改進警察的態度與作風(當時他是縣議員,縣長是林金 生)。父親卻滿不在乎地說:「我早就告訴你們,有二項職業 就是餓死也不可當:一個是警察,一個是稅務人員。當警察會 養成仗勢凌人的個性;而稅務人員會養成無所不貪的習慣。」 也許他對這種事司空見慣,不足為奇,但我認為他過度消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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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此之後,我決心從事台灣的政治改革,立志學習政治。 高中畢業後,我參加第一屆聯合招生,以第一志願,考上了台 大政治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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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台大代聯會主席 我喜歡玩足球,在嘉義中學時,風雨無阻,每天都要踢上 幾個小時,學校的功課只是應付而已。陳唐山跟我同窗 3 年, 並且隔鄰而坐。他曾向人說,他很少看我讀書,但也未看過我 補考,這是我高中時代最好的寫照。聯合招生對我威脅很大, 如果沒好好準備入學考試,可能就沒有大學可讀。 高中的最後一個學期,我幾乎每天都讀到天亮才上床。當 時我住在宗祠內,常把桌子擺在大廳裡,打開廳門,面向大馬路 讀書。馬路對面住有一位酒家女,她在深夜3、4點才回家。她 回來時先有三輪車的剎車聲,然後有高跟鞋的腳步聲。我每夜都 聽到這種聲音,但從未看過她,她曾向鄰居稱讚我的認真。 那年的暑假,也許睡眠不足火氣大,我的屁股一連生了十 幾個瘡。起初坐下時感到不舒服,於是把毛毯鋪在座椅上,後 來幾星期連坐也不能坐,每天都站在桌子旁邊念書,實在很痛 苦。 我們那年是第一次聯合招生,制度尚未健全。放榜時報紙 只刊登我考上台大的乙(文法)組,而沒提起考上那一科系。 後來朋友告訴我,在台大政治系的 50 名錄取生中,我考上了第 5 名。高興之餘,我把這個消息告訴父親。他聽後很不高興, 責問我為什麼沒聽他的話,偏偏要投考政治系。他說中國人最 殘忍,他們為著政治鬥爭,不惜使用逮捕、暗殺等暴力手段, 無論如何我都不可以涉足中國政治。 父親要我馬上跟他到台北見當時的建設廳長黃啟顯(父 親當議員時,黃啟顯是議長),看他有沒有辦法把我轉到法律 系。他與校長錢思亮聯絡後,告訴我們說,我要等 1 年後才能 夠轉系。大二時我終於轉到法律系。我對法律條文不感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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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年的法律系學生生活可說是「逍遙法外」,可是對反國民黨卻 格外感到興趣。每逢台大校內選舉,我都支持非國民黨員,於 是無形中結識了好多反國民黨的同學。1956 年我大三時,大家 鼓勵我競選代聯會主席。

非黨員當選主席 代聯會主席的選舉辦法是:先由學生在每班選出班代表, 然後再由每學院的班代表選出 3 位院代表。台大有六個學院, 大一的學生不屬任何學院,由他們的班代表中選出 3 位大一的 代表。代聯會主席就是由這 18 位院代表及 3 位大一代表共同選 舉產生。 我把幫我競選的同學分為 7 個小組,每組負責一個學院的 院代表或大一代表的選舉,大家都很合作地分工。但我的當選 有一部分要歸功於有心的策劃。大一時,我寄宿在台大校總 區附近的一間公寓,同住者有一位家住花蓮的建中高二學生杜 俊元(矽統科技董事長,1998 與 1999 年兩年間,曾捐 28 億元 給慈濟功德會)。他在我大三時保送台大電機系。我暗中鼓勵 他競選班代表及大一代表,結果他順利當選。他佯裝與我不相 識,而使國民黨的候選人朱昭勳認為杜俊元會投給他。朱昭勳 常邀請他吃飯,他都拒絕。朱昭勳的助選員開始對他生疑,在 選舉當天幾乎向他動粗。幸虧我方也很強硬,雙方幾乎在台大 辦公大樓前打起架來。選舉照常進行,杜俊元依然投給我。選 舉結果:我得 11 票,朱昭勳得 10 票,我以 1 票之差險勝。 父親得知我當選代聯會主席後,擔心我會吃國民黨的苦 頭,馬上搭夜車來台北勸我加入國民黨。他說如不加入,我 應辭職,我都不同意。幾天後法學院的李主任教官帶我到救 國團總部去見負責組織的第一組組長曾憲鎔。曾憲鎔向我說: 「蔣〔經國〕主任很歡迎像你這種年輕有為的優秀青年加入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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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陣容〔國民黨〕。加入後,你就有出國及施展個人抱負的機 會⋯。」我說我已與父親討論過加入國民黨的事,不用再費時 談這件事。當時,我雖年輕,但是立場卻很堅定。 國民黨果然不讓我出國。台灣每年年底都會派數位代表參 加亞洲學生會議,而台大代聯會主席一向是當然代表。我不能 參加該項會議是我拒絕入黨所預料得到的後果;國民黨也在其 他方面對我百般刁難。代聯會每舉辦一次活動,必先向學校提 出預算。單為舉辦新年同樂晚會,我作了好幾次的預算。每次 如果有些項目他們不同意,就把整個預算退回來。譬如,預算 的總金額過多、出版「台大青年」的頁數太多、預算中沒有包 括演平劇的開支等等。直到 12 月中旬,我的預算仍沒辦法得到 課外活動組長及訓導長的批准,於是我跑去見錢校長。他說學 校每年都有預算給代聯會舉辦這種活動,怎麼到了年底訓導處 還沒把錢批給我?他馬上打電話給訓導長張研田,過了一、二 天,活動費才被批准下來。 有了預算才能接辦「台大青年」。我接辦之後,校方把裡 面的文章改得亂七八糟,辦這種沒有靈魂的刊物,對我而言根 本沒有意義,讓我不想再辦下去。接著是那一年的新年同樂晚 會,學校要我在門票印上「慶祝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但我 很討厭「中華民國」,只願意印「新年同樂晚會」,他們就強 迫我。 我不但擅長於編寫預算,並且也被迫成為一個報假帳的 「專家」。我們第一次的活動是組織一個四、五十人的訪問團, 到車籠埔慰問第 5 屆預備軍官。我請隨團的二位同學專門負責 記錄開支及收集收據,所以由車籠埔回來不久,我就把該次的 開支情形照實向課外活動組提出報銷。該組的人員看到那份報 銷後都放聲大笑,一個傳過一個,引為笑談。他們告訴我台大 是國立學府,學校的開支都要送到審計部。政府有統一的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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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學生一餐不得超過 4 元,旅館住宿不得超過 7 元等等(數目 大概如此,我已記不清楚),我都違反這些規定,這種報銷一 定無法通過審計部的審查。 我抗議說學校派了兩位訓導人員跟我們同行,他們曉得我 們雖住了最便宜的旅館、吃便當,但實際的開支還是超過政府 的規定。後來課外活動組長黃亦晨幫我的忙,教我想辦法向生 意人拿些收據來報銷不合規定的部分。我真的照做,帳算是報 銷了,但附上的收據有一部分是假的,就像現在的特別費與國 務機要費一樣。以後幾次的報銷我都不得不如法炮製,每次都 感到非常困擾,怎麼會有這種制度? 1956 年底,5 位日本學生代表來台大訪問,訓導處指定前 代聯會主席邱創壽等一批人接待這些訪客。本來這些日本人的 來訪並不值得重視,但我們卻不滿意訓導處忽視我們代聯會的 存在,於是就在預定來訪的那天,提早把日本學生由旅館接來 台大。訓導長看到接待的不是他指定的人,相當不悅,叫我 到他辦公室。他說:「聽說你們要開舞會招待日本人,是否屬 實?」我說是。他又說 :「我們是處在戰時,不可讓外國人認為 我們青年人過著腐化的生活,我勸你不要開舞會。」我答說 : 「他們對我們年輕人的腐化生活已有認識。」他問:「是不是已 有人開過舞會招待他們了 ?」我答 :「比開舞會還嚴重。」 我進而反問他 :「有人已帶他們去玩女人,為什麼我們連 舞會也不能開?」他被我這突如其來的話頂住,就大發脾氣地 說:「為什麼你們對日本人特別感興趣?你們對那些日本人的 招待只能到今天中午為止,如你們今夜真的開舞會招待他們, 不是你走就是我走。」意指不是我被開除,就是他辭職。說罷, 就氣憤地離開辦公廳回家去。他下了高壓手段,在他的淫威 下,我只好取消舞會。 在擔任代聯會主席期間,因我不是國民黨員,受到各種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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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的對待與阻撓,使我產 生強烈的被壓迫感,於是萌 起推翻這個政權的念頭。

關仔嶺會議 大學畢業後,要當預備 軍官。我反對國民黨政權, 但又要服役於該政權賴以生 存的國民黨軍,心理上很矛 盾,也很不甘心。我曾試著 潛離台灣,拜託朋友找船偷 渡,對方開價 3 萬台幣,價 錢並不算貴。我囑咐麗蓉的 ▲學士照(1958 年) 同 學 謝 淑 媛, 如 果 我「 失 蹤」,就轉告她我已偷渡離台。但當時是 1958 年八二三金門砲 戰的前夕,國民黨加強台灣海峽的巡邏,船主感到風聲太緊, 叫我不要嘗試,於是我乖乖地當預備軍官去。報到那天我到晚 上才到步兵學校,鎮公所兵役課的人員早上到我家找不到我, 下午到步兵學校也等不到我,以為我逃兵了。 本來我計畫退伍後馬上赴美留學,學成馬上回台參加反對 黨的組織。可是,1960 年 2 月退伍後,來不及辦理出境手續, 趕不上春季上課,就利用時間做些組黨的舖路工作。我請教李 萬居與郭國基,也把我那些具有強烈台灣意識的朋友們組織起 來,召開了一個關仔嶺會議。 我擔任代聯會主席期間,受到國民黨的高壓,所以我們這 群人都很反國民黨,有一股造反的熱情。就像毛澤東他們 13 人 1921 年在上海附近一艘船上,討論如何進行共產革命一樣,我 們 10 個人也常常一起討論如何推翻國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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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有一次我們沒有地方可以去,一群人跑到新店碧潭山 上,坐在山上討論。成員之一陳安瀾曾被抓去坐牢,他說我們 10 個大男生聚在一起談話那麼久會引起情治單位注意。那時 候大家都有女朋友,因為擔心女生在外面亂講話,所以才沒有 小姐同行。以後改在室內,我們找到台北後火車站的「金城旅 社」,10 個人躲在房間裡。旅社老闆非常好心,他跑來敲門, 告訴我們每個房間的衣櫥打開都有一個小洞,可以清楚看到房 間裡面,特務買通旅社的女服務生,要求她們遇到身分可疑的 人,立刻向情治單位打小報告,特務馬上就會趕到,所以要我 們趕快離開。老闆為了證明自己所言不虛,還讓我們看衣櫥內 的小洞,果然可以看到房間內的一切,所以我們就趕快離開。 我從美國回來之後,一直想找當年這位老闆,好好謝謝他,但 已經找不到了。 後來我們還到過好幾個地方,邱竹山父親是高雄的富豪, 我們去過他家 5 樓開會,他爸媽上樓時,我們就假裝在賭博打 牌;我們也去過我家的魚塭,麗蓉及其他 人的女朋友也一起 去,我們討論事情,她們就煮飯給我們吃。 那時候大家都講得很白,不惜犧牲生命,推翻國民黨。由 美回台後我遇到黃崑虎,他太太還提到,當初我們還湊錢要買 槍,這些錢都藏在她家的床頭櫃。不過我不太記得這件事了, 她說有這件事,因為錢是她經手的,所以她記得很清楚。 關仔嶺會議是在 1960 年 6 月 19 日召開的,我們從 10 個人 擴大到 43 人。大部分是台大畢業生,也有其他大學校友,甚至 於中學畢業生。這些人來自全國各地,開會通知都由專人當面 聯絡,並未經過郵便。我們包租了關仔嶺的靜樂旅社,投宿者 只有參加會議的人,沒有其他旅客。為迴避警察的耳目,只有 一部分的人向旅館登記。開會時間有二日,討論許多問題,最 後決定以結拜的方式保持相互間的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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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月 17 日我與另外一位參加關仔嶺會議的朋友劉家順,投 宿在台北後車站的福海旅社,準備隔日搭乘包機赴美。他是由 台中一中保送台大政治系,那個時候保送生大多志願台大醫學 院,他是唯一志願政治系的。該夜承辦包機的旅行社到旅館通 知他,說他的護照已被警備總司令部註銷,不能出國。我們都 感到奇怪,如果是為著政治問題不能出國,為什麼只留住他而 沒為難我? 隔天上午劉家順跟我一道到機場,當時護照是由警總核 驗後拿到機場分發。劉家順先問他的護照,警總人員說已被註 銷。接著我問我的,他們把我的護照拿給我。接到它後,我向 劉家順及家人道別,就走向飛機。一會兒機門關起來,飛機滑 到跑道上,我慶幸已離開國民黨的魔掌。可是飛機卻在跑道停 了一小時,說是機件故障,又滑回來。機門打開了,我往窗外 看,所有來送別的人都走了,心想如果這下子被逮捕入獄,家 人還以為我已到美國留學了。一小時後,機門又關起來,飛機 再度滑到跑道上,這才離地起飛,我終於鬆了一口氣。 抵達美國不久,就收到劉家順及幾位參加關仔嶺會議朋友 被逮捕的消息。警總人員告訴劉家順,如果他把所有罪過交代 清楚,就可以馬上赴美留學,他信以為真。本來情治人員只知 他常發國民黨的牢騷,而他卻把他們不知情的關仔嶺會議也統 統說出來。根據他的自白書,國民黨讓他蹲了 4 年半的苦牢。 這下子,我變成「天涯淪落人」。既然台灣回不去,唯有留在 海外從事推翻國民黨的工作。 劉家順被捕之後,情治單位又循線逮捕了陳安瀾和蔡順 利,他們的家人花了不少錢疏通,才把他們救出來,但是他們 坐牢一年多又被打得很慘。 侯榮邦、張燦鍙也先後被特務抓去問話,兩人本來都出 不去。侯榮邦原本是教書的公務員,後來他把身分變更成自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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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公務員出國由警總審核,自耕農好像歸警政署管,侯榮邦 知道這個漏洞後,把身分改成自耕農,管理自耕農的單位根本 沒有他的相關紀錄,就這樣被他混出去了。檢調單位調查後發 現侯榮邦變更身分,認為鄉公所的承辦人員和侯榮邦的父親犯 偽造文書罪,均被判緩刑。受到這個打擊,侯榮邦出國後比我 還衝,1963 年一到日本立刻加入致力台灣獨立運動的台灣青年 社。 張燦鍙也被情治單位叫去問話,但後來還是出國了。黃崑 虎則是跑到新竹山區躲了兩年,在新竹養羊、養豬、養雞來消 磨時日。後來我跟他說:「你這個養雞大王是我牽成的,要不 是我們搞了這件事,你也不會變成養雞大王。」

為難麗蓉離台 我跟麗蓉的相識可說是姻緣。1955 年夏天,新塭有一位唸 高雄中學的學生,因留級不能畢業報考大學,乾脆騙他的雙親 說他保送台大醫學院,村民都信以為真。當時我將升大二,代 表台大東石區同學會邀請他參加在朴子舉行的迎新會。他告訴 我布袋有一位女孩子也在該年考上台大法律系,叫我也去通知 她來參加。我抱著好奇探險的心情,由新塭步行一小時到布袋 邀請她。 隔天她參加迎新會,會後各自回家,都沒有什麼特別的感 覺。不久學校快開學,我暫住在台北市龍江街父親的一位朋友 家,以便找寄宿處。有一天,我由中正國小踢完足球回到住處 時,突然看到她坐在路邊的椅子上曬頭髮。原來她也在搬進學 校女生宿舍前暫住在她舅父家,而成為我的鄰居。看到她後, 我的情緒有點兒靜不下來,於是就邀請她去看電影。她說她要 問她舅父,結果他允許了。 後來我們的感情逐漸上升,花前月下,形影不離,成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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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院眾人皆知的一對情侶。可是寒暑假回到保守的鄉下,兩 人見面不方便,飽受相思之苦。有一個夏天的晚上,我跟父親 在北門南鯤鯓的塭寮吃完晚飯後,穿著木屐,佯裝騎腳踏車散 步,想到布袋看她。搭了二次渡船過溪,走過一條長竹橋,一 路幾次遇到看守鹽田狗的追逐,半路上我的木屐又折斷,只好 把它丟棄。抵達布袋時滿身大汗,赤腳在街上牽著腳踏車走, 頓時感到不好意思進去看她。在她家附近徘徊一會兒後,帶著 空虛的心情又騎車回北門,到家時已深夜一點。 但是好事多磨,父親得知她姓蔡後非常失望,勸我們不 要結婚,以免使他難堪,因為他身為宗親會理事長,不該違背 「同姓不婚」的習俗。他說如果一定要結婚,她要給她的舅父 認養,改為別姓。我向父親解釋,以前醫學不發達,用姓來識 別是否近親,所以同姓才不能通婚。現在我們可以用科學的方 法計算親等關係,她雖跟我同姓,但我們的祖先在數百年前就 由中國不同的地方搬來台灣。如果真有親戚關係,那也是幾百 親等的關係。 要用這似是而非的宗親觀念,來拆散一對互相熱愛的男 女,實在殘忍。我又說明知她姓蔡,給別人收養後就認為跟我 不同姓,是自欺欺人。經我一再地說明之後,父親終於勉強同 意,但要我們到國外才結婚。 我的岳父也反對我們結婚。他是嘉農畢業,曾任布袋鎮建 設課長。他反對的真正理由,我到現在還不明瞭。但他曾向人 家說:他很討厭我不顧他的家風,帶他的女兒到處招搖過市, 使他受到不少村民的譏諷。麗蓉很聽她父親的話,沒有他的允 准她不敢擅自跟我結婚。我勸她向他說明,她都不敢。我終於 在 1959 年底寫一封長達 8 頁的信給岳父,並說次年元旦要拜託 2 位朋友(翁茂城及審判蔡有全及許曹德的法官蔡尊五)駕車 到布袋接他去朴子,想要當面聽他的理由。他沒打開我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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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不曉得我的朋友會在元旦駕車去,所以讓他們空車而返。 我雖很失望,但並不灰心,還是繼續努力。在我離台前的 1 個 月,終於跟他在嘉義市的鈴蘭飯店見面,他也建議我們到美國 才結婚。 我們解決了雙方家長的反對,但仍面臨很大的困難。雖 然我們並未訂婚,但當警總發覺我是漏網之魚後,在麗蓉申請 出境證的表格上批上「應予免議」,不讓她出國,父親拜託好 多人找門路也都沒辦法。她也向父親提議要偷渡,父親反對: 「女孩子怎麼可以坐船偷渡?」。 麗蓉叫我不要再寫信給她,佯裝我們的關係已破裂,她的 出國純是為留學,不是要來跟我結婚,我接受她的建議。相別 2 年 多, 我 共 寫 了 187 封信給她,突然停止跟 她通信,心裡感到很難 過,每日都期待著有一 天她會突然出現在我面 前。 當 時, 在 我 腦 海 中,常浮現一幕淒涼的 情景:即麗蓉在久不能 出國的絕望下,又受到 她父親的壓力,終於嫁 給別人,甚至於生了孩 子。 我 又 幻 想, 有 一 天,我回到台灣時,一 定 會 去 看 她。 那 個 時 候,我相信:在她的心 底裡,依然很愛我,但 ▲離台前一天與麗蓉合影(196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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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是她已有了家庭,也不敢流露真情;對於別人的妻子,我 更不敢示意。兩人會無言以對,內心卻是千言萬語說不完,這 一幅人生最殘忍的畫面,時常呈現在我眼前。 1963 年 3 月 15 日,麗蓉從東京打電報通知我已脫離虎口, 我們終於克服一切的困難在美國結婚。 麗蓉要來美國時,在松山機場遇到在民航空運公司(Civil Air Transport,簡稱 CAT)服務的陳唐山,陳唐山很高興的問 她:「同榮最近情形怎樣?」她怕露出馬腳會前功盡棄,假裝 不認識我,讓陳唐山嚇了一跳,心想:「女人真是善變。」後 來,陳唐山到了美國,了解整個實情後才恍然大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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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留學生 1960 年 9 月 18 日,我搭機來美時只攜帶一只皮箱,內裝 衣服、英漢四用辭典及一大罐張國周強胃散。本來打算住在宿 舍,因唯恐吃不慣西餐,會消化不良,而特地帶胃散。經過了 36 小時的航程,抵達田納西大學(University of Tennessee), 在註冊組辦公室遇到一位台灣留學生劉嘉男。他叫我跟他住, 與他合伙。我真是喜出望外,沒料到來美國還能夠吃米飯,講 台灣話。 來到美國之前,我從未煮過飯、洗過碗。與劉嘉男同住在 一起時,「大方」的坐在飯桌上等待他做飯給我吃,也看他洗 我的碗。大概劉嘉男看到我那麼賴皮,一星期後,便開口說我 們要輪流煮飯,我才開始學習煮飯。

碩士 我決定專心學習美國政黨政治。第一年,我選擇政黨、公 意、議會程序及研討美國政治等課程。我對這些課的內容不但 生疏,並且看英文也很吃力,生字很多,查辭典費時,平均 1 小時才念 2、3 頁。我非常認真,除了 6、7 小時的睡覺外,隨 時隨地都用功讀書。例如 1960 年的新年除夕,我是最後一位 離開圖書館,元旦上午又最早去的。學校教授都要求讀書報告 及論文不可用手寫,我買了一部打字機,開始練習打字,可是 速度很慢,又常打錯字,幾頁的文章往往由晚上打到天亮才打 完,就這樣苦幹地應付第一年的功課。 我專心讀書,沒有時間到外面打工賺錢。事實上,在大學 城內,外國學生打工也容易被移民局發覺,很麻煩。由台灣帶 來的 2,400 美元,到 1961 年暑假前,剩下不到 1,000 元。如果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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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不打工的話,下個年頭錢就不夠用了。所以在第二學期學期 考試的最後一天,把行李帶到學校,考完試後,馬上搭 20 小時 的客運到紐約。 次日,我就到職業介紹所,他們給我一個只做一個週末的 洗碗臨時工。我搭地下鐵到那家飯店,抵達時已是中午,客人 很多。老闆看到我時,馬上遞給我一件洗碗用的工作衣,我展 開它,卻不曉得如何穿。他看到這種情形,就問我有沒有在飯 店工作過,我說沒有。他幫我穿上後,帶我進廚房。廚房內有 2 大桶水:一桶清水,一桶泡有化學藥物的洗碗劑,2 桶都是熱 的。那兒已堆積一大堆碗盤,我趕快洗,但幾位侍應生繼續由 飯廳搬進骯髒的碗盤,不管我怎樣努力也洗不完。夏天站在廚 房內已夠熱了,還要二隻手浸在熱水內洗碗,弄得滿身大汗。 要站著工作,腳也痠得很。平常我自以為體力很強,但這樣工 作 10 小時後,實在已筋疲力盡。我懷疑隔天是否仍能夠再工作 10 小時。將近半夜時,老闆給我 10 元的工資,我就告訴他,隔 天不去了。 過了幾天,我找 到一間離紐約市 50 哩的鄉村俱樂部(叫 做 Spring Rock Country Club)內的洗碗工作。他們用機器洗, 工作倒是輕鬆。但飯店規模很大,僱了不少員工,在廚房工作 的人都住在地下室。好多人在晚上酗酒、吵架,甚至於打架。 聽到這種聲音時,有時我會自悲自嘆:在台灣生活過著滿舒服 的,為什麼偏偏跑到這種地方? 飯店週末最忙,我們都輪流在週中放假 1 天。到紐約逛街 多花錢,我大多留在俱樂部內替人揹高爾夫球桿當球僮,多賺 些錢。暑假中我幾乎每星期工作 7 天,儲蓄了差不多 1,000 元, 所以當我再回到田納西大學時,身上有將近 2,000 元,一年的 生活費及學費已有著落。我開始專心寫論文,題目是:「民間 團體如何影響美國國會的決策」。通常由台灣來的留學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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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與教育背景的關係,都研究國際關係或中國問題,很少像 我那樣熱中於學習美國政治。 1962 年的暑假,我攜帶著由台灣帶來的那只皮箱離開田 納西,多了幾本書,也多了一張政治學碩士的文憑,再回到紐 約那間俱樂部工作。那個時候我身邊所有的錢都花光了,成為 名符其實的赤貧者。工作了一個暑假後,我搭了 80 多小時的 客運,橫貫美國大陸到俄勒岡大學(University of Oregon), 想攻讀政治學博士學位。後來我發覺俄勒岡大學不如田納西大 學好,並且也許因為魏鏞在那兒就讀的緣故,國民黨的氣味很 濃厚,令人感到很不舒服,所以我馬上申請南加州大學入學許 可證。1963 年的新年,我沿西海岸搭乘 20 小時的客運,南下 到洛杉磯,進入該校。

結婚 到洛杉磯時,遇到以前在台南一中的同窗許和瑞,他跟好 幾位同鄉住在一起。他們雖剛由台灣來,但因讀理工科都找到 適當的工作。白天上班,晚上上課,讀書並非他們生活中最重 要的部分。我跟他們相處得很好,大家一起聊天、打球,生活 非常愉快,可是我擔心會逐漸鬆懈求學的決心,終於在 2 月初 搬進學校宿舍,並在學校圖書館找到一個兼職。我要完全生活 在校園內,擺脫都市繁華的誘惑。 不久麗蓉來美,我們就在 1963 年 4 月 6 日(星期六)上午 到法院公證結婚。結婚的前一夜,我還在圖書館工作;結婚那 天的下午,我又到那兒工作。我害怕美國同事或同學看到麗蓉 在法院給我戴上的那只結婚戒指,而問什麼時候結婚,會出 窘,於是在那天下午到圖書館前,把戒子脫下,幾天後再戴 上。麗蓉由法院出來後,就趕回家燒菜,該夜請了 20 位同鄉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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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喜宴。我對她因我的 困境,不能讓她像其他 女孩子一樣穿新娘服、 去新婚旅行而感到歉 意,一直想在其他方面 彌補她。 麗蓉與我都認為, 我們不可能二人同時讀 書,要一人工作去支持 另外一人上課。她決定 先讓我完成博士學位 後,才開始念自己的碩 士學位。雖然結婚幾星 期後,就發覺懷孕,但 她仍到工廠做工。工作 ▲麗蓉的結婚照(1963 年) 的性質是在大燈上畫簡 單的圖樣,待遇是最低工資,每小時一元二毛半。她每天帶便 當,搭公共汽車赴 8 點上班,下午 5 點又搭公共汽車回來,一 直工作到次年一月中旬,生產的前一星期才停止工作。 1963 年的暑假,我也做苦工。洛杉磯與紐約不同,四季如 春,很少有夏天才營業的鄉村俱樂部,要在飯店找專職工作不 大容易。於是我白天在工廠工作,晚上在飯店兼職,每天都到 半夜才抵家,非常累。我們常互相勉勵,要認真工作,節省開 支,才能付學費,完成學業。她每天都把家庭開支記錄下來, 並逐項檢討是否有浪費的情形。40 多年來,她仍保持這種習 慣。 我們生下第一個女兒時,正是學期末。我要準備期考,繳 好幾篇論文,本來已經夠忙了,還要照顧剛由醫院回來的母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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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她躺在床上看我忙得團團轉,又想起今後她將留在家裡 看顧小孩,不能到外面工作,而我很難一方面讀書,一方面工 作來養活家人,於是哭著向我說,要把小孩子帶回台灣,等我 畢業找到工作後,才再來。我堅決反對,說她離台已不容易, 如今帶著孩子回去,證明我們已結婚,無論如何國民黨不會再 讓她來美。經我解釋後,她終於放棄這個念頭。 其後一年是我一生最艱苦的時期。我白天上課,晚上在 一個工廠工作,由半夜工作到早上 7 點。我們住在學校附近, 白天有課就到學校,沒課就跑回去睡覺,一天要睡好幾次才足 眠。麗蓉與我都認為這不是解決生活的辦法,她決定到市內的 商業補習班,念電子計算機的操作。1965 年的春天,她開始在 南加大上班。後來她的老闆看到她的工作表現不錯,便提升她 當電子計算機工程師。她的工作很順利,家庭的經濟困難隨而 獲得解決;我不必再工作,可以專心讀書了。

博士 到南加大時,我仍然醉心於學習美國政黨政治。我選專供 研究生念的美國憲法、議會程序、政黨等課程。與美國學生念 這種課程總是比較吃虧,我從未由這些課程獲得A的成績。但 選 4 門與政治思想有關的課,我只有一科沒有獲得A。所以到 1965 年底,我的學業成績總平均是 3.36 分(A:4 分,B:3 分,C:2 分)。 1963 年南加大給我入學許可證時,附上政治系的一封信, 說我的總平均要達到A -,才能參加博士考試。系主任看我在 那兒念了 3 年,成績平平,就在 1966 年初,說我無法完成政治 博士學位,叫我走路,這真是晴天霹靂。帶著一個二歲的小孩 子,要跑到哪裡去?並且依美國學界的慣例,一位已由一間大 學認為沒有能力讀博士學位的學生,別的學校都不大願意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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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在走投無路之下,我跑去找一位名叫格柏(Richard Gable) 的教授。 格柏是南加大公共行政系系主任,我選過他的課。我第一 次嘗試用數學來寫論文,用統計來斷定哪些因素最會影響國會 議員對美國援外法案的投票。他看到論文後非常高興,除了給 我A成績外,又寫了很長的評語,說我曉得用統計來研究這種 問題,很有創意。我把在政治系遭遇到的困難向他陳述,他說 他不同意政治系對我的評估。 他向我說明公共行政系的課程,分為六部門:組織原理、 組織行為、人事行政、財務行政、比較行政及電子計算。他逐 一說明各部門課程的內容,當聽到組織原理與行為時,我發覺 這就是原來我來美國想學習組織政黨應懂的東西。他又說我可 以攻讀政治與公共行政的聯合學位:由政治系選擇二部門,由 公共行政系選二部門,共四部門當我博士考試的科目,於是我 選政治思想、比較政府、組織原理及組織行為四部門。他說我 不必再選政治學方面的課,只要在公共行政系選些與組織原理 和組織行為有關的課,就可參加博士考試。 我很快就修完 9 科公共行政的課程,每科的成績都是A。 對我來講,真有點兒奇蹟似的。南加大的公共行政系一向不 錯,1983 年被列為全美第三好的公共行政系。為什麼我的公 共行政學課程與政治學課程的成績有那麼顯著的差異?其原因 可能是:一、那個時候來美較久,我的英文閱讀及寫作能力較 強;二、家庭經濟比較安定,較有心情與時間讀書;三、我對 組織學感興趣。以後籌組台灣獨立聯盟及 FAPA 都活用這些學 問。我每學期都開這門課,它始終是我最感興趣的課程;四、 由現在看當時的情形,我發現每當遇到挫折時,不但不氣餒, 反而愈挫愈發憤,常產生一種勢必克服困難的強烈熱望。 我 在 1967 年 11 月, 順 利 通 過 博 士 考 試, 然 後 開 始 寫 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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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題 目 是:「 中 國 的專業人員 : 衝突與適 應」。主要是研究中國 共產黨如何領導管理中 國科學院院士。共產黨 想控制科學家,但這些 高級知識分子認為黨不 懂科學,外行人不應領 導內行人,於是雙方常 引起不愉快的事。我發 現六項衝突的地方,並 分析共產黨如何適應這 些衝突:有時很強硬, 但通常都具伸縮性。我 於 1969 年 春 天 寫 好 論 ▲返回母校南加州大學(1989 年) 文並通過論文口試,完 成了我的博士學位。 這些事實證明:政治系對我的評估是錯誤的,格柏才是正 確的。我很快地獲得博士學位;其後,不但升為終身職的正教 授,並且有傑出的學術研究、出版表現,格柏的判斷是我人生 最大的轉捩點。當時沒有博士學位很難在大學找到教職;擁有 政治學碩士學位,只能當卡車司機:豈有時間與心情去從事台 灣獨立運動,我的人生歷史可能要重新改寫。 麗蓉依原來的計畫,在我通過博士筆試後,於 1968 年春 天開始攻讀碩士學位。她白天上班,晚上上課,還要照顧一個 4、5 歲的小女兒,實在很辛苦。1969 年暑假,她完成碩士課程 後,我們隨即由西部搬到紐約。她到紐約後才開始寫論文,而 於 1971 年獲得碩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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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教授 我喜歡看報章雜誌等輕鬆刊物,自國民學校起,就開始看 報。但對於嚴肅的教科書,一直不感興趣。在台灣時,我是為 考試,不是為作學問,才讀與考試有關的書籍,料想不到來美 國後,竟選擇教書為職業。

教書 1969 年 8 月底來紐約後,我就在市內一間名為聖佛蘭斯學 院(St. Francis College)的天主教學校當助理教授,教政治學。 我與麗蓉的工作地方都是在我們住處皇后區(Queens)的西南 部,每天來回要坐二小時的地下鐵上下班。因而,我們計畫搬 到新澤西州,由那兒通勤到工作的地方比較方便,居住的環境 比較好。1971 年我申請到一間在新州離紐約不遠的迪肯遜大學 (Fairleigh Dickinson University)的教職,該年夏天我們就搬到 那兒。 這間大學是新州最大的私立大學,有一萬多名學生,分為 3 個校區,我是在麥迪遜(Madison)校區任教。該校區是由一 間佔有將近 100 甲的廣廈改成的,樹木很多,校園非常優美, 有 3,000 多名學生,大多是鄰近的富家子弟,素質並不很高。 在 100 多位專職教授中,沒有黑人或外國人,整個校區顯得很 保守。 我在那兒教了一學期後,學校通知不續聘,我感到很意 外,不曉得是什麼原因。系主任(James Byrne)在私底下向一 位教授說,有一部分的學生不喜歡東方的教授,才發生這種困 難。有一天,系內的女祕書告訴另外一位教授,說系主任叫她 偽造學生評估我教學的結果,而用它當作不續聘我的證據,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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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良心上感到很不安。那位教授聽到這個消息後報告校長,校 長組織一個委員會調查真相。在調查中,系主任坦承不諱,於 是他馬上被撤職,學校決定繼續聘請我留任。 第二年學校對我很客氣,但第三年,卻不再續聘我了。好 多同事對我表示同情與支持,因而提供了不少內幕消息。本來 新系主任指控我犯有職業上不當行為,但學校的人事委員會認 為這是一個很嚴重的指控,責令該系主任拿出具體的事實。系 主任提不出證據,一直等到校長要發聘書的前三日,才改換名 義,說我教學不力,要求學校不續聘。結果學校接受了系主任 的建議。 我非常不滿意學校對我不續聘的整個作業程序:第一、 系主任不能在一個理由不能成立時,再去找另外一個理由,好 像他已決定不續聘我,然後才找可以利用的理由;第二、說我 教學不力有違事實,學校每學期舉行學生評估教授的問卷調 查,我的評估成績都超過一般教授;第三、學校規定系主任應 在校長發給教授聘書的二個月前作成建議,其他人事委員會及 主管才有 充足時間去考慮其建議,如今系主任才給他們三天 的時間,違反合法程序。我向學校的教授公會(The American Federation of Teachers)報告,他們決定支持我,但學校一直拒 絕改變決定,我終於在 1975 年 6 月離開了該校。 我認為學校嚴重侵犯了我的權益,不能輕易讓這件事過 去。 我 於 1975 年 7 月 向 新 州 民 權 科(Division on Civil Rights) 控訴學校歧視我。經過一年的調查,民權科於隔年 7 月裁定我 勝訴,學校不但必須續聘我並且應補發我的薪水。如果學校不 服,民權科的律師會免費代表我到州法院去告訴。 可能受到學校方面的影響,在民權科正式通知我他們的裁 定之前,州政府的司法部長突然決定,該州民權法對私立學校 沒有管轄權。學校的教授公會便派一位律師跟我去向司法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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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議,說民權法已實行了 30 年,對私立學校一直有管轄權,如 今突然改變立場,令人費解。我們要求司法部不要採取立場, 如果學校認為民權法對私立學校沒有管轄權的話,就讓他們到 法院辯護。司法部長沒有採納我們的意見,在該年 9 月命令民 權科以管轄權為理由駁回我的申訴。 民權科對管轄權的裁定,影響到在私立學校工作的數萬 名教職員的權益,引起新聞界很大的注意。我找新州公共利益 維 護 科(Division of Public Interest Advocacy of the Department of the Public Advocate),請他們向法院控告民權科。1976 年 1 月,該科果然代表我向州高等法院提起管轄權的訴訟。一年 後,法院宣判我敗訴。1978 年初,公共利益維護科再向州最高 法院上訴,我又敗訴。這下子,我已竭盡了州法院的系統。既 然州的民權法對私立學校沒有管轄權,如果我想要繼續努力的 話,必須告到聯邦法院,但到聯邦法院則要自己聘請律師。 還好,新州有一個專門打抱不平的民間組織名叫美國民 權聯盟(The 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願意承擔訴訟費 用,並義務替我到聯邦法院控告學校。經過半年的蒐集證據與 準備,他們在 1979 年 5 月,正式向聯邦地方法院提出告訴 。 一年後承辦法官邀請副校長、我及雙方律師到他的辦公室勸我 們庭外和解。雙方律師及副校長都同意,只有我不贊成。為這 個案件,我奮鬥了 5 年,主要是要讓學校在法庭前敗訴,而得 到一個明確的教訓:高等教育機關在社會上應該樹立一個好的 榜樣,不可隨便亂來。可是經過律師一再解釋,說學校已認錯 了,我終於勉強同意。和解的內容主要有 3 點:一、學校承認 對我不續聘之事處理不當;二、付給我一年半的薪水;三、續 聘我。 雖然學校要繼續聘請我,但我對它已失去了興趣。我控告 學校,不是要討回工作,而是要討回公道。其實,我在 1978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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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在紐約市立大學獲得教職。這個大學歷史悠久,40 年前是 世界最大的大學,設有 20 個校區,分散於市內各地。紐約市 人種複雜,20 萬學生中,黑人、波多黎各人及亞洲人等少數 民族佔三分之二。黑人集中居住於幾個地方,而在那些地方的 數個市立大學校區,黑人學生特別多。我的校區位於布魯克林 (Brooklyn)的中央,正是這種校區之一。 我認真教書,學生對我非常敬愛。1979 年底,紐約市的 一個報紙「村聲」 (Village Voice),派記者到每個市立大學校 區採訪,深入介紹各校園。記者到學校訪問學生、教職員一星 期,然後在報紙公布幾項調查結果,其中一項是:誰是這個校 區最好的教授?根據 1980 年 1 月 14 日該報的報導,我是我們校 區內最好的教授。 教書認真,加上我的研究成果,1982 年我獲得終身聘任 (tenure)並晉升為政治學正教授。該年我被推為 FAPA 的會長 後,校外的活動大增。有些同鄉看到我在學期中仍東奔西跑, 問我是否還任教。這時教書雖是我的專職,但心理上卻有「副 業」的感覺。

學術研究 2008 年 6 月,發生了前教育部主任秘書莊國榮不能回政大 任教的事件後,又傳說駐美代表吳釗燮因 5 年沒有出版論文, 也不能回政大國際關係中心。我認為這是政大藉口打壓親綠的 學者,難道國際關係中心的教授都有出版學術論文嗎?於是, 我打電話問吳代表,他說:在台灣,法政教授出版的論文,被 列在以下兩個刊物之一,才會被承認、才算數:「台灣社會科 學引文索引」 (Taiwan Social Science Citation Index, 簡稱 TSSCI) 與「 社 會 科 學 引 文 索 引 」 (Social Science Citation Index, 簡 稱 SSCI)。但是,國際上只接受被列在 SSCI 的論文。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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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紐約任教多年,從未認真計算過自己發表過的文章有幾 篇刊載在 SSCI,於是我特地到台大法學院查看,結果共有 10 篇。而在 2001-2007 年間,台大政治系 33 位教授總共有 25 篇; 政大政治系有 18 位教授總共有 19 篇。這兩個政治系共有 51 位 教授,總共發表 44 篇,平均一位還不到一篇。 在上述的 10 篇文章,其中有 4 篇於 1977-1981 年的 5 年間, 發表在世界十大政治刊物中(見附錄)。相對地,在 2001-2007 年的最近 7 年間,台大政治系與政大政治系總共 51 位教授,僅 有一篇發表在這些刊物內,可見我的論文不但量多並且質也很 好。 「顧台灣」付印之前,我把草稿送請前財政部長顏慶章雅 正。3 月底,顏部長給我一封簡短的信。信內他說:「這本書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你的學術研究成果。你在紐約任教期間,在 SSCI 期刊發表的論文多達十篇,如此豐碩的學術成就,不僅 在國會議員中絕無僅有,在國內專職的教授們,恐亦不多見。 由於平時大家相處場合,很少會談起學術生活,看到你的文章 後,才發現你有這麼傑出的表現,我建議你要針對這一點多加 敘述。」我很感謝顏部長的鼓勵,但是草稿快要付印了,不便 更動太多。 我有一篇論文是分析中國在聯合國的投票行為,我自創計 算投票的公式(Z Score of Agreement,簡稱 ZSA) :「比任何以 前所發表的公式,包含更多的資料,能夠更正確地衡量出任何 2 個國家在某投票的同意程度。」 此外,我在美國報紙發表過 20 篇專欄,另有 10 篇文章被 美國國會議員列入「國會紀錄」 (Congressional Record)。很可 惜,由於積極投入台灣人的運動,我的研究生命還不到 10 年, 可說是既晚生又早夭。 有人說,我留給人家的印象是走街頭、遊行示威、呼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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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因而建議,我應讓世人知曉:作為台灣出身的學者,我曾 在國際政治學術領域,交出傲人的成績單。 我由美回台已將近 20 年,如果當時繼續留在美國從事研究 工作,可能在 SSCI 上增加數十篇論文,但這對我人生有什麼意 義?出版論文只不過是我生命中的點綴而已,顧台灣才是我一 生最重要的工作! 1972 年我卸下台灣獨立聯盟主席的職務後,才開始注意研 究工作。我改寫我的博士論文,出版成書。但專心從事研究工 作是在 1975 年夏天,我離開迪肯遜大學時才開始。當時我決定 用統計來研究中國的政治問題,因為西方的中國通懂得用統計 學的方法研究政治者為數不多。經過數年的努力,我在這方面 獲得不少的成就。 1975 年 夏 季, 由 美 國 政 治 學 會(American Association of Political Science)出版的「PS」刊物上,有一篇文章列舉 63 種 全世界重要的政治學刊物。全美國授與政治博士學位的大學之 政治學教授,曾就這 63 種刊物投票評定等級,選出世界前十名 的政治刊物。 這些頂尖刊物的審稿都很嚴格:他們先除去投稿者的姓名 後,才把稿件送給 2、3 位專家審閱。收到這些專家的評語後, 刊物的編輯部才決定是否刊登。我那 4 篇文章的內容為: 一、「毛澤東悼文的分析」 (刊登於 1977-1978 年冬季的 「公意季刊」—The Public Opinion Quarterly)。在這篇文章內, 我選了 24 個毛澤東所慣用的符號(symbols),來分析 40 篇由 各地重要軍政首長發表的毛澤東悼文,看他們對毛澤東支持的 程度:喜歡用這些符號者比較支持他。分析的結果:最支持毛 澤東的是張春橋,最反對的是趙紫陽。後來中國政治的演變證 明我當時的分析正確:毛澤東的死對頭鄧小平判張春橋死刑, 而擢升趙紫陽為內閣總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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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共產黨對官僚的控制:中國的實例」 (刊登於 1979 年夏季的「比較政治」—Comparative Politics)。毛澤東強調政 府各部門應保持某種程度的人事變遷。我分析自 1949 年來中國 國務院部長任免的情形,看看毛澤東是否在各期間都能保持人 事變遷幅度,來推論他是否對國務院失去控制力。我用一個統 計學的公式(the exponential smoothing method)來計算人事任 免異動的幅度,而被上述刊物稿件的審閱者,譽為第一個引用 這個統計方法到政治學研究的學者。 三、「中國在聯合國大會玩弄的政治把戲」 (刊登在 1980 年春季的「公意季刊」)。我在以前出版的一篇文章內(刊登 於 1979 年 夏 季 的「 國 際 組 織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提 出 自 創 的 ZSA 公 式。 我 用 ZSA 及 其 他 統 計 方 式(multiple regression)來探討什麼因素最會影響中國在聯合國的投票,發 現與中國國家利益密切關係的問題上,中國都不能依其平常所 標榜的理想去支持貧窮、弱小的新興國家。 四、「文化大革命時期的中國科學院:測驗『紅與專』的 概念」 ( 刊 登 於 1981 年 11 月 的「 政 治 期 刊 」—The Journal of Politics)。我還是用統計學的方法來檢測在文化大革命期間, 中國是否根據「紅與專」的理念來攻擊中國科學院院士。在文 字上,中國說要攻擊不紅而具有資本主義思想的院士,但實際 上遭殃的都是紅得發紫的共產黨員院士。所以文化大革命實是 一場權力鬥爭,與「文化」少有關係。 我對寫論文逐漸感到不夠刺激,而想進一步出版書籍。 1981 年我計畫用統計學的方法寫一本有關中國在聯合國大會 的投票行為,我對這種題目感興趣,並且是當時全世界唯一用 電腦研究中國投票的學者。我把 1971 年中國進入聯合國後到 1981 年間,聯合國大會所有的投票都放在電腦,並用我的公式 (ZSA)計算每個投票所顯示的中國對其他聯合國會員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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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程度。我已經寫了 80 頁,但在 1982 年 2 月,FAPA 成立後, 我被推為首任會長,因會務繁忙,也就沒有時間繼續寫完這本 書。 1984 年我卸下 FAPA 會長後,曾嘗試完成這本書。我念了 一年的電腦(讀 assembler language 及 PL /1),準備自己計算投 票行為,免得老是依靠麗蓉的幫忙。我也跑了好幾趟哥倫比亞 大學(Columbia University)的東方圖書館,閱讀及收集新的資 料。可是,我愈做研究愈懷疑花費這麼多的時間去計算投票、 收集資料、整理註腳等等,是否有效地運用我的時間與人生, 終於放棄那本書的寫作。 我對我的學術生命感到惋惜。1983 年的某一天,我跟羅 福全駕車到華府。在車上我告訴他:如果我現在去世,實在很 遺憾,因為我沒做好一個台灣獨立運動者,也沒有做個好丈夫 與好父親,更沒有做個好學者。我不能老是把時間分散到各方 面,應該集中精力在台灣人運動上,學術研究工作不得不割 愛。

小家庭 教書的好處是不必每天上班。一年有 2 學期,每學期有 15 個星期,所以一年才上 30 星期的課。平均每星期到學校 2、3 天,一年 365 天到學校上課的日子還不到 90 天,其他的日子都 待在家裡,家庭生活成為教授生活的重要部分。 我家有 4 個人:麗蓉與我及 2 個女兒。大女兒叫做令怡, 1964 年出生;小女兒叫做怡君,1971 年生。麗蓉初次懷孕時, 我們兩人都研究給孩子命名。如果是女的,就命名為怡君:即 思念台灣的人。我們花了不少心血才想起這個名字,但是以後 發現不少人已命這個名,於是改為令怡:即令人思念台灣之 意。第 2 個女兒出生時,已懶得再想名字,就給她取名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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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男的,就叫重台。父親對女孫兒的命名都不管,但 對男孫兒的命名都由他決定,當然重台也得到他的同意。重台 是以台灣為重,有人說要叫一個小男孩以台灣為重,誰也不敢 去承擔這個重責,難怪沒有人敢出生。 當 2 位女兒還年幼時,我常鼓勵她們背誦英文名著;歷經 數年,她們都精讀過好幾本書。每年暑假,我都教她們數學: 算術、代數及幾何。也許受到我的關懷與鼓勵,她們的學業成 績都很不錯。 令怡高中畢業後,進入約翰霍普金斯大學(Johns Hopkins University)唸醫學預備科。她大一的暑假,有一天晚上,快 到深夜時,我看到麗蓉及令怡都穿得很整齊,問她們做什麼? (通常深夜都換睡衣,也不會擦口紅。)她們才告訴我:令怡 要到麥當勞工作,由半夜做到大早,那天是第一天,麗蓉要送

▲長女令怡自哈佛醫學院畢業(1989 年,左起:麗蓉、令怡、怡君、同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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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女令怡(左二)獲得 2000 年回力球世界盃女子雙打冠軍

她去上班。她們曉得我會反對(不捨女兒整夜不睡覺),才不 敢告訴我。於是,我去找老闆,告訴他:我跟太太都在工作, 家庭收入不錯,實在不需要女兒工作來補貼學費。不過,孩子 看到同學暑假都在工作,她也不好意思整天待在家裡。我向老 闆建議:讓令怡由晚上 10 點做到早上 2 點,每天工作 4 小時。 那個老闆非常配合,說他每天會送她回家。 令怡喜歡打網球及曲棍球,並且是大學回力球(squash) 隊隊長。1985 年大學畢業時,她獲得最佳學業兼運動獎。該年 進入哈佛大學醫學院(Harvard Medical School)就讀,於 1989 年 畢 業, 主 修 放 射 學(radiology)。 她 喜 歡 運 動,2000 年 及 2004 年均獲得世界盃回力球雙打冠軍。 我鼓勵令怡念醫學博士(Ph.D.,不是 M.D.。M.D. 是訓練 普通醫生,Ph.D. 是訓練醫學生當教授或研究員),美國政府也 用獎學金鼓勵學生念醫學的 Ph.D.。我鼓勵令怡念 Ph.D.,以後 當醫學教授。我認為教書是一個好職業,當你升到終身職的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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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時,不能再升了,並且,學校也不能叫終身職教授退休。 只要你進入課堂上課,也遵守一週 2 小時的服務學生時間,學 校完全管不著你。你可不再出版論文,學校也不再給你考績, 真是天高皇帝遠。她卻向我說:「我一生都是你幫我規劃,現 在我已大學畢業,讓我規劃自己的人生。」她向麗蓉說:念 Ph.D. 要寫博士論文,要在學校多待幾年,女孩子生孩子過 30 歲後會越來越困難,所以她要早日完成學業、結婚、生孩子。 現 在, 她 在 哈 佛 大 學 附 屬 醫 院(Brigham and Women's Hospital)當醫師。我常告訴她,接生她的美國醫生(Richard Taw),看到我當時是個窮留學生,婉拒收受接生費。可見這 個社會尚有溫情,今後她對於付不起醫療費的貧苦患者,應給 予特別照顧。 令怡選讀醫科是她自己的決定,我擔心怡君會再去唸理 工科,所以日常生活的談話中,儘量提高她對法政的興趣, 並鼓勵她從事法政的工作。1987 年暑假,她到國會當實習生 (congressional page),觀察國會的運作。國會實習生,要由國 會議員推薦,高二學生才能參加,每年有 60 位名額。暑假中到 國會工作,國會提供宿舍,並有專人管理,每月薪水 800 元美 金,實是學生到國會實習的良好機會。 1988年 高 中 畢 業 後, 怡 君 到 普 林 斯 頓 大 學(Princeton University)唸政治學。她以提早入學許可(early admission)的方 式進普林斯頓,即學校由申請學生中挑出學業傑出者馬上通知錄 取,但是要先簽一份切結書,如果錄取了,不能再到別的學校。 後來怡君由政治系轉到經濟系,最後獲得紐約大學(New York University)的企管碩士學位。1990 年我回來台灣,不能 就近看管小女兒,才讓她轉系,實在很遺憾,這是我回台所付 出的一個代價。本來她在紐約的一家銀行就職,擔任財務分析 工作,現在就留在家裡照顧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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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 君 念 高 中 時, 有 時 向 我 借 信 用 卡, 然後去買好幾百元美 金 的 時 裝。 麗 蓉 收 到 信 用 卡 的 帳 單 時, 會 向 我 埋 怨, 我 都 安 慰 她: 只 剩 下 這 個 小 女 兒, 忍 耐 算 了。 可 是, 令 怡 回 家 看 到 怡君的衣櫥內都是名 貴 的 衣 服 時, 會 痛 罵 她。 令 怡 在 我 們 最 艱 苦 的 時 代 長 大, 當 然 養 成 勤 儉 的 個 性。 然 ▲在小女兒怡君的婚禮上與她共舞(1997 年) 而, 怡 君 是 在 父 母 富 裕的環境下長大,生活當然比較奢侈。怡君也很有可能進去哈 佛大學,但擔心她姊姊會管教她,所以堅持除了哈佛外,任何 學校都願意去。 1989 年暑假,怡君到參議員李柏曼(Joe Lieberman,是 2000 年民主黨副總統候選人)辦公室當助理。1990年暑假,到 前聯邦司法部長克拉克(Ramsey Clark)的律師事務所工作。我 都引導她朝法政的路走。 我常勉勵 2 位女兒,要由一個社會階級上進到另外一個社 會階級(social mobility)須靠 2 項:政治與教育。我們是第一 代移民,要踏入美國政治,相當困難,但是,只要認真讀書, 會在教育上有傑出的表現。 今日的台灣與 50 年前的台灣不同:那個時候,好多窮人沒 有飯吃。所以我告訴小孩:可以種植物,但是,不可養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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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人沒飯吃,動物有東西吃,實是一大諷刺。令怡很喜歡動 物,她 3、4 歲時,有一天,在垃圾堆內看到一隻死貓,就抱回 來玩。麗蓉嚇了一跳,馬上把死貓拿出去丟掉,並幫令怡換衣 服、洗澡。 麗蓉年輕時,因小孩子幼小不喜歡我出外旅行,現在就不 然了。她忙她的事,很少干涉我的活動。她的薪水比我高,但 非常節儉。家內的事,不論大小,她都做,經濟也由她管理, 我在家裡唯一的工作是割庭院的草。我能夠無後顧之憂,抽出 很多時間從事台灣人運動,要歸功於她的配合與支持。 我一直認為繼承是不合理的制度:貧窮子弟一生下來,便 居劣勢,很難跟富家子弟作公平競爭。所以,遠在中學時代, 我就向弟弟儒林建議:以後我倆一齊拋棄繼承權。弟弟說:故 鄉新塭工商不發達,村民都依附土地為生,如他拋棄繼承,唯 有去當其他地主的長工。因此,他說:如果他離開新塭,就要 拋棄。 1973 年,父親去世時,我還記得與儒林的對話。既然我 已離開新塭,並且在美國也有教職,便立刻到紐約領事館辦 理拋棄繼承權。麗蓉對我的作法有些怨言,說:這些財產是 應得的,我的「怪想法」,嚴重影響到她們母女的經濟生活。 的確,我繼承到的財產可能有 200 萬美金之多,放在銀行生利 息,5%的年利,一年就有 10 萬美金之利息,等於 2 個博士的 年薪,可以過著更富裕的生活。 我當 FAPA 會長及執行長期間,FAPA 來往信件都用 FAPA 買來的郵票。我把郵票放在小盒子,並在小盒子上面寫著: 「FAPA stamps, not for personal use」 (FAPA 郵票,不得私用), 這個盒子現在還留著。我告訴麗蓉及女兒千萬不要用 FAPA 郵 票,我特別吩咐麗蓉:要以身作則,做個模範給孩子看,不要 公私不分,去用 FAPA 郵票。為表示她的配合,麗蓉常向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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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她剛買有花草的新出版郵票。 好多同鄉看我常到各地奔跑,以為我很喜歡旅行,其實我 最愛待在家裡。在家時,我能夠完全控制我的時間。每天吃完 早餐後開始看英文及漢文的報紙雜誌;除了台灣人出版的報章 外,為能瞭解國民黨的政策,曾經有一、二十年,用家人的名 字訂「中央日報」或「聯合報」的航空版。當我閱讀這些輕鬆 刊物時,常一面欣賞台灣歌曲。做完這些事後,我不是準備上 課的講義、寫文章,就是整理有關台灣人的信件。與外國人聯 絡有時需用書面,我都自己起稿打字。可是與台灣人聯絡的事 項,用電話較為方便,因此我的電話特別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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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台灣獨立聯盟主席 1950 年代,台灣人在海外的人數,以日本為最多,散居在 歐美各地的寥寥可數,所以日本便成為早期獨立運動的中心。 1956 年廖文毅在東京,宣布成立台灣共和國臨時政府,並設立 總統、內閣及議會,公開從事台灣獨立運動。4 年後,王育德 及一羣在日留學生創設台灣青年社,出版日文的「台灣青年」 雜誌,鼓吹台灣獨立。 可 能 受 到 日 本 方 面 的 影 響,1956 年 在 美 國 東 岸 的 留 學 生成立了一個組織叫做台灣人的自由台灣(Free Formosa for Formosans,簡稱三 F)。1958 年改組成為台灣獨立聯盟(The United Formosans for Independence,簡稱 UFI),由陳以德擔任 主席,出版不定期的英文刊物「台灣通訊」 (FORMOSAgram) 及「美麗島」 (Ilha Formosa)。因為人力與財力的限制,UFI 並 未有效地由費城(Philadelphia )總部擴張組織至美國各地。 我在田納西大學時,很少聽到台灣獨立運動。可能是因為 那個大學位於美國南部偏僻之地,台灣學生又不多,只有 5、6 位。1963 年,我到洛杉磯後,情形就不同了。當時該地有一、 二百位台灣人,大城市也比較開放,難免談論台灣政治。並且 該年夏天羅福全由日本前往費城後,積極協助陳以德;侯榮邦 也在那個時候由台灣到日本,馬上加入台灣青年會。這兩個人 都是我的好朋友,都參加過關仔嶺會議。既然他們都參加獨立 運動,我怎麼可以置之度外?更何況在台灣時,我就有這種想 法。

中央委員 UFI 在洛杉磯只有一位會員,我搬到那裡時,他已「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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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所以當時的洛城可說是獨立運動的處女地。我走遍整個 城市,幾乎拜訪過每位同鄉,一再地跟他們交換對台灣政治與 前途的意見,並勸他們捐款。他們看到我那麼認真,也不好意 思拒絕。 拜訪同鄉時,我都順便分發「美麗島」及「台灣青年」。 前者很久才出版一期,並且用英文寫的,很難打動同鄉的感 情;後者雖按月出版,但看懂日文的人越來越少。我們遂向台 灣青年獨立聯盟建議,「台灣青年」應該用漢文寫。由 1966 年 初開始,每期的「台灣青年」果然插入幾篇漢文文章,在該年 年底就全部改用漢文。這對於在美國向同鄉宣傳獨立運動的理 念,實有莫大的幫助,洛杉磯的同鄉則負起寄送「台灣青年」 到美國各地的任務。 洛城的學生運動剛開始時,大多由我來推動,後來加入不 少健將。1965 年前國大代表賴文雄逐漸活躍起來;1966 年初張 燦鍙由休斯頓搬來洛城,又增加了一個生力軍;現任台大榮譽 教授王秋森也在那個時候參加活動。我們四個人每個月集會數 次,討論如何在洛城展開學生草根工作。大家說到做到,馬上 付諸行動。例如 1967 年 5 月,我們獲知郭雨新來洛城時,由上 午 9 點起開始打電話,在不到 10 小時之內,就召集 70 多位同鄉 (佔洛城同鄉的四分之一),該夜在上海酒家共同宴請他,聽他 演講。雖然現在洛城有 20 萬台灣人,但要在這麼短的時間內, 集合這麼多人,恐怕也不容易。 我們在洛城活動的情形,可以由 1966 年 6 月,我代表該地 區同鄉參加全美台灣獨立聯盟的成立大會時,所作的報告內容 看出一斑: 「我們於 1964 年初開始展開獨立運動工作。當時的活動目 標為:一、儘量募捐寄給各獨立運動團體,給予物質上與精神 上的鼓勵;二、儘量啟發同鄉的台灣獨立意識。我們都朝向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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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目標努力。第一次的募捐是在 1964 年 2 月,捐款人才 10 多 位,募到的錢也才 100 多元。2 年後的今天,捐款人已達到 80 多位之多;募到的錢,單就今年上半年度便超過千元。至於各 團體寄來刊物的情形:臨時政府不定期地寄來『台灣民報』一 份;UFI 寄來 10 本英文的『美麗島』 (第 3 卷,第 3 號) ;台灣 青年會開始時寄來 10 份『台灣青年』,目前則增加到百份刊物 (50 份英文的『獨立台灣』及 50 份『台灣青年』)。我把這些刊 物親自分發給同鄉閱讀。」 國民黨獲知我在美國的活動後,就找家人麻煩:一個團管 區的上尉常到新塭,要我辦理兵役保證書的延長。我認為國民 黨的辦事才沒有這麼認真,這只不過藉故刁難而已。於是我於 1966 年 11 月 10 日寫一封信給嘉義縣布袋鎮兵役課:「自離開台 灣後,我發現美國的民主自由制度,恰與台灣的獨裁恐怖政治 成對照。蔣政權是我們台灣人革命的對象,豈有為其當兵效命 之理。所以在任何狀況下,我都不辦理兵役手續,請把此信檢 送團管區及師管區。」從此以後,團管區的人員不再到新塭, 但我的護照就被註銷了。 當時台灣獨立運動像洛杉磯這樣活躍的地方,全美國有好 幾處。由於下列兩個原因,大家感到全美各地的熱心同鄉必須 團結起來:第一、廖文毅在 1965 年 5 月被迫返台,這些海外青 年學生認為獨立運動的香火已傳至我們這一代,應加倍努力; 第二、彭明敏、謝聰敏及魏廷朝所寫的「台灣人自救宣言」, 於 1966 年春天傳至海外,大大提高同鄉的士氣。陳以德遂於該 年 6 月初召開 UFI 改組會議,參加者有 9 個地區的代表。經過 2 天的會議,終於把 UFI 改組為 UFAI(The United Formosans in America for Independenc,即全美台灣獨立聯盟)。 會中選舉新組織的負責人,陳以德當選為主席。主席向中 央委員會負責,陳以德、周烒明、王人紀、羅福全及我被推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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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委員。其後陳以德委派我主持海外聯絡,負責與美國以外 獨立運動團體的聯絡及島內工作。 獨立運動的主戰場是島內,海外同鄉應把獨立建國的理念 傳入島內,喚醒島內人民。我於 1966 年秋天向陳以德建議,郵 寄「自救宣言」入島內,他以經費困難為理由,未能採納我的 意見。我終在洛城募到足夠經費,由堪薩斯(Kansas)同鄉負 責寄發,於該年年底把「自救宣言」夾在聖誕卡內,郵寄 2,000 份入台。國民黨完全沒預料到我們會出這一招,未郵檢聖誕卡 片,好多那個時候由台灣來的留學生都說他們在台灣看過我們 寄進去的「自救宣言」。 我擔任海外聯絡的負責人後,積極與日本及其他世界各 地的熱心同鄉及團體聯絡。經過了 2 年的努力,於 1968 年 7 月 把「台灣青年」改為歐洲台灣獨立聯盟、全美台灣獨立聯盟、 在加台灣人權委員會及台灣青年獨立聯盟四個組織的共同機關 誌,這對於以後籌組全球性的台灣獨立聯盟實有莫大的幫助。 全美台灣獨立聯盟成立後,大家發覺住在美國東西兩岸同 鄉相互間聯絡不方便,遂決定住在西部的幹部遷移到東部。張 燦鍙、王秋森、賴文雄及我在 1968 年秋天起的 1 年內相繼搬到 紐約市。 我和張燦鍙是台南一中初中部同班同學,大學 1 年級時又 住在一起,當時我們那棟房子住了 10 幾個學生。當兵退伍後, 他及我兩人又一起住在民權東路第一殯儀館的對面,直到我出 國。他在洛杉磯時,我也住在洛杉磯,我們像兄弟一樣;他知 道麗蓉喜歡吃蟳仔,每次他出去玩,都會買一些蟳仔回來送給 她。當時他還是單身,經常來我們家吃飯,抱抱我們的小孩, 和我們非常要好。 張燦鍙早我 1 年到紐約,他把紐約地區設有政治系的大學 全部列出來,要我去申請。1969 年 3 月 1 日,我到紐約一間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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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面試,獲得錄用, 他就對我說:「你要 出來當聯盟主席」。

主席 1969 年 7 月 4 日,聯盟刻意選在美 國獨立紀念日開盟員 大會。張燦鍙要我出 ▲主持台獨聯盟會議(1970 年) 來當主席,我堅持不 肯。他怕把我逼得太緊的話,我不去開會,因而請陳隆志、羅 福全出面說服我、鼓勵我,保證大家一起來打拚,絕對不會放 我鴿子。我真的被推為主席,張燦鍙與陳隆志為副主席。 這 2 位副主席學業都很優秀。張燦鍙於 1958 年以第一名畢 業於台大化工系,1965 年獲得萊斯大學(Rice University)博 士學位後,到加州理工學院(California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任博士後研究員(post doctor),1967 年赴紐約庫柏聯合大學 (Cooper Union)任教。陳隆志由耶魯大學(Yale University)法 學院畢業後,留在學校當資深研究員;1958 年他曾在台灣參加 司法官考試,獲得高等考試的狀元。狀元也「造反」,表示國 民黨已無可救藥,他的積極參加獨立運動,對同鄉發生很大的 鼓勵作用。 我當選 UFAI 主席後,8 月就帶著麗蓉、5 歲的女兒,和所 有家當,連續開了 5 天的車由洛杉磯趕到紐約。當時麗蓉抱怨 說:這輩子可能沒機會再開這麼遠的車了,應該沿路遊玩,欣 賞風景,但我實在沒那個心情。 我一向不喜歡管小事,這是我的一貫作風,我在家從來沒 有出去買過菜、開過支票,也沒去過銀行,沒買過衣服,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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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麗蓉一手包辦。所以我當選 UFAI 主席之後,很多事都是 張燦鍙在處理,我只做兩件事:募款和吸收盟員。 我自認與我共事很不錯,我一向百分之百授權,例如我擔 任 FAPA 會長時,陳唐山當副會長,我就跟陳唐山說:「你什麼 事都不必問我,你決定要怎麼做就怎麼做,我只做兩件事:募 款和結交國會議員。」後來我在民視也對總經理陳剛信說:「我 不喜歡管瑣碎的事情,你當總經理只要管好兩件事,第一要本 土化,如果不本土化,我們成立民視做什麼?第二不能歪哥, 如果民視經營層歪哥的話,就是把我們的清譽放在地上踩。只 要守住這兩個原則,我就放手讓你經營。」後來他說我真有君 子風度,沒有騙他,完全授權讓他去經營。 我擔任主席時,張燦鍙挑了鄭自才當秘書長,後來又請邱 坤勝當會計。邱是賓州大學(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的化 工博士,這兩個人我原本不認識,全是張燦鍙挑的。 1970 年,黃文雄刺殺蔣經國時,他手上拿的槍是陳榮成用 聯盟的錢買來的,後來美國法院審理時,邱坤勝開始作假帳。 一般記帳會記載收入、支出、結餘,他竟然把兩年的帳重抄一 遍。做偽證是有刑責的,我哪敢要求他做這種事,但他不但主 動做,後來還到法院作證,說那支槍不是聯盟買的,實在令人 感動。我回台灣參選立法委員時,他和夫人碧惠還來幫我助選 2 次,可惜他於 2002 年去世。 張燦鍙、陳隆志與我 3 個人都在大學任教,1969 年聖誕 節,我們利用假期分別到美國各地訪問同鄉 2 星期。12 月 25 日 上午,在威斯康辛(Wisconsin)州的麥迪遜(Madison)搭機 要到明尼蘇達(Minnesota)州的明尼亞伯利斯(Minneapolis) 時只有我一位乘客。機上的工作人員向我說:「我們全部人員 都來服務你一人」。聖誕節是家庭聚集的時候,我們卻到外面 奔跑,實在違反美國的習俗,也令妻兒埋怨。因此,1970 年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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誕節,不好意思再勞煩張燦鍙與陳隆志,我獨自到各地訪問 2 星期。 順便談個有趣的故事。1960 年,台灣人赴美留學的人數有 600 多人。那個時候,在美國的台灣人還在奮鬥,大多租公寓 住,我們到外地訪問時,都睡在他們客廳的沙發。1970 年代, 好多同鄉學成,找到適當的工作,有能力買房子,我們就睡在 房間。1980 年代,好多鄉親經營旅館,都招待我們去住。由我 們到各地訪問,晚間住的處所,可以反映台灣人移民美國發展 的過程。 1963 年,我與幾位在美國的朋友同一天加入台灣青年會。 我們在美國的活動盡量配合日本同志的意思,因為他們都非常 優秀:王育德、黃昭堂、許世楷、周英明、廖春榮等都獲得東 京大學的博士學位;其他同志,如辜寬敏、金美齡、侯榮邦、 蔡仁泰(其後擔任世界台灣商會創會會長),也得到海外鄉親 很大的敬重。台灣獨立聯盟的籌設也都請教這些在日前輩後才 去進行。照理,籌備會應該在東京舉行,然而因為有些同志認 為到日本開會出入境比較不方便,才在美國召開。 1969 年 9 月 20 日,在加台灣人權委員會負責人林哲夫、歐 洲台灣獨立聯盟負責人簡世坤及全美台灣獨立聯盟的幾位幹部 在紐約市開會。在日本的台灣青年獨立聯盟代表因赴美簽證發 生困難未能赴會,但寄來擬好的新組織章程草案,以作討論的 基礎。經過二日的商討,大家同意成立台灣獨立聯盟(World United Formosans for Independence,簡稱 WUFI),各地的獨立 運動組織則改稱為聯盟的本部。由各本部自行推選聯盟中央委 員,再由中央委員選舉聯盟總本部負責人。 我與張燦鍙分別當選為聯盟總本部的主席、副主席,並於 1970 年元旦向外公布聯盟的成立及中央委員、主席、副主席與 各部門負責人的名單。漢文的「台灣青年」月刊及英文的「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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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台灣」 (Independent Formosa)季刊遂改為聯盟的機關誌。這 是海外台灣人空前最大的結合,不但給同鄉無限的鼓舞,並且 也引起國際上的注意。最具公信力的「紐約時報」 (The New York Times)於 4 月 21 日,以半頁的篇幅,介紹聯盟及其負責 人:「蔡〔同榮〕博士身材高壯、沉著冷靜、學者型的政治家— 他接受採訪時說,他所追求的是一個獨立的國家,在這個國家 裡,1,200 萬台灣人與 21 年前逃難來台的 200 萬大陸人,將攜手 建立一個自由、民主、人人平等的台灣。」 隨後,內蒙古與西藏的獨立運動組織均相繼寫信給我,說 大家都為著擺脫中國、追求獨立,應聯合成立一個辦公室:即 「三獨」聯合辦公室。我認為:中國兵已佔領他們的鄉土,哪 一個國家願意去趕走中國兵?他們的獨立運動是無法達成的。 相反地,台灣獨立運動才有可能實現,因為中國兵不但未進入 台灣,並且又有台美協防條約防止中國進軍台灣,所以我並未 接受他們的建議。 聯盟成立的同時,彭明敏順利脫逃出台灣抵達瑞典。我 於 1 月 22 日用國際電話通知歐、加、日 3 個聯盟本部,並向 外公布這項消息。次日,合眾社(Associated Press)、美聯社 (United Press International)、共同社等通訊社都發佈。「紐約時 報」的記者堅持要跟彭明敏通電話,證實他已確實在海外才肯 登載這個消息。我們遵循記者的要求,「紐約時報」遂於 2 月 1 日刊登這個消息。國民黨事前毫不知情,讀到外電的報導後, 還不相信在特務全天候監視下,彭明敏真的能夠偷渡出境。 國民黨慣用恐怖的手段來控制人民的反抗行動,我們決定 用遊行的方法來消除同鄉害怕的心理。以前,有人怕國民黨報 復,戴假面具出來遊行,我認為這樣會造成更恐怖的氣氛。我 當主席後,一律禁止戴假面具;如非戴不可的話,那就不必勉 強來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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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聯合國開會時,我們 都到聯合國前遊行,表達台灣 人的心聲;如有特別場合,我 們也去遊行抗議。1970 年 4 月 20 日,60 位台灣獨立聯盟的盟 員,手持「我們代表沉默的台 灣人」及「台灣人要自決與自 由」的標語,在白宮前遊行抗 議蔣經國訪美。遊行結束後, ▲在 白 宮 前 抗 議 蔣 經 國 訪 美(1970 年,前右:蔡同榮) 我們馬上趕到附近的安德魯斯 (Andrews)軍用機場,進入機 場內。當蔣經國踏出機門時,我們立刻展開布條的標語,並高 喊口號。 4 月 24 日,蔣經國到紐約市的廣場旅館(Hotel Plaza)演 講,我們又到那兒遊行示威,遂發生「刺蔣事件」,而成為該 日全世界最大的頭條新聞。「紐約時報」在 25 日以頭條新聞作 如下的報導: 「昨天一位台灣人在廣場旅館,用手槍射擊蔣介石的兒子 兼繼承人,但一位保鏢在子彈射出前的剎那抓住槍手的手,而 未擊中。 當這些保鏢把刺客按倒在離蔣 10 英尺的地方時,這位行政 院副院長安然地踏入旅館的走廊。警察證實槍手是 32 歲的黃文 雄,他被控謀殺,是台灣獨立聯盟的盟員。這個組織係致力於 推翻自 1949 年起就統治台灣的國民黨政權。 另外一個台灣人鄭自才,建築師,住在皇后區,也遭逮 捕,昨夜他被控共同謀殺。 台灣獨立聯盟主席蔡同榮說鄭是聯盟的執行秘書,而黃是 康乃爾大學(Cornell University)工商管理系的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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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現場的描寫,這個事件的前因後果,唯有留待史家 去考查,此時此地我不便多述。 事件發生後,台灣獨立運動引起世界的注意。銷路 500 萬 份的「新聞週刊」 (Newsweek),馬上訪問我,打算做該期的 封面故事。不料,美國擴大越戰,攻打柬埔寨(Cambodia), 遂改用這項新聞當封面故事。「新聞天地」的發行人卜少夫也 來美國採訪我,據說該期在台灣印刷 10 版,銷路非常好。 獨立運動也引起更多人的爭論,我們必須解釋運動的真 義。無可諱言地,由於受到二二八事件的影響,不少早期的獨 立運動者有反對在台大陸人之傾向。但事過境遷,許多大陸人 子弟在台灣出生,與台灣人做朋友、通婚。若再勉強劃分台灣 人與大陸人,實在沒什麼意思。所有住在台灣的人,如要避免 共產黨的統治,唯有團結起來推翻國民黨,共同建立台灣國。 我在 1971 年 4 月號的「台灣青年」,為文陳述這個道理: 「台灣獨立建國運動反對中共與國民黨的獨裁,為建立一 個主權屬於全體住民的民主自由國家,凡是贊成台灣成為一個 自由與民主的獨立國家者都是我們的朋友,那些為反共倒蔣與 島內同志並肩奮鬥的在台大陸人都是我們的同志。相反地,有 極少數的人不是積極支持現在的極權統治,就是主張把台灣交 給中共,這些人—有的是在台大陸人,有的是台灣人—才是我 們真正的敵人。 所以台灣獨立運動所要革命的對象,不是蔣政權所散播謠 言的在台大陸人,而是反對台灣實施真正民主自由的人。革命 成功之日,所有台灣住民不分出生地、階級、職業、宗教及性 別,都將平等享受革命的成果,開放政權,並為大眾謀福利。 在台大陸人應與台灣人同樣地成為台灣共和國國民,而且享受 同樣的權利與義務。他們的生命、財產及其他權利將受到台灣 共和國法律的保障。他們的職位,不論文官或武官,台灣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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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也應給予妥善的安排。所以在台大陸人,不分仕農工商兵, 都應站起來,為建立一個民主自由的台灣共和國而努力奮鬥。」 獨立建國運動是一個群眾運動,要喚起大眾的覺醒,加強 同鄉會的組織成為運動的一個重要工作。我於 1969 年底決定組 織全美台灣同鄉會,本擬由紐約、洛杉磯及芝加哥 3 大都市聯 合發起,但芝加哥當時並沒有同鄉會。該市在 1960 年代初期 就成立同鄉會,可說是在美同鄉會間最強大的組織,但樹大招 風,不久就被國民黨摧毀。我鼓勵該地同鄉再成立同鄉會,他 們都擔心國民黨的壓力會隨之而來,而建議成立一個有實無名 的交誼團體。經我再三勸說,芝加哥正式成立同鄉會。由陳隆 豐起草章程,鄭義和任創會會長,全美同鄉會乃依計畫在 1970 年初順利成立,並逐漸擴大組織。到 1971 年底,全美國各地已 設有 40 個台灣同鄉會,奠定了往後在美同鄉活動的基礎。 為使島內人民知道獨立運動的存在,1971 年夏天巨人少棒 隊在賓州威廉波特(Williamsburg)決賽時,聯盟租了一部飛 機,機尾拖著一個大標語「台灣獨立萬歲 GO GO TAIWAN」, 在球場低空盤 旋,期望台灣 電視台作球賽 實況播送時, 也能把這個 鏡頭轉播入 島 內。 國 民 黨黨棍看到 天上的飛機 大罵:「他媽 的,台獨也有 ▲台獨聯盟租了一架飛機,機尾拖著「台灣獨立萬歲 GO 空軍」,於是 GO TAIWAN」的標語(1971 年,圖片提供:台獨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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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球場的同鄉尋隙報復,毆打同鄉。依據 1971 年 11 月號「台 灣青年」的報導,事情發生的經過如下: 「賽後散場時,有一個台灣人忘了拿一樣東西趕回去,一 個 K〔國民〕黨黨棍問他:『你是不是台獨?』這個聽不大懂 中國話的台灣人大概誤會了他的意思,乃用生硬的中國話回 道:『我是台灣來的』,沒想到這句話竟招來一陣毒打。這件 事給台灣獨立聯盟的幾個盟員知道了,乃一起前往理論,沒想 到又經一次暗襲,一個學過空手道的台獨盟員被長木棍打倒, 立即躍起,更加奮勇地以球棒迎擊,這些黨棍那會是敵手,一 個個逃竄了。」 這個被襲擊到頭部的是我,事後我躺在床上休養了一星 期,好多同鄉擔心我腦出血,紛紛打電話來問候。

彭明敏繼任主席 我與張燦鍙、陳隆志都在大學任教,常利用時間到各地拜 訪同鄉、演講、募款及吸收盟員,成果輝煌。在我任期的 2 年 內,聯盟美國本部盟員人數及收入都增加 3 倍。但我認為不應 該連任聯盟主席,而於 1971 年 6 月號的「盟員通訊」內宣布: 「為使組織培養及儲備更多的建國人才,讓其他同志有機會自 我訓練,本人不擬連任下屆美國本部主席。本人偕各部負責人 已整理組織的財務及有關文件以待移交,且也成立一個小組審 核組織二年間之會計。」 彭明敏於 1970 年 9 月底,由瑞典轉來美國,在密西根大 學(University of Michigan)任教。不久,美國政府宣布尼克森 總統將於次年的 2 月底訪問中國,以促進中美邦交。唯恐台灣 成為中美建交的犧牲品,彭明敏遂於 1971 年 9 月 18 日在紐約一 間旅館舉行民眾大會,並帶領同鄉到聯合國遊行,表示台灣人 自決的願望。由各地來的包車有十幾部,參加的同鄉有千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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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盛況空前。這要歸功於聯盟的組織力,以及彭明敏個人的 號召力。好多同鄉認為他以一個台大政治系系主任的地位,為 著台灣的民主前途,竟敢寫「自救宣言」,因而下獄,又勇敢 地脫逃出台灣,我們這些後輩怎麼可以連遊行也不敢參加? 當時彭明敏在美國台灣人心中有很大的影響力,如果由其 他人當聯盟主席,該如何對待他?因此我主張乾脆由彭明敏來 當主席,於是 1971 年底我和周烒明、羅福全去密西根大學,請 彭明敏出來當主席。 他提出兩項要求:第一、聯盟必須改名;第二、我必須當 財務長。第一件事我必須與張燦鍙、陳隆志等幹部商量,後來 彭明敏也覺得麻煩,就說:「這麼複雜,算了!」因為有些人 不願意改名,就算要改名,改什麼名字,意見也很多,所以改 名一事他不堅持。但是他一定要我當他的財務長,怕我要他出 來,結果讓他吊在半空中,我答應,他終於在 1972 年元旦接任 聯盟主席。 1973 年夏天,我與父親在東京吳枝鐘同志的醫院見面。 10 多年來,父親寫了不少信,痛罵我「數典忘祖」,並歌功頌 德國民黨對台灣的貢獻。見面時,我擔心被父親打耳光,很難 看,就把房間的窗簾拉下來。料想不到,他竟罵國民黨,說有 些信是調查局人員寫好,叫他抄寫,抄完後,他們就拿去寄給 我。聽後,我真是「怒髮衝冠」。 父親說:「在二二八死的台灣人並沒有白犧牲,否則我們 台灣人更會被人家看不起」,所以台獨運動對台灣有正面的作 用。但他認為國民黨無所不用其極,擔心我被暗殺,因而指 示:「你參與獨立運動可以,但不要站在第一線,太危險。」 我很瞭解父親的愛心:好不容易把孩子養大,受良好的教育, 如遭到國民黨暗算,實在很可惜。 卸下台獨聯盟主席後,我把注意力轉到外交工作。197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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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末期,我們與蘇聯駐美國的 情報人員接觸,見面好幾次。 在 美 國 的 最 後 一 次 是 在 1979 年:我和張燦鍙與那位人員約 定在紐約市的一個地方見面; 那個人員與我們擦身而過,而 輕聲向我們說:「有人在跟蹤 我們」。 美國的FBI(Federal Bureau ▲與父親蔡門(1973 年,東京) of Investigation,即聯邦調查局) 想知道:我們是誰?張燦鍙駕車想離開現場時,FBI的車子一直 在快速公路跟著我們。我們下快速公路,在中國城(Chinatown) 附近的大街小巷跟他們捉迷藏。有一次,我們誤闖單行道,逆向 而行,很危險,我請張燦鍙調轉車頭;那部跟蹤我們的車子,不 但也跟我們逆向而行,並且也立刻調轉車頭。我告訴張燦鍙:算 了,不要因為想擺脫他們而發生車禍。 過了幾天,FBI 二位幹員來我家按鈴,小孩子去開門,他 們就亮出證件說:「FBI」。那個時候有一部 FBI 電視連續劇, 小孩子很喜歡看,這一次她們看到真的 FBI,嚇了一跳。FBI 人 員說:台獨是反共的,為什麼我們要跟蘇聯共產國家的情治人 員接觸? 我發覺:我們在美國已完全被 FBI 盯住了,如要跟蘇方接 觸,要到國外。於是,1980 年 2 月,我跟那位情治人員約定在 莫斯科見面。他叫我參加美國赴蘇的旅行團,要團進團出,才 能避 FBI 之注意。抵達莫斯科時,他叫旅行團讓我脫隊,而安 排人員跟我見面,但吩咐我,不要問他們的身分。 有 2 位分別來旅館跟我長談,他們北京話均講得很流利, 並且對中國也非常瞭解。我請蘇聯支持台獨,否則中國佔據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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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後當海軍基地,對蘇聯及世界和平都構成威脅。在我離開蘇 聯的前一夜,他們來告訴我:蘇聯不願意看到中國奪台,但是 蘇聯也不願意為了小小的台灣,而與一個大中國鬧翻,並成永 久的仇人;對於台獨,他們雖不能支持,但樂觀其成。 該次訪問蘇聯未能達成目的,有點兒失望。可是,此行讓 我瞭解蘇聯對台灣的基本態度;蘇聯已瓦解,我相信俄羅斯對 台灣仍維持同樣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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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爭取二萬名移民額 1979 年 12 月 10 日高雄事件(又稱美麗島事件 )的發生, 是在美台灣人從事外交活動的新起點,同時也提供同鄉爭取二 萬名移民配額的機會。各地同鄉為拯救因該事件被逮捕的黨外 民主鬥士,到處展開國民外交工作。當時眾議院亞太小組主席 伍爾夫(Lester L. Wolff)計畫在 1980 年初赴台訪問,我於 1 月 2 日到華府,拜託他赴台時一定要指出國民黨藉故壓制黨外活 動的不民主行為。 那天上午赴華府之前,我忽然想到:也許在麻州一間聯合 水果公司(United Fruits)擔任總裁的劉寬平能夠介紹由該州選 出的參議員愛德華甘迺迪(Edward Kennedy)給我們認識,於 是打電話拜託他。經由他公司在華府代理人的安排,我跟魏瑞 明在該天中午與甘迺迪負責亞洲事務的助理代恩(Thomas A. Dine)見面。

甘迺迪要解釋「台灣關係法」 代恩問我在美台灣人的情況後,叫我發動同鄉寫信給甘迺 迪,表示台灣人對高雄事件很關心。幾星期後,由於台灣人權 會的全力推動,甘迺迪辦公室收到 8,000 封由各地台灣人寄去 的信函。這是甘迺迪辦公室,因某一事件或政策收到信件數目 的最高紀錄。其後代恩又告訴我及陳唐山,最好能找數十位在 各大學執教的中國通,寫信或打電話給甘迺迪,表示學界也抗 議國民黨濫捕自由鬥士。我們接受他的建議,馬上辦理。 1980 年 2 月 24 日,我與蔡仁泰、陳伸夫在紐約會晤甘迺 迪,這是台灣人首次與他接觸。他對我們還沒有什麼認識,見 面時,他的保鏢檢查我們的照相機,並站在旁邊守衛。我們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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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會甘迺迪參議員(1980 年,左起:蔡仁泰、甘迺迪、 蔡同榮、陳伸夫)

他說明高雄事 件實是先鎮後 暴,要求他向 國民黨施加壓 力釋放無辜, 他答應幫忙。 3 月5日他首次 發表一個有關 台灣民權的聲 明,列在「國 會 紀 錄 」, 強 烈譴責國民黨

違背人權與民主自由。聲明中提及: 「我最大的期望是立刻釋放因高雄事件被拘禁的人犯,或 對他們從輕發落。但在目前的情況下,我這種建議似乎不可 能被採納,所以我希望至少被告應立刻受到普通法院的公平審 判,得聘請律師,所受的處罰也應與所犯的罪行相稱。我希望 檢察官能夠建議對被告寬容,台灣政府也能夠採取從輕發落的 措施。 為長遠計,我們應鼓勵在台的中國人與土生土長的台灣 人共同分享政治權力。雖然台灣人在省政府逐漸有較大的影響 力,但中國人幾乎完全控制中央政府。擴大在台政府的基礎, 以及廢止 30 多年的戒嚴令,才是未來台灣的安定與安全的最好 保障。」 這個聲明給絕望中的海外台灣人一個很大的鼓勵,大家非 常感激甘迺迪的雪中送炭,因此計畫在洛杉磯舉行一個大規模 的募款餐會,支持他競選美國總統。我於 4 月 5 日到洛城參加 該地 20 幾個社團代表組成的籌備會,每一位與會者都認為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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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能不能擊敗卡特(James Earl Carter, Jr.)總統而獲得民主黨的 提名,我們海外台灣人都應報答他的人情。於是全體一致決定 辦一個千人餐會,募款 10 萬元。由王桂榮夫婦擔任總召集人, 已故的簡金生擔任總幹事,並由當時洛城同鄉會會長王陽宗從 旁協助。王桂榮為了籌備這個餐會,光是電話聯絡費用,就花 了 4,000 元美金。 5 月初我發出一封信給數位同鄉,列舉我們希望甘迺迪在 餐會演講詞內特別提及的幾點,看他們有什麼意見。收到那封 信後,王桂榮打電話給我,說美國與中國尚未建交前,給中國 的二萬名移民額,都由台灣享用。但自 1979 年美國與台灣斷 交後,這些名額大多被佔用,台灣人要移民美國頓時感到非常 困難。王桂榮要我轉告甘迺迪,演講時應提起如何恢復台灣的 二萬名移民額。我於 5 月 19 日偕同彭明敏、陳唐山、魏瑞明到 甘迺迪辦公室商討移民問題。5 日後,在餐會演講時,甘迺迪 果然提起這個問題:「要台灣與中國分享有限的移民配額,實 在是不公平與不合理。我們應建立一個比較公平的配額方案, 才能公正地對待各國的移民,也才能達成使分散家庭重聚的目 標。」 聽到這個演講後,同鄉都很興奮,並要求繼續與甘迺迪商 討移民配額問題。甘迺迪看到餐會場面那麼盛大,同鄉又那麼 熱烈歡迎他,非常感動,答應幫忙。那次的餐會是他在加州最 大的募款餐會,我們僅用 6 個星期的時間籌備,使他對台灣人 優越的組織能力及高度的團結精神留下深刻的印象。 美國與台灣斷絕邦交後,美國國會於 1979 年 4 月通過「台 灣關係法」,規定美國與台灣住民的關係。該法第 4(B)段, 第 6 項規定 :「為達成『移民法』的目的,台灣得享受該法第 202(B)段之第一句所規定的待遇。」該句規定:「獨立國家、 聯合國託管地—應有兩萬名移民配額。」所以依據「台灣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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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美國政府,尤其是負責美台關係的國務院,有權決定是 否另外給台灣二萬名移民額。 因此甘迺迪認為欲解決台灣移民問題,不必重新立法,只 要敦請國務院解釋「台灣關係法」就可以。於是他於 1980 年 8 月 25 日寫信給當時的國務卿穆斯基(Edmond Muskie)說: 「我敦促你檢討國務院的現行政策,依『台灣關係法』, 給予申請簽證者應有的移民名額。正如你所知,由於我國與中 華人民共和國恢復正常外交關係,造成對台灣移民配額的不公 平,好幾百個家庭都焦急地等待家人來美團圓。 由於中國有 10 億的龐大人口,我相信台灣移民配額應該分 別處理。當我還在等待移民政策委員會對這事項的決定時,我 希望行政部門能夠針對這個移民需要,援用國會授與的權力, 給予台灣『移民法』第 202(B)段之第一句所規定的待遇。」 這封信送出後不久,卡特總統落選,雷根政府上台,海格 (Alexander Haig)被任命為國務卿。甘迺迪再次寫信給海格, 促他趕快解釋「台灣關係法」。我們也一再催促甘迺迪。例如 1981 年 10 月 31 日我代表「台灣 公論報」訪問他 時,特別問他: 「閣下長期以來 支持並關懷亞洲 及其他各地的移 民,而且曾特別 為台灣爭取每年 個別有二萬名移 民的配額。可以 ▲代表「台灣公論報」訪問甘迺迪參議員(1981 年) 請你說明一下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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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台灣人代表與索拉茲眾議員商談台灣移民配額(1981 年) 第一排左起:蔡仁泰、顏樹洋、李豐明、王桂榮、索拉茲、陳唐山、彭明敏 第二排左起:吳文燁、許榮智、李界木、凌光雄、莊俊華夫婦、賴義雄、許隼夫 第三排左起:許辰沼、陳伸夫、黃彰輝、楊加猷與千金、郭雨新、蔡同榮、曾竹 雄、康泰山、魏瑞明、李哲夫、陳都、林明哲

的努力,目前有什麼成果嗎 ? 」甘迺迪答道: 「我寫過信給國務卿范錫(Cyras Vance) 〔此為穆斯基之誤〕 和海格,力陳『台灣關係法』應解釋為:每年有二萬名台灣人 移民美國。我現在敦促政府實行這項案中所規定的職權。眾議 員索拉茲(Stephen J. Solarz)已和我聯合去從事這項工作,我 們也準備在必要時,進一步地提出法案。」 1981 年 11 月 6 日,旅居美國的台灣人各地代表,在世台會 理事長陳唐山及全美會會長林明哲的邀請下,到華府拜會甘迺 迪及索拉茲,重申目前在美台灣人最關心的問題是台灣移民配 額,希望早日解釋「台灣關係法」。11 月底,國務院通知甘迺 迪,說不能另外給台灣移民配額。如此,唯一的解決辦法是在 國會提案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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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拉茲提案 伍爾夫在 1980 年底國會議員選舉時落選,他的亞太小組主 席職位由索拉茲接任。我與羅福全在 1981 年 2 月,到他的辦公 室拜訪他。他跟我們見面後,就吩咐他的秘書,日後我們要看 他時給予方便。經過幾次的接觸,我於 6 月 19 日邀請他在紐約 許平宇、郭濿玉夫婦經營的藍寶石飯店與 50 多位同鄉見面。他 對那次的集會印象很好,於是在 7 月 16 日回請我晚餐。那天在 他辦公室見面時,他問我要到他家還是在飯店用餐,我選擇他 府上。 吃完晚飯後,索拉茲夫婦和我 3 個人就在客廳內談話。他 要我把台灣人需要他幫忙的事統統列出來,然後才來衡量哪一 件他能夠幫忙,哪一件比較困難。我列出約十個事項,他夫婦 倆都很仔細看過。索拉茲夫人是擔任一個叫做「民間移民改革 委員會」 (Citizen Committee for Immigration Reform)的執行長, 對移民法非常熟悉。當她看到我列出要求單獨計算台灣移民配 額時,從書架拿出「移民法」,建議修改該法第 202(B)段之 第一句,明白規定台灣應與其他國家一樣享有每年二萬名移民 額,索拉茲馬上接受她的建議。我慶幸沒到飯店用餐;如果沒 有索拉茲夫人的解釋,他並不曉得另外給台灣移民配額是一件 容易的事。 在國務院尚未解釋「台灣關係法」之前,索拉茲就在 10 月 20 日 與 共 和 黨 在 亞 太 小 組 最 資 深 的 議 員 普 里 查 得(Goel Pritchard),共同向眾議院提出一個議案,增列二萬名移民配額 給台灣。議案提出後,議員們的反應都很好,但國務院於 11 月 4 日寫信給索拉茲表示不能接受。理由是:一、台灣與中國分 別享有二萬名移民配額,違反美國的「一個中國」政策;二、 對其他享有二萬名配額的國家,如菲律賓、韓國有欠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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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索拉茲的努力,12 月 9 日眾議院通過他的提案。獲得 這個消息後,甘迺迪馬上動員他的助理,努力促使參議院也通 過此案。12 月 10 日他向參議院提出索拉茲議案,並爭取與此議 案有關的參議院委員會的支持,共和黨籍的移民小組主席辛普 遜(Alan K. Simpson)立刻表示贊同。12 月 10 日及 11 日,甘 迺迪先後寫 2 封信給共和黨籍外交委員會主席波西(Charles H. Percy ),懇請他的支持。在短短的 10 天內,這個議案順利通 過參議院有關委員會,並獲得參議院全院的採納。參眾二院通 過後,雷根總統在聖誕節過後正式簽署,而完成了該議案的立 法手續,台灣自 1982 年元旦起正式享有每年二萬名移民配額。

國民黨搶功 移民法通過後,中國提出強烈抗議,說台灣與中國各享 有二萬名移民額,無形中承認台灣與中國都是獨立的國家。 可是國民黨卻沾沾自喜,除了鼓勵在台出生的大陸人子弟將戶 籍及身分證出生欄的出生地由中國各地改為台灣,以便享用這 個移民配額外,又想盜功。起初由國民黨控制的報紙說高華德 (Barry Goldwater)參議員的支持,才使這個移民法案通過, 暗示國民黨也盡了一分力量。其後更明目張膽,由親國民黨的 美華協會公開在「中報」發表聲明,說台灣二萬名移民額是他 們努力的結果。好多同鄉看到這個報導後都很憤慨,紛紛要求 FAPA 反駁。FAPA 在 1983 年 4 月分別在「台灣公論報」與「中 報」發表下面聲明: 「編輯先生: 美華協會於 4 月 11 日投寄貴報的函件公開表示:『我們積 數年之努力,遊說國會之結果,將華人移美的配額,擴增至每 年四萬名(中國及台灣分別配有二萬名額)。』這種片面主張 有違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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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予台灣每年二萬名移民配額的法案是 1981 年底由國會通 過,這個法案的提案人及主要推動者是眾議員索拉茲。他在各 種場合都表示這個移民法案的通過是海外台灣人共同努力的結

▲眾議院亞太小組主席索拉茲致函蔡同榮,肯定他對台灣人權的關懷與貢獻(1982 年)


爭取二萬名移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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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與美華協會並無關係: 一、去年 1 月 25 日索拉茲議員給本會會長蔡同榮的信上 說: 『現在第 96 屆國會第一會期已經結束,我藉此機會檢討過 去一年來的立法紀錄。在促成國會通過台灣移民配額增至二萬 名,以及禁止美國出售武器給在美國從事有系統侵擾人民的國 家,你扮演了重大的角色。 並非我誇大其詞,如果沒有你在幾個月前向我指出這兩 個議案的重要性;隨後,又毫不鬆懈地再三提供各種意見與協 助,這個重要的法案是絕對不可能通過的。這個法案的通過顯 示出你對台灣人權的關懷與貢獻。』 (下略) 二、去年 2 月 15 日索拉茲議員向洛杉磯的 500 位台灣同鄉 公開演講,再次詳細說明台灣人的努力促使這個移民法的通 過: 『去〔1981〕年 11 月,我很榮幸的會見由我的好友蔡同榮 博士所率領到華盛頓的台灣代表。1981 年初,在我的辦公室, 我首次遇見蔡博士。當時我剛擔任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亞太小組 主席,蔡博士因本小組具有決定台美關係的立法權而來看我。 接連幾個月,在不同的場合中,他很詳細的和我討論你們所關 心的各種問題。你們所關懷的事不僅限於在美國的台灣人社 團,並且包括在台灣的台灣人。去年 11 月由蔡博士在華盛頓召 集的全美台灣人社團代表的會議中,我很清楚的認識到你們社 團所關心的種種事務中,有兩件重要的事項。最重要的一件是 台灣移民配額增至二萬名,使台灣人民享有中美建交前移民法 所賦與的權利。如果台灣人要和中國的 10 億人口共同享受二萬 名額,台灣移民人數將會大量減少,無異把二萬名移民額轉讓 給中華人民共和國。這並不是移民法案的原意,也不是立法當 初所能預料到的。與會人士告訴我,如果我能設法把台灣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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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額增至二萬名,台灣人將非常感激。接獲蔡博士的指示後, 我即刻動手處理這件事』。(下略) 三、4 月 14 日, 本 會 打 電 話 給 索 拉 茲 議 員 的 助 理 佛 理 曼(Edward Friedman,前外交部長田弘茂在威斯康辛大學, University of Wisconsin,博士論文的指導教授)請他就美華協 會的說法加以評論。佛理曼說:『索拉茲議員與本人根本沒聽 過美華協會這個組織,我們也從未跟該會的任何人接觸。』 從上述三點可見美華協會的說法顯然與事實不符,敬請貴 報刊登訂正,以正視聽。 台灣人公共事務會 1983 年 4 月 29 日 附:一、1982 年 1 月 25 日索拉茲議員給蔡同榮的信件。 二、1982 年 2 月 15 日索拉茲議員在洛杉磯演講全文。」 看到這篇文章後,美華協會遂於 5 月 31 日在「中報」發表 聲明承認錯誤:「世界上沒有一個團體是十全十美的,貴報日 前登出本會一函,因執筆者對事實沒有完全了解,犯了一個誠 實的筆誤,現特此更正:台灣限額增加到每年二萬人之事,實 與本會無關。」 台灣每年二萬名移民額法案的通過,本來就與國民黨毫無 關係,這是台灣人共同努力的結果。除了上面所提的同鄉外, 尚有 2 位值得一提。已故的台灣人自決運動主席、前台南神學 院院長黃彰輝認為給台灣二萬名移民配額,不但方便台灣人 移民,並且無形中承認台灣與中國是一個同等的政治單位,因 此,給予我無比的鼓舞;台灣獨立聯盟主席張燦鍙在整個移民 法的努力過程中,時時跟我研究對策,給我各方面的支持,功 不可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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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FAPA 會長 由於國民黨在台灣壟斷大眾媒介,因此海外同鄉計畫在島 外設立一個電台向台灣播送。歷經數年的研究與商討,終於決 定成立一個電台董事會,負責籌劃基金及往後的運作。1982 年 1 月 10 日,台灣獨立聯盟主席張燦鍙寫信給各地 20 位熱心同 鄉,請他們到洛杉磯開會。恰好當時美國國會剛剛通過台灣每 年 2 萬名移民配額的議案,大家受到這個鼓勵,士氣高昂。有 些同鄉建議會中也應該討論如何推展國民外交工作的問題,其 中以葉加興對此最為堅持,我與張燦鍙商量的結果,於 1 月 27 日寄一封快信給葉加興,答應他,把推行國民外交工作的事增 列在議程內。 會議於 2 月 13 日舉行,當天參加開會的有 15 人:丁昭昇、 王桂榮、周明安、林明哲、許千惠、陳伸夫、陳唐山、陳都、 郭雨新、彭明敏、蔡仁泰、楊嘉猷、楊宗昌、羅福全和我。首 先研討電台計畫,多數人的看法是,島內的黨外雜誌已經百花 齊放,沒有必要再設置電台向島內宣揚民主思想,並且國民黨 也會設法干擾播送,使收聽非常困難。經過 1、2 小時的討論, 此一計畫遂被擱置下來,剩下的時間都集中討論如何成立一個 機構專門負責國民外交。

發展組織 大家認為這個機構不但要關懷島內的台灣人,並且也要維 護海外同鄉的權益,要促進台灣的民主自由,也要防止中國侵 略台灣。於是很順利地制訂下列宗旨:「一、配合島內民主力 量,促進台灣的自由和民主;二、宣揚台灣人民追求民主自由 的決心,造成有利於台灣住民自決和自立的國際環境;三、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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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及增進海外台灣人社會之權益。」 14 日上午,討論這個機構是否應隸屬於世台會,成為該 會的一個外交工作小組。討論的結果決定另外成立一個單獨的 組織,主要的考慮是:一、世台會的理事會可能不同意設立這 樣一個外交小組;二、世台會如積極從事外交工作,恐會使那 些怕參與政治的同鄉甚至連同鄉會的活動也裹足不前。新的組 織需要一個名稱,大家同意採用 Taiwanese Association on Public Affairs。英文的簡稱為 TAOPA,唸起來很像台灣話的「幫忙 打」。 這是一個漂亮的名稱,但有些人認為這個名稱也許文法 上有問題。我查閱數種參考書後,發現 Association 後之 on 應 改為 for。如此英文的簡稱是 TAFPA 或是 TAPA,唸起來不像 台灣話。我於 2 月 17 日發出一封信給與會者,指出會議中通過 的名稱文法不對,並提議改為 Formosan Association for Public Affairs,簡稱 FAPA,唸起來很像台灣話的「喊打」。投票的結 果,三分之二以上的人贊成這個名稱。 會議進行非常順利,討論組織內部的結構及運作,也談及 如何集資經營旅館來支持活動。但一談到會長的選舉,困難就 來了。彭明敏、陳唐山及我被提名為候選人,可是我們 3 個人 都不願意擔任會長。彭明敏說他住在西岸,應由東岸的人當會 長,地理上較為方便。陳唐山說他是世台會理事長,已經夠忙 了,不便再當會長。我當時正醉心於研究工作,並且已經著手 寫一本書,捨不得半途而廢,所以也婉拒。大家請我們 3 個人 離開會場到外面互推一人當會長。3 個人談了好久仍無結果, 於是決定休息,希望在午餐時談出 1 位人選出來。飯後還是沒 有結果,大家感到無奈,又叫我們 3 人到外面再談。我認為再 談下去還是那一套老話,如果選不出會長,這個會無異流產, 實在可惜,於是自告奮勇同意被提名為會長候選人。同時我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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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兩項要求:第一、設立會員制度,這樣才能經由會員選舉會 長;第二、一年後舉行會長選舉。大家接受了我的要求後,舉 行無記名投票,我正式當選會長。FAPA 誕生,我也開始負起 這個新組織拓荒的工作。 多年來我注意到有許多關心台灣的同鄉,由於各種不同的 原因,未能加入任何組織積極參與台灣人的自救運動,實在可 惜。如果能把這些熱心同鄉組織起來,將給整個運動增加一批 生力軍。所以當我被推為 FAPA 會長時,我發覺這是我實現數 年來願望的最好機會。我不但要做好國民外交,並且要為台灣 人建立一個良好的組織。 為健全組織,必先制訂章程。我認為 FAPA 剛成立,章程 愈簡單愈好,規定些最基本的事項就夠了,以後再視情勢的 發展作修改。國民黨於 1947 年制訂一部具有 175 條條文的冗長 憲法,結果 2 年後就被中共趕出中國;美國建國的最初 4 年, 憲法只有 7 條條文,但以後成為全世界最強盛的國家。由此可 知,一個團體的興衰,大多依靠實際上的運作,法律條文並不 能決定一個組織的成敗。FAPA 章程只有 3 條條文,第 1 條是 宗旨,在成立會議時已通過。第 3 條規定章程修改與解釋的程 序,一般憲章都有這種規定。第 2 條就比較複雜,規定委員與 會長的權責、選舉方法與任期。 FAPA 初創時,萬事待興,需賴強而有力的會長去推行工 作,所以應賦予會長很大的權責,章程第 2 條第 4 項規定「會 長綜理全部會務」,包括人事、財政及各種政策的決定權。會 長既然擁有這麼大的權力,會長的選舉就必須特別謹慎。我 於 1983 年初起草「會長選舉細則」,經委員會通過,詳細規定 候選人提名及投票的種種細節,沿用迄今都能杜絕選舉可能發 生的爭論。會長的任期 2 年,但不管他貢獻有多大,只能連任 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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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 長 由 委 員 選 舉, 委 員 有 41 位(1983 年 增 加 到 51 位, 1985 年再增加到 61 位)。委員人數多的主要原因,是想集合 全世界各地的熱心同鄉於一堂,納入組織,經過開會,加強相 互間的認識與瞭解。遇到台灣發生重大事故時,全球同鄉的代 表才能迅速有效的研討和決定應該採取的措施。委員一部分係 由全體會員選舉,另外一部分由各地方會員自行選舉產生。如 此,在地方上默默工作而知名度還不甚高的鄉親,也有機會當 選委員,為台灣前途做更進一步的打拚。 FAPA 儘量網羅各方面的人才。我敦請彭明敏為名譽會 長,台灣青年社創始人王育德、台灣民主運動海外同盟主席郭 雨新(前台灣省議員)、前世台會理事長郭榮桔及黃彰輝為顧 問;當時世台會理事長陳唐山為副會長、全美會會長陳都負責 組織、台美商會會長王桂榮負責財務。由於這些前輩及負責人 之努力,其後幾乎所有當過海外台灣人重要社團的負責人都陸 續加入 FAPA。 由委員的職業也反映出 FAPA 的包容性。1983 年 51 位委 員的職業分別為:工商業者 14 位、教授 13 位、在機關公司就 職者 11 位、醫生 6 位、其他 7 位。一向很少積極參加台灣人社 團活動的商人及醫生也當起委員,我鼓勵他們都用真姓名,並 且每年都向外公布委員名單,表示這是一個光明正大的合法組 織,沒有避人耳目的忌諱。 FAPA 幹部分別到各地奔走邀請熱心同鄉加入組織。1982 年 4 月初,我與彭明敏到各大都市拜訪同鄉 10 天,向他們說明 FAPA 的宗旨,並拜託他們支持。同年 6 月,我又到 20 個都市 訪問,在西海岸時,陳都也一同奔走。我發覺與同鄉面對面談 論台灣問題,較容易獲得同鄉的了解和支持。於是次年暑假, 決定擴大巡迴,我偕同彭明敏、黃彰輝及陳榮成教授分別到 50 個都市巡迴 21 天,效果輝煌,不但吸收了不少會員,並且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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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錢。 1982 及 1983 年間,我到美國各地巡迴時,都買一種機票。 票價是美金 740 元(約 25,000 元台幣),不過期限 21 天內能在 其公司航行之都市任意旅遊。為充分利用這種機票,每天應 飛往一個城市。白天坐飛機,晚上與鄉親交談。為使鄉親瞭 解 FAPA 及其工作績效,應分發文宣。每次出門要到各地巡迴 時,我都用皮箱裝滿文宣。有一次麗蓉提醒我:皮箱是裝衣服 用的,不是裝紙張,會超重。果然,一把皮箱提起,整個皮箱 裂開了。我安慰自己:我們是要用這種精神才能贏過國民黨, 國民黨才沒有人會攜帶這麼重的文宣,日以繼夜,到全美各地 連續跑 21 天。 此外,我也到所有台灣人夏令營宣揚 FAPA,會員人數因 而急劇增加。如何運用這些會員從事草根外交工作成為當時主 要的課題。1982 年 8 月首次舉辦外交講習會,聘請學者專家, 講解如何積極主動去影響國會議員、議員助理及利用大眾傳播 媒體。參加者有律師、醫生、學生及第二代台裔共 20 多位。這 次的經驗發現第二代台美人對台灣的認識不夠,須分開訓練。 次年暑假特別為第二代子弟舉辦一個講習會,有 60 位參加,由 專家講授台灣的歷史、文化、經濟、政治、外交、國際地位及 如何從事外交工作等課程,從此以後每年暑假 FAPA 都分別在 美國各地舉辦第二代台裔的外交講習會。 1986 年,我也寫一本長 6,000 字的「談草根外交工作」小 冊子,建議鄉親:如何加強草根組織、如何跟議員接觸、如何 與議員談論台灣問題、如何替議員辦募款餐會。當時國民黨執 政,洛杉磯的總領事劉達人看到這本小冊子後說:「現在台獨 不是空喊口號,而是很具體的教導鄉親如何從事草根外交工 作,實在不可忽視。」 美國每州選出 2 位參議員,全國又分為 435 個眾議員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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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FAPA 雖在各大都市都設有分會,如欲有效推行草根外交 工作,每州最少應設立一個分會,每個選區要設立一個工作小 組,這是一個重要且繁重的工作。海外同鄉都有自己的事業, 已夠忙了,我們只能期待他們奉獻一部分的時間與精神。FAPA 的主要工作不能完全依靠會員,應聘請專人去推行。為此, 1983 年 6 月在國會山莊附近購買一間 3 層樓的樓房,可供辦公 與居住之用。同年 10 月聘請潘大和為專職人員,不久陳唐山又 聘請一位美國人柯邁政(Marc J. Cohen)負責外交工作。FAPA 遂由業餘工作者的參與逐漸邁入專職人員的階段,並設立辦公 室,由專職人員負責展開國民外交工作。 FAPA 的辦公室引起亞洲流亡政府很大的興趣。菲律賓的 流亡政府領袖曼格拉普斯(Raul Manglapus,1986 年,艾奎諾 夫人 Corazon C. Aquino 當選總統後,擔任外交部長)建議:南 韓的金大中、菲律賓流亡政府與 FAPA 共同在 FAPA 辦公室聯合 辦公。金大中告訴我,韓國緊鄰中國,不敢支持台獨,只能關 心台灣的人權。然而南韓政府對金大中恨之入骨,我擔心發生 爆炸事件而傷害到我們的工作人員,因而對於亞洲流亡政府聯 合辦公的事,我並不熱衷。

外交工作 1980 年代,有人說國民黨的國會不是設在台北市,而是 在美國國會山莊。國民黨可以不理會立法院,但對美國國會的 一舉一動都非常注意。如欲改善台灣的民主、自由與人權,海 外同鄉須遊說美國政府。並且現在全世界各國,有能力且願意 阻止中國蠻橫地強制台灣住民接受共產制度的唯有美國這個國 家,我們也應影響美國政府阻止中國侵略台灣。所以 FAPA 初 期外交工作重點是放在促成台灣廢除戒嚴令、釋放高雄事件政 治犯及爭取台灣住民自決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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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除戒嚴令。1982 年 5 月 20 日,是國民黨在台灣實施戒 嚴令的 33 週年,FAPA 計畫由參議員甘迺迪與裴爾(Claiborne Pell)、眾議員索拉茲與李奇(Jim Leach,2004 年擔任美國參加 陳水扁就職典禮團的團長)共同在華府舉辦一個記者會。國民 黨獲悉這個消息後,非常緊張,馬上到甘迺迪辦公室說,只要 能夠取消這個記者會,他們將考慮釋放高雄事件的政治犯,甘 迺迪的首席外交助理卡路斯基(Jan H. Kaliski)於 5 月 3 日勸我 們給國民黨一星期的時間去研商這個問題。一星期後,國民黨 要求再延長一星期。我告訴卡路斯基:國民黨根本沒有誠意, 它一再要求延期之目的只在拖延時間,使我們來不及籌辦記者 會。但卡路斯基卻認為,過去與國民黨接觸的經驗很難使他相 信他們是在施展拖延戰術,勸我再等一個星期。 我非常失望,在無可奈何之下,只好另想補救的辦法。我 拜訪克拉克與曾經擔任過甘迺迪參議員助理,而現任在美猶太 人 遊 說 團 體 AIPAC(American Israel Public Affairs Committee) 的執行長代恩,兩人都與甘迺迪有很好的私人關係,向他們說 明事情的真相;萬一甘迺迪認為記者會已來不及舉辦,或國民 黨只答應釋放一部分政治犯時,請他們馬上打電話給甘迺迪本 人,勸他按原來計畫舉行,他們答應幫忙。5 月 17 日是最後的 期限,當夜 11 點卡路斯基打電話給我,說國民黨一直沒給他電 話,記者會將按原訂計畫舉行。國民黨的陰謀並未得逞,反給 美國人一個惡劣的印象。原來所謂「禮義之邦」的國民黨,不 但不講信用,甚至連一個禮貌上表示拒絕的電話也沒打。 5 月 20 日上午 10 點,這 4 位國會議員果然在國會山莊舉行 記者會。他們的共同聲明獲得了 30 多位國會議員,包括眾議院 議長奧尼爾(Thomas P. O’Neill, Jr.)的簽署支持,有百位記者 參加,包括蘇聯的塔斯社(Tass)、中國的新華社、日本的共 同社,以及美國的合眾社及美聯社。「紐約時報」、「華盛頓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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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 (The Washington Post)等報紙都報導記者會的實況,並成 為所有在美國中文報紙的頭條新聞。 中午舉辦午餐會,有43位國會議員、助理及國務院代表 參加。會中,索拉茲演講戒嚴令下的台灣政治及人權狀況。下 午,眾議院亞太小組舉辦台灣戒嚴令聽證會,台灣人及國民黨 雙方各有2 位代表就戒嚴令之必要性及對人權之限制作證 3小 時,我也參加作證。我的一部分證詞以專欄方式刊登於 7 月 17 日的「紐約時報」。這是 FAPA在國會山莊初試啼聲,一鳴驚 人。一位流亡美國的亞洲國家人士說,我們能夠在一天內舉辦 3 種活動(記者會、午餐會及聽證會),他們如果能夠辦一種就心 滿意足了。 這一天真的給國民黨不小壓力,但像颱風一樣,一陣暴風 雨過後又趨於平靜,我們應該找出一個比記者會更具有持續性 的方法,繼續向國民黨施加壓力。於是次年 5 月 20日,戒嚴令 34 週年時,除了記者會外,又在參眾兩院分別提出一個決議案 (resolution),要求國民黨廢除戒嚴令。這種決議案要經過亞太 小組、外交委員 會及全院的討論 與表決,如此將 使美國議員終年 討論台灣的戒嚴 令,才能嚴重且 持續地打擊國民 黨的國際形象。 拯救高雄事 件受難者。為拯 救高雄事件政治 ▲台灣戒嚴令美國國會聽證會上作證(1982 年,左二: 犯,我們曾做了 蔡同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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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件有意義的事。 1980 年 1 月4 日,我、陳唐山、謝聰敏、台灣人權會會長許 瑞峰等 4人,到國務院談高雄事件。國務院派 2 位人權司及 2位 亞太司人員跟我們見面。人權司人員說,國民黨藉故鎮壓黨外 人士:康寧祥並未被逮捕,但為什麼他主辦的「八十年代」遭 到停刊的處分;中壢事件的主角之一邱奕彬未到高雄,也遭到 逮捕。可是,亞太司的索羅門(Richard Soloman,該年底,到白 宮擔任國家安全會議亞洲負責人)卻說:國民黨已逐漸開放、 民主,是黨外人士沒耐心,還到高雄遊行,才發生高雄事件。 我不同意他的說法,指出:國民黨在台灣戒嚴 30 多年,是 世界有史以來最長的戒嚴令。台灣人忍受這麼長的戒嚴令,怎 麼還指責我們「沒耐心」?索羅門很少看到台灣人當面反駁他, 臉色有點兒難看。 1980 年 1 月8 日,施明德被逮捕不久,有一個晚上,好多 鄉親打電話給我,說國民黨隔天就要槍斃他。雖然我對這個 消息存疑,但人命關天,不能掉以輕心,我馬上打電話到前 司法部長克拉克家,拜託他向副國務卿克里斯多福(Warren M. Christopher,克拉克擔任司法部長時,克里斯多福是副司 法部長)查詢,該天深夜,克拉克回電,說我的消息「錯誤」 (erroneous) :台灣政府告訴美國國務院,現在甚至未來,都沒有 計畫要處決施明德。雖然這個消息不正確,但也給國民黨一個 訊息:國際上很關心施明德的生命安全。 1980 年 10 月底,我到白宮見索羅門,把高雄事件現場的錄 音帶中、英翻譯文交給他,證明國民黨鎮壓和平集會的民眾。 我向他建議美國應停止軍售給台灣,直到國民黨釋放所有高雄 事件受難者。他說,如果能夠獲得甘迺迪參議員的支持,他就 敢向卡特總統建議。由於甘迺迪很同情我們,索羅門的回答給 我們很大的鼓勵;但是,出乎意料之外,一星期後總統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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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特竟落選。 1982 年 12 月 10 日為紀念高雄事件 3 週年,甘迺迪、美國聯 合長老教會總幹事湯普遜(William P. Thompson, Stated Clerk of the United Presbyterian Church, U.S.A.)、國際特赦組織的顧問司 馬 晉(James Seymour, a member of Amnesty International USA's National Advisory Committee)及我在國會山莊共同舉行記者 會,要求國民黨釋放高雄事件的政治犯。我的記者會聲明由索 拉茲列入 1982 年 12 月 21 日的「國會紀錄」。本來方素敏計畫 參加,但因擔心林義雄在獄中的安全而作罷;國際特赦組織總 幹事哈瑪堡(Thomas Hammarberg, Secretary General of Amnesty International)原以為記者會是在 12 月 7 日,後來發覺是在 12 月 10 日,要留在倫敦主持人權日的紀念會,不能來美。這二位未 能依原來計畫赴會,是這次記者會美中不足之處。 方 素 敏計 畫 在 華府 開完 記 者 會 後, 跟 我 到 紐 約 見 克拉 克,商討在美國控告國民黨在台灣的暴行。1978 年,巴拉圭 (Paraguay)的特務頭子潘納(Pena-Irala)到美國,被獲得美國 政治庇護的費拉迪格(Dolly Filártiga)指控該特務頭子在巴拉 圭殺害其子。1980 年,美國法院認為非美國公民在美國境外殺 害另外一個非美國公民,是違反國際公法,有管轄權,因而判 決該特務頭子賠償 1,000 萬美元。 方素敏說,林義雄被捕後,到他家慰問的親友都提醒她, 外面有很多人在監視。既然有這麼多特務在外面,1980 年 2 月 28 日,怎麼還有人敢進到房子內殺人呢?並且兇手還在房子內 停留最少一小時!美國法院有陪審制度,就讓陪審團決定:在 房子外監視的特務及進入房子內殺人的兇手是否同一群人?如 果是的話,國民黨應負法律上的責任。 方素敏原已安排好在洛杉磯台語福音教會創始人之一、成 功的企業家丁昭昇夫婦,照顧她女兒奐均,方素敏突然改變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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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我很了解她的心境,但是我非常心痛:失掉一個向國民黨 討回公道的機會。這個記者會的主要目的是要拯救長老教會的 政治受難者。1977 年,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發表聲明,敦促 國民黨「面對現實,採取有效措施,使台灣成為一個新而獨立 的國家」。 我們早就在海外喊台獨,但是國民黨抓不到我們。如今, 長老教會總會公開主張台獨,是在台灣島內正式發表聲明,高 俊明等 10 多位牧師、教友因而被國民黨抓去坐黑牢。 這篇聲明也許是國民黨統治台灣期間最重要的一篇台灣 文獻,長老教會對維護台灣主權獨立的貢獻很大,可說是台灣 魂、台灣民族精神的寄託所。 1983 年 1 月 13 日我從報紙上得悉前美國民主黨總統候選 人 麥 高 文(George McGovern) 將 在 1 月 15 日 訪 問 台 灣。 我 於 14 日偕同方素敏及郭清江在洛杉磯跟麥高文見面,我們向 他說明台灣的歷史及國民黨的暴政,出乎意料之外,他說他 讀過柯喬治(George H. Kerr)的「被出賣的台灣」 (Formosa Betrayed),對台灣的情形很熟悉。我特別提起高雄事件及林義 雄家屬慘案,希望他能夠勸告蔣經國釋放高雄事件被監禁的人 士。方素敏也託他代轉奐均寫給蔣經國的信,要求早日釋放她 的父親,讓他來美與家人團圓。麥高文聽後很同情,答應盡力 幫忙。 赴台時,他當面告訴蔣經國,就算林義雄犯了什麼滔天之 罪,他的母親及兩個女兒被殺害,處罰已夠嚴厲了,實無理由 再叫林義雄服刑。蔣經國聽後,有點兒不好意思,遂問麥高文 為什麼知道這麼多台灣的事情,是否在美遇過任何異議分子? 他說他和蔡同榮談過話。蔣經國遲疑了一會兒,然後說我是共 產黨徒。 1983 年 1 月,錢復來美擔任駐美代表,隔月就去拜訪索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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茲。在他們見面的幾天前,索拉茲打電話問我有什麼話要他向 錢復提起。我說許榮淑及周清玉想來美國看海外同鄉,但國民 黨拒絕給她們出境證。他們見面時,索拉茲問錢復,他想邀請 這二位女士來美訪問,並交換美台關係的意見,未知國民黨能 否讓她們離台?錢復為要表示過去外界對國民黨暴政的傳言純 屬虛構,馬上答應沒問題,索拉茲遂於 3 月 7 日發給這二位女 士邀請書。暑假中,她們果然來美,非但能夠結識許多美國政 要,參加各地夏令營的活動,並且與上萬的同鄉見面,使他們 有機會獲得高雄事件先鎮後暴,以及該事件鬥士們在獄中生活 的第一手消息。 爭取台灣人自決權。1983年 2月 28 日是簽訂「上海公報」第 11 週年,我們利用這個機會重申台灣住民自決的權利。眾議院 亞太小組在當天舉辦「上海公報」聽證會,彭明敏、國民黨及 中國的代表就該公報對中美建交及台灣前途的影響作證 2 個半小 時。FAPA也在國會舉辦午餐會,有 60 位國會議員及助理參加, 由眾議員托理西里(Robert Torricelli)主講。我也在會中演講, 指出「上海公報」只「認知」中國人對台灣的立場,忽視了台 灣人的意願,顯係違反正義;台灣的前途應由台灣住民決定。 這篇演講文並以專欄的方式刊登於 4月 11日的「華爾街日報」。 裴爾讀後,認為很符合他的看法,就把它列入 4 月 21 日的「國 會紀錄」。 當天下午,甘迺迪、裴爾及葛林(John Glenn)等 3位參議 員向參議院提出一項決議案,強調台灣前途的解決應尊重台灣 住民的意願。這個決議案最後獲得 20位參議員的共同連署作提 案人,其中包括所有爭取 1984年民主黨總統提名的參議員,可 見這種解決台灣問題的方式是民主黨的主流想法。索拉茲及李 奇也在眾議院提出同樣的決議案。 這個決議案是裴爾起稿的,原來的決議文為:「參議院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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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台灣的前途必須和平解決,其方式必須是免於強制,且為多 數在台灣的住民所能接受的。」在正式向參議院提出前,裴爾 先徵求有關議員的意見,而收到下列決議案修改的建議: 1. 決議文的最後必須加上「並須符合『上海公報』」的句子; 2. 決議文的最後必須加上「並須符合『台灣關係法』」的句 子; 3. 把「且為多數在台灣的住民所能接受的」句子內的「多數」 二字刪掉; 4. 把上面句子內的「在台灣的住民」改為「中國人」。 親中國或自由派的議員,認為「上海公報」是奠定中美邦 交的基礎。該公報說:「美國認知在台灣海峽兩岸的中國人主張 只有一個中國」,並未指出台灣人有別於中國人,因而提出第一 及第四修正。保守派的議員則認為「台灣關係法」是防止中國 侵略台灣的有效文件,應提及這個法律,所以較傾向於第二個 修正。親國民黨的議員認為「多數的台灣住民」是指土生土長 的台灣人,因為他們才是多數。這些議員相信刪掉「多數」二 字後,國民黨才能渾水摸魚,說它雖不能代表多數,但至少也 能夠代表台灣住民,因而贊成第三個修正。 我們歡迎第二個修正,這個修正條文能夠增加台灣的安 全。我們可以勉強接受第三個修正,但不贊成第一個修正。我 們堅決反對第四個修正,如果台灣前途的解決方式須「多數的中 國人所能接受的」,我們寧願不要這個決議案。與各方面商討 的結果,決定不接受第四個修正,而對第一及第二修正作個妥 協,不明白提及「台灣關係法」與「上海公報」,僅暗示這兩個 文件。決議案修改為:「參議院認為台灣的前途必須和平解決, 其方式須是免於強制,且為在台灣的住民所能接受的,並須符 合國會所制訂的各項法律以及美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所簽訂的 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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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決議案提出後,FAPA 數次敦促我們在參議院的朋友 幫忙使這個決議案先在外交委員會通過。甘迺迪參議員辦公室 說這個議案只能象徵台灣人對「上海公報」忽視台灣人意願 的一種抗議而已,絕無法在外交委員會通過。裴爾辦公室說要 等到外交委員會開一個有關此決議案的聽證會,讓議員及助理 聽取作證後,才開始拉票。但聽證會由 6 月起一再地延期,我 們早就預料聽證會後所剩的國會會期不多,因此會馬上投票。 如不提早拉票,屆時恐怕來不及。於是暑假中,華府的幹部開 會,決定展開草根外交工作,由各地同鄉向外交委員會議員逐 一遊說,效果非常輝煌。聽證會最後在 11 月 9 日才舉行,由羅 福全代表台灣人出庭作證,6 日後外交委員會就投票。 11 月 14 日甘迺迪在國會山莊向 FAPA 委員演講的前幾天, 我告訴他的助理卡路斯基,有絕大多數的外交委員會議員將 投票支持台灣前途決議案,並給他支持委員的名單,他大吃一 驚,認為這是不可能的事,我們台灣人竟然把它變為可能。於 是演講時,甘迺迪說:「FAPA 的成立還不到 2 年,它已經在華 府及美國各地留下不朽的痕跡。我在參議院已有 22 年,看過很 多團體為著它們的利益來國會遊說,但我認為沒有一個團體能 夠像你們的組織那樣對美國國會議員的想法發生那麼重大的衝 擊。」 次日,外交委員會投票,結果贊成者 13 票,反對者 1 票, 3 票棄權,我們獲得了壓倒性的勝利。台灣人歡欣鼓舞,海外 台灣人 50 個團體立刻響應支持這個決議案。但中國卻暴跳如 雷,於 18 日向美國提出強烈抗議,認為外交委員會通過該決議 案是「公然干涉中國內政的行為」。中共總書記胡耀邦要求美 國提出解釋,並表示美國的答覆若不能令中國滿意,則中國將 「重新考慮趙紫陽總理與雷根總統的互訪活動」。這恐怕是 30 多年來中國對台灣人活動反應最激烈的一次,他們最怕在美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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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運用美國的 政治力量去防 止他們侵略台 灣。 這 個 決 議 案 自 起 草、 促 請 議 員 連 署、 舉 行 聽 證 會, 直至外交委員 會 投 票 通 過, 全 由 台 灣 人 ▲主持 FAPA 午餐會(1983 年,左起:裴爾、蔡同榮) 共同努力所促 成,大大地提高我們對國民外交工作的信心。 FAPA 在 1983 年的最後一次外交活動,是利用 11 月 12 日至 14 日在華府舉行第 2 屆委員會時所展開的一系列活動。12 日晚 間,FAPA 委員除了參加華府同鄉會年會晚宴,與同鄉敦睦鄉 誼外,亦與南韓反對黨領袖金大中交換意見。13 日宴請民主黨 總統候選人孟岱爾(Walter F. Mondale)及索拉茲。14 日上午 和下午在國會與托理西里、李奇、甘迺迪及克拉克等人見面、 交談,晚間則在國會舉行酒會。中午在國會舉行午餐會,由參 議員裴爾演講。他告訴一百多位國會議員、助理及台灣同鄉: 二次大戰期間,他和一批文官到哥倫比亞大學受訓,準備盟軍 佔領台灣後接管,進而輔助台灣成為一個新國家。其後美國改 變戰略,決定攻佔近日本本土的沖繩,因此他們的計畫被取消 了,但 40 年來他一直認為台灣應成為一個獨立的國家。 裴爾參議員於 1997 年退休,而於 2009 年 1 月 1 日病逝,台 灣人痛失一位國會好友。我必須陳述他關心台灣的事蹟,來感 念他。 1985 年,陳水扁因蓬萊島案一審判決有罪,我遂拜託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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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爾參議員領銜連署一封信給老布希總統:「我們懇求您支持這一個台灣申請 進入 GATT 的工作小組」(1990 年)

時擔任參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的裴爾及參議員甘迺迪聯名邀請 陳水扁赴美訪問。本來陳水扁被判罪是不能出國的,但是國 民黨看到這二位有力參議員的面子,讓陳水扁於該年 1 月 25 日 離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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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 年 5 月,老布希總統(George H. W. Bush)不支持台 灣加入 GATT(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即關稅 貿易總協定,為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即世界貿易組織, 簡稱為 WTO 之前身)。台灣駐美國代表處遊說美國國會議員連 署一封信給總統,要求支持台灣入會。這是國際議題,裴爾應 該先連署,否則其他議員會問:為什麼參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 不連署?代表處就要花很大的功夫去解釋。裴爾打電話問我: 是否該連署?我拜託他連署,因為這不是幫忙國民黨,而是促 進台灣的國際貿易,應以台灣整體利益來考量。裴爾簽了, 好多議員跟著簽。老布希總統終於改變立場,支持台灣加入 GATT:「針對台灣,我們的立場很堅定,就是台灣申請加入 GATT 應獲得有利的接受。」 參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在美國對外關係的權力,僅次於 總統與國務卿,對外國有相當大的影響力。1990 年,高雄三艘 漁船被蘇聯扣押,台灣的外交部束手無策,陳唐山與陳榮儒遂 拜託裴爾替我們向蘇聯交涉,這三艘漁船馬上被放行。 1992 年,我與好幾位民意代表到聯合國遊說台灣進入聯 合國,裴爾替我們約 10 個駐聯合國代表團見面,包括好幾個 大 國, 這 些 代 表 團都由首席代表接 見。南韓的首席代 表說:他們是主張 「一個中國」,不可 能支持台灣進入聯 合國,但因看在裴 爾的面子才跟我們 見面,可見裴爾為 ▲裴爾參議員安排訪美團拜會聯合國代表團(1992 幫忙台灣,不惜使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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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其影響力。 1996 年 4 月, 總 統 選 舉後,裴爾來 台灣訪問,上 午見李登輝總 統,下午就跟 我在圓山飯店 閒聊。我好奇 的 問 他: 台 ▲與裴爾參議員在圓山飯店晤談(1996 年) 灣總統選舉 時,美國派 2 艘航空母艦經過台灣海峽,嚇阻中國勿對台輕舉 妄動,其決策的過程如何?他說:這是美國海軍的建議,因為 如不向中國展示實力,美國在太平洋的霸權會遭受到中國的挑 戰。美國總統徵詢相關部門及參眾兩院的二黨領袖,都沒有人 反對。這一席話使我了解:確保台灣的安全,不被中國併吞, 是美國行政與立法部門很高的共識。 2006 年 7 月,陳水扁授 予裴爾最高榮 譽的勳章。裴 爾行動不便不 能來台,而由 駐美代表李大 維代表總統到 羅德島(Rhode Island)授勳, ▲裴爾受頒「大綬卿雲勳章」(2006 年,右起:蔡同榮、裴 爾夫人、裴爾、李大維,圖片提供:外交部駐美代表處) 我 專 程 去 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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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裴爾中風坐在輪椅,手無法寫字,嘴也無法講話。我拉著 他的手說:我專程由台灣來觀禮。他嘴唇顫動。他的夫人告訴 我,他會看電視,也聽得懂我的話,只差無法表達意思,實在 很可憐。授勳典禮後,我跟他夫婦去吃午餐,這是我最後看到 這位「台獨議員」。

募款 AIPAC 的執行長代恩告訴我,一個遊說團體的成敗決定在 其募款的能力。募款對一位議員猶如牛乳對小孩:小孩需要喝 牛乳才能長大成人,議員需要募款才能夠競選連任,所以要請 議員為台灣講話,FAPA 要不斷地替他們辦募款餐會。分布在 美國各地的 FAPA 分會,經常幫助他們選區的議員募款,其中 有些募款是由我直接經手。 一般在美國募款,如果募到 10 萬元,都會先扣掉 15%的 雜支費用,只有台灣人不會扣。我們第一次幫甘迺迪辦募款餐 會時,原本只跟他說要募 10 萬元,結果募到 12 萬。有些鄉親 是時間到了才出現,那次餐會上突然多了好多人,一張票 100 元,後來實收 12 萬,比原本答應幫他募的 10 萬元還 多。其實 我們可以先扣掉 15% 的雜支,只要給他 10 萬元就可以了,但是 我們沒有這麼做,實收 12 萬就給 12 萬,讓甘迺迪留下很深的 印象。 索拉茲對我們最大的貢獻就是幫台灣爭取兩萬名移民額, 他在競選時,我們原先要幫他募 5 萬元,結果募到 8 萬多元。 但是我怕把他的胃口養大,所以我將捐 1 千元的人挑出來,只 拿 5 萬元給他。 我原本打算把比較大筆的捐款寄回去給捐款人,請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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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 捐 給FAPA, 但後來我想這 些人不一定會 再 捐 給FAPA, 因為支票上都 寫 Solarz for Congress(索拉 茲競選國會議 員),把支票寄 ▲回台後,蔡同榮(右)第一次與索拉茲前眾議員(左) 回 去 請 他 們 重 見面(1992 年) 新 開 給 FAPA, 他們不一定會做。所以那些錢在 FAPA 放了幾個月後,我還是 把這 3 萬多元拿給索拉茲。他收到後嚇了一跳:怎麼還有這 3 萬多元,而且還是實拿,沒有扣 l5%。 1992 年,國會議員選區重劃,索拉茲的猶太人選區,一 半與義大利區和中國城合為一個新選區,結果他在民主黨的初 選,以 1,200 票之差,沒被提名,而不能繼續連任議員。1992 年 9 月 19 日,「紐約時報」寫一篇社論,其標題為「索拉茲的 不同」 (The Solarz Difference),表示 惋惜。台灣人也在 國會失去一位強有 力的支持者:假使 索拉茲連任,他現 在是眾議院外交委 員會主席,因為他 比現任的主席還資 ▲與好友索拉茲出席「反對中國併吞大會」(1997 年) 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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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 年,我邀請他來參加「反對中國併吞大會」,他專程 由美國來台,向 10 萬群眾演講,很「感心」。現在,每次到華 府,我都到其府上拜訪。 2007年 秋 天, 我 到 他 府 上 時, 他 提 起 其 前 助 理、 前AIT (American Institute in Taiwan,即美國在台協會)理事主席卜睿哲 (Richard Bush, Ⅲ)的新書(A War Like No Other,不一樣的戰 爭),描述美國與中國在台海發生戰爭的可能性。索拉茲逐字 讀該書的第 93 頁至 97 頁給我聽,說如果 2008 年馬英九當選總 統,2012 年台海有可能發生危機,因為馬英九傾中,台灣人萌 生危機意識,會推選一位本土意識堅強的總統候選人與馬英九 對決。這本書已由五南出版社發行中文版。 卜睿哲獲得哥倫比亞大學政治學博士學位,曾於 1975 年來 台灣學習中文。1997 年民視開播後,有一次他跟我吃晚餐時告 訴我,收養一位台灣的女孩子。他說,當年有位台灣婦女打電 話給一位牧師,說她在某天晚上九點,會把一個女嬰放在教會 的庭院,請教會的人不要偷看。該牧師聯絡卜睿哲來教會等, 當晚他就把那個女嬰抱回去。 隔天,我告訴彭明敏,我昨夜輾轉難眠,一直替那位台 灣女嬰感到可憐:她不知其父母是誰,完全不曉得她的身世。 我向彭明敏說:我要在民視找她的母親。彭明敏卻說:「人老 時,往往會回憶年輕時的戀愛情景,但反而不喜歡看到他年輕 時的情侶,擔心看到上年紀的她,會使美夢破裂。卜睿哲的女 兒不一定會想尋找她的父母,你要先問清楚。」彭明敏的話果 然應驗:她不想找她的親生父母親。 2009 年 7 月 14 日,我與陳唐山到索拉茲府上吃午餐。我鼓 勵他來台灣當 AIT 處長,他表示因為健康因素礙難勝任:幾年 前,他患食道癌,現在雖然治療好了,但仍未完全康復。 甘迺迪、裴爾競選時,我們差不多都是以 5 萬元為募款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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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而且大多是實拿。我記得在 1990 年,我回台灣那一年,我 們在洛杉磯為裴爾募款,結果募到 3 萬多元,照美國的標準, 3 萬多元也不錯了,因為 5 萬元打個折 4 萬多,扣掉 15%,3 萬 多元也差不多。但是這樣變成沒信用,於是我就想:不用麻煩 裴爾再跟同鄉見面、吃飯,找幾個人,一人出一千塊,十幾個 人湊足 5 萬。後來募超過 5 萬元,於是我把兩張支票抽出來: 一張是陳隆志的弟弟、冠東銀行董事長陳隆豐,一張是在美國 做紡織的許丙宇。他做的是高級紡織品,當時雷根夫人都穿他 做的衣服,很多國會議員的太太都希望有一件,我還常幫她們 要。我把這兩張支票抽出來還給他們,希望以後他們再捐,因 為已經募超過 5 萬。我回台灣之後,以後募款我都不在美國, 未知他們是否再捐出來。 1983 年 8 月 13 日,我接受「台灣公論報」的訪問時,宣布 不再連任會長:「根據 FAPA 的章程規定,我可再競選連任,但 我並不想作這種打算。我希望有更多的台灣人有機會出來當會 長,這樣可獲取更多經驗,以儲備建國的人才,作為建設台灣 的準備。」我雖不再擔任會長,但我在該訪問中公開表示,「將 傾全力協助會長推行會務。」 1983 年 11 月, 我 卸 下 FAPA 會 長 職 務, 交 接 之 後, 我 提 議:FAPA 會長應有公關費用。我不是為自己爭取,而是為以 後繼任的人設想。我記得黃越綏的哥哥黃越欽(當過監察委員) 有一次到美國,我請他和魏瑞明在紐約吃午飯。該夜,我又請 郭雨新等人在華府吃晚餐,那天花一、二百塊美金請客。我只 是個教書匠,一天要花這麼多錢請客,負擔實在很大。我也 沒用 FAPA 的錢買單,我當了兩年的會長,經濟上也會有點壓 力。我把這個情形說出來,後來從陳唐山開始,會長每個月有 500 塊美金的公關費,實報實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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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FAPA 執行長 1984 年陳唐山接任 FAPA 會長,如他要我幫忙,照理應邀 請我當顧問,但是他是我在嘉義中學高中部 3 年期間的同班同 學,並且為台灣打拚,「親戚不計較」,再去計較那些頭銜, 沒什麼意義,所以我接受他任命為執行長。2 年後,彭明敏繼 陳唐山為會長後,要我再留任 2 年,所以我一連 4 年擔任這個 職務到 1987 年底。其後,王桂榮接任會長,我雖不是他的執行 長,但擔任 FAPA 常務委員會召集人,仍是 FAPA 的核心幹部。 在這 3 位會長的領導下,我做了不少有意義的工作。

陳唐山會長時期 在陳唐山的任期內,有幾項活動值得提起:支持孟岱爾競 選美國總統;推動美國國會通過江南決議案,譴責國民黨派陳 啟禮赴美殺害作家江南;以及向旅美鄉親募資購買旅館,來支 持 FAPA。 支持孟岱爾競選總統。為了支持前副總統孟岱爾爭取 1984 年民主黨總統候選人的提名,我們早就跟他作頻繁的接觸。 1983 年春天,數位同鄉與孟岱爾在華府就台灣問題與在美同 鄉的權益等事項交換意見,達 1 小時之久。該年 5 月 1 日,他 在紐約與同鄉共進晚餐,再聽取我們的意見。11 月 13 日,他 向 FAPA 委員演講,提出下列數項承諾:促使國民黨廢除戒嚴 令,糾正歧視台灣人及各種違反人權的行為,及改選全部中央 民意代表。孟岱爾也答應當選總統後,美國政府將加強保護在 美台灣人之自由及權益,使其免受國民黨特務的監視、恐嚇; 便利在美台灣人申請政治庇護;及確實給予台灣人每年兩萬名 移民配額,使在美台灣人家庭能迅速團聚。委員們聽到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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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 講 後, 非 常 感 動, 遂 決 定 為他舉辦一個 盛大的募款餐 會。 1984 年 1 月 28日,孟岱爾出 席在洛杉磯為他 舉行的「台灣人 支持孟 岱 爾 競 ▲「台灣人支持孟岱爾競選 1984 年總統募款餐會」上, 選 1984 年 總 統 陳錦芳獻畫(1984 年,左起:陳錦芳、孟岱爾、蔡麗 蓉、蔡同榮、郭清江) 募款餐會」,向 600 多位參加盛 會的同鄉演講,重申他以前提出的承諾。隨後,台灣人畫家陳 錦芳以一幅題為「1984 for Mondale」的親繪油畫贈予孟岱爾, 給孟岱爾帶來意外的驚喜。餐會的次日,雷根總統正式宣布競 選連任,美國 3 大電視網報導這項消息時,也報導他的民主黨 對手孟岱爾的競選活動。我們的餐會遂成為他們報導孟岱爾的 鏡頭,使得餐會盛況頻頻出現在螢光幕上。 推動江南決議案。國防部情報局長汪希苓,命令竹聯幫的 首領陳啟禮與他 2 位手下,於 1984 年 10 月到舊金山殺害「蔣經 國傳」的作者劉宜良(江南)。江南的遺孀崔蓉芝遂於 12 月 28 日寫信給 FAPA 會長陳唐山,請求幫助。 我們當然義不容辭,應利用這個機會表示現在台灣的問 題,不是台灣人與大陸人的區別,而是國民黨的壓迫與被統治 者的反抗問題。我於 1985 年 1 月 20 日偕同世台會理事長陳都登 門拜訪崔蓉芝,表示關心。她拜託我們運用影響力來促使眾議 院亞太小組召開江南事件聽證會,並由她出庭作證,以便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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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的注意。 1 月 25 日,我拜訪索拉茲,他除答應崔蓉芝所提的要求 外,也接受我們的建議,在國會提出一個引渡的決議案。2 星 期後,她到聽證會作證,亞太小組也在同日通過索拉茲提出的 決議案,要求「台灣當局應採合作態度,將涉嫌的台灣公民及 其他在台人員遣送來美國受審。」4 月 16 日下午,索拉茲辦公 室打電話到學校給我,說眾議院剛以 387 票對 2 票通過這個決 議案。其後崔蓉芝寫信給 FAPA 說: 「84 ﹝ 1984 ﹞年 10 月 15 日,江南被刺身亡,明顯地,是一 件冷血的政治謀殺,也就是因為『政治謀殺』,而讓許多人噤 聲。FAPA 朋友們摒棄省籍成見,挺身而出。先由蔡同榮先生 來探望我及孩子,繼而運用 FAPA 在國會山莊的影響力,促成 了 85 ﹝ 1985 ﹞年 2 月為江南案所特別舉行的聽證會。對台灣政 府造成了一定的壓力和影響力,我相信這也是促使台灣走向民 主化的動力之一。」 這個決議案的通過對國民黨的國際形象打擊很大。 購 買 旅 館。1984 年 夏 天, 陳 唐 山 請 我 為 FAPA 籌 募 經 費 時,我就提議集資成立一個企業,靠著企業的收入,來支持活 動。一提到企業,大家便想起汽車旅館(motel)。台灣人在美 經營旅館非常成功,洛杉磯一帶約有 6 千間汽車旅館,台灣人 開的就有 6 百間,佔十分之一。因此,有人打趣說:「開汽車 旅館是我們台灣人的行業,連老美也贏不了我們!」 經 過 2 年 的 努 力 集 資, 我 們 於 1986 年 5 月 用 515 萬 元 美 金買下一間佔地 4 英畝,擁有 164 個房間的旅館。這是一間 連 鎖 汽 車 旅 館, 全 美 國 有 400 家, 叫 做 豪 華 強 森(Howard Johnson),位於華盛頓特區附近,離國會約 7 哩。我們募了 306 萬元資金,向銀行貸款 209 萬元來購買。這是海外台灣人為著 關心台灣或支持社區公益,空前最大的集資,參加的股東有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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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最難能可貴的是絕大多數的投資者,在尚不知要購買那一 間旅館,及尚未看到共同投資的契約內容之前,就把投資金額 在購得旅館的 2 年前,悉數寄來,由此可見他們對 FAPA 信任和 愛護的程度。 王桂榮於 1986 年 5 月 5 日,接受鄭南榕辦的「民主時代週 刊」訪問時,敘述募集這批資金的經過: 「實在說來,功勞最大的,應是蔡同榮教授。當初我們講 好,以 5 萬元美金為一股,得派一代表。不足 5 萬者,如 1 萬、 2 萬,或 5 千等,湊足 5 萬成一股,再推派代表。這項計畫雖 是由丁昭昇、楊嘉猷和我等經營旅館的人提出,但蔡同榮教授 跑遍全美國,向將近 5、6 百名會員募集資金,募得 300 多萬美 金,真是不簡單 !」 投資的股東,都以書面同意,將來旅館所賺的錢,要拿出 40%,捐給 FAPA 做活動經費。

彭明敏會長時期 我支持彭明敏競選 FAPA 會長。他當選後,我們推動台灣 民主委員會(Committee for Democracy on Taiwan)的成立、訪 問菲律賓、支持民進黨創黨、協助許信良回台、要求美國人口 普查局將「台灣人」與「中國人」分開調查,以及舉辦民主聖 火長跑來要求中央民意代表全部改選。 支持彭明敏競選會長。1985 年,陳唐山不想連任會長,他 在聯邦政府工作,國民黨透過他的上級把他盯得死死的,5 點 下班之前都不能亂跑,讓他對 FAPA 的工作有點無力感,我就 鼓勵彭明敏出來擔任會長。 1985 年夏天,彭明敏剛好從俄勒岡開車要搬來華府,經 過芝加哥時,聽到台獨聯盟在 FAPA 當選那麼多中央委員,就 問我:「還要繼續開下去嗎?」我說:「繼續開!」這代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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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繼續支持他當 FAPA 會長,因為我一直認為以他的學識、經 驗、個性,很適合擔任 FAPA 會長。 台獨聯盟支持陳唐山,我支持彭明敏。陳唐山平常跟我 很要好,他要求我中立,不要管這次選舉,但是如果我中立的 話,等於放棄彭明敏。我對彭明敏有道義上的責任,因為我一 直鼓勵他,人家也搬來華府了。我跟張燦鍙第一次弄壞感情, 就是他來拜託我不要支持彭明敏。 在這種情況下,我實在很為難,羅福全為了這件事,人在 馬來西亞還打電話回美國給我,要彭明敏和陳唐山一起退選, 然後我出來選。他說只要我答應,剩下的技術性問題,他都可 以解決,他願意跟陳唐山、張燦鍙、彭明敏一一說明。但我怎 麼能答應?我說:「福全,我支持彭明敏,弄到最後我自己出 來選,我如何向社會交代?」所以我告訴他,這是不可能的, 不用再談。後來,陳唐山退選,讓彭明敏當會長。 彭明敏擔任會長之後,不讓台獨聯盟的人參與 FAPA 工 作,我一直勸他,但他都不太接受。後來我建議設立 FAPA 常 務委員會,因為美國地域遼闊,FAPA 委員有五、六十位,一 年才開一次會,形同虛設。所以我建議彭明敏在 FAPA 設立常 務委員會,3 個月開 1 次會,如果聯盟的人選上了,也可以參 加。 彭明敏一聽到要設常務委員會,聯盟的陳都和陳唐山一定 會當選常務委員,所以極力反對。但是我還是積極推動,修改 章程設立常委會。這些動作不但使彭明敏對我不諒解,也促使 他在 1989 年辭掉 FAPA 會長職務。 我支持彭明敏不是要他去排斥聯盟的人,如今弄到我要 去修改章程,並且與彭明敏鬧得這麼不愉快,搞得我兩面不是 人。早知如此,我就聽羅福全的話,自己出來選,也許傷害不 會這麼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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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人對金錢非常潔癖,彭明敏跟我在一起,對我印象最 深的就是我不會貪財,他對我有百分之百的信心。FAPA 有一 套會計制度,所有人報帳支出都必須由會長批示之後,才能領 取。彭明敏當會長時,王愛蘭醫師負責管錢,王醫師非常優秀 又正直,一切依規定辦理。但彭明敏告訴王醫師,只有我是唯 一的例外,不用經過會長批示,只要我直接將單據寄過去,王 醫師就讓我報帳。但是我認為,大家同在一個組織,只有我享 有那麼大的特權,實在不太好。後來我猜想,也許彭明敏不喜 歡寫信封,因為我每次報帳寄給他批示時,他就得寫個信封, 貼上郵票,寄去給王愛蘭。有一次我幫他準備好信封,只要他 批示就可以寄,但是他連這樣也不要。 台 灣 民 主 委 員 會。1985 年 底, 彭 明 敏 當 選 為 FAPA 會 長 後,我就跟他商量,設立一個專供外國政要加入共同來關心台 灣民主的團體,以把國際上支持我們的力量組織起來。1986 年 2 月 9 日,彭明敏與我,跟參議員裴爾的助理克理斯丁遜(Jerry Christinson)首次討論這個問題,他表示贊同。其後,我把這 個新組織的名稱、章程及 有關的資料寫成書面,送 給 甘 迺 迪、 裴 爾、 索 拉 茲 及李奇。前 2 位議員同意當 名譽會長,後 2 位議員接受 當共同會長。 國民黨獲知這個消 息 後, 向 裴 爾 施 加 壓 力, 說如果他接受名譽會長頭 銜,國民黨將不再聽從他 的勸告。裴爾乃向我們表 ▲「台灣民主委員會」成立(1986 年, 示,為能夠繼續有效地要 左起:李奇、索拉茲、甘迺迪、裴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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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國民黨改善民主人權,最好他不當名譽會長。經我們的努 力,在 4 月底裴爾再度答應。但索拉茲及李奇於 5 月 15 日表 示,會長須負會務的責任,也有可能被告到法院。除非這個責 任問題能夠獲得妥善的解決,否則他們不敢當會長。大家請教 律師後,決定把台灣民主委員會組成一個有限公司,如發生法 律責任,就由公司,不是由會長負責。我們馬上組成公司,這 2 位議員才在預定宣布這個委員會成立的前一天再度答應當會 長。 5 月 20 日,這 4 位議員利用戒嚴令 37 週年的紀念日,召開 記者會,宣布成立以「促進台灣住民的人權自由和民主」為宗 旨的「台灣民主委員會」。這恐怕是美國議員為關心他國的民 主,第一次成立這種組織。 訪 問 菲 律 賓。1986 年 2 月 25 日, 前 菲 律 賓 總 統 馬 可 仕 (Ferdinand E. Marcos)出走,艾奎諾夫人上台,我認為這是我 們在海外設立電台千載難逢的機會。3 月 2 日,我隨同由索拉茲 率領的美國國會訪問團一道前往菲國。 10 位隨同美國國會團成員都搭乘頭等艙,只我一個人買經 濟艙,我都不能進去頭等艙看他們,但是他們有時會來經濟艙 跟我寒暄。事後,好多鄉親告訴我:「你真給台灣人漏氣,怎 麼不跟他們坐頭等艙?」其實,直到 1993 年我當立委之前,我 常到各國旅行,但從未坐過商務艙,更不用說頭等艙。 在菲律賓停留一星期,我拜訪副總統兼內閣總理及外交 部 長 的 勞 瑞 爾(Salvador H. Laurel), 談 及 電 台 之 事。 他 表 示支持,叫我寫成書面提案,以便跟艾奎諾商量,我立刻照 辦。3 月 6 日,我與國會訪問團一道晉見總統。她看到我是該 團唯一的亞洲人時,特別親切。我告訴她:菲律賓人民革命 的成功,給台灣人民很大的鼓勵。美國廣播公司(American Broadcasting Company,簡稱 ABC)及有線新聞電視台(C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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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 Network, 簡稱CNN)在新 聞節目中,都播 送這個鏡頭。好 多同鄉看到我突 然在電視上出 現,才曉得我去 菲律賓。 由菲國回來 3 星 期 後, 依 然 ▲第一次晉見艾奎諾總統(1986 年,左起:艾奎諾、索 沒聽到電台的消 拉茲、蔡同榮) 息。迫不及待, 我於 3 月 29 日再度訪菲,4 月 1 日我拜見勞瑞爾。他與 2 位助 理跟我商量電台之事,終於決定讓我們使用菲國政府擁有的電 台,每日半小時,用台灣話向台灣播送。他安排我去見該電台 主任,討論細節問題。該主任告訴我電台的電波很強,連美國 的舊金山也能收聽到,技術上向台灣播送完全沒問題,不過政 治上所牽涉的問題很大,他要一張總統書面的授權才敢進行。 2 日一大早,我打電話到勞瑞爾家,告訴他我遭遇到的困難, 他叫我直接跟艾奎諾談。 3 日下午,我跟羅福全晉見艾奎諾。她說現在菲國經濟蕭 條,人民生活困苦,失業情形嚴重,農村破產,很想獲得國民 黨的經濟援助,來解決這些困難。如果允許我們使用電台, 恐怕會影響與國民黨的經濟合作,而表示愛莫能助。我們告訴 她,國民黨以中國政府自居終會被國際社會唾棄。國民黨倒台 後,不是中國就是台灣人接管台灣。如欲防止中國統治台灣, 唯有支持台灣的民主運動。所以,為長遠利益計,菲國合作的 對象應是台灣人,不是國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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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民進 黨 創 黨。1982 年有所謂黨外 4 人 行, 康 祥 寧、 尤 清、 黃 煌雄、張德銘 等4人 到 美 國 田納西參加美 南台灣人夏令 會。那時候康 ▲第二次晉見艾奎諾總統(1986 年) 祥寧談到組黨 問題都會閃躲,但尤清跟我說,他一定要組黨,就算為了組黨 被抓,他也甘願。 我告訴尤清,如果這樣的話,我們互相配合,他在台灣進 行組黨,我們在海外幫忙掩護。於是 1986 年 3 月,我陪他四處 拜訪美國國會議員,討論有關組黨的議題。 索拉茲(時任眾議院亞太小組主席)告訴尤清:yesterday (昨天)是南韓(1985 年,金大中由美回國,他的政黨變成南 韓最大黨),today(今天)是菲律賓(1986 年 2 月馬可仕下 台),tomorrow(明天)是台灣(預祝黨外組黨成功)。可見, 他很樂見民進黨的成立。 1985 年 11 月索拉茲與李奇提出一個台灣民主決議案,主 張:「一、容許組織真正的政治反對黨;二、終止新聞檢查制 度,確保言論、出版、集會自由;三、朝向充分的代議制政 府邁進。」其後,甘迺迪及裴爾也在參議院提出同樣的決議 案。參議院的決議案還強調「中央民意代表全部改選及總統普 選」,比眾議院議案的建議更進一步。 1986 年 9 月 28 日(星期日),黨外人士在台北圓山大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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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民主進步黨,島內很多人打電話到美國說,國民黨正在開 會,考慮要抓人。我有道義上的責任,拜託美國政要保護他們 安全。隔天一大早我就開始到處連絡,10 點鐘左右,參議員甘 迺迪與裴爾、眾議員索拉茲與李奇發表一項聲明,可能是卜睿 哲起草的,表示台灣人有組黨的權利,國民黨不能隨便抓人。 也可能是因為我們在美國及時的努力,民進黨的創黨才順利過 關。 協助許信良回台。我於 1986 年 4 月 17 日拜訪費根眾議員 (Edward F. Feighan),請他陪許信良回台,他說他陪金大中回 韓後,受到俄亥俄州不少地方報紙的攻擊,差點兒就在 1984 年國會議員選舉時落選,不敢再嘗試這種事。我也在該天拜訪 佛理耶達眾議員(Thomas M Foglietta),他由費城選出,與台 灣同鄉鮮有接觸,不過在該年 3 月初,我們一道在菲律賓一星 期,相互間很熟。他說 1984 年民主黨國會議員初選時,他險被 擊敗。那位當時跟他競選的政敵,1986 年將再度出來跟他爭取 民主黨的議員提名,對他的威脅很大,實在沒有心情跟我談許 信良回台事。 不久,謝聰敏與前台北市議員林水泉決定跟許信良一同回 台。他們的計畫已傳遍台灣社區,並計畫於 5 月 1 日在紐約召 開一個中文記者會,公開宣布這件事。我建議在記者會前,禮 貌上向美國有關機關打個招呼。於是 4 月 30 日,我與許信良、 謝聰敏、許國泰、鍾金江及田台仁拜訪國務院的一些官員,他 們對許信良回台都表示保留的態度。一方面擔心他回台後的安 全,另方面唯恐他回台會提升黨外人士與國民黨的衝突,影響 台灣政治的安定。 那天,我們也去拜訪索拉茲,他婉轉地拒絕陪許信良回 台。他的助理卜睿哲在旁邊插嘴說,他不相信國民黨會答應讓 許信良進入台灣,將會在桃園機場把他遣送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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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漸漸看出這些議員們,為著自己的政治前途,都不敢介 入這件事,於是轉移目標,要求其他政要的幫忙。6 月 25 日, 我介紹克拉克給許信良,克拉克答應幫忙。他擔任回台團團 長,陪許信良到東京與馬尼拉,準備入台。可惜國民黨拒絕給 他簽證,使他不能如願。我也向前民主黨總統候選人麥高文下 功夫,10 月 16 日,我偕同許信良與謝聰敏拜訪他。一個月後, 我們跟他吃晚飯,再請他陪許信良回台。11 月 18 日,他打電話 到台灣給蔣孝嚴,獲知國民黨無論如何不會允准許信良入境, 也拒絕了。 12 月 1 日晚上 10 點左右,謝清志打電話給我,說許信良已 搭乘菲律賓航空公司的班機飛往台北,只有他一個人用化名上 飛機,沒有人作陪,叫我馬上拜託議員打電話給台北美國在台 協會人員,火速趕到機場,保護許信良的安全及讓他入境。我 回答謝清志說,大家不應把許信良在飛機上的消息外洩,讓他 試試是否能夠逃過桃園海關人員的檢查,而順利進入台灣。謝 清志有點不耐煩地告訴我,那個消息已傳遍全島,我的建議已 太遲。我打電話到索拉茲家,他答應立刻打電話給有關機關。 但幾小時後,又聽到許信良由桃園機場被遣送到馬尼拉的消 息。 12 月 8 日許信良回到美國,這半年來我為他回台所作的奔 波,都徒勞無益了。 美 國 人 口 普 查。1987 年 1 月,FAPA 寫 一 封 長 達 3 頁 的 信 給人口普查局長肯尼(John G. Keane),說明為什麼台灣人應 該與中國人分開調查。我們也替議員朋友擬好一封給人口調查 局的信,由甘迺迪、索拉茲及眾議院人口調查小組主席岱瑪里 (Merryn M. Dymally)等數位議員共同簽名後寄出。人口調查 局主辦單位看到我們那麼積極,又有那麼多有力議員的支持, 對我們的態度很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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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月 19 日,我接受眾議院人口調查小組的邀請,到國會聽 證會作證。在 10 位作證者中,我是唯一的亞洲人。人口調查局 的高級官員也出席聽證會,看到我能夠被邀作證,自然刮目相 看。在聽證會上,我列出數項理由,指出台裔美國人應與中裔 美國人分開,單獨列為一種少數民族: 一、移民配額:1982 年以前,只有對中國人的一種配額數 字。但自那年開始國會通過一個法案,單獨給台灣人每年 2 萬 人移民配額。既然台灣人與中國人能夠分別享受移民配額,人 口普查也應分開辦理。 二、總人口:移民美國的台灣人將近 30 萬人。這個總人口 數目超過 1980 年普查中某些單獨分類的少數民族之人口數,如 泰國裔或越南裔。 三、傑出成就:台灣人雖在二、三十年前才開始移民美 國,但可能是教育程度和收入最高的少數民族。例如,1986 年 美國各大學獲得博士學位的台灣學生數目,是所有外國學生最 多的。洛杉磯地區的 6 千家汽車旅館中,有 6 百家是台灣人開 的。 四、認同台灣:台灣人不住在美國各地「中國城」裡,也 不參加華裔組織。全美各地有台灣人的醫生協會、教授協會、 商會、同鄉會等組織;北美洲台灣基督教會協會在全美有 100 間以上台灣人教會。這些教會使用台灣話,並有羅馬拼音台灣 話聖經譯本。 五、意識形態:在中國施行的共產制度,顯然與台灣的經 濟政治制度不同。如在人口普查的種族分類,把台灣人歸類於 中國人,則無異於把意識形態截然不同的兩個民族混為一談。 聽證會後,7 月 7 日,肯尼局長寫信給岱瑪里眾議員說: 「現在『祖先』問題內列出的例子中,將有一個由『台灣人』 (Taiwanese)取代。」1990 年人口普查問卷第 13 個問題,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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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個少數民族「祖先」的例子,其中一個是「台灣人」 (「中 國人」與「日本人」都未被列出)。由於列出「台灣人」為例 子,在美台灣同鄉自然會在「祖先」問題的空白格內填上「台 灣人」。 美國每 10 年舉辦一次人口普查。1980 年人口普查時,「台 灣人」被併入「中國人」計算,可是 1990 年,兩者分開統計; 該年普查的結果:有 21 萬人選擇「台灣人」。 民主聖火長跑。1987 年 2 月,民主黨國際事務會(National Democratic Institute for International Affairs,簡稱 NDI)董事長、 前美國副總統孟岱爾邀請 20 位民進黨領袖,前來美國受訓,食 宿、機票都由 NDI 負責。這 20 人名單是我開出來的,包括康寧 祥、尤清、許榮淑等人,NDI 一個都沒改。 1987 年 2 月 8 日,20 位 FAPA 幹部在紐約跟這些民進黨領 袖商討如何在島內推展民主運動。經過一天的交換意見,大家 認為促成中央民意代表全部改選是現階段最可能推行的工作。 由於我平時每天跑 5 公里,遂想到利用長跑的方式來抗議萬年 國會,進而要求中央民意代表全部改選。 我計畫利用 11 月,在國民大會代表選舉的 40 週年時,由 同鄉以接力的方式,從紐約跑到華府。這段路程有 450 公里, 比由台灣最北端的和平島至最南端的鵝鑾鼻還遠。 10 月 31 日,舉行民主聖火點燃儀式。先由一位小姐,手 執火炬,象徵式地向自由女神點燃聖火,在左右兩排三、四十 位身著雪白衣裙、手持雛菊、綠葉的婦女護送下,緩緩地從自 由女神的方向走入場中,將聖火交到黃信介手中。他沈穩地走 上聖火壇,點燃聖鼎,然後高呼:「台灣人萬歲!」 「台灣民主 萬歲!」將近一千位由各地來參加典禮的同鄉,都歡欣鼓舞, 施放五彩氣球。 隨後,演講開始。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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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 5 月,我在美國眾議院人口普查小組的聽證會作證時 指出,如果 1990 年美國的人口普查,能夠將『台灣人』由『中 國人』之項目分開出來,我相信在美台灣人的家庭收入以及教 育水準,會居亞洲之冠:比在美的日本人、印度人、菲律賓人 及韓國人都要高。我們台灣人移民美國僅有四分之一世紀的歷 史,能夠創造這樣的奇蹟,完全歸因於台灣人的聰明、進取的 民族性。在自由民主的美國社會,在美台灣人才能夠發揮這樣 的長處。 很可惜,因為受到國民黨的獨裁統治,島內的台灣人不能 充分發揮他們的才能。雖然戒嚴令已廢除,民進黨也已成立, 但好多政治上不合理的限制與制度依然存在,尤其是萬年國會 嚴重妨害台灣民主政治的發展。」 上台演講者尚有:彭明敏、張俊宏、康寧祥、黃信介、費 希平、眾議員索拉茲及托理西里。 演講完畢後,長跑隊排成兩列,進入會場,索拉茲手執 火把,由火鼎點燃聖火後交給我。接過聖火後,我代表聖火傳 送隊宣誓:「我一行人,聖火傳送隊,甘願生為台灣、死為台 灣,決意不惜任何 艱苦,一定將民主 聖火,傳送到底, 為台灣前途,打拚 到底!」宣誓後, 立刻起程,繞著會 場 連 跑 兩 圈, 然 後, 在 8 部 車 的 護 送下,開始向華府 的方向跑步長征。 ▲由索拉茲眾議員點燃民主聖火長跑火炬(1987 年, 右:蔡同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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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 在 數 部警車的引導下,我 們全體長跑隊員,浩 浩 蕩 蕩 地 由FAPA辦 公樓跑到國會。參議 員 甘 迺 迪、 裴 爾 和 勞 頓 伯 爾(Frank R. Lautenberg) 以 及 眾 議 員索拉茲、李奇和比 斯(Donald G. Pease), ▲長跑(1987 年) 都在國會前面歡迎我 們。我們與華府同鄉站在國會階梯上聽他們演講,譴責國民黨的 萬年國會。 其後,用飛機把聖火帶到洛杉磯、舊金山、芝加哥、休斯 頓、克里夫蘭(Cleveland)及奧克拉荷馬(Oklahoma)等地, 由同鄉拿著跑。大家都以熱愛台灣及參加運動會的心情,男女 老幼,手持民進黨黨旗或氣球,跑得興高采烈。 12日,我跟王聰松立委、張俊宏、樊豐忠、楊嘉猷及鍾金江 等6名聖火護送團 員,身穿同樣的白 色長跑衣褲,搭機 前往東京。抵達東 京後,張俊宏打電 話給許榮淑,樊豐 忠打給康寧祥。許 榮淑及康寧祥均異 口同聲叫樊豐忠、 ▲民主聖火抵達美國國會前面與甘迺迪合影 (1987 年 ) 楊嘉猷、鍾金江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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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要進入台灣。因為將近萬名鎮暴部隊已進駐機場附近,用鐵 絲網封鎖所有的交通要道,群眾很難到機場迎接聖火。我們接受 許榮淑、康寧祥的建議,隔日,送走王聰松和張俊宏後,我與樊 豐忠就折返美國。 其實,我們的回台,僅有象徵性的作用。彭良治早在 11 月 2 日就偷帶聖火火苗入台灣,康寧祥也在 11 月初旬帶回一支火 把。11 月 15 日下午,在桃園舉行典禮時,就用彭良治、康寧祥 分別由美國帶回的火苗及火把點燃聖火,然後把它交給民進黨 代表謝長廷。其後,開始環島長跑 10 天,聖火所到之處都由當 地民進黨公職人員帶頭跑步,並舉行說明會,呼籲中央民意代 表全部改選。

王桂榮會長時期 王 桂 榮 擔 任 會 長 期 間,1988 年, 抗 議 520 國 民 黨 鎮 壓 農 民,組織一個美國國會觀選團赴台觀察 1989 年大選,以及聲援 野百合學生運動。 抗議鎮壓 5 2 0 遊行。 國 民黨向美國議 員 說,5 2 0 是 反 美 的 示 威, 並且是農民先 毆 打 憲 警, 鎮 暴部隊才驅散 他 們。 我 反 駁 說, 那 次 的 示 威是抗議國民 ▲因「520 事 件 」 舉 辦 遊 行, 甘 迺 迪 參 議 員 到 場 演 講 黨 的 農 業 政 (1988 年,左起:洪奇昌、蔡同榮、朱高正、甘迺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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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並不是反美。我託人把台灣綠色小組製作的 520 示威錄影 帶,節錄為 15 分鐘,配上英語說明,分發給議員,證明治安 人員瘋狂地毆打手無寸鐵的學生、農民,甚至於立法委員朱高 正。經過 1、2 星期的努力,6 月 10 日(星期五),在國會前面 舉行示威抗議國民黨暴行,有 3、4 百位鄉親由各地趕來參加。 來向鄉親演講的議員有:參議員甘迺迪、眾議員索拉茲、歐文 (Major R. Owens)、 馬 丁 尼 茲(Matthew G. Martines) 及 卡 柏 (Thomas R. Carper)等 5 位。有數位議員雖未能親身參加,也 派助理來宣讀聲明。 6 月 12 日夜,FAPA 紐約分會邀請朱高正演講。以往都是 我們向國民黨示威,此次國民黨竟發動數百名華僑到會場(台 灣會館)向朱高正示威。 散會後,示威者猛向走出會館的朱高正丟擲雞蛋。見他迅 速離開會場,心有未甘,幾個人衝過來我們這邊打人,其中有 兩個被警察逮捕。隸屬僑務委員會的紐約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職 員黃澤元是此次示威的主角之一,在場喊衝喊打。國民黨用台 灣人的血汗錢,僱人來製造海外社區的仇恨,實在可惡。 6 月 10 日的華府示威及 6 月 12 日的紐約衝突,引起各地同 鄉的注意。住在舊金山的顏永財、莊和子夫婦於 6 月 15 日寄給 我 7 萬美金,要我把 520 的錄影帶與在美抗議活動的錄影帶合 併大量印製,寄給同鄉,使他們了解 520 事件的真相及島外的 反應。這是海外台灣人為某特定事件所做最大規模的文宣工 作。 美國國會觀選團。1989 年底,索拉茲、費根、波特(John E. Porter)、峰田(Norman Y. Mineta)、陸肯斯(Donald E. Lukens) 等5位議員到台灣觀察選舉,這是台灣有史以來第一個美國國會 觀選團,這個團完全由我們的努力促成。 如何發揮這個觀選團的功能,成為我們關心的焦點。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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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會台灣選舉觀察團」訪問民進黨部(1989 年, 左起:峰田、費根、波特、索拉茲、黃信介、陸肯斯)

月 25 日, 我 打 電 話 到索拉茲 家, 請 他 幫 忙 注意幾件事。11 月29日 上 午 費 根要到機場之 前, 打 電 話 問 我在台灣應特 別 注 意 什 麼, 我說替尤清造 勢。 他 說 前 次 到台灣時 見 過

尤清,此次將拜訪他的競選總部或群眾集會。 12 月 6 日上午,索拉茲由紐約打電話給我,說他平安回 來。他說到台灣之前,美國在台協會收到好多要加害觀選團的 恐嚇電話,使他擔心安全。他抵台的第一個活動是拜訪民進黨 主席黃信介,5 個議員同時與黃信介握手,讓記者拍照,表示 他們對民進黨的敬意與支持,隔日,台灣的報紙都刊登這張相 片。他又說對於我們所交代的幾件工作都做了:第一、國民黨 不得逮捕「新國家連線」的候選人。在離台發表的聲明以及 記者會,他們都強調這一點。第二、批評現行的總統選舉制 度(由 40 多年前選出的國代選舉)不民主。第三、他們拜訪呂 秀蓮主持的「淨化選舉聯盟」,對於她的維護公平選舉給予鼓 勵。第四、他們特別注意台北縣尤清的選舉。 我對他為此次台灣選舉所作的努力表示十二萬分的謝意, 並說尤清在台北縣才贏 4 千票,如果此次沒有這麼多議員去觀 選的話,區區的幾千票,早就被國民黨作掉了。其實,依據後 來島內傳來的消息,尤清贏數萬票,國民黨害怕暴動才認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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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援野百合學生。1990 年,台灣總統選舉的前幾天,「紐 約時報」3 次刊登 6,000 名大學生在中正紀念堂靜坐,抗議國民 黨用 40 年前在中國選出的老賊國代,來選舉台灣的總統。3 月 21 日中午,我拜託郭一德攜帶錄影機跟我到華府請議員朋友講 話,把談話內容錄影下來,準備寄回台灣鼓舞靜坐的野百合學 生。我們訪問裴爾、李柏曼、托理西里、索拉茲及甘迺迪等 5 位議員。甘迺迪辦公室說,因忙著準備週末訪問蘇聯,不能接 受採訪。但我們耐心等,一直等到 7 點半,他做完當天最後的 工作後,才接受訪問。在短短的幾個小時內,訪問到這 5 位大 牌議員,實在難能可貴。 甘迺迪說:「我要與各地愛好自由的人士共同支持在中正 紀念堂集會的數千位台灣學生。 一如東歐、柏林、亞洲、中南美洲及智利的學生,台灣學 生表現出人類追求自由的精神是壓抑不了的。他們只是要求在 決定國家前途過程中,參與的基本權利而已。 他們的要求是和平的,他們的要求是合乎正義的,他們的 要求應受到肯定⋯。 我呼籲台灣政府正視學生正義、民主的要求,儘快與學生 進行和平談判。」 其他議員的談話內容與甘迺迪大同小異。我拜託郭一德立 刻製成數個拷貝,交給辜澄彬、黃富美夫婦拿到紐約甘迺迪機 場託人攜帶回台。但該夜 10 點抵家時,得悉學生已解散,非常 失望。如果他們再持續一個星期的話,很可能會掃除那 40 多年 來烏煙瘴氣的政治體制。 追悼甘迺迪參議員。非常可惜,2009 年 8 月 25 日,甘迺迪 去世。為感念他,美國政府下令全國降半旗 5 天,4 位前美國總 統參加他的追悼會,形同國葬;民視報導紀念新聞,我也寫一 篇「紀念一位台灣民主恩人」文章(刊登於 8 月 28 日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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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報」),其內容如下: 「愛德華甘迺迪參議員日前病逝,甘氏對台灣自由民主的 發展非常關心,也給予莫大的協助,是一位為台灣民主打拚的 恩人。 1979 年發生『高雄事件』後,為拯救被逮捕的黨外民主鬥 士,旅美台灣同鄉一人一信寄給甘迺迪,因而甘氏發表聲明: 強烈譴責國民黨政府違背人權與民主自由,甘氏更呼籲國民黨 政府廢止戒嚴令以及與土生的台灣人共同分享政治權力。該聲 明更列在美國『國會紀錄』。 1979 年台美斷交後,本來給予台灣的 2 萬名移民額,大多 數由中國籍移民佔用。甘氏公開發表演說,支持建立公平的配 額方案。於是台灣自 1982 年元旦起正式享有每年 2 萬名的移民 配額,甘氏對於台灣人民的關心由此可見。 1983 年,台灣前途決議案在參議院外交委員會通過,甘氏 在接見 FAPA 幹部時帶著興奮的心情說:『我認為沒有一個團體 能夠像你們的組織那樣,對美國國會議員的想法發生那麼重大 的衝擊。』 1984 年,關心台灣戒嚴令問題,甘迺迪在參議院提出決議 案,要求國民黨廢除戒嚴令。 1985 年甘氏更出任 FAPA 為專供外國政要關心台灣民主而 成立的『台灣民主委員會』的名譽會長。 1986 年 9 月 28 日,民進黨成立,甘氏也發表聲明:台灣人 有組黨的自由,呼籲國民黨不可隨便抓人。 1988 年 6 月為抗議『520 事件』,在美國舉行的遊行活動, 甘氏亦前往演講。 1990 年的『野百合事件』,甘氏特別錄製影片,支持愛好 自由的台灣學生,譴責國民黨政府。 甘氏對於台灣的民主運動,可說是無役不興、無役不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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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台灣民主運動的朋友、支持者,更是恩人。」 我把這篇文章的英譯文及英文版的民視紀念新聞寄給 甘迺迪參議員的公子、國會眾議員派崔克甘迺迪(Patrick J. Kennedy),表示感念。 有幾位在美的鄉親建議,我應該到美國參加追悼會。路途 那麼遙遠,又事出突然,我很難成行。不過,我要記述一些往 事,來追思一位台灣人權、民主自由的偉大維護者。 1981 年,有一天,我到甘迺迪參議員的辦公室,他帶我到 他的辦公桌,看他的家庭相簿。當他翻到總統哥哥約翰及羅伯 的相片時,臉上露出驕傲的表情,但當翻到夫人相片時,面無 表情就翻過去,我感到詫異。不久,他們就宣布離婚。 前省議員黃玉嬌,因辱罵警察,於 1981 年 1 月,被地方法 院判徒刑 10 個月;如果判決確定,她需入獄服刑。她在洛杉 磯的長男傅聰箕打電話給我,說她年紀這麼大了還要服刑,於 心不忍,將不惜一切代價拯救她,拜託我傾全力遊說美國議員 向國民黨施壓,讓她不必入獄。我拜託甘迺迪參議員,國民黨 在 1981 年 5 月 22 日高等法院宣判前通知甘迺迪:將改判半年 徒刑,得易科罰金;她不必入獄服刑了,我馬上把這個好消息 通知傅聰箕。後來得知省議員選舉監察委員時,她並未投給尤 清。我完全免費替她服務,她這一票跑到那裡去?我回台後, 她屢次邀請我吃飯,我都婉拒。 許添財以交換學者的身分赴美留學,所持的是 J簽證:即學 成後需回國,2 年後才能再赴美。他在美國積極參加台灣人的自 救運動,回台恐會發生麻煩,但是夫妻長期分離也不是辦法, 於是要努力使其夫人赴美。許添財不但不回台,並且還要妻子 赴美,依美國移民法的規定,困難度相當高。我拜託幾位議員 幫忙,都未能如願;最後,我去找甘迺迪參議員,他是參議院 移民小組主席,許夫人終於在 1985 年10 月,如願赴美團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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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 位議員連署一封信給李登輝(1989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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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 年,台灣發生 612 事件,法院發出通緝令,要逮捕謝 長廷。我拜託甘迺迪參議員帶頭連署一封信給李登輝總統。有 39 位議員連署,於 1989 年立委選舉前夕寄給李登輝。這封信不 但讓國民黨不敢為難謝長廷,並且也成了謝長廷競選立委的文 宣。 1999 年,我們一群立法委員到美國國會遊說「台灣安全加 強法」,在議會走廊,遇到甘迺迪參議員,他非常高興,邀請 我們到他的辦公室。他問我回台的情形,並約定隔天一起吃早 餐。早餐時,他帶來 20 年前競選總統時,陳錦芳送給他的一幅 他的畫像。他說,他一直把這張畫放在他的辦公室,可見他對 台灣人感情之深。

▲甘迺迪參議員於餐會上展示 20 年前陳錦芳致贈的畫作(1999 年,右 起:蔡同榮、甘迺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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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蔡公投 欲在台灣建立一個鮮有人知的公民投票新制度談何容易。 我不能老是在美國講大道理,要回到台灣,腳踏實地去推動。 可是 30 年來,我被列為黑名單,經歷很大的打拚,終於回到台 灣。回台後,經歷 13 年漫長又慘痛的奮鬥,立法院才通過公民 投票法。這個法案通過後,我曾努力推動幾項公投議案,都未 成功,實在令人遺憾。

由美回台 1986 年 12 月 號 加 州 大 學 柏 克 萊 分 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at Berkeley)出版的「亞洲觀察」 (Asian Survey),刊 登我「台灣的前途」 (The Future of Taiwan)論文。在該文中我 主張:依據國際公法,台灣並非中國的領土,台灣的國際地位 未定,台灣的前途應由台灣人民用公民投票的方式來決定。 我強調,1951 年,48 個同盟國與日本簽訂的「舊金山和約」 明文規定:「日本放棄所有對福爾摩沙及澎湖諸島的權力、領 有權及請求權」,並未說明這些島嶼的主權交予哪一個國家, 所以台灣並非中國的領土。2007 年 9 月,聯合國秘書處主張 「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時,美國政府明確表示不 接受這樣的說法。 上海國際關係研究所主任陳啟懋(Chen Qimao)認為:這 篇論文在所有探討台灣問題的文章中「立論最有系統且最清 楚」。他寫了一篇長達 15 頁批判我這篇論文的文章,登於 1987 年 11 月號的「亞洲觀察」。 相反的,參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裴爾,於 1987 年 2 月, 公開表示支持我的主張:對於如何解決台灣問題,「我得到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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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同榮教授最近發表的『台灣的前途』文章內同樣的結論。蔡 博士在那篇文章內做如下的討論:『除非由台灣住民來決定台 灣的前途,台灣問題將不會得到公正的解決』」。3 月 11 日,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馬毓真指裴爾的話是「對中國內政的粗暴干 涉」,而向美國政府提出強烈抗議。 台灣離美國有半個地球之遠,要有效推行公民投票運動, 必須回到台灣,當時有些事件的發生,更使我感到有回台的必 要。 1983 年 2 月, 我 和 流 亡 美 國 的 菲 律 賓 反 對 派 領 袖 尼 諾 艾 奎 諾(Ninoy Aquino) 受 邀 到 費 城 附 近 的 史 瓦 斯 摩 學 院 (Swarthmore College),演講亞洲的政治與人權。我們在該校停 留一天,一同吃午、晚餐,當時艾奎諾感嘆繼續留在美國不是 辦法,應該回國奮鬥。8 月 21 日,我突然在電視新聞報導中, 看到他在馬尼拉機場被謀殺後拖上車的鏡頭。他犧牲個人的生 命,來喚醒菲律賓人民,菲國的民主才誕生。艾奎諾敢,為什 麼台灣人不敢? 金大中來美國 2 年後也回國,回國前,韓國政府一再威脅 要逮捕他。1985 年 2 月 8 日,他抵達漢城機場時,治安人員曾 向他動粗,並立刻軟禁他。但在他的決心精神感召下,韓國選 民投票支持他所領導的「新韓民主黨」,該黨在 2 月 12 日的國 會選舉,於 276 席中,贏得 67 席,成為最大的反對黨。金大中 的故事顯示,一個流亡者如要實現他的政治理想,必須回到自 己的國家。 為準備回台,我在 1990 年回台前 1、2 年開始寫「我要回 去」這本書。我無法專心寫書,因為除了要到學校教書外,每 年花 50 天由紐約到華府遊說美國政府,並時常到各地拜訪鄉親 及演講,且經常在報章發表英文、中文的文章。但是,我非常 認真,一回家就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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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的最後一段,我表示回台灣是要推行公民投票運動: 「雖然我回台是要採取和平的群眾路線來推行民主及公民 投票運動,但我也認識回去的危險性。過去我都勸人家要為台 灣犧牲,好多人也真的做了不少犧牲,現在是輪到我犧牲的時 候了。在台灣人數百年的歷史中,現在是我們翻身當家作主的 最好時候。我慶幸活在台灣歷史的轉捩點,才有機會為台灣前 途,為我們子子孫孫的幸福犧牲奉獻。我不但不畏責任,並且 歡迎這個歷史性的使命,因為它能夠使我的人生及生命的意義 達到最高境界。國民黨的內部正面臨激烈的權力鬥爭,現在我 們不打拚,要等待何時?我不能再自私自利的繼續留在安全無 虞的美國,我要回到台灣的主戰場。 我要回去!」 有一天,女兒怡君看到我那麼認真寫東西,問我:「爸 爸,你在寫什麼?」我說:「我正在寫『我要回去』,準備闖 關回台」。她馬上打電話給在 哈佛大學唸書的姊姊,令怡 告訴她,我會變成陳文成第 二,因而兩位女兒均反對我 回台。 我 一 方 面 寫「 我 要 回 去」,另一方面尋找各種管道 回台。1989 年台灣縣市長及 立委選舉時,索拉茲眾議員 組成美國國會 5 人觀察團來台 觀選,我希望他們順道「夾 帶」我,讓我和他們一起搭 美國空軍的飛機回台灣。但 ▲我完成「我要回去」一書,說明由 是他們和國民黨接觸之後, 美回台的決心(199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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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堅決反對我回台灣,所以索拉茲等人勸我不要貿然行 動。 這個經驗顯示,國民黨絕不會允准我回台,於是蔡仁泰經 由其二姊,計畫安排我搭乘一艘長 44 尺、時速 40 多哩的快艇 由琉球偷渡回台。他是紐約亞細亞銀行董事長、世界台灣商會 創會會長,其二姊住在琉球最南端的與那國島(Yonakuni), 離台灣很近,只有 2 個小時航程。船要送我出海是合法的,可 以謊稱觀光客要到外海釣魚,但是船只能在蘇澳外海 12 浬處等 待台灣的船來接。 1990 年春天,蔡明憲要到台南神學院教書,為避免他回台 後聯絡不便,我約他見面,把整個計畫告訴他,並拜託他找一 艘蘇澳的漁船到外海接我,他答應幫忙。 蔡明憲是台獨聯盟的盟員,2008 年 4 月 1 日,當國防部長 時,曾邀請一些立委到國防部吃飯。席間,王金平說台獨聯盟 的盟員都很聰明,很會念書:陳隆志是他台南一中非常傑出的 校友,李隆吉是他師大同學,非常優秀,出國後也加入聯盟。 我說:「台獨聯盟的盟員不但會念書,也會當部長」,暗示蔡 明憲也是盟員。 之後,事情的演變不必採用偷渡的方式。1990 年 6 月 15 日,我岳父在嘉義突然去世,麗蓉娘家打電話到美國通知我 們。由於事出突然,平常又沒聽過我岳父生病,實在讓人難以 相信。麗蓉立刻打電話給她弟弟問清楚死因,家人說是被摩托 車撞倒後,送醫不治。麗蓉心裡非常不捨,哭得很傷心,準備 20 日一早回台奔喪。 19 日晚上裴爾邀請我和陳唐山到他在華府的家吃飯,但是 麗蓉隔天要回台灣,所以我請陳唐山轉告裴爾:我太太明天要 回台灣奔喪,我必須送她到機場,如果去吃飯的話,來不及趕 回新澤西送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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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爾知道我太太要回台灣奔喪之後,馬上想到我也可以利 用這個機會,要求國民黨基於人道主義讓我返台奔喪。受到他 的鼓勵後,我拜託索拉茲、甘迺迪、李柏曼等 10 多位議員向國 民黨施壓。裴爾也親自打電話給台灣駐美代表丁懋時,問我是 否有機會回台灣奔喪。美國人做事有個習慣:如果他認真拜託 你一件事,而你拒絕的話,以後你就不必來拜託他了。參議院 外交委員會主席是台灣在美國國會第一個要結交的議員,丁懋 時不便拒絕。22 日晚上,裴爾親自告訴我,國民黨有可能讓我 回去,要我先準備。 26 日,丁懋時請駐美副代表林尊賢通知我去辦手續和護 照,國民黨要讓我回去。聽後,我的第一個反應是,要收集我 寫的所有中文、英文文章帶回台灣,才方便以後寫文章;衣服 來不及整裡,回台後還可以買。當時,好多台灣的記者打電話 要採訪,我都沒有時間、心情去應付。 26 日晚上,裴爾又親自打電話給我,告訴我不必擔心安全 問題,因為他已經提醒國民黨,不能動我,另外也知會美國在 台協會,希望他們注意我的安全。 27 日 下 午, 怡 君 由 普 林 斯 頓 回 來 送 我 到 機 場。 我 給 她 1,000 元美金,然後向她說明存放台獨聯盟、FAPA、其他台灣 人社團、學校文件的 4 個書櫃。我告訴她:以後台灣獨立,這 些資料及我的日記會成為海外台灣人運動的一個重要原始資 料;但是,我的中文不好,如日記要出版,要先請人修飾。現 在回想起來,這些話,好像父女要訣別的樣子。 我能夠回到台灣,事出突然,不敢驚動鄉親。不過,銀行 家蔡仁泰與蔡鴻章律師,決定陪我回台。他們開玩笑地說,萬 一我在機場被捕,蔡鴻章能夠幫我辦理交保手續,而蔡仁泰能 夠幫我繳交保釋金。 6 月 29 日,我順利回到闊別 30 年的台灣,走到桃園機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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廳,發現數百名鄉 親,很熱情地歡迎 我。我向他們說: 每人都有回鄉的權 利,陳昭南與羅益 世由海外回來,均 遭到政府的拘禁, 顯然侵害他們的人 權。 他 們 所 犯 的 「症頭」不會比我 ▲回台時受到鄉親們熱烈歡迎(1990 年,左二:蔡同 榮) 嚴重,除非也把我 關起來,否則政府 應立刻釋放他們。隔天,他們二人真的獲得自由。 我 要 講 回 台 後 抓 小 偷 的 一 個 小 故 事。1991 年 1 月 3 日 晚 上,我與麗蓉由外面回來時,驚見一位年輕人沿著排水管溜下 來,我問他,為什麼爬到我們樓上去?他支吾其詞,就開跑 了。 我追他,發現穿皮鞋不方便,便停下來脫鞋,再追。我雖 然穿著襪子在柏油路上跑,腳底發痛,但還相信會追到他。不 料,追逐了約 500 公尺後,他轉入新生南路,混入群眾裡,我 分辨不出原來所追逐的人而作罷。 我沿原路走回家,遠遠地看到麗蓉提著皮鞋在找我。她心 有餘悸地抱怨說:「你跑到哪裡去?我還以為你走入人家事先 設計的陷阱。」可見,當時人民對國民黨的恐怖統治還存有恐 懼感。 我剛由美國回台時,有個巧遇,我把這個故事寫成一篇文 章,寄到「自立晚報」的「晚安台灣」專欄。編輯看到文章後 寄還給我,並打電話向我說:「你要被太太打死了,連這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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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也想登!」我拿給麗蓉看,她真的很反對刊登。 20 年來,那篇文章一直不見天日,非常可惜。那是描寫我 「少年的煩惱」 : 「1951 年的冬天,我高一時母親住院,有位家人的朋友帶 她初三的女兒來嘉義醫院探望母親,那位女孩子長得很好看。 其後,我站在她家附近,等她由學校回來,藉口向她借水彩 筆,找機會跟她接近。借了又還,還了又借,如此反覆幾次, 彼此間有了非常微妙的感覺。後來,我邀約她外出數次,到冰 店聊天,或沿河岸散步,但從未牽過她的手。 大概在 1952 年春夏之交的一個晚上,父親匆忙來嘉義市 看我,問我怎麼跟那位女孩子相識,我告訴他是由借水彩筆開 始。他問我一支水彩筆多少錢,我說一塊錢,父親罵我,只一 塊錢的東西,不自己去買,弄成這麼大事。殊不知我藉著這一 支水彩筆,在她門口站了好幾次。 父親說,我跟她外出,她的鄰居都看到,對她家的門風影 響很大,所以她的雙親提議:如果我跟她訂婚,隨時可以邀約 她,否則的話,希望我不要再去看她。我的雙親都叫我跟她訂 婚,她的家長也贊成我們訂婚,但我則極力反對。並不是我不 喜歡她,而是我一直計畫念大學,到國外留學,如果高一時就 訂婚,恐怕會打亂我整個人生的規劃。 我既然不贊成訂婚,自然要接受父親的要求,不可以再去 看她,從那個時候起,我們沒再見過面。 幾年後,聽說她出家當尼姑住在屏東。在美時,我一直 想,如果有一天回到台灣,一定去看她。 1990 年 7 月 9 日,回台後第十天,我到省議會拜訪蔡介雄 等民進黨省議員,在那兒遇到一位先生。他告訴我附近有一位 我青梅竹馬的朋友,我不相信,一問之下,才知道就是 30 多 年來想看的她,我衝動地拉著麗蓉,立刻和那位先生駕車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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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她在一間寺廟當師父。看到她時,我問:「妳認識我嗎?」 她說:「不認識」,我有點兒失望。我告訴她是誰後,她帶我 到會客室,說在電視上看到我回來。跟我一道去拜訪她的人 說,她的手有點兒顫抖。 9 月 2 日, 我 單 獨 與 她 在 台 中 吃 飯, 我 告 訴 她, 她 為 了 我,付出那麼大代價,而我也付出很多:剛跟她分手時,很想 念她,有好多話想跟她講,晚上一個小時又過一個小時,無法 入眠。到嘉義醫院看病,醫師問我為什麼睡不著,我不好意思 講出原因,他給我安眠藥,說吃下去就會馬上入睡,但我不敢 吃。我晚上睡不著,白天又要上課,尤其是體育課,身體變得 很虛弱。我告訴她,我們倆都沒錯,錯在當時的社會環境,一 對男女純情的交往,卻被說成破壞女方家風,變成如非訂婚就 是分手的局面,殘酷地扼殺少男少女的初情。 大家都知道我此次回台最主要的目的是要推行公民投票, 但卻很少人知道,我這個巧遇:我終於見到 30 多年來想看的 人。看到她後,我有很大的感觸:一支水彩筆竟改變了她的一 生!」 我在嘉義市競選立委數次,她不但捐款,並且還幾次親自 到市內的尼姑庵幫我拉票。現在,她年紀大了,穿袈裟,又剃 光頭,我真想看少女時代的她,向她要學生時代的相片,但是 她沒回應。

公投立法 現行的公投法是經過千辛萬苦的努力才得來的。先是成立 公民投票促進會(簡稱公投會),舉辦 3 次大遊行來宣傳公投 理念。繼而集體絕食,要求國民黨公投立法。連續 2 年舉辦國 際國會議員亞太地區安全會議,以便以後台灣舉行公投時,邀 請他們來當觀察員。2003 年 10 月,舉辦公投大遊行,聲勢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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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搖了國民黨反對公投之信心。一個月後,公投法終於在立法 院審議通過。 公民投票促進會。做政治運動需要組織,列寧(Vladimir Lenin)對世界政治思想史最大的貢獻是他的組織論。馬克思 (Karl Marx)認為共產革命會「自然」發生:在工業社會,資 本家不斷壓制中、下階級,中產階級會逐漸被消滅,而變成勞 動階級;勞動大眾不堪少數資本家的剝削,遲早會群起顛覆資 本階級,建立無產階級的共產制度。 列寧是革命家,不肯坐等共產革命的「自然」發生,而主 張用組織的力量來「製造」共產革命,所以他主張:要推行任 何政治運動,尤其革命,必須靠堅強的組織。基於這種理念, 1990 年 11 月 17 日,我成立公民投票促進會,由我擔任會長、 副會長高俊明、財務長田再庭立委、執行長王明玉(前北美洲 台灣婦女會會長、現任民視資深副總經理)。其後,為了宣揚 公投理念,分別在台北、高雄、台中舉辦 3 次大遊行。 *「98 台北大遊行」。1991 年 9 月 8 日,藉著紀念舊金山和 約 40 週年,由公投會發起,並邀請民進黨、台灣教授協會、全 國學生運動聯 盟、 台 灣 基 督 長 老 教 會, 在 台北共同主辦 大 遊 行 2 天。9 月 7 日有晚會, 該夜在中山足 球場過夜的民 眾 有 5,000 人 之 多。 隔 天, 參 加 遊 行 的 人 數 ▲「公民投票促進會」成立典禮(199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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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5萬人,打 破以往群眾運動 人數的紀錄,單 由中、南部北上 的遊覽車就有 229部。 遊行隊伍 出發不久恰遇大 雨(有人懷疑是 ▲前 美 國 司 法 部 長 克 拉 克 應 邀 參 加「98 台 北 大 遊 行 」 人造雨),我請 (1991 年,右起:克拉克、蔡同榮) 由美國專程來參 加遊行的克拉克穿上雨衣,他婉拒。看到他全身淋雨,我們也不 好意思穿上雨衣,大家在雨中行軍,顯得很壯烈。

▲「舉行公民投票進入聯合國」長 5 百公尺的大旗環繞「98 台北大遊行」的會場 - 中山足球場(1991 年,圖片提供: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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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會 製 作 一 面 長 500 公 尺、 寬 8 公 尺 的 大 布 條, 寫 著 「Plebiscite 舉行公民投票進入聯合國」,遊行時由 1,000 人拉著 走,以彰顯大會的主訴求。這面布條之長度打破世界紀錄,是 模仿 1991 年 8 月蘇聯軍事政變時,蘇聯人民舉著大布條反對, 結果瓦解了兵變。 警察用拒馬防堵遊行隊伍前進總統府,我們就在中山分 局前面與警察對峙 8 小時。克拉克在拒馬之前,向群眾演講, 並向拒馬那邊的警察喊話,請他們放下武器,到我們這邊與群 眾站在一起,共同反對國民黨的蠻橫統治。當年克拉克是美國 最年輕的司法部長,他的父親曉得羅斯福總統將不久於人世, 1944 年的民主黨副總統候選人,便會繼任總統,於是跟杜魯門 競爭民主黨副總統提名,不幸敗北;否則,1945 年,羅斯福逝 世,他的父親便成為美國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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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行的隔天,我送他到桃園機場,海關人員當面撤銷他的 簽證,這是他一生頭一次被外國政府註銷簽證。他表面上雖保 持鎮靜,但內心一定很憤怒。 警察不斷舉牌要我們解散,唯恐當時擔任總指揮的台北市 黨部主委林義成受到牽連,於是請他由指揮車下來,由我代替 他指揮。令人欣慰的是,遊行後,只有我因為違反集遊法被判 刑,刑期 6 個月得易科罰金。 我們訓練好幾百位糾察人員,他們穿著鮮明的黃色制服, 維持遊行隊伍秩序,防止隊伍與街上群眾或警察發生衝突。尤 其,晚上 8 點多,警察用水車向群眾噴水,隊伍未被衝亂,這 要歸功於林宗正牧師(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議長)領導的 糾察隊的努力。 李登輝吩咐總統府秘書長蔣彥士跟遊行的代表見面。我

▲「98 台北大遊行」,警方動用鎮暴車噴水,欲驅散群眾(1991 年,圖片提供: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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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台北大遊行」,糾察隊伍引導群眾(1991 年,圖片提供:潘小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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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高俊明(右一)在遊行指揮車上(1991 年,右二:蔡同榮)

是遊行的總召集人,理應帶領代表到總統府,但是我告訴副 總召集人高俊明:「總統府是壓迫我們台灣人的象徵,我不想 去」,高俊明聽到我堅定的口氣後就帶領代表到總統府。 到總統府並未談出什麼結論,晚上 10 點左右,總統府再 度邀請我們派代表去。陳師孟提出一個建議,包含三項要求: 「舉行公民投票決定以台灣名稱進入聯合國」、「釋放黃華、郭 倍宏、李應元三人」、「廢除刑法第 100 條」 ;國民黨對我們所 提的要求,如在雙十節之前不作善意回應的話,我們將反制雙 十節國慶閱兵典禮。大家接受陳師孟的意見,他就跟協商代表 到總統府表達這個立場。 李應元是台獨聯盟美國本部副主席,於 1990 年偷渡進入台 灣;本來計畫在 98 大遊行時現身,造成高潮。不幸,在 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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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9 月 2 日被捕。我要離美回台前幾個小時,他打電話給我, 除祝我順風以外,又說:「台北見!」。我回台半個月後,有 人告訴我,他已在台灣。以前,國民黨官員說:「明年南京 見」,那是講假的;李應元的「台北見」,是講真的。 李應元的回台是受到郭倍宏之帶動。1988 年 6 月 10 日, 郭倍宏接任台獨聯盟美國本部主席後,來華府 FAPA 的旅館跟 我長談。他問我:「推動台獨運動有什麼秘訣?」我說:「唯 一的秘訣是:苦幹、再苦幹!」他不但苦幹,並且有膽識:帶 領聯盟幹部「越牆」進入台灣來挑戰國民黨的威權統治及消除 台灣人對獨裁者的恐懼感。他是台獨聯盟打破黑名單最大的功 臣。 我們不敢期待國民黨會接受這個建議,遊行後幾天,「公 投會」撥出 20 萬元鼓勵陳師孟籌組「100 行動聯盟」。由李鎮 源、林山田、陳師孟等領導的行動聯盟,終迫使政府廢除刑法 第 100 條(終止言論上的內亂罪),對台灣人權的保障及民主 政治的發展實有莫大的貢獻。 *「1025 高雄大遊行」。公投會選擇在 1991 年 10 月 25 日, 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 20 週年的日子,在高雄再一次舉辦「舉行 公民投票進入聯合國」大遊行。參加人數超過 5 萬人,施明德 及蘇貞昌,在遊行結束的演講中,均說此次遊行是台灣有史以 來最大規模的。 此次遊行與台北遊行最大的不同是:警察人員都躲在室 內,街上沒有警察也看不到拒馬。遊行隊伍經過好幾個派出 所,警政單位邀請我們派糾察隊去維護派出所,避免警民衝 突。遊行過程沒有緊張,只有和平,但有壯烈的情景。遊行經 過的街頭,路燈都被關掉,隊伍在黑暗中行走,附近街上卻燈 火通明,引起大家公憤,再加上路邊群眾不時燃放鞭炮為我們 打氣,大家士氣都很高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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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高雄大遊行」,展現群眾的力量(1991 年,圖片提供: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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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台 中 大 遊 行 」。1992 年 2 月 23 日, 在 台 中 的 大 遊 行,參加民眾超乎預料,依據「民眾日報」的報導,達 5 萬人 之多。當時謠傳國民黨將在 2 月 24 日解散民進黨,黃信介主席 向我埋怨說:「國民黨快要抓人了,還辦什麼遊行?」也許看 到遊行的人數這麼多,政府才不敢動手。 這次活動係紀念「上海公報」20 週年及「二二八事件」45 週年。在「上海公報」,「美國認知台灣海峽兩岸中國人的立 場」。由於 1947 年發生「二二八事件」,好多台灣菁英被國民 黨殺害,並且 1971 年發表「上海公報」時,台灣受到戒嚴統 治,人民無法表示意見。所以,在「上海公報」,美國所認知 的是台灣少數統治者中國人的立場,而不是被打壓的多數台灣 人的心聲,台灣人應經公民投票來表達他們對台灣前途的意 向。 此次遊行也是以和平收場。政府與我們都由高雄與台中遊 行得到教訓,警政單位認為調動保警、架設拒馬,並通知民眾 在遊行當天將封鎖那些街道,無異替我們宣傳造勢,倒不如讓 我們在街上走幾個小時,無事回去。 我們所學到的教訓是,籌備了這麼久,動員那麼多遊覽 車,又發動那麼多人參加,所花的心血實在很大。我們為遊行 所付出的代價、籌備過程所承受的壓力,恐比警政單位還大, 所以,以後的群眾運動要改變策略。 我常自嘲,回來台灣後漸漸忘記教書,但是辦遊行已成 專家。1992 年 3 月底,當時民進黨主席黃信介要舉辦總統直選 (由人民直接選舉總統)的大遊行,請我策劃。我寫計畫書, 強調不可遊行一天就解散,要佔據一個交通要點,長期拖下 去,才能帶給政府壓力。該年 4 月 19 日在台北車站附近遊行示 威一星期,就是根據我的設計。 該次遊行有 5 人決策小組:黃信介、許信良、施明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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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雄與我。遊行的頭 2 天,5 個成員日夜都守在現場,都沒睡 好,所以我建議分成日夜 2 班。我想,在真正的戰場,有時激 戰 1、2 個月,那些指揮官也是要輪番睡覺。因為我生活較有規 律,所以我選擇日班。那天一大早警察來強制驅散時,封鎖現 場,包括我都不能進去。那次的經驗顯示,決策小組的成員可 以分班,但不能回家睡覺,要設法睡在遊行現場。 辦活動要經費,高俊明、田再庭與我到處募款。1991 年, 公投會的總收入為 4,200 萬元。姚嘉文看到那麼多時嚇了一跳 說:「比民進黨中央黨部的收入高出一倍」。 對這些錢的收支,我都非常小心。支出當然要憑收據報 銷,所有的捐款都要開立收據,並由財務長田再庭及我親自簽 名。如捐款人拒收收據,就在收據上註明「無名氏」由「某某 人」經手,替他們保存。2001 年司法院副院長城仲模說,他經 手的 10 萬元,捐款人現在要收據,事過 10 年,我仍然把收據 找出來給他。公投會每年都請周至誠會計師作會計簽證,從未 發生任何問題。 公投絕食。3 次大遊行後,「台灣時報」、「自立早報」、 「自由時報」、「自立晚報」與「中時晚報」相繼發表社論支持 公民投票。1993 年 4 月 13 日,行政院研考會發表一項民意調查 結果,有 74%民眾支持公民投票制度。 1993 年 6 月 11 日,經由臨時提案,我第一次向立法院提出 「公民投票法草案」。後又陸續在院會提出 8 次,但由於國民黨 團的反對,全都被封殺。直到 1993 年 7 月 13 日,在第 10 次提 案時終於突襲成功,立法院院會決議把「公民投票法草案」交 付委員會審議。 為要求當時的李登輝讓「公民投票法草案」在立法院完成 立法,1999 年 4 月 10 日,我與沈富雄、許添財、賴清德、鄭寶 清、廖大林、陳昭南等 6 位立委、高俊明、黃昭堂、田再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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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明玉、李勝雄等 20 多位同志在立法院內的停車場展開絕食行 動。 我一向注重身體健康,每天都按時進食,現在一下子要禁 食那麼多天,心理上有點兒害怕。 絕食前,高俊明教我提早練習:先 1 餐、2 餐不吃,然後 1 天、2 天不進食。可是,我每天跑 5,000 公尺,不按時吃飯又 要激烈運動,恐怕對健康不好,於是請教沈富雄。他建議:吃 飽、睡好、照常運動,把精神與體力保持旺盛的狀態,才有絕 食的本錢,我接受他的建議。 彰化基督教醫院派救護車及醫療人員進駐絕食現場,每 天量我們的血壓,並給我們水喝。絕食的第三天,高俊明問我 感覺如何,我說並不如人家所形容的那麼痛苦,他稱讚我意志 力堅強。其實,我完全沒退路,我是發起人,沒有先離開的道 理,一定要撐下去。 絕食期間,許多人白天來陪坐,有教會、社團來獻唱致 意,也有公職人員來探視、鼓勵,我都一一接待他們。白天 忙,晚上沒睡好,而且每天一大早,沈富雄就向高俊明「傳 教」,講解佛教與基督教的關係,睡在他們旁邊的我,常被吵 醒。 可能是體力透支,我感冒了,使得身體更衰弱,咳嗽很 厲害。最後幾天,走路時,就有人來扶持,怕我跌倒。最後一 天,我坐在地上寫「停止絕食聲明」,有 1,500 字之長,這一 篇聲明寫得還不錯,表示那個時候我身體雖虛弱,但精神還算 好。 這一次的絕食,我一共瘦了 6.5 公斤,也經過不少折磨, 但卻引起社會不小的共鳴。我們的絕食活動感動了許多人:簽 名支持公投的群眾有數萬人之多,許多民間團體及南部不少鄉 親都到立法院致意,陳水扁、謝長廷、蘇貞昌、陳唐山、呂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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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食為公投 公投救台灣」結束後的團體照 (1999 年,圖片提供:羅興階 ) ( 前排一 / 坐 / 左起 ) 許添財、林育生、廖大林、蔡同榮、高俊明、廖義勇、李勝 雄、汪鳳英、郭相英 ( 前排二 / 坐 / 左起 ) 黃昭堂、王明玉、黃明才、賴明瑛、鄭秋 田、陳秀碧 ( 中排 / 站立 / 左起 ) 劉一德、王正文、田再庭、李鎮源、黃玉炎、陳錦 龍、吳振橐、蕭錦文 ( 後排 / 站立 / 左起 ) 黃嘉光、林一方、戴獻章 ( 前排 / 站立 / 右 一 ) 何綉勤

蓮、張燦鍙等縣市長也來問候,現場排滿各地送來的花籃;媒 體每天都大幅報導,公投成為社會注意的焦點。因此國民黨懍 於民意,答應在 1 個月內提出「創制複決法草案」,以便與公 投法草案合併審議,可是,國民黨食言而肥。 絕食後,我到台大醫院,躺在床上吊點滴,都沒吃東西。 第 5 天,沈富雄來看我,說他已經吃過鮑魚、龍蝦,怎麼我還 躺在那兒?醫生說,他們從未有過治療絕食患者的經驗,所以 最安全的治療方法是吊點滴,於是我要求出院。 亞太地區安全會議。為讓國際社會關心台海的和平與安 全,並使未來舉行公投時,有更多的國會議員能來台當觀察 員,並將投票的結果傳達給他們的國家及國際媒體,我舉辦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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際國會議員亞太地區安全會議。 1986 年 2 月菲律賓總統大選時,美國國會派了一個龐大的 國會觀察團到菲國。投票後,美國總統雷根表示馬可仕當選, 但是那些美國議員都相繼出來反駁雷根,說馬可仕作票,而不 是真正受到人民的支持。敵不過議員的指責,1、2 星期後, 雷根改變態度,馬可仕不得不「走路」,逃亡夏威夷。由此可 知,國際觀察員的角色非常重要。 2003 年 1 月 17 日舉辦第一次亞太地區安全會議,有來自 17 個國家(含歐盟)的 59 位外國議員(含 2 位卸任議員)與會, 他們一致認為此次會議極為成功,並有設立常設性國際國會議 員組織之必要,故決定成立「 國際國會議員亞太地區安全論 壇」,並推選我擔任會長,以後每年召開一次年會。2004 年 1 月 14 日舉辦第一屆年會,參加的外國議員有 157 位,包括 7 位

▲舉辦「國際國會議員亞太地區安全論壇」第一屆年會,參加的議員有 157 名, 來自 49 個國家,規模之大實屬空前(200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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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議長,來自 49 個國家,盛況空前,更創下台灣舉辦大型國 際會議的紀錄。 這種會議,外交部、僑務委員會、國安會都不會去辦,因 為「有功無賞,打破要賠」。萬一發生差錯,責任非常重大, 所以我都以戰戰兢兢的心情來辦這個會。幾十位立委參與這個 會議的籌備,由尤清擔任執行長,分為好幾組:邀請、文宣、 總務、財務、醫護、安全、接待、議事、餐會、參訪、聯誼、 機動等組,各司其職。美國與日本的參加具有象徵性的意義, 我都親自到美、日去邀請議員,成果輝煌。 會議時,邀請陳水扁、呂秀蓮、李登輝、外交部長來致 詞、演講,等於召集這些議員來台灣,讓我們洗腦。 今日,台灣的邦交國逐漸減少,這種透過國會議員的模 式,與非邦交國、國際接軌,實是一個很有創意的外交活動。 可是辦這種會議壓力很大:只許成功,不許失敗。雖然民進黨

▲「國際國會議員亞太地區安全論壇」第一屆年會致開幕詞(200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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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政期間,外交部一再鼓勵我每年舉辦一次,也可在華府與東 京舉行,我還是不敢承擔。 全民公投 催生新憲。2003 年夏天,有位連戰身邊的謀士 告訴我,國民黨就公投的支持度做了 3 次民調:第 1 次民調的 結果,有將近 60%的人民支持公投立法;第 2 次有 60%;第 3 次超過 60%的人民支持,只有 20%的人民反對。那位謀士告訴 連戰:「你要競選總統,是要站在 60%人民這一邊還是 20%那 一邊?」連戰若有所悟,顯示國民黨反對公投立法的立場開始 動搖。 8 月 8 日,我到總統府拜訪陳水扁,請他提供 1,000 萬元做 種子錢,讓我辦一場非常盛大的公投遊行,給國民黨壓力。陳 水扁答應,指示二點:一、不要定點集會,要有遊行,但路程 不要太長,怕年長者走不動;二、製作一條大布旗,像以前公 投遊行那條 500 公尺的大布旗,寫上遊行的主軸,當遊行的象 徵。這二項我都一一去做。 我邀請王幸男當總幹事,邱永仁當財務長。陳水扁真的補 助 1,000 萬元。9 月 15 日,我到總統府,馬永成用水果箱裝上 1,000 萬現金交給我。我說:我空手進來,現在拿那麼大箱的東 西出去,衛兵可能要查看;如看到這麼多錢會嚇死,並且也有 可能引起麻煩,所以拜託馬永成把那箱帶到我車上。我並未打 開水果箱,就把它交給邱永仁。 後來,因為這筆錢,我被傳到特偵組訊問。當時,特偵組 正在查「洗錢案」,我感到納悶,怎麼特偵組會懷疑我幫陳水 扁洗錢。一見到周士榆檢察官後,才曉得陳水扁說那 1,000 萬 是由國務機要費支出的。我說確實收到那筆錢,但是是否國務 機要費,我不曉得。那次遊行總共花了 2,700 萬元,不足的錢 大都由我們 3 位負責遊行的立委去募來的。 此次遊行的主軸是「全民公投 催生新憲」。為遊行造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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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公投 催生新憲」於貢寮點燃聖火 (2003 年,前左起:林義雄、蔡同榮,圖 片提供:中央社)

舉行全台長跑,使媒體 每 日 都 有 新 聞 可 報。10 月 19 日在台北縣的貢寮 由林義雄點燃聖火,然 後 向 南 跑。 那 一 天, 我 跑了 20 公里(台北縣市 各 10 公 里 ), 其 後 每 天 10 公 里。10 月 23 日 在鵝 鑾鼻,由呂秀蓮點燃聖 火, 於 10 月 25 日 跑 到 高雄,與由台北來的隊 伍 會 合。 該 夜, 我 手 持 聖 火, 跑 入 會 場, 把 會 場的氣氛帶到最高點。 該次遊行人數超過 20 萬

▲為促使泛藍在立法院通過公民投票法,舉辦「全民公投 催生新憲」大遊行,一面 長 530 公尺的大布條,參加的群眾 20 萬人(2003 年,圖片提供: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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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任「全民公投 催生新憲」總召集人,手持聖火,跑進會場(200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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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公投 催生新憲」晚會現場,熱情群眾將現場擠得水洩不通(2003 年, 圖片提供:中國時報)

人,創下台灣群眾集會人數最高的紀錄。我在會中演講: 「我要向我們的好朋友美國說:200 多年前,你們發動革 命,擺脫英國而獨立,希望你們會瞭解台灣人想當家做主的心 情。我也要向我們的壞鄰居中國說:你們在全世界各地支持民 族自決、公民投票,為什麼你們獨獨反對台灣的公民投票?」 隨後,陳水扁演講,很興奮的宣布:這是台灣有史以來, 最盛大的群眾運動。 這次的遊行真的動搖國民黨反對公投的信心。 審議過程。2003 年 11 月 30 日,立法院審議公投法。國民 黨提出一個公投法版本,其黨鞭李嘉進來找我,叫我不要撤回 我的版本。我的版本連台獨的議題也可公投,他們預料陳水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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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敢通過這個版本,要讓陳水扁出醜。 公投法在院會投票的 3、4 天前,陸委會主委蔡英文碰到 我,說我的公投法版本讓陳水扁承受了來自中國和美國的巨大 壓力,希望我能延後審議。我問她:「這是你的意思,還是陳 水扁的意思?」她支支吾吾,說不出來。 到了院會表決那天,早上 9 點多,秘書長張俊雄打電話給 我說:「陳水扁拜託你撤回你的版本。」我回答:「讓我考慮 看看。」我心想自己也曾經擔任過組織的負責人,如果底下成 員不配合的話,負責人的確十分為難。如果陳水扁真的受到來 自中國與美國的壓力,一定會認為:「你蔡同榮逞一時之快, 想當英雄,卻讓我們承擔這麼大的壓力。」所以我回電給張俊 雄,答應撤回公投法。張俊雄向陳水扁回報後,又回電話給 我,說陳水扁對我非常感激。 在投票那天中午的黨團會議上我向黨內同仁表示,同意 他們去處理我的公投法草案。黨團對外傳達,我要撤回我的版 本。但是院會開議後,院會主席說這是一讀通過的法案,已經 變成立法院的財產,不能說撤就撤,所以後來表決時,就把我 的版本和國民黨的版本一起送交院會表決。 我的版本最主要的精神就是公投法適用的範圍,第 6 條規 定:「本法之適用事項:一、國旗、國歌、國號、領土變更、 國家主權等國家定位議題。二、其他全國性重大政治議題。」 我主張台獨也可以公投,其他條文都是無關緊要。 由於我無法撤回我的版本,如果民進黨贊成我的版本, 國民黨打算順水推舟,讓我的版本通過,等著看陳水扁出醜。 於是黨團幹事長陳其邁說,當院會表決到我的版本公投法適用 範圍時,我要馬上在表決器上按下反對,黨籍同仁都會跟著我 按,這樣一來我的版本就不會通過。可是要我反對自己提的法 案,不太合理;但我要是按了贊成,國民黨有可能會跟著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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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大家可能都在等我的態度,我一定得先按表決器,所以我 只好選擇棄權。後來民進黨團成員除了李文忠投下反對票之 外,其他人跟著我棄權,國民黨也全部投棄權票;台聯卻投贊 成。投票結果:14 票贊成,1 票反對,174 票棄權。第二次投票 時,我的版本就被國民黨否決掉了。 通過的公投法有下列幾點值得檢討: 1. 公投通過的門檻太高:過去有 6 項全國性的公投,都未 達到投票率 50%的通過門檻而失敗。今後應修法降低門檻為投 票率 40%,甚至到 30%。 2. 公投適用範圍:不重要議題可以公投,但與主權有關的 議題:如獨統、領土變更、國旗、國號,反而不能公投,失掉 公投真正的作用。 3. 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選民連署提案的議題還需經過這 個委員會審查是否可以公投。委員會曾經決定討黨產的議案及 民進黨與台聯的兩個 ECFA(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即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的提案不能公投,是公 投的殺手,應予裁撤。 4. 連署成案門檻太高:5%選民(等於 87 萬人)的連署才 能成案公投,門檻太高。除非政黨,普通的民間社團實在很難 連署這麼多人。 因此,這部公投法要大幅修改,台灣才有真正的直接民 主。 其實,依據聯合國的規定,人民就有公投權。聯合國憲章 的宗旨就提到:「基於尊重平等權及人民自決的原則,發展國 家間友善的關係。」1966 年聯合國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 約指出:「所有人民皆有自決權,並憑此權利自由決定其政治 地位,自由追求其經濟、社會與文化發展。」 例如,1991 年 2 月 9 日,有 370 萬人口的立陶宛(Lithuan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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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行公民投票,投票率 84%,其中 91% 贊成脫離蘇聯獨立。蘇 聯說公投違反其憲法,但是各國都支持立陶宛人民的自決權。 其後,蘇聯的 12 個邦都舉行公投而獨立,導致蘇聯瓦解。當時 蘇聯那麼強大,不斷恫嚇各邦,但都敵不過世界公意。 並且,這部公投法也有違憲之虞。憲法第 2 條規定:「中 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所謂「主權」是國家最高權 力,既然國家最高權力屬於全體人民,人民自然得用公民投票 的方式來行使最高權力。憲法第 17 條又規定:「人民有選舉、 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公民投票是落實創制、複決權,是 受到憲法之保障,公投法自不得違反憲法之規定。 公投法設有「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來審議人民公投的 提案是否適當,是人民的太上皇,與主權在民的觀念相牴觸。 並且公投通過門檻之高,是全世界之冠,等於剝奪人民的公投 權,有違反憲法第 2 條及第 17 條之疑慮。 除了國家前途以外,許多公共政策也用公投來決定。許多 歐盟的會員國都用公投來決定加入歐盟;現行的法國第五共和 國的憲法,就是在 1958 年 9 月 28 日,經由公民投票,80% 人民 的支持通過的;美國許多邦在總統或國會議員選舉時,順便就 各式各樣的議題舉行公投;台灣也在 2009 年 9 月由澎湖住民用 公投來決定是否要在當地設立賭場。由此可見,公投不是洪水 猛獸,而是民主的延伸,國民黨不要害怕公投,處處設限。 2003 年 12 月 31 日,陳水扁在總統府簽署公投法後,把他 簽字的筆送給我留念。他還發表談話,稱呼我為「蔡公投」。 聽後,我有錯綜複雜的感覺:我追求的公投法算是通過了,可 是我回台是要推行公投來確保台灣的安全與前途;如今通過的 公投法,不但不能就台灣的前途公投,就連普通的議案也很難 公投。詳言之,通過的公投法等於是剝奪人民的公投權。 這種結果,一方面固然國民黨利用其在立法院的多數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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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總統將簽署「公民投票法」用筆贈送給蔡同榮,以表示對其長期致力於 推動「公民投票法」的肯定(2003 年,前左起:邱永仁、蔡同榮、陳水扁、 邱垂貞,圖片提供:總統府)

他們的版本,要負最大責任。但是另一方面,縱令沒有國民黨 的版本,單就我的版本去逐條表決,陳水扁是否也會支持我的 版本第 6 條(公投適用範圍),可能也未必然。 李登輝對通過這樣的公投法頗有怨言,但我心想:如果他 真的在意公投法的內容,為何不在 1999 年,他權力鼎盛的時 代,就通過公投法?反而讓我們在立院為了公投法絕食了 11 天。諷刺的是,我們這 20 幾位堅持守護台灣的同志,在當初不 僅被他視為是「麻煩製造者」,卻在他改變立場走本土路線之 後,成了他的「善男信女」!

舉行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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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常尋找機會來舉辦公投。過去有 6 次全國性公投,其 中 2 次是國民黨提出,來應付民進黨的公投。還有 2 次是防衛 性公投,是總統才能提案,他人也無法參與。剩下的 2 案:公 投討黨產與公投入聯,均由我積極推動。遷都中南部的公投, 因陳水扁反對,而壽終正寢。還有,修憲公投,由總統制改為 內閣制,因馬英九堅決反對而作罷;本來也想修憲來降低修 憲公投門檻,也無法實現。最近,也想推動 ECFA 公投,因民 進黨中央黨部的反對,半途而廢。幾年來,推動許多公投的議 題,但沒有一次成功,實在是做白工。 防衛性公投。2003 年 12 月 1 日中午,民進黨的幹部在中央 黨部開會,出席者有邱義仁、馬永成及我等 10 位民進黨幹部, 討論如何應對前一天剛通過的公投法,討論了 3 個小時都沒結 果。隔天上午,陳水扁在台聯立委何敏豪的競選造勢台上說: 他要依據公投法第 17 條(「當國家遭受外力威脅,致國家主權 有改變之虞,總統得經行政院院會之決議,就攸關國家安全事 項,交付公民投票。」)舉行防衛性公投。 這個消息當然令我興奮,但驚動了美國政府。布希政府 認為這麼重大的政策,尤其可能造成台海的緊張而把美國拖下 水,怎麼事先沒照會美國?美國政府甚至懷疑台灣政府的決策 機制有問題:國家政策是否任憑陳水扁一個人決定? 12 月 1 日 下午 3 點起,頂多 5、6 小時,陳水扁就做了要舉行防衛性公投 的決定。我問了幾位相關政府官員,他們都說事先並不知情, 這種決策機制,難怪美國政府不放心。 公投討黨產。2006 年春天,泛藍開始攻擊陳水扁及第一 夫人吳淑珍有關國務機要費問題。此國務機要費所牽涉的金額 為 1,000 多萬元,而依據 2007 年 4 月 24 日行政院公布,盜自人 民、國庫的國民黨產金額超過 500 億元,是國務機要費的 5,000 倍之多。因此,對這些不義之財,我們要大加攻擊,並且,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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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挨打,倒不如轉守為攻,用公民投票來討回黨產。 6 月 21 日,我在中常會發言,主張公投討黨產後,主席游 錫堃裁示:「有關將處理不當黨產議題以公民投票方式推動, 由蔡同榮中常委召集專案小組研議。」會後,出席中常會的總 統府秘書長陳唐山向陳水扁報告,陳水扁非常高興,叫陳唐山 要立刻來找我,給我鼓勵。陳唐山在電話中,問我現在人在什 麼地方,總統要他來看我,我說不必了,我曉得如何去推動。 公投法規定:領表後半年內要連署 86 萬的選民,才能成 案。游錫堃主席要參選民進黨總統的提名,而於 2007 年 3 月 14 日請假,指定我為代理黨主席。我擔任代理黨主席之前,7 個 星期,連署 14,000 人,要連署成案,似乎有困難。我擔任代 理主席期間,經我大力推動;8 個星期內,連署人數超過 60 萬 人。 公投入聯。1990 年代初期,我舉辦 3 次大遊行,主要訴求 為:舉行公投決定是否以台灣的名稱進入聯合國。10 多年來, 我都找機會來推行這種公投。2007 年 3 月,我起草入聯公投 案,先親自請游錫堃、謝長廷、呂秀蓮與蘇貞昌等「四大天王」 連署後,然後請其他中執委連署,在中執會無異議通過。 這個提案更令陳水扁振奮:他叫陳其邁副秘書長打電話給 我,叫我放棄推動討黨產的公投,專心推動入聯公投,我並未 接受他的建議。好多民眾在談話性節目批評我們的討黨產公投 是在騙票:執政好幾年都沒做,到了執政快要結束,總統大選 時才提起。如果討黨產的連署突然叫停,對民進黨的公信力傷 害很大。況且連署公投討黨產與連署入聯公投可以同時並進, 相輔相成,並無衝突,何必二者擇一?結果:二項公投連署均 遠超過 86 萬之成案門檻。 我常想:入聯公投既然這麼重要,為什麼總統府、行政院 與中央黨部的政策會都沒想到這個問題?如果我慢了幾個月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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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聯合國連署(2007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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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這個議案,恐怕也沒有足夠的時間去連署 86 萬人。 中國最怕台灣舉行公投:一再辦公投,有一天恐會辦台獨 公投。1995 年,我與蕭萬長競選立委失利時,中國最高興, 說殺死了「公投的癌細胞」。以前,台灣大選時,中國都會發 表談話,反對民進黨的政見,其結果,反而是弄巧成拙幫了大 忙。中國學乖了,對入聯公投,不敢大肆攻擊,反而拜託美國 來反對。陳水扁承受到美方很大的壓力,但並未退卻。 遷都中南部。民進黨政府不應困守在中國城台北,而應遷 都中南部,開闢新天地,並且,遷都還可促進南北均衡發展。 世界各國,政治中心與經濟中心分開的例子很多,台灣也可利 用這個機會,建立一個具有國家氣派的首都,來展示台灣是個 新國家。 2006 年 10 月 16 日, 我 在 立 法 院 舉 行 記 者 會, 宣 布 擬 在 2008 年舉行公民投票決定是否遷都中南部。隔日,「自由時報」 以整頁的篇幅報導各方面的熱烈反應,連台中市長胡志強也表 示支持,奈因陳水扁不贊同而作罷。12 月 9 日,陳水扁叫我到 總統府,說我們在中南部的得票已達到「飽和」狀態,遷都中 南部議題,民進黨很難在該地區得更多的票,反而會在北部流 失很多票,結果會得不償失。因為他是民進黨最高領導人,也 是選舉師父,我不得不遵從他的意見。 不過,我認為我們在中南部尚有發展的空間,並未達到 「飽和」狀態。如果在總統大選的 1 個月前,民進黨宣布:當選 後,會在南投的中興新村、彰化二水的河川地、台中市的水湳 機場、台中縣的成功嶺決定一個地點遷都,使這 4 縣市,人人 有希望,必定會在這個地區得很高的票。 選民才不管藍或綠,只要對他們切身的經濟利益有幫助, 就會投票支持。遷都到他們縣市後,土地、房子的價錢會漲 高,飯店、旅館的生意會興隆,國民黨也很難叫他們不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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遷都,所以遷都中南部的議題應該要繼續推動。 公 投 修 憲。2006 年 3 月 中 旬, 我 向 立 法 院 長 王 金 平 說: 如果 2008 年馬英九當選總統,權力無限,你們也沒辦法控制 他,所以台灣應由總統制改為內閣制,王院長表示同意。3 月 22 日,20 位民進黨立委與王院長用餐確認他支持修憲。3 月 28 日,各黨派代表也聚集用餐,大家支持修憲。 由尤清起草,經大家幾次的協商後,4 月 25 日,在王院長 辦公室確認修憲的內容,準備邀請委員連署提案。不料,4 月 27 日,「中國時報」以頭條新聞,報導這項修憲消息,馬英九 遂以黨主席的身分下令禁止國民黨立委支持修憲,這個修憲案 便胎死腹中,實在可惜。修憲案有三條條文:第一、由總統制 改為內閣制;第二、立委可兼任內閣閣員,留下立委名額可以 增加的伏筆;第三、降低修憲門檻,因為台灣修憲門檻之高, 世界之冠。 「中國時報」的報導非常煽動:大標題為,「五黨派立委串 連修憲」 ;小標題為「增加席次 改內閣制」 ;文章前面的說明: 「一股撼動政壇,跨藍綠兩大陣營的修憲聯盟,正積極地在立 法院進行政治串聯。據了解,成員橫跨國民黨、親民黨、民進 黨、台聯、無黨的修憲聯盟,預計在 5 月份正式提出修憲案, 主要訴求是將下屆立委席次從 113 席能提高到 164 席。」 這個報導完全正確,如果當時立委席次提高到 164 席,又 把單一選區改為中小選區,2008 年立委的選舉,民進黨才不會 輸到這種地步(只剩下 27 席)。現在國民黨是既得利益,會抗 拒立委選制的修憲,失掉那次修憲的機會,嚴重影響台灣民主 政治的發展及民進黨的前途。 台灣修憲的程序,不論在提案或在核准,門檻之高均為世 界之冠。憲法增修條文第 12 條規定:唯有立法院才有修憲之提 案權;核准須經人民公民投票:「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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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數,即通過之」。如此,用修憲來正名、制憲,難如登天。 就是這個原因,擬提案把總統制改為內閣制,也順便夾帶降低 修憲門檻的提案。 ECFA 公投。我在中常會 2 次提案要求 ECFA 公投。如不舉 辦公投,有效阻止 ECFA 通過,以後發動群眾來台北遊行時, 叫他們坐在地上,聽我們的演講後,就叫他們搭巴士回去,一 定會引起很大的反彈,因為他們會認為這樣集會並不能滿足他 們阻止 ECFA 的期待。 我請好多本土社團去跟蔡英文主席溝通,但都無結果。 2009 年 3 月 11 日,我在中常會發言(錄音的紀錄) : 「關於這個案〔ECFA〕,我實在花了很多時間:除了和中 常委接觸以外,還跟主席一週內〔上週〕見面 2 次,還有跟政 策會執行長〔莊碩漢〕見面 3 次⋯。大家對連署 86 萬人成案沒 把握,即使能夠成案,要投票也沒把握會贏,講起來也很傷 心。另一個想法就是愛拚才會贏,你不能這樣就認輸,以前我 們成立台獨〔聯盟〕,很多人加入就是不肯認輸,台獨〔盟員〕 在當時抓到就是要槍斃,像我當時當台獨聯盟主席,抓到也是 要槍斃,好多人加入⋯。所以現在有二個想法:第一個想法就 是認了,沒辦法就認了;第二個想法就是愛拚才會贏,絕對不 接受,一定要拚命,就像當時的台獨聯盟。我用這 2 個不同的 想法講給大家聽,給大家參考。」 我提議 ECFA 公投應夾帶公投法之修正案,來降低公投通 過的門檻:「過去,有六項全國性的公民投票,都因公投通過 的門檻太高,而未能通過。因此,我們要用公投來修正公投 法,使公投通過的門檻由現行的投票率 50%降低至 30%。」很 可惜,這個公投法之修正案也與 ECFA 公投的提案一樣,未能 在中常會通過而胎死腹中。 2009 年 6 月 15 日, 民 進 黨 決 定 推 動 ECFA 公 投, 但 是 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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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的內容,不是我前述的「是否支持 ECFA」,而是是否同意 ECFA「政府應交付台灣人民公民投票決定?」如這個案通過, 政府才舉辦公投,讓人民決定是否支持 ECFA。換句話說,我 的 ECFA 公投是一步到位,而民進黨的提案是兩步到位。 2009 年 8 月 27 日,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以民進黨的 ECFA 公投提案內容不清楚為由,退回提案。2010 年 3 月 14 日,台聯 黨聯合 50 個本土社團,共同發起 ECFA 公投,其投票內容與我 一年前 (2009 年 3 月 11 日 ),在民進黨中常會的提案完全一樣: 「你是否同意政府與中國簽訂『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 (簡稱 『兩岸經濟協議』或 ECFA)?」 很遺憾,台聯的二次提案分別在 2010 年 6 月 3 日及 8 月 11 日,遭到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的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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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民視創辦人 國民黨是一黨獨大的政黨,要發放給我們一張無線電視台 的開播執照,幾乎不可能。但是,克服了不少困難,我們終於 獲得。在籌設期間,我擔任董事長兼總經理,建立清廉作風, 延攬經營人才,設立鐵塔,曾使民視在預期內開播。歷經數年 慘澹經營,現在民視已成為台灣第一名的電視台。2003 年,我 辭掉董事長職位,而被推為創辦人。

申請執照 我們依計畫先遊說李登輝,遭遇到碰壁後,轉而到美國遊 說美國政府。然後,逐一向 11 位審議委員拉票,終於獲得籌設

▲「蔡規田隨」 :蔡同榮(右)卸下民視董事長職位予田再庭(左)接棒,並由 李鎮源院士遺孀李淑玉擔任監交人(2003 年,圖片提供: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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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照。 1994 年 12 月中旬,當時擔任內政部長的吳伯雄即將接任 總統府秘書長,內政部為他舉辦歡送會時,我親自交給他一封 給李登輝的信,要求偕李鎮源、高俊明等晉見李登輝談民視的 申請。大概 2、3 個星期後,吳伯雄打電話給我,說總統沒時 間。 李鎮源知道求見李登輝被拒後,便抱怨說我不該叫他連署 那封信,現在遭到拒絕,實在傷感情。他說李登輝欠他一個人 情,1991 年曾拜託他勸那些「100 行動聯盟」的幹部不要去鬧 國慶慶典,李鎮源說李登輝忘了這個情。 當時有 3 個申請者,即民視、TVBS 邱復生的「豐年」及 高雄市議會議長陳田錨的「亞太」。媒體都盛傳陳田錨一定會 申請到;再加上李登輝拒絕跟我們見面,表示我們希望不大。 我建議到美國,遊說美國政府向國民黨施加壓力。 1995 年 3 月 4 日, 我 與 張 俊 雄、 田 再 庭、 張 俊 宏、 柯 建 銘、余陳月瑛、余政道真的到美國。 3 月 9 日,FAPA 會長陳榮儒特別為我們在國會舉辦一個午 餐會。我向許多國會議員、助理及政府官員說: 「過去,美國政府對台灣的民主化幫忙很大;現在,在這 決定第 4 家無線電視台花落誰家的危急時刻,請給我們一個適 時且最關鍵的支持,確保電視台申請者的贏家是一位非國民黨 的人,才能使民主不是一個空洞的口號,而是台灣真正的生活 方式。」 托理西里眾議員把我的演講詞列入 3 月 22 日的「國會紀 錄」。他還未當選眾議員之前,就與 FAPA 新澤西分會會長許盛 男醫師有過接觸,一直非常關心台灣問題。1996 年,他改選參 議員順利當選;2004 年,民主黨總統候選人凱瑞(John Kerry) 表示:台灣未來應循香港模式解決。我馬上拜託托理西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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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白登(John Biden,現任美國副總統;如 果凱瑞當選總統,白登會當國務卿)見面。2004 年 9 月 14 日, 我與彭明敏到華府拜訪白登,堅定表示我們的立場,白登也認 為凱瑞的說法不妥。 3 月 9 日,我們應邀到索拉茲家與當時的柯林頓總統國 家 安 全 會 議 負 責 亞 洲 地 區 的 資 深 特 別 助 理 陸 士 達(Stanley Roth),一起吃晚宴長達 3 小時。我跟陸士達私人關係很好, 他是索拉茲擔任眾議院亞太小組主席時的辦公室主任,過去許 多台灣方面的事都透過他幫忙。 我向陸士達說:美國如支持台灣民主化,應把這個電視台 交給我們。國民黨現有 3 家無線電視台,但我們在野黨一家也 沒有,是 100%對 0%。如再把即將開放的電視台交給國民黨, 無異開台灣民主的倒車。即使把這家電視台給我們,在電視台 的分配,國民黨佔 75%,我們才佔 25%,也還不到我們選舉的 得票率。 我向陸士達建議:李登輝想到康乃爾大學演講,美國在允 許他訪美時,可以附帶一個條件:將電視台給民視。陸士達聽 後,誇我怎麼那麼聰明,能夠想到這個辦法。我問他:你怎麼 把這個條件傳達給台灣的政府?他說自然會想辦法,叫我不要 操心。 2001 年 2 月 17 日,卸下美國國務院亞太事務助理國務卿 職務後,陸士達來民視訪問,我向他提起這件往事。他說,當 時向我駐美代表魯肇忠,表達美國政府為了台灣的民主化,支 持電視台給民視的立場。這可能是民視申請到執照最主要的原 因,至少也使政府採取中立的態度,才能使 2 位政府代表的審 議委員憑其自由意志去投票。 現任立法院副院長曾永權當時投資「亞太」,一直認為他 們一定能夠申請到,但最後落空。他曾告訴張俊雄:他們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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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是因為我們到美國「告洋狀」所致。 順便一提,當我們一行應邀前往索拉茲家晚宴時,剛好下 起雪來,載我們的車抵達索拉茲家門口時,張俊雄跑下車,不 慎跌倒,因而骨折送進醫院,隔日進行 3 小時的手術。我們都 忙著回國,留下張俊雄一人,由他兒子張志弘陪他在美就醫, 2 星期後才自行回國。他當時並沒有意願去美國,是我力勸, 他才答應。結果他在美國受傷動手術,而我無法留在美國陪 他,一直到今天都深覺過意不去。 由美國回來後,我們便開始向審議委員拉票。投票的前一 夜,也就是 6 月 15 日,我在來來大飯店跟林菊枝一起吃晚餐, 她是我台大法律系同班同學,向我表示堅決支持。跟林菊枝吃 完飯後,大概在 8、9 點,我到劉福增家裡拜訪,他也說沒問 題。另一位是陳忠信,大概在晚上 11 點左右,跟他在我的辦公 室見面,他當然沒問題,但我拜託他:如他認為民視沒有希望 得勝的話,便努力改天投票。新聞局廣電處副處長洪瓊娟(政 府代表)是嘉義人,娘家就住在我服務處對面,對我們非常友 善,但在投票的前一天,可能是為避嫌不接電話,由她丈夫代 接,意向含糊。 我拜託謝聰敏、許世楷及吳澧培等人向賴東明拉票。賴東 明表示:他的老闆辜振甫是國民黨員,如我們不能得勝的話, 便不要勉強他;我很清楚知道,有了他這一票,民視才有可能 通過,為了爭取這一票,我們必須在投票前給他一個很明確的 信息。最後一位我們努力最久、也是最不放心的是康寧祥。 6 月 12 日,我拜託周宜旋約康寧祥吃飯。周宜旋在康寧祥 辦的「首都早報」最困難的時候投資 8 百萬元,因此想藉著這 層關係遊說康寧祥。康寧祥問周宜旋:「是不是蔡同榮拜託你 來約的?」周宜旋答是,康寧祥就說:「那投票以後才見面!」 6 月 13 日,未事先通知康寧祥,我與張富美、李鎮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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俊明、田再庭、王明玉,一起在晚上 9 點鐘逕自到康寧祥家拜 訪。邀請張富美同行,是因為康寧祥在監察委員同意權投票 前,在夜間到當時擔任國大的張富美住處拉票。康寧祥當面表 示反對,說我們不會經營電視台,會重蹈「首都早報」的覆 轍。離開他家下樓時,李鎮源表示康寧祥受到黨外人士的支持 與栽培,現在對民視的態度卻是這樣,感到十分不滿;高俊明 認為不一定完全沒有希望,還可以努力。 6 月 14 日,我拜託鄭欽仁、高志明、張俊宏及余陳月瑛去 拉康寧祥這一票。因為沒有這一票,連帶也沒有賴東明這一 票,我們就無法如願申請到。因此,康寧祥這一票勢在必得。 6 月 15 日,我問張俊宏遊說的結果,他說沒找到康寧祥, 而他正在台大醫院做身體檢查;我也問余陳月瑛,她也說沒找 到康寧祥,而 6 月 16 日,因為高苑工商專校要舉行畢業典禮, 她已回到高雄。 6 月 16 日上午,鄭欽仁來電說康寧祥已 OK,中午高志明 與康寧祥碰面,也說 OK,這時我心裡才感到有希望。 6 月 16 日下午,在投票之前,每位審議委員都發表意見, 康寧祥明確表示贊成。 6 月 16 日下午三點,我因事南下高雄,下飛機時馬上打電 話問王明玉。剛好審議委員會藉由視訊召開記者會要宣布審 議的結果,突然聽到電話另一端傳來歡呼的聲音說:「我們申 請到了!」我也感染到那種歡樂的氣氛,但回過神時,感到任 重道遠,心想這是「歡喜五分鐘,煩惱一世人」,今後如何籌 備、經營這家電視台,實令人頭痛,並且責任重大。 1995 年 6 月,民視剛獲得執照時,我就主張設立衛星新聞 台。無線台一定有新聞部,每天播出數次新聞。另外設立一個 衛星新聞台,可充分運用無線台新聞部之人力與設備,成本不 會增加太多,反可多出一個頻道,宣導我們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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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N 是新聞台,終日報導新聞,經營得很好。民視也可學 習 CNN,成為台灣的 CNN。 可是,根據廣電法規定,無線電視業者不能直接經營衛 星電視台。於是,民視在 1996 年 12 月 2 日成立「民視文化公 司」,以其名義經營民視新聞台。 民視新聞台在 1997 年 5 月 5 日開播,剛開播時,被許多地 方的有線電視系統放在 50 以後的頻道,畫面不清楚,降低觀眾 收看的意願,並且頻道經常被換來換去,因而收視率不佳。對 於新聞台是否有經營的價值,民視內部開始有人懷疑。 尤其,台視於 1997 年 5 月 2 日,設立一個冠軍衛星頻道,5 月 20 日就裁撤它,對民視創辦新聞台形成很大的壓力,但是我 堅持要維持。 以後的發展證明設立新聞台是個正確的決策。民視的收入 要靠廣告,而新聞局規定,每小時的節目,只能播送 10 分鐘的 廣告。民視如只有一個無線頻道,能夠賣出的廣告時間實在不 多,設立一個新聞台,廣告的時間多出一倍,有線與無線頻道 可以互相搭配賣廣告。 當時民視無線台每天有 4 節新聞報導,而新聞台幾乎每小 時報導新聞一次。新聞部的工作人員及儀器都由無線及新聞台 共用。所以,事實上,很難精算新聞台的開支成本,但大體上 來講,設立新聞台不會增加民視的負擔,反而使民視的新聞成 為全台灣第一名。 2007 年秋天,法務部進行「我國廉政體系革新與指標之研 究」,作一次深入的民意調查:採用全台灣 25,540 個樣本,誤 差幾乎是零。其中一個問題是:「請問您最常看哪一台的電視 新聞?」調查的結果:民視 14.1%排名第一,遙遙領先其他電 視台。第二名為 TVBS:11.1%,其他依序為,中視:10.1%; 三 立:8.2 %; 東 森:5.8 %; 中 天:5.5 %; 台 視:4.2 %; 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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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1.9%;年代:1.2%;其他:2.7%。

董事長 1996 年 3 月,我被推為民視董事長,並暫兼總經理,繼續 籌備民視開播。除了儀器的採購、轉播站鐵塔的租用等硬體的 設施外,網羅專業的經營人才更是備感辛苦。克服各種困難, 民視無線台及衛星新聞台,均能在預定的日期開播,打破了國 民黨數十年來在電子媒體的壟斷。 1995 年,我與蕭萬長競選立委失利,有些籌備會的幹部 認為應「廢物回收」或「物盡其用」,叫我出任董事長。12 月 4 日夜,我與張俊宏在來來大飯店用餐,他認為我既然未連任 立委,剛好可以擔任民視董事長。我當面告訴他:田再庭為我 們內定的董事長,所以我不考慮。當時我的心態是田再庭十分 疼惜我,如因為要我擔任民視董事長,把他換下來,將是非常 傷感情的一件事。我認為,大家都是上了年紀的人,將來要彌 補傷感情的事,實是非常困難,所以我說不當董事長,是認真 的。 1996 年 3 月中旬,王明玉把張俊宏要我當董事長的事告訴 田再庭。據王明玉轉述,當時田再庭十分誠懇並立刻表示,如 果由我擔任董事長,他願意將這個位子讓出,並且會全力支 持。因此,在 3 月 27 日董事會開會時,先由 18 位董事推選田再 庭、楊文全、余陳月瑛、張俊宏、張郁仁及我為常務董事,然 後全體常務董事一致推選我擔任民視第一任董事長。 我當選董事長後,便向董事會提議:將原籌備會的總經理 何貽謀調任為顧問,因為以他 70 歲的高齡,要負起繁重的籌備 工作,實在於心不忍,由我暫兼總經理,直到找到新的總經理 為止,董事會無異議通過。 8 月 5 日,民視在高雄召開常務董事會,楊文全、田再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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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余陳月瑛等常務董事,都叫我不要去物色總經理,就由我兼 任永久的總經理。他們對我幾個月來的表現相當肯定,說我做 事思慮周全,大小事都用心做,實是一個難得的經營人才。 我毅然反對這個提議,因為電視台是一個專業的事業,應 交給專業人員經營,像八點檔的戲劇及其他節目,如果稍有不 慎,可能就要損失好幾千萬元,所以聘請總經理的錢不能省。 我對尋找總經理的人選感到很驕傲。在籌備期間,我勇 敢地兼任總經理職務,但要我擔任開播後永久的總經理時,我 也勇敢地拒絕。我不戀棧權位,不將個人的權力與利益擺在第 一,一切以民視的最高利益為最大考量,相信這一點,對日後 民視經營精神與公司文化的形成有很大的幫助。 建立清廉作風。1996 年 8 月,民視在高雄舉行常務董事會 時,當時民視還在籌備開播期間。常務董事會決定每月要發放 20 萬元薪水給我,田再庭隨即向我祝賀並且要我請客。我真的 請客,可是當時就打定主意不領這份薪水。 1995 年底,我 參選嘉義市立委落選,即未有任何收入, 但是我拒絕接受民視的薪水,因為我認為民視的創辦,是實現 一個理想與使命:就是台灣人應該要有一個屬於台灣人的電視 台,讓台灣人有發聲的空間與機會。所以,現在我在民視所做 的,是以前在美國期間為台灣的民主自由前途奮鬥的一種延續 與實踐。 2000 年初董事會後,所有董事一起吃飯時,便有董事提議 說:現在民視開始賺錢了,我應該領薪水,為民視建立一個好 的制度,否則日後接任董事長的人,一樣不好意思領薪水。我 的態度相當堅決,婉拒這個提議,最後高俊明請大家尊重我的 意思,不要再給我壓力。一直到今天,我從未領過民視的薪水 或任何津貼。 我不但未領民視董事長的薪水,也未領過民視董監事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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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車馬費與出席費。自 1996 年董監事會成立以來,當過民視董 監事的人先後約有 50 位,我是唯一未領過車馬費與出席費的董 事。 民視每年為董事長編列 120 萬元的公關費用,但除非與民 視有直接關係的活動,比如董監事會後的董監事餐敘、與經營 層商談民視經營大方針的餐敘以外,我很少動用民視的公關費 用,亦從未送禮物給董監事或招待他們旅遊。 1997 年初,民視剛發行「民視通訊」給股東時,我曾要求 財務部在「民視通訊」公布我在 1996 年的公關費用。該年在我 擔任董事長的 9 個月期間,我的公關費用為 49,800 元,平均每 個月 5,500 元。 財務部的人卻告訴我,不宜公開此事,我因而作罷。日後 我若能當上政府機關首長,必定公開公關費用明細。雖然金額 不大,但是可以看出一個人對於公款愛惜的態度與精神,這會 影響整個團隊的操守與士氣。 1996 年 3 月 27 日,我當選民視董事長那天,發布一個公 告:「本公司之員工不得藉其職務,收受紅包、索取回扣或虛 報採購價格,如有違反,立予撤職查辦,絕不寬貸。」 其後,有位節目部的組長,由其太太組一間公司,來民 視包節目。經人發現檢舉,我便下令組一個小組調查,結果他 自行離職。我說:許多政府部會首長便是用這種模式來承包工 程,是典型的「歪哥步」,民視不能容許這種作法。 民視在籌備期間需要購買各種機器,一共採購 12 億 177 萬 元,分成 4 大類、16 標進行公開招標。招標過程中,我並未接 到任何廠商的請託電話、宴請或饋贈。 公開招標的結果,當然由低價者得標,然後我再逐一跟這 些廠商見面,進一步討價還價。例如 SONY 標到主控與副控視 訊系統兩項,一共 4 億 7,718 萬元。我向日本 SONY 廣播電視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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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設備亞洲總部董事長曾根俊男要求減價,我先減價 3%(1,431 萬元),然後要求機器 2 年的備用品都要贈送,最後還要 SONY 送 200 台 20 吋電視機給民視,當年民視所用的電視機都是當時 討價還價的成果。曾根俊男對我一個教書匠,懂得殺價,稱讚 不已。 1996 年 10 月 29 日,我拜訪王永慶,告訴他我擔心民視採 購遭到圍標、綁標,甚至於回扣。我說:如果我連這幾億元的 採購都無法善盡監督之責的話,以後更沒有立場到立法院監督 行政院長連戰,因為他要看顧的是一兆以上的國家預算。 王永慶叫我把全部資料送給他,由他指定採購部經理楊 映煌及陳、曾 2 位組長審查。他們把所有的廠商,包括日本的 SONY 及 NEC,不管有沒有得標,都請到台塑面談。數個月 後,王永慶告訴我,我們的採購都沒有弊端。我要宴請楊經理 等人,感謝他們的幫忙。但王永慶不准,結果,反而是我們到 台塑跟他們一起吃飯,受他們招待、當他們的客人。 我由美國回台的頭 10 年,常去拜訪王永慶。有一天,他告 訴我,他能夠做 100 次伏地挺身。我很難相信,就請他表演。 伏地挺身最用力的地方是雙手要彎下去,直到胸部離地面約 8 公分,但是王永慶手沒彎下去,只是臀部上下擺動。我心想, 這樣的伏地挺身我能夠做 1,000 次。他也跟我談長跑的經驗, 叫我不要放棄長跑的習慣。 王 永 慶 主 張: 我 們 賺 中 國 的 錢, 中 國 喜 歡 聽「 一 個 中 國」,我們就講給他們聽。當他的客人,我不好意思去跟他爭 論「一個中國」對台灣會造成多大的傷害,所以愈來愈不喜歡 去看他。2008 年,他去世時,我偕同民視的經營層去向他致 敬,感謝他對台灣的貢獻及對民視的關懷照顧。 我再去找一家無線台工程部的經理,他告訴我,我們採 購的儀器只有他們的一半價錢,我很高興,為民視省下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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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 過去,3 台常有董監事介紹親友承包節目或工程的陋習, 如此一來,電視節目及工程的品質都不可能令人滿意。民視要 經營專業化,節目及工程都要由專業人員處理,不僅董監事不 能干涉,更不可以來民視承包節目或工程。 1997 年夏天,有位董事想來民視包工程,我便在公文上 批示「董監事來民視包工程是利益衝突,應迴避」。當時李光 輝總經理看到我的批示後來找我,要我婉轉一點,不要那麼直 接。我說:這才是真正的理由,如果我的兄弟要來民視包工 程,不管他有多大的本事,必犯瓜田李下之嫌,而無法令人信 服。 網羅經營人才。1996 年初,許多人告訴我:華視節目部經 理陳剛信製作戲劇節目的能力是全台灣第一,幾年來華視八點 檔的戲劇是 3 台中最好的,也最賺錢;TVBS 副總經理李光輝 則是業務的高手,在李光輝還未到 TVBS 之前,TVBS 一直是 虧損狀態,他到 TVBS 之後才轉虧為盈,是唯一賺錢的衛星電 視台。這些熱愛民視的鄉親又表示:一間電視台如果節目好, 同時又有人知道如何拉廣告,那麼這家電視台就會賺錢。因 此,他們說若能夠請到陳剛信與李光輝,便可奠定民視成功的 基礎。聽到這樣的建議後,我下定決心,一定要聘請這二位到 民視。 1996 年 4 月底,我打電話給李光輝要請他一起吃飯,他 拒絕,說他在 TVBS 待得好好的,沒有必要到民視,再從頭幹 起。他的態度十分堅定,我說即使他沒有到民視的意願,我們 還是可以見面認識一下做朋友,他接受我的提議。 5 月 1 日在他家附近的吉園日本料理店見面。我告訴他: 創設民視不是純粹為了賺錢,而是有一個使命感,是為台灣人 爭取一個發言的空間;在經營方面,所有權與經營權會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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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人員負責營運,所有董監事都會尊重專業,不會干涉;民 視有數萬位股東,但都屬於 2 家投資公司,股東的意見會由投 資公司直接處理,不會對經營層造成困擾。李光輝與我見面 後,有點動心,去請教義美的高志明。我知道他們的私交後, 就從高志明著手努力。 我找高志明,前後不下 10 次,他表示願意幫忙。當時義 美在桃園蓋一個新的廠房,白天他都到工地,晚上才回到辦公 室,我經常晚上去找他,常常一聊就聊到半夜,以後他也代表 民視與李光輝洽談契約。1996 年 10 月 28 日,李光輝終於跟我 們簽訂契約,對請李光輝到民視,高志明幫很大的忙。 邀請陳剛信來民視,與我參選立委有密切關係。1992 年 我在嘉義市競選立委時,對手是耐斯集團的總經理陳鏡仁,他 們 7 個兄弟,在嘉義市經營已有 20 年的歷史,社會人脈豐富, 人緣也很好,國民黨認為陳鏡仁一定能夠打敗我。陳鏡仁的哥 哥、前監察委員陳哲芳在該年 8 月 21 日到美國,打聽我在美國 有什麼事情,可以讓他們在選舉時拿出來攻擊。他拜訪了幾位 在美的鄉親,其中一位是我的好朋友陳伸夫。陳伸夫裝作不是 我的好朋友,跟陳哲芳講了好幾個小時的話,還將他們談話的 內容整理好傳真給我。陳哲芳想知道我在美國是否有貪瀆的紀 錄,陳伸夫說完全沒有。 我在美國台灣人社團經手的金額可說是最多的,從台獨聯 盟到 FAPA 我都出去募款,還募款支持許多美國國會議員,以 及支持甘迺迪參議員與孟岱爾前副總統分別競選 1980 年與 1984 年美國總統;也集資 306 萬美金買 FAPA 的豪華強森旅館。 講些有趣的募款故事,有一次拜訪亞洲銀行董事長蔡仁 泰,見面後他即請我上餐館。他說:「你要吃什麼就點什麼, 不必客氣,讓你再怎麼吃,我都不會破產;只怕你開口要錢, 我會有破產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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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的企業家廖國仲,接到我要到府上拜訪的電話時,就 開門見山地說:「大家都很忙,不必浪費太多時間,要多少錢 在電話裡切切(解決)就好。」 FAPA 前會長王桂榮也是我以前經常拜訪的對象之一。有 一次到洛杉磯王宅,正逢王氏結婚紀念日大宴客,我向他們說 事先不知此事,很抱歉未帶禮物來。王桂榮則說:「沒帶進來 沒關係,不要再拿出去就好了!」 再者,一位餐館老闆姜太太接到我的電話之後,歡迎我去 她的餐館,到達後,寒暄畢,我問她準備妥當否,她說:「你 不是只要來坐一下,怎麼又談起錢的問題?」我則開玩笑地打 個比喻說:「男女交往時,男方通常邀女方說要出去走走,會 真的只是走走嗎?」 前僑務委員會副委員長、前全美台灣同鄉會會長楊黃美 幸,於 30 年前,在美國一口氣買下 40 塊墓地,打算每塊以成 本價 800 元美金賣給旅美知名鄉親,以便大家「百年」之後相 互輝映。彭明敏與已故的周明安律師各購買一塊,周明安向楊 黃美幸開玩笑地說:「生前已飽受蔡同 榮的催討捐款,死後想 圖個安寧,千萬不要把墓地賣給他,否則,當他鄰居,以後太 陽一下山,他拖著木屐,又要來向我募款了。」 我一向很樂觀,很少去想退休的生活或身後的問題。與 周明安談話的隔天,在家裡吃飯時,我告訴麗蓉有關墓地的故 事。我說:如果我往生的話,就把我葬在台灣。麗蓉聽到我要 葬在台灣時,非常失望地說:「你心中只有台灣,沒有家庭。 你要葬在台灣,那我們母女怎麼去掃你的墓?」 我一直認為:人家捐錢,是要給我們從事政治活動,實現 大家共同的理想。如把別人捐獻的錢與私人的錢混在一起,對 熱心捐獻的鄉親來講是背信的行為,也是貪污腐化的開始。 雖然我在美國經手那麼多錢,但一毛錢也沒發生過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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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視董事王桂榮在民視一次董事會中表示:如果蔡同榮會貪 污,他願意被砍頭。會後我告訴王桂榮,30 幾年的交情,贏得 他如此的信任,令我十分欣慰。 陳哲芳在美國找不到我的毛病,其競選總部反過頭來說我 在台灣有貪污的情事。12 月 17 日,在投票前 2 天,陳鏡仁在 各大報刊登頭版半頁的廣告,誣指我貪污公投會的錢。看了這 個廣告後,我打電話給麗蓉,她同意提起告訴,於是我們一起 到嘉義地檢署按鈴控告陳鏡仁毀謗、違反選罷法,不久改提自 訴。 我不必證明我沒「歪哥」,陳鏡仁是被告,應負舉證的責 任,證明我歪哥。開庭時,法官要求陳鏡仁提出我貪污的證 據,他完全拿不出來,反而拜託許多人來找我,說我既然當選 了,為了嘉義市的團結,別再追究告訴。 長榮的總裁張榮發也打電話給我,叫我考慮撤回對陳鏡仁 的告訴,我答道:「等週末回到嘉義時,跟內人商量看看。」 他對我的答覆非常不滿意,向好多人埋怨說:怎麼男人做事還 要跟太太商量?因而,與我斷絕往來。 1990 年,我由美回台時,已故的台大教授張昭鼎安排我跟 張榮發見面。張榮發建議我出來組織一個新的政黨,當然所有 的經費他會負責。我並未接受,我才不敢成為分裂台灣人反對 國民黨的歷史罪人。1927 年,林獻堂、蔡培火、蔣渭水等人離 開台灣文化協會,另組台灣民眾黨,導致弱化台灣人反日的力 量,難道還要歷史重演嗎?我把這件事告訴王桂榮,他說:像 張榮發這種成功的大企業家都有其獨特、超人的見地,叫我再 思考。 張榮發有支專用電話,我隨時可以直接打電話給他;1990 年 9 月,內人乳癌手術,他好意要付醫療費,我告訴他,我在 美國的大學仍有健康保險;1992 年春天,他積極鼓勵我參選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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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他對我真的非常好,但為了我說要跟內人商量的一句話, 而斷絕往來,實在很可惜。 1993 年 6 月,當時國家政策研究院院長田弘茂代表張榮發 在台中市桂冠大飯店辦一個和解的餐會,邀請我們餐敘、和 解,我因立法院開會沒有出席,而是由律師田再庭及麗蓉代 表。在和解過程中,我並未要求陳鏡仁給我精神賠償、登報道 歉,毫無條件地放他走。 陳鏡仁的母親與陳剛信的母親是親姐妹,陳剛信與陳鏡仁 表兄弟感情很好,常會聚在一起,陳剛信與陳哲芳也常到來來 大飯店洗三溫暖。我邀請陳剛信來民視時,陳剛信當然會問陳 鏡仁兄弟的意見,他們都支持陳剛信來民視。當初如果不是我 厚道,未追究陳鏡仁的刑責,也未藉機揩油,想必他們一定會 反對陳剛信來民視,民視也就沒有今天了。 1997 年 1 月 3 日,民視召開記者會,正式宣布陳剛信與李 光輝要來民視,同時介紹民視的經營團隊、夢幻隊伍。記者會 之前,我查對我的行程,一共拜訪陳剛信 28 次,每次都在華 視旁邊的慕雨軒台灣菜料理店吃飯。我還為這件事,跟陳哲芳 一起吃飯,分別找過陳剛信的哥哥、夫人及好友黃世芳律師, 主要是拜託這幾位勸陳剛信到民視服務,前後加起來,我找陳 剛信 32 次;劉備三顧孔明,我可是 10 倍於劉備。陳剛信表示: 他從沒看過一個人對他有這麼大的誠意,相當感動而願意到民 視服務。 設立鐵塔。無線電視台要有鐵塔才能設立轉播站,民視在 台灣一共要建 6 個轉播站,需要 6 座鐵塔。其中 1 座是宜蘭的 鐵塔,位於縣政府代管的國有林地上,當時是華視承租,透過 協商後,華視釋出約 100 坪土地轉由民視承租。我在 2 月 15 日 去找宜蘭縣長游錫堃,他答應支持。該鐵塔於 1996 年 11 月開 工,5 個月後完工,是當時唯一由民視自行興建的鐵塔,另外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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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則是租用的。 南投、台東與花蓮這 3 座鐵塔都屬於公共電視台。1996 年 夏天,我到南投看一塊山坡地,打算買下來建鐵塔。那塊地很 適當,但因為許多電視台都在那裡蓋鐵塔,地主知道要蓋鐵塔 非這塊地不可,開價每坪 6 萬元。簡直是敲竹槓,我很失望地 返回台北。 在回台北的途中,我順便去看公共電視南投轉播站鐵塔。 一位機房值班人員是朴子人,因為認得我,再加上同鄉的緣 故,對我很親切。他告訴我公視的鐵塔原本就有與其他電視台 共用的規劃,如果租給民視絕對夠用。後來發覺南投以外,還 有花蓮、台東的鐵塔都是屬於公視的,都可一併向公視租用。 公視當時尚在籌備階段,籌委會的主任委員是孫得雄,我 拜託他讓民視租用這 3 個鐵塔。1996 年 12 月,公視籌委會以我 是民進黨中常委,是黨的政策主要決策者,因而決定不讓民視 租用這 3 座鐵塔。我拜託立法院院長劉松藩,他在 3 月 25 日, 邀請監督公視的新聞局長蘇起及孫得雄與我一起在院長的辦公 室協商。最後決定一個解套辦法:由民進黨黨主席許信良寫一 封信給孫得雄,表示民進黨的中常會是合議制,所以我不是黨 的主要決策者,公視就可以依據這個理由將鐵塔出租給民視。 許信良表示可以幫忙寫這封信,並交代秘書長邱義仁進行 處理。然而邱義仁反對,不但沒有寫這封信,並且在 1997 年 4 月 13 日的「新新聞」中,登出我拜託許信良寫信的事:「邱義 仁事後表示,他不願盡舉手之勞幫這個忙,是因為『這種作法 和我所認識的民進黨差太遠,太遠』」。我為這件事再度去找 許信良,許信良答應親自處理。公視於是在 4 月 19 日答應將這 3 座鐵塔出租給民視。 警察廣播電台在高雄縣中寮有一個鐵塔,警廣已在更適當 的地點興建另一座鐵塔,原來的鐵塔已沒使用。我拜託同是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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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鄉親、擔任副省長的吳容明。吳容明於 2 月 27 日,邀集有關 的省府官員在省政府物資局開協調會。會中決定將警廣舊有鐵 塔空出來的土地,由廢棄的中寮國小分割出來交還給國有財產 局,然後才由民視向國有財產局購買。 會議後,我馬上跟警廣台長趙鏡涓到警廣,請她出具一張 公文,表示警廣願意將該鐵塔讓予民視使用。本來,公文流程 是要由下層往上層呈報,警務處才同意警廣出具公文,但吳容 明要求警廣先出公文,其他單位再補齊必要的文件及手續。所 以在處理這件事情上,吳容明相當有效率,也幫了很大的忙。 之後,國有財產局表示,如果民視想購買該塊土地,必須 經過公開招標的手續,但民視未必能得標,因此建議最好是以 承租的方式進行。如果採用承租的方式,警廣必須先將土地交 還給國有財產局,在這道手續之前,警廣必須先進行騰空。換 言之,警廣必須拆除鐵塔及地上的員工宿舍。如此一來,就只 剩下一塊土地,要進行新的鐵塔興建,將會曠日費時。 經過大家的協商,國有 財產局決定先將鐵塔交給新聞局 管理,民視再向新聞局承租,這樣便免除了騰空的問題。當 時新聞局曾派一位組長到中寮現場,他發現,該鐵塔位置太過 偏僻,新聞局無法看管,如果民視要承租,便需要高雄縣政府 的書面承諾,願意就近為新聞局看管該鐵塔;高雄縣政府也以 太偏僻為由,不願意承擔責任。最後大家同意在文字上儘量含 糊,表示高雄縣政府願意看管該鐵塔,然後新聞局才同意出租 該鐵塔給民視。 最後一個鐵塔是竹子山鐵塔,同時也是最頭痛的一個。如 果沒有這個鐵塔,大台北地區的民眾便無法收看民視,那麼民 視的開播將不具任何意義,所以竹子山鐵塔,民視非爭取到不 可。 竹子山是台北地區設立鐵塔最適當的地方,然而陽明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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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公園用地,禁止任何建築物,但是附近已有數個鐵塔。在 國民黨主政時代,3 台要設立這些鐵塔並非難事,但對民視來 說,即使有錢,也買不到這塊地,即使買到,也不能興建,所 以民視只有一條路可走:承租現有的鐵塔附掛。 我們選中台視在竹子山的鐵塔作為努力的目標。台視在竹 子山的鐵塔土地是向台北市政府承租的,民視如要達到附掛鐵 塔的目的,一方面要台視同意,另方面要請求台北市政府繼續 將土地租給台視。 對是否出租竹子山鐵塔給民視附掛,台視有正反的意見。 經營階層認為,如果民視因為承租不到鐵塔而無法開播,則台 視可減少一個競爭者,所以反對出租鐵塔給民視。另外一派以 董事長簡明景為首,他主張:民視是台灣人的電視台,有道義 上的責任幫忙民視,並且如果同意民視附掛在竹子山鐵塔,民 視便會遊說台北市政府,撤銷收回台視土地的決定,讓台視繼 續使用。 為了遊說相關人員,使民視附掛在台視的鐵塔,我拜訪台 北市陳水扁市長數次、新聞處長羅文嘉 2 次、台視律師陳玲玉 2 次、市議會議長陳健治 5 次、簡明景 6 次。 1997 年 4 月 19 日我跟台視簽約,使民視能夠附掛在台視的 鐵塔發射訊號,這完全要歸功於當時台視的董事長簡明景的幫 忙。1997 年 7 月 9 日,簡明景過世時,我是第一位到台視向他 致敬的人,當時台視還沒設置他的靈堂;在屏東舉行公祭時, 我與副董事長田再庭、總經理李光輝等幾位民視的幹部,特地 南下,到他靈前參與公祭,送這位難得的恩人最後一程。 當時台視完全偏袒國民黨,在民進黨市議會黨團的堅持 下,台北市政府已在 1994 年 9 月底租約期滿後,多次函知台視 將收回竹子山土地,但現在不但無法收回,還必須讓民視附 掛。我跟陳水扁交涉數次,得到一個結論:只要能得到民進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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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議會黨團的支持,他就可以據以辦理。我出席市議會黨 團會議 2 次,他們認為如果要為民視來推翻以前的決議,會相 當難堪,倒不如由黨團成員以個別連署的方式進行。 我逐一拜託 20 位民進黨市議員簽名支持我們的立場,其 中段宜康與賁馨儀拒簽。段宜康人在國外,我打國際電話拜託 他;我拜訪賁馨儀 2 次,李鎮源、陳文茜等人也去拜託,賁馨 儀說,在地球上只有柯林頓(Bill Clinton)與戈巴契夫(Mikhail S. Gorbachev)沒去找過她,叫我不要再託人了。最後,陳水扁 並未堅持全體議員都必須簽署。 鐵塔的問題解決之後,尚需完成轉播機器的安裝,並通過 交通部的測試,之後,交通部才能報主管機關新聞局,由新聞 局核發開播執照。6 月 10 日下午民視及時收到新聞局核發的執 照,隔天李登輝才到民視總公司所在地高雄主持民視的開播按 鈕儀式。假如 6 月 10 日沒拿到執照,隔日要邀請李登輝主持開

▲民視無線台開播按鈕(1997 年,左起:田再庭、蔡同榮、李登輝、余陳月瑛、 張俊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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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按鈕儀式,就很難看了,可見籌備開播的艱難困苦。

全國第一名的電視台 10 多年來,民視堅持「本土化」與「專業化」 :只要經營 階層秉承台灣第一的路線,董事會將尊重專業經營。因此,創 造了「民視奇蹟」。民視不但本土化最強,並且收視率全台灣 第一,報導的內容與品質也獲得各界的好評。 本土化最強。「本土化」是民視邁向第一名電視台的關鍵 因素。貫徹本土化,首要的工作是提倡台灣話,因為台灣話的 重要性就像人的心臟。一個人要有身體,也要使血液流暢全 身,才能維持身體的活力,而要使血流到身體各部分,需要靠 心臟打血出去。心臟一停,人便死亡,所以要消滅一個人最簡 潔的方法是刺殺心臟。 一個民族就像一個人,有其族群,可是,這個族群需要一 個獨特、共有的文化,才能凝聚這群人。傳達民族文化最有效 的方法是母語,母語如被消滅,民族文化便很難建立,這個民 族就成為行屍走肉。因此,民視創台以來,便積極推動台語新 聞。民視無線台在開播三個月後,便開始播出 7 點晚間台語新 聞, 是 全 國 唯 一 在晚間黃金時段 播送台語新聞的 電 視 台, 還 有 晨 間 7 點、 中 午 12 點各播出一節台 語新聞。 為加強主播 及記者的台語新 ▲舉辦「台語夏令營」推廣台語(2001 年,前排左 聞 發 音, 民 視 特 起:陳淑貞、蔡同榮、蔡佩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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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聘國內漢學美聲專家 李安和教授講解台語發 音 技 巧, 直 至 2002 年 底 他 病 逝; 民 視 新 聞 部 同 仁 更 組 成「 台 語 研 究 社」,探究台語之美。每 年更以民視文教基金會 名 義 舉 辦「 台 語 文 研 討 會」,邀請專家、學者及 關心台語文發展的各界 人 士, 共 同 討 論 台 語 文 面 臨 的 各 種 問 題。 為 推 廣台語,民視也舉辦「台 語夏令營」。 ▲在「台語文研討會」上致詞(2000 年) 民 視 開 播 以 來, 有 不 少 台 灣 話 的 專 家、 學 者分別來找我,說民視主播所講的台灣話不標準,他們願意義 務教授標準台灣話。我雖熱心推廣台灣話,在立法院一向都用 台灣話發言、質詢,但語言學不是我的本行,我也不曉得哪一 種台灣話才是標準的台灣話。 於 是,2002 年 7月 15日, 我 在民 視召 開「 台 語 拼 音 座 談 會」,參加者將近百人,並邀請教育部長黃榮村參加。經過一天 熱烈的討論,還是無法達成共識,最後黃部長裁示:有 3 種台語 拼音的方法,即羅馬拼音、TLPA 拼音及通用拼音,要採用哪一 種方法還需要充分討論。 2001 年 4 月 4 日,我邀請台灣各電視台與廣播電台的台語 主播來民視吃飯,並討論播送台語新聞所遭遇到的困難。他 們都非常羨慕民視的台語新聞主播,十分受到公司的尊重與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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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並指出許多新名詞用台語很難發音:例如「雛妓」,用台 灣話直接讀出來,觀眾聽不懂,但不管讀成「未成年的賺吃查 某」或「年輕的菜店查某」均不達意;還有「性騷擾」也不能 用台灣話直讀,若要說對異性「吃豆腐」或「毛手毛腳」,均 不能恰當形容「性騷擾」 ;「口交」更難用台灣話講。所以,這 些台語主播建議:民視應研究一套「台語新聞辭典」,讓全國 新聞從業人員使用。 在 2010 年 6 月 11 日民視開播將屆滿 13 年,民視無線台的 節目及新聞,仍貫徹以台語為主軸的創台理念。晚間 6 點至 12 點的黃金時段,12 年來皆以台語為重心。以 2010 年 3 月節目為 例,6 點至 7 點重播「飛龍在天」台語連續劇,7 點至 7 點半「七 點晚間新聞」,7 點半至 8 點為半小時台語綜藝節目「雙囍俱樂 部」,8 點至 10 點播出 2 小時「夜市人生」八點檔連續劇,11 點 又開始重播「夜市人生」。 由上可見,在週一至週五民視晚間 6 個小時的主力時段 中,共播出 5 個小時的台語戲劇、綜藝及新聞節目,所佔比例 高達 83%。而且,不僅台語節目比重高,此一時段的節目收視 率自 2001 年至 2009 年更連續 8 年高居全國各電視頻道收視總冠 軍,顯示民視台語節目的「質」與「量」都已受台灣社會的高 度肯定。 民視新聞台更是台灣最本土化的專業新聞台,從週一至週 五,在上午 7 點、10 點、下午 3 點播出 3 節台語新聞;中午 12 點的「午間新聞」採取以台語為主的「自然語」播出,晚上 8 點半到 10 點的政論性節目「頭家來開講」,來賓也大多以台語 評論時局。就全天新聞而言,以台語播出比例仍居全國各新聞 台之冠。 民視的連續劇稱霸全國,自 1998 年 8 月起,每晚的八點檔 連續劇都用台灣話,並且劇情都以台灣的歷史、文化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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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的電影,黑人都扮演牽馬、打雜的角色;以前舊國民黨時 代禁止台灣話連續劇,如有台灣人的角色,也都被描述成吃檳 榔、穿木屐、拿武士刀,在台北市西門町街頭追殺的場面。現 在,民視的連續劇將台灣人塑造成董事長、總經理、律師、醫 師等中產階級社會人士,營造出台灣人之新形象,提高台灣人 之尊嚴與自信心。 在單元劇部分,民視先後推出「台灣文學作家劇場」,將 台灣文學作家名著搬上螢幕;「人間劇場」、「台灣奇案」也 都是以本土戲劇為主軸;「天馬茶房」,以細膩的描寫手法將 「二二八事件」發生的情形製拍成電影,獲得國際的好評。 民視剛開播時也推出「台灣筆記」與「台灣政治檔案」。 「台灣筆記」是每天播出該天所發生的歷史大事,把以前被統 治者湮滅的史實還原歷史真面目。「台灣政治檔案」是一部台 灣人反抗國民黨統治的歷史,我邀請許多台灣史學家及政治受 難者研究如何把這段歷史介紹給台灣人。大家決定以每個政治 事件為 1 個單元,並建議「刺蔣案」、「鄭南榕事件」、「澎湖 案」、「林宅血案」、「江南案」、「陳文成案」等將近 30 個政 治事件。 為拍攝「刺蔣案」,我還特地到美國付了 800 元美金向 CBS(Columbia Broadcasting System, 即 哥 倫 比 亞 廣 播 電 台 ) 買刺殺蔣經國現場的紀錄片。1997 年 12 月 4 日,我陪葉菊蘭 看「鄭南榕事件」的試片,當她看到汽油引爆,鄭南榕被燒死 的慘不忍睹畫面時,不禁轉頭掩面哭泣。她買了 500 份送給親 友,說這是有關「鄭南榕事件」最好的紀錄片。前台大校長、 前國防部長孫震說,1949 年,蔣介石強迫由中國撤退到澎湖 的 8,000 名學生從軍,而把帶頭抗拒的張敏之校長和 100 多名師 生槍決,遂發生有名的「澎湖案」。當時也是那些學生之一的 他,非常感謝民視能夠將這個事件報導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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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視最佳。民視創台初期,所推出的八點檔連續劇並未吸 引觀眾,其間北京語劇「江湖奇俠傳」、港劇「儂本多情」、 本土劇「再叫一聲爸爸」、「愛你入骨」,武裝劇「江山美人」 百花齊放,甚至連以特異功能戰警為背景的「舉頭三尺有神明」 也搬上臺面,藉以試探市場反映,但皆無濟於事,收視率始終 在 1.0(1 表示有 21 萬 4 千以上群眾收看)至 2.0 間上下浮沈, 毫無起色。最後,民視高層終於領悟到民視的八點檔應以台語 播出,戲劇型態也應以本土為依歸,「台語+本土」才有可能 打造「贏的方程式」。 1998 年 9 月,陳剛信以執行常董兼任總經理的第 2 天,立 即推出由白冰冰主演的「春天後母心」,果然一掃陰霾,創下 6.7 的收視佳績,奠定民視戲劇王國的雛型。2000 年 2 月 14 日 推出由陳美鳳所主演的「長男的媳婦」,靠著這位「最美麗的 歐巴桑」賺人熱淚的演出,收視率高掛 8.0 以上,再創民視八 點檔的高峰。自此,民視八點檔勢如破竹,長期稱霸 8 點黃金 時段,為民視打造出前所未有的戲劇王國盛世。 自 2001 年至 2009 年 9 年間,民視共播出八點檔 2,275 天, 其中共有 1,962 天保持第一名,比例高達 86%。其中,2003 年 靠著「不了情」、「青龍好漢」及「日正當中」三檔好戲接龍, 在可播出八點檔的 260 天,每天收視率都保持第一名。2008 靠 著「愛」及「娘家」兩部戲,在 261 天中有 260 天高居第一名。 2001 年以「飛龍在天」為主力,在 309 天中有 294 天稱霸。 早期的「飛龍在天」自 2000 年 11 月 23 日至 2001 年 6 月 26 日一連播出 248 集,掀起台灣電視史上前所未有的大轟動,創 下平均 8.84 的超高收視率。「飛龍在天」當時風靡全台,主題 曲傳遍大街小巷,人人朗朗上口,KTV 點歌排行榜更長期盤據 冠軍,不少中、小學更以「飛龍在天」的拳法及配樂進行體育 教學,可說是民視在千禧年施放的耀眼火花,是台灣老少皆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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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龍在天」慶功宴,與男女主角合影(2000 年,左起:江宏恩、蔡同榮、 蔡麗蓉、賈靜雯)

的「國民劇」。 在 2004 年 9 月 22 日推出的「意難忘」,更創下台灣連續劇 的另一新頁,在欲罷不能下,竟橫跨 2005 年上演至 2006 年 9 月 28 日始下檔,總共演出 872 集,這項台灣戲劇歷史新猷前無古 人,後亦未必有來者。更值得一提的是,「意難忘」不但在台 灣大放光芒,更成功行銷至全球各地,將民視品牌推向國際舞 台。 民視在台灣成功塑造「全國第一名電視台」的優良品牌 後,近幾年來積極將節目行銷海外市場,希望能伴隨著媒體全 球化的熱潮,將民視品牌成功推向國際舞台。目前,香港、新 加坡、馬來西亞、印尼、澳洲、紐西蘭、日本、美國及中國, 透過直播衛星或當地電視台,都可觀賞到民視精彩節目,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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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以戲劇節目最受歡迎,在東南亞各國掀起收視熱潮。2008 年 12 月 30 日馬來西亞檳城「光華日報」一篇「檳城人不捨得婷 婷,3 年意難忘」報導,最能顯現民視戲劇成功「下西洋」的 空前盛況及深遠影響。 在中國,靠著「世間路」及「意難忘」成功登陸,民視節 目亦立下極佳口碑。以「意難忘」為例,自 2007 年 9 月 2 日在 中央電視台第 8 台頻道傍晚 5 點至 7 點的非黃金時段播出,竟創 下非凡的收視佳績,在各省份皆橫掃中國黃金檔節目。以中國 AGB Nielsen 2008 年 4 月份對全國 11 個直轄市和 2 個省會城市的 16 個中央台及 40 個衛星頻道近 4.5 億觀眾的收視統計,「意難 忘」在全國前 10 名電視劇中,竟囊括第 3、5、6、9 名,其受 歡迎程度可見一斑。 民視創台第一個十年,以「本土化」策略成功稱霸台灣, 近年來在「本土文化全球化」時代潮流衝擊下,亦思「走出 台灣,放眼世界」,朝國際化目標邁進,俾再創民視另一個事 業高峰。這幾年來民視節目在東南亞及中國等地成功的開疆闢 土,已為下一階段的十年發展奠下根基。除國際化目標外,如 何吸納「本土化」精髓並注入現代化的新活力,打造「本土現 代化」新風貌,亦是民視順應時務發展的新目標。 2010 年 7 月 2 日推出的「新兵日記」,以一群沒沒無聞的 二、三線菜鳥演員打頭陣,詮釋成功嶺上新兵訓練的種種趣 事,每周五晚間 10 時播出。沒想到首播竟即開出 8.58 的收視率 大紅盤,震驚各界。接下來幾集的收視率更勢如破竹,急速攀 升至 10.19、11.02、11.74 及 11.66 的新高峰,每一集看過的觀 眾高達四、五百萬人,創下台灣近代電視史前無古人的收視奇 蹟。在「新兵日記」擔任開路先鋒大放異彩下,民視「本土現 代化」的新嘗試料將再創新局,為未來十年的另一階段發展開 創更為璀燦耀眼的萬里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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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視整體節目收視率自 2001 年至 2009 年,無論是全天候 收視率,或是兵家必爭的晚間主力時段(晚間 6 點至 12 點), 平均收視率都保持全國第一名,創下 9 連霸的傲人紀錄。但願 民視爾今爾後能永遠保持「全國第一名電視台」的美譽。 口碑最好。民視開播 13 年,各方面表現優異,獲得官方及 民間獎勵無數,可說是台灣品牌最好的電視台,實在值得一一 列舉這些得來不易的榮譽,但因限於篇幅,僅羅列最近幾年的 傑出表現,藉此見證民視一路走來的輝煌成果。 自 2004 年開始,世新大學新聞傳播學院每年均進行「媒 體風雲排行榜」大調查,針對台灣民眾的媒體使用行為進行評 析。在民眾「最常收看的電視」項目,民視至 2008 年連續 5 年 蟬聯第一名王座,充分顯示民視已成功走入每個家庭,成為最 貼近台灣各家庭的電視媒體。由於世新大學此項調查是目前針 對台灣媒體最有系統、最受重視的調查,僅列舉近幾年來調查 結果於後。 2004 年,民視是整體滿意度最高的電視台,囊括「觀眾最 常收看」、「節目內容最滿意」、「對個人影響力最大」、「對 社會影響力最大」及「最優質的電視台」等 5 項無線電視台評 比冠軍;在「最好 / 最優質頻道」調查中,則名列全國所有電 視頻道第二名,僅次於慈濟所創辦的大愛電視台,2005 年更躍 居全國「最好 / 最優質頻道」榜首。 2006 年,民視仍被評比為「觀眾最常收看」及「對社會影 響力最大」的電視頻道;值得一提的是,民視新聞台亦獲觀眾 評選為「最關懷本土、最公正客觀的頻道」。 2007 年民視勇奪「報導最詳盡」頻道第一名及「最具本土 特色」、「最公正頻道」第二名、在「對社會影響力最大」、 「對個人影響力最大」及「節目豐富多元化」,也都名列前 5 名。而 2008 年則在「最具本土特色」評鑑項目中奪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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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鐘獎競賽是台灣電視界一年一度的盛事。在 2005 年, 民視精緻戲劇「浪淘沙」獲得最佳戲劇節目獎,並且也獲得攝 影、燈光、編劇、美術等 4 項金鐘獎。2006 年金鐘獎頻道廣告 獎由「頂真新聞林義傑篇」獲獎;2007 年歌唱綜藝節目主持人 獎由優質節目「樂來樂動聽」主持人江淑娜獲得;2008 年「綜 藝大贏家」勇奪綜藝娛樂節目獎,演員雷洪更以八點檔連續劇 「娘家」中精湛的演技,勇奪金鐘獎戲劇節目男主角獎。 由「廣電基金會」所進行的每季觀察評鑑,民視亦是年年 進榜的常勝軍。民視節目像是 2007 年第 1 季「超級大精采」、 「樂來樂動聽」,第 3 季「台灣演義」、第 4 季「民視世界新 聞」 ;2008 年第 1 季「健康總動員」、「民視英語新聞」,第 2 季 「MLB 美國職棒例行賽」、「台灣看天下」、「民視國際新聞」 都獲得評鑑優等。 民視 新 聞 多 年 來獲獎 無 數,像 是 新 聞 年 度 最 重 要 的 獎 項—卓越新聞獎,民視新聞自 2002 年起年年入圍,並以「環 評的真相」獲得 2007 年第 6 屆卓越新聞電視類最佳新聞採訪 獎。 由台北市新聞記者公會主辦的社會光明面新聞報導獎, 2005 年社會光明面新聞報導獎,由周秀玥與謝孟甫「看見我所 有」獲得。2006 年社會光明面電視新聞報導類,由謝秀棋、林 明煌「轉吧!我的獨輪世界」獲得優等。2007 年電視新聞報導 類,謝秀棋、林明煌「民視異言堂:看不見的光系列報導」獲 得。2008 年電視新聞報導類,民視陳士廉、游文章「民視異言 堂:罕見的天使」獲獎。 在 2008 年消費者權益報導獎,民視新聞在 78 件新聞作品 中囊括 5 個獎項,包括電視媒體報導類 / 平日報導獎佳作「毒奶 風暴追擊 ~ 從上游到下游食品安全誰把關?」、電視媒體報導 類 / 專題報導佳作「民視異言堂—我們結婚吧!」、電視媒體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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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類 / 專題報導獎佳作「牛肉戰爭系列報導(美國牛肉進口、 本土牛肉發展)」。不僅是獲獎最多的電視台,也是唯一獲獎 的專業新聞台,深獲專家學者的肯定。 2009 年,民視新聞仍大放異彩,在眾所矚目的第八屆卓越 新聞獎評比中,「民視英語新聞」榮獲「每日新聞節目」的大 獎;在 2009 消費者權益報導獎,民視新聞以「麥當勞炸油含砷 風暴」榮膺電視媒體平日報導獎優勝;招牌節目「民視異言堂」 製播的「爸媽的化學課」獲頒專題報導優勝,囊括兩項最重要 獎項,且在電視媒體的 10 個獎項中囊括 6 個,成為最大贏家。 在 2009 年 YAHOO 網站第二屆年度「理想新聞媒體大調查」 中,大愛與民視在最佳政治新聞分居前兩名;民視新聞則因轉 播美國職棒大聯盟,拜王建民、郭泓志等台灣旅美球員的精彩 表現而獲選為「最佳體育新聞」。

▲出版「民視與我」,記錄民視創台、經營的辛酸史,贈書給陳總統(2003 年, 圖片提供:台灣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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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辦人 2003 年 8 月 29 日,我辭掉董事長職位,但被董事會推為創 辦人。 立法院尚未完成黨政軍退出媒體立法之前,民進黨中常會 便通過一個決議,要求黨員採取高道德標準,自動退出媒體。 2003 年 1 月 24 日,彭明敏、李鴻禧與吳澧培 3 人聯合寫一封信 給陳水扁,指出: 「民視在總統選舉期間的優越表現,正因有蔡同榮掌舵, 才能具體落實;如果驟而易人,即便接續者也有堅定的台灣意 識,若無靈活的領導統御能力及折衝斡旋的手腕,對各部門員 工、股東及董事無法發揮其營運管理權責,我們實在擔心即將 到來的下一屆總統大選,民進黨能在媒體戰上有多少勝算。」 雖然這封信是由 3 位大老聯名,但陳水扁不為所動。2003 年 2 月 7 日,陳水扁請我到總統府,勸我配合他黨政軍退出媒 體的政策,而辭掉董事長的職位。他還滿誠懇的說:「你可以 找你的兄弟來當董事長。」我答說:我的兄弟都住在鄉下養魚, 他們無意願也無能力來都市做電子媒體的工作。 我又說:我一定會配合,繼任者可能是副董事長田再庭。 他本土意識非常強,一定會堅持民視創台的宗旨。但是他很正 直,嫉惡如仇,我卻擔心他與民視的人吵起來,而造成不可收 拾的場面。果然,2004 年 3 月 22 日,他在董事會大罵張俊宏, 被張俊宏告到法院,而於 2008 年 6 月,被依公然侮辱罪判罰 4 千元。 2003 年 8 月, 我 出 版「 民 視 與 我 」, 把 我 籌 設、 經 營 的 過程做個交代。我在書的封底這麼寫:「為了台灣,我創設 民視,期待經由民視,培養台灣人民尊嚴自信愛鄉衛國的感 情…。正是為了台灣,我毅然辭掉民視董事長職位,希望有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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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實現其『黨政軍退出媒體』的競選諾言,連任成功。」 我退了,否則萬一陳水扁連任失敗,我承擔不起這個責 任。可是,國民黨並沒有退,反而,乘機掌握更多媒體,而造 成媒體干政、干涉司法。2008 年底,在土城看守所,陳水扁寫 「台灣的十字架」一書,書中他說:「黨政軍退出媒體,走向 公共化,結果『我退,你不退』,媒體改造成功有限,甚至退 步。」他又說:「要國民黨不染指媒體、不干涉媒體,是完全 不可能的。我們太天真、太理想化了,所以我們吃虧,而且是 吃大虧。」 陳水扁自食其果,媒體指導司法辦他的案件,讓他未被審 判就被關得半死。而且是他的媒體政策,也令謝長廷在 2008 年的總統大選輸得很慘。2008 年 3 月 22 日是總統選舉日,第 2 天,我打電話給謝長廷,馬上跟他見面。雖然慘敗,但他還很 冷靜。他說:選舉前 1 個月內,他集中攻擊馬英九 4 項議題: 一中市場、承認中國學歷、中國在西藏的暴行、馬英九的綠 卡。馬英九的民調支持度都沒有下降,完全被統派媒體保護 住,刀槍不入。 謝長廷的說法,我也有同感。如果沒有黨政軍退出媒體, 台視、華視、民視都站在我們這一邊,這 3 台包圍中視 1 台, 穩贏;並且,中資入主 TVBS,依法應把它關掉,陳水扁不但 沒把它關掉,並且保證在其任內不會這樣做,讓 TVBS 有恃無 恐,大肆攻擊民進黨。如果把 TVBS 關掉,在衛星新聞台方 面,民視與三立對抗中天與東森,我們也是贏。現在,我們完 全沒有辦法改變現狀,錯誤的媒體政策,很可能斷送民進黨再 執政的機會,也可能斷送台灣的前途,實在非常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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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立法委員 我參選立委的過程多采多姿,實有說出來跟大家分享的 價值。當選後,我儘量引進美國的制度,但是步步維艱。令我 引以為傲的是我潔身自愛,一直維持清廉的作風,並且嫉惡如 仇,有弊必揭。

參選立委 我回台灣後,原本只是一心一意想要推行公民投票運動, 完全沒有想到要參選,但是許多人鼓勵我出來參選立委。1991 年底,黃煌雄在基隆、土城幫忙國代候選人助講時,我們兩人 相遇,他勸我出來參選。前立委李慶雄表示,當立委就像拿了 麥克風一樣,講話大聲,才會有人聽到公民投票的聲音。尤清 也勸進我,說一個醫生不敢動手術開刀,就像一位「半身不遂」 的醫師,政治人物不敢參選,不像是位真正的政治人物。黃信 介說,如果我不當民意代表,再怎麼認真,頂多也是像江蓋世 那樣,帶著背包,像苦行僧一樣,走遍全台灣,在車站過夜, 但影響力仍然有限。 有一天,在非洲的國民黨籍僑選立委歐忠男,到公投會找 我,同時捐了 10 萬元給公投會,然後在餐敘時說,如果我要 推動公民投票,就要出來競選立委。當時我回答:如果我擔任 立委,就沒有時間推行公民投票運動。他告訴我,假如我擔任 立委,只要用 25%的時間去推動公投,比起我一介平民,用 100%去推動公投,效果還好。當時我表示,我未當過立委, 不知道立委這麼好用。現在回想起來,歐忠男是很誠懇地在勸 我出來參選。 1992 年 3 月,尤清邀請張博雅、張俊雄等 10 位在縣長公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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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餐,主要目的是遊說許家班支持我在嘉義市競選立委。張博 雅自始至終都未表示支持,飯後,客人散了,只有尤清與張俊 雄留下。我問:那怎麼辦?尤清說:兄弟分祖產,很難分牛, 大兄牽著牛鼻就走,弟弟拉著牛尾也擋不住,因而建議不必介 意張博雅,就選了。張俊雄叫我不要猶疑,他會當我的競選總 幹事。 該年 5 月,我設立競選總部,離投票日只有半年。我的競 選策略是讓嘉義人暸解我,因此,進行 3 項活動。第 1 項:我 印 7 萬本「我要回去」,分給每一個家庭;國民黨的市議員陳 文齡說:她的丈夫看到那本書後「中毒」,要投票給我。第 2 項:我製作一個「故鄉我已回來」的錄影帶,長 45 分鐘,把以 前在美國的活動,活生生的呈現給嘉義鄉親,感動了不少人。 第 3 項:由田安豐主辦的「民間學堂」,每里舉辦一場,我都 去說明我的過去及未來的抱負。這些活動掀起了「蔡同榮旋 風」。 有將近 10 位鄉親專程由美國回來助選,其中一位是鄭白峰 女士(其丈夫是曾煌圳法官,2002 年最高法院退休)。1990 年 春天,她由洛杉磯打電話給我,說她住的社區規定,擁有永久 居留權的外國人才能進學校唸書。如果她在該年夏天不能申請 到居留權的話,她將不得不帶小孩回台上學,她要到紐約向我 下跪懇求幫忙。她真的及時申請到永久居留權,1992 年秋天到 嘉義,自我介紹時,我才曉得原來就是她。 競選過程中發生一件有趣的小故事。當時,舉辦 10 場的 公辦政見發表會,每場開始時,都要「辦仙」 :「全體肅立」、 「唱國歌」、「向國旗及國父遺像行鞠躬禮」。我告訴助理:等 這些「辦仙」完畢後,我才進場。有一天,助理搞錯了,還沒 「辦仙」,就叫我進場。我坐下不久,司儀就喊「全體肅立」, 我才發覺要開始「辦仙」了。我只有 1 秒鐘可做決定:要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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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起來?我決定不站起來,才不要為了一時的選舉去放棄一生 堅持的理念,出賣我的靈魂,去向那些壓迫台灣人象徵的「國 歌」及「國旗」表示敬意。 全場的人都站起來,只有我坐著不動,對方還對著我拍 照,並印發一張海報說:不認同中華民國的人也要選中華民國 的立法委員。 1995 年 6 月,立法院開會期間,當時國民黨黨鞭羅傳進私 下告訴我,蕭萬長打算到嘉義市參選立法委員,要我認真努力 競選。羅傳進勉勵我,立法院需要較多像我這樣的人,才能提 高立法院的形象,對台灣才有利;如果不幸被擠下來,實在可 惜。 1995 年 8 月 1 日,蕭萬長宣布競選立委後,我拜訪衛生署 長張博雅,她問我對於蕭萬長的參選是否很驚訝?我回答, 已經有國民黨一位相當層級的人士告訴我,所以我已有心理準 備。張博雅問我是誰?我不得不告訴她,她說羅傳進是國民黨 內少數有良心的人。 在 4 個月的競選過程中,國民黨動員全黨之力量輔選蕭萬 長:在嘉義市,到處可見蕭萬長約一丈高的競選旗幟,有近百 面造價相當高的大型廣告看板,充斥在嘉義市各大角落;李登 輝也到嘉義市為蕭萬長辦了 2 場造勢晚會,投票前 3 日的最後 一場,動員很多國營事業及銀行員工到體育場聽李登輝演講; 張博雅也穿著蕭萬長競選的背心替他站台。可說動員了政府大 小官員、國營事業及銀行董監事、經營階層及官夫人來為蕭萬 長助選。 相較於國民黨的勢在必得,黨政資源傾巢而出,我在嘉義 的競選,可說是孤軍奮鬥。李鴻禧在嘉義市有很大的魅力,但 他在選前幾個月到美國養病,當時的台北市長陳水扁與立委謝 長廷均無法來嘉義替我站台造勢。這麼巧合,這些人都不能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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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競選! 投票前一星期,我在嘉義市體育場舉辦一場大型造勢晚 會。白天,我在大街小巷與一群支持者跑;晚上,擬由紀政與 楊傳廣陪同跑進會場。楊傳廣在那天上午突然接到總統府的電 話,勸他不要去嘉義。紀政陪我跑,群眾反應很熱烈,我向紀 政說,再跑一圈(400 公尺),她說跑不動了(當時她有點發 福)。我說跑不動也要跑,否則,太漏氣了,她終於跑 2 圈。 1992 年底,我在嘉義市第一次競選立委,紀政突然來演 講,我並未在場。選後,我向她致謝,並問她:為什麼來替我 站台?她說:很認同、支持公民投票的理念。 在美國時,楊傳廣就跟我們有往來。他說,二二八事件的 時候,好多原住民青年被殺害,所以痛恨國民黨。 有一天,他邀請我們去他家,有一個櫥櫃排放他好多獎品 及紀念品。其中,有一隻跑鞋,是他在羅馬世運得 10 項技能銀 牌時穿的。另一隻送給蔣介石、宋美齡。蔣介石當面在楊傳廣 保存的那一腳簽字,其字體與外面蔣介石的題字一模一樣。 1969 年夏天,我要搬到紐約,他請我在洛杉磯中國城吃 飯。好多女孩子看到他會尖叫:「那是楊傳廣!」他也不轉頭 看她們。在台灣,不要說叫我的名字,只要注視我,我就會向 人家打招呼。 1990 年,回到台灣後,我到左營看他。那時候他身體就不 太好了,感嘆的說:「我像個跑車,一直跑,engine(引擎)壞 掉了。」其後,我們見了幾次面;2006 年 11 月 4 日,他要再跟 我見面,但是地點是在台北還是在左營喬不定。最後,他說等 他由美國回來後再說,料想不到,2007 年 1 月 27 日,他竟在美 國去世。這位台灣英雄,晚年過著很淒涼的生活,既可憐又可 惜。 1995 年,投票前一夜,依往例在嘉義市中山路的噴水圓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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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行,估計有 10 萬人參加,由遊行的人潮可看出群眾是一面 倒,倒向我們這一邊。所以經過那一晚的遊行,我很篤定會當 選,回到競選總部,便開始草擬當選聲明,並印 50 份,準備隔 日開票後發給記者。 開票結果,我的得票數非但沒有減少,反而增加 700 票, 可見嘉義鄉親對抗國民黨的勇氣。新黨候選人趙少平大多拉 國民黨的票,也得到 3,800 票。如果以 3 年前我贏陳鏡仁 200 多 票,這次照理說,我應該贏蕭萬長 4、5 千票,但卻輸他 8,000 票。當時日本的 NHK(日本放送協會)派了幾位記者到嘉義 採訪數星期,製作了一個 40 分鐘有關嘉義市選情的特別報導。 NHK 評論我的人氣比較旺,而選舉就是靠人氣,他們很難理 解:為什麼我會落選? 開票結果揭曉後,我打電話祝賀蕭萬長當選,在台灣, 這是頭一次落選的人向當選人祝賀。我的落選,出乎我的意料 之外,但我除了忍住我的情緒向蕭萬長祝賀之外,隔日,我仍 登上宣傳車到大街小巷向嘉義鄉親致謝,感謝他們的打拚與支 持。在這 3 天的謝票過程中,看見許多鄉親忍不住落淚,讓我 十分感動。 2003 年 7 月 30 日,我與劉松藩、許水德到日本,邀請日本 議員來參加亞太地區安全會議。旅途中,許水德說:蕭萬長在 嘉義市競選立委時,他是國民黨秘書長,蕭萬長的競選經費百 分之百由中央黨部支出。雖然財源無限,但蕭萬長還是選得很 辛苦。 1995 年 12 月初旬,立委選後,我與黃崑虎、三商行的陳 河東吃晚餐,主要是要請陳河東投資民視。他誤認我要談嘉義 市立委的選舉,一開始便滔滔不絕的說:蕭萬長在選舉前的星 期三打電話給他說:「不行了」,於是,陳河東發動企業界與 藝人到嘉義市搶救蕭萬長。陳河東還很驕傲地說:國民黨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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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蕭萬長,是工商界救了他。 1997 至 1998 年間,我參加 2 次立委選舉,又主辦 1 場大型 造勢晚會,財政上發生重大困難。 1997 年 7 月 1 日, 香 港 歸 還 中 國, 有 800 多 位 國 際 記 者 到香港採訪回歸儀式。我利用這個機會在該年 6 月 28 日,於 台北市政府的停車場舉辦「反對中國併吞大會」 (Say No to China),表示台灣不是香港,台灣人反對中國併吞台灣,希望 國際媒體也順道來台灣報導台灣人的心聲。 當時,我們由屏東的鵝鑾鼻出發,以接力長跑方式跑到台 北,並一路造勢。由中南部載民眾來參加大會的巴士共有 703 部,參加的人數將近 10 萬人,創群眾運動的空前紀錄。台灣 基督長老教會組成一個千人合唱團,在馬偕醫院的禮堂練唱 好幾個月,也參加盛會。大會總共花費 2,200 萬元,當時,民

▲「反對中國併吞大會」現場實況(1997 年,圖片提供: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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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黨負債上億,這些費用都是我募集的,大會開完後,還不 足 4、500 萬元。6 月 30 日,我打電話給陳由豪請他幫忙,他說 那一天晚上由他家裡看出去,會場真是人山人海,辦得非常成 功;但他話鋒一轉,叫我向與民視有往來的廠商募款。我沒接 受他的建議,因為這樣做等於變相的收取回扣。 我剛募完 2,000 多萬元舉辦「反對中國併吞大會」,幾個 月後,還要募集競選經費參加該年年底的立委補選(因蕭萬長 辭立委去當行政院長);1 年後,又要募款參加 1998 年的立委 改選。1、2 年間,一連串的募集活動經費,使我疲於奔命。 立委改選後,我尚欠嘉義市的蘭潭彩色印刷公司 37 萬 元,我原以為我是嘉義市的立委又是民視的董事長,他們不會 怕我「跑掉」。可是,1999 年農曆過年前,他們打電話來催 討,真是傷感情,我馬上向助理借錢還給他們。由此可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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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選經費雖有困難,我仍咬緊牙根,也沒找過這些廠商幫忙。 1997 年 6 月, 民 視 開 播, 工 作 人 員 到 齊, 大 家 很 好 意: 1997 年,立委的選舉,總經理捐 20 萬給我競選,經理捐 5 萬或 10 萬,藝人及節目製作人也都捐獻。我全部退還他們,唯一的 例外是白冰冰。她捐 10 萬元,好多人勸我不必退還,說她不 但很有錢,並且也常捐獻給政治人物。以後,幾次立委選舉, 與民視有關的人員,我都謝絕捐獻。 1997 年的立委補選,我選得很輕鬆,得 64,000 票,創下 我得票最高的紀錄,對手黃敏惠才得 51,000 票。但是以後 3 次 的選舉,我都選得很辛苦。1998 年選舉,當完 2 任市長、許家 班的張文英也出來參選。嘉義市選出 2 位立委,國民黨一定會 選出一位,另外一位不是張文英就是我,大家都質疑:難道我 能夠脫穎而出打敗在嘉義市執政 20 多年的許家班? 選舉非常激烈,在垂楊國小的一場公辦政見發表會上, 張文英說我買票,繪聲繪影,好像若有其事。她講完話後,輪 到我,我思考:是要反駁還是不理她?我決定:隻字不提買票 的事,免得不講政見,而浪費全部時間去解釋對方無中生有的 事。 麗蓉也在場,會後指責我:對張文英的指控,為什麼完全 沒回應?好像嫁給一個白癡的丈夫!因而,其後幾天,我倆都 沒講話。選後,我去拜訪許文龍,他說人家不會相信我買票, 不必浪費時間去講那些事。選舉的結果:我得 33.9%的票,她 得 15.9%,我贏過她一倍以上。 2001 年,我選得更辛苦,台聯提名陳秀麗。她是遠東機 械的媳婦,非常「活骨」,李登輝到嘉義助選幾次,她還叫我 配票給她。可是,她只得 14%的票,也還不到我的一半。 2004 年, 台 聯 提 名 凌 子 楚。 他 學 歷 好: 政 工 學 校 畢 業 後,進入台大三民主義研究所,獲得碩士學位;年輕又長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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帥,好像是綠營的馬英九;看到人都鞠躬。他宣傳:不是要取 代我,而是要打倒國民黨的黃敏惠,而讓嘉義市的 2 席立委都 由我們綠色的去擔任。這個口號既響亮又有吸引力,尤其是對 年輕人。雖然最後我還是勝利,但對我們家庭造成很大的壓 力。 麗蓉本來對政治就不感興趣,看到我選得那麼辛苦,叫我 不要再選了,我考慮選不分區立委。2007 年春天,林國慶與蔡 啟芳均要代表民進黨參選嘉義縣海線選區的立委。經過縣長陳 明文的協調,做 1 次不分區立委問卷調查,看誰的支持度較高 就去選不分區立委。這一次民調,把所有欲參選不分區立委的 人都放進去調查,調查結果:我得 9%最高,蔡煌瑯得 4.5%第 二名,有 6 位得 3%左右,其餘的人都低於 3%。 不 分 區 立 委 的 產 生 辦 法: 民 調 佔 60 %, 黨 員 投 票 佔 40%,所以我認為我參選不分區立委,當選的可能性很高。可 是王幸男說:我的票源,不論在民調與黨員投票,與他的重疊 性很高;如我要參選不分區,他就不參選。他對台灣的犧牲奉 獻那麼大:1976 年,他回台,郵寄炸彈包裹,炸掉省長謝東 閔的手,被判無期徒刑,坐牢 13 年多才獲得釋放。我怎麼好 意思跟王幸男爭?於是,我不去登記參選,就寄望黨主席的指 定。 黨主席得指定三分之一的不分區立委,5 名是在安全名單 內,陳水扁主席卻把我排在最後一名。我真的在民進黨當選的 14 位不分區立委中,吊車尾當選的。王幸男當選了,但他事前 說,如果我沒當選,他要辭掉不分區立委,讓我補上去,實在 令人感動。我即使沒當選,也不會接受他的好意,以前大家都 是台獨聯盟的盟員,才有這樣的同志情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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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工作 我先描述立法院的政治生態:國民黨濫用在立法院的多 數,完全忽視民進黨的立場;然後扼要說明,在這種政治環境 下,要通過我的提案,是何等困難。 國民黨專橫。1993 年初,我剛進入立法院,廖福本上台 發言時,坐在我後面的余政憲就講廖福本的小故事:有一天, 一位老婦人到雲林縣要找洪立委。有位先生問她:「我們雲林 縣沒有姓洪的立委,他叫什麼名字?」那位婦人說:「他叫包 本」。那位先生恍然大悟說:「人家叫他紅包本,他真正的姓 名是廖福本。」 這位「紅包本」是國民黨的黨鞭,在立法院呼風喚雨,紅 極一時,直到 2000 年陳水扁當選總統後氣勢才下沉。該年 3 月 21 日,總統選舉後的第一次院會,廖福本站在議場的後面,不 像以前那麼囂張,有點兒落寞,好像在思考今後何去何從:自 己會變成怎樣?國民黨又會變成怎樣? 廖福本是一位毫無理想的政客:他不曉得要把台灣帶到何 處,更不懂什麼是民主。在他擔任黨鞭期間,濫用國民黨在立 法院的多數,完全忽視少數黨的意見與利益,強行通過不少法 案,這是違反民主的精神。 韓福瑞(Hubert Humphrey)擔任副總統後又回到參議院。 1976 年,他患了末期的癌症,參議院特別為他舉辦一個盛會, 感謝他對美國的貢獻。會中,他說:他很愛美國,因為美國有 民主;民主的真諦是妥協,雙方各退讓一步,達成社會的和 諧。他講話的含義是:如果多數黨吃定少數黨,堅持不妥協, 那是獨裁,不是民主。廖福本在立法院所作所為是在建立獨 裁,不是民主的政治文化。 當時有 2 個重要法案:健保法與總統選罷法。審議健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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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沈富雄坐在發言台前面好幾個小時,抗議國民黨不理他的 版本。1995 年 7 月 19 日審議總統選罷法時也把我的版本擺在一 邊,完全不聞不問。為表達對國民黨蠻橫的不滿,我依會議規 則,跟國民黨玩:逐條發言、表決、又重複表決,由上午 9 點 弄到隔天中午。國民黨的立委說我這樣做,法案照樣會通過, 何必把同仁弄到整夜沒睡。大概在大清晨 4 點,由金門選出的 陳清寶要來打我,葉菊蘭把他勸開,我還是照樣耗下去。 廖福本對自己的憂慮是正確的:除了自己的政治影響力大 幅下降外,也煩惱他失德、違法的行為。果然,因為偷印奇美 的股票,被判刑 6 年,現在還在高雄監獄服刑。 可是,他對國民黨的擔憂好像是多餘的。陳水扁當選後馬 上去拜訪王昇、郝柏村等國民黨大老,一味討好國民黨。陳水 扁欠缺超越國民黨的企圖心,甘願過著國民黨在立院多數暴力 的生活,使得國民黨遭遇到大選失利的重大挫折後,仍有機會 與空間站起來,甚至於更壯大。 總統選舉的次日(3 月 19 日),張俊雄打電話給我,叫我 邀請民進黨立法院各派系的代表來交換意見,當天下午大家就 在民視見面。我並未問張俊雄要談什麼事,但猜想是要如何支 持他當行政院長。結果,所談的卻是施明德要當立法院長事。 客人散了之後,我告訴張俊雄,我們要乘勝追擊,解散 立法院,立刻重新改選立法委員。但是立法院要先有不信任投 票,總統才能解散立法院。為誘使擁有多數的國民黨向行政院 長提出不信任投票,我建議提名李鎮源當行政院長。 張俊雄說,陳水扁不可能這麼做,他想跟國民黨大和解, 而不是大對決。我認為:陳水扁不敢與國民黨大車拚,使他 8 年的執政陷入困境,也讓自己走入國民黨的黑牢。 第 5 屆立法院(2001-2004 年)各政黨席次的分佈為:國民 黨 68 席,親民黨 46 席,無黨聯盟 9 席,民進黨 87 席,台聯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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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新黨 1 席,其他 1 席,泛藍在立法院擁有絕對多數。所以 我們雖然執政,但是要在立法院通過法案與政策難如登天,整 個行政團隊都在空轉。 2004 年第 6 屆立委的選舉,泛綠依然是少數。投票後,行 政院長游錫堃打了幾次電話給我,看要怎麼辦。我在嘉義市謝 完票後,12 月 16 日中午,到行政院看他。我把可以拉到我們這 邊的 10 幾位泛藍及無黨聯盟的立委名字給他,他在下午 2 點打 電話給我,說已把名單整理好,交給馬永成轉呈陳水扁。 游錫堃向陳水扁提出具體建議:本土派的大企業家每人認 養一位我們要爭取的立委;今後如那位立委有任何財政上的困 難,就去找認養他的企業家幫他解決。陳水扁並未接納這個建 議,說很難達到目的,徒增朝野緊張的氣氛。 2005 年 10 月,我陪李登輝到華府訪問。19 日,他跟我單

▲李登輝前總統到美國會山莊受議員歡迎(2005 年,左二:李登輝、左四:李 登輝夫人、左七:蔡同榮,圖片提供: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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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談話 2 小時,埋怨陳水扁未能提出資源來拉攏立委,很遺 憾。其實,這些話我都講過了,我再向擔任總統府秘書長的游 錫堃轉達,游錫堃也再向陳水扁講,也沒什麼結果。 因此,民進黨好多政治性的提案,如討黨產、軍購案, 被程序委員凍結 100 多次,都無法排入委員會審查。每次我到 美國,美國官員及智庫都問我一個問題:「台灣也應分擔保衛 台灣安全的責任,不可把全部責任推給美國,為什麼台灣不軍 購?」我實在很難答覆這個問題,因而漸漸視赴美國為畏途。 2005 年 3 月,國防部副部長蔡明憲叫我幫忙協調軍購案, 我遂在 3 月 14 日,邀請李傑部長、王金平院長、蔡明憲、帥化 民(國民黨立委、前國防管理學院院長)、顧崇廉(親民黨立 委、前海軍總司令)等 10 多位各黨派的立委在民視用餐。大家 達成一個共識:採購愛國者 3 型飛彈、反潛艇的 P3C 與潛水艇 3 項軍購的總金額不得超過 3,600 億(折衷國防部提出的 6,000 億 及連戰在 2004 年總統選舉時主張的 3,000 億)。 很不幸,會後不久,藍綠的關係變得很緊張。5 月 8 日, 陳水扁爆料指宋楚瑜在美國私會陳雲林。宋楚瑜認為這是莫 須有的指控,而於 6 月 3 日,具狀向台北地方法院控告陳水扁 毀謗。(2007 年 2 月 15 日,台北地方法院判陳水扁敗訴,要賠 償宋楚瑜 300 萬元;2009 年 9 月 15 日,高等法院又判陳水扁敗 訴。)這個突發事件,打亂了該夜協商的結論,非常可惜。 第 7 屆立法院(2008 年起),在 113 席間,民進黨佔 27 席, 立委選舉我們的得票率有 41.9%,依得票率或席次的比例計算, 16 位召集委員中(8 個委員會,每個委員會有 2 位召集委員), 民進黨應分到 7 位。可是,國民黨連 1 位也不給,讓我們完全 不能在委員會排入我們所要的議程。 由上所述,在這樣的政治環境下,要推行立法工作,不論 是政治或民生法案,都是難如登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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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及國防議題。遠在 1993 年,我在立法院第一次總質 詢時,就強烈攻擊「一個中國」政策:「『一個中國』政策, 是使台灣的外交地位一天不如一天的原因所在,其對台灣的傷 害,更甚於兩顆原子彈對日本的傷害。」 李登輝逐漸鬆懈「一個中國」政策,1995 年 7 月 9 日,甚 至於主張「特殊的國與國關係」 :即台灣與中國均是國家,而 這 2 個國家有特殊關係。陳水扁 8 年執政期間,不但堅決反對 「一個中國」政策,並且強調「台灣中國,一邊一國」,這是陳 水扁對台灣的一個大貢獻。 放棄「一個中國」政策後,應由「一台一中」政策來取代, 而要用「台灣」的名稱參與國際組織。1993 年在立法院總質詢 時,我說: 「台灣若要進入聯合國,唯有以台灣的名稱提出申請。現 在全世界都稱呼我們為台灣,所有台灣的產品都標示『Made in Taiwan』 (台灣製)。既然國際上如此稱呼我們,若我們羞於使 用台灣這個名稱,對於土生土長的台灣人而言,豈不是傷害我 們的自尊心?豈非一種侮辱?」 我進一步說:「究竟應否以台灣的名稱申請進入聯合國, 仍須以公民投票方式直接表達人民的意見而定。公民投票,可 以顯示全體台灣人民的集體意願,如此不但可以解決名稱的問 題,並且可在國際上產生莫大的道義力量,屆時中國若否決我 們進入聯合國,其將遭受國際上莫大的壓力。」 料想不到,15 年後,2008 年總統大選,民進黨竟採用這個 議題公投。 我一直待在外交委員會,2008 年,立委減半,立法院 12 個委員會,減少為 8 個,而把外交與國防合併為一個委員會。 我在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對國防問題發表很多意見,主要的是主 張台灣應發展反制的武器,才能嚇阻中國攻台。2010 年,預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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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有 1,800 枚 M9 與 M11 的短程飛彈,隨時可攻擊台灣。為防 止中國飛彈的攻擊,台灣要付出相當大的代價。中國飛彈的製 造成本:M9,450 萬美金;M11,150 萬美金;兩者平均,300 萬美元。但我們購買的愛國者三型反飛彈,每枚 300 萬美元, 其命中率是 80%,所以設定攔截 1 枚中國的飛彈要用 2 枚反飛 彈。 如此,中國用 300 萬美元製造的飛彈,我們卻要用 600 萬 美元買來的飛彈來攔截,相差一倍之多,打這種戰爭實在不划 算。更嚴重的是,戰場都在台灣,台灣被打得遍體鱗傷,而我 們卻無法動中國一根汗毛,那有這種戰爭模式? 台灣應發展中程飛彈,如有 1,000 公里的地對地飛彈,大 概可以打到中國沿岸的大都市。現在台灣正在研發射程 1,200 公里的飛彈,如能大量生產,必能穩定台海的和平安全。 二次大戰後沒發生核子戰爭,是因為美國與蘇聯(現在是 俄羅斯)均擁有足夠摧毀對方的核子武器,形成恐怖平衡,才 能有效防止對方發動戰爭。同樣的道理,如果台灣能夠發展強 大的反制力量,必能防止中國對台灣輕舉妄動。 中國在沿岸的 12 大都市之生產總額佔中國生產毛額(Gross National Product,簡稱 GNP)的一半,如這些都市被摧毀,中 國的生產毛額只能養活一半的中國人民(約 7 億人口),其他 7 億人口自然無法養活,會造成中共政權難以解決的困擾,很可 能導致共產政權的崩潰、倒台。併吞、攻打台灣,並非中國人 民優先議題,如共產政權弄出那麼大的問題,實很難獲得中國 人民的諒解。 台灣只要擁有數十枚的中程飛彈,並能攜帶強力的彈頭, 必會對中國發生嚇阻的作用。什麼是「強力的彈頭」?這得要 看政府的決策者及人民的決心。 依據美國國防部送給國會的年度報告「2009 年中國軍力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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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 :2008 年,中國公布的軍事預算是 600 億美元,連同藏在其 他部門的軍事開支,高達 1,050 億到 1,500 億美元之間。2010 年 的報告指出:2009 年中國實際的國防支出約 1,500 億美元,而 2010 年台灣的國防預算相當於 116 億美元,與中國實際國防預 算相差近 13 倍。 1990 年之前,蘇聯硬要跟美國競爭軍事力量,拖垮了經 濟,導致蘇聯瓦解。蘇聯是台灣前車之鑑,台灣不可完全靠 「硬體」的武器,而應發展「軟體」的力量,來確保台灣的安 全。台灣應加強民主、自由的制度,使與中國不民主、不自由 的制度成強烈的對照。 如此,國際社會會產生一種強大的道義上力量來反對共 產獨裁專制的中國,使用武力來摧毀台灣的民主、自由生活方 式。 政治法案。因為在美國教政治學 20 年,所以想引進一些 美國制度。例如:廢止總質詢、紀律委員會、特別檢察官、資 訊公開法、藐視國會罪與財產暴增罪,讓我們逐一說明這些提 案。 * 廢止總質詢。1993 年,我在立法院第一次總質詢時,便 主張廢止總質詢的制度:「兩、三個月來,行政院四、五十位 官員每週都列席本院院會備詢,而委員質詢的往往都是相同的 問題,大家都已煩膩了相同的內容;同時有許多備詢官員從未 接受質詢,實是浪費國家資源。」 這些政務官備詢時,整天呆坐在立法院,不能在自己的 辦公室謀國家大事,實是國家資源大浪費。總質詢的制度要廢 止,而代之以政府與在野黨政策的大辯論,世界民主先進的國 家都這樣做。 英國國會下議院之質詢時間為每星期一至星期四之下午 2 點 30 分至 3 點 30 分,即每天 1 小時;並於星期二、四各保留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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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鐘給首相,所以每星期首相答詢的時間僅有 30 分鐘。法國的 總質詢則為每星期 1 次,每次只進行 1 個小時;德國眾議院的 總質詢時間,每星期最多 3 小時。日本原則上沒有總質詢,但 是遇到緊急事項,經由院會同意可以進行質詢,但質詢時間以 15 分鐘為限,內閣也不用當場回答,會後書面回覆即可。 2005 年 10 月 7 日,我在立法院提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提議政黨辯論替代總質詢:在野黨與行 政院長作政策辯論,人民才能明確瞭解朝野的立場。現在,立 法院每星期五有 1 小時的「國是論壇」,可以利用這個時段。 這個提案遭到泛藍立委的反對。 * 紀律委員會。美國國會的紀律委員會,都由資深且有 很高社會聲望的議員擔任,因而很有權威性。歷年來,處理 好 多 著 名 的 案 件。 例 如 1997 年, 眾 議 院 議 長 金 瑞 契(Newt Gingrich)被檢舉:未付租金,而免費使用他人之車子及住他 人之房子有違政治獻金法。眾議院紀律委員會開始調查,他立 刻辭掉議員與議長的職位。議長照樣怕紀律委員會,他若不辭 職,會死得很難看。 用這個例子來看立法院的紀律委員會。紀律委員會只辦非 藍的立委:羅福助打李慶安被停權半年、管碧玲與洪秀柱吵架 被紀律委員會議決停權 3 個月。這些被處分的非藍立委都是因 與國民黨的愛將發生爭吵。 有些國民黨立委違規的情形遠比這些被處分的立委嚴重: 邱毅被判刑入獄、李慶安因雙重國籍在立法院鬧了 300 多天, 最後辭職;李乙廷、張碩文、江連福與廖正井賄選罪判決定 讞。這些人對台灣社會的傷害,對立法院形象的戕害都很嚴 重,為什麼紀律委員會連啟動程序調查他們都沒有?立法院紀 律委員會是國民黨的政治鬥爭工具,應嚴加改革!如不改革, 乾脆廢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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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慶安人在台灣,又有公職,為什麼偏偏要擁有美國籍? 我在美國 30 年,從未申請當美國人;我曾擁有美國的綠卡(永 久居留權),但在 1992 年 9 月,第一次參選立委之前,就到美 國在台協會正式放棄。 * 特別檢察官。台灣設立特偵組來調查重要案件或高級政 府官員。這些特偵組檢察官,以獨立行使職權為名,行獨裁之 實,社會上對他們沒有制衡的力量。其實,他們是接受檢察總 長之指揮,也是法務部或行政院之一部分,可說是執政者整肅 異己的政治工具。因此,台灣應設立特別檢察官制度來取代特 偵組。 1972 年,美國發生水門事件(Watergate) :4 位古巴移民 潛入民主黨設在水門大飯店的競選總部,欲竊取有關選舉的文 件。檢調單位開始偵查:尼克森總統事先是否曉得這件事?事 後是否想隱瞞?由於 FBI 及檢察官均隸屬司法部,要叫他們去 調查他們的總統老闆,實是強人之所難。 1973 年, 尼 克 森 接 受 建 議, 由 司 法 部 長 任 命 考 克 斯 (Archibald Cox)為特別檢察官,調查水門事件。考克斯獨立行 使職權,屢次要求尼克森交出證據,令尼克森發狂。1973 年 10 月 20 日,尼克森命令司法部長把考克斯解職,部長不聽命。尼 克森遂把部長解職,而任命副部長接任部長,然後命令新部長 把考克斯解職,新部長不遵從命令而辭職。最後第 3 任司法部 長才答應把考克斯免職。由此可見,特別檢察官獨立辦案,才 不管總統的政治干涉。 早在 1999 年 12 月 17 日,我在立法院提出法案,設立特別 檢察官制度:「特別檢察官設置條例草案」。奈因國民黨的反 對,在立院始終無法通過,實是遺憾。 * 資訊公開法。我們常說台灣是一個民主國家,但是民主 國家有個前提:Man is informed,也就是人民資訊要靈通。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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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必須主動提供人民充分的施政資訊,讓人民瞭解公共事務, 人民才能夠參與政策的形成。此外,新聞自由與政府資訊公開 也具有密切關係,政府資訊若不能充分公開,媒體就無法發揮 第 4 權監督政府之功能。 舉例來說,美國參議員托理西里因為涉案被檢察官調查, 後來檢察官並未對他起訴,有一家報社認為人民有權利知道調 查的內容,於是向法院提出訴訟,法院檢察處就把調查托理西 里的所有資料交給報社,報社把這些資料刊登在報紙上,造成 托理西里民意支持度大幅下降,最後因而宣布退選,改由勞頓 堡(Frank Lautenberg)參選,可見資訊的力量。 鑒於歐美瑞典等 10 個國家早已制訂資訊公開法,建立完善 的政府資訊公開制度。亞洲的韓國與日本,也分別在 1996 年、 1999 年先後制訂「公共機關資訊公開法」及「行政機關資訊公 開法」,顯見台灣的立法腳步已經落後於韓國及日本。所以我 在 2000 年 11 月 28 日及 2002 年 4 月 30 日兩度提出政府資訊公開 法草案,併同行政院及其他委員版本草案,於 2005 年 12 月 6 日 由院會三讀通過。 * 藐視國會罪。依據 1938 年美國國會法第 192 條之藐視國 會罪(Contempt of Congress)規定,任何人干擾妨礙國會委員 會或小組之議事或調查工作之進行,均構成藐視國會之犯罪行 為,包括:拒絕出席聽證會、拒絕提供文件資料、拒絕回答、 回答不實、行賄或侮辱國會議員等行為樣態,屬於輕度聯邦犯 罪行為,最高刑責可以判處一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 1,000 美 元。 因此我模仿美國的制度,於 1994 年 5 月 31 日提出「刑法第 168 條修正草案」,增訂藐視國會罪刑責,但因院會中有人表示 異議,並未交付委員會審查。 2008 年 5 月底,劉兆玄內閣就任後表現荒腔走板,其中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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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失言風波的國防部長陳肇敏,更是 3 次向委員會請假,逃避 立委的監督。有鑑於此,我再度提出藐視國會罪草案,明定行 政院各部會首長及其所屬公務員,經立法院依法邀請到會備詢 者,如有無故缺席、拒絕答詢、虛偽答詢、拒絕提供文件等情 事,將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 10 萬元以上 100 萬以下罰金。希望藉由這項法律的通過,能夠在國民黨一 黨獨大的情況下,有效監督行政部門。 藐視國會罪修正草案提出至今,一直被國民黨冰凍在程序 委員會,無法排入院會交付委員會進行一讀審查。 * 財產暴增罪。公職人員有申報財產之義務,但申報之財 產,如有暴增,政府也管不著。政府只管是否照實申報,如不 照實申報,會罰錢;只要照實申報,縱令財產暴增,政府也無 法處理。2003 年、2006 年、2007 年及 2008 年,我都提出財產 暴增罪草案,並於 2008 年 9 月 19 日於立法院召開一個公聽會。 我的提案內容:公職人員財產如有暴增,應「提出說明,無正 當理由未為說明、無法提出說明或說明不當者,處一年以上七 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的提案主旨:只要暴增,就應提出說明。公職人員向 監察院申報財產,監察院可設定一個電腦公式,一年來財產增 加到某種金額者,其姓名就會自動跳出來,監察院就可要求說 明。可是行政院提案通過的條文規定:必須是涉嫌觸犯貪污治 罪條例之被告,如其財產有暴增,才有義務提出說明。為什麼 不用電腦決定暴增者?為什麼還要由檢察官把他列為貪污罪之 被告後才能令他說明為何財產暴增?既然被列為貪污被告,縱 令沒有制訂財產暴增罪法,檢察官還是有權追查其財產是否貪 污所得,何必多此一舉,再來制訂財產暴增罪法?並且,檢察 官都辦綠不辦藍。所以這個法案通過使國民黨獲得推動陽光法 案之掌聲,其實沒什麼功用,只欺騙、戲弄台灣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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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點值得提起,2009 年 4 月 3 日,院會審查這個法案時, 我代表民進黨發言,主張:這個法案通過後,要有溯及既往的 效力,即自 1993 年,財產申報法實施以來,所有財產暴增的公 職人員都要追查。國民黨當然不採納我的建議。馬英九宣布成 立廉政署,我舉行記者會反對:已有政風室、調查局與特偵組 查賄;與其再設一個機構,倒不如通過我的提案。 民生法案。我辭掉終身職政治學正教授的職位,是要回來 為台灣打拚。我所說的台灣是廣義的台灣,指的不只是這塊土 地,而是包括住在這個島上的人民。農工佔台灣人民的絕對多 數,我應該明確且堅定地站在農工立場,為他們爭取福利、服 務。很不幸,我的選區是嘉義市,不是大都市,工人不多;也 不是農業縣市,農民非常少,所以我接觸農工的機會比較少, 自然在這方面的敏感度不夠。這是我回台工作美中不足之處, 非常遺憾。 我也並非在民生議題交白卷:擬推動工運、提出工作平等 法、加強幼童托顧、爭取銀行員工自提金、照顧 823 金門砲戰 的士兵等等。對這些政策與法案,我都努力過。 * 擬推動工運。2003 年,台灣設立民主基金會,每年由國 家編列預算 1 億 5 千萬元,在世界各地推行民主運動。這是當 時外交部次長高英茂促成的,是模仿美國的制度。美國政府撥 款支持世界各地的民主運動,這個款項是由 5 個機構經手,自 行決定援助的對象。 這 5 個機構為:1 個主管綜合性事務,另外 4 個分別由民 主黨、共和黨、商會與工會主導。我們早就與民主黨的國際事 務會接觸,我也希望美國工會能夠幫忙台灣的工會做工運。可 是,有人說,台灣的工會是國民黨的外圍組織,幫忙台灣的工 會等於幫忙國民黨,我於是作罷。 回到台灣後一直想支持真正為台灣工人打拚的工會,最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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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使台灣的工運與美國的工運接軌。1993 年當選立委後,我 去拜訪張俊雄,請教我的構想。他說:我們支持工運,但是, 工運的領導人如遭遇到資方的報復與處罰時,我們很難保護他 們,我也就不敢去推動。 * 工作平等法。我在美國迪肯遜大學教書時,控告學校歧 視我是外國人,獲得勝訴。這要歸功於美國有工作平等法,不 得歧視女性、老人、殘障、黑人及少數民族。因此,當選立委 後,我提出工作平等法。當時有好多版本,協商時,婦女團體 強烈主張要先通過「兩性工作平等法」,保護女性,其他弱勢 族群的保護以後再立法。對於這種說法,我不以為然,為什麼 不能同時進行?但是,我不好意思跟那些婦女領袖爭執。 不過,我堅持要設立工作平等委員會,協助受害者。否則 受害者是經濟上的弱者,焉有資源去告資方?「兩性工作平等 法」便成為一個沒有牙齒的老虎。協商的結果,我的工作平等 委員會提議被採納。因而該法第 5 條規定:「為審議、諮詢及 促進兩性工作平等事項,各級主管機關應設兩性工作平等委員 會。」 * 加強幼童托顧。第一屆 FAPA 委員會有 41 位委員,由全 美各地會員選出,都是男性。擔任會長的我,對於委員會性別 的結構非常不滿意。台灣人在美國的人數本來就不多,如再排 除在美國的台灣女性,人力就去掉一半。並且,當時在台灣的 女性,在孔子公歧視女性文化的壓制下,很難發揮她們潛在的 力量,可是,一到開放、自由的美國,她們都有傑出的表現。 因此,我到美國各地尋找女性來擔任 FAPA 的幹部,FAPA 遂成為婦女領袖的培養所。1988 年,北美洲台灣婦女會成立 時,許多 FAPA 幹部擔任該會會長,例如張富美(前僑務委員 會委員長)、王明玉、黃美惠(陳文成教授紀念基金會理事 美國)分別擔任該會第一、三、四屆會長。其他幹部,如陳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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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前台大護理學校校長)、楊黃美幸也有傑出的表現。 回到台灣後,我常想:如何幫忙在台的女性照顧她們的幼 童,使她們能夠到外面工作,發揮她們的才能。1995 年 10 月 24 日,我在立法院總質詢時,向行政院長連戰做下列建議: 1. 增設公立托兒所,使托育服務普及化。 2. 配合女性就業需求,延長托兒時間。 3. 提供長時間、夜間及臨時托兒服務。 4. 以補助或抵稅方式獎勵企業設立托兒所、幼稚園或經營 社區托兒服務方案。 連戰請內政部黃昆輝答覆這個問題:「蔡委員非常關心雙 職父母之幼小孩子的托兒問題,這個問題的確值得重視,政府 在兒童福利法裡也有相關的規定,並且也很積極的在推動這項 工作…。」 * 銀行員工自提金。1996 年,台灣有部分公營銀行賣給民 營銀行,而在公營銀行員工每月自提給公司保管的退休金也移 轉給接管的民營銀行,當員工以後退休金的一部分。銀行工會 主張:這些自提金要退還他們,以後他們的退休金如何計算, 工會會跟民營銀行協商。 政府決定把自提金移交給新銀行,銀行工會不服,開始抗 爭,經過 2 年的努力都無法改變政府的立場。1997 年,我在嘉 義市補選立委成功,服務處的一位助理林淑美,她的丈夫郭芳 澤在華南銀行嘉義分行工作,請我再努力一下。 1998 年,我為此案舉辦數次公聽會,有些國民黨立委受 到當地銀行員工的請託,也來公聽會表示支持。1998 年 8 月上 旬,我邀請主管單位財政部次長顏慶章,在喜來登大飯店用午 餐。我把歷次公聽會,國民黨立委來參加的簽名簿給他看,指 出:這些國民黨的立委,加上民進黨的立委,超過全體立委的 半數。如果政府不改變立場,我將提案,在院會表決,一定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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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銀行員工會全國聯合會」感謝蔡同榮委員爭取歸還自提儲金記者會 (1998 年,左起:蔡同榮、黃玉炎)

通過。 顏慶章還算是明理的政務官,8 月 18 日宣布把 207 億的自 提金退還給銀行員工,每人依其年資分到數十萬元。銀行工會 非常感謝我的努力,1998 年我在嘉義市競選連任時,理事長黃 玉炎率領全國各地幹部 50 人到我的競選總部致謝。 *823 金門砲戰的士兵。由中國撤退到台灣的老兵都受到政 府特別照顧:除了每個月有 13,000 元以上的老芋年金外,有眷 村、到榮民醫院免費看病,唯獨把台灣的老充員兵排除在外。 1999 年底,嘉義縣市 823 砲戰老充員士兵數百人,來嘉義 市看我,說金門砲戰時,他們冒著生命的危險,保衛金門,對 台灣的貢獻不亞於那些老芋仔。那些老芋仔能夠享受到那麼多 的福利,為什麼蕃薯仔不能?因而要我替他們爭取。 2000 年 5 月下旬,823 砲戰士兵數百名來立法院陳情,要 求通過他們的福利法案。當天,總統府打電話給我,叫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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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去推動,實令人納悶。6 月 27 日,陳水扁乘總統專機到嘉義 向陳明文父親致祭時,我搭他的飛機同行。在飛機上,我告訴 他:過去的退輔福利都是由老芋仔享受,金門砲戰的士兵都是 我們台灣人,他們只有這個機會,請總統支持。陳水扁回答: 如果放行金門砲戰士兵的福利,以後還有反共義勇軍、北伐抗 戰,甚至於黃花崗 72 烈士等福利金會接踵而來。這些錢坑法案 會導致政府破產,所以他還是勸我不要去推動。 * 幫助弱勢團體。2007 年 12 月 5 日,民進黨中常會討論討 黨產議題,認為應事先向人民交代清楚:討回的國民黨黨產要 做什麼用途?我提議不要齊頭式分配:貧富都同樣分到這些 錢,而應特別照顧最需要照顧的殘障、最貧窮的人。我說(錄 音的紀錄) : 「大概在去年年底,我去台北市中崙市場買東西吃,看到 一個人沒有手腳,趴在一塊用 motor(馬達)推動的木板上乞 討,我感觸很深,馬上拿 100 塊給他。郭台銘花好多億辦尾

▲獲頒王桂榮台美文教基金會第 16 屆社會服務成就獎(2009 年,右四:蔡同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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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還有這種人乞討,對台灣社會是多麼諷刺,所以政府更要 用心去幫助那些無法生活的人…。」 陳水扁是會議主席,並未採納我的建議,但是,我一直認 為:在我擔任公職的期間,一定要尋找機會去實現我的理想。 2009 年 11 月 28 日,我獲得王桂榮先生創辦的台美基金會 社會服務成就獎,獎金 60 萬台幣。我接受這份榮譽,但把獎金 悉數捐出。獎金的一半,捐給育成社會福利基金會,這個組織 照顧殘障人士,非常「感心」。另外 30 萬台幣捐給蔡丁貴教授 領導的「公投護台灣聯盟」。我獲得這項獎金的主要理由是推 動公民投票運動,而「公投護台灣聯盟」正在努力推動公投, 也應受到獎勵。

清廉揭弊 我先講我處事原則的幾個故事,然後才談 2 個舞弊案,最 後才說尹清楓與陳文成命案的公聽會。 清廉。直到目前,我的辦公室門口都貼上一張紙:「本辦 公室不收禮,敬請見諒!」任何選民要送飲料、茶葉、酒、餅 乾等,我都謝絕。有些鄉親很堅持,但我向他們解釋:如果我 收下禮物,做個壞模樣給助理看,以後他們也可收禮。如此, 那些貧窮鄉親,沒錢買禮物,也就不敢來看我,所以請大家諒 解。 1998 年底過年時,行政院長蕭萬長送給每位立委一支日本 製測量體脂肪的儀器。沈富雄收到該禮物後,馬上測試自己脂 肪的百分比,然後打電話問我,我的百分比有多少?沈富雄與 我每天早上均在台北田徑場晨跑,均喜歡運動,才好奇要曉得 我的脂肪數。我由住處打電話到立法院辦公室,助理告訴我, 並沒有收到這種儀器,可能是看到辦公室門口謝絕送禮的紙條 後,送禮的人就沒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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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 年 6 月,我生日時,陳水扁送「總統酒」來祝壽,助 理照樣把它退回去。總統辦公室告訴我,我是第一位退還總統 禮物的人,也感到有點兒不好意思。以後,助理勸我收下總統 的禮物,免得發生誤會,因為我常「不聽話」,與他相處並不 是那麼融洽。 還有一群在阿里山無牌的計程車司機來找我,說交通部 要整頓交通景點,擬把那些在阿里山上攬客的野雞車統統清除 掉。那些司機說,他們數代住在阿里山,如不當司機,便要被 迫下山來工作,實在很不方便。我跟交通部交涉的結果,讓他 們繼續開車,他們非常感激我的幫忙。1997年,有一天,10多 位司機,用一部發財車,載一車他們種的蔬菜來服務處要送我。 我再三推辭後,象徵性地收了一把菜,其餘的請他們載去賣。 二個弊案。1995 年 5 月,一位台南縣的鄉親,來辦公室找 我,說幾年來台灣省自來水廠公司的水錶都由一家公司綁標, 別人都無法競標。其結果:台灣省自來水廠公司買的水錶價格 高出台北市自來水廠公司買的價格 2 至 3 倍。這是駭人聽聞的 事情,我馬上打電話給台灣省自來水廠公司的總經理林茂文, 請他延期招標,否則我要向調查局檢舉這個弊案。林茂文總經 理對我的警告置若罔聞,說下星期就要開標,無法延期,我便 向調查局檢舉。 這位鄉親跟我見面後,都沒再碰面,據說,目前在中國經 商。我對案情的瞭解,大都來自檢調單位的調查。 自 1994 年至 1998 年 5 年期間,台灣省自來水公司水錶招 標,都由星瑋、儀鎮、景琦這三家得標,而這三家公司當初在 變更公司登記竟在同一天,且共用一個工廠,等於是同一個公 司。很顯然,台灣省自來水公司與星瑋等公司有勾結的重大嫌 疑。 台南地檢署偵查後,於 2000 年以 89 年度偵字第 6398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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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42 號、691 號、6955 號、7022 號、9416 號涉嫌貪污罪,起訴 台灣省自來水公司總經理盧清雄、前總經理林茂文、副總經理 陳榮藏、前副總經理劉家堯等 19 位台灣省自來水公司高層官員 及廠商,但台南地方法院於 2004 年 8 月 13 日判決他們無罪 (90 年度訴字第 1363 號判決書 )。 1994 年 11 月初旬,有人向我檢舉,說當時興建中的北二高 新店隧道工程偷工減料,裡面的鋼筋數萬支,依規定必須採用 粗的鋼筋,但卻用了較細的鋼筋。隧道內的防水膠帶要用日本 製的,一平方公尺 400 元;但事實上卻是用台灣製的,一平方 公尺才 170 元。因為鋼筋不夠大,難以支撐整個隧道,所以一 場大雨竟發生崩坍,連洞口都被封住堵死。 我不敢輕信檢舉人的話,所以決定親自去勘查,我進入隧 道內,發現裡面有水,很難在隧道的裡面行走,於是在隧道的 側邊走,由入口走到出口,發覺出口被封住,又走回入口處, 走到我一雙皮鞋都壞掉。 我拍了好多照片,工地的工人看到我這些動作,馬上向上 層報告,我便承受到很大的壓力。11 月 10 日,我在立法院施 政總質詢的前一天,直到半夜,我接到將近 10 通朋友的電話, 叫我不要質詢這個問題,這些朋友都受到高工局之託來向我遊 說,我不為所動。經在立法院質詢後,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楊榮 宗在 12 月 14 日指揮調查局發動偵查,全案朝官商勾結舞弊方 向偵辦。 2000 年 12 月 31 日,經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依圖利及偽造文 書罪,將前國工局人員與榮工處人員共 8 人,判處有期徒刑。 二個命案公聽會。尹清楓命案到現在還沒破案,這個命 案可能與向法國採購拉法葉軍艦有關,舞弊收回扣的金額有數 百億之多。趙少康說:這麼大的金額不是一位少將或中將能夠 全部吞下去,一定有更高的將領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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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防止政府破案,已有 6 位軍官神秘死亡,包括尹清楓 少將。當時的「新國民黨連線」有 20 位立委,都是由國民黨跳 出來的,對國民黨有很大的敵意,應該由他們來主持調查尹清 楓命案,但是他們不敢。 尹清楓父親尹鐸來找我,我於 1995 年 6 月 30 日,在立法院 舉辦「尹清楓命案」公聽會,出席者包括:國防部尹案專案小 組、刑事局張有文局長、尹家家屬。陳癸淼、李慶華等立委也 來參加,他們都異口同聲,說我很勇敢,敢主辦這個公聽會。 尹鐸老先生非常感謝我,1995 年 9 月 4 日,到嘉義市召開 記者會,支持我連任立委。他說:別的立委不敢站出來,我跟 他素不相識卻敢仗義執言,令他非常感動,所以請嘉義鄉親支 持我。 我對陳文成命案,一直非常關心。1981 年 7 月 3 日中午, 當時美國眾議院亞太小組主席索拉茲打電話給我:說由美國回 台的陳文成教授被 murdered(謀殺)。索拉茲用英文說陳文成 名字,我問他:陳文成在哪一個學校教書?教什麼課程?他告 訴我後,我說不認識這個人。索拉茲對我不認識陳文成感到驚 訝,連我不認識的人也會被國民黨殺害! 命案發生後,在美台僑譁然,一方面痛罵國民黨野蠻、殘 忍,另方面擔心自己以後回到台灣有可能變成陳文成第二,於 是紛紛打電話給我,要把這個命案弄大,對國民黨才有嚇阻的 作用。 我馬上到華府拜訪索拉茲,他答應亞太小組立刻舉辦一 個「陳文成命案」公聽會,並說:要邀請誰來作證,就由我跟 其助理佛理曼商量。佛理曼說:陳文成任教的大學校長塞爾特 (Richard M. Cyert)在度暑假,陳文成遺孀陳素貞也在暑假後才 要由台返美,所以建議公聽會在 9 月舉行。 索拉茲聽後很不高興,說這些專業人員都顧專業,缺乏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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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敏感度;要打鐵趁熱,等到 9 月,火快要熄掉了,還開什麼 公聽會?「吃米粉要趁燒」 (台語),所以索拉茲叫佛理曼立刻 舉辦,9 月再辦一次。果然,辦了 2 次公聽會,7 月 30 日的公聽 會,人山人海,據說是美國國會公聽會參加記者最多的一次。 8 月 10 日銷路 500 萬份的美國「時代週刊」 (Time)用陳文成被 謀殺當封面故事。10 月 6 日的公聽會比較不熱烈,但陳素貞與 塞爾特校長都去作證。 其後陳文成父親陳庭茂來美國國會前面靜坐好幾天,不相 信國民黨所說的,陳文成是在台大跳樓自殺。我們請美國名法 醫魏契(Cyril H. Wecht)到台灣欲解剖陳文成遺體,新聞局長 不准魏契動刀解剖。但如把遺體運回美國,就可經由解剖,來 斷定陳文成是自殺還是被謀殺。 我跟佛理曼努力的結果:陳文成任教的學校卡內基美隆大 學(Carnegie Mellon University)願意負擔遺體的運費,美國在 台協會說,只要陳素貞以書面要求把遺體運回美國,在台協會 就可向國民黨交涉。我打電話給陳素貞,她說,她公公為了陳 文成事已操勞好久了,過幾天陳文成就要出殯了,她不忍心讓 老先生繼續操心,要早日結束這場噩夢。 聽後,我非常失望,我要讓國民黨殺人噴血的事在美國 原形畢露,但是既然家屬這麼講,我也不好意思叫他們繼續犧 牲,衍生煩惱,只好接受。 我當選立委後就想:我可以在立法院調查陳文成被謀殺 的真相,完成我在美國無法完成的工作。當時警備總司令部已 裁撤,改為海巡署,我想向海巡署調閱陳文成的檔案,他們說 該檔案已遺失了。實在很奇怪,海巡署用警備總司令部的建築 物,裡面的文物都原封不動,怎麼只遺失陳文成的檔案?我去 拜訪國防部長孫震,他說,軍方的事連李登輝也沒辦法管,他 也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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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7 月 1 日陳文成遇害 29 週年前夕,國民黨突然發佈 消息說警總當年偵訊陳文成的檔案找到了。由此可見,當年國 民黨是故意將檔案藏起來不讓我查閱,由此更顯現國民黨與陳 文成命案脫不了關係。 我去邀請王昇來作證,因為當時他是「劉少康辦公室主 任」,實際上在統治台灣,但他謝絕。他非常客氣,那麼高齡 還由樓上下樓,走過馬路,送我到車上,實在是不敢當。 順便講一個王昇的故事:2002 年 5 月,蔣孝嚴說,他父親 對台灣的民主貢獻很大。當時,蔣經國生病,王昇想奪權,被 蔣經國發覺後,放逐到巴拉圭當大使;如王昇奪權成功,台灣 現在可能還在軍事統治。我說王昇想奪權,到美國鋪路,我是 第一位揭穿王昇赴美的事。王昇拜訪甘迺迪參議員,他的辦公 室馬上通知我。1983 年 3 月,在美的「台灣公論報」以頭條新 聞報導這個消息。我告訴蔣孝嚴:「若不是我揭穿王昇訪美, 你們被幹掉還不曉得。」 2009 年 9 月 2 日,我去拜訪蔣孝嚴,想確認以前的談話。 他說:王昇訪問美國之前,有向蔣經國報備。我問:「那為 什麼他由美國回來後,就被放逐,究竟他在美國做錯了什麼 事?」 他 說:「 王 昇 在 美 國 見 了 CIA 的 人。」CIA 為 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 中央情報局。 對於這種解釋,我並不滿意。王昇是特務頭子,台灣與美 國一直有情報合作,到美國當然會去看 CIA 的人,怎麼會因這 種事而被罷黜?因此,2009 年 11 月初,我在立法院紅樓的樓梯 間碰到李慶華時,我拜託他引見其父李煥,想問個清楚。李慶 華輕聲地告訴我:「他已經是 94 歲了。」言下之意,李煥不便 見我。所以王昇是否因我揭穿他的訪美而下台,無法查證,實 是遺憾。 1993 年 7 月 30 日,我召開「陳文成命案」第一次公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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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能調閱檔案,也無有力證人,實在調查不出什麼東西。於 是,1993 年 10 月 6 日,我再召開第二次公聽會。魏契法醫不能 應邀來台灣作證,但他作了一個 15 分鐘的錄影帶,說明陳文成 是被謀殺,而不是自殺。其中一點很有說服力,即自殺的人, 由大樓跳出去,落地之處與大樓都有相當大的距離;如果屍體 由大樓丟下,落地之處與大樓距離不會遠,陳文成在地上的屍 體離大樓很近,所以是被謀殺後,才往下丟,不是跳樓自殺。 我也邀請陳素貞回台灣作證,她說:她可以回來,但擔心 她的安全,因為有陳文成被謀殺,難怪她會掛慮。我擬請台灣 的保全公司保護她,但他們說:保全公司只保護建築物、辦公 室的安全,沒有保護人身安全。我不得不去找警政署幫忙,警 政署派了幾位女警保護她。我提醒那些女警:如她發生問題, 那是天大地大的事;女警卻告訴我:如她發生問題,她們會被 撤職,叫我放心。 我方的證人都說陳文成是死在警備總司令部後,才被抬 到台大丟屍。可是台大教授白秀雄說:該天下午 6 點,陳文成 打電話給他,說他已離開警總。「政治家」雜誌社總編輯鄧維 禎的弟弟鄧維祥教授也說陳文成在該夜 12 點到他家,說他很 餓,鄧維祥還煎蛋給他吃。 究竟陳文成是否真的活著走出警總是個大疑問。警總表 示:有 4 個士兵送陳文成到他家的 1 樓,但陳文成沒進去,卻 跑到台大跳樓。這種說法太勉強,其實,要調查陳文成慘案 的真相很容易,叫警總提出那 4 位士兵的名單,然後調他們來 問:是否真的送陳文成到他住的大樓?馬英九說要調查陳文成 命案,就去調查是否真的有那 4 位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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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民進黨中常委 2000 年 10 月 19 日,我在「台灣日報」發表一篇文章,其 標題為:「民進黨應由『以黨領政』轉型為『選舉機器』」。沈 富雄認為,這篇文章是我 10 年來最好的文章。 也 許 有 人 不 贊 同 我 的 看 法, 把 民 進 黨 轉 型 為「 選 舉 機 器」,但是無人敢否認:選舉是政黨最重要的工作。政黨也是 社團之一種,但是政黨與其他社團最大不同的地方是:政黨要 推舉候選人,期待候選人當選後,能夠實現政黨的政見與理 想。因此,本章要談論民進黨的選舉。 1996 年,我開始擔任中常委,是最資深的中常委。在我的 任期內,民進黨歷經多次的選舉投票,我要把我身歷其境的部 分記錄下來。 毫無疑問,陳水扁的選舉是 10 年來民進黨最重要的工作, 所以要講。其次,2008 年謝長廷的大選是民進黨的轉捩點, 也不可不談。張俊雄與姚嘉文的考試院長同意權投票,政治上 雖不那麼重要,但是有很多趣味的故事,需跟大家分享。2008 年,我擔任代理黨主席期間,在公職候選人初選的民調,我推 「排藍條款」,引起不少爭議,需要解釋。最後,我要說明,我 4 次參選黨主席,為什麼我要當黨主席?美國與中國政策是民 進黨面臨最大的議題,我們必先討論這個問題。

美中政策 美中政策包括二部分:台灣對美國政策及台灣對中國政 策。這二項政策是台灣的生死門,我多次表示過意見。 美國政策。1999 年 4 月,我拜訪外交部長胡志強,請他遊 說「台灣安全加強法」。他說:美國政府拜託我們不要去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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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會美國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吉爾曼(Benjamin A. Gilman, 1999 年,左起: 饒穎奇、吉爾曼、蔡同榮、許添財)

這個法案,因為這個法案如在國會通過,美國與中國的關係會 倒退好幾年。我說如外交部不便做,我來做,於是在一、二 年間,我 6 次組團赴美遊說這個法案,每次在美停留一星期。 2000 年 2 月 1 日,眾議院終於以 341 對 71 票通過該法案。 有一個有趣的小插曲:2000 年 1 月底,我們組團赴美遊 說「台灣安全加強法」時,在美國替我們做公關的卡西迪公司 (Cassidy & Associates),勸我們放棄該法案,而交換美國政府 賣給我們 4 艘神盾號。我堅決反對,回台後,還寫信向李登輝 埋怨卡西迪。 由各方面的資訊來研判,「台灣安全加強法」必會在眾議 院獲得壓倒性的多數通過,這是台灣人向美國政府展現實力及 顯示美國人強烈支持台灣的千載難逢機會。美國為其太平洋的 軍事部署,遲早會賣神盾號給台灣,台灣可以等,但「台灣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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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加強法」恐 會錯失良機。 「台灣安 全加強法」除 了促使美國政 府訓練台灣 軍 人、 賣 給 台灣精良武 器 外, 也 規 ▲會晤美國參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赫姆斯(Jesse Helms, 定: 台 灣 前 途 1999 年,右起:赫姆斯、蔡同榮、張旭成、朱立倫) 的決定必須獲 得「台灣人民明確的同意」(the express consent of the people of Taiwan)。 因此,7 月 31 日,美國共和黨的政綱強調:「所有關於台 灣前途的議題必須和平解決,而且必須得到台灣人民的同意。」

▲拜會洛克斐勒參議員(Jay Rockefeller, 2000 年,左起:林逸民、吳澧培、顏 錦福、張富美、洛克斐勒、辜寬敏、蔡同榮、吳樹民、沈呂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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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月 15 日,民主黨發表的政綱也主張:「兩岸問題的解決必須 符合和平與台灣人民的願望」。因為在眾議院以 5 比 1 壓倒性 的多數通過該法,所以才有美國有史以來,第一次民主、共和 兩大黨對台灣前途的解決方式有共識,而這個成果也是我們努 力打拚得來的。 我一直對台美外交關係非常關心,2002 年,擔任台美國會 議員聯誼會會長。該年 4 月 9 日,眾議院成立台灣連線(Taiwan Caucus),致力於促進二國外交關係。我偕同 12 位跨黨派的立 委赴華府參加成立茶會,雙方並當場簽署「台美國會友誼及合 作聲明」。 2004 年 7 月 27 日,陸委會主委吳釗燮到中常會演講對美 外交工作,演講完後,我表示意見(錄音的紀錄)如下: 「對美外交我有些隱憂:中國對美國的貿易量,大概佔美

▲眾議院「台灣連線」成立大會上,布朗眾議員(Sherrod Brown, 現任參議員, 前左)與蔡同榮(前右)簽署合作聲明(2002 年,前中:吉爾曼,眾議院外交 委員會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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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貿易量 6%,但我們才佔 2.8%;以前想用經濟力量在美國發 揮影響力,來壓制中國,但是現在卻相反。他們在美國留學生 大約 59,000 人,這些人絕大多數是大學畢業後才去,我們台灣 有 29,000 名留學生,但是其中有一半是高中生,所以若大學畢 業後才去美國留學,大概只佔中國的四分之一,這是很大的隱 憂。目前,在美國大學教法政的教授,由台灣去的只有 8 位, 以前我和高英茂、田弘茂等總共有十幾位。中國人數多:智 庫、大學、研究所好多是他們的人。所以我具體建議:我們設 獎學金,獎學金多一點,多送些學生赴美留學,尤其是法政方 面,鼓勵他們讀碩士、博士,念完後也不一定要回台。在華府 智庫及政府機關工作的中國通,不會超過 50 位,都在華府排 列組合繞來繞去。我們可以培養一群中國通:請美國的研究生 來台灣留學,獎學金大概像助理教授的薪水那麼多,大家也喜 歡來台灣,10 年後培養一群人去華府,這些人以後就變成親 台灣的中國通。另外,中國是無神論,我們要善用教會。人家 說,美國教會是第四權,有很大的影響力,中國在這方面無法 和台灣競爭,我們可以送長老教會的人去美國和中國競爭爭取 美國教會的支持。其實,這不用花很多錢,最主要是給他們鼓 勵。」 陳水扁當場裁定政府有關單位去做,但都沒有什麼具體 的效果。美國是我們最重要的外交據點,對美國外交工作的成 敗,會影響台灣的存亡。所以對我的談話未能付諸行動,感到 非常惋惜。 中國政策。台灣對中國的政策,尤其是經貿往來,千變萬 化,我們不必談變動的經濟措施,而應談論不變的基本原則與 政策。一個政策的制訂,往往牽涉到兩個主要因素:價值觀與 相關資訊。因此,討論中國政策,務必分析這兩個因素。 價值觀:指導中國政策的最高價值觀究竟是台灣優先?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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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經濟第一?在「反分裂國家法」中,中國明白指出將以武力 攻打台灣。中國是台灣真正的敵人,中國與台灣交流的最大、 最終目標是併吞台灣。台灣與中國經濟往來固然對台灣有利, 但我們不可因注重經濟發展而忽視台灣國家的生存。民進黨黨 綱第一條規定:「建立主權獨立自主的台灣共和國」,所以, 台灣與中國經濟交流的程度不能大到危害這塊神主牌,而使台 灣淪為香港第二。 相關資訊: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前,大國控制小國的手段 是飛機與大砲,使小國在大國的武力威脅下屈從。可是,近年 來,不論是資本帝國主義或共產帝國主義國家,都是用經濟手 段來控制小國與附庸國家。帝國主義國家在經濟交流上讓小國 佔便宜,與他們建立密切的經濟關係,使他們在經濟上依賴大 國。但是當小國不聽話時,大國便威脅要停止與其之經濟往 來。 本來,經貿往來,雙邊均互惠。可是,一旦斷絕經濟關 係,小經濟體受傷的程度遠比大經濟體嚴重。例如,2010 年台 灣對中國出口依存度 40%,數字已達歷史新高且不斷上升, 但台灣在中國的進口市場佔有率卻降至 10.7%,這也是歷史新 低的數字,且持續下降中。這顯示台灣對中國依賴日升,但中 國對台灣的經濟依賴卻是日漸降低。如雙方停止貿易往來,台 灣要另外找 40%的國際市場來彌補,而中國只要找 10%就夠 了,雙方困難度相差 4 倍。 2000 年 10 月 17 日,剛接任行政院長的張俊雄到立法院, 與一些民進黨立委討論當前的議題,其中一項是:如何防止台 商到中國投資?我說:台商到中國投資,會減少台灣的稅收, 會增加台灣的失業率,並且,這麼多有高度消費能力的台商長 期住在中國,會影響台灣各行各業的生意。 我進而分析台商到中國投資的原因:第一、台商需要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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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中國馬上提供;第二、台商向中國政府辦理行政手續, 中國馬上辦;第三、中國工資低廉。我們如要防止台商出走, 根留台灣,必須就上述三個原因提出解決辦法。因此,我建 議: 第 一、 台 糖 有 56,000 多 公 頃 土 地, 台 鹽 有 5,000 公 頃 土 地;這些土地都沒有善用,應開放給台商使用。如果還不夠用 的話,可以考慮使用農地。現在,耕地有 85 萬公頃,農民佔 台灣人口的 16%,使用台灣 70%的水,生產的農作物才佔台 灣國家生產毛額的 2%。可見農地也沒善用。如果把一部分的 農地開放給台商設廠用的話,對台商好,對農民好(農土因而 大幅漲價),對台灣也好。 第二、政府應設立一個服務台商的聯合辦公室,相關行政 單位派代表來集中辦公,而物色一位台灣行政能力最強的官員 來主持這個辦公室。其主要目的是要跟中國競爭行政效率:他 們一個月內能夠完成的行政手續,我們也要做到。 第三、台灣聘僱外勞都經過仲介公司,這些公司每個月向 外勞收取的佣金,高達外勞每月薪資的 50%。如果外勞改由我 國外館聘僱,省下這筆佣金,便可降低外勞的薪資。 我強調:台商到中國不但影響台灣的經濟,並且也會使台 灣與中國政治談判失去籌碼,政府應朝上面三個方向努力;如 果仍留不住台商的話,不應讓他們統統西進,跑到中國,而應 鼓勵他們南進,分散到東南亞各國。

陳水扁 首先,我先要說明,我跟陳水扁的關係,然後才談他的司 法人權。我也要談他的總統競選策略,他當選總統後,要兼任 黨主席,為什麼我反對?最後,要來談台灣護照。 與陳水扁的關係。2009 年 4 月 13 日,在陳水扁的「關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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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聲音:阿扁坐監ㄟ五十張批」新書發表會上,我說(錄音的 紀錄) : 「陳水扁執政 8 年來,我不曾打過電話給他,8 年內都沒有 過,也不曾打電話去總統府和官邸,我也不知道他的電話號 碼。我去過官邸一次,是陳水扁邀請立法委員到官邸餐敘,所 以除了那次和很多立委去餐敘以外,我從未進官邸見陳水扁, 甚至第一夫人。我有意要競選黨團三長和立法院長或副院長, 陳水扁都不曾支持,反而去支持我的對手。」 雖然陳水扁並未支持我,但我從未在報紙或電視批評過 他。 2008 年 8 月 14 日,陳水扁在記者會上承認把 2,100 萬美元 (將近 7 億台幣)匯到國外。這番話,使我心情壞透了好幾天, 怎麼可以把錢匯到國外?這使民進黨蒙上不清廉的陰影,以後 民進黨如何去募款、發展呢? 2008 年 8 月 18 日上午,民進黨秘書長王拓打電話給我, 說除非台灣社社長吳樹民把遊行的日期由 8 月 30 日延期,否 則,民進黨不參加。我馬上打電話給吳樹民,他說:不管民進 黨參不參加,他們都會如期遊行,絕不會延期。我又打電話給 高俊明,問他要怎麼辦。他說,如長老教會尚未發給教友動員 令,也可考慮延期,叫我問長老教會總幹事張德謙。總幹事說 動員令已發出,並且他也反對延期。 本來,我想勸說主辦單位延期,但他們既然堅決拒絕延 期,為著台灣人的團結,唯有勸民進黨參與。我曉得民進黨不 大喜歡參加遊行的原因,是擔心遊行變成挺扁大會。 那天下午中常會討論遊行時,我首先發言。我說對事務及 人的看法有 2 個 approaches(處理方式):micro approach(微 觀處理)與 macro approach(宏觀處理)。例如,一幅油畫, 用微觀來看,近看畫面不平整,上下不平,實在不好看。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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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用宏觀來看,站在遠方看,整個油畫,非常美麗。同樣的 道理,用微觀來看,陳水扁做了不該做的事;但是,用宏觀來 看,國民黨勾結中國,來剷除台灣人的政治力量,才能達成 「終極統一」的目標。在綠色陣營內,陳水扁擁有最大的政治 力量,所以先要剷除陳水扁的勢力。如果我們放棄陳水扁,等 於中了中國的奸計。我們要勇敢的面對這個問題,不要怕陳水 扁而不敢參加遊行。 我講完話後,楊秋興發言。他說:來中常會之前,他支 持延期遊行;聽完我的意見後,他卻改變立場,反對延期, 民進黨要積極參與。許添財接著發言,也支持參與。於是, 急轉直下,大家都贊成,主席蔡英文終裁定民進黨參加 830 遊 行。那次遊行非常成功,幸虧民進黨參與,否則,會很難看, 並且也大大提高蔡英文的信心。10 月 25 日,民進黨又主辦一 場遊行,當時景氣很差:股票下跌到 4,000 多點,失業率達到 4.37%,民不聊生,參加的群眾人山人海,給反對陣營很大的 鼓勵。 退休老師劉柏煙在集會中引火自焚,過了幾星期後,與世 長辭。他留下遺書,抗議馬英九出賣台灣。12 月 25 日,王幸男 來看我,說要給劉柏煙老師抬棺,抬到總統府,一方面對劉老 先生表示敬意,另方面鼓勵台灣人反抗馬英九的暴政及出賣台 灣。 隔天,我到南投,跟劉老先生的 2 位公子見面。他們反對 抬棺,因為這與劉老先生謙虛、溫和的個性不合,又怕影響他 們的事業。我問他們做什麼事業,老大說賣釣竿,老二說賣 早餐。我認為抬棺還不至於影響他們的事業,但我不好意思堅 持。我告訴他們,那麼就把神主牌請至台北,在台北舉辦一個 大型追悼會,一切費用由我負責,追思會決定在 12 月 31 日中 午在立法院旁邊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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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柏煙老師追悼會(2008 年,圖片提供:蘇峰民)

我由南投回台北的途中,打電話給呂秀蓮,請她代邀陳水 扁來參加,呂秀蓮馬上回電話說陳水扁答應。那麼巧合,29 日 夜,陳水扁又二度被收押。30 日下午,我與陳水扁公子陳致中 去探獄,請陳水扁講些感激劉老先生為台灣犧牲的話,我請陳 致中記錄下來,隔天在追思會恭讀。 我是第一位探獄的人,陳水扁非常感激,在他的「關不 住的聲音:阿扁坐監ㄟ五十張批」,第二封是寫給我的。在信 上,他這麼寫: 「選台北市議員,我曾經以『永遠第一的陳水扁律師』做 傳單,其實吾兄才是真正的『永遠第一』,很多人稱呼您為 『蔡公投』,我覺得應該叫您『永遠第一的蔡公投』才對。 1970 年您是『世界台灣獨立聯盟』的首位主席,在中國 國民黨戒嚴威權的統治之下,台獨聯盟的創盟是執政當局的眼 中釘,是『二條一』唯一死刑的叛亂犯罪。您們這些人實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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夠勇敢,一點也不輸給孫中山先生在滿清時代搞興中會、同盟 會。 在創盟的同一年,發生了『刺蔣案』。蔣經國是當時的 『皇太子』,大家公認的蔣介石『接班人』,竟然在訪美期間, 於紐約中央公園旁邊的 Plaza Hotel 遭受暗殺,『開槍的』是您 的祕書長鄭自財和黃文雄。蔣經國後來擔任行政院長並出任總 統,嚇得當『宅男』,不敢離開台灣一步。而您們卻沒有因為 刺蔣案的發生,從此嚇破膽,終致放棄追求台灣獨立的志業與 夢想。 1982 年您又創立 FAPA(台灣人公共事務會),為台灣的 國際及外交空間,在美國政府、國會及智庫等作了最好的接觸 及遊說。去年 FAPA 25 週年的大會在台北喜來登大飯店舉行。 我參加了,並發表『四要一沒有』的演說,重申強調台灣要獨 立、要正名、要新憲、要發展,沒有左右問題的信仰理念與政 策方向,引起美方的緊張與關切。 吾兄放棄美國的教職、優渥的生活,毅然決然回台打拚, 立即創立『公投促進會』,為公投這個普世價值的基本人權教 育宣傳,暨為『公投立法』的催生打拚賣力。2003 年 10 月 25 日高雄公投制憲大遊行,有 25 萬人參加,是當時有史以來規 模最大的群眾遊行…。」 司法人權。在一個民主國家,犯罪嫌疑犯,即使遭到起 訴,在法官未判決確定前,是要推論其為無罪。在訴訟過程 中,他的司法人權,應受到保護。2008 年 11 月 12 日,陳水扁 尚未遭到起訴,就被收押禁見,實在太過分。在審判庭,依法 院慣例,不應由蔡守訓擔任審判長。這種強行改換審判長的作 法,也遭受到馬英九恩師孔傑榮(Jerome Cohen)的質疑:違 反司法正義。 每當看到陳水扁被銬手銬的鏡頭,我都很心痛。國安局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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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特勤組有 12 位人員,保護卸任總統陳水扁的安全,他不可 能跑掉,不必銬手銬。文明國家對卸任元首都有禮遇,馬政府 不但不給禮遇,並且把他銬手銬,侮辱他,這是傷害和平轉換 政權的民主制度。南韓前總統盧武鉉也因貪污的嫌疑被調查, 他未被銬手銬,也沒被收押,還能假裝健行、登山,跳絕壁自 殺。昔時,中國「誅九族」,殘忍對待政敵的作為,馬英九不 應用在今日台灣的文明、民主的社會。 12 月 30 日,我第一位探獄,陳水扁說:他的獄房只有 2 坪大,第一夜,床上好多死的蟑螂,馬桶不通,臭味難聞。我 認為,這是馬政府故意凌辱他。 2008 年 11 月 5 日,國民黨主席吳伯雄在晶華酒店宴請中 國海協會會長陳雲林,我們 10 位立委到晶華酒店去喝「下午 茶」。我們一再呼籲群眾來包圍晶華酒店,群眾真的把陳雲林 圍困於晶華酒店數小時,直到深夜 2 點才由側門,偷偷溜走。 這是陳雲林訪台,我們群眾運動最成功的一次:用最少的努力 達到最大的效果。所有的媒體都大幅報導陳雲林受困的情形, 使中國領會到反對中國併吞台灣的人民力量(people power), 而取消中國高級官員訪台的計畫。 該夜,我們也付出不少的代價。警政署動員 1,200 名鎮暴 警察來晶華驅散群眾。警察用警棍打群眾的頭部,好多人頭破 血流,被送到對面的馬偕醫院住院。在晶華酒店裡面,當陳雲 林快要離開時,賴清德、王幸男、葉宜津、陳亭妃及我等 5 位 立委,被數 10 位警察包抄,推到牆角 10 幾分鐘,我滿口都是 血。隔天,我問前衛生署長涂醒哲:為什麼我口內出血?他 說:口腔受到很大的壓力時會出血。 我們待在飯店的大廳,準備向陳雲林喊:「台灣中國,一 邊一國」。我們並未影響飯店的營業,客人照樣進進出出,警 察竟敢向我們國會議員施暴,實在豈有此理! 11 日,警政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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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晶華酒店抗議陳雲林訪台,被警方推擠,而滿口鮮血(2008 年)

王卓鈞來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警察維護陳雲林安全的過程。 輪到我質詢時,我放我製作的一卷 6 分鐘錄影帶給王署長看, 他低下頭,連抬頭看都不看,真把我惹火了,這簡直是法西斯 統治、警察國家。 2008 年 11 月初,美國總統與議員大選,美國國會休會。 但是為搶救瀕臨破產的汽車業,國會於 11 月 17 日發出通知, 要在 19 與 20 日加開臨時會。18 日下午,我偕同陳瑩委員立刻 搭機赴華府。我們談 2 件事:警察的暴行及不尊重陳水扁的司 法人權。我們拜訪人權組織、國會議員,也在國家新聞俱樂部 (National Press Club)舉行記者會。12 月 22 日,14 位美國議員 寫信給布希總統,表達對陳水扁司法人權的關懷:「前總統陳 水扁在被正式起訴數星期之前,即被上手銬並且收監羈押。許 多人深信,對前總統以及其他同黨官員的指控,完全是出自於 政治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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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華府記者俱樂部召開記者會,抗議扁案司法不公與警察暴行(2008 年)

國際特赦會亞洲負責人苦馬(T. Kumar)說,與其要求改 善看守所的待遇,倒不如向國民黨施壓,要求把陳水扁軟禁在 家。我也拜訪克拉克,他說在家中比在獄房較容易準備審判庭 的辯護。許多美國國會議員也支持在家軟禁,於是我託人擬定 一封由議員簽名送給國務卿希拉蕊(Hillary Clinton)的信。 可是,陳水扁是否願意接受在家軟禁? 2008 年 12 月初 旬,我拜訪他的律師洪貴叁。他說:依台灣的法律規定只有限 制居住,而無軟禁制度,「軟禁在家」並不可行。年底李俊毅 或葉宜津參選台南縣長,當選後需補選立委,如陳水扁想回台 南縣選立委,被「軟禁」或「限制居住」就不能把戶口遷到台 南縣,我就打消軟禁的念頭。 打黑金。在 2000 年總統大選的幾個月前,民進黨做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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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問人民最關心的議題是什麼?打黑金排在第 4 位。當時, 我發言主張:如能把打黑金變成人民最關心的議題,國民黨就 倒了,我們應該集中火力攻打黑金。 我要舉 2 個例子來說明這一點。1980 年甘迺迪參議員競選 總統時,他主張打經濟問題。當時蘇聯派 10 萬軍隊入侵阿富 汗,他的助理建議他也講阿富汗戰事,他拒絕,說這樣會分 散人民的注意力。他在民主黨的初選,3,000 多位黨代表中輸 給現任總統卡特 400 票,可是,他在最後一次黨代表的選舉大 勝。美國各州自行決定初選、選舉黨代表的日期,如果初選慢 一個星期結束,人民逐漸接受他的政見,他有可能勝過卡特總 統。 另 外 一 個 例 子, 2006 年, 美 國 國 會 選 舉,共和黨主打反恐, 民主黨的主軸是撤軍 ( 由 伊 拉 克 )。 民 主 黨 每日統計發現:全美各 地的媒體報導、支持撤 軍的言論日益增加,民 主黨就意識到勝利在 望。選舉的結果:眾議 院由原來的 202 席,增 加到 233 席;參議院也 由 原 來 的 44 席, 增 加 到 49 席。 民 主 黨 在 參 眾兩院均佔多數,是自 1994 年來,第一次民主 黨完全掌控國會。 ▲民進黨主打「國民黨黑金集團」廣告(200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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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年 3 月 10 日,民進黨在各大報刊登一個廣告,內有伍 澤元、羅福助、郭廷才等相片,表示國民黨是黑金集團,這張 照片對國民黨有很大的殺傷力。可是,2002 年 12 月 24 日,民 進黨中常會討論:民進黨高雄市議會黨團是否要支持朱安雄當 議長?我首先發言,表示反對:2000 年,我們以打黑金之名, 吸引了不少選票,現在卻要支持朱安雄,會讓我們支持者大失 所望。我又說:一個人或一個政黨的形象是長期累積起來的: 不是一年、二年,也不是一件、二件事就能塑造出來,支持朱 安雄將嚴重破壞民進黨打黑金的形象。 陳水扁主持會議,裁決不可支持朱安雄當議長,並請黨 秘書長張俊雄去勸說高雄市議會黨團。張俊雄是高雄市人,要 去執行這個任務,恐會得罪人,表示猶疑。陳水扁說:「你不 去,難道要我去嗎?」會後,張俊雄說,我是始作俑者,要跟 他到高雄。 該天傍晚,張俊雄與我跟黨團成員見面,我把我反對支持 朱安雄的理由講給他們聽,有位議員說:「我們支持朱安雄就 會破壞民進黨的形象,有那麼嚴重嗎?」我與張俊雄發言後, 他們請我們離席,要自己討論。討論的結果:不支持朱安雄! 反對陳水扁兼任黨主席。基於 3 個理由,我反對陳水扁在 擔任總統期間兼任黨主席。 第一個理由:人性自私,集大權的人必會濫用權力。直 到中古,政治思想家都閉門造車,用邏輯來推論如何達成「大 道之行也,天下為公」、「理想國」等不著邊際的大道理。但 自 16 世紀,馬基維利(Niccolò B. Machiavelli)的「君主論」 (The Prince)一書問世後,政治思想家才面向社會現實,提出 建國、治國的理念。 馬基維利認為人性自私,18 世紀的孟德斯鳩(Charles de Secondat, Baron de Montesquieu)更進一步思考:人性既是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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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不應把國家權力交給一個人,任其濫權,而應把國家權力 分為行政、立法與司法 3 部門,由不同的人分別掌控這 3 個部 門,而 3 部門互相制衡,才能防止濫權,達成民主。如果陳水 扁兼任黨主席,集黨政軍大權於一身,大家逢迎都來不及,哪 還敢去制衡他? 第二個理由:總統府的人都很保護陳水扁,不讓他隨便曝 光。可是,民進黨的中常會,不管怎麼約束參與會議的人,也 不管如何測驗會議室是否遭到竊聽,開會的情形都會外洩:媒 體的報導不但詳細,並且都正確,我們願意看到陳水扁如此曝 露在媒體面前嗎? 第三個理由:既然總統兼任黨主席,政策及重大人事案, 要在中常會提出來討論、決定。如總統主持的中常會不討論這 些議題,中常會還有什麼作用?如要討論,總統是否要接受中 常會的決定,尤其,他的意見與中常會多數的意見不一致時, 要怎麼辦? 2000 年 3 月 29 日,我在中常會告訴即將擔任總統府秘書 長的張俊雄:李遠哲不會被任命為行政院長,張俊雄說:「我 曉得、我曉得」。該天下午 4 點,電視報導唐飛被任命為行政 院長,我嚇了一跳,馬上打電話問張俊雄:「你說曉得,是否 只曉得李遠哲不會被任命,還是也曉得唐飛會被任命?」張俊 雄說任命唐飛他也嚇了一跳。陳水扁最重要的人事任命,連其 秘書長事前也不曉得,中常會算老幾? 唐飛擔任行政院長期間一直跟陳水扁相處不太順利。2000 年 10 月 4 日傍晚,唐飛要到總統府見陳水扁,新聞局長鍾琴預 感情勢不妙,看我是否可以當潤滑劑,陪唐飛去見陳水扁?我 說:「我跟陳水扁講無話」(台語)。果然該夜唐飛被撤換了, 張俊雄也在該夜接任。這個重大人事異動,中常會不但沒參 與,連被告知、照會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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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要兼任黨主席需要黨代表連署,修改黨章,而象徵 民進黨權力中心的中執會是爭取連署的最重要對象。在 31 位中 執委中,30 位已連署,只有我沒連署。2002 年 4 月 18 日,召開 黨代表會議要修改章程的 2 天前,陳水扁請我到總統府,我還 是拒絕連署,並逐一說明我反對他兼任黨主席的理由。 陳水扁很客氣地解釋:為什麼他要兼任黨主席?他說:2 年來,謝長廷擔任高雄市長又兼任黨主席,大部分的時間留在 高雄,一星期才來台北半天或一天,荒廢了黨務。謝長廷想要 連任,如非陳水扁本人出來兼任黨主席,別人要跟謝長廷競選 黨主席都不會贏,那民進黨的黨務會再荒廢兩年。陳水扁說: 他是不得已出來承擔民進黨黨務的發展工作。 陳水扁已經對我夠客氣了,黨代表會議時,我也不好意思 起來反對。黨章的修改順利通過,陳水扁開始兼任黨主席,但 在我心裡,始終反對總統兼任黨主席。 台灣護照。2002 年 6 月,我們十幾位立委到外交部找部長 (台 簡又新、次長高茂英,要求外交部在護照上加印「Taiwan」 灣),結果當場被他們拒絕。我和他們談到翻臉,我對簡又新 說:「我們打下天下,你才能當部長,我們又不是來向你要求 包什麼工程,只是很謙虛地要求你在護照上加印台灣,這樣也 不行?」後來李俊毅開玩笑地提議:不然把「台灣」印淺一點, 摸一摸就掉,用幾遍字就不見了,他們也不答應。 我們醞釀到外交部前面靜坐,要求外交部長下台。2002 年 7 月 16 日,我約立委同仁下午 3 點一起寫標語,簡又新聽到 消息之後,趕來找我,希望和我溝通。我向他說:「我創辦民 視時曾告訴同仁,公司如果賠錢,經營層一再解釋為什麼賠錢 也沒什麼意思,所以你也不用向我解釋為什麼外交部不願在護 照上加印『台灣』,如果你不印就不必花時間解釋。」他原本 以為只有幾個人要去抗議,後來發現陳唐山、尤清等人都要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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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他嚇了一跳,馬上改口說他會考慮。 當天晚上 6 點,我們到總統府見陳水扁,但是這次見陳水 扁不是為了台灣護照的事,是因為我們有 32 位民進黨立委要去 美國,臨行前先到總統府,看總統有什麼交代。結果那天晚上 大家都沒有談去美國的事情,都在談護照加註台灣。 陳水扁說台灣一年有 700 萬人出國,其中 360 萬人到中國; 護照加註台灣,會造成國人出入中國的不便。這不是事實,大 家都知道國人出入中國用的是台胞證,不是護照。我向他說: 如果樣樣都要看中國臉色的話,什麼都不用做了,因為中國樣 樣都反對。他說:「因為你沒坐在我這個位子上,你才會這樣 說,如果你坐在我這個位子上,你就會煩惱這 360 萬人如何進 入 中 國。」 梁 牧 養 一 聽,站起來說:「這樣 子的話,投降算了,都 不用煩惱這些事!」後 來陳水扁說,如果這件 事能在立法院通過的 話,行政部門當然要尊 重立法院的決議,要我 們在立法院推動。 既然陳水扁這樣 說,那麼大家就來立法 院打拚,有些國民黨立 委還有點台灣心,如李 全教、李嘉進、許舒博 等, 我 都 跟 他 們 聯 絡 過,同時這個議題也在 民視「頭家來開講」節 ▲台灣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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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中談過好幾次。 那時候陳水扁擔任民進黨黨主席,每個禮拜到黨部開中常 會,我都會見到他。到了 9 月,我問他護照的事怎麼樣了,他 說:「你去推!」我說好,反正遇上了。後來他要簡又新轉告 我,不用推了,政府決定實施。我還向簡又新說:「你不能騙 我,真的要做才說。」他向我保證。可是不久遇到 SARS,無 法如期實施;SARS 過後,又推說美國要攻打伊拉克,需中國 配合,台灣護照會刺激中國,一延再延,2003 年 6 月 12 日, 外交部才真的決定要做。現在,大家所持的護照,封面加註 「Taiwan」(台灣),是向政府施加很大的壓力才實現,可見 「台灣護照」得來不易。

謝長廷 2008 年總統大選,有 2 件事值得討論:立委與總統大選是 否要在同一天舉行?在選舉投票的前夕,我們是否要用公民投 票的國際觀察員,來動員台灣人出來為謝長廷造勢? 立委與總統二合一選舉。總統與立委選舉相隔只有 2 個 月,合併舉行,不但節省不少選務費用,且可避免不斷選舉造 成社會動盪不安。況且,國民黨選舉靠買票,民進黨靠造勢。 選情的冷熱,國民黨不關心,但是,對民進黨來講是勝敗的一 個重大因素。2007 年年底,好多民進黨立委候選人說,他們不 能把選舉炒熱,一定會輸得很慘;如真的落選,哪還有心情替 總統輔選。 他們主張,立委與總統要在同一天投票,才能炒熱選情。 立委自己也要選,會傾全力與總統聯合造勢,對大家都有好 處,於是要我去推動二合一。 我託人問陳水扁,他說沒意見,要我問謝長廷。我問謝長 廷,他也說沒意見,完全尊重黨團的決定。2007 年 7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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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請教中央選舉委員會主委張政雄,如要推動二合一選舉要怎 麼做。他建議:第一、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要正式去函中央選舉 委員會要求二合一,並趕在下次中選會開會前提出;第二、中 央選舉委員會是合議制,不是主委一個人就能決定,要由全體 委員共同決定,要我去遊說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 7 月 4 日是星期三,本應參加中常會開會,但我向主席游 錫堃請假,說要遊說委員支持二合一。我拜訪好幾位有可能 支持我們的委員,大家的反應都不錯,使我認為要在委員會通 過,不會有困難。 可是,7 月 9 日開黨團會議時,卻無法決定通過,由黨團 出具公文給中央選舉委員會,要求二合一選舉。反對的都是謝 系立委,我告訴徐國勇:我問謝長廷,他明確表示,尊重黨團 的決定,為什麼你們都堅決反對?他說他的意見才是謝長廷真 正的立場,我才發覺謝長廷並未老實告訴我,害得我到處跑、 空轉,王幸男還為此打電話向徐國勇抗議。7 月 19 日,黨團公 布調查全體成員意見的結果:贊成總統與立委的選舉同一天舉 行的有 45 位立委,反對的 26 位,沒意見的 10 位;贊成者超過 60%。 立委選舉的結果:在各選區,我們只當選 13 席,士氣大 落,落選的立委哀聲遍地,也影響了總統的選情。總統選舉的 慘敗,與不支持二合一有密切的關係。 選 前 造 勢。2007 年 10 月, 我 寫 一 個 計 畫 書, 其 標 題 為 「選前群眾大會:用公投來帶動總統選情,用國際觀察員來動 員台灣人」。我主張舉辦 3 場造勢晚會:台中:3 月 19 日(禮 拜三),由林佳龍負責籌備;高雄:3 月 20 日(禮拜四),由 陳其邁負責;台北:3 月 21 日(禮拜五,投票前的晚上),由 卓榮泰負責。我把計畫書送給陳水扁與謝長廷,但是陳水扁叫 我跟謝長廷講,並說:如不用公投來炒熱選情,投票率可能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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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75%,我們一定輸;相對的,如推動入聯公投,投票率一定 超過 80%,我們才有贏的希望。 我的利用國際觀察員來動員台灣人的構想,是學習智利的 公民投票。1988 年 10 月,智利舉行公民投票,決定獨裁者皮諾 契(Augusto Pinochet Ugarte)是否再連任總統 6 年。皮諾契獨 裁的程度令人髮指,用水驅散人民的遊行時,水內含有少量硫 酸。被水噴到時,皮膚都會發癢,要趕快把衣服脫掉,才比較 舒服,因而人民對他恨之入骨,一切的希望寄託在該次的公民 投票。 我有幸也去觀察公民投票,有 480 位國際觀察員及 1,200 位國際記者抵達首都聖地牙哥。投票前一夜,反對陣營發動百 萬人在首都遊行示威(佔全國人口的 7%)。美國記者說:雖 然美國的人口將近 3 億,但是反越戰的大遊行也沒有這麼大規 模。可能是那麼強力的造勢,反對陣營終於贏得公民投票。 2007 年 11 月 20 日, 我 到 華 府 與 眾 議 院 外 交 委 員 會 主 席 藍托斯(Tom Lantos)夫婦用早餐。我拜託他在美國國會提 案,組織一個龐大的美國國會觀察團來台灣觀察入聯公投,他 答應。會面後不久,他發覺有癌症,而於 2008 年 2 月 11 日去 世,他不能如願在國會提案,非常不幸與可惜。本來,打算美 國國會通過組織觀察團後,用美國觀察團來鼓勵日本、歐洲國 家等國會也組團來台。 他去世後,改由外交委員會共和黨最資深的議員蘿絲雷緹 南(Ileana Ros-Lehtinen)提出一個決議案,於 2008 年 3 月 5 日 通過,其內容為:「國際社會應組團至台灣見證 2008 年 3 月的 總統大選。」通過的時間接近我們大選,已太遲了,並且內容 也不夠積極:應該說美國國會要組觀察團來台,在國際上才有 帶頭作用。 我 2 次與謝長廷討論我的建議,他不大熱衷,最後,他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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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選舉策略小組談。該小組由吳乃仁負責,他看我的計畫書 後,說要辦這些造勢晚會需 1 億元的費用,沒有經費。我把這 種情形告訴高俊明,他說,這場總統選舉攸關台灣的前途,不 能因經費不足而不辦造勢晚會,叫我不要放棄,應繼續努力。 當時有股衝動:也許可以去找陳水扁解決這 1 億元的問 題。我可向他建議:1 億元我倆分擔,他出 5,000 萬元,我負責 5,000 萬元。我越想越不敢去看陳水扁,我的 5,000 萬元怎麼去 募呢?我實在熱情有餘,財力不足。 幸虧,我沒去找陳水扁,如果他說不要,以後發覺他錢那 麼多,很難原諒他。如果他說要,他那麼有錢出 5 千萬元,而 我這個「歹命人」也出 5 千萬元,我心裡也很難平衡。 現在想起來,即使砸下這 1 億元,也很難搶救那次大選, 輸 240 萬票,實在輸得夠慘。

張俊雄 / 姚嘉文考試院長同意權 2002 年 2 月,總統成立一個小組輔選考試院長的同意權, 其成員為 張 俊 雄、 邱 義 仁、 馬 永 成、 林 信 義( 行 政 院 副 院 長)、柯建銘及我等 6 人,我們的主要工作是拉國民黨的票。 本來,陳水扁內定張俊雄為考試院院長。後來因張俊雄與朱阿 英結婚,於 5 月 21 日,提名姚嘉文,所以應分別記述輔選這 2 個人的過程。 張俊雄。我想透過一位建商王大進去拉王昱婷這一票。台 電在高雄縣永安鄉有一個燒煤的發電廠,煤的灰塵覆蓋附近的 村莊,村民叫苦連天。台電請專家學者研究解決辦法,他們建 議遷村。王大進獲得這個消息後,從生意的觀點,就在附近買 了一塊土地,準備蓋 190 間房子,供遷村用。後來台電改變主 意,打算採用其他方式,王大進便來找我,我跟台電溝通協調 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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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請王大進來台北,他與王國清私交很好,但他不好意 思請王國清的女兒王昱婷來投給張俊雄,因為她準備選台南市 長,得罪不起國民黨。王大進說:他已打消遷村的計畫,如果 能夠把台南市航空站對面的空地 2 千坪,賣給民航局去蓋停車 場,他可請林南生立委投給張俊雄。 我馬上約林南生與王大進在喜來登飯店吃飯,林南生說王 大進過去幫他很多忙,一定聽恩人的話,不過,如他一個人違 紀一定會遭受到國民黨嚴重的處分,所以他要拜託呂新民與陳 根德一起來。我就約林南生、呂新民與陳根德吃飯。飯後,我 判斷陳根德不可能支持,但呂新民一定會,他很像台灣庄腳的 老實人,說到一定做到,所以我就鎖定林南生與呂新民。 經過我們詳細的討論後,認為不應該去做停車場的事。 因此,我向王大進致歉,並拜託:「你這一次就做個人情給我 們,以後有機會才還你的人情。」他答應。 2002 年 3 月底的一個晚上,張俊雄打電話給我,說他要在 4 月 4 日跟朱阿英結婚,要我當介紹人。結婚典禮時,我要講 話。我說:「我一直住在美國,不可能介紹你們相識,當形式 上的介紹人可以,但不要叫我講話。」他答應,並提醒我:不 要忘記帶印章。 結婚典禮由 33 歲的張志弘(張俊雄與朱阿英的公子)當 主持人,我與李鴻禧分別為介紹人與證婚人,均被請上講台 後,開始奏結婚進行曲。新娘穿簡便的新娘服,手持鮮花,徐 步進入會場,客人都以人造的鞭炮丟向她,她感動得滿臉都是 眼淚。 30 多年來,她過著妾身不明的生活;如今,她正式結婚 了,並且新郎是當過宰相、行政院長的人物,這一天,沒有人 比朱阿英快樂。但誰能料到,吳淑珍聽到這個消息後,竟把張 俊雄的考試院長換掉。在「關不住的聲音」一書,陳水扁給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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俊雄的信上說:「本來想提名您接任考試院長,詎料傳出您與 元配離婚、扶正阿英姐的事,搞得我家裡也開始鬧婚變…總不 能為了您的結婚,我來離婚…。」 姚嘉文。國民黨的廖國棟立委在民視跟姚嘉文吃晚餐, 被 TVBS 跟蹤到,乾脆公開表示要投給姚嘉文。2002 年 6 月 21 日,投票那天,他被國民黨帶走,我找不到他,下午 1、2 點, 他的辦公室主任給我他的紙條:「Sorry」他不能出來投票。 中午,我去找呂新民要一起吃午餐,他態度堅定,說不 必了,給國民黨看到,多增加麻煩,我對他滿有信心。可是, 我一直打電話給林南生,他都關機。我到他立法院辦公室,門 口有個紙條,說他的辦公室已搬到林森南路,我轉到那兒找到 他。他說:「在這兒講話不方便,到我家才講,但你不要緊跟 著我走。」我想,這一下子,可能又找不到他了。他住在立法 院附近,經過的大門、房門都沒關上,我就進到他的公寓,跟 他閒聊。下午 2、3 點,國民黨中央黨部打電話叫他去,我叫 他不要去。但他說 4 點之前,一定會回來,否則,「你叫我狗 子」(台語)。我打電話把這種情形告訴操盤的馬永成,他說 輸贏決定在這一票,叫我要盡力而為。 4 點多,林南生打電話給我,說他已離開中央黨部,真是 有夠信用,我馬上打電話給王幸男請他來幫忙處理這一票。將 近 5 點,我在電視上看到曾蔡美佐由側門想進入議場投票,但 被好多國民黨立委拉拉扯扯,終未進場。我認為林南生不可再 等了,勸他立刻去投票。他說:好,不過要確認他這一票真的 能夠幫我們的忙,不然他白犧牲。換句話說,225 位立委,過 半數是 113 票,王金平與江丙坤是正副院長已投過票,但不會 投給姚嘉文,所以要先有 114 位去投票,他才要領票、投票。 林南生起身要走,他的太太陳淑慧(現任立委)流著眼 淚擁抱他。眷村子弟的他,都靠著眷村的票當選立委,這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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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整個立委的選盤都亂掉了。他說:他要自己走,叫我們不 要太靠近他。我向他建議:「我走在你的前面,王幸男走在你 的後面。」我引導他走到另外一個側門(靠近福利社)進入議 場,曾蔡美佐的故事才不會重演。 我、王幸男與他已肩並肩緊靠著他進入議場。國民黨立 委看到他,「如喪考妣」,大喊大叫,阻擋他領票。他還算冷 靜,到南、北兩邊的領票處計算總投票數是否已達到 114 票, 然後他才領票。議場宣布還有 2 分鐘就要開票,馬永成打電話 問我,他領票了沒有,我說領了,他就投下最關鍵的一票。 李俊毅以曾蔡美佐不能進去投票為由反對開票,因為 115 票除了王金平與江丙坤以外,每票都要投給我們,姚嘉文才有 可能獲得 113 票。尤清主張開票,說看來投票立委的表情,應 該沒有問題。開票結果,姚嘉文得 113 票,剛好低空掠過。陳 水扁事先決定那天晚上,邀請全部綠色立委(包括台聯立委) 到官邸慶功宴。如果林南生這一票沒處理成功的話,大家就要 喝苦酒了。

排藍民調 2006 年春天,紅衫軍指控陳水扁不當使用國務機要費, 開始在台北市區及總統府前遊行,規模之大前所未有,並且 持續好幾個月。紅衫軍遊行期間,統派媒體興風作浪,製造台 灣社會兩極化、藍綠對立。泛藍認為攻擊陳水扁、民進黨者為 開明、改革的英雄;維護陳水扁、民進黨者為落伍、保皇的狗 熊。 民進黨的初選有二部分:黨員投票與民調。2007 年初, 我在中常會提案指出:因受紅衫軍的影響,如泛藍選民做為民 調的樣本時,會造成下列負面的效果: 「提名候選人不能代表本黨主張。泛藍選民當然支持『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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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派』,而反對『保皇派』。因為有泛藍選民介入民調,所以 我們提名的候選人不能充分反映民進黨的核心價值與主張。造 成是非不分、賞罰不明的民進黨。背棄黨的『改革派』獲得提 名、受到獎賞,而維護黨的『保皇派』卻落敗、受到懲罰。民 進黨將成為一個是非不分、賞罰不明,完全不講公義的政黨。 導引候選人競相攻擊本黨來討好泛藍。 最嚴重的是,在黨員投票後民調之前這段期間,候選人為 爭取泛藍選民對民調的支持,大家競相攻擊本黨及陳水扁來提 高民調的支持度,將導致民進黨黨內的大混戰。」 黨主席游錫堃要參選總統提名,為避免球員兼裁判,他於 2007 年 3 月 14 日至 5 月 9 日請假,而指定我為代理主席。在代 理的 8 星期間,處理排藍條款是我主要的工作。 當時有三項初選:總統、不分區立委及區域立委。總統的 排藍民調,係經陳水扁與 4 位參選人協調後,中常會於 4 月 4 日通過協調的結果。不分區立委代表政黨,不可受到泛藍的影 響,中常會於 3 月 7 日達成共識,決定嚴格排藍。至於區域立 委需排藍排到何種程度,是一個大課題,也引起很大的爭議。 區域立委的提名制度,黨員投票佔 30%,民調佔 70%,換 句話說,民調的份量或重要性比黨員投票多 2.3 倍。假使區域 立委的民調樣本中有 30% 的人是泛藍的群眾,很可能,超過 25% 會支持「英雄」,不到 5% 會支持「狗熊」,兩者相差 20% 以上。「狗熊」就得在黨員投票的部分多出 46%,才能與「英 雄」拉平,所以民調樣本如果不能徹底排藍,民進黨將自我毀 滅。 為著區域立委排藍的民調,我與十多位立委於 2007 年 2 月 7 日與 3 月 12 日兩度赴總統府,尋求陳水扁的支持。他與我們 這些立委就民調問卷內容逐字推稿,確定內容(簡稱扁版)。 陳水扁應該全力支持扁版,因為被統派媒體打成「狗熊」的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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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他死忠的支持者。 反對排藍條款的是新潮流,他們在中執會有過半數的力 量,所以提議要在中執會表決。如在中執會表決,新潮流會 贏,如在中常會處理,新潮流不一定會贏。3 月 28 日,中執會 時,新潮流的中執委段宜康,提議要求下星期再開中執會,並 要求表決他的提議。當會議主持人,我強調(錄音的紀錄) : 「下週要開中常會,不是中執會,我身為主席,有責任維 護黨的體制。這裡面(展示『民進黨黨章』)講得很明白:中 常會一個禮拜開一次,即使上次例外,你不能一直下去,每個 禮拜都開中執會而沒有開中常會。這是我的裁決,這個裁決如 果不對,我負一切政治責任。」 坐在我旁邊的黨祕書長林佳龍說:「你真有氣魄」。 4 月 4 日,開中常會之前,我請呂秀蓮、謝長廷、游錫堃 等中常委連署支持扁版。開會前一、二分鐘,總統府秘書長邱 義仁(代表總統的中常委)來要求我跟他協商。我說:要開會 了,如不能達到共識,會議中才休息協商。其實,我很納悶: 到底陳水扁有沒有真的依他的承諾支持扁版?如有,邱義仁只 能問我:如何幫忙使扁版過關,而不是來要求協商。 開會時,我逐一問中常委意見,大家不是贊成就是無意 見,唯有楊秋興中常委做個小修正,為著和諧,我並未動用表 決,徵求大家的同意後,接受楊秋興的修正案。本來媒體都報 導排藍民調,將成為民進黨派系的大決戰,料想不到,卻在和 諧的氣氛下,圓滿解決。 民進黨初選制度,不但有排藍的問題,還有其他電話訪問 的弊端,黨員投票部分也有問題。因此,我向立法院提出公辦 初選的制度來取代現在的初選辦法。2007 年,我首度提案, 2008 年,我再度提案。該年 10 月 6 日,我在內政委員會作如下 的提案說明(「立法院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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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名候選人?過去歷史上曾有三種制度,第一種是 caucus,由幾位政黨領袖聚集在房間內共同商量來決定黨的候 選人。美國以前採行這種制度,國民黨以前也採用這種制度, 用國民黨的說法就是七人小組或九人小組,這幾個人決定政黨 的候選人,但是這種提名制度被視為不民主。 之後有另一種制度稱為 convention,就是召開黨代表大 會,由黨代表選舉候選人。美國歷史上從 caucus 進步到採用 convention 制度;民進黨以前也採用 convention 制度,就是幹 部評鑑,由公職人員推選候選人。 不過時代日益進步,大家對民主的要求更高,認為由黨 代表提名未能充分反映黨意及民意,所以現在更進一步採用 primary(初選)制度。現在美國絕大多數州都採用初選制度, 目前民進黨與國民黨也採用這種制度。但是初選制度在台灣實 施的過程中,發現許多弊端。就民進黨而言,民進黨的黨員 人數只有 25 萬人,約佔台灣全體人口的 1%多,如果讓這 1% 多一點的人來提名候選人,實在很難反映民意,所以民進黨規 定除了黨員投票之外還要有民意調查。後來國民黨也採用這個 制度,雖然國民黨黨員比較多,但是其黨員結構不能反映人口 結構,說明白一點,國民黨黨員很多都是外省人,遠超過外省 人在台灣人口所佔的比例,這是黨員投票不合理的地方。為了 補救這一點,國民黨也辦民調。最近立委的初選,國民黨和民 進黨的民調均發生同樣的弊端,就是有人偷接電話線,以不正 當的手段影響民調結果。本來是要用民調來補強黨員投票的不 足,如今民調本身也發生問題。 因此,最好的辦法就是公辦初選,由政府來舉辦初選, 全體人民都可以參加投票,人民去投票時,先聲明自己是哪一 黨,領取該黨候選人的選票去投票。如此一來,初選投票人數 會很多,比黨員投票還多,不需要辦民調,就可以解決國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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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民進黨黨員投票制度的弊端。」 最 後, 立 法 院 內 政 委 員 會 決 定 此 提 議:「 須 經 黨 團 協 商」,但以後都沒動靜,國民黨不感興趣。

參選黨主席 我參選過黨主席 4 次,都未能如願當選。依據 1990 年黨 章的規定:主席由黨代表投票產生,而中常委才有資格當主席 候選人。中常委有 11 位,是由 31 位中執委互選出來,所以欲 擔任中常委者必先當選中執委,並且要有另外 2 位中執委的支 持。中執委是由黨代表以單記名的方式選舉產生。 1994 年,我第一次參選黨主席時,連我本人推出 4 位參選 中執委,3 位是用來支持我當中常委,另外 1 位是要支持顏錦 福競選中常委。我支持黃天福及許龍俊競選中執委,他們都 順利當選,而我本人卻以一票之差落選,王明玉得了 2 票也落 選。當時所有海外回來參選中執委的都落選,如張燦鍙、許世 楷、李應元。主要的原因是太聽信島內的人:他們說要支持, 你就信以為真。如我曉得不應輕信島內人的承諾,王明玉退選 中執委,用支持她的黨代表來支持我,我就當選中執委。如我 當選中執委,有黃天福與許龍俊 2 位中執委支持,一定當選中 常委,與施明德對決黨主席,還不至於選輸。沒有施明德黨主 席,可能以後也沒有紅衫軍。 2 年後,1996 年,我再度參選黨主席,順利先當選中常委, 但對手是回鍋的許信良主席,他勢如破竹,我很難抵擋。 第 3 次 是 在 2006 年, 有 3 位 候 選 人: 游 錫 堃、 翁 金 珠 及 我。據說:陳水扁事先不曉得游錫堃要參選黨主席,但他參選 後,大家都誤認他是陳水扁的代理人,使陳水扁認為游錫堃選 輸,陳水扁也漏氣,而下令全台灣各地的扁家軍大力支持游錫 堃。民進黨的教父林義雄鼓勵翁金珠參選,並全力挺她,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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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全台走透透。主席是由黨員直選,選舉的結果:游錫堃得 25,000 票,我得 17,000 票,翁金珠得 4,000 票。 有幾點值得提起。各縣市都依地區來設置投票所,如板橋 的黨員在板橋投票,三重的黨員在三重投票。唯一的例外是台 南市:所有台南市的黨員都在市政府投票,依黨員號碼的低高 (號碼低者是早期加入的黨員,號碼高者是最近才加入),分為 6 個投票箱。我在第一(蔡同榮:228 票;游錫堃:196 票)、 第二(蔡同榮:111 票;游錫堃:98 票)的投票箱得票最高, 表示早期加入民進黨的自主性黨員支持我。 游錫堃是宜蘭人,林義雄陪翁金珠到宜蘭拉票,並向縣 長劉守成拜託要分一半的票給翁金珠。我認為到宜蘭也拉不到 票,就沒去。開票的結果,我的得票數(199 票)比翁金珠(196 票)還高。也許林義雄對這次選舉結果感到失望,於 2006 年 1 月 24 日,公開宣布退出民進黨。 最近一次的黨主席參選是在 2008 年。其實,這一次與第 一次的選舉一樣,我都未實際參選,都半途而退。我登記參選 後,辜寬敏也去登記參選,造成我很大的壓力與困擾。辜寬敏 也擔任過台獨聯盟的幹部,1965 年,他訪問美國回到日本後, 寫信給在美國的周烒明(1970 年代在美台灣人盛傳他有可能 獲得諾貝爾醫學獎),對我十分的誇獎:「對蔡同榮的圓滿性 格、腳踏實地努力、冷靜判斷、堅定信念和明快決斷力的特 質,深表敬意。」他的信由日文譯成中文,將由國史館出版。 黨主席的工作是協調各方面的意見,如果我沒辦法跟辜寬 敏協調一個人出來選黨主席,實在很諷刺。我跟辜寬敏單獨見 面三次,越談他心理上越「防衛性」,越堅決。2008 年 5 月 12 日,投票的前 5 天,我跟他在老爺飯店見面,見面之前,好多 人向我建議,要堅持到最後一分鐘,如他不讓,我才說我要 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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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由以前跟他幾次見面的經驗,使我認為他不可能 勸退,二人同時參選,不但令支持者失望,並且選票分散會雙 雙落選。所以那一天,我一坐下,第一分鐘,就向辜寬敏說: 「如果你要栽培我,我就選;如果你不栽培我,我就退選,全 力支持你選。」他聽到我說要支持他選,笑得很可愛,好久沒 有看到他這種笑容了。我說離選舉還有一個星期,這一個星 期,我完全任他支配、運用。 隔天是星期二,我跟他開一個記者會,宣布退選、支持 他。星期三,我到嘉義叫我的支持者選他,結果,他在嘉義市 得四分之三的選票。星期四,我邀請全台前立委同志共同來支 持他。我全力挺他,但是他還是落選。如果他退選,由我出來 選,也許結果會不一樣。

▲代理民進黨主席期間,順利完成民進黨總統初選,提名謝長廷擔任民進黨總統 候選人(2007 年,左起:謝長廷、游錫堃、蔡同榮、呂秀蓮、蘇貞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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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相信,如給我當黨主席,我一定會對民進黨與台灣 有所貢獻。我當代理黨主席 8 星期的表現,可印證這一點。在 這期間,我的工作有三:初選、公投討黨產連署及決定排藍民 調問卷內容。 一、初選:總統的初選雖然競爭激烈,但是 5 月 6 日的黨 員投票卻以和平、圓滿收場。次日,我召開記者會,3 位候選 人表示不辦民調,團結支持謝長廷,並在該夜召開中執會。黨 員投票後不到 24 小時,完成黨內總統提名的手續。 二、公投連署:我擔任代理主席之前,7 個星期間,才連 署 14,000 人,我擔任代理主席 8 個星期間,歷經大力推動,連 署人數超過 60 萬人。 三、排藍民調:正如上述,經我的努力協調後,排藍民調 終於在中常會圓滿通過。

▲游錫堃黨主席(站立左)感謝蔡同榮(站立右)代理黨主席期間傑出的表現 (2007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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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月 16 日,游錫堃主席在中常會前,召開記者會,公開讚 揚我。他的談話內容(錄音的紀錄)如下: 「今天的記者會是『選務成功 公投勝利』的記者會,最主 要是感謝蔡同榮中常委,在代理主席期間非常打拚,我的感想 就是 8 個字─『領導有方,任務圓滿』。 他在代理黨主席期間,剛好足足兩個月,在這兩個月期 間,他做了很多事情,其中最大的三項事情是: 第一、總統初選和立委初選:黨員的投票,以及總統初 選,讓我們順利產生了民進黨的總統提名人。在這過程中選務 能夠如此順利,可以說是代理主席專業的精神,領導中央黨部 的同仁打拚的成果。 第二、公投討黨產,和以台灣的名義加入聯合國公投第 一階段的連署: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的公投第一次連署已經 完成了,已經到達門檻了;關於公投討黨產的部分,兩個月以 來,可以說是完成差不多 60%左右,這個成果非常亮麗。 第三、排藍民調:雖然在去年,我們中執會已經有共識 要採取過濾式民調,但後來越來越接近黨員投票和民調時,難 免有見仁見智的看法出現。這個期間的討論過程中,包括中常 會、中執會討論的過程都很冗長,所幸經過數次的會議,蔡中 常委很有韌性,也積極協調,最後終於達成總統是低度排藍、 不分區立委是高度排藍、區域立委是中度排藍的最佳結論。 這三項可以說是對本黨在這段期間的貢獻很大,我作為民 進黨直選的主席,有這樣的代理主席,我覺得很高興,也很感 謝,我要特別在這裡表示敬意,對蔡中常委的貢獻,我在這裡 特別向大家做一個報告,感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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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立法院黨團總召 我擔任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還不到一年,可是,在這期間 內,立法院卻發生不少爭議性的議題,我都在二次黨團三長交 接典禮的演講詞內提起這些議題。因此,要先提起這二個演講 詞。 2009 年 6 月演講詞。「三、四十年前,我擔任台獨聯盟主 席、FAPA 會長時,政府都要來抓我們。今天,我擔任民進黨 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卻有這麼多政府官員來祝賀,實在是一 個很大的對照,很大的諷刺。 一年來,馬英九全方位推向『終極統一』。 在文化方面:允准中國學生來台灣讀書;並且,承認中國

▲第七屆第四會期立院黨團三長交接,出任總召集人(2009 年,左起:高志鵬、 王幸男、蔡同榮、蔡英文、柯建銘、李俊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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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等於鼓勵台灣學生到中國讀書。最近,提倡簡體字。這 些政策都是要把台灣中國化。 在經濟方面:要引進中國勞工,也要大量引進中國資金來 台灣投資,包括港口、機場的 BOT。中國不但參與台灣的基 礎建設,並且成為台灣工人的頭家。更嚴重的是,馬英九應該 與東協國家簽訂 FTA,而不是與中國簽訂 ECFA,使台灣香港 化。 在政治方面:去年 9 月,接受墨西哥「太陽報」的訪問, 馬英九說:台灣與中國的關係不是國家與國家的關係,而是地 區與地區的關係。很顯然,馬英九認為台灣是中國的一個地 區,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馬英九要把台灣與中國送作堆,那麼中國是一個怎樣的國 家呢?中國無民主:中國憲法第一條規定:中國共產黨要『專 政』 ;中國的總統,不是由人民選舉產生,而是由共產黨指 定。中國無自由:去年奧林匹克運動會時,中國劃定一個地 方,說人民如要遊行就到那兒,但是,沒人敢去遊行。中國無 人權:中國的人權都排在世界各國最後面;20 年前天安門事 件,中國用戰車打和平集會的學生。中國經濟落後:其國民平 均所得差不多是台灣的四分之一。 民進黨有責任防止中國併吞台灣,因此,我們主張三要。 第一要:要 ECFA 公投,由人民直接投票決定 ECFA。第二要: 要修正公投法,將限制人民行使公投權的現行公投法,修正為 讓台灣人民能夠有效行使直接民權。第三要:要國民黨撤回集 會遊行法修正案。現在,為對付馬英九的賣台,台灣人民『窮 得只剩下遊行』,應該把遊行路權還給人民。 1997 年至 2005 年,8 年期間,我登玉山 5 次,每次看到玉 山一片原始林時感觸很多。數百年前,咱的祖先來台灣時,全 台灣統統是原始林。咱的祖先砍樹木,起厝、造橋、鋪路,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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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建設成為今日的科技島。今日,台灣的經濟力佔全世界第 21 位。假使台灣被中國併吞,我們將對不起咱的祖先,也對不 起咱的子孫。 咱要用血汗來顧咱的母親台灣,顧咱台灣人民的民主、自 由、人權、繁榮的生活方式。台灣人民要勇敢的站起來,愛拚 才會贏!台灣萬歲!台灣人民萬萬歲!」 以上,可說是我對擔任立法院黨團總召的誓師宣言。展 望未來的重責大任,我認為民進黨黨團的工作有三:第一、防 衛民進黨的紅線:有些掏空台灣主權、侵害台灣人權的法案與 政策,如允准中國學生來台求學、承認中國學歷、讓中資來台 BOT 機場與港口、許可中國來台買媒體廣告、集會遊行法修正 案等,都被視為踩到民進黨的紅線,民進黨團一定堅決反對。 第二、攻擊國民黨的弊政:許多民進黨立委每天上午都在黨團 開記者會,強烈攻擊馬英九政府。第三、奪回政權:走進群 眾,拉高民進黨氣勢,贏取 2012 年總統大選。 第一種工作是防衛性的:防止中國併吞台灣。第二種工 作是破壞性的:使國民黨的支持度下降。第一與第二種工作均 是消極性的:攻擊國民黨的施政,但是民進黨也提不出替代方 案,很難提高人民對民進黨的支持度。 民進黨就政黨支持度,每季都做民調。國民黨支持度以馬 英九就任總統時最高:42.9%,然後逐漸下滑:2008 年第 3 季: 39.4%;第 4 季:31.7%。馬政府於 2009 年 1 月發消費券,國民 黨的支持度稍微上升至 36.2%,第 2 季又下降至 33.8%,第 3 季 再下降至 29.5%,第 4 季稍微上升至 30.6%。 由此可見,在民進黨猛烈攻擊下,國民黨的支持度都在 30 至 34%之間。相對的,自 2008 年第 2 季至 2009 年第 3 季,民進 黨的支持度都爬不起來:一直維持在 21 至 23%之間。第 4 季, 縣市長選舉時,民進黨上升至 25.3%,與國民黨的支持度相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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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 5%,是自馬英九就任以來,最接近國民黨。 第三項工作是積極性的,要讓人民曉得民進黨要把台灣帶 往那個方向。為推行這項工作,我們必須採取下列行動: 1、如台灣人民對馬政府有任何抗議活動,我們都要參 加,表示關懷與支持。 2、國民黨與民進黨最大不同之處是:國民黨照顧財團, 民進黨關懷弱勢族群的福利。民進黨執政之前,很關心勞工大 眾的福利,可是,執政後,逐漸疏忽這方面的工作。今後,如 民進黨要重新執政,贏取 2012 年總統大選,要堅定地站在弱勢 族群這一邊,努力爭取他們之社會福利。 因此,民進黨應制訂關懷青年學生、婦女幼童、農工、老 人、低收入家庭、殘障等弱勢族群福利的法案與政策。到各地 巡迴,與這些團體,就他們的福利議題交換意見,一方面對他 們表示支持,另方面也尋求他們的支持。 以前,我在美國,每逢總統選舉年,民主黨與共和黨均 到各大都市辦公聽會,邀請台灣社團對台美關係的議題作證。 可見,他們也利用這種機會與各方面的人建立關係,做群眾運 動。 3、到各地、各社團演講。歐巴馬(Barack Obama)在民 主黨初選的早期,說只要受到 50 人的邀請,他就去演講。美國 土地那麼大,人口有 3 億之多,總統的權力與地位那麼崇高, 有 50 人之處,他就去。我們應該學習歐巴馬,有 50 人以上的 集會,就去演講。 我們要先寫一張宣傳單,提出演講者的名單,包括 4 大天 王、蔡英文主席、縣市長、現任及前任立委、前政務官、綠色 的學者。演講的主辦者可以指定演講者及演講題目。 我們把宣傳單寄給大專院校的社團、全台 7,500 村里、 1,000 個長老教會、各地廟寺、各地扶輪社、獅子會、青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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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濟會、農會、漁會、工會、醫師公會、牙醫師公會、藥劑師 公會、律師公會、會計師公會、台教會、教師聯盟等社團。寄 宣傳單給他們還不夠,應有一批人打電話追蹤、聯絡,鼓勵這 些團體來邀請我們。 如果一年有一萬場演講,一年就可與將近百萬人接觸,三 年就有 200 萬人。這才是民進黨走入群眾的好方法,坐在辦公 室研究如何贏取 2012 年總統大選是不夠的,要走入群眾。 2010 年 1 月演講詞。「『涂醒哲委員開玩笑地說:你擔任 總召一會期期間,只有一半的時間做總召的工作,另外一半的 時間都在佔主席台。』 佔主席台的原因是 80%的台灣人民反對進口美國毒牛肉, 民進黨有責任反映民意、監督政府。去年 11 月 3 日,國民黨與 民進黨簽定一項協議,並在院會宣讀通過,要修正食品管理 法,明文禁止:美國牛的腦、頭殼、眼睛、脊椎、內臟及絞肉

▲連任立法院第七屆第五會期黨團總召(2010 年,左起:陳瑩、李俊毅、蔡同 榮、蔡英文、王幸男、葉宜津,圖片提供:台灣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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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馬英九反對這份協議,二個月後,在 1 月 5 日,才決定 接受。 小小的牛肉議題,馬英九就要用二個月的時間去思考:如 果中國用飛彈攻打台灣,馬英九可能要用更長的時間去決定, 台灣早就完蛋了,可見馬英九沒有執政的能力。 還有,馬英九決定立法院要組團到美國解釋牛肉的事情。 是美國要派人來遊說立法委員,而不是立法委員到美國,請他 們來遊說我們。馬英九的建議,實在是踐踏台灣人的尊嚴。 馬英九說美國會報復台灣,可是,立法院修正食品衛生 管 理 法 的 次 日, 即 1 月 6 日, 美 國 助 理 國 務 卿 坎 貝 爾(Kurt Campbell)卻說:牛肉的事情不會影響台美的關係,並且宣布 將出售愛國者飛彈給台灣〔2010 年 1 月 29 日,美國政府更宣 布,賣給台灣 2,050 億台幣的精良武器〕。可見馬英九不是判斷 錯誤,就是故意恐嚇台灣人民。 馬英九統治台灣無能,出賣台灣卻是萬能。一年半來馬英 九加速『終極統一』。 最 近, 世 界 衛 生 組 織 與 世 界 銀 行 均 稱 呼 台 灣 為 Taiwan, China,即中國的台灣。馬英九接受這個稱呼,並未提出抗議。 去年,12 月 15 日,接受「亞洲華爾街日報」 (Wall Street Journal Asia)訪問時,馬英九說:10 年內,中國有可能統一台 灣,這種主張完全忽視台灣人民的意願。 一年前,胡錦濤明確表示:台灣要跟中國交流或簽訂協 議,必須在「一個中國」原則下進行。馬英九明知中國有這種 先決條件,還要跟中國簽訂 ECFA,實在是出賣台灣主權。 很高興,人民終看出馬英九執政無能、出賣台灣萬能。 前星期六,立委輔選的結果,我們全壘打,增加 3 位生力軍。 在此,我謹代表民進黨團對台灣人民的支持表示十二萬分的感 謝,希望台灣人民繼續給我們指導與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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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感謝王幸男幹事長與葉宜津書記長在這會期的努力 打拚、無私奉獻,這兩位是民進黨很難得的領導人才。」 地方制度法。2010 年 1 月 11,朝野政黨簽訂一項協商指 出:1 月 12 日要完成修正地方制度法。可是,該天國民黨立法 院黨團會議,討論好久,都無法對修正內容達成共識,於是並 未如期完成修法。 1 月 13 日,國民黨中常會後,馬英九站到第一線,向媒體 堅決表示:立法院要立刻召開臨時會,並通過要給鄉鎮市民代 表每個月 4 萬 5 千元的待遇。該天下午 5 點半,王金平召開朝野 協商會議。會中,國民黨的大黨鞭林益世堅持在隔天召開臨時 會。 我反對臨時會:第一、1 月 12 日,未能完成修法是國民黨 內部無法達成共識,而不是民進黨未能配合;第二、地方制度 法的修正,並不是國家緊急、災難的議題,何必在休會後馬上 召開臨時會?王金平與吳敦義均說:5 月通過就可以。第三、 要在隔天早上開會,難道要透過電視通知立委開會?很可能, 林益世擔心過了週末,三位剛當選的立委就可宣示進入立法 院,民進黨就增加生力軍。 隔天,即 1 月 14 日上午,我舉行記者會,用一張海報宣 示:「Cross our dead bodies(踏過我們的屍體),才能通過給鄉 鎮市民代表,每個月 4 萬 5 千元」。我強調:台北的計程車司機 一天開車 12 小時,也沒辦法賺到這麼多錢,那些鄉鎮市民代表 整天無所事事,反可領高薪,台灣社會還有什麼公義?國民黨 要用政府的錢去綁樁腳,民進黨有責任替人民看緊荷包。 也許國民黨看到我們堅決反對,1 月 14 日傍晚提出一個修 正版:第一、鄉鎮市民代表續任五都改制後的區諮議委員,但 只給他們車馬費與出席費;第二、五都內的區長由無犯案及未 連任二屆的鄉鎮市長自動續任 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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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oss our dead bodies(踏過我們的屍體),才能通過給鄉代表,每個月 4 萬 5 千元」(2010 年,左起:黃偉哲、蔡同榮、陳瑩,圖片提供:台灣時報)

1 月 15 日,我與 10 個本土社團共同舉行記者會,反對國民 黨的修正版。第一 、五都區長由鄉鎮市長自動續任,侵犯市長 的人事權。並且,區長有一定的任用資格,那些鄉鎮市長不一 定具有文官資格,任用他們將破壞台灣的文官制度。 第二、那些鄉鎮市民代表任期屆滿應下台,還想當區諮議 委員?萬一讓他們續任,也要設定出席費與車馬費的上限,否 則,二項加起來每個月接近 45,000 元,我們就被騙了。 省政府裁撤後,設立省諮議會。省諮議員每年開會 40 天, 每天給他們 1,500 元,所以平均每個月領 5,000 元。鄉鎮市民代 表每年開會 32 天,如比照省諮議員開會的待遇,平均一個月 4,000 元。區諮議委員的待遇絕不可超過這個上限。 18 日,星期一,王金平召開朝野政黨協商,重點在:鄉 鎮市長是否續任區長?我們主張:任期屆滿當然要下台,沒有 什麼續任的問題?但是我們還是遷就國民黨,而跟他們協商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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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 第一、國民黨主張:在 108 位到任的鄉鎮市長,有案在身 及已連任二屆者除外,其餘 56 位當然續任五都內的區長。民進 黨主張:市長得就鄉鎮市長擇優任命。 第二、國民黨主張:用婉轉的語氣表示,要續任 4 年。民 進黨主張:任期要有彈性,不一定要 4 年。我們甚至於建議續 任到 2011 年底,國民黨才不會用這些鄉鎮市長在 2012 年總統 大選時當他們的樁腳。 我們並不堅持第一點,但是堅持第二點。國民黨不肯讓 步,協商不成,進行表決。 副院長曾永權主持會議,並未依議事規則進行。第一、沒 有討論:對於爭議性這麼大的議案,在院會完全沒有發言、討 論;第二、沒有表決:「自由時報」報導,贊成鄉鎮市長續任 區長的有 68 位立委名單。這些立委都站在主席台不動,怎麼能 夠按他們座位上的表決器? 會議主持人曾永權明知立委都站在主席台,沒回到自己的 座位按表決器,在該天 30 次的投票,都宣布每次有 60 幾位投 票贊成,實有偽造文書之嫌疑。刑法 213 條規定:「公務員明 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於生損害 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 月 23 日,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三長與幾位立委到台北地檢 署按鈴申告,告發立法院副院長曾永權偽造文書。 既然沒有討論,也沒有表決,地制法不應視為通過,民進 黨團於 1 月 22 日寫信給王金平院長勿將該項修正法律案咨請總 統公布。民進黨應申請大法官解釋憲法:程序上,這個法案是 否通過?實質上,這個法案是否侵犯市長的人事權? 申請釋憲須 3 分之 1 的立委提案,即 38 位委員。現在,民 進黨才只有 33 席,要達到法定提案人數尚欠 5 位。即使能夠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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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法定人數,也難期待大法官做出對我們有利的解釋。 在表決的過程,民進黨強烈抗爭,不少立委,如劉建國、 高志鵬、蘇震清、潘孟安、郭玟成、郭榮宗、王幸男都試圖跳 上主席台制止議事進行,但是都寡不敵眾。地制法在這種情況 下宣布通過,令人感到被國民黨強暴。1月24日,我到美國舊金 山與紐約公開演講,並播放一個11分鐘長的現場實況錄影帶: 看不到討論,也看不到表決,只看到打架,鄉親都很憤怒。我 也拜訪美國人權組織,給他們英文的錄影帶及英文說帖。 事後,馬英九沾沾自喜,手握拳頭,高喊勝利。其實,勝 利的是國民黨立委在立法院打群架;在人民的心目中,馬英九 是輸家。TVBS 做過民調:2009 年 12 月 16 日,馬英九施政滿意 度是 27%;2010 年 2 月 19-20 日,即地制法通過的次日,降至 20%。 在美國牛事件的二個月內,為什麼國民黨不敢動員他們的

▲立院臨時會審查「地制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國民黨以人數優勢強渡關山 (2010 年,前排左五:蔡同榮,圖片提供: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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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來強制表決?主要的原因是民間普遍反對美牛。國民黨的 縣市長,如郝龍斌、周錫瑋,甚至於擔任國民黨副主席的嘉義 市長黃敏惠都公開表示反對美牛;也有不少國民黨立委堅決反 對。國民黨曾發出動員令要他們的立委來抬走我們,但是他們 不敢動手。 因此,我們如要在議場杯葛法案,必須到民間社團演講 說明,獲得社會的認同與支持,國民黨立委才不敢強烈對抗我 們。否則,國民黨重複使用這次的經驗,我們便很難阻擋他們 在立法院的橫行霸道。 總質詢。2010 年 2 月 23 日,我與黨團幹事長李俊毅共同質 詢行政院長吳敦義一小時。一開始,我就說:我在外面時,常 有人問我,台灣快要被馬英九賣掉了,要怎麼辦? 吳院長應該對這些關心台灣前途的人民表示敬意,而不是 責罵反對中國併吞、主張台灣獨立的人為白癡。他承認罵他們 白癡,用詞不當,願意公開道歉。我說:這不是用詞,而是心 態的問題:他不應該有這種想法。 隨後,我質詢三個議題。 一、不在籍投票。行政院提案要讓軍人在營區投票,將使 以前軍隊偷偷摸摸、非法作票,轉變成為公開、合法作票。許 多當過兵的人都有經驗:部隊指揮官把選票蓋好後,叫士兵帶 回鄉,投進投票箱,然後把在投票所領到的空白選票,偷帶到 部隊報備。以前,營區是國民黨作票的大本營;現在,國民黨 還想重施故技。 二、鼎新電腦公司。十年來,鼎新公司向政府標到 200 件 電腦資訊的工程;去年底,又向經濟部標到 2 件。今年 1 月 27 日,鼎新變更登記,由外資改為中資公司。台灣好多電腦資訊 統統流向中國了。 資訊安全與國家安全息息相關,台灣很多資訊傳給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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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於脫光光,不是給情人看,而是給仇人、敵人看。我問:政 府對過去資訊管理疏失,應如何善後?吳敦義說:「完全不知 道這件事」,實在夠糊塗。 三、承認中國學歷。我說,我參加第一屆聯合招生,台大 政治系錄取 50 名學生,但是我們班上有 80 位同學,30 位是僑 生。為了要在海外與中共競爭華僑的支持,國民黨提供僑生宿 舍等優惠待遇來大量吸收僑生。 如果台灣承認中國學歷,中國便可用我們當時吸收僑生的 方法來吸收台灣的學生。如此,台灣的學生便會踴躍到中國求 學,中國便會利用這個機會對他們洗腦,灌輸大中國思想。長 遠來看,承認中國學歷,台灣人口會產生「質變」,嚴重影響 台灣的安全與前途。 讓我們來討論 ECFA 的問題 我問:「WTO 有幾個會員國?」經濟部長施顏祥答:「有 190 多個」。我說:「沒那麼多吧!」其實只有 153 個。 我又問:「WTO 會員間有幾個會員相互簽訂 FTA ?」他 答:「200 多個」。我說:「到 2010 年 2 月,有 160 個」。 我問:熟習 WTO 事務的人是否稱呼 FTA 為 WTO plus ?他 答:「是」。我解釋:就是 WTO 會員間,認為彼此關係比較密 切,經貿往來期望有更為互惠互利的安排,才去簽訂 FTA,使 彼此在 WTO 之架構上更上一層樓。他說:「真的是這樣」。 我說:中國在「反分裂國家法」中明文規定:要用武力攻 打台灣。台灣與中國是敵對關係,尤其中國徹底否定台灣為主 權國家,如何能形成簽訂 FTA 的要素呢?請問 WTO 既有 160 個 FTA,有何者是在一方否定他方主權國家而簽訂的? 並且,目前,台灣禁止中國農產品進口的項目,佔台灣 全部農產品項目的 37.2%。換句話說:即使中國要繳納關稅, 台灣也禁止自中國輸入這些農產品。所以台灣與中國的關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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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 minus,亦即尚未達到 WTO 之會員間關係,怎麼大躍進去 簽訂 ECFA,而成為 WTO plus 呢? 又 根 據 WTO 上述 160 個 FTA 的實 踐: 簽 訂 FTA 國 家 間, 要開放 85% 至 95% 的全國產品項目更優惠的貿易往來。現在台 灣禁止中國進口的產品:農產品佔台灣所有產品項目的 8%, 工業產品佔 13%,二項加起來有 21%。如此,台灣與中國貿易 往來的產品項目,以正常會員關係對待者只有 79%,對中國給 與歧視待遇者多達 21% 產品項目,從而要符合最終須有 85% 至 95% 更為優惠待遇的目標,顯然尚有一段很難實現的距離。因 為簽訂 ECFA 後,如要達到 WTO 85% 之要求,政府勢必大量開 放農產品及工業產品,將導致台灣農村破產、傳統產業倒閉、 失業率大幅增加。 有 人 說: 台 灣 如 不 簽 訂 ECFA, 台 灣 的 經 濟 將 會 被 邊 緣 化。 但 綜 觀 北 美 自 由 貿 易 區(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即會員 Agreement)與歐盟(European Union)的「優惠差額」 國與非會員國關稅的差額),尚且比東協自由貿易區還大。台 灣非為前兩個經濟組織的會員國,多少年來出口貿易照常成長 而不受影響。縱令與中國簽了 ECFA 後,台灣也不當然就能參 加東協自由貿易區。我深信沒與中國簽 ECFA,台灣也不會被 邊緣化,政府應提出嚴謹的分析報告,而不應毫無實證來嚇唬 人民。 ECFA 要有日出條款。吳院長說,要有 60% 的民意支持才 要簽訂 ECFA。既然如此,何不舉辦公投,公投比民調還可靠; 公投通過,ECFA 才生效。 尤其,2008 年 12 月 31 日,胡錦濤提出胡六點,第一點主 張,台灣與中國交流或簽訂任何協議,必須在「一個中國」前 提下進行。可見與中國簽訂 ECFA 重大攸關台灣主權,應由台 灣人民用公民投票來決定。但吳敦義卻反對 ECFA 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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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 也 應 該 要 有 落 日 條 款。 如 台 灣 簽 訂 ECFA 後, 發 現產生的效果,不如政府所預期的那麼好,台灣應能夠終止 ECFA。又馬政府既然一再強調,簽訂 ECFA 後,中國不會阻止

他國與台灣簽訂 FTA。為昭公信,何妨在 ECFA 內有個條款規 定:例如在一年內台灣不能與 4 分之 1 東協國家(即 2-3 國),

或二年內不能與 2 分之 1 國家(即 5 國),完成簽訂 FTA 的話, ECFA 立即自動失效。如此,台灣才不會被中國的甜言蜜語欺

騙,但吳敦義也反對自動失效條款。 最後,我說本欲質詢產業創新條例,但因沒時間而作罷。 產業創新條例。國民黨在第四會期末(2008 年年底)原 打算強行表決「產業創新條例」過關,但在本黨表達強烈反對 下,朝野折衝列為立法院第五會期第一優先法案。基於以下理 由,我們認為產業創新條例不能草率地依馬政府提案通過。 1. 掏空國庫。從獎投條例到促產條例租稅優惠已近 50 年,

稅式支出浮濫,造成國庫稅收損失超過 1.5 兆,而馬政府所提

出的「產業創新條例」再度延長包括研究發展、人才投資、營 運總部及物流中心等多項租稅優惠,保守估計國庫每年稅收損 失將超過 400 餘億,對台灣稅制長期扭曲,且對高達七成的受 薪階級顯得相當不公。 2. 獨厚大財團企業。長期以來,包括營運總部、物流配銷 中心設置等都僅為大財團企業量身訂做,而租稅優惠措施之受 益對象也集中在高科技產業,造成高科技產業實質租稅負擔率 僅約 2%,相較中小企業租稅負擔超過 20%以上,差距懸殊, 也是相對剝奪。國民黨版甚至出現僅適用四家國際級營運總部 的條款,但稅收損失卻在百億元以上,缺乏公平性,這種獨厚 財團或特定產業的條款本黨認為不能繼續存在,政府應建立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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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間更為公平的競爭環境。 3. 炒地皮。產業創新條例,對私人開發的產業園區,可以 用政府公權力徵收園區用地及聯外道路用地,在園區內開發人 還可以無比例限制的興建住宅出售,甚至可以利用園區更新享 有容積移轉,此種設計可能成為開發園區者變相「炒地皮」的 蹊徑。在已有高達 600 公頃以上的閒置工業區土地的情況下, 馬政府產業創新條例無國土計畫、規避各種土地法規,任由各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地方政府、公民營企業都可申設產業園 區,恐怕只會製造更多的「蚊子園區」。 馬英九對國民黨在立法院有四分之三的席次,卻無法如 願在第四會期三讀通過「產業創新條例」相當不以為然,甚至 表示要複製「地方制度法」強勢過關的模式,國民黨為配合執 行馬英九的意志,更表示將以「推土機」模式在院會排除民進 黨,卻不深思該案無法過關的主要原因在於租稅不正義及護航 財團炒作土地。 產業創新條例在 99 年 4 月 16 日歷經近十小時的審議,終於 完成三讀。在審議本案的過程,因為本黨團的堅持,刪除了多 項租稅優惠條款,也刪除了可能圖利財團、炒作地皮的條文; 但是,本黨主張增列對傳統產業、中小企業的協助措施等,因 人數居於劣勢,提出的修正條文都遭國民黨封殺;此外,未能 在促進產業升級條例落日的同時,讓長期扭曲台灣稅制的租稅 優惠措施畫上句點,更令人遺憾。 ECFA。中國用廉價的勞工生產出來的產品,免繳納關 稅,大量傾銷台灣,台灣的農業、傳統產業、中小企業不倒 才怪。馬政府預料到這種後果,擬提出 950 億元,補助受害產 業,可是這種補助只能搶救這些產業一時,而不是一輩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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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 ECFA 對高科技、大企業有幫助,但會造成富者愈富、貧者 愈貧的不公平社會。 更嚴重的是,會使台灣香港化,其原因: 一、中國與東協國家簽訂 FTA 時,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名 稱,由溫家寶總理出面簽訂。ECFA,中國卻用海協會與台灣 的海基會名稱,而由陳雲林與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簽訂。很顯 然,中國不承認台灣是一個對等的國家,而是中國的一部分。 二、胡錦濤主張:台灣若要與中國簽訂任何協議,必須接 受「一個中國」原則。在 ECFA 的協議書上,台灣並未要求加 上類似「主權獨立」、「平等互惠」等字句來反駁中國的立場, 無異默認胡錦濤的主張。 三、中國於 2003 年 6 月 29 日與香港簽訂 CEPA,也在 2010

年 6 月 29 日與台灣簽訂 ECFA,選在同一日期簽訂的可能率只

有 365 分之 1,可見國民黨與共產黨刻意使台灣香港化。

ECFA 對台灣的經濟與政治衝擊這麼大,在王金平院長主

持的政黨協商會議上,我們堅持交付立法院相關委員會逐條審 查,逐條表決。國民黨卻主張:委員會的審查只能用一天的時 間,而委員會的所有修正案,在院會不是逐條表決,而是包裹 表決:即所有修正案放在一起一次表決。包裹表決我們一定會 輸,我們將無法修正 ECFA 任何條文,於是協商破裂。

7 月 7 日,民進黨黨團會議時,針對是否要在立法院強烈

抗爭國民黨強行通過 ECFA 而進行表決。投票的結果:25 位在 場的立委中,16 位贊成,於是委員編組來阻止國民黨的多數 暴力。隔天,我們好多立委英勇的衝上主席台,有幾位輕微受 傷,可是郭玟成三根肋骨斷裂。9 日,新的三長接任,決定退 出臨時會,讓國民黨唱獨腳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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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顧台灣 馬英九治國九流,但是賣台一流。如何顧台灣,不讓馬英 九出賣台灣,遂成為今日台灣人民最具挑戰性的工作!

馬英九治國九流 馬英九不但無能並且無信:他不是靠他的能力來維持政 權,而是靠白賊來騙取人民的支持。我們必須把實情講給台灣 人民聽! 馬英九無能。2009 年的 88 水災完全暴露馬英九的無能。 水災發生時,我打電話請教有多次救災經驗的前行政院長 張俊雄。他說,救災最有力的是國軍:軍隊不但有好多兵員, 並且也有很多車輛與機器。總統是國軍最高統帥,唯有馬英九 才能調動軍隊救災;沒有上級的命令,軍官擅自帶領軍隊離開 營區,會受到軍事審判。 與納莉颱風(總統是陳水扁)、921 地震(總統是李登輝) 比較,救災的 72 小時黃金時段內,出動軍隊的數目:馬英九, 8,235 人次;陳水扁,42,146 人次;李登輝,39,870 人(不是人 次)。陳水扁與李登輝出動軍隊的數目超過馬英九的 5 倍,可 見馬英九無疼心,也無能力去救災。 8 月 12 日,行政院長劉兆玄來向黨團幹部簡報救災的情形 指出:有 8 個村落陸上交通完全斷絕成為「孤島」,村裡面的 情形完全不詳。我當面向國防部長陳肇敏建議:派特種部隊攜 帶通訊設備,空降到這些村落去了解災情。兩天後,總統府 宣布高雄縣的小林村有 380 人遭土石流活埋。美國的人口是台 灣的 13 倍,380 人的 13 倍是 5,000 人。如果美國有一個地區死 5,000 人(甚至於只有 380 人),死後 6 日後總統才曉得,那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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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便非下台不可。難怪馬英九災後民調,人民支持度掉落到 20%以下。 馬政府行政效率之差,外國的智庫都有報告。香港亞洲政 經風險顧問公司於 2009 年公布亞洲 12 個經濟體之政府行政效 率調查報告,行政效率由最佳到最差依序為:新加坡、香港、 泰國、南韓、日本、馬來西亞、台灣、越南、中國、菲律賓、 印尼、印度。台灣位居第 7 名,比 2007 年所做之調查報告倒退 4 名。 還 有, 瑞 士 洛 桑 管 理 學 院(International Institute for Management Development,簡稱 IMD)公布 2008 年世界競爭力 排名,台灣為第 13 名,台灣的政府效能則名列第 16 名。但是 2009 年世界競爭力排名,台灣跌落至第 23 名,政府效能也衰退 到第 18 名。 馬英九也不懂處理國家財政。陳水扁執政期間平均每年 舉債 2,562 億台幣,而馬英九執政 2 年期間平均每年舉債 4,932 億,約陳水扁的 1 倍。台灣因為政府舉債過高,影響到國家信 用的評等。 美國惠譽國際信用評等公司(Fitch Ratings)舉辦「2009 亞洲主權、金融保險展望研討會」,公布亞洲各國評等及經濟 概況。亞洲國家外幣評等展望,以新加坡 AAA 表現最佳,澳 洲及紐西蘭為 AA+,日本、香港則為 AA,中國和韓國同列 A+ 等級,而台灣竟也是與中國並列 A+ 等級,可是,台灣主權評 等展望為「負向」。 最近,在國際上的評比,台灣的自由與人權大降。 2009 年 5 月 2 日, 美 國 自 由 之 家(Freedom House) 評 比 「2009 年世界各國新聞自由度調查報告」,台灣由 2008 年第 32 名跌至第 43 名,暴跌 11 名;2010 年 1 月 12 日的報告指出,台 灣的「公民自由評等」從最佳的 1 級降為 2 級。2009 年 10 月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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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無國界記者組織(Reporters Sans Frontières)公布 2009 年新 聞自由指標評比,由 2008 年第 36 跌為第 59,倒退 23 名。 此外,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發表的 2009 年世界人權報告指出,台灣持續用法律來限制言論與集會自 由。2008 年 11 月,中國海協會會長陳雲林來台參加二次江陳會 期間,政府出動大陣仗警力保護,抗議民眾所拿的國旗、支持 西藏旗幟與反中國標語,都被警方沒收、折斷,嚴重侵害人民 的集會、遊行權利。 馬英九無誠信。1974 年,尼克森辭掉總統職位,是因為在 水門事件的調查過程中,尼克森一再說謊,令美國人民無法相 信、 忍 受「 白 賊 」 總統,他才不得不 下台。馬英九說謊 的程度不亞於尼克 森,台灣人民很難 接 受 這 位「 白 賊 」 總統。讓我舉些例 子。 *出生地。1981 年1月, 在 申 請 其 女兒的出生證明 時,他填寫深圳是 他 的 出 生 地。1981 年11月, 馬 英 九 到總統府服務,給 蔣經國的自傳上, 再度說其在深圳出 ▲馬唯中的美國出生證明,馬英九說他的出生地: 生。1982 年 4 月, 「深圳,中國」(198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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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 ▲馬 英 九 到 總 統 府 履 新 時, 給 蔣 經 國的自傳,馬英九說他的出生地: 「深圳」(1981 年)

▲馬英九參加「革命實踐研究院」 時之「研究員自述」,馬英九說 他的出生地:「廣東」(深圳屬廣 東)(1982 年)

在國民黨革命實踐研究院受訓時,馬英九在其自傳上,重申他在 廣東(深圳在廣東)出生。可是,其後他都宣稱在香港出生。不 管是在深圳或在香港出生,馬英九都講過「白賊」。 * 美國的綠卡。馬英九承認他曾經擁有美國綠卡,但是提 不出拋棄綠卡的證明。他辯稱:綠卡已因他擔任台灣的公職而 自動失效。李慶安事件證明,沒有自動失效的事,若要拋棄綠 卡或美國籍,當事人必須向美國政府辦理手續。馬英九與李慶 安一樣:說謊! * 西藏問題。2008 年,競選總統期間,馬英九強烈反對中 國鎮壓西藏人民,說:如果中國不與達賴對話,台灣將杯葛在 北京舉行的奧運。但是,他當選後,先是不准達賴來台,後來 達賴來台為災民祈福時,又拒不見面。可見選前選後,馬英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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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若兩人。 * 台灣參加聯合國。選前,馬英九強調:「重返聯合國是 2,300 萬台灣人民共同的希望,我們會持續努力。」選後馬英九 終止了連續 16 年的入聯提案,又是騙人。 * 台灣人民自決權。選前,馬英九一再表示:台灣前途應 由 2,300 萬台灣人民決定。ECFA 與台灣的主權有密切的關係: 簽訂了 ECFA,台灣將成為香港第二。國民黨主導的公民投票 審議委員會卻決議民進黨與台聯的兩個 ECFA 提案不得為公投 議題,無異否決台灣人民的自決權,馬英九又「白賊」。 *633 政見。2008 年競選時,馬英九推銷 633 政見:即他當 選後,經濟成長率要達到 6%,失業率要降到 3%,國民平均 所得要達到 3 萬美元。目前,經濟成長率及失業率均離目標很 遠,國民平均所得才 14,453 美元,還不到馬英九 3 萬美元目標 的一半,並且比他就職年不升反降 860 美元。更嚴重的是,馬 英九辯稱:3 萬美元不是 2012 年,而是 2016 年之目標,實在是 「白賊」。台灣人民是選他當這一任,而不是下任的總統,並且 他也從未提起那是 2016 年之目標。台灣人民還能忍受這個「白 賊」總統嗎?

馬英九賣台一流 馬英九不但出賣台灣的主權,並且逐漸奉中國為宗主國: 事事請示中國。茲列舉幾個實例。 台灣人有中國籍。2008 年 11 月,馬英九向「聯合報」表 示:台灣人與中國人不同的是戶籍,而不是國籍;台灣人與中 國人都屬同一個國籍,亦即台灣與中國是同一個國家。 不申請進入聯合國。1993 年至 2008 年間,台灣每年都申請 進入聯合國。可是,2009 年,馬英九卻不申請了。聯合國憲章 規定:主權獨立的國家才有資格當聯合國會員國。現在,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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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申請,表示馬英九不堅持台灣是個國家。 不辦國慶。2009年,中國盛大舉辦 60 年國慶大典,在典禮 中,胡錦濤呼籲台灣接受「完全統一」。既然馬英九不認為中華 民國或台灣是一個國家,何必與中國過意不去,來舉辦國慶。 88 水災拒絕外援。1999 年,台灣發生 921 大地震時,有 20 個國家來台協助救援,包括俄羅斯。當時,中國不願意看到外 國的援助,而不准俄羅斯飛機,飛越中國領空來台。2009 年 8 月 11 日,外交部通令外館:「倘駐在國政府或民間欲提供救援 物資或派遣救援團體,請貴館處予以婉謝。」外交部的決定是 違反常情,合理的推測,是因為中國的反對;中國遂成為馬政 府的宗主國。 反對熱比婭訪台。中國反對新疆自由鬥士熱比婭(Rabiye Qadir)的電影「愛的 10 個條件」在高雄放映,也反對她來台訪 問。行政院長吳敦義說反對的理由是熱比婭是「恐怖份子」。 這種說法是侮辱台灣人的智慧:熱比婭曾被提名為諾貝爾和平 獎的候選人,住在最痛恨恐怖份子的美國的首都華府,而且美 國還給她綠卡。其實,熱比婭不准來台是中國的指示,又證明 中國是馬政府的宗主國。 絕不要求美國協防。2010 年 4 月 28 日,馬英九接受 CNN 訪問時表示:「我們絕不要求美國為台灣而戰(We will never ask the Americans to fight for Taiwan.)」。我立刻寫一篇文章刊 登於 5 月 3 日的「自由時報」,加以反駁。下面是該文的內容: 「…這句話,對台灣的安全有三個不利的影響。 第一、台灣國防部估計:如台灣軍隊與中國軍隊作戰的 話,國防部認為台灣只能苦守一至三星期。如果確定美國不會 來協助,何必犧牲生命去戰那一定會輸的戰爭,乾脆投降算 了。所以馬英九的談話,傷害台灣軍人守土的決心與士氣。 第二、美國的『台灣關係法』規定:如果中國使用武力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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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台灣,美國將採取『適當的行動』。前布希總統曾明確表示: 將採取軍事行動協防台灣。美國依據『台灣關係法』將可出兵 台灣,並不須台灣政府的同意。但是馬英九的談話,將會減低 美國出兵的正當性。 第三、直到目前,馬英九的『終極統一』都是對台灣人的 呼籲;如今向美國人喊話。現在,全世界一百九十個國家間, 有能力且有意願防止中國武力犯台的唯有美國。馬英九的一席 話恐會影響美國政府派兵協防台灣的政策。因此,馬英九這一 席話,對台灣安全影響甚大,台灣人民應嚴厲譴責馬英九賣台 的言論」。 「和平協議」就是投降。馬英九主張在其任期內要與中國 簽訂「和平協議」。簽訂「和平協議」後,中國即不對台灣動 武,中國會要求美國在協議有限期間內,不得依「台灣關係法」 出售「防衛性武器」給台灣。中國將振振有詞的說:美國何必 軍售台灣,徒增台海的緊張。 並且,如簽訂「和平協議」,在立法院佔有四分之三席次 的國民黨立委,在中國的遊說、壓力下,將會阻擋軍購案。如 果沒有外國繼續提供精良、現代化武器,台灣現有的武器,如 F16、幻象戰機,幾十年後將變成「廢鐵」、「古董」。 相對的,中國大規模的擴軍,除了威迫台灣屈服外,還要 跟美國與日本爭取亞洲、西太平洋的霸權。直到 2008 年,中 國經濟成長率都超過 10%,中國不是把經濟發展的成果,用來 提高人民教育水準,加強民主化,進而促成世界和平;而是把 經濟力轉換成軍事力量,嚴重威脅台灣安全及世界和平。中國 每年國防預算都超過台灣的國防預算 10 倍以上,並且每年成 長 率 都 在 14 % 以 上:2007 年 17.8 %,2008 年 17.6 %,2009 年 14.9%。2009 年中國的經濟成長率才 8%,因而其 2010 年國防 預算的成長率降至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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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以龐大的軍事預算,一方面繼續發展飛彈、衛星等高 科技武器,另方面向外採購現代化武器,外國也找不到理由拒 絕。在這種情況下,三、五十年後,台灣與中國軍事力量之懸 殊,將出現天壤之別。 更嚴重的是台灣人之心防,大家認為中國不會來打了,天 天過著太平的生活,等於精神上武裝解除。當協議到期,中國 用強大的軍事力量威迫台灣,台灣一定欲振乏力,只有投降一 條路可走。 2005 年 2 月 28 日, 美 國 前 總 統 柯 林 頓 訪 台 時, 當 面 告訴陳水扁總統,對台灣來講,簽訂「中程協議」 (interim agreement)是不智的,因為,協議時限一到,台灣要怎麼 辦?而且誰來保證,中國一定會遵守協議內容?柯林頓所說的 「中程協議」,就是馬英九所說的「和平協議」,兩者名異而實 同。(粗體字部分係經陳水扁逐字證實。) 因此,「和平協議」,猶如「溫水煮青蛙」 :水逐漸加溫, 青蛙熟了,還不曉得要跳出熱水,將會置台灣於死地,台灣人 民要堅決反對。 「和平協議」是馬英九賣台的最高潮:馬英九與胡錦濤很 可能於 2011 年會面,共同簽署協議。該年秋天,馬英九與胡錦 濤很可能共同獲得諾貝爾和平獎,因為他們大幅降低台海戰爭 的危機。 可是,這個協議完全犧牲台灣人民的民主、自由、尊嚴的 生活方式以及台灣的經濟繁榮,將會遭受到台灣人民強烈的反 抗。1978 年,埃及的總統沙達特(Muhammad Anwar al-Sadat) 與以色列的總理比金(Menachem Begin)簽訂和平協議後,共 同獲得該年的諾貝爾和平獎。可是,不久兩人均遭受到其國民 的射殺,因為人民認為其國家領袖出賣國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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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台灣 防止馬英九出賣台灣最有效的武器是公民投票,可是,公 民投票法規定:獨統或與台灣主權有關的議題都不能用公民投 票來決定。當初,我拚命推行公投立法,就是預料有一天我們 必須用公投來顧台灣。現在,公投顧台灣只能當群眾運動來推 動,馬英九一定會說依法無據,而拒絕舉辦公投。 2012 年總統大選,遂成為台灣人民決定台灣前途的變相公 投,最好、也可能是最後一次機會。如果民進黨選輸的話,台 灣便會被馬英九出賣,「無死也會剩下半條命」 (台語),台灣 恐怕再也沒有選舉總統的機會。 中國來統治台灣,一定會消滅台灣話,摧毀台灣文化。並 且,像在西藏與新疆那樣,中國會大量移民中國人來台灣,而 大量把台灣人遷移到中國。台灣不再是台灣人的台灣,而是中 國人的台灣,台灣將成為一個地理名詞而已。 中國是一個共產黨專政的國家:沒有自由、沒有人權,也 沒有民主。中國的國家主席(總統)不是由 13.5 億中國人民選 舉產生,而是由共產黨政治局 9 位成員決定。胡錦濤就是以這 種方式來擔任國家主席,中國 2012 年的主席接班人習近平也早 由政治局指定。習慣於民主生活方式的台灣人民,很難接受這 種獨裁制度。 中國官員來統治台灣恐會發生第二次二二八事件。1947 年,二二八事件的發生,是因為當時來台的國民黨接收官員, 貧窮、教育程度低,又有統治者的優越感,引起台灣人很大的 反感。這些存在於昔日國民黨官員的特性,仍存在於今日中國 的官員,台灣人民一定看不起他們,而會發生更大的反抗與衝 突。 台灣的經濟也會崩潰。今天的香港仍會勉強維持其小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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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是因為要做個樣版給台灣人看。但當中國併吞台灣,已完 成「完全統一」,再也沒有後顧之憂,台灣與中國的經濟將完 全融為一體。 1990 年,東德與西德統合為一個國家。當時東德的人口 為 1,600 萬人,國民平均所得為 13,000 美元,而西德的人口為 6,300 萬人,國民平均所得為 38,000 美元。合併後,東西德國民 平均所得成為 33,000 美元,因而西德人民的國民平均所得減少 5,000 美元,減少了 13.3%。 2009 年, 台 灣 的 人 口 為 2,300 萬 人, 國 民 平 均 所 得 為 14,453 美元,而中國的人口為 13.35 億,國民平均所得為 3,687 美元(World Bank,世界銀行的估計)。台灣如現在與中國合 併,台灣與中國的國民平均所得成為 3,869 美元,台灣的國民 平均所得減少 10,584 美元,減少了 73.2%。 與東德合併後,西德的人民叫苦連天。可是,台灣人民國 民平均所得減少的幅度,以百分比計算,比西德人民高出 5.5 倍。為什麼台灣人民要承受這個無妄之災呢? 中國統治台灣,對大財團及銀行界可能不會發生重大的不 利,可是對勞苦大眾會造成很大的傷害,茲詳述於下: 農民。現在,由中國進口的農產品比台灣出口中國者還 多。中國併吞台灣後,中國的農產品會大量傾銷台灣,台灣的 農民不是選擇「休耕」就是當「農奴」,心不甘情不願的下田 耕種。 漁民。現在台灣的海產,不是台灣漁民到外海捕捉的,而 是在海上向中國漁民買來的,台灣漁民就賺買賣的差額。如果 中國併吞台灣,中國海產就可直接出口到台灣,無需透過台灣 漁民,台灣漁民便無利可圖。再者,大量進口中國海產,台灣 的養殖業也會受到衝擊,台灣漁業界恐會苦哈哈。 工人。中國的工人大量湧進台灣,每個月的薪水 1 萬元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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幣,他們就很滿足,那台灣的工人要怎麼辦?即使中國人在台 灣找不到工作,也有計程車可開,滿街都是空計程車,中國的 計程車司機 ,1 個月跑 1 萬元台幣也就滿足,但我們的司機如 何以這些微薄的收入養活一家人? 中國的工資遠比台灣低,中國人工密集產品的價錢當然遠 比台灣低。這些產品大量傾銷台灣後,台灣的紡織、鞋業、雨 傘等傳統產業都要關門。台灣的工人不是留在台灣失業、「待 業」,造成失業率增加,就是離開台灣,到中國或其他國家當 「台勞」。 專業人員。中國人當然能夠來台灣考執照,各行各業需執 照才能工作的專業人員供過於求,不但影響到台灣專業人員的 薪水,並且也會影響到他們的工作機會。尤其中國醫療人員都 會跑來台灣,「赤腳」中國醫師會充斥台灣的大街小巷。 青年學生。現在台灣大專聯合招生的錄取率超過 90%,而 2009 年中國有 1,020 萬考生參加大學聯考,但只招收 629 萬人, 錄取率只有 62%。這些在中國大學聯考落榜的近 400 萬個高中 畢業生必會來台搶走台灣子弟的升學機會(教育部核定 2010 年 大學招生總名額才 11 萬 6,000 人)。 另外,英國「泰晤士報」 (The Times)公布的 2009 世界大 學排行榜,前 100 名的大學中,有 2,300 萬人口的台灣佔 1 所, 而有 13.5 億人口的中國也才有 2 所;前 300 名中,台灣有 3 所、 中國有 7 所;前 500 名中,台灣有 7 所,中國有 10 所。不論依 名校前 100 名、300 名或 500 名,如依人口比例來計算,台灣名 校的數目高出中國 30 倍以上。換句話說,本來台灣學生進入世 界名校,受到良好教育的機會,高出中國學生 30 倍以上,中國 併吞台灣後,全部泡湯了。 當世界共產國家逐漸瓦解的時候,中國還把馬列思想列 為大學生的必修課程;教條教育扼殺青年學生的思想自由及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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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中國政府更要求在電腦上安裝一種名為「綠壩」的監控軟 體,來箝制網路訊息的自由流通,2009 年底,中國開始在網路 大肆攻擊谷歌(Google),2010 年 3 月 23 日谷歌宣布退出中國 市場。習慣於自由、民主生活方式的台灣學生,將難以接受共 產黨的專政及思想控制。 更 嚴 重 的 是,2009 年 大 學 畢 業 生 的 起 薪, 台 灣 是 每 月 26,000 元台幣,而中國為台幣 8,600 元,相差 3 倍。中國一來, 台灣的青年學生將過著一輩子貧窮的生活。 弱勢族群。台灣的社會福利政策還算不錯:每個月,老人 年金 3,000 元,老農年金 6,000 元,老芋仔年金最少也有 13,000 元;全民健保、國民年金及其他福利金不計其數。中國一來, 這些社會福利全部停止,要跟現在中國的社會福利政策無縫接 軌,台灣的弱勢族群將失去政府的保障。 如果我們選輸 2012 年的總統大選,中國將併吞台灣,我們 這一代將成為台灣歷史的罪人。對不起數百年來在這一塊土地 慘澹經營的祖先,我們的子孫也從此被迫接受共產中國的獨裁 統治。我們沒有退卻的權利,一定要勇敢負起歷史上的責任。 因此,2012 年總統大選,我們要主打「顧台灣」,到台灣 的每一個鄉村、角落去說明大選的重要性。我們要問台灣人: 你要顧台灣還是要接受中國共產黨統治?顧台灣,投給民進 黨;接受共產中國的統治,投給馬英九。我們要從頭至尾,集 中火力,強打主軸: 顧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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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 蔡同榮在 SSCI 的論文 「 社 會 科 學 引 文 索 引 」(Social Science Citation Index, SSCI):10 篇(前 4 篇係刊在世界十大政治刊物) 1.“A Content Analysis of the Obituary Notices on Mao Tse-tung,” Public Opinion Quarterly, 41 (Winter 1977-1978), 475-487。 2.“Communist Party Control over the Bureaucracy: The Case of China,”Comparative Politics, 11 (April 1979), 359-370。 3.“Chinese Politics in the General Assembly,”Public Opinion Quarterly, 44 (Spring 1980), 23-34。 4.“The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in the Cultural Revolution: A Test of the‘Red and Expert’Concept,”Journal of Politics, 43 (November 1981), 1215-1229。 5.“Who Controls the State Council of China?”Asia Quarterly, 1977/2, 143-162。 6.“Chinese Leaders’Support for Hua Kuo-feng: A Content Analysis,”Asia Quarterly, 1978/3, 189-208。 7.“Chinese Policy toward the Third World and the Superpowers in the UN General Assembly 1971-1977: A Voting Analysis,”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33 (Summer 1979), 391-403。 8.“Mao Zedong’s Control over the State Council of China,”Asia Quarterly, 1980/2, 75-92。 9.“Political Participation, Institutionalization and Stability in China: A Test of Huntington’s Theory,”Social Science Journal, 18 (April 1981), 25-40。 10.“The Future of Taiwan,”Asian Survey, 26 (December 1986), 1309-1323 (and Congressional Record, March 23, 1987, E1078-1079, part of the essay inserted by Congressman Robert G. Torricelli)。 詳細蔡同榮英文論文列表,請看「我要回去」,207-212 頁。


顧台灣 發行人:田再庭 作 者:蔡同榮 封面攝影:蔡森田 封面設計:李清福 出版發行:財團法人民視文教基金會 (02)2570-2570 郵政劃撥:帳號 50166889 戶名:財團法人民視文教基金會 排 版:極翔企業有限公司 印 刷:台欣彩色印刷製版股份有限公司 初 版:2010 年 4 月 三 版:2010 年 9 月 【國外匯款方式】 1. 銀行匯款: BENEFICIARY: NAME: Formosa TV Cultural and Education Foundation A/C No : 020-22-600600-500 BANK: Entie Commercial Bank Chung Lung Branch SWIFT : ENTITWTP ADDRESS:No.36, Sec. 3, Pa-Teh Road, Taipei, Taiwan Telex : 26121 ENTIEBK TEL : 886-2-25700999 2. 支票寄送: 支票抬頭:財團法人民視文教基金會 郵寄地址:台北市八德路三段 30 號 14 樓 Formosa TV Cultural and Education Foundation 14F, No. 30, Sec.3, Pa-Teh Rd, Taipei,Taiwan TEL : 886-2-25702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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