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終的作為
立志終身喜樂行善 ( 12-13 節)
。若接納「永生
如果傳道者講完上述兩個事實便停 止,我們或許覺得,生命豈不是太灰暗、
意為「永恆的意念」,即是說,人
無奈,不值得活?傳道者並沒有只鼓勵
雖有永恆觀念,仍會為時間所限,類似
讀者接受這兩個事實,他繼續說:「我
坐井觀天,不能明白「神從始至終的作
知道世人,莫強如終身喜樂行善;並且
為
人人吃喝,在他一切勞碌中享福,這也 是神的恩賜。 ,就如保羅所說:「我如今所知道
的 有 限 」 ( 林 前 十 三 12 ) 。 只 有 神 從
(12-13 節)
始至終,由頭至尾,一目了然。 傳道者承認生命有缺陷和知識的
傳道者在此強調:人不是神,所知
限制,這卻不等於說,我們因此就永遠
道的有限,不像神那樣有全知的屬性 ;
憂愁,全無快樂可言。相反, 傳道者指
人只是被造之物,不是創造主(參
出:我們不但接受這兩件事實,更可以
11、15 節),所以不是甚麼都知道和曉
且應該超越它們而快樂,應「終身喜樂
得。這是我們要接受的另一個現實。
行善
筆者有一位好友在某主日早上洗澡
。「 行善
時忽然中風,半身癱瘓,他當時只有三 十八歲。筆者趕去醫院探望好友,他的 妻子看見我就說:「他剛才清醒時,知
在此並不是指像修橋補路的倫理 善行,「善
道你會來,想問你:『為甚麼神容許這 事發生?』」筆者坦誠回答:「我不知
和第 13 節的「福
道。」筆者年紀愈大,所見的痛苦愈多, 更明白到生命有太多的事乃人不能完全
在 原文是同一個字,「行善
明白的。作為人,我們並沒有全知的權 利。 如果我們能在遇到不明白的事時,
指製造開心快樂,享受生命,即
接受自己知識的限制,可以把焦點由問
是主動追求美好和快樂的生命。《呂振
「為甚麼?」轉到問「在這情況下我應
中譯本》把「終身喜樂行善
作甚麼?」,這會有助我們活得更快樂 。 譯作「時常歡喜,一生享樂」, 這翻譯可取。傳道者認為這是人生很重 要和美好的,所以他說:「我知道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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