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如何可以活得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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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終的作為

立志終身喜樂行善 ( 12-13 節)

。若接納「永生

如果傳道者講完上述兩個事實便停 止,我們或許覺得,生命豈不是太灰暗、

意為「永恆的意念」,即是說,人

無奈,不值得活?傳道者並沒有只鼓勵

雖有永恆觀念,仍會為時間所限,類似

讀者接受這兩個事實,他繼續說:「我

坐井觀天,不能明白「神從始至終的作

知道世人,莫強如終身喜樂行善;並且

人人吃喝,在他一切勞碌中享福,這也 是神的恩賜。 ,就如保羅所說:「我如今所知道

的 有 限 」 ( 林 前 十 三 12 ) 。 只 有 神 從

(12-13 節)

始至終,由頭至尾,一目了然。 傳道者承認生命有缺陷和知識的

傳道者在此強調:人不是神,所知

限制,這卻不等於說,我們因此就永遠

道的有限,不像神那樣有全知的屬性 ;

憂愁,全無快樂可言。相反, 傳道者指

人只是被造之物,不是創造主(參

出:我們不但接受這兩件事實,更可以

11、15 節),所以不是甚麼都知道和曉

且應該超越它們而快樂,應「終身喜樂

得。這是我們要接受的另一個現實。

行善

筆者有一位好友在某主日早上洗澡

。「 行善

時忽然中風,半身癱瘓,他當時只有三 十八歲。筆者趕去醫院探望好友,他的 妻子看見我就說:「他剛才清醒時,知

在此並不是指像修橋補路的倫理 善行,「善

道你會來,想問你:『為甚麼神容許這 事發生?』」筆者坦誠回答:「我不知

和第 13 節的「福

道。」筆者年紀愈大,所見的痛苦愈多, 更明白到生命有太多的事乃人不能完全

在 原文是同一個字,「行善

明白的。作為人,我們並沒有全知的權 利。 如果我們能在遇到不明白的事時,

指製造開心快樂,享受生命,即

接受自己知識的限制,可以把焦點由問

是主動追求美好和快樂的生命。《呂振

「為甚麼?」轉到問「在這情況下我應

中譯本》把「終身喜樂行善

作甚麼?」,這會有助我們活得更快樂 。 譯作「時常歡喜,一生享樂」, 這翻譯可取。傳道者認為這是人生很重 要和美好的,所以他說:「我知道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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