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迫遷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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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迷思五:我家要被都更了,同意書 該簽嗎?」)

3. 擬定「都市更新事業計畫」

此階段的私有土地及合法建物所有 權人同意比例,依劃定區域分為三種: 迅行劃定區域為二分之一,優先劃定區 域為五分之三,自行劃定區域為三分之 二。此階段將確定社區的都更實施者是 哪個建商?同意比例是否已達上述門

檻?一旦同意比例達標,都更實施者將 在此階段向縣市政府申請更新事業計畫 「報核」,並舉行自辦公聽會。

此階段應密切注意建商或政府舉辦 的公聽會,積極出席以了解更新案內

容,提出問題並表達自己的意見。由於 都市更新的「權利變換」僅限土地及建 築物有產權者參與,若你家沒有產權,

例》中並未設計會計查核制度,故「權 利變換」的爭議主要在於共同負擔的提 列是否合理。常見的權利價值爭議包含 工程及管理費用灌水、低估更新前後的 房地價值等。已走到這個階段的住戶, 應盡量保持左鄰右舍的資訊流通,也要

特別注意都市更新案的私約簽訂問題

(請參閱後文「迷思六:建商要與我『簽 私約』,該怎麼辦?」)

小辭典:何謂「共同負擔」?

共同負擔指的是都市更新的實施成 本,包含工程費用、估價費用、拆 遷安置費用、管理費用等,由實施 者(通常是建商)估算,並由全體 所有權人共同負擔。

最晚應該在此階段聯合類似情形的左鄰

5. 都市更新審議階段

利用既有民間團體資源開始自救。

施、如何實施、容積獎勵值多少。在都

右舍,向建商及縣市政府陳情,或善加

4. 擬定「權利變換計畫」

此階段將確定家戶在都更後的權利 價值分配。由於都市更新的共同負擔是

由建商估算,且目前的《都市更新條

此階段將確定此更新案是否確定實 市更新審議委員會以前,主管機關會針 對該案舉行公辦公聽會,並進行兩個月 的公開展覽、舉辦聽證程序,這些程序 都應該盡可能參與。若縣市主管機關核 定了你家社區的權利變換計畫,建商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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