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中心
2017 年報
臺大醫院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中心 2017 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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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一直以來臺大醫院致力於提升醫療水準,許多 病人也非常支持且願意參與本院的新醫療方法或藥 品的研究。臺大醫院也非常重視對臨床研究受試者的 保護,率先於國內設置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中心,引 進 AAHRPP 的國際標準,來提升對受試者的保護及 研究品質。 本院受試者保護工作符合國際最嚴格的標準,獲美國臨床研究受試者 保 護 協 會 (Association for the Accreditation of Human Research Protection Program, AAHRPP)二次評鑑通過,獲得全部通過「Full accreditation」的成 績。這是繼 2012 年臺大醫院在臺灣首家通過 AAHRPP 評鑑後,於 2015 年 再次以優異的成績獲得國際評鑑機構的肯定,也代表臺大醫院的臨床試驗 品質與受試者保護工作一直保持在國際高標準。 然而,我們在臨床試驗與受試者保護工作上,並不會因為本院再次通 過 AAHRPP 評鑑而停滯不前;更致力於與國際接軌,專注研究美國與國際 人體研究相關修法趨勢,並帶領國內因應,舉辦「因應美國人體研究法規 修法及 FDA 法規鬆綁高峰座談會」,討論國內因應共識,並與衛生福利部 共同研修國內相關法規。並將 AAHRPP 評鑑經驗分享給國內多家醫療機 構,協助通過 AAHRPP 評鑑,共同提升受試者保護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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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試者保護中心為了持續做好保護受試者的工作,提升本院執行受試 者保護及臨床試驗的品質,在 2017 年帶領同仁推動創新業務。包括:創新 教育訓練的案例分享,由受試者保護中心撰寫,寄發給全院研究人員(每月 約 2,400 人次),共 11 則,並建置研究倫理與受試者保護課程於本院 TMS 教育訓練管理系統,方便本院同仁以數位學習方式進修,並且視案例分享 之題材性質,投稿本院員工電子報、臺大醫學院楓城新聞;並執行癌症藥 品臨床試驗受試者告知同意理解度調查。此外,今年持續推行各項品質改 善專案,例如:新藥臨床試驗受試者同意書 24 小時緊急聯絡電話測試、藥 品臨床試驗於病房執行前教育宣導之落實執行情形訪查、由藥劑部試驗用 藥管理中心完成藥品交互作用檢核系統及試驗用藥開方系統中註記試驗案 聯絡人、研究倫理委員會行政中心減少持續審查報告逾期繳交或完成審查 而停止執行之計畫數。希冀在全院同仁的努力,使臺大醫院的受試者保護 更趨完善,臨床試驗品質更符合國際高標準。 2017 年是成果豐碩的一年,感謝全院各單位研究計畫主持人、研究護 理師、研究助理、試驗委託者、醫療單位、受試者保護相關單位及本中心同 仁的努力,未來我們將繼續思考如何讓臺大醫院的受試者保護和臨床研究 變得更好,秉持「保障本院臨床研究受試者權益之使命」 ,朝向亞太地區卓 越的受試者保護中心穩健邁進。
臺大醫院副院長 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中心主任 鄭安理 謹識 臺大醫院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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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3 月 Page 3
目錄 序...................................................................................................................... 2 目錄 .................................................................................................................. 4 中心簡介 .......................................................................................................... 6 壹、單位沿革........................................................................................................................ 7 貳、歷任主管........................................................................................................................ 9 參、中心任務...................................................................................................................... 10 肆、組織架構...................................................................................................................... 14 伍、人力配置與工作職掌.................................................................................................. 15
年度重要事記 ................................................................................................ 16 業務報告 ........................................................................................................ 19 壹、年度重要業務及具體績優事蹟.................................................................................. 20 貳、年度目標績效管理...................................................................................................... 45
教育訓練進修 ................................................................................................ 46 壹、受試者保護教育訓練.................................................................................................. 47 貳、中心人員實習計畫...................................................................................................... 50 參、中心讀書會.................................................................................................................. 52
主辦或參與之活動 ........................................................................................ 53 壹、研討會.......................................................................................................................... 54 貳、參與我國人體研究相關法規制定.............................................................................. 56
出版刊物 ........................................................................................................ 57 壹、受試者保護案例分享.................................................................................................. 58 貳、受試者保護民眾宣導單張.......................................................................................... 74 参、受試者保護中心 eNews..............................................................................................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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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OF CONTENTS
圖目錄 圖 1、臺大醫院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架構圖 .......................................................................... 10 圖 2、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中心策略地圖 ............................................................................... 12 圖 3、臺大醫院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中心組織圖 .................................................................. 14 圖 4、受試者保護中心 2014-2017 年網站點閱率分析....................................................... 77
表目錄 表 1、臺大醫院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中心人員工作職掌表 ................................................ 15 表 2、2017 年受試者保護案例分享列表 ................................................................................. 21 表 3、於院內研究人員教育訓練課前撥放宣導簡報摘要表 ................................................ 23 表 4、受試者保護中心 2017 年度品質改善專案列表 .......................................................... 25 表 5、2017 年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重要工作成果 ....................................................... 30 表 6、2018 年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策略規劃 ................................................................. 35 表 7、2017 年研究倫理委員會審查案件數統計表 ....................................................... 36 表 8、2017 年受試者保護品管指標 .................................................................................... 45 表 9、2017 年受試者保護教育訓練列表 ................................................................................. 48 表 10、2017 年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中心人員實習與教育訓練一覽表 .......................... 51 表 11、2017 年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中心讀書會 ................................................................. 52 表 12、2017 年受試者保護 eNews 列表 ................................................................................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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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簡介 壹、單位沿革 貳、歷任主管 參、中心任務 肆、組織架構 伍、人力配置與工作職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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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簡介 壹、單位沿革 為保護在臺大醫院參與臨床試驗或人體研究的民眾,臺大醫院於 2011 年 8 月開始籌設「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中心」,於同年 11 月正式成立,並 於翌年 2 月 24 日揭牌。受試者保護中心是院層級的功能型單位,由督導臨 床研究之副院長擔任主任。成立的主要使命即為保障本院臨床研究受試者 之權益,秉持正直誠信與專業創新,透過成長、整合,以期成為亞太地區受 試者保護工作之領先者。 具體運作上,本中心督導、規劃、整合與協調全院受試者保護工作相 關單位,如研究倫理委員會、醫學研究部、臨床試驗中心、試驗用藥品管理 中心等,並接受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諮議委員會督導,同時與執行研究的 主持人、研究人員及其所屬科部、試驗委託者及主管機關密切合作,共同 提升對受試者的保護。 傳統上,研究倫理委員會對臨床研究個案的獨立審查與監督,是保護 受試者的主要機制。本院設立「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中心」是基於下列考 量:其一、國際新趨勢認為,保護受試者的工作也是研究機構的責任,需要 有機構的投入,才能做好,不能完全仰賴獨立的研究倫理委員會。例如:臨 床試驗委託合約對於保護受試者很重要,但簽署合約是研究機構的職權。 如何透過合約來保護受試者,需要研究機構來達成。其二、醫院中原已有 許多單位各負責一部分的受試者保護工作,但需要有一個統籌整合與監督 的單位,來協調大家的腳步,並規劃發展的方向與策略。所以,受試者保護 中心的角色,類似於醫院中常見的醫療品質與病人安全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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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認本院受試者的保護工作符合先進國家最嚴格的標準,本院於 2011 年 首 次 申 請 美 國 臨 床 研 究 受 試 者 保 護 協 會 ( Association for the Accreditation of Human Research Protection Program, AAHRPP)評鑑,並於 2012 年底順利通過,成為臺灣第一個通過 AAHRPP 評鑑的醫院。此外,本 院於 2013 年 4 月通過國際醫療機構評鑑(The Joint Commission International, JCI)學術型醫學中心評鑑(Standards for Academic Medical Center Hospitals, AMC)的實地評鑑,JCI-AMC 評鑑涵蓋了臨床研究受試者的保護。具體地 向國際展現了臺大醫院做為亞太地區卓越臨床試驗中心與卓越受試者保護 中心的領導地位,顯示本院在臨床研究的品質、倫理與受試者保護三方面 已經符合國際最高標準。 2015 年本院再次通過 AAHRPP 評鑑,再次獲得全部通過「Full accreditation」的成績,以優良的成績獲得國際評鑑機構的肯定,也代表臺 大醫院的臨床試驗品質與受試者保護工作一直保持在國際高標準。未來本 院將秉持著保護臨床研究受試者權益之使命,持續追求最先進的受試者保 護觀念與知識,營造受試者保護的文化,培育國內外受試者保護人才,推 動品質改善活動,提升本院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工作之品質,以期成為亞 太地區卓越的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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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簡介 貳、歷任主管 鄭安理
教授
任
期 2015 年 8 月- 迄今
學
歷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系學士 中央研究院癌症醫學研究員 美國威斯康辛大學癌症研究及臨床試驗研究員 國立台灣大學臨床醫學研究所博士
現
職 臺大醫院副院長 臺大醫學院癌醫中心醫院院長
何弘能
教授
任
期 2013 年 8 月- 2015 年 7 月
學
歷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系學士 美國匹茲堡大學研究員 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研究員
現
職 臺大醫院院長 臺大醫學院婦產科暨免疫學研究所教授
黃世傑
教授
創始主任 任
期 2011 年 11 月-2013 年 7 月
學
歷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系學士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臨床醫學研究所醫學博士 國立臺灣大學管理學院 EMBA 商學碩士
現
職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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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中心任務 一、中心任務 受試者保護中心整合全院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相關機制,監督與管理臨 床研究受試者保護業務之執行,監督範圍如圖 1 所示。架構圖呈現受試者 保護中心對各相關單位之業務上監督關係,但不代表上下隸屬關係。例如: 研究倫理委員會並不隸屬於本中心,但在受試者保護工作的成效上,則受 到本中心之監督。另架構圖中的虛線框代表承辦業務之團隊,例如:臨床 試驗稽核團隊及臨床試驗合約審查承辦人均隸屬於臨床試驗中心及醫學研 究部。 圖 1、臺大醫院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架構圖
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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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簡介 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諮議委員會,負責規劃保護臨床研究受試者相關策 略及規章、督導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工作之執行、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相 關事項之諮詢、提升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工作之品質。諮議委員會置委員 七人至十五人,除院長為主任委員外,其餘委員由院長遴聘醫學研究、倫 理、法律及衛生主管機關代表等專家擔任,每年召開會議,督導全院臨床 研究受試者保護工作之執行。
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諮議委員會委員,何弘能院長(第一排左邊第 4 位)、陳聰富學務長(第一 排左邊第 3 位)、黃燕瓊顧問(第一排左邊第 5 位)等,共 11 位委員及相關單位人員合影。
2017 年 5 月 5 日召開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諮議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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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7 年策略地圖 本中心訂定策略地圖,作為未來發展的指引,並據以訂定策略目標與 計畫及各項績效指標。策略地圖中的各項構面與格式是仿照本院的全院策 略地圖。綜言之,各項構面的目標都是在促進保障本院臨床研究受試者的 權益;而臺大醫院作為世界一流的研究型大學醫院,本中心要擔當起卓越 的受試者保護中心的責任。 圖 2、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中心策略地圖
使
命
願
保障本院臨床研究受試者之權益
顧 客 構 面
內 部 流 程 構 面 學 習 成 長 構 面
財 務 構 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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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位 世界一流的大學醫院
景
核心價值
策略
正直誠信、專業創新
成長、整合
亞洲一流的受試者保護中心
安全與高品質的服務 C1-保護臨床研究受試者之安全與權益 C2-提供研究人員及研究委託者經 AAHRPP 認 證及保護受試者的研究環境
社 會 責 任 構 面
善盡社會責任與提昇影響力 S1-提昇民眾對本院臨床研究正向觀感 S2-促進臺大醫院臨床研究品牌的國際地位
有效率及效益的監督與管理 I1-建置經 AAHRPP 與 JCI 認證之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制度 I2-執行監督與管理以確保受試者安全及提昇臨床研究品質 I3-整合台大醫院各分院之臨床研究 培養卓越專業服務能力
建立保護受試者的文化
L1-充實及培養相關臨床研究專業知能訓練 L2-強化溝通與危機處理能力
L3-型塑組織人文關懷及誠信文化 L4-建構及導入資訊系統、提昇資通訊科技 之應用
提升本院經營效益 F1-吸引國際藥廠委託本院執行更多臨床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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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簡介 三、五大策略目標 (一)成為亞太地區卓越的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中心 (二)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工作的持續品質提升 (三)提升資訊系統應用於受試者保護工作 (四)受試者保護人才之培育 (五)辦理社區推廣宣導,以促進民眾對受試者保護與臨床研究的正向認 知。
三、業務 規劃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方針與策略。 統合、協調、管理與監督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業務。 就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相關業務,監督本院研究倫理委員會 與所有研究人員。 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業務之稽核與改善。 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教育訓練之規劃、整合與評核。 研究合約審查之安排與監督。 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評鑑之辦理。 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諮議委員會之會務運作。 受理臨床研究受試者、研究人員及其他人士,對本院受試者保 護業務之諮詢、申訴或建議。諮詢窗口得利用研究倫理委員會 現有諮詢窗口為單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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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組織架構 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中心在組織架構上,以督導臨床研究與研究倫理 之副院長為主任,設執行秘書 1 人、專任管理師 2 人。另本中心視業務需 要,得聘有副執行秘書,目前有副執行秘書 8 人,以推行受試者保護與受 試者保護評鑑(AAHRPP)工作。
圖 3、臺大醫院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中心組織圖
主 任 (兼任) 鄭安理副院長
執行秘書 (兼任) 副執行秘書群 (兼任) 沈盈君醫師 胡婉妍醫師 張端瑩醫師 孔祥琪醫師
陳怡安醫師
副執行秘書群 (兼任) 李日翔醫師 游治維醫師 張修豪醫師 徐偉勛醫師
管理師 2名 (專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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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簡介 伍、人力配置與工作職掌 本中心人力配置與工作執掌列表如下: 表 1、臺大醫院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中心人員工作職掌表
姓名 鄭安理副院長 陳怡安醫師 沈盈君醫師 胡婉妍醫師 李日翔醫師 孔祥琪醫師 張端瑩醫師 游治維醫師 張修豪醫師 徐偉勛醫師 林佳錦 陳瑾玉
職稱 主任 (兼任) 執行秘書 (兼任) 副執行秘書 (兼任) 副執行秘書 (兼任) 副執行秘書 (兼任) 副執行秘書 (兼任) 副執行秘書 (兼任) 副執行秘書 (兼任) 副執行秘書 (兼任) 副執行秘書 (兼任) 管理師 管理師
工作職掌 督導及綜理本中心業務 輔佐本中心主任督導及綜理本中心業務 管理本中心日常業務、受試者保護工作 之品質改善、受試者保護中心人員培訓 協助易受傷害族群保護相關事項 協助臨床試驗稽核與品質改善 協助受試者告知同意相關事項 共同督導臨床試驗用藥之管理、編撰臨 床研究主持人指引 協助臨床試驗案之科學審查程序 (包含輻射防護及生物安全委員會) 協助易受傷害族群保護相關事項 協助試驗用藥管理、臨床試驗稽核與品 質改善 規劃與執行受試者保護業務 規劃與執行受試者保護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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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重要事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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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重要事記 日期
重要事記
2017 1/16
向各病房主任及護理長宣導「藥品臨床試驗執行前,試驗團隊須 提供試驗相關資料給病房單位,並做口頭簡報」 。
1/20
投稿員工電子報不可不知單元:藥品臨床試驗的 24 小時緊急聯 絡人電話,需保持有人接聽
2/14
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中心第 43 次工作會議
2/15
HRPP 教育訓練:臨床試驗簡介
3/10
案例分享:如何完整開立試驗藥品處方
3/20
投稿員工電子報不可不知單元:藥品臨床試驗執行前,試驗團隊 須提供試驗相關資料給病房單位,並做口頭簡報
3/28
HRPP 教育訓練:2016 臨床試驗稽核常見問題與改善方案
5/4
案例分享:招募受試者時,須注意招募方式及內容
5/5
主辦「因應美國人體研究法規修法及 FDA 法規鬆綁高峰座談 會」
5/5
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諮議委員會會議
5/5
與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受試者保護中心主任等,交流 AAHRPP 評鑑準備經驗。
4/18
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中心第 44 次工作會議
4/24
HRPP 教育訓練:臨床試驗計畫設計
6/19
HRPP 教育訓練:臨床試驗相關法律簡介
6/19
與長庚醫院互相交流 AAHRPP 評鑑經驗。
6/29
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中心第 45 次工作會議
7/1
臺大醫學院楓城新聞刊出:招募研究對象的第一次接觸,別讓他/ 她不開心
7/15
與臺大新竹分院和清華大學交流利益衝突管理(COI)。
7/25
案例分享:臨床試驗主持人如何因應國內外主管機關的查核
8/1
發放受試者保護中心文宣「臺大醫院感謝參與臨床試驗的民 眾」,於健康教育中心供民眾取閱。
8/10
至臺北榮民總醫院演講「利益衝突管理之經驗」 。
8/14
案例分享:自主同意能力不足的成年人為研究對象如何做好告知 同意
臺大醫院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中心 2017 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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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7
HRPP 教育訓練:新進臨床試驗人員教育訓練
8/21-
陳怡安執行秘書擔任 AAHRPP 評鑑委員,至泰國進行 AAHRPP
8/22 8/28
評鑑。 案例分享再宣導:藥品臨床試驗的 24 小時緊急聯絡人電話,需 保持有人接聽!!、在病房執行藥品臨床試驗前,先到病房單位溝 通!!
8/31
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中心第 46 次工作會議
9/13
HRPP 教育訓練:臨床試驗數據處理與保存
9/12
案例分享:研究者透過受試者收集第三人的資料時,須注意該第 三人是否也因此成為受試者。
9/29
案例分享:哪些情況下,已收案的受試者需重新簽署受試者同意 書?
10/1
臺大醫學院楓城新聞刊出:順便問一下,研究人員可否透過受試 者蒐集第三人的資料
10/6
HRPP 教育訓練:計畫書的遵從、文件與資料保存
11/3
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中心第 47 次工作會議
11/10
案例分享:掌握受試者訊息『不』漏接。
11/14
HRPP 教育訓練:研究方法簡介
11/28
案例分享:研究案也要保鮮喔!研究案已逾研究倫理委員會核可 的執行效期,該怎麼辦?
12/6
HRPP 教育訓練:細胞治療臨床試驗簡介
12/15
繳交 AAHRPP 評鑑 Annual Report
12/21
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中心第 48 次工作會議
12/1
2017 年撰寫並寄發 11 則案例分享,於本院教育訓練 TMS 系統建 置課程,提供本院人員閱讀。
2018 1/18
招募醫院同仁或藥廠的員工為臨床試驗受試者,須審慎評估!
3/2
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中心第 49 次工作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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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報告 壹、年度重要業務及具體績優事蹟 貳、年度目標績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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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年度重要業務及具體績優事蹟 一、創新業務 為了持續提升本院臨床研究品質並強化受試 者保護文化,本院於 2015 年再次接受國際公認對臨 床研究最嚴格的美國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評鑑協會 (Association for the Accreditation of Human Research Protection Program, AAHRPP)評鑑,並在同年 12 月 16 日通知本院以 Full Accreditation 的成績獲得通過,成為國內首家通過此項評鑑的醫院。這是繼 2012 年臺大醫院第一次通過 AAHRPP 評鑑後,再次以優良的成績獲得國 際評鑑機構的肯定,也代表本院的臨床研究品質與受試者保護工作一直保 持在國際高標準。 臺大醫院致力於提升醫療水準,許多病人也非常支持本院的臨床研究, 願意參與新的醫療方法或藥品的研究。因此,我們非常重視對臨床研究受 試者的保護,秉持著對保護病人與受試者權益的決心,本院除了率先於國 內在 2011 年規劃成立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中心,更於 2012 年率先將 AAHRPP 的國際標準引進國內,來提升對受試者的保護及研究品質。 鄭安理副院長自 2015 年 8 月接掌本院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中心主任, 格外重視本院的臨床研究和受試者保護品質的提升,不斷思考如何落實本 院研究倫理相關規範及做好受試者保護,因此本院於 2015 年再次接受國際 公認對臨床研究最嚴格的 AAHRPP 評鑑且獲得全部通過「Full accreditation」 的殊榮後,鄭安理副院長為將目前國際的高標準落實於日常的工作中,在 其指導下,本中心著手規劃陸續推動重要業務: Page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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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報告 (一) 創新的教育訓練 本院重視全院人員對於研究倫理及受試者保護的教育訓練,並有鑑於 課堂講授之教育訓練,可能因臨床研究人員業務繁忙而成效有限,為方便 本院同仁於執行業務同時,能較便利且輕鬆學習,以數位學習化方式進修, 由受試者保護中心將所製作之案例分享內容,建置於院內 TMS 教育訓練管 理系統,提供研究人員學習與參考,學習完成並測驗通過給予 2 學分之證 明,2017 年共 567 名學員取得學分,滿意度達 94%。 受試者保護中心 2017 年製作 11 則案例分享,透過 E-mail 寄發給全 院研究人員(每次平均約有 2,400 人次),主題涵蓋廣泛且深入,包括執行臨 床研究可能面臨到的研究倫理規範、各項標準作業程序、臨床研究品質精 進、研究對象之權益與隱私保護等重要議題與內容,詳列於表 2。案例分享 各主題完整內容,請詳見本年報『出版刊物』案例分享專章。 表 2、2017 年受試者保護案例分享列表 篇數
日期
標題
1
3/10
如何完整開立試驗藥品處方
2
5/4
招募受試者時,須注意招募方式及內容
3
7/25
臨床試驗主持人如何因應國內外主管機關的查核
4
8/14
自主同意能力不足的成年人為研究對象如何做好告知同意
5
7/1
招募研究對象的第一次接觸,別讓他/她不開心
6
9/12
7
9/29
研究者透過受試者收集第三人的資料時,須注意該第三人是否 也因此成為受試者 哪些情況下,已收案的受試者需重新簽署受試者同意書
臺大醫院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中心 2017 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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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順便問一下,研究人員可否透過受試者蒐集第三人的資料
9
11/10
掌握受試者訊息『不』漏接
10
11/28
研究案也要保鮮喔!研究案已逾研究倫理委員會核可的執行效
11
期,該怎麼辦?
2018/1/18 招募醫院同仁或藥廠的員工為臨床試驗受試者,須審慎評估!
受試者保護中心製作的案例分享,視主題性質投稿於臺大醫院員工電 子報,2017 年度刊登二篇。並於 2017 年首次將受試者保護案例分享內容, 投稿於臺灣大學醫學院楓城新聞與評論電子報,2017 年度刊登二篇,將本 院所重視與堅持的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文化潛移默化推展至校園師生。相 關刊登內容,可詳見本年報『出版刊物-案例分享』專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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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報告
受試者保護中心於院內定期辦理之研究人員教育訓練,於課前 10 分 鐘撥放宣導簡報,加強研究人員對於臨床研究與試驗之受試者保護意識。 表 3、於院內研究人員教育訓練課前撥放宣導簡報摘要表
宣導期間 2017 年 3 月2017 年 7 月 2017 年 3 月2017 年 12 月 2017 年 8 月2017 年 12 月
主題 研究者發起多中心臨床試驗總主持人的 職責 提醒研究團隊,在病房執行藥品臨床試驗 前,先到病房單位拜碼頭哦 藥品臨床試驗的 24 小時緊急聯絡人電話, 需保持有人接聽
臺大醫院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中心 2017 年報
宣導人次 898 1,873 1,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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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癌症藥品臨床試驗受試者告知同意理解度調查
為了解病人在本院參加臨床試驗的情形,本中心即針對癌症藥品第 一至第三期臨床試驗之受試者,於 2016 年-2017 年進行告知同意的理解度 調查,了解受訪者對於所參加之臨床試驗在主觀的自覺理解及客觀的實際 理解度,以提升本院臨床試驗的品質及妥善保護受試者。調查結果發現有 七成的受試者自覺理解「大致了解」及「非常了解」其所參加的臨床試驗; 有六成受試者為實際理解其所參加的臨床試驗。較不理解的項目為:所接 受的治療為標準治療或最佳治療、所參加的臨床試驗並不會帶來任何額外 的風險或不舒服等。 調查結果可作為本院臨床試驗告知同意過程與內容之參考,希冀加強 臨床試驗團隊於解釋試驗案及同意書內容之溝通,維護參與臨床研究與試 驗的受試者權益與安全。 二、品質提升改善專案 依據本院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品質管理計畫,HRPP 各相關單位應於 每年年初以前,根據 HRPP 督導長官、研究倫理委員會委員及本院研究人 員與受試者的建議,訂定至少一項來年的工作目標及品質指標。2017 年在 受試者保護中心主任鄭安理副院長帶領下,HRPP 各相關單位除了維持 AAHRPP 第二次評鑑資格所做的多項改善措施外,推動各項精進專案,陸 續完成多項品質改善專案(如表 4),以提升全院受試者保護工作之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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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報告 表 4、受試者保護中心 2017 年度品質改善專案列表
序號
期程
主題
成效
1
2017/10- 確保藥品臨床 12 月 試驗執行前確 實於病房教育 宣導
1. 依據規定臨床試驗案執行前須於單位舉 行有關計畫案內容、單位須配合執行之 注意事項、臨床試驗用藥的簡報說明。 2. 受試者保護中心自 2017 年 10 月至 12 月 完成訪查有執行臨床試驗的 15 個病房單 位,實地檢視執行情況。 3. 訪談病房護理長,了解實際執行狀況。 4. 訪談病房醫護人員,是否了解試驗簡報 檔案夾放置位置,需要時可取閱。 5. 提供訪查之病房試驗簡報檔案夾範本, 輔導落實執行。
2
2016/12017/12
減少持續審查 報告逾期繳交 比率
1. 減少持續審查報告逾期繳交或完成審查 而停止執行之計畫數。研究倫理委員會行 政中心進行改善措施,訂定每月新增逾期 停止執行之計畫件數比例<10%之指標。 2. 2017 年逾期的比率皆較 2016 年下降,皆 達到目標。
3
2017/92017/11
確保新藥臨床 試驗受試者同 意書 24 小時 緊急聯絡人有 人接聽
1. 提升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 2. 利用電話測試,追蹤藥品臨床試驗的 24 小時緊急聯絡人電話,保持有人接聽,以 確保遵守臨床試驗規範。 3. 2017 年測試結果,接聽率達 91%,達成 預訂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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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試者保護中心同仁執行病房訪查專案, 受試者保護中心同仁執行病房訪查專案, 訪談護理長。 訪談護理長,查詢試驗簡報檔案夾。
受試者保護中心同仁訪談醫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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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試者保護中心同仁訪談醫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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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報告 三、成為亞太地區受試者保護工作之領先者 (一) 本院 AAHRPP 第二次評鑑優異成果 為了持續以國際最嚴格標準來保護受試者,本院於 2015 年第二次 獲得 AAHRPP 評鑑之「全面通過」(Full accreditation)優良成績,成為國內 首家獲得再次評鑑通過的機構。這是繼 2012 年臺大醫院第一次通過 AAHRPP 評鑑後,再次見證本院的臨床研究品質與受試者保護工作達到國 際級水準。隨後,統籌準備本院此次評鑑的鄭安理副院長於 2016 年 1 月 6 日與大家分享本院在 2015 年 9 月 21 日至 23 日接受第二次 AAHRPP 評鑑 優異成果,鄭安理副院長表示,臺大醫院從一年半以前就開始積極準備這 次的評鑑,盡量將目前國際的高標準真正落實在本院日常的工作中。例如: 我們要求研究團隊需要跟主要照顧病人的醫療團隊有良好的溝通,讓病人 與受試者獲得妥善的照顧。此外,我們也重視受試者的聲音,將各種的建 議或抱怨當成改善的契機,所有投訴的案件也都要認真的處理,來確保臺 大醫院的臨床試驗品質與受試者保護工作能持續符合國際高標準。
本院再次榮獲美國 AAHRPP 評鑑之證書(Full accredi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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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臺大醫院陳怡安醫師參與 AAHRPP 評鑑 臺大醫院因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工作獲得國際肯定,以往 AAHRPP 評鑑醫院或研究機構都是美國專家執行,本院陳怡安醫師成為 AAHRPP 邀 請的第一位國外專家,並獲邀到韓國及泰國的大學醫院參與 AAHRPP 實地 評鑑。這也表示臺大醫院對於臨床研究的品質與受試者保護工作持續受到 國際肯定。
AAHRPP 刊物介紹國際評鑑專家 (International Site Visitors),右頁左上圖為本院 陳怡安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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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報告
(三) 本院與國內外交流受試者保護工作及 AAHRPP 準備經驗 臺大醫院致力達成亞太地區卓越的受試者保護中心,2017 年受邀至 臺北榮民總醫院、長庚醫院、奇美醫院、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等分享 本院經驗。目前在台灣已有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 院、彰化基督教醫院、萬芳醫院、雙和醫院、臺北榮民總醫院、長庚醫院、 奇美醫院等共九間機構通過 AAHRPP 評鑑。讓台灣成為全球通過 AAHRPP 評鑑密度最高的國家,顯示受試者保護的觀念在台灣受到更多重視。此外, 有數家醫院邀請本院做 AAHRPP 評鑑準備及預評之協助。
與成功大學受試者保護中心交流 AAHRPP 評鑑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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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業務管理與監督 (一)2017 年度成果 表 5、2017 年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重要工作成果
策略目標 策略方案 本院 HRPP 研究美國與國際 成為亞太 相關修法趨勢, 地區及台 並帶領國內因 灣的領導 應。 者 舉辦通過 AAHRPP 評鑑醫 院的主管座談 會。
與主管機關合作 建全國內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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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工作成果 評估美國人體研究法(New Common Rule) 修法、AAHRPP 增訂評鑑基準、美國 21st Century Medical Act,研議國內因應 作為。 於 2017/5/5 主辦『因應美國人體研究法規 修法及 FDA 法規鬆綁高峰座談會』,邀 請我國主管機關衛福部醫事司、食藥署、 醫藥品查驗中心、黃燕瓊博士(Dr. Melody Lin)、林秋雄博士,以及邀集各醫院代 表、IRB 代表、台灣藥物臨床研究協會、 中華民國開發性製藥研究協會等 60 多人 共同座談。 陳怡安醫師擔任 AAHRPP 評鑑委員,至 泰國進行 AAHRPP 評鑑,預計明年 3 月 至韓國延世大學醫院評鑑。 協助衛福部研修「得簡易程序審查之人體 研究案件範圍」、 「得免倫理審查委會會審 查之人體研究案件範圍」 、「醫療機構人體 試驗委員組織及作業基準所規範之人體試 驗委員會組成人數上限修正」、 「人體研究 倫理審查委員會組織及運作管理辦法部分 條文修正」、 「人體生物資料庫查核基 準」。 5/5 高峰座談會後,衛福部即於 5/15 召開 國內檢討人體研究相關法規會議,及早因 應此議題對臺灣的影響並促進法規及臨床 試驗與研究實務的結合。 (1) 參與會中討論「得簡易程序審查之人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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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報告 研究案件範圍」 、 「得免倫理審查委會會 審查之人體研究案件範圍」。 (2) 參與會中討論「修正醫療機構人體試驗 委員組織及作業基準所規範之人體試 驗委員會組成人數上限」 。 參與 2017/8/7 衛福部召開之「人體研究 倫理審查委員會組織及運作管理辦法部分 條文修正」會議。 協助其他機構提 協助奇美醫院、台北榮民總醫院、長庚醫 升 HRPP 經驗、 院準備 AAHRPP 評鑑。 準備 AAHRPP 評 於 2017/5/5 與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 鑑。 院(由林志勝學務長兼受試者保護中心主 任帶領二位同仁),交流 AAHRPP 評鑑準 持續與國內外醫 學中心交流 備經驗。 HRPP。 2017/6/19 與長庚醫院互相交流 AAHRPP 評鑑經驗。 2017/7/15 與臺大新竹分院和清華大學交 流利益衝突管理(COI)。 2017/8/10 陳怡安執行秘書至臺北榮民總 醫院演講「利益衝突管理之經驗」。 維持 AAHRPP 評 持續達成 AAHRPP 評鑑資格。 鑑資格,定期繳 完成 Annual Report、Annual Fee 繳交。 交 status report 及 annual report。 本院受試 者保護工 作(HRPP) 之精進
更新 HRPP 品質 發布案例分享篇數 11 篇,達成預訂目 指標 標。 擬訂(1)案例分 24 小時聯絡人電話測試,接聽率達 享篇數 10 篇、 91%,達成預訂目標。 (2)執行藥品臨 執行藥品臨床試驗案前提供病房書面簡報 床試驗案前提 完成率,雖未達目標,持續努力精進與改 供病房書面簡 善。 報完成率 70%、(3)24 小 時聯絡人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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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試接聽率提 升至 70%。 執行品管專案: 執行受試者同意書 24 小時聯絡人電話測 試,並進行專案宣導措施提升成效。 提升受試者同 (1) 於專案執行前,於 GCP 教育訓練課程 意書 24 小時聯 上課前撥放宣導簡報。 絡人電話接聽 (2) 於專案執行前,以案例分享方式,宣 率。 導 24 小時聯絡人應接聽電話。 執行藥品臨床 試驗案前提供 藥品臨床試驗於病房執行前教育宣導之落 實執行情形訪查,並進行專案宣導措施以 病房書面簡報 提升成效。 達成率提升, (1) 於 2017/1/16 將病房訪查案例分享內 請納入住院醫 容,發放各病房主任及護理長宣導。 師訪查。 以及於 2017/1/24 寄發各藥廠或 CRO 公司之 CRA 宣導。 (2) 於 2017/1/23 護理部討論改善作法。 (3) 將病房訪查宣導內容,刊登於 3/20 出 刊之員工電子報 (第 234 期)。 (4) 於專案執行前,於 GCP 教育訓練課程 上課前撥放宣導簡報。 (5) 於臨床試驗中心網站,放置藥品臨床 試驗於病房執行前教育宣導訊息。 (6) 製作試驗檔案夾之範本,於病房訪查 時提供護理長參考,共發放 3 個病 房。 檢視研究倫理委員會嚴重或持續性違規之 判定。 檢視「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品質管理計 畫」落實情形,將 AAHRPP 評鑑實地評 鑑之查核文件(document to pull list)第 2 大項(2a, 2b, 2c, 2d, 2e. 2f, 2g)之要求,新 增至品質管理計畫,並落實執行。 品質監測: 藥品臨床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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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藥品臨床試驗受試者告知同意理解度 調查,進行問卷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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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報告 受試者告知同 研究倫理委員會品質指標「每月抽查之審 意理解度調查 查計畫文件完整度」 ,包含檢核會議記錄 完整(一般審查適用,含易受傷害族群項 與 IRB 合作 Audit IRB 目、是否屬嚴重違規及理由、是否屬受 records:稽核 FDA 管轄之醫療器材研究及是否屬顯著 AAHRPP 評鑑 風險),此項品質指標平均為 96.1%。 findings、會議 Observe Consent Process:已蒐集國外優 紀錄、免審簡 良大學且獲 AAHRPP 評鑑之機構,對於 審審查紀錄。 觀察告知同意之作法與 SOP,提供研究 評估是否 倫理委員會參考。 Observe consent 持續受理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諮詢窗口受 process。 理諮詢、申訴、建議,受試者保護中心窗 口諮詢件數共 11 件。 建立全院 保護受試 者的文化 /HRPP 人 才培育
民眾宣導
繼續製作案例分 享 10 則: 主題:(1)開方 之用藥跡近錯 誤宣導、(2)招 募受試者的內 容需經研究倫 理委員會審 查。 提供課程學分 (TMS)、滿意 度調查及案例 分享主題之調 查(TMS)。
發布案例分享篇數 11 篇,達成預訂目 標,並視內容屬性發布於受試者保護中心 網站。 改寫 2 篇案例分享內容,投稿及發布至台 大醫學院楓城新聞。 於 TMS 系統開設「2016 年受試者保護案 例分享」課程,共 567 名學員報名,滿意 度達 94%。 於 GCP 課程前撥放三則宣導簡報「研究 者發起多中心臨床試驗總主持人的職 責」、 「在病房執行藥品臨床試驗前先到病 房單位拜碼頭」、 「藥品臨床試驗的 24 小 時緊急聯絡人電話,需保持有人接聽」 , 共 8 場次。
HRPC 訓練 行政人員訓 練:英語聽、 寫能力,品管 相關知能。
參與 2017/11/29 衛福部主管機關 GCP 查 核,深入瞭解主管機關查核之流程。 參加 2017/3/30 新版藥品臨床試驗受試者 同意書格式範本運用研討會議。 參加 2017/8/21 臨床試驗標竿經驗分享。
民眾於台大醫院 網站較容易查找
以民眾易於閱讀且較為輕鬆活潑之設計, 製作受試者保護文宣「臺大醫院感謝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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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受試者保護中 心。 記者或媒體宣導 作為重點執行方 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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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的民眾」。 透過目前本院現有的管道宣導提供民眾初 步及正確的臨床試驗觀念,於健康教育中 心(西址 1 樓),提供受試者保護相關資 訊: (1) 受試者保護文宣「臺大醫院感謝參與 臨床試驗的民眾」,2017 年共發放 145 份。 (2) 研究倫理委員會文宣「我應該參加臨 床試驗嗎」,2017 年共發放 124 份。 (3) 生技醫藥國家型科技計畫出版之書籍 「我應該參加臨床試驗嗎」 (4) 「打開神秘面紗-認識臨床試驗」影 片。 參考美國優秀大學(Stanford University)民 眾宣導架構,修改受試者保護中心 SOP 「臨床試驗受試者保護民眾社區推廣辦 法」。 持續維護中心網站民眾宣導專區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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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報告 (二)2018 年度規劃 表 6、2018 年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策略規劃
目標 本院 HRPP 成為 亞太地區及台灣 的領導者
本院受試者保護 工 作 (HRPP) 之 精 進
建立全院保護受 試者的文化/ HRPP 人才培育
民眾宣導
執行內容 針對美國 common rule 修法& AAHRPP 評鑑基準增俢,帶領 國內因應。 鼓勵年輕醫師瞭解臨床試驗品質。 與主管機關合作建全國內法規。 協助其他機構提升 HRPP 經驗、準備 AAHRPP 評鑑。 持續與國內外醫學中心交流 HRPP。 加強試驗團隊與病房單位之連結溝通。 執行品管改善活動: 持續 CRO 服務品質評比(醫研部臨床試驗中心) 提升受試者同意書 24 小時聯絡人電話接聽率。 提升試驗團隊於藥品臨床試驗案執行前,提供病房書面簡報 達成率。 更新 HRPP 品質指標 品質監測: 檢閱新藥 Phase I 臨床試驗審查過程。 Observe consent process(研究倫理委員會)。 定期稽核主持人自行管理之藥品臨床試驗案。(藥劑部) 完成癌症藥品臨床試驗受試者告知同意理解度調查。 持續製作受試者保護案例分享,並於不同管道發布。 透過 HRPP 品質活動,對第一線人員提醒 HRPP 重要性,以建 立全院保護受試者的文化。 鼓勵年輕中生代醫師參與研究倫理委員會及受試者保護中心工 作。 合作舉辦國際研討會。 製作受試者保護宣導海報,於院內張貼。 繼續於健康教育中心放置宣導文宣、於健康講座宣導、持續蒐 集各機構受試者保護文宣與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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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試者保護中心與本院研究倫理委員會、醫學研究部臨床試驗中心、 藥劑部試驗用藥品管理中心等單位密切合作,整合與協調各受試者保護相 關單位執行成果,各相關單位 2017 年成果摘要如下: ※研究倫理委員會及研究倫理委員會行政中心(各單位完整成果內容請詳 見各單位年報) (一)2017 年度成果摘要 服務業務量
1.
(1) 負責 A、B、C、D 四個研究倫理委員會會務及審查相關行政業 務,每週召開一個委員會之審查會議,2017 年度共召開 52 次 審查會議,受理 1,310 件新案申請,計畫通過後之後續審查 8,200 餘件及 20,200 餘筆院外安全性通報,分類統計如下: 表 7、2017 年研究倫理委員會審查案件數統計表 類別
新案
變更案
持續
偏差及其
結案
專案進
院內
院外
總計審查件
審查
他通報
審查
口審查
SAE
SAE
數(排除院外
年
SAE)
2016
1,330
2,151
2,170
1,322
1,007
21
210
20,105
8,316
2017 成長率
1,310
2,250
2,393
1,015
972
28
271
20,205
8,239
-1.50
4.60%
10.28%
-23.22%
-3.48%
33.33%
29.05%
0.50%
-0.93%
本院亦服務台灣大學及雲林、北護、竹東及金山分院同仁,受 理其計畫審查案約 273 件。 (2) 負責人體生物資料庫倫理委員會,受理申請人體生物資料庫檢 體之計畫審查,召開 5 次會議審查申請人體生物資料庫檢體計 畫案,並報告人體生物資料庫受理檢體概況及檢視相關標準作 業程序。106 年 10 月醫策會首度實施生物資料庫查核作業,本 會依醫策會要求提報查核自評表及佐證資料,本會於主責之評 核項目均達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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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報告 2. 接受醫策會不定期訪查評鑑,順利完成 於 2017 年 6 月完成醫策會定期查核之書面查核報告,由實地查核改 為書面查核,本中心於要求時間內完成 4 個委員會各 50 項評核項目之自 評及提供佐證資料,於 9 月醫策會通知各院進行補件,本會無須任何補 件,順利完成查核作業。 3. 推動品質改善計畫,2017 年共執行 5 項專案,重要成果如下: A. PTMS 系統優化及推動無紙化專案 (1) 建置財務利益線上申報流程功能,已於 2017 年 4 月實施,使申 報流程更為方便簡化。研究人員不必隨計畫於紙本上簽署申報 表,僅需於線上系統進行勾選申報,簡化紙本掃描及上傳流程, 大幅減少申請人與承辦人員之上傳與檢視程序。 (2) 持續推動 PTMS 改置於 https 網頁,不必透過 sslvpn,提升進入 系統之便利性,持續與資訊室討論執行措施,預計明年初可完 成,置放於 https 網頁提高線上使用便利性,即可規劃實施無紙 化目標。 B.持續審查繳交率提升專案 為減少計畫因持續審查報告逾期繳交而依規範須暫停執行,進 行改善措施,訂定每月逾期未繳持續審查之計畫件數比例<10%之 指標,經採行電話提醒、持續加強文件填寫說明等改善措施,指標 值由 3 月之逾期未繳率 9.03%降至 11 月之 3.78%,均在目標值 10% 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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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內部品質管控專案 為確保及促進本中心審查及文件保存之作業品質,每月執行抽 查審查計畫文件完整度,設定目標值為正確率達 90%以上,1-10 月 份指標達成情形均在 94.4%~98.1%,針對不符之處亦在本中心會議 提出報告提醒同仁改善,使品質日趨提升。 D.流程簡化及提升效率專案 鼓勵同仁執行流程簡化提案,每月會議進行追蹤,今年度已完 成實施變更案之 c-IRB 機制,以簡易審查程序審查已通過主審醫院 審查之變更案,使審查時效由約 40 天縮短為 20 天完成。除提升本 中心效率外,亦便利申請人、另製作倫委會大事紀及新案送審指引 _新手包上網供申請人查詢及指引。本中心將持續執行提案制度。 E. 舉辦研究人員小型申請說明及溝通課程 自 2017 年 10 月起每月舉辦 1 場小型研究人員申請說明及溝通 課程,針對本會主要審查業務(如何申請研究倫理委員會計畫、變更 案、持續審查與結案、嚴重不良事件與非預期問題、試驗偏差、其 他事項通報)進行介紹及針對研究人員面臨之問題提供諮詢。106 年 10 月課程,參與人數共 17 人,11 月課程參與人數共 18 人,滿意 度平均為 90.58 分。在溝通會議中,亦從中了解研究人員較不清楚 之問題,並作為業務提升之目標。 其他例行品質指標業達目標值:新案受理後 17 個日曆天內提 供審查意見(若無修正建議則為核發許可函),本年度共 1,310 件, 達成目標值為 1,270 件,達成率 97%(目標值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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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報告 4.
檢視現有作業,持續改善及創新 負責 SOPs 工作小組會務,2017 年共召開 6 次工作小組會議, 修正 10 項 SOPs,24 個使用之表單,通過制定行政變更範圍及廠商 收費標準、制定 c-IRB 機制變更案經主審醫院通過後,本會改採簡 審、因競爭性收案可不提人數變更申請、修訂主持人手冊與個案報 告表送審程序、制定偏差通報時限、修訂「研究倫理委員會受理之 計畫主持人資格」、依衛生福利部公告之受試者同意書格式,更新 本會臨床試驗受試者說明及同意書範本等,另亦制定 13 項審查共 識,以簡化作業程序及提升本會審查效率及品質。
5.
配合衛生福利部提昇研究審查效能政策,執行 c-IRB 制度 2017 年 1 月至 2017 年 10 月執行 c-IRB 案件審查,主審案件 (要求時效為 20 個工作天完成)共 45 件,審查時效平均為 7.7 天; 副審案件(要求時效為 10 個工作天完成)共 47 件,審查時效平均為 7.75 天,均符合主管機關制定之審查時效天數,且時效均優於國內 其他機構之 IRB,表現優異,相較於過去每件計畫審查時間平均為 35-40 個工作天,有非常優異之時效管控。
6.
受理受試者諮詢專線服務 2017 年接受 31 位台灣大學臨床醫學研究所博士班學生實習審 查,共指導進行 124 件計畫實習審查及 31 人次審查會議觀摩,提 供學生研究倫理實務經驗,促進未來之研究及受試者保護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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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協助教學業務,提昇研究倫理知能 2017 年接受 31 位台灣大學臨床醫學研究所博士班學生實習審 查,共指導進行 124 件計畫實習審查及 31 人次審查會議觀摩,提 供學生研究倫理實務經驗,促進未來之研究及受試者保護品質。
(二)2018 年度規劃 1. 持續針對研究倫理議題的新發展,提出研究與教育訓練。 2. 規劃研究誠信學術倫理訓練課程。 3. 衛福部修改【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組織及運作管理辦法】制定分 組依據,規劃本會因應方式。 4. 實施全面線上審查,以達無紙化作業,提升效率。 5. 建置本院自行建置之倫委會臨床研究申請及審查系統。 6. 持續簡化不必要之作業流程,並加強不足之流程,提升工作效率及工 作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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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報告 ※臨床試驗稽核 (各單位完整成果內容請詳見各單位年報) (一)2017 年度成果摘要 1.
共執行 125 案臨床試驗稽核。 (1) 依稽核原因分類:常規稽核 103 件,研究倫理委員會指定 22 件。 (2) 依計畫類型分類:研究者自行發起 66 件,有試驗委託者 59 件。
2.
臨床試驗稽核結果共發現 205 項缺失,主要缺失為受試者同意書 簽署不完整、試驗相關資料完整性不足。
3.
依據研究倫理委員會分組,每月分別派稽核員參與四組委員會會議。
(二)2018 年度規劃 1. 執行臨床研究稽核至少 150 案。 2. 落實臨床研究稽核發現之追蹤。 3. 落實臨床研究稽核依據標準作業程序執行。 4. 培訓臨床試驗稽核員。 5. 臨床試驗稽核品質改善方案至少乙案。 6. 協辦臨床試驗稽核發現之教育訓練。 7. 協辦非編制人員識別證稽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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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用藥品管理中心 (各單位完整成果內容請詳見各單位年報) (一)2017 年度成果摘要 1.
2017 年 1 月起至 11 月累計共管理 571 件 臨床試驗案,比去年同期之 487 件,增加 17.2%。其中多國多中心共 458 案,國內 多中心及單中心共 113 案。
2.
持續擴大臨床試驗用藥管理流程電腦化之範疇:過去已完成主持 人名單維護、藥品交互作用檢核、開立試驗藥品時會自動跳出請 開方者註記該試驗案研究護理師聯絡資訊的欄位等。藉由與資訊 室定期開會研討,於 106 年 1 月新增門診試驗藥品輸注液之標籤 列印之功能,7 月新增住院試驗藥品輸注液之標籤列印之功能。
3.
提供研究倫理委員會會議議程藥品資料共計 174 篇。接受臺大藥 學系學生實習,共計 26 位大四學生實習(必修)、3 位大六學生進 階實習(選修)。專責藥師擔任新進臨床試驗人員教育訓練講師。
4.
持續協助執行研究者自行發起的藥品臨床試驗案。研究者自行發 起的藥品試驗案共計 74 案,本中心提供試驗用藥管理及相關諮 詢、試驗用藥標示及餘藥和過期藥銷毀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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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報告 (二)2018 年度規劃 5.
持續建立國際級之臨床試驗藥品管理中心,持續擴大臨床試驗用 藥管理流程電腦化之範疇,未來將進一步擴大至試驗案件管理、 藥品庫存管理、藥品管理費管理等,以確保藥品臨床試驗用藥管 理的安全性、有效性及高效率。
6.
持續攔截並分析跡近錯誤處方並與研究團隊宣導及溝通,確保臨 床試驗處方能正確開立,保障受試者用藥安全。
7.
落實定期稽核主持人自行管理之藥品臨床試驗案,確保非藥局管 理之試驗藥品均能妥善儲存及管理。
8.
專責藥師持續擔任本院臨床試驗中心以及醫學院藥學系及臨床藥 學研究所、臨床醫學研究所、護理研究所之講師,講授臨床試驗 用藥管理及優良臨床試驗準則等試驗相關規範,培育臨床研究醫 師、藥師、護理師等相關人員。
9.
持續協助執行本院研究者自行發起的藥品臨床試驗案藥品管理, 包括:藥品入/出庫、藥品儲存、藥品調劑、維護相關文件紀錄, 試驗用藥標示、隨機分配及藥品銷毀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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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體研究利益衝突管理 (各單位完整成果內容請詳見各單位年報) (一)2017 年度成果摘要 1.
2017 年受理 3,703 件申報案 (1,310 件新案+2,393 件持續審查,涵 蓋申報之所有研究人員),共 5 件具顯著財務或非財務相關利益申 報之計畫審查,召開共 4 次審查會議,對計畫提出迴避之處置進 行審查,並追蹤已通過計畫後續是否依管理計畫執行,以避免利 益衝突。
2.
執行本院及一級主管填報顯著財務利益暨非財務關係申報作業, 以檢視執行研究之相關部門主管與潛在試驗委託者是否具達到顯 著利益之關係,本年度執行申報作業共計總院 61 位主管申報案、 分院共 47 位主管申報,共 1 件具顯著財務利益,已提利益衝突審 議小組討論並提供未來執行研究之適當建議,以避免潛在利益衝 突。
(二)2018 年度規劃:彙整利益衝突審查案例及處置計畫共識,供委員審 查及研究人員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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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年度目標績效管理 一、2017 年受試者保護品質指標 每年訂定受試者保護品質指標,定期監控各項指標執行情形,以瞭解 本院研究人員執行臨床研究之遵從性與服務品質,2017 年共 6 項指標,皆 達到預期目標,詳如表,顯示本院所有研究人員與各受試者保護相關單位 致力提升臨床研究品質及保護受試者安全與福祉。 表 8、2017 年受試者保護品質指標
品質指標名稱 藥品臨床試驗 24 小時聯絡人電話測試接聽率 2017 年 1 月至 12 月案例分享發布完成篇數 每月抽查之審查計畫文件完整度 許可到期日後未繳持續審查報告之停止執行計
目標
達成情形
70%
91% (達成)
>10 篇
11 篇 (達成)
95%
96% (達成)
≦10%
8% (達成)
≥ 0.5%/year
0.9% (達成)
1案
100% (達成)
畫比例 開方之用藥跡近錯誤次數,經藥師覆核所攔截 的比例 建構 Risk-based audit 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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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訓練進修 壹、受試者保護教育訓練 貳、中心人員實習計畫 參、中心讀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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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訓練進修 壹、受試者保護教育訓練 在 2017 年持續以提升受試者之保護與臨床試驗品質為目標來辦理臨 床研究專業人員及行政人員的教育訓練課程,希望本院及其他機構的臨床 研究人員能在個人服務機構以及台灣的臨床研究上有更精進的表現,最終 做好最全面且最高標準的受試者保護工作。 根據分析 2016 年之教育訓練課程需求調查,開設結果顯示臨床試驗 執行實務相關課程是最熱門需求的課程之一,因此 2017 年特別以臨床試 驗執行為主題,與臨床試驗中心、腫瘤醫學部、藥劑部、研究倫理委員會 等單位合作,邀請各領域的資深專業人員擔任講師,與同仁分享他們豐富 的執行經驗。總參與人數達到 2,500 人次。
研究人員教育訓練上課照片 臺大醫院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中心 2017 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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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9、2017 年受試者保護教育訓練列表
編
日期
主題
號 1
2017/2/15
臨床試驗簡介
2
2017/3/28
2016 臨床試驗稽核常見問題與改善方案
3
2017/4/24
臨床試驗計畫設計
4
2017/5/5
研究倫理委員會委員教育訓練
5
2017/6/19
臨床試驗相關法律簡介
6
2017/8/17
新進臨床試驗人員教育訓練
7
2017/9/13
臨床試驗數據處理與保存
8
2017/10/6
計畫書的遵從、文件與資料保存
9
2017/10/30
新手篇:如何申請研究倫理委員會計畫?
10
2017/11/14
研究方法簡介
11
2017/11/30
新手篇:介紹變更案、持續審查與結案
12
2017/12/6
細胞治療臨床試驗簡介
13
2017/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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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篇:介紹嚴重不良事件與非預期問題、試驗偏差、其 他事項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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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訓練進修
臨床研究實務與受試者保護、研究倫理知識之傳達,除課堂講授學習 外,受試者保護中心以創新教育訓練方式,蒐集臨床研究實務常遇到的議 題及相關案例,研究相關法規及參考作法,製作有關執行臨床研究可能面 臨到的研究倫理規範、各項標準作業程序、臨床研究品質精進、研究對象 之權益與隱私保護等之案例。 從 2016 年起將案例分享,寄發給全院研究人員(每次平均約有 2,400 人次),2017 年製作 11 則案例分享,從 2016 年至 2017 年總計共 21 篇,並 持續向各研究人員收音,蒐集研究人員有興趣、想瞭解的主題,以作為往 後製作案例分享之參考,透過豐富的主題內容與輕鬆的案例,將臨床研究 與受試者保護相關規定潛移默化方式向研究人員宣導,並有效回應研究人 員的需求,以達到雙向回饋與溝通,教育宣導成效更為顯著。 將上述豐富的教育資源,運用院內各種管道(於院內 TMS 教育訓練管 理系統建立課程、本院員工電子報、臺大醫學院楓城新聞等),不僅加強研 究人員的印象,並提供醫學院師生研究與學習之參考。相關創新教育訓練 內容,請詳見本年報『業務報告』年度重要業務及具體績優事蹟一、創新業 務(一)創新教育訓練專章;案例分享各主題完整內容,請詳見本年報『出版 刊物』案例分享專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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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中心人員實習計畫 依據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中心策略目標及策略方案,本中心之任務 為監督協調全院受試者保護工作,因此本中心所屬行政人員須了解各受試 者保護相關單位之實際業務內容,以提升臨床研究與受試者保護相關專業 知能、具備受試者保護相關實務經驗、促進業務推動。 本中心不因本院再次通過 AAHRPP 評鑑而有所鬆懈,在完成工作繁 重的 AAHRPP 評鑑後,規劃一系列的內部培訓計畫。熟悉院內各受試者保 護相關單位 SOP,並持續接受 GCP 教育訓練課程,共 9 場,涵蓋臨床試驗 稽核、臨床試驗相關法律介紹、計畫書的遵從、數據處理與保存、細胞治療 介紹等,培養全方位的研究倫理與受試者保護人才。 受試保護中心安排同仁至各受試者保護相關單位進行實習,包含:參 與研究倫理委員會 SOP 小組會議、至腫瘤醫學部門診觀摩培訓受試者參與 藥品臨床試驗的經驗調查、至執行臨床試驗病房了解試驗團隊提供試驗簡 報資訊作業流程等,涵蓋各臨床研究與受試者保護實務作業以等相關單位, 以及瞭解 GCP 查核項目與品質監管流程。希望透過實地參與臨床研究與試 驗過程,確實掌握本院臨床試驗之監督機制與試驗案實際執行之狀況,並 以此為依據著手執行相關受試者保護品質提升計畫,以期提供本院臨床試 驗受試者更優質與安全的臨床試驗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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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訓練進修
表 10、2017 年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中心人員實習與教育訓練一覽表
日 期 2017/2
實習單位
內
容
受試者保護中 觀摩受試者保護中心執行之探討受試者 心、腫瘤醫學部 參與藥品臨床試驗的經驗調查,培訓調 門診 查訪員。
2017/3/30
院外
2017/8/21
院外
新版藥品臨床試驗受試者同意書格式範 本運用研討會議。 臨床試驗標竿經驗分享。
2017/10
受試者保護中 觀摩藥品臨床試驗案執行前於病房教育 心、執行臨床試 宣導之品管專案,培養獨立作業訪查 驗病房 員。
2017/11
受試者保護中心 列席主管機關 GCP 查核,瞭解主管機關 查核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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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中心讀書會 本中心為培育中心人員之對受試者保護領域的學習成長,自 2012 年 即由本中心陳怡安執行秘書發起,推動組成讀書會,每週利用 30 至 60 分 鐘時間進行組織學習。本傳統一直延續至 2017 年度,期望透過同仁輪流擔 任導讀並提問討論的方式,提升同仁相關專業知能,以運用於受試者保護 之日常工作中。 表 11、2017 年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中心讀書會 時間 閱讀內容 2-4 月
New Common Rule (美國人體研究法修法)
2-4 月
21st Century Cures Act (美國 21 世紀醫療法)
6/23
AAHRPP 評鑑認證優秀機構(Stanford University)民眾宣導架構
6/23
檢閱 CISCRP 機構民眾宣導內容
6月
AAHRPP 評鑑認證優秀機構,觀察告知同意過程(Observe Consent Process)之 SOP、檢核表
9/19
國內各大醫院法規專區網站特點
11-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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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HRPP 評鑑新增評鑑基準條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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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或參與之活動 壹、研討會 貳、參與我國人體研究相關法規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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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研討會 一、主辦「因應美國人體研究法規修法及 FDA 法規鬆綁高峰座談會」 於 2017 年 5 月 5 日舉辦「因應美國人體研究法 規修法及 FDA 法規鬆綁高峰座談會」,邀請主管機關 衛福部醫事司、食藥署、醫藥品查驗中心、美國聯邦政 府 受 試 者 保 護 局 前 副 局 長 黃 燕 瓊 博 士 (Dr. Melody Lin)、前美國 FDA 官員林秋雄博士,以及邀集各醫院 代表、IRB 代表、台灣藥物臨床研究協會、中華民國開 發性製藥研究協會等 60 多人共同座談。 座談會中討論美國人體研究法規(Final Rule)修 法議題及美國 FDA 法規鬆綁項目等議題,拋磚引玉與主管機關以及各界熱 烈討論、取得共識,促進法規及臨床試驗與研究實務的結合。此議題之重 要性獲得主管機關的重視與關注,座談會後,衛福部於 5 月 15 日召開檢討 人體研究相關法規會議,及早因應此議題對臺灣的影響。
(左至右) 衛福部食藥署王組長兆儀、衛福部醫事司石司長崇良、臺大醫院鄭副院長 安理、臺大醫院何院長弘能、黃博士燕瓊、林博士秋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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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或參與之活動
衛福部醫事司石司長崇良 致辭 (左邊第二位)
主席臺大醫院何院長弘能 致辭
黃博士燕瓊演講
林博士秋雄演講
與會人員熱絡討論
座談會於第一會議室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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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參與我國人體研究相關法規制定 受試者保護中心陳怡安醫師,擔任國內醫藥衛生與臨床研究各委員會 之委員,包含衛生福利部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委員、人體生物資料庫 審查委員、食品藥物管理署藥品諮議小組委員,多年來致力參與國內政策 研擬與制定。 2017 年與衛生福利部合作共同研修「得簡易程序審查之人體研究案 件範圍」、「得免倫理審查委會會審查之人體研究案件範圍」、「醫療機構 人體試驗委員組織及作業基準所規範之人體試驗委員會組成人數上限修 正」、「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組織及運作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 「人體生物資料庫查核基準」,參與制定上述法規、基準之修定,結合國家 政策與臨床研究實務,提供國內主管機關各項規定之建議與參考,促進國 內臨床研究相關法規之進步與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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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刊物 壹、受試者保護案例分享 貳、受試者保護民眾宣導單張 參、受試者保護中心 e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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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受試者保護案例分享 本院受試者保護中心主 任鄭安理副院長採創新教育訓 練方式,自 2016 年起以實際 案例宣導受試者保護,並列為 2017 年度的重要業務之一,除 了向各方蒐集實際發生的案例 外,在主題安排上,特別以研 究執行時涉及的各類主題來進 行撰寫,2016 年發布 10 篇, 2017 年發布 11 篇案例分享給 全院研究人員,盼透過不斷的 宣導,持續推展本院保護受試 者之概念與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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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刊物 1
受試者保護案例分享
(2017/3/10)
【主題:如何完整開立試驗藥品處方】 藥品處方實例: 一、醫令系統特殊醫囑欄:(空白,未鍵入)。 開方者漏鍵入受試者編號及藥品編號 (subject number、kit number)等資訊。 二、特殊醫囑欄:「subject number: xxx
vial: QQS52304 QQS92180」。
開方者將 vial 編號鍵入有誤,正確號碼應為 QQS84308。 三、處方為 <試> ooo-OOOO 400 mg/20 mL /vial
IF 1 mg QD (每日總劑量)。
開方者誤將每公斤體重劑量直接做為總劑量。正確總劑量應為 1 mg/kg 乘以受試者 體重。 四、<試> ooo-OOOO 100 mg/10 mL /vial <試> xxx-OOOO 200 mg/40 mL /vial
IF 53 mg QD IF 158 mg QD
某試驗案併用兩種藥品,但開方者鍵入了相反的劑量。 五、某試驗為雙虛擬設計,開方者於處方時漏開對照藥品。 案例分析: 一、 處方如果有錯誤,可能造成試驗偏差,甚至危及用藥安全。 二、 本院藥劑部臨床試驗用藥管理中心(以下簡稱試驗藥局)由專責藥師管理試驗用 藥,統計 2016 年試驗用藥開方問題共 132 例(約佔所有試驗用藥處方的 0.9%), 錯誤類型大多為鍵入錯誤(92.7%),如鍵錯或漏鍵受試者編號及藥品編號(佔 47.6%);總量、天數、日期有誤;劑量、用藥頻次、輸注方式有誤;藥品品項問 題;重複開方、其他問題;處方疑義等。 三、上述開方問題均屬「跡近錯誤(near miss)」,已由藥師欄截協助更正,未影響到受 試者。 試驗藥品處方開立步驟: 一、 主持人應於開方前向試驗藥局取得「開方通知」,並據以進行處方開立。開方通 知記載之資訊包括:藥檔編碼、開方密碼、特殊醫囑需鍵入之資訊等(範例如下 圖一)。 二、 特殊醫囑填寫方式如圖二,開立時亦會有提醒文字告知應鍵入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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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處方開立完成,務必再次核對所有資訊均正確,以減少錯誤。 四、 若有藥品相關問題可向試驗藥局諮詢 (分機 66049)。 [圖一、開方通知範例]
(開方通知)
2 進入特 ○ 殊醫囑
[圖二、醫令系統特殊醫囑填寫範例] 1.進入特殊醫囑欄位 1 勾選 ○
2.依開方通知在「特殊醫囑」欄位輸入試驗相關資訊,通常為 subject no., kit no.。
3 請依開方通知輸入…。 ○
4 存檔 ○
本案例分享由藥劑部臨床試驗用藥管理中心提供。 © 2017 臺大醫院(受試者保護中心),版權所有請勿翻印,如需引用請註明出處。 Page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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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試者保護案例分享
(2017/5/4)
【主題:招募受試者時,須注意招募方式及內容】 案例: 一、某臨床研究因招募不到受試者,研究人員擬在網站貼文廣告如下,是否妥當?是否 須先送到研究倫理委員會審查? (一) 於電子公布欄(BBS)的打工板,刊登「薪資」、「職缺」等用語,徵求受試者。 (二) 於臉書刊登引誘「可以賺多少錢」、「可以有多少車馬費」等字句。 二、某 CRO 公司利用 LINE 刊登下列招募廣告: Hey!新年快樂! 過年快到了~賺外快好機會唷! 賺營養金過好年~ 〔OOOO 醫院〕藥物試驗 改善膀胱過動之藥物試驗 營養金:$24000 (試驗結束後 10 個工作天匯款) 試驗地點:OOOO 醫院 試驗日期:01/20-01/25 報名須年滿 20 歲唷! 意者請私訊
案例分析: 一、所有招募受試者的策略,包括平面廣告與多媒體等,都必須先經過研究倫理委員會 審核,始得刊登。 二、招募廣告不得強調受試者可獲得費用補助,且不得使用含有強制、引誘或鼓勵性質 之圖表、圖片或符號等。 參考資料: 一、衛生福利部「臨床試驗受試者招募廣告原則」。 二、臺大醫院研究倫理委員會「臨床研究受試者招募之指引」。 --------------------------------------------------------------------------------------©2017 台大醫院(受試者保護中心),版權所有請勿翻印,如需引用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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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試者保護案例分享
(2017/7/25)
【主題:臨床試驗主持人如何因應國內外主管機關的查核】 案例: 一、 試驗主持人 A 醫師於新藥臨床試驗結束後,接獲主管機關的查核通知。但原研究 護理師已離職,也找不到原來的 CRO (受託研究機構)或藥廠的人員,A 不知該如 何因應? 二、 試驗主持人 B 醫師,接獲歐盟藥品管理局(EMA)通知,將到醫院查核已結案的新藥 臨床試驗,希望 B 醫師安排時間。B 回覆 EMA 說,工作很忙抽不出時間。 三、 某藥品臨床試驗接受食品藥物管理署查核時,發現有試驗偏離沒有向研究倫理委 員會通報,須向研究倫理委員會補通報。但經過半年後仍未補行通報。 案例分析與參考作法: (一) 因應查核的最好方法是事先防範。現在執行臨床試驗,非常依賴 Sponsor 和 CRO 公司的分工。如果這些公司不可靠,試驗團隊會很辛苦。甚至,CRO 所犯的錯誤, 試驗主持人(PI)以為 CRO 會承擔,最終卻是 PI 要承擔苦果。因此,主持人在承接 試驗前,宜審慎評估 CRO 及 Sponsor 的財務能力、人員素質與流動率、口碑與企 業存續。盡量選擇與信用良好的公司合作,避開有潛在危機的公司,做好風險控管 與預防。對於紀錄不好或沒有能力做好臨床試驗的 Sponsor 和 CRO,或資金有問 題的 Sponsor,盡量不要承接。這是為了保護受試者,也是保護 PI。 (二) 執行臨床試驗的最終責任者是 PI。如果主管機關查核(inspection)發現有重大缺失, 不僅是主持人會受到處分,試驗醫院的聲譽也連帶受影響。例如:主持人或試驗醫 院可能被主管機關或藥廠列入黑名單(例如美國 FDA 的 Disqualified Lists for Clinical Investigators);試驗醫院的試驗資料也可能不被主管機關認可,影響藥廠 權益。 (三) 藥廠通常會協助主持人準備查核,但即使沒有提供協助,試驗主持人仍是試驗的負 責人,依法須配合主管機關查核。建議主持人接獲查核通知後,須積極準備,不要 拖延回覆;並應於三日內通知本院臨床試驗中心(電話:02-33668239)。 (四) 主要的查核機關包括我國的食品藥物管理署、美國 FDA、歐盟 EMA、日本 PMDA 等。查核的時間通常是在全球試驗結束後,藥廠將試驗資料送交主管機關審查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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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刊物 所以在試驗結案後 1-2 年,仍可能受到查核。查核的目的是,確認試驗執行品質及 受試者的保護。 (五) 對於查核發現之問題,如有需補正或改善事項,主持人與本院均需積極處理與追蹤。 函覆主管機關時,須會辦研究倫理委員會,以院方的立場妥為因應。
※參考資料: 1. 衛生福利部「藥品優良臨床試驗準則」、ICH-GCP。 2. 本院「臨床試驗訪查作業要點」。 --------------------------------------------------------------------------------------©2017 台大醫院(受試者保護中心),版權所有請勿翻印,如需引用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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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試者保護案例分享
(2017/8/14)
【主題:以自主同意能力不足的成年人為研究對象,如何做好告知同意?】 案例: 一、 某研究預計收案輕度失智的成年病人,做驗血及影像學檢查。 二、 某研究預計收案住院的成年急性精神病人,進行訪談與病歷資料收集。 問:上述研究應如何取得受試者同意,由誰簽署同意書?
案例分析與參考作法: (一) 收案成年人須由本人同意,但若本人欠缺行使同意的能力,則須對法定有同意權人 進行告知,並由其代為同意。有同意權人的順序為:一、配偶。二、成年子女。三、 父母。四、兄弟姊妹。五、祖父母。同意書只要一人簽名即可。 (二) 如果本人受法院的監護宣告,則由監護人代為同意。如果受法院的輔助宣告,則須 由本人與輔助人共同同意。 (三) 本院受試者同意書簽名頁,有註明法定有同意權人的範圍,供研究人員查閱。 (四) 本案例中,輕度失智或急性精神病人,是否具備自主同意能力可能不明確。此時宜 設計評估的方法,以確認應由本人或代理人行使同意。例如:可由心理師或醫師評 估,或由研究者使用簡易的測驗作評估。評估方法須記載於計畫書及「易受傷害族 群說明表(納入無法行使同意之成人)」,提送研究倫理委員會審查。 (五) 若病人的自主同意能力起伏變化,例如在收案時缺乏同意能力,由親屬代為同意, 但事後病人意識恢復時,則需重新告知病人徵求同意。
※參考資料: 1. 人體研究法第 12 條。 2. 新藥、新醫材、新技術人體試驗的有同意權人,與上述稍有不同,請參閱人體試驗管 理辦法第 5 條。 --------------------------------------------------------------------------------------©2017 台大醫院(受試者保護中心),版權所有請勿翻印,如需引用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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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試者保護案例分享
(2017/9/12)
【主題:研究者透過受試者收集第三人的資料時,須注意該第三人是否也因此 成為受試者?】 案例: 一、 某研究欲調查失智病人的長照需求,將進行家戶訪問,訪談家屬或照顧者。請問 本研究的受試者為家屬或長照個案本人? 二、 某研究欲探討病人臨終照護的品質,擬訪談病人。必要時,則訪談家屬或照顧者。 請問本研究的受試者為病人或家屬? 三、 某研究欲探討住院病人異常事件通報,擬收集事件通報資料 (含病人身分個資), 並訪談護理師以收集事件處理經過 (含病人個資)。請問本研究的受試者為護理師 或病人? 案例分析與參考作法: (一) 原則上,被研究者訪談的人都是受試者(或稱研究對象)。另外,研究者收集病歷資 料的對象(病人),也是受試者。 (二) 研究者透過受試者,再去收集其家人或第三人的資料時,如果所收集的第三人資料 是非公開的資料(private),且可識別身分,則該第三人也是受試者。這種類型的受 試者,稱為 secondary subjects 或 third party subjects。(一般而言,研究的雙方 為研究人員和受試者,若透過受試者收集其他人資料時,其他人則為”研究的第三 人”) (三) 對 secondary subjects 原則上仍要做告知同意,並保護其隱私與個資。如果研究 者不打算對 secondary subjects 做告知同意,則須於研究計畫申請書說明,由研 究倫理委員會審查該研究是否符合免取得同意的規定條件。 ※參考資料: 1. 得免取得研究對象同意之人體研究案件範圍 (衛生福利部 2012.7.5 衛署醫字第 1010265083 號公告) 2. Clarification of the Status of Third Parties When Referenced by Human Subjects in Research, National Human Research Protections Advisory Committee, DHHS, US January 28-29, 2002. --------------------------------------------------------------------------------------©2017 台大醫院(受試者保護中心),版權所有請勿翻印,如需引用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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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試者保護案例分享
(2017/9/29)
【主題:哪些情況下,已收案的受試者需重新簽署受試者同意書?】 案例: 一、 某試驗向研究倫理委員會提變更計畫,增加受試者服藥次數與期間。核准後,主 持人採用新版同意書收案,但對原已參加試驗的受試者,需否重新簽署同意書? 二、 某多中心研究於執行期間新增協同主持人及收案醫院,並變更受試者同意書。對 原已參加研究的受試者,需否重新簽署同意書? 案例分析與參考作法: (一) 在研究進行期間,對受試者作告知同意是一個持續的過程,以維持受試者的了解與 配合,避免受試者因誤解而中途退出。 (二) 當研究計畫變更而修改同意書版本時,已收案的受試者需否重簽同意書?建議考量 新資訊的重要性、是否會影響受試者繼續參與研究的意願等因素。研究倫理委員會 於審查同意書變更時,亦會判定需否重簽同意書。 (三) 有時候,只需要將新資訊告知受試者即可,不需重簽同意書。例如:連絡電話變更 或預計收案人數更改。 (四) 以下為再次簽署同意書的實例: 1. 試驗用新藥新增風險及副作用資訊。 2. 研究程序增加檢查項目、處置、治療次數等。 3. 發現原簽署的同意書版本錯誤。 4. 收案時受試者無自主同意能力,後來意識恢復。 ※參考資料: 1.
「藥品優良臨床試驗準則」第 17 條。
2.
本院「受試者參與臨床試驗或研究之知情同意規範及執行要點」第五條(十三): 「如 獲知以下狀況,應配合試驗委託者通知受試者或再次取得受試者同意:(1)受試者因 計畫變更或非預期事件而致風險增加。(2)對於試驗藥物或醫材有新的風險或安全 資訊。(3)國內外主管機關對於試驗藥物或醫材的核准狀態有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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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刊物 1
受試者保護案例分享
(2017/11/10)
【主題:掌握受試者訊息『不』漏接。】 案例: 一、 某試驗已安排受試者回診的時間,但受試者臨時有事想改期,撥打給試驗聯絡人, 聯絡人(PI)因出國,而電話無人接聽。 二、 某受試者參加臨床試驗,回到家後,受試者的腫瘤患處有出血的情形,受試者趕緊 撥打給試驗聯絡人尋求協助,電話無人接聽,受試者又撥打其他研究團隊 CO-PI 電話,幸好 CO-PI 接聽後,聯繫上主持人,主持人立即聯繫受試者協助就醫。 三、 某受試者參與臨床試驗,晚上在家剛服用醫師開的藥之後就不舒服,撥打試驗聯絡 人電話,但聯絡人(PI)因出國,而電話無人接聽。 案例分析與參考作法: (一) 提供給受試者試驗聯絡人電話,代表試驗醫院及試驗團隊對受試者的承諾。當有需 要時,受試者可透過該電話獲得協助,其他醫護人員也可聯絡試驗團隊。有些風險 可能較高之試驗案,研究倫理委員會要求提供 24 小時緊急連絡人電話。 (二) 試驗團隊可於受試者同意書上的 24 小時聯絡人資訊,多留第二或第三位聯絡人, 即使 PI 出國期間,受試者仍可聯絡到試驗團隊人員尋求協助,訊息較不易漏接。 (三) 數個試驗團隊可整合人力,輪流接聽 24 小時緊急連絡電話,以分擔工作量,且可 適時回應受試者之詢問與需求。 (四) 可製作隨身提醒小卡、名片或貼紙,提供給受試者研究之聯絡人資訊,此聯絡人資 訊亦可請受試者用手機拍照留存或請受試者輸入於手機。如電話有異動,也需通知 受試者。 (五) 試驗團隊也可告知受試者,如緊急連絡電話無人接聽時,可如何處理。例如當受試 者撥打時暫時未接通,請以簡訊或語音留言,試驗團隊將儘速與受試者聯繫。 ※參考資料: 「藥品優良臨床試驗準則」第 22 條。 --------------------------------------------------------------------------------------©2017 台大醫院(受試者保護中心),版權所有請勿翻印,如需引用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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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受試者保護案例分享
(2017/11/28)
【主題:研究案也要保鮮喔!研究案已逾研究倫理委員會核可的執行效期,該怎麼 辦?】 案例: 某新藥臨床試驗預計執行 3 年,經研究倫理委員會審查通過核可執行效期為 1 年。1 年後,因故遲未申請持續審查,請問試驗主持人如何處理是正確的? A. 預計執行研究的時間是 3 年,雖然未如期申請持續審查,只要補繳就好,不須中斷 研究。 B. 持續審查通過前,暫停招募新的受試者。已收案的受試者,仍可繼續執行研究。 C. 逾期即應立即停止所有研究活動,儘速完成持續審查。
案例分析與參考作法: (一) 研究案的「預計執行時間」與研究倫理委員會的「核可執行效期」(IRB approval period)是不同的,後者最長為一年。研究倫理委員會核發研究案許可時,都會註 明「核可執行效期」之到期日,線上系統 PTMS,亦會顯示。 (二) 研究案須透過申請持續審查(continuing review) ,且通過審查來取得新的執行效 期,方可繼續執行研究。本院目前規定在核可執行效期到期日前 6 周以前,主持人 需線上申請持續審查及繳交書面文件,以便順利完成審查。 (三) 研究案逾「核可執行效期」,研究團隊須立即停止所有研究活動。此時,研究倫理 委員會也會寄發書面通知,要求暫停執行研究,且會暫停受理主持人申請新案。 (四) 目前約有一成多的研究案,沒有如期完成持續審查,因而須暫停研究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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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刊物 (五) 在研究案到期前,研究倫理委員會將提醒主持人如期完成持續審查。研究案已逾「核 可執行效期」而繼續執行,會構成違規(non-compliance) 。必要時,研究倫理委 員會也可進行稽核,或令該研究案暫停或終止(suspend or terminate)。若逾期 後超過 6 個月仍未申請持續審查,研究倫理委員會將逕行終止該研究案(稱為行政 結案)。 研究案預計執行時間
核可執行效期
持續審查
核可執行效期
參考資料:本院研究倫理委員會「持續審查作業程序書」。 ※ 本案例問題的解答是 C。 --------------------------------------------------------------------------------------©2017 台大醫院(受試者保護中心),版權所有請勿翻印,如需引用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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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受試者保護案例分享
(2018/1/18)
【主題:招募醫院同仁或藥廠的員工為臨床試驗受試者,須審慎評估!】 案例: 1. 某疫苗第三期臨床試驗,欲納入醫院同仁為受試者,是否妥當? 2. 某藥品臨床試驗,欲納入試驗委託者(藥廠)的員工為受試者,是否妥當? 案例分析: 一、納入試驗委託者的員工或試驗機構的員工為受試者,須考量受試者的自主同意是 否受到不當影響、員工的病歷隱私是否被主管得知、試驗數據可能會有偏誤(bias) 等情形。 二、目前許多試驗計畫書明定不收納試驗委託者與試驗機構的員工,有些試驗計畫則 僅排除執行試驗的單位的員工,但可以收納試驗機構其他單位的員工。 三、某些臨床試驗,如疫苗的三期試驗、醫學美容產品的試驗等,預期獲得醫療利益 的機會較高,也會造成醫院同仁或藥廠員工爭取參加。 參考作法: 一、納入試驗委託者的員工或醫院同仁為受試者,須先確認是否符合計畫書的規定。如 果有疑義,宜先徵詢試驗委託者,釐清排除條件;或諮詢研究倫理委員會的意見, 並留存相關紀錄。 二、為保護受試者的自主同意,不致被迫參加試驗,目前本院規定試驗團隊若招募所 屬的員工(有職務從屬關係),須向研究倫理委員會申報利益衝突,並宜使用公開 招募方式(例如:張貼招募文宣),不宜以個別徵詢方式招募。 參考資料: 一、衛生福利部藥品優良臨床試驗規範第 61 條。 二、台大醫院臨床研究受試者招募之指引。 三、美國衛生部 Office of Human Research Protection, IRB Guidebook: Special Classes of Subjects “Employees.” --------------------------------------------------------------------------------------©2017 台大醫院(受試者保護中心),版權所有請勿翻印,如需引用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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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刊物
受試者保護的案例視主題性質,投稿於臺大醫院員工電子報,包括: 「藥品臨床試驗的 24 小時緊急聯絡人電話,需保持有人接聽」與「藥品臨 床試驗執行前,試驗團隊須提供試驗相關資料給病房單位,並做口頭簡報」 , 分別獲刊登在 2017 年 1 月 20 日第 230 期及 2017 年 3 月 20 日第 234 期電 子報的不可不知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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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首次將受試者保護案例分享內容,刊登於臺灣大學醫學院楓 城新聞與評論電子報,將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文化推展至校園師生,2017 年度共刊登二篇,主題為:「招募研究對象的第一次接觸,別讓他/她不開 心」、「順便問一下,研究人員可否透過受試者蒐集第三人的資料」,分別 刊登於 2017 年 7 月 1 日出刊之楓城新聞 288 期、2017 年 10 月 1 日出刊之 楓城新聞 291 期。將本院所重視與堅持的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文化潛移默 化推展至校園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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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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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受試者保護民眾宣導單張 受試者保護中心致力於臨床研究與受試者保護的民眾宣導,製作較為 淺顯易懂且生活化的宣導單張「~臺大醫院感謝參與臨床試驗的民眾~」, 向民眾建立正確的臨床試驗觀念,放置於民眾易於獲取資訊地方,放置地 點為健康教育中心(位於臺大醫院西址 1 樓),提供民眾與受試者相關宣導 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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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刊物 並與醫院各單位合作,除了放置「~臺大醫院感謝參與臨床試驗的民 眾~」文宣外,亦於健康教育中心放置「我應該參加臨床試驗嗎?何謂臨床 試驗?」宣導單張、「我應該參加臨床試驗嗎?」書刊、衛教影片等,供有 趣的民眾與受試者參閱。
西址 1 樓健康教育中心內文宣放置處
西址 1 樓健康教育中心內文宣放置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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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受試者保護中心 eNews 本中心定期於網站發布最新消息,包含本院受試者保護工作的目標及 進展、重要法規資訊及本院 policy and procedure (P&P) 增修訂、表揚優秀 研究單位或人員等,並進行網站點閱率分析,期許能達到推廣教育之功效。 表 12、2017 年受試者保護 eNews 列表 日期
標題
3/2
美國 Common Rule (45CFR46,人體研究法規) 法規修法
3/3
衛福部食藥署預告更新「藥品臨床試驗受試者同意書格式範本(草案)」
3/29
恭喜台北榮民總醫院與奇美醫院通過 AAHRPP 認證! 舉辦因應美國人體研究法規修法及 FDA 法規鬆綁高峰座談會,
5/17 與各界討論修法議題與共識。 5/22
AAHRPP 因應美國人體研究法修法最新消息
9/25
衛生福利部公告新版「藥品臨床試驗受試者同意書格式」
11/1
AAHRPP 機構發布最新評鑑基準條文 I-9
2018/1/18 臺大醫院藥品臨床試驗聯絡人電話,測試接聽率達 9 成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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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刊物
圖 4、受試者保護中心 2014-2017 年網站點閱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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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中心 2017 年報 出
版 | 臺大醫院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中心
發
行 |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地
址 | 10002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 7 號
電
話 | (02)2312-3456
傳
真 | (02)2382-5962
網
址 | http://www.ntuh.gov.tw
出版日期 | 2018 年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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